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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品第二十一 第 319c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四十二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第七菩萨。疏二缘生无作观下。疏文有二。先
总科。谓前偈上半无作。下半缘成。后偈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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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成。下半即无作。二今初下。正释初偈。于
中先解上半。自有四重。一破外道。二破
小乘。三遣法相。四约无相宗说。今初。非自
性等作者。即明非自作也。外道宗计之盛
不出数论胜论。数论计自性能作。自性即
冥谛能作。而我非能作者。但是知者。而疏
言等即等于我。我为能作者即胜论师。次
言亦非梵天等他作者。且等取案荼自在
梵天。案荼即案荼论师所计。第一疏已明自
在。即涂灰外道所计。合上为共作。离上为
无因。故但举自作四句已备。疏但以虚妄
无业报故者。即总破四句。四句之计皆无
业报。言广如三论破者。不欲繁文指广
有原。然三论皆破百论广破二宗。今取顺
非四句作苦。且依十二门论。释云。然自性
一计第一疏抄已广破竟。卫世计我为自。今
当更释。即观作者门第十偈云。自作及他
作。共作无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则无有
苦。长行以因缘门释。则通小乘大乘等。次
约破外道说。先总叙云。如经说。有裸形
迦叶。问佛。苦自作耶。佛默然不答。世尊。若
尔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
若尔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尔
者苦无因无缘作耶。佛亦不答。释曰。下论
破有二意。一约性空。结云如是四问佛皆
不答。当知苦则是空(第一约外道说)。问曰。佛说是
经不说苦空随可度众生。作是说是裸
形迦叶。谓人是苦因。有我者说好丑皆神所
作。神常清净无有苦恼。所知所解悉皆是
中先解上半。自有四重。一破外道。二破
小乘。三遣法相。四约无相宗说。今初。非自
性等作者。即明非自作也。外道宗计之盛
不出数论胜论。数论计自性能作。自性即
冥谛能作。而我非能作者。但是知者。而疏
言等即等于我。我为能作者即胜论师。次
言亦非梵天等他作者。且等取案荼自在
梵天。案荼即案荼论师所计。第一疏已明自
在。即涂灰外道所计。合上为共作。离上为
无因。故但举自作四句已备。疏但以虚妄
无业报故者。即总破四句。四句之计皆无
业报。言广如三论破者。不欲繁文指广
有原。然三论皆破百论广破二宗。今取顺
非四句作苦。且依十二门论。释云。然自性
一计第一疏抄已广破竟。卫世计我为自。今
当更释。即观作者门第十偈云。自作及他
作。共作无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则无有
苦。长行以因缘门释。则通小乘大乘等。次
约破外道说。先总叙云。如经说。有裸形
迦叶。问佛。苦自作耶。佛默然不答。世尊。若
尔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
若尔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尔
者苦无因无缘作耶。佛亦不答。释曰。下论
破有二意。一约性空。结云如是四问佛皆
不答。当知苦则是空(第一约外道说)。问曰。佛说是
经不说苦空随可度众生。作是说是裸
形迦叶。谓人是苦因。有我者说好丑皆神所
作。神常清净无有苦恼。所知所解悉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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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作。好丑苦乐还受种种身。以是邪见故。
问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实非是我
作。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无常。何以
故。若法是因。及从因生法。皆亦无常。若我
无常则罪福果报皆悉断灭。修梵行福报是
亦应空。若我是苦因则无解脱。何以故。我
若作苦离苦无我。能作苦者。以无身故。若
无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脱者。亦应是苦。如
是则无解脱。而实有解脱。是故苦自作不
然。释曰。此破我为自作。故疏。云自性等
等于我故。次破他作论云。他作苦亦不
然。离苦何有人而能作苦与他。复次若他
作苦者。则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见问。故
佛亦不答。而实不从自在天作。何以故。性
相违故。如牛子还生牛。若万物从自在天
生。皆应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复次若自在
天作众生者。不应以苦与子。是故不应
言自在天作。问曰。众生从自在天生。苦乐
亦自在天生。以不识乐因故与其苦。答曰。
若众生是自在天子者。唯应以乐遮苦不
应与苦。亦应但供养自在天。则灭苦得
乐。而实不尔。但自行苦乐因缘而自受报。
非自在天作。复次彼若自在者。不复有所
须。有所须自作不名自在。若无所须何
用变化作万物如小儿戏。复次若自在作
众生者。谁复作自在。若自在自作则不然。
如物不能自作。若更有作者不名自在。
下广有破。具如彼论。乃至云。若自在作苦
乐等事。而自成坏世间法等。又自在亦从他
问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实非是我
作。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无常。何以
故。若法是因。及从因生法。皆亦无常。若我
无常则罪福果报皆悉断灭。修梵行福报是
亦应空。若我是苦因则无解脱。何以故。我
若作苦离苦无我。能作苦者。以无身故。若
无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脱者。亦应是苦。如
是则无解脱。而实有解脱。是故苦自作不
然。释曰。此破我为自作。故疏。云自性等
等于我故。次破他作论云。他作苦亦不
然。离苦何有人而能作苦与他。复次若他
作苦者。则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见问。故
佛亦不答。而实不从自在天作。何以故。性
相违故。如牛子还生牛。若万物从自在天
生。皆应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复次若自在
天作众生者。不应以苦与子。是故不应
言自在天作。问曰。众生从自在天生。苦乐
亦自在天生。以不识乐因故与其苦。答曰。
若众生是自在天子者。唯应以乐遮苦不
应与苦。亦应但供养自在天。则灭苦得
乐。而实不尔。但自行苦乐因缘而自受报。
非自在天作。复次彼若自在者。不复有所
须。有所须自作不名自在。若无所须何
用变化作万物如小儿戏。复次若自在作
众生者。谁复作自在。若自在自作则不然。
如物不能自作。若更有作者不名自在。
下广有破。具如彼论。乃至云。若自在作苦
乐等事。而自成坏世间法等。又自在亦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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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则无穷。无穷则无因。故非自在。次破共
作有上二过。故假因和合故非无因。四皆
邪见故佛不答。破梵天等例同自在。约人
虽异他作义同。然此方妄计亦自西天相传
之说。案三王历云。天地浑沌盘古生其中。
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主于天地。天日
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亦长一丈。如此
万八千年。然后天地开辟。盘古龙身人
首。首极东西。足极东西。左手极南。右手
极北。开目成昼。合目成夜。呼为暑。吸
为寒。吹气成风云。叱声为雷霆。盘古死。
头为甲。喉为乙。肩为丙。心为丁。胆为戊。
脾为已。胁为庚。肺为辛。肾为壬。足为癸。
目为日月。髭为星辰。眉为斗枢。九窍为
九州。乳为昆崙。膝为南岳。股为太山。尻
为鱼鳖。手为飞鸟。爪为龟龙。骨为金银。
发为草木。毫毛为凫鸭。齿为玉石。汗为雨
水。大肠为江海。小肠为淮泗。膀胱为百川。
面轮为洞庭。韦昭同记曰。世俗相传为盘
古一日七十化。覆为天偃为地。八万岁乃
死。然盘古事迹近为虚妄。既无史籍难可
依凭。但是古来相传虚妄耳。断曰。诚如所
言。亦依稀西域梵天韦纽等。今既破邪叙
之无失。疏三约因缘相待者。十地在下。
对法云。自种有故不从他。待众缘故非自
作。无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故非无因。
斯则以因为自。以缘为他。假因遣缘。假
缘遣因。假无用以遣共。假有功以遣无
因。十地更广。疏四约以因望果者。初标也。
作有上二过。故假因和合故非无因。四皆
邪见故佛不答。破梵天等例同自在。约人
虽异他作义同。然此方妄计亦自西天相传
之说。案三王历云。天地浑沌盘古生其中。
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主于天地。天日
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亦长一丈。如此
万八千年。然后天地开辟。盘古龙身人
首。首极东西。足极东西。左手极南。右手
极北。开目成昼。合目成夜。呼为暑。吸
为寒。吹气成风云。叱声为雷霆。盘古死。
头为甲。喉为乙。肩为丙。心为丁。胆为戊。
脾为已。胁为庚。肺为辛。肾为壬。足为癸。
目为日月。髭为星辰。眉为斗枢。九窍为
九州。乳为昆崙。膝为南岳。股为太山。尻
为鱼鳖。手为飞鸟。爪为龟龙。骨为金银。
发为草木。毫毛为凫鸭。齿为玉石。汗为雨
水。大肠为江海。小肠为淮泗。膀胱为百川。
面轮为洞庭。韦昭同记曰。世俗相传为盘
古一日七十化。覆为天偃为地。八万岁乃
死。然盘古事迹近为虚妄。既无史籍难可
依凭。但是古来相传虚妄耳。断曰。诚如所
言。亦依稀西域梵天韦纽等。今既破邪叙
之无失。疏三约因缘相待者。十地在下。
对法云。自种有故不从他。待众缘故非自
作。无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故非无因。
斯则以因为自。以缘为他。假因遣缘。假
缘遣因。假无用以遣共。假有功以遣无
因。十地更广。疏四约以因望果者。初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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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约无相宗说。中论云。下二引论正释。即
破苦品。初引一偈即初总标。偈明四句不
作。三此自他言下。疏释初以果为自。引
论果法不能自作己体。即青目释因缘品
中。不自生义。其以因为自以缘为他。虽
同杂集杂集即因缘相夺。此即当句以辨
缘生。无果对待正释偈。中于果则不然也。
然疏取意释初二句。若论偈中各一偈破。
破初自作云。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因
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释曰。上半纵其自
作不从缘。下半示其因缘明非自作。次
破他作云。若谓此五阴异彼五阴者。如是
则应言从他而作苦。释曰。此但反显不他
作。以今此阴必不异后故不他作。必若令
异因则异果。因同非因。自作他作俱不从
缘。如何得果以待于因。故不可也。疏离
既不成下。疏生起第三四句。后引论正释。
释不共句。但蹑前纵破。举况释第四句。故
上论云。有因尚不成。无因何得成。疏下半二
意者。即经而其得有成。亦复得有坏。前意
则上半性空不碍。下半缘成。即事理无碍
义。后意由上性空成于下半。即以有空
义故一切法得成。则是事理相成门。疏又
非但说于苦下。即中论结例之言。成坏之
言显兼器界者。中论正约正报。今经意在双
含耳。疏故净名云下引證。即不二法门品第
十二。那罗延菩萨曰。世间出世间为二世间。
性空即是出世间。而于其中不入不出。不
溢不散。是为入不二法门是也。又思益第
破苦品。初引一偈即初总标。偈明四句不
作。三此自他言下。疏释初以果为自。引
论果法不能自作己体。即青目释因缘品
中。不自生义。其以因为自以缘为他。虽
同杂集杂集即因缘相夺。此即当句以辨
缘生。无果对待正释偈。中于果则不然也。
然疏取意释初二句。若论偈中各一偈破。
破初自作云。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因
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释曰。上半纵其自
作不从缘。下半示其因缘明非自作。次
破他作云。若谓此五阴异彼五阴者。如是
则应言从他而作苦。释曰。此但反显不他
作。以今此阴必不异后故不他作。必若令
异因则异果。因同非因。自作他作俱不从
缘。如何得果以待于因。故不可也。疏离
既不成下。疏生起第三四句。后引论正释。
释不共句。但蹑前纵破。举况释第四句。故
上论云。有因尚不成。无因何得成。疏下半二
意者。即经而其得有成。亦复得有坏。前意
则上半性空不碍。下半缘成。即事理无碍
义。后意由上性空成于下半。即以有空
义故一切法得成。则是事理相成门。疏又
非但说于苦下。即中论结例之言。成坏之
言显兼器界者。中论正约正报。今经意在双
含耳。疏故净名云下引證。即不二法门品第
十二。那罗延菩萨曰。世间出世间为二世间。
性空即是出世间。而于其中不入不出。不
溢不散。是为入不二法门是也。又思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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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五阴是世间。世间所依止。依止于五
阴不脱于世间。菩萨有智慧知世间实性。
所谓五阴如世间法不染。又云。五阴无自
性即是世间性。若人不知是常住于世间。
若见知五阴无生亦无死。是人行世间而
不依世间。凡夫不知法于世起诤讼。是
实是不实。但是二相中我常不与世起于诤
讼事。世间之实相悉已了知故。与此大同疏
则显前。非事灭者然灭。有二种谓理及事
故上出世间。亦有二种。一约事出。谓地前
为世间。登地为出世间。此约事灭。由偈
但云彼灭非世间。则通二释。以此文證明
非事灭。二者约相名世。约性为出世。即
今文意是约理灭。合于净名思益等经。疏
则知本自不生等者。既言空故不可灭是无
灭义。而结云此是无生义者。以无可灭故
是本自不生。即法自在菩萨曰。生灭为二法
本不生。今则无灭得此无生法忍。是为入
不二法门也。疏又證无性之理者。前约应
身论无性。此约真身论无性。第八菩萨。
疏若逆推其本业复有因卒至无住者。前偈
因业有生即是顺明。今明生依于业。业亦
从缘。故云性空。已是逆推言卒至无住。即
净名经意彼逆推云。身孰为本。答曰。欲贪
为本。又问欲贪孰为本答云。虚妄分别为
本。又问。虚妄分别孰为本。答曰。颠倒想为
本。又问。颠倒想孰为本。答曰。无住为本。
文殊师利从无住本立一切法。今经中三并
摄在业。众生即身空寂。无来即无住本。疏
阴不脱于世间。菩萨有智慧知世间实性。
所谓五阴如世间法不染。又云。五阴无自
性即是世间性。若人不知是常住于世间。
若见知五阴无生亦无死。是人行世间而
不依世间。凡夫不知法于世起诤讼。是
实是不实。但是二相中我常不与世起于诤
讼事。世间之实相悉已了知故。与此大同疏
则显前。非事灭者然灭。有二种谓理及事
故上出世间。亦有二种。一约事出。谓地前
为世间。登地为出世间。此约事灭。由偈
但云彼灭非世间。则通二释。以此文證明
非事灭。二者约相名世。约性为出世。即
今文意是约理灭。合于净名思益等经。疏
则知本自不生等者。既言空故不可灭是无
灭义。而结云此是无生义者。以无可灭故
是本自不生。即法自在菩萨曰。生灭为二法
本不生。今则无灭得此无生法忍。是为入
不二法门也。疏又證无性之理者。前约应
身论无性。此约真身论无性。第八菩萨。
疏若逆推其本业复有因卒至无住者。前偈
因业有生即是顺明。今明生依于业。业亦
从缘。故云性空。已是逆推言卒至无住。即
净名经意彼逆推云。身孰为本。答曰。欲贪
为本。又问欲贪孰为本答云。虚妄分别为
本。又问。虚妄分别孰为本。答曰。颠倒想为
本。又问。颠倒想孰为本。答曰。无住为本。
文殊师利从无住本立一切法。今经中三并
摄在业。众生即身空寂。无来即无住本。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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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若是佛等者。身谓色相之身。即金刚经
云。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
是如来。后二句结示三即如如。四即如如智。
疏以见佛称性不疑同体者。三宝同体。佛即
是法。法即是众。故经云清净。如法界者。如
即称义。人信法界。难信法佛。故致如言。
实则佛身即法界也。疏初知离名为法者。即
思益第一已如上引。第四句。云是菩萨遍
行。第九菩萨。疏具分唯识者。已如上释。正
取真妄合成以为具分。疏乍观此喻似前
喻所作等者。即拣刊定。刊定云。前二喻真
妄心所作以辨唯识。次二喻真妄心能作
以辨唯识。今言似者。大种异色似画师所
作。然不离心有彩画者似能作也。则粗
观似尔。细寻不然。细寻已下即显正义。
疏然依生灭八识下。辨二所由显法相宗
但是心境依持。而即如来藏下。辨具二所
以。于中先总。后以会缘入实下。别示二相。
即以起信真如生灭二门为二义耳。存坏
不二唯一缘起。结归华严。会缘入实坏也。不
坏相故存也。言二门无碍唯是一心者。结
归起信。依一心法立二种门故。须具足
二义方名具分唯识。问唯识第九亦说其
所转依。有其二种。一持种依。谓第八识。二
迷悟依。谓即真如。何以说言然依生灭八识
唯有心境依持。答彼虽说迷悟依。非即心
境依持。以真如不变不随于心变万境
故。但是所迷耳。后还净时非是摄相即真
如故。但是所悟耳。今乃心境依持即是真妄
云。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
是如来。后二句结示三即如如。四即如如智。
疏以见佛称性不疑同体者。三宝同体。佛即
是法。法即是众。故经云清净。如法界者。如
即称义。人信法界。难信法佛。故致如言。
实则佛身即法界也。疏初知离名为法者。即
思益第一已如上引。第四句。云是菩萨遍
行。第九菩萨。疏具分唯识者。已如上释。正
取真妄合成以为具分。疏乍观此喻似前
喻所作等者。即拣刊定。刊定云。前二喻真
妄心所作以辨唯识。次二喻真妄心能作
以辨唯识。今言似者。大种异色似画师所
作。然不离心有彩画者似能作也。则粗
观似尔。细寻不然。细寻已下即显正义。
疏然依生灭八识下。辨二所由显法相宗
但是心境依持。而即如来藏下。辨具二所
以。于中先总。后以会缘入实下。别示二相。
即以起信真如生灭二门为二义耳。存坏
不二唯一缘起。结归华严。会缘入实坏也。不
坏相故存也。言二门无碍唯是一心者。结
归起信。依一心法立二种门故。须具足
二义方名具分唯识。问唯识第九亦说其
所转依。有其二种。一持种依。谓第八识。二
迷悟依。谓即真如。何以说言然依生灭八识
唯有心境依持。答彼虽说迷悟依。非即心
境依持。以真如不变不随于心变万境
故。但是所迷耳。后还净时非是摄相即真
如故。但是所悟耳。今乃心境依持即是真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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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二体。故说一心约义不同。分成两
义说二门别。故论云。然此二门皆各总摄
一切法故。以此二门不相离故。广如问明
品及玄谈中。疏初偈初句总喻一心者。含
真含妄有能有所。论云。所言法者。谓众
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故。下
合云。心如工画师。次句随缘熏变成依他者。
起信论云。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有其染
心。楞伽经云。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
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亦是不生不灭。与生
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赖耶识是也。次
句不了依他故成遍计者。以经云虚妄取异
相故。故起信云。一切诸法皆依妄念而有
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第四
句喻依他相尽体即圆成者。以言大种无
差别故。大种即喻真如。谓心体离念。即是
如来。平等法身。从缘无性。即真如矣。又一
二两句即不染而染。三四两句即染而不染。
故有后偈喻不即离。疏大种中无色身所触
故者。坚湿煖动皆是触故。言色中无大种
眼所见故者。约显色说。青黄赤白眼之境故。
直就法体大种是触。色即是色。若就根得
谓身及眼又能造无异色者。然取增胜。地多
则黄。水多则白。火多即赤。风多即青。而坚
湿煖动共造于青。亦共造于黄赤及白。在
能造边同一坚等。及所造边即有青等。故
云能造无异画色差别故。疏喻妄依真下合。
先合能所异故。亦应具言真中无妄圣智
境故。妄中无真凡所知故。从性无差别下。
义说二门别。故论云。然此二门皆各总摄
一切法故。以此二门不相离故。广如问明
品及玄谈中。疏初偈初句总喻一心者。含
真含妄有能有所。论云。所言法者。谓众
生心。是心即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故。下
合云。心如工画师。次句随缘熏变成依他者。
起信论云。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有其染
心。楞伽经云。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
种诸识浪。腾跃而转生。亦是不生不灭。与生
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赖耶识是也。次
句不了依他故成遍计者。以经云虚妄取异
相故。故起信云。一切诸法皆依妄念而有
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第四
句喻依他相尽体即圆成者。以言大种无
差别故。大种即喻真如。谓心体离念。即是
如来。平等法身。从缘无性。即真如矣。又一
二两句即不染而染。三四两句即染而不染。
故有后偈喻不即离。疏大种中无色身所触
故者。坚湿煖动皆是触故。言色中无大种
眼所见故者。约显色说。青黄赤白眼之境故。
直就法体大种是触。色即是色。若就根得
谓身及眼又能造无异色者。然取增胜。地多
则黄。水多则白。火多即赤。风多即青。而坚
湿煖动共造于青。亦共造于黄赤及白。在
能造边同一坚等。及所造边即有青等。故
云能造无异画色差别故。疏喻妄依真下合。
先合能所异故。亦应具言真中无妄圣智
境故。妄中无真凡所知故。从性无差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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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又能造无异等。
疏。假必依实同聚现故
者。诸宗正义。坚等为实。色等为假。唯成实
宗。色香味触实也。地水火风假也。以其是
数论弟子后入佛法尚顺本师故。故智论
云。精巧有馀而明实未足。疏然大必能造
色下通妨。妨云。上非即中。既云大种中无
色。色中无大种。今非离中。何不言大种不
离色。色不离大种。答意可知。上明真妄
依持但取心中。真如一门对妄染说。疏初
一亦明心境不即离者。对上真妄故。有亦
言。然后三偈亦似二偈。此偈似前第二偈。
以因不即离之便故。先明之。后二偈似前
初偈。至下当知。今初。非即离中。言相见
别者。且顺上喻有知无知。以见分合心有
虑知义。以相分合画无虑知故。以器世
间即是第八之相分故。疏喻离心则无境界
相故者。三世所有皆是一心作故。疏要由心
变于境下解妨。妨一如前。答意亦尔。疏次
一偈喻能所变之行相者。大同前喻。心如工
画师。分布诸彩色等。先明喻中。先释上三
句。所画非心下。释第四句。法合言真妄和
合心者。拣异法相宗心。即起信云。不生不
灭与生灭和合名阿赖耶识是也。恒言遮
断等。即唯识论第八识初能变中。第九因
果譬喻门。具云恒转如瀑流。论先问云。阿
赖耶识为断为常。答云。非断非常。以恒
转故。谓此识无始时来一类相续常无间断。
是界趣生体施设本故。性坚持种令不失
故。转谓此识无始时来念念生灭。前后变异
疏。假必依实同聚现故
者。诸宗正义。坚等为实。色等为假。唯成实
宗。色香味触实也。地水火风假也。以其是
数论弟子后入佛法尚顺本师故。故智论
云。精巧有馀而明实未足。疏然大必能造
色下通妨。妨云。上非即中。既云大种中无
色。色中无大种。今非离中。何不言大种不
离色。色不离大种。答意可知。上明真妄
依持但取心中。真如一门对妄染说。疏初
一亦明心境不即离者。对上真妄故。有亦
言。然后三偈亦似二偈。此偈似前第二偈。
以因不即离之便故。先明之。后二偈似前
初偈。至下当知。今初。非即离中。言相见
别者。且顺上喻有知无知。以见分合心有
虑知义。以相分合画无虑知故。以器世
间即是第八之相分故。疏喻离心则无境界
相故者。三世所有皆是一心作故。疏要由心
变于境下解妨。妨一如前。答意亦尔。疏次
一偈喻能所变之行相者。大同前喻。心如工
画师。分布诸彩色等。先明喻中。先释上三
句。所画非心下。释第四句。法合言真妄和
合心者。拣异法相宗心。即起信云。不生不
灭与生灭和合名阿赖耶识是也。恒言遮
断等。即唯识论第八识初能变中。第九因
果譬喻门。具云恒转如瀑流。论先问云。阿
赖耶识为断为常。答云。非断非常。以恒
转故。谓此识无始时来一类相续常无间断。
是界趣生体施设本故。性坚持种令不失
故。转谓此识无始时来念念生灭。前后变异
十行品第二十一 第 322c 页
因灭果生。非常一故可为转识。熏成种故
恒言遮断。转表非常犹如瀑流。因果法尔
如瀑流水。非断非常相续长时。有所漂
溺。此识亦尔。从无始来生灭相续。非常非
断。漂溺有情令不出离是也。疏含一切种
者。即第三因相门。故彼偈云。一切种相甚
深细即含二门。彼偈云不可知执受处了。其
了一字即第五行相门。其执受处即第四所
缘行相门。其不可知即能所缘行相之内差
别之义。论先问云。此识行相所缘云何(即合问也)谓
不可知执受处了。了谓了别。为行相故。处
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处故。执
受有二谓诸种子及有根身。次论云。不可知
者。谓此行相极微细故难可了知(此明见分)或此
所缘。内执受境亦微细故。外器世间量难测。
故名不可知。故经偈云。阿陀那识甚深细。
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
分别执为我是也。疏次句顿现万境者。亦即
彼果相门。云异熟。论云。此是能引诸界趣
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即通辨此识能变之
义。此是第一能变顿现万境故。楞伽云。譬
如明镜顿现万像。现识处现亦复如是。疏
下句喻所变境离心无体者。以无体故无
可相知。故问明品云。诸法无作用。亦无
有体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又常不
住下。上约法相。常不住言。是刹那生灭。今
明不者。即是无义。常不住者。即常无住。无
住即实相异名。故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斯
法性宗。真心随缘成万有故。深广难思前
恒言遮断。转表非常犹如瀑流。因果法尔
如瀑流水。非断非常相续长时。有所漂
溺。此识亦尔。从无始来生灭相续。非常非
断。漂溺有情令不出离是也。疏含一切种
者。即第三因相门。故彼偈云。一切种相甚
深细即含二门。彼偈云不可知执受处了。其
了一字即第五行相门。其执受处即第四所
缘行相门。其不可知即能所缘行相之内差
别之义。论先问云。此识行相所缘云何(即合问也)谓
不可知执受处了。了谓了别。为行相故。处
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处故。执
受有二谓诸种子及有根身。次论云。不可知
者。谓此行相极微细故难可了知(此明见分)或此
所缘。内执受境亦微细故。外器世间量难测。
故名不可知。故经偈云。阿陀那识甚深细。
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
分别执为我是也。疏次句顿现万境者。亦即
彼果相门。云异熟。论云。此是能引诸界趣
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即通辨此识能变之
义。此是第一能变顿现万境故。楞伽云。譬
如明镜顿现万像。现识处现亦复如是。疏
下句喻所变境离心无体者。以无体故无
可相知。故问明品云。诸法无作用。亦无
有体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又常不
住下。上约法相。常不住言。是刹那生灭。今
明不者。即是无义。常不住者。即常无住。无
住即实相异名。故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斯
法性宗。真心随缘成万有故。深广难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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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经偈亦可證此。疏能画之心念念生灭自
不相知者。心虽虑知今取生灭不住故不
能知。以前念已灭后念未生。未生无体能
知前念。前念已灭复无可知。前念亦不知
后。前念已灭无有能知。后念未生亦无所
知。能知之心既不自知。安能知所。疏双喻
心境下。合文可知。然释此偈总有四意。一
明性空。以性空故不能知自心。以性空
故不能知画由心故画二。又虽不知下。
明虽性空不碍缘起。三又由不能下。明
由迷真起似。若悟自心不造妄境。四又
正由下。即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耳。故
云诸法性如是者。通结四意。上来喻竟。然
唯识论第一能变有两偈半。而有十门上随
用已辨。今当具出偈云。初阿赖耶识(即自性门)。异
熟(二果相门)。一切种(三因相门)。不可知执受处(四所缘境界门)。了(五行
相门)。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六相应门)。唯舍受(七五受俱门)。
是无覆无记(八三性门)。触等亦如是(同上)。恒转如瀑流
(九因果譬喻门)。阿罗汉位舍(十断伏位次门)。上之十门。疏中已有。
随配可知。前后有此相。当例可知。疏第二
五偈合下。疏心者即总相之心也。如前喻中
已辨。故然第二句诸世间即诸彩色者。此句
有二。一从能画。即属上因。二从诸世间之
言。即属于果。则上半是因能变。下半属果
能变故。唯识云。能变有二。一因能变。谓第
八识中等流异熟。二因习气(即种子现行门)此二习气
俱名因能变。此总辨也。论云。等流习气由
七识中善恶无记熏令增长(三种子中各生自现除第八识不能
不相知者。心虽虑知今取生灭不住故不
能知。以前念已灭后念未生。未生无体能
知前念。前念已灭复无可知。前念亦不知
后。前念已灭无有能知。后念未生亦无所
知。能知之心既不自知。安能知所。疏双喻
心境下。合文可知。然释此偈总有四意。一
明性空。以性空故不能知自心。以性空
故不能知画由心故画二。又虽不知下。
明虽性空不碍缘起。三又由不能下。明
由迷真起似。若悟自心不造妄境。四又
正由下。即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耳。故
云诸法性如是者。通结四意。上来喻竟。然
唯识论第一能变有两偈半。而有十门上随
用已辨。今当具出偈云。初阿赖耶识(即自性门)。异
熟(二果相门)。一切种(三因相门)。不可知执受处(四所缘境界门)。了(五行
相门)。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六相应门)。唯舍受(七五受俱门)。
是无覆无记(八三性门)。触等亦如是(同上)。恒转如瀑流
(九因果譬喻门)。阿罗汉位舍(十断伏位次门)。上之十门。疏中已有。
随配可知。前后有此相。当例可知。疏第二
五偈合下。疏心者即总相之心也。如前喻中
已辨。故然第二句诸世间即诸彩色者。此句
有二。一从能画。即属上因。二从诸世间之
言。即属于果。则上半是因能变。下半属果
能变故。唯识云。能变有二。一因能变。谓第
八识中等流异熟。二因习气(即种子现行门)此二习气
俱名因能变。此总辨也。论云。等流习气由
七识中善恶无记熏令增长(三种子中各生自现除第八识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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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故)异熟习气由六识中有漏善恶熏令增
长(除第七识及无记者非异熟因故前是因缘此增上缘也)二果能变者。谓
前二种习气力故。有第八识生现种种相
(即前二因所生现果谓有缘法能变现者名果能变种种相者即是第八识相应心所见分等也)等流习
气为因缘故。八识体相差别而生。名等流
果。果似因故(即现八识三性种子各生自现名等流果所生之果与能生种性是一果
故)异熟习气为增上缘感第八识。酬引业
力。恒相续故。故云异熟。感前六识酬满业
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不名异熟。有间
断故。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果异
因故。释曰。以五阴无法不造。皆异熟也。疏
如次喻等者。黑即地狱。黑黑业报故。黄即
中方。修罗非天。亦复非人。人白者多善业故。
天白白者。因果俱善故。九地当广。疏则十
法界五蕴者。谓六道四圣。四圣中佛在后偈。
二乘菩萨摄在种种之中。既言无法不造。亦
不拣二乘菩萨。更云等法者。以今经无
法不造。三科万类皆心造也。疏初一举例以
合下。疏文有二。先横论。后竖说。前中五。一
正消经文。二会旧译。三别立理。四开义门。
五总融摄。今初。总释经意。次然心是总相
下。出心佛众生三之别相。心是总相者。法
界染净万类万法不出一心。是心即摄一切
世间出世间法。故名总相。馀染净二缘各
属二类。然总说十法界中六道为染。四圣
为净。疏然佛果契心下。释其下半。上有三
法而但说心与佛二法无尽。不言众生者。
谓众生有尽故。心即总心以真为体本自不
尽。佛果契心始本无二同一圆觉。故亦无
长(除第七识及无记者非异熟因故前是因缘此增上缘也)二果能变者。谓
前二种习气力故。有第八识生现种种相
(即前二因所生现果谓有缘法能变现者名果能变种种相者即是第八识相应心所见分等也)等流习
气为因缘故。八识体相差别而生。名等流
果。果似因故(即现八识三性种子各生自现名等流果所生之果与能生种性是一果
故)异熟习气为增上缘感第八识。酬引业
力。恒相续故。故云异熟。感前六识酬满业
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不名异熟。有间
断故。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果异
因故。释曰。以五阴无法不造。皆异熟也。疏
如次喻等者。黑即地狱。黑黑业报故。黄即
中方。修罗非天。亦复非人。人白者多善业故。
天白白者。因果俱善故。九地当广。疏则十
法界五蕴者。谓六道四圣。四圣中佛在后偈。
二乘菩萨摄在种种之中。既言无法不造。亦
不拣二乘菩萨。更云等法者。以今经无
法不造。三科万类皆心造也。疏初一举例以
合下。疏文有二。先横论。后竖说。前中五。一
正消经文。二会旧译。三别立理。四开义门。
五总融摄。今初。总释经意。次然心是总相
下。出心佛众生三之别相。心是总相者。法
界染净万类万法不出一心。是心即摄一切
世间出世间法。故名总相。馀染净二缘各
属二类。然总说十法界中六道为染。四圣
为净。疏然佛果契心下。释其下半。上有三
法而但说心与佛二法无尽。不言众生者。
谓众生有尽故。心即总心以真为体本自不
尽。佛果契心始本无二同一圆觉。故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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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迷真起妄无始有终。不言无尽。然其
佛果契心则佛亦心造。谓四智菩提则净八
识之所造故。若取根本即净第八。若依真
谛三藏。此佛净识称为第九。名阿摩罗识。
唐三藏云。此翻无垢。是第八异熟。谓成佛
时转第八成无垢识。无别第九。若依密严。
文具说之。经云。心有八识。或复有九。又下
卷云如来清净藏亦名无垢智。即同真谛所
立。第九以出障故不同异熟为九有由。
又真谛所翻决定藏论九识品云。第九阿摩
罗识。三藏释云。阿摩罗识有二种。一者所
缘。即是真如。二者本觉。即真如智。能缘即不
空藏。所缘即空如来藏。若据通论此二。并
以真如为体。释曰。此二即起信一心二门。
本觉在生灭门。一心即真如故。故论云。唯
是一心故名真如。无论八九。俱异凡识。即
净识所造四智三身等也。疏若依旧下。二会
晋译则三皆无尽。而二经互阙。唐阙众生。
晋阙无尽。故有第三别更立理。疏应云下
是第三也。若取圆足。合如是译则三事皆
具无差之相。又得显明。从以妄体下。出
妄无尽之由。是以如来下。引例證此即涅
槃经意。天台用之以善恶二法同以真如
而为其性。若断善性即断真如。真不可
断。故云性善不可断也。佛性即是真实之
性。真实之性即第一义空。如何可断。性恶
不断。即妄法本真。故无尽也。疏又上三下。
第四别开义门。则却收晋经以为尽理。谓
唐经无尽但得二法。又唯约净。次言三皆
佛果契心则佛亦心造。谓四智菩提则净八
识之所造故。若取根本即净第八。若依真
谛三藏。此佛净识称为第九。名阿摩罗识。
唐三藏云。此翻无垢。是第八异熟。谓成佛
时转第八成无垢识。无别第九。若依密严。
文具说之。经云。心有八识。或复有九。又下
卷云如来清净藏亦名无垢智。即同真谛所
立。第九以出障故不同异熟为九有由。
又真谛所翻决定藏论九识品云。第九阿摩
罗识。三藏释云。阿摩罗识有二种。一者所
缘。即是真如。二者本觉。即真如智。能缘即不
空藏。所缘即空如来藏。若据通论此二。并
以真如为体。释曰。此二即起信一心二门。
本觉在生灭门。一心即真如故。故论云。唯
是一心故名真如。无论八九。俱异凡识。即
净识所造四智三身等也。疏若依旧下。二会
晋译则三皆无尽。而二经互阙。唐阙众生。
晋阙无尽。故有第三别更立理。疏应云下
是第三也。若取圆足。合如是译则三事皆
具无差之相。又得显明。从以妄体下。出
妄无尽之由。是以如来下。引例證此即涅
槃经意。天台用之以善恶二法同以真如
而为其性。若断善性即断真如。真不可
断。故云性善不可断也。佛性即是真实之
性。真实之性即第一义空。如何可断。性恶
不断。即妄法本真。故无尽也。疏又上三下。
第四别开义门。则却收晋经以为尽理。谓
唐经无尽但得二法。又唯约净。次言三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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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又遗有尽之义。今云无差。尽与无尽
俱无差也。亦显染净本无差矣。言心总二
义一染二净者。净即自性清净。染即本来之
染。染净无二为一心耳。言各以初义成顺
流无差者。众生本有染故随流背佛。佛随
其染岂相违耶。逆流例此。疏又三中二义
下。第五染净融摄可知。疏上约横下。第二
竖论。于一人上即有三法即观行之人宜
用此门。疏三一偈有二义下。言上半合
前二三偈之上半者。心不住于身。却是色中
无大种。身亦不住心。即大种中无色。此合
第二偈上半也。若合第三上半。云心不住
于身。即彩画中无心。身亦不住心。即心中
无彩画。疏心即能变者。心境依持中心也。及
心体故者。即真妄依持中真也。言身即所变
下。即上境也。及性之相即前妄也。疏下半
双合前两偈下半。不离之义者。即就不离
大种而有色可得。即作佛事也。亦前就
不离于心有彩画可得。是作佛事也。依
心现境。合前第三偈下半。依体起用。即合
前第二偈下半。作诸佛事双合上二。体用
不碍下释第四句。疏为兼此义不以互无
言之而言不住。译之妙也者。美斯经也。
若不合第四偈。但合第二三偈。应云心
中无有身。身中无有心。即互无之言也。则
不显于彼心恒不住义。然不相住与恒不
住。义则小异文则兼之。若将此不住同前
不住者。以心念念灭故不能住身。身念
念灭故安能住心。思之可见。疏末后一偈
俱无差也。亦显染净本无差矣。言心总二
义一染二净者。净即自性清净。染即本来之
染。染净无二为一心耳。言各以初义成顺
流无差者。众生本有染故随流背佛。佛随
其染岂相违耶。逆流例此。疏又三中二义
下。第五染净融摄可知。疏上约横下。第二
竖论。于一人上即有三法即观行之人宜
用此门。疏三一偈有二义下。言上半合
前二三偈之上半者。心不住于身。却是色中
无大种。身亦不住心。即大种中无色。此合
第二偈上半也。若合第三上半。云心不住
于身。即彩画中无心。身亦不住心。即心中
无彩画。疏心即能变者。心境依持中心也。及
心体故者。即真妄依持中真也。言身即所变
下。即上境也。及性之相即前妄也。疏下半
双合前两偈下半。不离之义者。即就不离
大种而有色可得。即作佛事也。亦前就
不离于心有彩画可得。是作佛事也。依
心现境。合前第三偈下半。依体起用。即合
前第二偈下半。作诸佛事双合上二。体用
不碍下释第四句。疏为兼此义不以互无
言之而言不住。译之妙也者。美斯经也。
若不合第四偈。但合第二三偈。应云心
中无有身。身中无有心。即互无之言也。则
不显于彼心恒不住义。然不相住与恒不
住。义则小异文则兼之。若将此不住同前
不住者。以心念念灭故不能住身。身念
念灭故安能住心。思之可见。疏末后一偈
十行品第二十一 第 324b 页
等者。于中三。一略释经意。二然有二下。开
义别释。于中有二释者。一是结归唯心。
二观法下是结归二门。三又一是真如实观
下。结成观要。言是以暂持能破地狱者。
即纂灵记云文明元年。洛京人。姓王。名明
干。既无戒行。曾不修善。因患致死。见
彼二人引至地狱。地狱门前见有一僧
云。是地藏菩萨。乃教王氏诵一行偈。其文
曰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当如是观。心
造诸如来。菩萨既授经偈谓之曰。诵得
此偈能排地狱之苦。王氏既诵。遂入见阎
罗王。王问此人曰。有何功德。答唯受持一
四句偈。具如上说。王遂放免。当诵偈时声
所到处。受苦之人皆得解脱。王氏王日
方苏。忆持此偈向空观寺僧定法师。说之
参验偈文。方知是旧华严经第十二卷。新经
当第十九夜摩天宫无量诸菩萨云集说法
品偈。王氏自向空观寺僧定法师说之也。
第十菩萨。疏故梵本第四句云于不思何思
者。此是刊定引梵本證第四句。亦为标章。
成于晋经所思不可思义。今疏取其所引亦
成第四句为总结义。谓于不思议之法不
应思议。以一真心下。总结难思之相。文明可
知。疏次四释不可见等者。若顺晋经四皆
标章。释亦分四。前二则同三一偈。释所闻
不可闻。四二偈释所思不可思。今不依此
疏执石。为宝者。涅槃春池喻中。入水求珠。
竞执草木瓦石。各各自谓。得琉璃宝欢喜
持出乃知非真。亦自诳也。又庄严经论说。
义别释。于中有二释者。一是结归唯心。
二观法下是结归二门。三又一是真如实观
下。结成观要。言是以暂持能破地狱者。
即纂灵记云文明元年。洛京人。姓王。名明
干。既无戒行。曾不修善。因患致死。见
彼二人引至地狱。地狱门前见有一僧
云。是地藏菩萨。乃教王氏诵一行偈。其文
曰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当如是观。心
造诸如来。菩萨既授经偈谓之曰。诵得
此偈能排地狱之苦。王氏既诵。遂入见阎
罗王。王问此人曰。有何功德。答唯受持一
四句偈。具如上说。王遂放免。当诵偈时声
所到处。受苦之人皆得解脱。王氏王日
方苏。忆持此偈向空观寺僧定法师。说之
参验偈文。方知是旧华严经第十二卷。新经
当第十九夜摩天宫无量诸菩萨云集说法
品偈。王氏自向空观寺僧定法师说之也。
第十菩萨。疏故梵本第四句云于不思何思
者。此是刊定引梵本證第四句。亦为标章。
成于晋经所思不可思义。今疏取其所引亦
成第四句为总结义。谓于不思议之法不
应思议。以一真心下。总结难思之相。文明可
知。疏次四释不可见等者。若顺晋经四皆
标章。释亦分四。前二则同三一偈。释所闻
不可闻。四二偈释所思不可思。今不依此
疏执石。为宝者。涅槃春池喻中。入水求珠。
竞执草木瓦石。各各自谓。得琉璃宝欢喜
持出乃知非真。亦自诳也。又庄严经论说。
十行品第二十一 第 324c 页
有人见雹谓是琉璃。收之瓶内皆悉成水。
后见真琉璃。亦谓为雹弃而不取。世人皆
尔。不应取而取。应取而不取也。疏又以量
无量取则堕断常者。此有二意。谓以量取
则堕于断。以无量取则堕于常。二者若以
常取则堕于断。若以断取则堕于常。故胜
鬘经云。修一切常者堕于断见。修一切
断者堕于常见。如步屈虫要因前足得移
后足。修断常者亦复如是。要因断常。第
三住中已广分别。疏今初。非色现色者。此
有三释。一依体现用与无边不同。二又
色即空下。事理相即妙即无边。色即是空已
为妙色。色空相即离空有边。三又净识所
现下。约事事无碍方为妙色。亦是边即
无边。无边乃广如初无边。净识所现即唯心
所现门。空色相融即法性融通门。此二即事
事无碍之因也。疏后二偈净空现色喻下。疏
文有二。一正释经文。言此即见中绝思议
者。以古人将后二偈明所思不可思。今明
不思遍上三段故。指此中身业中不思也。
下指语中不思亦然。二问二喻下。问答料
拣。于中有二。先问后答。问中言上经者。
即初偈法说之文。前经亦有。今只要此亦违
诸论。即瑜伽唯识等。疏古德云下。第二答。
答中三。一即贤首答。二苑公破。三疏会释。
今初。自有二意。一二喻意同。二亦可下。二
喻旨别。二有云下。即苑公破师。于中五。一
引教反问。二若执佛果唯如如下。定师所
立。三无漏蕴界下。以义反质。四亦违下引文
后见真琉璃。亦谓为雹弃而不取。世人皆
尔。不应取而取。应取而不取也。疏又以量
无量取则堕断常者。此有二意。谓以量取
则堕于断。以无量取则堕于常。二者若以
常取则堕于断。若以断取则堕于常。故胜
鬘经云。修一切常者堕于断见。修一切
断者堕于常见。如步屈虫要因前足得移
后足。修断常者亦复如是。要因断常。第
三住中已广分别。疏今初。非色现色者。此
有三释。一依体现用与无边不同。二又
色即空下。事理相即妙即无边。色即是空已
为妙色。色空相即离空有边。三又净识所
现下。约事事无碍方为妙色。亦是边即
无边。无边乃广如初无边。净识所现即唯心
所现门。空色相融即法性融通门。此二即事
事无碍之因也。疏后二偈净空现色喻下。疏
文有二。一正释经文。言此即见中绝思议
者。以古人将后二偈明所思不可思。今明
不思遍上三段故。指此中身业中不思也。
下指语中不思亦然。二问二喻下。问答料
拣。于中有二。先问后答。问中言上经者。
即初偈法说之文。前经亦有。今只要此亦违
诸论。即瑜伽唯识等。疏古德云下。第二答。
答中三。一即贤首答。二苑公破。三疏会释。
今初。自有二意。一二喻意同。二亦可下。二
喻旨别。二有云下。即苑公破师。于中五。一
引教反问。二若执佛果唯如如下。定师所
立。三无漏蕴界下。以义反质。四亦违下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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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破。五此义具如下。指教證成。成师非正。
于前二中。言唯如如等。即金光明亦梁摄
论第十三。本论云。自性身者是如来法身。释
论云。唯有如如智独存说名法身。又云。身
以依止为义。何法为依止。本论云。于一
切法自在依止。故释论云。谓十种自在。乃至
云。云何此法依止。法身不离清净及圆智。
智即如如。如如即智故。除实教蕴界未离
断常之见。疏具如智慧庄严经说者。此引
本是贤首。證成摩尼随映等喻。此经亦名
度一切诸佛境界智严经一卷。在王舍城耆
阇崛山顶说。如来放光一切菩萨云集。瞻
仰佛。于山顶法界宫殿上。起大宝莲华师
子之座无量摩尼宝宫殿等。于摩尼座中出
偈。上取意引。次文殊师利问。无生无灭其
相云何。佛答。不生不灭即是如来。文殊师
利。譬如大地琉璃所成帝释毗阇延宫殿供
具等影现其中。阎浮提人见琉璃地诸宫殿
影。合掌供养烧香散华。愿我得生如是宫
殿。我当游戏如帝释等。彼诸众生不知此
地是宫殿影。乃布施持戒修诸功德。为得
如是宫殿果报。文殊师利。如此宫殿本无
生灭。以地净故影现其中。彼宫殿影亦有
亦无不生不灭。文殊师利。众生见佛亦复如
是。以其心净故见佛身。佛身无为不生不
灭。不起不尽。非色非非色。不可见非不可
见。非世间非非世间。非心非非心。以众
生心净见如来身。散华烧香种种供养。愿
我当得如是色身。布施持戒作诸功德。为
于前二中。言唯如如等。即金光明亦梁摄
论第十三。本论云。自性身者是如来法身。释
论云。唯有如如智独存说名法身。又云。身
以依止为义。何法为依止。本论云。于一
切法自在依止。故释论云。谓十种自在。乃至
云。云何此法依止。法身不离清净及圆智。
智即如如。如如即智故。除实教蕴界未离
断常之见。疏具如智慧庄严经说者。此引
本是贤首。證成摩尼随映等喻。此经亦名
度一切诸佛境界智严经一卷。在王舍城耆
阇崛山顶说。如来放光一切菩萨云集。瞻
仰佛。于山顶法界宫殿上。起大宝莲华师
子之座无量摩尼宝宫殿等。于摩尼座中出
偈。上取意引。次文殊师利问。无生无灭其
相云何。佛答。不生不灭即是如来。文殊师
利。譬如大地琉璃所成帝释毗阇延宫殿供
具等影现其中。阎浮提人见琉璃地诸宫殿
影。合掌供养烧香散华。愿我得生如是宫
殿。我当游戏如帝释等。彼诸众生不知此
地是宫殿影。乃布施持戒修诸功德。为得
如是宫殿果报。文殊师利。如此宫殿本无
生灭。以地净故影现其中。彼宫殿影亦有
亦无不生不灭。文殊师利。众生见佛亦复如
是。以其心净故见佛身。佛身无为不生不
灭。不起不尽。非色非非色。不可见非不可
见。非世间非非世间。非心非非心。以众
生心净见如来身。散华烧香种种供养。愿
我当得如是色身。布施持戒作诸功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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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如来微妙身故。如是文殊师利。如来神
力出现世间。令诸众生得大利益。如影如
像随众生见。次举如日光无心普照喻。谓
先照高山等。随其所照而有种种。次云。
文殊师利。如大海中。有摩尼珠。名满一切
众生所愿。安置幢上。随众生所须。彼摩尼
珠无心意识。如来无心意识。亦复如是。不
可测量。不可对。不可得。不可说。除过患。
除无明。不实不虚。非常非不常。非光明
非不光明。非世间非不世间等。广历诸
非。结云。文殊师利。如来清净住大慈幢。随
众生所乐现种种身说种种法。释曰。大意
皆以体无生灭不碍生灭。如非色约体。
非不色约用等。次又举谷响无实喻。次后
即有虚空喻云。文殊师利。如虚空平等无
下中上。如来平等亦复如是。众生自见有
上中下。如来不作下中上意。何以故。如来
法身平等。离心意识无分别故。文殊师利。
一切诸法悉皆平等。乃至云。若得法性则
无希望等。又云。若众生著一切法。则起烦
恼不得菩提。文殊问云。云何得菩提。佛
答。无根无处。文殊重徵。佛言。身见为根。不
真实思惟为处。文殊师利。如来智慧与菩
提等。与一切法等。是故无根无处是得菩
提。又云。文殊师利。如来不动名如如实。如
如实者不见此岸不见彼岸则见一切法。
见一切法称为如来。又菩提者。是不破句。
不破句者即无相句。无相句者即如实。下
即广释大意。皆以遮过为不破。显实为
力出现世间。令诸众生得大利益。如影如
像随众生见。次举如日光无心普照喻。谓
先照高山等。随其所照而有种种。次云。
文殊师利。如大海中。有摩尼珠。名满一切
众生所愿。安置幢上。随众生所须。彼摩尼
珠无心意识。如来无心意识。亦复如是。不
可测量。不可对。不可得。不可说。除过患。
除无明。不实不虚。非常非不常。非光明
非不光明。非世间非不世间等。广历诸
非。结云。文殊师利。如来清净住大慈幢。随
众生所乐现种种身说种种法。释曰。大意
皆以体无生灭不碍生灭。如非色约体。
非不色约用等。次又举谷响无实喻。次后
即有虚空喻云。文殊师利。如虚空平等无
下中上。如来平等亦复如是。众生自见有
上中下。如来不作下中上意。何以故。如来
法身平等。离心意识无分别故。文殊师利。
一切诸法悉皆平等。乃至云。若得法性则
无希望等。又云。若众生著一切法。则起烦
恼不得菩提。文殊问云。云何得菩提。佛
答。无根无处。文殊重徵。佛言。身见为根。不
真实思惟为处。文殊师利。如来智慧与菩
提等。与一切法等。是故无根无处是得菩
提。又云。文殊师利。如来不动名如如实。如
如实者不见此岸不见彼岸则见一切法。
见一切法称为如来。又菩提者。是不破句。
不破句者即无相句。无相句者即如实。下
即广释大意。皆以遮过为不破。显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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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又云。以从本来不生不灭而为真实故
又云菩提者。以行入无行。以行者缘一切
善法。无行者不得一切善法。又云。无生无
灭者。不起心意识。不思惟分别。是故我说
见十二因缘即是见法。见法者即是见佛。
如是见者名不思议。又云。云何行菩萨行。
答不行不生不灭是行菩萨行。下亦广释。后
校量功德云。假使诸众生。皆悉生人道。悉
发菩提心。为求一切智。如是诸菩萨。皆
作大施主。以种种供具。供养无数佛。并及
诸菩萨。缘觉与声闻。乃至入灭度。各起七
宝塔。高至百由旬。种种宝严饰。若人持
此经。或说一句偈。出过此功德。无量无
有边。以此经所说。无相法身故。释曰。上
已具略经文。其琉璃地喻众生心。影喻佛
身。即色即非色。摩尼珠喻则同此经。空
无下中上。亦同此经净空现色。故贤首意
證唯如如及如如智。苑公误引于和尚之
引。故略具出。疏然上二解下。第三疏为会
释意在双存。二义融即耳。于中有八。一总
会二摄末从本下。收贤首义。三既所现即如下。收苑公义。四然如外无法下。假以苑
公重难。意云既如收法更无所遗。何言机
感现色无尽。五万法即如下。为贤首通由
万法如实无所现故。正现时亦唯如矣。此
即疏家立理收贤首也。六如色相即有无交
彻者。正融前二。七若定执下。双弹前执。八
故今二喻下。出有无无碍之旨必释喻。文
言无即但是无他者。此借俱舍论意以会
又云菩提者。以行入无行。以行者缘一切
善法。无行者不得一切善法。又云。无生无
灭者。不起心意识。不思惟分别。是故我说
见十二因缘即是见法。见法者即是见佛。
如是见者名不思议。又云。云何行菩萨行。
答不行不生不灭是行菩萨行。下亦广释。后
校量功德云。假使诸众生。皆悉生人道。悉
发菩提心。为求一切智。如是诸菩萨。皆
作大施主。以种种供具。供养无数佛。并及
诸菩萨。缘觉与声闻。乃至入灭度。各起七
宝塔。高至百由旬。种种宝严饰。若人持
此经。或说一句偈。出过此功德。无量无
有边。以此经所说。无相法身故。释曰。上
已具略经文。其琉璃地喻众生心。影喻佛
身。即色即非色。摩尼珠喻则同此经。空
无下中上。亦同此经净空现色。故贤首意
證唯如如及如如智。苑公误引于和尚之
引。故略具出。疏然上二解下。第三疏为会
释意在双存。二义融即耳。于中有八。一总
会二摄末从本下。收贤首义。三既所现即如下。收苑公义。四然如外无法下。假以苑
公重难。意云既如收法更无所遗。何言机
感现色无尽。五万法即如下。为贤首通由
万法如实无所现故。正现时亦唯如矣。此
即疏家立理收贤首也。六如色相即有无交
彻者。正融前二。七若定执下。双弹前执。八
故今二喻下。出有无无碍之旨必释喻。文
言无即但是无他者。此借俱舍论意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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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喻别理。以古俱舍释无为云无为非因
果。唐三藏云。无为是能作因。何得言非因。
无为是离系果。岂得言非果。故新译云无
为无因果。谓无馀五因无馀四果故。云无
耳所以总云非即。非其自体。无即乃是无他
故。非无二言理则悬隔。今借此言用之。摩
尼现色喻自受用身。有其根本色。但无青
黄等异。青黄等异随机映生。虚空以喻法
性身。虚空本非色法。岂同摩尼。上显二喻
别相。即是显文。从此二不二下。正明融会。
即出经意。故下经云下。但引此文以證后
义。以扶法相者。不许无色故。有义文显。
如苑公难中。空色相融以为真身。亦系表
之谈可以双摧二执。疏故以声取是行邪
道。若离声取未免断无者。结成上义。上
句即金刚经意。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后句即兜率偈
赞意。故偈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亦
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天鼓无心出现当
辨。疏若依权教等者。本影四句即如玄谈。
若依此宗四句皆用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故。质亦自心。
* 十行品第二十一
疏。仁王名为十止者。即上
卷伏忍圣胎三十人。十信十止十坚心故已如
上引。疏梵网名为长养者彼立三贤名。云
十发趣(十住)十长养(十行)十金刚(十回向)。疏略无助化
善根者。十住却有。经云亦是汝胜智力。故
云略无。疏捷辨等者。七辩之义前文已有
十地更广。疏与法界下。显难思之相。疏文
果。唐三藏云。无为是能作因。何得言非因。
无为是离系果。岂得言非果。故新译云无
为无因果。谓无馀五因无馀四果故。云无
耳所以总云非即。非其自体。无即乃是无他
故。非无二言理则悬隔。今借此言用之。摩
尼现色喻自受用身。有其根本色。但无青
黄等异。青黄等异随机映生。虚空以喻法
性身。虚空本非色法。岂同摩尼。上显二喻
别相。即是显文。从此二不二下。正明融会。
即出经意。故下经云下。但引此文以證后
义。以扶法相者。不许无色故。有义文显。
如苑公难中。空色相融以为真身。亦系表
之谈可以双摧二执。疏故以声取是行邪
道。若离声取未免断无者。结成上义。上
句即金刚经意。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后句即兜率偈
赞意。故偈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亦
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天鼓无心出现当
辨。疏若依权教等者。本影四句即如玄谈。
若依此宗四句皆用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故。质亦自心。
* 十行品第二十一
疏。仁王名为十止者。即上
卷伏忍圣胎三十人。十信十止十坚心故已如
上引。疏梵网名为长养者彼立三贤名。云
十发趣(十住)十长养(十行)十金刚(十回向)。疏略无助化
善根者。十住却有。经云亦是汝胜智力。故
云略无。疏捷辨等者。七辩之义前文已有
十地更广。疏与法界下。显难思之相。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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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先正释后融拂。前中有三。一就法说。
别配事理以为深广。二又超下。对人以显。
三又即理之事下。事理相融释。则法界通
四法界。虚空是喻。亦含四义。一事法界。二
即事之理下。明理法界。于中显非表义名
言。及显境名言所及。即不思议也。三况二
交彻即事理无碍法界。四能令一行下。明
事事无碍法界。仍上而起。要由事即是理。
方得以理融事。故有事事无碍。下引證可
知。第三事理无碍亦应言虚空不碍于色。
色不碍空故。四事事无碍。如空入在一毛
孔。即摄无边法界空故。疏又若唯遮者下。
第二融拂。恐滞绝思议故。绝但是遮绝心
言故。融者即言无言故。故云于中思议不
可尽。即用第八真。如相回向偈文。云菩萨
住是不思议。于中思议不可尽。入是不可
思议处。思与非思俱寂灭。上即前半意。从
遮融无二下。即后半意也。疏不可思议即
真实行者。例后十地六决定中有真实善决
定。彼经云不可见。今以不思议当之。言
无观相行者。彼云无杂。无带相之杂故。今
经地前犹带如相故。无无杂之言。疏故无。
大行者。大行合云遍一切佛刹。普能救护
一切众生。今无此言。疏本业云始入等者。
经此前总明从住入行。云从灌顶进入五
阴法性空。亦行八万四千波罗蜜故名十
行。疏彼云得实法忍者。经具云于实法得法
忍。心无我我所。疏瑜伽菩萨地六度各有九
门者。即三十九为首。明法品已略引之。今
别配事理以为深广。二又超下。对人以显。
三又即理之事下。事理相融释。则法界通
四法界。虚空是喻。亦含四义。一事法界。二
即事之理下。明理法界。于中显非表义名
言。及显境名言所及。即不思议也。三况二
交彻即事理无碍法界。四能令一行下。明
事事无碍法界。仍上而起。要由事即是理。
方得以理融事。故有事事无碍。下引證可
知。第三事理无碍亦应言虚空不碍于色。
色不碍空故。四事事无碍。如空入在一毛
孔。即摄无边法界空故。疏又若唯遮者下。
第二融拂。恐滞绝思议故。绝但是遮绝心
言故。融者即言无言故。故云于中思议不
可尽。即用第八真。如相回向偈文。云菩萨
住是不思议。于中思议不可尽。入是不可
思议处。思与非思俱寂灭。上即前半意。从
遮融无二下。即后半意也。疏不可思议即
真实行者。例后十地六决定中有真实善决
定。彼经云不可见。今以不思议当之。言
无观相行者。彼云无杂。无带相之杂故。今
经地前犹带如相故。无无杂之言。疏故无。
大行者。大行合云遍一切佛刹。普能救护
一切众生。今无此言。疏本业云始入等者。
经此前总明从住入行。云从灌顶进入五
阴法性空。亦行八万四千波罗蜜故名十
行。疏彼云得实法忍者。经具云于实法得法
忍。心无我我所。疏瑜伽菩萨地六度各有九
门者。即三十九为首。明法品已略引之。今
十行品第二十一 第 326c 页
更具引疏。但通释六度九门之相。其列名即
论。谓字已下。即是疏释。今先具出布施九
门。论嗢柁南曰。自性一切难行。一切门善
士。一切种遂求。二世乐清净。一自性者。谓
诸菩萨乃至身财无所顾惜。能施一切所
应施物。无贪俱生思。及因此所发能施一
切施物。身语二业安住律仪。阿笈摩。见定
有果见随所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当
知是名菩萨自性施二一切施。略有二法。
谓内物外物。又一切施物。谓财法无畏。三
难行施有三。谓一财物鲜少而自贫苦施。二
可爱惜物甚深爱著物施。三艰辛所获财物
施。四一切门有四。一自财物。二劝他得物。
三施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四施与诸来求
者。五善士施有五。一净信施。二恭敬施。三
自手施。四应时施。五不恼乱他施。六一切种
有六有七。故有十三。言六者。一无依施。
二广大施。三欢喜施。四数数施。五因器施。
六非因器施。言有七者。一一切物施。二一
切处施。三一切时施。四无罪施。五有情物施。
六方土物施。七财谷物施。七遂求施有八相。
谓一匮乏饮食施以饮食。二匮乏车乘
施以车乘。三衣服。四严具。五资生什物。六
种种涂饰香鬘。七舍宅。八光明。皆如初二
句。八此世他世乐施有九。谓财无畏法各有
三故。财有三者。谓一清净如法物。二调伏
悭吝垢。三调伏藏积垢。二即舍财物执著。
三即舍受用执著。无畏三者。一济拔师子虎
狼鬼魅等畏。二王贼等畏。三水火等畏。法
论。谓字已下。即是疏释。今先具出布施九
门。论嗢柁南曰。自性一切难行。一切门善
士。一切种遂求。二世乐清净。一自性者。谓
诸菩萨乃至身财无所顾惜。能施一切所
应施物。无贪俱生思。及因此所发能施一
切施物。身语二业安住律仪。阿笈摩。见定
有果见随所求。即以此物而行惠施。当
知是名菩萨自性施二一切施。略有二法。
谓内物外物。又一切施物。谓财法无畏。三
难行施有三。谓一财物鲜少而自贫苦施。二
可爱惜物甚深爱著物施。三艰辛所获财物
施。四一切门有四。一自财物。二劝他得物。
三施父母妻子奴婢作使等。四施与诸来求
者。五善士施有五。一净信施。二恭敬施。三
自手施。四应时施。五不恼乱他施。六一切种
有六有七。故有十三。言六者。一无依施。
二广大施。三欢喜施。四数数施。五因器施。
六非因器施。言有七者。一一切物施。二一
切处施。三一切时施。四无罪施。五有情物施。
六方土物施。七财谷物施。七遂求施有八相。
谓一匮乏饮食施以饮食。二匮乏车乘
施以车乘。三衣服。四严具。五资生什物。六
种种涂饰香鬘。七舍宅。八光明。皆如初二
句。八此世他世乐施有九。谓财无畏法各有
三故。财有三者。谓一清净如法物。二调伏
悭吝垢。三调伏藏积垢。二即舍财物执著。
三即舍受用执著。无畏三者。一济拔师子虎
狼鬼魅等畏。二王贼等畏。三水火等畏。法
十行品第二十一 第 327a 页
施三者。一无倒说法。二称理说法。三劝修
学处。九清净施有十。一不留滞施。二不执
取施。三不积聚施。四不高举施。五无所依
施。六不退转施。七不下劣施。八无向背施。
九不望报施。十不希异熟施。馀广如彼论。然
九门自性皆一。一切皆二皆三。难行皆三。一
切门皆四。善士皆五。一切种或六或七。共
有十三。遂求皆八。二世乐皆九清净皆十。
而相随度异。然下文中。九门之内或多或少
不必俱全。若一一配乃成繁碎。随显配之
知法包含。疏今初含摄前四等者。即示此经
包含之相下。别配之。一者施主即九门中
初一也。杂集第八云。云何施圆满。谓数数施
故。无偏党施故。随其所愿圆满施故。依
此义故。经作是说。为大施主者此显数数
施。及由惯习成性数数能故。疏一若内若
外。即九门一切施中前二义也。二若难若易即
难行。三财法无畏即一切施中后义。四摄第
四一切门第六一切种。五即遂求故摄五门。
疏文有五句以种十义者。但观前列具知
次第。疏先现行财施等者。即九门中一切
施中之三相也。前六度章虽皆略示。今更依
摄论释之。本论云。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财
施。三无畏施。无性释云。言法施者。谓无染
心如实宣说契经等法。言财施者。谓无
染心施资生具。无畏施者。谓心无损害。济
拔惊怖。释曰。此第一番自施行相。论云又
法施者。为欲资益他诸善根。财施者。为欲
资益他身。无畏施者。为欲资益他心。释
学处。九清净施有十。一不留滞施。二不执
取施。三不积聚施。四不高举施。五无所依
施。六不退转施。七不下劣施。八无向背施。
九不望报施。十不希异熟施。馀广如彼论。然
九门自性皆一。一切皆二皆三。难行皆三。一
切门皆四。善士皆五。一切种或六或七。共
有十三。遂求皆八。二世乐皆九清净皆十。
而相随度异。然下文中。九门之内或多或少
不必俱全。若一一配乃成繁碎。随显配之
知法包含。疏今初含摄前四等者。即示此经
包含之相下。别配之。一者施主即九门中
初一也。杂集第八云。云何施圆满。谓数数施
故。无偏党施故。随其所愿圆满施故。依
此义故。经作是说。为大施主者此显数数
施。及由惯习成性数数能故。疏一若内若
外。即九门一切施中前二义也。二若难若易即
难行。三财法无畏即一切施中后义。四摄第
四一切门第六一切种。五即遂求故摄五门。
疏文有五句以种十义者。但观前列具知
次第。疏先现行财施等者。即九门中一切
施中之三相也。前六度章虽皆略示。今更依
摄论释之。本论云。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财
施。三无畏施。无性释云。言法施者。谓无染
心如实宣说契经等法。言财施者。谓无
染心施资生具。无畏施者。谓心无损害。济
拔惊怖。释曰。此第一番自施行相。论云又
法施者。为欲资益他诸善根。财施者。为欲
资益他身。无畏施者。为欲资益他心。释
十行品第二十一 第 327b 页
曰。此第二番明施所为。天亲同此论。又云。
以是因缘故说三施。梁摄论云。法施利益
他心。财施资益他身。无畏施通益他身心。
复次由财施故有向恶者悉令归善。由无
畏施。摄彼令成眷属。由法施故生彼善
根。及成熟解脱。由具此义故说三施。疏
依无著论有六意乐者。一方便意乐。谓先作
意。二欢喜意乐。谓见求者深生欢喜。遇于
乞者称意欢喜。三者恩德意乐。谓遇乞者
深心荷恩。由彼令我胜行成故。四者广
大意乐。谓广行施唯期大果故。五善好意
乐。谓令乞者现在丰乐未来得道故。六清净
意乐。谓离障离相成波罗蜜故。疏中先列
名后随文释。中方释其相故并举之。疏
自期大果。亦广大意乐者。上总释广大。有
二义。一谓广行施。二唯期大果故。前一切
无违即是初意。今是期大果也。疏亦是善
好意乐者。前亦二义。一令乞者现在丰乐。
二未来得道。今是后意。疏随相离相行必同
时者。即总示仪式。言如大般若者。如般若。
清净遍历八十馀科递。为其首成百馀卷。
如清净既尔。若以无生为首。亦遍历诸
法无住无依无得无相等。一一皆然。故贤
首云。若历事备陈言过二十万颂。今并随
相居于一处。并诸离相居于一处。犹般
若目。故束乃数纸展则成多。疏我谓主宰
诸蕴假者者。即唯识文。论云。我谓主宰。彼
疏释云。主如君主。有自在故。宰如宰辅。
能割断故。诸蕴假者者。于诸蕴中假建立
以是因缘故说三施。梁摄论云。法施利益
他心。财施资益他身。无畏施通益他身心。
复次由财施故有向恶者悉令归善。由无
畏施。摄彼令成眷属。由法施故生彼善
根。及成熟解脱。由具此义故说三施。疏
依无著论有六意乐者。一方便意乐。谓先作
意。二欢喜意乐。谓见求者深生欢喜。遇于
乞者称意欢喜。三者恩德意乐。谓遇乞者
深心荷恩。由彼令我胜行成故。四者广
大意乐。谓广行施唯期大果故。五善好意
乐。谓令乞者现在丰乐未来得道故。六清净
意乐。谓离障离相成波罗蜜故。疏中先列
名后随文释。中方释其相故并举之。疏
自期大果。亦广大意乐者。上总释广大。有
二义。一谓广行施。二唯期大果故。前一切
无违即是初意。今是期大果也。疏亦是善
好意乐者。前亦二义。一令乞者现在丰乐。
二未来得道。今是后意。疏随相离相行必同
时者。即总示仪式。言如大般若者。如般若。
清净遍历八十馀科递。为其首成百馀卷。
如清净既尔。若以无生为首。亦遍历诸
法无住无依无得无相等。一一皆然。故贤
首云。若历事备陈言过二十万颂。今并随
相居于一处。并诸离相居于一处。犹般
若目。故束乃数纸展则成多。疏我谓主宰
诸蕴假者者。即唯识文。论云。我谓主宰。彼
疏释云。主如君主。有自在故。宰如宰辅。
能割断故。诸蕴假者者。于诸蕴中假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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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称之为我。唯识论云。世间圣教说有我
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性。解曰。假有二义。一
无体随情假。随自执情名我法故。即外道
等计。二有体强施设假。随位随缘假施设
故。即圣教所说。今于二义准下智论及瑜
伽文当初义也。
疏。故智论三十五等者。问
曰。如我乃至见者。为是一事为各各异。答
曰。皆是一我但以随事为异。于五阴中我
我所心起故名为我。释曰。次云但是一我
下。即上论文。
疏。瑜伽大同此说者。论云。于
五蕴我我所现前行故。即八十三论。
疏。然
由迷缘生实性下释其无义。
疏。若别别观无
之所以如十定品第二定者。即四十经菩萨
知一切法皆无我故。是名入无命法无作法
者。菩萨于一切世间勤修行无诤法故。是
名住无我法者。菩萨如实见一切身皆从
缘起故是名住无众生法者。菩萨知一切
法生灭皆从缘生故。是名住无补特伽罗法
者。菩萨知诸法本性平等故。是名住无意生
法无摩纳婆法者。释曰。此即别观无之所以。
疏。智度论云。五阴和合中生故名为众生。瑜
伽有二解。今是其一。言唯有此法者。有此
有情法。有情即识。言无馀者。无彼识外馀
我体也。二云。又复于彼有爱著故。彼疏
释云。言于彼者。彼即所爱中八识也。即是
有能爱情。名为有情。有情梵言萨埵。旧
云众生。
疏。三有想者可知。
疏。四命者其释
文即智论。论中具云命根成就故名寿者
命者。释曰。此论双释经中寿命二种。以命
法。但由假立非实有性。解曰。假有二义。一
无体随情假。随自执情名我法故。即外道
等计。二有体强施设假。随位随缘假施设
故。即圣教所说。今于二义准下智论及瑜
伽文当初义也。
疏。故智论三十五等者。问
曰。如我乃至见者。为是一事为各各异。答
曰。皆是一我但以随事为异。于五阴中我
我所心起故名为我。释曰。次云但是一我
下。即上论文。
疏。瑜伽大同此说者。论云。于
五蕴我我所现前行故。即八十三论。
疏。然
由迷缘生实性下释其无义。
疏。若别别观无
之所以如十定品第二定者。即四十经菩萨
知一切法皆无我故。是名入无命法无作法
者。菩萨于一切世间勤修行无诤法故。是
名住无我法者。菩萨如实见一切身皆从
缘起故是名住无众生法者。菩萨知一切
法生灭皆从缘生故。是名住无补特伽罗法
者。菩萨知诸法本性平等故。是名住无意生
法无摩纳婆法者。释曰。此即别观无之所以。
疏。智度论云。五阴和合中生故名为众生。瑜
伽有二解。今是其一。言唯有此法者。有此
有情法。有情即识。言无馀者。无彼识外馀
我体也。二云。又复于彼有爱著故。彼疏
释云。言于彼者。彼即所爱中八识也。即是
有能爱情。名为有情。有情梵言萨埵。旧
云众生。
疏。三有想者可知。
疏。四命者其释
文即智论。论中具云命根成就故名寿者
命者。释曰。此论双释经中寿命二种。以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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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体即寿故。已见问明。世亲释云。一报命
根不断故。论偈云不断至命住。大云解云。
此是根命。瑜伽亦是二法合释。
疏。五种种
等新译名异生等者。即大般若第十三。前引
智论其文小略。具即大品名为众数。智论
云。从我人有阴界等众数之法。又取我人
为阴界入诸法之数故。众多之法是种种义。
六补特等者。即瑜伽中名。
疏。七人者有灵
于土木之称。即关中生公语。即智论意。瑜
伽名士夫。即十七相中第六论云。言养育
者。谓增长后有业故。能作一切士夫用故。
彼疏释云。言养育者。令滋茂不断绝义。业
令致果有士夫用未来莫穷故名养育。释
曰。彼双释士夫养育文便故引之。
疏。八摩
纳婆。此云儒童即。出智论若瑜伽云谓。
依止于意。或高或下。故彼疏释云意高下
者。约行以释。然行高下皆由于意。稚年之
者高下不定故。以高下而以显之。释曰。稚
年高下者。即少年有学者也。
疏。大般若第三
下。结示本源。古有章门七门分别。一列名。
二释名。三体性。四二执。五伏害。六成观。七
问答。初诸说互望差别略有三种。一数增减
二互有无。三变名字初增减者。第六回向
但有其八。略无总我及种种耳。十定有七
已如上辨。一作者。二命。三我。四众生。五补
特伽罗。六意生。七摩纳婆。略无受者及种
种。而加总我。大般若第四说十七相。一我。
二有情。三命者。四生者。五养者。六士夫。七
补特伽罗。八意生。九儒童。十作者。十一使
根不断故。论偈云不断至命住。大云解云。
此是根命。瑜伽亦是二法合释。
疏。五种种
等新译名异生等者。即大般若第十三。前引
智论其文小略。具即大品名为众数。智论
云。从我人有阴界等众数之法。又取我人
为阴界入诸法之数故。众多之法是种种义。
六补特等者。即瑜伽中名。
疏。七人者有灵
于土木之称。即关中生公语。即智论意。瑜
伽名士夫。即十七相中第六论云。言养育
者。谓增长后有业故。能作一切士夫用故。
彼疏释云。言养育者。令滋茂不断绝义。业
令致果有士夫用未来莫穷故名养育。释
曰。彼双释士夫养育文便故引之。
疏。八摩
纳婆。此云儒童即。出智论若瑜伽云谓。
依止于意。或高或下。故彼疏释云意高下
者。约行以释。然行高下皆由于意。稚年之
者高下不定故。以高下而以显之。释曰。稚
年高下者。即少年有学者也。
疏。大般若第三
下。结示本源。古有章门七门分别。一列名。
二释名。三体性。四二执。五伏害。六成观。七
问答。初诸说互望差别略有三种。一数增减
二互有无。三变名字初增减者。第六回向
但有其八。略无总我及种种耳。十定有七
已如上辨。一作者。二命。三我。四众生。五补
特伽罗。六意生。七摩纳婆。略无受者及种
种。而加总我。大般若第四说十七相。一我。
二有情。三命者。四生者。五养者。六士夫。七
补特伽罗。八意生。九儒童。十作者。十一使
十行品第二十一 第 328b 页
作者。十二起者十三使起者。十四受者。十五
使受者。十六知者。十七见者。第十三中但
说十四。阙使作者起者使起者使受者。阙
四加异生。异生义当起故。三使大同。故其
第二有无已含在前增减之中。三变名字。此
云众生。大般若中是有情。此云补伽罗。彼
云补特伽罗。此云人。彼云士夫。此云摩纳
婆。大般若云儒童。回向云童子。此云有
想。大般若云生者等。
疏。中已对大般若辨
竟。馀门可略言也。
疏。一外无自共之相状
者。自相者。谓色质碍相。受领纳相等。各别
所属。共相者。谓五蕴等同无常苦空无我。此
二皆外相也。二为无为诸法之体。诸法不出
此二。
疏。有去不留空者。明空有无二。故有
即是空。若去于有即以去空。若有去存空
则空有为二故。
疏。剋获为果者。此释果报
有二义。一果通现在。报唯未来。如修初禅
为习因。證得初禅为习果。故云习因习续
于前习果。剋获于后。上一重因果。望其当
报总名为因。生于初禅梵众等天方名感
报。故上云酬因为报。此则下结示。二又报
谓有漏下。则果之与报俱在未来。
疏。大
施大果等者。此小大等有三。一少物施等
为小。多物施为大。二小心施为小。大心施
为大。自利无常等为小利。他观空等为大。
三近果为小。究竟果为大。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四十二
使受者。十六知者。十七见者。第十三中但
说十四。阙使作者起者使起者使受者。阙
四加异生。异生义当起故。三使大同。故其
第二有无已含在前增减之中。三变名字。此
云众生。大般若中是有情。此云补伽罗。彼
云补特伽罗。此云人。彼云士夫。此云摩纳
婆。大般若云儒童。回向云童子。此云有
想。大般若云生者等。
疏。中已对大般若辨
竟。馀门可略言也。
疏。一外无自共之相状
者。自相者。谓色质碍相。受领纳相等。各别
所属。共相者。谓五蕴等同无常苦空无我。此
二皆外相也。二为无为诸法之体。诸法不出
此二。
疏。有去不留空者。明空有无二。故有
即是空。若去于有即以去空。若有去存空
则空有为二故。
疏。剋获为果者。此释果报
有二义。一果通现在。报唯未来。如修初禅
为习因。證得初禅为习果。故云习因习续
于前习果。剋获于后。上一重因果。望其当
报总名为因。生于初禅梵众等天方名感
报。故上云酬因为报。此则下结示。二又报
谓有漏下。则果之与报俱在未来。
疏。大
施大果等者。此小大等有三。一少物施等
为小。多物施为大。二小心施为小。大心施
为大。自利无常等为小利。他观空等为大。
三近果为小。究竟果为大。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四十二
十行品第二十一 第 328c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