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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品第十八 第 304c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四十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疏。夫机差教别下。第三结成前义。于中有
六。一叹深谦推。二进退立理。三结成损益。
四举例證成。五况出功高。六引文成立。今
初。初双明教旨深玄叹法也。次明未證谦
也。后共详下推也。疏且以浅下。第二进退立
理。明有损有益。初住顿具佛法深也。而
推在登地。地前所无浅也。故成谤法。智度
论云。谤有二种。一者言此非佛说等。即为
深重堕大地狱。二者说不契理。并为谤法。
即深为浅是也。且以浅为深等者。以初
住之浅。释为圆融该博深也。岂非符合
于理。理本具故。然此二对亦是泛举一切深
浅法也。以远为近者。一僧祇满方證初地
远也。今为初住近也。则一生有望岂非有
益行人。以近为远者。初住近也。而推在登
地此为远也。未历僧祇何由造此。故云
法非我分。疏诸佛下。第三结成损益可知。
疏且夕钓磻溪下。第四举例證成。以君臣
为一对。磻溪即是太公垂钓之处。顿为武
王之丞相。岂要历资略举一事其例甚多。诸
葛亮受黄钺于茅庐。韩信升将坛于一卒。蔡
泽夺范睢之印。张仪霸秦主之威。皆布衣
也。才生王宫约主亦是外事。约经即七十八
中。譬如王子初生。即为耆旧臣佐礼敬。此
明法品第十八 第 305a 页
菩提心亦复如是。出现品云。如转轮王所
生太子。具王相者七宝不散即绍轮王。若
约外典其事甚多。如周成王晋献公。皆
自小为人主。百战夷项即汉高祖。古人咏
史云。百战方夷项。三章且代秦。功归萧相
国。气尽戚夫人。十年征战七十二疮。方南
面称孤在位无几。岂与上同。疏况十千劫
下。第五况出功高。以修行十千劫。方入初
住成正定聚。亦非但发无分限心即得尔
也。言非聊尔人耳者。聊耳为且略也。史
书叙周公为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
非聊尔人耳。今借此言用之。疏是以语其
智下。即是功高所成之德也。天池即海也。疏
故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下。第二引文成立。
即涅槃文。下半颂云。自未得度先度他。是
故我礼初发心。至法界品当更广引。法慧
仰推即当经意。如或未喻者。未喻即未晓
也。胜鬘有文十地广释。胜鬘说三种智。
此即第三仰推智也。疏或曰十六分之一者。
如秤斤有十六两故。然此言出涅槃第六
如来性品云。若有众生于四恒河沙佛所
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
受持读诵书写经卷。为他广说十六分中一
分之义。虽复演说亦不具足。供五恒佛能
说十六分之八分。六恒说十二分。七恒说
十四分。八恒佛所方说十六分方具。远公
亦举如秤不别解释。疏此云近少。即音义
中引大般若。译为坞波尼杀昙。坞波近也。
尼杀昙少也。或云近对。谓相近比对。或谓
生太子。具王相者七宝不散即绍轮王。若
约外典其事甚多。如周成王晋献公。皆
自小为人主。百战夷项即汉高祖。古人咏
史云。百战方夷项。三章且代秦。功归萧相
国。气尽戚夫人。十年征战七十二疮。方南
面称孤在位无几。岂与上同。疏况十千劫
下。第五况出功高。以修行十千劫。方入初
住成正定聚。亦非但发无分限心即得尔
也。言非聊尔人耳者。聊耳为且略也。史
书叙周公为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
非聊尔人耳。今借此言用之。疏是以语其
智下。即是功高所成之德也。天池即海也。疏
故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下。第二引文成立。
即涅槃文。下半颂云。自未得度先度他。是
故我礼初发心。至法界品当更广引。法慧
仰推即当经意。如或未喻者。未喻即未晓
也。胜鬘有文十地广释。胜鬘说三种智。
此即第三仰推智也。疏或曰十六分之一者。
如秤斤有十六两故。然此言出涅槃第六
如来性品云。若有众生于四恒河沙佛所
发菩提心。然后乃能于恶世中不谤是法。
受持读诵书写经卷。为他广说十六分中一
分之义。虽复演说亦不具足。供五恒佛能
说十六分之八分。六恒说十二分。七恒说
十四分。八恒佛所方说十六分方具。远公
亦举如秤不别解释。疏此云近少。即音义
中引大般若。译为坞波尼杀昙。坞波近也。
尼杀昙少也。或云近对。谓相近比对。或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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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少也。疏事随性融此彼相即者。如经一
毛端中。一切世界差别性者。谓一毛端性即
是一切世界差别性。今一切世界。即事随其
法性即一毛端。以性即毛端诸界即性故。
下句亦然。一切世界中性。即是一毛端性。一
毛随性即一切世界。上句多即一。下句一
即多。言事揽性起彼此相入者。谓一毛端之
事。揽一切世界性成故。一切世界随其多
性在一毛中。下句亦然。一切世界揽一毛
端性成故。一毛随性遍在一切世界中。言
各有同体异体者。谓一毛端。及一切刹为各
有也。云何异体一一刹等各有体故。云何
同体差别界体同一体故。今一毛中自有体
性是为异体。而同诸刹体故曰同体。一一
诸刹各自有体。即与毛端共同一体。今诸
刹相随其异体。即彼毛端之同体故。刹即
毛端毛端。异体随其同体遍于诸刹之异
体故。彼体即刹故毛即诸刹体。然上释
理性融通之中。却不广出同异体义。但有
其意如上文云谓不异理之一事。具摄理
性时即同体义。今彼不异理之多事。随
所依理皆于一中现。即异体随同也。故云
准上思之。疏谓诸缘起更互相生者。一毛之
一由刹之多。刹为能生毛为所生。因毛之
一有刹之多多为所生。所生无体多即一
毛。能生有体毛摄诸刹。上毛为所生。反此
可知。一毛是能生即是有力。诸刹是所生即
是无力。力摄无力一毛有于多刹。多刹能
生一毛一毛即无力。力摄无力毛入多
毛端中。一切世界差别性者。谓一毛端性即
是一切世界差别性。今一切世界。即事随其
法性即一毛端。以性即毛端诸界即性故。
下句亦然。一切世界中性。即是一毛端性。一
毛随性即一切世界。上句多即一。下句一
即多。言事揽性起彼此相入者。谓一毛端之
事。揽一切世界性成故。一切世界随其多
性在一毛中。下句亦然。一切世界揽一毛
端性成故。一毛随性遍在一切世界中。言
各有同体异体者。谓一毛端。及一切刹为各
有也。云何异体一一刹等各有体故。云何
同体差别界体同一体故。今一毛中自有体
性是为异体。而同诸刹体故曰同体。一一
诸刹各自有体。即与毛端共同一体。今诸
刹相随其异体。即彼毛端之同体故。刹即
毛端毛端。异体随其同体遍于诸刹之异
体故。彼体即刹故毛即诸刹体。然上释
理性融通之中。却不广出同异体义。但有
其意如上文云谓不异理之一事。具摄理
性时即同体义。今彼不异理之多事。随
所依理皆于一中现。即异体随同也。故云
准上思之。疏谓诸缘起更互相生者。一毛之
一由刹之多。刹为能生毛为所生。因毛之
一有刹之多多为所生。所生无体多即一
毛。能生有体毛摄诸刹。上毛为所生。反此
可知。一毛是能生即是有力。诸刹是所生即
是无力。力摄无力一毛有于多刹。多刹能
生一毛一毛即无力。力摄无力毛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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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同体异体广如玄中。疏以大非定大故能即小等者。等取小非定小故能即大。及
等染非定染故能即净。净非定净故能
即染等。至大有于小相不坏于大小入
大也。反显至小有于大相不坏小相则芥
纳须弥。疏别中言平等者。通相即等者。
总取诸句平等。而平等字要须长短等相方
有即入故。然云劫者婆沙一百三十五云。
分别时分故名为劫。体即五蕴生灭以成
于劫。大乘即以时为体。经云长劫与短劫
平等等者。意云。长劫即短劫。短劫即长劫。
亦是平等。长劫入短劫。短劫亦长劫。亦是
平等。就缘即缘起相由门。就性即法性融通
门。唯心即唯心所现门。即十因中之三。等取
馀梦幻等七。疏二三及四文并可知者。二即
一多。三即有佛无佛。如过去庄严。现在贤
劫。未来星宿。各有千佛名为有佛劫。此
后六万二千劫空过无有佛。名为无佛劫。
四即多少。如威光修因种种庄严劫中。有十
须弥山微尘数佛。法华大通智胜佛处。东南
方梵王赞云。一百八十劫空过无有佛。准
十住毗婆沙第十云。如经中说。诸比丘是
贤劫前。九十一劫毗婆尸佛出。百三十一劫
有二佛出。一名尸弃。二名毗式婆。此贤劫
中鸠楼孙迦那含牟尼迦叶佛出。六万二千
劫空过无佛。疏如胜莲华界等。即寿量品。疏
谓于决定境印持为性等。谓以邪正等教
理證。力于所取境审决印持。由此异缘不
能引转故。犹豫境胜解全无非审决故。疏
等染非定染故能即净。净非定净故能
即染等。至大有于小相不坏于大小入
大也。反显至小有于大相不坏小相则芥
纳须弥。疏别中言平等者。通相即等者。
总取诸句平等。而平等字要须长短等相方
有即入故。然云劫者婆沙一百三十五云。
分别时分故名为劫。体即五蕴生灭以成
于劫。大乘即以时为体。经云长劫与短劫
平等等者。意云。长劫即短劫。短劫即长劫。
亦是平等。长劫入短劫。短劫亦长劫。亦是
平等。就缘即缘起相由门。就性即法性融通
门。唯心即唯心所现门。即十因中之三。等取
馀梦幻等七。疏二三及四文并可知者。二即
一多。三即有佛无佛。如过去庄严。现在贤
劫。未来星宿。各有千佛名为有佛劫。此
后六万二千劫空过无有佛。名为无佛劫。
四即多少。如威光修因种种庄严劫中。有十
须弥山微尘数佛。法华大通智胜佛处。东南
方梵王赞云。一百八十劫空过无有佛。准
十住毗婆沙第十云。如经中说。诸比丘是
贤劫前。九十一劫毗婆尸佛出。百三十一劫
有二佛出。一名尸弃。二名毗式婆。此贤劫
中鸠楼孙迦那含牟尼迦叶佛出。六万二千
劫空过无佛。疏如胜莲华界等。即寿量品。疏
谓于决定境印持为性等。谓以邪正等教
理證。力于所取境审决印持。由此异缘不
能引转故。犹豫境胜解全无非审决故。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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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中总有十三句者。此是义句以一解为一
句故。疏即胜解智所摄者。约十力智言以
种种解智亦名乐欲。若约法相欲与解
别。皆是别境五中之一。而在十力合之为
一。取名有差。疏所望别故等者。前三方
便属解。今属诸禅故。疏即他心智者。若是
十力即属界摄。疏一切烦恼各有轻重者。
分九品故。约起惑下出轻重所由。如一
贪惑重者。于下劣境起猛利贪。中者称境
而起。下者设于胜境心亦微薄等。三品各
三故成九品。疏据难易下。别别相望以论轻
重。言种子为重者。如俱生惑种金刚喻定
方断尽故。故下经云金刚道灭方毕竟。疏又
分别为轻者。真见道中一时顿断故。唯识云
见所断惑十俱顿断。以真见道总缘谛故。此
约大乘。若通三乘。唯识论云。烦恼障重
见所断者。三乘见道位真见道中一时顿断。
俱生为重者。于修道位中。数数修习无分别
智方能断故。馀如十地初说。疏邪见最重
者。涅槃经云一切烦恼邪见摄尽。戒经十重
谤三宝为最重。十恶亦然。疏嗔恚最重者。
如普贤行品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疏无
明爱取为重者。净名经云从痴有爱则我病
生。涅槃经云生死本际凡有二种。一者无
明。二者爱等。疏三毒为重者。本行经云。世
间之毒莫过三毒。又诸随惑等皆从此生。
疏见慢为重者。见则遍执一理究彻在心
安受圣教。慢既恃己岂复他求。疏我爱慢
重者。略有三义。一约识至第七故四惑相
句故。疏即胜解智所摄者。约十力智言以
种种解智亦名乐欲。若约法相欲与解
别。皆是别境五中之一。而在十力合之为
一。取名有差。疏所望别故等者。前三方
便属解。今属诸禅故。疏即他心智者。若是
十力即属界摄。疏一切烦恼各有轻重者。
分九品故。约起惑下出轻重所由。如一
贪惑重者。于下劣境起猛利贪。中者称境
而起。下者设于胜境心亦微薄等。三品各
三故成九品。疏据难易下。别别相望以论轻
重。言种子为重者。如俱生惑种金刚喻定
方断尽故。故下经云金刚道灭方毕竟。疏又
分别为轻者。真见道中一时顿断故。唯识云
见所断惑十俱顿断。以真见道总缘谛故。此
约大乘。若通三乘。唯识论云。烦恼障重
见所断者。三乘见道位真见道中一时顿断。
俱生为重者。于修道位中。数数修习无分别
智方能断故。馀如十地初说。疏邪见最重
者。涅槃经云一切烦恼邪见摄尽。戒经十重
谤三宝为最重。十恶亦然。疏嗔恚最重者。
如普贤行品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疏无
明爱取为重者。净名经云从痴有爱则我病
生。涅槃经云生死本际凡有二种。一者无
明。二者爱等。疏三毒为重者。本行经云。世
间之毒莫过三毒。又诸随惑等皆从此生。
疏见慢为重者。见则遍执一理究彻在心
安受圣教。慢既恃己岂复他求。疏我爱慢
重者。略有三义。一约识至第七故四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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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也。二约行通。至诸禅故。如明法品
当辨三约四果阿罗汉。若作是念我。得
阿罗汉道。则不得故。疏十大烦恼为重者。
唯识云。诸烦恼。谓贪嗔痴慢疑恶见。即六
根本。俱舍论云。六由见异十。谓开恶见为
五。一身见。二边见。三邪见。四见取。五戒禁
取。故疏随烦恼中大中小。随展转轻重者。大
随为重中小为轻。中随为重。小随为轻。名
为展转。言随惑者。唯识论云。随烦恼。谓
忿恨覆恼嫉悭。诳谄与害憍。无惭及无愧。
掉举与昏沈。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
乱不正知。长行释云。唯是烦恼分位差别等
流性故名随烦恼。彼疏释云。谓忿等十。及
失念不正知放逸等。假染心所是贪等差别
分位名随烦恼。无惭无愧掉举昏沈散乱不
信懈怠七法。虽别分位有体。是前根本之等
流故名随烦恼。由烦恼为因此得有。故论
云。此二十种类别说有三。谓忿等十各别起
故。名小随烦恼。无惭等二遍不善故名中
随烦恼。掉举等八遍染心故名大随烦恼。
疏释云。然忿等十自类相望各别起故非不
共他中大惑俱行位局故名之为小。无惭愧
二自类得俱行通忿等。唯遍不善位局后
八但得名中。掉举等八自得俱生。但染皆
遍得俱生故不可名小。但染皆遍故不得
名中。二义既殊故八名大。疏习气为轻
者。此即阿罗汉等馀习也可知。疏更有异
门。可略言也者。上来已有十门解释。有以
五住烦恼无明为重。障大菩提故。前四为
当辨三约四果阿罗汉。若作是念我。得
阿罗汉道。则不得故。疏十大烦恼为重者。
唯识云。诸烦恼。谓贪嗔痴慢疑恶见。即六
根本。俱舍论云。六由见异十。谓开恶见为
五。一身见。二边见。三邪见。四见取。五戒禁
取。故疏随烦恼中大中小。随展转轻重者。大
随为重中小为轻。中随为重。小随为轻。名
为展转。言随惑者。唯识论云。随烦恼。谓
忿恨覆恼嫉悭。诳谄与害憍。无惭及无愧。
掉举与昏沈。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
乱不正知。长行释云。唯是烦恼分位差别等
流性故名随烦恼。彼疏释云。谓忿等十。及
失念不正知放逸等。假染心所是贪等差别
分位名随烦恼。无惭无愧掉举昏沈散乱不
信懈怠七法。虽别分位有体。是前根本之等
流故名随烦恼。由烦恼为因此得有。故论
云。此二十种类别说有三。谓忿等十各别起
故。名小随烦恼。无惭等二遍不善故名中
随烦恼。掉举等八遍染心故名大随烦恼。
疏释云。然忿等十自类相望各别起故非不
共他中大惑俱行位局故名之为小。无惭愧
二自类得俱行通忿等。唯遍不善位局后
八但得名中。掉举等八自得俱生。但染皆
遍得俱生故不可名小。但染皆遍故不得
名中。二义既殊故八名大。疏习气为轻
者。此即阿罗汉等馀习也可知。疏更有异
门。可略言也者。上来已有十门解释。有以
五住烦恼无明为重。障大菩提故。前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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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障见修故。今以前四住亦障菩提。
无明住地亦障见修故不存之。又有云。等
分为轻称境起故。多分为重过境起故。又
云暂起间起羸劣起者为轻。多起常起猛利
起者为重。此二即前约品中收之。又云迷
事为轻后得智断故。迷理为重根本智断
故。此则与前无明为重。障菩提故亦小相
违。故略不言耳。非无有理故云可略。迷
事迷理至十地中当广分别。疏能生贪等
无量烦恼如涅槃说者。即第二十三经。高
贵德王菩萨品。经云。复次善男子一切凡夫。
虽善护身心犹故生于三种恶觉。以是因
缘虽断烦恼。得生非想非非想处。犹故
还堕三恶道中。善男子譬如有人渡于大
海。垂至彼岸没水而死。凡夫之人亦复如
是。垂尽三有还堕三涂。何以故无善觉
故。云何善觉。所谓六念。下广说恶觉之过。
故云如涅槃说。言加五说有八觉者。即俱
舍等论亦名八寻。下疏所列恼觉即是害觉。
涅槃通说六念为善。今别说之故以不净
等治为善。大意可知。疏利中身见为本生
六十二者。言身见者。唯识论名萨迦耶见。
论云。谓五取蕴执著我我所。一切见趣所
依为业。此见差别有二十句六十五等分别
起摄。释曰。后此见差别下。即疏云。一依三
世五蕴说者。彼疏释云萨迦耶见具足梵
云萨迦耶达利瑟致。经部师云。萨是伪义。迦
耶是身。达利瑟致是见。身是聚义。即聚集假。
应言缘聚身起见名为身见。萨婆多云。萨
无明住地亦障见修故不存之。又有云。等
分为轻称境起故。多分为重过境起故。又
云暂起间起羸劣起者为轻。多起常起猛利
起者为重。此二即前约品中收之。又云迷
事为轻后得智断故。迷理为重根本智断
故。此则与前无明为重。障菩提故亦小相
违。故略不言耳。非无有理故云可略。迷
事迷理至十地中当广分别。疏能生贪等
无量烦恼如涅槃说者。即第二十三经。高
贵德王菩萨品。经云。复次善男子一切凡夫。
虽善护身心犹故生于三种恶觉。以是因
缘虽断烦恼。得生非想非非想处。犹故
还堕三恶道中。善男子譬如有人渡于大
海。垂至彼岸没水而死。凡夫之人亦复如
是。垂尽三有还堕三涂。何以故无善觉
故。云何善觉。所谓六念。下广说恶觉之过。
故云如涅槃说。言加五说有八觉者。即俱
舍等论亦名八寻。下疏所列恼觉即是害觉。
涅槃通说六念为善。今别说之故以不净
等治为善。大意可知。疏利中身见为本生
六十二者。言身见者。唯识论名萨迦耶见。
论云。谓五取蕴执著我我所。一切见趣所
依为业。此见差别有二十句六十五等分别
起摄。释曰。后此见差别下。即疏云。一依三
世五蕴说者。彼疏释云萨迦耶见具足梵
云萨迦耶达利瑟致。经部师云。萨是伪义。迦
耶是身。达利瑟致是见。身是聚义。即聚集假。
应言缘聚身起见名为身见。萨婆多云。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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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义。迦耶等如前。虽见聚身。而是实有。
身者即是自体异名。应言自体见。大乘法
师解云。僧吃烂底萨。便成移转。以大乘
心心上所变之法故。言移转身见。依五蕴
起此我见。此为依故诸见得生故。言见趣
所依为业者趣者投也。惑所归处也。言
二十句者。对法第一云。谓如计色是我我
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一蕴有四。五蕴
合有二十句也。五为我见馀皆我所。谓相
应我所(即我有色)随逐我所(即色属我)不离我所(即我在
色中)故有十五我所。此即分别行缘蕴不分
别所起处。若历三世便有六十。加身即我
为六十一。我复异身为六十二。又计常无
常等为六十二。如十藏品。论言六十五者。
婆沙论云。谓如以色为我。于馀四蕴各三
我所。谓是我璎珞。我僮仆。我器。即有十二。
色为一我。即总有十三。五蕴总有六十我
所见。有五我见为六十五。此即分别行缘
蕴亦分别所起处。此等皆是分别我见。疏二
依异道邪见具如瑜伽八十七说者。论中约
迷前际后际为次。今依唯识。约所依见
分之。谓于前际计四遍常四一分常。及依
计后际有想十六。无想俱非各有八论。共
四十种常见差别。有计后际七断灭论。此
四十七共因我见而起边见。有计前际。二
无因论。四有边论。四不死矫乱。及计后际
五现涅槃。故六十二。此六十二以邪见边见
二为自体。以馀二见而为眷属。依于身
见以为根本。此亦举大数。次依瑜伽以释
身者即是自体异名。应言自体见。大乘法
师解云。僧吃烂底萨。便成移转。以大乘
心心上所变之法故。言移转身见。依五蕴
起此我见。此为依故诸见得生故。言见趣
所依为业者趣者投也。惑所归处也。言
二十句者。对法第一云。谓如计色是我我
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一蕴有四。五蕴
合有二十句也。五为我见馀皆我所。谓相
应我所(即我有色)随逐我所(即色属我)不离我所(即我在
色中)故有十五我所。此即分别行缘蕴不分
别所起处。若历三世便有六十。加身即我
为六十一。我复异身为六十二。又计常无
常等为六十二。如十藏品。论言六十五者。
婆沙论云。谓如以色为我。于馀四蕴各三
我所。谓是我璎珞。我僮仆。我器。即有十二。
色为一我。即总有十三。五蕴总有六十我
所见。有五我见为六十五。此即分别行缘
蕴亦分别所起处。此等皆是分别我见。疏二
依异道邪见具如瑜伽八十七说者。论中约
迷前际后际为次。今依唯识。约所依见
分之。谓于前际计四遍常四一分常。及依
计后际有想十六。无想俱非各有八论。共
四十种常见差别。有计后际七断灭论。此
四十七共因我见而起边见。有计前际。二
无因论。四有边论。四不死矫乱。及计后际
五现涅槃。故六十二。此六十二以邪见边见
二为自体。以馀二见而为眷属。依于身
见以为根本。此亦举大数。次依瑜伽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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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者。初四遍常者。谓我及世间一切皆常。但
有隐显依上中下静虑等。起起宿住随念
生四常论。一由能忆二十成坏劫。二能忆
四十劫。三能忆八十劫。四依天眼所见现在
世。见诸有情死时生时诸蕴相续。彼便执我
及世间俱常。言四一分常者。谓四皆一分。
一者从梵天没来生此间。得宿住通作如
是等执。梵王是常。我等无常故名一分。二
闻梵王有如是见。大种是常。心是无常。或
复翻此。三有先从戏忘天没来生此间。得
通起执不生此者常。我生此者是无常。四
有先从恚愤天没。一分同前。此天住处住
妙高层级。或三十三天。释曰。若依瑜伽此
中即说二无因。以同计前际故。唯识此后
即明有想十六等。言十六者有四四句。一
我有色。死后有想。执色为我名我有色。
取诸法说名为有想。即欲界全。色界一分。
除无想天。二我无色。死后有想。执无色蕴
为我。此在欲界乃至无所有处。唯除非想。
三我亦有色。亦无色。死后有想。执五蕴为
我。四我非有色非无色。死后有色。遮第
三也。依寻伺等至皆容得起。第二四句云。
一执我有边死后有想。执色为我体有分
限。如指节等。二执我无边死后有想。执
非色为我。遍一切处故。三执我亦有边亦
无边。死后有想。执我随身卷舒等。四执我
非有边非无边。死后有想。遮第三也。或
依寻伺等至皆起。第三四句者。一我有一
想。二我有种种想。三我有小想。四我有无
有隐显依上中下静虑等。起起宿住随念
生四常论。一由能忆二十成坏劫。二能忆
四十劫。三能忆八十劫。四依天眼所见现在
世。见诸有情死时生时诸蕴相续。彼便执我
及世间俱常。言四一分常者。谓四皆一分。
一者从梵天没来生此间。得宿住通作如
是等执。梵王是常。我等无常故名一分。二
闻梵王有如是见。大种是常。心是无常。或
复翻此。三有先从戏忘天没来生此间。得
通起执不生此者常。我生此者是无常。四
有先从恚愤天没。一分同前。此天住处住
妙高层级。或三十三天。释曰。若依瑜伽此
中即说二无因。以同计前际故。唯识此后
即明有想十六等。言十六者有四四句。一
我有色。死后有想。执色为我名我有色。
取诸法说名为有想。即欲界全。色界一分。
除无想天。二我无色。死后有想。执无色蕴
为我。此在欲界乃至无所有处。唯除非想。
三我亦有色。亦无色。死后有想。执五蕴为
我。四我非有色非无色。死后有色。遮第
三也。依寻伺等至皆容得起。第二四句云。
一执我有边死后有想。执色为我体有分
限。如指节等。二执我无边死后有想。执
非色为我。遍一切处故。三执我亦有边亦
无边。死后有想。执我随身卷舒等。四执我
非有边非无边。死后有想。遮第三也。或
依寻伺等至皆起。第三四句者。一我有一
想。二我有种种想。三我有小想。四我有无
明法品第十八 第 307c 页
量想。一一想者在前三无色。二种种想者。
在欲界色界。除无想天。三执少色。或执少
无色。为我想。为我所。我与彼合名为小想。
在欲色界除无想天。四无量想者。执无量
色为我想。为我所。我与彼合名无量想。
第四四句者。一我纯有乐。死后有想。在前
三静虑。二我纯有苦。死后有想。在地狱中。
三我有苦有乐。死后有想。在人欲天鬼
畜生界。四我无苦无乐。死后有想。在第
四禅。已上寻伺等至皆容得起。无想俱非
各八论者。无想八论者。有二四句。初四句
者。一我有色死后无想。执色为我得无想
定。见他有人得定生彼作如是计。二我
无色死后无想。执命根为我得无想定。三
执我亦有色亦无色。死后无想。双执色命
根为我。于此二中起一我想。四执我非
有色非无色。死后无想。遮第三句。等至寻
伺皆容起故。第二四句者。一执我有边死
后无想。执色为我。其量狭小等得无想定。
二执我无边死后无想。执色为我遍一切
处等。三执我亦有边亦无边。死后无想。执
色为我随身有卷舒故。第四句者。遮第
三句。更无别义。等至寻伺皆容得起。后俱
非八论者。有二四句。一云。执我有色死后
非有想非无想。执色为我。见诸有情入
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利。作如是执。唯寻
伺执非得定也。二执我无色。死后如前。执
无色蕴为我等。入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
了故。作如是执。三执我亦有色。亦无色。死
在欲界色界。除无想天。三执少色。或执少
无色。为我想。为我所。我与彼合名为小想。
在欲色界除无想天。四无量想者。执无量
色为我想。为我所。我与彼合名无量想。
第四四句者。一我纯有乐。死后有想。在前
三静虑。二我纯有苦。死后有想。在地狱中。
三我有苦有乐。死后有想。在人欲天鬼
畜生界。四我无苦无乐。死后有想。在第
四禅。已上寻伺等至皆容得起。无想俱非
各八论者。无想八论者。有二四句。初四句
者。一我有色死后无想。执色为我得无想
定。见他有人得定生彼作如是计。二我
无色死后无想。执命根为我得无想定。三
执我亦有色亦无色。死后无想。双执色命
根为我。于此二中起一我想。四执我非
有色非无色。死后无想。遮第三句。等至寻
伺皆容起故。第二四句者。一执我有边死
后无想。执色为我。其量狭小等得无想定。
二执我无边死后无想。执色为我遍一切
处等。三执我亦有边亦无边。死后无想。执
色为我随身有卷舒故。第四句者。遮第
三句。更无别义。等至寻伺皆容得起。后俱
非八论者。有二四句。一云。执我有色死后
非有想非无想。执色为我。见诸有情入
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利。作如是执。唯寻
伺执非得定也。二执我无色。死后如前。执
无色蕴为我等。入非想非非想定。想不明
了故。作如是执。三执我亦有色。亦无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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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如前。执色无色为我。见有情等同前。
上皆依寻伺起非由等至。其第四句遮第
三句更无别义。第二四句云。一执我有边。
死后非有想非无想。乃至第四句其文易知。
如是一切皆执四无色为我。以得非想非
非想定。容有此执。一由彼定时分位促故。
别以一一蕴而为所缘。执我有边。二由彼
定时分长故。总以四蕴为所缘故。执我
无边。三由彼定或一一蕴。或总为所缘故。
成第三句。第四句遮第三更无别义。七断
灭论者。一执我有粗色。四大种所造为性。
死后断灭毕竟无有。见身死后有而无故。
二我欲界天死后断灭。三我色界天死后断
灭。四我空无边处乃至非想。皆云死后断
灭。后之四执执彼彼地为生死顶故。前四
十见为常。后七见为断。此皆见断名分别
起。言有计前际二无因论等者。皆因邪见
起。见不正故名之为邪。二无因者。一从无
想天没来生此间无宿住通。不能忆彼
出心已前所有诸位。便执诸法本无而起。如
我亦应本无而起。便起执言我及世间无
因而起。二由寻伺不忆前身。作如是执。
无因而起。如是二见由无想天及虚妄寻伺
二事而起。四有边者。一由一向能忆上下。
下至无间地狱。上至第四静虑。执我于中
悉皆充满。便作是念。过此有我。我应能见。
故知有边。二由一向能忆傍无有边。执我
遍满故执无边。三由能忆上下及傍故。双
执有边无边四由能忆坏劫分位。便生非
上皆依寻伺起非由等至。其第四句遮第
三句更无别义。第二四句云。一执我有边。
死后非有想非无想。乃至第四句其文易知。
如是一切皆执四无色为我。以得非想非
非想定。容有此执。一由彼定时分位促故。
别以一一蕴而为所缘。执我有边。二由彼
定时分长故。总以四蕴为所缘故。执我
无边。三由彼定或一一蕴。或总为所缘故。
成第三句。第四句遮第三更无别义。七断
灭论者。一执我有粗色。四大种所造为性。
死后断灭毕竟无有。见身死后有而无故。
二我欲界天死后断灭。三我色界天死后断
灭。四我空无边处乃至非想。皆云死后断
灭。后之四执执彼彼地为生死顶故。前四
十见为常。后七见为断。此皆见断名分别
起。言有计前际二无因论等者。皆因邪见
起。见不正故名之为邪。二无因者。一从无
想天没来生此间无宿住通。不能忆彼
出心已前所有诸位。便执诸法本无而起。如
我亦应本无而起。便起执言我及世间无
因而起。二由寻伺不忆前身。作如是执。
无因而起。如是二见由无想天及虚妄寻伺
二事而起。四有边者。一由一向能忆上下。
下至无间地狱。上至第四静虑。执我于中
悉皆充满。便作是念。过此有我。我应能见。
故知有边。二由一向能忆傍无有边。执我
遍满故执无边。三由能忆上下及傍故。双
执有边无边四由能忆坏劫分位。便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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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边非无边想。诸器世间无所得故。四不
死矫乱者。先总释名。准婆沙意。外道计天
常住名为不死。计不乱答。得生彼天。今
佛法诃云。汝言秘密等即是矫乱言四种
者。一恐无知念我不知善不善等。有馀
问我不得定答。我若定答。恐他鉴我无知
因。即轻笑于我。彼天秘密义不应皆说等。
二行谄曲者作是思惟。非我净天一切隐
密皆许记别。谓自所證及清净道故。三怀
恐怖而无记别。恐我昧劣为他所知。由是
因缘不得解脱。以此为室而自安处。怀
恐怖故四有愚戆专修止行而无所知。若
有问我。我当反诘一切随言。无减而印
顺之言。五现涅槃者。一见现在受若天若人
诸五欲乐。便谓涅槃。二虽厌五欲现住初
定以为涅槃。引在身中名为得乐。见他
现在住定亦尔。下皆准此。三厌寻伺故。现
得第二定以为涅槃。四厌诸寻伺喜故。
现住第三定以为涅槃。五厌喜乐乃至出
入息。现住第四定以为涅槃。待过去故名
为后际。又此计我现既有乐。后亦有乐。故
后际摄。以现乐为先。而执后乐。总名现
法。此不依我见起故邪见摄。六十二见大
意已周。疏皆已无得即大般若意。至回向
当释。疏贪欲即道胜热处说。疏古德判此一
段以为摄位修成者。上直就初住之德以
为深胜。今明摄位。即初后圆融。不违经宗。
事事无碍故云亦是一理。疏力等未證亦定
无疑者。即是偈意。偈云。菩萨于佛十力中。
死矫乱者。先总释名。准婆沙意。外道计天
常住名为不死。计不乱答。得生彼天。今
佛法诃云。汝言秘密等即是矫乱言四种
者。一恐无知念我不知善不善等。有馀
问我不得定答。我若定答。恐他鉴我无知
因。即轻笑于我。彼天秘密义不应皆说等。
二行谄曲者作是思惟。非我净天一切隐
密皆许记别。谓自所證及清净道故。三怀
恐怖而无记别。恐我昧劣为他所知。由是
因缘不得解脱。以此为室而自安处。怀
恐怖故四有愚戆专修止行而无所知。若
有问我。我当反诘一切随言。无减而印
顺之言。五现涅槃者。一见现在受若天若人
诸五欲乐。便谓涅槃。二虽厌五欲现住初
定以为涅槃。引在身中名为得乐。见他
现在住定亦尔。下皆准此。三厌寻伺故。现
得第二定以为涅槃。四厌诸寻伺喜故。
现住第三定以为涅槃。五厌喜乐乃至出
入息。现住第四定以为涅槃。待过去故名
为后际。又此计我现既有乐。后亦有乐。故
后际摄。以现乐为先。而执后乐。总名现
法。此不依我见起故邪见摄。六十二见大
意已周。疏皆已无得即大般若意。至回向
当释。疏贪欲即道胜热处说。疏古德判此一
段以为摄位修成者。上直就初住之德以
为深胜。今明摄位。即初后圆融。不违经宗。
事事无碍故云亦是一理。疏力等未證亦定
无疑者。即是偈意。偈云。菩萨于佛十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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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證得亦无疑。故十八不共净行品已
说。疏望圆极之果等者。当得佛言且顺经文。
分为二义。故引晋经梵本。即知当字是译
人之意。译人意欲不坏初后故作此译。若
此意存不坏初后。则前梵行品。初发心即
得菩提。如何会释。此改为当彼亦须改。彼
成无妨此即何违。故此即佛正是梵行初心
即成耳。且顺彼释故云见性即成智身。若
约圆融此后更无别佛。疏三得知身无从等
者。释经得如来一身无量身。究竟平等真实
智慧。即用上光明觉品偈。释偈云。一身为
无量。无量复为一。了知诸世间。现形遍一
切。此身无所从。亦无所积聚。众生分别故。
见佛种种身。文意可知。疏其十行十向十
地皆尔。各自品说者。十行第十智度满故。
入因陀罗网境界。明知已摄诸位。十回向
品第十入法界无量回向證穷法界故。十地
堕在佛数故。如普贤作用下。例引等妙二
觉證成。疏二约见性下。此上即藏和尚意。
此下即天台圆教之意。故云昔人竖说五种
菩提。我即横开六即。此中当其分真即也。
于中四。一正明。二若尔下设难。三请以下
解释。先喻圆融法。后喻行布。四依于此
义下结成。疏又即由此义废高就下等者。亦
天台意。智者虽说四教三教及至果处无
有实事。但就教中施设有果。进入位后
果即便虚。如别教说三贤十地。修三贤位
则有可修。及至登地更无有别。别教十
地證竟但是圆家住耳。即由此义圆教初住
说。疏望圆极之果等者。当得佛言且顺经文。
分为二义。故引晋经梵本。即知当字是译
人之意。译人意欲不坏初后故作此译。若
此意存不坏初后。则前梵行品。初发心即
得菩提。如何会释。此改为当彼亦须改。彼
成无妨此即何违。故此即佛正是梵行初心
即成耳。且顺彼释故云见性即成智身。若
约圆融此后更无别佛。疏三得知身无从等
者。释经得如来一身无量身。究竟平等真实
智慧。即用上光明觉品偈。释偈云。一身为
无量。无量复为一。了知诸世间。现形遍一
切。此身无所从。亦无所积聚。众生分别故。
见佛种种身。文意可知。疏其十行十向十
地皆尔。各自品说者。十行第十智度满故。
入因陀罗网境界。明知已摄诸位。十回向
品第十入法界无量回向證穷法界故。十地
堕在佛数故。如普贤作用下。例引等妙二
觉證成。疏二约见性下。此上即藏和尚意。
此下即天台圆教之意。故云昔人竖说五种
菩提。我即横开六即。此中当其分真即也。
于中四。一正明。二若尔下设难。三请以下
解释。先喻圆融法。后喻行布。四依于此
义下结成。疏又即由此义废高就下等者。亦
天台意。智者虽说四教三教及至果处无
有实事。但就教中施设有果。进入位后
果即便虚。如别教说三贤十地。修三贤位
则有可修。及至登地更无有别。别教十
地證竟但是圆家住耳。即由此义圆教初住
明法品第十八 第 309a 页
自在过地。不知此意故谓此会是说十地。
疏文含多意者标也。前二叙昔。言求之于
己尚未免求者。破第二释也。则违净名于
一切法应无所求。疏今释有二下。述正义
也。前意即顺般若性空。后意则明事理双
现。经云。无所求中吾故求之。即方等经中。佛
为雷音菩萨。说于法华昔因缘已。又云。过
去有佛名栴檀华。彼佛去世甚久。我于彼
时如汝无异。彼有菩萨。名曰上首。作一
乞士入城乞食。时有比丘。名曰恒伽。谓乞
士言。汝从何来。答曰。我从真实中来。又
问何谓真实。答曰。寂灭相故名为真实。又
问。寂灭相中。有所求无所求耶。答曰。无
所求。又问。无所求者。何用求耶。答曰。无
所求中吾故求之。又问。无所求中何用求
耶。答曰。有所求者一切皆空。得者亦空。著
者亦空。实者亦空。求者亦空。语者亦空。问
者亦空。寂灭涅槃一切虚空。一切世界亦复
皆空。吾为如是次第空法而求真实。又
问。菩萨于何处求。答曰。于六波罗蜜中
求。恒伽闻已。卖身供养。释曰。然上经文双
證二意。以正说求者皆空即般若意。故不
碍求即双行意。双行亦即不共般若之意耳。
疏而经多劫者。此标举。亦是问难也。应有
问言。前来赞经玄妙。则言一生圆旷劫之
果。今既圆妙。何以多劫方成。后然馀教下
答。于中四。一标他宗。二此宗下。示其正说。
三起信则以若迟下。双出二宗之意。四并有
下结劝修学。三中即起信发趣道相中證发
疏文含多意者标也。前二叙昔。言求之于
己尚未免求者。破第二释也。则违净名于
一切法应无所求。疏今释有二下。述正义
也。前意即顺般若性空。后意则明事理双
现。经云。无所求中吾故求之。即方等经中。佛
为雷音菩萨。说于法华昔因缘已。又云。过
去有佛名栴檀华。彼佛去世甚久。我于彼
时如汝无异。彼有菩萨。名曰上首。作一
乞士入城乞食。时有比丘。名曰恒伽。谓乞
士言。汝从何来。答曰。我从真实中来。又
问何谓真实。答曰。寂灭相故名为真实。又
问。寂灭相中。有所求无所求耶。答曰。无
所求。又问。无所求者。何用求耶。答曰。无
所求中吾故求之。又问。无所求中何用求
耶。答曰。有所求者一切皆空。得者亦空。著
者亦空。实者亦空。求者亦空。语者亦空。问
者亦空。寂灭涅槃一切虚空。一切世界亦复
皆空。吾为如是次第空法而求真实。又
问。菩萨于何处求。答曰。于六波罗蜜中
求。恒伽闻已。卖身供养。释曰。然上经文双
證二意。以正说求者皆空即般若意。故不
碍求即双行意。双行亦即不共般若之意耳。
疏而经多劫者。此标举。亦是问难也。应有
问言。前来赞经玄妙。则言一生圆旷劫之
果。今既圆妙。何以多劫方成。后然馀教下
答。于中四。一标他宗。二此宗下。示其正说。
三起信则以若迟下。双出二宗之意。四并有
下结劝修学。三中即起信发趣道相中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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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后云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
生故。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
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
不可思议。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
證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
三僧祇劫故。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
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释曰。此
即以迟速皆方便也。此宗则楷定为权。以
不定或迟或速为实。如前第二段明。故毗
目瞿沙暂时执手时经多劫则一生不定。一
生无量劫。即一念多劫。岂为多劫故结劝
之勿执也。疏大旨同前十住者。同十住
中加所为也。此中显示佛法。即前持说佛
法故。二智光普照即前觉一切佛法。三开
阐实义。即前增长佛智。四證得法性。即
所入无碍。五众会欢喜。即善了众生界。及
知众生根。六开示佛法因。即前所行无障
碍。及得无等方便。七为得一切佛平等。即
前入一切智性。八为了法界无有二故。即前
深入法界。故结云说如是法明是说因。疏
一净业显理者。业净则理显故。二除惑开信
者。若无妄想即增信解故。馀可知。疏八大
人觉者遗教经明。一少欲。二知足。三寂静。
四精进。五正念。六正定。七正慧。八无戏论。
涅槃二十七加二为十。云善男子。菩萨成
就十法虽见佛法不得明了。前七同上。
八即解脱。九赞叹解脱。十以涅槃化他
众生。十地抄中更当广释。疏亦总相颂前叹
深难说。若将别配则令證等互有局者。昔
生故。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
道。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
不可思议。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
證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
三僧祇劫故。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
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释曰。此
即以迟速皆方便也。此宗则楷定为权。以
不定或迟或速为实。如前第二段明。故毗
目瞿沙暂时执手时经多劫则一生不定。一
生无量劫。即一念多劫。岂为多劫故结劝
之勿执也。疏大旨同前十住者。同十住
中加所为也。此中显示佛法。即前持说佛
法故。二智光普照即前觉一切佛法。三开
阐实义。即前增长佛智。四證得法性。即
所入无碍。五众会欢喜。即善了众生界。及
知众生根。六开示佛法因。即前所行无障
碍。及得无等方便。七为得一切佛平等。即
前入一切智性。八为了法界无有二故。即前
深入法界。故结云说如是法明是说因。疏
一净业显理者。业净则理显故。二除惑开信
者。若无妄想即增信解故。馀可知。疏八大
人觉者遗教经明。一少欲。二知足。三寂静。
四精进。五正念。六正定。七正慧。八无戏论。
涅槃二十七加二为十。云善男子。菩萨成
就十法虽见佛法不得明了。前七同上。
八即解脱。九赞叹解脱。十以涅槃化他
众生。十地抄中更当广释。疏亦总相颂前叹
深难说。若将别配则令證等互有局者。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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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二十三偈。颂前叹深难说。即分为十。初
四颂甚深。二有一偈颂难知。三有二偈
颂难分别。四菩提心下二偈颂难信解。五
三偈颂难證。六二偈颂难行。七二偈颂难
通达。八了法自性下二偈颂难思惟。九二
偈颂难说。十有三偈颂难度量。故云若将
别配言则令难證等互有所局者。如一切
独觉及声闻悉以发心作根本。颂难證者。
前文十力十八不共等岂易證耶。故云互有
所局。今二十三偈。皆通难信难知难證等。故
云总相颂前则令證等互有所局。
* 明法品第十八
疏。统有四义者。然法光明摄
论中释本论。释云。能正了知周遍无量。无
分限相大法光明。今疏取诸释意参为四
义。初一即世亲意。世亲先牒本论竟。释云。
谓正了达十方无边无分限相。如善习诵文
字光明名法光明。今疏取意。以能正了达
即法智慧。十方无边法即此胜进。能所诠法
也。二即无性意。彼牒本论竟。释云。谓正通
达十方无边无分限相。显照行故名法光
明。今疏取意。无性但有显照行言异于世
亲。故取意义以能诠为光明。而无性意亦
有菩萨智为明耳。上二摄论所释皆是第
七。三即梁论意。梁论即世亲同本异译。而文
稍广多。是敌对译故。彼论第十先牒本论
云。三能见一切处无量分别相善法光明。次
释云。约三乘法说一切处。又约内外法说
一切处。又约真俗法说一切处。如此一切
处菩萨能见无量相。如佛所说法相。及世
四颂甚深。二有一偈颂难知。三有二偈
颂难分别。四菩提心下二偈颂难信解。五
三偈颂难證。六二偈颂难行。七二偈颂难
通达。八了法自性下二偈颂难思惟。九二
偈颂难说。十有三偈颂难度量。故云若将
别配言则令难證等互有所局者。如一切
独觉及声闻悉以发心作根本。颂难證者。
前文十力十八不共等岂易證耶。故云互有
所局。今二十三偈。皆通难信难知难證等。故
云总相颂前则令證等互有所局。
* 明法品第十八
疏。统有四义者。然法光明摄
论中释本论。释云。能正了知周遍无量。无
分限相大法光明。今疏取诸释意参为四
义。初一即世亲意。世亲先牒本论竟。释云。
谓正了达十方无边无分限相。如善习诵文
字光明名法光明。今疏取意。以能正了达
即法智慧。十方无边法即此胜进。能所诠法
也。二即无性意。彼牒本论竟。释云。谓正通
达十方无边无分限相。显照行故名法光
明。今疏取意。无性但有显照行言异于世
亲。故取意义以能诠为光明。而无性意亦
有菩萨智为明耳。上二摄论所释皆是第
七。三即梁论意。梁论即世亲同本异译。而文
稍广多。是敌对译故。彼论第十先牒本论
云。三能见一切处无量分别相善法光明。次
释云。约三乘法说一切处。又约内外法说
一切处。又约真俗法说一切处。如此一切
处菩萨能见无量相。如佛所说法相。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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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所立法相。菩萨皆能了达。即如量智。如其
本数量菩萨以如理智通达无分别相。此
二智能照了真俗境故名法光明。释曰。此
中论意不异初释。但文广说一切处等耳。
而能了达者。亦通诸菩萨智。今取其别意。
但取所诠中菩萨之智。异法慧智故为别
耳。其第四意一向义加。显此四解后后狭
于前前耳。疏德虽无量下总结。谓显其当
位已得胜进云何上求。故云而于胜进义
非惬当。疏非明无之处即名无明等者。即
俱舍第十偈云。明所治无明。如非亲实等。上
句正明有体。谓此无明不了四谛。明所对
治名曰无明。与明相违方名无明。非是离
明之外皆是无明。此拣眼等亦非明无之
处即名无明。此即正明有体。下句举喻释
成。六地当释。正说中。疏不守根门名为放
逸。即瑜伽意。前文曾引此段。疏文乃有三
义。初略释名。二涅槃云不放逸下。明先
彰所以。三世其体业。二中即涅槃二十四。
高贵德王菩萨品十功德中第四。十事利益
功德。于中一根深难拔。经自牒云。云何根
深难拔。所言根者名不放逸。不放逸者为
是何根。所谓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根。善男子。一切诸佛诸善根本皆不放逸。不放逸
故诸馀善根展转增长。以能增长诸善根
故。于诸善中最为殊胜。善男子。如诸迹中
象迹为上(云云)如诸明中日光为最。如诸王中转轮圣王为最第一。如诸流中四河
为最。如诸山中须弥山王为最第一。善
本数量菩萨以如理智通达无分别相。此
二智能照了真俗境故名法光明。释曰。此
中论意不异初释。但文广说一切处等耳。
而能了达者。亦通诸菩萨智。今取其别意。
但取所诠中菩萨之智。异法慧智故为别
耳。其第四意一向义加。显此四解后后狭
于前前耳。疏德虽无量下总结。谓显其当
位已得胜进云何上求。故云而于胜进义
非惬当。疏非明无之处即名无明等者。即
俱舍第十偈云。明所治无明。如非亲实等。上
句正明有体。谓此无明不了四谛。明所对
治名曰无明。与明相违方名无明。非是离
明之外皆是无明。此拣眼等亦非明无之
处即名无明。此即正明有体。下句举喻释
成。六地当释。正说中。疏不守根门名为放
逸。即瑜伽意。前文曾引此段。疏文乃有三
义。初略释名。二涅槃云不放逸下。明先
彰所以。三世其体业。二中即涅槃二十四。
高贵德王菩萨品十功德中第四。十事利益
功德。于中一根深难拔。经自牒云。云何根
深难拔。所言根者名不放逸。不放逸者为
是何根。所谓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根。善男子。一切诸佛诸善根本皆不放逸。不放逸
故诸馀善根展转增长。以能增长诸善根
故。于诸善中最为殊胜。善男子。如诸迹中
象迹为上(云云)如诸明中日光为最。如诸王中转轮圣王为最第一。如诸流中四河
为最。如诸山中须弥山王为最第一。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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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如水生华中青莲华为最。不放逸法
亦复如是。于诸善法。为最为上。善男子。
如陆生华中婆利师华为最为上。不放逸法
亦复如是。为最为上。师子金翅罗睺大身。
乃至佛僧为诸众中最广。引喻竟结云。以
是义故。不放逸根深固难拔。即其文也。疏
即精进三根下。第二出体业。即唯识第六释
曰。谓依精进及无贪等三种善根。此之四
法于所断恶防令不起。于所修善修令增
长。体是四法约别功能。而假建立名不放
逸。非别有体。疏宁起疥癫下。即萨遮尼犍
子经。难反复故即净名文。彼第二经云。凡夫
于佛法有反复。而声闻无也。疏谓离善知
识下。合上四种重任。此合大海最深重难
持故。诸山喻菩萨。如十地十山故。草木喻
缘觉。独善不从师故。众生喻声闻。有师
属故。疏言五印者。即同净名迦旃延章五
非常观。然前四非常即是有为。寂静为涅
槃。即是无为。摄为无为尽。又前四俗谛。后
一真谛。疏言四印者下。即庄严论第十一。名
四法印。论云。四法印者。一者一切行无常
印。二者一切行苦印。三者一切法无我印。四
者涅槃寂灭印。所以知合空入于无我者。
论云。此中应知无常印及苦印。为成无愿
三昧依止无我印。为成空三昧依止寂灭
印。为成无相三昧依止。说此法印为三
三昧依止故。疏或名优陀那者。即地持第八
亦名优檀那。论云。有四优檀那。诸佛菩萨
为令众生得清净故说为四。云何为四。一
亦复如是。于诸善法。为最为上。善男子。
如陆生华中婆利师华为最为上。不放逸法
亦复如是。为最为上。师子金翅罗睺大身。
乃至佛僧为诸众中最广。引喻竟结云。以
是义故。不放逸根深固难拔。即其文也。疏
即精进三根下。第二出体业。即唯识第六释
曰。谓依精进及无贪等三种善根。此之四
法于所断恶防令不起。于所修善修令增
长。体是四法约别功能。而假建立名不放
逸。非别有体。疏宁起疥癫下。即萨遮尼犍
子经。难反复故即净名文。彼第二经云。凡夫
于佛法有反复。而声闻无也。疏谓离善知
识下。合上四种重任。此合大海最深重难
持故。诸山喻菩萨。如十地十山故。草木喻
缘觉。独善不从师故。众生喻声闻。有师
属故。疏言五印者。即同净名迦旃延章五
非常观。然前四非常即是有为。寂静为涅
槃。即是无为。摄为无为尽。又前四俗谛。后
一真谛。疏言四印者下。即庄严论第十一。名
四法印。论云。四法印者。一者一切行无常
印。二者一切行苦印。三者一切法无我印。四
者涅槃寂灭印。所以知合空入于无我者。
论云。此中应知无常印及苦印。为成无愿
三昧依止无我印。为成空三昧依止寂灭
印。为成无相三昧依止。说此法印为三
三昧依止故。疏或名优陀那者。即地持第八
亦名优檀那。论云。有四优檀那。诸佛菩萨
为令众生得清净故说为四。云何为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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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行无常。一切行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
灭。诸佛菩萨具足此法。复以此法传授众
生是名优檀那。过去寂灭诸牟尼尊。展转
相传。是名优檀那。疏菩萨藏经第二名法邬
陀南者。亦是大宝积第三十六菩萨藏会。第
十二卷末。即试验菩萨品。经云。舍利子。诸
佛世尊。具大智力总摄诸法。安处四种邬
陀南中。何等为四。所谓一切行无常。一切行
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舍利子。所演一
切行无常者。如来谓诸常想众生断常想
故。所演一切行苦法者。如来谓诸乐想众
生断乐想故。所演一切无我法者。如来
谓诸我想众生断我想故。所演寂灭涅槃
法者。如来为诸住有所得颠倒众生。断有
所得颠倒心故。舍利子。是诸菩萨若闻如
来说一切行为无常者。则能善入毕竟无
常。若有闻说一切行苦。则能兴起厌离愿
心。若有闻说诸法无我。则能修习空三摩
地妙解脱门。若有闻说寂灭涅槃。则能修
习无相三摩地。而不非时趣入真际。如是
舍利子。若诸菩萨摩诃萨。能善修习如是
法者。终不退失一切善法。速得圆满一
切佛法。疏邬陀南者。此云标相者。释经
也。言涅槃寂静是无为法标相者。略举亦应
云无常是有为法标相。苦是有漏法标相。无
我是诸法标相。亦有说。言邬陀南者。应言
说也。佛常说故。义当无问自说经。疏印即
决定义者。却释法印之名。决定无常等者。
诸有漏法决定是苦。一切法决定无我。无为
灭。诸佛菩萨具足此法。复以此法传授众
生是名优檀那。过去寂灭诸牟尼尊。展转
相传。是名优檀那。疏菩萨藏经第二名法邬
陀南者。亦是大宝积第三十六菩萨藏会。第
十二卷末。即试验菩萨品。经云。舍利子。诸
佛世尊。具大智力总摄诸法。安处四种邬
陀南中。何等为四。所谓一切行无常。一切行
苦。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舍利子。所演一
切行无常者。如来谓诸常想众生断常想
故。所演一切行苦法者。如来谓诸乐想众
生断乐想故。所演一切无我法者。如来
谓诸我想众生断我想故。所演寂灭涅槃
法者。如来为诸住有所得颠倒众生。断有
所得颠倒心故。舍利子。是诸菩萨若闻如
来说一切行为无常者。则能善入毕竟无
常。若有闻说一切行苦。则能兴起厌离愿
心。若有闻说诸法无我。则能修习空三摩
地妙解脱门。若有闻说寂灭涅槃。则能修
习无相三摩地。而不非时趣入真际。如是
舍利子。若诸菩萨摩诃萨。能善修习如是
法者。终不退失一切善法。速得圆满一
切佛法。疏邬陀南者。此云标相者。释经
也。言涅槃寂静是无为法标相者。略举亦应
云无常是有为法标相。苦是有漏法标相。无
我是诸法标相。亦有说。言邬陀南者。应言
说也。佛常说故。义当无问自说经。疏印即
决定义者。却释法印之名。决定无常等者。
诸有漏法决定是苦。一切法决定无我。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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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决定寂静。疏善戒第七下。略示源由。地
持第八已如上说。善戒第七者。经云。智有
三种。一者能舍外物。二者舍内物三者舍
内外已兼化众生。云何教化。见贫穷者先
当语言。汝能归依于三宝。不受斋戒不。若
言能者。先受三归及以斋戒。后则施物。
若言不能。复应语言。若不能者。汝能随
我说一切法无常无我寂灭涅槃不。若言能
者。复当教之。教已便施。乃至云若能如是
先教后施。是名大施。释曰。此即次下。云言
三法印者。四中合苦入于无常。即智论所说
三法印也。疏瑜伽四十六者。论云。复次有四
种法嗢陀南。诸佛菩萨欲令有情清净故。
说与地持同。地持即瑜伽同本异译耳。疏
或除涅槃等者。此三唯说有为。即不合苦
入无常也。言三者。一无常。二苦。三无我也。
然嗢陀南此云集施。应与邬陀南异。今论
亦云嗢陀南或译之少巧。此三即涅槃三
修。疏今以诸印下。结前诸印生后。释一印
义。疏法华云佛自住大乘者。即第一经。偈
中此前偈云。唯此一事实。馀二则非真。终
不以小乘济度于众生。疏住地观修者。梁
论云。地者对治义。疏虽数名小异大同十行。
亦通十度等者。以刊定不许通十行故双
定之。彼云。初四五七名同十行。馀并全别。
不可悬指。次后有文具显十度。释曰。此
公虽为十度释经意明但是行法。亦非十
行。亦非十度。故今双定俱是无过。次云十
行所行即十度者。明二义相成俱明无失。
持第八已如上说。善戒第七者。经云。智有
三种。一者能舍外物。二者舍内物三者舍
内外已兼化众生。云何教化。见贫穷者先
当语言。汝能归依于三宝。不受斋戒不。若
言能者。先受三归及以斋戒。后则施物。
若言不能。复应语言。若不能者。汝能随
我说一切法无常无我寂灭涅槃不。若言能
者。复当教之。教已便施。乃至云若能如是
先教后施。是名大施。释曰。此即次下。云言
三法印者。四中合苦入于无常。即智论所说
三法印也。疏瑜伽四十六者。论云。复次有四
种法嗢陀南。诸佛菩萨欲令有情清净故。
说与地持同。地持即瑜伽同本异译耳。疏
或除涅槃等者。此三唯说有为。即不合苦
入无常也。言三者。一无常。二苦。三无我也。
然嗢陀南此云集施。应与邬陀南异。今论
亦云嗢陀南或译之少巧。此三即涅槃三
修。疏今以诸印下。结前诸印生后。释一印
义。疏法华云佛自住大乘者。即第一经。偈
中此前偈云。唯此一事实。馀二则非真。终
不以小乘济度于众生。疏住地观修者。梁
论云。地者对治义。疏虽数名小异大同十行。
亦通十度等者。以刊定不许通十行故双
定之。彼云。初四五七名同十行。馀并全别。
不可悬指。次后有文具显十度。释曰。此
公虽为十度释经意明但是行法。亦非十
行。亦非十度。故今双定俱是无过。次云十
行所行即十度者。明二义相成俱明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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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云欲胜进彼故此前修者。别通十行。以
其上意云十行自是后位。何用悬指。今疏
通云。夫胜进者进修后位。今十住胜进正
修十行何有违耶。从又下文由为物下。通
其不许十度。彼云。下文自有十度。此是十
度乃成重也。故今释云。彼约说法成度。此
约通修。所望既差。亦非繁重。彼唯前四名
同。今取其后二说同十行。指文显著前七
双具文理自显。疏依彼文次者。五七一二
等。如次将今之十以对彼十。此中第一即
彼第五。是成熟众生等。疏五深心则可久等
者。此则用周易系辞。系辞云。乾以易知坤
以简能(天地之道不为而善始不劳而善成故曰易简)易则易知简则易
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顺万物之情故曰有亲通天
下之志故曰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有易简之德则能成
可久可大之功)。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
(天地易简万物各载其形圣人不为群方各遂其业德业既成则入于形器故以贤人目其德业也)。易简
而天下之理得矣(天地之理莫不由于易简而各得顺其分位也)。天下
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成位况立象也极易简则能通天下之理
通天下之理故能成象并乎天地之言其中者则明并天地也)。但观向引。疏
文可见但取可大可久之言。而不取易简
之义。疏文有五对并显可知者。一见佛持法
对。二智深悲广对。三多定广福对。四辩深通
胜对。五竖永扩该对。疏金师之子等者。涅槃
经说。乃是身子差机十地当引。今且引庄
严论说。目连教二弟子。金师之子教不净
观。浣衣之子教数息观。久无所證。舍利弗
问目连。汝以何法而教之乎。答之以二观。
其上意云十行自是后位。何用悬指。今疏
通云。夫胜进者进修后位。今十住胜进正
修十行何有违耶。从又下文由为物下。通
其不许十度。彼云。下文自有十度。此是十
度乃成重也。故今释云。彼约说法成度。此
约通修。所望既差。亦非繁重。彼唯前四名
同。今取其后二说同十行。指文显著前七
双具文理自显。疏依彼文次者。五七一二
等。如次将今之十以对彼十。此中第一即
彼第五。是成熟众生等。疏五深心则可久等
者。此则用周易系辞。系辞云。乾以易知坤
以简能(天地之道不为而善始不劳而善成故曰易简)易则易知简则易
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顺万物之情故曰有亲通天
下之志故曰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有易简之德则能成
可久可大之功)。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
(天地易简万物各载其形圣人不为群方各遂其业德业既成则入于形器故以贤人目其德业也)。易简
而天下之理得矣(天地之理莫不由于易简而各得顺其分位也)。天下
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成位况立象也极易简则能通天下之理
通天下之理故能成象并乎天地之言其中者则明并天地也)。但观向引。疏
文可见但取可大可久之言。而不取易简
之义。疏文有五对并显可知者。一见佛持法
对。二智深悲广对。三多定广福对。四辩深通
胜对。五竖永扩该对。疏金师之子等者。涅槃
经说。乃是身子差机十地当引。今且引庄
严论说。目连教二弟子。金师之子教不净
观。浣衣之子教数息观。久无所證。舍利弗
问目连。汝以何法而教之乎。答之以二观。
明法品第十八 第 311c 页
又问。二人从何来。答一浣衣。二锻金。身子
云。锻金之子。应教数息。浣衣之子。令修
不净。于是目连于法教之。则得罗汉。即
说五颂赞身子云。第二转法轮。佛法之
大将。于诸声闻中。得于最上智。又云。行自
境界中。获得所应得。行他境界中。如鱼
堕陆地。我常在河边。习浣衣自净。安心
于白骨。相类易开解。不大加功力速疾入
我意。金师常吹囊。出入气是风。以其相类
故。易乐入安般。众生所玩习。各自有胜劣。
释曰。上皆随宜之意。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四十
云。锻金之子。应教数息。浣衣之子。令修
不净。于是目连于法教之。则得罗汉。即
说五颂赞身子云。第二转法轮。佛法之
大将。于诸声闻中。得于最上智。又云。行自
境界中。获得所应得。行他境界中。如鱼
堕陆地。我常在河边。习浣衣自净。安心
于白骨。相类易开解。不大加功力速疾入
我意。金师常吹囊。出入气是风。以其相类
故。易乐入安般。众生所玩习。各自有胜劣。
释曰。上皆随宜之意。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