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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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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三十八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疏。别中句乃有二下。第二释别句。于初句
中分成二义。谓与法界等。与虚空等。是
胜住处者。下论释云。大胜高广一体异名故。
彼经云。广大如法界。

疏。然地经总句下。弹
古人。古人亦取下论立其三义。而云一胜
善决定。二因善决定。三不怯弱善决定。故今
破云。彼中总句是决定故。别句为六决定。今
经总句是住处。即合别句为三住处。但取
类例如何。一向学彼则好学太过也。此三
义理应寻下十地经疏。

疏。今是地前故阙此
也。且依行布未證真如故。无常果因尽未
来际。

疏。如空包含无边行海者。此三义中。初
一事。次一理。三即无障碍法界。然类六决
定。而但有三者。馀三證如方得有故。一谓
观相善云无杂。二真实善云不可见。三大
善云普能救护一切众生。皆未證如故无
此三矣。

疏。乃至始入空界等者。乃至二字中
间则有所超越。皆信受行。常起信心。不生
邪见十重五逆四倒八倒。不生难处。常值
佛法。广多闻慧。多求方便。始入空界住空
性位。故名为住。此后复。云空理智心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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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一切功德不自造心生一切功德故。
不名为地。但名为住。释曰。学他非自有
故。名住不名地。馀可知。十皆彼经。二中
谓练治下疏释。三中经。但云长一切行。四
中云生在佛家种性清净。五中云多习无
量善。六中云成就第六般若。七中止观下
疏意。八九全同。十中诸佛下。疏取经意。

疏。
然此十住得名下。谓于释名门中有总名别
名。各有得名释名。今皆具足。从其所喻下。
即是释名会六释故。谓发心即住为持业
释。

疏。若从能喻或依士者。喻劣法故。此一
即依主释中开出。然六释义上下多有。今当
略出。谓西方释名有其六种。一依主。二持
业。三有财。四相违。五带数。六邻近。以此六
释有离合故。一一皆具二。若单一字名即
非六释。以不得成离合相故。初依主者。
谓所依为主。如说眼识。识依眼起即眼之
识故名眼识。举眼之主以表于识。亦名依
士释。此即分取他名。如名色识。如子取父
名。名为依主。若父取子名即名依士。所依
劣故。言离合相者。离谓眼者是根。识者
了别。合谓此二合名眼。识馀五离合准此
应知。言持业者。如说藏识识者是体。藏
是业用。用能显体。体能持业。藏即识故名
为藏识。故言持业。亦名同依释。藏取含藏
用。识取了别用。此二同一所依故云同依
也。言有财者。谓从所有以得其名。一如
佛陀。此云觉者。即有觉之者名为觉者。此
即分取他名。二如俱舍对法藏。对法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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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论名。为依根本对法藏造故。此亦名
对法藏论。此全取他名。亦名有财释。言相
违者。如说眼及耳等。各别所诠。皆自为主。
不相随顺故曰相违。为有及与二言。非前
二释义。通带数有财。言带数者。以数显义
通于三释。如五蕴二谛等。五即是蕴。二即
是谛。此用自为名。即持业带数。如眼等六
识。取自他为名。即依主带数。如说五
业为五无间。无间是果即因谈果。此全取
他名。即有财带数。言邻近者。从近为名。
如四念住以慧为体。以慧近念故。名念
住。既是邻近不同。自为名。无持业义通馀
二释。一依主邻近。如有人近长安住。有人
问言。为何处住。答云。长安住。此人非长安
以近长安故。云长安住。以分取他名。复
是依主邻近。二有财邻近。如问何处人。答
云长安。以全取他处以标人名。即是有财。
以近长安复名邻近。颂曰。自用及用他。
自他用俱非。通二通三种。如是六种释。然
下诸品多用本名。但云依主持业等。可以
意得。

疏。若定位者。此即释别名。复开此义
门。言一依唯识五位者即论第九第十总
有五颂。位各一颂。一资粮。二加行。三通达。
四修习。五究竟位。初资粮偈云。乃至未起
识求住唯识性。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
灭。论曰。从发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顺
决择识。未住唯识真胜义性。齐此皆是资
粮位摄。为趣无上正等菩提。修习种种福
智资粮故。为诸有情勤求解脱。由此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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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解脱分。释曰。谓所修福智二事资益己
身之粮用故。涅槃名为解脱行。行行不违故
名为顺。分者因义支义。是解脱因之一分故。
二加行颂云。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
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论曰。菩萨先于
初无数劫。善备福德智慧资粮。顺解脱分既
圆满已。为入见道住唯识性。复起加行
伏除二取。三通达位颂云。若时于所缘。智
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下论
文云。加行无间此智生时。体会真如名通
达位。初照理故立见道名。四修习位颂曰。无
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舍二粗重故。便證
得转依。释曰。从初入地二见道后。住心已去
名修习位。论曰。菩萨从前见道起已。为断
馀障證得转依。复数修习无分别智。五究
竟位颂曰。此即无漏界。不思议善常。安乐解
脱身。大牟尼名法。此后四位至十地品当
广分别。今是三贤之初。即初位之初名初位
摄。则知。第四五会。亦初位摄。十地即二三
四摄。第七一会是修习馀乃第五摄。具等妙
觉故下之九义。虽但释位。则以例释差
别因果准思可知。

疏。二依摄论第六等者。即
彼论入所知相分中。论云何处能入。谓即于
彼有见似法似义意者。大乘法相等所生起
胜解行地。见道修道究竟道中。于一切法唯
有识性。随闻胜解故。如理通达故。治一切
障故。离一切障故。无性释云。何处能入者。
问所入境。及能入位。谓即于彼有见等者。谓
于大乘法相等是所生。决定行相似法似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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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言能入于此境界。能入是用。所入境界
是入是持。于此意言。或能入在胜解行地。
于一切法唯识性中。但随听闻生胜解故。
或有能入在见道中。如理通达此意言故。
或能入在修道中。由此修习对治烦恼所知
障故。或有能入在究竟道中。最极清净。离
诸障故。如是四种是能入位。释前本论中
有四节。一明所入。二意言为能入。三胜解
行地下。明能入位四位能入。四于一切法
唯有识下。出四入之相。上释论中已摘破
配竟。

疏。三依瑜伽等者。论云。云何十二住
等。嗢陀南云。种性。胜解行。极喜。增上戒。增
上心。三慧。无相有功用。无相无功用。及以
无碍解。最上菩萨住。最极如来住。长行释。
云谓菩萨种性等。具列其名而无次第。今
疏依下释加于次第便引释文。已略释竟。
然彼广释中皆先问后答。今初先有问云。云
何菩萨种性住(此问位体)云何菩萨住种性位(此问
能住人)今疏。引答具答二问。文有三段。初答
后能住人问。谓由性仁贤性能成菩萨行德。
不由思择制约。有所防护故即善行人。
任持等者。二答前位体问也。此言犹略。具
足论云。若诸菩萨种性。任持一切佛法种子。
于自体中。于所依中。具足有一切佛法一
切种子。释曰。阿赖耶识。名为自体。相续之
身名为所依。未发心前彼自体中。佛法种子
为此住体。种性即住。持业释也。以其宗中
立有五性。此即菩萨种性人也。性离粗垢
下。三约烦恼轻微重释能住人也。此言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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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具足论云。又诸菩萨种性住。性离粗垢
不能现起上烦恼缠。由此故无造无业。或
断善根。二胜解行住者。释文具足论也。彼
疏。释云。即以此住有漏种现。及无漏种诸
善为体。而犹未證真寂之理。但印持决定
而起诸行故名胜解行。三极喜住者。即以
所得无为有为无漏善等。而为其体下诸位
体。皆同此体。但约初得以受别名。广如地
品。三即初地。从四至十二配二地至十
地。易故不释。四亦依瑜伽下。即四十九论。
复以类例大同。束为七地。一约种性。二约
贤位。三初入圣故三住即为三地。四从二
地至下。依圣道修。功用行满故束为一。
名行正行地。五以八地无功任运增进故
名决定。六以九地依无功用起利他行。故
名决定行。七因圆果满名到究竟地也。五
依仁王等者。即奉持品。若新经如次。牒
十住行向十地之名。今依旧经名异义同。经
云。大牟尼言。有修行十三观门。诸善男子
为大法王。从习忍至金刚顶。皆为法师
依持建立。汝等大众应如佛供养而供养
之。应持百亿天华天香而以奉上。下经便
牒便释。其文繁广亦不列次。今略列其名
加以次第。今初言一习种性者。此即十住经
云。善男子其法师者。是习种性菩萨。若在家
婆差优婆差。若出家比丘比丘尼。修行十善。
自观己身地水火风空识分分不净。复观十
四根。所谓五情。五受。男女意命等。有无量
罪过故即发无上菩提心。常修三界一切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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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皆不净故。得不净忍观门。住在佛家修
六和敬。所谓三业。同戒。同见。同学。行八万
四千波罗蜜道等。下皆广释。今但释难。言
善觉者。即欢喜地。初證真如。得无分别智
故。二地戒德清净入修慧故。三地闻持发
慧光故。故旧为明地。四地是焰慧故。亦云
尔焰。亦云所知烧。于所知慧焰增故。五地
入真达俗为难胜故。六地般若。寔智常现
前故。七地依空涉有为玄达故。八地得一
切法是寔觉故。九地善慧具四十辩。普应
多会使情非情皆说法故。十三菩萨地。尽
能入佛境故。言义当十地等觉者。仁王不
立等觉故云义当。六依仁王等者。即依教
化品。新经即菩萨行品。十忍品广明。今当略
示。言如次配三贤者。伏忍下品当十住。中
品当十行。上品当十回向。故彼经云。佛言
大王。五忍是菩萨法。谓伏忍上中下。信忍
上中下(初二三地)顺忍上中下(四五六地)无生忍上中下(七八
九地)寂灭忍上中下。名为诸菩萨修般若波罗
蜜。今以璎珞亦有五忍。寂灭亦分三品。中
品即当等觉。七亦仁王等者。亦即上品五
忍。以文云善男子初发相心信。恒河沙众
生修行伏忍。于三宝中。生习种性十心。信
心精进心念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护心愿心
回向心。是为菩萨能少分化众生。已超过
二乘一切善地。一切诸佛菩萨长养十心为
圣胎。释曰。此之十心。是习种性中。为十住
因。开因异果故加此十。剋实唯五十一。开
等觉故亦通诸经。有五十二。八依璎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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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但除十信信未成位故。故彼经云。佛告
敬首菩萨。汝言义相云何者。所谓十住十行
十回向十地无垢地妙觉地。我今当说。九依
璎珞等者。即总收大位为四。后二因圆果
满为二。并如十忍品释。依楞伽等者。此非
立位。不别为门。而欲成五教故此附出。
以十门中前四是始教。次五终教。此楞伽
当顿教。十即圆教。小非大位故略不论。十
依此经者。虽言四十二。以具圆融行布则
融前九一经通明。若取差别即第二会终
第七会。十信开合者。指前开成五十二。合
唯四十二。开合无碍此经必具故十门收之。
第五说分。

疏。大同初地为得十力故等。即彼
住分中当为何义。彼有十句总云为得佛
智故。为得十力故。为得大无畏等。十
力乃是别中一句。虽广略有异。然皆求佛
果故云大同。从又此十力下通妨。妨云。若
言大同那。唯一别句耶。答意云。既言大同
何妨多异。显于初贤劣初地故。又以十
力摄义宽长故。略举此一。如十力章故。故
非不缘。馀盖文略耳。是以下偈广斯十力。
及馀诸义皆初发心。

疏。问八远生死等者。上
正释文。此下料拣答有三意。初一约二利
说。二唯约利他。三约悲智。然悲智。多约悲
明利他。智约自利。如实义者自他皆具如。
悲济九类。智了无生。而可度者即一向利
他。有悲无智即堕爱见。有智无悲即滞
二乘。无智不能观空。无悲不能起行。多
约自利故与初别。然前释乐住生死具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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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二意。今为对远离义故但举悲。故乐住
生死。瑜伽下。引文證显。引瑜伽證厌离义
恐有误解。谓唯二乘有厌离故闇。引二经
双證二义一。即净名舍利弗章。已如前引。
二不动真际即大品意及智论文。言成不住
道者上。释是俱住义。由俱不住故能双住。
由不住生死故。能住涅槃。由不住涅槃
故能住生死等。前已广说。

疏。又初云下。更
有一问答。亦三意。一自不要生。为引众
生令修净土因。故二如人不善于水见
子堕水。若便入者自他俱没。应求船筏而
济度之。三悲故乐住。智故往生。下通十藏
难。约权实智说。

疏。自解亦三者。次第对上。
谓一由内性成故。不随他人。二了唯心故
不心外取法。三由了性故如性外一法亦
无。疏非但多闻于义不了者。即涅槃经意。高
贵德王品云。宁愿少闻多解义理。不愿多
闻于义不了。涅槃近因问明已引。疏第三然
十无常大同三地下。疏文有二。初总相标释。
后论云下。开章别释。于中四解。一依论势
作生灭无常释。二依涅槃常无常对释。三傍
净名生灭无生灭对释。四取涅槃等双非常
无常绝迹以释。初中二。先释总句。命行即
无常体。不住即无常义。然复下别释无常。

疏。于何无常下。二释别句。前四可知。从五
无作下。次下四句从上四句次第而生。由
无常。成无作。由苦成无味。由空成无体。
由无我成无处。后二句双结离二取也。上
言一切世间不可乐想者。即智论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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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想之一也。言十想者一无常。二苦。三无
我。四食不净。五一切世间不可乐。六死。七
不净。八断。九离。十尽想。

疏。问涅槃比丘下。
第二依涅槃常无常对解。于中二。先问答
生起。二依经正释。今初。即哀叹品三修比
丘。赞无常等想中文也。比丘白佛言。世尊
快说无常苦空无我。世尊一切众迹中象迹
为上。是无常想亦复如是。于诸想中最为
第一。若有精勤修习之者。能除一切欲界
欲爱等。又如秋耕为胜等。又说无我佛便
赞其善修无我比丘。答言我等不但修无
我想。亦更修习其馀诸想。谓苦想无常想无
我想。略不说空故云三修。又引醉人喻云。
下取意引。譬如醉人见日月转。众生亦尔。
无常计常。佛言向引醉人。但知其文字未
知其义。谓醉人见日月转。日月实不曾转。
涅槃真常而谓无常等涅槃等。实不无常等。
谓依如来法门次第。初因外道横计邪常
故说无常。诸观中最二乘不晓漫该佛地。
双林极唱则常等区分。问答并可知。疏又无
常者下。二依经正解。蹑前问答故致又言。
上以无常该于涅槃。今以未会涅槃则不
该矣。由生死中有无常等。则显法身是常。
涅槃是乐。善有不空。自在有我。八自在我者。
一能作小。二能作大。三能作轻。四能作自
在五能作主。六能远到。七者动地。八随意
所欲尽能作得。广如大论及涅槃经说。然
以法身性出自古体无变异。偏语其常涅
槃寂灭故为真乐。然空亦不净是有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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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云。净者。诸佛菩萨正法名为善有。如
来者即是我义。然别说则尔。若如实言涅槃
即具四德故。二十七经云。所言空者。不见
空与不空。智者见空及与不空。常与无常。
苦之与乐。我与无我。空者一切生死。不空
者谓大涅槃。乃至无我者所谓生死。我者谓
大涅槃。释曰。其乃至字中间越二。若具说
云无常者所谓生死。常者谓大涅槃。苦者所
谓生死。乐者谓大涅槃。故一经中。广说生
死无常乐我净。涅槃有常乐我净。则知涅
槃必具四德。

疏。则前四句下。分判经文。上
第一释。十句皆无常。今第二释。具常无常。
言常故无作者。造作是无常因。以有所作
为故。名有为。有为是无常。无所作为。故
名无为。无为即是常也。有味皆苦。三界之
乐于下苦中。横生乐想故。无味为寂灭乐
也。如于名字则不自在。谓小如小名不即
成大。安名自在。若有处所则非清净。净
无净相方真净故。

疏。然二理不偏下。结叹
前八。谓常无常等总为二理皆不偏也。明
常无常我无我等皆不相离。此为所證。照与
之符即是能證。然其此上本即生公常住义
中。彼云夫泥洹本有不可为无。三界本无今
有。已有还无故。不可为有。泥洹以不。生
灭为实谛。三界以生灭为真谛。二理不偏
名中道义。彼有问云。常与无常二理相反。
云何而为中道不偏之理耶。答二理虽殊理
自相资。何者因乖常故有三界无常。因解
无常之实性故成常智。所以经引二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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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此。二理不偏照与之符。犹悬镜高堂
万像斯鉴矣。释曰。悬镜高堂即无心虚照。
万像斯鉴则不拣妍媸故。以绝常无常之
净心。照常无常之圆理。若依此释则一切
法言。前四自属有为。故涅槃云。一切法者
名为生死。非一切法者。谓佛法僧。及正解
脱。又云。我观诸行悉皆无常。云何知耶。以
因缘故。若一切法从缘生者则知无常。是诸
外道无有一法不从缘生是故无常。如来
虚空佛性不从因缘是故为常。今后四句
亦云一切法者。性净涅槃不离一切为无
为故。既有区分则翻八倒成八行矣。疏又
初四句则因缘生灭等者。第三傍净名经。约
生灭无生灭释。唯就无常明义。于中有二。
先正解。后引證。前中言初四即因缘生灭是
无常义等者。等取逼迫为苦义。不净为空
义。不自在为无我义。言次四句。则以不生
不灭为无常义者。此之一句言含总别。总则
该后四句。别则初句。无作是无常义。既无
造作则无生灭。然此即净名迦旃延章。迦旃
延白佛言。忆念昔者世尊为诸比丘略说
法要。我即于后敷演其义。谓无常义。苦义。
空义。无我义。寂灭义。时维摩诘来谓我言。
唯迦旃延无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迦旃
延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无常义。五受阴洞
达空无所起是苦义。诸法毕竟无所有是
空义。于我无我而不二是无我义。法本不生
今则无灭是寂灭义。释曰。今疏文中全已用
之。但观所引自分主客。生公释诸法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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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不灭是无常义。云无常者。以事灭验
之。终苟有灭始无然乎。始若果然则生非
定矣。生不定生。灭孰定哉。生灭既其不定
真体复何所在哉。推无在之为理是诸法实
义。实以不生不灭为义。岂非无常之所存
乎。故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此则正就生
灭推之即无生灭耳。又无常者。乃明常之
为无常。则所以无无常也。故不生灭是无
常义。疏五受阴洞达空等者。受者取也。谓烦
恼业因能招此阴故名受阴。言因起有苦
下。释疏就经。谓从缘起故起则无起。故
生公云。夫苦之为事会所成也。会所成者
岂得有哉。是以言五受阴空是苦义五受阴
苦之宗也。无常推生及灭事不在一。又通
在有漏无漏故言诸法。苦即体是无。义起
于内。又得无漏者。不以失受致苦。故唯
受阴而已也。洞达者。无常以据终验之云
毕竟耳。苦以空为其体故洞达也。无所起
者。无常明无本之变理在于生。苦言假会
之法所以配起也。今经云一切者。各少分
一切。又含馀义故云一切。诸法毕竟无所
有是空义者经也。人法二空空亦复空。故不
如名者。会疏就经也。生公云。惑者皆以诸
法为我之有也。理既为苦则事不从己。己
苟不从则非我所保。保之非我彼必非有
也。有是有矣而曰非有。无则无也。岂可有
哉。此为无有无无究竟都尽。乃所以为空
义也。中论云。诸佛说空法为离诸有见。若
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故。毕竟空耳。

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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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我而不二者。生公云。既理不从我为
空。岂有我能制之哉。则无我矣。无我本无
生死中我。非不有佛性我也。解曰。此即无
我法中有真我故不二也。诸佛下引中论
则二双非也。实相之中二义俱寂。非有无我
与我二也。实相之中岂有处所。

疏。故庵提
遮经下。第二引證引三文而义势各一。初引
庵提遮经。则生灭不生灭交络而释。故彼经
中文殊师利言。若知诸法毕竟生灭变易无
定如幻相。而能随其所宜。有所说者是为
常义。以诸法生不自得生。灭不自得灭故。
云何无常。谓若知诸法毕竟不生不灭。随如
是相而能随其所宜。而有所说是无常义。
以诸法自在变易无定明不自得随。如是
知者。说为无常义也。释曰。此意正显性相
交彻二义相成。生灭相尽无常即常故。不生
不灭是无常义。随缘变易常即无常。即生灭
是常义也。又性即相故不生不灭是无常义。
相即性故生灭是常义。互夺则双非。互成则
双立。双树中间入涅槃者即斯意矣。双非
之义次下当释。

疏。瑜伽四十六下。二引大
论。證前不生不灭是无常义。正顺前经亦
即是生公常之为无。乃所以无无常故。即
不生不灭矣。即诸行而不可得故。入中道非
常非无常也。

疏。若依辨中边论下。则双證
前生灭不生灭皆无常义。而各有所嘱可知。
远公释净名经。多用中边论意。意取圆成
实性。释不生灭是无常义。故云实相理穷
名为毕竟体寂无为。名不生不灭。此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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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灭是彼无常真实性故。名无常义。馀例此
知。而疏。言初后二性不生灭者。遍计无可
生灭故。圆成体常湛然故。疏又无作者。非
常非无常下。第四取涅槃意双非释也。亦
有二意。一者实相之中二边斯寂。如向所引
中论云。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亦应云
诸法实相中。无常无无常。诸法实相中。无
苦无乐。无净无不净。无空无不空。以破
常故说于无常。非谓有无常。破无常故
说常。非谓有于常也。二者非常者。性彻
相故。非无常者。相彻性故。等思之。

疏。无
分别者念想无下。上来四重但解前八。此下
二句通遣能所。历上四重皆用此二。如第
一重不分别无常。无常无坚实也。第二重
不分别常无常。常与无常俱无坚实。常无
坚者。离常相故。第三重不分别无生无常
生灭常义无实例知。第四重亦不作双非分
别。未免戏论故。既离四句。双非亦无坚
实。亦同净名法本不生。今则无灭是寂灭义。
上对四句且引前四今具五矣。上来所说
无常之义。并已具足。特由此义常所闻故。
更引古来一两师释。肇公云毕竟者决定之
辞也。小乘观法以生灭为无常义。大乘之
士以不生灭为无常义。无常名同而幽致殊
绝矣。其道虚彻故非常情之所能测。妙得
其旨其唯净名乎。遣常故言无常。非谓有
无常。无常常无故。云毕竟不生不灭是无常
义。释曰。斯则美丽理但一重前已含有。大乘
法师云。小乘以生灭为无常。谓不生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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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故。今折彼。汝见有不生灭。为常者。此
常还是无常。故云不生不灭是无常义。释曰。
此则破其见常之心。而有二失。一者。彼
但说无常曾不说常。何得以无常折彼
常耶。二者。彼未知常。何得言不生不灭
是常义耶。故非经意。下四句大例同此。然
疏。上四重解释理无所遗。尚通实教。若华
严宗。一切法趣无常无常。摄法无遗义理
无尽。方真无常。总收诸义。以为一致皆是
此宗。一义所收无常既尔。馀句例然。疏后
胜进中是护小乘行者。此皆十地论立。下当
广释。大意云。观无常等烦恼不生。名护烦
恼行。不同凡夫观察诸界。破邪显正不
堕小乘。名护小乘行。疏次四界是起见处
者。总标也。外道计大为诸法本者。外道有计
地为物本。依地生故。或事于水水能净故。
或事于火火成熟故。或事于风风成坏故。
广如别说。

疏。小乘计大为诸色因者。地水
火风即是能造。色香味触。以为所造。色香非
一已名为诸。况若形若显。五境五根诸色非
一。皆大所造也。如萨婆多宗。此说总造。若
楞伽第二云。大慧说。四大种云何造色。谓津
润妄想大种生内外水界。堪能妄想大种生
内外火界。飘动妄想大种生内外风界。断截
色妄想大种生内外地界。色及虚空俱计著
邪谛。五阴集四大造色生。彼疏解云。谓见有
津润妄想大种熏成种子。从此种子而生内
外水界。馀三例然。但加经见有字耳。然火能
成熟故曰堪能。地有形段及体坚住。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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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截。

疏。言又成身之体者。净名云。四大合
故假名为身。四大无主身亦无我等。第四
住。

疏。从圣教生者。此牒经即释名也。谓从
多闻下。疏引论释。即摄论第六云。多闻熏习
者。谓于大乘而起多闻。闻法义已熏心。
心法相续所依。其少闻者无容得入此现
观故。言等流无漏教法者。即是能熏。此是
如来所流。从胜流真如流此教法故名无
漏教。似智故名为等流。言生其智故者。智
是所生即第四住菩萨之智。由生此智故。
名生贵住。唯识等论大意皆同。次引下文
复出二能生。从上三义下。结其通局。能生
为局。兼所生处即名为通。依能生智还住
此故。从又能说下。辨三名所以。三事成于
两重能所。佛为能说。教及法界皆是所说。教
为能诠。法界所诠要具此三生。义方足故
前后互出。从此三生下。结成生贵之名。

疏。
列中十事同四地十种法智但有开合者。然
三贤如次似于十地。就中十住相似最多。
以初入下贤如地修故。初住似初地。二
住似二地。乃至十住似十地。故疏多引地
文释住。而言但有开合者。初二不开。彼
经初句云深心不退故。此句自分云自住
处。二云于三宝中生净信毕竟不坏故。即
是胜进。上二约德行差别。今云亦能生者
以上云从佛亲生故。下之二智约智解差
别。三真如智即是證智。四即教智。其真如智
彼经两句。一云观诸行生灭故。二观诸行
自性无生故。上句生空真如。下句法空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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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合为一句。善观察法。具上二观故名
为善。言亦所生处者。以上三义释名中。
法界为所生处即真如故。第四智中彼但有
六。此有七句开也。句虽有七义乃略彼。
彼六句中。一云观世界成坏。即今世界。二
观因业有生。即今业行果报二句。三观生
死涅槃。即今六七二句。四观众生国土业
故。即此初二此亦合也。五观前际后际故。
六观无所有尽故。此之二句今文略无。摄
在果报生死之中故全同也。今疏中观众生
牒经。空有即观相。佛土即牒经。言权实者。
即是观相。下五例知。二种生死四种涅槃下
当广说。第五住。

疏。初句九字流至于此者。
谓句句皆有此菩萨所修善根皆为字。

疏。顿
现身器故者。前约广。释直语色类之多故
云非一。今约深释。藏识顿变根身器世间
故。为甚深。言出二量故者。现量比量不能
量故。又过量无量故。

疏。非是自他共所作
故者。中论苦品云。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自他等义。下当
广释。第六住。

疏。又在执应毁者。上约不取
声相而毁为非。今明合毁毁却顺理。商主
天子经者。彼经云。又复问文殊师利言。若复
有人毁汝所说。彼将何去。答言当向得涅
槃。又问何缘作如是说。答言一切无有不
毁语言。而能得至圣解脱中者。所以者何。
其圣道中。无有名字章句语言可说可示。
若不毁者彼等当不解脱。又问何缘作如
是说。答言不可已得解脱复得解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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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言在执应毁。因言通理言语性空即是解
脱。故云就理应赞也。

疏。有量无量是断常
边者。有量无量略有二义。一约竖论众生
当尽不有众生故名为断。若常为众生即
堕于常。二者横论。众生无边即堕于常。定
有著常故。若傍有边涯即堕于断。傍更无
故定无则断。有垢则众生界增。无垢则众生
界减。难度则菩萨勤苦。易度即生安乐。又
难度常受苦。易度亦得安乐也。

疏。以不发
心不知垢故名之为无者。是不发心者难度。
则显已发心者则知有垢故易度也。如暗
室中尘。若有隙光则知有尘。无光之处不
见于尘。

疏。法界有量等者。有量故断。无量
故常。有成即增。有坏即减。若有即增。若无
即减。

疏。又约众生大悲大愿等者。上量无量
等皆悉是过。但以般若正知不动。今明有
量无量等。各有所以故皆不动。悲愿无限
成其无量。了法界性。双成上二。故下经云。
法界非有量亦复非无量。牟尼悉超越。有
量及无量。既能超越故心不动。

疏。知法界相
下。释有成坏。缘成故有成。缘离故有坏。
缘成故无成。缘坏故无坏。

疏。体有相无下。
释若有若无体有是圆成之有。相无是缘成
之无。体无相有者则缘成之体。无自性故
缘成之相。不坏相故则二体不同。实体则
有。妄体则无。若约真俗二义别说。体有相
无是真如上二义。体无相有是缘成上二义
又体有体无皆真如上二义。相有相无皆缘
起上二义。思之可知。上皆出所以故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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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并下约观心故不动。

疏。偈云听闻乃一
义耳者。恐人引下文为难。下文云。一切诸
法皆无相无体。性空。无实。如幻。如梦。离
分别。常乐听闻如是义。故云听闻是一义
耳。理实应须思修无相无体等法耳。

疏。此
与六地取染净等者。彼经初二句全同。但彼
皆云平等耳。经云一切法无相故平等。无
体故平等。想成即无体。三即无生故平等。
谓诸入苦果虚妄分别为本。故无有生。知
妄本真即圆成性故。今经云不可修也。四即
无成故平等。然成则非有。五即本来清净故
平等。所成果法无有真实。即是实性故清
净也。上二三句即无染分。四五二句即遣净
分。六即无戏论故平等。无戏论故即空。七即
寂静故平等。故今云无性。无性故寂静。八
九二喻即当彼我非有相。彼有八喻。今但
有二而成二义。然前六以无遣有。此二以
有遣无。云我非有。但无法我不坏于事。
如幻事等非无幻化。幻化非真耳。十总离
取舍出没想者。即今经无有分别。彼经云
有无不二故平等。即双遣有无故无分别。而
上疏。云十总离取舍出没想故者。取舍即
论经别句。第六无取舍故平等云。出没即
是论释。论云。六遣出没故。释曰出没取舍
皆分别故。今既遣之故无分别。然彼句当寂
静之后。前来未用留此说之。即与论经前
后不同。唯一句耳。亦由有此故。云多同。
言染净慢者。由彼五地观苦集是染。灭道
是净。今深般若故能治之。

疏。此如顺忍者。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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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配五忍。四五六地配于顺忍。七八九地
配无生忍。无生忍者即不退忍故。次疏。云
然此位中已入无生。第七住。

疏。今云不退有
进趣义者。不退有二。一已得不退。即前心
定不动。二未得不退。即今此位念念进入则
是不退。

疏。又权实方便下。此中通有四义。
对前正心以释不退。上三义对前了法平
等声如谷响故。此下一义。对前在执应毁就
理应赞。故云有无等言皆有在故。从佛则色
相虚无下。出有在之相。

疏。出离有二约自行
义同前文有垢无垢者。即前正心住中。众生
有垢无垢上有二义。有垢则难度等。言亦
约事理者。事则有出。理则无出。

疏。虽许有
佛不遍三世等者。

疏。中先并出三世无。后俱
有可知者。即并举三世有。既言不遍三世
则诸计不同。或言过现有未来无。或言过
现无未来有等。故云不遍。

疏。现在生界未
尽下。辨现在无佛义。此师计云。一切如来
因地发愿度尽众生。生界不尽不取正觉。
现见众生沈沦九有故。知诸佛未合有成。
成则违誓。从今有佛者下通妨难。难云。若
尔今十方世界诸佛出现。何得言无。答云。
皆是菩萨应成佛耳。此师之计最为孟浪。
谤无诸佛。理实难容。若尔云何。通于违誓
之义。古有多释。一云。本拟度生未期成
佛积行淳著行催自成。如拨火杖本欲烧
草。不欲烧杖。拨草既多任运烧尽。故三论
师詺。为不自在佛不欲成佛。而自成故。
有云。成佛若不化生可违本誓。成竟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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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岂违本誓。难云。化生之义虽许得存
尽竟方成其义何在。岂得不违。如实义者
诸佛皆有悲智二门。以大悲故穷未来际
无成佛时。故菩萨阐提不成佛也。以大智
故念念速成。又欲化尽诸众生界。自须速
成方能广化不惧违誓。尽竟成言又了众
生之本如故。化而无化是则常成。亦常不成。
亦常化生而常无化。悲智自在。何局执耶。此
乃傍来亦是人情好难问故。今许三世皆悉
有佛。故下结。云谬说为无正说为有。

疏。佛
智有尽等者下。此亦常人之所好难就。竖
约智体中。自有三义。初约体相说。言尽
智者诸惑都亡。诸相皆寂故名尽智。智体湛
然尽未来际。体不可亡故名无尽。二约权
实说。三约修生本有说含两宗义。修生名
尽约刹那尽。即法相宗。若无尽者即无刹
那属法性宗。并如玄中。

疏。二横就所知等
者。一称理无尽。二无法不穷故名为尽。下
引法华第一。智论第三论释。佛是一切智人。
彼先难云。所知处无量故。无一切智人。答
云。智亦无量。如函大盖亦大。是一切智人。函
喻所知。盖喻能知。

疏。今菩萨穷究下。结成
邪正。言知依竖义半了半不了者。总相而
言尽皆不了无尽皆了。若别说者。三释之中
初一皆了。二中言永尽灭是邪是权。言不
永灭是正是实。三中依权宗实则尽为不
了。不尽为了。若约当宗随宜之说二俱是
了。

疏。又相待下。双拂二迹可知。

疏。此大同
地中乐无作行对治者。即是七地。由六地般
卷三十八 第 295a 页
若常乐无作。今起十行以为能治。法之有
本不得不知。全引彼文恐成繁长。要自寻
检。疏于一佛乘说无量故。此对即法华第
一中意。故经云。诸佛以方便力于一佛乘。
分别说三。又云。吾从成佛已来种种因缘
种种譬喻。无量方便。引导众生。即从本流
末。言虽有众多皆佛因者。即摄末归本。故
彼经中三世诸佛皆云。以无量无数方便。演
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第三云。汝等
所行是菩萨道。又云。究竟至于一切种智故
皆佛因。是知依实开权。说一即多会权归
实。说多即一。

疏。转变密意者。即文同义异
也。如一名四实九义瞿声。如一无常之言。
小乘即以生灭为义。大乘即以不生不灭
而为其义。在遍计性则无可常。在依他
性即说生灭。在圆成性则以转变。染净为
义。故云转变。言密意者则如前引摄论
之中。以异言词说异法等。言即如初句
下。即指初句为文随于义。一多言同而有
三义故。

疏。义随于文显了直说下。释后句
也。显了对上密意。直说对上转变。言即下
三对者。明下三对唯是义随于文。但得释
为事理无碍。不得通于事事无碍。及约权
实如初句故。

疏。若望下。偈云。下重会前
义。前中文随于义。但约所诠有事事无碍。
未明文望于义相望无碍。今由文成义则
文有力全摄于义。由义成文则义有力全
摄于文等。故成事事无碍也。以下偈云
知。一即多。多即一文随于义。义随文。于
卷三十八 第 295b 页
是一切展转成。此不退人应为说即其文
也。

疏。三遍计情有理无者。

疏。有两重。第一
别约三性以明事理。若法相宗。遍计依他
所明二义唯约于事。圆成二义方是于理。
今法性宗。遍计理无。依他无性。即是于理。
非有即有是理彻于事。有即非有即事彻于
理等。其圆成二义即就理。上自论无碍。下
第三无性对。于圆成亦然。拣非事事无碍
及权实等。故上云三对但显事理无碍。疏又
上三中。第二重释。则初三对。以遍计依
他为事。二无性为理事理交彻。非有即有
者。相无自性性即遍计所执。有即非有者。遍
计所执即相无性。次对例知。三如前释。第八
住。

疏。永离习气唯佛得之者。即十八不共中
之三也。如净行品。

疏。无十不善失者。此是
过失之失。下错谬者。是误失之失。

疏。顿悟
菩萨者。此法性宗。若法相宗顿悟八地方受
变易。渐悟菩萨地前许受变易者。此法性宗。
若法相宗渐悟初地许受变易。变易是一故
开则为二。意生身者如回向说。

疏。即十力智
之四智者。解与乐欲本是一故开即为二。

疏。此同八地若色若土皆自在者。八地得色
自在。一身多身等十自在有净土分。第九住。

疏。又知九种命终者。即俱舍论第三。三界命
终各起三界心故。如欲界命终三者。一还
起欲界心。二起色界心。三起无色界心。馀
二界命终起三类耳。

疏。习气有四如九地
说者。一因习气。二果习气。三道习气。四馀
残习气。

疏。上四多同九地十种稠林者。初一
卷三十八 第 295c 页
摄二。谓一众生字即第一众生心稠林。二受
生字即第九受生稠林。二烦恼现起。即彼第
二烦恼稠林。三习气相续摄二稠林。一习气
即是种子。即当第八随眠稠林。二即第十习
气稠林。四所行方便摄六稠林。一摄第三业。
二摄第四根。三摄第五解。四摄第六性。五
摄第七乐欲。六摄第十三聚差别。以三聚
稠林依根解性乐欲说故。释中略已含具。
谓诸乘即根解性欲。作业即业所入法门。亦
即三聚言及善巧故者。即此经方便所摄六
林。皆是涉事为方便故。

疏。五知法药是智
成就义者。即彼经云。佛子菩萨摩诃萨。住此
善慧地。如实知善不善无记法行。有漏无
漏法行。世间出世间法行。思议不思议法行。
定不定法行。声闻独觉法行。菩萨法行。如来
地法行。有为无为法行故。今云无量法也。

疏。六知法师轨仪者。即口业成就中具说之
德故。经云。为大法师具法师行。论说
二十法师。是七知所化处者即法师自在成
就中说成就。经云。处于法座为演说法。于
大千世界满中众生。随其心乐差别为说是
也。八知化时等者。亦即说成就。亦最初经
云。住此地已。了知众生诸行差别。教化调
伏。令得解脱等。

疏。后二依二谛说者。即
口业。得四十无碍辩才。不出二谛故。彼文
云。词无碍智以世智差别说。乐说无碍智
以第一义智善巧说等。中论云。诸佛依二
谛为众生说法。

疏。菩萨入则观佛教理下。
佛合上父。教合前声。色合前理。显然可见
卷三十八 第 296a 页
故。可化曰贤。不可化如愚。

疏。菩萨六度
四等万行总持皆力义者。次第合上。施合聚
人以财。尸罗合慎危以戒。乃至般若合智。
四等合仁。悯伤不杀以为仁故。万行总持
合上制敌以众。

疏。持财以俭等者。上来释
力。此下释持。略举其四。俭则财不散故不
可贪也。无信于物。人皆远之故信及豚
鱼。况于人乎。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
行之哉。故可去食去兵。不可去信。持安
以不憍者。在上不憍。高而不危则长守富
贵斯则安矣。故百姓者水。圣人者舟。水能
载舟亦能覆舟。是故不可不慎危也。若人
奢侈则力竭也。

疏。为上勿亢者。周易乾卦云。
上九亢龙有悔。谓亢极则忧悔至焉。桀纣是
也。孝经云。在丑不诤则无兵畏丑者背也。
类也。疏菩萨入定同佛不过明以耽其味者。
合上昼无故不内宴。昼宴则耽其味。明合
上昼。过明者慧增定少也。言不昏沈以滞于
境者。合上夜无故不外寝。昏沈合夜。滞境
合外寝。无幽不得其味。合宴于侧室。正
定不易其心。合寝于正处。

疏。情诣于理下。
合赞音宜和乐。叹音宜哀思。合哀即哀。合
乐即乐。是诣理也。使其欣厌有二义。一成
上厌其哀欣其乐。厌生死苦。欣涅槃乐。二
者合上其情切其辞文。文故可欣。切故可
厌。第十住。

疏。多同大尽分智成就说者。大尽
分则第十地八分之中第四分。此分有五种
大。一智大。二解脱大。三三昧大。四陀罗尼
大。五神通大。今经前五即神通兼解脱大。即
卷三十八 第 296b 页
作用解脱故。后五摄馀三大。多同智大故。
故智成就说。

疏。皆神通力有上无上分者。
即第六分其胜进十法。即彼经云。佛子此菩
萨摩诃萨。已能安住如是智。诸佛世尊。复
更为说三世智。法界差别智。遍一切世界智。
照一切世界智。慈念一切众生智。举要言之
乃至为说得一切智智。

疏。问此经何要十方
同说者。此下料拣于中三。初问法同。二
问处遍。三论文次。今初问何要。此彼同说
十住。那不或有国土说一乘。或有国土
说二三等。

疏。问说此经处何要遍者。第二
问处遍。上约所说之法同。此明所说之处
遍。又前明彼此同说。今明一说即遍。

疏。有
云。此上瑞应下。三辩文次。即刊定难经。偈
中疏。一位不退等者。初一不退为二乘。二
已得不退。三未得不退。十住品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