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0a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三十七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疏。然即缘因即是了因下。第二拣定二因。于
中有二。先标二别。因有亲疏者。总示别义。
疏者是了亦是缘因。亲者是了非是缘因。
疏。
善友是缘因而必是了下。出其二相。善友
是疏亦缘亦了如酵暖等。是酪了因亦是缘
因。
疏。佛性名为了因未必是缘。此约智慧性
故者显上了因未必是缘。以是亲因故。言
智慧性故者。亦是了相。以无漏智性本自具
足。本有真实识知遍照法界义故。当体名
了。又约行性居然是了。又上所引生了二
因中。云六度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生
因。佛性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了因。六
度能生菩提故为菩提生因。佛性能了菩提
故为菩提了因。明知佛性之体即是了因。
疏。
若以第一义空为佛性者。唯是正因者。拣异
智慧性也。然涅槃云。佛性者名第一义空。
第一义空名为智慧。此二不二以为佛性。然
第一义空是佛性性。名为智慧即佛性相。第
一义空不在智慧但名法性。由在智慧故
名佛性。若以性从相。则唯众生得有佛
性。有智慧故。墙壁瓦砾无有智慧。故无佛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0b 页
性。若以相从性第一义空无所不在。则墙
壁等皆是第一义空。云何非性。故下经云。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论云。以色性即智性
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性故。
说名法身。偏一切处明体本均。今分性相
故分二义。
疏。若以智慧为佛性者。即是了因
者结成上义。生下五蕴是正是生不得名
了。五蕴名生者。能生诸法故。名生因。今
因五蕴能得菩提岂非生因。如乳生酪。
如谷生芽。皆生因故。
疏。然复生必对了正
必对缘者。以疏参用为顺今经。依涅槃明
义有二对。并如上引。
疏。今灯一喻。双喻
缘了下。第三结示喻旨兼指理源。即涅槃
二十六七者。此是南经。北经即当二十八九。
疏。又上灯喻既是正义下。第二引难成立。亦
二十八。疏文有二。先引经立难。后决择经
意。前中二。先师子吼立。后如来难。然疏引
文随要略引。若经具云。师子吼菩萨言。世
尊一切众生有佛性。性如乳中酪性。若乳
无酪性云何。佛说有二种因。一者正因。二
者缘因。缘因者。一酵二暖。虚空无性故。无
缘因。佛言。善男子。若使乳中定有性者。何
须缘因。师子吼菩萨言。世尊。以有性故故
须缘因。何以故。欲明见故。缘因者即是了
因。世尊。譬如暗中先有诸物。为欲见故以
灯照了。若本无者。灯何所照。如土中有瓶
故。须人工水轮绳杖等而为了因。如尼拘
陀子须地水粪而作了因。乳中酵暖亦复如
是。须作了因。是故虽先有性。要假了因
壁等皆是第一义空。云何非性。故下经云。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论云。以色性即智性
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性故。
说名法身。偏一切处明体本均。今分性相
故分二义。
疏。若以智慧为佛性者。即是了因
者结成上义。生下五蕴是正是生不得名
了。五蕴名生者。能生诸法故。名生因。今
因五蕴能得菩提岂非生因。如乳生酪。
如谷生芽。皆生因故。
疏。然复生必对了正
必对缘者。以疏参用为顺今经。依涅槃明
义有二对。并如上引。
疏。今灯一喻。双喻
缘了下。第三结示喻旨兼指理源。即涅槃
二十六七者。此是南经。北经即当二十八九。
疏。又上灯喻既是正义下。第二引难成立。亦
二十八。疏文有二。先引经立难。后决择经
意。前中二。先师子吼立。后如来难。然疏引
文随要略引。若经具云。师子吼菩萨言。世
尊一切众生有佛性。性如乳中酪性。若乳
无酪性云何。佛说有二种因。一者正因。二
者缘因。缘因者。一酵二暖。虚空无性故。无
缘因。佛言。善男子。若使乳中定有性者。何
须缘因。师子吼菩萨言。世尊。以有性故故
须缘因。何以故。欲明见故。缘因者即是了
因。世尊。譬如暗中先有诸物。为欲见故以
灯照了。若本无者。灯何所照。如土中有瓶
故。须人工水轮绳杖等而为了因。如尼拘
陀子须地水粪而作了因。乳中酵暖亦复如
是。须作了因。是故虽先有性。要假了因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0c 页
然后得见。以是义故定知乳中先有酪性。
善男子。若使乳中定有酪性者。即是了因。
若是了因。复何须了。善男子。若是了因性。
自了者常应自了。若自不了何能了他。若
言了因有二种性。一者自了。二者了他。是
义不然。何以故。了因一法云何有二。若有
二者乳亦应二。若使乳中无有二相者云
何。了因而独有二。师子吼言。世尊。如世人
言我共八人了因亦尔。自了了他。佛言。善
男子。了因若尔则非了因。何以故。数者能
数自色他色故得言八。而此色性自无了
相。无了相故。要须智性乃数自他。是故
了因不能自了亦不了他。又善男子。一切
众生有佛性者。何故修习无量功德。若言
修习是了因者已同酪坏。若言因中定有
果者。戒定智慧则无增长。我见世人本无
禁戒禅定智慧。从师受已渐渐增益。若言师
教是了因者。当师教时受者未有戒定智
慧。若是了因应了。未有云何。乃了戒定智
慧。令得增长。师子吼菩萨言。世尊。若了因
无者云何得名有乳有酪。善男子。世间答
难凡有三种。一者转答。如先所说。何故名
戒。以不悔故。乃至为得大涅槃故。二者
默然答。如有梵志来问我言。我是常耶。我
时默然。二者疑答。如此经中若了因有二。
乳中何故不得有二。善男子。我今转答。如
世人言。乳有酪者。以定得故。是故得名乳
有酪性。佛性亦尔。有众生有佛性以当见
故。释曰。此上所引对今疏文则知。广略。但
善男子。若使乳中定有酪性者。即是了因。
若是了因。复何须了。善男子。若是了因性。
自了者常应自了。若自不了何能了他。若
言了因有二种性。一者自了。二者了他。是
义不然。何以故。了因一法云何有二。若有
二者乳亦应二。若使乳中无有二相者云
何。了因而独有二。师子吼言。世尊。如世人
言我共八人了因亦尔。自了了他。佛言。善
男子。了因若尔则非了因。何以故。数者能
数自色他色故得言八。而此色性自无了
相。无了相故。要须智性乃数自他。是故
了因不能自了亦不了他。又善男子。一切
众生有佛性者。何故修习无量功德。若言
修习是了因者已同酪坏。若言因中定有
果者。戒定智慧则无增长。我见世人本无
禁戒禅定智慧。从师受已渐渐增益。若言师
教是了因者。当师教时受者未有戒定智
慧。若是了因应了。未有云何。乃了戒定智
慧。令得增长。师子吼菩萨言。世尊。若了因
无者云何得名有乳有酪。善男子。世间答
难凡有三种。一者转答。如先所说。何故名
戒。以不悔故。乃至为得大涅槃故。二者
默然答。如有梵志来问我言。我是常耶。我
时默然。二者疑答。如此经中若了因有二。
乳中何故不得有二。善男子。我今转答。如
世人言。乳有酪者。以定得故。是故得名乳
有酪性。佛性亦尔。有众生有佛性以当见
故。释曰。此上所引对今疏文则知。广略。但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1a 页
要何须了义。然泽州释云。自下第五师子吼。
以其缘正二因證性本有。如来对破。佛破
有三。一就喻。二就法。三双就法喻。初就喻
中云。若使乳中定有酪性即是了因者。乳
中既得有其酪性。性由了有。明知乳中即
有性了。破性了中文别有四。一若是了因
复何须了者以内徵外。乳中先自有其了
因。何须乳外酵暖为了因。此即是以外破
内。今疏云。又善男子一切众生有佛性者下。
即彼就法破。言已同酪坏者。难破须了。师
子吼立意性体虽有须修了因。了之令现
故举破之。前破喻中若有酪性应有性了。
若有性了何须外缘以为了因。破此同彼
名同酪坏。喻既已破法全同喻何得不破。
疏。结正义云下。指彼最后结文并如上引。
但观上来所引经疏。则此中疏居然可了。
疏。然上诸义总有二意者。第二决择经意。
然有二意。前义即泽州意。后意即疏正意。所
以更加后意者。若但用前意犹招来难次
下当明。故于后意疏文有三。初正释义。
次遮外救。后结示正宗。前中疏。约其体性
与有不异者。如矿有金性波有湿性。约其
现惑与无不殊者。不得其用。如水成冰无
水之软。若言定有名为执著者。暗引经證。
即涅槃三十五云。善男子。是故如来于是经
中说如是言。一切众生定有佛性。是名执
著。若无佛性是名虚妄。智者应说众生佛
性亦有亦无。三十六又云。善男子。若有人说
言。一切众生定有佛性常乐我净。不作不
以其缘正二因證性本有。如来对破。佛破
有三。一就喻。二就法。三双就法喻。初就喻
中云。若使乳中定有酪性即是了因者。乳
中既得有其酪性。性由了有。明知乳中即
有性了。破性了中文别有四。一若是了因
复何须了者以内徵外。乳中先自有其了
因。何须乳外酵暖为了因。此即是以外破
内。今疏云。又善男子一切众生有佛性者下。
即彼就法破。言已同酪坏者。难破须了。师
子吼立意性体虽有须修了因。了之令现
故举破之。前破喻中若有酪性应有性了。
若有性了何须外缘以为了因。破此同彼
名同酪坏。喻既已破法全同喻何得不破。
疏。结正义云下。指彼最后结文并如上引。
但观上来所引经疏。则此中疏居然可了。
疏。然上诸义总有二意者。第二决择经意。
然有二意。前义即泽州意。后意即疏正意。所
以更加后意者。若但用前意犹招来难次
下当明。故于后意疏文有三。初正释义。
次遮外救。后结示正宗。前中疏。约其体性
与有不异者。如矿有金性波有湿性。约其
现惑与无不殊者。不得其用。如水成冰无
水之软。若言定有名为执著者。暗引经證。
即涅槃三十五云。善男子。是故如来于是经
中说如是言。一切众生定有佛性。是名执
著。若无佛性是名虚妄。智者应说众生佛
性亦有亦无。三十六又云。善男子。若有人说
言。一切众生定有佛性常乐我净。不作不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1b 页
生烦恼因缘故不可见。当知是人谤佛法
僧。若有说言。一切众生都无佛性犹如兔
角。从方便生本无今有已有还无。当知是人
谤佛法僧。若有说言。众生佛性非有如虚
空。非无如兔角。何以故。虚空常故。兔角无
故。是故得言亦有亦无。有故破兔角。无故
破虚空。如是说者不谤三宝。善男子。夫佛
性者。不名一法。不名十法。不名百法。不
名千法。不名万法。未得阿耨多罗三藐
三菩提时。一切善不善无记尽名佛性。如
来或时因中说果。果中说因。是名如来随
自意语。随自意语故。名为如来。如来随自意
语故名阿罗诃。随自意语。名三藐三佛陀。
疏。然众生智慧是佛性因者。此下第二遮于
外救。即前意家救。然疏。虽双存二义以后
意为正故。假以前师设难救前。救云。汝
意加后者。岂不以前义为未造玄。因果
二性皆有明文。若有明文如何。不许。故经
云。佛性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因者即
十二因缘。因因者名为智慧。果者谓大菩
提。果果者谓大涅槃。既有四种。前二本有。
后二当有。文理昭然。如何不信因果二性。
更别说理故为此通。欲通此义先应反难
前师云。向引四性是一处复有处。说是因
非果名为佛性。是果非因如大涅槃。是因
是果如十二因缘所生之法。非因非果名
为佛性。此复云何。设尔通云是因非果是
初性。是果非因是第四性。是因是果为第
三者理亦可通。非因非果名为佛性如何
僧。若有说言。一切众生都无佛性犹如兔
角。从方便生本无今有已有还无。当知是人
谤佛法僧。若有说言。众生佛性非有如虚
空。非无如兔角。何以故。虚空常故。兔角无
故。是故得言亦有亦无。有故破兔角。无故
破虚空。如是说者不谤三宝。善男子。夫佛
性者。不名一法。不名十法。不名百法。不
名千法。不名万法。未得阿耨多罗三藐
三菩提时。一切善不善无记尽名佛性。如
来或时因中说果。果中说因。是名如来随
自意语。随自意语故。名为如来。如来随自意
语故名阿罗诃。随自意语。名三藐三佛陀。
疏。然众生智慧是佛性因者。此下第二遮于
外救。即前意家救。然疏。虽双存二义以后
意为正故。假以前师设难救前。救云。汝
意加后者。岂不以前义为未造玄。因果
二性皆有明文。若有明文如何。不许。故经
云。佛性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因者即
十二因缘。因因者名为智慧。果者谓大菩
提。果果者谓大涅槃。既有四种。前二本有。
后二当有。文理昭然。如何不信因果二性。
更别说理故为此通。欲通此义先应反难
前师云。向引四性是一处复有处。说是因
非果名为佛性。是果非因如大涅槃。是因
是果如十二因缘所生之法。非因非果名
为佛性。此复云何。设尔通云是因非果是
初性。是果非因是第四性。是因是果为第
三者理亦可通。非因非果名为佛性如何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1c 页
可通。明知直语佛性之体体非因果。因中
取之名为因性。果中取之名为果性。非是
佛性分成因果。如瓶取空是瓶中空。世界
取空是界中空。空岂有异。故言众生智性
是佛性因。菩提涅槃是佛性果。非是佛性分
成因果。故结正云然则佛性非因非果。
疏。
今此经宗下。结示正宗。于中有二。先结正
义。后结广劝信。前中言宗于法性者。以无
障碍法界为宗。则法性即佛性。知一切法即
心自性。若以心性为佛性者。无法非心
性则不隔内外。而体非内外内外属相性
不同相何有内外。然迷一性而变成外。
外既唯心何有非佛。所变无实故说墙壁言
无佛性。以性该相无非性矣。加烟因火
烟即是火而烟翳火。依性起相相翳于性
而相即性。如水成波波即是水。境因心变
境不异心。心若有性境宁非有。况心与境
皆即真性真性不二心境岂乖。若以性从相
不妨内外。若以外境而例于心令有觉
知。修行作佛即是邪见外道之法。故须常照
不即不离。不一不异无所惑矣。故云即非
内非外随物迷悟强说升沈。
疏。佛性要义下。
结广劝信。
疏。此喻了因惑俱者。翳喻于惑。
眼喻了因。但见有垢非全不见。然见空
华无而谓有。不见于无即不见法。
疏。涅
槃云。佛性二种下引證。即二十八经。但初云。
善男子佛性复有二种。从一者是色下。疏全
是经。直至然非失坏一段终毕。然有二意。
一以非内非外然不失坏證强说升沈。二
取之名为因性。果中取之名为果性。非是
佛性分成因果。如瓶取空是瓶中空。世界
取空是界中空。空岂有异。故言众生智性
是佛性因。菩提涅槃是佛性果。非是佛性分
成因果。故结正云然则佛性非因非果。
疏。
今此经宗下。结示正宗。于中有二。先结正
义。后结广劝信。前中言宗于法性者。以无
障碍法界为宗。则法性即佛性。知一切法即
心自性。若以心性为佛性者。无法非心
性则不隔内外。而体非内外内外属相性
不同相何有内外。然迷一性而变成外。
外既唯心何有非佛。所变无实故说墙壁言
无佛性。以性该相无非性矣。加烟因火
烟即是火而烟翳火。依性起相相翳于性
而相即性。如水成波波即是水。境因心变
境不异心。心若有性境宁非有。况心与境
皆即真性真性不二心境岂乖。若以性从相
不妨内外。若以外境而例于心令有觉
知。修行作佛即是邪见外道之法。故须常照
不即不离。不一不异无所惑矣。故云即非
内非外随物迷悟强说升沈。
疏。佛性要义下。
结广劝信。
疏。此喻了因惑俱者。翳喻于惑。
眼喻了因。但见有垢非全不见。然见空
华无而谓有。不见于无即不见法。
疏。涅
槃云。佛性二种下引證。即二十八经。但初云。
善男子佛性复有二种。从一者是色下。疏全
是经。直至然非失坏一段终毕。然有二意。
一以非内非外然不失坏證强说升沈。二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2a 页
證可见。谓佛菩萨见之。了了如眼见色。言
非色者。以未證如闻他说故。故云闻见。
若涅槃二十七经云善男子。佛性亦色非
色。非色非非色。及历相非相常非常等。下释
云。色者金刚身故。非色者。十八不共等故。
非色非非色者。无定相故。释曰。此约佛性
之体名色非色。以如来身智等皆果性故
非今所用。第四菩萨。
疏。初二句曲径趣寂迷
一直道者。迷一直道凡小俱迷。曲径趣寂唯
是小乘。若超卓大方不历二乘速成正觉
名为直道。若先證二乘后方入大名为曲
径。曲径谓其迂回。趣寂明其沈滞。入无馀
依权教不回。若实教中终竟发意。但动经
八万耽三昧酒故。
疏。次半有常等倒长世
间恶者。以上言通凡小。故此说凡恶。下说
小乘之恶。疏三乘纵有亦不名谛者。二乘不
见法空。居然不净。权教大乘谓事理不融
亦未为净。
疏。后偈拂前二见以成真见者疏
文有三。初总明偈意。次谓上半下别释偈
文。文并可知。后智论云下。引论通释。谓
第二十论。彼论偈云。若人见般若是则为
被缚。若不见般若是亦为被缚。若人见
般若是则得解脱。若不见般若是亦得解
脱。脱之与缚俱通见不见。今疏随经之次
便以论偈随义解释。初言下半意者。谓下
半。真俗之见不忘。此是取著之见故被缚
也。言上半意者是论第三句。是忘见之见
同无分别智故得解脱。
疏。即第六七偈者。
以第六偈见佛无取即无取而见。是见般
非色者。以未證如闻他说故。故云闻见。
若涅槃二十七经云善男子。佛性亦色非
色。非色非非色。及历相非相常非常等。下释
云。色者金刚身故。非色者。十八不共等故。
非色非非色者。无定相故。释曰。此约佛性
之体名色非色。以如来身智等皆果性故
非今所用。第四菩萨。
疏。初二句曲径趣寂迷
一直道者。迷一直道凡小俱迷。曲径趣寂唯
是小乘。若超卓大方不历二乘速成正觉
名为直道。若先證二乘后方入大名为曲
径。曲径谓其迂回。趣寂明其沈滞。入无馀
依权教不回。若实教中终竟发意。但动经
八万耽三昧酒故。
疏。次半有常等倒长世
间恶者。以上言通凡小。故此说凡恶。下说
小乘之恶。疏三乘纵有亦不名谛者。二乘不
见法空。居然不净。权教大乘谓事理不融
亦未为净。
疏。后偈拂前二见以成真见者疏
文有三。初总明偈意。次谓上半下别释偈
文。文并可知。后智论云下。引论通释。谓
第二十论。彼论偈云。若人见般若是则为
被缚。若不见般若是亦为被缚。若人见
般若是则得解脱。若不见般若是亦得解
脱。脱之与缚俱通见不见。今疏随经之次
便以论偈随义解释。初言下半意者。谓下
半。真俗之见不忘。此是取著之见故被缚
也。言上半意者是论第三句。是忘见之见
同无分别智故得解脱。
疏。即第六七偈者。
以第六偈见佛无取即无取而见。是见般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2b 页
若得解脱义。第七偈證真了俗亦真见般
若故皆解脱。疏即第四偈者。第四不见诸
法空是无真见故。不见般若岂不缚耶。
疏。唯忘言者可究斯旨者。见与不见俱通
缚解。岂得随于见不见言。须领见等下意。
若言见而被缚。即知是取著之见。若言见
得解脱。即须知是无分别见。故什公云。唯
忘言者可与道合。虚怀者可与理通。冥心
者可与真一。遗智者可与圣同矣。第五
菩萨。疏初三所执无相观者。然此中明于三
性。上修三无性观。言三性者。一遍计所执
性。二依他起性。三圆成实性。三无性者。一
相无自性性。二生无自性性。三胜义无自性
性。三性之义。已见上文。今疏科文名中一一
舍二。今言所执无相观者。所执即遍计所
执。无相即相无自性性观。次三缘起无生者。
缘起即依他起性。古经论中。亦名缘起性。
今疏文从简故云缘起。言无生者。即生无
自性性观。后三圆成无性者圆成即圆成实
性。言无性者。即胜义无自性性。偏言无性
者。向真性上。说无性故。亦是古名并从简
耳。又皆双明者。以其三性即三无性故。故
唯识云。即依此三性。说彼三无性。初则相
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
性。故二种三性不相去离。然法相宗三性即
有性。三无性则无性。有无义殊故彼偈云。
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意云。既言密意
说三无性则不碍于三有性也。若法性宗
此二三性有无无碍互夺双亡皆悉自在。
疏。
若故皆解脱。疏即第四偈者。第四不见诸
法空是无真见故。不见般若岂不缚耶。
疏。唯忘言者可究斯旨者。见与不见俱通
缚解。岂得随于见不见言。须领见等下意。
若言见而被缚。即知是取著之见。若言见
得解脱。即须知是无分别见。故什公云。唯
忘言者可与道合。虚怀者可与理通。冥心
者可与真一。遗智者可与圣同矣。第五
菩萨。疏初三所执无相观者。然此中明于三
性。上修三无性观。言三性者。一遍计所执
性。二依他起性。三圆成实性。三无性者。一
相无自性性。二生无自性性。三胜义无自性
性。三性之义。已见上文。今疏科文名中一一
舍二。今言所执无相观者。所执即遍计所
执。无相即相无自性性观。次三缘起无生者。
缘起即依他起性。古经论中。亦名缘起性。
今疏文从简故云缘起。言无生者。即生无
自性性观。后三圆成无性者圆成即圆成实
性。言无性者。即胜义无自性性。偏言无性
者。向真性上。说无性故。亦是古名并从简
耳。又皆双明者。以其三性即三无性故。故
唯识云。即依此三性。说彼三无性。初则相
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
性。故二种三性不相去离。然法相宗三性即
有性。三无性则无性。有无义殊故彼偈云。
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意云。既言密意
说三无性则不碍于三有性也。若法性宗
此二三性有无无碍互夺双亡皆悉自在。
疏。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2c 页
初一举分别过者。分别即遍计所执也。古谓
为分别性。今疏从简亦欲辨起心动念皆
成分别故并成过。故云以心分别一切法
邪。不以心分别一切法正。故信心铭云。至
道无难唯嫌拣择。但不憎爱洞然明白。疏
后二显无相观者。正修三无性中初无性也。
疏。一离所取者。谓二偈中初一偈所取。即遍
计所执也。上半知于情有者。即遍计中二义。
谓情有理无。今知情有即是理无。则知此
性即无相也。
疏。如迷木见鬼等者。举喻以
明。如人夜行云月朦胧。见一杌木以无月
光。情怀怖畏而生鬼想。众生亦尔。行生死
夜妄想浮云蔽于慧月。睹缘生法不了性
空。谓有定性如生鬼想。鬼喻遍计。木喻
依圆。若了知鬼是因迷有则知所执定性
之法皆由妄情。是人名为妄识所执。故名
悟人如实知鬼此释上半。
疏。知鬼本无举
体是木者释下半也。约法云知妄所执理。
本是无但是依圆。为举体是木则见依圆
故名见木。故知妄本自真则鬼是木见佛则
清净名为见木。
疏。如若见鬼则不见木者。
有妄执之见如若见鬼故。则为垢不见依
圆名不见木。执有定性不见依圆之实
名未为见木。
疏。下半显得离于鬼见方成
见木者。谓离于定性执见。则见圆成之实
方为见木。疏依他二义者。三性各二义。依
他二者。一幻有。二无性。从分别生释依他
义。依他因缘而得有故。分别即他。故唯识
云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今言世间语言
为分别性。今疏从简亦欲辨起心动念皆
成分别故并成过。故云以心分别一切法
邪。不以心分别一切法正。故信心铭云。至
道无难唯嫌拣择。但不憎爱洞然明白。疏
后二显无相观者。正修三无性中初无性也。
疏。一离所取者。谓二偈中初一偈所取。即遍
计所执也。上半知于情有者。即遍计中二义。
谓情有理无。今知情有即是理无。则知此
性即无相也。
疏。如迷木见鬼等者。举喻以
明。如人夜行云月朦胧。见一杌木以无月
光。情怀怖畏而生鬼想。众生亦尔。行生死
夜妄想浮云蔽于慧月。睹缘生法不了性
空。谓有定性如生鬼想。鬼喻遍计。木喻
依圆。若了知鬼是因迷有则知所执定性
之法皆由妄情。是人名为妄识所执。故名
悟人如实知鬼此释上半。
疏。知鬼本无举
体是木者释下半也。约法云知妄所执理。
本是无但是依圆。为举体是木则见依圆
故名见木。故知妄本自真则鬼是木见佛则
清净名为见木。
疏。如若见鬼则不见木者。
有妄执之见如若见鬼故。则为垢不见依
圆名不见木。执有定性不见依圆之实
名未为见木。
疏。下半显得离于鬼见方成
见木者。谓离于定性执见。则见圆成之实
方为见木。疏依他二义者。三性各二义。依
他二者。一幻有。二无性。从分别生释依他
义。依他因缘而得有故。分别即他。故唯识
云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今言世间语言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3a 页
法即所起之法。众生妄分别即是能生。且顺
三性义释。亦可诸世间法各无定性。但是
众生妄心分别。谓有实耳。
疏。二者无性即
是下半者。知世皆无生无生即无性也。
疏。
有无生见同世非实者。由上云知世皆无
生。今牒此言云若见见世间。谓见世无生
既有此见。见即是生故同世间非真实也。
故古人云。无生终不住万象徒流布。若作无
生解还被无生顾即其义也。
疏。下半见等
无生名真见者。以经文言若见等无异。谓见
等所见同无生故。能所两忘名真见者。疏
初句体有者。圆成有二义。一体有。二相无。
法性本清净故是体有。如空无相故是相无。
体有即是相无。相无即是体有。本自相融何
能说之。欲言其有即相无故。欲言其无
即性有故。第六菩萨。
疏。智离所知心脱烦恼
等者。下半初句。明离二障。言离垢者。离所
知障。是慧解脱故。言智离所知。言心解脱
者。是离烦恼障。是心解脱故云心脱烦恼。解
脱之义通二解脱。言兼二利者。即第四句
自度能度彼。以自度二障亦令他人脱二
障故。则俱度苦海也。疏二障难除下。总举
下半释成初句。二障难除则难断能断众生
难度。今难度能度为自强不息。是希有勇
健义也。然自强不息。即周易乾卦大象。象曰。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谓乾者刚健之
象。君子当法天刚健。故自强进德不休
息也。今借用之明佛勇猛。自励策修练磨
其心。得成正觉为勇健耳。疏如大菩萨见
三性义释。亦可诸世间法各无定性。但是
众生妄心分别。谓有实耳。
疏。二者无性即
是下半者。知世皆无生无生即无性也。
疏。
有无生见同世非实者。由上云知世皆无
生。今牒此言云若见见世间。谓见世无生
既有此见。见即是生故同世间非真实也。
故古人云。无生终不住万象徒流布。若作无
生解还被无生顾即其义也。
疏。下半见等
无生名真见者。以经文言若见等无异。谓见
等所见同无生故。能所两忘名真见者。疏
初句体有者。圆成有二义。一体有。二相无。
法性本清净故是体有。如空无相故是相无。
体有即是相无。相无即是体有。本自相融何
能说之。欲言其有即相无故。欲言其无
即性有故。第六菩萨。
疏。智离所知心脱烦恼
等者。下半初句。明离二障。言离垢者。离所
知障。是慧解脱故。言智离所知。言心解脱
者。是离烦恼障。是心解脱故云心脱烦恼。解
脱之义通二解脱。言兼二利者。即第四句
自度能度彼。以自度二障亦令他人脱二
障故。则俱度苦海也。疏二障难除下。总举
下半释成初句。二障难除则难断能断众生
难度。今难度能度为自强不息。是希有勇
健义也。然自强不息。即周易乾卦大象。象曰。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谓乾者刚健之
象。君子当法天刚健。故自强进德不休
息也。今借用之明佛勇猛。自励策修练磨
其心。得成正觉为勇健耳。疏如大菩萨见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3b 页
者。大菩萨即于无量劫积智之者。
疏。尽即
自为者。净名第三香积世界诸菩萨欲还
本土。以求少法当念如来。佛告诸菩萨。
有尽无尽法门。汝等当学。何谓有尽。谓有
为法。何谓无尽。谓无为法。如菩萨者不尽
有为不住无为。何谓不尽有为。谓不离
大慈不舍大悲等。何谓不住无为。谓修学
空不以空为證。修学无相无作。不以无
相无作为證。
疏。诸行无常速起灭故者。释
成尽是有为之义。故涅槃云诸行无常是生
灭法速起灭故。刹那不住故。
疏。有为之性
湛若虚空。便是无为体常遍故者。释其性
如虚空故说无有尽。其性即上有为性故。其
性之言。略有二义。一但约无性之性以有
为法缘生性空。缘生性空即同无为。竖穷三
际曰常。横无不周曰遍。故是无为。则上净
名。但明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二相犹别未能
显为即无为矣。今明即性之相是名有为。
即相之性便是无为故是玄矣。二者其性如
虚空即如来藏性。体离断常故如虚空。故
胜鬘云。边见者。凡夫于五受阴。我见妄想计
著生二见是名边见。所谓常见断见。见诸
行无常是断见非正见。见涅槃常是常见
非正见。妄想见故作如是见。于身诸根分
别思惟现法见坏。于有相续不见起于断
见。妄想见故于心相续愚暗不解。不知刹
那间意识境界。起于常见妄想见故。又云
死者诸根坏。生者诸根起。非如来藏有生
有死。如来藏离有为相。如来藏常住不变。
疏。尽即
自为者。净名第三香积世界诸菩萨欲还
本土。以求少法当念如来。佛告诸菩萨。
有尽无尽法门。汝等当学。何谓有尽。谓有
为法。何谓无尽。谓无为法。如菩萨者不尽
有为不住无为。何谓不尽有为。谓不离
大慈不舍大悲等。何谓不住无为。谓修学
空不以空为證。修学无相无作。不以无
相无作为證。
疏。诸行无常速起灭故者。释
成尽是有为之义。故涅槃云诸行无常是生
灭法速起灭故。刹那不住故。
疏。有为之性
湛若虚空。便是无为体常遍故者。释其性
如虚空故说无有尽。其性即上有为性故。其
性之言。略有二义。一但约无性之性以有
为法缘生性空。缘生性空即同无为。竖穷三
际曰常。横无不周曰遍。故是无为。则上净
名。但明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二相犹别未能
显为即无为矣。今明即性之相是名有为。
即相之性便是无为故是玄矣。二者其性如
虚空即如来藏性。体离断常故如虚空。故
胜鬘云。边见者。凡夫于五受阴。我见妄想计
著生二见是名边见。所谓常见断见。见诸
行无常是断见非正见。见涅槃常是常见
非正见。妄想见故作如是见。于身诸根分
别思惟现法见坏。于有相续不见起于断
见。妄想见故于心相续愚暗不解。不知刹
那间意识境界。起于常见妄想见故。又云
死者诸根坏。生者诸根起。非如来藏有生
有死。如来藏离有为相。如来藏常住不变。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3c 页
是故如来藏。是依。是持。是建立。释曰。据上
经文以尽即无尽。是故双非常无常见。故
次文云智者说无尽此亦无所说。
疏。既如虚
空何有无为之相者。我言无尽者。体无可尽
故如虚空。非谓有于一物。若高山之出云
用之无尽也。故云智者说无尽此亦无所
说。由尽即无尽。即非尽非无常矣。无尽既
如虚空。则非无尽非是常矣。是为双非
常无常。双离尽不尽。亦双非为无为。故中
论云。若有有为法则有无为法。既无有为
法何得有无为。
疏。则不坏于尽者。此有二
意。一者拂上有为。二者上来双遣今则双存。
自性无尽则有无尽。有难思尽则有尽矣。
以泯不碍存故。存亡无二方曰难思。而向
言拂上有为者。谓尽则无尽故非尽矣。上
来尽即无尽意虽暗拂。而以其性如空别
示无为。故今方说拂有为耳。疏但除上病
者。即侧用净名第二。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二空之体者以法性宗二空即真如空。及所
显圆成者。以法相宗二空非真如。二空所
显为真如故。真如即是圆成。然空有无碍
故。双存两宗。第七菩萨。疏烦恼名诤触动善
品者即俱舍界品颂云。有漏名取蕴。亦说为
有诤。及苦集世间见处三有等。今用第二句。
从烦恼名诤下。至有彼诤故。全是彼文。从
故生死者有漏为体即是前段后义。彼疏后
云犹。如前说。有彼漏故名为有漏。释曰。此
證成有彼诤故。下又结云如是等类是有
漏法差别众名故今结云故生死者有漏为
经文以尽即无尽。是故双非常无常见。故
次文云智者说无尽此亦无所说。
疏。既如虚
空何有无为之相者。我言无尽者。体无可尽
故如虚空。非谓有于一物。若高山之出云
用之无尽也。故云智者说无尽此亦无所
说。由尽即无尽。即非尽非无常矣。无尽既
如虚空。则非无尽非是常矣。是为双非
常无常。双离尽不尽。亦双非为无为。故中
论云。若有有为法则有无为法。既无有为
法何得有无为。
疏。则不坏于尽者。此有二
意。一者拂上有为。二者上来双遣今则双存。
自性无尽则有无尽。有难思尽则有尽矣。
以泯不碍存故。存亡无二方曰难思。而向
言拂上有为者。谓尽则无尽故非尽矣。上
来尽即无尽意虽暗拂。而以其性如空别
示无为。故今方说拂有为耳。疏但除上病
者。即侧用净名第二。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二空之体者以法性宗二空即真如空。及所
显圆成者。以法相宗二空非真如。二空所
显为真如故。真如即是圆成。然空有无碍
故。双存两宗。第七菩萨。疏烦恼名诤触动善
品者即俱舍界品颂云。有漏名取蕴。亦说为
有诤。及苦集世间见处三有等。今用第二句。
从烦恼名诤下。至有彼诤故。全是彼文。从
故生死者有漏为体即是前段后义。彼疏后
云犹。如前说。有彼漏故名为有漏。释曰。此
證成有彼诤故。下又结云如是等类是有
漏法差别众名故今结云故生死者有漏为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4a 页
体。所以论初名为有漏无漏法也。
疏。又
二互相待故俱空等者。谓上约因缘因他立
称。故无真实不融二体。今明双融此有
三意。一相待。二相即三相夺。今初相待俱空
即相待门。谓因涅槃方说生死要。因生死
方说涅槃。若高下相形。若无有高则无有
下。若离涅槃则生死不存。若离生死则
涅槃不立。故俱空也。次言二互相夺故皆
寂者。此有二意。一者相即门。生死实性即
是涅槃。则涅槃之相。假说生死。如波与水
举一全收故。生死即涅槃。涅槃即生死。二
由相即故便互相夺。生死即涅槃即无生
死。涅槃即生死则无涅槃。故涅槃非寂静。
生死亦非喧故皆寂也。
疏。一佛佛相望者。如
云阿弥陀佛有四十八愿能摄众生。馀则
不能。礼于此佛灭罪则多。礼于馀佛灭
罪即少。不知诸佛行愿功德无不平等。
随根随缘说有优劣故。为颠倒。二三身等
相望者。谓念佛化身功德则少。乃至法身功
德则胜等。而言三身等者。等取四身。五身。
十身。无量身。故以不知三身体融十身无
碍。谓有优劣故为颠倒。三心佛相望者。谓
佛已成道。功德难思。我心妄惑则名为劣。
虽无叨滥不了真源。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故为颠倒耳。
疏。若取知能知寂者。此即用
于禅宗知识之偈。偈中具云。若以知知寂此
非无缘知。如手执如意非无如意手若
以自知知亦非无缘知。如手作于拳。非是
不拳手。亦不知知寂亦不自知知。不可谓
疏。又
二互相待故俱空等者。谓上约因缘因他立
称。故无真实不融二体。今明双融此有
三意。一相待。二相即三相夺。今初相待俱空
即相待门。谓因涅槃方说生死要。因生死
方说涅槃。若高下相形。若无有高则无有
下。若离涅槃则生死不存。若离生死则
涅槃不立。故俱空也。次言二互相夺故皆
寂者。此有二意。一者相即门。生死实性即
是涅槃。则涅槃之相。假说生死。如波与水
举一全收故。生死即涅槃。涅槃即生死。二
由相即故便互相夺。生死即涅槃即无生
死。涅槃即生死则无涅槃。故涅槃非寂静。
生死亦非喧故皆寂也。
疏。一佛佛相望者。如
云阿弥陀佛有四十八愿能摄众生。馀则
不能。礼于此佛灭罪则多。礼于馀佛灭
罪即少。不知诸佛行愿功德无不平等。
随根随缘说有优劣故。为颠倒。二三身等
相望者。谓念佛化身功德则少。乃至法身功
德则胜等。而言三身等者。等取四身。五身。
十身。无量身。故以不知三身体融十身无
碍。谓有优劣故为颠倒。三心佛相望者。谓
佛已成道。功德难思。我心妄惑则名为劣。
虽无叨滥不了真源。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故为颠倒耳。
疏。若取知能知寂者。此即用
于禅宗知识之偈。偈中具云。若以知知寂此
非无缘知。如手执如意非无如意手若
以自知知亦非无缘知。如手作于拳。非是
不拳手。亦不知知寂亦不自知知。不可谓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4b 页
无知。自性了然故不同于木石。手不执如
意。亦不自作拳。不可谓无手。以手安然
故不同于木石。斯为禅宗之妙故今用之。
而复小异以彼但显无缘真智以为真道。
若夺之者但显本心不随妄心。未有智慧
照了心源。故云故须能所平等等不失照。
为无知之知。此知知于空寂无生如来藏性。
方为妙耳。第八菩萨。
疏。后偈序昔以成今
说者。偈中但是序昔偈意乃成今说。既执
我受苦。明昔说无我为正说也。疏初三
觉妄證实是觉察义者。三段显其三觉也。一
觉察者如睡梦觉。亦如人觉贼。贼无能为。
妄即贼也。二觉照者即照理事也。亦如莲
华开照见自心。一真法界恒沙性德如其胜
义觉诸法故。三妙觉者。即上二觉离觉所
觉故为妙耳。非更别觉。故楞伽云。一切无
涅槃。无有涅槃佛。无有佛涅槃。远离觉
所觉。若有若无有故为妙觉。故起信云。又
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
谓无念。此明非觉而觉也。疏初句拣似比
量者。然准因明。总有八义。今此有四故。
论云。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
量。及似唯自悟。谓能立能破现量比量。此之
四义各有真似故成八耳。言八义者。一对
敌申量。三分圆明开晓于宾故。名能立。二
斥量非圆弹支有谬。示悟于主故。名能
破。三对敌申量三支缺谬。非晓于敌故名
似立。四妄斥非圆弹支有谬。不悟于主
故名似破。五于色等义有正智生。自相处
意。亦不自作拳。不可谓无手。以手安然
故不同于木石。斯为禅宗之妙故今用之。
而复小异以彼但显无缘真智以为真道。
若夺之者但显本心不随妄心。未有智慧
照了心源。故云故须能所平等等不失照。
为无知之知。此知知于空寂无生如来藏性。
方为妙耳。第八菩萨。
疏。后偈序昔以成今
说者。偈中但是序昔偈意乃成今说。既执
我受苦。明昔说无我为正说也。疏初三
觉妄證实是觉察义者。三段显其三觉也。一
觉察者如睡梦觉。亦如人觉贼。贼无能为。
妄即贼也。二觉照者即照理事也。亦如莲
华开照见自心。一真法界恒沙性德如其胜
义觉诸法故。三妙觉者。即上二觉离觉所
觉故为妙耳。非更别觉。故楞伽云。一切无
涅槃。无有涅槃佛。无有佛涅槃。远离觉
所觉。若有若无有故为妙觉。故起信云。又
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
谓无念。此明非觉而觉也。疏初句拣似比
量者。然准因明。总有八义。今此有四故。
论云。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
量。及似唯自悟。谓能立能破现量比量。此之
四义各有真似故成八耳。言八义者。一对
敌申量。三分圆明开晓于宾故。名能立。二
斥量非圆弹支有谬。示悟于主故。名能
破。三对敌申量三支缺谬。非晓于敌故名
似立。四妄斥非圆弹支有谬。不悟于主
故名似破。五于色等义有正智生。自相处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4c 页
转故名现量。六谓籍众相而观于义。相应
智起故名比量。七有分别智于义异转。了
瓶衣等名似现量。八以似因智于似所比
相违解起名似比量。广如彼说。今疏。云无
常计常即是第八。如色是无常知从缘生
刹那灭故。故是无常。此籍因缘相应智起
是真比量。今以相续覆故即似因智起。计
之为常。即相违解起名似比量。故为颠倒。
今云于法不颠倒故是拣似比量。疏男女天
地等见一合相名似现量者。此即第七。一合
相者。众缘和合故。如揽众微以成于色。
合五阴等以成于人名一合相。如是见者。
是有分别智。于义异转故名似现。言一合
相。相不可得故。故名为离下。显真现量。不
可得者。即金刚经云。如来说一合相即非
一合相。以从缘合即无性故。无性之性。是
所證理。如是知者是正智生。是自相处转名
真现量。上来离于所觉和合之相。已为现
量。非唯已下。又拂能所證迹。为真现量。谓
若有如外之智与如合者。犹有所得非真
实證。能所两亡方为真现。故唯识云。若时
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
相故。故下经云。无有智外如为智所入。亦
无如外智能證于如。如是方为真现量也。
是故。经云离诸和合相。
疏。后偈成现观者。
即前真现量也。现观有六。十地当释。今通
前三。
疏。夫见实者。即净名经入不二法门品。
乐实菩萨曰。实不实为二。见实者尚不见
实。何况非实。所以者何。非肉眼所见。慧眼
智起故名比量。七有分别智于义异转。了
瓶衣等名似现量。八以似因智于似所比
相违解起名似比量。广如彼说。今疏。云无
常计常即是第八。如色是无常知从缘生
刹那灭故。故是无常。此籍因缘相应智起
是真比量。今以相续覆故即似因智起。计
之为常。即相违解起名似比量。故为颠倒。
今云于法不颠倒故是拣似比量。疏男女天
地等见一合相名似现量者。此即第七。一合
相者。众缘和合故。如揽众微以成于色。
合五阴等以成于人名一合相。如是见者。
是有分别智。于义异转故名似现。言一合
相。相不可得故。故名为离下。显真现量。不
可得者。即金刚经云。如来说一合相即非
一合相。以从缘合即无性故。无性之性。是
所證理。如是知者是正智生。是自相处转名
真现量。上来离于所觉和合之相。已为现
量。非唯已下。又拂能所證迹。为真现量。谓
若有如外之智与如合者。犹有所得非真
实證。能所两亡方为真现。故唯识云。若时
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
相故。故下经云。无有智外如为智所入。亦
无如外智能證于如。如是方为真现量也。
是故。经云离诸和合相。
疏。后偈成现观者。
即前真现量也。现观有六。十地当释。今通
前三。
疏。夫见实者。即净名经入不二法门品。
乐实菩萨曰。实不实为二。见实者尚不见
实。何况非实。所以者何。非肉眼所见。慧眼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5a 页
乃能见。而此慧眼无见无不见。是为入不
二法门。此明实者真实之理。非实者缘生假
合。今尚不得所證之如。岂况如外假有之
法。
疏。见非实者。知其即实者。即诸经意云。
若见非实即真名见。非实下。引中论即是
法品。前光明觉品已广引竟。然实有二意。且
就一相理实为实。事相非实即真俗二谛。
俗则一切皆俗。佛亦随俗立名。真则一切
皆真知妄本自真。故双照为俱存。互夺即
双寂。
疏。由无住故无所不住者。即般若中意。
彼前更反释云。若有所住则有所不住。从
谓不住有下。
疏。释上文由无住故无不住
义。
疏。能住例知者。上辨四句。唯住有句具
住不住义。下三皆略。若具住无应云亦不
住无无即有故。故能住无。契无实故。俱句
云。故能住有无契二实故。俱非句云。故能
住非有无契非有无实故。
疏。既以无住为
住下。释第四究竟不动摇句。即大般若曼
殊室利分亦前已引。从方契已下。是疏释
义。结归诸佛住于此义。第九菩萨。
疏。以无
所得得菩提故者。前文已释。
疏。本觉自然故
无造作者。即将第二句无作字释初句处
字。从悟亦冥符下。将第二句无分别字嘱
初句所得字。三细已下。释三四二句。即起信
论。然由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六
粗。故彼论云。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
彼本觉相应不离。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
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
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二能见相。以依动
二法门。此明实者真实之理。非实者缘生假
合。今尚不得所證之如。岂况如外假有之
法。
疏。见非实者。知其即实者。即诸经意云。
若见非实即真名见。非实下。引中论即是
法品。前光明觉品已广引竟。然实有二意。且
就一相理实为实。事相非实即真俗二谛。
俗则一切皆俗。佛亦随俗立名。真则一切
皆真知妄本自真。故双照为俱存。互夺即
双寂。
疏。由无住故无所不住者。即般若中意。
彼前更反释云。若有所住则有所不住。从
谓不住有下。
疏。释上文由无住故无不住
义。
疏。能住例知者。上辨四句。唯住有句具
住不住义。下三皆略。若具住无应云亦不
住无无即有故。故能住无。契无实故。俱句
云。故能住有无契二实故。俱非句云。故能
住非有无契非有无实故。
疏。既以无住为
住下。释第四究竟不动摇句。即大般若曼
殊室利分亦前已引。从方契已下。是疏释
义。结归诸佛住于此义。第九菩萨。
疏。以无
所得得菩提故者。前文已释。
疏。本觉自然故
无造作者。即将第二句无作字释初句处
字。从悟亦冥符下。将第二句无分别字嘱
初句所得字。三细已下。释三四二句。即起信
论。然由无明为因生三细。境界为缘生六
粗。故彼论云。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
彼本觉相应不离。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
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
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二能见相。以依动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5b 页
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者境界相。以依能
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以有境
界缘故复生六种粗相。云何为六。一者智
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二者
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不觉起念相
续不断故。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
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四者计名字相。依
于妄执分别虚假名言相故。五者起业相。
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六业
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当知无
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
故。释曰。据此则六粗远亦从无明生。然就
显著说说境界耳故。楞伽中云境界风所
动。起信亦云因无明风动。
疏。又不可以识
识等者。即取净名见阿閦佛品之经。释此
粗细。
疏。又有能所下。此中三重释此粗细。
此当第三。初约迷真起妄说。后二约反本
还源说。而二约识智对觉论。三者理智对
辨。
疏。次二句双遣性相者。二即是相。相差别
故。一即是性。性不并真故。今云无二。即遣
相也。亦复无一即遣性也。
疏。后偈拂前无二
之迹者。即无中无有二。偈初句。牒前无二
之迹。次句遣之言无二者牒初句也。非谓
有无二下。正释第二句而是反释。若谓有
无二即执药成病。若存无二下。出谓有无
二之过。从遣之又遣之下。拂迹若不得意
千重遣之未免于二。何者谓有人闻无二
亦复无。谓无无二为是。亦有所著。故中论
云。诸佛说空法为离诸有见。若复见有空
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以有境
界缘故复生六种粗相。云何为六。一者智
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二者
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不觉起念相
续不断故。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
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四者计名字相。依
于妄执分别虚假名言相故。五者起业相。
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六业
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当知无
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
故。释曰。据此则六粗远亦从无明生。然就
显著说说境界耳故。楞伽中云境界风所
动。起信亦云因无明风动。
疏。又不可以识
识等者。即取净名见阿閦佛品之经。释此
粗细。
疏。又有能所下。此中三重释此粗细。
此当第三。初约迷真起妄说。后二约反本
还源说。而二约识智对觉论。三者理智对
辨。
疏。次二句双遣性相者。二即是相。相差别
故。一即是性。性不并真故。今云无二。即遣
相也。亦复无一即遣性也。
疏。后偈拂前无二
之迹者。即无中无有二。偈初句。牒前无二
之迹。次句遣之言无二者牒初句也。非谓
有无二下。正释第二句而是反释。若谓有
无二即执药成病。若存无二下。出谓有无
二之过。从遣之又遣之下。拂迹若不得意
千重遣之未免于二。何者谓有人闻无二
亦复无。谓无无二为是。亦有所著。故中论
云。诸佛说空法为离诸有见。若复见有空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5c 页
诸佛所不化。以楔出楔。以贼逐贼。无有
已时。心无所著当法即绝故。故至于无
遣。若以无遣为是亦有著矣。此亦借老子
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之言。
疏。悟身见
起此见如身者。前释非身而说身。此释非起
而现起由悟非身。又生非身之见。此见若
有执复随生。身既非身见亦非见故云此
见如身。从身见两亡下。释下半。身见两
亡则法界一相为真法身也。观身实相下通
妨。妨云。向来观身是菩萨观解观其自身。
那言是佛无上身耶。通意可知。即净名观
阿閦佛品。前亦已引第十菩萨智力成就。不
可坏故者。智力成就即十住中第十佳。智
慧增故。得佛十种智故不可坏。即成今
文坚固之名。颂意已下即彼胜进经文。文云
已下即今偈意。
* 十住品第十五
疏。又前辨所依佛德下。上即
通明。此下别显。上是古意。此下今意。如前
已明。疏二释名下。疏文有二。先得名。后总
言下释名。前中然住有二义。一约能所合
释。故言慧住于理。则理是所住慧是能住。
二唯约慧释。信未终极。慧未安住。得入正
位。位不动摇故。云得位不退。然位不退复
有二义。一约三乘至第七住位方不退。二
约终教入初住位即名不退异轻毛故。
今依后义则通十住皆位不退。从初受名
故。本业云。始入空界即證初义。住空性位
即證后义。
疏。前会无胜进下。上正科经文。
此下对前辨异。次回向是位下通外难。先
已时。心无所著当法即绝故。故至于无
遣。若以无遣为是亦有著矣。此亦借老子
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之言。
疏。悟身见
起此见如身者。前释非身而说身。此释非起
而现起由悟非身。又生非身之见。此见若
有执复随生。身既非身见亦非见故云此
见如身。从身见两亡下。释下半。身见两
亡则法界一相为真法身也。观身实相下通
妨。妨云。向来观身是菩萨观解观其自身。
那言是佛无上身耶。通意可知。即净名观
阿閦佛品。前亦已引第十菩萨智力成就。不
可坏故者。智力成就即十住中第十佳。智
慧增故。得佛十种智故不可坏。即成今
文坚固之名。颂意已下即彼胜进经文。文云
已下即今偈意。
* 十住品第十五
疏。又前辨所依佛德下。上即
通明。此下别显。上是古意。此下今意。如前
已明。疏二释名下。疏文有二。先得名。后总
言下释名。前中然住有二义。一约能所合
释。故言慧住于理。则理是所住慧是能住。
二唯约慧释。信未终极。慧未安住。得入正
位。位不动摇故。云得位不退。然位不退复
有二义。一约三乘至第七住位方不退。二
约终教入初住位即名不退异轻毛故。
今依后义则通十住皆位不退。从初受名
故。本业云。始入空界即證初义。住空性位
即證后义。
疏。前会无胜进下。上正科经文。
此下对前辨异。次回向是位下通外难。先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6a 页
牒难也。从三贤位满下通。通有二意。一明
有胜进总摄前三故不别立。二亦显下。明
无胜进则后无方便。欲證无分别智故。
疏。略辨六意者。前三取下论势。然其三意大
同小异。异相云何。一是所證法体。欲说此
法要。须心冥此体。二非證不说者。拣异未
證之人。亦许心合法故。三非思量境者。绝
思方说亦通未證故。言大同者。绝思则
證。證则契体。四观机则识病所宜。审法则
知药功力。不观人根不应说法。不审而
说理事或乖。应病与药令得服行矣。五散
心不堪诸佛加故。六菩萨常定但为物轨。
菩萨将说。尚须入定。况凡夫耶。
疏。是众首
等者。此有二意。一约教相。云是众首。言
馀入则乱者。此即论意。谓有问言。岂此海会
无如法慧。故应答云。众虽德齐众人争入
众则乱故。次应问言何不乱入。答云。众调
伏故。故今疏。云馀入则乱不调伏故。二
显十住下约表法说。
疏。任性能知下。释方
便言。此有二意。一以绝分别心名为方便。
如下文云。以无所得而为方便。初地经
中无分别智名大方便。二约善巧事理无碍
故。如常所明。
疏。互为增上者。前则佛加
为入定缘今则入定为佛现缘。
疏。言望行
犹劣者。行一万故。行向有前望前辨过。今
前未有故望后言劣。馀义多同十地。虽
贤圣位殊仪范相似。又圆教十住似十地
故。
疏。双说加定因缘。文中二。一略释经文。
二料拣同异。前中又二。先嘱四因。后释令
有胜进总摄前三故不别立。二亦显下。明
无胜进则后无方便。欲證无分别智故。
疏。略辨六意者。前三取下论势。然其三意大
同小异。异相云何。一是所證法体。欲说此
法要。须心冥此体。二非證不说者。拣异未
證之人。亦许心合法故。三非思量境者。绝
思方说亦通未證故。言大同者。绝思则
證。證则契体。四观机则识病所宜。审法则
知药功力。不观人根不应说法。不审而
说理事或乖。应病与药令得服行矣。五散
心不堪诸佛加故。六菩萨常定但为物轨。
菩萨将说。尚须入定。况凡夫耶。
疏。是众首
等者。此有二意。一约教相。云是众首。言
馀入则乱者。此即论意。谓有问言。岂此海会
无如法慧。故应答云。众虽德齐众人争入
众则乱故。次应问言何不乱入。答云。众调
伏故。故今疏。云馀入则乱不调伏故。二
显十住下约表法说。
疏。任性能知下。释方
便言。此有二意。一以绝分别心名为方便。
如下文云。以无所得而为方便。初地经
中无分别智名大方便。二约善巧事理无碍
故。如常所明。
疏。互为增上者。前则佛加
为入定缘今则入定为佛现缘。
疏。言望行
犹劣者。行一万故。行向有前望前辨过。今
前未有故望后言劣。馀义多同十地。虽
贤圣位殊仪范相似。又圆教十住似十地
故。
疏。双说加定因缘。文中二。一略释经文。
二料拣同异。前中又二。先嘱四因。后释令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6b 页
汝说法。于中言令汝说法即是加因者。意
明加因亦四故。下正释后三复为加因。
更添说法即是四因。然为说法即是入定故
下引诸会。合说法与定为一。入定本为说
法。入定既为加因则说法即是加因。故初
标云一赞有加因。
疏。然十地论释下。料拣
同异。于中二。一辨加定因缘。二明加定先
后。前中三。初引论例释。二叙昔顺违。三申
今正义。今初。谓诸佛遮那皆由愿力故。二
愿皆为加因。而言四段者即上四因。谓诸
佛有一。遮那有二。威神为三。自善为四。
故而论但有二因。今以遮那之愿是加因。
例于后二亦加因耳。
疏。以彼经中下。第二
叙昔顺违。于中三。初出昔解之源。二正申
昔解。三辨有违。今初。然具论经云诸佛皆
同一号加汝威神。此是卢舍那佛本愿力故
加。二古人下正申昔解。昔人见上诸佛威
神加而得定。下云此是卢舍那佛本愿力故
加。加因分明故分二因。亦例此经后二皆
加因耳。而言转为加因者。不连上因是得
定因故云转为。亦展转义。得定由诸佛加。
佛加由主佛本愿力故云展转。三便令下。
辨有违。违相云何。正由得定无三因故。无
之何过。违文理故。何名违文。举其二文。
一违又字。夫言又者复重之义。下之所列
同是定因。则得言又。又是此因故。既上是
定因。下是加因。何用又字。二违结文。既列
三因竟。云入此三昧令汝说法。明知此三者
皆定因也。然此经文令汝二字在三昧下。今
明加因亦四故。下正释后三复为加因。
更添说法即是四因。然为说法即是入定故
下引诸会。合说法与定为一。入定本为说
法。入定既为加因则说法即是加因。故初
标云一赞有加因。
疏。然十地论释下。料拣
同异。于中二。一辨加定因缘。二明加定先
后。前中三。初引论例释。二叙昔顺违。三申
今正义。今初。谓诸佛遮那皆由愿力故。二
愿皆为加因。而言四段者即上四因。谓诸
佛有一。遮那有二。威神为三。自善为四。
故而论但有二因。今以遮那之愿是加因。
例于后二亦加因耳。
疏。以彼经中下。第二
叙昔顺违。于中三。初出昔解之源。二正申
昔解。三辨有违。今初。然具论经云诸佛皆
同一号加汝威神。此是卢舍那佛本愿力故
加。二古人下正申昔解。昔人见上诸佛威
神加而得定。下云此是卢舍那佛本愿力故
加。加因分明故分二因。亦例此经后二皆
加因耳。而言转为加因者。不连上因是得
定因故云转为。亦展转义。得定由诸佛加。
佛加由主佛本愿力故云展转。三便令下。
辨有违。违相云何。正由得定无三因故。无
之何过。违文理故。何名违文。举其二文。
一违又字。夫言又者复重之义。下之所列
同是定因。则得言又。又是此因故。既上是
定因。下是加因。何用又字。二违结文。既列
三因竟。云入此三昧令汝说法。明知此三者
皆定因也。然此经文令汝二字在三昧下。今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6c 页
疏。乃安三昧上者有二义故。一以义回。
既云善根力故入此三昧则知。令汝义合在
上。二者以行向二品为例。十行亦先列四
因竟。即云令汝入是三昧而演说法。十向
亦是列四缘。后即云令汝入是三昧而演说
法。以此故知。理必后三通定因也。从非唯
违经文理下结破。言违文者已如上说。
言违理者。自无善根主佛不加何能入定。
亦乖论释者。论释同号佛加云。何故同号金
刚藏加。如来愿力故。何故如来作如是愿。
显示多佛故。又此三昧是法体故。汝今既
以愿属遮那。彼显愿因云此三昧是法体。
明知为三昧故发愿而加。则显愿为三昧
因矣。下疏正释更出其相。
疏。如实义者下。
三申今正义。则初一唯得定因。后三通二。
从诸佛即以愿力下。此通妨难。谓有问云。前
言此四皆是加因。今何加因但取后三。故
今释云初。因有二。一约现文此是十方诸
佛共加于汝即是加相。只得以加为得定
因。不应以加自为加因。若依论云诸佛
昔愿故加。则诸佛亦为加因。是故前云四皆
加因。下引论文證成愿为加因之义。盖
通论意。而其疏意。加因亦四。自以入定
为其一耳。如上所明。
疏。问加之与定下。第
二辨加定先后。于中二。先问。后古人云下
答。答中三。初叙昔。二辨非。三申正义。疏
此解亦违下。第二辨非先明违文。后若言
同时下。复辨违理。于中又二。先正辨。后
亦不应下遮救。恐彼救云。俱舍论云。俱有
既云善根力故入此三昧则知。令汝义合在
上。二者以行向二品为例。十行亦先列四
因竟。即云令汝入是三昧而演说法。十向
亦是列四缘。后即云令汝入是三昧而演说
法。以此故知。理必后三通定因也。从非唯
违经文理下结破。言违文者已如上说。
言违理者。自无善根主佛不加何能入定。
亦乖论释者。论释同号佛加云。何故同号金
刚藏加。如来愿力故。何故如来作如是愿。
显示多佛故。又此三昧是法体故。汝今既
以愿属遮那。彼显愿因云此三昧是法体。
明知为三昧故发愿而加。则显愿为三昧
因矣。下疏正释更出其相。
疏。如实义者下。
三申今正义。则初一唯得定因。后三通二。
从诸佛即以愿力下。此通妨难。谓有问云。前
言此四皆是加因。今何加因但取后三。故
今释云初。因有二。一约现文此是十方诸
佛共加于汝即是加相。只得以加为得定
因。不应以加自为加因。若依论云诸佛
昔愿故加。则诸佛亦为加因。是故前云四皆
加因。下引论文證成愿为加因之义。盖
通论意。而其疏意。加因亦四。自以入定
为其一耳。如上所明。
疏。问加之与定下。第
二辨加定先后。于中二。先问。后古人云下
答。答中三。初叙昔。二辨非。三申正义。疏
此解亦违下。第二辨非先明违文。后若言
同时下。复辨违理。于中又二。先正辨。后
亦不应下遮救。恐彼救云。俱舍论云。俱有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7a 页
互为果如大相所相。心于心随转。释曰。俱
有者俱时而有也。互为果者释俱有因义。论
云。若法更互为士用果。彼法更互为俱有
因。下二句指法体。此有三类。一如大者。谓
四大种。互相假藉生所造色。故互相望为
俱有因。二相所相者。相即生等四大相也。此
四大相与所相法更互为果。谓此能相相
所相故。复由所相能相转故。故互为果。三
心于心随转者。谓心王与心所随转法亦更
互为果。释曰。谓彼救云。俱有因果既得互
为加定互为。云何不可。故今遮云。彼三类法
皆不相离。如相所相。所相无能相不成
有为。能相无所相无有依止。今或有加而
不入定。或时入定不必须加。许二相离
云何成例。
疏。若正释下。第三申今正义。言
展转相成者。举佛愿等为得加故。所以
加者为说法故。若更进释则有四重。一诸
佛愿等为入三昧故。二入三昧者为得加
故。三所以加者为说法故。四说法为何。为
令菩萨增长佛智等故。
疏。初口加劝说以
增辨者。此中有三意。一口加标名。二劝说
是加相。三以增辨是加意。亦加益下二业例
此。
疏。论名不著辨才者。所为小异与辨等
大同。故得引论以释。今经广有义相如十
地疏。
疏。然三加同时下。上释文此下辨次。
疏。楞伽云下引證。彼经第二云。复次大慧如
来以二种神力。建立菩萨摩诃萨。顶礼诸
佛听受问义。云何二种神力建立。谓三昧
正受。为现一切身面言说神力。及手摩顶神
有者俱时而有也。互为果者释俱有因义。论
云。若法更互为士用果。彼法更互为俱有
因。下二句指法体。此有三类。一如大者。谓
四大种。互相假藉生所造色。故互相望为
俱有因。二相所相者。相即生等四大相也。此
四大相与所相法更互为果。谓此能相相
所相故。复由所相能相转故。故互为果。三
心于心随转者。谓心王与心所随转法亦更
互为果。释曰。谓彼救云。俱有因果既得互
为加定互为。云何不可。故今遮云。彼三类法
皆不相离。如相所相。所相无能相不成
有为。能相无所相无有依止。今或有加而
不入定。或时入定不必须加。许二相离
云何成例。
疏。若正释下。第三申今正义。言
展转相成者。举佛愿等为得加故。所以
加者为说法故。若更进释则有四重。一诸
佛愿等为入三昧故。二入三昧者为得加
故。三所以加者为说法故。四说法为何。为
令菩萨增长佛智等故。
疏。初口加劝说以
增辨者。此中有三意。一口加标名。二劝说
是加相。三以增辨是加意。亦加益下二业例
此。
疏。论名不著辨才者。所为小异与辨等
大同。故得引论以释。今经广有义相如十
地疏。
疏。然三加同时下。上释文此下辨次。
疏。楞伽云下引證。彼经第二云。复次大慧如
来以二种神力。建立菩萨摩诃萨。顶礼诸
佛听受问义。云何二种神力建立。谓三昧
正受。为现一切身面言说神力。及手摩顶神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7b 页
力。大慧。菩萨摩诃萨。初菩萨地。住佛神力。
所谓入菩萨大乘照明三昧。入是三昧十
方世界一切诸佛。以神通力为现一切身面
言说。如金刚藏菩萨摩顶。及馀如是相功
德成就。菩萨摩诃萨。下又云。大慧若菩萨摩
诃萨。离佛神力能辨说者。一切凡夫亦应
能说。释曰。今疏义引正引后反释之文。兼
取前列二相。
疏。此四后后以释前前者。亦展
转通难。谓有难云。云何事讫入定为受佛
加。今已得胜力故。为事讫。复应问云。虽
得胜力何不且定。答云。说法时至故。次
问云何不定中说。答云定无言说故。
疏。然
十住体等者。然若立章门十住略以五门
分别。一释名。二出体。三辨相。四定位。五诸
门分别。今经疏。皆具一名中有总有别。总
如品初。别名如本分说。出体即今文。辨相
即经文。定位次下当说。诸门分别含在前
后文中。今此出体略有三重。
疏。今约本体下
释文。先案经释。后今依下。傍论释。于中先
释总句。文分为四。一略释。二皆当位体也。
结前生后。三而得名不同者总徵。四然三
贤下广说。于中五。一标举。二菩提心有三
下。引论辨相。即起信修行信心分中。信成
就发心中辨。三所念真如下。
疏。释彼论。四
然此三心下。历位辨差。正酬总徵何以得
名。不同。五今此住位下。正释今经。四中直
心增故名解者。正念真如是智解故。三心
等證。名善决定者。證理无差故。而大悲为
首下。通妨。妨云。若总三心何以地体名愿
所谓入菩萨大乘照明三昧。入是三昧十
方世界一切诸佛。以神通力为现一切身面
言说。如金刚藏菩萨摩顶。及馀如是相功
德成就。菩萨摩诃萨。下又云。大慧若菩萨摩
诃萨。离佛神力能辨说者。一切凡夫亦应
能说。释曰。今疏义引正引后反释之文。兼
取前列二相。
疏。此四后后以释前前者。亦展
转通难。谓有难云。云何事讫入定为受佛
加。今已得胜力故。为事讫。复应问云。虽
得胜力何不且定。答云。说法时至故。次
问云何不定中说。答云定无言说故。
疏。然
十住体等者。然若立章门十住略以五门
分别。一释名。二出体。三辨相。四定位。五诸
门分别。今经疏。皆具一名中有总有别。总
如品初。别名如本分说。出体即今文。辨相
即经文。定位次下当说。诸门分别含在前
后文中。今此出体略有三重。
疏。今约本体下
释文。先案经释。后今依下。傍论释。于中先
释总句。文分为四。一略释。二皆当位体也。
结前生后。三而得名不同者总徵。四然三
贤下广说。于中五。一标举。二菩提心有三
下。引论辨相。即起信修行信心分中。信成
就发心中辨。三所念真如下。
疏。释彼论。四
然此三心下。历位辨差。正酬总徵何以得
名。不同。五今此住位下。正释今经。四中直
心增故名解者。正念真如是智解故。三心
等證。名善决定者。證理无差故。而大悲为
首下。通妨。妨云。若总三心何以地体名愿
十住品第十五 第 287c 页
善决定。通意可知。大悲为首即下经文。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三十七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