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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二 第 166b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二十二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第五经自下。第二同生众。疏谓不动真而成
事者。即事理无碍为方便。如涉有不迷于
空次。巧以因门契果者。即事事无碍之方
便。因果交彻故。
疏。竖通四上等者。并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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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成就品。略言竖者。即于一处有四上
故。以法性之土为三土体。故本遍常自受
用土。量周法界。一如法性。他受用土。及变
化土。不离上二。犹如物影不离空及日光。
而地受用及变化土。随心异见亦如两影互
相涉入。故一尘中则有四土。横遍法界。即
十方一切差别国土。横竖相融者。以竖融
横。则一尘之中有十方国土。以横融竖。则
一尘四土常遍十方。结成可知。
疏。前半颂
明总遍别中者。然则能遍所遍不离依正。
依正各二。一总二别。全佛身为正之总。一毛
孔等为正之别。一佛国土为依之总。一微尘
等为依之别。今以前半佛遍尘中。故云总
遍别中。言体用无碍者。上句是体。无去来
故。下句是用。现诸土故。亦是总遍。总者身
遍国故。馀可思之。
疏。如不入海安能得宝。
即净名观佛道品。譬如不下巨海。则不能
得无价宝珠。如是不入烦恼大海则不能
得一切智宝。
疏。经云。水银和真金。能涂诸
色像等者。金如法身。水银如般若。以般若
照机真身随感故。天台智者亦用此义。以
释法华寿量应用。
疏。若结跏趺坐身安入三
昧等者。等取馀偈云。威德人敬仰。如日照
天下。除睡懒覆心。身轻不疲倚。觉悟亦轻
便。安坐如龙蟠。见画跏趺坐。魔王亦惊怖。
何况入道人。安坐不倾动。即第八论。
疏。然
三世平等下。重释善住三世平等智地。文中
三。初指前标举。二且依下。别明义相。三依
此释者下。结释善住智地之言。二中即正
故。以法性之土为三土体。故本遍常自受
用土。量周法界。一如法性。他受用土。及变
化土。不离上二。犹如物影不离空及日光。
而地受用及变化土。随心异见亦如两影互
相涉入。故一尘中则有四土。横遍法界。即
十方一切差别国土。横竖相融者。以竖融
横。则一尘之中有十方国土。以横融竖。则
一尘四土常遍十方。结成可知。
疏。前半颂
明总遍别中者。然则能遍所遍不离依正。
依正各二。一总二别。全佛身为正之总。一毛
孔等为正之别。一佛国土为依之总。一微尘
等为依之别。今以前半佛遍尘中。故云总
遍别中。言体用无碍者。上句是体。无去来
故。下句是用。现诸土故。亦是总遍。总者身
遍国故。馀可思之。
疏。如不入海安能得宝。
即净名观佛道品。譬如不下巨海。则不能
得无价宝珠。如是不入烦恼大海则不能
得一切智宝。
疏。经云。水银和真金。能涂诸
色像等者。金如法身。水银如般若。以般若
照机真身随感故。天台智者亦用此义。以
释法华寿量应用。
疏。若结跏趺坐身安入三
昧等者。等取馀偈云。威德人敬仰。如日照
天下。除睡懒覆心。身轻不疲倚。觉悟亦轻
便。安坐如龙蟠。见画跏趺坐。魔王亦惊怖。
何况入道人。安坐不倾动。即第八论。
疏。然
三世平等下。重释善住三世平等智地。文中
三。初指前标举。二且依下。别明义相。三依
此释者下。结释善住智地之言。二中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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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三世平等。于中三。初唯约佛。如问明品
十方诸如来同共一法身等。二唯约生。六
道虽差皆三杂染。三若生佛相望下。生佛对
说平等之义。于中二。先异时平等。后同时平
等。前中先总言等。后此约三世下。别示义
相。便引涅槃四出偈释。今先叙彼经。后方
释疏。疏言四出偈者。四处出故。亦名四住。
一即第十经中出。二即十七经。三即二十七
经。四即二十八经。初段即如来性品。南经第
九菩萨品。文殊师利白佛言。世尊。今此纯陀
者。犹有疑心。佛徵文殊。文殊师利言。纯
陀心疑如来常住。以得知见佛性力故。若
见佛性而为常者。本未见时应是无常。若
本无常后亦应尔。何以故。如世间物本无今
有。已有还无。如是等物悉是无常。以是义
故。诸佛菩萨声闻缘觉无有差别。尔时世尊
即说偈言。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
无有是处。善男子。以是义故。诸佛菩萨声
闻缘觉。亦有差别亦无差别。文殊师利赞
言。善哉诚如圣教。我今始解诸佛菩萨声闻
缘觉。亦有差别亦无差别。佛更不说。迦叶
便请佛说。如来便为引长者𤚲牛之喻。以
况佛性。乳色皆一如性无异。上第一出竟。
第二出即第十七经梵行品。南经十五因为
迦叶说无所得竟。迦叶领解。更欲请问无
所得义。举佛先说本有今无偈。问如来。为
答云。本有者。我昔本有无量烦恼故。以烦
恼故。现在无有大般涅槃。言本无者。本
无般若波罗蜜。以无般若波罗蜜故。现在
十方诸如来同共一法身等。二唯约生。六
道虽差皆三杂染。三若生佛相望下。生佛对
说平等之义。于中二。先异时平等。后同时平
等。前中先总言等。后此约三世下。别示义
相。便引涅槃四出偈释。今先叙彼经。后方
释疏。疏言四出偈者。四处出故。亦名四住。
一即第十经中出。二即十七经。三即二十七
经。四即二十八经。初段即如来性品。南经第
九菩萨品。文殊师利白佛言。世尊。今此纯陀
者。犹有疑心。佛徵文殊。文殊师利言。纯
陀心疑如来常住。以得知见佛性力故。若
见佛性而为常者。本未见时应是无常。若
本无常后亦应尔。何以故。如世间物本无今
有。已有还无。如是等物悉是无常。以是义
故。诸佛菩萨声闻缘觉无有差别。尔时世尊
即说偈言。本有今无。本无今有。三世有法。
无有是处。善男子。以是义故。诸佛菩萨声
闻缘觉。亦有差别亦无差别。文殊师利赞
言。善哉诚如圣教。我今始解诸佛菩萨声闻
缘觉。亦有差别亦无差别。佛更不说。迦叶
便请佛说。如来便为引长者𤚲牛之喻。以
况佛性。乳色皆一如性无异。上第一出竟。
第二出即第十七经梵行品。南经十五因为
迦叶说无所得竟。迦叶领解。更欲请问无
所得义。举佛先说本有今无偈。问如来。为
答云。本有者。我昔本有无量烦恼故。以烦
恼故。现在无有大般涅槃。言本无者。本
无般若波罗蜜。以无般若波罗蜜故。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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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诸烦恼结。此释上半。若有沙门婆罗
门。若天若魔若梵若人。说言如来去来。现
在有烦恼者。无有是处。此释下半。下略经
意有二。一明本有父母之身。无金刚身。本
无三十二相。具有四百四病。二云本有
无常无我等。今无无上菩提。本无见佛性。
今有无常等。总有八段。大意多同。皆明本
有有世间妄因。今无无出世真德。本无无
出世因。今有有世间妄法结云。我或知言
不知。有相言无相。随宜化物耳。上即第二
出竟。第三出。即二十七经。南经二十五。师子
吼品。因说一切众生定得菩提。是故我说
一切众生定有佛性。一切众生真实未有三
十二相八十种好。以是义故。我说偈云。本
有今无等。善男子。凡有有三种。一未来有。
二现在有。三过去有。一切众生未来当有无
上菩提。是名佛性。一切众生现在悉有烦
恼。是故现在无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一切
众生过去之世有断烦恼。是故现在得见
佛性。以是义故。我常宣说。一切众生乃至
一阐提亦有佛性。未来有故。如有乳者问
言有酥上。即第三出竟。第四出。即二十八
经。南经二十六。因明食为命因。非即食为
命。故说此偈本有今无等。五叙古人不得
论意。释曰。上四处经偈意。大同而用小异。诸
公多于第十经中。广释其相。远公引十七
经意。释云。上二句自立道理。下二句破他
定义。释上二句。一同第十七经。释下二句
云。此文语略。亦合云三世无法。亦无是处。
门。若天若魔若梵若人。说言如来去来。现
在有烦恼者。无有是处。此释下半。下略经
意有二。一明本有父母之身。无金刚身。本
无三十二相。具有四百四病。二云本有
无常无我等。今无无上菩提。本无见佛性。
今有无常等。总有八段。大意多同。皆明本
有有世间妄因。今无无出世真德。本无无
出世因。今有有世间妄法结云。我或知言
不知。有相言无相。随宜化物耳。上即第二
出竟。第三出。即二十七经。南经二十五。师子
吼品。因说一切众生定得菩提。是故我说
一切众生定有佛性。一切众生真实未有三
十二相八十种好。以是义故。我说偈云。本
有今无等。善男子。凡有有三种。一未来有。
二现在有。三过去有。一切众生未来当有无
上菩提。是名佛性。一切众生现在悉有烦
恼。是故现在无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一切
众生过去之世有断烦恼。是故现在得见
佛性。以是义故。我常宣说。一切众生乃至
一阐提亦有佛性。未来有故。如有乳者问
言有酥上。即第三出竟。第四出。即二十八
经。南经二十六。因明食为命因。非即食为
命。故说此偈本有今无等。五叙古人不得
论意。释曰。上四处经偈意。大同而用小异。诸
公多于第十经中。广释其相。远公引十七
经意。释云。上二句自立道理。下二句破他
定义。释上二句。一同第十七经。释下二句
云。此文语略。亦合云三世无法。亦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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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云。于佛烦恼昔有今已断竟。故三世有法
无有是处。涅槃昔无今已證竟。言三世无
法。亦无是处。于众生反此可知。故无一
法三世定有。三世定无。此意明必互有互
无。次通难意云。佛今现證有异二乘。故非
无差。彼亦当得。则亦无差别。此答文殊
疑。又云。佛今已證。何得难言。后亦无常。释
曰。此通纯陀疑。诸公大同此意。则成此偈。
但是三世有无之法。如何能通纯陀之难。难
意正云。由见佛性而为常者。见既有始。
后必当终。如世间物有已还无。今明證见。
何能通此。若超悟法师说答疑意。意则善
成。是生公意。但是我始会之。非照今有。而
其释偈亦多同远公。将偈答难。亦不顺
理。荐福即用本有今无。论意出二种疑。释
偈下半。亦同远公。不得论意故非尽理。
六正会论意。今先出论意。后出经中四出
别意。今初。先定本有今无之法。谓烦恼业若
是生得名本。解脱圣性是修得是今。释曰。
今此正顺十七经本有烦恼。今无涅槃等。
故论云。为二乘说。不谤大乘。若为大乘
说。是谤大乘。意云。此是随相之法。是三世
有法。迷悟之殊是无常法。可化二乘。非是
大乘涅槃真性。上定本今之法。次正说偈
意。论云。此偈有二意。一破邪义。二立正义。
破邪义者。依语言说。立正义者。依于义说。
不依语言。然邪复有二。一者外道。二者小
乘。上三句。是邪小所立之法。第四句。总非
云无有是处。初外道者。谓本有。同僧祛因
无有是处。涅槃昔无今已證竟。言三世无
法。亦无是处。于众生反此可知。故无一
法三世定有。三世定无。此意明必互有互
无。次通难意云。佛今现證有异二乘。故非
无差。彼亦当得。则亦无差别。此答文殊
疑。又云。佛今已證。何得难言。后亦无常。释
曰。此通纯陀疑。诸公大同此意。则成此偈。
但是三世有无之法。如何能通纯陀之难。难
意正云。由见佛性而为常者。见既有始。
后必当终。如世间物有已还无。今明證见。
何能通此。若超悟法师说答疑意。意则善
成。是生公意。但是我始会之。非照今有。而
其释偈亦多同远公。将偈答难。亦不顺
理。荐福即用本有今无。论意出二种疑。释
偈下半。亦同远公。不得论意故非尽理。
六正会论意。今先出论意。后出经中四出
别意。今初。先定本有今无之法。谓烦恼业若
是生得名本。解脱圣性是修得是今。释曰。
今此正顺十七经本有烦恼。今无涅槃等。
故论云。为二乘说。不谤大乘。若为大乘
说。是谤大乘。意云。此是随相之法。是三世
有法。迷悟之殊是无常法。可化二乘。非是
大乘涅槃真性。上定本今之法。次正说偈
意。论云。此偈有二意。一破邪义。二立正义。
破邪义者。依语言说。立正义者。依于义说。
不依语言。然邪复有二。一者外道。二者小
乘。上三句。是邪小所立之法。第四句。总非
云无有是处。初外道者。谓本有。同僧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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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果。本无。同卫世因中无果。三世有。同
勒沙婆因中亦有果亦无果。皆有多过故。
云无有是处。二破小乘者。如向所说。为
小乘说烦恼本有。为大乘者说过三种
义。谓若烦恼本有。为真谛有为俗谛有。若
真谛有。前后无异烦恼不可断。若俗谛有。
俗谛无本何名本有。言本无今有者。若本
无者后不应有。若本无法而得有者。空应
生华。诸本无法皆应当生。若三世共有。居
然不成。三世相违故。故下结云。无有是处。
则破小乘说三世有法无有是处。已破邪
义。所言立正义者。本有今有过于三世。是
名正义。本有今有者。从初发心至得涅槃。
一味无异。不依生因。不依灭因。有则清
净。凡夫法不能染污。圣人法不能清净。乃
至过一切语言道及一切思惟。不可说不可
思惟。摄受因果非因非果。如来一体最极摄
受一切妙宝。是大涅槃超过三世。为说涅槃
功德乃至常乐我净。复次有二种义。若本有
今有。则是常见。若过三世则是断见。若二
义相待。成离断常。是中道义。如是俗谛真
谛相待故有十二因缘真实。何以故离二
边是真十二因缘。若能善解。则见如来现
在于世。释曰。此后一段。复融性相令其无
碍。馀广如论。已知论意。今将论释经之疑。
论云。纯陀有二因缘故疑。一纯陀见同相。
不见异相故生疑。二文殊见异相。不见
同相故生疑。皆是权为物疑。然若别配。初
疑即经中纯陀疑。后疑即文殊疑。然此二疑
勒沙婆因中亦有果亦无果。皆有多过故。
云无有是处。二破小乘者。如向所说。为
小乘说烦恼本有。为大乘者说过三种
义。谓若烦恼本有。为真谛有为俗谛有。若
真谛有。前后无异烦恼不可断。若俗谛有。
俗谛无本何名本有。言本无今有者。若本
无者后不应有。若本无法而得有者。空应
生华。诸本无法皆应当生。若三世共有。居
然不成。三世相违故。故下结云。无有是处。
则破小乘说三世有法无有是处。已破邪
义。所言立正义者。本有今有过于三世。是
名正义。本有今有者。从初发心至得涅槃。
一味无异。不依生因。不依灭因。有则清
净。凡夫法不能染污。圣人法不能清净。乃
至过一切语言道及一切思惟。不可说不可
思惟。摄受因果非因非果。如来一体最极摄
受一切妙宝。是大涅槃超过三世。为说涅槃
功德乃至常乐我净。复次有二种义。若本有
今有。则是常见。若过三世则是断见。若二
义相待。成离断常。是中道义。如是俗谛真
谛相待故有十二因缘真实。何以故离二
边是真十二因缘。若能善解。则见如来现
在于世。释曰。此后一段。复融性相令其无
碍。馀广如论。已知论意。今将论释经之疑。
论云。纯陀有二因缘故疑。一纯陀见同相。
不见异相故生疑。二文殊见异相。不见
同相故生疑。皆是权为物疑。然若别配。初
疑即经中纯陀疑。后疑即文殊疑。然此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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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即影略。实即二人俱有此疑。故云纯陀有
二种疑。今初。云何见同。谓纯陀将本无今
有疑。同本有今无疑云。佛本不见佛性。后
见佛性而得常住。岂非本无今有。本无今
有。即是生法。生法必灭。故是无常。即与世
同。故云见同。云何不见异。不见如来契
无三世异于凡小。故今举异答云。约缘始
会。以本无今有。菩提之性不属三世。智
契此性。同性是常。何得难言。有始必有终
是无常耶。纯陀疑心。自兹遣矣。若通文殊
疑者。文殊见异。不见同故疑。谓见三乘迷
悟差别。今同二乘无常尽灭即无差别。此
名见异生疑。云何不见同。不见同无三
世故。今答云。契无三世。一得永常。何得
同于二乘无常。无三世性则无差别。会与
不会则有差别。上根一闻二疑顿遣。中下
未悟。迦叶起悲。梵行品中因无得问。佛举
八段。八段之中皆悉结云。三世有者无有
是处。斯无得矣。二十七经。因说一切众生定
得菩提。是当有义。是故说言有三种有。一
未来有。二过去有。三现在有。明此三有。亦
约迷悟。佛性菩提岂属三世。二十八经。食
为命因。非即是命如佛性为因非即是佛。
亦是三世因缘之法。随相而说。若随相取亦
无是处。释曰。上来判释四出之偈。理无不
尽。次当解释今疏用意。按十七经本有今
有。皆约于妄。故本无今无并约于真故。故
云我本有烦恼。今无涅槃。本无般若。今有
烦恼。所以尔者。约佛昔因故。及二十七经。
二种疑。今初。云何见同。谓纯陀将本无今
有疑。同本有今无疑云。佛本不见佛性。后
见佛性而得常住。岂非本无今有。本无今
有。即是生法。生法必灭。故是无常。即与世
同。故云见同。云何不见异。不见如来契
无三世异于凡小。故今举异答云。约缘始
会。以本无今有。菩提之性不属三世。智
契此性。同性是常。何得难言。有始必有终
是无常耶。纯陀疑心。自兹遣矣。若通文殊
疑者。文殊见异。不见同故疑。谓见三乘迷
悟差别。今同二乘无常尽灭即无差别。此
名见异生疑。云何不见同。不见同无三
世故。今答云。契无三世。一得永常。何得
同于二乘无常。无三世性则无差别。会与
不会则有差别。上根一闻二疑顿遣。中下
未悟。迦叶起悲。梵行品中因无得问。佛举
八段。八段之中皆悉结云。三世有者无有
是处。斯无得矣。二十七经。因说一切众生定
得菩提。是当有义。是故说言有三种有。一
未来有。二过去有。三现在有。明此三有。亦
约迷悟。佛性菩提岂属三世。二十八经。食
为命因。非即是命如佛性为因非即是佛。
亦是三世因缘之法。随相而说。若随相取亦
无是处。释曰。上来判释四出之偈。理无不
尽。次当解释今疏用意。按十七经本有今
有。皆约于妄。故本无今无并约于真故。故
云我本有烦恼。今无涅槃。本无般若。今有
烦恼。所以尔者。约佛昔因故。及二十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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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云众生过去有断烦恼因缘。今见佛性。
则是真法本无今有。故纯陀生疑。正约世
尊。因见佛性本无今有为难。是知若真若
妄。皆通本有今无本无今有。故疏取经意及
彼论意。故约生佛相望真妄并说。又十七经
约佛昔说故。即以佛昔时为本。亦以昔
时为今。例于众生。则以今时为本。亦以
今时为今。如佛昔有烦恼无异。皆是影
略。后释疏。今疏。取意。则以昔为本。现在
为今。言烦恼。佛则本有今无者。以佛昔为
凡夫则有烦恼。今成正觉故无烦恼。言众
生则本无今有者。约性净故本无烦恼。约
客尘故今有烦恼。
疏。菩提则众生本有今无
者。亦约性净菩提本有。今为客尘之所覆
故。迷真起妄无有證得圆净菩提。故云今
无耳。言诸佛则本无今有者。约圆净菩提。
昔未修成故云本无今已修得故云今有。
上来已显彼偈上半。
疏。约迷悟异下。释偈
下半。然准论意三句皆相。第四一句拂去
上三。方为真性。今疏以第三句总牒三世。
第四句遣之。故云下半显性。取文小异。全
是论意。云何约迷悟异等。谓迷时有妄。非
是无。真悟时见性。性非今有。故生公云。但
是我始会之。非照今有。照不在今。即是
莫先为大。既云大矣。所以称常。是知迷悟
虽异。涅槃之性三世不迁。湛然常住会即符
契。同彼性常如始觉同本。无复始本之异。
何得难言有始必终。则纯陀之难遣矣。疏
若以性净下。第二约同时平等。正是前偈
则是真法本无今有。故纯陀生疑。正约世
尊。因见佛性本无今有为难。是知若真若
妄。皆通本有今无本无今有。故疏取经意及
彼论意。故约生佛相望真妄并说。又十七经
约佛昔说故。即以佛昔时为本。亦以昔
时为今。例于众生。则以今时为本。亦以
今时为今。如佛昔有烦恼无异。皆是影
略。后释疏。今疏。取意。则以昔为本。现在
为今。言烦恼。佛则本有今无者。以佛昔为
凡夫则有烦恼。今成正觉故无烦恼。言众
生则本无今有者。约性净故本无烦恼。约
客尘故今有烦恼。
疏。菩提则众生本有今无
者。亦约性净菩提本有。今为客尘之所覆
故。迷真起妄无有證得圆净菩提。故云今
无耳。言诸佛则本无今有者。约圆净菩提。
昔未修成故云本无今已修得故云今有。
上来已显彼偈上半。
疏。约迷悟异下。释偈
下半。然准论意三句皆相。第四一句拂去
上三。方为真性。今疏以第三句总牒三世。
第四句遣之。故云下半显性。取文小异。全
是论意。云何约迷悟异等。谓迷时有妄。非
是无。真悟时见性。性非今有。故生公云。但
是我始会之。非照今有。照不在今。即是
莫先为大。既云大矣。所以称常。是知迷悟
虽异。涅槃之性三世不迁。湛然常住会即符
契。同彼性常如始觉同本。无复始本之异。
何得难言有始必终。则纯陀之难遣矣。疏
若以性净下。第二约同时平等。正是前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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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之意。以离三世性故现今平等。而不
妨迷悟之殊者。即是论主末后融其性相。
令离断常。若相外有性。性为断灭。相是定
常故。离迷悟无别真性。因乖常故。有三
界无常。因解无常之实性故。成常智二理。
不偏照与之符。犹悬镜高堂万像斯鉴。经
引二鸟意在此也。是故三乘亦有差别亦无
差别。即是涅槃。文殊领解性无二故。故无
差别。迷悟浅深故有差别。则文殊之疑遗矣。
文殊之疑既遣。迦叶之疑亦亡。馀如上论。
众生寂灭即是法身下。示于亦有差别亦
无差别之相。言众生寂灭即是法身者。生
不异佛。法身随缘名曰众生者。佛不异生
则无差别矣。次言寂灭非无之众生恒不异
真而成立下。一对。明无差不碍差。寂灭故
无差。非无众生故不碍差。恒不异真成上
寂灭。而成立言。成上非无之众生。随缘非有
之法身。恒不异事而显现者。随缘故佛不
异生。非有之法身。则不碍异生。恒不异事
成上随缘。而显现言成上非有之法身。从是
故染净下。总以融结。疏况称性互收者下
上但事理无碍。已是难思馀经容有。此则事
事无碍。唯华严意。如是下结释可知。此上一
义乃似傍来。涅槃玄旨于是乎见也。疏九
会五周之文等者。指此上一经。一化随宜。
则始从鹿苑终至双林。一乘三乘场地顿
演。何况如来言说之耶。第七金焰菩萨中十
力章。
疏。下诸经文屡明十力下。
疏。文分三。
初立章所由。二然大般若下。广指他释。三今
妨迷悟之殊者。即是论主末后融其性相。
令离断常。若相外有性。性为断灭。相是定
常故。离迷悟无别真性。因乖常故。有三
界无常。因解无常之实性故。成常智二理。
不偏照与之符。犹悬镜高堂万像斯鉴。经
引二鸟意在此也。是故三乘亦有差别亦无
差别。即是涅槃。文殊领解性无二故。故无
差别。迷悟浅深故有差别。则文殊之疑遗矣。
文殊之疑既遣。迦叶之疑亦亡。馀如上论。
众生寂灭即是法身下。示于亦有差别亦
无差别之相。言众生寂灭即是法身者。生
不异佛。法身随缘名曰众生者。佛不异生
则无差别矣。次言寂灭非无之众生恒不异
真而成立下。一对。明无差不碍差。寂灭故
无差。非无众生故不碍差。恒不异真成上
寂灭。而成立言。成上非无之众生。随缘非有
之法身。恒不异事而显现者。随缘故佛不
异生。非有之法身。则不碍异生。恒不异事
成上随缘。而显现言成上非有之法身。从是
故染净下。总以融结。疏况称性互收者下
上但事理无碍。已是难思馀经容有。此则事
事无碍。唯华严意。如是下结释可知。此上一
义乃似傍来。涅槃玄旨于是乎见也。疏九
会五周之文等者。指此上一经。一化随宜。
则始从鹿苑终至双林。一乘三乘场地顿
演。何况如来言说之耶。第七金焰菩萨中十
力章。
疏。下诸经文屡明十力下。
疏。文分三。
初立章所由。二然大般若下。广指他释。三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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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以下。开章释文。今初。即七门中初门。恐
言当宗贵其名相故。总出斯意。文有五意。
一经文多故。解斯一节。馀处例然。二是不
共德。三佛佛等有。此二是瑜伽二门。四菩萨
缘此发心。即十住品。则不识十力。如何发
心。五梵行令观。不了十力非真梵行。
疏。今初
立意者。疏文有四。一总显立意。智论即二
十七。二如来唯一下。成十所以。三由时下。
成多所以。四度人因缘下。说十之由。三中即
瑜伽中分别门。然瑜伽亦说七门。与此小
异。一自性。二分别。三不共。四平等。五作业。
六次第。七差别。前有二门。今有分别。云何
分别。瑜伽云。由三分别。当知无量。一由时
分别。谓堕三世一切所知。随悟入故。二由
品类分别。一切有为自相共相。一切行相随
悟入故。三由相续分别。谓诸有情各各差
别。一切相续一切事义随悟入故。四说十之
由可思。二释名中瑜伽即四十九。自性中五
十七。即决择分。五次第中分四。一通列诸
文之次。二且依下。依论明次。三瑜伽多门
下。指广在馀。四上来下。会经之次。三中言
多门者。论云。如来初成正觉。即顿證得十
种智力。后方次第逐一现前。谓初起处非处
力。观察诸法。建立一切无倒因果。既观察
已。次起自业智力。谓有希求欲界胜果。方
便为说。令离不善故。若有希求世间离欲
之道。教授令趣禅定功德。故起定力。若诸
有情希求出世离欲法者。为说出世之道。
谓于此中先起根力。观根胜劣。次观彼根。
言当宗贵其名相故。总出斯意。文有五意。
一经文多故。解斯一节。馀处例然。二是不
共德。三佛佛等有。此二是瑜伽二门。四菩萨
缘此发心。即十住品。则不识十力。如何发
心。五梵行令观。不了十力非真梵行。
疏。今初
立意者。疏文有四。一总显立意。智论即二
十七。二如来唯一下。成十所以。三由时下。
成多所以。四度人因缘下。说十之由。三中即
瑜伽中分别门。然瑜伽亦说七门。与此小
异。一自性。二分别。三不共。四平等。五作业。
六次第。七差别。前有二门。今有分别。云何
分别。瑜伽云。由三分别。当知无量。一由时
分别。谓堕三世一切所知。随悟入故。二由
品类分别。一切有为自相共相。一切行相随
悟入故。三由相续分别。谓诸有情各各差
别。一切相续一切事义随悟入故。四说十之
由可思。二释名中瑜伽即四十九。自性中五
十七。即决择分。五次第中分四。一通列诸
文之次。二且依下。依论明次。三瑜伽多门
下。指广在馀。四上来下。会经之次。三中言
多门者。论云。如来初成正觉。即顿證得十
种智力。后方次第逐一现前。谓初起处非处
力。观察诸法。建立一切无倒因果。既观察
已。次起自业智力。谓有希求欲界胜果。方
便为说。令离不善故。若有希求世间离欲
之道。教授令趣禅定功德。故起定力。若诸
有情希求出世离欲法者。为说出世之道。
谓于此中先起根力。观根胜劣。次观彼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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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先所有意乐。次观意乐。为先所有随眠。
既知根欲及随眠已。次令于所缘中而得
趣入。次由于所缘趣入门。加行摄住心已。
净修行已。为说中道令离断常。谓宿命除
常。天眼除断。次令永断一切烦恼及诸习
气起漏尽力。更有异门次第。恐繁不引。
疏。
七释文中。疏文有三。初总辩宗意。二第一
偈下。正释。三然上十力下。重以诸门料拣。
二中一一文内。皆分为二。先名义。后释文。
名义中或二或三。至文当知。今第一力中有
三。一释名。即因果相当名之为处。若不相
当名为非处。二其作业者下。即作业。第二
偈业力中。初释名。二与初何别下。次辩差
别也。初力约所造。自业约能造。此犹未了。
云何能所。谓以人望业已杀等竟。此杀等业
必招于果。名为所造。此人若行于杀必堕
地狱。此名能造。即上自业。各随善恶而感
果故。即是作业。第三偈根力中。先释名。及
能于彼下。二明作业。其于此正知。向上释
智力字。向下释能作业下皆准之。第四胜
解智中。初释名。二令舍下。作业。三此与前
下。三辩差别。此有二解。一约宿现起别。故
智论云。以二种欲作上下根因缘故。十地
论中别叹根欲。如有根无欲。能解不乐。有
欲无根。虽闻不解。二论云下。二即瑜伽拣
依根起乐即是根力。正分别欲乐即名解
力。第五界力中。先释名体。二性即种子下。
辩差别。于中二。先正释。后解妨。今初。先
引智论。于义可知。后引瑜伽。应有问言。
既知根欲及随眠已。次令于所缘中而得
趣入。次由于所缘趣入门。加行摄住心已。
净修行已。为说中道令离断常。谓宿命除
常。天眼除断。次令永断一切烦恼及诸习
气起漏尽力。更有异门次第。恐繁不引。
疏。
七释文中。疏文有三。初总辩宗意。二第一
偈下。正释。三然上十力下。重以诸门料拣。
二中一一文内。皆分为二。先名义。后释文。
名义中或二或三。至文当知。今第一力中有
三。一释名。即因果相当名之为处。若不相
当名为非处。二其作业者下。即作业。第二
偈业力中。初释名。二与初何别下。次辩差
别也。初力约所造。自业约能造。此犹未了。
云何能所。谓以人望业已杀等竟。此杀等业
必招于果。名为所造。此人若行于杀必堕
地狱。此名能造。即上自业。各随善恶而感
果故。即是作业。第三偈根力中。先释名。及
能于彼下。二明作业。其于此正知。向上释
智力字。向下释能作业下皆准之。第四胜
解智中。初释名。二令舍下。作业。三此与前
下。三辩差别。此有二解。一约宿现起别。故
智论云。以二种欲作上下根因缘故。十地
论中别叹根欲。如有根无欲。能解不乐。有
欲无根。虽闻不解。二论云下。二即瑜伽拣
依根起乐即是根力。正分别欲乐即名解
力。第五界力中。先释名体。二性即种子下。
辩差别。于中二。先正释。后解妨。今初。先
引智论。于义可知。后引瑜伽。应有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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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解力中亦知彼解当成此种与此界性
有何别耶。故疏答云。照解起种即是解力。
但照种子即是界力。然智度论。即明种现
内外之殊。瑜伽即解兼种现性唯种子。
疏。
若习欲成性下。二解妨。此对智论若依性
起欲义如前说。若习欲成性。则欲前性后。
复云何别。故以宽狭通之。则欲狭性宽。言
欲唯大地一数者。此即俱舍颂。通大地十法
云。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
遍于一切心。今即十中第五欲也。言性通诸
数者。既有贪等八万四千心所。则广数即心
所。次引智论。帖成正义疏。若性即种子下。
对根辩异。于中有二。先约宽狭正通。后
以信等望果下。通于前伏难。难云。性既宽
通。何不名根。答云。特由宽故不得名根。
以信等望果。三乘圣道有胜用增上。可得
名根。性无此能安得名根。上正显竟。后
三善根下。举况以成。三善根是善。尚不得
名根。性兼贪瞋等。何可得名根。言三善
根者。但是翻三不善根。立三善根名不同
信等。体相昭著故不立为根。且依一义。若
根通二十二根。则所望不同耳。根约胜用
增上。性约不改。
疏。谓非唯佛智如空等者。
此有二种。超胜之相。寻常界力。但以佛智
能知能所不同。今云佛智平等如虚空。则
众生之界。皆是如来智中之物。此为一胜
二者智能包纳。犹是智类。今毛孔顿现。则
细色能收。良以色性智性融无碍故。以性融
相。为华严宗之界力也。第六至一切处道
有何别耶。故疏答云。照解起种即是解力。
但照种子即是界力。然智度论。即明种现
内外之殊。瑜伽即解兼种现性唯种子。
疏。
若习欲成性下。二解妨。此对智论若依性
起欲义如前说。若习欲成性。则欲前性后。
复云何别。故以宽狭通之。则欲狭性宽。言
欲唯大地一数者。此即俱舍颂。通大地十法
云。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
遍于一切心。今即十中第五欲也。言性通诸
数者。既有贪等八万四千心所。则广数即心
所。次引智论。帖成正义疏。若性即种子下。
对根辩异。于中有二。先约宽狭正通。后
以信等望果下。通于前伏难。难云。性既宽
通。何不名根。答云。特由宽故不得名根。
以信等望果。三乘圣道有胜用增上。可得
名根。性无此能安得名根。上正显竟。后
三善根下。举况以成。三善根是善。尚不得
名根。性兼贪瞋等。何可得名根。言三善
根者。但是翻三不善根。立三善根名不同
信等。体相昭著故不立为根。且依一义。若
根通二十二根。则所望不同耳。根约胜用
增上。性约不改。
疏。谓非唯佛智如空等者。
此有二种。超胜之相。寻常界力。但以佛智
能知能所不同。今云佛智平等如虚空。则
众生之界。皆是如来智中之物。此为一胜
二者智能包纳。犹是智类。今毛孔顿现。则
细色能收。良以色性智性融无碍故。以性融
相。为华严宗之界力也。第六至一切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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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中。先释名体。若出离行不出离行者。标也
如行有漏下。别显。瑜伽又云。如贪行者修不
净观等。名遍趣行。又趣一切五趣之门。或诸
外道沙门婆罗门。各各异见品类诸行。或此
世他世无罪趣行。名遍趣行。名下之事即为
作业。二若知如是下。次辩差别。先对界辩
异。意云从性起行。即属性摄。但观其行
即属趣行。次初力下。对初力辩异有二义
可知。然对他辩自。自亦作业。第七偈禅定
力。初释名。瑜伽名为净虑解脱等持等至智
力。佛善知下。结成智力。即为作业。二此与
下。二辩差别。此中有问云。自业有三。一罪
二福三不动。不动业即是禅定。与此何别。亦
应答言。业通定散。今唯约定。居然不同今
疏所通是瑜伽意。若唯知定体。即是自业。
知定体用便是禅力。第八偈宿住力中。初名
兼显作业。二瑜伽下。辩差别也。谓有问言
宿住智中知彼修因。则与遍趣何异。答中
有三。初依瑜伽正答。谓唯知因是遍趣行。
兼能知果。即宿住摄。言名姓苦乐等事者。瑜
伽知过去所有自体。有八言说句。一如是
名。二生类。三种姓。四饮食。五受苦乐。六长
时。七久住。八寿量边际。今但列三。等取馀
五。二此与智论下。引智论难。三故应通云
下。疏家为答。瑜伽为对下。出瑜伽宿住无
有因。意。若以等字收之。于理可也。第九
偈天眼力。初释名。亦即作业。二知前际下。辩
差别可知。文中五眼十眼。并如离世间品。
第十偈漏尽力中。初释名。即为作业。二文中
如行有漏下。别显。瑜伽又云。如贪行者修不
净观等。名遍趣行。又趣一切五趣之门。或诸
外道沙门婆罗门。各各异见品类诸行。或此
世他世无罪趣行。名遍趣行。名下之事即为
作业。二若知如是下。次辩差别。先对界辩
异。意云从性起行。即属性摄。但观其行
即属趣行。次初力下。对初力辩异有二义
可知。然对他辩自。自亦作业。第七偈禅定
力。初释名。瑜伽名为净虑解脱等持等至智
力。佛善知下。结成智力。即为作业。二此与
下。二辩差别。此中有问云。自业有三。一罪
二福三不动。不动业即是禅定。与此何别。亦
应答言。业通定散。今唯约定。居然不同今
疏所通是瑜伽意。若唯知定体。即是自业。
知定体用便是禅力。第八偈宿住力中。初名
兼显作业。二瑜伽下。辩差别也。谓有问言
宿住智中知彼修因。则与遍趣何异。答中
有三。初依瑜伽正答。谓唯知因是遍趣行。
兼能知果。即宿住摄。言名姓苦乐等事者。瑜
伽知过去所有自体。有八言说句。一如是
名。二生类。三种姓。四饮食。五受苦乐。六长
时。七久住。八寿量边际。今但列三。等取馀
五。二此与智论下。引智论难。三故应通云
下。疏家为答。瑜伽为对下。出瑜伽宿住无
有因。意。若以等字收之。于理可也。第九
偈天眼力。初释名。亦即作业。二知前际下。辩
差别可知。文中五眼十眼。并如离世间品。
第十偈漏尽力中。初释名。即为作业。二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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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释文。以漏尽无滥故不辩差别。馀习有
四。谓贪瞋痴慢。贪习如迦留陀夷。嗔习如
身子。痴习如周利槃特。慢习如毕陵伽婆
蹉。曾无有教说见疑习气。见有习气不见
理故。通说或有耳。
疏。然上十力下。第三重
以诸门料拣。于中二。先会六释。后显功
能。前中先总名中。但云智力。即持业释。若
云十力。即带数释。二此中宿住下会别名。
宿住名邻近者智近于念故。言宿住亦依
主者。宿住境之随念故。二然此十力下。
辩功能可知。十力略义亦已释周。更欲广
引。恐翳玄理。
疏。佛威神力者。略有三种
者。即当瑜伽四十七中。彼有二类。初列三
种云。一圣威力。二法威力。三俱生威力。次
又云。复有五种。一神通威力。二法威力。三
俱生威力。四者共声闻威力。五不共二乘威
力彼广释相。今疏引三而不依彼次。及至
释文二处参用。风不动衣等。即五中俱生。俱
生有多。谓佛菩萨常右胁卧。如师子王。虽
现安处草叶等蓐一胁而卧。会无动乱。一
切如来应正等觉。虽现睡眠而不转侧。大
风卒起不动身衣。行如牛王步如师子等。
今但云风不动衣等。等取馀事。五中望三。
神道即圣威力共与不共。但显超胜。疏中皆
含二处法威力。疏中云。谓波罗蜜圆满法力。
即是语因。从令五根中下。辩其果相。彼法
威力中。诸度各有四相。一断所对治。二
资粮成就。三饶益自他。第四辩果果各不同。
施得大财宝朋党眷属。戒生人天。忍临终
四。谓贪瞋痴慢。贪习如迦留陀夷。嗔习如
身子。痴习如周利槃特。慢习如毕陵伽婆
蹉。曾无有教说见疑习气。见有习气不见
理故。通说或有耳。
疏。然上十力下。第三重
以诸门料拣。于中二。先会六释。后显功
能。前中先总名中。但云智力。即持业释。若
云十力。即带数释。二此中宿住下会别名。
宿住名邻近者智近于念故。言宿住亦依
主者。宿住境之随念故。二然此十力下。
辩功能可知。十力略义亦已释周。更欲广
引。恐翳玄理。
疏。佛威神力者。略有三种
者。即当瑜伽四十七中。彼有二类。初列三
种云。一圣威力。二法威力。三俱生威力。次
又云。复有五种。一神通威力。二法威力。三
俱生威力。四者共声闻威力。五不共二乘威
力彼广释相。今疏引三而不依彼次。及至
释文二处参用。风不动衣等。即五中俱生。俱
生有多。谓佛菩萨常右胁卧。如师子王。虽
现安处草叶等蓐一胁而卧。会无动乱。一
切如来应正等觉。虽现睡眠而不转侧。大
风卒起不动身衣。行如牛王步如师子等。
今但云风不动衣等。等取馀事。五中望三。
神道即圣威力共与不共。但显超胜。疏中皆
含二处法威力。疏中云。谓波罗蜜圆满法力。
即是语因。从令五根中下。辩其果相。彼法
威力中。诸度各有四相。一断所对治。二
资粮成就。三饶益自他。第四辩果果各不同。
施得大财宝朋党眷属。戒生人天。忍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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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时心无忧悔生于天界。进得爱乐殊胜
士夫功业。定得神通生静虑天。慧果能离
烦恼所知二种重障。上瑜伽中多是近果。又
是别明。今是究竟之果。又是总明。无诸非
净即离系果。百节有力是施等果。坚因不坏
是戒度果。故普眼长者。以十度因成十身
果。言遍十方下。疏以经文会上果义。馀义
广如论文。
疏。二有十颂别显下。疏文分二。
先总释经文。后十度之义下。立章广释。此
中立章。多依唯识第九。
疏。安住菩萨种性
者。若依五性则拣馀四性。唯取菩萨种性。
今法性宗。约习以成性。非约本有本有平
等故。故摄论中。但有六种最胜。无初安住。
或云菩提心摄。则知唯约习所成者。然无
性引颂。亦似證有安住种性。颂云。鳞角喻
无有六波罗蜜多。唯我最胜尊。上品到彼
岸。此最胜尊义似初一。然依此释。亦是习
成非约本有。五疏谓要无相智者。即三轮空
也。故离世间品云。三轮清净施。施者受者及
以施物。正念观察如虚空故。疏六回向最
胜。问既言回向菩提。何异依止。释曰。彼有
道心未必一切回向菩提。此乃回向。又依
止者。即行前心。今回向者。乃行后愿。
疏。七
清净最胜者。谓要不为二障。间杂者。约分
说耳。通说清净为离二障。行于六度耳。
言谓三时无悔者。此乃大乘法师释论意也。
悔即烦恼由不了故。即是所知。又即此悔心
障于真智。亦所知也。
疏。四句分别者。有三
四句。一者一一自望种类而有四句。施中
士夫功业。定得神通生静虑天。慧果能离
烦恼所知二种重障。上瑜伽中多是近果。又
是别明。今是究竟之果。又是总明。无诸非
净即离系果。百节有力是施等果。坚因不坏
是戒度果。故普眼长者。以十度因成十身
果。言遍十方下。疏以经文会上果义。馀义
广如论文。
疏。二有十颂别显下。疏文分二。
先总释经文。后十度之义下。立章广释。此
中立章。多依唯识第九。
疏。安住菩萨种性
者。若依五性则拣馀四性。唯取菩萨种性。
今法性宗。约习以成性。非约本有本有平
等故。故摄论中。但有六种最胜。无初安住。
或云菩提心摄。则知唯约习所成者。然无
性引颂。亦似證有安住种性。颂云。鳞角喻
无有六波罗蜜多。唯我最胜尊。上品到彼
岸。此最胜尊义似初一。然依此释。亦是习
成非约本有。五疏谓要无相智者。即三轮空
也。故离世间品云。三轮清净施。施者受者及
以施物。正念观察如虚空故。疏六回向最
胜。问既言回向菩提。何异依止。释曰。彼有
道心未必一切回向菩提。此乃回向。又依
止者。即行前心。今回向者。乃行后愿。
疏。七
清净最胜者。谓要不为二障。间杂者。约分
说耳。通说清净为离二障。行于六度耳。
言谓三时无悔者。此乃大乘法师释论意也。
悔即烦恼由不了故。即是所知。又即此悔心
障于真智。亦所知也。
疏。四句分别者。有三
四句。一者一一自望种类而有四句。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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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者。一是施非度。不与七胜相应施故。二
是度非施。随喜他施具七胜故。三亦施亦
度。具七胜施故。四非施非度。随喜他施。
不与七胜共相应故。二者不约种类次第
修者。以明四句。唯施一种。但有二句。未成
馀度。阙二句故。谓是度非施。及非施非
度。馀戒等五。得有四句。前有施度。得为
是度非戒等故。谓一是戒非度。谓不与七
胜共相应故。二是度非戒。即前施度具七
胜故。三亦戒亦度。具七最胜而持戒故。四
非戒非度。谓前布施不具七故。忍度望戒。
进度望忍。次第如戒。三非次第修者。诸度
各得具于四句。如施得望戒忍等度。得有
是度非施等句故。可以思准。此上释度。即
彼论疏明相门也。谓显波罗蜜多相故。故此
论初云。此十相者要七最胜等。
疏。四建立等
者。即彼第四无增减门。疏文有三。一明十
无增减。即建立十度之所以也。二立六所
以。三重显十义。初中为治十障者。即异生性
等十无明也。至下十地具明。今略列名。
一异生性障。二邪行障。三暗钝障。四微细烦
恼现行障。五于下乘般涅槃障。六粗相现行
障。七细相现行障。八无相中作加行障。九
利他中不欲行障。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
若准对法十二云。所知障等。皆度所治。故
云为治障故。
疏。为对六蔽下。第二立六
度所以。于中总有六门。一对治六蔽门。即
上一句。言六蔽者。一悭吝蔽。二犯戒蔽。三
嗔恚蔽。四懈怠蔽。五散乱蔽。六恶慧蔽。亦有
是度非施。随喜他施具七胜故。三亦施亦
度。具七胜施故。四非施非度。随喜他施。
不与七胜共相应故。二者不约种类次第
修者。以明四句。唯施一种。但有二句。未成
馀度。阙二句故。谓是度非施。及非施非
度。馀戒等五。得有四句。前有施度。得为
是度非戒等故。谓一是戒非度。谓不与七
胜共相应故。二是度非戒。即前施度具七
胜故。三亦戒亦度。具七最胜而持戒故。四
非戒非度。谓前布施不具七故。忍度望戒。
进度望忍。次第如戒。三非次第修者。诸度
各得具于四句。如施得望戒忍等度。得有
是度非施等句故。可以思准。此上释度。即
彼论疏明相门也。谓显波罗蜜多相故。故此
论初云。此十相者要七最胜等。
疏。四建立等
者。即彼第四无增减门。疏文有三。一明十
无增减。即建立十度之所以也。二立六所
以。三重显十义。初中为治十障者。即异生性
等十无明也。至下十地具明。今略列名。
一异生性障。二邪行障。三暗钝障。四微细烦
恼现行障。五于下乘般涅槃障。六粗相现行
障。七细相现行障。八无相中作加行障。九
利他中不欲行障。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
若准对法十二云。所知障等。皆度所治。故
云为治障故。
疏。为对六蔽下。第二立六
度所以。于中总有六门。一对治六蔽门。即
上一句。言六蔽者。一悭吝蔽。二犯戒蔽。三
嗔恚蔽。四懈怠蔽。五散乱蔽。六恶慧蔽。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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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言。离恶慧为五成十度障。大乘法师不
许此义。上来十度及与六度。皆是第四无增
减门。
疏。渐修佛法者。即第二渐修佛法门。故
唯识云。渐次修行诸佛法故。诸佛法者。谓
十力等。摄论云。前之四度不散动因。第五一
种不散动成就。第六依是如实觉知。
疏。渐
熟有情者。即第三渐熟有情门也。唯识云。
渐次成熟诸有情故。摄论云。由施能摄受。
由戒能不害。由忍虽遭苦能受。由勤助
彼所作。由定心未定者令定。由慧已定者。
令得解脱。
疏。六中前三增上生道下。第四
二道之因门。施感大财。谓多饶财宝。戒感
大体。谓尊贵身。忍感眷属。有情归附。由富
胜形及多眷属。趣中增上。名增上生道。道亦
即因。言能伏烦恼者。谓修善方便故定熟
有情者。依此发通故。慧成佛法者。佛法由
慧故。有此三德名决定胜。诸菩萨道唯有
此三。若阙一种道不成故。
疏。又前三种饶
益。有情等者。第五利生断惑门。故瑜伽论
七十八解深密等说。由二因缘。是故六度不
增不减。即其义也。施财摄彼。戒不恼害。忍
受彼恼。此三皆通有饶益故。后三言勤修
加行者。瑜伽云。由精进故。虽未永断烦
恼。永害随眠而能勇猛修诸善品。彼诸烦
恼不能倾动。善品加行。故唯识云。虽未伏
灭。而能勤修治善法加行。由静虑故永伏
烦恼。由般若故永断随眠。是故疏云永伏
永灭。对法十一亦有此解。
疏。又由前三者
故不住涅槃等者。第六为无住涅槃因故。
许此义。上来十度及与六度。皆是第四无增
减门。
疏。渐修佛法者。即第二渐修佛法门。故
唯识云。渐次修行诸佛法故。诸佛法者。谓
十力等。摄论云。前之四度不散动因。第五一
种不散动成就。第六依是如实觉知。
疏。渐
熟有情者。即第三渐熟有情门也。唯识云。
渐次成熟诸有情故。摄论云。由施能摄受。
由戒能不害。由忍虽遭苦能受。由勤助
彼所作。由定心未定者令定。由慧已定者。
令得解脱。
疏。六中前三增上生道下。第四
二道之因门。施感大财。谓多饶财宝。戒感
大体。谓尊贵身。忍感眷属。有情归附。由富
胜形及多眷属。趣中增上。名增上生道。道亦
即因。言能伏烦恼者。谓修善方便故定熟
有情者。依此发通故。慧成佛法者。佛法由
慧故。有此三德名决定胜。诸菩萨道唯有
此三。若阙一种道不成故。
疏。又前三种饶
益。有情等者。第五利生断惑门。故瑜伽论
七十八解深密等说。由二因缘。是故六度不
增不减。即其义也。施财摄彼。戒不恼害。忍
受彼恼。此三皆通有饶益故。后三言勤修
加行者。瑜伽云。由精进故。虽未永断烦
恼。永害随眠而能勇猛修诸善品。彼诸烦
恼不能倾动。善品加行。故唯识云。虽未伏
灭。而能勤修治善法加行。由静虑故永伏
烦恼。由般若故永断随眠。是故疏云永伏
永灭。对法十一亦有此解。
疏。又由前三者
故不住涅槃等者。第六为无住涅槃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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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三是大悲饶益有情故。后三是大智断
灭诸惑故。故为无住涅槃因也。翻彼凡小
之双住也。又复三学摄于六度故不增减。
瑜伽四十九说。前四是戒。后二是定慧二学
故。由上七义故立六度。此第七义疏略不
明。
疏。后唯四者下。第三重显十义。谓有问
言。六度既尔。后四云何。此答意云。四属六
摄。义随六异。于中分二。先总明。后方便助
前三下。别显。大论七十八云。由前三种。所
摄有情以诸摄事。方便善巧而摄受故。意云。
巧用施等以摄物也。
疏。愿助精进者。大论
云。由正愿故能破羸劣意乐。烦恼微薄起
精进修。言力助静虑者。深密云。若诸菩萨
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为因缘
故。转劣意乐成胜意乐。亦得上界胜解。名
力波罗蜜多。由此力故于内心住有所堪
能故。说力度助于定也。言智助般若者。彼
经云。若诸菩萨已能闻法因缘善修习故。能
发静虑如是名智。由此智故。性能引发
出世间慧。故说智为慧助。是以后四助于
前六。令前六度修习圆满。前六不能助于
后四。第五次第门。此曲有四。一引发门。二
摄持门。三粗细门。四难易门。兼通结上。今
初。疏云。谓由前前引发后后者。即初引发门。
谓由行施引发持戒。由持戒故引发于忍
等。及由后下。二摄持门者。布施本欲益他。
持戒不恼于彼弥令施净等。故云。及由后
后持净前前。三又前前下。粗细门者。布施则
粗。持戒则细。戒望于忍。戒则为粗。忍则为
灭诸惑故。故为无住涅槃因也。翻彼凡小
之双住也。又复三学摄于六度故不增减。
瑜伽四十九说。前四是戒。后二是定慧二学
故。由上七义故立六度。此第七义疏略不
明。
疏。后唯四者下。第三重显十义。谓有问
言。六度既尔。后四云何。此答意云。四属六
摄。义随六异。于中分二。先总明。后方便助
前三下。别显。大论七十八云。由前三种。所
摄有情以诸摄事。方便善巧而摄受故。意云。
巧用施等以摄物也。
疏。愿助精进者。大论
云。由正愿故能破羸劣意乐。烦恼微薄起
精进修。言力助静虑者。深密云。若诸菩萨
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为因缘
故。转劣意乐成胜意乐。亦得上界胜解。名
力波罗蜜多。由此力故于内心住有所堪
能故。说力度助于定也。言智助般若者。彼
经云。若诸菩萨已能闻法因缘善修习故。能
发静虑如是名智。由此智故。性能引发
出世间慧。故说智为慧助。是以后四助于
前六。令前六度修习圆满。前六不能助于
后四。第五次第门。此曲有四。一引发门。二
摄持门。三粗细门。四难易门。兼通结上。今
初。疏云。谓由前前引发后后者。即初引发门。
谓由行施引发持戒。由持戒故引发于忍
等。及由后下。二摄持门者。布施本欲益他。
持戒不恼于彼弥令施净等。故云。及由后
后持净前前。三又前前下。粗细门者。布施则
粗。持戒则细。戒望于忍。戒则为粗。忍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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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等。故云前前粗后后细。前九并为前前。
从戒至智并名后后。一一相望故致重言。
初一唯前。后一唯后。中间八度递为前后。四
易难修习下即难易门。亦结通上三也。上之
四门。并如瑜伽对法所辩。
疏。六相摄门等
者。疏文有二。先总明十互相摄。后明六十
相摄。前中文三。初总明。次般若论下。引證。
三会今意。二中先引般若。后引智论。前中
言资生无畏法等者。等取下半云此中一
二三是名修行住。谓施有三种。一财。二无
畏。三者法施。财即资生。正是檀度。故云
此中一也。无畏摄二谓尸不恼彼。忍受彼恼。
皆无畏相。故云二也。法施摄三。谓进定及
慧。决定胜道渐熟佛法。是法施相。故云三
也。即十八住中。修行住也。三今此经文下。
会释今意。是圆教故。非唯要约相顺相类。
以理融故。法尔一摄一切行也。
疏。若但说
六下。第二明六十相摄。若六度摄十度。第
六摄后四。若十度摄六度。第六但摄第六。
少分有所未尽。不摄后得加行智故。故
兼后四。方摄第六。是故疏云若开为十。第
六唯摄无分别智。第七修證中五位通修者。
谓此一门亦名为位。今云修者。以五位通
修故名为修。佛方究竟故名为證。故二十
一种功德之中。有波罗蜜多成满功德。然
唯识云。五位皆具。修习位中其相最显。通漏
无漏。广修行故。故十地中各一圆满。疏十约
因位下。即分位分别。显于三劫得名不同。初
但名波罗蜜多者。以一行中修一行故。二
从戒至智并名后后。一一相望故致重言。
初一唯前。后一唯后。中间八度递为前后。四
易难修习下即难易门。亦结通上三也。上之
四门。并如瑜伽对法所辩。
疏。六相摄门等
者。疏文有二。先总明十互相摄。后明六十
相摄。前中文三。初总明。次般若论下。引證。
三会今意。二中先引般若。后引智论。前中
言资生无畏法等者。等取下半云此中一
二三是名修行住。谓施有三种。一财。二无
畏。三者法施。财即资生。正是檀度。故云
此中一也。无畏摄二谓尸不恼彼。忍受彼恼。
皆无畏相。故云二也。法施摄三。谓进定及
慧。决定胜道渐熟佛法。是法施相。故云三
也。即十八住中。修行住也。三今此经文下。
会释今意。是圆教故。非唯要约相顺相类。
以理融故。法尔一摄一切行也。
疏。若但说
六下。第二明六十相摄。若六度摄十度。第
六摄后四。若十度摄六度。第六但摄第六。
少分有所未尽。不摄后得加行智故。故
兼后四。方摄第六。是故疏云若开为十。第
六唯摄无分别智。第七修證中五位通修者。
谓此一门亦名为位。今云修者。以五位通
修故名为修。佛方究竟故名为證。故二十
一种功德之中。有波罗蜜多成满功德。然
唯识云。五位皆具。修习位中其相最显。通漏
无漏。广修行故。故十地中各一圆满。疏十约
因位下。即分位分别。显于三劫得名不同。初
但名波罗蜜多者。以一行中修一行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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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近者。一行之中修一切行故。近菩提故。
三广大者。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体包博
故。然未入劫同于第一。已成佛竟同于第
三。
疏。八约教可思者。谓小乘不成波罗蜜
多。无七最胜故。始教要是菩萨种性人方有
故。又各有体性。或说俱空。终教一一皆从
真如性功德起。顿教一一皆不可说。谓不
施不悭。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进不怠。不定
不乱。不智不愚等一切皆绝。若十若六皆悉
亡言。圆教如文。
疏。九观心可以意得者。谓
一念相应心舍则具十度。舍而不取为施。
不为取所污即戒。忍可非有为忍。离身心
相为进。寂然不动。为定。决了无生为慧。
虽空不碍智相为方便。希齐佛果是愿。
思择不动为力。决断分明为智。一念方等
十度顿圆。纵七最胜亦在一念。可以思
准。欲令行者即之于心。是故结云何以意
得。
疏。十释文中一一偈。疏多皆有四。一释
名二出体。二辩相。四释文。唯识并在一处
出体。云谓施以无贪及所起三业为性。戒
以受菩萨戒时三业为性。忍以无嗔精进
审慧。及彼所起三业为性。精进以勤所及
起三业为性。静虑但以等持为性。后五皆
以择法为性。为有说是根本后得智故。辩
相亦并居一处。今随文配属。以义相映易
了知耳。今初施度。初名可知。二即以下出
体。无贪即善十一中一法。要由无贪相应
思。于自身财方能慧舍故。然三施体大意
多同。疏二戒中初名防其未起非。止已起
三广大者。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体包博
故。然未入劫同于第一。已成佛竟同于第
三。
疏。八约教可思者。谓小乘不成波罗蜜
多。无七最胜故。始教要是菩萨种性人方有
故。又各有体性。或说俱空。终教一一皆从
真如性功德起。顿教一一皆不可说。谓不
施不悭。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进不怠。不定
不乱。不智不愚等一切皆绝。若十若六皆悉
亡言。圆教如文。
疏。九观心可以意得者。谓
一念相应心舍则具十度。舍而不取为施。
不为取所污即戒。忍可非有为忍。离身心
相为进。寂然不动。为定。决了无生为慧。
虽空不碍智相为方便。希齐佛果是愿。
思择不动为力。决断分明为智。一念方等
十度顿圆。纵七最胜亦在一念。可以思
准。欲令行者即之于心。是故结云何以意
得。
疏。十释文中一一偈。疏多皆有四。一释
名二出体。二辩相。四释文。唯识并在一处
出体。云谓施以无贪及所起三业为性。戒
以受菩萨戒时三业为性。忍以无嗔精进
审慧。及彼所起三业为性。精进以勤所及
起三业为性。静虑但以等持为性。后五皆
以择法为性。为有说是根本后得智故。辩
相亦并居一处。今随文配属。以义相映易
了知耳。今初施度。初名可知。二即以下出
体。无贪即善十一中一法。要由无贪相应
思。于自身财方能慧舍故。然三施体大意
多同。疏二戒中初名防其未起非。止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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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故。二即受学下。次出体。大论律义。以七
众别解脱戒在家出家戒为体。即唯二业。谓
表无表。下说语故。若摄善法戒者。谓诸菩
萨受律仪后。一切所作为大菩提。由身语
意积集诸善。以为其体。今疏通三聚及与
受随。故云三业。摄众生戒。居然通三。戒有
三种下。三释文也。即当辩相。律者法律。仪
者仪式。于不善法而能远离及防护故。故摄
论名为依持戒。依是能有集诸佛法无罪
益生故。疏三忍者。初名二。即以下出体。无
嗔精进。即善十一中二。审慧即别境五中慧。
所以有此三者。大论云。自无愤勃不报他
怨。亦不随眠流注相续。是名菩萨耐怨害
忍。即以无嗔及三业为性。若安受苦忍。即
精进三业为性。若谛察法忍。即审慧三业为
性。故三业通于三忍。馀三各配其一。故有
三耳。三忍亦有三下辩相。四偈言下。释文。
然无性云。初忍是诸有情成熟转因。二是
成佛因。寒热等法皆堪忍故。三是前二之所
依处。堪任甚深广大法故今言色相圆满
是前二忍果者。由忍他辱生端正故得
依色相。言皆圆满者。究竟成佛具诸相故。
故此四字是二忍故。光通智光故是第三。
疏。精进中名。二以勤下。出体。通三精进。即
善十一中之一数也。三亦有下。辩相。被甲即
大誓愿。摄善即方便进趣。利乐即勤化众
生。四初句下。释文。言通前二者。勤修二字故
是摄善。多劫海言。即是被甲。被甲相隐故
引论释。
疏。五禅中初释名。静拣散心。虑无
众别解脱戒在家出家戒为体。即唯二业。谓
表无表。下说语故。若摄善法戒者。谓诸菩
萨受律仪后。一切所作为大菩提。由身语
意积集诸善。以为其体。今疏通三聚及与
受随。故云三业。摄众生戒。居然通三。戒有
三种下。三释文也。即当辩相。律者法律。仪
者仪式。于不善法而能远离及防护故。故摄
论名为依持戒。依是能有集诸佛法无罪
益生故。疏三忍者。初名二。即以下出体。无
嗔精进。即善十一中二。审慧即别境五中慧。
所以有此三者。大论云。自无愤勃不报他
怨。亦不随眠流注相续。是名菩萨耐怨害
忍。即以无嗔及三业为性。若安受苦忍。即
精进三业为性。若谛察法忍。即审慧三业为
性。故三业通于三忍。馀三各配其一。故有
三耳。三忍亦有三下辩相。四偈言下。释文。
然无性云。初忍是诸有情成熟转因。二是
成佛因。寒热等法皆堪忍故。三是前二之所
依处。堪任甚深广大法故今言色相圆满
是前二忍果者。由忍他辱生端正故得
依色相。言皆圆满者。究竟成佛具诸相故。
故此四字是二忍故。光通智光故是第三。
疏。精进中名。二以勤下。出体。通三精进。即
善十一中之一数也。三亦有下。辩相。被甲即
大誓愿。摄善即方便进趣。利乐即勤化众
生。四初句下。释文。言通前二者。勤修二字故
是摄善。多劫海言。即是被甲。被甲相隐故
引论释。
疏。五禅中初释名。静拣散心。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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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止观均故。二即以下出体。三摩地虽是别
境心所之一。今约定说。不通散心故。不
说三业。对法论云。所起三业自在用时。所
有一切种常安住。即通三业以约用故。
三亦有三种下辩相。言安住者。安住现法
乐住故。无性云。离见慢等得清净故。言
引发者。引神通故。言办事者。成办利有
情事故。四既引发下释文。取上辩相以
释经文。
疏。第六般若中。初释名。二此及下
出体。以后五体同故。故唯识云。后五皆以
择法为体。说是根本后得智故。意云。以根
本智为第六体。后之四体皆后得故。此依
胜说。若对法及瑜伽四十三。同以出世间
加行正智后得为体。唯识下文亦云。十度
皆通漏无漏故。依此实义。三亦有三种下。
辩相。总有三说。唯识依十度。唯取根本。摄
论三智约六度说。缨络三观亦约十度。约
兼正说故。有照空照有照中道。是以疏云
三观之义至下当明。谓十行当会。四慧导万
行下。释文。谓万行不得般若照。体空寂不
成彼岸故。因如有目者。智论云。五度如盲
人。般若如有眼。故能明见夷途开道万行。
御心中道至一切智城。即其义也。
疏。七方
便中。初释名。二下四下。辩相。先总显下四。
此依唯识。若约本业亦各有三。至十行品
说。后今初下。别明此度。谓由大智故。回前
六度向大菩提。由大悲故。回前六度拔
济有情。故无性云。不舍生死而求菩提。三
文云下释文可知。
疏。八愿中初释名二。有义
境心所之一。今约定说。不通散心故。不
说三业。对法论云。所起三业自在用时。所
有一切种常安住。即通三业以约用故。
三亦有三种下辩相。言安住者。安住现法
乐住故。无性云。离见慢等得清净故。言
引发者。引神通故。言办事者。成办利有
情事故。四既引发下释文。取上辩相以
释经文。
疏。第六般若中。初释名。二此及下
出体。以后五体同故。故唯识云。后五皆以
择法为体。说是根本后得智故。意云。以根
本智为第六体。后之四体皆后得故。此依
胜说。若对法及瑜伽四十三。同以出世间
加行正智后得为体。唯识下文亦云。十度
皆通漏无漏故。依此实义。三亦有三种下。
辩相。总有三说。唯识依十度。唯取根本。摄
论三智约六度说。缨络三观亦约十度。约
兼正说故。有照空照有照中道。是以疏云
三观之义至下当明。谓十行当会。四慧导万
行下。释文。谓万行不得般若照。体空寂不
成彼岸故。因如有目者。智论云。五度如盲
人。般若如有眼。故能明见夷途开道万行。
御心中道至一切智城。即其义也。
疏。七方
便中。初释名。二下四下。辩相。先总显下四。
此依唯识。若约本业亦各有三。至十行品
说。后今初下。别明此度。谓由大智故。回前
六度向大菩提。由大悲故。回前六度拔
济有情。故无性云。不舍生死而求菩提。三
文云下释文可知。
疏。八愿中初释名二。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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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出体。前虽总出。此一有异故。复别用此
三为性。三法正是愿之性故。谓愿者希求。
希求即欲。要于前境正信印持。方希求故。
其后得智但是所依。依此起愿耳。欲及胜
解。别境中二也。三内初下。释文。疏九力
者。初名。二亦有下。辩相。三今言下。释文。初
即无性释论之言。故摄论下。本论之语。
疏。十
智度初名。二亦有下。辩相此相难见故引论
释。但引释论。本论但云。谓由前六成立妙
智。受用法乐成熟有情。若天亲云。由般若
波罗蜜无分别智故。故成立后得智。复由
此智成立前六波罗蜜多。由此自为与同
法者。受用法乐成熟有情。大意亦同。瑜伽
四十九云。于一切法如实安立清净妙智。
名智波罗蜜多。当知能取胜义名慧。能取
安立名智。又三十九云。谓无量智。当知方
便波罗蜜多。希求后后殊胜性名愿。一切
魔怨不能坏名力。如实觉了所知境名智。
大意皆同。然上辩体。约剋实性体。若兼助
伴。一一皆以一切俱行功德为性。三经云
下。释文可知。若广分别如唯识疏第十及瑜
伽四十二。
疏。恐厌繁文者。谓仁王下卷奉持
品中说。伏忍下中上。下忍初贤一僧祇。中
忍次贤两僧祇。上忍亚圣三僧祇。初地四僧
祇。乃至七地有十。八地千。九地万阿僧祇。
十地百万阿僧祇。故地前已经三阿僧祇。经
中多说三阿僧祇成佛者。以下中忍位菩萨
相隐。上贤之位菩萨相显。所以特言经三
僧祇。地前菩萨二乘圣者。见初入地皆谓
三为性。三法正是愿之性故。谓愿者希求。
希求即欲。要于前境正信印持。方希求故。
其后得智但是所依。依此起愿耳。欲及胜
解。别境中二也。三内初下。释文。疏九力
者。初名。二亦有下。辩相。三今言下。释文。初
即无性释论之言。故摄论下。本论之语。
疏。十
智度初名。二亦有下。辩相此相难见故引论
释。但引释论。本论但云。谓由前六成立妙
智。受用法乐成熟有情。若天亲云。由般若
波罗蜜无分别智故。故成立后得智。复由
此智成立前六波罗蜜多。由此自为与同
法者。受用法乐成熟有情。大意亦同。瑜伽
四十九云。于一切法如实安立清净妙智。
名智波罗蜜多。当知能取胜义名慧。能取
安立名智。又三十九云。谓无量智。当知方
便波罗蜜多。希求后后殊胜性名愿。一切
魔怨不能坏名力。如实觉了所知境名智。
大意皆同。然上辩体。约剋实性体。若兼助
伴。一一皆以一切俱行功德为性。三经云
下。释文可知。若广分别如唯识疏第十及瑜
伽四十二。
疏。恐厌繁文者。谓仁王下卷奉持
品中说。伏忍下中上。下忍初贤一僧祇。中
忍次贤两僧祇。上忍亚圣三僧祇。初地四僧
祇。乃至七地有十。八地千。九地万阿僧祇。
十地百万阿僧祇。故地前已经三阿僧祇。经
中多说三阿僧祇成佛者。以下中忍位菩萨
相隐。上贤之位菩萨相显。所以特言经三
僧祇。地前菩萨二乘圣者。见初入地皆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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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故。说三祇成等正觉。亦佛随宜故。宝
云经云。实经无量阿僧祇劫。华藏品初当广
会释。
疏。得妙观察平等性智故者。由破分
别我执。第七不与四惑相应。成平等性已
證真如。于多百门已得自在。成妙观察。未
舍异熟识体。不得大圆镜智。异熟既存。眼
等五根是异熟生故。亦未得成所作智。此
二直至佛果方得。
疏。世间中极者。前三地
寄同世间故。
疏。离身见者。寄出世间初。同
须陀洹故。又初地断分别身见。四地断俱
生身见。
疏。十平等心故曰等门者。三十六经。
入五地有十心。一过去佛法平等清净心。二
未来。三现在。四戒。五心。六除见疑悔。七道
非道智。八修行智见。九于一切菩提分法
上上观察。十教化一切众生。皆有平等清净
心。言疏谛法俗境者。良以十重观四谛故。
四地出世。五地却入。云观俗境。
疏。得十空
三昧者。即六地末云。佛子。菩萨住此现前
地。得入空三昧。自性空三昧。第一义空三
昧。第一空三昧。大空。合空。起空。如实不分别
空。不舍离空。离不离空。句句皆有三昧之
言。结云。得如是等十空三昧门为首。百千
空三昧门皆悉现前。
疏。今自狭之宽者。娑
婆为狭。华藏为宽也。
疏。诸天重重下。通妨
难。难云。既言华藏地动。华藏之地乃在
大莲华地面。今娑婆界当第十三重。曾何
是地。设若是地是娑婆地。即非华藏故。今
通云。乃有二意。一以本该末。谓通举华
藏总该利网故。二十重皆华藏内。况第十
云经云。实经无量阿僧祇劫。华藏品初当广
会释。
疏。得妙观察平等性智故者。由破分
别我执。第七不与四惑相应。成平等性已
證真如。于多百门已得自在。成妙观察。未
舍异熟识体。不得大圆镜智。异熟既存。眼
等五根是异熟生故。亦未得成所作智。此
二直至佛果方得。
疏。世间中极者。前三地
寄同世间故。
疏。离身见者。寄出世间初。同
须陀洹故。又初地断分别身见。四地断俱
生身见。
疏。十平等心故曰等门者。三十六经。
入五地有十心。一过去佛法平等清净心。二
未来。三现在。四戒。五心。六除见疑悔。七道
非道智。八修行智见。九于一切菩提分法
上上观察。十教化一切众生。皆有平等清净
心。言疏谛法俗境者。良以十重观四谛故。
四地出世。五地却入。云观俗境。
疏。得十空
三昧者。即六地末云。佛子。菩萨住此现前
地。得入空三昧。自性空三昧。第一义空三
昧。第一空三昧。大空。合空。起空。如实不分别
空。不舍离空。离不离空。句句皆有三昧之
言。结云。得如是等十空三昧门为首。百千
空三昧门皆悉现前。
疏。今自狭之宽者。娑
婆为狭。华藏为宽也。
疏。诸天重重下。通妨
难。难云。既言华藏地动。华藏之地乃在
大莲华地面。今娑婆界当第十三重。曾何
是地。设若是地是娑婆地。即非华藏故。今
通云。乃有二意。一以本该末。谓通举华
藏总该利网故。二十重皆华藏内。况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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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岂非地耶。二又染净融故下。染净交
彻。通摩竭之地便是金刚。染净既融。是故
一动一切动也。
疏。馀如别章者。即教义分齐
中明。谓智论引长阿含第二云。有八因缘。
一大水动时动。二尊神试力时动。三如来入
胎时动。四出胎。五成道。六转法轮。七分教。
八涅槃时。九依增一二十八。更加大神
足。比丘心得自在。乃至观地无相故令地
动。十智论云。授菩萨记。当于此界作佛之
时。地神喜故。所以动也。
疏。地论有四非当
今文者。第十二论云。器世间中依四种众生
聚。一依不善众生。二依信种种天众生。三
依我慢众生。四依咒术众生。为此众生。下
中上次第差别故动。乃至吼如十八句。异义
应知。如是生信功德。今言非当今文者。
始成正觉便演一乘。皆是海会何有不善
等。据别行经顺别机故。论为此释。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二十二
彻。通摩竭之地便是金刚。染净既融。是故
一动一切动也。
疏。馀如别章者。即教义分齐
中明。谓智论引长阿含第二云。有八因缘。
一大水动时动。二尊神试力时动。三如来入
胎时动。四出胎。五成道。六转法轮。七分教。
八涅槃时。九依增一二十八。更加大神
足。比丘心得自在。乃至观地无相故令地
动。十智论云。授菩萨记。当于此界作佛之
时。地神喜故。所以动也。
疏。地论有四非当
今文者。第十二论云。器世间中依四种众生
聚。一依不善众生。二依信种种天众生。三
依我慢众生。四依咒术众生。为此众生。下
中上次第差别故动。乃至吼如十八句。异义
应知。如是生信功德。今言非当今文者。
始成正觉便演一乘。皆是海会何有不善
等。据别行经顺别机故。论为此释。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