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九 第 62b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
第九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
疏。若约所说法相者下。第三约所诠辩
异。然贤首义分齐内。第二卷广明。今但略
说。于中上一句标。下皆别释。初小乘中四。一
约法数多少。二约二空差别。三约所依根
本。四结成有馀。今初。言七十五者。谓五
类法中有多少故。谓一色法十一。俱舍颂
云。色者唯五根五境及无表。二心法一。即是
意识。三心所有法。有四十六。谓遍大地
有十。俱舍颂云。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遍于一切心。大善地有十。颂
云。信及不放逸。轻安舍惭愧。二根及不害。勤
唯遍善心。大烦恼有六。痴逸怠不信。昏掉
恒唯染。大不善有二。谓无惭及无愧。小烦恼
有十。颂云。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娇。如是
类名为小烦恼地法。不定有八。谓悔眠寻伺
卷九 第 62c 页
贪瞋慢疑。上之六类有四十六。四者。不相
应行法。有十四种。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
无想异熟。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命根。八
生。九住。十异。十一灭。十二名。十三句。十四
文。故颂云。得非得同分。无想二定命。及生住
异灭。并名句文身。五者无为法有三。一择灭。
二非择灭。三虚空。总上五类之法。合七十五
法。比于大乘欠二十五。次下当明。
疏。但说
人空下。明二空差别。以其根劣未堪闻说
二空真理故。智度论四十一云。小乘弟子
钝根故。为说众生空。起信云。计我见者。依
二乘根钝。如来但为说人无我等。纵说二
空少未明显。
疏。但依六识三毒下。明所依
根本。然小乘计生死根本。虽有多义。略举
其三。一计识心。如顺正理论第八说。经部
师计以现在色心等。为染净因。意云如大
乘中第八为所熏故。二者三毒为因。义如
大乘能熏故。今引阿含但證三毒耳。而云
等者。谓以三毒为因缘故。起于三业。三业
因缘故起于三界。是故有一切法。中论十二
因缘品颂云。众生痴所覆。为后起三行。以
有此行故。识受六道身等。即其义也。三者
合取上二义。同有能所熏方流转故。若尔
焉异大乘。然似参经意而不同者。但六识
非第八为所熏。纵说赖耶但有名字。能熏
又非七识。故全不同。
疏。未尽法源下。第四
结成不了。可知。
疏。二始教中下。
疏。文分
三。初总。次别。后结。今初分二。先对后彰
劣。后对前显胜。前中以相多性少故。言
应行法。有十四种。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
无想异熟。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命根。八
生。九住。十异。十一灭。十二名。十三句。十四
文。故颂云。得非得同分。无想二定命。及生住
异灭。并名句文身。五者无为法有三。一择灭。
二非择灭。三虚空。总上五类之法。合七十五
法。比于大乘欠二十五。次下当明。
疏。但说
人空下。明二空差别。以其根劣未堪闻说
二空真理故。智度论四十一云。小乘弟子
钝根故。为说众生空。起信云。计我见者。依
二乘根钝。如来但为说人无我等。纵说二
空少未明显。
疏。但依六识三毒下。明所依
根本。然小乘计生死根本。虽有多义。略举
其三。一计识心。如顺正理论第八说。经部
师计以现在色心等。为染净因。意云如大
乘中第八为所熏故。二者三毒为因。义如
大乘能熏故。今引阿含但證三毒耳。而云
等者。谓以三毒为因缘故。起于三业。三业
因缘故起于三界。是故有一切法。中论十二
因缘品颂云。众生痴所覆。为后起三行。以
有此行故。识受六道身等。即其义也。三者
合取上二义。同有能所熏方流转故。若尔
焉异大乘。然似参经意而不同者。但六识
非第八为所熏。纵说赖耶但有名字。能熏
又非七识。故全不同。
疏。未尽法源下。第四
结成不了。可知。
疏。二始教中下。
疏。文分
三。初总。次别。后结。今初分二。先对后彰
劣。后对前显胜。前中以相多性少故。言
卷九 第 63a 页
法相宗。言所说法性即法相数者。说真如
法性。乃是百法之中六无为数。后说有百法
下。对前彰胜。言百法者。谓心法有八。心所有五十一。色有十一。不相应行有
二十四。无为。有六。故成百数。于前七十五
中。加二十五。谓心法加七。小乘唯一意识
故。心所加五。不相应行加十。无为加三。并
如彼说。
疏。说有八识下。第二别明。文有九
节。即前会二宗。中十对之内。法相宗中十
义。而皆如次对前。唯第一当第三。第二当
第一。及第二者。以第三唯心真妄为对。六
识三毒为所依故。今初。第一云何对前说。
有八识为所依故说八过前教。唯是生
灭明其劣后。依生灭识。建立生死及涅槃因
者。不同前教以明三毒六识为因。不同
终教不生灭与生灭和合。故摄论第一云。
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
涅槃證得。界即因义。谓种子识等。下文广说。
疏。法尔种子下。即第二对一性五性别中。五
性之义。含前第一对。一乘三乘别中。三乘之
义以乘性相成故。但明五性。则有三乘。而
三乘但是化法。非所诠中别义。故略不明
含在五性之中。言法尔者。此明本有拣
异新熏。故瑜伽云。种性略有二种。一本性
住。二习所成。本性住者。谓诸菩萨六处殊胜。
有如是相。从无始世展转传来。法尔所得
等。习所成者。谓先惯习善根所得。显扬论
云。云何种性差别。五种道理。一切界差别可
得故。五中前四为有。后一为无。故云有无
法性。乃是百法之中六无为数。后说有百法
下。对前彰胜。言百法者。谓心法有八。心所有五十一。色有十一。不相应行有
二十四。无为。有六。故成百数。于前七十五
中。加二十五。谓心法加七。小乘唯一意识
故。心所加五。不相应行加十。无为加三。并
如彼说。
疏。说有八识下。第二别明。文有九
节。即前会二宗。中十对之内。法相宗中十
义。而皆如次对前。唯第一当第三。第二当
第一。及第二者。以第三唯心真妄为对。六
识三毒为所依故。今初。第一云何对前说。
有八识为所依故说八过前教。唯是生
灭明其劣后。依生灭识。建立生死及涅槃因
者。不同前教以明三毒六识为因。不同
终教不生灭与生灭和合。故摄论第一云。
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
涅槃證得。界即因义。谓种子识等。下文广说。
疏。法尔种子下。即第二对一性五性别中。五
性之义。含前第一对。一乘三乘别中。三乘之
义以乘性相成故。但明五性。则有三乘。而
三乘但是化法。非所诠中别义。故略不明
含在五性之中。言法尔者。此明本有拣
异新熏。故瑜伽云。种性略有二种。一本性
住。二习所成。本性住者。谓诸菩萨六处殊胜。
有如是相。从无始世展转传来。法尔所得
等。习所成者。谓先惯习善根所得。显扬论
云。云何种性差别。五种道理。一切界差别可
得故。五中前四为有。后一为无。故云有无
卷九 第 63b 页
永别。
疏。既所立识唯业惑生等者。第三明真
如随缘凝然。别中凝然义。上一句蹑前生灭
识起。言业惑者。以现行第八名异熟识。
由过去烦恼及业熏习成种。招此识果酬
引业故。其前六识酬满业者。从异熟起名
异熟生。不名异熟有间断故。故其八识皆
业惑生。故所立真如下。正明不变之义。若识
从真如如来藏起则有随缘之义。识既从于业惑辨生。明知真如不变。故唯识释真
如名云。真谓真实。表无虚妄。如谓如常。表
无变易。若随缘变。岂得称如。
疏。依他起
性下。第四三性空有即离别中。不即之义。言
三性者。一遍计所执性。二依他起性。三圆成
实性。故唯识论第八云。由彼彼遍计。遍计
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依他起自
性。分别缘所生。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
此中二颂。初一释遍计。次二句辩依他。后
二句明圆成。初中一偈有多师义。今从护
法。初句能遍计。次句所遍计。后二句明所
执。其能遍计正义。唯六七二识所计有多。
故云彼彼。其所遍计正唯依他。为亲所缘
依展转说。亦通圆成为疏缘故。此非凡
境故非亲缘其所执性。若安慧师。三界心
及心所。由无始来虚妄熏习。虽各体一而
似二性。谓见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
有理无。此相说为遍计所执。其所依体实
托缘。生此性非无。名依他起。若护法师。一
切心及心所。由熏习力所变。二分从缘生
故。亦依他起遍计。依斯妄执定实有无一异
疏。既所立识唯业惑生等者。第三明真
如随缘凝然。别中凝然义。上一句蹑前生灭
识起。言业惑者。以现行第八名异熟识。
由过去烦恼及业熏习成种。招此识果酬
引业故。其前六识酬满业者。从异熟起名
异熟生。不名异熟有间断故。故其八识皆
业惑生。故所立真如下。正明不变之义。若识
从真如如来藏起则有随缘之义。识既从于业惑辨生。明知真如不变。故唯识释真
如名云。真谓真实。表无虚妄。如谓如常。表
无变易。若随缘变。岂得称如。
疏。依他起
性下。第四三性空有即离别中。不即之义。言
三性者。一遍计所执性。二依他起性。三圆成
实性。故唯识论第八云。由彼彼遍计。遍计
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依他起自
性。分别缘所生。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
此中二颂。初一释遍计。次二句辩依他。后
二句明圆成。初中一偈有多师义。今从护
法。初句能遍计。次句所遍计。后二句明所
执。其能遍计正义。唯六七二识所计有多。
故云彼彼。其所遍计正唯依他。为亲所缘
依展转说。亦通圆成为疏缘故。此非凡
境故非亲缘其所执性。若安慧师。三界心
及心所。由无始来虚妄熏习。虽各体一而
似二性。谓见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
有理无。此相说为遍计所执。其所依体实
托缘。生此性非无。名依他起。若护法师。一
切心及心所。由熏习力所变。二分从缘生
故。亦依他起遍计。依斯妄执定实有无一异
卷九 第 63c 页
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计所执。二句依他起
性者。众缘所生心心所体。及相见分有漏无
漏。皆依他起。依他众缘而得起。故颂言分
别缘所生者。应知且说染分依他。净分依他
亦圆成故。或诸染净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
缘虑故。是则一切染净依他。皆是此中依他
起摄。二句圆成者。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诸法
实性。名圆成实。显此遍常体非虚谬。拣自
共相虚空我等。释曰。遍释圆满。常释成就。
体非虚谬。释实性义。此一体言贯通三处。
遍拣自相。常拣共相。非虚谬言。拣于空我。
若尔净分依他体非常遍。如何亦是圆成实
耶。故次论云。无漏有为。离倒究竟。胜用周遍
亦得此名。然今颂中说初非后。释曰。此中
离倒名实。究竟为成。胜用周遍以释圆义。
是则圆成。有其二种。一约理说。二约果德。
故论拣云。今此颂中说初非后。以约三性。
通一切故。上来论文方释圆成实言。次释
馀文云。此即于彼依他起上。常远离前遍
计所执。二空所显真如为性。说于彼言。显
圆成实与依他起不即不离。常远离言显妄
所执能所取性理非恒有。前言为显不空
依他。性显二空非圆成实。真如离有离无
义故。上来所释。一依唯释。今疏语意。拣
法性宗。法性宗中依他。无性即是圆成。即
依他无性。无性即空。空即圆成。今言似有不
无。非即空也。语则但释依他。影出圆成名
耳。说经空义。但约所执者。三性之中遍计所
执。此一则空。二性不空。故云但约所执。
性者。众缘所生心心所体。及相见分有漏无
漏。皆依他起。依他众缘而得起。故颂言分
别缘所生者。应知且说染分依他。净分依他
亦圆成故。或诸染净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
缘虑故。是则一切染净依他。皆是此中依他
起摄。二句圆成者。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诸法
实性。名圆成实。显此遍常体非虚谬。拣自
共相虚空我等。释曰。遍释圆满。常释成就。
体非虚谬。释实性义。此一体言贯通三处。
遍拣自相。常拣共相。非虚谬言。拣于空我。
若尔净分依他体非常遍。如何亦是圆成实
耶。故次论云。无漏有为。离倒究竟。胜用周遍
亦得此名。然今颂中说初非后。释曰。此中
离倒名实。究竟为成。胜用周遍以释圆义。
是则圆成。有其二种。一约理说。二约果德。
故论拣云。今此颂中说初非后。以约三性。
通一切故。上来论文方释圆成实言。次释
馀文云。此即于彼依他起上。常远离前遍
计所执。二空所显真如为性。说于彼言。显
圆成实与依他起不即不离。常远离言显妄
所执能所取性理非恒有。前言为显不空
依他。性显二空非圆成实。真如离有离无
义故。上来所释。一依唯释。今疏语意。拣
法性宗。法性宗中依他。无性即是圆成。即
依他无性。无性即空。空即圆成。今言似有不
无。非即空也。语则但释依他。影出圆成名
耳。说经空义。但约所执者。三性之中遍计所
执。此一则空。二性不空。故云但约所执。
卷九 第 64a 页
疏。既言三性下。第五生佛不增不减别中。不减之义。此但义别而言全同。不同前后一
乘三乘。但取三乘之义等。谓五性之中无种
性人。决不成佛故。有此众生守众生界如
何可减。
疏。真俗二谛迢然不同下。即第六
对二谛空有即离。别中离义。于中含有二
义。一但明二谛别。二兼明中道别。言二谛
别者。依唯识第九。有四种胜义。一世间胜
义。谓蕴处界等。二道理胜义。谓苦等四谛。三
證得胜义。谓二空真如。四胜义胜义。谓一真
法界。依瑜伽论六十四。有四世俗。一世间
世俗。谓军林等。二道理世俗。谓蕴处界等。三
證得世俗。谓预流等。四安立世俗。即安立真
如。以四世俗。对前唯识四种胜义。则有四
重二谛。一世俗二谛。谓军林为世俗。蕴等
为胜义。二事理二谛。谓蕴等为世俗。苦等
为胜义。三胜义二谛。苦等为世俗。安立真
如为胜义。四安立非安立二谛。谓安立真如
为世俗。非安立真如为胜义。又真俗各四。
便成八谛。一世俗四者。一名假名无实谛。
二名随事差别谛。三名方便安立谛。四名
假名非安立谛。谓二空理依诠而说。但有假
名不得体故。胜义四者。一体用显现谛。二
因果差别谛。三依门显实谛。四废诠谈旨谛。
然上八谛名则小异。义不殊前。又四重中
初一世俗唯局世俗。后一胜义唯局胜义。
中间六谛各通世俗胜义二谛。如第一胜
义。望前为胜义。望第二为世俗故。既四
重二谛一一差别。故云迢然不同。不同法
卷九 第 64b 页
性二谛相即。疏。非断非常果生因灭者。于
二谛门中曲开此义。此则于俗谛中明非
断常。不同法性二谛互融明非断常。言果
生因灭者。因灭故不常。果生故不断。故唯
识第三云。此阿赖耶识恒。转如瀑流。释
云。恒言遮断转表非常等。意云。若因不灭
迁至于果。则名为常。若果不续因无所生。
则堕断灭。今常相续故无断常。广如唯识。
疏。同时四相灭表后无者。即第七四相一时
前后别中。前后义也。成唯识第二云。然有为
法因缘力故。本无今有。暂有还无。表异无
为。假立四相(标也)本无今有。有位名生。生位
暂停。即说名住。住别前后。复立异名。暂有
还无。无时名灭。(别明相也)前三有。故同在现在。
后一是无故在过去(拣异小乘生在未来馀三现在)如何无法
与有为相(难也)表此后无为相何失(总答也)生
表有法先非有灭表有法后是无。异表此
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暂有用(别释表义)故此四相。
于有为法虽俱名表。而表有异。此依刹
那假立四相(结也)。今疏但举灭者。唯此一句
异于法性。不许同时故。
疏。根本后得下。第
八能所断證即离别中。不即义也。因明断
證。复说缘境。根本缘真。后得缘俗。义说双
观者。亦言了俗由于證真。二智双观真俗。
以其宗中二智不融。二境不即故。正双
观时而常别照。言断惑别者。根本智断迷
理随眠。后得智断迷事随眠。护法云。不
亲證故无力能断迷理随眠。而于安立相。
无倒證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故瑜伽说。
二谛门中曲开此义。此则于俗谛中明非
断常。不同法性二谛互融明非断常。言果
生因灭者。因灭故不常。果生故不断。故唯
识第三云。此阿赖耶识恒。转如瀑流。释
云。恒言遮断转表非常等。意云。若因不灭
迁至于果。则名为常。若果不续因无所生。
则堕断灭。今常相续故无断常。广如唯识。
疏。同时四相灭表后无者。即第七四相一时
前后别中。前后义也。成唯识第二云。然有为
法因缘力故。本无今有。暂有还无。表异无
为。假立四相(标也)本无今有。有位名生。生位
暂停。即说名住。住别前后。复立异名。暂有
还无。无时名灭。(别明相也)前三有。故同在现在。
后一是无故在过去(拣异小乘生在未来馀三现在)如何无法
与有为相(难也)表此后无为相何失(总答也)生
表有法先非有灭表有法后是无。异表此
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暂有用(别释表义)故此四相。
于有为法虽俱名表。而表有异。此依刹
那假立四相(结也)。今疏但举灭者。唯此一句
异于法性。不许同时故。
疏。根本后得下。第
八能所断證即离别中。不即义也。因明断
證。复说缘境。根本缘真。后得缘俗。义说双
观者。亦言了俗由于證真。二智双观真俗。
以其宗中二智不融。二境不即故。正双
观时而常别照。言断惑别者。根本智断迷
理随眠。后得智断迷事随眠。护法云。不
亲證故无力能断迷理随眠。而于安立相。
无倒證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故瑜伽说。
卷九 第 64c 页
于修道位中有出世断道世出世断道。相传
释云。正体能断迷理迷事二种随眠。后得但
断迷事随眠。断迷理时即观理境。断迷事
时即观事境。故不即也。既言根本有双断
义故说双观。后得既不断于迷理还成别
照。不同法性一断一切断也。此中疏文影
略而说。若约断惑。应云义说双断而实别
断。言以有为智證无为理者。唯约根本断
惑而说。上明断惑。此辩證理。前缘境断
惑。但就所观以论不即。今此證理。就能所
證。心境相对。明不即义。能證之智。则是有
为。所證之理。即是无为。故不即也。
疏。既出
世智依生灭识下。第九明佛身无为有为别
中。有为义也。佛地论第三云。大觉地中无边
功德。略有二种。一者有为。二者无为。无为
功德净法界摄。净法界者。即是真如。无为功
德皆是真如体相差别。有为功德四智所摄。
无漏位中智用强故。以智名显一切种心心
所有法及馀品类。若就实义具摄一切功
德。若就粗相摄妙观察等。明知四智皆
有为也。唯识第十云。四所转得。此复有二
种。一所显得。谓大涅槃。二所生得。谓大菩
提。此虽本来有能生种。而所知障碍故不
得生。由圣道力断彼障故。令从种起
名得菩提。起已相续穷未来际。此即四智相
应心品乃至云。故此四智总摄佛地一切有
为功德皆尽。以斯二论明皆有为。今疏。初
两句出有为所以。以从种生。生则有为。况
能生识。体是生灭。所生之智。安非有为。既
释云。正体能断迷理迷事二种随眠。后得但
断迷事随眠。断迷理时即观理境。断迷事
时即观事境。故不即也。既言根本有双断
义故说双观。后得既不断于迷理还成别
照。不同法性一断一切断也。此中疏文影
略而说。若约断惑。应云义说双断而实别
断。言以有为智證无为理者。唯约根本断
惑而说。上明断惑。此辩證理。前缘境断
惑。但就所观以论不即。今此證理。就能所
證。心境相对。明不即义。能證之智。则是有
为。所證之理。即是无为。故不即也。
疏。既出
世智依生灭识下。第九明佛身无为有为别
中。有为义也。佛地论第三云。大觉地中无边
功德。略有二种。一者有为。二者无为。无为
功德净法界摄。净法界者。即是真如。无为功
德皆是真如体相差别。有为功德四智所摄。
无漏位中智用强故。以智名显一切种心心
所有法及馀品类。若就实义具摄一切功
德。若就粗相摄妙观察等。明知四智皆
有为也。唯识第十云。四所转得。此复有二
种。一所显得。谓大涅槃。二所生得。谓大菩
提。此虽本来有能生种。而所知障碍故不
得生。由圣道力断彼障故。令从种起
名得菩提。起已相续穷未来际。此即四智相
应心品乃至云。故此四智总摄佛地一切有
为功德皆尽。以斯二论明皆有为。今疏。初
两句出有为所以。以从种生。生则有为。况
能生识。体是生灭。所生之智。安非有为。既
卷九 第 65a 页
是修生有为必有有为之相。谓生住异灭。故
云为相所迁。四智摄于三身。大圆镜智成
自受用。故说报身有为无漏。
疏。如是义类下
结也。
疏。三终教中少说法相等者。
疏。亦有
三。初总。次别。后结。今初。对前始教互有
少多可知。言所说法相亦会归性者。如说
五蕴。五蕴即空。空即法性。下文云。三世五蕴
法。说名为世间。彼灭非世间。如是但假名。
又云。有诤说生死。无诤说涅槃。生死及涅
槃。二俱不可得等。又如说心。心即离念。法
界一相。华藏世界海。法界无差别等。其文
非一。故此宗中非不有相。宗意显性以为
玄妙。令物达此速證菩提。故光明觉云。如来所转等。
疏。所立八识下。别明文亦九段。如
次对前成十段义。亦第三当其第一。以
对前次故。今初。即唯心真妄别中。明具分
唯识真心成故。然法性宗十义。即此经同教
中义。至下广引本文释之。今且略引他经
释耳。通如来藏者。如来藏即不生灭。拣异前
教唯生灭识故。楞伽第一云。譬如巨海浪。
由斯猛风起。洪波鼓溟壑。无有断绝期。
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
而转生。既言体即常住。明非唯生灭。常住
即如来藏。言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者。
即起信论文。具云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
非一非异名阿赖耶识。既二和合名为阿赖
耶。则知赖耶非独生灭。谓唯真不生。纯妄
不成。真妄和合方成藏识。广如问明品辩。
疏。一切众生平等一性者。即第二明一性五性
云为相所迁。四智摄于三身。大圆镜智成
自受用。故说报身有为无漏。
疏。如是义类下
结也。
疏。三终教中少说法相等者。
疏。亦有
三。初总。次别。后结。今初。对前始教互有
少多可知。言所说法相亦会归性者。如说
五蕴。五蕴即空。空即法性。下文云。三世五蕴
法。说名为世间。彼灭非世间。如是但假名。
又云。有诤说生死。无诤说涅槃。生死及涅
槃。二俱不可得等。又如说心。心即离念。法
界一相。华藏世界海。法界无差别等。其文
非一。故此宗中非不有相。宗意显性以为
玄妙。令物达此速證菩提。故光明觉云。如来所转等。
疏。所立八识下。别明文亦九段。如
次对前成十段义。亦第三当其第一。以
对前次故。今初。即唯心真妄别中。明具分
唯识真心成故。然法性宗十义。即此经同教
中义。至下广引本文释之。今且略引他经
释耳。通如来藏者。如来藏即不生灭。拣异前
教唯生灭识故。楞伽第一云。譬如巨海浪。
由斯猛风起。洪波鼓溟壑。无有断绝期。
藏识海常住。境界风所动。种种诸识浪。腾跃
而转生。既言体即常住。明非唯生灭。常住
即如来藏。言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者。
即起信论文。具云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
非一非异名阿赖耶识。既二和合名为阿赖
耶。则知赖耶非独生灭。谓唯真不生。纯妄
不成。真妄和合方成藏识。广如问明品辩。
疏。一切众生平等一性者。即第二明一性五性
卷九 第 65b 页
别中一性义。兼一乘义。对前五性三乘。广
如前说。
疏。但是真如随缘成立者。第三真如
随缘不变。别中通随缘义也。楞伽经云。如
来藏为无始恶习所熏。名为藏识。又云。如
来藏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皆明随缘
成一切法也。起信亦云。自性清净心。因无
明风动。成其染心等。而疏云但是者。蹑
上而起。谓上众生但是真如随缘成也。由此
成立不失一性。对上始教但说凝然。故云
随缘。非谓此宗无不变义。由不变故始能
随缘。由随缘故方能不变。何者。谓若变自
体。将何随缘。如无湿性。将何随风。而成
波浪。即由此我经中说言真如随缘。若不
能随缘。体则不遍缘中。缘中既无。何成不
变。是以二义及覆相成。故胜鬘经云。不染
而染。难可了知。染而不染。难可了知。此经
二对。上对即不变随缘。下对即随缘不失自
性也。
疏。依他无性即是圆成者。第四明三
性空有。即离别中。相即之义也。谓依他是
因缘所生之法。缘生无性。无性故空。空即
圆成。更无二体。此中无性。即无遍计妄执
之性。法相宗中无于遍计。无即是空故。但空
遍计。法性宗中。则依他性上无遍计性。故依
他即空。空即无性之理。无性之理即是实性。
故密严经云。名为遍计性相是依他起。名相
二俱遣。是为第一义。中论云。因缘所生法。
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
一因缘上。三义具足。无前无后。故即有即
空不相拾离。若释三性之名。大意不殊
如前说。
疏。但是真如随缘成立者。第三真如
随缘不变。别中通随缘义也。楞伽经云。如
来藏为无始恶习所熏。名为藏识。又云。如
来藏受苦乐。与因俱若生若灭。皆明随缘
成一切法也。起信亦云。自性清净心。因无
明风动。成其染心等。而疏云但是者。蹑
上而起。谓上众生但是真如随缘成也。由此
成立不失一性。对上始教但说凝然。故云
随缘。非谓此宗无不变义。由不变故始能
随缘。由随缘故方能不变。何者。谓若变自
体。将何随缘。如无湿性。将何随风。而成
波浪。即由此我经中说言真如随缘。若不
能随缘。体则不遍缘中。缘中既无。何成不
变。是以二义及覆相成。故胜鬘经云。不染
而染。难可了知。染而不染。难可了知。此经
二对。上对即不变随缘。下对即随缘不失自
性也。
疏。依他无性即是圆成者。第四明三
性空有。即离别中。相即之义也。谓依他是
因缘所生之法。缘生无性。无性故空。空即
圆成。更无二体。此中无性。即无遍计妄执
之性。法相宗中无于遍计。无即是空故。但空
遍计。法性宗中。则依他性上无遍计性。故依
他即空。空即无性之理。无性之理即是实性。
故密严经云。名为遍计性相是依他起。名相
二俱遣。是为第一义。中论云。因缘所生法。
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
一因缘上。三义具足。无前无后。故即有即
空不相拾离。若释三性之名。大意不殊
卷九 第 65c 页
前教。但融不融故分性相之二宗耳。
疏。一
理齐平故说生界不增不减者。第五生佛不
增不减别。此但义异。名乃不殊。谓法性既
同。设令一切众生一时成佛。生界不减。佛
界不增。以生佛界既是法性。不可以法性
增法性。喻如东方虚空是众生。西方虚空是
佛。不可以东方虚空。添西方虚空。令东减
西增。故不增不减。大般若等经。皆约一性
平等而说。
疏。第一义空下。第六明二谛空
有即离别中。相即义也。虽有不即不离。对
前成即。故仁王二谛品云。波斯匿王言。第
一义谛中有世谛不。若言无者。智不应二。
若言有者。智不应一。一二之义其事云何。
佛言。汝今无听。我今无说。无听无说是即
名为一义二义。即说偈云。无相第一义。无
自无他作。因缘本自有。无自无他作。法性
本无性。第一义空如。诸有本有法。二假集
假有。有无本自二。譬如牛二角。照解见无
二。二谛常不即。于解常自一。于谛常自二。
通达此无二。真入第一义。涅槃十三云。文
殊师利白佛言。世尊。所说世谛第一义谛。
其义云何。世尊。第一义谛中有世谛不。世
谛之中有第一义不。如其有者。即应一谛。
如其无者。将非如来虚妄说耶。佛言。善男
子。世谛者。即第一义谛。世尊。若尔则无二
谛。佛言。有善方便随顺众生说有二谛。
善男子。若随言说则有二种。一者世法。二
者出世法。善男子。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
第一义谛。世人知者。名为世谛。善男子。五
疏。一
理齐平故说生界不增不减者。第五生佛不
增不减别。此但义异。名乃不殊。谓法性既
同。设令一切众生一时成佛。生界不减。佛
界不增。以生佛界既是法性。不可以法性
增法性。喻如东方虚空是众生。西方虚空是
佛。不可以东方虚空。添西方虚空。令东减
西增。故不增不减。大般若等经。皆约一性
平等而说。
疏。第一义空下。第六明二谛空
有即离别中。相即义也。虽有不即不离。对
前成即。故仁王二谛品云。波斯匿王言。第
一义谛中有世谛不。若言无者。智不应二。
若言有者。智不应一。一二之义其事云何。
佛言。汝今无听。我今无说。无听无说是即
名为一义二义。即说偈云。无相第一义。无
自无他作。因缘本自有。无自无他作。法性
本无性。第一义空如。诸有本有法。二假集
假有。有无本自二。譬如牛二角。照解见无
二。二谛常不即。于解常自一。于谛常自二。
通达此无二。真入第一义。涅槃十三云。文
殊师利白佛言。世尊。所说世谛第一义谛。
其义云何。世尊。第一义谛中有世谛不。世
谛之中有第一义不。如其有者。即应一谛。
如其无者。将非如来虚妄说耶。佛言。善男
子。世谛者。即第一义谛。世尊。若尔则无二
谛。佛言。有善方便随顺众生说有二谛。
善男子。若随言说则有二种。一者世法。二
者出世法。善男子。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
第一义谛。世人知者。名为世谛。善男子。五
卷九 第 66a 页
阴和合称言某甲。凡夫众生随其所称。是
名世谛。解阴无有某甲名字。离阴亦无某
甲名字。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
第一义谛。以上二经对前二论。二宗有殊。
前教则八谛区分。初一唯世俗。后一唯胜义。
中间六谛上下相望。各通二义而皆约事。
令第八谛独居事外。今此二经。仁王则虽
有二谛。智照无二。涅槃则本唯一谛。解惑
分二。斯则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在
为真二谛。故昔人云。二谛并非双。恒乖未
曾各即其义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
俗名。生一谛为真。二言成权矣。即涅槃经
意也。梁论亦云。智障甚盲瞑。谓真俗别执。
然法相务欲分析。法性务在融通。各据一
门。勿生偏滞。然疏云。第一义空该通真妄
者。真妄俱空非独真空。妄有妄空真有也。
而言第一义空者。非无物为空。乃即妙
有之空也。真非俗外者。明不异也。影取
俗非真外。即俗而真者。明相即也。影取
即真而俗。而不云俗非真外即真而俗
者。一则影取如上所明。二则以妄必是其
真。亦有真非妄故。如波即湿。有湿非波。
即静水故。即佛已證故。但言随顺观察世
谛。即入第一义谛。无有随顺观察第一义。
即入世俗故。故上涅槃中。文殊双徵。如来
但云世谛即第一义。疏。虽空不断等者。由
上二谛既融。令不断不常。中道妙旨不唯
约事。此即中论及智论文。且约空为真谛。
有为俗谛者。空是即有之空故。虽空不断。
名世谛。解阴无有某甲名字。离阴亦无某
甲名字。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
第一义谛。以上二经对前二论。二宗有殊。
前教则八谛区分。初一唯世俗。后一唯胜义。
中间六谛上下相望。各通二义而皆约事。
令第八谛独居事外。今此二经。仁王则虽
有二谛。智照无二。涅槃则本唯一谛。解惑
分二。斯则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在
为真二谛。故昔人云。二谛并非双。恒乖未
曾各即其义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
俗名。生一谛为真。二言成权矣。即涅槃经
意也。梁论亦云。智障甚盲瞑。谓真俗别执。
然法相务欲分析。法性务在融通。各据一
门。勿生偏滞。然疏云。第一义空该通真妄
者。真妄俱空非独真空。妄有妄空真有也。
而言第一义空者。非无物为空。乃即妙
有之空也。真非俗外者。明不异也。影取
俗非真外。即俗而真者。明相即也。影取
即真而俗。而不云俗非真外即真而俗
者。一则影取如上所明。二则以妄必是其
真。亦有真非妄故。如波即湿。有湿非波。
即静水故。即佛已證故。但言随顺观察世
谛。即入第一义谛。无有随顺观察第一义。
即入世俗故。故上涅槃中。文殊双徵。如来
但云世谛即第一义。疏。虽空不断等者。由
上二谛既融。令不断不常。中道妙旨不唯
约事。此即中论及智论文。且约空为真谛。
有为俗谛者。空是即有之空故。虽空不断。
卷九 第 66b 页
斯乃即俗之真也。不同始教如龟毛兔角。
方说名空。虽有不常者。有是即空之有故。此
有非常。斯乃即真之俗也。若执有定是
有。便堕常见。故中论云。定有则著常。定无
则著断。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非断非
常即是中道。若灭故不常。续故不断。但俗
中一义耳。上则不坏有无。而离有无。有之
与无。非一非异。故成中道。若其一者。有无
之义俱坏。若其异者。便堕断常。何者若法定
有有相。则终无无相。如说三世有者。未来
中有。迁至现在。转入过去。不舍本相。是则
为常。又定有者。应不从缘。不从缘者堕
无因常。若法定无。先有今无是则为断。若不
融三谛明空有者。决不能祛断常之见。
疏。四相同时体性即灭者。第七四相一时前
后别中。一时义也。以性灭为灭故得同时。
故楞伽云。初生则有灭。不为愚者说。一切
法不生。我说刹那义。净名云。汝今即时亦
生亦老亦灭故。又云。过去已灭。未来未至。
现在无住。三世皆空故体性即灭。乃会相归
性也。故起信论云。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
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
异。以四相同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
同一觉故。前教假立四相故不同时。此教
以所相法体随法性而融通。故能相之相。
亦生灭而无碍。
疏。缘境断惑下。第八能所断
證即离别中。相即之义故。十地经云。非初
非中后。论释义云。是断结相。此智尽漏为
初智断。为中。为后。非初智断。亦非中后。
方说名空。虽有不常者。有是即空之有故。此
有非常。斯乃即真之俗也。若执有定是
有。便堕常见。故中论云。定有则著常。定无
则著断。是故有智者。不应著有无。非断非
常即是中道。若灭故不常。续故不断。但俗
中一义耳。上则不坏有无。而离有无。有之
与无。非一非异。故成中道。若其一者。有无
之义俱坏。若其异者。便堕断常。何者若法定
有有相。则终无无相。如说三世有者。未来
中有。迁至现在。转入过去。不舍本相。是则
为常。又定有者。应不从缘。不从缘者堕
无因常。若法定无。先有今无是则为断。若不
融三谛明空有者。决不能祛断常之见。
疏。四相同时体性即灭者。第七四相一时前
后别中。一时义也。以性灭为灭故得同时。
故楞伽云。初生则有灭。不为愚者说。一切
法不生。我说刹那义。净名云。汝今即时亦
生亦老亦灭故。又云。过去已灭。未来未至。
现在无住。三世皆空故体性即灭。乃会相归
性也。故起信论云。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
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
异。以四相同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
同一觉故。前教假立四相故不同时。此教
以所相法体随法性而融通。故能相之相。
亦生灭而无碍。
疏。缘境断惑下。第八能所断
證即离别中。相即之义故。十地经云。非初
非中后。论释义云。是断结相。此智尽漏为
初智断。为中。为后。非初智断。亦非中后。
卷九 第 66c 页
偈言。非初非中后。故云何断耶。如灯
之焰非唯初中后。前中后取故。谓唯取一
时。则不能断。三时总取方说能断假三时。
断则无定性。何者初若能断。不假中后。后
若能断。不假初中。既假三时故知无性。一
一推徵。三皆不断。是故经言非初非中后。
由三时无断方能断结。是故论云前中后
取。故论主总取三时。方显三时无断。经论
言反。意乃相成。经则约性。论则约相。性相
无碍。方能断结。大意如此。而疏有二节。初
总明无断之断。后别明内證之相。今初。文
亦影略。若约缘境。不二而二有能所照。二
而不二即智證如。若约断惑不二而二。有
能所断。以能断是智。所断是惑。惑体智体
无二体故。故名不二。故涅槃云。明与无明
其性无二。愚者谓二。智者了达知其无二。
无二之性即是实性不坏相故。有能所断
即名为二。二而不二。说为内證。證者以能
合所故。惑即如故。疏。照惑无本下。别明内
證之相。谓智有二能。一能断惑。二能證理。
上说断惑。今明證理。照惑无本即是智体
者。寻此妄惑。都无根本。非内非外亦非中
间。三世推求都不可得。从无住本颠倒妄
生。既以无住而为其本。则无本矣。无住之
本即实相异名。故此惑本便是智体。智体惑
体无二体也。照体无自。即是證如者。即此
智体。本唯无念。不能自立。因惑说智。智
不自名。智无自性。即是如体。无心存智。是
曰證如。若以智合如。非證如矣。疏。非
之焰非唯初中后。前中后取故。谓唯取一
时。则不能断。三时总取方说能断假三时。
断则无定性。何者初若能断。不假中后。后
若能断。不假初中。既假三时故知无性。一
一推徵。三皆不断。是故经言非初非中后。
由三时无断方能断结。是故论云前中后
取。故论主总取三时。方显三时无断。经论
言反。意乃相成。经则约性。论则约相。性相
无碍。方能断结。大意如此。而疏有二节。初
总明无断之断。后别明内證之相。今初。文
亦影略。若约缘境。不二而二有能所照。二
而不二即智證如。若约断惑不二而二。有
能所断。以能断是智。所断是惑。惑体智体
无二体故。故名不二。故涅槃云。明与无明
其性无二。愚者谓二。智者了达知其无二。
无二之性即是实性不坏相故。有能所断
即名为二。二而不二。说为内證。證者以能
合所故。惑即如故。疏。照惑无本下。别明内
證之相。谓智有二能。一能断惑。二能證理。
上说断惑。今明證理。照惑无本即是智体
者。寻此妄惑。都无根本。非内非外亦非中
间。三世推求都不可得。从无住本颠倒妄
生。既以无住而为其本。则无本矣。无住之
本即实相异名。故此惑本便是智体。智体惑
体无二体也。照体无自。即是證如者。即此
智体。本唯无念。不能自立。因惑说智。智
不自名。智无自性。即是如体。无心存智。是
曰證如。若以智合如。非證如矣。疏。非
卷九 第 67a 页
智外如为智所證下。反成上义。智即是如。如
即是智。法界寂然曰如。寂而常照曰智。岂离
寂外别有智耶。上二句举智收如。智外更
无如矣。下二句举如收智。如外岂有智耶。
若智外有如。智则收法不尽。若如外有智。
真如则不遍智中。举一全收。不容相并。
此即回向经文。更有文云。无有少法与法
同住。则显法性无容并真。二既不存。一亦
奚立。如斯断證唯实教宗。不同前宗决有
断證。
疏。世出世智依如来藏下。第九佛身。无
为有为别中。无为义也。文中有二。先出所
以。若法相宗从生灭识生则是有为。今依
如来藏。所依常故。能依亦常。始谓始觉。本谓
本觉。本觉理有众许是常。始觉修生。义同
无常。今以始觉同于本觉。无复始本之
异。岂无常耶。若是无常。何得而言无有始
本之异。以一常一无常故。今言不异。明即
是常。疏。则有为无为非一非异者。以约修
生义同有为。全同藏性故。即无为本觉义
同无为。始觉即是有为。今说始本。明其不
一。始本无二。明其非异。化身已下。正显无
为。化身最劣。尚是常住。报身更胜。安得无
常。化身即常。此义乃是涅槃经文。故彼经
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恐人谓言但是
不断之常。非凝然常。凝然常者。即是法身。
今云即是常身法身。明知化身即法身。凝
然常也。不堕诸数。即净名经弟子品云。佛身
无为不堕诸数。以诃阿难谓佛化身有小
疾故。上举二经明化身常。下况于报体。
即是智。法界寂然曰如。寂而常照曰智。岂离
寂外别有智耶。上二句举智收如。智外更
无如矣。下二句举如收智。如外岂有智耶。
若智外有如。智则收法不尽。若如外有智。
真如则不遍智中。举一全收。不容相并。
此即回向经文。更有文云。无有少法与法
同住。则显法性无容并真。二既不存。一亦
奚立。如斯断證唯实教宗。不同前宗决有
断證。
疏。世出世智依如来藏下。第九佛身。无
为有为别中。无为义也。文中有二。先出所
以。若法相宗从生灭识生则是有为。今依
如来藏。所依常故。能依亦常。始谓始觉。本谓
本觉。本觉理有众许是常。始觉修生。义同
无常。今以始觉同于本觉。无复始本之
异。岂无常耶。若是无常。何得而言无有始
本之异。以一常一无常故。今言不异。明即
是常。疏。则有为无为非一非异者。以约修
生义同有为。全同藏性故。即无为本觉义
同无为。始觉即是有为。今说始本。明其不
一。始本无二。明其非异。化身已下。正显无
为。化身最劣。尚是常住。报身更胜。安得无
常。化身即常。此义乃是涅槃经文。故彼经
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恐人谓言但是
不断之常。非凝然常。凝然常者。即是法身。
今云即是常身法身。明知化身即法身。凝
然常也。不堕诸数。即净名经弟子品云。佛身
无为不堕诸数。以诃阿难谓佛化身有小
疾故。上举二经明化身常。下况于报体。
卷九 第 67b 页
即体之智者。若体外有智体常。智无常即体
之智。体既四相不迁。智亦无能迁矣。智若
可迁。体亦可迁。以相即故。故涅槃第二
云。若有善男子欲护正法。勿说如来同于
诸行。不同诸行。唯当自责。我今愚痴未有
慧眼。如来正法不可思议。是故不应宣说
如来定是有为。定是无为。若正见者。应说
如来定是无为。何以故。能令众生生善法
故。生怜悯故。如有女人在于恒河。为爱
念子而舍身命。善男子。护法菩萨亦应如
是。宁舍身命不说如来同于有为。当言
如来同于无为。以说如来同无为故。得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彼女人得生梵
天。何以故。以护法故。云何护法。所谓说
言如来同于无为。善男子。如是之人虽不
求解脱。解脱自至。如彼女人不求梵天。
梵天自至。乃至(云云)文殊师利。外道邪见可
说如来同于有为。持戒比丘不应如是于
如来所生有为想。若言如来是有为者。即
是妄语。当知是人死入地狱。如人自处于
己舍宅。文殊师利。如来真实是无为法。不
应复说是有为也。如是等文诸经皆有。
涅槃中意。初则为与无为。二俱双遣。后于
此二中宁说无为。不应宣说是有为也。今
明三身既得相即。为与无为本融。如此
解于如来。是为真实观佛。馀义至下当明。
疏。如是义类下。结广从略。兼示法源。令知
有据。
疏。四类教中总不说法相。唯辩真
性等者。意云但诸经中。一向辩真性之
之智。体既四相不迁。智亦无能迁矣。智若
可迁。体亦可迁。以相即故。故涅槃第二
云。若有善男子欲护正法。勿说如来同于
诸行。不同诸行。唯当自责。我今愚痴未有
慧眼。如来正法不可思议。是故不应宣说
如来定是有为。定是无为。若正见者。应说
如来定是无为。何以故。能令众生生善法
故。生怜悯故。如有女人在于恒河。为爱
念子而舍身命。善男子。护法菩萨亦应如
是。宁舍身命不说如来同于有为。当言
如来同于无为。以说如来同无为故。得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彼女人得生梵
天。何以故。以护法故。云何护法。所谓说
言如来同于无为。善男子。如是之人虽不
求解脱。解脱自至。如彼女人不求梵天。
梵天自至。乃至(云云)文殊师利。外道邪见可
说如来同于有为。持戒比丘不应如是于
如来所生有为想。若言如来是有为者。即
是妄语。当知是人死入地狱。如人自处于
己舍宅。文殊师利。如来真实是无为法。不
应复说是有为也。如是等文诸经皆有。
涅槃中意。初则为与无为。二俱双遣。后于
此二中宁说无为。不应宣说是有为也。今
明三身既得相即。为与无为本融。如此
解于如来。是为真实观佛。馀义至下当明。
疏。如是义类下。结广从略。兼示法源。令知
有据。
疏。四类教中总不说法相。唯辩真
性等者。意云但诸经中。一向辩真性之
卷九 第 67c 页
处。即属顿教。疏。亦无八识差别之相等者。
八识心王尚无差别。况心所变岂当有耶。心
生即种种法生。心灭即种种法灭。故起信
论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
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诸法
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
毕竟平等无有变异。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
故。故疏云。一切所有唯是妄想。疏。一切法
界唯是绝言者。又拂前真性。辩离言真如。
故起信论次文即云。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可
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
切法皆同如故。当知一切诸法。不可言说
不可思念。故名真如。故疏云。皆是绝言
也。言一切法界者。界者性义。以一切法性
皆离言故。亦通四种法界。皆不可说故。名
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故。理本无言
故。事理交彻。不可作事理说故。事事相即。
不可作一多等说故。名名不尽。不可以
一名詺故。理圆。言偏。言不及故。无有一
法非实相故。疏。五法至双遣者。即如楞
伽。虽明五法。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皆空
寂。何者谓迷真如以成名相。妄想是生。
悟名相之本如。妄便称智。则无名相妄想。
唯如如智矣。智因如立。智体亦空。如假智
明。本来常寂。故并空矣。况八识约事。皆缘
生性空。因有我法。说二无我。我尚叵得。无
我宁存。故中论云。诸佛或说我。或说于无
八识心王尚无差别。况心所变岂当有耶。心
生即种种法生。心灭即种种法灭。故起信
论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
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诸法
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
毕竟平等无有变异。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
故。故疏云。一切所有唯是妄想。疏。一切法
界唯是绝言者。又拂前真性。辩离言真如。
故起信论次文即云。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可
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
切法皆同如故。当知一切诸法。不可言说
不可思念。故名真如。故疏云。皆是绝言
也。言一切法界者。界者性义。以一切法性
皆离言故。亦通四种法界。皆不可说故。名
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故。理本无言
故。事理交彻。不可作事理说故。事事相即。
不可作一多等说故。名名不尽。不可以
一名詺故。理圆。言偏。言不及故。无有一
法非实相故。疏。五法至双遣者。即如楞
伽。虽明五法。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皆空
寂。何者谓迷真如以成名相。妄想是生。
悟名相之本如。妄便称智。则无名相妄想。
唯如如智矣。智因如立。智体亦空。如假智
明。本来常寂。故并空矣。况八识约事。皆缘
生性空。因有我法。说二无我。我尚叵得。无
我宁存。故中论云。诸佛或说我。或说于无
卷九 第 68a 页
我。诸法实相中。无我无非我。故双遣也。诃
教者。谓以心传心不在文字故。劝离者。乃
有二义。一令离教。成上诃教。二令离法。
法虽无量不出色心。离心心如。离色色
如。故今皆离。则契心体离妄念矣。毁相约
境。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泯心约智。了境
相空。假称为智。相既不有。智岂有真。心境
两亡则皆泯绝。心无心相即是真心。故说
生心即妄。不生即佛。言生心者。非但生于
馀心。纵生菩提涅槃观心见性。亦曰生心。
并为妄想。念想都寂。方曰不生。寂照现
前。岂不名佛。故达磨碑云。心有也旷劫而
滞凡夫。心无也刹那而登正觉。言心无者。
虽了心空。不生于了耳。故下经云。一切
法不生。一切法不灭。若能如是解。诸佛常
现前。言如是解者。如不生解而无解相。非
谓空解于不生耳。疏。亦无佛无不佛。无
生无不生者。重拂前迹。为迷众生。言即心
即佛。既无众生。何曾有佛。故经云。平等真
法界。无佛无众生。执佛言无佛。非谓是
无佛。故云无不佛矣。则遣之又遣之。若
少有所得。皆是妄想。故佛藏经第一云。舍利
弗。乃至于法少有所得者。则与佛诤。与佛
诤者。皆入邪道。非我弟子。是吾法贼。又只
詺无佛以为真佛。故言无不佛矣。故下
经云。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若有生心。
生心是妄。故说不生。佛尚不有。何有无生。
作无生解。还被无生之所缠缚。故云无不
生矣。又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故。云无不
教者。谓以心传心不在文字故。劝离者。乃
有二义。一令离教。成上诃教。二令离法。
法虽无量不出色心。离心心如。离色色
如。故今皆离。则契心体离妄念矣。毁相约
境。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泯心约智。了境
相空。假称为智。相既不有。智岂有真。心境
两亡则皆泯绝。心无心相即是真心。故说
生心即妄。不生即佛。言生心者。非但生于
馀心。纵生菩提涅槃观心见性。亦曰生心。
并为妄想。念想都寂。方曰不生。寂照现
前。岂不名佛。故达磨碑云。心有也旷劫而
滞凡夫。心无也刹那而登正觉。言心无者。
虽了心空。不生于了耳。故下经云。一切
法不生。一切法不灭。若能如是解。诸佛常
现前。言如是解者。如不生解而无解相。非
谓空解于不生耳。疏。亦无佛无不佛。无
生无不生者。重拂前迹。为迷众生。言即心
即佛。既无众生。何曾有佛。故经云。平等真
法界。无佛无众生。执佛言无佛。非谓是
无佛。故云无不佛矣。则遣之又遣之。若
少有所得。皆是妄想。故佛藏经第一云。舍利
弗。乃至于法少有所得者。则与佛诤。与佛
诤者。皆入邪道。非我弟子。是吾法贼。又只
詺无佛以为真佛。故言无不佛矣。故下
经云。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若有生心。
生心是妄。故说不生。佛尚不有。何有无生。
作无生解。还被无生之所缠缚。故云无不
生矣。又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故。云无不
卷九 第 68b 页
生则生与不生。反覆相遣。亦反覆相成。唯
亡言者可与道合。虚怀者可与理通。冥
心者可与真一。遣智者可与圣同。故引
净名默住。以显不二是也。然净名第二入不
二法门品。前有三十二菩萨。各说不二法
门。后问文殊师利云。何等是入不二法
门。文殊师利曰。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
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
门。于是文殊师利。问维摩诘言。我等各自
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入不二法门。时维摩
诘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曰。善哉善哉。乃至
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然此经
意。前后相成。共显深旨。若辩优劣。或三重
四重。言三重者。一诸菩萨以无二遣二。则
是以言显法。似有不二可说。便是对二
明不二。非绝待也。二文殊以言遣言。明
无不二可说。令亡言会旨。三维摩诘
以无言显理。谓本自无言。不须更遣。故
为三也。而言四者。文殊师利以言印彼。
又明言即无言。非要离耳。若欲合者。然后
三段反覆相成。但为一义。初文殊以言显
无言。次净名以无言印言。后文殊以言
印无言。三段二人共显绝言之理。故前三
十二菩萨以无二遣二。后二大士以无言
遣言。则但有二节。若更合者。若无诸菩萨
以言遣二。空有绝言何由显理。是则前诸
菩萨假言显理。后二大士以无言显理。言
与不言双亡。皆真不二矣。故虽三节一致
无违。今取最后。故云如净名默住也。
疏。五
亡言者可与道合。虚怀者可与理通。冥
心者可与真一。遣智者可与圣同。故引
净名默住。以显不二是也。然净名第二入不
二法门品。前有三十二菩萨。各说不二法
门。后问文殊师利云。何等是入不二法
门。文殊师利曰。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
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
门。于是文殊师利。问维摩诘言。我等各自
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入不二法门。时维摩
诘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曰。善哉善哉。乃至
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然此经
意。前后相成。共显深旨。若辩优劣。或三重
四重。言三重者。一诸菩萨以无二遣二。则
是以言显法。似有不二可说。便是对二
明不二。非绝待也。二文殊以言遣言。明
无不二可说。令亡言会旨。三维摩诘
以无言显理。谓本自无言。不须更遣。故
为三也。而言四者。文殊师利以言印彼。
又明言即无言。非要离耳。若欲合者。然后
三段反覆相成。但为一义。初文殊以言显
无言。次净名以无言印言。后文殊以言
印无言。三段二人共显绝言之理。故前三
十二菩萨以无二遣二。后二大士以无言
遣言。则但有二节。若更合者。若无诸菩萨
以言遣二。空有绝言何由显理。是则前诸
菩萨假言显理。后二大士以无言显理。言
与不言双亡。皆真不二矣。故虽三节一致
无违。今取最后。故云如净名默住也。
疏。五
卷九 第 68c 页
圆教等者。义广理深。非略可尽。故彰其宏
奥。别立一门。然在立教之终。故须略举。言
十十法门者。一一法门。一一法中。多明十
故。十身十忍十眼十通十种玄门。出十所以
表义无尽。彰异馀宗。故文文之中多皆十
句。一一十句。六相圆融方显教圆。广如下
辩。如经宗辩者。即是第六宗趣门也。第四
总相会通中。文多易了。随难则释。疏。三者
三四二教下。虽则泯二异前者。三即终教。
四即顿教。此之二教俱明一乘。故云泯二。
则异前始教存三乘也。而言虽者。虽明一
乘。由是对三显故同前二教。亦入屈曲之
数。则前四教皆屈曲收。后之一教方是平道。
故顺印公。
疏。此三亦顺四乘者。初一小乘。
次一三乘。此二皆是三乘教。摄以初小乘。即
三乘中之小乘故。后三是一乘故。为四乘
也。又梁论下。證成三一之义。前会三乘一
乘文中已引。及妙智经部异执记。并如
前引。
疏。一中间三教存三泯二别者。始终顿
三名为中间。以初有小乘。后有圆教。故
名中间。而始教存三故。别为一教。终顿二
教泯二是同故为一乘。即合终顿二教
也。
疏。二约历位无位别者。始终二教皆悉
历位。顿教不历。故合始终以为渐教。馀皆
如名者。一小乘教。二渐教。三顿教。四圆教。
则渐是新加馀三如本名也。
疏。然取多分
下。遮外难也。恐有难云。既破昔人不许指
于一经以为一教。如何前立教中。亦云如
法华等。故今通云。从多分说所以略指。实
奥。别立一门。然在立教之终。故须略举。言
十十法门者。一一法门。一一法中。多明十
故。十身十忍十眼十通十种玄门。出十所以
表义无尽。彰异馀宗。故文文之中多皆十
句。一一十句。六相圆融方显教圆。广如下
辩。如经宗辩者。即是第六宗趣门也。第四
总相会通中。文多易了。随难则释。疏。三者
三四二教下。虽则泯二异前者。三即终教。
四即顿教。此之二教俱明一乘。故云泯二。
则异前始教存三乘也。而言虽者。虽明一
乘。由是对三显故同前二教。亦入屈曲之
数。则前四教皆屈曲收。后之一教方是平道。
故顺印公。
疏。此三亦顺四乘者。初一小乘。
次一三乘。此二皆是三乘教。摄以初小乘。即
三乘中之小乘故。后三是一乘故。为四乘
也。又梁论下。證成三一之义。前会三乘一
乘文中已引。及妙智经部异执记。并如
前引。
疏。一中间三教存三泯二别者。始终顿
三名为中间。以初有小乘。后有圆教。故
名中间。而始教存三故。别为一教。终顿二
教泯二是同故为一乘。即合终顿二教
也。
疏。二约历位无位别者。始终二教皆悉
历位。顿教不历。故合始终以为渐教。馀皆
如名者。一小乘教。二渐教。三顿教。四圆教。
则渐是新加馀三如本名也。
疏。然取多分
下。遮外难也。恐有难云。既破昔人不许指
于一经以为一教。如何前立教中。亦云如
法华等。故今通云。从多分说所以略指。实
卷九 第 69a 页
不局判一经以为一教故。下出所以云。
以一经中容具多故。上来开合遍收。理无
不尽。依此亦可总判教言。若唯为一难
见浅深。非判教也。若欲判者。当渐开之。
且分为二。一方便教。二真实教。故法华云。
开方便门示真实相。亦即半满。又方便即
随他意语。真实即随自意语。又方便是三乘。
真实是一乘。然诸经中对小显大。即以二
乘为方便。大乘为真实。若对权显实。则
以三乘为方便。一乘为真实。则于方便之
中更分为二。一小乘。二大乘。就真实中亦
分为二。一行布。二圆融。行布即始终之教。
圆融即是圆教。又小乘居然是别。大乘之
中有多差别。一直显一乘。如华严。二开权
显实。如法华。三会权归实。如涅槃。四斥权
赞实。如净名思益。五权实双明。如诸般若。
六带权说实。亦如般若。七带实明权。亦如
般若。胜鬘小似法华。央掘小似涅槃。于上
七中有似其类之经。各以类摄。若就大
乘分宗。亦可有四。一法相差别宗。多说相
故。二相想俱绝宗。多约性故。三性相无碍
宗。事理相即故。四圆融具德宗。以理融事
故。故如来圣教意趣无边。不可局执。今且
依于古势。如疏明耳。
疏。本末同时始终一
类者。本是一乘。末即小乘。三乘然非前后。
从初得道。迄至涅槃。此三类教。同时并行。
故云本末同时。言始终一类者。若小始终
俱小。若三则始终俱三。若一则始终俱一。
故云始终一类。各无异说。然有三位下。别
以一经中容具多故。上来开合遍收。理无
不尽。依此亦可总判教言。若唯为一难
见浅深。非判教也。若欲判者。当渐开之。
且分为二。一方便教。二真实教。故法华云。
开方便门示真实相。亦即半满。又方便即
随他意语。真实即随自意语。又方便是三乘。
真实是一乘。然诸经中对小显大。即以二
乘为方便。大乘为真实。若对权显实。则
以三乘为方便。一乘为真实。则于方便之
中更分为二。一小乘。二大乘。就真实中亦
分为二。一行布。二圆融。行布即始终之教。
圆融即是圆教。又小乘居然是别。大乘之
中有多差别。一直显一乘。如华严。二开权
显实。如法华。三会权归实。如涅槃。四斥权
赞实。如净名思益。五权实双明。如诸般若。
六带权说实。亦如般若。七带实明权。亦如
般若。胜鬘小似法华。央掘小似涅槃。于上
七中有似其类之经。各以类摄。若就大
乘分宗。亦可有四。一法相差别宗。多说相
故。二相想俱绝宗。多约性故。三性相无碍
宗。事理相即故。四圆融具德宗。以理融事
故。故如来圣教意趣无边。不可局执。今且
依于古势。如疏明耳。
疏。本末同时始终一
类者。本是一乘。末即小乘。三乘然非前后。
从初得道。迄至涅槃。此三类教。同时并行。
故云本末同时。言始终一类者。若小始终
俱小。若三则始终俱三。若一则始终俱一。
故云始终一类。各无异说。然有三位下。别
卷九 第 69b 页
出其故。
疏。然此三类依于此世下。拣滥。
恐有执言。小乘始终定者。岂非定性声闻。
故云谓非一人多世同闻一类。以容转根
器故。亦非通取不定性人。要约一世一类
定者。
疏。如出现品日照下。文甚分明。此应广
引。
疏。约机各是一类之机者。拣滥也。非是
一人先大。后小故。若一人身则明先小后
大。乃摄末归本门中有之。故摄末归本门有
二类人。一者一人备历小大。如四大声闻
等。二者先禀小人。未必后时禀大。以小性
定故。而闻后时说大故。异前始终俱小。后
禀大人未必要从小来。以有顿悟机故。而
知先来说小故。非始终俱大。
疏。法华亦云
初转四谛者。即第二经诸天说偈云。昔于
波罗奈转四谛法轮。分别说诸法五众之生
灭。今复转最妙无上大法轮。是法甚深奥。少
有能信者等。
疏。上之四门者。通结上也。
所以此中结者。前之四门义已略周。藏和尚
立但有前四。今疏顺彼且将略毕故。此结
之下之六门复傍收异义。以显玄奥。
疏。更
有一类机下。上来牒列前之四门。生起第
五。明第五门非前四摄也。疏六显密同时
者。是天台八教中。秘密不定之二教也。
疏。
七一时顿演者。如来于一语言中。演说无
边契经海。无论小大三一显密。一刹那中皆
具演耳。
疏。八从初得道等者。即寂寞无言门。
谓涅槃楞伽等经皆有此说。涅槃二十六云。
若知如来常不说法。是人名为具足多闻。
大般若四百二十五云。我从成佛已来不
疏。然此三类依于此世下。拣滥。
恐有执言。小乘始终定者。岂非定性声闻。
故云谓非一人多世同闻一类。以容转根
器故。亦非通取不定性人。要约一世一类
定者。
疏。如出现品日照下。文甚分明。此应广
引。
疏。约机各是一类之机者。拣滥也。非是
一人先大。后小故。若一人身则明先小后
大。乃摄末归本门中有之。故摄末归本门有
二类人。一者一人备历小大。如四大声闻
等。二者先禀小人。未必后时禀大。以小性
定故。而闻后时说大故。异前始终俱小。后
禀大人未必要从小来。以有顿悟机故。而
知先来说小故。非始终俱大。
疏。法华亦云
初转四谛者。即第二经诸天说偈云。昔于
波罗奈转四谛法轮。分别说诸法五众之生
灭。今复转最妙无上大法轮。是法甚深奥。少
有能信者等。
疏。上之四门者。通结上也。
所以此中结者。前之四门义已略周。藏和尚
立但有前四。今疏顺彼且将略毕故。此结
之下之六门复傍收异义。以显玄奥。
疏。更
有一类机下。上来牒列前之四门。生起第
五。明第五门非前四摄也。疏六显密同时
者。是天台八教中。秘密不定之二教也。
疏。
七一时顿演者。如来于一语言中。演说无
边契经海。无论小大三一显密。一刹那中皆
具演耳。
疏。八从初得道等者。即寂寞无言门。
谓涅槃楞伽等经皆有此说。涅槃二十六云。
若知如来常不说法。是人名为具足多闻。
大般若四百二十五云。我从成佛已来不
卷九 第 69c 页
说一字。汝亦不闻。五百六十七云。众生各
各谓佛独为说法。而佛本来无说无示。净
名第一云。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
无闻无得。佛藏经第一念佛品云。佛告舍
利弗。不能通达一切法者。皆为言说所
覆。是故如来知诸语言皆为是邪。乃至少
有语言不得真实。上所引经。但明不说。
未出不说所以。若楞伽经兼出所以。故第
三云。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所说。我从某
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
间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当知不说
是为佛说。大慧白佛言。世尊。如来应正等
觉。何因缘故。说言不说是为佛说。佛告
大慧。我因二法故作是说。云何二法。谓缘
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
我作如是说。云何缘自得法。若彼如来所得
我亦得之。无增无减。缘自得法。究竟境界。
离言说妄想。离文字二趣。云何本住法。谓
古先圣道如金银等性。法界常住。若如来出
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城道。譬如
士夫行旷野中。见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随入
城受如意乐。彼有偈云。我某夜得道。至
某夜涅槃。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缘自
本住故。我作如是说。彼佛及与我。悉无有
差别。有云佛无色声。总有五义。一遮过显
德。二真俗二谛。三传古非作。四悲愿所成。五
本质影像。初者为遮过患。故云不说。约
显实德故说非无。如十卷楞伽第八云。如
来不说堕文字法。若人言如来说堕文
各谓佛独为说法。而佛本来无说无示。净
名第一云。其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
无闻无得。佛藏经第一念佛品云。佛告舍
利弗。不能通达一切法者。皆为言说所
覆。是故如来知诸语言皆为是邪。乃至少
有语言不得真实。上所引经。但明不说。
未出不说所以。若楞伽经兼出所以。故第
三云。大慧复白佛言。如世尊所说。我从某
夜得最正觉。乃至某夜入般涅槃。于其中
间不说一字。亦不已说当说。当知不说
是为佛说。大慧白佛言。世尊。如来应正等
觉。何因缘故。说言不说是为佛说。佛告
大慧。我因二法故作是说。云何二法。谓缘
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
我作如是说。云何缘自得法。若彼如来所得
我亦得之。无增无减。缘自得法。究竟境界。
离言说妄想。离文字二趣。云何本住法。谓
古先圣道如金银等性。法界常住。若如来出
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城道。譬如
士夫行旷野中。见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随入
城受如意乐。彼有偈云。我某夜得道。至
某夜涅槃。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缘自
本住故。我作如是说。彼佛及与我。悉无有
差别。有云佛无色声。总有五义。一遮过显
德。二真俗二谛。三传古非作。四悲愿所成。五
本质影像。初者为遮过患。故云不说。约
显实德故说非无。如十卷楞伽第八云。如
来不说堕文字法。若人言如来说堕文
卷九 第 70a 页
字法者。此即妄语。佛性论第二云。如来无
有色声粗相功德可得。兜率偈云。色身非
是佛。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
力。此上皆显有过失之色声。则佛非有。无
过失之色声。则佛非无。二真俗二谛者。真
谛离相故明无说。俗谛随机故非无说。仁
王观空品云。若有修习说听。即无说听。
如虚空故。法同法性。一切皆如也。三传
古非作者。谓佛所说。但是传述古佛之教。
非自制作。般若论云。须菩提言。如来无所
说。此义云何。无有一法唯独如来说。馀佛
不说故。四悲愿所成者。谓佛所有无尽三业。
应众生者。皆是旷劫悲愿。为因顺众生感。
非自所有故。说佛果无有色声。然则以
他为自故亦有说。下经文云。如来不出世。
亦无有涅槃以本大愿力。显现自在法。亦
此意也。五本质影像者。谓佛三业平等普应。
无彼差别影像色声。故说非有。然即与彼
差别闻见为增上缘。因质有影故说非无。
下经云。诸佛无有法。佛于何所说。但随
其自心。谓说如是法。由上五义会诸圣教。
说默无碍。皆悉有理。然上五义刊定记有而
引文杂乱。今上所引颇为改易。所以疏不
引者。以不出楞伽二因故。谓初一即缘自
得法。自所得法即是證道。證法在己。离过
显德。次三即缘本住法。本住即古先圣道。二
即所證。三四即教道。传古非作。即古先圣道。
悲愿所成即兼因果耳。其本质影像但通相
说。本质无者顺自所證故。影像有者顺古
有色声粗相功德可得。兜率偈云。色身非
是佛。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
力。此上皆显有过失之色声。则佛非有。无
过失之色声。则佛非无。二真俗二谛者。真
谛离相故明无说。俗谛随机故非无说。仁
王观空品云。若有修习说听。即无说听。
如虚空故。法同法性。一切皆如也。三传
古非作者。谓佛所说。但是传述古佛之教。
非自制作。般若论云。须菩提言。如来无所
说。此义云何。无有一法唯独如来说。馀佛
不说故。四悲愿所成者。谓佛所有无尽三业。
应众生者。皆是旷劫悲愿。为因顺众生感。
非自所有故。说佛果无有色声。然则以
他为自故亦有说。下经文云。如来不出世。
亦无有涅槃以本大愿力。显现自在法。亦
此意也。五本质影像者。谓佛三业平等普应。
无彼差别影像色声。故说非有。然即与彼
差别闻见为增上缘。因质有影故说非无。
下经云。诸佛无有法。佛于何所说。但随
其自心。谓说如是法。由上五义会诸圣教。
说默无碍。皆悉有理。然上五义刊定记有而
引文杂乱。今上所引颇为改易。所以疏不
引者。以不出楞伽二因故。谓初一即缘自
得法。自所得法即是證道。證法在己。离过
显德。次三即缘本住法。本住即古先圣道。二
即所證。三四即教道。传古非作。即古先圣道。
悲愿所成即兼因果耳。其本质影像但通相
说。本质无者顺自所證故。影像有者顺古
卷九 第 70b 页
圣人。即体妙用故。故云宗通。自修行说通
示未悟。不说之义小有异相。故今叙之。
上虽说所默之由皆兼有说之意。故思益
第三云。如佛所说。汝等集会当行二事。若
圣说法若圣默然。何谓说法。何谓默然。答
言。若说法。不违佛不违法不违僧。是名
说法。若知法即是佛。离相即是法。无违即
是僧。是名圣默然。又善男子。因四念处而
有所说。名圣说法。于一切法无所忆念。
名圣默然。斯皆正说之时。心契法理即不
说耳。明非缄口名不说耳。馀可知。藏教
所摄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九
示未悟。不说之义小有异相。故今叙之。
上虽说所默之由皆兼有说之意。故思益
第三云。如佛所说。汝等集会当行二事。若
圣说法若圣默然。何谓说法。何谓默然。答
言。若说法。不违佛不违法不违僧。是名
说法。若知法即是佛。离相即是法。无违即
是僧。是名圣默然。又善男子。因四念处而
有所说。名圣说法。于一切法无所忆念。
名圣默然。斯皆正说之时。心契法理即不
说耳。明非缄口名不说耳。馀可知。藏教
所摄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