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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九 第 800b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九(入第
三十七经)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第六现前地。所以来者。已说诸谛相应慧。
次说缘起流转止息相应慧。寄缘觉地故次
来也。又四地出世未能随世。五地能随。而
不能破染净之见。此地观察无染净法界。
破彼见故。故瑜伽云。前地虽能于生死涅
槃弃舍。一向背趣作意。而未能于生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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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如实观察。又由于彼多生厌故。未能多
住无相作意。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
习令得圆满。故次来也。名现前者。庄严论
云。不住生死涅槃。观慧现前故。此约初住
地。以前五地双观故。今得现前。十住论云。
降魔事已。菩萨道法皆现在前。亦约初说。
瑜伽引深密云。现前观察诸行流转。又于
无相多修作意。方得现前者。多修无相此
约地初观十平等故。观察流转。此约地中
已入地竟。方观缘起故。摄论云。由缘起智。
能令般若波罗蜜多现在前故。此释正顺今
经约地中说。无性释云。谓此地中住缘起
智。由此智力。令无分别智而得现前。悟一
切法无染无净。唯识同于摄论。上本分云。
有间般若现前者。拣后地故。故所断障亦
断染净。唯识名为粗相现行障。谓所知障中
俱生一分。执有染净粗相现行。彼障六地无
染净道。入六地时便能永断。以观十平等
故。由斯六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现观
察行流转愚。即是此中执有染者。诸行流转
染分摄故。二相多现行愚。即是此中执有净
相故相观多行。未能多时住无相观。初愚
即执苦集。后愚即执灭道。本分名微细烦
恼习者。执细染净即是烦恼。形于前地故
说为微。唯识形后名为粗相。由断此愚便
證无染净真如。谓此真如本性无染。亦不
可说后方净故。摄论名为无染净法界。后
成般若行。亦得自他相续无染净果。其揆一
也。后正释文亦有三分。初赞请分九颂分
住无相作意。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
习令得圆满。故次来也。名现前者。庄严论
云。不住生死涅槃。观慧现前故。此约初住
地。以前五地双观故。今得现前。十住论云。
降魔事已。菩萨道法皆现在前。亦约初说。
瑜伽引深密云。现前观察诸行流转。又于
无相多修作意。方得现前者。多修无相此
约地初观十平等故。观察流转。此约地中
已入地竟。方观缘起故。摄论云。由缘起智。
能令般若波罗蜜多现在前故。此释正顺今
经约地中说。无性释云。谓此地中住缘起
智。由此智力。令无分别智而得现前。悟一
切法无染无净。唯识同于摄论。上本分云。
有间般若现前者。拣后地故。故所断障亦
断染净。唯识名为粗相现行障。谓所知障中
俱生一分。执有染净粗相现行。彼障六地无
染净道。入六地时便能永断。以观十平等
故。由斯六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现观
察行流转愚。即是此中执有染者。诸行流转
染分摄故。二相多现行愚。即是此中执有净
相故相观多行。未能多时住无相观。初愚
即执苦集。后愚即执灭道。本分名微细烦
恼习者。执细染净即是烦恼。形于前地故
说为微。唯识形后名为粗相。由断此愚便
證无染净真如。谓此真如本性无染。亦不
可说后方净故。摄论名为无染净法界。后
成般若行。亦得自他相续无染净果。其揆一
也。后正释文亦有三分。初赞请分九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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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八颂半赞。后半颂请赞中分二。初一菩
萨赞馀诸天赞供。于中三。初一天众。次一
天王。后五颂半天女。于中初三句集经者叙
述。标赞佛果。佛语下正赞。此句赞教。次
一偈赞理。次三偈赞行。于中初偈悲智无
碍行。后二十度圆修行。本绝诸恶者。见恶
可除非真持戒。善达性空即般若度。分别法
即方便度。智力即二度。博济兼愿。后半结
默。第二正说亦分为二。初地行后地果。前
中同于前地亦有三分。一胜慢对治。二佛
子至如是观已下。明不住道行胜。三佛子
至以如是十种下。明彼果胜。亦初分即入
心。后二即住心。住中前即摄正心住。后即
摄善现行及随顺善根回向。至文当知。今
且依论。然三分虽同而渐超胜。胜相云何。
谓第四地说众生我慢解法慢治。第五地中
说身净慢治。今第六地说取染净相慢治。所
治渐细故曰胜也。所治既细。后二亦过染净
慢者。前观四谛。苦集名染灭道为净。又十
平等随顺如道。但约净说。染相未亡对染
有净。亦名取净。今以十染净平等法而为
能治。下观缘起。虽有染净悟空深故。不
名取慢。今初胜慢治中分四。一牒前标后。
二何等下。徵列十心。三菩萨如是下。结其
行能。四得明利下。辨行分齐。列中十句。初
总馀别。总云一切法者。论云。是十二入以
三科中蕴不摄。无为处界摄尽。而处次于
蕴。又名生门顺无生义。故偏举之。言无相
者。论云。自性无相故。谓十二入缘成之相。
萨赞馀诸天赞供。于中三。初一天众。次一
天王。后五颂半天女。于中初三句集经者叙
述。标赞佛果。佛语下正赞。此句赞教。次
一偈赞理。次三偈赞行。于中初偈悲智无
碍行。后二十度圆修行。本绝诸恶者。见恶
可除非真持戒。善达性空即般若度。分别法
即方便度。智力即二度。博济兼愿。后半结
默。第二正说亦分为二。初地行后地果。前
中同于前地亦有三分。一胜慢对治。二佛
子至如是观已下。明不住道行胜。三佛子
至以如是十种下。明彼果胜。亦初分即入
心。后二即住心。住中前即摄正心住。后即
摄善现行及随顺善根回向。至文当知。今
且依论。然三分虽同而渐超胜。胜相云何。
谓第四地说众生我慢解法慢治。第五地中
说身净慢治。今第六地说取染净相慢治。所
治渐细故曰胜也。所治既细。后二亦过染净
慢者。前观四谛。苦集名染灭道为净。又十
平等随顺如道。但约净说。染相未亡对染
有净。亦名取净。今以十染净平等法而为
能治。下观缘起。虽有染净悟空深故。不
名取慢。今初胜慢治中分四。一牒前标后。
二何等下。徵列十心。三菩萨如是下。结其
行能。四得明利下。辨行分齐。列中十句。初
总馀别。总云一切法者。论云。是十二入以
三科中蕴不摄。无为处界摄尽。而处次于
蕴。又名生门顺无生义。故偏举之。言无相
者。论云。自性无相故。谓十二入缘成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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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来即无。非推之使无。故云自性无也。
故瑜伽云。由有胜义自性无相平等性故。
亦同净名不念内外行于平等等。别中九
句明。九种相皆自性无故论云。相分别对
治有九种。谓体生等九。是其所治。无之一字
是自性无。以为能治。论以初自性无贯下
九句。故但显所治相之差别。一无体故平等
者。论经云无想。论云。十二入自相想。谓内
六根取外六尘之相。总名为想。即十二入
之体故。今经云体想取像为体故。亦自性
无故。经云无体故平等。下皆准此。上遣分
别心。二生者念展转行相。谓诸入苦果虚
妄分别为本故。三成者生展转行相。谓生即
苦果从果起因。故云展转。上二遣染分依
他。但举缘成已显无生无我义矣。四即
遣净相。谓本来自净。非灭惑方净故平等。
五遣分别相。谓道能分别拣择灭惑。若有
分别则有戏论。今本无戏论故无分别。上
二遣净分依他。六遣出没相。谓真如之性。
在妄为没离垢为出。今妄体即真故无可
舍。真体即空故无可取。七遣染相。即由上
义染本寂静。即是真如无别真矣。上二遣
圆成。即十二入之真性。八遣我非有相。此
有二意。一类前释。谓有执言但我非有不
无于事故云如幻等事有亦不实。二者此
句遣无。由上以无遣有。恐便执无。故遣
云如幻梦等。但无其实非是全无故。不应
执我非有相。诸喻虽异大旨无殊。亦可。八
喻别对前来总别八句。谓如幻无相故。如梦
故瑜伽云。由有胜义自性无相平等性故。
亦同净名不念内外行于平等等。别中九
句明。九种相皆自性无故论云。相分别对
治有九种。谓体生等九。是其所治。无之一字
是自性无。以为能治。论以初自性无贯下
九句。故但显所治相之差别。一无体故平等
者。论经云无想。论云。十二入自相想。谓内
六根取外六尘之相。总名为想。即十二入
之体故。今经云体想取像为体故。亦自性
无故。经云无体故平等。下皆准此。上遣分
别心。二生者念展转行相。谓诸入苦果虚
妄分别为本故。三成者生展转行相。谓生即
苦果从果起因。故云展转。上二遣染分依
他。但举缘成已显无生无我义矣。四即
遣净相。谓本来自净。非灭惑方净故平等。
五遣分别相。谓道能分别拣择灭惑。若有
分别则有戏论。今本无戏论故无分别。上
二遣净分依他。六遣出没相。谓真如之性。
在妄为没离垢为出。今妄体即真故无可
舍。真体即空故无可取。七遣染相。即由上
义染本寂静。即是真如无别真矣。上二遣
圆成。即十二入之真性。八遣我非有相。此
有二意。一类前释。谓有执言但我非有不
无于事故云如幻等事有亦不实。二者此
句遣无。由上以无遣有。恐便执无。故遣
云如幻梦等。但无其实非是全无故。不应
执我非有相。诸喻虽异大旨无殊。亦可。八
喻别对前来总别八句。谓如幻无相故。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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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现故。果生如影故。因成如响故。本净如水
月不可取故。正智但是镜智现故。焰不可
揽亦叵舍故。化无心现常寂然故。九遣成
坏相。成即是有坏即是无。缘起为成无性为
坏。缘成即无性故。有无不二。上之九句。初
七以无遣有。次一以喻遣无。后一不二。遣
俱则双非入中矣。又此不二则不坏有无。
谓说空遣于有执。说有为遣空。迷有是
不异空之有。空是不异有之空。无别空有而
为二也。是遣俱句。又既不二。亦不坏有无。
则不异无之有。是不有之有。不异有之无。
是不无之无。则亦遣俱非。斯乃四句百非诸
见皆绝。方为般若现前之因。第三结行入
地。文有五句。一牒前所观十平等法。二自
性清净者。远离前地染净慢垢。三随顺真
如十平等法。四以无分别心无违所观。五
由前四能得入六地。第四辨行分齐中二
句得明利忍。对前显胜。未得无生对后
彰劣。仁王经中说有五忍。谓伏信顺无生
寂灭。前四各有下中上。地前得伏忍三品。
九地如次配。次三忍十地及佛得寂灭忍。若
璎珞中开出等觉。则亦有三品。今四五六皆
得顺忍。此当上品治于细慢。故云明利。
言随顺者。顺后无生忍故。然约实位。初地
即得无生。今约寄位。当七八九。寄位何以
有此不同。谓若约空无我理为无生者。即
初地證如所以名得。今不得者有四义故。
一约空理浅深。初地观法虚假破性显空。
但名无我。今此地中破相趣寂但名平等。
月不可取故。正智但是镜智现故。焰不可
揽亦叵舍故。化无心现常寂然故。九遣成
坏相。成即是有坏即是无。缘起为成无性为
坏。缘成即无性故。有无不二。上之九句。初
七以无遣有。次一以喻遣无。后一不二。遣
俱则双非入中矣。又此不二则不坏有无。
谓说空遣于有执。说有为遣空。迷有是
不异空之有。空是不异有之空。无别空有而
为二也。是遣俱句。又既不二。亦不坏有无。
则不异无之有。是不有之有。不异有之无。
是不无之无。则亦遣俱非。斯乃四句百非诸
见皆绝。方为般若现前之因。第三结行入
地。文有五句。一牒前所观十平等法。二自
性清净者。远离前地染净慢垢。三随顺真
如十平等法。四以无分别心无违所观。五
由前四能得入六地。第四辨行分齐中二
句得明利忍。对前显胜。未得无生对后
彰劣。仁王经中说有五忍。谓伏信顺无生
寂灭。前四各有下中上。地前得伏忍三品。
九地如次配。次三忍十地及佛得寂灭忍。若
璎珞中开出等觉。则亦有三品。今四五六皆
得顺忍。此当上品治于细慢。故云明利。
言随顺者。顺后无生忍故。然约实位。初地
即得无生。今约寄位。当七八九。寄位何以
有此不同。谓若约空无我理为无生者。即
初地證如所以名得。今不得者有四义故。
一约空理浅深。初地观法虚假破性显空。
但名无我。今此地中破相趣寂但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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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约證实反望由来常寂。无相可生斯理
转深故。七地方得。若约契本常寂斯理最
妙故。十地后得。二就行分别。六地已前渐
起诸行。谓初愿次戒等故名为生。七地已
上念念顿起一切诸行。故云无生。三约空
有二法。六地已前空有间起。名之为生。七
地已上寂用双行。故名无生。四约修分别。
行修未熟名之为生。行修纯熟名曰无生。
此则七地已还未得无生故。经就八地方
显无生。第二不住道行胜中分三。初总显
心境。二作是念下。别明观相。三佛子菩萨
至如是十种下。结成观名。今初有二。先如
是观已结前。所以结者由前观察随顺。得
至不住道故。后复以下正显文有四句。前
三辨能观心。后一标所观境。前三皆悲后一
是智。由此相导故名不住。故论结云不住
生死涅槃故。今初三中为物观缘总称大
悲。随观不同故分三别。一首者初义。先起
大悲而观缘故。故论云不舍过去现在未来。
大悲摄胜故。以虽同一切智观观三世流
转。厌离有为而以大悲为先。故胜二乘。
二增上者。论云一切法中智清净故。谓以
道相智观。不唯但观三世而遍了诸法故。
云一切法中以此导前。令悲增上故。下经
云大悲转增。三满足者。论云一切种微细因
缘集观故。谓以一切种智委照无遗。故名
微细。三悲为次后后转深。智转胜故。据论
现文。初则双明悲智。俱护烦恼小乘。后但
唯语于智义当但护烦恼。既三俱称悲。即
转深故。七地方得。若约契本常寂斯理最
妙故。十地后得。二就行分别。六地已前渐
起诸行。谓初愿次戒等故名为生。七地已
上念念顿起一切诸行。故云无生。三约空
有二法。六地已前空有间起。名之为生。七
地已上寂用双行。故名无生。四约修分别。
行修未熟名之为生。行修纯熟名曰无生。
此则七地已还未得无生故。经就八地方
显无生。第二不住道行胜中分三。初总显
心境。二作是念下。别明观相。三佛子菩萨
至如是十种下。结成观名。今初有二。先如
是观已结前。所以结者由前观察随顺。得
至不住道故。后复以下正显文有四句。前
三辨能观心。后一标所观境。前三皆悲后一
是智。由此相导故名不住。故论结云不住
生死涅槃故。今初三中为物观缘总称大
悲。随观不同故分三别。一首者初义。先起
大悲而观缘故。故论云不舍过去现在未来。
大悲摄胜故。以虽同一切智观观三世流
转。厌离有为而以大悲为先。故胜二乘。
二增上者。论云一切法中智清净故。谓以
道相智观。不唯但观三世而遍了诸法故。
云一切法中以此导前。令悲增上故。下经
云大悲转增。三满足者。论云一切种微细因
缘集观故。谓以一切种智委照无遗。故名
微细。三悲为次后后转深。智转胜故。据论
现文。初则双明悲智。俱护烦恼小乘。后但
唯语于智义当但护烦恼。既三俱称悲。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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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三观则皆双护凡小。俱通二利皆双不住
也。后句标所观者。前灭后生染生净灭故。
第二别明观相即缘起观。然缘起深义佛教
所宗。乘智阶差浅深多种。龙树云因缘有
二。一内二外。外即水土谷芽等。内即十二因
缘。今正辨内。然外由内变本末相收。即总
含法界一大缘起。染净交彻义门非一。下
当略示。今经文内略显十重。穷究性相以
显无尽。非唯寄位同于二乘。言十重者。
一有支相续。二摄归一心。三自业助成。四不
相舍离。五三道不断。六三际轮回。七三苦集
成。八因缘生灭。九生灭系缚。十随顺无所有
尽。各有逆顺即成二十。故下结云。如是逆
顺观察。逆即缘灭顺即缘生。此约逆顺生死
流注。以为逆顺。若准对法第四。此中逆顺
彼名染净。染净之中各有逆顺。则成四十
至下当说。今以易故经中略无。但二十重。
论。主复以上三悲观门解此十重。则成六
十。古人兼取彼果分中。三空观之。则有
一百八十重。观于缘起。论三观者。一相谛
差别观。二大悲随顺观。三一切相智观。初但
观二谛有为无有我故。即大悲为首观也。
二悲随物增。即大悲增上观。三即委悉穷究
因缘性相诸门观故。即大悲满足观。初一下
同二乘一切智也。次一自显菩萨道相智。
后即上同诸佛一切种智故。涅槃云。十二
因缘下智观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
觉菩提。上智观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
得佛菩提。初二菩提即初观意。馀二各一可
也。后句标所观者。前灭后生染生净灭故。
第二别明观相即缘起观。然缘起深义佛教
所宗。乘智阶差浅深多种。龙树云因缘有
二。一内二外。外即水土谷芽等。内即十二因
缘。今正辨内。然外由内变本末相收。即总
含法界一大缘起。染净交彻义门非一。下
当略示。今经文内略显十重。穷究性相以
显无尽。非唯寄位同于二乘。言十重者。
一有支相续。二摄归一心。三自业助成。四不
相舍离。五三道不断。六三际轮回。七三苦集
成。八因缘生灭。九生灭系缚。十随顺无所有
尽。各有逆顺即成二十。故下结云。如是逆
顺观察。逆即缘灭顺即缘生。此约逆顺生死
流注。以为逆顺。若准对法第四。此中逆顺
彼名染净。染净之中各有逆顺。则成四十
至下当说。今以易故经中略无。但二十重。
论。主复以上三悲观门解此十重。则成六
十。古人兼取彼果分中。三空观之。则有
一百八十重。观于缘起。论三观者。一相谛
差别观。二大悲随顺观。三一切相智观。初但
观二谛有为无有我故。即大悲为首观也。
二悲随物增。即大悲增上观。三即委悉穷究
因缘性相诸门观故。即大悲满足观。初一下
同二乘一切智也。次一自显菩萨道相智。
后即上同诸佛一切种智故。涅槃云。十二
因缘下智观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
觉菩提。上智观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
得佛菩提。初二菩提即初观意。馀二各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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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前约为物三皆称悲。今约观心三皆
智观。是知三句各有悲智相导。融此三观
唯在一心。甚深般若于是而现。然论三观。
虽遍释经而与十门开合不等。初一切智
观摄经十门。总为三段。一成答相差别。此
摄十中初门。二第一义差别。摄经第二门中
之半。三名世谛差别。摄馀八门半。所以分
三者。初一显妄我非有。后二显真俗非无。
真辨缘性俗明缘相。义理周备故。第二大
悲随顺观分十为四。一观众生愚痴颠倒。
摄十门中第一门。二馀处求解脱。摄第二
门。三异道求解脱摄次四门。四求异解脱摄
后四门。此之四观初一就情彰过。后三就
法辨非。于中二。是所依理非对彼正理。
名所取我以为馀处。三是所依行法。非举
其法非明其行失。后一明所求果。非以苦
欲舍苦故。第三一切相智观。摄十为九。一
染净分别观。摄初半门。二依止观。摄初门
后半及第二门。三方便观。四因缘相观。五入
谛观。六力无力信入依观。七增上慢非增上
慢信入观。上五门如次各摄一门。八无始观
摄八九二门。九种种观摄第十门。释相差
别至文当知。然其三观俱通二利。若随相
分别相谛观即自利次大悲观明其利他。一
切相智通于二利。于中分别复各不同。前
五自利次二利他。后二二利成熟。前五中初
二通染净。一示染净相。二示染净依。后三
惟观染。于中初二建立染法。一染法之因。
二染法之缘。后一就染观过。次二利他中
智观。是知三句各有悲智相导。融此三观
唯在一心。甚深般若于是而现。然论三观。
虽遍释经而与十门开合不等。初一切智
观摄经十门。总为三段。一成答相差别。此
摄十中初门。二第一义差别。摄经第二门中
之半。三名世谛差别。摄馀八门半。所以分
三者。初一显妄我非有。后二显真俗非无。
真辨缘性俗明缘相。义理周备故。第二大
悲随顺观分十为四。一观众生愚痴颠倒。
摄十门中第一门。二馀处求解脱。摄第二
门。三异道求解脱摄次四门。四求异解脱摄
后四门。此之四观初一就情彰过。后三就
法辨非。于中二。是所依理非对彼正理。
名所取我以为馀处。三是所依行法。非举
其法非明其行失。后一明所求果。非以苦
欲舍苦故。第三一切相智观。摄十为九。一
染净分别观。摄初半门。二依止观。摄初门
后半及第二门。三方便观。四因缘相观。五入
谛观。六力无力信入依观。七增上慢非增上
慢信入观。上五门如次各摄一门。八无始观
摄八九二门。九种种观摄第十门。释相差
别至文当知。然其三观俱通二利。若随相
分别相谛观即自利次大悲观明其利他。一
切相智通于二利。于中分别复各不同。前
五自利次二利他。后二二利成熟。前五中初
二通染净。一示染净相。二示染净依。后三
惟观染。于中初二建立染法。一染法之因。
二染法之缘。后一就染观过。次二利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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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化凡后一化小。后二二利成熟中。初
真谛观见法缘集无本性。故名为无始。后
俗谛观但顺缘转。故云种种。已知大意。次
正释文。依经十段而并以论三观次第释
之。更无别理。经之十段。前五佛子次三复
次。后二又字以为拣别。唯初门中中间有一
佛子。今初有支相续门。先依相谛差别观。三
段之中当成答相三字。即分为三。初至则
无生处辨定无我。即论明成。谓双举解惑
释成无我故。则知缘集但是妄我。二复作
是念下。倒惑起缘。即论明答。谓对难释通
无我义故。三后佛子迷真起妄缘相次第。
即论明相。此三若望十门。皆显妄我非有。
三自相望合之为二。前二显起因缘明缘
无我。后一起缘次第明缘有相。经依此义
中间加一佛子。皆有染净。今初成者将观
缘起。先释成无我辨定所宗。一以贯诸则
显十门皆成无我。此是正破我执习气。文
中二句。初言世间受生皆由著我者。即反
举惑情明我非理。但是苦集故。若离此著
则无生处者。即顺举解心明理非我。是灭
道故。此直顺经文。已无我义成矣。论经言
受身处生者。以我执习气。但令自他差别
故。论云。五道中所有生死差别。若五道差别
自由业招耳。又论主反徵。惑情显成无我。
初徵著我。明凡应同圣过。云若第一义中
实有我相者。此按定所执著我之心。即是
第一义智。此反以纵立。谓称实我知故。次
云不应世间受身处生者。以理正徵。谓若
真谛观见法缘集无本性。故名为无始。后
俗谛观但顺缘转。故云种种。已知大意。次
正释文。依经十段而并以论三观次第释
之。更无别理。经之十段。前五佛子次三复
次。后二又字以为拣别。唯初门中中间有一
佛子。今初有支相续门。先依相谛差别观。三
段之中当成答相三字。即分为三。初至则
无生处辨定无我。即论明成。谓双举解惑
释成无我故。则知缘集但是妄我。二复作
是念下。倒惑起缘。即论明答。谓对难释通
无我义故。三后佛子迷真起妄缘相次第。
即论明相。此三若望十门。皆显妄我非有。
三自相望合之为二。前二显起因缘明缘
无我。后一起缘次第明缘有相。经依此义
中间加一佛子。皆有染净。今初成者将观
缘起。先释成无我辨定所宗。一以贯诸则
显十门皆成无我。此是正破我执习气。文
中二句。初言世间受生皆由著我者。即反
举惑情明我非理。但是苦集故。若离此著
则无生处者。即顺举解心明理非我。是灭
道故。此直顺经文。已无我义成矣。论经言
受身处生者。以我执习气。但令自他差别
故。论云。五道中所有生死差别。若五道差别
自由业招耳。又论主反徵。惑情显成无我。
初徵著我。明凡应同圣过。云若第一义中
实有我相者。此按定所执著我之心。即是
第一义智。此反以纵立。谓称实我知故。次
云不应世间受身处生者。以理正徵。谓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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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灭理著心是道。则凡应同圣得于涅
槃。何以著我世间受生耶。此中应为立过
云。若第一义中实有我者。凡应同圣为立
宗。以有能證第一义中实我智故为出因。
如诸生尽圣人为同喻。此则凡应同圣。凡
既同圣即无凡夫。复成一过。次反徵后句。
明圣应同凡过云。又复若第一义中实有
我相者。若离著我应常生世间。以不称
实同于妄执。非第一义智故。此中应为立
过云。以理实有我圣应同凡为宗。次圣證
无我违理倒惑非圣智故为出因。如诸凡
夫为同喻。此则结成圣应同凡过。圣既同
凡则无圣人。复是一过。是以经云若离此
著则无生处。则反显妄情定是过也。二过
既成。则无我理昭然可见。第二倒惑起缘。即
论明答。答外伏难故。两难二答。一执情徵
理难。情乖正理答。二常求下。执相徵实难。相
不依我答。今初难云。若实无我云何著我。如
空中无人岂计有人。既著于我不著无我。
明知有我。答云。由无智故于无我处执著
于我。非由有我。如翳见空华岂空中有
华。第二难云。若实无我。何以贪著于我世间
受生为缘次第。明知有我。方得为缘次第
生起。答云。正由无我计我痴爱为本。倒惑
造业乃至老死何要我耶。答意正尔。就文
分三。初明倒惑顺起染缘。二此因缘故下。
正智逆观。结酬无我。三菩萨如是下。就人
结观。今初。然十二支即为十二别。亦无间
然。而诸论中多摄为四。一能引支。谓无明
槃。何以著我世间受生耶。此中应为立过
云。若第一义中实有我者。凡应同圣为立
宗。以有能證第一义中实我智故为出因。
如诸生尽圣人为同喻。此则凡应同圣。凡
既同圣即无凡夫。复成一过。次反徵后句。
明圣应同凡过云。又复若第一义中实有
我相者。若离著我应常生世间。以不称
实同于妄执。非第一义智故。此中应为立
过云。以理实有我圣应同凡为宗。次圣證
无我违理倒惑非圣智故为出因。如诸凡
夫为同喻。此则结成圣应同凡过。圣既同
凡则无圣人。复是一过。是以经云若离此
著则无生处。则反显妄情定是过也。二过
既成。则无我理昭然可见。第二倒惑起缘。即
论明答。答外伏难故。两难二答。一执情徵
理难。情乖正理答。二常求下。执相徵实难。相
不依我答。今初难云。若实无我云何著我。如
空中无人岂计有人。既著于我不著无我。
明知有我。答云。由无智故于无我处执著
于我。非由有我。如翳见空华岂空中有
华。第二难云。若实无我。何以贪著于我世间
受生为缘次第。明知有我。方得为缘次第
生起。答云。正由无我计我痴爱为本。倒惑
造业乃至老死何要我耶。答意正尔。就文
分三。初明倒惑顺起染缘。二此因缘故下。
正智逆观。结酬无我。三菩萨如是下。就人
结观。今初。然十二支即为十二别。亦无间
然。而诸论中多摄为四。一能引支。谓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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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能引识等五果种故。二所引支。谓识等五
是前二支所引发故。三能生支。谓爱取有
近生当来生老死故。四所生支。即生老死
是爱取有近所生故。此约二世一重因果。明
生引别。若依三世两重因果。则生引互通。今
经并具。且依十二文分为五。初至有无
辨无明支。无智是痴常求有无。即是有爱。然
依三世。诸惑谢往总名无明。略举发润有
支本故。若约二世。虽诸烦恼皆能发润。而
发业位无明力增。故名无明。唯取能发正
感后世善恶业者。以为其体。希常为有。
于有乐事欲常住故。求断为无。于有苦
事愿断灭故。次不正思惟至增长明行支。
文有七句。初三行过。次三行体。后一结成。
初云不正思惟者。是行俱无明。涅槃说此
为无明因。亦无明摄。蹑前起后故因果互
举。次句就人彰过。谓起妄行者必是凡夫。
无明为因求有造业故。故初地云凡所作
业皆颠倒相应。反示菩萨胜义。谓菩萨虽
行于有起于善行。以明为因。不求有造
不名妄行。下句就法彰过。论云。示于解
脱处不正行故。若行涅槃路方为正道。次
三句辨行体相。以三业相应思造三行故。
谓由迷异熟愚违正信解。起感三涂恶业
及人天别报苦业。皆名罪行。然别必兼总。
唯感别报非行支故。由迷真实义愚。不知
三界皆苦。妄谓为乐。起欲界善业名福行。
八禅净业名不动行。后句结成行支。谓作
已无悔积集增长。有迁流故。次于诸行下。
是前二支所引发故。三能生支。谓爱取有
近生当来生老死故。四所生支。即生老死
是爱取有近所生故。此约二世一重因果。明
生引别。若依三世两重因果。则生引互通。今
经并具。且依十二文分为五。初至有无
辨无明支。无智是痴常求有无。即是有爱。然
依三世。诸惑谢往总名无明。略举发润有
支本故。若约二世。虽诸烦恼皆能发润。而
发业位无明力增。故名无明。唯取能发正
感后世善恶业者。以为其体。希常为有。
于有乐事欲常住故。求断为无。于有苦
事愿断灭故。次不正思惟至增长明行支。
文有七句。初三行过。次三行体。后一结成。
初云不正思惟者。是行俱无明。涅槃说此
为无明因。亦无明摄。蹑前起后故因果互
举。次句就人彰过。谓起妄行者必是凡夫。
无明为因求有造业故。故初地云凡所作
业皆颠倒相应。反示菩萨胜义。谓菩萨虽
行于有起于善行。以明为因。不求有造
不名妄行。下句就法彰过。论云。示于解
脱处不正行故。若行涅槃路方为正道。次
三句辨行体相。以三业相应思造三行故。
谓由迷异熟愚违正信解。起感三涂恶业
及人天别报苦业。皆名罪行。然别必兼总。
唯感别报非行支故。由迷真实义愚。不知
三界皆苦。妄谓为乐。起欲界善业名福行。
八禅净业名不动行。后句结成行支。谓作
已无悔积集增长。有迁流故。次于诸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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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识支。谓既发行已由行熏心。令此本识
能招当来生老死故。名之为种。若无行熏
终不成种故。云于诸行中植心种字。即是
所引识等五种。于一刹那为行所集。无有
前后。约为异熟六根之种。名六处支。为异
熟触受种名触受支。除本识种为识支体。
及此三种诸馀异熟蕴种。皆名色支故无前
后。因位难知。但依当起分位。说五有殊。五
不离心但名心种。又隐馀四就现说故。
然唯识论中。但识等种以为所引。而集论中
说此识支。通于能引。正取业种为识支
故。识种乃是名色支摄。缘起经说通能所
引。业种识种俱名识故。识种但是名色所依。
非名色故。不同集论。今经意同缘起经说。
通取二故。双举行识论云此中起心种子
者。示生老死体性者。谓未来二果。以此识
种为亲因故。次有漏有取成上种义。谓行
及识等名言种子。皆通无漏。今与三漏相
应故名有支。如初地中。以欲等四流起心
种故。有漏是爱有取是取。爱取润故能招后
有。次复起下。辨名色支。初之二句文含二
意。一者成上种义。由起生死心得种名。二
者总标后义。现行名等皆生老死故。即同初
地。于三界田中复生苦芽。所谓下。别亦有
二意。一通约十二自此至生名色芽。是识
生名色。二为显前来已具十因。则辨有支
生于生死。名色居初次第辨耳。谓由前心
等五种。有漏有取爱取润故。复起后有。是标
有支生于二果。今别显有支之相故。唯识
能招当来生老死故。名之为种。若无行熏
终不成种故。云于诸行中植心种字。即是
所引识等五种。于一刹那为行所集。无有
前后。约为异熟六根之种。名六处支。为异
熟触受种名触受支。除本识种为识支体。
及此三种诸馀异熟蕴种。皆名色支故无前
后。因位难知。但依当起分位。说五有殊。五
不离心但名心种。又隐馀四就现说故。
然唯识论中。但识等种以为所引。而集论中
说此识支。通于能引。正取业种为识支
故。识种乃是名色支摄。缘起经说通能所
引。业种识种俱名识故。识种但是名色所依。
非名色故。不同集论。今经意同缘起经说。
通取二故。双举行识论云此中起心种子
者。示生老死体性者。谓未来二果。以此识
种为亲因故。次有漏有取成上种义。谓行
及识等名言种子。皆通无漏。今与三漏相
应故名有支。如初地中。以欲等四流起心
种故。有漏是爱有取是取。爱取润故能招后
有。次复起下。辨名色支。初之二句文含二
意。一者成上种义。由起生死心得种名。二
者总标后义。现行名等皆生老死故。即同初
地。于三界田中复生苦芽。所谓下。别亦有
二意。一通约十二自此至生名色芽。是识
生名色。二为显前来已具十因。则辨有支
生于生死。名色居初次第辨耳。谓由前心
等五种。有漏有取爱取润故。复起后有。是标
有支生于二果。今别显有支之相故。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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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爱取合润能引业种及所引因。转名为有。
俱能近有后有果故。瑜伽第十唯说业种
名为有者。此能正感异熟果故。如后段说。
三十八中复说。唯识等五名为有者。亲生当
来识等五故。实则总有八支共立有名。唯
除无明通有成九。今经复加无明。则通前
十因共招二果。若以十二是前世二果。则
一世中具十二。矣。且约有支文有六缘。一
业为田。即是行种望所生果。但为增上缘
故。二识为种。即是识等五种。为后生死作
亲因故。如世种植依田肥瘦。然其菽麦随
自种生。论总释云。随顺摄取罪福等行业
为地故。此正明随顺。于爱摄前行识之种。
而成有支也。三无明闇覆。论主取前经无
明故。云前说无智闇障。无明覆蔽故。此则
依于等能发起远为助故。亦是举于前世
例今世故。准唯识意非前发业无明。即是
覆业无明。亦是爱摄。即迷外增上果愚。又
诸烦恼皆能润故。以约十因同一世故。四
爱水为润。论主指前常求有无之爱。即是举
例。亦即是前标中有漏。以前有爱无明摄故。
五我慢溉灌者。即是取支。要数溉灌方生有
芽。我语等取为我慢故。若悟无我容不生
故。六见网增长亦是取支。见取摄故。我见为
本诸见生故。令无漏法不能坏故。名之为
网。论总释云。如是住如是生心者。总显生
名色芽。由无明爱。令上识种安住业地。名
色心生故。次却释我慢。彼经云我心溉灌。
论云。我是我所我我想是慢者。谓我是我所
俱能近有后有果故。瑜伽第十唯说业种
名为有者。此能正感异熟果故。如后段说。
三十八中复说。唯识等五名为有者。亲生当
来识等五故。实则总有八支共立有名。唯
除无明通有成九。今经复加无明。则通前
十因共招二果。若以十二是前世二果。则
一世中具十二。矣。且约有支文有六缘。一
业为田。即是行种望所生果。但为增上缘
故。二识为种。即是识等五种。为后生死作
亲因故。如世种植依田肥瘦。然其菽麦随
自种生。论总释云。随顺摄取罪福等行业
为地故。此正明随顺。于爱摄前行识之种。
而成有支也。三无明闇覆。论主取前经无
明故。云前说无智闇障。无明覆蔽故。此则
依于等能发起远为助故。亦是举于前世
例今世故。准唯识意非前发业无明。即是
覆业无明。亦是爱摄。即迷外增上果愚。又
诸烦恼皆能润故。以约十因同一世故。四
爱水为润。论主指前常求有无之爱。即是举
例。亦即是前标中有漏。以前有爱无明摄故。
五我慢溉灌者。即是取支。要数溉灌方生有
芽。我语等取为我慢故。若悟无我容不生
故。六见网增长亦是取支。见取摄故。我见为
本诸见生故。令无漏法不能坏故。名之为
网。论总释云。如是住如是生心者。总显生
名色芽。由无明爱。令上识种安住业地。名
色心生故。次却释我慢。彼经云我心溉灌。
论云。我是我所我我想是慢者。谓我是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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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我字。以非但执我亦执行业。是我所修
故。次我我想是慢者。释彼心字。心即想义。
依我起于我想以陵他故。名之为慢。正
同今经次释见网云。我生不生。生即是常
不生是断。断常为本具足六十二见故。末
句云如是种种诸见也。如初地中。始于无
明终至识支。皆名邪见。然远公诸德皆云
我我所者。受生之时。自见己身名之为我。
见父母精血名为我所。又谓父母是我夫妻。
当受生时与父母竞色。谓己诤得便起胜
想。故名为慢。我生者。我唯此处生。不于馀
处生。此并通取中有求生之爱。于理无失。
然上诸句。皆明能生生名色芽。即是所生
当报五果。初结生蕴即是识支。今以前辨识
种隐于馀四。今辨现行略其总报所依。欲
显识与名色次第相生义故。复欲显其
通种现故。故有隐显。然名色等必有所依
本识故。初地。云于三界田复生苦芽。所谓
名色共生。论云共阿赖耶识生故。即此后
文云。与识共生。次名色增下。辨六入等八
支。如后段明。然此一段意。欲答于受生所
以故。具出诸惑隐显等殊不在显相。显相
在于后段。二约逆观结酬无我。初二句约
生明无我。但由无明等集非由我集。又上
句拣无因。下句拣邪因。后二句约灭明无
我。刹那性灭无使之然。三就人结观。如
是观者。即随顺缘起之理。第三迷真起妄
缘相次第者。即论相差别也。论云。若因缘无
我以何相住因缘集行。谓当相名住生后
故。次我我想是慢者。释彼心字。心即想义。
依我起于我想以陵他故。名之为慢。正
同今经次释见网云。我生不生。生即是常
不生是断。断常为本具足六十二见故。末
句云如是种种诸见也。如初地中。始于无
明终至识支。皆名邪见。然远公诸德皆云
我我所者。受生之时。自见己身名之为我。
见父母精血名为我所。又谓父母是我夫妻。
当受生时与父母竞色。谓己诤得便起胜
想。故名为慢。我生者。我唯此处生。不于馀
处生。此并通取中有求生之爱。于理无失。
然上诸句。皆明能生生名色芽。即是所生
当报五果。初结生蕴即是识支。今以前辨识
种隐于馀四。今辨现行略其总报所依。欲
显识与名色次第相生义故。复欲显其
通种现故。故有隐显。然名色等必有所依
本识故。初地。云于三界田复生苦芽。所谓
名色共生。论云共阿赖耶识生故。即此后
文云。与识共生。次名色增下。辨六入等八
支。如后段明。然此一段意。欲答于受生所
以故。具出诸惑隐显等殊不在显相。显相
在于后段。二约逆观结酬无我。初二句约
生明无我。但由无明等集非由我集。又上
句拣无因。下句拣邪因。后二句约灭明无
我。刹那性灭无使之然。三就人结观。如
是观者。即随顺缘起之理。第三迷真起妄
缘相次第者。即论相差别也。论云。若因缘无
我以何相住因缘集行。谓当相名住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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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行故。经意云。迷诸谛理起相集耳。然成
答相三。通是有支相续。而两重缘相差别云
何。略有五异。一前约妄我起缘。即迷我执。
此约迷谛起缘即迷真实义。二前约缘起。
此约缘次故。前通取十因。一处共起名色。
此中一向单说次第。三前通三世二世。以
许十因同一世故。义取亦通五世。此唯三
世以名色等唯约现故。义取亦通一世。四
前文欲明三世并备。于无明中说有爱故。
于现在中说无明故。此中三世互有隐显。
不许相通。五前为答难此为辨相。如论
意故。有斯五异两处辨缘。共明相续总
破痴倒故。但束为十门之一。文中亦二。初
顺后逆。顺中初无明支。言于第一义不了
者。然十二支。皆依真起无有自性故。下偈
云观诸因缘实义空也。而无明最初亲迷
谛理。而起于行。既横从空起不可复原故。
令无明特受迷称。论经云。诸谛第一义者。
即四谛也。故对法云。真实义愚者。谓迷四圣
谛。所迷即是实义。能迷即愚。别有闇法名
为无明。非但遮诠明无而已。二所作业果
名。行者行支也。业即罪等三业。是彼无明所
起果故。故偈。云所作思业愚痴果。而论云
是中无明所作业果者。所谓名色者。此出
果体。体谓行体即名色故。远公释论云。行
有三业。意业为名身口为色故。婆沙云。名
色有二。一方便名色。二报名色。若云名色
缘识。即方便名色。若云识缘名色即报名
色。今以行为方便名色。三行依止下识支。
答相三。通是有支相续。而两重缘相差别云
何。略有五异。一前约妄我起缘。即迷我执。
此约迷谛起缘即迷真实义。二前约缘起。
此约缘次故。前通取十因。一处共起名色。
此中一向单说次第。三前通三世二世。以
许十因同一世故。义取亦通五世。此唯三
世以名色等唯约现故。义取亦通一世。四
前文欲明三世并备。于无明中说有爱故。
于现在中说无明故。此中三世互有隐显。
不许相通。五前为答难此为辨相。如论
意故。有斯五异两处辨缘。共明相续总
破痴倒故。但束为十门之一。文中亦二。初
顺后逆。顺中初无明支。言于第一义不了
者。然十二支。皆依真起无有自性故。下偈
云观诸因缘实义空也。而无明最初亲迷
谛理。而起于行。既横从空起不可复原故。
令无明特受迷称。论经云。诸谛第一义者。
即四谛也。故对法云。真实义愚者。谓迷四圣
谛。所迷即是实义。能迷即愚。别有闇法名
为无明。非但遮诠明无而已。二所作业果
名。行者行支也。业即罪等三业。是彼无明所
起果故。故偈。云所作思业愚痴果。而论云
是中无明所作业果者。所谓名色者。此出
果体。体谓行体即名色故。远公释论云。行
有三业。意业为名身口为色故。婆沙云。名
色有二。一方便名色。二报名色。若云名色
缘识。即方便名色。若云识缘名色即报名
色。今以行为方便名色。三行依止下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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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于中识者彼依止故。彼即是行。此中
语倒。应言依彼故。论经云。依行有初心
识。谓由行熏心有当果种。乃至现行故。瑜
伽云。因识为缘相续果识。前后次第。四与
识下。名色支。初一识字即是现行识支。识
为种边唯是赖耶。在现行位通于六识。今
拣现非种故云共生四蕴识蕴已属所依
识故。若言四蕴曰名。羯剌蓝等为色。则所
依现行之识。亦唯赖耶。瑜伽云。俱有依根曰
色等。无间依根曰名。则通五蕴为体。即四
七日来根未满位。论云名色与识共生故
者。此言拣滥。恐人误谓名共色生故。又云。
识名色递相依故者。释前共义。谓识由名
色得起。名色依识得存。如水与尘互相
依持。以为泥团。亦如束芦。乃至命终相依
而转故。上答文总名苦果。为名色芽五六
处支。谓四七日后诸根满位。六处明盛。名增
成意处色增成馀五。俱舍云。从生眼等
根三和前六处。前段为明意根本有。云成
五根耳。俱舍第十一五果之中。前三胎内馀
二胎外。六触谓触对。虽有三和。于三受因
尚未了知。但能触对。七受支。分别三受领
纳于触名触共生。此前四支唯约现行。八
爱支。以三受中乐受缠绵希求。故云染著。
即是中下品贪。此虽通缘内外二果。诸论
多取缘外境爱增上果生。九取支。虽摄馀
惑而爱润胜故。说是爱增。然上二支通现
及种。十有支。由四取心中所起诸业。故名
有漏。此业亲能招当果。故名之为有。此约
语倒。应言依彼故。论经云。依行有初心
识。谓由行熏心有当果种。乃至现行故。瑜
伽云。因识为缘相续果识。前后次第。四与
识下。名色支。初一识字即是现行识支。识
为种边唯是赖耶。在现行位通于六识。今
拣现非种故云共生四蕴识蕴已属所依
识故。若言四蕴曰名。羯剌蓝等为色。则所
依现行之识。亦唯赖耶。瑜伽云。俱有依根曰
色等。无间依根曰名。则通五蕴为体。即四
七日来根未满位。论云名色与识共生故
者。此言拣滥。恐人误谓名共色生故。又云。
识名色递相依故者。释前共义。谓识由名
色得起。名色依识得存。如水与尘互相
依持。以为泥团。亦如束芦。乃至命终相依
而转故。上答文总名苦果。为名色芽五六
处支。谓四七日后诸根满位。六处明盛。名增
成意处色增成馀五。俱舍云。从生眼等
根三和前六处。前段为明意根本有。云成
五根耳。俱舍第十一五果之中。前三胎内馀
二胎外。六触谓触对。虽有三和。于三受因
尚未了知。但能触对。七受支。分别三受领
纳于触名触共生。此前四支唯约现行。八
爱支。以三受中乐受缠绵希求。故云染著。
即是中下品贪。此虽通缘内外二果。诸论
多取缘外境爱增上果生。九取支。虽摄馀
惑而爱润胜故。说是爱增。然上二支通现
及种。十有支。由四取心中所起诸业。故名
有漏。此业亲能招当果。故名之为有。此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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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不同前段爱取合润业等名有。此前
之业。已隔现行名色等故。十一生支。约增
上缘云从业起。始从中有未衰变来。皆
名为生。十二老死即诸衰变位名为蕴熟
故。上二支体通五蕴。唯是现行欲令生厌。
合五成二。以显三苦。老非定有附死立
支别离等五。馀时虽有死时多故。偏就死
说。然此一段有支。亦通一生前后。建立馀
支可知。唯生一种通。取于前耳思之。后逆
观中一结是苦树。谓无明行引识至受为苦
芽。爱缘引受至有是守养。生老死为苦树。
从芽守养是增长义。又于现法中。无明造
业为小苦树。若爱取润则得增长。不润尚
灭况更增耶。又初二为根。次二为身。次三
为枝次三为华。后二为果。无我我所结成
无我。无作无受结成于空。复作是念下。以
我况法。结成胜义故。故瑜伽说。由十种
相缘起甚深。六义依无常。一义依苦。一义
依空。二义依无我。今初一从自种子亦待
他缘。二从他亦待自。三俱从无作用。四此
二因性非不是有。此四义即前段中。但因
缘故集无有集者。五虽无始其相成就。而刹
那灭。六虽刹那灭而似停住。此二即前任
运而灭。亦无灭者。一义依苦者。一味苦相
而似三相故。结云苦树。一义依空者。谓离
有情作者受者。然似不离显现。即今无作无
受。二义依无我者。一虽实无我似我相现。
即今无我我所。二依胜义谛。虽不可说。而
言诸法自性可说。即今复作是念已下。经文
之业。已隔现行名色等故。十一生支。约增
上缘云从业起。始从中有未衰变来。皆
名为生。十二老死即诸衰变位名为蕴熟
故。上二支体通五蕴。唯是现行欲令生厌。
合五成二。以显三苦。老非定有附死立
支别离等五。馀时虽有死时多故。偏就死
说。然此一段有支。亦通一生前后。建立馀
支可知。唯生一种通。取于前耳思之。后逆
观中一结是苦树。谓无明行引识至受为苦
芽。爱缘引受至有是守养。生老死为苦树。
从芽守养是增长义。又于现法中。无明造
业为小苦树。若爱取润则得增长。不润尚
灭况更增耶。又初二为根。次二为身。次三
为枝次三为华。后二为果。无我我所结成
无我。无作无受结成于空。复作是念下。以
我况法。结成胜义故。故瑜伽说。由十种
相缘起甚深。六义依无常。一义依苦。一义
依空。二义依无我。今初一从自种子亦待
他缘。二从他亦待自。三俱从无作用。四此
二因性非不是有。此四义即前段中。但因
缘故集无有集者。五虽无始其相成就。而刹
那灭。六虽刹那灭而似停住。此二即前任
运而灭。亦无灭者。一义依苦者。一味苦相
而似三相故。结云苦树。一义依空者。谓离
有情作者受者。然似不离显现。即今无作无
受。二义依无我者。一虽实无我似我相现。
即今无我我所。二依胜义谛。虽不可说。而
言诸法自性可说。即今复作是念已下。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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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义备矣。由前缘相皆是似义故。逆观中
直显真实性相无碍。故为甚深缘起之观。
正在于此。又无作作者。即显缘生非天人
作。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住法性法住法
界故。于此一观已为甚深。况加后二。二
约大悲随顺观者。四观之中。此第一门即
当第一愚痴颠倒观。论总释云。随所著处愚
痴及颠倒。此事观故。谓十二因缘是所著处。
痴迷性相倒执我所。下别释意。明痴随所
迷立二颠倒。一从初至则无生处。明迷
缘性之无我执我成倒。以著我故则世间
生。明是颠倒。若离此著则无生处。反显
此著必是颠倒。二复作下竟。初一门明愚
缘相之缘生疑惑颠倒。谓无智故常求有无。
滞断常之二涂故云疑惑。致缘相之相续
明是颠倒。令菩萨顺彼众生愚倒之事。起
悲观察名为事观。三约一切相智观。九观
之中。此门摄第一观全。及第二之半。谓初
成答二文名染净分别观。此有二意。一著我
为染离我为净。二著我故。缘相生为染。离
我故缘相灭为净。后相经文即属第二依止
观。谓虽依第一义。以不知故即起诸缘。是
为染依。见第一义诸缘则灭便为净依。相
谛观中。不知故成缘相。大悲观中不知便为
颠倒。然上相续一门。经文无二随义分三。
初明倒惑起缘。实无有我成一切智观。次
顺痴倒事成道相智观。后委究解惑染净
性相。成种智观。又初顺根本次顺后得。后
即无碍。虽无我所不坏相故。而起大悲
直显真实性相无碍。故为甚深缘起之观。
正在于此。又无作作者。即显缘生非天人
作。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住法性法住法
界故。于此一观已为甚深。况加后二。二
约大悲随顺观者。四观之中。此第一门即
当第一愚痴颠倒观。论总释云。随所著处愚
痴及颠倒。此事观故。谓十二因缘是所著处。
痴迷性相倒执我所。下别释意。明痴随所
迷立二颠倒。一从初至则无生处。明迷
缘性之无我执我成倒。以著我故则世间
生。明是颠倒。若离此著则无生处。反显
此著必是颠倒。二复作下竟。初一门明愚
缘相之缘生疑惑颠倒。谓无智故常求有无。
滞断常之二涂故云疑惑。致缘相之相续
明是颠倒。令菩萨顺彼众生愚倒之事。起
悲观察名为事观。三约一切相智观。九观
之中。此门摄第一观全。及第二之半。谓初
成答二文名染净分别观。此有二意。一著我
为染离我为净。二著我故。缘相生为染。离
我故缘相灭为净。后相经文即属第二依止
观。谓虽依第一义。以不知故即起诸缘。是
为染依。见第一义诸缘则灭便为净依。相
谛观中。不知故成缘相。大悲观中不知便为
颠倒。然上相续一门。经文无二随义分三。
初明倒惑起缘。实无有我成一切智观。次
顺痴倒事成道相智观。后委究解惑染净
性相。成种智观。又初顺根本次顺后得。后
即无碍。虽无我所不坏相故。而起大悲
卷三十九 第 806b 页
能所本空。悲而无著双穷性相。不滞自他。
三观一心成无碍智。甚深般若宁不现前。一
门尚然况加馀九。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九
三观一心成无碍智。甚深般若宁不现前。一
门尚然况加馀九。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