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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五 第 770a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五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第三摄报果利益胜中分二。先明在家果。后
是菩萨若欲下出家果。前中复二。初上胜身
显其报胜。后能以大施下。明上胜果显其
行胜。今初阎浮王者。即铁轮王。然璎珞仁王。
地前四位已配四轮。今在初地方作铁轮。
正明皆寄不可定执。常护正法应是行胜。
如何论主将属身胜。护法有二。一护国正
法。则赏罚以宜。二护佛正法护教理等兴
建摈斥。论依初义。二上胜果者。依前王报
起于胜行。是身之果。于中二。初行后愿。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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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亦二。一大悲利他。谓若施若摄。二如是一
切下不失自利。正作利他业时。即不离念
佛等故。谓利他事中回向菩提故。成大恭
敬事不生分别故。除诸妄想顺理合体。
故云不离。所念有十一论分为四。一初三
是上念三宝。在已上故不离三轮故。次一
是同法念。次三功德念。一自身他身菩萨行。
二度行自体。三诸地转胜故。后四求义念
佛。以力等是真实究竟义故。已所求故。二
复作下明愿有十一句。前七自德。后四摄
化。前中此云殊胜。论经名大馀名并同。首
唯是总。谓大菩提位尊高故。妙等唯别。胜大
亦总亦别故。首有二种。一胜首光明功德故。
二殊胜首独无二故。胜亦二种。一妙智自在
胜故。二微妙。离一切烦恼自在胜故。殊胜
亦二。一上无与等故。二无上无能过故。后
四中。初一约教。谓导者于阿含中分别法
义正说故。馀三显證。将者令他得證义。灭
诸烦恼故。此约断德。后二约智。前因后果。
师者教令入正道故。后句以大菩提而教
化故。第二出家果中二。初舍俗出家。后既
出家下修行剋證。禅定胜业有二。一者三昧
胜即胜定体。二三昧所作胜。谓因三昧得
见佛等。有十一句。明其二利分为三对。初
六句横论二利。初二自利。一见百佛者。十
方各十他受用身。瑜伽住品。能于种种国土
见百如来。寄位显百。理实如前见多佛也。
二知神力。论意取神力所加说法菩萨。于
上二处修习智慧。次四利他。初一有信机
切下不失自利。正作利他业时。即不离念
佛等故。谓利他事中回向菩提故。成大恭
敬事不生分别故。除诸妄想顺理合体。
故云不离。所念有十一论分为四。一初三
是上念三宝。在已上故不离三轮故。次一
是同法念。次三功德念。一自身他身菩萨行。
二度行自体。三诸地转胜故。后四求义念
佛。以力等是真实究竟义故。已所求故。二
复作下明愿有十一句。前七自德。后四摄
化。前中此云殊胜。论经名大馀名并同。首
唯是总。谓大菩提位尊高故。妙等唯别。胜大
亦总亦别故。首有二种。一胜首光明功德故。
二殊胜首独无二故。胜亦二种。一妙智自在
胜故。二微妙。离一切烦恼自在胜故。殊胜
亦二。一上无与等故。二无上无能过故。后
四中。初一约教。谓导者于阿含中分别法
义正说故。馀三显證。将者令他得證义。灭
诸烦恼故。此约断德。后二约智。前因后果。
师者教令入正道故。后句以大菩提而教
化故。第二出家果中二。初舍俗出家。后既
出家下修行剋證。禅定胜业有二。一者三昧
胜即胜定体。二三昧所作胜。谓因三昧得
见佛等。有十一句。明其二利分为三对。初
六句横论二利。初二自利。一见百佛者。十
方各十他受用身。瑜伽住品。能于种种国土
见百如来。寄位显百。理实如前见多佛也。
二知神力。论意取神力所加说法菩萨。于
上二处修习智慧。次四利他。初一有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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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动刹现通。次三有悟机者。往刹光照正
授以法。次有二句竖论二利。一自摄胜生。
瑜伽云。若欲留命能住百劫。二三明穷照
示物善恶。后三句。一对明二利速疾。一为
增长自智。思惟种种法门。二分身速疾作多
利益故。第四愿智果。正愿久积以智内證
故。其自在示现难可穷究。则显上来百数
彰地阶差非定尔也。今行合法界。是圆融
实德故云过此。论后结云。略说诸地各有因
体果相者。以此地中相及得果。类后九地
也。因即是相体即是得果。名不殊应知。此
三通于下九。所以于此结者。显上广说不
出此故。第二应颂四十六偈半分为二别。
初正颂前后二结说。前中分四。初十一偈
颂初住分。于中四。初一颂半依何身。次四
颂半为何义。次二颂以何因。后三颂有何
相。第二五偈颂释名分。初二偈半颂喜相。
馀颂喜因。于中先半偈颂念当得。后二颂
念现得。第三有六颂。颂安住地分。初五句
颂信心成就。次七句颂修行成就。后三偈
颂回向成就。第四恒起下二十二偈半。颂校
量胜分。于中三。初六颂半颂愿校量。次六
颂行校量。后十颂果校量。于中初二调柔
果。次二发趣果。次五颂半摄报果。后半偈
颂愿智果。结说可知。初地竟(从此已下入第三十五经)第二
离垢地。所以来者。论云如是已證正位。依
出世间道因清净戒。说第二菩萨离垢地。言
正位者。即初地见道是出世间。依此修于
三学。戒最在初故先来也。前地虽證真。有
授以法。次有二句竖论二利。一自摄胜生。
瑜伽云。若欲留命能住百劫。二三明穷照
示物善恶。后三句。一对明二利速疾。一为
增长自智。思惟种种法门。二分身速疾作多
利益故。第四愿智果。正愿久积以智内證
故。其自在示现难可穷究。则显上来百数
彰地阶差非定尔也。今行合法界。是圆融
实德故云过此。论后结云。略说诸地各有因
体果相者。以此地中相及得果。类后九地
也。因即是相体即是得果。名不殊应知。此
三通于下九。所以于此结者。显上广说不
出此故。第二应颂四十六偈半分为二别。
初正颂前后二结说。前中分四。初十一偈
颂初住分。于中四。初一颂半依何身。次四
颂半为何义。次二颂以何因。后三颂有何
相。第二五偈颂释名分。初二偈半颂喜相。
馀颂喜因。于中先半偈颂念当得。后二颂
念现得。第三有六颂。颂安住地分。初五句
颂信心成就。次七句颂修行成就。后三偈
颂回向成就。第四恒起下二十二偈半。颂校
量胜分。于中三。初六颂半颂愿校量。次六
颂行校量。后十颂果校量。于中初二调柔
果。次二发趣果。次五颂半摄报果。后半偈
颂愿智果。结说可知。初地竟(从此已下入第三十五经)第二
离垢地。所以来者。论云如是已證正位。依
出世间道因清净戒。说第二菩萨离垢地。言
正位者。即初地见道是出世间。依此修于
三学。戒最在初故先来也。前地虽證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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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未能无误。又以十度明义。前施此戒
故次明之。下之八地依十度。次以辨来意
准此可知。言离垢者。慈氏云。由极远离
犯戒垢故。谓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择护
戒。唯识亦云具净尸罗。远离微细毁犯烦
恼垢故。十住毗婆沙。虽云行十善道。离诸
垢故亦不异戒。瑜伽亦名增上戒住故。此
地中断邪行障。證最胜真如。皆约戒明。言
邪行障者。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
误犯三业。能障二地。由斯二地说断二愚
及彼粗重。一微细误犯愚。即上俱生一分此
能起业。二种种业趣愚。即彼所起误犯三
业。言最胜者。谓此真如具无边德于一切
法最为胜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为无边
德。是以成于戒行。得于最胜无等菩提之
果。并寄于戒显地相别。虽经论文异。大旨
不殊。次正释文文分三分。初赞请分。二正
说分。三重颂分。今初五颂分二。初三庆闻
初地。后二请说二地。今初。前二经家叙其三
业庆喜。后一发言申赞。然此庆闻亦属前地。
以领前请后故。皆判属后。后二中亦初序
后请。第二正说分中。先明地相。后彰地果。
前中分二。一发起净即是入心。二佛子菩萨
住离垢下自体净。即住地心。三聚无误地中
正行。名自体净。直心趣彼名发起净。今初
发起中三。初结前标后。次何等下徵列十
名。后菩萨以此下结行入位。今初标云深
心者。深契理事故。论经云直心。而下列中
总句同名直心。明知深直义一名异。论云十
故次明之。下之八地依十度。次以辨来意
准此可知。言离垢者。慈氏云。由极远离
犯戒垢故。谓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择护
戒。唯识亦云具净尸罗。远离微细毁犯烦
恼垢故。十住毗婆沙。虽云行十善道。离诸
垢故亦不异戒。瑜伽亦名增上戒住故。此
地中断邪行障。證最胜真如。皆约戒明。言
邪行障者。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
误犯三业。能障二地。由斯二地说断二愚
及彼粗重。一微细误犯愚。即上俱生一分此
能起业。二种种业趣愚。即彼所起误犯三
业。言最胜者。谓此真如具无边德于一切
法最为胜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为无边
德。是以成于戒行。得于最胜无等菩提之
果。并寄于戒显地相别。虽经论文异。大旨
不殊。次正释文文分三分。初赞请分。二正
说分。三重颂分。今初五颂分二。初三庆闻
初地。后二请说二地。今初。前二经家叙其三
业庆喜。后一发言申赞。然此庆闻亦属前地。
以领前请后故。皆判属后。后二中亦初序
后请。第二正说分中。先明地相。后彰地果。
前中分二。一发起净即是入心。二佛子菩萨
住离垢下自体净。即住地心。三聚无误地中
正行。名自体净。直心趣彼名发起净。今初
发起中三。初结前标后。次何等下徵列十
名。后菩萨以此下结行入位。今初标云深
心者。深契理事故。论经云直心。而下列中
总句同名直心。明知深直义一名异。论云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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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直心者。依清净戒直心性戒成就。随所
应作自然行故。谓发起净中。顺理事持是
净戒。直心则令自体净中性戒成就。然性戒
有二。一久积成性。二真如性中无破戒垢。
今称如持使得性成。故云成就。二徵列中。
列有十句。初总馀别。总云直心者。瑜伽云。
于一切师长尊重福田。不行虚诳意乐。此
约随相别释。今论主为顺一乘缘起义故。
分为总别。别皆成总。则令总中具于别义。
故不别释总句。别中初四律仪。次三摄善。
后二饶益。一者柔软直心。共喜乐意持戒故。
故瑜伽云。于同法菩萨忍辱柔和易可共
住。二堪能者。有自在力性善持戒。烦恼魔
事不能动转。难持能持故。所以鹅珠草系
尽命无违。三守护根门不误犯戒。如良
慧马性自调伏。以于诸行深见过故。四寂
静者。论云调伏柔软不生高心故。则似不
恃。前三所持是事寂静。瑜伽云。于大涅槃
深见胜利者。斯即称理寂静。五纯善者。谓
纯修妙善菩提分法。能忍诸恼如真金故。
六不杂者。论云所得功德不生厌足依清
净戒更求胜戒乐寂静故。谓虽得前句妙
善。而不厌则不杂懈怠。乐于寂静则不
杂事乱。身心俱寂即是胜戒。七诸有势力
弃而不顾。不似难陀为欲持戒。八大悲
为物不断有愿为广。九大智随有而无染。
故能作有情一切义利。第三结行人位。由
上十心。成于上品极圆满故。入斯戒住。第
二自体净中明三聚净戒。即分为三。初律仪
应作自然行故。谓发起净中。顺理事持是
净戒。直心则令自体净中性戒成就。然性戒
有二。一久积成性。二真如性中无破戒垢。
今称如持使得性成。故云成就。二徵列中。
列有十句。初总馀别。总云直心者。瑜伽云。
于一切师长尊重福田。不行虚诳意乐。此
约随相别释。今论主为顺一乘缘起义故。
分为总别。别皆成总。则令总中具于别义。
故不别释总句。别中初四律仪。次三摄善。
后二饶益。一者柔软直心。共喜乐意持戒故。
故瑜伽云。于同法菩萨忍辱柔和易可共
住。二堪能者。有自在力性善持戒。烦恼魔
事不能动转。难持能持故。所以鹅珠草系
尽命无违。三守护根门不误犯戒。如良
慧马性自调伏。以于诸行深见过故。四寂
静者。论云调伏柔软不生高心故。则似不
恃。前三所持是事寂静。瑜伽云。于大涅槃
深见胜利者。斯即称理寂静。五纯善者。谓
纯修妙善菩提分法。能忍诸恼如真金故。
六不杂者。论云所得功德不生厌足依清
净戒更求胜戒乐寂静故。谓虽得前句妙
善。而不厌则不杂懈怠。乐于寂静则不
杂事乱。身心俱寂即是胜戒。七诸有势力
弃而不顾。不似难陀为欲持戒。八大悲
为物不断有愿为广。九大智随有而无染。
故能作有情一切义利。第三结行人位。由
上十心。成于上品极圆满故。入斯戒住。第
二自体净中明三聚净戒。即分为三。初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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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论云离净。谓离杀等故。此约随戒亦
名正受净。此约初受。二摄善法戒。三摄众
生戒。此三聚戒摄前三位。初摄治地住。次
摄饶益行。思彼众生堕恶等故。后摄不坏
回向。谓有智愿等。于法宝等皆不坏故。律
仪。通于止作。摄善唯约善行。前二通于自
利。后一唯约益物。又初律仪中。虽有善行
而施忍等不行非过故。摄善中无所不行。
若尔今经前二同离杀等二相宁分。古释有
二义。一同体义分。约离过义边说为律仪。
顺理能益判为摄善。二者隐显相成。律仪中
有止作。因离果离是其止行。对治离者是其
作行。举作助止说为律仪。摄善戒中亦有
止作。以止助作说为摄善。今更一释。此中
唯约自修正行。下摄善中亦令他修。则摄
二利之善。及悲智之善。又此唯己分之善。下
摄善中上修佛善。岂得同耶。今初律仪分
三。初标所依。谓离垢地戒增上故。二性自
已下正显戒相。三佛子至如是下结成增上。
二中有十善业道。即为十段。今初离杀分
二。初总明。后不畜下别显。今初性自远离。文
属杀生义该下九。谓自性成就十善业道。
即自性戒。然离有三种。一要期离。谓诸凡
夫。二方便离。所谓二乘。三自体离。谓诸菩
萨。契穷实性自体无染。然诸菩萨同修自
体。而复有四。一离现行。所谓地前。二除种
子即是初地。三除误犯。四显性净。此二当
于此地。然性净难彰寄除杀等。以显彼净。
此通馀教。若依此经地体悬绝寄显地胜。
名正受净。此约初受。二摄善法戒。三摄众
生戒。此三聚戒摄前三位。初摄治地住。次
摄饶益行。思彼众生堕恶等故。后摄不坏
回向。谓有智愿等。于法宝等皆不坏故。律
仪。通于止作。摄善唯约善行。前二通于自
利。后一唯约益物。又初律仪中。虽有善行
而施忍等不行非过故。摄善中无所不行。
若尔今经前二同离杀等二相宁分。古释有
二义。一同体义分。约离过义边说为律仪。
顺理能益判为摄善。二者隐显相成。律仪中
有止作。因离果离是其止行。对治离者是其
作行。举作助止说为律仪。摄善戒中亦有
止作。以止助作说为摄善。今更一释。此中
唯约自修正行。下摄善中亦令他修。则摄
二利之善。及悲智之善。又此唯己分之善。下
摄善中上修佛善。岂得同耶。今初律仪分
三。初标所依。谓离垢地戒增上故。二性自
已下正显戒相。三佛子至如是下结成增上。
二中有十善业道。即为十段。今初离杀分
二。初总明。后不畜下别显。今初性自远离。文
属杀生义该下九。谓自性成就十善业道。
即自性戒。然离有三种。一要期离。谓诸凡
夫。二方便离。所谓二乘。三自体离。谓诸菩
萨。契穷实性自体无染。然诸菩萨同修自
体。而复有四。一离现行。所谓地前。二除种
子即是初地。三除误犯。四显性净。此二当
于此地。然性净难彰寄除杀等。以显彼净。
此通馀教。若依此经地体悬绝寄显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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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可地前位位皆深。今居地上方行十善。
二别显中有三种离。一因离。谓离杀因缘。
二于一切下对治离。谓离杀法。三是菩萨下
果行离。即离杀业。今初因离。复有二种。一
离受畜因。谓不畜刀杖。此虽是缘从通名
因。略举此二。馀咒药等皆是此因。二不怀
下明离起因。此正是因。因即三毒不怀怨恨
明离瞋因。杀父害母亦不加报。次有渐下
明离贪因。贪有二种。一为贪财利故造诸
恶业。乃至没命心无耻悔。今有惭愧故能
离之。二为贪众生捕养笼系。令生苦恼。
今有悯伤之仁。恕己为喻便能离之。然起杀
之痴必是邪见。邪见难遣非对治不离。是故
论主就对治中。明离于痴。此略不说。二对
治离中亦有二种。一生利益心。是与众生
世出世间二种乐因。二生慈念心。谓念众生
得人天涅槃之果。既于如是因果不颠倒
求。则离愚痴心。起于杀因杀生祭祠等。此
中慈益约能对治即名为离。不同前后杀因
杀果而为所离。若尔前有仁恕。故离起贪因。
仁恕之心岂非能治。前约本有仁等不起贪
等。非是发起仁恕之心。今约于物发生慈
益之心。以为能治故不同也。三果行离者。
揽因成杀名业为果。今不正杀故名果
离。于中亦二。一微细。谓心念害。二粗重谓
身行害。今经以细况粗。粗中成杀有五因
缘。一身谓于他故。他是所杀之体。故名为
身。此拣自身二事。谓众生故。此拣非情。
三想谓起众生想拣作瓦木等想。四行谓
二别显中有三种离。一因离。谓离杀因缘。
二于一切下对治离。谓离杀法。三是菩萨下
果行离。即离杀业。今初因离。复有二种。一
离受畜因。谓不畜刀杖。此虽是缘从通名
因。略举此二。馀咒药等皆是此因。二不怀
下明离起因。此正是因。因即三毒不怀怨恨
明离瞋因。杀父害母亦不加报。次有渐下
明离贪因。贪有二种。一为贪财利故造诸
恶业。乃至没命心无耻悔。今有惭愧故能
离之。二为贪众生捕养笼系。令生苦恼。
今有悯伤之仁。恕己为喻便能离之。然起杀
之痴必是邪见。邪见难遣非对治不离。是故
论主就对治中。明离于痴。此略不说。二对
治离中亦有二种。一生利益心。是与众生
世出世间二种乐因。二生慈念心。谓念众生
得人天涅槃之果。既于如是因果不颠倒
求。则离愚痴心。起于杀因杀生祭祠等。此
中慈益约能对治即名为离。不同前后杀因
杀果而为所离。若尔前有仁恕。故离起贪因。
仁恕之心岂非能治。前约本有仁等不起贪
等。非是发起仁恕之心。今约于物发生慈
益之心。以为能治故不同也。三果行离者。
揽因成杀名业为果。今不正杀故名果
离。于中亦二。一微细。谓心念害。二粗重谓
身行害。今经以细况粗。粗中成杀有五因
缘。一身谓于他故。他是所杀之体。故名为
身。此拣自身二事。谓众生故。此拣非情。
三想谓起众生想拣作瓦木等想。四行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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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以重意。重意是思故名为行。此拣错误。
五体谓身行加害断命落究竟。正是杀业。故
名为体。则拣前四以为方便。然杂集瑜伽。
缘皆有五而合初二为事。复加烦恼。今
以烦恼是前起因。故不重明。又境想轻重
等非此全要。故略不明。第二离盗亦初句
总。非理损财不与而取。故名为盗。别中亦
三。一因离。二于他下对治离。三若物下果行
离。因中止谓少欲。足谓知足。自之所有尚生
止足。故无盗因。然止足有二义。一内心止
足。即离起因。若廉贞之士。渴死不饮盗泉。
二此地具无尽财。故离受畜因。然杀中杀
具畜则为因。淫盗妻财以不足为因。二对
治离中。由发起慈心恕己为喻。则于自
资财尚舍而安彼。岂侵损他。然他有二。一
他人二他世。不盗则不损当来资生。三果
行离中亦有粗细。不取草叶为细。馀资生
为粗。而文通为五缘。一者身。谓若物属他。
此拣于自。是他物体故名为身。二事。经阙
此句。论经云他所用事。三想。谓起他物想。
四行。谓翻终不盗心。五体谓举离本处。乃
至下是以细况粗。杀淫于他正报成业。故
以身心而分粗细。盗戒虽通依正。但约损
财。故唯就外物以论粗细。又杀有多类
唯人成重。故就粗中方说具缘。盗易成犯
故总明具缘。若粗若细皆成盗体。第三离
邪淫。乖礼曰邪染爱曰淫。别中亦三。一因
离。谓自妻知足。此亦二意。一内心知足离
于起因。二自足妻色。离受畜因故。晋译论
五体谓身行加害断命落究竟。正是杀业。故
名为体。则拣前四以为方便。然杂集瑜伽。
缘皆有五而合初二为事。复加烦恼。今
以烦恼是前起因。故不重明。又境想轻重
等非此全要。故略不明。第二离盗亦初句
总。非理损财不与而取。故名为盗。别中亦
三。一因离。二于他下对治离。三若物下果行
离。因中止谓少欲。足谓知足。自之所有尚生
止足。故无盗因。然止足有二义。一内心止
足。即离起因。若廉贞之士。渴死不饮盗泉。
二此地具无尽财。故离受畜因。然杀中杀
具畜则为因。淫盗妻财以不足为因。二对
治离中。由发起慈心恕己为喻。则于自
资财尚舍而安彼。岂侵损他。然他有二。一
他人二他世。不盗则不损当来资生。三果
行离中亦有粗细。不取草叶为细。馀资生
为粗。而文通为五缘。一者身。谓若物属他。
此拣于自。是他物体故名为身。二事。经阙
此句。论经云他所用事。三想。谓起他物想。
四行。谓翻终不盗心。五体谓举离本处。乃
至下是以细况粗。杀淫于他正报成业。故
以身心而分粗细。盗戒虽通依正。但约损
财。故唯就外物以论粗细。又杀有多类
唯人成重。故就粗中方说具缘。盗易成犯
故总明具缘。若粗若细皆成盗体。第三离
邪淫。乖礼曰邪染爱曰淫。别中亦三。一因
离。谓自妻知足。此亦二意。一内心知足离
于起因。二自足妻色。离受畜因故。晋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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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皆云自足妻色。足妻乃由寄报轮王。相
同世间故得示有。知足约心亦不妨梵
行。二对治离。谓不求他妻。现在梵行净
故。不求未来妻色。他人之妻盖不在言。
三于他妻下明果行离。亦有粗细。细约起
心粗约从事。而文分二。初举邪境。后尚不
下以细况粗。初中邪境有三。一不正。二非
时。三非处。非处一种在后况中。初不正中
他守护女。此为总句。护有二种。一不共护。
谓他妻妾唯夫护故。二者共护。谓亲族媒定。
亲谓父母族即宗族。谓二亲亡殁六亲所护。
夫亡子等所护。媒定谓已受礼聘。二非时
者。即为法所护。然法有二。一王法。二佛法。
佛法谓修梵行时。此复有二。一分谓八戒。
二全谓具足等。然此非时准智论十五。及诸
论中广有其相。今之所列意在不起染心。
故于自妻不委其事。二以细况粗中有二
重况。一以染心况于正道从事。二以染心
及正道。以况非道。非道即前非处。亦应以
人况于馀类。以后后粗鄙于前前故。以
其淫境无想疑。故论主于此不约具缘。经
文不言作他女想。约邪淫说。亦有想疑。
为显此中自妻正境亦定无犯。故不说也。
第四离妄语违想背心名之为妄。别中分
二。初对治离。后乃至下果行离。今初对治
即是因离。不别明因。何者有二义故。一
无外事故。谓无刀杖妻财之外事。故无受
畜因。二无异因故。谓但用诳他。思心即妄
语因。无别贪等以为异因。异因即起因故
同世间故得示有。知足约心亦不妨梵
行。二对治离。谓不求他妻。现在梵行净
故。不求未来妻色。他人之妻盖不在言。
三于他妻下明果行离。亦有粗细。细约起
心粗约从事。而文分二。初举邪境。后尚不
下以细况粗。初中邪境有三。一不正。二非
时。三非处。非处一种在后况中。初不正中
他守护女。此为总句。护有二种。一不共护。
谓他妻妾唯夫护故。二者共护。谓亲族媒定。
亲谓父母族即宗族。谓二亲亡殁六亲所护。
夫亡子等所护。媒定谓已受礼聘。二非时
者。即为法所护。然法有二。一王法。二佛法。
佛法谓修梵行时。此复有二。一分谓八戒。
二全谓具足等。然此非时准智论十五。及诸
论中广有其相。今之所列意在不起染心。
故于自妻不委其事。二以细况粗中有二
重况。一以染心况于正道从事。二以染心
及正道。以况非道。非道即前非处。亦应以
人况于馀类。以后后粗鄙于前前故。以
其淫境无想疑。故论主于此不约具缘。经
文不言作他女想。约邪淫说。亦有想疑。
为显此中自妻正境亦定无犯。故不说也。
第四离妄语违想背心名之为妄。别中分
二。初对治离。后乃至下果行离。今初对治
即是因离。不别明因。何者有二义故。一
无外事故。谓无刀杖妻财之外事。故无受
畜因。二无异因故。谓但用诳他。思心即妄
语因。无别贪等以为异因。异因即起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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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彼诳心。即成实语实语即是诳心对治故。
对治离即是因离。不同身三故。身三各具
三离。口四唯二。意三唯一。文中言实语
者。随心想故。谓纵实不见而心谓见。而言
见者亦名实语。真语者。审善思量如事真
故。谓由心思与事相似。称此而言。若唯称
事而不称心。亦名妄语。故加善思量。言
时语者。论云知时语不起自身他身衰恼
事故。谓心事虽实而回改见时。或令自他
而有衰恼。今菩萨朝见言朝。暮见言暮。故
曰知时。晋经名随亦顺时义。二果行离中。
亦以细况粗。梦中是细故犯是粗。此言覆
藏之语者。论经云不起覆见忍见。婆沙云。
覆相妄语名为覆见。覆心妄语名为忍见。谓
实见事心谓见言不见。此谓覆。己所见
事相此翻真语。若实不见心生见想。诳言
不见。于事虽实于见有违。名为忍见。忍
却己所见故此翻实语。梦中眼见但是智见。
第五言不乖离名离两舌。离两舌事成能
令离间。别中亦二。初对治离。后未破下果
行离。对治离者。即不破坏行。此唯约心。
果行离者通心及事。即是差别。今初心者。
谓传说者。必于心中忆持恶言。欲将破
坏方成离间故。文云无离间心。论经云
无破坏心。及为破彼。故等。而论云二种明
心受。忆持者谓诈现亲朋。如野干诈亲师
子等。又狎密成疏曰离间。亲旧成冤曰恼
害。二果行离。差别有三。谓身心业各有二
义。身坏二义者。谓已破未破是离间体。故名
对治离即是因离。不同身三故。身三各具
三离。口四唯二。意三唯一。文中言实语
者。随心想故。谓纵实不见而心谓见。而言
见者亦名实语。真语者。审善思量如事真
故。谓由心思与事相似。称此而言。若唯称
事而不称心。亦名妄语。故加善思量。言
时语者。论云知时语不起自身他身衰恼
事故。谓心事虽实而回改见时。或令自他
而有衰恼。今菩萨朝见言朝。暮见言暮。故
曰知时。晋经名随亦顺时义。二果行离中。
亦以细况粗。梦中是细故犯是粗。此言覆
藏之语者。论经云不起覆见忍见。婆沙云。
覆相妄语名为覆见。覆心妄语名为忍见。谓
实见事心谓见言不见。此谓覆。己所见
事相此翻真语。若实不见心生见想。诳言
不见。于事虽实于见有违。名为忍见。忍
却己所见故此翻实语。梦中眼见但是智见。
第五言不乖离名离两舌。离两舌事成能
令离间。别中亦二。初对治离。后未破下果
行离。对治离者。即不破坏行。此唯约心。
果行离者通心及事。即是差别。今初心者。
谓传说者。必于心中忆持恶言。欲将破
坏方成离间故。文云无离间心。论经云
无破坏心。及为破彼。故等。而论云二种明
心受。忆持者谓诈现亲朋。如野干诈亲师
子等。又狎密成疏曰离间。亲旧成冤曰恼
害。二果行离。差别有三。谓身心业各有二
义。身坏二义者。谓已破未破是离间体。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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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身。二不喜下明心坏二义。一随喜他。二
自心乐。三不作下业坏二义。谓若细若粗。细
则实有恶言。粗则不实虚搆。正传离间之
言。故名为业。今菩萨并离故皆云不。第六
言不粗鄙名离恶口。别中分二。初果行离。
后常作下对治离。前后诸业治望果行。非
全次第。故先显治。后能离果。今此历别相
对先举果行。一时彰离。后说能治次第翻
前。文义便故先明果行。今果行中先列所
离。后明能离。今初有十七语句。各一义。而
其论意展转相释。于中有二。前四一重总
显恶言体用。后十三语重显前四。今初四
语次第相释。初一总明语体。次云何独害。
以粗恶犷戾故。云何粗犷苦他故。如何苦
他令他瞋恨故。此之四语义一名异。后重
显中。初有四语总释前四。于中初二明其
语时。谓前四有对面不对面故。后二明前
语体不出二类。一鄙恶谓不逊故。二庸贱
常无教训故。后九别释上苦他令瞋为损
之相。于中复二。初二明说前粗鄙之言。自
违于戒。何以违戒。以能苦他令他瞋故。云
何苦他不喜闻故。云何令瞋闻不悦故。馀
七语明自瞋忿心中发言。令他违戒起瞋
生苦。初瞋忿语是自瞋语体。下能令他瞋。
他瞋有二无饶益事。一初五语翻喜生瞋。
谓闻而不爱如火烧心。忆时不乐故生怨
结。热恼者令心胸闭塞。二末后句违乐致
苦。谓己有同意乐事自身失坏。令他失坏
失坏相知之乐故。后如是下明能离可知。
自心乐。三不作下业坏二义。谓若细若粗。细
则实有恶言。粗则不实虚搆。正传离间之
言。故名为业。今菩萨并离故皆云不。第六
言不粗鄙名离恶口。别中分二。初果行离。
后常作下对治离。前后诸业治望果行。非
全次第。故先显治。后能离果。今此历别相
对先举果行。一时彰离。后说能治次第翻
前。文义便故先明果行。今果行中先列所
离。后明能离。今初有十七语句。各一义。而
其论意展转相释。于中有二。前四一重总
显恶言体用。后十三语重显前四。今初四
语次第相释。初一总明语体。次云何独害。
以粗恶犷戾故。云何粗犷苦他故。如何苦
他令他瞋恨故。此之四语义一名异。后重
显中。初有四语总释前四。于中初二明其
语时。谓前四有对面不对面故。后二明前
语体不出二类。一鄙恶谓不逊故。二庸贱
常无教训故。后九别释上苦他令瞋为损
之相。于中复二。初二明说前粗鄙之言。自
违于戒。何以违戒。以能苦他令他瞋故。云
何苦他不喜闻故。云何令瞋闻不悦故。馀
七语明自瞋忿心中发言。令他违戒起瞋
生苦。初瞋忿语是自瞋语体。下能令他瞋。
他瞋有二无饶益事。一初五语翻喜生瞋。
谓闻而不爱如火烧心。忆时不乐故生怨
结。热恼者令心胸闭塞。二末后句违乐致
苦。谓己有同意乐事自身失坏。令他失坏
失坏相知之乐故。后如是下明能离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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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治中有十种语。翻前诸语而小不
次。谓润泽翻苦他令瞋二语。柔软翻毒害
粗犷。其现前不现前无别体故不翻。悦意
语翻上瞋忿。谓和悦意中而发言故。乐闻
喜悦翻不乐不悦。上说粗鄙故不悦乐。今
说顺人天故生悦乐。又悦意下三语展转相
释。善入人心翻如火烧。心热恼怨结。上以
忿心发言。故如火烧等。今以言顺涅槃
故。令善入人心。风雅典则却翻上鄙恶庸
贱。前则街巷陋音。今则言含经史。故爱乐
悦乐。翻不可爱乐生三昧故。身心踊悦。翻
坏自身他身生亲善故。第七言辞不正故
云绮语。其犹绮文总离可知。别中亦二。先
对治后果行。前中八语初一为总。故下结
云戏笑尚恒思审。是以菩萨常乐。三思而后
言。则无散乱矣。下七语别。时之一字亦总
亦别。总者上言思审者。谓思合其时语默
得中也云何为时。谓彼此无损自他成益
时故。论云善知言说时。依彼此语故时语
有几。略说有三。一教化时语。谓见非善众
生。劝发生信。令舍恶就善即时字别义。次
二教授时语。令其忆念实语者。不颠倒
故。谓学承有本转相教诲。后二释上云何
不倒。以言含于义故称行法故。后三教诫
时语。令其修行。地持教诫差别有五。一制
二听。三举四折伏。五令喜。今三句摄之。一
谓有罪者制无罪者听。为顺道理。二于制
听有缺如法举之。数数毁犯折伏与念云
巧调伏。三有实德者称扬令喜。故云决定。
次。谓润泽翻苦他令瞋二语。柔软翻毒害
粗犷。其现前不现前无别体故不翻。悦意
语翻上瞋忿。谓和悦意中而发言故。乐闻
喜悦翻不乐不悦。上说粗鄙故不悦乐。今
说顺人天故生悦乐。又悦意下三语展转相
释。善入人心翻如火烧。心热恼怨结。上以
忿心发言。故如火烧等。今以言顺涅槃
故。令善入人心。风雅典则却翻上鄙恶庸
贱。前则街巷陋音。今则言含经史。故爱乐
悦乐。翻不可爱乐生三昧故。身心踊悦。翻
坏自身他身生亲善故。第七言辞不正故
云绮语。其犹绮文总离可知。别中亦二。先
对治后果行。前中八语初一为总。故下结
云戏笑尚恒思审。是以菩萨常乐。三思而后
言。则无散乱矣。下七语别。时之一字亦总
亦别。总者上言思审者。谓思合其时语默
得中也云何为时。谓彼此无损自他成益
时故。论云善知言说时。依彼此语故时语
有几。略说有三。一教化时语。谓见非善众
生。劝发生信。令舍恶就善即时字别义。次
二教授时语。令其忆念实语者。不颠倒
故。谓学承有本转相教诲。后二释上云何
不倒。以言含于义故称行法故。后三教诫
时语。令其修行。地持教诫差别有五。一制
二听。三举四折伏。五令喜。今三句摄之。一
谓有罪者制无罪者听。为顺道理。二于制
听有缺如法举之。数数毁犯折伏与念云
巧调伏。三有实德者称扬令喜。故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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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此一句总结上四。谓若制若听若举若折。
皆须适时。二是菩萨下。果行离中亦以轻
况重。第八离贪。此下意三但有对治。以贪
等是业有之本。更无所依故非果行。以非
果故不可对之更立异因故。但有其一。
今初离贪。谓离求欲心。别中有三。一事二
体。三差别。于他财物。是事他所摄故。此拣
于己。他摄有二。一己现摄用。二己虽不在
作摄护想。二他所资用是体。谓所贪物体。然
用含二义。一所用事。谓金等。二资用事谓
饮食等。三不生贪下明差别。正显能治。一
始欲名求。即他物想。二希得属己为愿。即
是乐欲。三终起夺想为贪。此即方便及究竟。
并前他物。即是五缘故。意三中要具五缘。若
阙究竟但名烦恼。今皆性离故。以不不之。
第九离于忿怒含毒。故名离瞋。别中有三。
一别显能治。二永舍下总显所治。三常思
下类通治益。今初为六种众生起六种治。
论摄为五。一于冤生慈治于冤者。欲加
苦故。二于恶行者生利益心。治当危苦
故。三于贫及苦生哀悯欢喜二心。以此二
心有通有别。通则可知故论合此。别则贫
穷者悯之。忧苦者令其喜乐。四于乐众生
生和润心。论名利润。治彼染著无利润故。
五于发菩提心人起摄受心。摄令成故。
二总离障中亦有六障。通障前六非一一
别对。故云总也。于此六中。摄为三对初二
己对他用辨冤亲。生怨故瞋。败亲故恨。怨
则未生已生令其生长。亲则未生已生令不
皆须适时。二是菩萨下。果行离中亦以轻
况重。第八离贪。此下意三但有对治。以贪
等是业有之本。更无所依故非果行。以非
果故不可对之更立异因故。但有其一。
今初离贪。谓离求欲心。别中有三。一事二
体。三差别。于他财物。是事他所摄故。此拣
于己。他摄有二。一己现摄用。二己虽不在
作摄护想。二他所资用是体。谓所贪物体。然
用含二义。一所用事。谓金等。二资用事谓
饮食等。三不生贪下明差别。正显能治。一
始欲名求。即他物想。二希得属己为愿。即
是乐欲。三终起夺想为贪。此即方便及究竟。
并前他物。即是五缘故。意三中要具五缘。若
阙究竟但名烦恼。今皆性离故。以不不之。
第九离于忿怒含毒。故名离瞋。别中有三。
一别显能治。二永舍下总显所治。三常思
下类通治益。今初为六种众生起六种治。
论摄为五。一于冤生慈治于冤者。欲加
苦故。二于恶行者生利益心。治当危苦
故。三于贫及苦生哀悯欢喜二心。以此二
心有通有别。通则可知故论合此。别则贫
穷者悯之。忧苦者令其喜乐。四于乐众生
生和润心。论名利润。治彼染著无利润故。
五于发菩提心人起摄受心。摄令成故。
二总离障中亦有六障。通障前六非一一
别对。故云总也。于此六中。摄为三对初二
己对他用辨冤亲。生怨故瞋。败亲故恨。怨
则未生已生令其生长。亲则未生已生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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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次二唯约唯已善不善法。以明生长。
障善名怨增恶名害。皆有已生未生。后
二唯就于他爱不爱事。明其生长。忌胜名
热。谓见他爱事苦他名恼。谓见他不爱
事。皆有已生未生等。瑜伽云。瞋恚方便究
竟者谓于损害事期心决定。正能成业。今
并不行故。上云永离。三类通治益者。谓前
所说者亦常思慈祐。第十离于乖理推求。
不言性离者盖文略耳。别中治七种邪见。
一住正道者治异乘见。小乘对大非正道
故。二不行占卜。治虚妄分别见即是邪见。
夫吉凶悔吝由爱恶生。故云虚妄。三不取
恶戒治于戒取。四心见正直治于见取。五
无诳者。治覆藏见。六无谄治诈现不实见。
七于佛下治非清净见。此所治七见。释有二
门。一约行二约人。约行中。初一愿邪愿小
乘故。次三解邪。颠倒见故。然邪见恶戒唯
是外邪。见取一种通于内邪。谓学大乘者。
执语成见故。次二行邪。藏非诈善故。后一
信邪。信世间故。又于三宝决不信故。故
瑜伽邪见方便究竟者。诽谤决定故。二约人
者。初四是邪梵行求众生。于中初一同法小
乘。后三外道。次二是欲求。后一有求。今性
不求名离邪见。第三佛子下结成增上者。
此有三义一遍护十善即不阙义。二常无
间即清净义。误犯之垢不起间故。三常无
断即常护义。具斯三义得增上戒名。第二
复作是念下摄善法戒。谓非唯律仪不阙不
断。常摄善法亦无断阙。文中分三。初略
障善名怨增恶名害。皆有已生未生。后
二唯就于他爱不爱事。明其生长。忌胜名
热。谓见他爱事苦他名恼。谓见他不爱
事。皆有已生未生等。瑜伽云。瞋恚方便究
竟者谓于损害事期心决定。正能成业。今
并不行故。上云永离。三类通治益者。谓前
所说者亦常思慈祐。第十离于乖理推求。
不言性离者盖文略耳。别中治七种邪见。
一住正道者治异乘见。小乘对大非正道
故。二不行占卜。治虚妄分别见即是邪见。
夫吉凶悔吝由爱恶生。故云虚妄。三不取
恶戒治于戒取。四心见正直治于见取。五
无诳者。治覆藏见。六无谄治诈现不实见。
七于佛下治非清净见。此所治七见。释有二
门。一约行二约人。约行中。初一愿邪愿小
乘故。次三解邪。颠倒见故。然邪见恶戒唯
是外邪。见取一种通于内邪。谓学大乘者。
执语成见故。次二行邪。藏非诈善故。后一
信邪。信世间故。又于三宝决不信故。故
瑜伽邪见方便究竟者。诽谤决定故。二约人
者。初四是邪梵行求众生。于中初一同法小
乘。后三外道。次二是欲求。后一有求。今性
不求名离邪见。第三佛子下结成增上者。
此有三义一遍护十善即不阙义。二常无
间即清净义。误犯之垢不起间故。三常无
断即常护义。具斯三义得增上戒名。第二
复作是念下摄善法戒。谓非唯律仪不阙不
断。常摄善法亦无断阙。文中分三。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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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不善起摄善行。次佛子下广观障治起
摄善行。三如是方便下总结劝修。今初分
二。先明观智。后是故下明起愿行。今初堕
恶道者。有三种义。一者乘恶行往故。此即
集因。经云皆以十不善业。二者依止自身
能生苦恼。此即能堕一切众生。三常堕种
种苦相处。斯即所堕恶趣。上二皆苦果。业者
因义。道者通到义。既要用不善方堕恶道。
则非无因所用。唯是不善。故非邪因。后起
愿行者。由念众生恶因果故。便起大悲要
心二利。于中先正修二利。后何以下徵以
反释。第二广观障治明摄善法中。谓观五
重善法。于上上清净佛善起增上心。求学
修行摄善法戒清净行故。若直就经文亦
分二别。先明观智。后是故下要心摄善。今
论将后段摄属佛善故。且分为二。先观不
善唯是所治。后十善业下观于善法。通能
所治。今初具有苦集。此中为明摄善故。略
示其恶。既果举三涂。则显因亦三品。如后
摄众生戒经文自具。后摄观十善具诸法
门。然通相而辨。善皆能治。以顺理益物正
反恶故。若随相分人天之善。犹为所治是
苦集故。文分五重。今初人天十善。以人天
是世间之善故不分之。实则亦具三品。谓
人善为下欲天为中。色无色界为上。言三
品者。或由三时之心。或约境有胜劣。或
心有轻重。或自作教他等。细论其义多品
不同。略言三五耳。为不善者反此可知。
瑜伽六十广显差别。第二又此下辨声闻善
摄善行。三如是方便下总结劝修。今初分
二。先明观智。后是故下明起愿行。今初堕
恶道者。有三种义。一者乘恶行往故。此即
集因。经云皆以十不善业。二者依止自身
能生苦恼。此即能堕一切众生。三常堕种
种苦相处。斯即所堕恶趣。上二皆苦果。业者
因义。道者通到义。既要用不善方堕恶道。
则非无因所用。唯是不善。故非邪因。后起
愿行者。由念众生恶因果故。便起大悲要
心二利。于中先正修二利。后何以下徵以
反释。第二广观障治明摄善法中。谓观五
重善法。于上上清净佛善起增上心。求学
修行摄善法戒清净行故。若直就经文亦
分二别。先明观智。后是故下要心摄善。今
论将后段摄属佛善故。且分为二。先观不
善唯是所治。后十善业下观于善法。通能
所治。今初具有苦集。此中为明摄善故。略
示其恶。既果举三涂。则显因亦三品。如后
摄众生戒经文自具。后摄观十善具诸法
门。然通相而辨。善皆能治。以顺理益物正
反恶故。若随相分人天之善。犹为所治是
苦集故。文分五重。今初人天十善。以人天
是世间之善故不分之。实则亦具三品。谓
人善为下欲天为中。色无色界为上。言三
品者。或由三时之心。或约境有胜劣。或
心有轻重。或自作教他等。细论其义多品
不同。略言三五耳。为不善者反此可知。
瑜伽六十广显差别。第二又此下辨声闻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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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三乘中各有三段。初标所修善同。次显
所用功异。后结成自乘。今声闻中。以智慧
下明所用异。于中初句对前彰胜。以实相
智修。不同人天无智善故。通观上来善恶
因果。皆是苦集所观境故。次心陜劣下对后
显劣。有五种相。一因集由集小因故。心
陜劣陜谓修行少善。劣谓但能自利。二畏苦
即怖三界故。三舍心即阙大悲。舍众生故。
上三唯劣菩萨。下二兼劣缘觉。四依止。即
经从他。谓必藉师教故。五观即闻声解了。谓
闻人无我法声心通达故。三成声闻乘。结
成自乘。然能治十善及与智慧。即是道谛恶
因果灭。善因果中使灭名为灭谛。成声闻
乘义舍道灭。第三缘觉善所用异中。初句
总明。以能修习名修清净。未能圆修不
名具足。次不从下别显有三种相。一自觉
谓异声闻。不从他闻显依止胜。二大悲下。
不能说法大悲不具。无心起说方便不具。
力不堪说。若有利物多但现通。此劣菩萨。
三悟解已下即观少境界。少有二义。一对
前显胜。以是利根。但观苦集。便悟甚深
之观。胜于声闻。二对后彰劣。但观人无我
法。不同菩萨求佛大智等故。上之二乘。广
如瑜伽本地中说。第四菩萨十善所用异中。
有四种相。一因集二用。三彼力四地。四中
初一行因。次二行相。后一行位。言因集者。
宿习善根依之起行。此又三义。一依一切
善根起行故。即修治清净具足。具足即一切
善义。今经阙此二字。则不能异上辟支。此
所用功异。后结成自乘。今声闻中。以智慧
下明所用异。于中初句对前彰胜。以实相
智修。不同人天无智善故。通观上来善恶
因果。皆是苦集所观境故。次心陜劣下对后
显劣。有五种相。一因集由集小因故。心
陜劣陜谓修行少善。劣谓但能自利。二畏苦
即怖三界故。三舍心即阙大悲。舍众生故。
上三唯劣菩萨。下二兼劣缘觉。四依止。即
经从他。谓必藉师教故。五观即闻声解了。谓
闻人无我法声心通达故。三成声闻乘。结
成自乘。然能治十善及与智慧。即是道谛恶
因果灭。善因果中使灭名为灭谛。成声闻
乘义舍道灭。第三缘觉善所用异中。初句
总明。以能修习名修清净。未能圆修不
名具足。次不从下别显有三种相。一自觉
谓异声闻。不从他闻显依止胜。二大悲下。
不能说法大悲不具。无心起说方便不具。
力不堪说。若有利物多但现通。此劣菩萨。
三悟解已下即观少境界。少有二义。一对
前显胜。以是利根。但观苦集。便悟甚深
之观。胜于声闻。二对后彰劣。但观人无我
法。不同菩萨求佛大智等故。上之二乘。广
如瑜伽本地中说。第四菩萨十善所用异中。
有四种相。一因集二用。三彼力四地。四中
初一行因。次二行相。后一行位。言因集者。
宿习善根依之起行。此又三义。一依一切
善根起行故。即修治清净具足。具足即一切
善义。今经阙此二字。则不能异上辟支。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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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自利。二心广者即利他心三无量者即大
乘心。是二利行体。二具足悲悯是菩萨用。三
方便所摄。即以四摄摄生。是彼悲力。四发
生下皆显地义。地虽有十。就三祇满处略
举三地。以摄馀七。一发生大愿。即净深心
初地。二不舍众生。即不退转地。虽得寂
灭不舍众生。即八地。三希求佛智等。即
受大位地。是第十地。此有三句。一观求行
證智度满故。二尽净诸地障故。三尽净诸
度蔽故。三成菩萨广大行。结成自乘。第五
佛善。上上是总。一切下别有四种义。显上
上事。前三属佛。后一菩萨思齐。一者灭。谓
不善业道共习气灭故。种智清净。二者舍。谓
乃至證十力无畏不共之法。舍二乘故。三
者方便。谓于菩萨乘一切佛法。皆善巧成
就故。四菩萨求无厌足。故云是故我今等行
十善。上虽列五重十善。凡小但将化物。非
己所行。菩萨十善先已安住故。唯要心等
行佛善。佛善望己是馀残未修。一切智中自
在纯熟方为具足。亦灭习气故云清净。结
劝可知。第三佛子十不善业道下。利益众生
戒。文分为二。初广明摄生。后佛子菩萨如
是护持于戒下。结成益生之戒。前中显此
戒增上有五种义。一者智。二者愿。三行。四
集。五集果。今初。谓善知众生苦因果故。文
分为三。初总明知因。二于中下别显知果。
三佛子下结成苦因。今初。总中果有三涂
不同。因有三时阶降。论名时差别。三时复
二。一者约心。谓如杀生。欲杀正杀杀已。三
乘心。是二利行体。二具足悲悯是菩萨用。三
方便所摄。即以四摄摄生。是彼悲力。四发
生下皆显地义。地虽有十。就三祇满处略
举三地。以摄馀七。一发生大愿。即净深心
初地。二不舍众生。即不退转地。虽得寂
灭不舍众生。即八地。三希求佛智等。即
受大位地。是第十地。此有三句。一观求行
證智度满故。二尽净诸地障故。三尽净诸
度蔽故。三成菩萨广大行。结成自乘。第五
佛善。上上是总。一切下别有四种义。显上
上事。前三属佛。后一菩萨思齐。一者灭。谓
不善业道共习气灭故。种智清净。二者舍。谓
乃至證十力无畏不共之法。舍二乘故。三
者方便。谓于菩萨乘一切佛法。皆善巧成
就故。四菩萨求无厌足。故云是故我今等行
十善。上虽列五重十善。凡小但将化物。非
己所行。菩萨十善先已安住故。唯要心等
行佛善。佛善望己是馀残未修。一切智中自
在纯熟方为具足。亦灭习气故云清净。结
劝可知。第三佛子十不善业道下。利益众生
戒。文分为二。初广明摄生。后佛子菩萨如
是护持于戒下。结成益生之戒。前中显此
戒增上有五种义。一者智。二者愿。三行。四
集。五集果。今初。谓善知众生苦因果故。文
分为三。初总明知因。二于中下别显知果。
三佛子下结成苦因。今初。总中果有三涂
不同。因有三时阶降。论名时差别。三时复
二。一者约心。谓如杀生。欲杀正杀杀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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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俱重。名为上者。随一时轻为中者。三
时俱轻为下者。二约时。谓少时多时尽寿
作等。馀有三品。如上十善中说。复应于一
一涂中各有三品等。然依正法念经。三涂
各有边正。正者为重边者为轻。正鬼望边
畜。则饿鬼罪重故。杂集等鬼次于狱。若正
畜望边鬼。则畜生罪重故。今云下者饿鬼
因。二别显知果中。十不善中各有二果差
别。一报果差别。所谓三涂异熟。二习气果
差别。即人中残报。是正报之馀。经中若生
人中得二种是。然杂集瑜伽等论。开习
气果以之为二。一约内报名等流果。即
如经辨。二约外报感增上果。今经阙此。
下依彼显异熟报果。十恶攸同。今但解
释等流增上。然二等流多是前重后轻。轻即
方便等流。重即正恶等流。十恶即分为十。初
杀生中。杀令夭折不终天年。故得短命。即
正恶等流。二未死受苦故获多病。即方便等
流。怖无精光。感外增上资具等物乏少光
泽。二盗损彼财故获贫穷。令其不得称意
受用故。共财不得自在。感外田苗霜雹损
耗。三淫中令其妻不贞故。方便𧦚诱故。淫
之秽污感外臭恶尘坌。四妄语等流。又诽谤
约违境。被诳约违心。言无实故。外感农作
事业多不谐偶。五两舌中令他离间故。亲
友成怨故。由出不平之言。外多险阻。六恶
口中。语体恶故语用恶故。言恒有诤违恼
他人。外感荆棘砂卤等事。七绮语言无人受。
机不领故语不明了。自绮错故。以言绮故。
时俱轻为下者。二约时。谓少时多时尽寿
作等。馀有三品。如上十善中说。复应于一
一涂中各有三品等。然依正法念经。三涂
各有边正。正者为重边者为轻。正鬼望边
畜。则饿鬼罪重故。杂集等鬼次于狱。若正
畜望边鬼。则畜生罪重故。今云下者饿鬼
因。二别显知果中。十不善中各有二果差
别。一报果差别。所谓三涂异熟。二习气果
差别。即人中残报。是正报之馀。经中若生
人中得二种是。然杂集瑜伽等论。开习
气果以之为二。一约内报名等流果。即
如经辨。二约外报感增上果。今经阙此。
下依彼显异熟报果。十恶攸同。今但解
释等流增上。然二等流多是前重后轻。轻即
方便等流。重即正恶等流。十恶即分为十。初
杀生中。杀令夭折不终天年。故得短命。即
正恶等流。二未死受苦故获多病。即方便等
流。怖无精光。感外增上资具等物乏少光
泽。二盗损彼财故获贫穷。令其不得称意
受用故。共财不得自在。感外田苗霜雹损
耗。三淫中令其妻不贞故。方便𧦚诱故。淫
之秽污感外臭恶尘坌。四妄语等流。又诽谤
约违境。被诳约违心。言无实故。外感农作
事业多不谐偶。五两舌中令他离间故。亲
友成怨故。由出不平之言。外多险阻。六恶
口中。语体恶故语用恶故。言恒有诤违恼
他人。外感荆棘砂卤等事。七绮语言无人受。
机不领故语不明了。自绮错故。以言绮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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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感果物不应其时。八贪欲中。已得不足
故未得欲求故。贪则念念欲多。感外增上
日日减少。九瞋恚中二种等流。似前轻后重。
见其不可意故求彼长短。二恼害彼故。瞋
不顺物之情。外感增上其味辛苦。又多
恶兽毒虫。十邪见还生邪见之家。若水之
流湿。心见不正故多谄曲。总由不正故。
外感上妙华果。悉皆隐没。似净不净似安
不安。是以观果知因应当除断。三结成苦
因。无边苦聚由此生故。第二是故菩萨下
明愿。依智起愿。愿为众生自修善故。但
离恶因恶果自亡。愿修善因善果自至。问
恶名杀等离即不杀。不杀即善。离恶住善。
二相宁分。答此有二意。一离杀。谓离作犯。
住善。谓住止持。体则不殊。约持犯分二。
作持止犯反此可知。二离恶但是恶止。住善
兼于善行。具有止作二持。止如前释。作义
云何。前三聚初已略指陈。今当重释。谓非
唯不杀。护众生命。如护己命。是第一善。守
他财物如自己有。他妻亦然。实语软语和
合饶益。是语四善非直无贪。更能惠施。非
唯不瞋慈悲和悦。何但无于邪见。乃成就正
见。智慧深广斯即作也。第三自住下明行依
愿。起行如誓修故。于中初依前愿以起自
行后亦劝下。依于自行正摄众生。第四佛
子下明集者。依增上悲念众生故。生十种
心。此十亦可俱通一切。论就别相为八
种众生。一于恶行众生令住善行。故名利
益。二为苦众生令得安乐。三于怨憎众
故未得欲求故。贪则念念欲多。感外增上
日日减少。九瞋恚中二种等流。似前轻后重。
见其不可意故求彼长短。二恼害彼故。瞋
不顺物之情。外感增上其味辛苦。又多
恶兽毒虫。十邪见还生邪见之家。若水之
流湿。心见不正故多谄曲。总由不正故。
外感上妙华果。悉皆隐没。似净不净似安
不安。是以观果知因应当除断。三结成苦
因。无边苦聚由此生故。第二是故菩萨下
明愿。依智起愿。愿为众生自修善故。但
离恶因恶果自亡。愿修善因善果自至。问
恶名杀等离即不杀。不杀即善。离恶住善。
二相宁分。答此有二意。一离杀。谓离作犯。
住善。谓住止持。体则不殊。约持犯分二。
作持止犯反此可知。二离恶但是恶止。住善
兼于善行。具有止作二持。止如前释。作义
云何。前三聚初已略指陈。今当重释。谓非
唯不杀。护众生命。如护己命。是第一善。守
他财物如自己有。他妻亦然。实语软语和
合饶益。是语四善非直无贪。更能惠施。非
唯不瞋慈悲和悦。何但无于邪见。乃成就正
见。智慧深广斯即作也。第三自住下明行依
愿。起行如誓修故。于中初依前愿以起自
行后亦劝下。依于自行正摄众生。第四佛
子下明集者。依增上悲念众生故。生十种
心。此十亦可俱通一切。论就别相为八
种众生。一于恶行众生令住善行。故名利
益。二为苦众生令得安乐。三于怨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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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慈不加报。四于贫苦者悲欲拔之。五
于乐众生悯其放逸。六于外道摄令正信。
七于同行者护令不退。八于摄一切菩提
愿众生取如自己。以愿同故。后之二心亦
约此类。但后胜于前。九观彼众生乘大乘
道。进趣之者敬之如师。十观集具足功德
者。敬如大师。第五作是念言下集果。依前
悲心起胜上欲。欲拔济故。文中救摄十类
众生。皆言又作。文各有二。先观所化。后我
当下。与济拔心。前即所治。后即能治。前集
之中欲显差别。以其十心对八众生。今十
类中。一一生所容有如前十心救拔。十中
初一解邪故。论云。依增上颠倒为首。馀九
行邪。论开为三。初五化欲求众生。求外五
欲故。次二化有求众生。求三有中正报之
果故。后二化梵行。求众生求出道故。通
上为四。然此所化。但摄集中前六而阙后
二者。以集者益物之心。起心义宽。乃至缘
于具德生师仰故。今此正论救拔故。后二
并非所救。纵其同行退转须化。亦无大乘
之外别有安处。可云拔出。今第一化颠倒
众生中。先所化中邪见为总。谓四颠倒。理
外推求故名邪见。次恶慧恶欲此二是别。常
乐二倒名为恶慧。专念分别方得行故。我
净二倒名为恶欲。不假专念即能行故。以
性成故。由计我净便欲名等。如涅槃说。
后恶道稠林者。结其邪见为诸过因。恶道
者非正道故。显前颠倒为现行烦恼行处。
稠林者亦为随眠之因。后结能治中。住于
于乐众生悯其放逸。六于外道摄令正信。
七于同行者护令不退。八于摄一切菩提
愿众生取如自己。以愿同故。后之二心亦
约此类。但后胜于前。九观彼众生乘大乘
道。进趣之者敬之如师。十观集具足功德
者。敬如大师。第五作是念言下集果。依前
悲心起胜上欲。欲拔济故。文中救摄十类
众生。皆言又作。文各有二。先观所化。后我
当下。与济拔心。前即所治。后即能治。前集
之中欲显差别。以其十心对八众生。今十
类中。一一生所容有如前十心救拔。十中
初一解邪故。论云。依增上颠倒为首。馀九
行邪。论开为三。初五化欲求众生。求外五
欲故。次二化有求众生。求三有中正报之
果故。后二化梵行。求众生求出道故。通
上为四。然此所化。但摄集中前六而阙后
二者。以集者益物之心。起心义宽。乃至缘
于具德生师仰故。今此正论救拔故。后二
并非所救。纵其同行退转须化。亦无大乘
之外别有安处。可云拔出。今第一化颠倒
众生中。先所化中邪见为总。谓四颠倒。理
外推求故名邪见。次恶慧恶欲此二是别。常
乐二倒名为恶慧。专念分别方得行故。我
净二倒名为恶欲。不假专念即能行故。以
性成故。由计我净便欲名等。如涅槃说。
后恶道稠林者。结其邪见为诸过因。恶道
者非正道故。显前颠倒为现行烦恼行处。
稠林者亦为随眠之因。后结能治中。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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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通翻上邪行。于实道翻恶道稠林。第
二化欲求众生中。五段分二。初三化现得
五欲受用生过。后二化未得五欲迫求时
过。前中即分为三。一受不共财。二受无厌
足财。三受贮积财。今初已得之物不与他
共。于费用时生瞋过也。先明所治。互相破
坏以为总句。破坏有二。一斗诤于言中。二
对怨于心中。即分别彼我。瞋恨已下结其
增长。由瞋恨故思念作报。身心恶行炽然
不息。能治之中慈能治瞋。如来之慈乃名
无上。二化受无厌财。众生求时无厌以生
贪过。初所治中有二。一贪取无厌明内心
难满。二唯求财利者。形于身口邪命自活。
结上三业。后三业正命以为能治。三化受
贮积财。积而不散顺生三毒。增烦恼过。初
所治中。染著生贪散用生瞋。若积而能散。
何有贪瞋痴迷上二。言种种烦恼因之炽
然者。直观经意。因上三毒更生烦恼。若
准论意。因贮积财。积财即是烦恼因体。云
何炽然。谓宝玩受用。数为烦恼之所烧故。
然痴有二过。一迷前二。亦复不知何者是
火。云何为失。二无求出意故云不解出要。
谓既迷火宅之为乐。宁有出心。后能治中。
涅槃清凉烦恼火灭故。上三即起烦恼众生。
第二有二愿化。未得五欲追求时过。即造
业众生。分二。初一明追求现报。造诸恶
行。后一明追求后报。造有漏善业。今初。先
所治中有四种过。一愚痴覆心过。于中愚痴
是痴体。重闇是痴相。亦是痴过。馀皆痴过。
二化欲求众生中。五段分二。初三化现得
五欲受用生过。后二化未得五欲迫求时
过。前中即分为三。一受不共财。二受无厌
足财。三受贮积财。今初已得之物不与他
共。于费用时生瞋过也。先明所治。互相破
坏以为总句。破坏有二。一斗诤于言中。二
对怨于心中。即分别彼我。瞋恨已下结其
增长。由瞋恨故思念作报。身心恶行炽然
不息。能治之中慈能治瞋。如来之慈乃名
无上。二化受无厌财。众生求时无厌以生
贪过。初所治中有二。一贪取无厌明内心
难满。二唯求财利者。形于身口邪命自活。
结上三业。后三业正命以为能治。三化受
贮积财。积而不散顺生三毒。增烦恼过。初
所治中。染著生贪散用生瞋。若积而能散。
何有贪瞋痴迷上二。言种种烦恼因之炽
然者。直观经意。因上三毒更生烦恼。若
准论意。因贮积财。积财即是烦恼因体。云
何炽然。谓宝玩受用。数为烦恼之所烧故。
然痴有二过。一迷前二。亦复不知何者是
火。云何为失。二无求出意故云不解出要。
谓既迷火宅之为乐。宁有出心。后能治中。
涅槃清凉烦恼火灭故。上三即起烦恼众生。
第二有二愿化。未得五欲追求时过。即造
业众生。分二。初一明追求现报。造诸恶
行。后一明追求后报。造有漏善业。今初。先
所治中有四种过。一愚痴覆心过。于中愚痴
是痴体。重闇是痴相。亦是痴过。馀皆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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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闇者。迷现在苦不知是苦。二妄见者。
于现下苦妄见乐故。如见空华。三厚瞙者。
不见未来当受苦报。如眼厚瞙都无所见
也。二入阴翳下增恶远善过。初句增恶由
迷异熟。愚顺不善行增长结使。名入阴翳
稠林。后失智慧光明者。此明远善也。痴为
善行障故。三行旷野险道。明受苦报过。生
死长广迥无所依。喻之旷野。多难障碍。复
名险道。流转称行。四起诸恶见者。即无正
对治过。论云。谓多作罪因。于临终时见恶
报相。心生悔见者。或悔先所修或起恶见。
故名悔见。而不能集正对治。所以名过。后
能治中。先得净慧眼是体。此眼有二能。一
见如实相。二由见实相即不随他。具斯二
义名真慧眼。以此二句总翻前过见。前皆
实故。二化追求后报习善行者。随顺险道
过。谓以迷出世胜义愚。造福不动业。求未
来报。则常在险道。前所治中十句分三。初
句自体谓即生死故。二将坠下障碍。谓在之
难出故。三随顺下明失。谓住之失于出离
善故。今初自体。谓由世间少善为根本故。
则人天报危故名险道。二障碍者。皆险道中
事。文有八句。迷于苦集道灭。如次各二。一
明有苦。谓心虽求出而行顺三涂。如临
深渊故云将坠。二入恶见网中。此明迷苦。
于苦果中妄生乐想。为恶见网萦。如世险
道葛藟交加。三为愚下迷于集因。谓为愚
痴所覆。不知烦恼不觉业空。若加深林
不见危险。四随逐下明其造集。世寡正道
于现下苦妄见乐故。如见空华。三厚瞙者。
不见未来当受苦报。如眼厚瞙都无所见
也。二入阴翳下增恶远善过。初句增恶由
迷异熟。愚顺不善行增长结使。名入阴翳
稠林。后失智慧光明者。此明远善也。痴为
善行障故。三行旷野险道。明受苦报过。生
死长广迥无所依。喻之旷野。多难障碍。复
名险道。流转称行。四起诸恶见者。即无正
对治过。论云。谓多作罪因。于临终时见恶
报相。心生悔见者。或悔先所修或起恶见。
故名悔见。而不能集正对治。所以名过。后
能治中。先得净慧眼是体。此眼有二能。一
见如实相。二由见实相即不随他。具斯二
义名真慧眼。以此二句总翻前过见。前皆
实故。二化追求后报习善行者。随顺险道
过。谓以迷出世胜义愚。造福不动业。求未
来报。则常在险道。前所治中十句分三。初
句自体谓即生死故。二将坠下障碍。谓在之
难出故。三随顺下明失。谓住之失于出离
善故。今初自体。谓由世间少善为根本故。
则人天报危故名险道。二障碍者。皆险道中
事。文有八句。迷于苦集道灭。如次各二。一
明有苦。谓心虽求出而行顺三涂。如临
深渊故云将坠。二入恶见网中。此明迷苦。
于苦果中妄生乐想。为恶见网萦。如世险
道葛藟交加。三为愚下迷于集因。谓为愚
痴所覆。不知烦恼不觉业空。若加深林
不见危险。四随逐下明其造集。世寡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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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即随邪。复起邪业为行颠倒行。如险路
多岐。动入豺狼之径。虽疲行不已欲进
返回。五譬如盲人。显无道体无正慧眼。但
得果贪著爱欲所盲。故法华云。著乐痴所
盲。即斯义也。如无目涉险茫无所之。六
无有导师者。明阙道缘。导师者谓佛菩萨。
既离明导有二种失。一当生恶道。二今世
后世。虽处人天放逸障见。故佛虽出世
有不见闻。如盲无导师。若不陷深坑则
坐而不进。七非出要道。谓为出要者。正迷
于灭希求涅槃。而趣异处。谓于梵天乃
至自在。依正之所以为涅槃。推斯邪解以
为正见。如在险道以塞为通。八入魔等
者。显有灭障。五种妙欲是魔境界。贪著为
入。六尘劫善谓之恶贼被牵为摄。三随顺
下二句明失。初句依止怨。故失离恶法。后
句远善友。故失进善法。人法俱失。后能治
中拔出险道。总离前恶住无畏城。是能离
之处。若旷野遇城。众难何畏。近对上文。
若无知动念。则顺魔心而远佛意。寂照双
运即出险难。而入智城。上来化欲求竟。第
三有二段化。有求众生。初一道差别。谓五
趣流转。后一界差别。三界系闭。今初先过。后
治过中初句为总。入欲下别。总即没在大
河过。六道漂溺如彼大河。求有没中所以
是过。然总中含下别义。亦是赖耶瀑流七识
波浪。别中彼大瀑水波浪有三种相。一自体
漂流。谓五趣因果。二身见下为因起难。谓
处之多害。三安六处下便成大失。失出离
多岐。动入豺狼之径。虽疲行不已欲进
返回。五譬如盲人。显无道体无正慧眼。但
得果贪著爱欲所盲。故法华云。著乐痴所
盲。即斯义也。如无目涉险茫无所之。六
无有导师者。明阙道缘。导师者谓佛菩萨。
既离明导有二种失。一当生恶道。二今世
后世。虽处人天放逸障见。故佛虽出世
有不见闻。如盲无导师。若不陷深坑则
坐而不进。七非出要道。谓为出要者。正迷
于灭希求涅槃。而趣异处。谓于梵天乃
至自在。依正之所以为涅槃。推斯邪解以
为正见。如在险道以塞为通。八入魔等
者。显有灭障。五种妙欲是魔境界。贪著为
入。六尘劫善谓之恶贼被牵为摄。三随顺
下二句明失。初句依止怨。故失离恶法。后
句远善友。故失进善法。人法俱失。后能治
中拔出险道。总离前恶住无畏城。是能离
之处。若旷野遇城。众难何畏。近对上文。
若无知动念。则顺魔心而远佛意。寂照双
运即出险难。而入智城。上来化欲求竟。第
三有二段化。有求众生。初一道差别。谓五
趣流转。后一界差别。三界系闭。今初先过。后
治过中初句为总。入欲下别。总即没在大
河过。六道漂溺如彼大河。求有没中所以
是过。然总中含下别义。亦是赖耶瀑流七识
波浪。别中彼大瀑水波浪有三种相。一自体
漂流。谓五趣因果。二身见下为因起难。谓
处之多害。三安六处下便成大失。失出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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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今初。自体有五种相。一深。二流。三名。四
漂。五广。但有其一。已为难度。况具斯五。漂
没何疑。一深者。即具足四流无量水故。为烦
恼河。二生死洄澓者流也。上总四流烦恼因
深故。此苦果常流无竭。上二即漂溺处。于此
生死而漂溺故。三爱河漂转者名也。前明四
流。虽无惑不摄爱润生死。由此漂溺偏受
河名。如愚堕河爱即难出。四湍驰等者漂
也。此有二义。一显河急故云湍驰奔激。谓
虽宝爱身欲令长久。而念念不住。是漂
溺时。二由急故不能如实知其过失。亦复
不见涅槃彼岸。故云不暇观察。是为如此
漂溺。五为欲觉等。随逐者广也。谓随欲等
觉遍觉五尘。故名为广。依此漂溺。涅槃则
以欲等以为毒虫。第二起难有四。一者执。
执著我我所窟宅。不能动发。故云身见罗
刹。于中执取。言于中者。于阴窟之中。执取
之言亦含戒取。二将其下转还。谓先舍欲已
得生上界。由身见执还生下界欲念之中。
若准涅槃。爱见皆为罗刹。论经云。爱见水
中罗刹者。译者回文不尽。三于所贪下。中
著。谓于受用时求欲等乐著故。四住我慢
原阜者。增慢。谓于受用事时中。我慢大慢
憍慢自高轻彼故。慢令心高故喻原阜。上
不停法雨下不见性水。广平曰原。原自
是高原上。加阜。则慢上过慢。对涅槃岸以
水为患。对佛性水则原阜为非。贤首云。四
中初一见。次二爱。后一慢。爱中一种子不灭
故还来。二现行深著故泥溺。如人在河四
漂。五广。但有其一。已为难度。况具斯五。漂
没何疑。一深者。即具足四流无量水故。为烦
恼河。二生死洄澓者流也。上总四流烦恼因
深故。此苦果常流无竭。上二即漂溺处。于此
生死而漂溺故。三爱河漂转者名也。前明四
流。虽无惑不摄爱润生死。由此漂溺偏受
河名。如愚堕河爱即难出。四湍驰等者漂
也。此有二义。一显河急故云湍驰奔激。谓
虽宝爱身欲令长久。而念念不住。是漂
溺时。二由急故不能如实知其过失。亦复
不见涅槃彼岸。故云不暇观察。是为如此
漂溺。五为欲觉等。随逐者广也。谓随欲等
觉遍觉五尘。故名为广。依此漂溺。涅槃则
以欲等以为毒虫。第二起难有四。一者执。
执著我我所窟宅。不能动发。故云身见罗
刹。于中执取。言于中者。于阴窟之中。执取
之言亦含戒取。二将其下转还。谓先舍欲已
得生上界。由身见执还生下界欲念之中。
若准涅槃。爱见皆为罗刹。论经云。爱见水
中罗刹者。译者回文不尽。三于所贪下。中
著。谓于受用时求欲等乐著故。四住我慢
原阜者。增慢。谓于受用事时中。我慢大慢
憍慢自高轻彼故。慢令心高故喻原阜。上
不停法雨下不见性水。广平曰原。原自
是高原上。加阜。则慢上过慢。对涅槃岸以
水为患。对佛性水则原阜为非。贤首云。四
中初一见。次二爱。后一慢。爱中一种子不灭
故还来。二现行深著故泥溺。如人在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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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难出。一被执住。二被回流。三为泥溺。
四滞枯洲不到彼岸。合喻思之。三明失
中有三。一善道无出意失。安六处聚落故
此无善因。二恶道无救失。此无救缘。三无
能度者异处去失。谓离自善行生诸难处。
不值佛故。此双阙因缘通善恶道。后能治
中。初起化心。后以诸下成化行。化行有六。
一与善因。谓六度万行以为船筏。二作救
缘。三令无苦患。四令离集染。五證涅槃
寂静。六令得菩提大智。皆翻上三段思之。
云何能得此益。论云以如实法。云何如实
了生死实性本如。即苦患而證涅槃。见烦
恼本源性离。即集染而成大智。如斯教者
真与善因。真能救也。第二明界差别。先过
后治过中初句为总。三界系缚犹如牢狱。求
有处之所以为过。次多诸下别。别明世狱
有五过随逐。一苦事二财尽三爱离四有缚
五障碍。三界之狱亦然。此五示五种难差别。
一无病难。无病是乐病则有苦。与破为难下
难义准之。苦谓身诸病苦恼。谓心病愁恼。二
常怀爱憎是资生难。爱彼资生求而不得。
憎彼贫穷远之强会。三亲难。亲爱别离故
生忧怖。四戒难。虽生上界暂离犯戒。不免
戒行相违。还为贪械所缚。谓报尽起于欲
恶。明上二界非欲永灭故。此贪欲通系三
界五见难。虽得世间八禅定智。亦为无明
所覆。与正见相违。后能治中。若如实了知
三界之相。无有生死非实非虚。则自无障
碍果證圆寂。第四有二段化。梵行求众生
四滞枯洲不到彼岸。合喻思之。三明失
中有三。一善道无出意失。安六处聚落故
此无善因。二恶道无救失。此无救缘。三无
能度者异处去失。谓离自善行生诸难处。
不值佛故。此双阙因缘通善恶道。后能治
中。初起化心。后以诸下成化行。化行有六。
一与善因。谓六度万行以为船筏。二作救
缘。三令无苦患。四令离集染。五證涅槃
寂静。六令得菩提大智。皆翻上三段思之。
云何能得此益。论云以如实法。云何如实
了生死实性本如。即苦患而證涅槃。见烦
恼本源性离。即集染而成大智。如斯教者
真与善因。真能救也。第二明界差别。先过
后治过中初句为总。三界系缚犹如牢狱。求
有处之所以为过。次多诸下别。别明世狱
有五过随逐。一苦事二财尽三爱离四有缚
五障碍。三界之狱亦然。此五示五种难差别。
一无病难。无病是乐病则有苦。与破为难下
难义准之。苦谓身诸病苦恼。谓心病愁恼。二
常怀爱憎是资生难。爱彼资生求而不得。
憎彼贫穷远之强会。三亲难。亲爱别离故
生忧怖。四戒难。虽生上界暂离犯戒。不免
戒行相违。还为贪械所缚。谓报尽起于欲
恶。明上二界非欲永灭故。此贪欲通系三
界五见难。虽得世间八禅定智。亦为无明
所覆。与正见相违。后能治中。若如实了知
三界之相。无有生死非实非虚。则自无障
碍果證圆寂。第四有二段化。梵行求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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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二。初段化邪梵行求。令舍邪归正后段
化同法小乘。令舍权归实。今初先明过中。
初句为总。谓执著于我过。然诸外道执见
虽多以我为本。断常等见皆因此生。次于
诸蕴下别。别有六句。前三失道故。远第一
义乐。后三失灭故具足诸苦。今初。一于诸
蕴窟宅不求出离者。无始发方便。谓彼外道
众生欲趣涅槃。以有我故。于五阴舍不
能动发。二所趣不真内入无我。故名空聚。
我想妄计遍于六根。故名为依。三造行不
正。既求涅槃应行八正。翻行邪道四颠倒
行。以彼计蕴。身受心法为净等故。后三中。
一四大乖违苦。谓老病死苦人皆欲远。由计
我故四毒常侵。二五阴随逐苦。五蕴具诸
结过。常能害人善法故。二怨贼六受无量
苦者。上不说者皆在其中。亦总结前五也。
后能治中。上由计我处处生著。唯大涅槃
是无著处。云何能得谓如实法。如实法者略
有三义。一上怨贼等。外道不知计我处之。
今菩萨教之观过。了无有人。二假以世喻。
喻所不及。则五阴等过于怨等。三知其实
性。人法俱空皆是最胜无所著处馀如涅槃
二十一说。第二化同法小乘。初起过中有
三。初不求大因过。利生懈怠为陜。佛法
无量退没不證为劣。二不行下不愿大果
过。三虽欲下明修行过不定聚众生。实有
大乘出离之法。而修行小乘。后能治中广大
佛法。即诸度万行。登地已上名为广大。皆
佛因法。广大智慧通于因果。翻前陜劣总
化同法小乘。令舍权归实。今初先明过中。
初句为总。谓执著于我过。然诸外道执见
虽多以我为本。断常等见皆因此生。次于
诸蕴下别。别有六句。前三失道故。远第一
义乐。后三失灭故具足诸苦。今初。一于诸
蕴窟宅不求出离者。无始发方便。谓彼外道
众生欲趣涅槃。以有我故。于五阴舍不
能动发。二所趣不真内入无我。故名空聚。
我想妄计遍于六根。故名为依。三造行不
正。既求涅槃应行八正。翻行邪道四颠倒
行。以彼计蕴。身受心法为净等故。后三中。
一四大乖违苦。谓老病死苦人皆欲远。由计
我故四毒常侵。二五阴随逐苦。五蕴具诸
结过。常能害人善法故。二怨贼六受无量
苦者。上不说者皆在其中。亦总结前五也。
后能治中。上由计我处处生著。唯大涅槃
是无著处。云何能得谓如实法。如实法者略
有三义。一上怨贼等。外道不知计我处之。
今菩萨教之观过。了无有人。二假以世喻。
喻所不及。则五阴等过于怨等。三知其实
性。人法俱空皆是最胜无所著处馀如涅槃
二十一说。第二化同法小乘。初起过中有
三。初不求大因过。利生懈怠为陜。佛法
无量退没不證为劣。二不行下不愿大果
过。三虽欲下明修行过不定聚众生。实有
大乘出离之法。而修行小乘。后能治中广大
佛法。即诸度万行。登地已上名为广大。皆
佛因法。广大智慧通于因果。翻前陜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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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广大。上来广明摄众生竟。第二佛子下
结成摄生之戒。护持于戒。即前律仪及摄善
法。故能增长慈悲之心。即益生戒。第二位果
唯无发趣三果同前故。论云有同者。无者
亦名果校量胜者。三果皆胜初地故。初调
柔中三。一调柔相。二佛子此菩萨下别地行
相。三佛子是名下总结地名。初中三。谓法
喻合。法中三。初见诸佛为练行缘。二于诸
佛下明能练行。于中先供养。后于诸佛下
受法更受十善。即学佛善也。是戒地故。三
是菩萨下所练净中。对前胜者。以离悭嫉
破戒二种垢故。初地菩萨戒未净故。施亦
未净。前就初地说檀度满。令更转净。以
离二垢说名离垢故。故喻初地。金但火
鍊以除外垢。今此置矾石中。兼内净体明。
云一切净。法合可知。二别地行中。以离语
四过。说爱语偏多。二菩萨住此下摄报果。先
明在家。后若欲下出家。在家中二。先上胜
身即金轮王。后能除下明上胜果。三若以菩
萨下愿智果。并如初地。第三重颂中。有十五
颂分三。初十颂位行。于中有四。初一颂颂
十种直心。二有二颂颂律仪戒。三二颂半
颂摄善戒。四有四颂半颂摄众生戒。二有
四颂颂位果。三有一颂结叹所说。二地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五
结成摄生之戒。护持于戒。即前律仪及摄善
法。故能增长慈悲之心。即益生戒。第二位果
唯无发趣三果同前故。论云有同者。无者
亦名果校量胜者。三果皆胜初地故。初调
柔中三。一调柔相。二佛子此菩萨下别地行
相。三佛子是名下总结地名。初中三。谓法
喻合。法中三。初见诸佛为练行缘。二于诸
佛下明能练行。于中先供养。后于诸佛下
受法更受十善。即学佛善也。是戒地故。三
是菩萨下所练净中。对前胜者。以离悭嫉
破戒二种垢故。初地菩萨戒未净故。施亦
未净。前就初地说檀度满。令更转净。以
离二垢说名离垢故。故喻初地。金但火
鍊以除外垢。今此置矾石中。兼内净体明。
云一切净。法合可知。二别地行中。以离语
四过。说爱语偏多。二菩萨住此下摄报果。先
明在家。后若欲下出家。在家中二。先上胜
身即金轮王。后能除下明上胜果。三若以菩
萨下愿智果。并如初地。第三重颂中。有十五
颂分三。初十颂位行。于中有四。初一颂颂
十种直心。二有二颂颂律仪戒。三二颂半
颂摄善戒。四有四颂半颂摄众生戒。二有
四颂颂位果。三有一颂结叹所说。二地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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