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三十五
卷三十五 第 770a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五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第三摄报果利益胜中分二。先明在家果。后
是菩萨若欲下出家果。前中复二。初上胜身
显其报胜。后能以大施下。明上胜果显其
行胜。今初阎浮王者。即铁轮王。然璎珞仁王。
地前四位已配四轮。今在初地方作铁轮。
正明皆寄不可定执。常护正法应是行胜。
如何论主将属身胜。护法有二。一护国正
法。则赏罚以宜。二护佛正法护教理等兴
建摈斥。论依初义。二上胜果者。依前王报
起于胜行。是身之果。于中二。初行后愿。前
卷三十五 第 770b 页
中亦二。一大悲利他。谓若施若摄。二如是一
切下不失自利。正作利他业时。即不离念
佛等故。谓利他事中回向菩提故。成大恭
敬事不生分别故。除诸妄想顺理合体。
故云不离。所念有十一论分为四。一初三
是上念三宝。在已上故不离三轮故。次一
是同法念。次三功德念。一自身他身菩萨行。
二度行自体。三诸地转胜故。后四求义念
佛。以力等是真实究竟义故。已所求故。二
复作下明愿有十一句。前七自德。后四摄
化。前中此云殊胜。论经名大馀名并同。首
唯是总。谓大菩提位尊高故。妙等唯别。胜大
亦总亦别故。首有二种。一胜首光明功德故。
二殊胜首独无二故。胜亦二种。一妙智自在
胜故。二微妙。离一切烦恼自在胜故。殊胜
亦二。一上无与等故。二无上无能过故。后
四中。初一约教。谓导者于阿含中分别法
义正说故。馀三显證。将者令他得證义。灭
诸烦恼故。此约断德。后二约智。前因后果。
师者教令入正道故。后句以大菩提而教
化故。第二出家果中二。初舍俗出家。后既
出家下修行剋證。禅定胜业有二。一者三昧
胜即胜定体。二三昧所作胜。谓因三昧得
见佛等。有十一句。明其二利分为三对。初
六句横论二利。初二自利。一见百佛者。十
方各十他受用身。瑜伽住品。能于种种国土
见百如来。寄位显百。理实如前见多佛也。
二知神力。论意取神力所加说法菩萨。于
上二处修习智慧。次四利他。初一有信机
卷三十五 第 770c 页
者动刹现通。次三有悟机者。往刹光照正
授以法。次有二句竖论二利。一自摄胜生。
瑜伽云。若欲留命能住百劫。二三明穷照
示物善恶。后三句。一对明二利速疾。一为
增长自智。思惟种种法门。二分身速疾作多
利益故。第四愿智果。正愿久积以智内證
故。其自在示现难可穷究。则显上来百数
彰地阶差非定尔也。今行合法界。是圆融
实德故云过此。论后结云。略说诸地各有因
体果相者。以此地中相及得果。类后九地
也。因即是相体即是得果。名不殊应知。此
三通于下九。所以于此结者。显上广说不
出此故。第二应颂四十六偈半分为二别。
初正颂前后二结说。前中分四。初十一偈
颂初住分。于中四。初一颂半依何身。次四
颂半为何义。次二颂以何因。后三颂有何
相。第二五偈颂释名分。初二偈半颂喜相。
馀颂喜因。于中先半偈颂念当得。后二颂
念现得。第三有六颂。颂安住地分。初五句
颂信心成就。次七句颂修行成就。后三偈
颂回向成就。第四恒起下二十二偈半。颂校
量胜分。于中三。初六颂半颂愿校量。次六
颂行校量。后十颂果校量。于中初二调柔
果。次二发趣果。次五颂半摄报果。后半偈
颂愿智果。结说可知。初地竟(从此已下入第三十五经)第二
离垢地。所以来者。论云如是已證正位。依
出世间道因清净戒。说第二菩萨离垢地。言
正位者。即初地见道是出世间。依此修于
三学。戒最在初故先来也。前地虽證真。有
卷三十五 第 771a 页
戒未能无误。又以十度明义。前施此戒
故次明之。下之八地依十度。次以辨来意
准此可知。言离垢者。慈氏云。由极远离
犯戒垢故。谓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择护
戒。唯识亦云具净尸罗。远离微细毁犯烦
恼垢故。十住毗婆沙。虽云行十善道。离诸
垢故亦不异戒。瑜伽亦名增上戒住故。此
地中断邪行障。證最胜真如。皆约戒明。言
邪行障者。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
误犯三业。能障二地。由斯二地说断二愚
及彼粗重。一微细误犯愚。即上俱生一分此
能起业。二种种业趣愚。即彼所起误犯三
业。言最胜者。谓此真如具无边德于一切
法最为胜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为无边
德。是以成于戒行。得于最胜无等菩提之
果。并寄于戒显地相别。虽经论文异。大旨
不殊。次正释文文分三分。初赞请分。二正
说分。三重颂分。今初五颂分二。初三庆闻
初地。后二请说二地。今初。前二经家叙其三
业庆喜。后一发言申赞。然此庆闻亦属前地。
以领前请后故。皆判属后。后二中亦初序
后请。第二正说分中。先明地相。后彰地果。
前中分二。一发起净即是入心。二佛子菩萨
住离垢下自体净。即住地心。三聚无误地中
正行。名自体净。直心趣彼名发起净。今初
发起中三。初结前标后。次何等下徵列十
名。后菩萨以此下结行入位。今初标云深
心者。深契理事故。论经云直心。而下列中
总句同名直心。明知深直义一名异。论云十
卷三十五 第 771b 页
种直心者。依清净戒直心性戒成就。随所
应作自然行故。谓发起净中。顺理事持是
净戒。直心则令自体净中性戒成就。然性戒
有二。一久积成性。二真如性中无破戒垢。
今称如持使得性成。故云成就。二徵列中。
列有十句。初总馀别。总云直心者。瑜伽云。
于一切师长尊重福田。不行虚诳意乐。此
约随相别释。今论主为顺一乘缘起义故。
分为总别。别皆成总。则令总中具于别义。
故不别释总句。别中初四律仪。次三摄善。
后二饶益。一者柔软直心。共喜乐意持戒故。
故瑜伽云。于同法菩萨忍辱柔和易可共
住。二堪能者。有自在力性善持戒。烦恼魔
事不能动转。难持能持故。所以鹅珠草系
尽命无违。三守护根门不误犯戒。如良
慧马性自调伏。以于诸行深见过故。四寂
静者。论云调伏柔软不生高心故。则似不
恃。前三所持是事寂静。瑜伽云。于大涅槃
深见胜利者。斯即称理寂静。五纯善者。谓
纯修妙善菩提分法。能忍诸恼如真金故。
六不杂者。论云所得功德不生厌足依清
净戒更求胜戒乐寂静故。谓虽得前句妙
善。而不厌则不杂懈怠。乐于寂静则不
杂事乱。身心俱寂即是胜戒。七诸有势力
弃而不顾。不似难陀为欲持戒。八大悲
为物不断有愿为广。九大智随有而无染。
故能作有情一切义利。第三结行人位。由
上十心。成于上品极圆满故。入斯戒住。第
二自体净中明三聚净戒。即分为三。初律仪
卷三十五 第 771c 页
净。论云离净。谓离杀等故。此约随戒亦
名正受净。此约初受。二摄善法戒。三摄众
生戒。此三聚戒摄前三位。初摄治地住。次
摄饶益行。思彼众生堕恶等故。后摄不坏
回向。谓有智愿等。于法宝等皆不坏故。律
仪。通于止作。摄善唯约善行。前二通于自
利。后一唯约益物。又初律仪中。虽有善行
而施忍等不行非过故。摄善中无所不行。
若尔今经前二同离杀等二相宁分。古释有
二义。一同体义分。约离过义边说为律仪。
顺理能益判为摄善。二者隐显相成。律仪中
有止作。因离果离是其止行。对治离者是其
作行。举作助止说为律仪。摄善戒中亦有
止作。以止助作说为摄善。今更一释。此中
唯约自修正行。下摄善中亦令他修。则摄
二利之善。及悲智之善。又此唯己分之善。下
摄善中上修佛善。岂得同耶。今初律仪分
三。初标所依。谓离垢地戒增上故。二性自
已下正显戒相。三佛子至如是下结成增上。
二中有十善业道。即为十段。今初离杀分
二。初总明。后不畜下别显。今初性自远离。文
属杀生义该下九。谓自性成就十善业道。
即自性戒。然离有三种。一要期离。谓诸凡
夫。二方便离。所谓二乘。三自体离。谓诸菩
萨。契穷实性自体无染。然诸菩萨同修自
体。而复有四。一离现行。所谓地前。二除种
子即是初地。三除误犯。四显性净。此二当
于此地。然性净难彰寄除杀等。以显彼净。
此通馀教。若依此经地体悬绝寄显地胜。
卷三十五 第 772a 页
岂可地前位位皆深。今居地上方行十善。
二别显中有三种离。一因离。谓离杀因缘。
二于一切下对治离。谓离杀法。三是菩萨下
果行离。即离杀业。今初因离。复有二种。一
离受畜因。谓不畜刀杖。此虽是缘从通名
因。略举此二。馀咒药等皆是此因。二不怀
下明离起因。此正是因。因即三毒不怀怨恨
明离瞋因。杀父害母亦不加报。次有渐下
明离贪因。贪有二种。一为贪财利故造诸
恶业。乃至没命心无耻悔。今有惭愧故能
离之。二为贪众生捕养笼系。令生苦恼。
今有悯伤之仁。恕己为喻便能离之。然起杀
之痴必是邪见。邪见难遣非对治不离。是故
论主就对治中。明离于痴。此略不说。二对
治离中亦有二种。一生利益心。是与众生
世出世间二种乐因。二生慈念心。谓念众生
得人天涅槃之果。既于如是因果不颠倒
求。则离愚痴心。起于杀因杀生祭祠等。此
中慈益约能对治即名为离。不同前后杀因
杀果而为所离。若尔前有仁恕。故离起贪因。
仁恕之心岂非能治。前约本有仁等不起贪
等。非是发起仁恕之心。今约于物发生慈
益之心。以为能治故不同也。三果行离者。
揽因成杀名业为果。今不正杀故名果
离。于中亦二。一微细。谓心念害。二粗重谓
身行害。今经以细况粗。粗中成杀有五因
缘。一身谓于他故。他是所杀之体。故名为
身。此拣自身二事。谓众生故。此拣非情。
三想谓起众生想拣作瓦木等想。四行谓
卷三十五 第 772b 页
故以重意。重意是思故名为行。此拣错误。
五体谓身行加害断命落究竟。正是杀业。故
名为体。则拣前四以为方便。然杂集瑜伽。
缘皆有五而合初二为事。复加烦恼。今
以烦恼是前起因。故不重明。又境想轻重
等非此全要。故略不明。第二离盗亦初句
总。非理损财不与而取。故名为盗。别中亦
三。一因离。二于他下对治离。三若物下果行
离。因中止谓少欲。足谓知足。自之所有尚生
止足。故无盗因。然止足有二义。一内心止
足。即离起因。若廉贞之士。渴死不饮盗泉。
二此地具无尽财。故离受畜因。然杀中杀
具畜则为因。淫盗妻财以不足为因。二对
治离中。由发起慈心恕己为喻。则于自
资财尚舍而安彼。岂侵损他。然他有二。一
他人二他世。不盗则不损当来资生。三果
行离中亦有粗细。不取草叶为细。馀资生
为粗。而文通为五缘。一者身。谓若物属他。
此拣于自。是他物体故名为身。二事。经阙
此句。论经云他所用事。三想。谓起他物想。
四行。谓翻终不盗心。五体谓举离本处。乃
至下是以细况粗。杀淫于他正报成业。故
以身心而分粗细。盗戒虽通依正。但约损
财。故唯就外物以论粗细。又杀有多类
唯人成重。故就粗中方说具缘。盗易成犯
故总明具缘。若粗若细皆成盗体。第三离
邪淫。乖礼曰邪染爱曰淫。别中亦三。一因
离。谓自妻知足。此亦二意。一内心知足离
于起因。二自足妻色。离受畜因故。晋译论
卷三十五 第 772c 页
经皆云自足妻色。足妻乃由寄报轮王。相
同世间故得示有。知足约心亦不妨梵
行。二对治离。谓不求他妻。现在梵行净
故。不求未来妻色。他人之妻盖不在言。
三于他妻下明果行离。亦有粗细。细约起
心粗约从事。而文分二。初举邪境。后尚不
下以细况粗。初中邪境有三。一不正。二非
时。三非处。非处一种在后况中。初不正中
他守护女。此为总句。护有二种。一不共护。
谓他妻妾唯夫护故。二者共护。谓亲族媒定。
亲谓父母族即宗族。谓二亲亡殁六亲所护。
夫亡子等所护。媒定谓已受礼聘。二非时
者。即为法所护。然法有二。一王法。二佛法。
佛法谓修梵行时。此复有二。一分谓八戒。
二全谓具足等。然此非时准智论十五。及诸
论中广有其相。今之所列意在不起染心。
故于自妻不委其事。二以细况粗中有二
重况。一以染心况于正道从事。二以染心
及正道。以况非道。非道即前非处。亦应以
人况于馀类。以后后粗鄙于前前故。以
其淫境无想疑。故论主于此不约具缘。经
文不言作他女想。约邪淫说。亦有想疑。
为显此中自妻正境亦定无犯。故不说也。
第四离妄语违想背心名之为妄。别中分
二。初对治离。后乃至下果行离。今初对治
即是因离。不别明因。何者有二义故。一
无外事故。谓无刀杖妻财之外事。故无受
畜因。二无异因故。谓但用诳他。思心即妄
语因。无别贪等以为异因。异因即起因故
卷三十五 第 773a 页
离彼诳心。即成实语实语即是诳心对治故。
对治离即是因离。不同身三故。身三各具
三离。口四唯二。意三唯一。文中言实语
者。随心想故。谓纵实不见而心谓见。而言
见者亦名实语。真语者。审善思量如事真
故。谓由心思与事相似。称此而言。若唯称
事而不称心。亦名妄语。故加善思量。言
时语者。论云知时语不起自身他身衰恼
事故。谓心事虽实而回改见时。或令自他
而有衰恼。今菩萨朝见言朝。暮见言暮。故
曰知时。晋经名随亦顺时义。二果行离中。
亦以细况粗。梦中是细故犯是粗。此言覆
藏之语者。论经云不起覆见忍见。婆沙云。
覆相妄语名为覆见。覆心妄语名为忍见。谓
实见事心谓见言不见。此谓覆。己所见
事相此翻真语。若实不见心生见想。诳言
不见。于事虽实于见有违。名为忍见。忍
却己所见故此翻实语。梦中眼见但是智见。
第五言不乖离名离两舌。离两舌事成能
令离间。别中亦二。初对治离。后未破下果
行离。对治离者。即不破坏行。此唯约心。
果行离者通心及事。即是差别。今初心者。
谓传说者。必于心中忆持恶言。欲将破
坏方成离间故。文云无离间心。论经云
无破坏心。及为破彼。故等。而论云二种明
心受。忆持者谓诈现亲朋。如野干诈亲师
子等。又狎密成疏曰离间。亲旧成冤曰恼
害。二果行离。差别有三。谓身心业各有二
义。身坏二义者。谓已破未破是离间体。故名
卷三十五 第 773b 页
为身。二不喜下明心坏二义。一随喜他。二
自心乐。三不作下业坏二义。谓若细若粗。细
则实有恶言。粗则不实虚搆。正传离间之
言。故名为业。今菩萨并离故皆云不。第六
言不粗鄙名离恶口。别中分二。初果行离。
后常作下对治离。前后诸业治望果行。非
全次第。故先显治。后能离果。今此历别相
对先举果行。一时彰离。后说能治次第翻
前。文义便故先明果行。今果行中先列所
离。后明能离。今初有十七语句。各一义。而
其论意展转相释。于中有二。前四一重总
显恶言体用。后十三语重显前四。今初四
语次第相释。初一总明语体。次云何独害。
以粗恶犷戾故。云何粗犷苦他故。如何苦
他令他瞋恨故。此之四语义一名异。后重
显中。初有四语总释前四。于中初二明其
语时。谓前四有对面不对面故。后二明前
语体不出二类。一鄙恶谓不逊故。二庸贱
常无教训故。后九别释上苦他令瞋为损
之相。于中复二。初二明说前粗鄙之言。自
违于戒。何以违戒。以能苦他令他瞋故。云
何苦他不喜闻故。云何令瞋闻不悦故。馀
七语明自瞋忿心中发言。令他违戒起瞋
生苦。初瞋忿语是自瞋语体。下能令他瞋。
他瞋有二无饶益事。一初五语翻喜生瞋。
谓闻而不爱如火烧心。忆时不乐故生怨
结。热恼者令心胸闭塞。二末后句违乐致
苦。谓己有同意乐事自身失坏。令他失坏
失坏相知之乐故。后如是下明能离可知。
卷三十五 第 773c 页
第二对治中有十种语。翻前诸语而小不
次。谓润泽翻苦他令瞋二语。柔软翻毒害
粗犷。其现前不现前无别体故不翻。悦意
语翻上瞋忿。谓和悦意中而发言故。乐闻
喜悦翻不乐不悦。上说粗鄙故不悦乐。今
说顺人天故生悦乐。又悦意下三语展转相
释。善入人心翻如火烧。心热恼怨结。上以
忿心发言。故如火烧等。今以言顺涅槃
故。令善入人心。风雅典则却翻上鄙恶庸
贱。前则街巷陋音。今则言含经史。故爱乐
悦乐。翻不可爱乐生三昧故。身心踊悦。翻
坏自身他身生亲善故。第七言辞不正故
云绮语。其犹绮文总离可知。别中亦二。先
对治后果行。前中八语初一为总。故下结
云戏笑尚恒思审。是以菩萨常乐。三思而后
言。则无散乱矣。下七语别。时之一字亦总
亦别。总者上言思审者。谓思合其时语默
得中也云何为时。谓彼此无损自他成益
时故。论云善知言说时。依彼此语故时语
有几。略说有三。一教化时语。谓见非善众
生。劝发生信。令舍恶就善即时字别义。次
二教授时语。令其忆念实语者。不颠倒
故。谓学承有本转相教诲。后二释上云何
不倒。以言含于义故称行法故。后三教诫
时语。令其修行。地持教诫差别有五。一制
二听。三举四折伏。五令喜。今三句摄之。一
谓有罪者制无罪者听。为顺道理。二于制
听有缺如法举之。数数毁犯折伏与念云
巧调伏。三有实德者称扬令喜。故云决定。
卷三十五 第 774a 页
又此一句总结上四。谓若制若听若举若折。
皆须适时。二是菩萨下。果行离中亦以轻
况重。第八离贪。此下意三但有对治。以贪
等是业有之本。更无所依故非果行。以非
果故不可对之更立异因故。但有其一。
今初离贪。谓离求欲心。别中有三。一事二
体。三差别。于他财物。是事他所摄故。此拣
于己。他摄有二。一己现摄用。二己虽不在
作摄护想。二他所资用是体。谓所贪物体。然
用含二义。一所用事。谓金等。二资用事谓
饮食等。三不生贪下明差别。正显能治。一
始欲名求。即他物想。二希得属己为愿。即
是乐欲。三终起夺想为贪。此即方便及究竟。
并前他物。即是五缘故。意三中要具五缘。若
阙究竟但名烦恼。今皆性离故。以不不之。
第九离于忿怒含毒。故名离瞋。别中有三。
一别显能治。二永舍下总显所治。三常思
下类通治益。今初为六种众生起六种治。
论摄为五。一于冤生慈治于冤者。欲加
苦故。二于恶行者生利益心。治当危苦
故。三于贫及苦生哀悯欢喜二心。以此二
心有通有别。通则可知故论合此。别则贫
穷者悯之。忧苦者令其喜乐。四于乐众生
生和润心。论名利润。治彼染著无利润故。
五于发菩提心人起摄受心。摄令成故。
二总离障中亦有六障。通障前六非一一
别对。故云总也。于此六中。摄为三对初二
己对他用辨冤亲。生怨故瞋。败亲故恨。怨
则未生已生令其生长。亲则未生已生令不
卷三十五 第 774b 页
生长。次二唯约唯已善不善法。以明生长。
障善名怨增恶名害。皆有已生未生。后
二唯就于他爱不爱事。明其生长。忌胜名
热。谓见他爱事苦他名恼。谓见他不爱
事。皆有已生未生等。瑜伽云。瞋恚方便究
竟者谓于损害事期心决定。正能成业。今
并不行故。上云永离。三类通治益者。谓前
所说者亦常思慈祐。第十离于乖理推求。
不言性离者盖文略耳。别中治七种邪见。
一住正道者治异乘见。小乘对大非正道
故。二不行占卜。治虚妄分别见即是邪见。
夫吉凶悔吝由爱恶生。故云虚妄。三不取
恶戒治于戒取。四心见正直治于见取。五
无诳者。治覆藏见。六无谄治诈现不实见。
七于佛下治非清净见。此所治七见。释有二
门。一约行二约人。约行中。初一愿邪愿小
乘故。次三解邪。颠倒见故。然邪见恶戒唯
是外邪。见取一种通于内邪。谓学大乘者。
执语成见故。次二行邪。藏非诈善故。后一
信邪。信世间故。又于三宝决不信故。故
瑜伽邪见方便究竟者。诽谤决定故。二约人
者。初四是邪梵行求众生。于中初一同法小
乘。后三外道。次二是欲求。后一有求。今性
不求名离邪见。第三佛子下结成增上者。
此有三义一遍护十善即不阙义。二常无
间即清净义。误犯之垢不起间故。三常无
断即常护义。具斯三义得增上戒名。第二
复作是念下摄善法戒。谓非唯律仪不阙不
断。常摄善法亦无断阙。文中分三。初略
卷三十五 第 774c 页
观不善起摄善行。次佛子下广观障治起
摄善行。三如是方便下总结劝修。今初分
二。先明观智。后是故下明起愿行。今初堕
恶道者。有三种义。一者乘恶行往故。此即
集因。经云皆以十不善业。二者依止自身
能生苦恼。此即能堕一切众生。三常堕种
种苦相处。斯即所堕恶趣。上二皆苦果。业者
因义。道者通到义。既要用不善方堕恶道。
则非无因所用。唯是不善。故非邪因。后起
愿行者。由念众生恶因果故。便起大悲要
心二利。于中先正修二利。后何以下徵以
反释。第二广观障治明摄善法中。谓观五
重善法。于上上清净佛善起增上心。求学
修行摄善法戒清净行故。若直就经文亦
分二别。先明观智。后是故下要心摄善。今
论将后段摄属佛善故。且分为二。先观不
善唯是所治。后十善业下观于善法。通能
所治。今初具有苦集。此中为明摄善故。略
示其恶。既果举三涂。则显因亦三品。如后
摄众生戒经文自具。后摄观十善具诸法
门。然通相而辨。善皆能治。以顺理益物正
反恶故。若随相分人天之善。犹为所治是
苦集故。文分五重。今初人天十善。以人天
是世间之善故不分之。实则亦具三品。谓
人善为下欲天为中。色无色界为上。言三
品者。或由三时之心。或约境有胜劣。或
心有轻重。或自作教他等。细论其义多品
不同。略言三五耳。为不善者反此可知。
瑜伽六十广显差别。第二又此下辨声闻善
卷三十五 第 775a 页
下。三乘中各有三段。初标所修善同。次显
所用功异。后结成自乘。今声闻中。以智慧
下明所用异。于中初句对前彰胜。以实相
智修。不同人天无智善故。通观上来善恶
因果。皆是苦集所观境故。次心陜劣下对后
显劣。有五种相。一因集由集小因故。心
陜劣陜谓修行少善。劣谓但能自利。二畏苦
即怖三界故。三舍心即阙大悲。舍众生故。
上三唯劣菩萨。下二兼劣缘觉。四依止。即
经从他。谓必藉师教故。五观即闻声解了。谓
闻人无我法声心通达故。三成声闻乘。结
成自乘。然能治十善及与智慧。即是道谛恶
因果灭。善因果中使灭名为灭谛。成声闻
乘义舍道灭。第三缘觉善所用异中。初句
总明。以能修习名修清净。未能圆修不
名具足。次不从下别显有三种相。一自觉
谓异声闻。不从他闻显依止胜。二大悲下。
不能说法大悲不具。无心起说方便不具。
力不堪说。若有利物多但现通。此劣菩萨。
三悟解已下即观少境界。少有二义。一对
前显胜。以是利根。但观苦集。便悟甚深
之观。胜于声闻。二对后彰劣。但观人无我
法。不同菩萨求佛大智等故。上之二乘。广
如瑜伽本地中说。第四菩萨十善所用异中。
有四种相。一因集二用。三彼力四地。四中
初一行因。次二行相。后一行位。言因集者。
宿习善根依之起行。此又三义。一依一切
善根起行故。即修治清净具足。具足即一切
善义。今经阙此二字。则不能异上辟支。此
卷三十五 第 775b 页
明自利。二心广者即利他心三无量者即大
乘心。是二利行体。二具足悲悯是菩萨用。三
方便所摄。即以四摄摄生。是彼悲力。四发
生下皆显地义。地虽有十。就三祇满处略
举三地。以摄馀七。一发生大愿。即净深心
初地。二不舍众生。即不退转地。虽得寂
灭不舍众生。即八地。三希求佛智等。即
受大位地。是第十地。此有三句。一观求行
證智度满故。二尽净诸地障故。三尽净诸
度蔽故。三成菩萨广大行。结成自乘。第五
佛善。上上是总。一切下别有四种义。显上
上事。前三属佛。后一菩萨思齐。一者灭。谓
不善业道共习气灭故。种智清净。二者舍。谓
乃至證十力无畏不共之法。舍二乘故。三
者方便。谓于菩萨乘一切佛法。皆善巧成
就故。四菩萨求无厌足。故云是故我今等行
十善。上虽列五重十善。凡小但将化物。非
己所行。菩萨十善先已安住故。唯要心等
行佛善。佛善望己是馀残未修。一切智中自
在纯熟方为具足。亦灭习气故云清净。结
劝可知。第三佛子十不善业道下。利益众生
戒。文分为二。初广明摄生。后佛子菩萨如
是护持于戒下。结成益生之戒。前中显此
戒增上有五种义。一者智。二者愿。三行。四
集。五集果。今初。谓善知众生苦因果故。文
分为三。初总明知因。二于中下别显知果。
三佛子下结成苦因。今初。总中果有三涂
不同。因有三时阶降。论名时差别。三时复
二。一者约心。谓如杀生。欲杀正杀杀已。三
卷三十五 第 775c 页
时俱重。名为上者。随一时轻为中者。三
时俱轻为下者。二约时。谓少时多时尽寿
作等。馀有三品。如上十善中说。复应于一
一涂中各有三品等。然依正法念经。三涂
各有边正。正者为重边者为轻。正鬼望边
畜。则饿鬼罪重故。杂集等鬼次于狱。若正
畜望边鬼。则畜生罪重故。今云下者饿鬼
因。二别显知果中。十不善中各有二果差
别。一报果差别。所谓三涂异熟。二习气果
差别。即人中残报。是正报之馀。经中若生
人中得二种是。然杂集瑜伽等论。开习
气果以之为二。一约内报名等流果。即
如经辨。二约外报感增上果。今经阙此。
下依彼显异熟报果。十恶攸同。今但解
释等流增上。然二等流多是前重后轻。轻即
方便等流。重即正恶等流。十恶即分为十。初
杀生中。杀令夭折不终天年。故得短命。即
正恶等流。二未死受苦故获多病。即方便等
流。怖无精光。感外增上资具等物乏少光
泽。二盗损彼财故获贫穷。令其不得称意
受用故。共财不得自在。感外田苗霜雹损
耗。三淫中令其妻不贞故。方便𧦚诱故。淫
之秽污感外臭恶尘坌。四妄语等流。又诽谤
约违境。被诳约违心。言无实故。外感农作
事业多不谐偶。五两舌中令他离间故。亲
友成怨故。由出不平之言。外多险阻。六恶
口中。语体恶故语用恶故。言恒有诤违恼
他人。外感荆棘砂卤等事。七绮语言无人受。
机不领故语不明了。自绮错故。以言绮故。
卷三十五 第 776a 页
外感果物不应其时。八贪欲中。已得不足
故未得欲求故。贪则念念欲多。感外增上
日日减少。九瞋恚中二种等流。似前轻后重。
见其不可意故求彼长短。二恼害彼故。瞋
不顺物之情。外感增上其味辛苦。又多
恶兽毒虫。十邪见还生邪见之家。若水之
流湿。心见不正故多谄曲。总由不正故。
外感上妙华果。悉皆隐没。似净不净似安
不安。是以观果知因应当除断。三结成苦
因。无边苦聚由此生故。第二是故菩萨下
明愿。依智起愿。愿为众生自修善故。但
离恶因恶果自亡。愿修善因善果自至。问
恶名杀等离即不杀。不杀即善。离恶住善。
二相宁分。答此有二意。一离杀。谓离作犯。
住善。谓住止持。体则不殊。约持犯分二。
作持止犯反此可知。二离恶但是恶止。住善
兼于善行。具有止作二持。止如前释。作义
云何。前三聚初已略指陈。今当重释。谓非
唯不杀。护众生命。如护己命。是第一善。守
他财物如自己有。他妻亦然。实语软语和
合饶益。是语四善非直无贪。更能惠施。非
唯不瞋慈悲和悦。何但无于邪见。乃成就正
见。智慧深广斯即作也。第三自住下明行依
愿。起行如誓修故。于中初依前愿以起自
行后亦劝下。依于自行正摄众生。第四佛
子下明集者。依增上悲念众生故。生十种
心。此十亦可俱通一切。论就别相为八
种众生。一于恶行众生令住善行。故名利
益。二为苦众生令得安乐。三于怨憎众
卷三十五 第 776b 页
生慈不加报。四于贫苦者悲欲拔之。五
于乐众生悯其放逸。六于外道摄令正信。
七于同行者护令不退。八于摄一切菩提
愿众生取如自己。以愿同故。后之二心亦
约此类。但后胜于前。九观彼众生乘大乘
道。进趣之者敬之如师。十观集具足功德
者。敬如大师。第五作是念言下集果。依前
悲心起胜上欲。欲拔济故。文中救摄十类
众生。皆言又作。文各有二。先观所化。后我
当下。与济拔心。前即所治。后即能治。前集
之中欲显差别。以其十心对八众生。今十
类中。一一生所容有如前十心救拔。十中
初一解邪故。论云。依增上颠倒为首。馀九
行邪。论开为三。初五化欲求众生。求外五
欲故。次二化有求众生。求三有中正报之
果故。后二化梵行。求众生求出道故。通
上为四。然此所化。但摄集中前六而阙后
二者。以集者益物之心。起心义宽。乃至缘
于具德生师仰故。今此正论救拔故。后二
并非所救。纵其同行退转须化。亦无大乘
之外别有安处。可云拔出。今第一化颠倒
众生中。先所化中邪见为总。谓四颠倒。理
外推求故名邪见。次恶慧恶欲此二是别。常
乐二倒名为恶慧。专念分别方得行故。我
净二倒名为恶欲。不假专念即能行故。以
性成故。由计我净便欲名等。如涅槃说。
后恶道稠林者。结其邪见为诸过因。恶道
者非正道故。显前颠倒为现行烦恼行处。
稠林者亦为随眠之因。后结能治中。住于
卷三十五 第 776c 页
正见。通翻上邪行。于实道翻恶道稠林。第
二化欲求众生中。五段分二。初三化现得
五欲受用生过。后二化未得五欲迫求时
过。前中即分为三。一受不共财。二受无厌
足财。三受贮积财。今初已得之物不与他
共。于费用时生瞋过也。先明所治。互相破
坏以为总句。破坏有二。一斗诤于言中。二
对怨于心中。即分别彼我。瞋恨已下结其
增长。由瞋恨故思念作报。身心恶行炽然
不息。能治之中慈能治瞋。如来之慈乃名
无上。二化受无厌财。众生求时无厌以生
贪过。初所治中有二。一贪取无厌明内心
难满。二唯求财利者。形于身口邪命自活。
结上三业。后三业正命以为能治。三化受
贮积财。积而不散顺生三毒。增烦恼过。初
所治中。染著生贪散用生瞋。若积而能散。
何有贪瞋痴迷上二。言种种烦恼因之炽
然者。直观经意。因上三毒更生烦恼。若
准论意。因贮积财。积财即是烦恼因体。云
何炽然。谓宝玩受用。数为烦恼之所烧故。
然痴有二过。一迷前二。亦复不知何者是
火。云何为失。二无求出意故云不解出要。
谓既迷火宅之为乐。宁有出心。后能治中。
涅槃清凉烦恼火灭故。上三即起烦恼众生。
第二有二愿化。未得五欲追求时过。即造
业众生。分二。初一明追求现报。造诸恶
行。后一明追求后报。造有漏善业。今初。先
所治中有四种过。一愚痴覆心过。于中愚痴
是痴体。重闇是痴相。亦是痴过。馀皆痴过。
卷三十五 第 777a 页
一重闇者。迷现在苦不知是苦。二妄见者。
于现下苦妄见乐故。如见空华。三厚瞙者。
不见未来当受苦报。如眼厚瞙都无所见
也。二入阴翳下增恶远善过。初句增恶由
迷异熟。愚顺不善行增长结使。名入阴翳
稠林。后失智慧光明者。此明远善也。痴为
善行障故。三行旷野险道。明受苦报过。生
死长广迥无所依。喻之旷野。多难障碍。复
名险道。流转称行。四起诸恶见者。即无正
对治过。论云。谓多作罪因。于临终时见恶
报相。心生悔见者。或悔先所修或起恶见。
故名悔见。而不能集正对治。所以名过。后
能治中。先得净慧眼是体。此眼有二能。一
见如实相。二由见实相即不随他。具斯二
义名真慧眼。以此二句总翻前过见。前皆
实故。二化追求后报习善行者。随顺险道
过。谓以迷出世胜义愚。造福不动业。求未
来报。则常在险道。前所治中十句分三。初
句自体谓即生死故。二将坠下障碍。谓在之
难出故。三随顺下明失。谓住之失于出离
善故。今初自体。谓由世间少善为根本故。
则人天报危故名险道。二障碍者。皆险道中
事。文有八句。迷于苦集道灭。如次各二。一
明有苦。谓心虽求出而行顺三涂。如临
深渊故云将坠。二入恶见网中。此明迷苦。
于苦果中妄生乐想。为恶见网萦。如世险
道葛藟交加。三为愚下迷于集因。谓为愚
痴所覆。不知烦恼不觉业空。若加深林
不见危险。四随逐下明其造集。世寡正道
卷三十五 第 777b 页
学即随邪。复起邪业为行颠倒行。如险路
多岐。动入豺狼之径。虽疲行不已欲进
返回。五譬如盲人。显无道体无正慧眼。但
得果贪著爱欲所盲。故法华云。著乐痴所
盲。即斯义也。如无目涉险茫无所之。六
无有导师者。明阙道缘。导师者谓佛菩萨。
既离明导有二种失。一当生恶道。二今世
后世。虽处人天放逸障见。故佛虽出世
有不见闻。如盲无导师。若不陷深坑则
坐而不进。七非出要道。谓为出要者。正迷
于灭希求涅槃。而趣异处。谓于梵天乃
至自在。依正之所以为涅槃。推斯邪解以
为正见。如在险道以塞为通。八入魔等
者。显有灭障。五种妙欲是魔境界。贪著为
入。六尘劫善谓之恶贼被牵为摄。三随顺
下二句明失。初句依止怨。故失离恶法。后
句远善友。故失进善法。人法俱失。后能治
中拔出险道。总离前恶住无畏城。是能离
之处。若旷野遇城。众难何畏。近对上文。
若无知动念。则顺魔心而远佛意。寂照双
运即出险难。而入智城。上来化欲求竟。第
三有二段化。有求众生。初一道差别。谓五
趣流转。后一界差别。三界系闭。今初先过。后
治过中初句为总。入欲下别。总即没在大
河过。六道漂溺如彼大河。求有没中所以
是过。然总中含下别义。亦是赖耶瀑流七识
波浪。别中彼大瀑水波浪有三种相。一自体
漂流。谓五趣因果。二身见下为因起难。谓
处之多害。三安六处下便成大失。失出离
卷三十五 第 777c 页
道。今初。自体有五种相。一深。二流。三名。四
漂。五广。但有其一。已为难度。况具斯五。漂
没何疑。一深者。即具足四流无量水故。为烦
恼河。二生死洄澓者流也。上总四流烦恼因
深故。此苦果常流无竭。上二即漂溺处。于此
生死而漂溺故。三爱河漂转者名也。前明四
流。虽无惑不摄爱润生死。由此漂溺偏受
河名。如愚堕河爱即难出。四湍驰等者漂
也。此有二义。一显河急故云湍驰奔激。谓
虽宝爱身欲令长久。而念念不住。是漂
溺时。二由急故不能如实知其过失。亦复
不见涅槃彼岸。故云不暇观察。是为如此
漂溺。五为欲觉等。随逐者广也。谓随欲等
觉遍觉五尘。故名为广。依此漂溺。涅槃则
以欲等以为毒虫。第二起难有四。一者执。
执著我我所窟宅。不能动发。故云身见罗
刹。于中执取。言于中者。于阴窟之中。执取
之言亦含戒取。二将其下转还。谓先舍欲已
得生上界。由身见执还生下界欲念之中。
若准涅槃。爱见皆为罗刹。论经云。爱见水
中罗刹者。译者回文不尽。三于所贪下。中
著。谓于受用时求欲等乐著故。四住我慢
原阜者。增慢。谓于受用事时中。我慢大慢
憍慢自高轻彼故。慢令心高故喻原阜。上
不停法雨下不见性水。广平曰原。原自
是高原上。加阜。则慢上过慢。对涅槃岸以
水为患。对佛性水则原阜为非。贤首云。四
中初一见。次二爱。后一慢。爱中一种子不灭
故还来。二现行深著故泥溺。如人在河四
卷三十五 第 778a 页
事难出。一被执住。二被回流。三为泥溺。
四滞枯洲不到彼岸。合喻思之。三明失
中有三。一善道无出意失。安六处聚落故
此无善因。二恶道无救失。此无救缘。三无
能度者异处去失。谓离自善行生诸难处。
不值佛故。此双阙因缘通善恶道。后能治
中。初起化心。后以诸下成化行。化行有六。
一与善因。谓六度万行以为船筏。二作救
缘。三令无苦患。四令离集染。五證涅槃
寂静。六令得菩提大智。皆翻上三段思之。
云何能得此益。论云以如实法。云何如实
了生死实性本如。即苦患而證涅槃。见烦
恼本源性离。即集染而成大智。如斯教者
真与善因。真能救也。第二明界差别。先过
后治过中初句为总。三界系缚犹如牢狱。求
有处之所以为过。次多诸下别。别明世狱
有五过随逐。一苦事二财尽三爱离四有缚
五障碍。三界之狱亦然。此五示五种难差别。
一无病难。无病是乐病则有苦。与破为难下
难义准之。苦谓身诸病苦恼。谓心病愁恼。二
常怀爱憎是资生难。爱彼资生求而不得。
憎彼贫穷远之强会。三亲难。亲爱别离故
生忧怖。四戒难。虽生上界暂离犯戒。不免
戒行相违。还为贪械所缚。谓报尽起于欲
恶。明上二界非欲永灭故。此贪欲通系三
界五见难。虽得世间八禅定智。亦为无明
所覆。与正见相违。后能治中。若如实了知
三界之相。无有生死非实非虚。则自无障
碍果證圆寂。第四有二段化。梵行求众生
卷三十五 第 778b 页
分二。初段化邪梵行求。令舍邪归正后段
化同法小乘。令舍权归实。今初先明过中。
初句为总。谓执著于我过。然诸外道执见
虽多以我为本。断常等见皆因此生。次于
诸蕴下别。别有六句。前三失道故。远第一
义乐。后三失灭故具足诸苦。今初。一于诸
蕴窟宅不求出离者。无始发方便。谓彼外道
众生欲趣涅槃。以有我故。于五阴舍不
能动发。二所趣不真内入无我。故名空聚。
我想妄计遍于六根。故名为依。三造行不
正。既求涅槃应行八正。翻行邪道四颠倒
行。以彼计蕴。身受心法为净等故。后三中。
一四大乖违苦。谓老病死苦人皆欲远。由计
我故四毒常侵。二五阴随逐苦。五蕴具诸
结过。常能害人善法故。二怨贼六受无量
苦者。上不说者皆在其中。亦总结前五也。
后能治中。上由计我处处生著。唯大涅槃
是无著处。云何能得谓如实法。如实法者略
有三义。一上怨贼等。外道不知计我处之。
今菩萨教之观过。了无有人。二假以世喻。
喻所不及。则五阴等过于怨等。三知其实
性。人法俱空皆是最胜无所著处馀如涅槃
二十一说。第二化同法小乘。初起过中有
三。初不求大因过。利生懈怠为陜。佛法
无量退没不證为劣。二不行下不愿大果
过。三虽欲下明修行过不定聚众生。实有
大乘出离之法。而修行小乘。后能治中广大
佛法。即诸度万行。登地已上名为广大。皆
佛因法。广大智慧通于因果。翻前陜劣总
卷三十五 第 778c 页
名广大。上来广明摄众生竟。第二佛子下
结成摄生之戒。护持于戒。即前律仪及摄善
法。故能增长慈悲之心。即益生戒。第二位果
唯无发趣三果同前故。论云有同者。无者
亦名果校量胜者。三果皆胜初地故。初调
柔中三。一调柔相。二佛子此菩萨下别地行
相。三佛子是名下总结地名。初中三。谓法
喻合。法中三。初见诸佛为练行缘。二于诸
佛下明能练行。于中先供养。后于诸佛下
受法更受十善。即学佛善也。是戒地故。三
是菩萨下所练净中。对前胜者。以离悭嫉
破戒二种垢故。初地菩萨戒未净故。施亦
未净。前就初地说檀度满。令更转净。以
离二垢说名离垢故。故喻初地。金但火
鍊以除外垢。今此置矾石中。兼内净体明。
云一切净。法合可知。二别地行中。以离语
四过。说爱语偏多。二菩萨住此下摄报果。先
明在家。后若欲下出家。在家中二。先上胜
身即金轮王。后能除下明上胜果。三若以菩
萨下愿智果。并如初地。第三重颂中。有十五
颂分三。初十颂位行。于中有四。初一颂颂
十种直心。二有二颂颂律仪戒。三二颂半
颂摄善戒。四有四颂半颂摄众生戒。二有
四颂颂位果。三有一颂结叹所说。二地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五
卷三十五 第 779a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