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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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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十九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四十六叹佛出世。如上大威光童子偈声是
告等。初施行者。即法施行。于中三。一见佛
兴世。二以大下法施益生。三尔时下结所成
益。二中四。初令闻名离惑益。二复更下见
身起行益。三复为下赞希增敬益。四复于
下展转增长益。结益可知。二回向可知。四
十七施大地中但通相言也。初施行中略列
诸田。实通一切。言别人者。有资财人非
敬非悲故。菩萨通于一切善知识。要在益
我。于中佛塔菩萨知识。父母是恩田亦敬田。
众僧二乘是德田亦敬田。贫孤是悲田亦苦
田。此等皆能生福如世之田。若敬田有病。
则亦敬亦悲。乃成四句。故智论十四云。一怜
悯施。谓于贫穷下贱及畜生。二恭敬施。谓
于佛及法身菩萨等。三怜悯恭敬施。谓于老
病贫穷阿罗汉辟支佛等。总收为二。谓悲与
敬。其非敬非悲亦悲田摄。无德可敬故。
然此二田以理御心则等无优劣故。净名
云。最下乞人犹如如来福田无异。无所分
别等于大悲。若直就境论。则敬强悲劣。以
恩深德厚故。如校量功德经说。若就于心
即悲田为胜。亲引悲故。故敬则田强而悲心
弱。悲则田弱而悲心强。各有其美俱为良
田。若等是敬田恩则胜德故。校量经云。供
百罗汉不及一生身父母阿含中。说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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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共一生补处功德齐等。若同是恩田。
在家人则父母恩胜。出家则师僧恩胜。如舍
利弗请问经说。或约生色身及生法身。则
优劣可知矣。等是德田别不如普故。梵网
经说。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不如僧次一
凡夫僧。又由主财田异。感报胜劣种种不
同。恐繁不载。然今此中菩萨施心。悲智齐
于虚空。事物穷乎法界。施田凡圣尽于十
方故。三事性空深无底。三事殊特胜无比
三事广大遍无涯。三事相融俱无碍。二回向
行中初一果地。馀九因地各相似义。如理
应思。四十八施僮仆。少美曰僮以拟瞻侍。
执守曰仆以备劳役。然不放之。从良而施
与人。还令成仆者。以菩萨行海无善不修。
若唯放从良有三义缺。一行海不具。二彼
仆本愿不满。三佛果。缺此应机之德馀可
知。四十九施自身为给侍。二回向行中有
二十愿。前十进善后十住持。五十闻法喜悦
舍身供佛。初施行者。即财法二供。文中三。
初标行体。二欣乐下别显行相。初自利行。
后能以如下利他行。三佛子下结行成益。五
十一以身普施一切众生。施行中亦具事法
二施初总标。后菩萨下别显。若约事则身
为日月光明河池井泉。以施于物。以三种
世间身得自在故。若约法施。则法灯照耀
法日利益等。文中或法或事。而义实两兼。二
回向行中。上之施行。以身就生等翻愿众
生以身近佛等。随义思之。五十二施身
给侍诸佛。初施行亦有身侍心侍。二回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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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依二侍立愿。五十三施国所有乃至王
位。初施行中先明事舍。后于诸下明其心
舍自在是总。下十句别现弃万乘。犹如脱
屣何系缚哉。馀义见十藏品。五十四施王
都城可知。五十五施内宫眷属。初施行中
二。一女丽具德。二而于下明施心清净。二菩
萨尔时下明回向行。文分为二。初回向意。
二正显回向。今初以历事将终文势稍展。
此一段文贯于前后。然晋经回向二字皆在
句初。则是回向菩提意也。今经在于句末。
则是回向之意。然回向意与回向所为。大同
小异。小异云何。谓有此意故所以回向。今
回向者为成此故。又意则多通诸行。所为
别约施行。言大同者意为此故。就文又二。
初正显回向之意。文有十句。后佛子下重
牒前意欲将回向。初句总指上意故。云
住如是法。生如来家下从后倒牒。亦有十
句。一牒入佛家。二胜因即出世善。次五可
知。八善巧者谓不坚易坚。九修习者是得
法喜。十常摄善根为令出离。西域文势义
多如此。反腾前辞。二菩萨尔时下正明回
向。文有十愿。随一一愿具前十意。十愿皆
云三昧者。禅定轻安身心柔软犹彼女故。
故善财偈云。定女常供侍。三结四所为并可
知。五十六施妻子二事合愿。初施行中二。
先标章引例。须达拿者此云善爱。或云好
爱事。如彼经。现庄严王如大庄严经说。又
如菩萨本缘经说。一切持王子施二子等。
二菩萨尔时下明能施心。于中初自分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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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菩萨摩诃萨下胜进所为。初结前生后。次
自观下观身不坚。况于妻子。后又以下而
修坚固二利之法。二佛子下明回向行。有
十一愿。初一依于施心欲令普遍故。次二
依妻立愿。次三及后一依子立愿。生自己
心。如己骨肉等故。馀通依上三立愿。然所
施化实应成四句。一乞者是化所施为实。
如贤愚经说。毗沙门化作夜叉从王乞子
等。此破菩萨执故。二乞者是实所施是化。
如摄论说毗荀陀王舍子与婆罗门。是化
无恼。以菩萨方便满乞意故。三者俱化旁警
众生。四者俱实。复有二种。一始行者。欲将
施时再三本问故。瑜伽三十九说。施妻子
时先当晓喻令喜。终不强逼令其忧恼。于
来乞者。虽以正言晓喻不施怨家等。二根
熟者。其所施人。多与菩萨同结志愿。互为
主伴。今将为施遂本所祈故。下经。云生生
行施处愿常以我施。五十七施宅舍可知。
五十八施园林等。施行中二。先标起念。后
佛子下离过成德馀可知。五十九设大施
会。初施行中初总标。次一切下离过成德。择
薪而爨滤水而用。不强乞求名不恼众生。
今多反此岂成大益。次开置下略显仪式。
次发甚难得下显施所依心成波罗蜜。六十
施资具者以别说诸门不可尽故。末后总
说一切资具。文但有二。一施行。二回向行。
以邻后都结故缺后二。今初有四。一施时
离过。二善思惟下辨施所依。三随诸众生下
正明施行。四行此施下显所成德。二佛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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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回向行中二。先牒前起后。后愿一切下
正显显中十愿。资生多种愿亦类别。一施洗
涤资具愿。二施扫拭资具愿。馀可准思。又
资具总明愿亦总发。未必别配。上来依标别
显善根回向竟。第三从佛子菩萨摩诃萨随
诸众生下。总结多门善根回向。别不可尽
故。此总明文分二别。先结善根即前施行。
后佛子下结前回向。今初分三。一结施物。
谓菩萨所施非止六十。故等以僧祇。二为令
下结施所为。三时十方下结能施心。二中文
含二意。以初贯后即是所为。若依大悲等
而行布施。是施所依。所为即通为自他所
依。则自心所住。瑜伽三十九云。又诸菩萨。于
诸有怨以慈意乐。而行惠施。于诸有苦以
悲意乐。于诸有德以喜意乐。于诸有恩亲
善同意以舍意乐。而行惠施。当知。亦名菩
萨巧慧而行布施。文中初句总。后大悲下。别
显不断之相。谓以四等心而行万行。为相
续不断。初悲次慈不断。一切下明其大舍。后
段广明大喜。又下离相亦是大舍。三结能
施心中四。初对多田生喜离过。二时诸乞
下明其田弥多其喜弥广。三假使下校量显
广。略举十王所受之乐。不及菩萨喜乐之
心。其中色天缺于光音。若依璎珞。十五。轮
王则二禅王。当第十三。应言王二千乐。若
王三千。即当第十四觉德光相轮。作三界
王。当等觉菩萨也。又依十大数不可思后。
有不可量。今文缺此。则似梵本脱于二禅。
四禅已上虽舍受相应地无报乐。而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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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凡是禅定皆有轻安适悦之乐故。又五
那含分有解脱乐故。无色界中报非显现。
故此不言。若依大丈夫行论中。菩萨喜乐
过于世间及二乘涅槃。今但过世间者。净
居天中兼二乘乐。四菩萨摩诃萨下结喜广
深。何等菩萨见乞生喜。谓施行熟。故施障
尽故。言施障者。瑜伽三十九云。又诸菩萨
于施障及对治如实了知。施障有四。一先
未惯习。二施物鲜缺。三耽著上妙物。四
欣乐当来具足财果。云何对治。若现有施
物乞者现前。而施心不发。应观此心由
往习故。今若不施。后世之中定背施行故。
应励力思择而行惠施。二观宿业过。今受
饥渴乏少之苦。尚应亡躯。况有少活命而
不行施。三应观妄乐能生当苦。四应观
当果。是邪果报速灭离散。求大菩提。第二
结前回向。回向随义已具上文。今但结其
回向所为。则显前来别。别回向不出于此
可知。大文第二佛子菩萨摩诃萨。以诸善
根如是回向时下。离相回向即向实际。行
称涅槃。此彰行深前彰行广。深广同时言
不并彰耳。文分为二。先正明离相。后菩萨
如是观察下不碍随相。前中三。初略标。二
无众生下别显。三何以故下徵释。今初三句
解脱是总。不著于解不系于缚。是真解脱。
二别显中分二。一内绝想念故无缚解。二
佛子下。触境离染故无缚解。今初分二。先
明绝想。后如是下彰其行成。前中又二。先
绝我想。但法上妄执故。具如前释。后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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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下绝其法想。前段以法夺我。今则以我
除法。既无有我则无我所故。法我无碍。文
有六对。一不于法体起增减想。二于法
时离三世想。三于分位离流转想。四于法
义离断常想。五于影像离依处想。六于法
本遣心非心想。无知所以下经自释。今且
略明初对为总。言无有想者。有即空故。二
空一味等无差故。言无无想乃有五意。一
以事例。无有法触目尚不生想。无法无物
安可念耶。二者相无来去故。谓有本自无
非有去无来。即以此义则无可无也。故
无无想。三者有即非有。不可谓之为有。况
得言无。则言思道断。四者假非有。以遣有
非谓有于非有。故复遣之。五者以是法无
我理非是断无。必不碍有故无无也。故下
释。云非有非非有矣。有无既寂俱及俱非。岂
当有寄。馀对例知。末对总结前有无等想。
总名为想。一切都绝是曰无想。假非想以
遣想。非有非想故云非非想。馀义例知。
二显行成文有五对。初对为总。由绝如
是我法想故。无有缚解。谓非想故非缚。非
非想故非解。下四对别。初对唯语于缚。但因
果之异。由无作者及受者故。次对双显缚
解。由无有无等想故。即显上来有分别业
无分别业。二皆绝故。次对双显二业行俱为
思行。后为思已。后对亦双明缚解即思所
依。王有心则生死波浪。无心则同乎外道。
又以无心为是。则未免于有。故皆非之。
第二触境离染。无缚解者文分为三。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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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著次辨不缚。后明不解。心染于境故名
为著。由境缠心故名为缚。楞伽云。心缚于
境界觉想智随转。此之谓也。离于心境故
名为解。今初无著中。初牒前起后。谓内无
想念。回向之时。则于诸境心无所著。文有
十六句。初十句五对。显界处空故不染著。
内谓六入外谓六尘。次对兼前即十八界。能
缘是识所缘通于内外。因果一对。即界处为
缘所生之法。法与非法总显诸法。通其三
义一则有无。二则善恶。三则性相。已如上
辨。末后一对别语业体性相。后之六句显不
著蕴。大般若中观色等有三。一相二生灭
三无生灭。今不著前二。即契无生灭。不著
色者即是色相。知色缘成如聚沫故。不著
生灭者。生无所来灭无所至故。由此则入
无生灭理。后之四蕴但相有异。馀二并同。已
遣三科则无所遗矣。二佛子下明其不缚。
缚著虽异义不出前。三若能下明其不解。
若本无缚其谁求解。离缚取解未免于缚
故复遣之。遣之又遣以至无遣。傥然无寄
理自玄会矣。三徵释中。先徵意云。设我假立
法体不无。今无念著其故何耶。后释意云
法性尔故。文分无二。初总显法体离相。后
非一下别彰所离。今初先显法体。无生故
不可取著。即般若中第三义也。三世求生
不可得故。从无而有故名为生。已生已有
不可名生。如母已有不名生故。未生未
有亦不名生。若未生名生。众生菩提应名
为生。诸未生法悉应名生。现在之法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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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恒属已未。离于已未无别现故。为
生之理不出三世。三世既无生将安寄。既
无有生则亦无灭。无生无灭则无境可取。
于何执著。次应问云生是能生之相。可许推
无所相。法体岂应非有。故复释云。一切诸
法自相如是。离生灭外有为法体不可得
故。从缘而生相即无相故。生即无生故。此
显相空。次应问云。法从缘生相可触目。云
何言无。故复释云。从缘而生无自性故。此
显性空。自性相离双结上二。又显法本自
离非推之使离。二别彰所离者。上但云
离。为离何相谓一二等。文有十对。初二约
数。次二约量。外望论大小内望论广陜。次
二约理智。浅深约事理静论语识智。次二
约教法。处非处者邪正教相对。法非法者善
恶相对。后二约体相。初对约体。色心之
体不可得故。离色心外非体之法亦叵得
故。后对约相。为法之相不出有无。设非有
非无。若有此者亦不出有。若无此句亦不
出无。但遣有无万法。斯寂由离性相故
触法斯非。第二菩萨如是观察下。不碍随
相者。凡情封执触言生滞。闻于离相。则谓
乖前随相之言失于业果菩提之行故。此
略为双会二文。言随相者约随俗说。言
离相者约胜义说。诸佛依二谛为众生
说法。此之谓也。然俗是真。俗则不坏假名
而说实相。故云观察诸法则为非法真是俗
真故。不动真际而建立诸法。故云于言语
中随世建立非法为法。由建立故。不断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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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道则不坏世间。不舍下不坏出世因果。
次了知下。却释观察诸法。则为非法。初了
俗即真而不坏俗。谓依他业缘等皆如梦
幻。无真实故。俗即为真。由即俗而真故
不坏因果。本来自真不假坏故。不妨了业。
其用广大。谓业虽如幻一念幻恶长劫沈沦。
一念幻善远阶佛果。故云广大。次解一切
下。明了俗即真不碍修真。无作真道尚
须修行。若不修行不契真故。况不坏俗
宁无修證。随相离相准此应知。此二无碍
异于凡小。大文第三佛子此菩萨摩诃萨住
一切下。释回向名。文分为二。初总释。后以
何下别释。今初。住一切智。是自善根由此能
成下诸义故。若处已下释平等随顺义。若
约对境。处即是善非处为恶。若约自行。处
即随相非处离相。处非处殊皆向智性。于一
切处悉皆回向。是随顺一切善根义。回向智
性是回向义。无有退转是坚固义。又向智性
亦坚固义。二别释中三。初假徵起释回向
义。二佛子下释随顺义。三又佛子。释坚固
一切善根义。今初。然随相之名。以坚固心
修诸善行。皆愿众生向菩提果。不言自显。
而离相受称非释不知。所以偏明。故徵起
云。离相之中无能所殊。以何义故说名回
向。下随顺等例此可知。略显十义。虽一离
相得成回向。谓但能离相顺一切智。则自
度世等至于彼岸。岂非回向义耶。一过世
八法至不动岸。二度我我所至解脱岸。三
离寻伺至实际岸。四灭尽诸想至实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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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五离烦恼本至有馀岸。六离苦依身
至无馀岸。七出一切业至施等岸。八出三
界至无住涅槃岸。九尽有漏至法身岸。十
出生住灭见至自觉圣智岸。二释随顺。然
下二段兼显益相。正为释名。亦应徵云实
际之内。谁是能随谁是所随。故此释云。但
能如是离相回向。自然随顺佛法智等。以
佛法等实为体故。三释坚固一切善根。亦
合徵云。实际非相何名坚固。实际无差何
名一切。此释意云。如是离相回向方名坚
固。凡是有相可破坏故。但能离相自成诸
善。诸善皆以实际而为体故。于中一不了
法无相。不名为了故。二佛以法为身。心诣
于法为事佛故。三若身承事则有事不事。
若事于理则一事一切事。佛无二体故。四
如理修行真供养故。五相即无相不须灭
坏。六无非无相不可乖违。七八染净皆
生无贪无厌。九世间常住故无少灭坏。随
缘起灭故不违因缘。十究此根源法力方
具。又由无碍故名具足。第三依释结名可
知。大文第二菩萨摩诃萨住此回向时下。明
位果。随离无二招斯十果。第二应颂。先说
因缘。有十二句。初一总辨仪式。后一总明
所依。前文屡。释中间十句别显二义。初二
仪式。一观所被。二彻事理。上观察言通心
及眼。下辨所依。一依教智。本下三句依广
大心。初句为总。大悲普覆即上广心。长佛种
性即前大心。次二句上依果德。一依说德。
二依说身。次二依权智。观乐观宜。后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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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起用。后正显偈。四十一颂长分为三。初
五偈颂行所依身。次饮食下三十偈半。颂依
身起行。后随顺下有五偈半。颂释名中随
顺等义。兼颂位果。二中分两。先十九偈颂
随相回向。于中初一颂标。后三颂结。中间皆
颂广显。标显二文影略不具。后菩萨观察下
十一偈半颂离相回向。文分四别。第一五偈
颂内绝想念。于中初句总显观力。次句人
空馀皆法空。知菩提等者。菩提性净不碍从
缘。净法为缘有菩提起。起即无性不违法
界。是性起菩提。若业依身有则不由心。若
住心中则有心皆业。既许有心无业。则业
假缘生其性安有。二菩萨已到下二偈。颂触
境离染。由到不可得岸故无所著。三有二
偈。颂前徵释。四二偈半颂不碍随相馀并
可知(从此已下入第二十九经)第七等随顺一切众生回向。
长行中亦二。先位行后位果。初中亦三。今初
牒名徵起。谓以善根等心顺益故。等即平
等通于能所。所顺众生无相平等。能随顺心
智照平等。此从回向受名。等即随顺故。本
业云。以观善恶父母无二一相一合相。故
名随顺观一切众生回向。名无等字释有
等义。有云善恶即怨亲。此二平等俱生法身。
皆名父母。应云善父母者方便般若也。恶
父母者无明贪爱也。不灭痴爱起于明脱。
故无二相。智契无二名一合相。即以无贪
等善根而为其性。第二佛子下。依徵广释
中二。先明回向。后佛子菩萨摩诃萨修行如
是回向之时下。辨所成益。初中亦二。先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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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回善根。后佛子菩萨摩诃萨以净志下。
摄将回向。前中复二。先正修善根。后佛子菩
萨摩诃萨于此善下。因修成德。亦可初是行
体。后明行用。前中有三十一句。分为三段。
初十一句明善根分齐。次十善所依缘。后十
善根体性。然其前十一一遍从中十。中十一
一能生后十。后十一一容具前十。前十一一
该后二十。思之自显。今初十一句即增数十
也。于中初三约分量。如小心施名为小
善。为菩提施名之为大。为利他施名之
为广。馀之九度例此可知。又从佛境所
生之施有此小等。从九境生亦有小等。
如施既尔馀九亦然。此三既尔下八例知。次
三约类。谓有多色类。乃至无量种种不同。
未至无量但可名多。三五相望亦名种种。
馀五约数明多。于中后二亦显甚深难思。
傍无分量。二佛境下中十句内。前五为缘
境。前四智境。后一悲境。后五造修境。初
一能修智。次一能修心。次二所观境。后一
所修法。因睹此法能起十度等。三勤修下
后十中前七可知。八愿心积德。九念力习
行辩力说法以为业行。十由智自在故能覆
育。二因修成德中二。先牒已修后显成德。
初有十句初总馀别。一住作意。二加行趣
入。三摄行属己。四渐集成多。五假缘资助。
六照其事理。七惑障不生。此上自修后二转
教。八开显指示。九劝如说行。随修一善则
有斯十。后得堪忍下正显成德。文分为二。
初成自利德。后为诸众生下成利他德。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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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十对皆含因果。一得忍息恶。二摄根具
戒。三离倒行正。四上受下资。五佛护善增。
六住愿起业。七心等诸佛行诣道场。八内
入佛力外相超世。九不乐当报不贪现
乐。十不著诸行而修回向。此虽有回向之
言。意取所回之善。十中前八成德。后二离
过。九离凡。十离小。后利他中先总明。悲智
双运为究竟道。于虚妄下别显。又并易知。
常勤修下一句总结。第二摄将回向中二。初
念修善根本因法应回向。后佛子下正将回
向。今初先经叙念时。次此诸下正陈所念。
初之五句。总显诸善由菩提心。多闻积集
思惟义理。发起修行志乐无厌。唯深唯广。
皆为下三句显菩提心。三回向义。种智證于
实际即是菩提。三心回向三处也。后作是下
结。第二正将回向中。文为三别。初向众生
及向菩提。二佛子菩萨摩诃萨如是回向时
不著业下。明向实际。三佛子菩萨摩诃萨以
此善根普施世间下总结三种回向。今初分
二。初回己修善。愿成资具以施众生。二佛
子菩萨摩诃萨以所集善根于念念下。复回
此施。愿令众生具足财法。今法亦二。先总
显要期。二愿令下别彰施行。今初所以偏
愿成施行者。一则自具行缘故。云修菩萨
行。二则众生现益故。云惠施一切。三则檀
为行首。举一例馀四。则此一施行具一切
行。二别彰中。先愿成外施。后佛子菩萨摩
诃萨复作是念下愿成内施。以情非情而
为内外。今初分四。一显施广大各僧祇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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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使下辨施无限。长时多田随求无厌
故。三佛子下。明施殊胜离过顺现故。文有
十句前五离过。追悔不已则生热恼。后五顺
理。前二大智后三大悲。四又佛子结成二行。
谓由回向行以成施行。第二内施文四。初
对一田显施广大。谓一众生即施多事各
僧祇故。二菩萨下。以一例馀彰施无限。先
举人例人。佛子下举处例处。总收其义有
六无限。一物二时。三心四田。五施六处。三大
悲下。结成所作该六无限。一处遍法界故
普覆。二时尽未来故无息。三田尽生界而
加哀。四施随所求而满足。五物该种种行
不息。六心住大施而无疲。四佛子下。显施
殊胜离过成德。有二十心。初一牒前起
后。后所谓下正显一十九心。一不染施行。
二不为施缚。三由遮前二故得解脱。四违
缘不倾。五诣甚深理。六无相善摄。上六皆
巧便殊胜。次五清净殊胜。初句总。总无二执
故。下四别。初句无我执。馀三无法执。一不
取法相故。二了唯心性故。三见性空故。
次有三心即安住殊胜。初句为总。菩萨种性
万行齐修。皆可贵故。二心为别无瑕而明
故。次有二心。即回向殊胜善决诸义。具三
回向故。次有一心即意乐殊胜。悲悯一切
故。后之二心依止殊胜。依菩提心故。初句
因后句果。上显施中广大无限。即事业殊胜。
具上七胜檀度行成。第二回上施行。愿令
众生具足财法中。文分为三。第一慈悲回
向。二又劝众生下劝物回向。三又以诸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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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回向下。究竟回向。今初分三。初正明回
向。二佛子菩萨摩诃萨如是回向时发欢喜
心下。明回向所为。三佛子菩萨摩诃萨如是
悲悯下。结其成益。今初先总标。后所谓下别
显十愿。初一丰财以财施故。馀皆具法。积
善本故。文意总显。第二回向所为中二。先牒
前起后。后为令下随义别显。总有一百一
十句。文分为二。前七十二句。令成行布修
因至果。后三十八句。令成圆融因圆果满。
此二无碍为回向意。亦是前自分后胜进。前
中六。初二十一句。为令修善趣贤首位之
行。然纯明施行。末云摄如来智施行者。照
三轮空离诸分别。同菩提故。二为令一切
善根下十句。成种性位中修行。三有十句。
令成解行位中修行。第十云无量者。四等
也。四从成就清净等施心下。令成十地位
中修十度行。七云满无边净法界。此通事
理故曰无边。是方便度也。八成满神通即是
大愿。九住平等方可名力。十入佛境是谓
智圆。五有十句。令成等觉位中修行。故皆
有普言。六从具诸相好下有十一句。令成
佛果位中行。言六十种音者。第十回向有而
不具。至文当知。密迹力士经第二具说。庄
严论亦引此经。而云百千种法而以庄严者。
不思议法品云。如来具足六十种音声。一一
音有五百分。一一分有无量百千清净之音。
以为严好即其事也。复有处说六十四音。
以声有八转。谓体业具为从属于呼。是八转
声各具八德。所谓调和声柔软声。谛了声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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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声。无错谬声无雌小声。广大声深远声。八
八则有六十四种。四云无尽法明者。第八
地云。如来法明有无量转等。第十云一庄
严者。无二相故。以一庄严严一切故。无
量庄严者众多差别故。大庄严者称法界故。
若依若正皆具此严。第二悉能往诣下三十
八句。明圆融行。因圆果满。明位位中有佛
义故。若将此下属前佛果。则令果中有
修菩萨行。遇善知识便违正理。文分为四。
初十句。令众生于种性位因行圆满。四云
行不动业得无碍果者。毁誉不动则触境无
碍。有云其因有四。一就机法施。二无障碍
愿。三悲心亡己为物受生。四修法性镕融
行感三业。皆无功用尽众生界。同时普应
无所障碍。二从了达正法下十句。令解行
位中因圆果满。二云大力田者。谓于其中
种少善根。能坏大惑故。三云坚固第一者。
悲智大愿无能坏故。三从悉能具足一切菩
萨清净心下八句。令十地位中因行圆满。晋
经第一名直心平等。即初證真如。此约离
障故云清净。二云见善知识生大欢喜。正
顺初地得见多佛。故云咸事。四从令得一
切智成等正觉下十句。令成佛果圆满。八
云非一非异等者。即十通中。无体性无作神
通。以了一切为无为等非一异故。于一切
染净自他等境。转变自在相即相作而非一
异。业用无碍又非一异应成四句。如十忍
品说。然上诸义。望一一位各有所由。恐厌
繁文举其大略耳。又行布圆融无碍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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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执。第三结其成益中二。先结前生后。后
咸令下别显益相。文有十三句。显二种生
摄一切德。初三句显胜妙生。二句为因一
句为果。清净者戒受人天身。离悭者。施有
大财位。人天财位即胜妙生。有大威德。后
之十句显功德生。功德生者即决定胜道。有
人天中具大财位。无信解等非功德生。一
生大信解。拣异邪小。二永离三毒障。翳即
痴浊即是贪。亦兼馀障故致诸言。三其心下
即离毒之德。初句为总。质直下别。由离瞋
故质直柔软。由离贪故无有谄曲。由离
痴翳故无有迷惑愚痴。四修真定慧为出
离道。五运同体悲为平等心。六入无漏因
为白净法。七由离前过不恼众生。自行无
失兼能回向。八自他兼利。九灭除恶因。十
修行善本。第二劝物回向中二。先令悲智
双行而成回向。后为令下明回向意。意通
能所。约能菩萨为此故教。约所教其当
如是为。文有六句。二中性即体性义。即所
以通于理事。第三又以下究竟回向。上来展
转回向以随宜故。或通因果世及出世。今
回向既终惟愿得成究竟之果。安隐者无障
恼故。安乐者唯寂灭故。第二回向实际中。
先牒前随相。后不著下正显离相。十句五对。
一已业因果。二自己身财。三起行方处。四所
化众生。五所回行法。亦通一切。不著一切法
者。了法空故。不著无一切者。空亦空故。第
三佛子已下。总结三种回向。近仍前起。谓
即上离相不碍随相。远结上文。普施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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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向众生。愿生成佛即向菩提。得清净心
下即向实际。成就三世佛种即总结三种回
向之能。大文第二回向成益即此行所成广大
之德。有四佛子即为四段。第一佛子成因
位广大德。二一佛子果位清净德。三会违自
在德。四相尽平等德。前之二段即随相益。后
之二段即离相益。又初一现成德。次一当成
德。此二因果一对三。是会相德四。是得实德。
此二会违摄法对。今初先牒成益之时。显正
修时即成此益。后超出下正显。显有十二
句。初二为总。初句显深无能过故。后句显
广叹不尽故。后十句别摄为五对。初二所
行所见。对行中初行行。后诣刹所见中。初
见果后见因。二说法深广对。事理善巧故。
法义甚深总持广包。辞辩无断。三为众生下
现身严刹对。于严刹中先果后因。四念念令
下成就摄生对。初成就。后于彼下摄取。五
得无碍下远听速往对。初明远听听必修
行。后住无得下。速往往皆无得。不假静虑
故曰无依。不起加行故云无作。不染通
境故云无著。依此无依故能刹那顿现等。
同一见者诣刹虽多道风无异。第二果德清
净文分为二。一牒现况当。谓结前因德尚
尔无尽。况当成果德。岂可量耶。二一切佛
刹下。悬解当相。谓成果之状略举此十。前
六果相圆备。后四举因显果。谓此果满由
因圆故。皆言清净者。无染不尽。云平等
者无理不證。染净皆虚故云平等净符乎
理但云清净。此上因果德用。若非圆教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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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相摄。何容地前得斯无碍。第三会违自在
德中二。初结前生后。此结有二。一近结上
果德。果德无边上言不尽。故云一切功德清
净。二通结因果。以随相益。竟欲明得随相
益。即有离相故。总结云得一切功德。乃至
圆满庄严。由此故有不违等也。二如是回
向时下。正显会违之益。有十五对。大分为
四。初十一对。法法相望无违。次二对世世
无违。次一对世法无违。后一因果无违。即
是总结。前中分三。初六对事事无违。次法
性下。二对事理无违。三刹平等下三对。理理
无违。今初。一依正。二业果。三王所。四心境。
五业报。二是引业。此是满业。六正助无违。
行前之思方便造业。但名为业。思之所起
身口意行。名为业道。以是思之所游履故。
晋经名业迹迹即道也。此之事事所以无
违者随性融故。缘起相由故。同一缘起义
故。亦由后二段令此无违。次二对理事无
违者。初对约所相之法。论性相无违。后对
约能相四相。辨性相无违。略举一生耳。性
不违相者理能成事故。相不违性者。事能显
理故。不动真际建立诸法故。不坏假名
说实相故。三理理无违。三对。一依正。二人
法。三能所。證离欲际即所證理。众生安住即
能證智智。冥于理故二无违。然上三段无
违。初后二段唯约异类相望。由后段中。以
事取理有多平等故。中间事理无违。则有
二义。一自类相望。如刹望刹平等。二异类
相望。如刹望众生平等。平等即无性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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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开此则有四句。若细论则有五重四句。
第一四句者。一刹二众生。三刹无性理。四众
生无性理。此四为本。第二四者。一刹即刹
无性。以事不存故。二不即以不坏事故。
三刹无性即刹以不守自性故。四不即
刹以性不变故。第三四者。众生与无性亦
同刹。说上二四句。各初及第三。是第二段
性相无违中。自类相望。各二及四。虽非无
碍亦不相违义如上说。第四四者。一刹无
性即众生无性。以无二故。二不即以无可
即故。三刹即众生。以无性是众生。刹既无
性即众生故。四刹不即众生。以不碍两
存故。此中初二句。是第三段理理无违。以无
可即亦无可违故。第三句。是第一段事事
无违。第四句虽非无碍亦不相违。第五四
句者。一刹即众生无性。二不即。三众生即
刹无性。四不即。此中初及第三句是。第二段
理事无违中。异类事理相望。二四两句虽不
坏性相亦不相违。然为门不同有多差
别。理实诸句无不融通。二约世世。三约世
法。四约因果文并可知。第四相尽平等德。
文分为二。初得平等离相益。二得承事一切
佛下。明得不坏诸相益。第三依释结名可
知。大文第二辨位果与益异者。成益约于
位中得果。就其位满。有二十一句。初一牒
前。后一总结。中间十九摄为九果。一断染
果降魔冤。谓止恶缘拔欲刺。断恶因也。
二入證果。得出离乐正證住无二性證因。
三益生果。具大威德即护生之因。四内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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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果。谓内德外用。五往一切下寂用无碍果。
六具一切下行愿广大果。七分别下智通殊
胜果。八得无碍下见闻自在果。九于一切境
下修行具足果。初成就后无得。第二重颂。二
十一偈分三。初十一偈颂回向。次九偈颂
成益。后一偈结赞。今初分二。初半偈颂所
回善根。馀颂摄将回向。于中三。初三偈半。
颂回己修善愿成资具。以施众生。次菩
萨为度下五偈。颂复回此施愿令众生具
足财法。三菩萨言词下二偈。颂回向实际。二
知诸世间下颂成益中三。初二颂因德广
大。次五颂果德清净。后二颂相尽平等。略
不颂会违。上已委具。然颂三段势少异前。
前直语益。今兼显回向之因。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