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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4a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十四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初来意者。总有五义。一为答前第二会初
十藏问故。二前明正位今依位起行故。同
梵行品。三前约位别行。今辨始终通行故。
四前明成位行。今辨净治彼行故。同十地
中信等十行。五前明自分究竟。今辨胜进趣
后。同上明法。准问应在十回向后。今此辨
者略有二义。一云藏有二义。约蕴摄义在
十行后。约出生义在十地前。义通二处问
答互显。一云。回向无别自体。但以能回前
行为其自体。今十藏既为十行胜进。亦为
回向胜进故。回向后无别胜进。此即前后互
举显义方备。然明法品及第五回向。皆有十
藏随三贤异故不相滥。又前是胜进所成。
后是一位之果。今通为胜进故意旨不同。二
释名者。藏是出生蕴积之义。谓一藏内体含
法界故。摄德出用一一无尽。寄圆显十
即带数释也。三宗趣者。十藏为宗。摄前
生后得果为趣。四释文中大分四别。第一
唱数显同。二徵名列异。三依名广释。四总
叹胜能。今初三世同说显胜令遵。二何等
下徵名列异。藏如前解。信等对藏皆持业
释。心净名信制止名戒。崇重贤善为惭。轻
拒暴恶为愧。餐教广转为闻。辍己惠人
为施。决择诸法名慧。令心明记为念。任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4b 页
持所记为持。巧宣所持为辩。各有业用。
然念慧及信惭愧等五。皆当体为性。馀五行
用立名。此约随相。若就融通。皆顺法界
之行。良以法界性自清净。离过等故。随义
说十。然约随相前九自利。后一利他。通皆
具二。信为行本故首明之。依信离过。惭
愧庄严戒行光洁。上三离过之行馀皆进善。
进善之首必藉多闻。如闻而行。唯福与慧
念使增明。持令经久辩以利他故。前七即
七圣财慧为正导。故终辨之。次二守护。后
一积而能散。第三依名广释十藏。即为十
段。信中有四。谓徵名释相。结名辨益。辨益
一种唯初七十。馀之七段。文但有三。今初段
中初徵可知。释中分三。初明信相。次若菩
萨下明信力。三此菩萨入佛下总结信成。今
初也。十句为四。初三三空。信所执无相。谓
情有理无名空。空亦无相。空无相故无所
愿求。次三信依他无生。一缘起无作二不实
故。无能所分别。三无体故无所依。次三信
圆成无性。一广无边量。二胜故无上。三深不
可越。后一总信三性无生。如初会辨则十
皆无生。并通三性。如一无生观。但信依他
无遍计人法自然之生性。则是无性圆成。馀
例此知。第二明信力中二。先正显业用。后
徵释所由。今初文有十句。遍从前十前十
并成此十。若类例辨。初二于胜上法不怯。
次四。广多法不怯。一所化众生。二即化法。
三是化处。四化之所归。后四宽远法不怯。若
剋文取义。以后十句逆配前十。谓由信
然念慧及信惭愧等五。皆当体为性。馀五行
用立名。此约随相。若就融通。皆顺法界
之行。良以法界性自清净。离过等故。随义
说十。然约随相前九自利。后一利他。通皆
具二。信为行本故首明之。依信离过。惭
愧庄严戒行光洁。上三离过之行馀皆进善。
进善之首必藉多闻。如闻而行。唯福与慧
念使增明。持令经久辩以利他故。前七即
七圣财慧为正导。故终辨之。次二守护。后
一积而能散。第三依名广释十藏。即为十
段。信中有四。谓徵名释相。结名辨益。辨益
一种唯初七十。馀之七段。文但有三。今初段
中初徵可知。释中分三。初明信相。次若菩
萨下明信力。三此菩萨入佛下总结信成。今
初也。十句为四。初三三空。信所执无相。谓
情有理无名空。空亦无相。空无相故无所
愿求。次三信依他无生。一缘起无作二不实
故。无能所分别。三无体故无所依。次三信
圆成无性。一广无边量。二胜故无上。三深不
可越。后一总信三性无生。如初会辨则十
皆无生。并通三性。如一无生观。但信依他
无遍计人法自然之生性。则是无性圆成。馀
例此知。第二明信力中二。先正显业用。后
徵释所由。今初文有十句。遍从前十前十
并成此十。若类例辨。初二于胜上法不怯。
次四。广多法不怯。一所化众生。二即化法。
三是化处。四化之所归。后四宽远法不怯。若
剋文取义。以后十句逆配前十。谓由信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4c 页
法无生故。于佛法不怯。佛法以无生为体
故。佛难超故。众生无尽故。法界无边故。虚
空无依故。涅槃无分别故。过去之因不作果
故。未来之法无可愿故。现在之法即无相故。
入劫无障碍。以即空故。此十皆深广难思。
二徵释中。先徵意云何。以深广难思。菩萨闻
而不怯。释意云。以于深广皆坚信故。文分
为二。初总后别。总云一向信者无犹豫故。
坚者异说不坏故。所信谓何即佛智慧。智慧
何相无边无尽。然通二义。一广无边涯竖不
可尽。二无二边之偏同真性之无尽。二十
方下别释。初释前意。十方无量是无边义。已
现当入是无尽义。言得菩提是自證义。出世
入灭是应现义。法无边故佛智无边。一佛之
智尚不可尽。况横遍十方竖该三际。菩萨
于斯广远坚信不移。宁有怯耶。二彼诸下
释第二意。闻深不怯。谓已得今得菩提而不
增。当得未得而不减。已出今出而不生。已
入今入而不灭。当出而不进当入而不退。
现得出入而不近。在于已当而不远。照穷
万法而无知。顿寂诸相而不舍。以寂照之
体。如如超戏论故。但以世俗文字数故。说
有三世。非菩提涅槃有去来今。菩萨既坚
信于此。宁闻深而怯耶。此二段释文。具前
十句难思之法。如文详之。第三总结信成
于中二。初一句总牒信成。谓由明达佛智
无边无尽故。称此成信。二得此信下显成信
之益。亦是正显成相。有十一句。前七行体坚
牢。初句为总。二内心不杂故不退。三外缘
故。佛难超故。众生无尽故。法界无边故。虚
空无依故。涅槃无分别故。过去之因不作果
故。未来之法无可愿故。现在之法即无相故。
入劫无障碍。以即空故。此十皆深广难思。
二徵释中。先徵意云何。以深广难思。菩萨闻
而不怯。释意云。以于深广皆坚信故。文分
为二。初总后别。总云一向信者无犹豫故。
坚者异说不坏故。所信谓何即佛智慧。智慧
何相无边无尽。然通二义。一广无边涯竖不
可尽。二无二边之偏同真性之无尽。二十
方下别释。初释前意。十方无量是无边义。已
现当入是无尽义。言得菩提是自證义。出世
入灭是应现义。法无边故佛智无边。一佛之
智尚不可尽。况横遍十方竖该三际。菩萨
于斯广远坚信不移。宁有怯耶。二彼诸下
释第二意。闻深不怯。谓已得今得菩提而不
增。当得未得而不减。已出今出而不生。已
入今入而不灭。当出而不进当入而不退。
现得出入而不近。在于已当而不远。照穷
万法而无知。顿寂诸相而不舍。以寂照之
体。如如超戏论故。但以世俗文字数故。说
有三世。非菩提涅槃有去来今。菩萨既坚
信于此。宁闻深而怯耶。此二段释文。具前
十句难思之法。如文详之。第三总结信成
于中二。初一句总牒信成。谓由明达佛智
无边无尽故。称此成信。二得此信下显成信
之益。亦是正显成相。有十一句。前七行体坚
牢。初句为总。二内心不杂故不退。三外缘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5a 页
不沮故。四不染相故。五有正慧故。无慧之
信长无明故。静法云。梵云阿慕罗匿陀。此
云不从根生。谓无生之信无根生故。经本
云常有根本者。译人不审阿字没在上。句翻
无为有于理背也。此或应尔。今以理通二
义无违。无根语慧之体。根本约慧之用。亦
犹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故。无本者即是根
本。六顺同古圣故。七安住菩提心故。后四
摄德无尽。一护已成性。二复长新解。三顺
如生善。四不滞有无。三是名下结。四菩萨
住此下辨益易知。第二戒藏文三。释相中
二。初列十名后随牒释。初中十戒皆通三
聚。取其相显。初但饶益有情。后一律仪中八
通三。约遮过罪皆菩萨律仪。但为救护等
即是饶益。摄善可知。为显此十皆通三聚
故。释后一复显三聚。二牒释中十戒为十。
皆先牒后释。初饶益者。菩萨本意故首明之。
二不受中文有二意。一不受邪戒。谓鸡狗
等。二三聚宿成动不踰矩。三中唯为菩提
及众生故。非如难陀之类。四中涅槃云。何
故持戒。为不悔故。何故不悔。为欢喜故。
乃至为得大涅槃故。五中有四。非者违也。
一不违制立。不同调达。二不违涅槃。不
取相故。三不违律仪。具足持故。四不违
利物。不恼他故。六有二意。一非为欲恼
众生先须持戒。二非为欲成净戒逼恼
众生。如杀马祀等。七中戒正见邪故名为
杂。定有定无为断常杂。观缘性离非有非
无。则名为持。又无烦恼之杂真出离矣。八
信长无明故。静法云。梵云阿慕罗匿陀。此
云不从根生。谓无生之信无根生故。经本
云常有根本者。译人不审阿字没在上。句翻
无为有于理背也。此或应尔。今以理通二
义无违。无根语慧之体。根本约慧之用。亦
犹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故。无本者即是根
本。六顺同古圣故。七安住菩提心故。后四
摄德无尽。一护已成性。二复长新解。三顺
如生善。四不滞有无。三是名下结。四菩萨
住此下辨益易知。第二戒藏文三。释相中
二。初列十名后随牒释。初中十戒皆通三
聚。取其相显。初但饶益有情。后一律仪中八
通三。约遮过罪皆菩萨律仪。但为救护等
即是饶益。摄善可知。为显此十皆通三聚
故。释后一复显三聚。二牒释中十戒为十。
皆先牒后释。初饶益者。菩萨本意故首明之。
二不受中文有二意。一不受邪戒。谓鸡狗
等。二三聚宿成动不踰矩。三中唯为菩提
及众生故。非如难陀之类。四中涅槃云。何
故持戒。为不悔故。何故不悔。为欢喜故。
乃至为得大涅槃故。五中有四。非者违也。
一不违制立。不同调达。二不违涅槃。不
取相故。三不违律仪。具足持故。四不违
利物。不恼他故。六有二意。一非为欲恼
众生先须持戒。二非为欲成净戒逼恼
众生。如杀马祀等。七中戒正见邪故名为
杂。定有定无为断常杂。观缘性离非有非
无。则名为持。又无烦恼之杂真出离矣。八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5b 页
中不现异相彰己有德。五邪之一。已见净
行。又如十住论说。一者矫异。二者自亲。三
者激动。四者抑扬。五者因利求利。大同前
引智度论说。今文即矫异也。九中不轻毁者。
无行经云。见破戒人。不说其过恶。应念彼
人久久亦当得道。问涅槃云。见破戒人应
当摈黜诃责举处。当知是人得福无量。岂
不违于无行。此经答略有三义。一此经约
自行涅槃据摄众。二此经约根未熟。护恐
增恶故且摄受。涅槃约根熟者慈心拔济
故。应折伏。三彼约慈心此约轻毁故。不
同也。十中释内分二。初明律仪。十善众戒
之本。故偏明之。广如二地。二菩萨持此下
双明二聚。摄菩提善益众生故。第三惭藏。
释相中二。先标章。二谓彼下别释。今初然惭
愧相别诸说不同。涅槃云。惭者羞天愧者羞
人。惭者自不作恶。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
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瑜伽四十四亦云。内
生羞耻为惭。外生羞耻为愧。大同涅槃
后解。成唯识云。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惭。
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愧。俱舍亦同。若无
惭愧但翻上惭愧。谓不羞天则是无惭。馀
可例知。若说羞耻为惭愧者。是二通相。今
经多同唯识。而以不相恭敬为二通相。二
别释中分二。先释过去作恶即无惭行。二
自惟下释而生于惭。前中亦二。初自念无
惭。后一切下悲他亦尔。第二正显惭相中。
初自念昔非耻佛知见。现修惭相。自惟即
是内自羞耻。是故已下决志断證。文言去来
行。又如十住论说。一者矫异。二者自亲。三
者激动。四者抑扬。五者因利求利。大同前
引智度论说。今文即矫异也。九中不轻毁者。
无行经云。见破戒人。不说其过恶。应念彼
人久久亦当得道。问涅槃云。见破戒人应
当摈黜诃责举处。当知是人得福无量。岂
不违于无行。此经答略有三义。一此经约
自行涅槃据摄众。二此经约根未熟。护恐
增恶故且摄受。涅槃约根熟者慈心拔济
故。应折伏。三彼约慈心此约轻毁故。不
同也。十中释内分二。初明律仪。十善众戒
之本。故偏明之。广如二地。二菩萨持此下
双明二聚。摄菩提善益众生故。第三惭藏。
释相中二。先标章。二谓彼下别释。今初然惭
愧相别诸说不同。涅槃云。惭者羞天愧者羞
人。惭者自不作恶。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
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瑜伽四十四亦云。内
生羞耻为惭。外生羞耻为愧。大同涅槃
后解。成唯识云。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惭。
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愧。俱舍亦同。若无
惭愧但翻上惭愧。谓不羞天则是无惭。馀
可例知。若说羞耻为惭愧者。是二通相。今
经多同唯识。而以不相恭敬为二通相。二
别释中分二。先释过去作恶即无惭行。二
自惟下释而生于惭。前中亦二。初自念无
惭。后一切下悲他亦尔。第二正显惭相中。
初自念昔非耻佛知见。现修惭相。自惟即
是内自羞耻。是故已下决志断證。文言去来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5c 页
现在行无惭者。言总意别。菩萨自惟昔过
悯物。三世常行故。专心断除防己伏之。再
起为众生说。则物我之兼亡。第四愧藏。释
相中三。初自念无愧而修愧行。故云我今
不应复行是事。即愧行也。二又作下。伤物无
愧不觉苦集。故云无知无见。三于母人下。
依顾世间而修愧行。誓益自他。于中初所
愧境。有智慧下。顾他生愧。即外羞也。初因
人后诸佛。是故已下决志断證。言不净之法
者。从淫欲生。即种子不净。母人腹中即住
处不净。成垢秽身即自相自性。究竟发白意
含究竟不净。又垢秽形。是内污秽不净。处胎
受生有苦触不净。从淫欲生下劣不净。若观
待涅槃三界并为不净。其五取蕴体是违坏
不净。上来烦恼亦是不净。言诳三世佛者。
违本四弘誓断惑故。馀文易了。第五闻藏。
释相中二。初明所知之法。后菩萨摩诃萨
下。显多闻之意。今初标称闻藏。释云知者闻
为本故。实则多知耳。文亦分二。先标章后
牒释。今初句。虽有十义束为七。初之四句
但是缘生故。谓一缘生。二有漏五蕴。三无漏
五蕴。四有为五无为。六有记七无记。二何等
下牒释。即为七段。初缘起中依生引二门。
开为四重徵释。谓十二支。初二能引。次五所
引。次三能生。后二所生。故为四也。然依杂
集第四云。十二有支。皆具此有彼有等义
故。彼论文释支相云。相者谓无作缘生故。
无常缘生故。势用缘生故。此有彼有者。显无
作缘生义。唯有缘故果法得有。非缘有实
悯物。三世常行故。专心断除防己伏之。再
起为众生说。则物我之兼亡。第四愧藏。释
相中三。初自念无愧而修愧行。故云我今
不应复行是事。即愧行也。二又作下。伤物无
愧不觉苦集。故云无知无见。三于母人下。
依顾世间而修愧行。誓益自他。于中初所
愧境。有智慧下。顾他生愧。即外羞也。初因
人后诸佛。是故已下决志断證。言不净之法
者。从淫欲生。即种子不净。母人腹中即住
处不净。成垢秽身即自相自性。究竟发白意
含究竟不净。又垢秽形。是内污秽不净。处胎
受生有苦触不净。从淫欲生下劣不净。若观
待涅槃三界并为不净。其五取蕴体是违坏
不净。上来烦恼亦是不净。言诳三世佛者。
违本四弘誓断惑故。馀文易了。第五闻藏。
释相中二。初明所知之法。后菩萨摩诃萨
下。显多闻之意。今初标称闻藏。释云知者闻
为本故。实则多知耳。文亦分二。先标章后
牒释。今初句。虽有十义束为七。初之四句
但是缘生故。谓一缘生。二有漏五蕴。三无漏
五蕴。四有为五无为。六有记七无记。二何等
下牒释。即为七段。初缘起中依生引二门。
开为四重徵释。谓十二支。初二能引。次五所
引。次三能生。后二所生。故为四也。然依杂
集第四云。十二有支。皆具此有彼有等义
故。彼论文释支相云。相者谓无作缘生故。
无常缘生故。势用缘生故。此有彼有者。显无
作缘生义。唯有缘故果法得有。非缘有实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6a 页
作用能生果法。此生故彼生者。显无常缘
生义。非无生法为因故。少有法生而得成
立。无明缘行等者显势用缘生义。虽复诸
法无作无常。然不随一法为生故。一切果
生。以诸法功能差别故。然今经中欲显缘
起无性。举前二门。势用一门六地广辨。就
二门中。从增胜说前后互举。前七许同因
位故。名能引所引。后五要因果相望。云能
生所生。由此能所引中但云此有彼有。后文
则云此起彼起。起即生也。故集论云。谓于因
时有能引所引。于果时有能生所生。然文
有染净二观。初于能引中明染观。故云无
明有故行有。第二约所引。亦通能所相对
以明净观。故云识无故名色无。以识通能
引有二种业。一持诸有情所有业缚。谓与
行所引习气俱生灭故。二与名色作缘。谓
由识入母胎。名色得增长。今言识无者。即
不为业熏不持业缚故不入胎。增长名
色故。云识无故名色无。第三能生所生相
对。以明染观故。云爱起故苦起。苦即当果
爱即能生。能生有三。举初摄末。下明净观
举末摄初。盖巧辨影略耳。第四亦能所生相
对。以明净观。谓因亡果丧耳。后之三门皆能
所相望。何以无明与行。唯约能引而相望
耶。答欲显十二支皆有无作无常二门故。
于初一位相次以明。不尔则谓要四位相
望。方得此有彼有故。下之三门。欲显四位
不同故。能所相望。又为显能引支中或二
或三。故于前二别为一段。盖说者之妙也。
生义。非无生法为因故。少有法生而得成
立。无明缘行等者显势用缘生义。虽复诸
法无作无常。然不随一法为生故。一切果
生。以诸法功能差别故。然今经中欲显缘
起无性。举前二门。势用一门六地广辨。就
二门中。从增胜说前后互举。前七许同因
位故。名能引所引。后五要因果相望。云能
生所生。由此能所引中但云此有彼有。后文
则云此起彼起。起即生也。故集论云。谓于因
时有能引所引。于果时有能生所生。然文
有染净二观。初于能引中明染观。故云无
明有故行有。第二约所引。亦通能所相对
以明净观。故云识无故名色无。以识通能
引有二种业。一持诸有情所有业缚。谓与
行所引习气俱生灭故。二与名色作缘。谓
由识入母胎。名色得增长。今言识无者。即
不为业熏不持业缚故不入胎。增长名
色故。云识无故名色无。第三能生所生相
对。以明染观故。云爱起故苦起。苦即当果
爱即能生。能生有三。举初摄末。下明净观
举末摄初。盖巧辨影略耳。第四亦能所生相
对。以明净观。谓因亡果丧耳。后之三门皆能
所相望。何以无明与行。唯约能引而相望
耶。答欲显十二支皆有无作无常二门故。
于初一位相次以明。不尔则谓要四位相
望。方得此有彼有故。下之三门。欲显四位
不同故。能所相望。又为显能引支中或二
或三。故于前二别为一段。盖说者之妙也。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6b 页
第二有漏五蕴。蕴者积聚义。杂集第一云。藏
果重担义而标名世间者。世即隐覆义。隐覆
胜义故。又可破坏义。三世所迁故。间者堕
虚伪中故。隐覆之法即堕虚伪故。世即是
间。然色等蕴通于无漏。出世之义。欲诃毁
故略举一分。云何知之。应知三种。一知其
相。谓色以变碍为相。受以领纳为义。想
者取像行谓迁流。识以了别。二知其生灭。
谓生无所从来灭无所至。三知其不生不
灭。谓法本不生今则无灭。故力林菩萨云。
分别此诸蕴。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灭。此
是无生义。况知一切法趣蕴。蕴即法界无碍。
方名真实多闻。然诸蕴性。性皆迁流。随胜
立名。行之一种。虽标总称即受别名。又摄
法多故。第三无漏五蕴。亦名无取五蕴。然
无漏蕴亦有二类。一仍本名。亦名色等。不
与漏相应。故名为无漏。二从已转立名。即
五分法身如今文是。欲显戒等德是可欣
故。从极果标以出世。理实亦有世间戒等。
戒定慧三上来频释。解脱即是离系。为名解
脱知见由离系缚。于境自在观求觉了。智
论八十八云。戒众者。摄一切戒和合成众。
众即蕴也。馀皆准之。然即转前五蕴成此
五分。谓转色蕴成于戒身。表无表戒皆色
蕴故。转受蕴而成定身。定名正受。入四
静虑出四受故。转想成慧。凡所有相皆是
虚妄。见相非相见法身故转行为解脱。无
贪等行名心解脱。永断无知慧解脱故。又
转识成解脱知见。若与邪受妄想相应。谓
果重担义而标名世间者。世即隐覆义。隐覆
胜义故。又可破坏义。三世所迁故。间者堕
虚伪中故。隐覆之法即堕虚伪故。世即是
间。然色等蕴通于无漏。出世之义。欲诃毁
故略举一分。云何知之。应知三种。一知其
相。谓色以变碍为相。受以领纳为义。想
者取像行谓迁流。识以了别。二知其生灭。
谓生无所从来灭无所至。三知其不生不
灭。谓法本不生今则无灭。故力林菩萨云。
分别此诸蕴。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灭。此
是无生义。况知一切法趣蕴。蕴即法界无碍。
方名真实多闻。然诸蕴性。性皆迁流。随胜
立名。行之一种。虽标总称即受别名。又摄
法多故。第三无漏五蕴。亦名无取五蕴。然
无漏蕴亦有二类。一仍本名。亦名色等。不
与漏相应。故名为无漏。二从已转立名。即
五分法身如今文是。欲显戒等德是可欣
故。从极果标以出世。理实亦有世间戒等。
戒定慧三上来频释。解脱即是离系。为名解
脱知见由离系缚。于境自在观求觉了。智
论八十八云。戒众者。摄一切戒和合成众。
众即蕴也。馀皆准之。然即转前五蕴成此
五分。谓转色蕴成于戒身。表无表戒皆色
蕴故。转受蕴而成定身。定名正受。入四
静虑出四受故。转想成慧。凡所有相皆是
虚妄。见相非相见法身故转行为解脱。无
贪等行名心解脱。永断无知慧解脱故。又
转识成解脱知见。若与邪受妄想相应。谓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6c 页
识依根了别诸境。若与正受智慧相应。即
是现量如实知故。仁王观空品云。观色识受
想行。得戒忍知见忍定忍慧忍解脱忍。即斯
义也。知见与慧此二何别。佛地论第四。总有
三说。略举其一。谓无漏净戒。名为戒蕴。无
漏定慧名定慧蕴。无学胜解名解脱蕴。无学
正见名解脱知见蕴。前三是因后二是果。此
五别说四法为性。谓定慧胜解。及无表色。然
此五分法身。不覆胜义不为相迁。不堕
虚伪故名出世。杂集云。谓能对治三界。无
颠倒无戏论。无分别故。是出世间义。问无取
五蕴即有为无漏。何以言不为相迁。答约教
异故。前是权小所明。若实教定说非为无
为。同真性故。但似蕴相现。立以蕴名故。涅
槃纯陀云。善覆如来有为之相。应言如来
同于无为况一一融摄。若如是知名为多
闻。第四有为者。瑜伽一百云。有生灭系属因
缘。是名有为。智论云。有所得故。是名有为。
二论心境为异。今略举四事。三界即所依
处。众生即能依之者。然所依处随心成异。
故论云。欲所属界名欲界等。第五无为。为
者作也。即前生灭今虚空等。寂寞冲虚湛然
常住。无彼造作。故名无为。瑜伽云。无生灭
不系属因缘。是名无为。智论云。无所得故名
为无为。净名云。不堕数故。然诸论总名大
旨无别。然其名数开合不同。小乘多说三
种。即此中初及三四。诸大乘中掌珍说四。
谓加真如。法相论中或说有六。复加不动
及想受灭。谓于择灭中灭惑障。故名为择
是现量如实知故。仁王观空品云。观色识受
想行。得戒忍知见忍定忍慧忍解脱忍。即斯
义也。知见与慧此二何别。佛地论第四。总有
三说。略举其一。谓无漏净戒。名为戒蕴。无
漏定慧名定慧蕴。无学胜解名解脱蕴。无学
正见名解脱知见蕴。前三是因后二是果。此
五别说四法为性。谓定慧胜解。及无表色。然
此五分法身。不覆胜义不为相迁。不堕
虚伪故名出世。杂集云。谓能对治三界。无
颠倒无戏论。无分别故。是出世间义。问无取
五蕴即有为无漏。何以言不为相迁。答约教
异故。前是权小所明。若实教定说非为无
为。同真性故。但似蕴相现。立以蕴名故。涅
槃纯陀云。善覆如来有为之相。应言如来
同于无为况一一融摄。若如是知名为多
闻。第四有为者。瑜伽一百云。有生灭系属因
缘。是名有为。智论云。有所得故。是名有为。
二论心境为异。今略举四事。三界即所依
处。众生即能依之者。然所依处随心成异。
故论云。欲所属界名欲界等。第五无为。为
者作也。即前生灭今虚空等。寂寞冲虚湛然
常住。无彼造作。故名无为。瑜伽云。无生灭
不系属因缘。是名无为。智论云。无所得故名
为无为。净名云。不堕数故。然诸论总名大
旨无别。然其名数开合不同。小乘多说三
种。即此中初及三四。诸大乘中掌珍说四。
谓加真如。法相论中或说有六。复加不动
及想受灭。谓于择灭中灭惑障。故名为择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7a 页
灭。灭定障故复加后二。或开为八。于真如
中开出三性。谓善法真如等。渐欲展此真
如遍诸法故。此经说六。于择灭中开出
涅槃。二道别故。复加缘起。显无一事不即
真故。略无二定未究竟故。言虚空者。离
诸障碍无物所显故。二涅槃者古有二释。
一云性寂灭故。此即性净涅槃。涅槃三十四。
亦同此说。此与择灭显未显殊。一云即性
净之果。此即解脱道。后择灭乃在无间道中。
然大乘非择灭。既约性净。又下说法性。则
后解为正。三数缘灭者。数谓慧数。由慧为
缘拣择诸惑。能显灭理故。唐三藏译为择
灭。谓择力所得灭名为择灭。然此灭言有其
二义。一理性寂灭。此从所显得名。二因灭
惑显名理为灭。则从能显得名。四非数缘
灭者。非由慧数灭惑所得。但以性净及于
缘缺之所显故。五缘起者。有别有通。别谓
十二因缘故。分别论者大众。一说鸡胤化地。
说出世部。皆立十二缘起。以为无为。彼意
以其次第作缘。恒无杂乱故。说为常。有佛
无佛此法自尔。名曰无为。故智论三十二云。
声闻法中。亦说法性实际。故杂阿含中说。
有一比丘。问佛十二因缘为是佛作。为是
馀人作。佛告比丘。我不作十二因缘。亦非
馀人作。有佛无佛诸法皆如。法相法位一切
常有。所谓是事有故是事有等。涅槃亦说即
是无为。远公云。就人论法三世流转。是其
有为。废人谈法法相常定。故曰无为。望今
经意缘起无性。故曰无为。大品云。菩萨观
中开出三性。谓善法真如等。渐欲展此真
如遍诸法故。此经说六。于择灭中开出
涅槃。二道别故。复加缘起。显无一事不即
真故。略无二定未究竟故。言虚空者。离
诸障碍无物所显故。二涅槃者古有二释。
一云性寂灭故。此即性净涅槃。涅槃三十四。
亦同此说。此与择灭显未显殊。一云即性
净之果。此即解脱道。后择灭乃在无间道中。
然大乘非择灭。既约性净。又下说法性。则
后解为正。三数缘灭者。数谓慧数。由慧为
缘拣择诸惑。能显灭理故。唐三藏译为择
灭。谓择力所得灭名为择灭。然此灭言有其
二义。一理性寂灭。此从所显得名。二因灭
惑显名理为灭。则从能显得名。四非数缘
灭者。非由慧数灭惑所得。但以性净及于
缘缺之所显故。五缘起者。有别有通。别谓
十二因缘故。分别论者大众。一说鸡胤化地。
说出世部。皆立十二缘起。以为无为。彼意
以其次第作缘。恒无杂乱故。说为常。有佛
无佛此法自尔。名曰无为。故智论三十二云。
声闻法中。亦说法性实际。故杂阿含中说。
有一比丘。问佛十二因缘为是佛作。为是
馀人作。佛告比丘。我不作十二因缘。亦非
馀人作。有佛无佛诸法皆如。法相法位一切
常有。所谓是事有故是事有等。涅槃亦说即
是无为。远公云。就人论法三世流转。是其
有为。废人谈法法相常定。故曰无为。望今
经意缘起无性。故曰无为。大品云。菩萨观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7b 页
十二因缘。如虚空不可尽。涅槃云。十二因
缘即是佛性。虽举十二因缘。即已摄阴界
诸法。六法性住者即真如也。谓非妄倒故
名真如。又真实如常拣妄拣事。于一切位
恒如其性。而云住者离迁变故。与法为性
是随缘义。复云住者是不变义。即妄即真事
皆如矣。若准智论。法性法住各是一义(云云)。
即为七法。然小乘说三。虚空则就外空。复
计三皆实有。若大乘说非唯数增。义亦有
异。唯识论中二义建立一唯心变故。二依法
性假施设。有谓此诸义但一真如随义假设。
一无相义。二所證义。三惑尽义。四性净义。五
随缘义。六随缘即不变义。此中法性即是真
如。然法性真如亦假施设。遮拨为无故说为
有。遮执为有故说为空。勿谓虚幻故说为
实。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为法之性名为
法性。非离色心别有实体。今多闻之人。不
唯知名而已应如是知。第六有记法者。有
释云。谓能招爱非爱果。故名有记。此乃通
说。馀处辨记即是善恶。今唯举善。应云顺
理善法可记录故。下出所记法体。句有十
一义摄唯五。四圣谛如前本品已辨。四沙
门果如梵行品。四辨如第九地。三十七品
如第四地。四无所畏今当略明。谓外难无
怯故名无畏。瑜伽云。如来于此谤难。都不
见有如实因相。由是因缘能自了知坦然
无畏。无畏有四。一一切智无畏。二漏尽无
畏。三者障道。四出苦道。此之四段各有难
答。初外难云若佛是一切智者。有诸比丘
缘即是佛性。虽举十二因缘。即已摄阴界
诸法。六法性住者即真如也。谓非妄倒故
名真如。又真实如常拣妄拣事。于一切位
恒如其性。而云住者离迁变故。与法为性
是随缘义。复云住者是不变义。即妄即真事
皆如矣。若准智论。法性法住各是一义(云云)。
即为七法。然小乘说三。虚空则就外空。复
计三皆实有。若大乘说非唯数增。义亦有
异。唯识论中二义建立一唯心变故。二依法
性假施设。有谓此诸义但一真如随义假设。
一无相义。二所證义。三惑尽义。四性净义。五
随缘义。六随缘即不变义。此中法性即是真
如。然法性真如亦假施设。遮拨为无故说为
有。遮执为有故说为空。勿谓虚幻故说为
实。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为法之性名为
法性。非离色心别有实体。今多闻之人。不
唯知名而已应如是知。第六有记法者。有
释云。谓能招爱非爱果。故名有记。此乃通
说。馀处辨记即是善恶。今唯举善。应云顺
理善法可记录故。下出所记法体。句有十
一义摄唯五。四圣谛如前本品已辨。四沙
门果如梵行品。四辨如第九地。三十七品
如第四地。四无所畏今当略明。谓外难无
怯故名无畏。瑜伽云。如来于此谤难。都不
见有如实因相。由是因缘能自了知坦然
无畏。无畏有四。一一切智无畏。二漏尽无
畏。三者障道。四出苦道。此之四段各有难
答。初外难云若佛是一切智者。有诸比丘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7c 页
从他方来。何须问言安乐住不。言一切智
无所不知。今问于他一何相反。佛自唱言。
我是一切智人。但为摄受来者。随顺世间
师弟人事故。二有难云。若佛自言漏永尽
者。何以爱语罗睺诃骂调达。佛于此难正
见无由。安隐无怯。自唱德号我实漏尽。但
为随根而调伏故。三有难云。若佛说欲能
障道者。何故预流一来。尚有妻子之爱。佛
于此难心无怯惧。谓自唱德号。我说欲能
障道。但障不还罗汉非初二果。四有难云。
若佛说诸圣道能尽苦者。何故罗汉受疮溃
蛇螫之苦。佛于此难心无怯惧。自唱德号。
我说圣道实能尽苦边际。但说未来非现
在故。四中初一离所知障。次离烦恼障。三
是出离道障。四即出离之道。初二自利后二
利他。所以自叹此四者。初一为菩萨。第二
为声闻。后二通为。智论二十八。瑜伽五十
对法十四。广辨其相。第七无记中分二。先
徵名。后谓世间下辨相。今初无记二义。一
非善非恶不能招感爱非爱果。名为无记。
可释馀文。今此正谓虚妄推度非理问难
不可记录。故名无记。非对善恶故。俱舍
第十九云。诸契经说十四无记。即其义也。亦
名置记记即答也。不应答故。所以不答者
何。谓此乃无义语也。知之不免生死不知
不障涅槃。前说有记则反于此。智论第三
云。所以不答十四难者。此事无实故。诸法
有常无此理故。言断亦尔。如有人问。𤛓于
牛角得几升乳。岂曰问耶。复次世界无穷
无所不知。今问于他一何相反。佛自唱言。
我是一切智人。但为摄受来者。随顺世间
师弟人事故。二有难云。若佛自言漏永尽
者。何以爱语罗睺诃骂调达。佛于此难正
见无由。安隐无怯。自唱德号我实漏尽。但
为随根而调伏故。三有难云。若佛说欲能
障道者。何故预流一来。尚有妻子之爱。佛
于此难心无怯惧。谓自唱德号。我说欲能
障道。但障不还罗汉非初二果。四有难云。
若佛说诸圣道能尽苦者。何故罗汉受疮溃
蛇螫之苦。佛于此难心无怯惧。自唱德号。
我说圣道实能尽苦边际。但说未来非现
在故。四中初一离所知障。次离烦恼障。三
是出离道障。四即出离之道。初二自利后二
利他。所以自叹此四者。初一为菩萨。第二
为声闻。后二通为。智论二十八。瑜伽五十
对法十四。广辨其相。第七无记中分二。先
徵名。后谓世间下辨相。今初无记二义。一
非善非恶不能招感爱非爱果。名为无记。
可释馀文。今此正谓虚妄推度非理问难
不可记录。故名无记。非对善恶故。俱舍
第十九云。诸契经说十四无记。即其义也。亦
名置记记即答也。不应答故。所以不答者
何。谓此乃无义语也。知之不免生死不知
不障涅槃。前说有记则反于此。智论第三
云。所以不答十四难者。此事无实故。诸法
有常无此理故。言断亦尔。如有人问。𤛓于
牛角得几升乳。岂曰问耶。复次世界无穷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8a 页
犹如车轮。复次无利有失堕恶邪中。覆于
四谛诸法实相。复次人不能知。复次称法
说故。第十七云。有一比丘。思惟十四难不
能解辞。佛不为弟子。佛言我为老病死
人。说法济度。此是斗诤法如中毒箭。不应
推寻。楞伽亦云。皆是世论非我所说。言十
四者。即此中前四四句。其第四四句但合为
二。谓身与神一身与神异。然诸经论多说
十四难。而相或同异不繁会释。今经委论不
出我法二执。文分五段。第一有四四句。就
我明无记。第二过去下。就三世横论凡圣
数之多少。三何等下。约凡圣竖论初后。四
世间从何下徵三世间所从。五何者下约生
死际畔。以辨无记。今初句虽十六。其过不
出断常二见。言世间者。准大品中通三
世间。谓众生世间五蕴世间。及器世间。今此
文意。正显众生世间。兼明五蕴世间。以众
生是总主假者外道计以为我故。有边等诸
见。初有边四句约未来世。常等四句约过去
世。如来有无依涅槃起。故中论邪见品云。
我于过去世为有为是无。世间常等见皆
依过去世。我于未来世为作为无作。有边
等诸见。皆依未来世。涅槃品云。如来灭后有
无等。依涅槃起。我及众生有无四句约现
在说。既知起见之本。次随文别释。即为四
段。第一四句言有边者。即断见外道。计我
于后世更不复作。则与此身俱尽。无边者。
谓我于后世更有所作。三俱句者。身尽故
有边。我不异故无边。四俱非句者。亦以我
四谛诸法实相。复次人不能知。复次称法
说故。第十七云。有一比丘。思惟十四难不
能解辞。佛不为弟子。佛言我为老病死
人。说法济度。此是斗诤法如中毒箭。不应
推寻。楞伽亦云。皆是世论非我所说。言十
四者。即此中前四四句。其第四四句但合为
二。谓身与神一身与神异。然诸经论多说
十四难。而相或同异不繁会释。今经委论不
出我法二执。文分五段。第一有四四句。就
我明无记。第二过去下。就三世横论凡圣
数之多少。三何等下。约凡圣竖论初后。四
世间从何下徵三世间所从。五何者下约生
死际畔。以辨无记。今初句虽十六。其过不
出断常二见。言世间者。准大品中通三
世间。谓众生世间五蕴世间。及器世间。今此
文意。正显众生世间。兼明五蕴世间。以众
生是总主假者外道计以为我故。有边等诸
见。初有边四句约未来世。常等四句约过去
世。如来有无依涅槃起。故中论邪见品云。
我于过去世为有为是无。世间常等见皆
依过去世。我于未来世为作为无作。有边
等诸见。皆依未来世。涅槃品云。如来灭后有
无等。依涅槃起。我及众生有无四句约现
在说。既知起见之本。次随文别释。即为四
段。第一四句言有边者。即断见外道。计我
于后世更不复作。则与此身俱尽。无边者。
谓我于后世更有所作。三俱句者。身尽故
有边。我不异故无边。四俱非句者。亦以我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8b 页
存身尽见上有过故立此句。谓身尽故非无
边。我存故非有边。既皆邪见故不答之。若
欲破者。初之二句。堕无后世过。谓有边则
与阴同尽。无边则是今身。故皆无后世。无
后世者。修道苦行为何益耶。第三句亦有边
无边者。若身尽我存身我为一为异。一则不
应有尽不尽。异则离蕴何相知有我耶。若
谓舍人生天。人分犹在天分。更增则半天
半人故。皆不可。第四句非有边未免于无。
非无边未免于有。云何于此强分别耶。二
常等四句。约过去者。过去世我即是今我。
名之为常。若常即有大过。破坏因果涅槃
等故。若谓我今始生名为无常。若尔我是
作法。亦堕无因。无因则亦无涅槃等。第三
见上二过。便谓我常身无常。离身何处有
我。又成上二过。第四谓我不异故非无常。
身有异故非常。破同第三句。又中论云。一
切法空故。何有边无边及常等见。馀义广如
彼论。三如来灭后等四句。释有二义。一明
如来者非是佛也。如即相似。来谓从前际
来。谓一有执云。如从前世来生此间。去向
后世亦复如是。故云如来灭后有。谓如前
际来时有故。此由计我异阴故。二云。如
从前世来此间死后断灭。故云如来灭后
无。谓不如来时去故。此计阴我一故。三
由计我有粗细故。谓粗我与身俱尽故。云
不如去。细我异阴不同灭故。亦如来时而
去故。云如来灭后亦有亦无。四云我如虚
空体无来去故。晋经云。如来灭后如去不
边。我存故非有边。既皆邪见故不答之。若
欲破者。初之二句。堕无后世过。谓有边则
与阴同尽。无边则是今身。故皆无后世。无
后世者。修道苦行为何益耶。第三句亦有边
无边者。若身尽我存身我为一为异。一则不
应有尽不尽。异则离蕴何相知有我耶。若
谓舍人生天。人分犹在天分。更增则半天
半人故。皆不可。第四句非有边未免于无。
非无边未免于有。云何于此强分别耶。二
常等四句。约过去者。过去世我即是今我。
名之为常。若常即有大过。破坏因果涅槃
等故。若谓我今始生名为无常。若尔我是
作法。亦堕无因。无因则亦无涅槃等。第三
见上二过。便谓我常身无常。离身何处有
我。又成上二过。第四谓我不异故非无常。
身有异故非常。破同第三句。又中论云。一
切法空故。何有边无边及常等见。馀义广如
彼论。三如来灭后等四句。释有二义。一明
如来者非是佛也。如即相似。来谓从前际
来。谓一有执云。如从前世来生此间。去向
后世亦复如是。故云如来灭后有。谓如前
际来时有故。此由计我异阴故。二云。如
从前世来此间死后断灭。故云如来灭后
无。谓不如来时去故。此计阴我一故。三
由计我有粗细故。谓粗我与身俱尽故。云
不如去。细我异阴不同灭故。亦如来时而
去故。云如来灭后亦有亦无。四云我如虚
空体无来去故。晋经云。如来灭后如去不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8c 页
如去等。此则通望三世以辨。若依中论。附
涅槃起四句。如来即佛也。顺此经文。亦是外
道自立己师。而为如来。有谓如来灭后定有
不变。或谓入无馀依同于太虚。或谓法有
应无。或谓约应非有。约法非无。以其四句
皆成戏论。不见如来寂灭相。故亦为邪见。
此则权小之徒。未能免也。瑜伽八十七云。
依二道理如实随观。俱不可记如来灭后
若有若无。所以者何。且依胜义彼不可得。
况其灭后或有或无。若依世俗。为于诸行
假立如来。为于涅槃若于诸行。如来灭后
无有一行流转可得。尔时何处假立如来。
既无如来何有无等。若于涅槃。涅槃唯是
无行所显。绝诸戏论。自内所證绝戏论故。
施设为有不应道理。亦复不应施设非有。
勿当损毁施设妙有寂静涅槃。又此涅槃极
难知故。最微细故。说名甚深。种种非一。诸
行烦恼断所显故。说名广大。现量比量及
正教量。所不量故说名无量。四我及众生
有无等四句。此并双立众生即是五蕴。非约
总主。有即定有定有著常。无即定无定无著
断。三远上二过双立有无。即堕相违。四
避此相违立俱非句。又成戏论。然此四句。
亦有单计我有所无所有我无。亦不离初
之二句。又合上成第三。互夺成第四。亦不
出初之二句。第二门明三乘凡圣数之多
少者。以横无边故不可记也。第三门竖无
际故不可记也。有人答问云。有初佛言自
然悟引獭祭天。亦为应机宁加置记。若
涅槃起四句。如来即佛也。顺此经文。亦是外
道自立己师。而为如来。有谓如来灭后定有
不变。或谓入无馀依同于太虚。或谓法有
应无。或谓约应非有。约法非无。以其四句
皆成戏论。不见如来寂灭相。故亦为邪见。
此则权小之徒。未能免也。瑜伽八十七云。
依二道理如实随观。俱不可记如来灭后
若有若无。所以者何。且依胜义彼不可得。
况其灭后或有或无。若依世俗。为于诸行
假立如来。为于涅槃若于诸行。如来灭后
无有一行流转可得。尔时何处假立如来。
既无如来何有无等。若于涅槃。涅槃唯是
无行所显。绝诸戏论。自内所證绝戏论故。
施设为有不应道理。亦复不应施设非有。
勿当损毁施设妙有寂静涅槃。又此涅槃极
难知故。最微细故。说名甚深。种种非一。诸
行烦恼断所显故。说名广大。现量比量及
正教量。所不量故说名无量。四我及众生
有无等四句。此并双立众生即是五蕴。非约
总主。有即定有定有著常。无即定无定无著
断。三远上二过双立有无。即堕相违。四
避此相违立俱非句。又成戏论。然此四句。
亦有单计我有所无所有我无。亦不离初
之二句。又合上成第三。互夺成第四。亦不
出初之二句。第二门明三乘凡圣数之多
少者。以横无边故不可记也。第三门竖无
际故不可记也。有人答问云。有初佛言自
然悟引獭祭天。亦为应机宁加置记。若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79a 页
有初佛如来应知。则可说名。言何法者。
染净等一切法也。第四门徵世间所从有六
句。初二句问众生及蕴世间。次四句约器世
间。以外道计众生有最初生故。或谓从冥
谛中来还至冥故。或谓世界皆微尘成。谓至
妙之色常恒不变聚。则为身器。散则成微
尘故。此皆邪见之源故不应答。有情世间
不言成坏者。瑜伽云。有情望器有五不同。
一谓器界生死共因所生。有情生死但由不
共故。是因不同。二谓器有除断有情流转
不断故。是时不同。三谓三灾坏不坏故。名
法不同。四谓器界因无永断有情不尔。名
断不同。五谓器则断而复续。有情断已无续。
名续不同。以斯义故略无成坏也。第五约
生死初后际。唯有二句。问初际无始圣教所
明。生死有终岂非正理。答略有三义。一约
一人则可云终。通望一切则无终极。二
以彼定执长邪见。故亦不应答。谓若许有
终必有始故。常法无始亦无终故。三约法
性皆不可说故。中论云。大圣之所说本际不
可得。生死无有始亦复无有终。若无有始
终。中当云何有。是故于此中先后共亦无。
既言本际不可得。亦不应定谓无始无终。
况有始终之见耶。又有偈云。真法及说者听
者难得故。是故则生死非有边无边。上诸邪
见多是外道。亦参小乘。菩萨善知则问答无
滞。便举破者。令自他造中故也。第二菩萨
下显多闻之意。谓悲物无闻长沦生死。故
誓持闻藏自證利他。第六施藏文三同前。
染净等一切法也。第四门徵世间所从有六
句。初二句问众生及蕴世间。次四句约器世
间。以外道计众生有最初生故。或谓从冥
谛中来还至冥故。或谓世界皆微尘成。谓至
妙之色常恒不变聚。则为身器。散则成微
尘故。此皆邪见之源故不应答。有情世间
不言成坏者。瑜伽云。有情望器有五不同。
一谓器界生死共因所生。有情生死但由不
共故。是因不同。二谓器有除断有情流转
不断故。是时不同。三谓三灾坏不坏故。名
法不同。四谓器界因无永断有情不尔。名
断不同。五谓器则断而复续。有情断已无续。
名续不同。以斯义故略无成坏也。第五约
生死初后际。唯有二句。问初际无始圣教所
明。生死有终岂非正理。答略有三义。一约
一人则可云终。通望一切则无终极。二
以彼定执长邪见。故亦不应答。谓若许有
终必有始故。常法无始亦无终故。三约法
性皆不可说故。中论云。大圣之所说本际不
可得。生死无有始亦复无有终。若无有始
终。中当云何有。是故于此中先后共亦无。
既言本际不可得。亦不应定谓无始无终。
况有始终之见耶。又有偈云。真法及说者听
者难得故。是故则生死非有边无边。上诸邪
见多是外道。亦参小乘。菩萨善知则问答无
滞。便举破者。令自他造中故也。第二菩萨
下显多闻之意。谓悲物无闻长沦生死。故
誓持闻藏自證利他。第六施藏文三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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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相中二第一标列十章。第二佛子下依章
牒释。释中十段一一各三。谓标释结。然此十
施前六事舍。谓身命财。次三心舍。谓不取
著。后一俱舍名为究竟。第一分减施。释中
三。初明分减之相。二若自食下明施善巧。
外无施境而不舍施心。三复作下对治施
障。第二竭尽施者。不顾活命倾竭所有也。
然施心须成施行须量。若彼为成大利则
身命无吝。若彼但为贪求无厌。或恶心欲
行大害。应以方便勿成人恶。如月光王
施头。与怨夺万姓之欢。施二人之死。怨王
喜死。乞者恨死。虽有贤行未全可准。今
言竭尽者。以彰菩萨施心已成。有应施境
终无吝也。内施内外准此可知。若不尔者。
菩萨能雨七珍充足一切。何不施耶。亦见
众生所不宜故。释相中三。初明难施之物。
二或时下乞境现前。三菩萨自念下正修施
行。下之四施皆有此三。第三内施。谓内身
也。茕者单也。玉篇云无兄曰茕。无子曰独。
顿者损也冀者望也。第四外施即王位也。窭
者无财备礼也。第五内外施者。王位为外
兼身作役为内也。第六一切施者。凡所有物
也。此与竭尽及内外施异者。竭尽拣异分
减。但约资生内外合前二门空。言作役王
位。今云一切通前诸门。又是事舍之终故
总该收举难摄易。略列数条。广则无边。如
第六回向所辨。第七过去施者。然三世之施。
通相皆明不著。别则过去不生追恋。未来
预止贪求。现在心无染著。今过去释中分
牒释。释中十段一一各三。谓标释结。然此十
施前六事舍。谓身命财。次三心舍。谓不取
著。后一俱舍名为究竟。第一分减施。释中
三。初明分减之相。二若自食下明施善巧。
外无施境而不舍施心。三复作下对治施
障。第二竭尽施者。不顾活命倾竭所有也。
然施心须成施行须量。若彼为成大利则
身命无吝。若彼但为贪求无厌。或恶心欲
行大害。应以方便勿成人恶。如月光王
施头。与怨夺万姓之欢。施二人之死。怨王
喜死。乞者恨死。虽有贤行未全可准。今
言竭尽者。以彰菩萨施心已成。有应施境
终无吝也。内施内外准此可知。若不尔者。
菩萨能雨七珍充足一切。何不施耶。亦见
众生所不宜故。释相中三。初明难施之物。
二或时下乞境现前。三菩萨自念下正修施
行。下之四施皆有此三。第三内施。谓内身
也。茕者单也。玉篇云无兄曰茕。无子曰独。
顿者损也冀者望也。第四外施即王位也。窭
者无财备礼也。第五内外施者。王位为外
兼身作役为内也。第六一切施者。凡所有物
也。此与竭尽及内外施异者。竭尽拣异分
减。但约资生内外合前二门空。言作役王
位。今云一切通前诸门。又是事舍之终故
总该收举难摄易。略列数条。广则无边。如
第六回向所辨。第七过去施者。然三世之施。
通相皆明不著。别则过去不生追恋。未来
预止贪求。现在心无染著。今过去释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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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明于佛法无著。后又复下于一切法
无著。前中初二句总明。次不起分别下别显。
先显不著之相。不分别者称法性故。次不
贪染不爱味。亦不方便求取以为己德。亦
不依此而起修行。次见法下。广上了达释
不著所由。次但为下释疑。疑云。既俱无著云
何而说。释云为化众生令无著故。二于一
切法无著者。以般若智求不可得。触目现境
尚了性空。过往法中宁当计有。第八未来
施释中分二。先正显后释疑。前中不著修
行之因。不愿净土之果。不味其好不厌
其事。不回向者释上不味。不自安处求胜
乐故。不退已下。释上不厌修彼行故。二但
欲下释疑。疑云。既于净不味修行何为。释
有二意。一者约悲但为摄物故。二然此下
约智。智了非有故。生即非生故。不著不碍
事故。非生之生故修行。非有处所者与理冥
故。非无处所者事像形故。非内者相分境故。
非外者心所净故。非近者十万等殊故。非远
者我净土不毁故。此约净国以说。若通论
未来法者。可以意知。复作已下。更约性空
结成舍义。又目击尚舍况于未形。第九现在
施释中有三。初明所舍之境。二闻已下正
明舍心。三为令下释通外难。今初先列诸
天。后列二乘功德。上二世中举佛菩萨。今
举诸天二乘者。文影略耳。天中初六欲界。
已如初会。梵天已下明色界天。然色界摄
天多少。诸说小异。俱舍正理皆说十七。故
颂云。三静虑各三。第四静虑八。长行之中建
无著。前中初二句总明。次不起分别下别显。
先显不著之相。不分别者称法性故。次不
贪染不爱味。亦不方便求取以为己德。亦
不依此而起修行。次见法下。广上了达释
不著所由。次但为下释疑。疑云。既俱无著云
何而说。释云为化众生令无著故。二于一
切法无著者。以般若智求不可得。触目现境
尚了性空。过往法中宁当计有。第八未来
施释中分二。先正显后释疑。前中不著修
行之因。不愿净土之果。不味其好不厌
其事。不回向者释上不味。不自安处求胜
乐故。不退已下。释上不厌修彼行故。二但
欲下释疑。疑云。既于净不味修行何为。释
有二意。一者约悲但为摄物故。二然此下
约智。智了非有故。生即非生故。不著不碍
事故。非生之生故修行。非有处所者与理冥
故。非无处所者事像形故。非内者相分境故。
非外者心所净故。非近者十万等殊故。非远
者我净土不毁故。此约净国以说。若通论
未来法者。可以意知。复作已下。更约性空
结成舍义。又目击尚舍况于未形。第九现在
施释中有三。初明所舍之境。二闻已下正
明舍心。三为令下释通外难。今初先列诸
天。后列二乘功德。上二世中举佛菩萨。今
举诸天二乘者。文影略耳。天中初六欲界。
已如初会。梵天已下明色界天。然色界摄
天多少。诸说小异。俱舍正理皆说十七。故
颂云。三静虑各三。第四静虑八。长行之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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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十六。以梵王梵辅同一天故。瑜伽云处
有十八。谓色究竟外说大自在。不言无想。
意在广果中收。今此即文而数有二十二。
然四禅初一皆是总标。则初静虑四。二三各
三。第四有八还成十八。正理初说有三。今
加梵身。晋经梵众名梵眷属。若然身亦众
义。则梵身是外所领之众。梵众则为内眷属
众。梵辅即大梵前行列侍御大梵。即彼天王
获中间定。初生后殁威德等胜。故名为大。
次光天下。即二禅三天。一自地天内光明最
少故。二光明转胜量难测故。三光音者口出
净光故。次净天下即三禅三天。意地受乐总
名为净。一于自地中此净最劣。故名少净。
二净增难量故。三此净周普故。次广天下明
四禅八天。初三是凡离八灾患。皆称福广。
于自地中此福犹劣。故名少广。三福难量
故。三异生果中此最胜故。无烦已上名五净
居。谓离欲诸圣以圣道水濯烦恼垢。故名
为净。净身所止故名净居。或此天中无异
生杂。纯圣所止故名净居。一无烦者。烦谓繁
杂或谓繁广。无繁杂中此最初故。繁广天中
此最劣故。此依正理。若顺今经皆作此烦。
则无广义。二无热者。已善伏除杂修静虑上
中品障。意乐调柔离热恼故。或热者炽盛为
义。谓上品修静虑及果。此犹未證故。三善
现者。已得上品杂修静虑果德易彰。故名
善现。四善见者。杂修定障馀品至微见极清
彻。故名善见。经本先见后现或恐误也。五
色究竟者。更无有处于有色中能过于此
有十八。谓色究竟外说大自在。不言无想。
意在广果中收。今此即文而数有二十二。
然四禅初一皆是总标。则初静虑四。二三各
三。第四有八还成十八。正理初说有三。今
加梵身。晋经梵众名梵眷属。若然身亦众
义。则梵身是外所领之众。梵众则为内眷属
众。梵辅即大梵前行列侍御大梵。即彼天王
获中间定。初生后殁威德等胜。故名为大。
次光天下。即二禅三天。一自地天内光明最
少故。二光明转胜量难测故。三光音者口出
净光故。次净天下即三禅三天。意地受乐总
名为净。一于自地中此净最劣。故名少净。
二净增难量故。三此净周普故。次广天下明
四禅八天。初三是凡离八灾患。皆称福广。
于自地中此福犹劣。故名少广。三福难量
故。三异生果中此最胜故。无烦已上名五净
居。谓离欲诸圣以圣道水濯烦恼垢。故名
为净。净身所止故名净居。或此天中无异
生杂。纯圣所止故名净居。一无烦者。烦谓繁
杂或谓繁广。无繁杂中此最初故。繁广天中
此最劣故。此依正理。若顺今经皆作此烦。
则无广义。二无热者。已善伏除杂修静虑上
中品障。意乐调柔离热恼故。或热者炽盛为
义。谓上品修静虑及果。此犹未證故。三善
现者。已得上品杂修静虑果德易彰。故名
善现。四善见者。杂修定障馀品至微见极清
彻。故名善见。经本先见后现或恐误也。五
色究竟者。更无有处于有色中能过于此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80b 页
故。或此已到众苦所依身最后边故。言乃
至二乘功德者。中间越于四空等。故二正
明舍心中。闻上世出世境已。不迷为实。
不沈没于贪。不聚集其善因。不散动以
分别。但观下释其所以可知。三释难者。疑
云既言不聚善因。何以说五乘因果。释云。
拯三涂之剧苦。示人天以稣息。止劣见之
妄情。说二乘以引摄。为物然耳。非自不舍
也。第十究竟施文三。同前徵名者。略有五
义得究竟名。一前六舍财命。次三舍著心。
今则兼上二门故。二又发大愿令物无著
故。三令物得究竟果故。四不生一念爱著。
则微细无著故。五究竟能令物实益故。如
无眼等而施之者。如世凡人。岂能将他之
目安之于己。今菩萨福力令彼还得。以慈
善根力故。如五百群贼。平复如故。故云究
竟益。释相中三。初施境现前。二菩萨闻下正
明施行。三如我下回向众生。二中分二。初
正施无吝。二但自下释成行之由。由入观
故。此观即是念处观也。皆言身者观有通别。
别观五蕴一一名身故。净名云。是身如泡
不得久立等。通观五阴皆无常等故。智论
云。五阴即无常无常即苦。苦即无我等。今此
不净偏语色身。馀之三观皆通五蕴。第一苦
观。谓始从入胎皆生苦。摄老等可知。二又
观下明无我观。谓无真实主宰故。无有惭
愧者。虽假以澡浴衣食。一旦背恩如小儿
故。非贤圣物者是世间故。故智论云由无我
故令舍世间。三臭秽下明不净观。四复作
至二乘功德者。中间越于四空等。故二正
明舍心中。闻上世出世境已。不迷为实。
不沈没于贪。不聚集其善因。不散动以
分别。但观下释其所以可知。三释难者。疑
云既言不聚善因。何以说五乘因果。释云。
拯三涂之剧苦。示人天以稣息。止劣见之
妄情。说二乘以引摄。为物然耳。非自不舍
也。第十究竟施文三。同前徵名者。略有五
义得究竟名。一前六舍财命。次三舍著心。
今则兼上二门故。二又发大愿令物无著
故。三令物得究竟果故。四不生一念爱著。
则微细无著故。五究竟能令物实益故。如
无眼等而施之者。如世凡人。岂能将他之
目安之于己。今菩萨福力令彼还得。以慈
善根力故。如五百群贼。平复如故。故云究
竟益。释相中三。初施境现前。二菩萨闻下正
明施行。三如我下回向众生。二中分二。初
正施无吝。二但自下释成行之由。由入观
故。此观即是念处观也。皆言身者观有通别。
别观五蕴一一名身故。净名云。是身如泡
不得久立等。通观五阴皆无常等故。智论
云。五阴即无常无常即苦。苦即无我等。今此
不净偏语色身。馀之三观皆通五蕴。第一苦
观。谓始从入胎皆生苦。摄老等可知。二又
观下明无我观。谓无真实主宰故。无有惭
愧者。虽假以澡浴衣食。一旦背恩如小儿
故。非贤圣物者是世间故。故智论云由无我
故令舍世间。三臭秽下明不净观。四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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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明无常观。观危脆故。三回向者拣小乘
故。然菩萨修此观时。以无所得而为方便
故。同法界故。已不共小况回向耶。第七慧
藏中分四。一徵名二释相。三结名四叹益。
就释相中二。初明慧藏后释无尽。前中三。
初明如实知境。次云何下释如实知义。三菩
萨成就下总结多门。以彰善巧。今初以四
谛慧照十种法。摄十为五类。前五五蕴次
二有支。后三三乘故。收此五类不出二门。
初二凡境后三圣境。又若后三就果。则初二
有作四谛。后一无作四谛。界内界外因果异
故。此就所观。若约菩萨能观皆无作也。又
初二流转后三还灭。前有灭道。是流转始修
之还灭。后有苦集。是还灭未尽之流转。又前
是所知之法。后是能知之人。人中有法即是
前法。历于四谛是声闻法。所缘有支是缘觉
法。五蕴即是三乘共法。皆如实知是菩萨法。
皆言如实知者。下经总释今当略辨。一如
事实。二如理实。十中前七当相是苦。无明与
爱有漏性故。行苦随故。行蕴摄故。缘成是集
无性是灭。显灭为道从诠显故。此则总说
及就理灭。若别说者。不了无常不净等过。
而生爱著名为色集。若灭痴爱名为色灭。
唯止与观是色灭道。由止离爱由观离痴。
若兼助道。即有戒学及道品等。受想行识例
此可知。无明集者。由他言说不如理引。
由自妄想不正思惟。灭此名灭。言爱集
者。谓无明触为缘所生受故。亦灭此名灭
痴爱之道。皆同蕴说。十二支中唯举二者。
故。然菩萨修此观时。以无所得而为方便
故。同法界故。已不共小况回向耶。第七慧
藏中分四。一徵名二释相。三结名四叹益。
就释相中二。初明慧藏后释无尽。前中三。
初明如实知境。次云何下释如实知义。三菩
萨成就下总结多门。以彰善巧。今初以四
谛慧照十种法。摄十为五类。前五五蕴次
二有支。后三三乘故。收此五类不出二门。
初二凡境后三圣境。又若后三就果。则初二
有作四谛。后一无作四谛。界内界外因果异
故。此就所观。若约菩萨能观皆无作也。又
初二流转后三还灭。前有灭道。是流转始修
之还灭。后有苦集。是还灭未尽之流转。又前
是所知之法。后是能知之人。人中有法即是
前法。历于四谛是声闻法。所缘有支是缘觉
法。五蕴即是三乘共法。皆如实知是菩萨法。
皆言如实知者。下经总释今当略辨。一如
事实。二如理实。十中前七当相是苦。无明与
爱有漏性故。行苦随故。行蕴摄故。缘成是集
无性是灭。显灭为道从诠显故。此则总说
及就理灭。若别说者。不了无常不净等过。
而生爱著名为色集。若灭痴爱名为色灭。
唯止与观是色灭道。由止离爱由观离痴。
若兼助道。即有戒学及道品等。受想行识例
此可知。无明集者。由他言说不如理引。
由自妄想不正思惟。灭此名灭。言爱集
者。谓无明触为缘所生受故。亦灭此名灭
痴爱之道。皆同蕴说。十二支中唯举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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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业润业唯此二故。能引能生各举初故。从
痴有爱病之源故。涅槃三十四云。从无明
生爱。当知是爱即是无明。从爱生取当知
是取即无明。爱等亦似斯义。又约三际。无
明为本爱取为际。此二中间。有识等五及生
老死。今悟无明。由迷过去有识等五。现在
之爱即是无明。若不断者轮转不息。今思
断之。将来无复生死矣。后三约净。声闻是
人四谛为法。所行道品为集。所成果为涅
槃。十二因缘是缘觉法。无边法界是菩萨法。
又知声闻即是知苦。以声闻苦是已知故。
但举其位。法即是彼所行之法即是道谛。集
即是彼惑。集未尽是为集谛。已有断故法
后说之。涅槃即是灭谛。已證灭故改名涅
槃。缘觉菩萨准斯可见。前释通因后释就
果。若定以前二为分段。后三为变易。则小
乘三果已前应受变易。直往七地已下。非
此所知故不可也。第二释如实知义。非唯
能知行相。亦显所知之相也。先徵后释。徵
意云。为随相知为无相知。若随相知宁异
凡小。若无相知。无相无知故言云何知。后释
意云。知相知性无有障碍。是菩萨所知。无
知之知是菩萨知。文分二别。先约自利明
知苦集。后约利他彰知灭道。二文影略
应各具四。又二段中含前五类。具显三乘。
今初段中知。从业报是五蕴相。业集报苦是
二谛相。言诸行因缘之所造作。十二支相诸
行因缘。即是集相之所造作。是苦谛相。上辨
知相。一切已下显知无相。通于苦集。初
痴有爱病之源故。涅槃三十四云。从无明
生爱。当知是爱即是无明。从爱生取当知
是取即无明。爱等亦似斯义。又约三际。无
明为本爱取为际。此二中间。有识等五及生
老死。今悟无明。由迷过去有识等五。现在
之爱即是无明。若不断者轮转不息。今思
断之。将来无复生死矣。后三约净。声闻是
人四谛为法。所行道品为集。所成果为涅
槃。十二因缘是缘觉法。无边法界是菩萨法。
又知声闻即是知苦。以声闻苦是已知故。
但举其位。法即是彼所行之法即是道谛。集
即是彼惑。集未尽是为集谛。已有断故法
后说之。涅槃即是灭谛。已證灭故改名涅
槃。缘觉菩萨准斯可见。前释通因后释就
果。若定以前二为分段。后三为变易。则小
乘三果已前应受变易。直往七地已下。非
此所知故不可也。第二释如实知义。非唯
能知行相。亦显所知之相也。先徵后释。徵
意云。为随相知为无相知。若随相知宁异
凡小。若无相知。无相无知故言云何知。后释
意云。知相知性无有障碍。是菩萨所知。无
知之知是菩萨知。文分二别。先约自利明
知苦集。后约利他彰知灭道。二文影略
应各具四。又二段中含前五类。具显三乘。
今初段中知。从业报是五蕴相。业集报苦是
二谛相。言诸行因缘之所造作。十二支相诸
行因缘。即是集相之所造作。是苦谛相。上辨
知相。一切已下显知无相。通于苦集。初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81b 页
有二句共三乘相。非我已下释成上文。拣
二别相。由非我故空无有实。但假五阴是
声闻相。以非坚固空无有实。但缘成假是
缘觉相。若无少法可得空无有实。但虚假
幻相是菩萨相。非安立谛无可成故。二欲令
已下。次约利他彰知灭道。能知实性是道
谛相。法不可坏及所知性。即灭谛相。广为宣
说唯菩萨相。文中二。初标说意。二为说下展
转徵释。总有三重。初徵意云。说何等法令
知实性。释云。说不可坏此略示其宗。次徵
云。此不可坏为性为相。此寻说处。释云相
即性故。五类等法皆不可坏。依般若中。自
色已上种智已还。悉皆遍历。后徵云。现见
诸法。犹如聚沫泡焰芭蕉幻梦不实。那言不
坏下释所由略由三义。一色等性空无可
坏故若坏方空非本空故。二由空即真同
法性故。若坏方真事在理外故。三由即空
不待坏故。坏则断灭。文中十句五对。初无
我无造故不可坏。二离能所诠故。三能生
不生所生不起故。四因不取果果不与因
故。五体无动转用无作相故。第三总结多
门以彰善巧者。更有多门。皆以无所得等
为少方便。则色空见尽。坏与不坏两亡。不
随境转。名不由他悟。第二释无尽义。有标
徵释结。释亦十事五对。一因缘二教理。三福
智四持辨。五智通。福智中云。一味者。百华异
色共成一阴。万法虽殊贯之一智。亦如上
酥无不入也。三结四叹文可知。第八念藏。
释相中有四。一总标念体。二所念差别。三
二别相。由非我故空无有实。但假五阴是
声闻相。以非坚固空无有实。但缘成假是
缘觉相。若无少法可得空无有实。但虚假
幻相是菩萨相。非安立谛无可成故。二欲令
已下。次约利他彰知灭道。能知实性是道
谛相。法不可坏及所知性。即灭谛相。广为宣
说唯菩萨相。文中二。初标说意。二为说下展
转徵释。总有三重。初徵意云。说何等法令
知实性。释云。说不可坏此略示其宗。次徵
云。此不可坏为性为相。此寻说处。释云相
即性故。五类等法皆不可坏。依般若中。自
色已上种智已还。悉皆遍历。后徵云。现见
诸法。犹如聚沫泡焰芭蕉幻梦不实。那言不
坏下释所由略由三义。一色等性空无可
坏故若坏方空非本空故。二由空即真同
法性故。若坏方真事在理外故。三由即空
不待坏故。坏则断灭。文中十句五对。初无
我无造故不可坏。二离能所诠故。三能生
不生所生不起故。四因不取果果不与因
故。五体无动转用无作相故。第三总结多
门以彰善巧者。更有多门。皆以无所得等
为少方便。则色空见尽。坏与不坏两亡。不
随境转。名不由他悟。第二释无尽义。有标
徵释结。释亦十事五对。一因缘二教理。三福
智四持辨。五智通。福智中云。一味者。百华异
色共成一阴。万法虽殊贯之一智。亦如上
酥无不入也。三结四叹文可知。第八念藏。
释相中有四。一总标念体。二所念差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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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念胜相。四明念益相。二忆念下所念差别
中。唯依宿住以辨明记。略举十事以显无
尽。一生二劫。三佛名四授记。五演教六众会。
七说义八根性。九所治十能治。文并可知。十
二分教今当略说。旧名十二部经。恐滥部
帙改名分教。各有二相。唯修多罗或二或
三。修多罗者。此云契经广如初卷。言二相
者。一是总相。谓涅槃十五云始从如是我闻。
终至欢喜奉行皆修多罗。二者别相。杂集十
一云。谓长行缀缉。略说所应说义。然更有
异名异名有四。一法本二但名经。三直说
四圣教。言法本者。远公以五义释之。一教
为理本。二经为论本。三总为别本。四初为
后本。五略为广本。以彼立三修多罗故。一
总相二别相三本相。亦名略相。总不异前。
别谓就前总相分出十一。馀不收者。还复
摄在修多罗中。名为别相用斯别相望祇
夜等。为其本故。名初为后本。言本相者。
于彼别相十二部中。初略标举名修多罗。
后广释者随别名之。如言色者即是根本
略相。复云青黄等者是名广相。故云略为
广本。然其后二。不违杂集长行缀缉等言。
缀缉即是十一所不摄者。如贤首品云。尔
时文殊师利说无浊乱清净行大加德已等
类。此是结集缀缉。非佛正说。故云十一所
不摄者。其略说所应说义。即是略为广本。
如欲显示菩提心功德故。即其类也。此第
三略相亦顺成实。成实名直说。语言总相而
言名为直说。一一语言多义分别。名非直
中。唯依宿住以辨明记。略举十事以显无
尽。一生二劫。三佛名四授记。五演教六众会。
七说义八根性。九所治十能治。文并可知。十
二分教今当略说。旧名十二部经。恐滥部
帙改名分教。各有二相。唯修多罗或二或
三。修多罗者。此云契经广如初卷。言二相
者。一是总相。谓涅槃十五云始从如是我闻。
终至欢喜奉行皆修多罗。二者别相。杂集十
一云。谓长行缀缉。略说所应说义。然更有
异名异名有四。一法本二但名经。三直说
四圣教。言法本者。远公以五义释之。一教
为理本。二经为论本。三总为别本。四初为
后本。五略为广本。以彼立三修多罗故。一
总相二别相三本相。亦名略相。总不异前。
别谓就前总相分出十一。馀不收者。还复
摄在修多罗中。名为别相用斯别相望祇
夜等。为其本故。名初为后本。言本相者。
于彼别相十二部中。初略标举名修多罗。
后广释者随别名之。如言色者即是根本
略相。复云青黄等者是名广相。故云略为
广本。然其后二。不违杂集长行缀缉等言。
缀缉即是十一所不摄者。如贤首品云。尔
时文殊师利说无浊乱清净行大加德已等
类。此是结集缀缉。非佛正说。故云十一所
不摄者。其略说所应说义。即是略为广本。
如欲显示菩提心功德故。即其类也。此第
三略相亦顺成实。成实名直说。语言总相而
言名为直说。一一语言多义分别。名非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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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斯则通十二分教皆有此一。若十二分
中修多罗。并通前三。若三藏修多罗唯局总
相。但开杂集别义。以成后二有不晓者妄
非先贤。而云修多罗但依总相业用。则违
诸论长行缀缉等。言二祇夜者。此云应颂。
一与长行相应之颂。由于长行说未尽故。
杂集云。不了义经应更颂释。如十住品发
心住颂。即其类也。二为后来应更颂故。涅
槃云。佛昔为诸比丘说契经竟。尔时复有
利根众生。为听法故后至佛所。即便问人。
如来向者为说何事。佛时知已。即因本经
以偈颂曰。我昔与汝等不识四真谛。是故
久流转生死大苦海等。三授记者。梵云和
伽罗那。亦云记别。记者录也。别谓分别。一
记弟子生死因果。其文非一。二记菩萨当
成佛事。如记弥勒。此发心品及出现品。并
有其文四伽陀者。此云讽颂。讽即是颂。谓
孤起偈。一为易诵持故。二为乐偈者故。三
天偈赞皆是其流。五尼陀那此云因缘。一因
请方说为重法故。如三家五请等。二因事
方说知本末故。如观善财。又杂集云。又有
因缘制立学处。即因事制戒。亦第二摄。六
优陀那此云自说。一为令知而请法故。如
十地本分等。二为令所化生殷重故。念佛
慈悲为不请友。如普贤行品等。七本事者。
梵云伊帝目多伽。一说佛往事。如说威光
太子等。二说弟子往事。如说诸善友因缘
等。八本生者。梵云阇陀伽。谓说昔受身。一
说如来如说威光数数转身值诸佛等。二
中修多罗。并通前三。若三藏修多罗唯局总
相。但开杂集别义。以成后二有不晓者妄
非先贤。而云修多罗但依总相业用。则违
诸论长行缀缉等。言二祇夜者。此云应颂。
一与长行相应之颂。由于长行说未尽故。
杂集云。不了义经应更颂释。如十住品发
心住颂。即其类也。二为后来应更颂故。涅
槃云。佛昔为诸比丘说契经竟。尔时复有
利根众生。为听法故后至佛所。即便问人。
如来向者为说何事。佛时知已。即因本经
以偈颂曰。我昔与汝等不识四真谛。是故
久流转生死大苦海等。三授记者。梵云和
伽罗那。亦云记别。记者录也。别谓分别。一
记弟子生死因果。其文非一。二记菩萨当
成佛事。如记弥勒。此发心品及出现品。并
有其文四伽陀者。此云讽颂。讽即是颂。谓
孤起偈。一为易诵持故。二为乐偈者故。三
天偈赞皆是其流。五尼陀那此云因缘。一因
请方说为重法故。如三家五请等。二因事
方说知本末故。如观善财。又杂集云。又有
因缘制立学处。即因事制戒。亦第二摄。六
优陀那此云自说。一为令知而请法故。如
十地本分等。二为令所化生殷重故。念佛
慈悲为不请友。如普贤行品等。七本事者。
梵云伊帝目多伽。一说佛往事。如说威光
太子等。二说弟子往事。如说诸善友因缘
等。八本生者。梵云阇陀伽。谓说昔受身。一
说如来如说威光数数转身值诸佛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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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弟子如诸善友等。然其本事。但云其事
除所生事。本生要说受身耳。九方广者。梵
云毗佛略。一广大利乐故。二正法广陈故。此
经一部全受斯称。涅槃云。所谓大乘方等经
典。其义广大犹如虚空。杂集开为五义。云
方广者。谓菩萨藏相应言说。亦名广破。以
能广破一切障故。亦名无比法。无有诸法
能比类故。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所依处故。宣
说广大甚深义故。十未曾有者。梵云阿浮达
磨。亦云希法一德业殊异故。如佛。初生即
行七步。斯经不起而升四天等。二法体希
奇故。谓说佛菩萨不共功德。经文非一。十
一譬喻者。梵云阿波陀那。一为深智。说似
令解真故。如法华云。诸有智者以譬喻得
解。如出现品一一喻明。二为浅识就彼取
类诱令信故。如为担人说二蕴等。此经所
无。杂集通说。为令本义得明了故。十二论
义者。梵云优波提舍。一以理深故。二义不
了故。并须循环研覈。或佛自说或菩萨相论。
如问明品等。此之十二。于大于小为局为
通。若皆大者则违涅槃等文。涅槃第三云。
护大乘者受持九部。法华第一云。我此九
部法随顺众生说。瑜伽等论说声闻藏。无
有方广。然诸经论。且约一相故作是说。如
实说者。大小皆具。如深密中。菩萨依十二
分教修奢摩他。瑜伽二十一云。佛为声闻
一一具演十二分教。而涅槃说大但有九
者。依三部中之小相故。谓因缘中取因事
制戒。于譬喻中依为诱引。于论议中约
除所生事。本生要说受身耳。九方广者。梵
云毗佛略。一广大利乐故。二正法广陈故。此
经一部全受斯称。涅槃云。所谓大乘方等经
典。其义广大犹如虚空。杂集开为五义。云
方广者。谓菩萨藏相应言说。亦名广破。以
能广破一切障故。亦名无比法。无有诸法
能比类故。一切有情利益安乐所依处故。宣
说广大甚深义故。十未曾有者。梵云阿浮达
磨。亦云希法一德业殊异故。如佛。初生即
行七步。斯经不起而升四天等。二法体希
奇故。谓说佛菩萨不共功德。经文非一。十
一譬喻者。梵云阿波陀那。一为深智。说似
令解真故。如法华云。诸有智者以譬喻得
解。如出现品一一喻明。二为浅识就彼取
类诱令信故。如为担人说二蕴等。此经所
无。杂集通说。为令本义得明了故。十二论
义者。梵云优波提舍。一以理深故。二义不
了故。并须循环研覈。或佛自说或菩萨相论。
如问明品等。此之十二。于大于小为局为
通。若皆大者则违涅槃等文。涅槃第三云。
护大乘者受持九部。法华第一云。我此九
部法随顺众生说。瑜伽等论说声闻藏。无
有方广。然诸经论。且约一相故作是说。如
实说者。大小皆具。如深密中。菩萨依十二
分教修奢摩他。瑜伽二十一云。佛为声闻
一一具演十二分教。而涅槃说大但有九
者。依三部中之小相故。谓因缘中取因事
制戒。于譬喻中依为诱引。于论议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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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了义。法华九部小者。三相大故。于记别中
取记作佛。自说之内依不请友。方广之中
依广大利乐。其正法广陈通大通小。然契
经。望馀总相略相则许通。有别相则无。应
颂讽颂本事本生。互望并无。本事本生望于
记别亦是互无。自说因缘容得互有。如因
事说不由请故。除上所除馀皆互有。此经
之中具足十二。已如上引。十二分教义已略
周。有欲广知。如涅槃十五。杂集十一。瑜
伽八十一等说。言一三昧种种性者。如一
定中。凡小权实多差别故。又一多即入故。三
此念下明能念胜相。于中十句。一静虑相应
故。二无漏俱转故。三净信俱故。四了了知故。
五不取相故。六离分别故。七离所知故。
八与慧俱故。九具上诸德故。十离上诸过
故。四菩萨住此下明念益相。亦有十句。既
世与出世皆念故。能离过成德并显可知。
第九持藏。释相中三。初别举文义显长时
持。二持一佛下。遍举诸法显能广持。所持
即前所念之法。三佛子下辨能持德量。文有
十句。一大之无外。二广能虚受。三深难至
底。四四边绝相。五外无能制。六体无分量。
七用无穷尽。八内含众德。九因彻果源。十
馀无能究。第十辩藏文有四别。谓徵释结
叹。释相中四。初总举体用双照事理。二种
实相名深智慧。二说一品下显能广演。三或
一日下明长时演。二先正明。后徵释。以是
十藏之终故说具前十藏。近接总持。复举
陀罗尼门。四其说法下彰辩之德。亦有正
取记作佛。自说之内依不请友。方广之中
依广大利乐。其正法广陈通大通小。然契
经。望馀总相略相则许通。有别相则无。应
颂讽颂本事本生。互望并无。本事本生望于
记别亦是互无。自说因缘容得互有。如因
事说不由请故。除上所除馀皆互有。此经
之中具足十二。已如上引。十二分教义已略
周。有欲广知。如涅槃十五。杂集十一。瑜
伽八十一等说。言一三昧种种性者。如一
定中。凡小权实多差别故。又一多即入故。三
此念下明能念胜相。于中十句。一静虑相应
故。二无漏俱转故。三净信俱故。四了了知故。
五不取相故。六离分别故。七离所知故。
八与慧俱故。九具上诸德故。十离上诸过
故。四菩萨住此下明念益相。亦有十句。既
世与出世皆念故。能离过成德并显可知。
第九持藏。释相中三。初别举文义显长时
持。二持一佛下。遍举诸法显能广持。所持
即前所念之法。三佛子下辨能持德量。文有
十句。一大之无外。二广能虚受。三深难至
底。四四边绝相。五外无能制。六体无分量。
七用无穷尽。八内含众德。九因彻果源。十
馀无能究。第十辩藏文有四别。谓徵释结
叹。释相中四。初总举体用双照事理。二种
实相名深智慧。二说一品下显能广演。三或
一日下明长时演。二先正明。后徵释。以是
十藏之终故说具前十藏。近接总持。复举
陀罗尼门。四其说法下彰辩之德。亦有正
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此下当第二十二经)¶ 第 683a 页
明徵释可知。四叹胜中文有十句。义该七
辩。一无穷尽是丰义味辩。一一句中出多事
理故。二即捷辩。欲言即言无分段故。三无
疏谬辩。不以邪错间深理故。四无断辩。相
续连环故。五应辩。应时应机无变异故。六
迅辩。迅若悬河无隔碍故。已下四句。即一
切世间最上妙辩。此辩有五德。一甚深如雷
即第八句。二清彻远闻故不退转。即第七句。
三其声哀雅。如迦陵频伽故。能普入一切
佛法。即第十句。四能令众生入心敬爱。五其
有闻者欢喜无厌故。难可得入上二即第
九句。上来第三依章别释竟。第四佛子下。总
叹十藏胜能分三。初标叹二徵释。释有十
句摄为五对。一下化上求。二竖穷横遍。三
舍相契实。四无变善摄。五外护内明。三是
为下结叹。此后应有偈等或是略无。多是经
来未尽。第四会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十四
辩。一无穷尽是丰义味辩。一一句中出多事
理故。二即捷辩。欲言即言无分段故。三无
疏谬辩。不以邪错间深理故。四无断辩。相
续连环故。五应辩。应时应机无变异故。六
迅辩。迅若悬河无隔碍故。已下四句。即一
切世间最上妙辩。此辩有五德。一甚深如雷
即第八句。二清彻远闻故不退转。即第七句。
三其声哀雅。如迦陵频伽故。能普入一切
佛法。即第十句。四能令众生入心敬爱。五其
有闻者欢喜无厌故。难可得入上二即第
九句。上来第三依章别释竟。第四佛子下。总
叹十藏胜能分三。初标叹二徵释。释有十
句摄为五对。一下化上求。二竖穷横遍。三
舍相契实。四无变善摄。五外护内明。三是
为下结叹。此后应有偈等或是略无。多是经
来未尽。第四会竟。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