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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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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十七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初来意者。先辨会来。前信此解。义次第故。
又答十住问总有二段。前信是住之方便。
此明正位故次来也。二品来。前品说信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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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此品趣后说住。故次来也。二释名。亦先
辨会名。约处名忉利天会。约人名法慧菩
萨会。约法名十住会。皆依主释。二品名。须
弥正云苏迷卢。此云妙高。如来以自在力
不起觉树。应机现彼故云升也。表位渐增
不处人间。显位清净故居天也。若天表净
何独妙高。妙有十义。如于法故。一者体妙
谓四宝所成。二者相妙。谓八方四级。三者色
妙谓四正色。北金东银南吠琉璃西颇胝迦。
一切草木鸟兽等物。随所至处则同其色。
自常不变。四者德妙。谓八方猛风不能令
动。五眷属妙。谓七金山七重围绕。及七香海
海印旋流。六依持妙。唯天依住。得通者居。七
作业妙。不离本处而镇四洲。映蔽日月而
成昼夜。八生果妙。谓波利质多能益天众。
九为首妙。于四洲地最在先成。十坚固妙。
于轮围中最在后坏。高者高八万四千由
旬。入水亦尔。下据金刚上邻空界。顶上纵
广量亦如之。独出九山故称高也。十住之
行亦复如是。闻思修解而为妙体。四德八圣
以为妙相。四辩为色令物解同。虽同众音
自智不变。八法不动而为妙德。七支奉戒
金山围绕。七识流转而为海印。第一义天依
持而住。可以神会非情能升。不离本处遍
应十方。映蔽佛口及菩萨月。而成涅槃生
死昼夜。生教行果而为妙树。世界初成菩
萨先出。为众生现种种资具。世界将坏菩
萨后没。为说上定令免三灾。高者具成八
万四千诸度法门。自在障外为众生故。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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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海。亦具八万四千诸度法门。据金刚
性邻胜义空。又智入佛慧必穷其底。德超
方便迥出群峰。为显十住功德妙高。是故
须升妙高山顶。四王处半旁而非正。表住
不退异信轻毛。故越彼天居妙高顶。善财
童子于妙峰山顶见德云者。亦表斯位弥
显有由。然上所释皆圆教意。故下发心品
云。应知此人即与三世诸佛同等。与三世
佛功德平等。得如来一身无量身。才发心
时。即为十方一切诸佛共所称叹。不可同
于方便教说。若约观心妙高者。谓三昧须
弥寂然不动。无思无心不收不摄。任性而
定称本心地。入佛智海湛然不迁。是妙法
乐触境自在。合本性净。是四德宝而自庄严。
斯则本觉如来。升法须弥之顶。三宗趣者。先
约会以十住行德为宗。摄位德果为趣。
二品以严处请佛赴感为宗。根缘契合说
法为趣。四释文者。此会六品分为二分。初
二品方便发起。后四品当会正说。前中初之
一品。唯是由致。偈赞一品义有两兼。一是
方便。谓前品化主赴机。后品助化赞佛。主
伴圆备方演法故。二是所依。谓三天说法各
有偈赞。欲显三贤皆依佛智有差别故。
离如来智无自体故。独为方便甚抑赞
词。行向二会同此科判。今初一品长分十
段。一本会齐现。二不离齐升。三各见佛来。
四各严殿座。五皆来请佛。六俱时入殿。七
乐音并止。八各念昔因。九同赞如来。十殿
皆广博严净也。言尔时者。即前二会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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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齐遍演前二会之法也。今此明遍。即十
重说处中第一重也。何须举此。欲明前会
不散成后会故。后必带前。合成法界无碍
会故。一一诸会无休息故。后后诸会皆同
时故。若散前会即无后故。所以唯约觉树
会者。此为本故。得佛处故。理实第二亦同
此遍。若同时遍。何有九会前后。若有前后
何名同时。应云即用之体同时顿遍。即体
之用不坏前后。犹如印文。第二尔时下。明
不离觉树各升释天。问动静相违去住悬
隔。既云不离何得言升。古有多释。一云。
本释迦身不起道树。别起应化以升天上。
一云。不起是报升天是化。一云。不起是法身升
天是化用。并非文意。以此文中俱是毗卢遮
那十身云故。一云。以去即非去故名不起。
非去即去是以升天。如不来相而来等。若尔
但是升相离故。非是树下别有不起之身。故
不可也。有云。此佛神通同体业用。即住是
去去即是住。住是体遍去是用应。应是体应。
虽升后而不离前。体是应体。虽不离前
而升后。若尔何殊第三师。不起是法。又以
住释于不起。而言住是体遍。何得独住菩
提树耶。升天何得非体遍耶。菩提树下宁
非用耶。今显正义。然佛得菩提。智无不周
体无不在。无依无住无去无来。然以自在
即体之应。应随体遍。缘感前后有住有升。
阎浮有感见在道树。天宫有感见升天上。
非移觉树之佛。而升天宫故云不离觉树。
而升释殿。法慧偈云。佛子汝应观如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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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一切阎浮提皆言佛在中。此不离也。我等
今见佛住于须弥顶。此而升也。文理有据。
更以喻显。譬犹朗月流影遍应。且澄江一月
三舟共观。一舟停住。二舟南北。南者见月千
里随南。北者见月千里随北。停舟之者见
月不移。是为此月不离中流而往南北。
设百千共观八方各去。则百千月各随其去。
诸有识者晓斯旨焉。古德释此。略有十义。
一约处相入门。以一处中有一切处故。是
故此天宫等。本在树下。故不须起。然是用
彼故说升也。二亦约相入门。以一处入一
切处故。树遍天中亦不须起。欲用天宫
表法升进。故云升也。三由一切即一故。天
在树下。四由一即一切树在天上。不起等
准前。五约佛身。谓此树下身。即满法界遍
一切处。则本来在彼不待起也。机熟令见
故云升也。是故如来以法界身常在此。即
是在彼。六约佛自在不思议解脱。谓坐即是
行住等。在此即在彼。皆非下位测量故也。
七约缘起相由门。八约法性融通门。九约
表示显法门。十约成法界大会门。然此十解
前五玄门。次四所以。后一总意。欲成十义
相参而立。虽似杂乱不违经宗。并可用
也。然此中相望有四对。法相即无碍。一此处
彼处。二此身彼身。三若去若住。四若一若多。
约处此处彼处相即无碍。应如十中前四。
约身相即无碍。应如五六及前正显。又十
中后四通于身处。约处唯有此彼。约身更
加去住。谓此身即是彼身。去身即是住身。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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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若处俱通一多。上来诸法同在一时。无
前后也。一多相望应成四句。一不离一切
树下升一天宫。即如今文。二不离一树升
一切天。三不离一切树而升一切天。经云
十方世界悉如是故。四不离一树下而升
一天。经中欲显一多相即。故举初句。升释
天既尔升馀天亦然。如后二会升天既尔。
往馀处亦然。复应树树相望而成二句。谓
不离一树下常在一切树。不离一切树
而常在一树。复应以不起馀处。类不起树
下。展转相望皆悉周遍。不坏前后自在难
思。又既一处有一切处亦有微细义。所用
不同有隐显义。若加前时后时有十世义。
唯见说住。及于馀法有纯杂义。后后带于
前前有帝网义。此天望馀成主伴义。十玄
具矣。问带前起后事理应齐。何故三贤独
有斯旨。答显异义故。谓初二会相邻接故。
不假带前。此三人天隔越。故须连带。又此
三会同诠贤位。六已入證不假带前。第七
即位中普贤居然不假。第八顿彰五位体用
已融。第九唯明證入体用一味故。并皆不
假。第三时天帝下。明各见佛来。约佛则用
从体起。约机境从心现。邻而未即故云遥
见。第四即以下。各严殿座。表严根欲之殿
为法器故。置师子座。表十住之法门故。文
有十句。初总馀别。总云普光明藏者。此是
解位智。照法空含众德故。从信始入故有
置言。别中初句约体。馀并显严。皆云十千
者。万行因感故。言层级者万行熏成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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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防护。慈悲帐盖以育以覆。四摄缯绮以为
周垂。圆融行愿交络万善。柔忍惭愧以覆法
空第一义天。清净梵行绕斯法体。一一智照
故日光明。于生死中。遣长夜闇举斯果德。
令物行因。下行向中。约位渐增表法无
异。第五尔时帝释下。请佛居殿。于中三业
崇敬以为请仪。言善来者应机来故。不来
相而来故。带法界会来故。三称善者喜之
至故。举三号者略叹德故。愿哀处者。希仗
胜田生大福故。第六尔时下俱时入殿。谓
根缘契合成益不虚。十方如是。通上六段入
殿事讫。故一结通。下四段文殿中之事。第
七尔时下乐音止息。谓摄散归静得定益
故。第八即自下。各念昔因获智益也。散缘
既止胜德现前。寂然无思发宿住智。种善根
者。即下十佛曾入此殿。闻法供养故。亦表
见自心性。同昔佛故。第九迦叶下。同赞如
来。然三世诸佛。皆于此处说十住法。独赞
十者。表说十住及无尽故。所以赞者义乃
有四。一十佛曾处则殿胜可居。二互举一
德例赞本师。三叙昔善根庆遇堪受。四昔
佛同说表法常恒。文中先明此界后辨结
通。今初十颂。各上半标名赞德。上句别下
句通。下半以人结处。唯初一句诸佛不同。
然佛别名多因德立。赞者取德以释上名。
初迦叶者此云饮光。若从姓立示生彼族。
若就佛德。一者身光蔽馀光故。二者悲光
饮蔽邪光故。拘那牟尼旧曰金仙。亦云金
寂。寂故无碍。金故明见。迦罗鸠驮者。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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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罗鸠村驮。此云所应断。已断如金已净。
如山不动。亦可见无碍者。是此佛德。如金山
者是前佛德。毗舍浮者。亦云毗湿婆部。毗湿
婆者。此云遍一切也。部者自在也。亦云遍
胜无三垢。故无不自在而超胜也。三垢者。
现种及习。尸弃亦云式弃那。此云持髻。亦
云有髻。无分别智最为尊上。处心顶也。又
髻中明珠即无分别也。毗婆尸者此翻有四。
谓净观。胜观。胜见。遍见。如月圆。智满是遍
见也。魄尽惑亡是净观也。既圆且净。是胜观
胜见也。弗沙亦云勃沙。此云增盛。明达胜
义是增盛也。提舍亦云底沙。西域训字底逻
那。此云度也。沙是皤沙。此云说也。谓说法
度人。或但云说。辩才无碍者即能说也。波头
摩者。此云赤莲华。身心如莲华净无尘垢。
然灯者。智论云。此佛从初现生。乃至成佛。
举身带光如然灯故。身智光明普周称大。
然十中后七乃过去劫佛。如何贤劫曾入殿
耶。古释有二。一约时劫相即入故。二约其
处有粗细故。粗随劫坏。细者常存。如法华
天人见烧我土不毁。又梵王见净身子见
秽。今此天帝是大菩萨同梵王见。亦佛加
故。二如此下结通十方。第十尔时世尊下。殿
皆广博。即示如意相广殿。同处以遣局情。
亦表廓大慈悲等众生界。又如来入殿。即
觉智现前。忽然广博则身心无际。十方已下
结无尽。唯结后四前已结故。

* 须弥顶上偈赞品第十四

初来意者。既明化主赴感。今辨助化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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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演住门先陈体性。性即佛智先赞如来。
故品来也。二释名者。须弥约处赞称佛德。
依处有赞故立此名。亦顶上之赞拣馀处
也。三宗趣者。以集众放光偈赞为宗。为成
正说为趣。又显佛德为宗。令知住体为
趣。第四释文总为三分。第一集众分。第二
放光分。第三偈赞分。今初文有十同。义兼
三异。谓五六七。一集因同皆佛力故。亦同
会前时。二十方下主首同。三一一各下眷属
数同。四从百佛下。来处量同。前十此百位已
增故。五其名下。表法名同。慧即十解能见法
故。菩萨名异至偈释之。六所从来下。世界
名同同名华者。位相创开无著感果故。别即
次第配于十住。一发心主导世间故。二净
治心地如莲开故。三修行圆净故。四水生
之贵故。五方便坚誓故。六正心无相如香气
故。七不退意悦故。八阿卢那者。此云日出时。
红赤之相童真明净故。九那罗陀者。此云人
持。以华香妙人皆佩故。王子佩持法王轨
度故。十智遍如空故。亦可别明十住胜进
十法。思之可知。七各于下。所事佛同。同名
月者。表位中。佛果智明闇息恩益清凉。应
器周故。别名即十住。自分十法之果。一以
十难得法。可谓殊特。二发十大心不可
穷尽。三观于空等不可倾动。四了知业行
生死涅槃。如风不住。五饶益安乐一切众
生。如水普润。六闻十种法。心定不动故得
解脱。七闻十不退可谓无上。八三业无失。
如星明净。随意受生灿然满空。神足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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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空运转。九善知烦恼现起习气。故得
清净。十观察无数众生根欲智慧心境。馀不
能知唯自明了。以此十因成兹十佛。上且
随要相属以为此释。委明其相如十住文。
八是诸已下申礼敬同。九随所来下威仪住
同。十如此下结十方同。又上十方从东次
第。如名号品问。准此结通。即于十方尽空
世界。皆有菩萨而来集会者。且如东方过
百刹尘土。外亦有众集。未知彼因陀罗华
世界为在何处。馀界亦尔。答如名号品。第
二尔时下。如来放光分。文义有六。一时。二
主。三处。四数。五相。六业处。谓两足指足指
拒地得住有力。成位不退而行有恒。数位
过前加于千也。相表解显故云妙色。普照
十方显佛众会。一光照于一切则一切亦尔。
重叠无碍无不互见。为一法界圆明大会。
第三尔时法慧下。偈赞分中十菩萨说。即为
十段。初一是总馀九为别。以法慧是说法
主故。总叙此会本末事义。总显佛德。馀九
叹佛差别之德。总别共显如来无碍之会。此
十菩萨名亦表十住。其所说法表位胜进。胜
进有二。一趣后位。二趣佛果。今约佛果。
今初东方法慧总了佛法故。胜进中云。欲
令菩萨于佛法中。心转增广。文中观佛现
用。及与往修皆周遍故。十颂分三。初五
叙因佛光见多盛事。初一叙此品放光。次
一叙前品请赞。馀三重叙此品。次二劝观
佛力。更发胜心。即前品不起而升。后三举
因结果。初一举因后二结果。由因中行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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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刹齐修故。果位身智遍应遍断。第二南方
一切慧者。了一切法真实之性。净心地故。颂
意为显于诸众生。增长大悲以称实而观
救世者故。十颂分六。初二违理观佛非见
佛。次四了法真性真见佛。三有一偈迷性
取法不见佛。四一偈。佛即同法为真佛。五
一偈引已了法为见佛。六一偈。推功有本
了真佛。初中前偈出其妄观。假设长时以
况暂见。后偈明其有损。由上不依真实
则取相乖真。但见集网系于苦狱。盲无慧
眼。冥然不见佛之法身。然此遮取相故。假
设长时无有多劫。全不了义。以见如来
增智慧故。第二四偈。了法真性真见佛。于
中二。前二真观后二真止。前中初二句。空观
缘生无性故。次二句假观随俗假名故。次二
句中。观由前生灭一切诸法即无性故。相体
即是不生灭也。后二句观益。诸法如即是佛
如。无生灭佛体本常。观称于如则佛常现。
况三观一心则佛之体用。无不现矣。后二真
止中。以观观法能所纷动。故须寂之。初句
牒前法性。次句泯其能所。法性本空非观
之使空。故无所取何有能见。次二句。心冥
性佛故止绝思求。又上来空以遣有假以遣
空。如则双遣空假。形夺两亡。若谓双非还
成戏论故。辨起心皆妄绝念方真。念本自无
斯绝亦灭。故中论云。如来寂灭相分别有亦
非。如是性空中思惟亦不可。用斯文也。后
一显观益。心冥体性惑何由生。亦含三止
意也。又亦通结止观。称上而观见惑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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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同佛性。何能染哉。第三一偈迷性中。上
半取法次句迷性。末句结过。第四一偈。佛
即同法如。谓同空法故离三世。同假法故相
具足。同双遣故无住无著。同如体故遍不动
摇。第五一偈。引己中。此亲自證希众无惑。
第六一偈推功有本者。非师心也。亦谦己
推人异乎凡情。令法钩锁殊涂同致。下八
准之。第三西方胜慧。以解佛胜智随空心
净。故以为名。颂意。为显欲令菩萨智慧明
了。即大智了如及佛性故。十颂分四。初一
赞智为迷悟本。次四正显迷悟。次四喻前
得失。后一推功有在。今初。由难思故迷难
则容有。思者故有悟。次四迷悟中。初二迷
后二悟。迷中初一心外取境生想违理。故不
能见无相之佛。后偈取蕴内相不了蕴性。
故不见心佛。亦是愚法小乘。故名无知者。
后二迷中前明倒想。内外俱妄。今有了因
内外皆悟。初偈翻前外取。谓了一切法即心
自性。性亦非性。情破理现则见舍那。称于
法性无内外也。后偈翻前内取。了蕴性相
则见自心之佛。与卢舍那。非一非异故难
思议。然此一偈文含多意。一但是蕴缚无
有我人。则破前凡夫取我相也。二前后因
依相续无性。则破凡小取法相也。此性即
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即是佛性。又上性无所
有正因性也。前解此了。皆了因性。此蕴相续。
即是正因。亦名生因。言正因者。是中道义。
中道即是佛性。谓现在阴灭中阴阴生。是现
在阴终不变。为中阴五阴。故现阴非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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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生牙。种不至牙。虽不至牙而能生牙。
此现在阴虽不至后。而能生后。则现阴非
断。而中阴五阴亦非自生。不从馀来。因现
五阴生中阴阴。斯则后阴非无因。故后阴
非常。既能续前故后阴非断。非断非常是
中道义。正因性也。能生佛果故曰生因。众
生佛性有二种因。一者正因。二者缘因。正因
者谓诸众生。是故五阴即正因也。缘因者。谓
六波罗蜜。非蕴相生名缘因也。今以了因
了彼正因。故曰于此性了知。了即般若亦缘
因也。第三四偈。喻前得失者。前三喻失后
一喻得。前中二。初二喻内取失。于中初一
显无缘了不见正因。闇中宝者正因性也。
圆满可贵。所以称宝。居于无明五阴室内。
如在闇中。灯喻缘了之因。下半法合。无人
说者。阙于缘因虽慧莫了。义含二意。一慧
即正因。合上宝也。阙于缘因故不能了。
二佛法即宝。以阙缘因。虽内有慧不成了
因。不见真性。然则缘因即是了因。了因未
必是于缘因。有亲疏故。善友是于缘因而
必是了。佛性名为了因。未必是缘。此约智
慧性故。若以第一义空为佛性者。唯是正
因。而非了因。但为了因所了。而非生因所
生。若以智慧为佛性者。即是了因。若以五
蕴为佛性者。名为正因。亦名生因。然复生
必对了正必对缘。今灯一喻双喻缘了。闇
中之宝双喻正了。义意包含。具如涅槃二十
六七所辨。又上灯喻既是正义。何以涅槃师
子吼立。佛不许耶。故师子吼言。一切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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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佛性。性如乳中酪以有性故。要须缘
因。何以故。欲明见故。缘因者即是了因。譬
如闇中先有诸物。为欲见故以灯照了。若
本无者灯何所照。故佛难言。若使乳中定
有酪性。即是了因。若是了因复何须了。又
善男子。一切众生有佛性者。何须修习无
量功德。若言修习是了因者。已同酪坏。结
正义云。乳有酪者以定得故。佛性亦尔。众
生有者以当见故。然上诸义总有二意。一灯
了于宝为正义者。约因性故师子吼立。佛
不许者约果性故。二者灯喻正者。约其体
性与有不异。佛不许者。约其现惑与无不
殊。故知若言定有名为执著。若言定无是
则妄语。应言众生佛性亦有亦无。然众生智
慧是佛性因。菩提涅槃是佛性果。然则佛性
非因非果。今此经宗。宗于法性故。以法性
而为佛性。则非内非外随物迷悟强说升
沈。佛性要义不可不知。广如别章。及涅槃
师子吼品等说。后偈目有翳者。此喻了因。与
惑俱故见不清净。以不净故不见佛法。佛
法即见佛性。故涅槃云。佛性二种。一者是色
二者非色。色者诸佛菩萨。非色者一切众生。
色者名为眼见。非色者名为闻见。佛性者非
内非外。虽非内外然非失坏。故名众生
悉有佛性。二一偈。喻上外取之失。瞽谓全
无于目如鼓皮故。则全不见佛。无垢障
为明净目。取相是识非智慧眼。故不见也。
三一偈。喻前悟中抉去取相之翳。舍于空
华之像。绝见契如则见如佛。第四一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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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有在准上可知。第四北方功德慧者。生
在佛家善解佛德故。此颂意显于三世中
心得平等。了知自心穷法空故。十颂分
四。初四明凡小妄觉。次四示其真觉。三有
一偈佛觉双圆。后一偈。推功有本。今初分
二。初一偈。说凡迷缘起之无性。执著相而
轮回。后三颂通凡小。初一辨迷执随言作
解。可谓小智心外取法为妄分别。馀二偈
明过失。初二句。曲径趣寂迷一直道。次半
有常等倒。长世间恶。有无常等长无明恶。
次半不见二空。受二死苦。后半无实谛观。
何有法眼。三乘纵有亦不名谛。次四示其
真觉中。初偈引己之损劝物成益。次偈教
其真见。谓见佛无取即是见如。如即佛所
知也。次偈教其了俗。上半蹑前證真。下半
方能了俗。后偈拂前二见。以成真见。谓上
半取真俗之见忘。方见真俗之正理。下半反
释。谓有真俗之可见。不能见真俗之真源。
故智论云。若人见般若是则为被缚。下半
意也若不见般若是则得解脱。上半意也。
若人见般若是则为解脱。即第六七偈意
也。若不见般若是则为被缚。即第四偈意
也。唯忘言者可究斯旨。第三一偈。显佛二
觉双圆。不可觉中而自觉。故是曰奇哉。知
无众生而能觉他。大导师也。第四可知。第
五东北方精进慧。以勤观真理集无量善。
俱无住故。颂意。为显欲令其心转复精进。
无所染著。文中由离分别如实见故。十
颂分二。前九观法后一推功。前中三。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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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执无相观于中。初一举分别过。后二显
无相观。一离所取。上半知于情有。下半知
于理无。如迷木见鬼。知鬼是迷有。名如
实知鬼。知鬼本无举体是木。名为见木。二
离能取以所取空故。上半举失。如若见
鬼即不见木。下半显得离于鬼见。方为见
木。次三明缘起无生观。一遣所缘。然依他
二义。一者幻有从分别生即是上半。二者无
性即是下半。二泯能缘。上半牒前生过。有
无生见同世非实。下半见等无生名真见
者。三辨观益。后三明圆成无性观。一牒前
二无。谓能所分别皆不可得者。即圆成性净
故。二正显真性。初句体有次句相无。此二融
即故无能说。三观成利益。及第二推功。文
并可知。第六东南方善慧菩萨。成就般若
慧鉴不动。可谓善矣。此颂。为显欲令其
心转复增进。得不退转无生法忍。文中离垢
解脱无体性故。十颂分四。初二见佛。次三
见法。次三观成利益。后二推见有依。今初
前偈赞所见。上半标赞。下半释成。智离所
知心脱烦恼。兼二利故。二障难除众生
难度。自强不息为希有勇健。后偈中。能见
谓我如实见。如大菩萨见。次三见法中。约
众生说。初偈正显。尽即有为。诸行无常速起
灭故。有为之性湛若虚空。便是无为体常遍
故。次二偈拂迹入玄。上半拂前无为。谓既
如虚空。何有无为之相。次四句拂前有为。
谓既约自性论无尽。则不坏于尽。故曰难
思。尽即无尽故无众生也。后二句。观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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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见法身也。次三观成中。初偈显法空。由
下半了能所见缘成无性故。上半能所之见
自亡。次二句显我空。能所之法尚空。谁为
能见之者。后二句显实。但除上病不除真
法。二空之体及所显圆成。即真佛也。三一偈
双结知佛法益。文显可知。四有二偈。推见
有依者。谓佛说一道清净。故能遣有。进慧
演无量门。复能遣无。想灭理现方知如来。
乃住无有无之际也。又智论云。法性为实
證实为际。凡夫有实未能證也。第七西南
方智慧者。决断不动所以名智。颂意。为显
于一切法皆能出离。文中生死涅槃皆善离
故。十颂分二。初一引己励众。馀偈希众同
己。于中亦二。前六示迷后三启悟。前中亦
二。初一人执。理实无人横计成险。馀皆法
执。于中初二执世法。后三双执世出世。今
初。初二句明执。谓计蕴为实。不能观身
实相。馀皆明过。初二句执实乖理不见
佛。次二句无慧不见佛。后二句但益流转
后三双执中亦分为二。初二执法后一执佛。
前中亦二。一立理二起执。初中上半假立。
谓待前流转生死。以立涅槃。烦恼名诤。触
动善品损害自他故名为诤。此有漏法诤
随增。故名为有诤。有彼诤故。故生死者有
漏为体。无彼烦恼故称涅槃。下半双非。谓
生死涅槃。俱因烦恼假立其名。何有真实。
又二互相待故俱空。二互相夺故皆寂。后偈
起执。上半执下半损。后一执佛中。亦上半执
下半损。执有三义。一佛佛相望。二三身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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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三心佛相望。后三启悟中亦二。初二顺
理之得。后一举佛释成。前中亦二。半偈明
顺理而知。馀显顺知之益。益中亦二。半偈
标一偈释。云何超言。若取知能知寂未免
于言。有所缘故。知自知知亦非无缘故。
须能所平等等不失照故。无知之知不同
木石。故云能见。后偈举佛释者。上云佛然。
佛云何然。释云。觉于三世离分别故。种习
斯亡为断根也。又亦无心舍于分别。名为
断根。第八西北方真实慧菩萨。心不颠倒是
真实慧。颂意。为显欲令增进于一切法。皆
得善巧文言。于法不颠倒如实觉了。是善
巧义十颂分二。前二明依实立名。名能益
物。后八显名下之实。辨益所由。今初前颂
明损益。受苦闻名速解脱故。受乐不闻反
沈沦故。后颂叙昔以成今说。后八中分三。
初三觉妄證实。是觉察义。次一双觉二谛。
是觉照义。后四非觉而觉是妙觉义。今初也。
初偈證实立名。初句拣似比量。无常计常
常计无常等。是颠倒法。名似比量。次句證
真现量。如眼见故。次句拣似现量。显真现
量。谓男女天地等见一合相。名似现量。一
合相相不可得故。故名为离。非唯所觉离合。
亦无如外之智与如合也。下句结名。次偈
例去来。后偈成现观。次一觉照者。真谛名
实无和合故。俗谛非实假和合故。互融无
杂名究竟解。夫实见者。尚不见实何况非
实。见非实者知其即实。故中论云。一切法
真实一切法非实。亦实亦非实非实非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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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诸佛法。后四非觉而觉者。初偈正显如
智。相离名不可觉。寂无遗照故名了此。要
不可得方是真修。次二偈展转释成。初偈释
无一之义。上半相待而有。通同异体。下半缘
生故空。则一多相尽矣。后偈上半。释前偈下
半。无能所作故无所依。从业想生故是和
合。下半释成上半。云何知无能所。异业想
外无我所故。后有一偈结成妙义。上半所
住下半能住。由无住故无所不住。谓不住
有以即空故。故能住有契有实故。亦不住
无无即有故。不住俱有无。无二体故。不
住双非不坏二相故。能住例知。既以无
住为住。则心绝动摇。方契本觉湛然常住。
第九下方无上慧。名如初颂。又从法王教
生当绍佛位。故名无上。颂意为显欲令
增进心无障碍。文云无著无念不住法故。
十颂分三。初一释已名义。次八显佛胜德。
后一推功结益。次八中分二。前六内證德。
后二外化德。前中亦二。前偈正明證入。后五
照境显理。今初即菩提涅槃。以无所得得
菩提故。处即涅槃本觉自然。故非造作。悟
亦冥符则智无分别。三细已尽六粗居然。又
不可以识识故无粗者。不可以智知故
无细者。又有能所證名之为粗。无能所證
目之为细。皆言语道断故并无之。菩提涅
槃绝心行故。后五中。初偈正明照境。境即
俗境有能所故。即俗而真故云无数。心同
无为故云远离。是佛真法双结能所。后四
遣相显理。皆蹑迹遣滞。初偈。双非显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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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灭障。菩提涅槃离有无故。次二偈释前
双非。一偈半释非照义。初句是总次句能照
无著。故云无念。亦不染此无念。次句所照
无著。以无处所为所住故。次句不坏能
所。次二句双遣性相。次二句释非无照。称
理照故。后偈拂前无二之迹。言无二者但
言无有二。非谓有无二。若存无二之见
则还成二。以无二必对二故遣之。又遣之
以至于无遣。故云三界一切空。空谓第一义
空。诸佛同见。后二外化德中。前偈正显令
住无住之觉。后偈释成。身即非身故无可
悟。悟身见起此见如身。身见两亡真法身
也。观身实相观佛亦然。故就佛结。推功可
知。第十上方坚固慧者。智力成就不可坏
故。颂意。为显欲令增长一切种智。文云
得净慧眼了佛境故。十颂分四。初偈总叹
为物兴世。智光遍照大悲勇健。次四别示
悲相。初偈观机次二反以释成。后一正明兼
显僧宝。次三颂半见闻利益。后一颂半结德
无尽。此为终极故总举前十。

* 十住品第十五

初来意者。上由致既彰正宗宜显。故次来也。
又前辨所依佛德。今辨能依十住。故次来
也。二释名者。慧住于理得位不退。故名为
住。本业下卷云。始入空界。住空性位故
名为住。然住义多种寄圆说十。总言十住
带数释也。下诸品有十准此可知。三宗趣
者。以十住行法为宗。摄位得果为趣。四释
文者。四品分二。前三当位行德。后一胜进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33a 页
趣后。前会无胜进者。但是趣位。方便未成
位故。回向是位无进趣者。三贤位满总为
趣地之方便。故亦显趣无分别离趣相故。
今初分三。初品辨位。次品辨行。后品明德。
初亦名解文分七分。一三昧分。二加分。三起
分。四本分。五说分。六證成分。七重颂分。今
初。何故入定。略辨六意。一此三昧是法体
故。二非證不说故。三显此法非思量境故。
四观机审法故。五为受佛加故。六成轨仪
故。馀如玄说。文有三别。一入定人。法慧入
者是众首故。馀入则乱不调伏故。显十住
法慧能说故二入定依。谓承佛力推功化
主表无慢故。三入定名。为拣果定故云
菩萨。任性能知观解善巧。故名方便。十住各
摄多门善巧。故云无量。心诣于法故云入
也。又一切三昧皆有三相。谓入住出。五识对
境意从门出。远境护根意识却入。此通权
小。今即照之寂故名为入。即寂之照故名为
出。入已未起故名为住。馀三昧等并如前
释。二以三昧下加分。于中三。初总辨因缘。
二明加所为。三别显加相。今初又三。一标
加所因。二加缘显现。三赞说因缘。今初。谓
以三昧力故。论云。所以偏加金刚藏者。得
此定故。前由佛力能入。今由定力佛现。互
为增上力相。云何谓无作三昧。显自觉智
寂不失照。冥同佛心故。感佛现三业加
也。二十方下加缘显现。来处佛数皆云千者。
望行犹劣故。多佛加者。显于法及法师增
敬心故。又显诸佛同说故加。佛同名法慧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33b 页
者。得法不异故。论云。此菩萨闻同己名
增踊跃故。但诸佛于此住门中现。皆名法
慧。以法力故。法应尔故。普现其前者。不来
而至故。三告法慧下。赞说因缘。于中二。一
赞有加因能入定故。言汝能者。希越之辞。
此定难得汝今乃能入故。举定名者。向来
默入。众未知名故举叹之。令众仰故。二善
男子十方下。双说加定因缘。于中先别显
四因。一伴佛神力。诸佛自说者。令众敬仰
故。二主佛宿愿。三主佛现威。四法慧善根。
略无大众机感。后入此三昧令汝说法。二句
结因所属。谓由上四事前三为缘。第四是
因。因缘合故。入此三昧。故前四定因。令汝
说法即是加因故。论云。何故加。为说此法
故。故十行十向之中。皆云令汝入是三昧。
而演说法故。又此令汝说法。亦是后文之
总。然十地论。释诸佛遮那皆由先愿故加。
则此四段俱是加因。以彼经中诸佛但云加
汝威神。遮那则云本愿力故加。古人便将诸
佛之加。为得定因。下之三缘转为加因。便
令得定无后三因。则又字何用。既结云令
汝入是三昧。何得后三不为定因。非唯违
经文理亦乃乖论所释。如实义者。此之四
因通于二义。一由此四为得定因。如上所
辨。二由后三复是加因。诸佛即以愿力而
为加因。论主为显斯旨。故云彼佛先作是
愿今复自加。问加之与定何先后耶。若先
定后加。则不应云汝能入此三昧。此是十
方诸佛共加于汝。乃至云及汝善根力故入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33c 页
此三昧。若先加后定则不应在三昧分后
方说加分。又十地论云。何故加。为说此法
故。不言为入三昧故。又云。唯加金刚藏
不加馀者以是菩萨得此定故。既俱文證
如何会通。古人答云。加定同时。谓若未定而
加。则散心不能胜受。若未加而定。则自力
不堪入此深定。是故同时。此解亦违教理。
现言入三昧竟。诸佛方现身称赞得定。及
说加所为竟。方与三业之加。而云同时岂
不违文。若言同时为因不成。斯则违理。
亦不应引俱有因證。以此二事容相离。
故。若正释者。加有二种。若约内外。善根威
神愿力冥资。令其得定则在定前。若约与
智。赞述摩顶劝说三业显加。则居定后。二
文昭著何其惑哉。第二为增长下。辨加所为。
且对加因名加所为。然加所为正在说法。
此十亦即说法所为。展转相成。文分二别。初
十句别明。后一结说。前中文含二意。望加
所为即是别说。望于说法即说法之意。谓
加为说法。说法为何。为增佛智等。然说法
所为即加所为。于十句中初总馀别。总谓
说十住法。今信解诸菩萨修行。增长性习
二性生菩提智故。又此因智即同佛智。亦
得言增。增智何用深入法界等故。九句五
对。初二證真了俗对。谓入无入相故云深入。
了相了性故云善了。次二无障无碍对。由
入法界离烦恼碍。由了众生离所知障。
次二圆因趣果对。谓巧安真俗无等故因圆。
入萨婆若故云果满。次二识法知根对。后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34a 页
一句虽非文对而是义对。谓内持诸法外
说利他。所谓下总结所说。谓若说十住。则
前所谓皆得成就。第三善男子下。正辨加
相分三。先口加劝说以增辨。二意加冥被
以益智。三身加摩顶以增威。今初可知。二
是时下意加中。先加后释。前中与十种智。初
总谓四无碍解智。是说法所依故馀皆乐说
无碍。一无著者论名不著。辩才于所说法
无住著故。即七辩中捷辩。须言即言故无著
也。二无断知即无断辩。谓相续连环终无竭
故。三无痴者即是迅辩。明于事理心无痴
闇。言则迅疾如悬河故。四无异者即应辩
也。应时应根无差异故。五无失者即无错
谬辩。凡说契理无差失故。六无量者即丰
义味辩。名数事理皆无量故。七无胜者。即一
切世间最上妙辩。此有五德。一甚深如雷。
二清彻远闻。三其声哀雅如迦陵频伽。四能
令众生入心敬爱。五其有闻者欢喜无厌。
具斯五义故云无胜。上即七辩。八无懈者。
通策前七无疲倦故。九无夺者。具前总别。
无能制伏令退屈故。后何以故下徵释。先
徵意云。诸佛有力能与有慈能普。何故十
智唯与法慧。下释云。法慧得此三昧。法尔
如是得诸佛加。三是时下身加。一令增威。
二令起故。然三加同时随义为次。承前说
便故先语加。为令起定身最居后。准地
论。经有诸佛不离本处。则去住无碍。手又
不延则延促无碍。同时触顶一多无碍故。是
奇特。要摩顶者。楞伽云。若有不为如来二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34b 页
种神力之所建立。而能说法无有是处。一
者身面言说神力。即前语加。二者灌顶神力。
即智灌心顶手摩身顶。顶受摩者上禀尊
力故。右手者。法慧所说顺理机故。诸佛随
顺法慧说故。第三法慧菩萨下起分。略由四
意。一三昧事讫故。二已得胜力故。三说时
至故。四定无言说故。此四后后以释前前。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