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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26b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十七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初来意者。先辨会来。前信此解。义次第故。
又答十住问总有二段。前信是住之方便。
此明正位故次来也。二品来。前品说信究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26c 页
竟。此品趣后说住。故次来也。二释名。亦先
辨会名。约处名忉利天会。约人名法慧菩
萨会。约法名十住会。皆依主释。二品名。须
弥正云苏迷卢。此云妙高。如来以自在力
不起觉树。应机现彼故云升也。表位渐增
不处人间。显位清净故居天也。若天表净
何独妙高。妙有十义。如于法故。一者体妙
谓四宝所成。二者相妙。谓八方四级。三者色
妙谓四正色。北金东银南吠琉璃西颇胝迦。
一切草木鸟兽等物。随所至处则同其色。
自常不变。四者德妙。谓八方猛风不能令
动。五眷属妙。谓七金山七重围绕。及七香海
海印旋流。六依持妙。唯天依住。得通者居。七
作业妙。不离本处而镇四洲。映蔽日月而
成昼夜。八生果妙。谓波利质多能益天众。
九为首妙。于四洲地最在先成。十坚固妙。
于轮围中最在后坏。高者高八万四千由
旬。入水亦尔。下据金刚上邻空界。顶上纵
广量亦如之。独出九山故称高也。十住之
行亦复如是。闻思修解而为妙体。四德八圣
以为妙相。四辩为色令物解同。虽同众音
自智不变。八法不动而为妙德。七支奉戒
金山围绕。七识流转而为海印。第一义天依
持而住。可以神会非情能升。不离本处遍
应十方。映蔽佛口及菩萨月。而成涅槃生
死昼夜。生教行果而为妙树。世界初成菩
萨先出。为众生现种种资具。世界将坏菩
萨后没。为说上定令免三灾。高者具成八
万四千诸度法门。自在障外为众生故。入
辨会名。约处名忉利天会。约人名法慧菩
萨会。约法名十住会。皆依主释。二品名。须
弥正云苏迷卢。此云妙高。如来以自在力
不起觉树。应机现彼故云升也。表位渐增
不处人间。显位清净故居天也。若天表净
何独妙高。妙有十义。如于法故。一者体妙
谓四宝所成。二者相妙。谓八方四级。三者色
妙谓四正色。北金东银南吠琉璃西颇胝迦。
一切草木鸟兽等物。随所至处则同其色。
自常不变。四者德妙。谓八方猛风不能令
动。五眷属妙。谓七金山七重围绕。及七香海
海印旋流。六依持妙。唯天依住。得通者居。七
作业妙。不离本处而镇四洲。映蔽日月而
成昼夜。八生果妙。谓波利质多能益天众。
九为首妙。于四洲地最在先成。十坚固妙。
于轮围中最在后坏。高者高八万四千由
旬。入水亦尔。下据金刚上邻空界。顶上纵
广量亦如之。独出九山故称高也。十住之
行亦复如是。闻思修解而为妙体。四德八圣
以为妙相。四辩为色令物解同。虽同众音
自智不变。八法不动而为妙德。七支奉戒
金山围绕。七识流转而为海印。第一义天依
持而住。可以神会非情能升。不离本处遍
应十方。映蔽佛口及菩萨月。而成涅槃生
死昼夜。生教行果而为妙树。世界初成菩
萨先出。为众生现种种资具。世界将坏菩
萨后没。为说上定令免三灾。高者具成八
万四千诸度法门。自在障外为众生故。入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27a 页
生死海。亦具八万四千诸度法门。据金刚
性邻胜义空。又智入佛慧必穷其底。德超
方便迥出群峰。为显十住功德妙高。是故
须升妙高山顶。四王处半旁而非正。表住
不退异信轻毛。故越彼天居妙高顶。善财
童子于妙峰山顶见德云者。亦表斯位弥
显有由。然上所释皆圆教意。故下发心品
云。应知此人即与三世诸佛同等。与三世
佛功德平等。得如来一身无量身。才发心
时。即为十方一切诸佛共所称叹。不可同
于方便教说。若约观心妙高者。谓三昧须
弥寂然不动。无思无心不收不摄。任性而
定称本心地。入佛智海湛然不迁。是妙法
乐触境自在。合本性净。是四德宝而自庄严。
斯则本觉如来。升法须弥之顶。三宗趣者。先
约会以十住行德为宗。摄位德果为趣。
二品以严处请佛赴感为宗。根缘契合说
法为趣。四释文者。此会六品分为二分。初
二品方便发起。后四品当会正说。前中初之
一品。唯是由致。偈赞一品义有两兼。一是
方便。谓前品化主赴机。后品助化赞佛。主
伴圆备方演法故。二是所依。谓三天说法各
有偈赞。欲显三贤皆依佛智有差别故。
离如来智无自体故。独为方便甚抑赞
词。行向二会同此科判。今初一品长分十
段。一本会齐现。二不离齐升。三各见佛来。
四各严殿座。五皆来请佛。六俱时入殿。七
乐音并止。八各念昔因。九同赞如来。十殿
皆广博严净也。言尔时者。即前二会时。主
性邻胜义空。又智入佛慧必穷其底。德超
方便迥出群峰。为显十住功德妙高。是故
须升妙高山顶。四王处半旁而非正。表住
不退异信轻毛。故越彼天居妙高顶。善财
童子于妙峰山顶见德云者。亦表斯位弥
显有由。然上所释皆圆教意。故下发心品
云。应知此人即与三世诸佛同等。与三世
佛功德平等。得如来一身无量身。才发心
时。即为十方一切诸佛共所称叹。不可同
于方便教说。若约观心妙高者。谓三昧须
弥寂然不动。无思无心不收不摄。任性而
定称本心地。入佛智海湛然不迁。是妙法
乐触境自在。合本性净。是四德宝而自庄严。
斯则本觉如来。升法须弥之顶。三宗趣者。先
约会以十住行德为宗。摄位德果为趣。
二品以严处请佛赴感为宗。根缘契合说
法为趣。四释文者。此会六品分为二分。初
二品方便发起。后四品当会正说。前中初之
一品。唯是由致。偈赞一品义有两兼。一是
方便。谓前品化主赴机。后品助化赞佛。主
伴圆备方演法故。二是所依。谓三天说法各
有偈赞。欲显三贤皆依佛智有差别故。
离如来智无自体故。独为方便甚抑赞
词。行向二会同此科判。今初一品长分十
段。一本会齐现。二不离齐升。三各见佛来。
四各严殿座。五皆来请佛。六俱时入殿。七
乐音并止。八各念昔因。九同赞如来。十殿
皆广博严净也。言尔时者。即前二会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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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齐遍演前二会之法也。今此明遍。即十
重说处中第一重也。何须举此。欲明前会
不散成后会故。后必带前。合成法界无碍
会故。一一诸会无休息故。后后诸会皆同
时故。若散前会即无后故。所以唯约觉树
会者。此为本故。得佛处故。理实第二亦同
此遍。若同时遍。何有九会前后。若有前后
何名同时。应云即用之体同时顿遍。即体
之用不坏前后。犹如印文。第二尔时下。明
不离觉树各升释天。问动静相违去住悬
隔。既云不离何得言升。古有多释。一云。
本释迦身不起道树。别起应化以升天上。
一云。不起是报升天是化。一云。不起是法身升
天是化用。并非文意。以此文中俱是毗卢遮
那十身云故。一云。以去即非去故名不起。
非去即去是以升天。如不来相而来等。若尔
但是升相离故。非是树下别有不起之身。故
不可也。有云。此佛神通同体业用。即住是
去去即是住。住是体遍去是用应。应是体应。
虽升后而不离前。体是应体。虽不离前
而升后。若尔何殊第三师。不起是法。又以
住释于不起。而言住是体遍。何得独住菩
提树耶。升天何得非体遍耶。菩提树下宁
非用耶。今显正义。然佛得菩提。智无不周
体无不在。无依无住无去无来。然以自在
即体之应。应随体遍。缘感前后有住有升。
阎浮有感见在道树。天宫有感见升天上。
非移觉树之佛。而升天宫故云不离觉树。
而升释殿。法慧偈云。佛子汝应观如来自在
重说处中第一重也。何须举此。欲明前会
不散成后会故。后必带前。合成法界无碍
会故。一一诸会无休息故。后后诸会皆同
时故。若散前会即无后故。所以唯约觉树
会者。此为本故。得佛处故。理实第二亦同
此遍。若同时遍。何有九会前后。若有前后
何名同时。应云即用之体同时顿遍。即体
之用不坏前后。犹如印文。第二尔时下。明
不离觉树各升释天。问动静相违去住悬
隔。既云不离何得言升。古有多释。一云。
本释迦身不起道树。别起应化以升天上。
一云。不起是报升天是化。一云。不起是法身升
天是化用。并非文意。以此文中俱是毗卢遮
那十身云故。一云。以去即非去故名不起。
非去即去是以升天。如不来相而来等。若尔
但是升相离故。非是树下别有不起之身。故
不可也。有云。此佛神通同体业用。即住是
去去即是住。住是体遍去是用应。应是体应。
虽升后而不离前。体是应体。虽不离前
而升后。若尔何殊第三师。不起是法。又以
住释于不起。而言住是体遍。何得独住菩
提树耶。升天何得非体遍耶。菩提树下宁
非用耶。今显正义。然佛得菩提。智无不周
体无不在。无依无住无去无来。然以自在
即体之应。应随体遍。缘感前后有住有升。
阎浮有感见在道树。天宫有感见升天上。
非移觉树之佛。而升天宫故云不离觉树。
而升释殿。法慧偈云。佛子汝应观如来自在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27c 页
力。一切阎浮提皆言佛在中。此不离也。我等
今见佛住于须弥顶。此而升也。文理有据。
更以喻显。譬犹朗月流影遍应。且澄江一月
三舟共观。一舟停住。二舟南北。南者见月千
里随南。北者见月千里随北。停舟之者见
月不移。是为此月不离中流而往南北。
设百千共观八方各去。则百千月各随其去。
诸有识者晓斯旨焉。古德释此。略有十义。
一约处相入门。以一处中有一切处故。是
故此天宫等。本在树下。故不须起。然是用
彼故说升也。二亦约相入门。以一处入一
切处故。树遍天中亦不须起。欲用天宫
表法升进。故云升也。三由一切即一故。天
在树下。四由一即一切树在天上。不起等
准前。五约佛身。谓此树下身。即满法界遍
一切处。则本来在彼不待起也。机熟令见
故云升也。是故如来以法界身常在此。即
是在彼。六约佛自在不思议解脱。谓坐即是
行住等。在此即在彼。皆非下位测量故也。
七约缘起相由门。八约法性融通门。九约
表示显法门。十约成法界大会门。然此十解
前五玄门。次四所以。后一总意。欲成十义
相参而立。虽似杂乱不违经宗。并可用
也。然此中相望有四对。法相即无碍。一此处
彼处。二此身彼身。三若去若住。四若一若多。
约处此处彼处相即无碍。应如十中前四。
约身相即无碍。应如五六及前正显。又十
中后四通于身处。约处唯有此彼。约身更
加去住。谓此身即是彼身。去身即是住身。若
今见佛住于须弥顶。此而升也。文理有据。
更以喻显。譬犹朗月流影遍应。且澄江一月
三舟共观。一舟停住。二舟南北。南者见月千
里随南。北者见月千里随北。停舟之者见
月不移。是为此月不离中流而往南北。
设百千共观八方各去。则百千月各随其去。
诸有识者晓斯旨焉。古德释此。略有十义。
一约处相入门。以一处中有一切处故。是
故此天宫等。本在树下。故不须起。然是用
彼故说升也。二亦约相入门。以一处入一
切处故。树遍天中亦不须起。欲用天宫
表法升进。故云升也。三由一切即一故。天
在树下。四由一即一切树在天上。不起等
准前。五约佛身。谓此树下身。即满法界遍
一切处。则本来在彼不待起也。机熟令见
故云升也。是故如来以法界身常在此。即
是在彼。六约佛自在不思议解脱。谓坐即是
行住等。在此即在彼。皆非下位测量故也。
七约缘起相由门。八约法性融通门。九约
表示显法门。十约成法界大会门。然此十解
前五玄门。次四所以。后一总意。欲成十义
相参而立。虽似杂乱不违经宗。并可用
也。然此中相望有四对。法相即无碍。一此处
彼处。二此身彼身。三若去若住。四若一若多。
约处此处彼处相即无碍。应如十中前四。
约身相即无碍。应如五六及前正显。又十
中后四通于身处。约处唯有此彼。约身更
加去住。谓此身即是彼身。去身即是住身。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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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若处俱通一多。上来诸法同在一时。无
前后也。一多相望应成四句。一不离一切
树下升一天宫。即如今文。二不离一树升
一切天。三不离一切树而升一切天。经云
十方世界悉如是故。四不离一树下而升
一天。经中欲显一多相即。故举初句。升释
天既尔升馀天亦然。如后二会升天既尔。
往馀处亦然。复应树树相望而成二句。谓
不离一树下常在一切树。不离一切树
而常在一树。复应以不起馀处。类不起树
下。展转相望皆悉周遍。不坏前后自在难
思。又既一处有一切处亦有微细义。所用
不同有隐显义。若加前时后时有十世义。
唯见说住。及于馀法有纯杂义。后后带于
前前有帝网义。此天望馀成主伴义。十玄
具矣。问带前起后事理应齐。何故三贤独
有斯旨。答显异义故。谓初二会相邻接故。
不假带前。此三人天隔越。故须连带。又此
三会同诠贤位。六已入證不假带前。第七
即位中普贤居然不假。第八顿彰五位体用
已融。第九唯明證入体用一味故。并皆不
假。第三时天帝下。明各见佛来。约佛则用
从体起。约机境从心现。邻而未即故云遥
见。第四即以下。各严殿座。表严根欲之殿
为法器故。置师子座。表十住之法门故。文
有十句。初总馀别。总云普光明藏者。此是
解位智。照法空含众德故。从信始入故有
置言。别中初句约体。馀并显严。皆云十千
者。万行因感故。言层级者万行熏成故。金
前后也。一多相望应成四句。一不离一切
树下升一天宫。即如今文。二不离一树升
一切天。三不离一切树而升一切天。经云
十方世界悉如是故。四不离一树下而升
一天。经中欲显一多相即。故举初句。升释
天既尔升馀天亦然。如后二会升天既尔。
往馀处亦然。复应树树相望而成二句。谓
不离一树下常在一切树。不离一切树
而常在一树。复应以不起馀处。类不起树
下。展转相望皆悉周遍。不坏前后自在难
思。又既一处有一切处亦有微细义。所用
不同有隐显义。若加前时后时有十世义。
唯见说住。及于馀法有纯杂义。后后带于
前前有帝网义。此天望馀成主伴义。十玄
具矣。问带前起后事理应齐。何故三贤独
有斯旨。答显异义故。谓初二会相邻接故。
不假带前。此三人天隔越。故须连带。又此
三会同诠贤位。六已入證不假带前。第七
即位中普贤居然不假。第八顿彰五位体用
已融。第九唯明證入体用一味故。并皆不
假。第三时天帝下。明各见佛来。约佛则用
从体起。约机境从心现。邻而未即故云遥
见。第四即以下。各严殿座。表严根欲之殿
为法器故。置师子座。表十住之法门故。文
有十句。初总馀别。总云普光明藏者。此是
解位智。照法空含众德故。从信始入故有
置言。别中初句约体。馀并显严。皆云十千
者。万行因感故。言层级者万行熏成故。金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28b 页
网防护。慈悲帐盖以育以覆。四摄缯绮以为
周垂。圆融行愿交络万善。柔忍惭愧以覆法
空第一义天。清净梵行绕斯法体。一一智照
故日光明。于生死中。遣长夜闇举斯果德。
令物行因。下行向中。约位渐增表法无
异。第五尔时帝释下。请佛居殿。于中三业
崇敬以为请仪。言善来者应机来故。不来
相而来故。带法界会来故。三称善者喜之
至故。举三号者略叹德故。愿哀处者。希仗
胜田生大福故。第六尔时下俱时入殿。谓
根缘契合成益不虚。十方如是。通上六段入
殿事讫。故一结通。下四段文殿中之事。第
七尔时下乐音止息。谓摄散归静得定益
故。第八即自下。各念昔因获智益也。散缘
既止胜德现前。寂然无思发宿住智。种善根
者。即下十佛曾入此殿。闻法供养故。亦表
见自心性。同昔佛故。第九迦叶下。同赞如
来。然三世诸佛。皆于此处说十住法。独赞
十者。表说十住及无尽故。所以赞者义乃
有四。一十佛曾处则殿胜可居。二互举一
德例赞本师。三叙昔善根庆遇堪受。四昔
佛同说表法常恒。文中先明此界后辨结
通。今初十颂。各上半标名赞德。上句别下
句通。下半以人结处。唯初一句诸佛不同。
然佛别名多因德立。赞者取德以释上名。
初迦叶者此云饮光。若从姓立示生彼族。
若就佛德。一者身光蔽馀光故。二者悲光
饮蔽邪光故。拘那牟尼旧曰金仙。亦云金
寂。寂故无碍。金故明见。迦罗鸠驮者。具云
周垂。圆融行愿交络万善。柔忍惭愧以覆法
空第一义天。清净梵行绕斯法体。一一智照
故日光明。于生死中。遣长夜闇举斯果德。
令物行因。下行向中。约位渐增表法无
异。第五尔时帝释下。请佛居殿。于中三业
崇敬以为请仪。言善来者应机来故。不来
相而来故。带法界会来故。三称善者喜之
至故。举三号者略叹德故。愿哀处者。希仗
胜田生大福故。第六尔时下俱时入殿。谓
根缘契合成益不虚。十方如是。通上六段入
殿事讫。故一结通。下四段文殿中之事。第
七尔时下乐音止息。谓摄散归静得定益
故。第八即自下。各念昔因获智益也。散缘
既止胜德现前。寂然无思发宿住智。种善根
者。即下十佛曾入此殿。闻法供养故。亦表
见自心性。同昔佛故。第九迦叶下。同赞如
来。然三世诸佛。皆于此处说十住法。独赞
十者。表说十住及无尽故。所以赞者义乃
有四。一十佛曾处则殿胜可居。二互举一
德例赞本师。三叙昔善根庆遇堪受。四昔
佛同说表法常恒。文中先明此界后辨结
通。今初十颂。各上半标名赞德。上句别下
句通。下半以人结处。唯初一句诸佛不同。
然佛别名多因德立。赞者取德以释上名。
初迦叶者此云饮光。若从姓立示生彼族。
若就佛德。一者身光蔽馀光故。二者悲光
饮蔽邪光故。拘那牟尼旧曰金仙。亦云金
寂。寂故无碍。金故明见。迦罗鸠驮者。具云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28c 页
迦罗鸠村驮。此云所应断。已断如金已净。
如山不动。亦可见无碍者。是此佛德。如金山
者是前佛德。毗舍浮者。亦云毗湿婆部。毗湿
婆者。此云遍一切也。部者自在也。亦云遍
胜无三垢。故无不自在而超胜也。三垢者。
现种及习。尸弃亦云式弃那。此云持髻。亦
云有髻。无分别智最为尊上。处心顶也。又
髻中明珠即无分别也。毗婆尸者此翻有四。
谓净观。胜观。胜见。遍见。如月圆。智满是遍
见也。魄尽惑亡是净观也。既圆且净。是胜观
胜见也。弗沙亦云勃沙。此云增盛。明达胜
义是增盛也。提舍亦云底沙。西域训字底逻
那。此云度也。沙是皤沙。此云说也。谓说法
度人。或但云说。辩才无碍者即能说也。波头
摩者。此云赤莲华。身心如莲华净无尘垢。
然灯者。智论云。此佛从初现生。乃至成佛。
举身带光如然灯故。身智光明普周称大。
然十中后七乃过去劫佛。如何贤劫曾入殿
耶。古释有二。一约时劫相即入故。二约其
处有粗细故。粗随劫坏。细者常存。如法华
天人见烧我土不毁。又梵王见净身子见
秽。今此天帝是大菩萨同梵王见。亦佛加
故。二如此下结通十方。第十尔时世尊下。殿
皆广博。即示如意相广殿。同处以遣局情。
亦表廓大慈悲等众生界。又如来入殿。即
觉智现前。忽然广博则身心无际。十方已下
结无尽。唯结后四前已结故。
* 须弥顶上偈赞品第十四
初来意者。既明化主赴感。今辨助化赞扬。
如山不动。亦可见无碍者。是此佛德。如金山
者是前佛德。毗舍浮者。亦云毗湿婆部。毗湿
婆者。此云遍一切也。部者自在也。亦云遍
胜无三垢。故无不自在而超胜也。三垢者。
现种及习。尸弃亦云式弃那。此云持髻。亦
云有髻。无分别智最为尊上。处心顶也。又
髻中明珠即无分别也。毗婆尸者此翻有四。
谓净观。胜观。胜见。遍见。如月圆。智满是遍
见也。魄尽惑亡是净观也。既圆且净。是胜观
胜见也。弗沙亦云勃沙。此云增盛。明达胜
义是增盛也。提舍亦云底沙。西域训字底逻
那。此云度也。沙是皤沙。此云说也。谓说法
度人。或但云说。辩才无碍者即能说也。波头
摩者。此云赤莲华。身心如莲华净无尘垢。
然灯者。智论云。此佛从初现生。乃至成佛。
举身带光如然灯故。身智光明普周称大。
然十中后七乃过去劫佛。如何贤劫曾入殿
耶。古释有二。一约时劫相即入故。二约其
处有粗细故。粗随劫坏。细者常存。如法华
天人见烧我土不毁。又梵王见净身子见
秽。今此天帝是大菩萨同梵王见。亦佛加
故。二如此下结通十方。第十尔时世尊下。殿
皆广博。即示如意相广殿。同处以遣局情。
亦表廓大慈悲等众生界。又如来入殿。即
觉智现前。忽然广博则身心无际。十方已下
结无尽。唯结后四前已结故。
* 须弥顶上偈赞品第十四
初来意者。既明化主赴感。今辨助化赞扬。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29a 页
将演住门先陈体性。性即佛智先赞如来。
故品来也。二释名者。须弥约处赞称佛德。
依处有赞故立此名。亦顶上之赞拣馀处
也。三宗趣者。以集众放光偈赞为宗。为成
正说为趣。又显佛德为宗。令知住体为
趣。第四释文总为三分。第一集众分。第二
放光分。第三偈赞分。今初文有十同。义兼
三异。谓五六七。一集因同皆佛力故。亦同
会前时。二十方下主首同。三一一各下眷属
数同。四从百佛下。来处量同。前十此百位已
增故。五其名下。表法名同。慧即十解能见法
故。菩萨名异至偈释之。六所从来下。世界
名同同名华者。位相创开无著感果故。别即
次第配于十住。一发心主导世间故。二净
治心地如莲开故。三修行圆净故。四水生
之贵故。五方便坚誓故。六正心无相如香气
故。七不退意悦故。八阿卢那者。此云日出时。
红赤之相童真明净故。九那罗陀者。此云人
持。以华香妙人皆佩故。王子佩持法王轨
度故。十智遍如空故。亦可别明十住胜进
十法。思之可知。七各于下。所事佛同。同名
月者。表位中。佛果智明闇息恩益清凉。应
器周故。别名即十住。自分十法之果。一以
十难得法。可谓殊特。二发十大心不可
穷尽。三观于空等不可倾动。四了知业行
生死涅槃。如风不住。五饶益安乐一切众
生。如水普润。六闻十种法。心定不动故得
解脱。七闻十不退可谓无上。八三业无失。
如星明净。随意受生灿然满空。神足自在
故品来也。二释名者。须弥约处赞称佛德。
依处有赞故立此名。亦顶上之赞拣馀处
也。三宗趣者。以集众放光偈赞为宗。为成
正说为趣。又显佛德为宗。令知住体为
趣。第四释文总为三分。第一集众分。第二
放光分。第三偈赞分。今初文有十同。义兼
三异。谓五六七。一集因同皆佛力故。亦同
会前时。二十方下主首同。三一一各下眷属
数同。四从百佛下。来处量同。前十此百位已
增故。五其名下。表法名同。慧即十解能见法
故。菩萨名异至偈释之。六所从来下。世界
名同同名华者。位相创开无著感果故。别即
次第配于十住。一发心主导世间故。二净
治心地如莲开故。三修行圆净故。四水生
之贵故。五方便坚誓故。六正心无相如香气
故。七不退意悦故。八阿卢那者。此云日出时。
红赤之相童真明净故。九那罗陀者。此云人
持。以华香妙人皆佩故。王子佩持法王轨
度故。十智遍如空故。亦可别明十住胜进
十法。思之可知。七各于下。所事佛同。同名
月者。表位中。佛果智明闇息恩益清凉。应
器周故。别名即十住。自分十法之果。一以
十难得法。可谓殊特。二发十大心不可
穷尽。三观于空等不可倾动。四了知业行
生死涅槃。如风不住。五饶益安乐一切众
生。如水普润。六闻十种法。心定不动故得
解脱。七闻十不退可谓无上。八三业无失。
如星明净。随意受生灿然满空。神足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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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空运转。九善知烦恼现起习气。故得
清净。十观察无数众生根欲智慧心境。馀不
能知唯自明了。以此十因成兹十佛。上且
随要相属以为此释。委明其相如十住文。
八是诸已下申礼敬同。九随所来下威仪住
同。十如此下结十方同。又上十方从东次
第。如名号品问。准此结通。即于十方尽空
世界。皆有菩萨而来集会者。且如东方过
百刹尘土。外亦有众集。未知彼因陀罗华
世界为在何处。馀界亦尔。答如名号品。第
二尔时下。如来放光分。文义有六。一时。二
主。三处。四数。五相。六业处。谓两足指足指
拒地得住有力。成位不退而行有恒。数位
过前加于千也。相表解显故云妙色。普照
十方显佛众会。一光照于一切则一切亦尔。
重叠无碍无不互见。为一法界圆明大会。
第三尔时法慧下。偈赞分中十菩萨说。即为
十段。初一是总馀九为别。以法慧是说法
主故。总叙此会本末事义。总显佛德。馀九
叹佛差别之德。总别共显如来无碍之会。此
十菩萨名亦表十住。其所说法表位胜进。胜
进有二。一趣后位。二趣佛果。今约佛果。
今初东方法慧总了佛法故。胜进中云。欲
令菩萨于佛法中。心转增广。文中观佛现
用。及与往修皆周遍故。十颂分三。初五
叙因佛光见多盛事。初一叙此品放光。次
一叙前品请赞。馀三重叙此品。次二劝观
佛力。更发胜心。即前品不起而升。后三举
因结果。初一举因后二结果。由因中行愿
清净。十观察无数众生根欲智慧心境。馀不
能知唯自明了。以此十因成兹十佛。上且
随要相属以为此释。委明其相如十住文。
八是诸已下申礼敬同。九随所来下威仪住
同。十如此下结十方同。又上十方从东次
第。如名号品问。准此结通。即于十方尽空
世界。皆有菩萨而来集会者。且如东方过
百刹尘土。外亦有众集。未知彼因陀罗华
世界为在何处。馀界亦尔。答如名号品。第
二尔时下。如来放光分。文义有六。一时。二
主。三处。四数。五相。六业处。谓两足指足指
拒地得住有力。成位不退而行有恒。数位
过前加于千也。相表解显故云妙色。普照
十方显佛众会。一光照于一切则一切亦尔。
重叠无碍无不互见。为一法界圆明大会。
第三尔时法慧下。偈赞分中十菩萨说。即为
十段。初一是总馀九为别。以法慧是说法
主故。总叙此会本末事义。总显佛德。馀九
叹佛差别之德。总别共显如来无碍之会。此
十菩萨名亦表十住。其所说法表位胜进。胜
进有二。一趣后位。二趣佛果。今约佛果。
今初东方法慧总了佛法故。胜进中云。欲
令菩萨于佛法中。心转增广。文中观佛现
用。及与往修皆周遍故。十颂分三。初五
叙因佛光见多盛事。初一叙此品放光。次
一叙前品请赞。馀三重叙此品。次二劝观
佛力。更发胜心。即前品不起而升。后三举
因结果。初一举因后二结果。由因中行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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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刹齐修故。果位身智遍应遍断。第二南方
一切慧者。了一切法真实之性。净心地故。颂
意为显于诸众生。增长大悲以称实而观
救世者故。十颂分六。初二违理观佛非见
佛。次四了法真性真见佛。三有一偈迷性
取法不见佛。四一偈。佛即同法为真佛。五
一偈引已了法为见佛。六一偈。推功有本
了真佛。初中前偈出其妄观。假设长时以
况暂见。后偈明其有损。由上不依真实
则取相乖真。但见集网系于苦狱。盲无慧
眼。冥然不见佛之法身。然此遮取相故。假
设长时无有多劫。全不了义。以见如来
增智慧故。第二四偈。了法真性真见佛。于
中二。前二真观后二真止。前中初二句。空观
缘生无性故。次二句假观随俗假名故。次二
句中。观由前生灭一切诸法即无性故。相体
即是不生灭也。后二句观益。诸法如即是佛
如。无生灭佛体本常。观称于如则佛常现。
况三观一心则佛之体用。无不现矣。后二真
止中。以观观法能所纷动。故须寂之。初句
牒前法性。次句泯其能所。法性本空非观
之使空。故无所取何有能见。次二句。心冥
性佛故止绝思求。又上来空以遣有假以遣
空。如则双遣空假。形夺两亡。若谓双非还
成戏论故。辨起心皆妄绝念方真。念本自无
斯绝亦灭。故中论云。如来寂灭相分别有亦
非。如是性空中思惟亦不可。用斯文也。后
一显观益。心冥体性惑何由生。亦含三止
意也。又亦通结止观。称上而观见惑性空。
一切慧者。了一切法真实之性。净心地故。颂
意为显于诸众生。增长大悲以称实而观
救世者故。十颂分六。初二违理观佛非见
佛。次四了法真性真见佛。三有一偈迷性
取法不见佛。四一偈。佛即同法为真佛。五
一偈引已了法为见佛。六一偈。推功有本
了真佛。初中前偈出其妄观。假设长时以
况暂见。后偈明其有损。由上不依真实
则取相乖真。但见集网系于苦狱。盲无慧
眼。冥然不见佛之法身。然此遮取相故。假
设长时无有多劫。全不了义。以见如来
增智慧故。第二四偈。了法真性真见佛。于
中二。前二真观后二真止。前中初二句。空观
缘生无性故。次二句假观随俗假名故。次二
句中。观由前生灭一切诸法即无性故。相体
即是不生灭也。后二句观益。诸法如即是佛
如。无生灭佛体本常。观称于如则佛常现。
况三观一心则佛之体用。无不现矣。后二真
止中。以观观法能所纷动。故须寂之。初句
牒前法性。次句泯其能所。法性本空非观
之使空。故无所取何有能见。次二句。心冥
性佛故止绝思求。又上来空以遣有假以遣
空。如则双遣空假。形夺两亡。若谓双非还
成戏论故。辨起心皆妄绝念方真。念本自无
斯绝亦灭。故中论云。如来寂灭相分别有亦
非。如是性空中思惟亦不可。用斯文也。后
一显观益。心冥体性惑何由生。亦含三止
意也。又亦通结止观。称上而观见惑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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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同佛性。何能染哉。第三一偈迷性中。上
半取法次句迷性。末句结过。第四一偈。佛
即同法如。谓同空法故离三世。同假法故相
具足。同双遣故无住无著。同如体故遍不动
摇。第五一偈。引己中。此亲自證希众无惑。
第六一偈推功有本者。非师心也。亦谦己
推人异乎凡情。令法钩锁殊涂同致。下八
准之。第三西方胜慧。以解佛胜智随空心
净。故以为名。颂意。为显欲令菩萨智慧明
了。即大智了如及佛性故。十颂分四。初一
赞智为迷悟本。次四正显迷悟。次四喻前
得失。后一推功有在。今初。由难思故迷难
则容有。思者故有悟。次四迷悟中。初二迷
后二悟。迷中初一心外取境生想违理。故不
能见无相之佛。后偈取蕴内相不了蕴性。
故不见心佛。亦是愚法小乘。故名无知者。
后二迷中前明倒想。内外俱妄。今有了因
内外皆悟。初偈翻前外取。谓了一切法即心
自性。性亦非性。情破理现则见舍那。称于
法性无内外也。后偈翻前内取。了蕴性相
则见自心之佛。与卢舍那。非一非异故难
思议。然此一偈文含多意。一但是蕴缚无
有我人。则破前凡夫取我相也。二前后因
依相续无性。则破凡小取法相也。此性即
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即是佛性。又上性无所
有正因性也。前解此了。皆了因性。此蕴相续。
即是正因。亦名生因。言正因者。是中道义。
中道即是佛性。谓现在阴灭中阴阴生。是现
在阴终不变。为中阴五阴。故现阴非常如
半取法次句迷性。末句结过。第四一偈。佛
即同法如。谓同空法故离三世。同假法故相
具足。同双遣故无住无著。同如体故遍不动
摇。第五一偈。引己中。此亲自證希众无惑。
第六一偈推功有本者。非师心也。亦谦己
推人异乎凡情。令法钩锁殊涂同致。下八
准之。第三西方胜慧。以解佛胜智随空心
净。故以为名。颂意。为显欲令菩萨智慧明
了。即大智了如及佛性故。十颂分四。初一
赞智为迷悟本。次四正显迷悟。次四喻前
得失。后一推功有在。今初。由难思故迷难
则容有。思者故有悟。次四迷悟中。初二迷
后二悟。迷中初一心外取境生想违理。故不
能见无相之佛。后偈取蕴内相不了蕴性。
故不见心佛。亦是愚法小乘。故名无知者。
后二迷中前明倒想。内外俱妄。今有了因
内外皆悟。初偈翻前外取。谓了一切法即心
自性。性亦非性。情破理现则见舍那。称于
法性无内外也。后偈翻前内取。了蕴性相
则见自心之佛。与卢舍那。非一非异故难
思议。然此一偈文含多意。一但是蕴缚无
有我人。则破前凡夫取我相也。二前后因
依相续无性。则破凡小取法相也。此性即
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即是佛性。又上性无所
有正因性也。前解此了。皆了因性。此蕴相续。
即是正因。亦名生因。言正因者。是中道义。
中道即是佛性。谓现在阴灭中阴阴生。是现
在阴终不变。为中阴五阴。故现阴非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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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生牙。种不至牙。虽不至牙而能生牙。
此现在阴虽不至后。而能生后。则现阴非
断。而中阴五阴亦非自生。不从馀来。因现
五阴生中阴阴。斯则后阴非无因。故后阴
非常。既能续前故后阴非断。非断非常是
中道义。正因性也。能生佛果故曰生因。众
生佛性有二种因。一者正因。二者缘因。正因
者谓诸众生。是故五阴即正因也。缘因者。谓
六波罗蜜。非蕴相生名缘因也。今以了因
了彼正因。故曰于此性了知。了即般若亦缘
因也。第三四偈。喻前得失者。前三喻失后
一喻得。前中二。初二喻内取失。于中初一
显无缘了不见正因。闇中宝者正因性也。
圆满可贵。所以称宝。居于无明五阴室内。
如在闇中。灯喻缘了之因。下半法合。无人
说者。阙于缘因虽慧莫了。义含二意。一慧
即正因。合上宝也。阙于缘因故不能了。
二佛法即宝。以阙缘因。虽内有慧不成了
因。不见真性。然则缘因即是了因。了因未
必是于缘因。有亲疏故。善友是于缘因而
必是了。佛性名为了因。未必是缘。此约智
慧性故。若以第一义空为佛性者。唯是正
因。而非了因。但为了因所了。而非生因所
生。若以智慧为佛性者。即是了因。若以五
蕴为佛性者。名为正因。亦名生因。然复生
必对了正必对缘。今灯一喻双喻缘了。闇
中之宝双喻正了。义意包含。具如涅槃二十
六七所辨。又上灯喻既是正义。何以涅槃师
子吼立。佛不许耶。故师子吼言。一切众生
此现在阴虽不至后。而能生后。则现阴非
断。而中阴五阴亦非自生。不从馀来。因现
五阴生中阴阴。斯则后阴非无因。故后阴
非常。既能续前故后阴非断。非断非常是
中道义。正因性也。能生佛果故曰生因。众
生佛性有二种因。一者正因。二者缘因。正因
者谓诸众生。是故五阴即正因也。缘因者。谓
六波罗蜜。非蕴相生名缘因也。今以了因
了彼正因。故曰于此性了知。了即般若亦缘
因也。第三四偈。喻前得失者。前三喻失后
一喻得。前中二。初二喻内取失。于中初一
显无缘了不见正因。闇中宝者正因性也。
圆满可贵。所以称宝。居于无明五阴室内。
如在闇中。灯喻缘了之因。下半法合。无人
说者。阙于缘因虽慧莫了。义含二意。一慧
即正因。合上宝也。阙于缘因故不能了。
二佛法即宝。以阙缘因。虽内有慧不成了
因。不见真性。然则缘因即是了因。了因未
必是于缘因。有亲疏故。善友是于缘因而
必是了。佛性名为了因。未必是缘。此约智
慧性故。若以第一义空为佛性者。唯是正
因。而非了因。但为了因所了。而非生因所
生。若以智慧为佛性者。即是了因。若以五
蕴为佛性者。名为正因。亦名生因。然复生
必对了正必对缘。今灯一喻双喻缘了。闇
中之宝双喻正了。义意包含。具如涅槃二十
六七所辨。又上灯喻既是正义。何以涅槃师
子吼立。佛不许耶。故师子吼言。一切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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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佛性。性如乳中酪以有性故。要须缘
因。何以故。欲明见故。缘因者即是了因。譬
如闇中先有诸物。为欲见故以灯照了。若
本无者灯何所照。故佛难言。若使乳中定
有酪性。即是了因。若是了因复何须了。又
善男子。一切众生有佛性者。何须修习无
量功德。若言修习是了因者。已同酪坏。结
正义云。乳有酪者以定得故。佛性亦尔。众
生有者以当见故。然上诸义总有二意。一灯
了于宝为正义者。约因性故师子吼立。佛
不许者约果性故。二者灯喻正者。约其体
性与有不异。佛不许者。约其现惑与无不
殊。故知若言定有名为执著。若言定无是
则妄语。应言众生佛性亦有亦无。然众生智
慧是佛性因。菩提涅槃是佛性果。然则佛性
非因非果。今此经宗。宗于法性故。以法性
而为佛性。则非内非外随物迷悟强说升
沈。佛性要义不可不知。广如别章。及涅槃
师子吼品等说。后偈目有翳者。此喻了因。与
惑俱故见不清净。以不净故不见佛法。佛
法即见佛性。故涅槃云。佛性二种。一者是色
二者非色。色者诸佛菩萨。非色者一切众生。
色者名为眼见。非色者名为闻见。佛性者非
内非外。虽非内外然非失坏。故名众生
悉有佛性。二一偈。喻上外取之失。瞽谓全
无于目如鼓皮故。则全不见佛。无垢障
为明净目。取相是识非智慧眼。故不见也。
三一偈。喻前悟中抉去取相之翳。舍于空
华之像。绝见契如则见如佛。第四一偈。推
因。何以故。欲明见故。缘因者即是了因。譬
如闇中先有诸物。为欲见故以灯照了。若
本无者灯何所照。故佛难言。若使乳中定
有酪性。即是了因。若是了因复何须了。又
善男子。一切众生有佛性者。何须修习无
量功德。若言修习是了因者。已同酪坏。结
正义云。乳有酪者以定得故。佛性亦尔。众
生有者以当见故。然上诸义总有二意。一灯
了于宝为正义者。约因性故师子吼立。佛
不许者约果性故。二者灯喻正者。约其体
性与有不异。佛不许者。约其现惑与无不
殊。故知若言定有名为执著。若言定无是
则妄语。应言众生佛性亦有亦无。然众生智
慧是佛性因。菩提涅槃是佛性果。然则佛性
非因非果。今此经宗。宗于法性故。以法性
而为佛性。则非内非外随物迷悟强说升
沈。佛性要义不可不知。广如别章。及涅槃
师子吼品等说。后偈目有翳者。此喻了因。与
惑俱故见不清净。以不净故不见佛法。佛
法即见佛性。故涅槃云。佛性二种。一者是色
二者非色。色者诸佛菩萨。非色者一切众生。
色者名为眼见。非色者名为闻见。佛性者非
内非外。虽非内外然非失坏。故名众生
悉有佛性。二一偈。喻上外取之失。瞽谓全
无于目如鼓皮故。则全不见佛。无垢障
为明净目。取相是识非智慧眼。故不见也。
三一偈。喻前悟中抉去取相之翳。舍于空
华之像。绝见契如则见如佛。第四一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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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有在准上可知。第四北方功德慧者。生
在佛家善解佛德故。此颂意显于三世中
心得平等。了知自心穷法空故。十颂分
四。初四明凡小妄觉。次四示其真觉。三有
一偈佛觉双圆。后一偈。推功有本。今初分
二。初一偈。说凡迷缘起之无性。执著相而
轮回。后三颂通凡小。初一辨迷执随言作
解。可谓小智心外取法为妄分别。馀二偈
明过失。初二句。曲径趣寂迷一直道。次半
有常等倒。长世间恶。有无常等长无明恶。
次半不见二空。受二死苦。后半无实谛观。
何有法眼。三乘纵有亦不名谛。次四示其
真觉中。初偈引己之损劝物成益。次偈教
其真见。谓见佛无取即是见如。如即佛所
知也。次偈教其了俗。上半蹑前證真。下半
方能了俗。后偈拂前二见。以成真见。谓上
半取真俗之见忘。方见真俗之正理。下半反
释。谓有真俗之可见。不能见真俗之真源。
故智论云。若人见般若是则为被缚。下半
意也若不见般若是则得解脱。上半意也。
若人见般若是则为解脱。即第六七偈意
也。若不见般若是则为被缚。即第四偈意
也。唯忘言者可究斯旨。第三一偈。显佛二
觉双圆。不可觉中而自觉。故是曰奇哉。知
无众生而能觉他。大导师也。第四可知。第
五东北方精进慧。以勤观真理集无量善。
俱无住故。颂意。为显欲令其心转复精进。
无所染著。文中由离分别如实见故。十
颂分二。前九观法后一推功。前中三。初三
在佛家善解佛德故。此颂意显于三世中
心得平等。了知自心穷法空故。十颂分
四。初四明凡小妄觉。次四示其真觉。三有
一偈佛觉双圆。后一偈。推功有本。今初分
二。初一偈。说凡迷缘起之无性。执著相而
轮回。后三颂通凡小。初一辨迷执随言作
解。可谓小智心外取法为妄分别。馀二偈
明过失。初二句。曲径趣寂迷一直道。次半
有常等倒。长世间恶。有无常等长无明恶。
次半不见二空。受二死苦。后半无实谛观。
何有法眼。三乘纵有亦不名谛。次四示其
真觉中。初偈引己之损劝物成益。次偈教
其真见。谓见佛无取即是见如。如即佛所
知也。次偈教其了俗。上半蹑前證真。下半
方能了俗。后偈拂前二见。以成真见。谓上
半取真俗之见忘。方见真俗之正理。下半反
释。谓有真俗之可见。不能见真俗之真源。
故智论云。若人见般若是则为被缚。下半
意也若不见般若是则得解脱。上半意也。
若人见般若是则为解脱。即第六七偈意
也。若不见般若是则为被缚。即第四偈意
也。唯忘言者可究斯旨。第三一偈。显佛二
觉双圆。不可觉中而自觉。故是曰奇哉。知
无众生而能觉他。大导师也。第四可知。第
五东北方精进慧。以勤观真理集无量善。
俱无住故。颂意。为显欲令其心转复精进。
无所染著。文中由离分别如实见故。十
颂分二。前九观法后一推功。前中三。初三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31b 页
所执无相观于中。初一举分别过。后二显
无相观。一离所取。上半知于情有。下半知
于理无。如迷木见鬼。知鬼是迷有。名如
实知鬼。知鬼本无举体是木。名为见木。二
离能取以所取空故。上半举失。如若见
鬼即不见木。下半显得离于鬼见。方为见
木。次三明缘起无生观。一遣所缘。然依他
二义。一者幻有从分别生即是上半。二者无
性即是下半。二泯能缘。上半牒前生过。有
无生见同世非实。下半见等无生名真见
者。三辨观益。后三明圆成无性观。一牒前
二无。谓能所分别皆不可得者。即圆成性净
故。二正显真性。初句体有次句相无。此二融
即故无能说。三观成利益。及第二推功。文
并可知。第六东南方善慧菩萨。成就般若
慧鉴不动。可谓善矣。此颂。为显欲令其
心转复增进。得不退转无生法忍。文中离垢
解脱无体性故。十颂分四。初二见佛。次三
见法。次三观成利益。后二推见有依。今初
前偈赞所见。上半标赞。下半释成。智离所
知心脱烦恼。兼二利故。二障难除众生
难度。自强不息为希有勇健。后偈中。能见
谓我如实见。如大菩萨见。次三见法中。约
众生说。初偈正显。尽即有为。诸行无常速起
灭故。有为之性湛若虚空。便是无为体常遍
故。次二偈拂迹入玄。上半拂前无为。谓既
如虚空。何有无为之相。次四句拂前有为。
谓既约自性论无尽。则不坏于尽。故曰难
思。尽即无尽故无众生也。后二句。观成利
无相观。一离所取。上半知于情有。下半知
于理无。如迷木见鬼。知鬼是迷有。名如
实知鬼。知鬼本无举体是木。名为见木。二
离能取以所取空故。上半举失。如若见
鬼即不见木。下半显得离于鬼见。方为见
木。次三明缘起无生观。一遣所缘。然依他
二义。一者幻有从分别生即是上半。二者无
性即是下半。二泯能缘。上半牒前生过。有
无生见同世非实。下半见等无生名真见
者。三辨观益。后三明圆成无性观。一牒前
二无。谓能所分别皆不可得者。即圆成性净
故。二正显真性。初句体有次句相无。此二融
即故无能说。三观成利益。及第二推功。文
并可知。第六东南方善慧菩萨。成就般若
慧鉴不动。可谓善矣。此颂。为显欲令其
心转复增进。得不退转无生法忍。文中离垢
解脱无体性故。十颂分四。初二见佛。次三
见法。次三观成利益。后二推见有依。今初
前偈赞所见。上半标赞。下半释成。智离所
知心脱烦恼。兼二利故。二障难除众生
难度。自强不息为希有勇健。后偈中。能见
谓我如实见。如大菩萨见。次三见法中。约
众生说。初偈正显。尽即有为。诸行无常速起
灭故。有为之性湛若虚空。便是无为体常遍
故。次二偈拂迹入玄。上半拂前无为。谓既
如虚空。何有无为之相。次四句拂前有为。
谓既约自性论无尽。则不坏于尽。故曰难
思。尽即无尽故无众生也。后二句。观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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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见法身也。次三观成中。初偈显法空。由
下半了能所见缘成无性故。上半能所之见
自亡。次二句显我空。能所之法尚空。谁为
能见之者。后二句显实。但除上病不除真
法。二空之体及所显圆成。即真佛也。三一偈
双结知佛法益。文显可知。四有二偈。推见
有依者。谓佛说一道清净。故能遣有。进慧
演无量门。复能遣无。想灭理现方知如来。
乃住无有无之际也。又智论云。法性为实
證实为际。凡夫有实未能證也。第七西南
方智慧者。决断不动所以名智。颂意。为显
于一切法皆能出离。文中生死涅槃皆善离
故。十颂分二。初一引己励众。馀偈希众同
己。于中亦二。前六示迷后三启悟。前中亦
二。初一人执。理实无人横计成险。馀皆法
执。于中初二执世法。后三双执世出世。今
初。初二句明执。谓计蕴为实。不能观身
实相。馀皆明过。初二句执实乖理不见
佛。次二句无慧不见佛。后二句但益流转
后三双执中亦分为二。初二执法后一执佛。
前中亦二。一立理二起执。初中上半假立。
谓待前流转生死。以立涅槃。烦恼名诤。触
动善品损害自他故名为诤。此有漏法诤
随增。故名为有诤。有彼诤故。故生死者有
漏为体。无彼烦恼故称涅槃。下半双非。谓
生死涅槃。俱因烦恼假立其名。何有真实。
又二互相待故俱空。二互相夺故皆寂。后偈
起执。上半执下半损。后一执佛中。亦上半执
下半损。执有三义。一佛佛相望。二三身等相
下半了能所见缘成无性故。上半能所之见
自亡。次二句显我空。能所之法尚空。谁为
能见之者。后二句显实。但除上病不除真
法。二空之体及所显圆成。即真佛也。三一偈
双结知佛法益。文显可知。四有二偈。推见
有依者。谓佛说一道清净。故能遣有。进慧
演无量门。复能遣无。想灭理现方知如来。
乃住无有无之际也。又智论云。法性为实
證实为际。凡夫有实未能證也。第七西南
方智慧者。决断不动所以名智。颂意。为显
于一切法皆能出离。文中生死涅槃皆善离
故。十颂分二。初一引己励众。馀偈希众同
己。于中亦二。前六示迷后三启悟。前中亦
二。初一人执。理实无人横计成险。馀皆法
执。于中初二执世法。后三双执世出世。今
初。初二句明执。谓计蕴为实。不能观身
实相。馀皆明过。初二句执实乖理不见
佛。次二句无慧不见佛。后二句但益流转
后三双执中亦分为二。初二执法后一执佛。
前中亦二。一立理二起执。初中上半假立。
谓待前流转生死。以立涅槃。烦恼名诤。触
动善品损害自他故名为诤。此有漏法诤
随增。故名为有诤。有彼诤故。故生死者有
漏为体。无彼烦恼故称涅槃。下半双非。谓
生死涅槃。俱因烦恼假立其名。何有真实。
又二互相待故俱空。二互相夺故皆寂。后偈
起执。上半执下半损。后一执佛中。亦上半执
下半损。执有三义。一佛佛相望。二三身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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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三心佛相望。后三启悟中亦二。初二顺
理之得。后一举佛释成。前中亦二。半偈明
顺理而知。馀显顺知之益。益中亦二。半偈
标一偈释。云何超言。若取知能知寂未免
于言。有所缘故。知自知知亦非无缘故。
须能所平等等不失照故。无知之知不同
木石。故云能见。后偈举佛释者。上云佛然。
佛云何然。释云。觉于三世离分别故。种习
斯亡为断根也。又亦无心舍于分别。名为
断根。第八西北方真实慧菩萨。心不颠倒是
真实慧。颂意。为显欲令增进于一切法。皆
得善巧文言。于法不颠倒如实觉了。是善
巧义十颂分二。前二明依实立名。名能益
物。后八显名下之实。辨益所由。今初前颂
明损益。受苦闻名速解脱故。受乐不闻反
沈沦故。后颂叙昔以成今说。后八中分三。
初三觉妄證实。是觉察义。次一双觉二谛。
是觉照义。后四非觉而觉是妙觉义。今初也。
初偈證实立名。初句拣似比量。无常计常
常计无常等。是颠倒法。名似比量。次句證
真现量。如眼见故。次句拣似现量。显真现
量。谓男女天地等见一合相。名似现量。一
合相相不可得故。故名为离。非唯所觉离合。
亦无如外之智与如合也。下句结名。次偈
例去来。后偈成现观。次一觉照者。真谛名
实无和合故。俗谛非实假和合故。互融无
杂名究竟解。夫实见者。尚不见实何况非
实。见非实者知其即实。故中论云。一切法
真实一切法非实。亦实亦非实非实非非实。
理之得。后一举佛释成。前中亦二。半偈明
顺理而知。馀显顺知之益。益中亦二。半偈
标一偈释。云何超言。若取知能知寂未免
于言。有所缘故。知自知知亦非无缘故。
须能所平等等不失照故。无知之知不同
木石。故云能见。后偈举佛释者。上云佛然。
佛云何然。释云。觉于三世离分别故。种习
斯亡为断根也。又亦无心舍于分别。名为
断根。第八西北方真实慧菩萨。心不颠倒是
真实慧。颂意。为显欲令增进于一切法。皆
得善巧文言。于法不颠倒如实觉了。是善
巧义十颂分二。前二明依实立名。名能益
物。后八显名下之实。辨益所由。今初前颂
明损益。受苦闻名速解脱故。受乐不闻反
沈沦故。后颂叙昔以成今说。后八中分三。
初三觉妄證实。是觉察义。次一双觉二谛。
是觉照义。后四非觉而觉是妙觉义。今初也。
初偈證实立名。初句拣似比量。无常计常
常计无常等。是颠倒法。名似比量。次句證
真现量。如眼见故。次句拣似现量。显真现
量。谓男女天地等见一合相。名似现量。一
合相相不可得故。故名为离。非唯所觉离合。
亦无如外之智与如合也。下句结名。次偈
例去来。后偈成现观。次一觉照者。真谛名
实无和合故。俗谛非实假和合故。互融无
杂名究竟解。夫实见者。尚不见实何况非
实。见非实者知其即实。故中论云。一切法
真实一切法非实。亦实亦非实非实非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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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诸佛法。后四非觉而觉者。初偈正显如
智。相离名不可觉。寂无遗照故名了此。要
不可得方是真修。次二偈展转释成。初偈释
无一之义。上半相待而有。通同异体。下半缘
生故空。则一多相尽矣。后偈上半。释前偈下
半。无能所作故无所依。从业想生故是和
合。下半释成上半。云何知无能所。异业想
外无我所故。后有一偈结成妙义。上半所
住下半能住。由无住故无所不住。谓不住
有以即空故。故能住有契有实故。亦不住
无无即有故。不住俱有无。无二体故。不
住双非不坏二相故。能住例知。既以无
住为住。则心绝动摇。方契本觉湛然常住。
第九下方无上慧。名如初颂。又从法王教
生当绍佛位。故名无上。颂意为显欲令
增进心无障碍。文云无著无念不住法故。
十颂分三。初一释已名义。次八显佛胜德。
后一推功结益。次八中分二。前六内證德。
后二外化德。前中亦二。前偈正明證入。后五
照境显理。今初即菩提涅槃。以无所得得
菩提故。处即涅槃本觉自然。故非造作。悟
亦冥符则智无分别。三细已尽六粗居然。又
不可以识识故无粗者。不可以智知故
无细者。又有能所證名之为粗。无能所證
目之为细。皆言语道断故并无之。菩提涅
槃绝心行故。后五中。初偈正明照境。境即
俗境有能所故。即俗而真故云无数。心同
无为故云远离。是佛真法双结能所。后四
遣相显理。皆蹑迹遣滞。初偈。双非显中照
智。相离名不可觉。寂无遗照故名了此。要
不可得方是真修。次二偈展转释成。初偈释
无一之义。上半相待而有。通同异体。下半缘
生故空。则一多相尽矣。后偈上半。释前偈下
半。无能所作故无所依。从业想生故是和
合。下半释成上半。云何知无能所。异业想
外无我所故。后有一偈结成妙义。上半所
住下半能住。由无住故无所不住。谓不住
有以即空故。故能住有契有实故。亦不住
无无即有故。不住俱有无。无二体故。不
住双非不坏二相故。能住例知。既以无
住为住。则心绝动摇。方契本觉湛然常住。
第九下方无上慧。名如初颂。又从法王教
生当绍佛位。故名无上。颂意为显欲令
增进心无障碍。文云无著无念不住法故。
十颂分三。初一释已名义。次八显佛胜德。
后一推功结益。次八中分二。前六内證德。
后二外化德。前中亦二。前偈正明證入。后五
照境显理。今初即菩提涅槃。以无所得得
菩提故。处即涅槃本觉自然。故非造作。悟
亦冥符则智无分别。三细已尽六粗居然。又
不可以识识故无粗者。不可以智知故
无细者。又有能所證名之为粗。无能所證
目之为细。皆言语道断故并无之。菩提涅
槃绝心行故。后五中。初偈正明照境。境即
俗境有能所故。即俗而真故云无数。心同
无为故云远离。是佛真法双结能所。后四
遣相显理。皆蹑迹遣滞。初偈。双非显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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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灭障。菩提涅槃离有无故。次二偈释前
双非。一偈半释非照义。初句是总次句能照
无著。故云无念。亦不染此无念。次句所照
无著。以无处所为所住故。次句不坏能
所。次二句双遣性相。次二句释非无照。称
理照故。后偈拂前无二之迹。言无二者但
言无有二。非谓有无二。若存无二之见
则还成二。以无二必对二故遣之。又遣之
以至于无遣。故云三界一切空。空谓第一义
空。诸佛同见。后二外化德中。前偈正显令
住无住之觉。后偈释成。身即非身故无可
悟。悟身见起此见如身。身见两亡真法身
也。观身实相观佛亦然。故就佛结。推功可
知。第十上方坚固慧者。智力成就不可坏
故。颂意。为显欲令增长一切种智。文云
得净慧眼了佛境故。十颂分四。初偈总叹
为物兴世。智光遍照大悲勇健。次四别示
悲相。初偈观机次二反以释成。后一正明兼
显僧宝。次三颂半见闻利益。后一颂半结德
无尽。此为终极故总举前十。
* 十住品第十五
初来意者。上由致既彰正宗宜显。故次来也。
又前辨所依佛德。今辨能依十住。故次来
也。二释名者。慧住于理得位不退。故名为
住。本业下卷云。始入空界。住空性位故
名为住。然住义多种寄圆说十。总言十住
带数释也。下诸品有十准此可知。三宗趣
者。以十住行法为宗。摄位得果为趣。四释
文者。四品分二。前三当位行德。后一胜进
双非。一偈半释非照义。初句是总次句能照
无著。故云无念。亦不染此无念。次句所照
无著。以无处所为所住故。次句不坏能
所。次二句双遣性相。次二句释非无照。称
理照故。后偈拂前无二之迹。言无二者但
言无有二。非谓有无二。若存无二之见
则还成二。以无二必对二故遣之。又遣之
以至于无遣。故云三界一切空。空谓第一义
空。诸佛同见。后二外化德中。前偈正显令
住无住之觉。后偈释成。身即非身故无可
悟。悟身见起此见如身。身见两亡真法身
也。观身实相观佛亦然。故就佛结。推功可
知。第十上方坚固慧者。智力成就不可坏
故。颂意。为显欲令增长一切种智。文云
得净慧眼了佛境故。十颂分四。初偈总叹
为物兴世。智光遍照大悲勇健。次四别示
悲相。初偈观机次二反以释成。后一正明兼
显僧宝。次三颂半见闻利益。后一颂半结德
无尽。此为终极故总举前十。
* 十住品第十五
初来意者。上由致既彰正宗宜显。故次来也。
又前辨所依佛德。今辨能依十住。故次来
也。二释名者。慧住于理得位不退。故名为
住。本业下卷云。始入空界。住空性位故
名为住。然住义多种寄圆说十。总言十住
带数释也。下诸品有十准此可知。三宗趣
者。以十住行法为宗。摄位得果为趣。四释
文者。四品分二。前三当位行德。后一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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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后。前会无胜进者。但是趣位。方便未成
位故。回向是位无进趣者。三贤位满总为
趣地之方便。故亦显趣无分别离趣相故。
今初分三。初品辨位。次品辨行。后品明德。
初亦名解文分七分。一三昧分。二加分。三起
分。四本分。五说分。六證成分。七重颂分。今
初。何故入定。略辨六意。一此三昧是法体
故。二非證不说故。三显此法非思量境故。
四观机审法故。五为受佛加故。六成轨仪
故。馀如玄说。文有三别。一入定人。法慧入
者是众首故。馀入则乱不调伏故。显十住
法慧能说故二入定依。谓承佛力推功化
主表无慢故。三入定名。为拣果定故云
菩萨。任性能知观解善巧。故名方便。十住各
摄多门善巧。故云无量。心诣于法故云入
也。又一切三昧皆有三相。谓入住出。五识对
境意从门出。远境护根意识却入。此通权
小。今即照之寂故名为入。即寂之照故名为
出。入已未起故名为住。馀三昧等并如前
释。二以三昧下加分。于中三。初总辨因缘。
二明加所为。三别显加相。今初又三。一标
加所因。二加缘显现。三赞说因缘。今初。谓
以三昧力故。论云。所以偏加金刚藏者。得
此定故。前由佛力能入。今由定力佛现。互
为增上力相。云何谓无作三昧。显自觉智
寂不失照。冥同佛心故。感佛现三业加
也。二十方下加缘显现。来处佛数皆云千者。
望行犹劣故。多佛加者。显于法及法师增
敬心故。又显诸佛同说故加。佛同名法慧
位故。回向是位无进趣者。三贤位满总为
趣地之方便。故亦显趣无分别离趣相故。
今初分三。初品辨位。次品辨行。后品明德。
初亦名解文分七分。一三昧分。二加分。三起
分。四本分。五说分。六證成分。七重颂分。今
初。何故入定。略辨六意。一此三昧是法体
故。二非證不说故。三显此法非思量境故。
四观机审法故。五为受佛加故。六成轨仪
故。馀如玄说。文有三别。一入定人。法慧入
者是众首故。馀入则乱不调伏故。显十住
法慧能说故二入定依。谓承佛力推功化
主表无慢故。三入定名。为拣果定故云
菩萨。任性能知观解善巧。故名方便。十住各
摄多门善巧。故云无量。心诣于法故云入
也。又一切三昧皆有三相。谓入住出。五识对
境意从门出。远境护根意识却入。此通权
小。今即照之寂故名为入。即寂之照故名为
出。入已未起故名为住。馀三昧等并如前
释。二以三昧下加分。于中三。初总辨因缘。
二明加所为。三别显加相。今初又三。一标
加所因。二加缘显现。三赞说因缘。今初。谓
以三昧力故。论云。所以偏加金刚藏者。得
此定故。前由佛力能入。今由定力佛现。互
为增上力相。云何谓无作三昧。显自觉智
寂不失照。冥同佛心故。感佛现三业加
也。二十方下加缘显现。来处佛数皆云千者。
望行犹劣故。多佛加者。显于法及法师增
敬心故。又显诸佛同说故加。佛同名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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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得法不异故。论云。此菩萨闻同己名
增踊跃故。但诸佛于此住门中现。皆名法
慧。以法力故。法应尔故。普现其前者。不来
而至故。三告法慧下。赞说因缘。于中二。一
赞有加因能入定故。言汝能者。希越之辞。
此定难得汝今乃能入故。举定名者。向来
默入。众未知名故举叹之。令众仰故。二善
男子十方下。双说加定因缘。于中先别显
四因。一伴佛神力。诸佛自说者。令众敬仰
故。二主佛宿愿。三主佛现威。四法慧善根。
略无大众机感。后入此三昧令汝说法。二句
结因所属。谓由上四事前三为缘。第四是
因。因缘合故。入此三昧。故前四定因。令汝
说法即是加因故。论云。何故加。为说此法
故。故十行十向之中。皆云令汝入是三昧。
而演说法故。又此令汝说法。亦是后文之
总。然十地论。释诸佛遮那皆由先愿故加。
则此四段俱是加因。以彼经中诸佛但云加
汝威神。遮那则云本愿力故加。古人便将诸
佛之加。为得定因。下之三缘转为加因。便
令得定无后三因。则又字何用。既结云令
汝入是三昧。何得后三不为定因。非唯违
经文理亦乃乖论所释。如实义者。此之四
因通于二义。一由此四为得定因。如上所
辨。二由后三复是加因。诸佛即以愿力而
为加因。论主为显斯旨。故云彼佛先作是
愿今复自加。问加之与定何先后耶。若先
定后加。则不应云汝能入此三昧。此是十
方诸佛共加于汝。乃至云及汝善根力故入
增踊跃故。但诸佛于此住门中现。皆名法
慧。以法力故。法应尔故。普现其前者。不来
而至故。三告法慧下。赞说因缘。于中二。一
赞有加因能入定故。言汝能者。希越之辞。
此定难得汝今乃能入故。举定名者。向来
默入。众未知名故举叹之。令众仰故。二善
男子十方下。双说加定因缘。于中先别显
四因。一伴佛神力。诸佛自说者。令众敬仰
故。二主佛宿愿。三主佛现威。四法慧善根。
略无大众机感。后入此三昧令汝说法。二句
结因所属。谓由上四事前三为缘。第四是
因。因缘合故。入此三昧。故前四定因。令汝
说法即是加因故。论云。何故加。为说此法
故。故十行十向之中。皆云令汝入是三昧。
而演说法故。又此令汝说法。亦是后文之
总。然十地论。释诸佛遮那皆由先愿故加。
则此四段俱是加因。以彼经中诸佛但云加
汝威神。遮那则云本愿力故加。古人便将诸
佛之加。为得定因。下之三缘转为加因。便
令得定无后三因。则又字何用。既结云令
汝入是三昧。何得后三不为定因。非唯违
经文理亦乃乖论所释。如实义者。此之四
因通于二义。一由此四为得定因。如上所
辨。二由后三复是加因。诸佛即以愿力而
为加因。论主为显斯旨。故云彼佛先作是
愿今复自加。问加之与定何先后耶。若先
定后加。则不应云汝能入此三昧。此是十
方诸佛共加于汝。乃至云及汝善根力故入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33c 页
此三昧。若先加后定则不应在三昧分后
方说加分。又十地论云。何故加。为说此法
故。不言为入三昧故。又云。唯加金刚藏
不加馀者以是菩萨得此定故。既俱文證
如何会通。古人答云。加定同时。谓若未定而
加。则散心不能胜受。若未加而定。则自力
不堪入此深定。是故同时。此解亦违教理。
现言入三昧竟。诸佛方现身称赞得定。及
说加所为竟。方与三业之加。而云同时岂
不违文。若言同时为因不成。斯则违理。
亦不应引俱有因證。以此二事容相离。
故。若正释者。加有二种。若约内外。善根威
神愿力冥资。令其得定则在定前。若约与
智。赞述摩顶劝说三业显加。则居定后。二
文昭著何其惑哉。第二为增长下。辨加所为。
且对加因名加所为。然加所为正在说法。
此十亦即说法所为。展转相成。文分二别。初
十句别明。后一结说。前中文含二意。望加
所为即是别说。望于说法即说法之意。谓
加为说法。说法为何。为增佛智等。然说法
所为即加所为。于十句中初总馀别。总谓
说十住法。今信解诸菩萨修行。增长性习
二性生菩提智故。又此因智即同佛智。亦
得言增。增智何用深入法界等故。九句五
对。初二證真了俗对。谓入无入相故云深入。
了相了性故云善了。次二无障无碍对。由
入法界离烦恼碍。由了众生离所知障。
次二圆因趣果对。谓巧安真俗无等故因圆。
入萨婆若故云果满。次二识法知根对。后
方说加分。又十地论云。何故加。为说此法
故。不言为入三昧故。又云。唯加金刚藏
不加馀者以是菩萨得此定故。既俱文證
如何会通。古人答云。加定同时。谓若未定而
加。则散心不能胜受。若未加而定。则自力
不堪入此深定。是故同时。此解亦违教理。
现言入三昧竟。诸佛方现身称赞得定。及
说加所为竟。方与三业之加。而云同时岂
不违文。若言同时为因不成。斯则违理。
亦不应引俱有因證。以此二事容相离。
故。若正释者。加有二种。若约内外。善根威
神愿力冥资。令其得定则在定前。若约与
智。赞述摩顶劝说三业显加。则居定后。二
文昭著何其惑哉。第二为增长下。辨加所为。
且对加因名加所为。然加所为正在说法。
此十亦即说法所为。展转相成。文分二别。初
十句别明。后一结说。前中文含二意。望加
所为即是别说。望于说法即说法之意。谓
加为说法。说法为何。为增佛智等。然说法
所为即加所为。于十句中初总馀别。总谓
说十住法。今信解诸菩萨修行。增长性习
二性生菩提智故。又此因智即同佛智。亦
得言增。增智何用深入法界等故。九句五
对。初二證真了俗对。谓入无入相故云深入。
了相了性故云善了。次二无障无碍对。由
入法界离烦恼碍。由了众生离所知障。
次二圆因趣果对。谓巧安真俗无等故因圆。
入萨婆若故云果满。次二识法知根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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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虽非文对而是义对。谓内持诸法外
说利他。所谓下总结所说。谓若说十住。则
前所谓皆得成就。第三善男子下。正辨加
相分三。先口加劝说以增辨。二意加冥被
以益智。三身加摩顶以增威。今初可知。二
是时下意加中。先加后释。前中与十种智。初
总谓四无碍解智。是说法所依故馀皆乐说
无碍。一无著者论名不著。辩才于所说法
无住著故。即七辩中捷辩。须言即言故无著
也。二无断知即无断辩。谓相续连环终无竭
故。三无痴者即是迅辩。明于事理心无痴
闇。言则迅疾如悬河故。四无异者即应辩
也。应时应根无差异故。五无失者即无错
谬辩。凡说契理无差失故。六无量者即丰
义味辩。名数事理皆无量故。七无胜者。即一
切世间最上妙辩。此有五德。一甚深如雷。
二清彻远闻。三其声哀雅如迦陵频伽。四能
令众生入心敬爱。五其有闻者欢喜无厌。
具斯五义故云无胜。上即七辩。八无懈者。
通策前七无疲倦故。九无夺者。具前总别。
无能制伏令退屈故。后何以故下徵释。先
徵意云。诸佛有力能与有慈能普。何故十
智唯与法慧。下释云。法慧得此三昧。法尔
如是得诸佛加。三是时下身加。一令增威。
二令起故。然三加同时随义为次。承前说
便故先语加。为令起定身最居后。准地
论。经有诸佛不离本处。则去住无碍。手又
不延则延促无碍。同时触顶一多无碍故。是
奇特。要摩顶者。楞伽云。若有不为如来二
说利他。所谓下总结所说。谓若说十住。则
前所谓皆得成就。第三善男子下。正辨加
相分三。先口加劝说以增辨。二意加冥被
以益智。三身加摩顶以增威。今初可知。二
是时下意加中。先加后释。前中与十种智。初
总谓四无碍解智。是说法所依故馀皆乐说
无碍。一无著者论名不著。辩才于所说法
无住著故。即七辩中捷辩。须言即言故无著
也。二无断知即无断辩。谓相续连环终无竭
故。三无痴者即是迅辩。明于事理心无痴
闇。言则迅疾如悬河故。四无异者即应辩
也。应时应根无差异故。五无失者即无错
谬辩。凡说契理无差失故。六无量者即丰
义味辩。名数事理皆无量故。七无胜者。即一
切世间最上妙辩。此有五德。一甚深如雷。
二清彻远闻。三其声哀雅如迦陵频伽。四能
令众生入心敬爱。五其有闻者欢喜无厌。
具斯五义故云无胜。上即七辩。八无懈者。
通策前七无疲倦故。九无夺者。具前总别。
无能制伏令退屈故。后何以故下徵释。先
徵意云。诸佛有力能与有慈能普。何故十
智唯与法慧。下释云。法慧得此三昧。法尔
如是得诸佛加。三是时下身加。一令增威。
二令起故。然三加同时随义为次。承前说
便故先语加。为令起定身最居后。准地
论。经有诸佛不离本处。则去住无碍。手又
不延则延促无碍。同时触顶一多无碍故。是
奇特。要摩顶者。楞伽云。若有不为如来二
升须弥山顶品第十三(已下第十六经)¶ 第 634b 页
种神力之所建立。而能说法无有是处。一
者身面言说神力。即前语加。二者灌顶神力。
即智灌心顶手摩身顶。顶受摩者上禀尊
力故。右手者。法慧所说顺理机故。诸佛随
顺法慧说故。第三法慧菩萨下起分。略由四
意。一三昧事讫故。二已得胜力故。三说时
至故。四定无言说故。此四后后以释前前。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十七
者身面言说神力。即前语加。二者灌顶神力。
即智灌心顶手摩身顶。顶受摩者上禀尊
力故。右手者。法慧所说顺理机故。诸佛随
顺法慧说故。第三法慧菩萨下起分。略由四
意。一三昧事讫故。二已得胜力故。三说时
至故。四定无言说故。此四后后以释前前。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