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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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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第四立四教者。略有四家。一梁朝光宅法
师。依法华第二。立四乘教。谓临门三车。即
是权教三乘。四衢等赐。即实教大乘。以临门
牛车亦同羊鹿。俱不得故。并无体故。诸子
皆索故。是知三皆虚指。以为方便。此则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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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三乘。后一是一乘。无乖教理。若唯说法
华为实。则抑诸般若及诸大乘了义之经。
是知昔大亦有权实。法华但会昔权。故说
三皆虚指。昔实不滞方便故不会之。若约
会权归实。即是会三为一。若破小显大。
即是会二归一。若开权显实。则三是一。更
无别一。故彼经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先
所出内。是子所知。若废权立实。义说为
四。如揽三点以成一伊。点别非伊。伊具
三点。昔三既别。实不兼权。今一全兼。成四
无爽。若依昔未显说一切具有如来知见。
根败之种。今并说成。则今昔有异。于文有
据。义亦极成。二陈隋二代天台智者。承南
岳思大师。立四教。云一三藏教。此教明因
缘生灭四真谛理。正教小乘旁化菩萨。二
者通教。通者同也。三乘同禀故。此教明因缘
即空无生四真谛理。是摩诃衍之初门。正为
菩萨。旁通二乘。大品云。欲得声闻乘。当
学般若波罗蜜等。然教理智断行位因果
皆通。浅深不同。于共般若。唯共于浅。三别
教。别即不共。不共二乘人说故。此教正明
因缘假名无量四真谛理。的化菩萨。不涉
二乘。故声闻在座如聋如盲。不名不共而
云别者。兼欲拣非圆故。以一因迥出。一果
不融。历别而修。不得因果圆融故。四圆教。
圆以不偏为义。此教正明不思议因缘。二
谛中道。事理具足。不偏不别。但化最上利根
之人。故名为圆。华严经云。显现自在力。
为说圆满经。无量诸众生。悉受菩提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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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则教理等皆别。圆则教等皆圆。又此四教
由三观起。从假入空。析体异故。有初二
教。从空入假。从假入中。有别教起。三观
一心中得有圆教起。又此四教。不局定一
部。一部之中。容有多故。又更以四种化仪
收之。谓顿渐不定秘密。顿渐同前岌公。后
二。谓一音异解。若互相知。名为不定。互不
相知。即名秘密。此师立义。理致圆备。但三
藏教名义。似小滥。以馀三教亦有三故。所
以尔者。良以智论之中多詺小乘为三藏
故。成实论中亦自说云。我今欲说三藏中实
义故。初对旧医戒定慧故。立此三事。迢然
不同。异后三教。通教意融三故。别教依一
法性而显三故。圆教三一无障碍故。所以
不名小乘教者。此教亦有大乘。六度菩萨。
三十四心断结成真佛故。故藏通别圆之
义。四教互有。而覈其定实。馀三不成。唯成
当教中义耳。但判华严兼于圆别。以就登
地已上。约寄位行布。为别义故。名异义同。
亦无大过。三唐初海东元晓法师。亦立四
教。一三乘别教。如四谛缘起经等。二三乘通
教。如般若深密经等。三一乘分教。如梵网
经等。四一乘满教。如华严经等。然三乘共
学。名三乘教。于中未明法空。名别相教。
说诸法空。是为通教。不共二乘。名一乘
教。于中未显普法。名随分教。具明普法。
名圆满教。然此大同天台。但合别圆。加
一乘分耳。自言且依乘门。略立四种。非谓
此四遍摄一切。故无有失。四贤首弟子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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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依宝性论。立四种教。论云。有四种众生。
不识如来藏。如生盲人。一者凡夫。二者声
闻。三者辟支佛。四者初心菩萨。言四教者。
一迷真异执教。当彼凡夫。二真一分半教。
当彼二乘。三真一分满教。当彼初心菩萨。
四真具分满教。即当彼识如来藏者。初教
谓诸外道迷于真理。广起异计。二谓小乘。
于真如随缘不变二分义中。唯说生空所显
之理。故名为半。如涅槃半字。三谓但得不
变。不得随缘。故名一分。而双辩二空。故
名为满。四由具随缘不变二义。故名具分。
广如彼说。然今判圣教。那参邪说。若对教
主。应如此方先立三教。或如西域。分内外
及六师等。又依涅槃。为半满者。后二既满。
不应复有一分之言。既但得不变一分。岂
名为满。又涅槃半满。岂唯约二空。岂彼不
说妙有。而诃空耶。故其所立。未为允当。
第五立五教。略有二家。一波颇三藏立。一
四谛教。谓四阿含等。二无相教。谓诸般若。三
观行教。谓华严经。四安乐教。谓涅槃经。说
常乐故。五守护教。谓大集经说守护正法
事故。此释名局。以观行等皆互有故。二贤
首所立五教。至下当知。第二叙西域者。
即今性相二宗元出彼方。故名西域。谓那
烂陀寺同时有二大德。一名戒贤。二名智
光。戒贤远承弥勒无著。近踵护法难陀。依
深密等经瑜伽等论。立三种教。以法相大
乘而为了义。即唐三藏之所宗师。谓佛初
于鹿苑。转四谛小乘法轮。说诸有为法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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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缘生。以破外道自性因等。又缘生无我
翻外有我。然犹未说法无我理。即四阿含
等是。第二时中。虽依遍计所执。而说诸法
自性皆空。翻彼小乘。然于依他圆成犹未
说有。即诸部般若等经。第三时中。就大乘
正理。具说三性三无性等。方为尽理。即解
深密经等。是故于彼三时。初堕有边。次堕
空边。俱非了义。后时具说遍计性空。馀二
为有。契会中道。方为了义。此依深密。所
判。二智光论师。远承文殊龙树。近禀青目
清辩。依般若等经中观等论。亦立三时教。
以明无相大乘为真了义。谓佛初鹿苑说
小。明心镜俱有。次于中时。为彼中根。说
法相大乘境空心有唯识道理。以根犹劣。
未能全入平等真空。故后第三时。为上根
说无相大乘辩心境俱空。平等一味为真
了义。又初渐破外道自性等故。说因缘生
法决定是有。次渐破小乘缘生实有之执
故。说依他似有。以彼怖畏此真空故。由
存假名。而接引之。后时方就究竟。而说缘
生即空平等一味。此三次第。如智光论师般
若灯论释中引大乘妙智经说。然此二三时。
并不能断一代时教。以各有据互相违
故。各别为于一类机故。深密经意。为于一
类餐般若者。闻平等空。拨无因果。不了
空有无二故。第三时。为其分析于一法上
空有之义。其妙智经。则以一类闻说三性
迷唯识者。未能忘心观缘起者。定谓似
有故。令总忘心境。即事而真。得斯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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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不相违。然欲会二宗。须知二宗立义。
有多差别。略叙数条。一者一乘三乘别。二
一性五性别。三唯心真妄别。四真如随缘凝
然别。五三性空有即离别。六生佛不增不减
别。七二谛空有即离别。八四相一时前后别。
九能所断證即离别。十佛身无为有为别。且
初二义者。由性有五。一不同故。令乘有三。
一权实。如法相宗意。以一乘为权。三乘为
实故。深密三时教中。初皆不成。次一向成。
是为若过若不及。皆非了义。第三时中。有
性者成。无性不成。方为了义。故云普为发
趣一切乘者。又初二卷中。皆云一乘是密意
说。故知是权。又胜鬘经。以一乘为方便故。
大般若五百九十三中。善勇猛菩萨言。唯
愿世尊哀悯我等。为具宣说如来境智。若有
情类。于声闻乘性决定者。闻此法已。速
能證得自无漏地。于独觉乘性决定者。闻
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离。于无上乘性
决定者。闻此法已。速證无上正等菩提。若
有情类。虽未已入正性离生。而于三乘性
不定者。闻此法已。皆发无上正等觉心。深
密第二大意同此。又云。一切趣寂声闻种性
补特伽罗。虽蒙诸佛施设种种勇猛加行
方便化导。终不能令当坐道场證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又十轮第九亦说。三乘各定
差别。皆以性定五故。故楞伽中。佛告大慧。
有五种种性。一声闻乘性。二辟支佛乘性。三
如来乘性。四不定乘性。五者无性。大庄严
论及瑜伽论。皆同此说。善戒地持。虽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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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性。一有种性。二无种性。亦云无种性
人。无种性故。虽复勤行精进。终不能得
无上菩提。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无性。
瑜伽亦同此说。若法性宗意。则以三乘是权。
一乘为实。法华经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
乘法。无二亦无三。除佛方便说。又云。初以
三乘引导众生。然后但以大乘而度脱之。
以性唯一故。故云诸佛两足尊知法常无
性。又第三云。一相一味究竟涅槃常寂灭相。
涅槃亦云。佛性者名为一乘。师子吼者名决
定说。决定宣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凡是有
心定当作佛。三十三又云。一切众生同有
佛性。皆同一乘一解脱一因一果同一甘露。
一切当得常乐我净。是名一味。又法华第
三云。我灭度后复有弟子。不闻是经。不知
不觉菩萨所行。自于所得功德生灭度想。
当入涅槃。我于馀国作佛。更有异名。是人
虽生灭度之想。入于涅槃。而于彼土求佛
智慧。得闻是经。唯以佛乘而得灭度等。
智论九十五亦同此说。明知。趣寂决定回心。
法华论中四声闻内决定及增上慢。此二根
未熟故。菩萨与记方便令发心。既云未熟。
明必当熟。方便令发。即菩提心。不可不
顺己宗。判为论错。入楞伽第二第四第七。
皆同说二乘无实涅槃。但是三昧力故。后必
当得无上菩提。法华论中。意亦同此。皆是
假说涅槃。故云三昧。胜鬘亦云。言诸二乘
得涅槃者。是佛方便。又无上依经宝性佛
性二论皆说。入灭二乘。于三界外。更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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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易。密严经中。二乘毕无灰断永灭。如是
经论。其文非一。永寂声闻。必无明矣。涅槃
第九菩萨品中。广明阐提断善不能发心。
当文即云。彼一阐提虽有佛性。而为无量
罪垢所缠。不能得出。如蚕处茧。此则有
而非无。又云。或有佛性一阐提有。善根
人无等。则知无有无种性人。况前引楞伽
五性自迷其文。彼经第五性云。五者无性。
谓一阐提。此有二种。一者焚烧一切善根。
即谤菩萨藏。二者怜悯一切众生界。即是菩
萨。若有众生不入涅槃。我亦不入。大慧白
言。此二何者常不入涅槃。佛言。菩萨常不
入涅槃。非焚烧一切善根者。以知诸法
本来涅槃。不舍一切诸众生故。此意则明
菩萨入而不入。既云菩萨常不入。非阐提
者。则明阐提后必入矣。况经自云复以如
来神力故。或时善根生耶。庄严第五。无性
亦有二种。一是时边。二者毕竟时边。谓暂
时之无即前阐提。毕竟谓永无。即大悲菩萨。
是知前来所引大般若深密等经皆是未说
法华之前。就其长时云定性无性非永定
永无。诸论随佛方便成立故。云定无耳。故
宝性佛性等论皆说。以一阐提谤大乘因。依
无量时说无佛性。非谓究竟无清净性。若
谓法华是第二时教。为引不定二乘故。说
一切悉皆成佛。而犹未说定性不成。故名
密意。非了义者。何以自判法华为第三时
教。谁敢判于法华。为不了耶。妙智经中。
及梁摄论成立正法中。皆以一乘居三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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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故真谛三藏部异执记云。三十八年后。
说解节经等。无量义云。四十年后。说法华
经。明知法华居后。故经云临欲终时。若不
信法华居后涅槃临终。居然可信。岂不
亦以一乘一性破三五耶。若以般若。为第
二时。法华为第三时。于理即通。复自违深密第三时中。普为发趣一切乘者。以法华
破三故。明知深密三时。不能定断一切圣
教。以未居最后故。且约显一类义。故分
三耳。义如前说。若将法华。望之应有四
时。以一乘教。破前三乘故。若谓佛性有
二。一者理性。二者行性理性定有。行性或
无。斯言可尔。故涅槃云。或有佛性善根人
有阐提人无。即是行性。或有佛性二人俱
有。即是理性。然涅槃依于理性明其等有。
故云凡是有心定当作佛。不言凡是有行
定当作佛。若谓理性定有。容趣寂不成。则
违教理。是知阐提不作佛者。以作佛非阐
提故。乃抑扬当时耳。若谓法华入灭后信
一乘。即是变化权声闻者。权必化实。无实
化谁。又岂不误于一类怯弱。好灭众生。是
知趣寂。皆是法华前意耳。又胜鬘经云。若如
来随彼所欲。而方便说。即是一乘。无有二
乘。二乘入于一乘。一乘者即第一义乘。此意
明随欲方便而说二乘。明知即是一乘。无
有二矣。不晓此意。将上方便。连下一乘
而读之。辄断一乘。以为方便。惑之甚矣。又
彼经中。广破二乘。云无涅槃。又云。此经断
一切疑。决定了义入一乘道。岂说一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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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设有方便之言。尚在法华之前。况
复无耶。法华云。此经难信难解。佛现在世。
犹多怨嫉。况灭度后。诚哉斯言。若信执
三乘五性。不信一乘一性者。深为可悯。
故百喻经第二中。王改聚落。五由旬为三由
旬喻。以喻方便于一说三。后人但信于
三不信于一。即其事也。上约二宗各别所
据。则互相违。反若会释者。亦不相违。谓就
机则三。约法则一。新熏则五。本有无二。若
入理双拂。则三一两亡。若约佛化仪。则能
三能一。是故竞执。是非。达无违诤。大集五
部。虽异不离法界。涅槃各说身因。佛许无
非正说。馀义次下当会古今违顺竟。第三
立教开宗。分二。一以义分教。二依教分
宗。今初以义分教。教类有五。即贤首所立。
广有别章。大同天台。但加顿教。今先用之。
后总会通。有不安者颇为改易。言五教者。
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终教。四顿教。五圆
教。初即天台藏教。二始教者。亦名分教。以
深密第二第三时教。同许定性二乘俱不成
佛。故今合之总为一教。此既未尽大乘法
理。故立为初。有不成佛。故名为分。三终教
者。亦名实教。定性二乘。无性阐提。悉当成
佛。方尽大乘至极之说。故立为终。以称实
理。故名为实。上二教并依地位渐次修成。
故总名为渐。四顿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
为佛。不依地位渐次。而说故立为顿。如
思益云。得诸法正性者。不从一地。至于一
地。楞伽云。初地即为八。乃至无所有何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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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同前渐次位修行。不同于后圆融具
德。故立名顿。顿诠此理。故名顿教。天台所
以不立者。以四教中皆有一绝言故。今乃
开者。顿显绝言。别为一类。离念机故。即顺
禅宗。五圆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
一位。是故十信满心。即摄五位成正觉等。
依普贤法界帝网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圆教。
如此经等说。若约所说法相者。初小乘中。
但说七十五法。但说人空。纵少说法空。亦
不明显。但依六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故
阿含云。贪恚愚痴是世间根本等。未尽法
源。故多诤论。部执不同。二始教中。广说法
相。少说法性。所说法性。即法相数。说有
百法决择分明。故少诤论。说有八识。唯是
生灭。依生灭识。建立生死及涅槃因。法尔
种子。有无永别。是故五性决定不同。既所立
识。唯业惑生故。所立真如。常恒不变。不许
随缘。依他起性。似有不无。非即无性真空
圆成。说经空义。但约所执。既言三性五性
不同故。说一分众生决不成佛。名生界不
减。真俗二谛。迢然不同。非断非常。果生因
灭。同时四相。灭表后无。根本后得。缘境断
惑。义说双观决定别照。以有为智。證无为
理。义说不异而实非一。既出世智。依生灭
识种故。四智心品。为相所迁。佛果报身。有
为无漏。如是义类。广有众多。具如瑜伽杂
集等说。三终教中。少说法相。多说法性。所
说法相。亦会归性。所立八识。通如来藏。
随缘成立。不生灭与生灭和合。而成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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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异。一切众生。平等一性。但是真如。随缘
成立。依他无性。即是圆成。一理齐平。故说
生界佛界不增不减。第一义空。该通真妄。真
非俗外。即俗而真故。虽空不断。虽有不
常。四相同时。体性即灭。缘境断惑。不二而
二。有能所断。二而不二。说为内證。照惑无
本。即是智体。照体无自。即是證如。非智外
如。为智所證。非如外智。能證于如。世出世
智。依如来藏。始本不二。则有为无为非一非
异。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堕诸数。况于报
体。即体之智。非相所迁。如是义类。亦有
众多。次第对上。如楞伽等经起信等论。若
会上二宗。广如别说。四顿教中。总不说法
相。唯辩真性。亦无八识差别之相。一切所
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绝言。五法三自
性俱空。八识二无我双遣。诃教劝离。毁相
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无佛无不佛。
无生无不生。如净名默住显不二等。是其
意也。五圆教中。所说唯是无尽法界。性海圆
融。缘起无碍。相即相入。如因陀罗网重重无
际。微细相容。主伴无尽。十十法门。各摄法
界。义分齐中。当具宣说。二依教开宗。宗乃
有十。如经宗中辩。第四总相会通。曲分为
二。先通会诸教。后会化仪前后。今初。诸德
立教。各自所据。今虽立五。亦会取诸说。
略有五重。一或总为一。谓唯是如来一大善
巧。摄生方便。一音所演。则前之二师立一
音者。不失道理。二或开为二。此更有三。
一对小显大。初是半字。后四皆满。则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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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藏等言。二对权显实。前则二是三乘。后
三为一乘。则不违法华四乘。三者三四二
教。虽则泯二异前。而对三显一。曲巧顺
机。后一直显本法。一向不共。如智论说。此
同印公平道屈曲。三或分为三。初一小乘。
次一三乘。后三一乘。或唯后一是不共一乘。
智论指此以为不共。大品等经。共二乘说
故。此三亦顺四乘。又梁论第八云。如来成
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小乘。二立三乘。三立
一乘。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此亦同妙智
经。真谛三藏部异执疏第二卷中。亦同此说。
四或分为四。此亦二门。一中间三教。存三
泯二别。故开之为四。一别教小乘。如四阿
含等。二同教三乘。如深密等。三同教一乘。
如法华等。四别教一乘。如华严经。二约历
位。无位开渐及顿。故分为四。总合二三。以
为渐教。馀皆如名。五或分为五。如前所
立。以渐中有始终故。然取多分。略指数
经。实非局判。以一经中容多教故。第二化
仪前后者。今辩如来一代时教。略启十门。
一本末差别门。二依本起末门。三摄末归
本门。四本末无碍门。五随机不定门。六显密
同时门。七一时顿演门。八寂寞无言门。九该
通三际门。十重重无尽门。初中本末同时始
终一类。各无异说。然有三位。一若小乘中。
则初度陈如。后度须跋。中间亦唯说小益
小。如四阿含经及五部律。二若约三乘。则
始终说三通益三机。如密迹经等。三若约
一乘。则始终唯为圆机说于圆极。如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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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其中不通小乘。复摄九世该于前后。更
无异说。然此三类。依于此世根性定者。常
闻如上一类之法。故佛所演各通始终。更
无前后。二依本起末门。此有五类。谓初为
菩萨说大。二为缘觉。三为声闻。四为善根
众生。五为邪定。如出现品。日照高山及三
千。初成喻中广辩其相。皆明先大后小。
约法名从本起末。以于一佛乘分别说
三故。十八本二皆大乘出故。约机各是一
类之机。非约一机前后大小。三摄末归本
门者。依无量义初时说小。次说中乘。后时
说大。故法华亦云。初转四谛深密妙智虽
复二时三一不同。皆先小后大。四本末无
碍门者。谓初举照山王之极说。明非本无
以垂末。后显归大海之异流。明非末无
以归本。故本末交映与夺相资。方为摄生
之善巧矣。是故通论总有五位。一根本一
乘。如华严经。二密意小乘。三密意大乘。四
显了三乘。上三如深密。五破异一乘。如法
华。上之四门圆通无碍。是则前后即无前
后。无前后之前后耳。五随机不定门者。此上
四门。初门明三类机始末常定。次门明五类
机异时常定。第三门明一类机自浅之深。
第四门明二类机。初机闻顿后机从浅至
深。更有一类不定之机。或从小乘次入三
乘。后入一乘。亦有从小直入一乘。或多类
机随闻一句。异解不同。六显密同时者。若
异闻互知是显不定。若互不相知即是秘
密密显同时亦无前后。七上来诸门。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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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演。八从初得道乃至涅槃。不说一句。九
此上诸门尽通三际。十上之九门。随处随
时重重无尽。皆无前后。后之二门。正是华
严境界。融取前八。亦不离华严之用。第三
义理分齐。已知此经总属圆教。未知圆义
分齐云何。然此教海宏深包含无外。色空交
映德用重重。语其横收全收五教。乃至人
天总无不包。方显深广。其犹百川不摄
大海。大海必摄百川。虽摄百川同一咸味。
故随一适迥异百川。前之四教不摄于圆。
圆必摄四。虽摄于四圆以贯之。故十善五
戒亦圆教摄。上非三四。况初二耶。斯则有
其所通无其所局。故此圆教语广名无量
乘。语深唯显一乘。一乘有二。一同教一乘。
同顿同实故。二别教一乘。唯圆融具德故。
以别该同皆圆教摄。今显别教一乘。略显
四门。一明所依体事。二摄归真实。三彰其
无碍。四周遍含容。各有十门。以显无尽。初
中十者。一教义。二理事。三境智。四行位。五
因果。六依正。七体用。八人法。九逆顺。十应
感。教即能诠。即前五教。乃至光香等。义即
所诠。即五教等一切义理。理即生空所显。
二空所显无性真如等理。事即色心身。方等
事。馀可思准。第二摄归真实者。即真空
绝相。经云。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
即是佛。不可得思量。亦有十义。如法界
观。第三彰其无碍。然上十对皆悉无碍。今且
约事理以显无碍。亦有十门。一理遍于事
门。谓无分限之理。全遍分限事中。故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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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尘理皆圆足。二事遍于理门。谓有分之事。
全同无分之理。故一小尘即遍法界。由上
二义互该彻故。皆同一性。故出现品云。如来
成正觉时。于其身中。普见一切众生成正
觉。乃至普见一切众生入涅槃。皆同一性。
所谓无性。理遍事故。一成一切成。事遍同
理。故说都无所成。经云。譬如虚空无成
无坏。一性无性。即是佛性。故涅槃云。佛性
名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名为智慧。又出现
云。无一众生不具如来智慧。无不有者。
即一乘义也。三依理成事门。谓事无别体
要因理成。如揽水成波故。于中有二。一
明具分唯识变故。觉林菩萨偈云。心如工
画师能画诸世间。五阴悉从生。无法而不
造。此明唯心义也。何以得知是具分耶。
次颂云。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应知佛
与心。体性皆无尽。既是即佛之心。明非独
妄心而已。二明真如随缘成故。问明品文
殊难云。心性是一。云何见有种种差别。即
缘性相违难。觉首答云。法性本无生。示现而
有生。即真如随缘答。又云。诸法无作用。亦
无有体性。明随缘不失自性。即同胜鬘。
依如来藏有生死。依如来藏有涅槃等。
四事能显理门。谓由事揽理成故。事虚而
理实。依他无性即是圆成。如波相虚令水
现故。夜摩偈云。云何说诸蕴。诸蕴有何性。
蕴性不可灭。是故说无生。分别此诸蕴。
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灭。此是无生义。众
生既如是。诸佛亦复然。佛及诸佛法。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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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有。又十忍品云。譬如谷响从缘所起。
而与法性无有相违。须弥顶偈云。了知一
切法。自性无所有。如是等文遍于九会。五
以理夺事门。谓事既全理则事尽无遗。如
水夺波波相全尽。故说生佛不增不减。出现
品云。譬如虚空。一切世界若成若坏。常无
增减。何以故。虚空无生故。诸佛菩提亦复
如是。若成正觉不成正觉。亦无增减。何
以故。菩提无相故。乃至云。设一切众生。于
一念中悉成正觉。与不成正觉等无有
异。皆以无相平等故。不增不减经亦同
此说。非约一分众生不成佛者。说无增
减耳。六事能隐理门。谓真理随缘而成事
法遂令事显理不现也。如水成波动显静
隐故。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财首偈云。
世间所言说一切是分别。未曾有一法得
入于法性等。七真理即事门。谓凡是真理。
必非事外。以是法无我理故。空即色故理
即是事。方为真理。第七回向云。法性不违
法相等故。八事法即理门。谓缘集必无自
性。举体即真故。上之二门。正明二谛不相
违义。如湿不违波波不违湿。举体相即
故。夜摩偈云。如金与金色其性无差别。法
非法亦然。体性无有异。此亦喻于如来之
藏与阿赖耶。展转无别。又由事即理故。
虽有不常理即事故。虽空不断。又由事理
相即故。起灭同时。须弥偈云。一切凡夫行。
莫不速归尽。其性如虚空故。说无有尽。
智者说无尽。此亦无所说。自性无尽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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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有难思尽等。则同时四相不待后无。亦
令究竟断證离于能所。十地品云。非初非
中后。非言辞所及。回向品云。无有智外如
为智所入。亦无如外智。能證于如等。九
真理非事门。即妄之真异于妄故。如湿
非动。十事法非理门。即真之妄异于真故。
如动非湿故。惭愧林偈云。如色与非色。此
二不为一。又云。如相与无相。生死又涅槃。
分别各不同等。上七八二门。明事理非异。
九十二门明事理非一。故为无为。非一非异。
第四回向云。于有为界示无为法。而不灭
坏有为之相。于无为界示有为法。而不分
别无为之性。上之十事。同一缘起故。云无碍。
约理望事。则有成有坏有即有离。事望
于理。有隐有显。有一有异。逆顺自在。无
障无碍。同时顿起。深思令观明现。以成理
事圆融无碍观也。第四周遍含容。即事事无
碍。且依古德。显十玄门。于中文二。先正
辩玄门。二明其所以。今初。一同时具足相
应门。二广陜自在无碍门。三一多相容不同
门。四诸法相即自在门。五秘密隐显俱成门。
六微细相容安立门。七因陀罗网境界门。八
托事显法生解门。九十世隔法异成门。十主
伴圆明具德门。此之十门同一缘起无碍圆
融。随其一门。即具一切。今且于前十中。取
一事法明具后十门。如下文中。一莲华叶
或一微尘。则具教等十对。同时相应具足圆
满。亦具后之九门。及彼门中所具教等以是
总故。故下文云。一切法门无尽海。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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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道场中。华藏颂云。华藏世界所有尘。
一一尘中见法界。一尘尚具况一叶耶。二即
彼华叶普周法界。而不坏本位以分即无
分无分即分。广陜自在无障无碍。十定品
云。有一莲华尽十方际。而不妨外有可
见。是故或唯广无际。或分限历然。或即广即
陜。或广陜俱泯。或具前四。以是解境故。或
绝前五。以是行境故。下皆准此。然此广
陜亦名纯杂。普周法界故。纯一无二不
坏本位。则不妨于杂。万行例然。三即此华
叶舒已遍入一切法中。即摄一切。令入己
内。舒摄同时。既无障碍。是故镕融。或有四
句六句思之。下云。以一佛土满十方。十方
入一亦无馀。若一与一切对辩。则摄入各
具四句。谓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一入一一
切入一切。互摄亦然。四此一华叶废己同
他。举体全是彼一切法。而恒摄他同己。
令彼一切即是己体。一多相即混无障碍。解
行境别。六句同前。下云知一即多多即一
等。五华能摄彼则一显多隐。一切摄华则一
隐多显。显显不俱。隐隐不并。隐显显隐同
时无碍。全摄俱泯。存亡俱成。句数同前。下
云。东方入正受。西方从定起等。如八日月
隐显同时。六此华叶中微细刹等。一切诸法
炳然齐现。下云。于一尘中一切国土旷然安
住。又于一毛端处。有不可说诸如来。及第
九回向微细中说。七此华叶一一微尘中。
各现无边刹海。刹海之中。复有微尘。彼诸
尘内。复有刹海。如是重重不可穷尽。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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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识思量境界。如天帝殿珠网覆上。一明
珠内万像俱现。珠珠皆尔。此珠明彻互相现
影影复现影。而无穷尽。下云。如因陀罗网
世界等。亦如镜灯重重交光。佛佛无尽。八
见此华叶。即是见于无尽法界。非是托此
别有所表。下文云。此华盖等从无生法忍
之所起等。九即此一华。既其遍一切处。亦
复该一切时。谓三世各三。摄为一念故。为
十世。以时无别体。依华以立华既无碍。时
亦如之。是故晋经云。过去无量劫。安置
未来今未来无量劫。回置过去世等。普贤
行云。过去中未来。未来中现在等。又云。无量
劫即一念。一念即无量劫等。时无别体故
不别立。以为所依。十此圆教。法理无孤起。
必摄眷属随生。下云。此华即有十世界微
尘数华以为眷属。又如一方为主十方为
伴。馀方亦尔。是故主主伴伴各不相见。主
伴伴主圆明具德。举华既尔。一尘等事亦
然。如此事华既带同时等十义。具此十门。
而此事等具馀教等十门。则为百门。事法
既尔。馀教义等具百亦然。则为千门。如教
义等有此千门。彼同时门中。亦具百门。馀
广陜等例尔。亦有千门。若重重取之。亦至
无尽。于此十门。圆明显了。则常入法界重
重之境。第二明德用所因。问有何因缘。令
此诸法得有如是混融无碍。答因广难陈。
略提十类。一唯心所现故。二法无定性故。
三缘起相由故。四法性融通故。五如幻梦
故。六如影像故。七因无限故。八佛證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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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深定用故。十神通解脱故。十中随一即能
令彼诸法混融无碍。十中前六通约法性
为德相。因法尔如是。后二皆是业用。义通
因果。七约起修。义通德相业用。八约果德。
唯是德相故。前之十门。通德相业用。约佛
则用亦德相。德上用故。约机则相亦称用。令
知相故。即用之相。染净双融。即相之用。能
染能净。故相及用。不分两别。初唯心现者。
一切诸法。真心所现。如大海水举体成波。
以一切法无非一心故。大小等相。随心回
转。即入无碍。二法无定性者。既唯心现从缘
而生。无有定性。性相俱离。小非定小故。能
容太虚而有馀。以同大之无外故。大非
定大故。能入小尘而无间。以同小之无
内故。是则等太虚之微尘。含如尘之广刹。
有何难哉。旧经十住品云。金刚围山数无
量。悉能安置一毛端。欲知至大有小相。菩
萨以是初发心。一非定一故。能是一切。多
非定多故。能是一。边非定边故。能即中。中
非定中故。能即边。延促静乱等。一一皆然。
三缘起相由者。谓大法界中。缘起法海义门
无量。约就圆宗。略举十门。以释前义。谓缘
起法要具此十义。缘方起故。阙则不成。一
诸缘各异义。谓大缘起中诸缘相望。要须体
用各别。不相杂乱。方成缘起。若杂乱者。失
本缘法。缘起不成。此则诸缘各各守自一位。
文云。多中无一性。一亦无有多。二互遍相
资义。谓此诸缘要互相遍应方成缘起。如一
缘遍应多缘。各与彼多全为一故。此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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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多个一也。若此一缘。不具多一。则资应
不遍不成缘起。此则一一各具一切。下文
云。知以一故众知以众故一。三俱存无碍
义。谓凡是一缘。要具前二。方成缘起。以要
住自一。方能遍应。遍应多缘。方是一故。是
故唯一。多一自在。无碍镕融。有其六句。
一或举体全住。是唯一也。或举体遍应。是
多一也。或俱存。或双泯。或总合。或全离。皆
思之可见。文云。诸法无所依。但从和合
起。此上三门。总明缘起本法竟。四异体相
入义。谓诸门力用递相依持。互形夺故。各
全有力全无力义。缘起方成。如论云。因不生
缘生故。缘不生自因生故。若各唯有力无无
力。则有多果过。一一各生故。若各唯无力
无有力。则有无果过。以同非缘俱不生
故。是故缘起要互相依具力无力。如阙一
缘一切不成。馀亦如是。是故一能持多。一
是有力能持于多。多依于一。多是无力。潜
入一内。由一有力必不与多有力俱。是故
无有一而不摄多也。由多无力必不与一
无力俱。是故无有多而不入一也。如一
持多依既尔。多持一依亦然。反上思之。
如一望多有依有持。全力无力常含多在
己中。潜入己在多中。同时无碍。多望于一。
当知亦尔。俱存双泯。二句无碍思之。五异体
相即义。谓诸缘相望全体形夺。有有体无体
义缘起方成。若阙一缘。馀不成起故。缘义
则坏。得此一缘。令一切成起。所起成故。缘
义方立。是故一缘。是能起能成故有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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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是所起所成故无体。由一有体不得与
多有体俱。多无体必不得与一无体俱。是
故无有不多之一。无有不一之多。一多既
尔。多一亦然。反上思之。如一望多有有体
无体故。能摄他同己。废己同他。同时无
碍。多望于一当知亦尔。准前思之。俱存
双泯二句无碍。亦思之可见。六体用双融
义。谓诸缘法。要力用交涉。全体融合。方成
缘起。是故圆通亦有六句。一以体无不用
故。举体全用则唯有相入。无相即义。二以
用无不体故。举用全体则唯有相即。无相
入也。三归体之用不碍用。全用之体不失
体。是则无碍双存。亦入亦即自在俱现。四全
用之体。体泯。全体之用。用亡。非即非入圆
融一味。五合前四句。同一缘起无碍俱存。六
泯前五句。绝待离言冥同性海。此上三门。
于初异体门中显义理竟。七同体相入义。
谓前一缘所有多一与彼一缘体无别故。
名为同体。又由此一缘应多缘故。有此多
一。所应多缘既相即入。令此多一亦有即
入也。先明相入。谓一缘有力能持多一。多
一无力依彼一缘。是故一能摄多多便入
一。一入多摄反上应知。馀义馀句准前思
之。八同体相即义。谓前一缘所具多一。亦
有有体无体之义。故亦相即。以多一无体。
由本一成多即一也。由本一有体能作多
一。令一摄多。如一有多空既尔。多有一
空亦然。馀义馀句。并准前思之。九俱融无
碍义。谓亦同前体用双融。即入自在。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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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六句准前应知。此上三门。于前第二同
体门中辩义理竟。十同异圆满义。谓以前
九门总合为一大缘起。令多种义门同时具
足也。由住一遍应故。有广陜自在门。由
就体就用故。有相即相入门。由异体相容
具微细门。异体相即具隐显门。又就用相
入为显。令就体相即为隐。即显入隐亦然。
又由异门即入为显。令同体即入为隐。同
显异隐亦然。又由异体相入。带同体相入
具帝网门。由此大缘起即无碍法界故。有
托事显法门。显于时中故。有十世门相关
互摄故。有主伴门。此第十圆满一门。就前
第三门中。以辩义理。故下文云。菩萨善观
缘起法。于一法中解众多。众多法中解了
一。又云。一中解无量。无量中解一。了彼互
生起。当成无所畏等。皆其义也。上来缘起
相由门竟。第四法性融通门者。谓若唯约事
则互相碍不可即入。若唯约理则唯一味。
无可即入。今则理事融通具斯无碍。谓不
异理之一事。具摄理时。令彼不异理之
多事。随所依理皆于一中现。若一中摄理
不尽。则真理有分限失。若一中摄理尽。多
事不随理现。则事在理外失。今既一事之
中全摄理尽。多事岂不依中现。华藏品云。
华藏世界所有尘。一一尘中见法界。法界即
事法界矣。斯即总意。别亦具十玄门。一既真
理。与一切法而共相应。摄理无遗。即是
诸门诸法同时具足。二事既如理能包。亦如
理广遍。而不坏陜相故。有广陜纯杂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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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又性常平等故纯。普摄诸法故杂。三理
既遍在一切多事故。令一事随理遍一切
中。遍理全在一事则一切随理。在一事中
故。有一多相容门。四真理既不离诸法。则
一事即是真理真理即是一切事故。是故此
一即彼一切事。一切即一。反上可知故。有
相即自在门。五由真理在事各全非分故。
正在此时彼说为隐。正在彼时此即为隐
故。有隐显门。六真理既普。摄诸法。带彼能
依之事。顿在一中故。有微细门。七此全摄
理故。能现一切。彼全摄理同此顿现。此现
彼时。彼能现所现俱现此中。彼现此时。此
能现所现亦现彼中。如是重重无尽故。有帝
网门。以真如毕竟无尽故。八即事同理
故。随举一事即真法门。故有托事门。九
以真如遍在昼夜日月年劫皆全在故。在
日之时不异在劫故。有十世异成门。况时
因法有。法融时不融耶。十此事即理时不
碍与馀一切恒相应故。有主伴门。故一
理融通十门具矣。五如幻梦者。犹如幻师。能
幻一物以为种种幻。种种物以为一物等。
经云。或现须臾作百年等。一切诸法。业幻
所作故。一异无碍。言如梦者。如梦中所见
广大。未移枕上历时久远未经斯须。故
论云。处梦谓经年。觉乃须臾顷。故时虽
无量摄在一刹那。六如影像者。一切万法。
略有二义。一皆如明镜含明。了性一心所
成故。二分别所现如影像故。由初义故为
能现。由后义故为所现。故一切法互为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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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如镜互照。而不坏本相。下经云。远物近
物。虽皆影现。影不随物。而有远近等。七
因无限者。谓诸佛菩萨昔在因中。常修缘起
无性等观。大愿回向等。称法界修。及馀无
量殊胜因故。今如所起果具斯无碍。八佛
證穷者。由冥真性得如性用。故经云。无比
功德故能尔。九深定用者。谓海印定等诸三
昧力故。贤首品云。入微尘数诸三昧。一一出
生尘等定。而彼微尘亦不增等。十神通解
脱者。谓由十通及不思议等解脱故。不思
议法品十种解脱中云。于一尘中建立三世
一切佛法等。由上十因。令前教义等十对。
具上同时等十门。以为别教一乘义之分齐。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