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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13b 页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48a 页
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
方轨卷第三(之上)
终南山至相寺沙门智俨述
*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此会初四门分别同前。
一辨名者。他化自
在天会从处得名也。十地品者数义以彰
名也。
二来意者有二。初会来意。前是阿
含。次入證故来也。二品来意者。前方便回行
向于菩提。今行相增明转入十地。义次第故
也。
第三宗者有二。一会。二品。会者有四。一
明所治。谓正使烦恼业报及性三障上心种
子。二能治。谓正无分别智及普贤性起智。三
所成德。谓有二。所谓人法。人有二种。谓正
化及助化。各有体相用并通性起等。法者
谓理教行果。并通性起及修生等也。准以
思摄可知。四明所成位。谓十地位及普贤性
起无漏法门等也。若论品宗四义。准上唯
取修生为异耳。又此品以不说为说义即
證普贤德位。以说为三乘宗。
第四释文者。
问此会共上二三四五会何异者。答且有四
异。一漏无漏别。二本末别。三共不共别。十地
人天声闻等共采故。地论云。亦能生成人
天道行馀则不然。可准之。四位别如是一
切。问何故此会独不显别处及彼体用二融
放光往来集众严具者何也。答欲显此会是
證了法无二。体用远近并无别异故。不须
表显别处等也。又此会等是證法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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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别标玄趣。但得总相显耳。准上思之。
此会有十一品大分有二。初有九品辨缘
成德用。次有二品明性起体用。以为诸会
所学法也。初九品内大分有二。初有六品
辨因行满足。次不思议品下有三品经辨
因成所得果。问何故果不别处说。答此经上
下显法尽理。推高佛地不可说为正也。此
中说者为彰同證。略为举果显因故说也。
就初六品内有二。初一辨行位体。次五品
辨德用。就体门有三。或复为六。或分为
九。或判为十。或复离为四十八。又此中所
辨通解论中难文。所以然者为此释共论
合成一疏故也。三者所谓序正流通。就此
三中所辨之法要唯證教。證教既殊三分亦
异。就教三者。初至起分是其由序。以此起
发正说故也。本文已去是其正宗。于中虽
复有广有略。同说地法判为正宗。地利益
下劝信传持。津及末代判为流通。亦可分
四。后分重颂偈。就證三者。初一序分判为
由序。入三昧是證正宗。因入三昧正显实
證故。地论言此三昧是法体也。流通之义释
有二种。一以已德流被信地说为流通。若
从是义加分已去皆是流通。以说自得令
信菩萨證入地故。二流末代名曰流通。若
从是义地利益分名曰流通。言为六者随
所行以分。初至起分起化之由。为生物信。
第二本分略说地法。叹其殊胜起众乐欲。
第三请分彰地出言令生正解。第四说分
广明修相令物起行。第五影像分寄喻
此会有十一品大分有二。初有九品辨缘
成德用。次有二品明性起体用。以为诸会
所学法也。初九品内大分有二。初有六品
辨因行满足。次不思议品下有三品经辨
因成所得果。问何故果不别处说。答此经上
下显法尽理。推高佛地不可说为正也。此
中说者为彰同證。略为举果显因故说也。
就初六品内有二。初一辨行位体。次五品
辨德用。就体门有三。或复为六。或分为
九。或判为十。或复离为四十八。又此中所
辨通解论中难文。所以然者为此释共论
合成一疏故也。三者所谓序正流通。就此
三中所辨之法要唯證教。證教既殊三分亦
异。就教三者。初至起分是其由序。以此起
发正说故也。本文已去是其正宗。于中虽
复有广有略。同说地法判为正宗。地利益
下劝信传持。津及末代判为流通。亦可分
四。后分重颂偈。就證三者。初一序分判为
由序。入三昧是證正宗。因入三昧正显实
證故。地论言此三昧是法体也。流通之义释
有二种。一以已德流被信地说为流通。若
从是义加分已去皆是流通。以说自得令
信菩萨證入地故。二流末代名曰流通。若
从是义地利益分名曰流通。言为六者随
所行以分。初至起分起化之由。为生物信。
第二本分略说地法。叹其殊胜起众乐欲。
第三请分彰地出言令生正解。第四说分
广明修相令物起行。第五影像分寄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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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德。第六地利益明德既成契證地法故。
地论言以得法力大地动等。言为九者。始
从序分乃至请分则以为六。说分已去判
为第七。地影像分说为第八。地利益分是其
第九。亦可分十。增其重颂。就此十中所辨
有三。一就化相通为起说。二就化意通
为显證。三随宗要證教双辨。言起说者。
如来将说。先托时处。现相集众。发起所
说。以之为序。由序既兴。将为众说。时金刚
藏默入三昧显己自證能为众说。又为受
加故。次第二明三昧分。由入三昧。十方诸
佛赞叹与力故。次第三明其加分。既得圣
力欲为众说。但定无言宜从寂起故。次第
四明其起分。从定起已。略宣地相起后广
说故。次第五明其本分。然彼本中略说地
名不广分别。大众渴仰闻名欲义。相与稽
请故。次第六明其请分。众既请已。正为广陈
故。次第七明其说分。乃至十地通亦是说法
难解。宜以喻显故。次第八明地影像分。
为说既竟。宜显胜益劝信传通故。次第九
明地利益分。显其法已。宜以偈述故。次
第十偈赞结前。言显證者为化之意。宗为
显證。于中初分显證由序。后九正显。九中
前三就相显證。次有四分。就说显證。次
有一分。就所摄化显證利益。次有一分。
重述證德。前三之中。初三昧分寄入显證。
第二加分因加以显得證之相。故地论言。以
何故加。由得大乘光明法故。第三起分寄
出显寂。说必宜起。即显所入寂灭离言故。
地论言以得法力大地动等。言为九者。始
从序分乃至请分则以为六。说分已去判
为第七。地影像分说为第八。地利益分是其
第九。亦可分十。增其重颂。就此十中所辨
有三。一就化相通为起说。二就化意通
为显證。三随宗要證教双辨。言起说者。
如来将说。先托时处。现相集众。发起所
说。以之为序。由序既兴。将为众说。时金刚
藏默入三昧显己自證能为众说。又为受
加故。次第二明三昧分。由入三昧。十方诸
佛赞叹与力故。次第三明其加分。既得圣
力欲为众说。但定无言宜从寂起故。次第
四明其起分。从定起已。略宣地相起后广
说故。次第五明其本分。然彼本中略说地
名不广分别。大众渴仰闻名欲义。相与稽
请故。次第六明其请分。众既请已。正为广陈
故。次第七明其说分。乃至十地通亦是说法
难解。宜以喻显故。次第八明地影像分。
为说既竟。宜显胜益劝信传通故。次第九
明地利益分。显其法已。宜以偈述故。次
第十偈赞结前。言显證者为化之意。宗为
显證。于中初分显證由序。后九正显。九中
前三就相显證。次有四分。就说显證。次
有一分。就所摄化显證利益。次有一分。
重述證德。前三之中。初三昧分寄入显證。
第二加分因加以显得證之相。故地论言。以
何故加。由得大乘光明法故。第三起分寄
出显寂。说必宜起。即显所入寂灭离言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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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论云。定无言说。是故宜起。次四之中初
本分者略说显證。第二请分拂相显寂。说
及影像寄相表德。说分之中寄修表德。地
影像分借喻显德。地利益分就所摄化显
地利益。故下文言以得法力动地雨华。偈颂
同前。此等差别同为显證。言随宗要證教
双辨者此品之要无出證教。九中初一是其
由序。后八正显證教之相。八中初一入三昧
分显示正證。后七次第明起言教。言次第
义如初门。所言十者随地不同分为十也。
已上三会并同此。准可用思摄也。言四十
八者。初地八分。二地两分乃至十地八分差
别。一品合有四十八分也。此经文与地论
经本多有增减。就不同文中以四法简
之。后至文当知。一诸文内漏少者当增。左
相安竖画。脚中点少句数记之。诸文背而
意顺者。句中第一字间点之。诸十句中与论
前后者。当句左相齐等点数记之。诸句多增
者。左相上下相拘之。此并约论取定耳。若
论不辨者诸亦不论。又论中增者依此知
之。又此四十八段文者但一地即成四十八。
馀地类然。如是准之。所以知者其论主自
分诸地前后隐没废兴不同。以义推之理
合俱有也。就初序分四。一明说时。二辨
化主。三明说法所栖托处。四辨同闻就住
处有二。一明通处。二摩尼宝殿下明其别
处。四明同闻中有六。一简定其人。二此诸
菩萨下叹其人德。三其名曰下列德者之名。
四无量下辨名者之数。五明来处。六标列
本分者略说显證。第二请分拂相显寂。说
及影像寄相表德。说分之中寄修表德。地
影像分借喻显德。地利益分就所摄化显
地利益。故下文言以得法力动地雨华。偈颂
同前。此等差别同为显證。言随宗要證教
双辨者此品之要无出證教。九中初一是其
由序。后八正显證教之相。八中初一入三昧
分显示正證。后七次第明起言教。言次第
义如初门。所言十者随地不同分为十也。
已上三会并同此。准可用思摄也。言四十
八者。初地八分。二地两分乃至十地八分差
别。一品合有四十八分也。此经文与地论
经本多有增减。就不同文中以四法简
之。后至文当知。一诸文内漏少者当增。左
相安竖画。脚中点少句数记之。诸文背而
意顺者。句中第一字间点之。诸十句中与论
前后者。当句左相齐等点数记之。诸句多增
者。左相上下相拘之。此并约论取定耳。若
论不辨者诸亦不论。又论中增者依此知
之。又此四十八段文者但一地即成四十八。
馀地类然。如是准之。所以知者其论主自
分诸地前后隐没废兴不同。以义推之理
合俱有也。就初序分四。一明说时。二辨
化主。三明说法所栖托处。四辨同闻就住
处有二。一明通处。二摩尼宝殿下明其别
处。四明同闻中有六。一简定其人。二此诸
菩萨下叹其人德。三其名曰下列德者之名。
四无量下辨名者之数。五明来处。六标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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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首。经脱第五句。前中有四。一简大异小。
二于阿耨下简终异始。三简住异退。四从
他方下简新异旧。前中先定所列之人。次
明诸经辨人之意。人者汎释有二。一圣化所
被当机之众如论所说信地人等。二圣化所
对影响之人如此所列诸菩萨等。辨人意者。
诸经列人凡有四意。一彰化所益。如涅槃
经辨列无常诸学人辈。二为对人显说决
定故。经说言虽于空地多有所说。不得
名为真师子吼。今于如是大智人中有所
宣说。方得名为真师子吼。三为寄人彰别
其法。如说十信广对诸首等。四举同闻
證成可信。今此列众义兼后三也。简住异
退者。汎论退有三。一者得退。谓先所得后
还退失。二未得退。谓于胜进退住不入。三
习行退。先习多行同成在已。后一现时馀
则不现。所不现处名之为退。今以此三
准约地位。非无斯义。解行已前分未坚固。
随其所得容可退失。具有三退。初地已上
尽于六地次第修道不能顿起。故有习行
及未得退。七地已上位分未穷。有未得退。
退相如是。随所离处即是不退。然彼三退
广分为五。就初得退随义分三。一是灭退。
谓外凡夫所有善根为彼邪见所断灭故。
二是失退善趣之人信未成者容可退失起
二乘心。如舍利弗等。虽不退灭作一阐提。
而菩提心不复能显。三是废退。种性已上或
时暂起烦恼业迹。废其所习不令现前。名
为废退。以此三种通馀二退。合说为五。此
二于阿耨下简终异始。三简住异退。四从
他方下简新异旧。前中先定所列之人。次
明诸经辨人之意。人者汎释有二。一圣化所
被当机之众如论所说信地人等。二圣化所
对影响之人如此所列诸菩萨等。辨人意者。
诸经列人凡有四意。一彰化所益。如涅槃
经辨列无常诸学人辈。二为对人显说决
定故。经说言虽于空地多有所说。不得
名为真师子吼。今于如是大智人中有所
宣说。方得名为真师子吼。三为寄人彰别
其法。如说十信广对诸首等。四举同闻
證成可信。今此列众义兼后三也。简住异
退者。汎论退有三。一者得退。谓先所得后
还退失。二未得退。谓于胜进退住不入。三
习行退。先习多行同成在已。后一现时馀
则不现。所不现处名之为退。今以此三
准约地位。非无斯义。解行已前分未坚固。
随其所得容可退失。具有三退。初地已上
尽于六地次第修道不能顿起。故有习行
及未得退。七地已上位分未穷。有未得退。
退相如是。随所离处即是不退。然彼三退
广分为五。就初得退随义分三。一是灭退。
谓外凡夫所有善根为彼邪见所断灭故。
二是失退善趣之人信未成者容可退失起
二乘心。如舍利弗等。虽不退灭作一阐提。
而菩提心不复能显。三是废退。种性已上或
时暂起烦恼业迹。废其所习不令现前。名
为废退。以此三种通馀二退。合说为五。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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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五种外凡具有。善趣信位唯无灭退得
有馀四。以不断善作阐提故。种性已上无
灭无失。得有馀三。初地已上无前三种。得
有馀二。七地已上唯有未得。馀四悉无。第
十地中。剋就因位五退悉无。若望佛果由
有未得。退相如是。不退可知也。又若依此
经。信行及解位已去但有未得退。馀者并无
也。此约一相也。若约普贤自体并无诸退。
准上思摄。地法深密。非粗智知。所以然者。
为地教法托彼诸乘及世间善事。以显阿
含法义分齐。虽托显一乘理。仍三乘小乘当
宗自住不失自宗。如盐成羹盐自住性
而羹义得成。下之文义应准此知之。菩提
有三种。一入性地名得菩提。二初地。三佛
地。故涅盘中说须陀洹八万劫到。乃至辟支
佛十千劫到。谓到性地。问阿耨菩提在果
何故通因。答此亦不定故。大品经说五菩
提。所谓发心伏心与明出到无上菩提也。一
乘有十菩提。如下离世间说。生者五种。一
法性生。六入殊胜无始法尔。二实报生。谓从
先来修善所得。三者生灭变易法身。所谓
缘照无漏所得。四分段身。谓彼凡时三界
业所得。五应化身。随物现受。此等并约三
乘解非一乘也。何故此会首多约三乘明
者。为地品通三乘信向故。就叹德文有
二。一别。二总。菩萨功德不可顿彰故。先别
叹。非别能尽故须总结。别中复二。一者略
叹。二善能化下随德广叹。菩萨广德非可
顿彰故。先略叹。非略能具故须广叹。略中
有馀四。以不断善作阐提故。种性已上无
灭无失。得有馀三。初地已上无前三种。得
有馀二。七地已上唯有未得。馀四悉无。第
十地中。剋就因位五退悉无。若望佛果由
有未得。退相如是。不退可知也。又若依此
经。信行及解位已去但有未得退。馀者并无
也。此约一相也。若约普贤自体并无诸退。
准上思摄。地法深密。非粗智知。所以然者。
为地教法托彼诸乘及世间善事。以显阿
含法义分齐。虽托显一乘理。仍三乘小乘当
宗自住不失自宗。如盐成羹盐自住性
而羹义得成。下之文义应准此知之。菩提
有三种。一入性地名得菩提。二初地。三佛
地。故涅盘中说须陀洹八万劫到。乃至辟支
佛十千劫到。谓到性地。问阿耨菩提在果
何故通因。答此亦不定故。大品经说五菩
提。所谓发心伏心与明出到无上菩提也。一
乘有十菩提。如下离世间说。生者五种。一
法性生。六入殊胜无始法尔。二实报生。谓从
先来修善所得。三者生灭变易法身。所谓
缘照无漏所得。四分段身。谓彼凡时三界
业所得。五应化身。随物现受。此等并约三
乘解非一乘也。何故此会首多约三乘明
者。为地品通三乘信向故。就叹德文有
二。一别。二总。菩萨功德不可顿彰故。先别
叹。非别能尽故须总结。别中复二。一者略
叹。二善能化下随德广叹。菩萨广德非可
顿彰故。先略叹。非略能具故须广叹。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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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一叹自分。二诸佛如来下叹其胜进。
二广叹文有二十句。前十二句广上自分。二
有八句广前胜进。广自分中摄以为二。初
六明其行修具足。次有六句明德用圆备。
行修具中。初三利他。后三自利。前文初句是
总。后二是别。依经二中脱一句。二自利文
中有三。初愿。次修。后明成行。第二圆备文
中有六句。前三利他。后三自利。利他之中。
初明身业。次明意业。后彰口业。第二自利
中三。一行修殊胜。二诸德圆备。三诸所下妙
用自在。第二广前胜进文句别有八。前
四明其殊胜三业摄修所行。后四明其广大
三业备具诸德。前中初三明胜三业。后一
明其摄修所行。后四亦尔。初三明其广大
三业。后一彰其备具诸德。初殊胜三业之
中。初明身业。次口。后意。就后四句文。初有
三句明广三业。其身普现是广身业。其音遍
闻是广口业。其心通达是广意业。第四一句
备具诸德。此处感果者。感是根。果是欲也。
又下地人果决能成耳。馀如论辨。又明不
共者。一外道不共。二二乘不共也。又二法
喻金刚中。法前是能破。后是坚也。喻即前
树取心坚。孕子取子能破也。三昧分中
承力入定有三。一为推化在于如来故现
承力。二虽自得对佛胜人不得自在。必
须仰承。三于此定虽分得證。穷满在佛。
今此欲为佛之胜化故。须承力。科文可
知。
就加分中有三。一入三昧故诸佛同加。二
二广叹文有二十句。前十二句广上自分。二
有八句广前胜进。广自分中摄以为二。初
六明其行修具足。次有六句明德用圆备。
行修具中。初三利他。后三自利。前文初句是
总。后二是别。依经二中脱一句。二自利文
中有三。初愿。次修。后明成行。第二圆备文
中有六句。前三利他。后三自利。利他之中。
初明身业。次明意业。后彰口业。第二自利
中三。一行修殊胜。二诸德圆备。三诸所下妙
用自在。第二广前胜进文句别有八。前
四明其殊胜三业摄修所行。后四明其广大
三业备具诸德。前中初三明胜三业。后一
明其摄修所行。后四亦尔。初三明其广大
三业。后一彰其备具诸德。初殊胜三业之
中。初明身业。次口。后意。就后四句文。初有
三句明广三业。其身普现是广身业。其音遍
闻是广口业。其心通达是广意业。第四一句
备具诸德。此处感果者。感是根。果是欲也。
又下地人果决能成耳。馀如论辨。又明不
共者。一外道不共。二二乘不共也。又二法
喻金刚中。法前是能破。后是坚也。喻即前
树取心坚。孕子取子能破也。三昧分中
承力入定有三。一为推化在于如来故现
承力。二虽自得对佛胜人不得自在。必
须仰承。三于此定虽分得證。穷满在佛。
今此欲为佛之胜化故。须承力。科文可
知。
就加分中有三。一入三昧故诸佛同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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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宣一切下明加所为。三金刚藏汝当说下
示现加相。初文有三。一诸佛为欲加赞同
皆现身。二同声赞下诸佛同赞。应前入定
显證能说。三如是十方下佛彰已加。应前
入定为受佛力。又释得加所以。又显示多
佛故者多佛同證此法也。馀文如论应知。
二所为文。一对地法明加所为。二所谓入
智慧下对所化人明加所为。又见智得證
者。前二观解。后二行解。见始智终。得始證终
也。又信乐得證者亦同前。但为未得向得
故安信乐名。对人明所为中有二十句。
前之十入是自利行。后十始终是利他行。何
故自利名之为入。利他之行说为始终。答
但入始终义一无别。语入其必从始至终。
论其始终必有所入。为分两行各随一
义。就入及始终二十句内。各初一总馀句别。
第七中复有善根能为出世间因者地中加行
善根等也。又始终内经脱第二句。又论言阿
含者有九种。一行教相对。音声言教名为
阿含。一切功德说以为證。犹下说中字义两
藏是也。二位地相对。解行已前依教修行
名为阿含。初地已上说之为證。犹下解脱
第二请中叹众是也。地前所起闻思修等名
阿含净。初地已上一切行德通名證净。三修
成相对。一切地中闻思修慧报生识智。此等
四心缘照之解名曰阿含。真智出言说以为
證。故下论言。闻思修等是则可说。以可说
故名为阿含。地智离文。名之为證。四真伪
相对。一切地真伪合修名曰阿含。舍伪契
示现加相。初文有三。一诸佛为欲加赞同
皆现身。二同声赞下诸佛同赞。应前入定
显證能说。三如是十方下佛彰已加。应前
入定为受佛力。又释得加所以。又显示多
佛故者多佛同證此法也。馀文如论应知。
二所为文。一对地法明加所为。二所谓入
智慧下对所化人明加所为。又见智得證
者。前二观解。后二行解。见始智终。得始證终
也。又信乐得證者亦同前。但为未得向得
故安信乐名。对人明所为中有二十句。
前之十入是自利行。后十始终是利他行。何
故自利名之为入。利他之行说为始终。答
但入始终义一无别。语入其必从始至终。
论其始终必有所入。为分两行各随一
义。就入及始终二十句内。各初一总馀句别。
第七中复有善根能为出世间因者地中加行
善根等也。又始终内经脱第二句。又论言阿
含者有九种。一行教相对。音声言教名为
阿含。一切功德说以为證。犹下说中字义两
藏是也。二位地相对。解行已前依教修行
名为阿含。初地已上说之为證。犹下解脱
第二请中叹众是也。地前所起闻思修等名
阿含净。初地已上一切行德通名證净。三修
成相对。一切地中闻思修慧报生识智。此等
四心缘照之解名曰阿含。真智出言说以为
證。故下论言。闻思修等是则可说。以可说
故名为阿含。地智离文。名之为證。四真伪
相对。一切地真伪合修名曰阿含。舍伪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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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之为證。犹下所明义说二大。说大阿
含方便修也。义大是證行成就也。五相实相
对。世间修中得彼證相名阿含。契本实相
名之为證。犹下所说增上妙法光明法门。
增上是證。光明是教也。六体德相对。就彼离
相所成行中。无始法性本隐今显。名之为
證。依本所成方便行德。依教修生名为阿
含。犹下文中鍊金所况。金体喻證。环钏严
具喻于阿含。七体用相对。前体及德相从为
證。依此所起。随顺世间教智之用名为阿
含。犹下文中珠光明等所况法是。珠轮等净
喻于證体。光焰等喻于阿含。八自分胜进
相对。自分所成体德及用皆名为證。能受佛
教称曰阿含。犹下文中叹金刚藏二力是
也。妙智及辩名为證力。于佛教法念坚净
慧名阿含力。九约诠就实相对。真智之
体说以为證。即此證体约言分十。名为阿
含。犹下文中虚空迹处所况法是。虚空平等
喻地證智。故下论言。字身住处證智所摄。空
中之迹喻地阿含。故下论言。非无地智名
句字身。名句字身是阿含法也。此之阿含及
證通上及下。可准思摄。馀相知之。第三加
相文内。谓口意身。口则劝说以增力。意则
冥被以加威。身则摩顶而令觉。何故先口次
意后身。乘前诸佛显加所为。因则劝说。故先
明口身摩则起。理宜在后。意无此义。据中
而说。口加中有二。初总次别。又身净中经
脱佛尽一句。第二意加文有二十句。初之十
句正明意加。后十解释偏加所以。何故就
含方便修也。义大是證行成就也。五相实相
对。世间修中得彼證相名阿含。契本实相
名之为證。犹下所说增上妙法光明法门。
增上是證。光明是教也。六体德相对。就彼离
相所成行中。无始法性本隐今显。名之为
證。依本所成方便行德。依教修生名为阿
含。犹下文中鍊金所况。金体喻證。环钏严
具喻于阿含。七体用相对。前体及德相从为
證。依此所起。随顺世间教智之用名为阿
含。犹下文中珠光明等所况法是。珠轮等净
喻于證体。光焰等喻于阿含。八自分胜进
相对。自分所成体德及用皆名为證。能受佛
教称曰阿含。犹下文中叹金刚藏二力是
也。妙智及辩名为證力。于佛教法念坚净
慧名阿含力。九约诠就实相对。真智之
体说以为證。即此證体约言分十。名为阿
含。犹下文中虚空迹处所况法是。虚空平等
喻地證智。故下论言。字身住处證智所摄。空
中之迹喻地阿含。故下论言。非无地智名
句字身。名句字身是阿含法也。此之阿含及
證通上及下。可准思摄。馀相知之。第三加
相文内。谓口意身。口则劝说以增力。意则
冥被以加威。身则摩顶而令觉。何故先口次
意后身。乘前诸佛显加所为。因则劝说。故先
明口身摩则起。理宜在后。意无此义。据中
而说。口加中有二。初总次别。又身净中经
脱佛尽一句。第二意加文有二十句。初之十
句正明意加。后十解释偏加所以。何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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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解释偏加馀不如是。意是加本故就释
之。又前口加有其自他二力辩才。意加亦
尔。前十正加明其他力。后十释加显其自
力。故此释之。就前文内。初无畏身亦总亦
别。通摄十句为无畏身。所以通是总别。于
中别分。初之一句显色身胜。是故名别。馀
之九句一向是别。又此中论法成者依相续
解脱经中有四种成。一以有成。因缘名相言
说诸法得成。二所作成。一切所作各有成
辩。三者法成。一切诸法性相成立。四者助成
以智言说助成诸法。今言缘者是彼以有
成也。以有因缘诸法得成。故名为缘。法者
即是彼中法。成作者是彼所作成也。成者即
是彼中助成也。又三种同相智者释不一种。
依金刚仙论知一切法皆无常苦及与无我
也。依别翻论知一切法自相同相不二
相。谓世谛真谛一实谛也。又知空无相愿
也。又六正见者是能知智。依金刚仙论。一真
实义正见。能知理法。二行正见。能知行法。
此二教旨。三教正见。能知教法。四离二边正
见。知前理法不同情取。五不思议正见。知
前行法成德出情。六根欲性正见。知前教
法说随物心也。第二释所为中。初何以故
责。次答文有二。初一总。后九别。又佛法欲
坏时假馀尊法诵持者。随坏时何尊教也。
第三身加文有四句。一不离本。二以神力。
三申右手。四摩顶。经阙初二句。就释本分
文内有二。初告次述。第二文有三。初明愿
善以为地体。二列十名显其地相。三举佛
之。又前口加有其自他二力辩才。意加亦
尔。前十正加明其他力。后十释加显其自
力。故此释之。就前文内。初无畏身亦总亦
别。通摄十句为无畏身。所以通是总别。于
中别分。初之一句显色身胜。是故名别。馀
之九句一向是别。又此中论法成者依相续
解脱经中有四种成。一以有成。因缘名相言
说诸法得成。二所作成。一切所作各有成
辩。三者法成。一切诸法性相成立。四者助成
以智言说助成诸法。今言缘者是彼以有
成也。以有因缘诸法得成。故名为缘。法者
即是彼中法。成作者是彼所作成也。成者即
是彼中助成也。又三种同相智者释不一种。
依金刚仙论知一切法皆无常苦及与无我
也。依别翻论知一切法自相同相不二
相。谓世谛真谛一实谛也。又知空无相愿
也。又六正见者是能知智。依金刚仙论。一真
实义正见。能知理法。二行正见。能知行法。
此二教旨。三教正见。能知教法。四离二边正
见。知前理法不同情取。五不思议正见。知
前行法成德出情。六根欲性正见。知前教
法说随物心也。第二释所为中。初何以故
责。次答文有二。初一总。后九别。又佛法欲
坏时假馀尊法诵持者。随坏时何尊教也。
第三身加文有四句。一不离本。二以神力。
三申右手。四摩顶。经阙初二句。就释本分
文内有二。初告次述。第二文有三。初明愿
善以为地体。二列十名显其地相。三举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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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赞显地要胜。此三之中皆各有二。初地
体内。初一句总。二无有过下别。馀如论辨。
第二相中文别有二者。初问。次答文有三。
初立有二。次列有二。三结。第三段文别二
者。初我不见者举佛同叹显地要胜。二何
以故下彰地要胜释显诸佛同叹所由。此文
有二。初问次答。答文有四句。初句举此證
行释佛同叹。第二句非但是彼出世所證。
亦是世间方便所行。三所谓一句显前第二
光明法门。四诸佛子下显前第一增上妙法。
此约论中经本科也。馀文可知。又论云决
定者。依地持有三种。一种性决定为定佛
种。二解行决定定发心。三證决定定得法故。
此即第三也。又善决定者。初辨善。决定随
来。次决定者辨决定义。善字随来。就善释
决定义也。三胜善决定中依论合有四义
释。初一总。后三别。三中谓證助不住也。又解
初理。次智。第三位及教法。四约相即无漏亦
即助道。准思摄也。依大品经论有三乘十
地名。一乾慧地。二性地。三八人地。四见地。
五薄地。六离欲地。七已作地。八辟支佛地。九
菩萨地。十佛地。此十地是一乘所用。是三乘
所入也。此中本分依自义阿含说也。就请
分文中大判有二。一金刚藏说已默住。
菩萨及佛咸皆共请。二观察下示说分齐
令众正知。前中随人分请为三。一解脱月
请。二大众请。三佛加请。就此三中。初解脱
月请内文别三对。皆初说者默违不说。后
明启请。第一对中。初金刚藏说已默住。后
体内。初一句总。二无有过下别。馀如论辨。
第二相中文别有二者。初问。次答文有三。
初立有二。次列有二。三结。第三段文别二
者。初我不见者举佛同叹显地要胜。二何
以故下彰地要胜释显诸佛同叹所由。此文
有二。初问次答。答文有四句。初句举此證
行释佛同叹。第二句非但是彼出世所證。
亦是世间方便所行。三所谓一句显前第二
光明法门。四诸佛子下显前第一增上妙法。
此约论中经本科也。馀文可知。又论云决
定者。依地持有三种。一种性决定为定佛
种。二解行决定定发心。三證决定定得法故。
此即第三也。又善决定者。初辨善。决定随
来。次决定者辨决定义。善字随来。就善释
决定义也。三胜善决定中依论合有四义
释。初一总。后三别。三中谓證助不住也。又解
初理。次智。第三位及教法。四约相即无漏亦
即助道。准思摄也。依大品经论有三乘十
地名。一乾慧地。二性地。三八人地。四见地。
五薄地。六离欲地。七已作地。八辟支佛地。九
菩萨地。十佛地。此十地是一乘所用。是三乘
所入也。此中本分依自义阿含说也。就请
分文中大判有二。一金刚藏说已默住。
菩萨及佛咸皆共请。二观察下示说分齐
令众正知。前中随人分请为三。一解脱月
请。二大众请。三佛加请。就此三中。初解脱
月请内文别三对。皆初说者默违不说。后
明启请。第一对中。初金刚藏说已默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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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月知众心疑为之问请。仁者堪说。大
众能闻。何故不说。第二对中。初金刚藏乘
前请问显已默意以为酬答。以法难说證
信难得故我不说。解脱乘此叹众重请。我
谓仁者更有何意。乃云證信难得不说。今
此菩萨善净众集有證有信。仁者宜说。此第
二对。上来两对叹人以请。第三对中。初金刚
藏乘前请言举损以违。虽此众净馀乐小
者闻生疑惑长受衰恼。有斯两损故我不
说。解脱月乘此叹法重请。仁者但说。莫虑
众疑。诸佛护念令人易解。有说多益。勿
惧衰恼。然解脱月请义有馀。彼金刚藏违
请。理尽于斯绝言。但为重法默待馀请。
初对经中初金刚藏说已默住。是时一切已
下明众心疑解脱为请。前中两句。初金刚藏
说地名已。牒前起后。二默不说正待后
请。下众对此生欲生疑。就下请中。初明大
众闻名欲义睹默生疑。时大菩萨下明解
脱月知疑为请。复就前中。初对说名闻已
欲义。各作是念下对不分别睹默生疑。何
因者对彼说人以生疑念。言何缘者对其
听众以生疑念。第二解脱知疑请中句别有
三。一标请主解脱菩萨。二知众疑为之启
请。三举请辞。请辞偈中文分有五。两门分
别。徵请分别。徵者徵默拂遣众疑。请者
请说遂众心欲。偈中初二徵问默意。第三
一偈请其宣说。后之两偈略无徵请。理应
齐有。二就所叹说听分别。初偈叹彼说者
堪说。为遣大众何因之疑。后之四偈叹众
众能闻。何故不说。第二对中。初金刚藏乘
前请问显已默意以为酬答。以法难说證
信难得故我不说。解脱乘此叹众重请。我
谓仁者更有何意。乃云證信难得不说。今
此菩萨善净众集有證有信。仁者宜说。此第
二对。上来两对叹人以请。第三对中。初金刚
藏乘前请言举损以违。虽此众净馀乐小
者闻生疑惑长受衰恼。有斯两损故我不
说。解脱月乘此叹法重请。仁者但说。莫虑
众疑。诸佛护念令人易解。有说多益。勿
惧衰恼。然解脱月请义有馀。彼金刚藏违
请。理尽于斯绝言。但为重法默待馀请。
初对经中初金刚藏说已默住。是时一切已
下明众心疑解脱为请。前中两句。初金刚藏
说地名已。牒前起后。二默不说正待后
请。下众对此生欲生疑。就下请中。初明大
众闻名欲义睹默生疑。时大菩萨下明解
脱月知疑为请。复就前中。初对说名闻已
欲义。各作是念下对不分别睹默生疑。何
因者对彼说人以生疑念。言何缘者对其
听众以生疑念。第二解脱知疑请中句别有
三。一标请主解脱菩萨。二知众疑为之启
请。三举请辞。请辞偈中文分有五。两门分
别。徵请分别。徵者徵默拂遣众疑。请者
请说遂众心欲。偈中初二徵问默意。第三
一偈请其宣说。后之两偈略无徵请。理应
齐有。二就所叹说听分别。初偈叹彼说者
堪说。为遣大众何因之疑。后之四偈叹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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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闻。为遣大众何缘之疑。就听者四偈中。
初之两偈叹同法众。次有一偈叹异法众。
后之一偈总叹二众。然此亦名同生异生。又
论云。有非现前决定无现前等者。證教二决
定非现欲决定也。又第一行慧字当论中
觉也。第四行中瑕字即论不欲也。秽字即论
中威仪浊也。实者即除论中异想也。馀准可
知耳。就第二请内有二。初金刚藏乘前启
请显已默意。后解脱月乘言重请。前文有
二。初长行生后说意。第二偈释。偈有六偈。
初之二偈明法难说。次有二偈彰法难闻。
次有一偈喻难说闻。后之一偈举难结默。
又喻中文意者。空喻證地体。风画喻字句言
说。风画住处喻所说差别十地。问此与下
喻何别。答下取鸟迹处为喻。况之以證。
此中宣说动笔之画飘忽之风以为喻故。况
之以说。有此左右耳。又此画及鸟足并下
悉昙章喻。及下普贤品总为一类。是言显證
十地下鸟迹处等以不言显證十地为己
许说十地名故。此亦可准解之。所以故十
地总名。亦可是三乘熟教名故。前二偈中法
有四重。一总举法难。二第一等显其难相。
三菩萨行出难法体。四微难见下彰难所以。
此依论经。可准取思摄也。第二解脱乘请
文中有二。初长行次偈颂。长行有三。一解
脱月闻违重请。二是大菩萨众直心清净下
广叹众净。三是故下结请令说。二广叹
众净文中。初总次别。阿含净内别经文中第
二句在论第四句。经中第五句在论第二句。
初之两偈叹同法众。次有一偈叹异法众。
后之一偈总叹二众。然此亦名同生异生。又
论云。有非现前决定无现前等者。證教二决
定非现欲决定也。又第一行慧字当论中
觉也。第四行中瑕字即论不欲也。秽字即论
中威仪浊也。实者即除论中异想也。馀准可
知耳。就第二请内有二。初金刚藏乘前启
请显已默意。后解脱月乘言重请。前文有
二。初长行生后说意。第二偈释。偈有六偈。
初之二偈明法难说。次有二偈彰法难闻。
次有一偈喻难说闻。后之一偈举难结默。
又喻中文意者。空喻證地体。风画喻字句言
说。风画住处喻所说差别十地。问此与下
喻何别。答下取鸟迹处为喻。况之以證。
此中宣说动笔之画飘忽之风以为喻故。况
之以说。有此左右耳。又此画及鸟足并下
悉昙章喻。及下普贤品总为一类。是言显證
十地下鸟迹处等以不言显證十地为己
许说十地名故。此亦可准解之。所以故十
地总名。亦可是三乘熟教名故。前二偈中法
有四重。一总举法难。二第一等显其难相。
三菩萨行出难法体。四微难见下彰难所以。
此依论经。可准取思摄也。第二解脱乘请
文中有二。初长行次偈颂。长行有三。一解
脱月闻违重请。二是大菩萨众直心清净下
广叹众净。三是故下结请令说。二广叹
众净文中。初总次别。阿含净内别经文中第
二句在论第四句。经中第五句在论第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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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依文定仍须思准。二重颂文内有二。
初长行生起。第二偈颂。偈中初一颂上结请。
次有一偈颂上请文。第三请内。初金刚藏
举损以违。后解脱月叹益重请。初文分二。
初长行。次偈颂。初文有二。初领前所叹举
得兼失。二其馀乐小下简所不叹举损以
违。此文有三。一败善之损。二是人下长受
衰恼失乐之损。三我悯下结默所以。二重
颂文。初明说意。二正颂。此文有二。初一行
半结牒前文。次一偈半结上彰失。第二解
脱请中。初长行次偈颂。长行有三。一自宣
己心彰欲重请。二愿承佛力下正请令说。
三是故下结请令说。就初段中可知。二正
请文有二。初立宗请说不思议法。二佛所
护念下辨诸佛法应护念。此文有四。初护
然有三可知。二何以故下辨要胜。三譬如
下喻况。四如是佛子下法合。第二重颂文有
五。初一半明颂请说文。二一偈颂前第一
护。次一颂第二要胜。次半颂喻。次半颂第
四合喻。第二大众请文。上来解脱为众先请。
请虽言众堪未知虚实。大众宜须自彰己
能成前请辞。又为起说显法尊重故。下共
请。请文有二。初同声生起。二正偈诸偈文
有五行半。初四行半叹人以请。后一叹法。
就初段中。初二叹其说者。后二半叹众堪
闻。初有五句叹金刚藏自成證力及阿含
力。下之三句叹金刚藏能令听者入證及阿
含。初文有二。一有四句叹成證力。次有
一句叹成阿含。就叹听者中。初一偈半大
初长行生起。第二偈颂。偈中初一颂上结请。
次有一偈颂上请文。第三请内。初金刚藏
举损以违。后解脱月叹益重请。初文分二。
初长行。次偈颂。初文有二。初领前所叹举
得兼失。二其馀乐小下简所不叹举损以
违。此文有三。一败善之损。二是人下长受
衰恼失乐之损。三我悯下结默所以。二重
颂文。初明说意。二正颂。此文有二。初一行
半结牒前文。次一偈半结上彰失。第二解
脱请中。初长行次偈颂。长行有三。一自宣
己心彰欲重请。二愿承佛力下正请令说。
三是故下结请令说。就初段中可知。二正
请文有二。初立宗请说不思议法。二佛所
护念下辨诸佛法应护念。此文有四。初护
然有三可知。二何以故下辨要胜。三譬如
下喻况。四如是佛子下法合。第二重颂文有
五。初一半明颂请说文。二一偈颂前第一
护。次一颂第二要胜。次半颂喻。次半颂第
四合喻。第二大众请文。上来解脱为众先请。
请虽言众堪未知虚实。大众宜须自彰己
能成前请辞。又为起说显法尊重故。下共
请。请文有二。初同声生起。二正偈诸偈文
有五行半。初四行半叹人以请。后一叹法。
就初段中。初二叹其说者。后二半叹众堪
闻。初有五句叹金刚藏自成證力及阿含
力。下之三句叹金刚藏能令听者入證及阿
含。初文有二。一有四句叹成證力。次有
一句叹成阿含。就叹听者中。初一偈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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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自叹具智断德及先有根。次有一偈叹
堪思持。第三佛加请内。上来虽复菩萨众
请。率感由微显法未极。故次佛请。又菩萨
请显法未胜故须佛加请。此文有二。初明
身加。后明口加。身加经中有五。一释迦放
光普照十方。二十方佛放光照此。三此大
众寻光见彼。四彼大众寻光见此。五光台
说偈。光台说偈应属口加。何故在此。然所
出声口加所摄。今此正取能发声业判属
身矣。若依经本无此见彼及彼见此。二俱
无。又经脱第五降伏业也。又此光为显佛
力分齐及加说者。不为集众等。馀文如论。
就第二口加文有二。初长行生起。第二偈
颂。偈中有七偈半。于中有二。一教请分别。
前六偈是其请说。后之一偈半是其教说。请
彰法胜令人重敬。教显说真使众深信。二
加请分别。就此偈前六偈内有三。初一偈
半正加。二有一偈加所为。三有三偈半
彰得益此文三。初一闻益。次半修时益。次
二转生益。又此转生文中偈迮难解。文意趣
者。其经法胜力加其闻者。乃至若火劫尽时
由得闻经。论言等者等馀二灾并得闻也。
问彼云何闻。答彼天先从佛闻。今为说也。此
在极为言。非局此时也。龙中先有经。故
引之耳。又三渐次者即加行正体后得三智
也。此可准思摄之。亦可教證不住耳。第二
尔时金刚藏菩萨下示说分齐令众正知。
就此经中初集经者明金刚藏将说之相并
显说意。后正明其所说偈辞。就前文中初
堪思持。第三佛加请内。上来虽复菩萨众
请。率感由微显法未极。故次佛请。又菩萨
请显法未胜故须佛加请。此文有二。初明
身加。后明口加。身加经中有五。一释迦放
光普照十方。二十方佛放光照此。三此大
众寻光见彼。四彼大众寻光见此。五光台
说偈。光台说偈应属口加。何故在此。然所
出声口加所摄。今此正取能发声业判属
身矣。若依经本无此见彼及彼见此。二俱
无。又经脱第五降伏业也。又此光为显佛
力分齐及加说者。不为集众等。馀文如论。
就第二口加文有二。初长行生起。第二偈
颂。偈中有七偈半。于中有二。一教请分别。
前六偈是其请说。后之一偈半是其教说。请
彰法胜令人重敬。教显说真使众深信。二
加请分别。就此偈前六偈内有三。初一偈
半正加。二有一偈加所为。三有三偈半
彰得益此文三。初一闻益。次半修时益。次
二转生益。又此转生文中偈迮难解。文意趣
者。其经法胜力加其闻者。乃至若火劫尽时
由得闻经。论言等者等馀二灾并得闻也。
问彼云何闻。答彼天先从佛闻。今为说也。此
在极为言。非局此时也。龙中先有经。故
引之耳。又三渐次者即加行正体后得三智
也。此可准思摄之。亦可教證不住耳。第二
尔时金刚藏菩萨下示说分齐令众正知。
就此经中初集经者明金刚藏将说之相并
显说意。后正明其所说偈辞。就前文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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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说相。观察表说。内心照察名之为观。亦
可目眄说之为观。显已无偏。故观十方。下
明说意可知。金刚藏有二意故说偈。一自
显有智堪说。拂遣大众何因之疑。二彰已
不畏大众不堪听闻。拂去大众何缘之疑。
问众有何益。答有二义故益。一义大益。彰
实出言唯深是乐所以获益。二说教大得闻
在今。是以欢悦深生正信。就偈文内有十
三偈半。初七偈半明其义大。后有六偈明
其说大。就义大文中文分为二。初三偈半
显其佛法。次四行偈举彼佛法显地出言。
今为明地。何须显彼佛法微妙。以地在因
辨深义隐。佛法在果彰深义显。故明佛
法显地深微。因之与果高下天殊。云何相
显。然此虽复随人高下。法体不别。其犹虚
空约尺分异异即是空。地法像此。就初文
内初一偈半直彰法微。后之两偈出微体
相。谓二涅槃初文有二。初总辨微。二唯智
者下释相也。初文有四。一者是微。二难知之
道。三非思量论名非分别。四名无垢浊。经
无此句。下三句有。又无垢浊下有四义亦
可。难得属上无垢向下。又二向并属。可思
准之。初观解清净。二智者下行證契真。三自
性等下体性清净。四不灭等下德用自在。此
依论辨。经亦同然也。又有世间智慧随闻
明了知。下举世智随文显真智不随闻也。
又论结云观解甚微结不浊。二依止结智
者等。理与智为依耳。三清净。甚微结自性
灭等。功德等结不灭不生等。又第一出世故
可目眄说之为观。显已无偏。故观十方。下
明说意可知。金刚藏有二意故说偈。一自
显有智堪说。拂遣大众何因之疑。二彰已
不畏大众不堪听闻。拂去大众何缘之疑。
问众有何益。答有二义故益。一义大益。彰
实出言唯深是乐所以获益。二说教大得闻
在今。是以欢悦深生正信。就偈文内有十
三偈半。初七偈半明其义大。后有六偈明
其说大。就义大文中文分为二。初三偈半
显其佛法。次四行偈举彼佛法显地出言。
今为明地。何须显彼佛法微妙。以地在因
辨深义隐。佛法在果彰深义显。故明佛
法显地深微。因之与果高下天殊。云何相
显。然此虽复随人高下。法体不别。其犹虚
空约尺分异异即是空。地法像此。就初文
内初一偈半直彰法微。后之两偈出微体
相。谓二涅槃初文有二。初总辨微。二唯智
者下释相也。初文有四。一者是微。二难知之
道。三非思量论名非分别。四名无垢浊。经
无此句。下三句有。又无垢浊下有四义亦
可。难得属上无垢向下。又二向并属。可思
准之。初观解清净。二智者下行證契真。三自
性等下体性清净。四不灭等下德用自在。此
依论辨。经亦同然也。又有世间智慧随闻
明了知。下举世智随文显真智不随闻也。
又论结云观解甚微结不浊。二依止结智
者等。理与智为依耳。三清净。甚微结自性
灭等。功德等结不灭不生等。又第一出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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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世间定也。第二实成故不同外道。第
三本净故不同始净尊者。第四即静恒用故
不同声闻等也。馀义可知。就下两偈出微
体相文分有二。初有两句是其同相。后一
偈半是不同相。不同相有二。一何处脱。谓
离诸趣。二有五句是云何脱。五句即分为
五。一观解入如。所谓等同涅槃相也。二对
治离障。三明体德圆备。四是其法身常故出
矣。五有一句是其解脱自体无碍。又论云非
唯初中后前中后取故者此约智义。非约
智事。义言智起惑次灭耶。又智生惑灭耶。同
时耶。此名中耳。又惑灭次智成耶。此悉不
可。并有恒生恒不生恒灭恒不灭等过故。初
中后如缘起性取也。又如是观智等者次第
结前不同相方便坏涅槃。五义可知也。二
举前佛法显地离言内。于中有四偈。初一
偈半举前二种涅槃以类地法。次一偈半正
明地体难说难闻。次有一偈喻难说闻。前
中三句牒前佛法寂灭出言。下有三句显
地难说又复难闻。又论云地者境界观者。或
名分齐或是所缘耳。第二说大文中有六行
偈。义分有五。初之一偈三句彰说分齐。次
之三句彰已无过劝众除失。次一偈半显
其说相略而非广。次有一偈劝众敬听彰
已善说生众敬爱。次有一偈显已得力结
说分齐。又论云但说一分者谓因分也。地
有二分。一因二果。因谓世间方便行修。即加
行智分齐也。果谓出生离相真證。即正證分
齐。真證出言。因相可论。今唯说因故说一
三本净故不同始净尊者。第四即静恒用故
不同声闻等也。馀义可知。就下两偈出微
体相文分有二。初有两句是其同相。后一
偈半是不同相。不同相有二。一何处脱。谓
离诸趣。二有五句是云何脱。五句即分为
五。一观解入如。所谓等同涅槃相也。二对
治离障。三明体德圆备。四是其法身常故出
矣。五有一句是其解脱自体无碍。又论云非
唯初中后前中后取故者此约智义。非约
智事。义言智起惑次灭耶。又智生惑灭耶。同
时耶。此名中耳。又惑灭次智成耶。此悉不
可。并有恒生恒不生恒灭恒不灭等过故。初
中后如缘起性取也。又如是观智等者次第
结前不同相方便坏涅槃。五义可知也。二
举前佛法显地离言内。于中有四偈。初一
偈半举前二种涅槃以类地法。次一偈半正
明地体难说难闻。次有一偈喻难说闻。前
中三句牒前佛法寂灭出言。下有三句显
地难说又复难闻。又论云地者境界观者。或
名分齐或是所缘耳。第二说大文中有六行
偈。义分有五。初之一偈三句彰说分齐。次
之三句彰已无过劝众除失。次一偈半显
其说相略而非广。次有一偈劝众敬听彰
已善说生众敬爱。次有一偈显已得力结
说分齐。又论云但说一分者谓因分也。地
有二分。一因二果。因谓世间方便行修。即加
行智分齐也。果谓出生离相真證。即正證分
齐。真證出言。因相可论。今唯说因故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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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又亦可约位也。因渐成者谓闻思等非顿
渐成故云也。又约资成之义。此有二义。一
资成其因。二资成其證。教说修中有二者。
一真心究竟成德满足故云也。二者观修者
真心离妄内照法界故名也。此二与后得正
说相应故名教说也。不相应义属义大耳。
馀文可知。就说分文内六门分别。一释名。
二明所除障。三辩所显理。四明所成行。五
所得果。六释文诸地同此。一释名者。初名
欢喜。成就无上自利利他行。初證圣处多
生欢喜。故名欢喜地。二所除障者。依地论
名凡夫我相障。依摄论名凡夫性无明。又
分二障。一法我分别。二恶道业。又治二种业
及一种报。谓方便生死也。云何治。如虚空
等。广如论释。三明所显者。谓显法界遍满
义。四明所成者成檀度及十愿等。五明所得
果者。若局取果唯通达障空义得一切障
灭果及地位等。若通判果则得唯识三无性
理。及得奢摩他毗钵舍那等。六释文者有
二。初长行后偈颂。长行有二。初结前生后。
二若众生下辨地体相。此文相二。初辨说
分。二菩萨如是安住下校量胜分说分文有
一百句。初四十句名为住分。次三十句名释
名分。后三十句说为安住。前四十句如论应
知。又初十句中经脱净心集。就释名三十
句中。初十多喜。此中经脱庆喜文。依论中
云心喜者。心体非喜摄喜从心也。体喜亦
如是。根喜者以体成后为根。非喜根也。
次十念当得。后十念现得。就念现中。有二
渐成故云也。又约资成之义。此有二义。一
资成其因。二资成其證。教说修中有二者。
一真心究竟成德满足故云也。二者观修者
真心离妄内照法界故名也。此二与后得正
说相应故名教说也。不相应义属义大耳。
馀文可知。就说分文内六门分别。一释名。
二明所除障。三辩所显理。四明所成行。五
所得果。六释文诸地同此。一释名者。初名
欢喜。成就无上自利利他行。初證圣处多
生欢喜。故名欢喜地。二所除障者。依地论
名凡夫我相障。依摄论名凡夫性无明。又
分二障。一法我分别。二恶道业。又治二种业
及一种报。谓方便生死也。云何治。如虚空
等。广如论释。三明所显者。谓显法界遍满
义。四明所成者成檀度及十愿等。五明所得
果者。若局取果唯通达障空义得一切障
灭果及地位等。若通判果则得唯识三无性
理。及得奢摩他毗钵舍那等。六释文者有
二。初长行后偈颂。长行有二。初结前生后。
二若众生下辨地体相。此文相二。初辨说
分。二菩萨如是安住下校量胜分说分文有
一百句。初四十句名为住分。次三十句名释
名分。后三十句说为安住。前四十句如论应
知。又初十句中经脱净心集。就释名三十
句中。初十多喜。此中经脱庆喜文。依论中
云心喜者。心体非喜摄喜从心也。体喜亦
如是。根喜者以体成后为根。非喜根也。
次十念当得。后十念现得。就念现中。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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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正明所念现得。二何以故下广释远离
五种怖畏。亦可就第十中分之。就释怖畏
文内有二。初责。次答。答内有三。初明所离
果。二何以故下释成离相。三如是菩萨下总
以结之。又论云前说身畏后异身畏者。前
总明后别辨。故云异身也。非身外耳。就安
住分文有三。一总明安住。二所谓信心下
有三十句。别明安住。三菩萨成就如是下总
结安住。就广辨三十句中。初十信。次十修
行。次十回向。馀文如论。第二愿校量文有
三。一愿校量胜。二行校量胜。三果校量胜。
言十愿者。一供养佛愿。二护正法愿。三摄
法上首愿。四知众生心。五名化众生。六名
知世界七是净土。八同心行。九三业不空。十
成菩提。依摄论有十愿。一供养愿愿供养
胜缘福田师法主。二受持愿愿受持胜妙正
法。三转法轮愿愿于大集中转未曾有法
轮。四修行愿愿如说修行一切菩萨正行。
五成就愿愿成就此器世界众生三乘善根。
六承事愿愿往诸佛土常见诸佛恒得敬
事听受正法。七净土愿愿清净自土安住正
法及能修行众生。八不离愿愿于一切生处
恒不离一切诸佛菩萨得同意行。九利益
愿愿于一切时恒作利益众生事无有空
过。十正觉愿愿与一切众生同得无上菩
提恒作佛事。又此十愿与前十愿义同不
别也。
就经文内有四。初结前生后。二正明愿体。
又初愿脱二句。第九愿中脱如意宝身也。
五种怖畏。亦可就第十中分之。就释怖畏
文内有二。初责。次答。答内有三。初明所离
果。二何以故下释成离相。三如是菩萨下总
以结之。又论云前说身畏后异身畏者。前
总明后别辨。故云异身也。非身外耳。就安
住分文有三。一总明安住。二所谓信心下
有三十句。别明安住。三菩萨成就如是下总
结安住。就广辨三十句中。初十信。次十修
行。次十回向。馀文如论。第二愿校量文有
三。一愿校量胜。二行校量胜。三果校量胜。
言十愿者。一供养佛愿。二护正法愿。三摄
法上首愿。四知众生心。五名化众生。六名
知世界七是净土。八同心行。九三业不空。十
成菩提。依摄论有十愿。一供养愿愿供养
胜缘福田师法主。二受持愿愿受持胜妙正
法。三转法轮愿愿于大集中转未曾有法
轮。四修行愿愿如说修行一切菩萨正行。
五成就愿愿成就此器世界众生三乘善根。
六承事愿愿往诸佛土常见诸佛恒得敬
事听受正法。七净土愿愿清净自土安住正
法及能修行众生。八不离愿愿于一切生处
恒不离一切诸佛菩萨得同意行。九利益
愿愿于一切时恒作利益众生事无有空
过。十正觉愿愿与一切众生同得无上菩
提恒作佛事。又此十愿与前十愿义同不
别也。
就经文内有四。初结前生后。二正明愿体。
又初愿脱二句。第九愿中脱如意宝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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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诸佛子乃至大愿等明修愿方便。四以十
不可下总以结之。若依论本别明十无尽
成前大愿。若依经本即是第四结愿无尽。
就此文中有四。初举法及愿立宗。二何等
为十下列十尽法。有二可知。三若众生
尽下将法对愿逆显成尽。四而众生下顺
结无尽又第六愿中论云辨粗细中。并云
随何意识身色心粗细故土亦粗细也。馀相
如论。又三种三转者。就十尽句别中众生
界世界空界及心缘界等四是世间转。法界
涅槃界佛智入界此三名法转。佛出世界如
来智界此二为智转。就第二行校量胜文有
三。初牒前起后。二正释行体。三诸佛子悉
知已下总以结之。二释行文内有三。一大
愿薰心成利安等益。二如是则成下人成信
者。三乐以信分别下广明信相。此文十行即
为十段。初信文有三。一总立宗。次别释。三
举要言之下总以结之。第二释慈悲文有
二。初举三门为所观。二对起慈。前文有
三。如论应知。又论云辨远离第一义乐中
三空离三障者。谓分别相取舍等即三性障
也。馀行如论可解。第三果校量胜文有四
果。如论应知。初调柔果内。初法次喻后合。
法中有四。一见多佛起行之缘。二心大欢
喜下明能练行。三多以二摄下乘前练行
明别地德。四是菩萨下明所练净。二发趣果
内文分为二。初释后结。前文有四。一法。二
喻。三合。四结。法喻合中皆有四句。一问地
法。二是菩萨善知下明知解法。三诸佛子下
不可下总以结之。若依论本别明十无尽
成前大愿。若依经本即是第四结愿无尽。
就此文中有四。初举法及愿立宗。二何等
为十下列十尽法。有二可知。三若众生
尽下将法对愿逆显成尽。四而众生下顺
结无尽又第六愿中论云辨粗细中。并云
随何意识身色心粗细故土亦粗细也。馀相
如论。又三种三转者。就十尽句别中众生
界世界空界及心缘界等四是世间转。法界
涅槃界佛智入界此三名法转。佛出世界如
来智界此二为智转。就第二行校量胜文有
三。初牒前起后。二正释行体。三诸佛子悉
知已下总以结之。二释行文内有三。一大
愿薰心成利安等益。二如是则成下人成信
者。三乐以信分别下广明信相。此文十行即
为十段。初信文有三。一总立宗。次别释。三
举要言之下总以结之。第二释慈悲文有
二。初举三门为所观。二对起慈。前文有
三。如论应知。又论云辨远离第一义乐中
三空离三障者。谓分别相取舍等即三性障
也。馀行如论可解。第三果校量胜文有四
果。如论应知。初调柔果内。初法次喻后合。
法中有四。一见多佛起行之缘。二心大欢
喜下明能练行。三多以二摄下乘前练行
明别地德。四是菩萨下明所练净。二发趣果
内文分为二。初释后结。前文有四。一法。二
喻。三合。四结。法喻合中皆有四句。一问地
法。二是菩萨善知下明知解法。三诸佛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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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能行行。四得诸地智下明其能到。喻合四
句同此。三摄报果文有二。一在家果。二出
家果。在家有二。一上胜果。二能以大施下谓
依王报起胜行也。愿智果如论应知。第二
偈颂中四十五半。初二十二颂上说分。次菩
萨如是下二十一半颂校量胜分。次二总结
叹。初文之内。初十一偈颂地方便及住地文。
次是菩萨下五行偈半颂彼释名及五怖畏。
次常行下五行偈半颂安住文。次二十一半
偈文内初五偈半颂十愿结及无尽文。次六
行偈颂信等十行文。次智者于日夜下十行
偈颂果校量。于中初一颂调柔果。次三颂
发趣。次五偈半颂摄报果。次若以愿力半行
偈颂愿智果。第二地内六门同前。言释名
者。离能起误心犯戒烦恼垢等。清净戒具
足故名离垢地。二明所离者。依地论邪行
于众生身等障。依摄论依身业等于诸众
生起邪行。无明又治二障。一微细犯过。二
种种相业行。又治二业障及一报方便生死。
三所显者显最胜义。四所成者成戒度。五所
得果者。若通达法界最胜功德得于一切
众生最胜无等菩提果。通果同初地。六释文
者有三。初偈生起。二长行正释。三偈颂结
前。初偈有二。初三偈文大众获益。三业供
养即为三也。次有二偈解脱月请生后地
文。第二正释文内有二段经。一发起净。二自
体净。发起者趣地。方便生后地中三聚净
戒名发起净。三聚净戒地中正行故名自体
净。就初文内有三。初金刚菩萨结前生后。
句同此。三摄报果文有二。一在家果。二出
家果。在家有二。一上胜果。二能以大施下谓
依王报起胜行也。愿智果如论应知。第二
偈颂中四十五半。初二十二颂上说分。次菩
萨如是下二十一半颂校量胜分。次二总结
叹。初文之内。初十一偈颂地方便及住地文。
次是菩萨下五行偈半颂彼释名及五怖畏。
次常行下五行偈半颂安住文。次二十一半
偈文内初五偈半颂十愿结及无尽文。次六
行偈颂信等十行文。次智者于日夜下十行
偈颂果校量。于中初一颂调柔果。次三颂
发趣。次五偈半颂摄报果。次若以愿力半行
偈颂愿智果。第二地内六门同前。言释名
者。离能起误心犯戒烦恼垢等。清净戒具
足故名离垢地。二明所离者。依地论邪行
于众生身等障。依摄论依身业等于诸众
生起邪行。无明又治二障。一微细犯过。二
种种相业行。又治二业障及一报方便生死。
三所显者显最胜义。四所成者成戒度。五所
得果者。若通达法界最胜功德得于一切
众生最胜无等菩提果。通果同初地。六释文
者有三。初偈生起。二长行正释。三偈颂结
前。初偈有二。初三偈文大众获益。三业供
养即为三也。次有二偈解脱月请生后地
文。第二正释文内有二段经。一发起净。二自
体净。发起者趣地。方便生后地中三聚净
戒名发起净。三聚净戒地中正行故名自体
净。就初文内有三。初金刚菩萨结前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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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等为十下正释发起。三菩萨以是下结
成利益。二自体文大分有二。一明行体。二
辨地果。初行体文有三。先解律仪。次释摄
善。后辨摄生。此十地内科文不定。初及第
十同分为八。此地为二。三四九地为四。五
六同三。第七地为五。八地为七。各随一法
耳。此为地法甚深故方便影显。非唯一地
有斯一门也。就律仪中大判有二。第一明
其性戒成就顿离诸过。第二菩萨如是下毕
竟护持。就初文内复分有二。初明自性成
就。二远离一切下顿离诸过。又论云此二种
朋者。忆二家语往其二家诈为亲朋也。
又经云此闻不向彼说此坏故等者此辨持
意。恐彼此相坏故不说也。又第十邪见中
七种邪见异相者。一异乘邪见依别出世行。
次二依似法起。仍记无记分二也。次一依
无中妄计。次二依隐伏法生。仍一用内一用
外分二也。次一依世间法生也。经脱第一
第三句等文。又决定深信是异乘。罪福因缘
是覆藏见。如文应知。宜须思准也。馀文如
论。第二摄善法戒文。文别有五。义别有四。
要摄为二。言文五者如下文中。五处举经
论别解释。义别四者。一智。二愿。三观。四行。
初思众生。随一切恶皆由十不善道。是其智
也。我当自住等是其愿也。此文有三可知
也。又深思惟下乃至如来是其观也。是故我
应下是其行也。要为二者。初二一对智为方
便后起正愿。后二一对观为方便后起正
行。馀文如论。第三摄众生戒文大分有二。
成利益。二自体文大分有二。一明行体。二
辨地果。初行体文有三。先解律仪。次释摄
善。后辨摄生。此十地内科文不定。初及第
十同分为八。此地为二。三四九地为四。五
六同三。第七地为五。八地为七。各随一法
耳。此为地法甚深故方便影显。非唯一地
有斯一门也。就律仪中大判有二。第一明
其性戒成就顿离诸过。第二菩萨如是下毕
竟护持。就初文内复分有二。初明自性成
就。二远离一切下顿离诸过。又论云此二种
朋者。忆二家语往其二家诈为亲朋也。
又经云此闻不向彼说此坏故等者此辨持
意。恐彼此相坏故不说也。又第十邪见中
七种邪见异相者。一异乘邪见依别出世行。
次二依似法起。仍记无记分二也。次一依
无中妄计。次二依隐伏法生。仍一用内一用
外分二也。次一依世间法生也。经脱第一
第三句等文。又决定深信是异乘。罪福因缘
是覆藏见。如文应知。宜须思准也。馀文如
论。第二摄善法戒文。文别有五。义别有四。
要摄为二。言文五者如下文中。五处举经
论别解释。义别四者。一智。二愿。三观。四行。
初思众生。随一切恶皆由十不善道。是其智
也。我当自住等是其愿也。此文有三可知
也。又深思惟下乃至如来是其观也。是故我
应下是其行也。要为二者。初二一对智为方
便后起正愿。后二一对观为方便后起正
行。馀文如论。第三摄众生戒文大分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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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明摄生。二诸佛子是菩萨如是下总结
摄生。馀义如论。又问杀生等得二种人中
果何也。答此之习者非是气习。此名残习。
顺人道业者在人中别报受。正报随断等
者仍是人中不定报也。宜可准之。若以名
言求之二报亦有忧劣。有无不定。此可思
之。径历三道义亦不定。广如大论说也。
又二倒恶意专念行者伺缘名意。常乐二倒
缘中现起故名意也。违理名恶。是起烦恼
作意而生名专念行。二倒恶心非专念者。根
本集起是其心义。我净二倒望前常乐。根本
集起故说为心。我是常本。净是乐原。此二性
成。非作意生名非专念也。又追后报中经
脱障中第八句共中第一句也。又界差别内。
第二别句内经中第一句是论中第三句也。
第二地果文内三果同前。调柔中有三。一调
柔相。二菩萨尔时下别地行相。三佛子是名
下结说果相。前中有三。初法次喻后合。法
中有三。一见诸佛起行之缘。二能练行。三
所练净行。能中有三。初明供养。次明回向。
后受十善法行。依经略无回向。摄报同初
地。依摄论中二地已去有八种清净。此见
多佛即彼见佛净。此中衣被乃至恭敬心即
彼信净。此中净戒即彼波罗蜜。此中作王即
彼第六成熟众生。此中念佛即彼心净。此中
为首等即彼慈悲。此住千劫等即彼生净。此
动地等即彼威德。馀地准此。三重颂文有
二。初明说意。第二正颂。颂有二十六文分
有四。初二颂发起。次十六偈颂自体净。次
摄生。馀义如论。又问杀生等得二种人中
果何也。答此之习者非是气习。此名残习。
顺人道业者在人中别报受。正报随断等
者仍是人中不定报也。宜可准之。若以名
言求之二报亦有忧劣。有无不定。此可思
之。径历三道义亦不定。广如大论说也。
又二倒恶意专念行者伺缘名意。常乐二倒
缘中现起故名意也。违理名恶。是起烦恼
作意而生名专念行。二倒恶心非专念者。根
本集起是其心义。我净二倒望前常乐。根本
集起故说为心。我是常本。净是乐原。此二性
成。非作意生名非专念也。又追后报中经
脱障中第八句共中第一句也。又界差别内。
第二别句内经中第一句是论中第三句也。
第二地果文内三果同前。调柔中有三。一调
柔相。二菩萨尔时下别地行相。三佛子是名
下结说果相。前中有三。初法次喻后合。法
中有三。一见诸佛起行之缘。二能练行。三
所练净行。能中有三。初明供养。次明回向。
后受十善法行。依经略无回向。摄报同初
地。依摄论中二地已去有八种清净。此见
多佛即彼见佛净。此中衣被乃至恭敬心即
彼信净。此中净戒即彼波罗蜜。此中作王即
彼第六成熟众生。此中念佛即彼心净。此中
为首等即彼慈悲。此住千劫等即彼生净。此
动地等即彼威德。馀地准此。三重颂文有
二。初明说意。第二正颂。颂有二十六文分
有四。初二颂发起。次十六偈颂自体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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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七偈颂果利益。次一结叹。自体文中初
有四偈颂离戒净。次有四偈颂摄善法。次
有八偈颂摄利生。利生文内初有三偈颂
愿行集等。次有五偈颂集果文。果利益中
初二颂调柔。次四诵摄报。次一颂愿智。
第三地内六门曰前。一释名者。随闻思修等
照法显现。故名明地。二所离者。依地论闇
相于闻思修等诸法忘障。依摄论心迟苦
无明。闻思修忘失无明。复有二无明。一欲爱
无明。二具足闻持陀罗尼无明。有二业障
及一报方便生死。三明所显者显胜流义。
四明所成即成忍行及四定也。五明所得
果。通达法界胜流文句功德得无边法音。
及能满一切众生意欲果及三地位。通果如
初地。六释文者有三。一偈颂发起。第二正
明住地体。三偈重颂。初偈文中有二。初有
六偈。大众三业敬赞前说。此中有三。初一
喜。次一雨华。次四叹德。二四偈生起后请。
此中初三偈是大众请。次一解脱月请。就第
二地体文差别有四。一起厌行分。二厌行
分。三明厌分。四厌果分。初文有三。一结前
生后劝修起入。二何等为十下正辨起厌。三
菩萨以是下结行能入。就厌行中有三。一
修行护烦恼。二修行护小乘。三修行方便
摄行。初文有二。初十辨无常。次十无救者。
就护小乘中有三十句。初有十句明求佛
智护彼小心。后二十句念益众生护彼狭
心。前文有二。初总次别。二护狭心中。初十
起悲。后十救度。度是悲益。亦可初十是其悲
有四偈颂离戒净。次有四偈颂摄善法。次
有八偈颂摄利生。利生文内初有三偈颂
愿行集等。次有五偈颂集果文。果利益中
初二颂调柔。次四诵摄报。次一颂愿智。
第三地内六门曰前。一释名者。随闻思修等
照法显现。故名明地。二所离者。依地论闇
相于闻思修等诸法忘障。依摄论心迟苦
无明。闻思修忘失无明。复有二无明。一欲爱
无明。二具足闻持陀罗尼无明。有二业障
及一报方便生死。三明所显者显胜流义。
四明所成即成忍行及四定也。五明所得
果。通达法界胜流文句功德得无边法音。
及能满一切众生意欲果及三地位。通果如
初地。六释文者有三。一偈颂发起。第二正
明住地体。三偈重颂。初偈文中有二。初有
六偈。大众三业敬赞前说。此中有三。初一
喜。次一雨华。次四叹德。二四偈生起后请。
此中初三偈是大众请。次一解脱月请。就第
二地体文差别有四。一起厌行分。二厌行
分。三明厌分。四厌果分。初文有三。一结前
生后劝修起入。二何等为十下正辨起厌。三
菩萨以是下结行能入。就厌行中有三。一
修行护烦恼。二修行护小乘。三修行方便
摄行。初文有二。初十辨无常。次十无救者。
就护小乘中有三十句。初有十句明求佛
智护彼小心。后二十句念益众生护彼狭
心。前文有二。初总次别。二护狭心中。初十
起悲。后十救度。度是悲益。亦可初十是其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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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后十是慈心。于前中初总次别。于后救
度十心中。初牒前起后总明度心。
第二别明度心。别中九句。初三度处。次二度
行。次三辨前。后一度果。三方便摄中此内有
五。一起观方便。牒上三心起后观求。二即
时欲具下标趣方便。标其佛慧彰其所趣。
三作是思惟下观求方便。观察推求度众生
法。四即时知住下正知方便。五菩萨如是知
已下转修方便。修闻法行摄取正法。
第四正知方便者。前念众生堕在烦恼业苦
之中。以何方便而拔济之。令得涅槃毕竟
之乐。即知不离无障碍智者是如来智。智由
何生。即知不离八地已上如实觉起。觉由
何生。即知不离四地已上无生行慧。慧由
何得。即知不离三地禅定。定由何生。不
离闻法。是故菩萨先求正法。既闻法已。静
处思惟。思已修习入禅无色。依此禅定观
法无生起出世慧。依无生慧如实觉。依彼
实觉得无碍智。既得智已便来救生。知相
如是。第五摄生方便文中有二。初明求法
生难遭想能舍外财。此文有二。初生难想。
二但于说法者下重人轻宝中有五句。此即
为一句。为求法故是第二句。为法舍施。又
为求法下为法走使为第三句。破除憍慢
无苦不受为第四句。于上不恭为憍慢。于
下执我名为我慢。于等自大名为大慢。若
得一句已下得胜财心即为第五句。此中
入校量总成有三句。此初成一句。得闻一
偈下第二校量。是菩萨若有人来下是第三
度十心中。初牒前起后总明度心。
第二别明度心。别中九句。初三度处。次二度
行。次三辨前。后一度果。三方便摄中此内有
五。一起观方便。牒上三心起后观求。二即
时欲具下标趣方便。标其佛慧彰其所趣。
三作是思惟下观求方便。观察推求度众生
法。四即时知住下正知方便。五菩萨如是知
已下转修方便。修闻法行摄取正法。
第四正知方便者。前念众生堕在烦恼业苦
之中。以何方便而拔济之。令得涅槃毕竟
之乐。即知不离无障碍智者是如来智。智由
何生。即知不离八地已上如实觉起。觉由
何生。即知不离四地已上无生行慧。慧由
何得。即知不离三地禅定。定由何生。不
离闻法。是故菩萨先求正法。既闻法已。静
处思惟。思已修习入禅无色。依此禅定观
法无生起出世慧。依无生慧如实觉。依彼
实觉得无碍智。既得智已便来救生。知相
如是。第五摄生方便文中有二。初明求法
生难遭想能舍外财。此文有二。初生难想。
二但于说法者下重人轻宝中有五句。此即
为一句。为求法故是第二句。为法舍施。又
为求法下为法走使为第三句。破除憍慢
无苦不受为第四句。于上不恭为憍慢。于
下执我名为我慢。于等自大名为大慢。若
得一句已下得胜财心即为第五句。此中
入校量总成有三句。此初成一句。得闻一
偈下第二校量。是菩萨若有人来下是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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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量。馀文可知。第二又如所闻下随文能
行。释厌分中文分有三。一牒前闻法静处
思量以起后说。二明厌体。三明入意。为顺
法行而不乐著。第二文内。初禅中即离欲
恶不善法者是离障也。释有四种。一总相释
除欲界恶不善故名离欲恶不善法也。二
依龙树远离五欲名为离欲。断除五盖
名离不善。故龙树云趣向初禅远离五法
断五法矣。三依毗昙五欲离故名为离欲。
断十恶故名为离恶。除五盖故名为离不
盖。四依成实断贪欲心名为离欲。亦舍杀
等名为离恶不善法也。有觉有观者是对治
也。粗思名觉。细思名观。故龙树言。譬如振
铃。粗声喻觉。细声喻观。离生喜乐是其
利益庆背欲恶。是故生喜离过倚息。故名
为乐。入禅行者是其定体一心支也。何故独
此名为禅行。一心禅体故名禅行。就二禅
中灭觉观者是其灭障。灭障之中觉观有
三。一即定心。二出定时。三识身中粗动觉。
此二并是动乱之心。二禅胜静同皆灭之。言
内净者是对治支。若有觉观浊乱不静。此
禅胜静离彼外乱故云内净。言一处者彰
其治相。彼内净心住于一境。更不馀缘。故
云一处。故彼舍利阿毗昙言。欲界地中心行
六处。以六识身取六尘故。初禅地中心行
四境。以四识身行四境故。以初禅上无鼻
舌识故。但云四耳。二禅已上心行一处。唯
意识身缘法尘故。又复相续无间不断亦名
一处。下论释中具此两义。无觉观者显其能
行。释厌分中文分有三。一牒前闻法静处
思量以起后说。二明厌体。三明入意。为顺
法行而不乐著。第二文内。初禅中即离欲
恶不善法者是离障也。释有四种。一总相释
除欲界恶不善故名离欲恶不善法也。二
依龙树远离五欲名为离欲。断除五盖
名离不善。故龙树云趣向初禅远离五法
断五法矣。三依毗昙五欲离故名为离欲。
断十恶故名为离恶。除五盖故名为离不
盖。四依成实断贪欲心名为离欲。亦舍杀
等名为离恶不善法也。有觉有观者是对治
也。粗思名觉。细思名观。故龙树言。譬如振
铃。粗声喻觉。细声喻观。离生喜乐是其
利益庆背欲恶。是故生喜离过倚息。故名
为乐。入禅行者是其定体一心支也。何故独
此名为禅行。一心禅体故名禅行。就二禅
中灭觉观者是其灭障。灭障之中觉观有
三。一即定心。二出定时。三识身中粗动觉。
此二并是动乱之心。二禅胜静同皆灭之。言
内净者是对治支。若有觉观浊乱不静。此
禅胜静离彼外乱故云内净。言一处者彰
其治相。彼内净心住于一境。更不馀缘。故
云一处。故彼舍利阿毗昙言。欲界地中心行
六处。以六识身取六尘故。初禅地中心行
四境。以四识身行四境故。以初禅上无鼻
舌识故。但云四耳。二禅已上心行一处。唯
意识身缘法尘故。又复相续无间不断亦名
一处。下论释中具此两义。无觉观者显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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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能治觉观。前灭觉观直彰离过。如说
灭谛以为无漏。今就能治彰无觉观。如
说道谛以为无漏。定生喜乐是其利益。前
初禅中创背欲恶。庆离故喜。今此禅中法
从内生。庆得故喜。乐同前释。入二禅行是
禅体一心支也。就三禅中。言离喜者是灭
障也。二禅喜心分别想生动乱多过。此禅定
心转寂故灭。行舍念慧是其对治。言行舍者
是其舍支。行心调停舍彼喜过。故名为舍。
此是舍数简异舍受。故彰行也。言忆念者
是其念支。念前喜过守心一境。故称为念。
念与忆俱通伴而说。故云忆念。忆能发悟
助念力强。所以通举。亦可即说念以为忆。
如四念处体性是慧而名为念。此亦同然。
言安慧者是安慧支。分别喜过说慧。慧静
名安。身受乐者是利益也。释悦名乐。言身
受者。受有二种。谓身与心分别有二。一约
根分别。五识中受依色根生。故名身受。意
识中受从意根生。故名心受。二约所益分
别身心。下品之受释畅在心名为心。受上品
之受释遍身心。就所遍处从末为名。故曰
身受。今从后义。乐处心法。此处增上遍满
身心。故说身受。显乐增上乐是心法。心中
受之义不待言论。言诸贤圣能说舍者此
乐深胜唯有贤圣。能说为过。堪能舍离。非
凡所能。彰此乐深。言念受乐入三禅者是
其禅体一心支也。谓念自地受乐之过以入
一心。就四禅中断苦断乐灭忧喜者是灭
障也。革绝四受明禅不动。言断苦者苦实
灭谛以为无漏。今就能治彰无觉观。如
说道谛以为无漏。定生喜乐是其利益。前
初禅中创背欲恶。庆离故喜。今此禅中法
从内生。庆得故喜。乐同前释。入二禅行是
禅体一心支也。就三禅中。言离喜者是灭
障也。二禅喜心分别想生动乱多过。此禅定
心转寂故灭。行舍念慧是其对治。言行舍者
是其舍支。行心调停舍彼喜过。故名为舍。
此是舍数简异舍受。故彰行也。言忆念者
是其念支。念前喜过守心一境。故称为念。
念与忆俱通伴而说。故云忆念。忆能发悟
助念力强。所以通举。亦可即说念以为忆。
如四念处体性是慧而名为念。此亦同然。
言安慧者是安慧支。分别喜过说慧。慧静
名安。身受乐者是利益也。释悦名乐。言身
受者。受有二种。谓身与心分别有二。一约
根分别。五识中受依色根生。故名身受。意
识中受从意根生。故名心受。二约所益分
别身心。下品之受释畅在心名为心。受上品
之受释遍身心。就所遍处从末为名。故曰
身受。今从后义。乐处心法。此处增上遍满
身心。故说身受。显乐增上乐是心法。心中
受之义不待言论。言诸贤圣能说舍者此
乐深胜唯有贤圣。能说为过。堪能舍离。非
凡所能。彰此乐深。言念受乐入三禅者是
其禅体一心支也。谓念自地受乐之过以入
一心。就四禅中断苦断乐灭忧喜者是灭
障也。革绝四受明禅不动。言断苦者苦实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57a 页
在于二禅中灭。为欲禅彰此是不动免绝
四受故此说断。亦可指彼三禅之乐以为
苦故。断三禅乐即名断苦。何故如是。彼三
禅乐望粗心人说之为乐。望后静心即是
大苦。如似世间指手打木于彼寤者说之
为乐。睡眠之人用为大苦。此亦如是。故说
断乐。断乐者断三禅乐。彼乐粗动。故此断
之。先灭忧者初禅灭也。先灭喜者三禅灭
也。并在前灭。是故言先。既非此灭。何故论
之。亦为显此不动禅故。若使忧喜前地断
故彰先灭者苦亦先灭。何不说先。释言彰
先。理亦无伤。但此为明苦虽先断对苦
之乐此中断故。对乐之苦不得言先。若当
说言先断苦者。人谓彼乐亦是先断。故不
彰先。忧之与喜能对所对。并是先断。故云
先灭。不苦乐者是其利益。馀禅之中皆先明
治。今此何故先说利益。乘前所明断苦断
乐。对之即明不苦不乐。彰益义便。故先论
之。行实在后。此乃舍受不同苦乐。是故名
为不苦不乐。何故不名不忧不喜。释有三
义。一以此禅正断乐受而复无苦翻对彼
二。是故名为不苦不乐。二前文中先断苦
乐故。此偏对之明不苦乐。三五受中忧喜
名别。三受分别。忧喜二名摄入苦乐。苦乐宽
故。舍受对之名不苦不乐。舍念净者是其对
治。舍是舍支。念是念支。前三禅中有乐故舍
念不净。今此无故舍念净也。入四禅行是其
禅体一心支也。四空定义广如别章。此应论
之。四空定文如论分别。顺法行者。为依禅
四受故此说断。亦可指彼三禅之乐以为
苦故。断三禅乐即名断苦。何故如是。彼三
禅乐望粗心人说之为乐。望后静心即是
大苦。如似世间指手打木于彼寤者说之
为乐。睡眠之人用为大苦。此亦如是。故说
断乐。断乐者断三禅乐。彼乐粗动。故此断
之。先灭忧者初禅灭也。先灭喜者三禅灭
也。并在前灭。是故言先。既非此灭。何故论
之。亦为显此不动禅故。若使忧喜前地断
故彰先灭者苦亦先灭。何不说先。释言彰
先。理亦无伤。但此为明苦虽先断对苦
之乐此中断故。对乐之苦不得言先。若当
说言先断苦者。人谓彼乐亦是先断。故不
彰先。忧之与喜能对所对。并是先断。故云
先灭。不苦乐者是其利益。馀禅之中皆先明
治。今此何故先说利益。乘前所明断苦断
乐。对之即明不苦不乐。彰益义便。故先论
之。行实在后。此乃舍受不同苦乐。是故名
为不苦不乐。何故不名不忧不喜。释有三
义。一以此禅正断乐受而复无苦翻对彼
二。是故名为不苦不乐。二前文中先断苦
乐故。此偏对之明不苦乐。三五受中忧喜
名别。三受分别。忧喜二名摄入苦乐。苦乐宽
故。舍受对之名不苦不乐。舍念净者是其对
治。舍是舍支。念是念支。前三禅中有乐故舍
念不净。今此无故舍念净也。入四禅行是其
禅体一心支也。四空定义广如别章。此应论
之。四空定文如论分别。顺法行者。为依禅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57b 页
定顺起无量神通等故入诸禅定。非爱著
也。馀文如论。释厌果中分文有三。一明
无量。二明神通。三总结自在。馀义如论应
知。又四无量中经脱不二又清净并无念中
二句也。又身通中经脱第六注水句。他心中
经脱第七妄行正行句。就释地果文分有
三。三果同前。调柔果中大判有四。一调柔
行。二忍辱行德。三明别地行。四结说相。前
中初法次喻后合。法中有四。初见多佛起
行之缘。二供养下明能练行。三于百千劫下
明垢障薄。四不复积集下明所练净。馀文如
论。第三重颂文有二。初生起。第二正颂。颂
有三十五偈。初二颂十深心。次二十四颂
厌行文。次二颂厌分及以果分。次六颂调柔
三果经文。次一总结就厌二十四。初四颂护
恼。次六颂护小。次十四偈颂方便摄也。第
四地中六门同前。言释名者。不忘烦恼薪
智火能烧故名焰地。二所离者。依地论离
解法慢障。依摄论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等
无明复有二种。一三摩跋提爱。二行法爱又
灭二业障及一种方便生死。三所显者显无
摄义。四明所成者成精进行及道品等。五
所得果者。若通达法界无摄功德得如所
应一切众生利益事果及四地位。通果同初
地。六释文者文内有三。初偈颂生后。二正
辨地体。三以偈结前。初有八偈。一有两
偈菩萨供养。次天女供养。次三天王庆遇以
兴供养。次一大众请。次一解脱请。所以此
有王及女请彰此地正体智及外用俱成故
也。馀文如论。释厌果中分文有三。一明
无量。二明神通。三总结自在。馀义如论应
知。又四无量中经脱不二又清净并无念中
二句也。又身通中经脱第六注水句。他心中
经脱第七妄行正行句。就释地果文分有
三。三果同前。调柔果中大判有四。一调柔
行。二忍辱行德。三明别地行。四结说相。前
中初法次喻后合。法中有四。初见多佛起
行之缘。二供养下明能练行。三于百千劫下
明垢障薄。四不复积集下明所练净。馀文如
论。第三重颂文有二。初生起。第二正颂。颂
有三十五偈。初二颂十深心。次二十四颂
厌行文。次二颂厌分及以果分。次六颂调柔
三果经文。次一总结就厌二十四。初四颂护
恼。次六颂护小。次十四偈颂方便摄也。第
四地中六门同前。言释名者。不忘烦恼薪
智火能烧故名焰地。二所离者。依地论离
解法慢障。依摄论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等
无明复有二种。一三摩跋提爱。二行法爱又
灭二业障及一种方便生死。三所显者显无
摄义。四明所成者成精进行及道品等。五
所得果者。若通达法界无摄功德得如所
应一切众生利益事果及四地位。通果同初
地。六释文者文内有三。初偈颂生后。二正
辨地体。三以偈结前。初有八偈。一有两
偈菩萨供养。次天女供养。次三天王庆遇以
兴供养。次一大众请。次一解脱请。所以此
有王及女请彰此地正体智及外用俱成故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57c 页
也。就体文中大判有四。一清净对治修行
增长因分。二清净分。三对治修行增长分。四
彼果分。初文有三。初牒前生后劝修趣入。
二明行体。三菩萨以此下结行利益。又论
云处顺行者。地前方便思量正地而未證
得。正在地中名曰已證。此二处行同依所
说故名顺行也。馀文如论。清净分有三。初
总次别后结。总中有三。一明佛家转有势
力。二得内法。三谓十智教化成就。又论云如
来自身所有诸法以是诸法显示如来者。
人法互显佛證得法还以胜法显示如来
也。修行增长文有二。一护烦恼是自利行。
二护小乘是利他行。此二各有初总次别。又
护烦恼中就身念中。先观内身。次观外身。
后二合观。何者内身而复云外。若当就彼十
二入中分内外者。若自若他六根为内。六
尘为外。今四念中自身名内。他身为外。何
故初别而后总乎。释有两义。一破病不同。
有人著内情多。著外情少。如人为身弃
行妻子及诸财物。著内多故须教观内。有
人著外情多著内情少。如人为欲财丧
身为欲没命。著外多故须教观外。有人
内外俱著故须合观。二随观始终行者本来
于自身中取有净相。故先观内。内求不得
谓外有。之故须观外。向者观内不及其
外。观外之时复不及内。是故第三内外合
观观内身者标别所观。循身观者明其观相。
循犹顺矣。其身相审悉观察名循身观。精勤
一心明其观仪。行者今欲破坏身相。非勤
增长因分。二清净分。三对治修行增长分。四
彼果分。初文有三。初牒前生后劝修趣入。
二明行体。三菩萨以此下结行利益。又论
云处顺行者。地前方便思量正地而未證
得。正在地中名曰已證。此二处行同依所
说故名顺行也。馀文如论。清净分有三。初
总次别后结。总中有三。一明佛家转有势
力。二得内法。三谓十智教化成就。又论云如
来自身所有诸法以是诸法显示如来者。
人法互显佛證得法还以胜法显示如来
也。修行增长文有二。一护烦恼是自利行。
二护小乘是利他行。此二各有初总次别。又
护烦恼中就身念中。先观内身。次观外身。
后二合观。何者内身而复云外。若当就彼十
二入中分内外者。若自若他六根为内。六
尘为外。今四念中自身名内。他身为外。何
故初别而后总乎。释有两义。一破病不同。
有人著内情多。著外情少。如人为身弃
行妻子及诸财物。著内多故须教观内。有
人著外情多著内情少。如人为欲财丧
身为欲没命。著外多故须教观外。有人
内外俱著故须合观。二随观始终行者本来
于自身中取有净相。故先观内。内求不得
谓外有。之故须观外。向者观内不及其
外。观外之时复不及内。是故第三内外合
观观内身者标别所观。循身观者明其观相。
循犹顺矣。其身相审悉观察名循身观。精勤
一心明其观仪。行者今欲破坏身相。非勤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58a 页
不辨。故须精勤。故龙树云。离别常人易。
离别知识难。离别知识易。离别亲戚难。
离别亲戚易。离别自身难。行者今欲离别
己身必须精勤。勤由专意。故云一心。除世
贪忧彰观所离。何故此中偏离贪忧。如龙
树说。行者此中多生贪忧。故偏除之。云何
多生。始弃五欲念本所爱。是故生贪。未
得道法。所以生忧。是故但言除世贪忧。又
复贪者凡夫多起。著境难舍。受生之本三毒
之初故。烦恼中偏说除贪。忧心一向贪欲者
起。障定最重。禅中先离。故五受中偏说除
忧。若说除贪结馀法随之。若说除忧诸
受随遣。譬如破竹。初节为难。若破初节馀
节皆随。贪忧亦尔。下观外身及观内外类
亦同然。就受念中。亦初观内。次外。后合。十
二入中。受唯在其外法入摄。故今四念中自
受为内。他受为外。又复意相应之受说以为
内。五识相应名之为外。亦得定受说之为
内散受为外。于此内初别后总。就心念中。
亦初观内。次外。后总。十二中心唯是内。意
根摄故。今四念中自心名内。他心名外。又复
意识名内。五识名外又得定心说以为内散
心为外。就法念中亦初观内。次外。后总。内
谓心法。外谓非色非心不相应行及三无为。
第二正勤义者。初二断除恶法。后二摄善。
前离恶中。先断未生。后断已生。斯乃说时
非是行体。亦可已生是其先成无明住地。细
故后断未生是其四住现起。粗故先断。未生
恶者举其所断。为不生者勤之所为。欲生
离别知识难。离别知识易。离别亲戚难。
离别亲戚易。离别自身难。行者今欲离别
己身必须精勤。勤由专意。故云一心。除世
贪忧彰观所离。何故此中偏离贪忧。如龙
树说。行者此中多生贪忧。故偏除之。云何
多生。始弃五欲念本所爱。是故生贪。未
得道法。所以生忧。是故但言除世贪忧。又
复贪者凡夫多起。著境难舍。受生之本三毒
之初故。烦恼中偏说除贪。忧心一向贪欲者
起。障定最重。禅中先离。故五受中偏说除
忧。若说除贪结馀法随之。若说除忧诸
受随遣。譬如破竹。初节为难。若破初节馀
节皆随。贪忧亦尔。下观外身及观内外类
亦同然。就受念中。亦初观内。次外。后合。十
二入中。受唯在其外法入摄。故今四念中自
受为内。他受为外。又复意相应之受说以为
内。五识相应名之为外。亦得定受说之为
内散受为外。于此内初别后总。就心念中。
亦初观内。次外。后总。十二中心唯是内。意
根摄故。今四念中自心名内。他心名外。又复
意识名内。五识名外又得定心说以为内散
心为外。就法念中亦初观内。次外。后总。内
谓心法。外谓非色非心不相应行及三无为。
第二正勤义者。初二断除恶法。后二摄善。
前离恶中。先断未生。后断已生。斯乃说时
非是行体。亦可已生是其先成无明住地。细
故后断未生是其四住现起。粗故先断。未生
恶者举其所断。为不生者勤之所为。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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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者勤方便心。发心断者正明勤体。已生之
中类此可知。已生谢往云何可除此。乃断
于已生种类在未来者令不相续。非谓断
于起已灭者。后生善中。先起未生后广已
生。善非本有习之方起。是以要须先起未
生后广已生。未生善者举所修也。为生故
者勤之所为。欲生勤者勤方便心。发心行者
正明勤体。已生同前。已起谢往。云何可策。
此必策彼已生种类在未来者令其续起。
非谓策彼起已灭者。第三如意义。就此文
中。初总标举。后别释。言欲定者直举行体。
欲能生定因从果称。故名欲定。亦可定心由
欲而生。举因名果故云欲定。断行成者辨
其功能。以此定行能断众结名断行成。亦
可名彼涅槃名断。断家行成名断行成。修
如意者就前欲定明其修也。依止厌下明
向第二断行成也。于诸烦恼初方便道观
过厌背。名之为厌。无碍正断。说之为离。
解脱證除说之为灭。趣向涅槃名为向舍。
若随位分。见道已前说名为厌。除见谛惑
说以为离。断修道结说以为灭。得涅槃果
名之为舍。此乃诸行治结次第。不须别对
念处行等。馀行类尔。何故念勤不明此者。
得定成就方有此能故前不说。精进可解。
心定者馀经论中为念定。系意住缘。故称
为念。专心守境。故说为心。思惟定者馀经
论中名为慧定。慧心筹虑故曰思惟。馀广如
论耳。二护小中五行内经脱第三句。彼果胜
中。初明行果。次别地果。行果有六。始从离
中类此可知。已生谢往云何可除此。乃断
于已生种类在未来者令不相续。非谓断
于起已灭者。后生善中。先起未生后广已
生。善非本有习之方起。是以要须先起未
生后广已生。未生善者举所修也。为生故
者勤之所为。欲生勤者勤方便心。发心行者
正明勤体。已生同前。已起谢往。云何可策。
此必策彼已生种类在未来者令其续起。
非谓策彼起已灭者。第三如意义。就此文
中。初总标举。后别释。言欲定者直举行体。
欲能生定因从果称。故名欲定。亦可定心由
欲而生。举因名果故云欲定。断行成者辨
其功能。以此定行能断众结名断行成。亦
可名彼涅槃名断。断家行成名断行成。修
如意者就前欲定明其修也。依止厌下明
向第二断行成也。于诸烦恼初方便道观
过厌背。名之为厌。无碍正断。说之为离。
解脱證除说之为灭。趣向涅槃名为向舍。
若随位分。见道已前说名为厌。除见谛惑
说以为离。断修道结说以为灭。得涅槃果
名之为舍。此乃诸行治结次第。不须别对
念处行等。馀行类尔。何故念勤不明此者。
得定成就方有此能故前不说。精进可解。
心定者馀经论中为念定。系意住缘。故称
为念。专心守境。故说为心。思惟定者馀经
论中名为慧定。慧心筹虑故曰思惟。馀广如
论耳。二护小中五行内经脱第三句。彼果胜
中。初明行果。次别地果。行果有六。始从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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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尽第六本心界满。经中略无第二业染。
馀义可知。又离恼中文虽背异意亦得足耳
又论中业染者有二义。不作一敬佛故佛
所呵即不作。二畏恶名失利他。生烦恼
失自利。故不作也。增上欲中第三离过别句
内脱第一句。发勤精进中经论似有不次。
但依论文次第消息。意亦无失也。本心界
中亦如是。地果文内三果同前。调柔果中文
分有四。一调柔行。二摩尼珠下明教智净。
以此地成就净證从体起用。故有教智不
同前地。三四摄下明别地行。经本略无此
句。四是名下总结说相。前中初法次喻后合。
法中有三。一见诸佛为起行缘。二恭敬下
辨能练行。三是菩萨乐心下明所练净。馀义
如论应知。第三重颂中。初辨说意。次正偈
颂有二十九。初二颂增长因。次三清净分。
次七颂对治修行增长分。次九增长果。次七
颂调柔摄报等三果。次一总结叹也。
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方轨卷第三
(之上)
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
方轨卷第三(之下)
终南山至相寺沙门智俨述
第五地内六门同前。
一释名者。得出世间
智方便善巧能度难度故名难胜地。
二所离
者。若依地论离身净我慢障。若依摄论下
馀义可知。又离恼中文虽背异意亦得足耳
又论中业染者有二义。不作一敬佛故佛
所呵即不作。二畏恶名失利他。生烦恼
失自利。故不作也。增上欲中第三离过别句
内脱第一句。发勤精进中经论似有不次。
但依论文次第消息。意亦无失也。本心界
中亦如是。地果文内三果同前。调柔果中文
分有四。一调柔行。二摩尼珠下明教智净。
以此地成就净證从体起用。故有教智不
同前地。三四摄下明别地行。经本略无此
句。四是名下总结说相。前中初法次喻后合。
法中有三。一见诸佛为起行缘。二恭敬下
辨能练行。三是菩萨乐心下明所练净。馀义
如论应知。第三重颂中。初辨说意。次正偈
颂有二十九。初二颂增长因。次三清净分。
次七颂对治修行增长分。次九增长果。次七
颂调柔摄报等三果。次一总结叹也。
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方轨卷第三
(之上)
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
方轨卷第三(之下)
终南山至相寺沙门智俨述
第五地内六门同前。
一释名者。得出世间
智方便善巧能度难度故名难胜地。
二所离
者。若依地论离身净我慢障。若依摄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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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般涅槃无明又有二障。一生死涅槃一向
背取思惟。二方便所摄修习道品。又治二业
障及一报因缘生死。
三明所显。相续不异义。
四明所成。禅波罗蜜及学四谛。
五明所得
果通达法界相续不异功德得与三世诸
佛无差别法身果。及成五地位。通果同前。
六释文中大判有三。初偈颂生后。二释地
体。三偈结前。初十五偈。一有二偈菩萨
顺修供养三业庆喜。次二天王赞佛菩萨无
染功德。次十天女赞因及果大慈悲用二位
圆备。次一解脱请显入后證。就天女文
初七叹因。次二赞果。次一显行成因證矣。
地体有三。一胜慢对治。二不住道行胜。三彼
果胜。前文有二。约慢二种。一自地慢。二他
地慢。他地者前四地中得出世智。取彼胜
相名之为慢。下以十种净心为治。二自地
慢于此十中悕求胜相。复以为慢。下以随
顺如道为治。此二文中通名胜慢。慢治同
故。初文有三。初牒前生后劝修趣入。二辨
十心。三菩萨以是下结成利益。又同念不退
转心者。方便净心与不退證心同缘正理
不异也。又文中七净者。一戒。二定。三见。四
度疑。五道非道。此五大小名同。后二名异小
乘。后二者一行净。二名行断。以彼宗趣灭
故。大乘名者一名行断。二名思量菩提分法
上上净。以此宗依行断起胜求故。行虽有
七文有六句。第三句中有二种净。谓见行
净及度疑净。馀相可知。位者若依小乘戒
及定见道前。次三见道。次一修道。次一无
背取思惟。二方便所摄修习道品。又治二业
障及一报因缘生死。
三明所显。相续不异义。
四明所成。禅波罗蜜及学四谛。
五明所得
果通达法界相续不异功德得与三世诸
佛无差别法身果。及成五地位。通果同前。
六释文中大判有三。初偈颂生后。二释地
体。三偈结前。初十五偈。一有二偈菩萨
顺修供养三业庆喜。次二天王赞佛菩萨无
染功德。次十天女赞因及果大慈悲用二位
圆备。次一解脱请显入后證。就天女文
初七叹因。次二赞果。次一显行成因證矣。
地体有三。一胜慢对治。二不住道行胜。三彼
果胜。前文有二。约慢二种。一自地慢。二他
地慢。他地者前四地中得出世智。取彼胜
相名之为慢。下以十种净心为治。二自地
慢于此十中悕求胜相。复以为慢。下以随
顺如道为治。此二文中通名胜慢。慢治同
故。初文有三。初牒前生后劝修趣入。二辨
十心。三菩萨以是下结成利益。又同念不退
转心者。方便净心与不退證心同缘正理
不异也。又文中七净者。一戒。二定。三见。四
度疑。五道非道。此五大小名同。后二名异小
乘。后二者一行净。二名行断。以彼宗趣灭
故。大乘名者一名行断。二名思量菩提分法
上上净。以此宗依行断起胜求故。行虽有
七文有六句。第三句中有二种净。谓见行
净及度疑净。馀相可知。位者若依小乘戒
及定见道前。次三见道。次一修道。次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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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道。大乘三位论之。行断及行在修道中。
馀悉同前。所由如大疏也。二随如道行
有三。一举前起后总显如行。二得大愿下
别明随顺如道行相。三生定不退下总以
结之。就初总中法体有三。句别有四。法体
三者。一是四地所修道品。二此地前十种净
心。三此地中顺如道行文四可知。不住道中
经文有二。初列四谛实法分别。是护烦恼自
利行也。第二化众生分别。是护小乘利他行
也。前经有二。初列四谛实法分别。后就此
四明十观门。即化生分别。此文有二。初列
十名。二次第解文。四谛门中义含法界。菩
萨于中穷照无遗。随智异论旷别难穷。今
此且就一数之圆略为十门。然此十门菩萨
自知。知相难明。故寄化生以显其异。斯乃
约化显自知耳。以此通名所知法中智清
净故。言开合者此之十门总唯是一化生分
别。若随所化大小分二。前九化小。后一化
大。随化所起分以为三。前五化生令其
生解。次四化生令其起行。后一化生令其
入證。约人不同离以为七。初谛化于根未
熟者。第二化于根已熟者。第三化于疑深
法者。第四化于谬解法者。第五化于离正
念者。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化正见者。第十
化于大乘可化随法不同分以为十。若广
分别数别无量。言对实法辨通别者。此之
十门望前四谛一一皆通。初世谛者通观四
谛法相差别。第一义者通观四谛体性空寂。
言相谛者通观四谛非有非无。言差别者
馀悉同前。所由如大疏也。二随如道行
有三。一举前起后总显如行。二得大愿下
别明随顺如道行相。三生定不退下总以
结之。就初总中法体有三。句别有四。法体
三者。一是四地所修道品。二此地前十种净
心。三此地中顺如道行文四可知。不住道中
经文有二。初列四谛实法分别。是护烦恼自
利行也。第二化众生分别。是护小乘利他行
也。前经有二。初列四谛实法分别。后就此
四明十观门。即化生分别。此文有二。初列
十名。二次第解文。四谛门中义含法界。菩
萨于中穷照无遗。随智异论旷别难穷。今
此且就一数之圆略为十门。然此十门菩萨
自知。知相难明。故寄化生以显其异。斯乃
约化显自知耳。以此通名所知法中智清
净故。言开合者此之十门总唯是一化生分
别。若随所化大小分二。前九化小。后一化
大。随化所起分以为三。前五化生令其
生解。次四化生令其起行。后一化生令其
入證。约人不同离以为七。初谛化于根未
熟者。第二化于根已熟者。第三化于疑深
法者。第四化于谬解法者。第五化于离正
念者。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化正见者。第十
化于大乘可化随法不同分以为十。若广
分别数别无量。言对实法辨通别者。此之
十门望前四谛一一皆通。初世谛者通观四
谛法相差别。第一义者通观四谛体性空寂。
言相谛者通观四谛非有非无。言差别者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59c 页
通观四谛有无各异。说成谛者通观四谛缘
起集成相状事也。言事谛者通观迷四谛
成苦等事也。言生谛者通迷四谛起作
集也。尽无生者通解四谛得證灭也。言入
道者通解四谛得成道也。菩萨如来地成
谛者通穷四谛缘起实性清净界成大乘道
之因果也。又此谛者前四谛直明法界体性
无非四谛也。下事等四谛是有非四谛也。
中间五谛是方便修相解观次第。后之一谛
明正称周法界自体因圆通妙道无障碍德
备也。若约教缘法相差别时。初四谛直明
法体。次世谛第一义谛明于相。次相谛者明
一实谛相。次差别者明法界法相。成谛者明
如此法界相以凡夫迷倒故菩提为烦恼。
三界繁兴炽然于世众相集成也。次明事
四谛显正修对治方便行也。然此有非四
谛。乃是菩萨正修方便法。而但以法通无局
故。二乘亦得于中修进。下至人天善业亦
于中行也。今但此菩萨正修对治方便道满
故。能显发称周法界自体圆极无障碍道
故。欲明于菩萨地次第入如来智谛故也。
此观意如论。信解智非无尽智知者释前
如来谛文。谓因智知非果无尽智知也。又可
说文字阿含。信智知非不可说义无尽智知
也。此文约解简耳。下离世间品中重更简文
者约行简也。释云镜像智者。三乘见道前
依定成事。如镜中像成事自在也。其位
不定。或见前煖等四善心。或光得等四定。或
地前四十心。或十行十回向等。或世间修慧。
起集成相状事也。言事谛者通观迷四谛
成苦等事也。言生谛者通迷四谛起作
集也。尽无生者通解四谛得證灭也。言入
道者通解四谛得成道也。菩萨如来地成
谛者通穷四谛缘起实性清净界成大乘道
之因果也。又此谛者前四谛直明法界体性
无非四谛也。下事等四谛是有非四谛也。
中间五谛是方便修相解观次第。后之一谛
明正称周法界自体因圆通妙道无障碍德
备也。若约教缘法相差别时。初四谛直明
法体。次世谛第一义谛明于相。次相谛者明
一实谛相。次差别者明法界法相。成谛者明
如此法界相以凡夫迷倒故菩提为烦恼。
三界繁兴炽然于世众相集成也。次明事
四谛显正修对治方便行也。然此有非四
谛。乃是菩萨正修方便法。而但以法通无局
故。二乘亦得于中修进。下至人天善业亦
于中行也。今但此菩萨正修对治方便道满
故。能显发称周法界自体圆极无障碍道
故。欲明于菩萨地次第入如来智谛故也。
此观意如论。信解智非无尽智知者释前
如来谛文。谓因智知非果无尽智知也。又可
说文字阿含。信智知非不可说义无尽智知
也。此文约解简耳。下离世间品中重更简文
者约行简也。释云镜像智者。三乘见道前
依定成事。如镜中像成事自在也。其位
不定。或见前煖等四善心。或光得等四定。或
地前四十心。或十行十回向等。或世间修慧。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60a 页
乃至得定已去即是其位也。二护小乘勤方
便文分有二。一观有为虚妄诳诈恼于众
生起悲慈念。二得如是智慧下别明悲慈。
此文有二。初明化他愿。二如实观一切有为
下明化他心。此文有二。先悲。后如是苦恼
等下辨慈。悲文有二。初起悲方便。二知众
生下正明悲观。于中有二。一观如实苦知
苦体性。二又作是念下观深重苦。就人显
过明其可悲。就深重苦内经文有二。一
观众生怪生受苦不知厌离。二无明痴故
下明诸众生可怪所以。于中有二。初明深
苦。二如是生死下明其重苦。二释慈文中大
判有二。一为众生修习善法。二如是思惟
下随其所修发愿饶益。初文有二。一于众
生念恶无始。此经文脱第三句第五句第
六也。二唯我一人为集善法。二发愿饶益
中。初一总后九别。此中经文亦有不次。依
次消文义亦无失。释果分文大判有四。一
摄功德胜。二修行胜。三教化众生胜。四起随
顺世间智胜。前二自行。是上所知智清净果。
摄功德者自分所成。修行胜者胜进所成。后
二利他。是前利生勤方便果。化生胜者化他
之行。随顺世智者化他之智。馀文可知。四随
世智中。初总辨意。二知世所有下别释化
智。别中有十。一知书等。二知石性等。三治
病方。四作论等。五日月等。六持戒等。七
不恼生事。八安乐生事。九怜悯故出。十渐
令信入无上佛法。经第三中阙二句。第四义
中无一句。馀文如论。又论中难解。吉凶入
便文分有二。一观有为虚妄诳诈恼于众
生起悲慈念。二得如是智慧下别明悲慈。
此文有二。初明化他愿。二如实观一切有为
下明化他心。此文有二。先悲。后如是苦恼
等下辨慈。悲文有二。初起悲方便。二知众
生下正明悲观。于中有二。一观如实苦知
苦体性。二又作是念下观深重苦。就人显
过明其可悲。就深重苦内经文有二。一
观众生怪生受苦不知厌离。二无明痴故
下明诸众生可怪所以。于中有二。初明深
苦。二如是生死下明其重苦。二释慈文中大
判有二。一为众生修习善法。二如是思惟
下随其所修发愿饶益。初文有二。一于众
生念恶无始。此经文脱第三句第五句第
六也。二唯我一人为集善法。二发愿饶益
中。初一总后九别。此中经文亦有不次。依
次消文义亦无失。释果分文大判有四。一
摄功德胜。二修行胜。三教化众生胜。四起随
顺世间智胜。前二自行。是上所知智清净果。
摄功德者自分所成。修行胜者胜进所成。后
二利他。是前利生勤方便果。化生胜者化他
之行。随顺世智者化他之智。馀文可知。四随
世智中。初总辨意。二知世所有下别释化
智。别中有十。一知书等。二知石性等。三治
病方。四作论等。五日月等。六持戒等。七
不恼生事。八安乐生事。九怜悯故出。十渐
令信入无上佛法。经第三中阙二句。第四义
中无一句。馀文如论。又论中难解。吉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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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随时变相。遍身相者是报定相。随时变相
有八。日一月二星三。星谓五星。东方岁星。
南方莹。或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有镇星。以
为五星。四宿者二十八宿。谓角亢等五星。于
中止宿故名为宿也。地动为五。梦六。想七。
吉凶为八。狐鸣等并吉凶摄也。又七曜者日
月五星是也。入者顺也。过去世八相之业又
顺未来八相所表之果也。又遍身诸相者定
报爱非爱果相也。又五行对五染者。持戒
治破戒。四禅治贪欲。神通治邪归。四无量
治妄行杀生祭祠求福等。四空治妄修解
脱外道邪修等。就地果文中三果同前。调
柔分四。一调柔相。二又如日月下明教智
净。三别地行。四结说相。经阙第三句。初文
法说次喻后合。初明见佛为起行缘。次能
练行。后所练净。能练行中。初供养。次修回
向。后受法行。经多不足。又四五地中出家果
在调柔中。所以者四地已去得出世无漏行。
出家义显故。馀义如论应知。三重颂文。初
辨说意。次明偈辞有三十九。初十一偈颂
胜慢文次十三偈颂不住道胜。次有七偈
颂不住果。次七颂调柔等三文。后一结之。
初胜慢内。初二颂平等。次九颂顺如道行。
不住道内。初四颂智净。次九颂勤方便利
生文。第六地内六门同前。一释名者。般若波
罗蜜行有间大智现前。故名现前地。二所离
者。依地论本微烦恼习障。若依摄论微细
相行无明。此文寄在七地。复有二障。一證
诸法生起相续。即迷俗也。二相想数起。即迷
有八。日一月二星三。星谓五星。东方岁星。
南方莹。或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有镇星。以
为五星。四宿者二十八宿。谓角亢等五星。于
中止宿故名为宿也。地动为五。梦六。想七。
吉凶为八。狐鸣等并吉凶摄也。又七曜者日
月五星是也。入者顺也。过去世八相之业又
顺未来八相所表之果也。又遍身诸相者定
报爱非爱果相也。又五行对五染者。持戒
治破戒。四禅治贪欲。神通治邪归。四无量
治妄行杀生祭祠求福等。四空治妄修解
脱外道邪修等。就地果文中三果同前。调
柔分四。一调柔相。二又如日月下明教智
净。三别地行。四结说相。经阙第三句。初文
法说次喻后合。初明见佛为起行缘。次能
练行。后所练净。能练行中。初供养。次修回
向。后受法行。经多不足。又四五地中出家果
在调柔中。所以者四地已去得出世无漏行。
出家义显故。馀义如论应知。三重颂文。初
辨说意。次明偈辞有三十九。初十一偈颂
胜慢文次十三偈颂不住道胜。次有七偈
颂不住果。次七颂调柔等三文。后一结之。
初胜慢内。初二颂平等。次九颂顺如道行。
不住道内。初四颂智净。次九颂勤方便利
生文。第六地内六门同前。一释名者。般若波
罗蜜行有间大智现前。故名现前地。二所离
者。依地论本微烦恼习障。若依摄论微细
相行无明。此文寄在七地。复有二障。一證
诸法生起相续。即迷俗也。二相想数起。即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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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也。又治二业障及一报因缘生死。三所显
无染净义。四辨所成成般若波罗蜜及解
得缘起。五所得果者。通达十二缘生真如无
染净功德。得相续清净及能清净一切众生
染浊果及六地位。通果同前。六释文者此文
有三。初偈颂生后。二辨地体。三偈颂结前。
初有十八偈。前有二偈。菩萨赞叹。次二诸
天三业供养。次二天王及以眷属赞叹地义。
次有十一天女赞地体及诸别行。次一解脱
请入后證。女文分三。初一伎乐供养。次九
正叹果德及因。后一默然观佛。就前九文
中。初四叹果。次五叹因。因文有三。初一大
悲行。次三六度行。次一结成德用。地体文
中大判有三。一胜慢对治。二不住道行胜。三
明彼果胜。初文有三。一牒前生后劝修趣
入。二辨相。三结行成。初明胜慢对治者。
明十平等法有二种意。一解境。二行境。言
解境者即此十门为所轨法。不住道下明所
依行观门方便。言行境者即十平等是观解
初不住道下明观成相。又依论别定其文
亦好也。就十平等释相有二。初一总。次九
别。九内有三。初七以无破有。次一以有破
无。次一有无双破。初文有三。初一空解脱
门即无相观。次五无相解脱门即无生观。次
一无愿解脱门即无性观。行次第者此举解
成行外。疑云若诸法无云何住持久立决定
为答此疑。故经云无性故。言无性者无实
性也。又云若诸法无云何现见实有。为破
此疑故。经云一切法无相平等。又疑云若法
无染净义。四辨所成成般若波罗蜜及解
得缘起。五所得果者。通达十二缘生真如无
染净功德。得相续清净及能清净一切众生
染浊果及六地位。通果同前。六释文者此文
有三。初偈颂生后。二辨地体。三偈颂结前。
初有十八偈。前有二偈。菩萨赞叹。次二诸
天三业供养。次二天王及以眷属赞叹地义。
次有十一天女赞地体及诸别行。次一解脱
请入后證。女文分三。初一伎乐供养。次九
正叹果德及因。后一默然观佛。就前九文
中。初四叹果。次五叹因。因文有三。初一大
悲行。次三六度行。次一结成德用。地体文
中大判有三。一胜慢对治。二不住道行胜。三
明彼果胜。初文有三。一牒前生后劝修趣
入。二辨相。三结行成。初明胜慢对治者。
明十平等法有二种意。一解境。二行境。言
解境者即此十门为所轨法。不住道下明所
依行观门方便。言行境者即十平等是观解
初不住道下明观成相。又依论别定其文
亦好也。就十平等释相有二。初一总。次九
别。九内有三。初七以无破有。次一以有破
无。次一有无双破。初文有三。初一空解脱
门即无相观。次五无相解脱门即无生观。次
一无愿解脱门即无性观。行次第者此举解
成行外。疑云若诸法无云何住持久立决定
为答此疑。故经云无性故。言无性者无实
性也。又云若诸法无云何现见实有。为破
此疑故。经云一切法无相平等。又疑云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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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者有处法生有处法灭。取心随见不由
自意。云何无相。为破此疑故。经云一切诸
法无生平等。此下自体空不如无相等故异
前也。言无生者一切诸法并从念生无有
自立。云何云有。如论念展转故。又云若法
从念生即因缘非一。念等诸缘我尽不见。
唯见所成安立之法念等不见。自可是无。
所成之法应说是有。为破此疑故。经言无
成故。言无成者既法从他生汝不见彼从
缘而发。既许法从他生汝不见此相。当知
所见即是自谓不得实境。妄见所成。故论
云无成平等。此二迷苦谛。又云若诸法从
他生无自生性。我许非有。能成之因既得
成他此有力能。应说是有。为答此疑故。
经云一切离故一切法平等。依经在第八
句。言离者但所执境情谓是实。论彼所见
即无所从。一非先有。二无实理。所以知若
从缘生即似非实。故知所见即相非有故。
论云染相故。此即计集谛。问若是集谛即心
聚摄。解既在境。云何应集。答论能取体乃
应缘似。烦恼业用计谓境中。境即是无。义
归取相。故说是集。又云诸法因缘寻彼本
末俱不可取。究其此意。染法依实迷真而
生。染可说无。所迷真俗灭道二谛顺理应
有。答汝谓真俗顺理是实。此义不然。灭道
真俗乃是梵行正智境界。云何乃云如谓是
实。为破此疑故。经云本净平等。若如谓是
实。即杂染心生。不可言本净。故论云净相
故。此迷灭道二谛。又云若法不如所见是
自意。云何无相。为破此疑故。经云一切诸
法无生平等。此下自体空不如无相等故异
前也。言无生者一切诸法并从念生无有
自立。云何云有。如论念展转故。又云若法
从念生即因缘非一。念等诸缘我尽不见。
唯见所成安立之法念等不见。自可是无。
所成之法应说是有。为破此疑故。经言无
成故。言无成者既法从他生汝不见彼从
缘而发。既许法从他生汝不见此相。当知
所见即是自谓不得实境。妄见所成。故论
云无成平等。此二迷苦谛。又云若诸法从
他生无自生性。我许非有。能成之因既得
成他此有力能。应说是有。为答此疑故。
经云一切离故一切法平等。依经在第八
句。言离者但所执境情谓是实。论彼所见
即无所从。一非先有。二无实理。所以知若
从缘生即似非实。故知所见即相非有故。
论云染相故。此即计集谛。问若是集谛即心
聚摄。解既在境。云何应集。答论能取体乃
应缘似。烦恼业用计谓境中。境即是无。义
归取相。故说是集。又云诸法因缘寻彼本
末俱不可取。究其此意。染法依实迷真而
生。染可说无。所迷真俗灭道二谛顺理应
有。答汝谓真俗顺理是实。此义不然。灭道
真俗乃是梵行正智境界。云何乃云如谓是
实。为破此疑故。经云本净平等。若如谓是
实。即杂染心生。不可言本净。故论云净相
故。此迷灭道二谛。又云若法不如所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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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者。即不应起世间言说。现有名种种
不同即验所目之义非无。答如言所执名
非一者。是世谓施设非先实有。所以知。但
见世间得义不得名得名不得义。故知诸
名不定从义。汝谓义实起名等。此即戏论
非实有也。为破此疑故。经云无戏论故。
名不实有赖义而生。义不自彰依名而显。
此即验。是戏论因缘。又观义因不见名果。
又观名果不见义因。此似戏论亦无故。论
云分别相故。所以唯说分别者为显即相
空也。此迷四谛名上已无生观说。又云我
已知相是无了生非有。即验如实决定可
趣。答汝谓自见为妄非有。别见离念为可
取者。还是分别故。经云无取舍故。无取舍
者本为情谓。是取所见。并皆不真。今还见
离念为所趣。即同前妄。故论云出没相故。
所以唯言出没为出没即空。上来以无遣
有。又云我寻相生是无。又知离念非有。当
知染净真俗等法并无其体不可进趣。答
汝见染净不可进趣谓无法者此义不然。
为破此疑故。经云如幻梦等。若法并无者
云何有处梦有处不梦。验此即知。一切诸法
不定是无。故论云我非有相。所以为破我
无唯言无我者。此为离我不住无我故。
缘成幻事此不同上见。此即以有破无。又
云所以前起八种见为不尽理以无破有。
复起一见。又不尽理已有破无。我今体寻
不可偏有无取。今具成二义。此可当理。答
如外所见由不越情。所以知如所见境
不同即验所目之义非无。答如言所执名
非一者。是世谓施设非先实有。所以知。但
见世间得义不得名得名不得义。故知诸
名不定从义。汝谓义实起名等。此即戏论
非实有也。为破此疑故。经云无戏论故。
名不实有赖义而生。义不自彰依名而显。
此即验。是戏论因缘。又观义因不见名果。
又观名果不见义因。此似戏论亦无故。论
云分别相故。所以唯说分别者为显即相
空也。此迷四谛名上已无生观说。又云我
已知相是无了生非有。即验如实决定可
趣。答汝谓自见为妄非有。别见离念为可
取者。还是分别故。经云无取舍故。无取舍
者本为情谓。是取所见。并皆不真。今还见
离念为所趣。即同前妄。故论云出没相故。
所以唯言出没为出没即空。上来以无遣
有。又云我寻相生是无。又知离念非有。当
知染净真俗等法并无其体不可进趣。答
汝见染净不可进趣谓无法者此义不然。
为破此疑故。经云如幻梦等。若法并无者
云何有处梦有处不梦。验此即知。一切诸法
不定是无。故论云我非有相。所以为破我
无唯言无我者。此为离我不住无我故。
缘成幻事此不同上见。此即以有破无。又
云所以前起八种见为不尽理以无破有。
复起一见。又不尽理已有破无。我今体寻
不可偏有无取。今具成二义。此可当理。答
如外所见由不越情。所以知如所见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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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义非有义。有义非无义。据其理也。即无
是有。有无是一。为破此疑故。经云有无不
二。言不二者法不自住。应缘成起。复不
是缘故成果法。寻其诸法不越自他。自他
不住。即事辨空。若如见有无此由不越
自他两际。故论云成坏故。所以但言成坏
者。谓成坏即空故不别求。当知不二平等之
法非除灭有无说为不二。此即如实即验。
所谓有无名为戏论。亦非有无二法之中别
立一法以为不二。不俱取同上以因缘法
有无同体各非自性。说彼无法以为有故。
有即非有。还即说彼有法为无。无则非无。
有非有故。无外更无别有为二。无非无故。有
外更无无法为二。故曰有无不二。又复说
彼有无之法为不二故。亦无不二自性可
取。此破有无双计。第三结文有二可知。义
相如论耳。上约十二入明所轨法。下约十
二缘生辨所依观门。问上明法唯约十二
入。下诸观门何为偏在缘生。答摄法取宽
故。约十二入以通依正。今约观门摄外。
从内故局缘生。此文有二。一就初住以明
不住。即总立宗。二作是念下约彼正住以
开观门。即别释也。前地劣故正住地中方
名不住。此地胜故初住地中即名不住。初
文有二。一观法相等牒前起后。言法相者
牒前文中十平等法。随顺牒前得入六地。
此依论经可准之。二复以胜大悲下正显
不住。于中通下六句分别。一释其名。对前
观故说此为复。大悲首者念众生心。拔苦
是有。有无是一。为破此疑故。经云有无不
二。言不二者法不自住。应缘成起。复不
是缘故成果法。寻其诸法不越自他。自他
不住。即事辨空。若如见有无此由不越
自他两际。故论云成坏故。所以但言成坏
者。谓成坏即空故不别求。当知不二平等之
法非除灭有无说为不二。此即如实即验。
所谓有无名为戏论。亦非有无二法之中别
立一法以为不二。不俱取同上以因缘法
有无同体各非自性。说彼无法以为有故。
有即非有。还即说彼有法为无。无则非无。
有非有故。无外更无别有为二。无非无故。有
外更无无法为二。故曰有无不二。又复说
彼有无之法为不二故。亦无不二自性可
取。此破有无双计。第三结文有二可知。义
相如论耳。上约十二入明所轨法。下约十
二缘生辨所依观门。问上明法唯约十二
入。下诸观门何为偏在缘生。答摄法取宽
故。约十二入以通依正。今约观门摄外。
从内故局缘生。此文有二。一就初住以明
不住。即总立宗。二作是念下约彼正住以
开观门。即别释也。前地劣故正住地中方
名不住。此地胜故初住地中即名不住。初
文有二。一观法相等牒前起后。言法相者
牒前文中十平等法。随顺牒前得入六地。
此依论经可准之。二复以胜大悲下正显
不住。于中通下六句分别。一释其名。对前
观故说此为复。大悲首者念众生心。拔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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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悲。悲增曰大。大悲增者求心悯至称曰
增上。亦可求于增上果故名为增上。为求
佛智利众生故名曰大悲。言满足者。离
有为心厌有为故观察缘起。观之穷尽名
为满足。此即经论二处不同。若依论文为
有四句。即以第四生灭一句依前三门以
成行相。若依经本第三即生灭。即用生灭
为满足观。据经论二处。即有二意释生灭
门。一依论者。所谓众生菩提因缘并是有为。
今以智知故云观生灭。二依经者。因缘之
法顺生逆灭。本为救生故云大悲。又若依
经成四句亦得可知也。二明三心次第之
义。乘前观空法便念众生虚妄所缠。故先
起悲。以悲念故求佛智慧欲以利益。故
起第二。佛智必由离过所成故起第三。三
就自利利他分别。前一利他。后二自利。四
护烦恼护小分别。前二护小。后一护烦恼。五
就因果。初后摄因。第二求果。六不住分别。
初一利他不住涅槃。后二自利不住世间。
二就正住别辨观门。初通经论科简观门。
第二释义。初门有三。一就经科。二就论科。
三将经论相对分文。就经科中。初别明十
观。二重结之。十观是何。一因缘分次第。二
三界虚妄下明一心所摄。三无明有二种。下
明自业助成。四无明令行不断下不相舍离。
五无明爱取下三道行。六无明行是过去下
明观先后际。七无明行乃至六入下明三苦
集。八无明因缘行生下辨因缘起。九无明因
缘是生缚下辨因缘生灭缚。十无明因缘是
增上。亦可求于增上果故名为增上。为求
佛智利众生故名曰大悲。言满足者。离
有为心厌有为故观察缘起。观之穷尽名
为满足。此即经论二处不同。若依论文为
有四句。即以第四生灭一句依前三门以
成行相。若依经本第三即生灭。即用生灭
为满足观。据经论二处。即有二意释生灭
门。一依论者。所谓众生菩提因缘并是有为。
今以智知故云观生灭。二依经者。因缘之
法顺生逆灭。本为救生故云大悲。又若依
经成四句亦得可知也。二明三心次第之
义。乘前观空法便念众生虚妄所缠。故先
起悲。以悲念故求佛智慧欲以利益。故
起第二。佛智必由离过所成故起第三。三
就自利利他分别。前一利他。后二自利。四
护烦恼护小分别。前二护小。后一护烦恼。五
就因果。初后摄因。第二求果。六不住分别。
初一利他不住涅槃。后二自利不住世间。
二就正住别辨观门。初通经论科简观门。
第二释义。初门有三。一就经科。二就论科。
三将经论相对分文。就经科中。初别明十
观。二重结之。十观是何。一因缘分次第。二
三界虚妄下明一心所摄。三无明有二种。下
明自业助成。四无明令行不断下不相舍离。
五无明爱取下三道行。六无明行是过去下
明观先后际。七无明行乃至六入下明三苦
集。八无明因缘行生下辨因缘起。九无明因
缘是生缚下辨因缘生灭缚。十无明因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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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顺有下是随顺无所有尽观。于中并各有
顺逆观。即为二也。经文如此。二次就论科。
论家就此十番观中三门分别。一就厌离有
为心中观十二因缘。此即是前满足生灭门。
二就深念众生心中观十二缘。下说为悲
随顺观。言随顺者此即起悲随顺缘生。即
是前悲为首。三求佛心观十二缘。论文名
为一切相智分别观。此即是前悲增上观。问
前初住先明悲首。次说增上。后彰悲满。今
此何故先满次悲后说增上。前初住中生心
次第故。先悲首后论悲满。今此是其正行
次第故。先悲满后说增上。是义云何。前初住
中乘上十法观法空寂。便念众生妄有为
法之所缠故。故先起悲悲。欲拔苦须得佛
智。次起增上。佛必由离有而成。故明满足
生灭等观。今正行中离过为始。先厌有为。
因自离过。便念众生处之不出。次辨随
顺。前二摄因。理必在前。一切相智是求果
行。理须在后。此三门中各有十种观因缘
集即为三十。一一门中各有逆顺即成六
十。上来分别但依住地明六十番。对下果
分有一百八十因缘观门。所以知然。寻果
分文以三空门分别缘集。据此门下各摄
不同故。经云依空解脱得十空三昧。无生
无愿亦复如是。据此三空便有三义。若以
空三昧观十二缘即十二缘皆空。所以知
已论主将分别无相配空三昧。若以无相
门观十二缘十二即似。若以无愿门观十
二缘缘生即实。论中又说无相观门为真
顺逆观。即为二也。经文如此。二次就论科。
论家就此十番观中三门分别。一就厌离有
为心中观十二因缘。此即是前满足生灭门。
二就深念众生心中观十二缘。下说为悲
随顺观。言随顺者此即起悲随顺缘生。即
是前悲为首。三求佛心观十二缘。论文名
为一切相智分别观。此即是前悲增上观。问
前初住先明悲首。次说增上。后彰悲满。今
此何故先满次悲后说增上。前初住中生心
次第故。先悲首后论悲满。今此是其正行
次第故。先悲满后说增上。是义云何。前初住
中乘上十法观法空寂。便念众生妄有为
法之所缠故。故先起悲悲。欲拔苦须得佛
智。次起增上。佛必由离有而成。故明满足
生灭等观。今正行中离过为始。先厌有为。
因自离过。便念众生处之不出。次辨随
顺。前二摄因。理必在前。一切相智是求果
行。理须在后。此三门中各有十种观因缘
集即为三十。一一门中各有逆顺即成六
十。上来分别但依住地明六十番。对下果
分有一百八十因缘观门。所以知然。寻果
分文以三空门分别缘集。据此门下各摄
不同故。经云依空解脱得十空三昧。无生
无愿亦复如是。据此三空便有三义。若以
空三昧观十二缘即十二缘皆空。所以知
已论主将分别无相配空三昧。若以无相
门观十二缘十二即似。若以无愿门观十
二缘缘生即实。论中又说无相观门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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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性。由真实离相。故以配之。以无愿配
无生。为依他无生无所愿求故用配之。此
等因缘同异法门。准下十空三昧思之可
解。第三以论对经。文分齐者更有别意前
依经本十番即成厌离有为因缘等观。故
据前后经本十番成一百八十门。又问若
依经论无有六十门观相。云何得成一百
八十门。答由经初开三观门。后论主仍许
经本二十番。而更别辨三门四门九门等。今
以前开三观门验。后经中观体。即知定有
六十门也。今以论对经摄十门为三番。意
从一观厌离有为。此意下更分别。然论摄
经分齐者。就厌离有为观中。摄彼经内十
番观门以之为三十中初门。即以为一。名
成答相。次有半门复以为一。名第一义。后
八门半合之为一。名世谛差别。第二大悲
随顺观中摄十为四。初门为一名观众生
愚痴颠倒。次一为一名馀处求解脱。次三为
一名异道求解脱。后四为一名求异解脱。
一切相智分别观中摄十为九。初有半门
说之为一名染净观。次一门半复以为一
名染依止观。次有五门各别为一。次有两
门复合为一名无始观。次一为一名种种
观。通前为九。此三门中文之前却后当分
释。二释义者。依大经本。法界缘起乃有众
多。今以要门略摄为二。一约凡夫染法以
辨缘起。二约菩提净分以明缘起。约净门
者要摄为四。一本有。二本有修生。三名修
生。第四修生本有。言本有者。缘起本实体
无生。为依他无生无所愿求故用配之。此
等因缘同异法门。准下十空三昧思之可
解。第三以论对经。文分齐者更有别意前
依经本十番即成厌离有为因缘等观。故
据前后经本十番成一百八十门。又问若
依经论无有六十门观相。云何得成一百
八十门。答由经初开三观门。后论主仍许
经本二十番。而更别辨三门四门九门等。今
以前开三观门验。后经中观体。即知定有
六十门也。今以论对经摄十门为三番。意
从一观厌离有为。此意下更分别。然论摄
经分齐者。就厌离有为观中。摄彼经内十
番观门以之为三十中初门。即以为一。名
成答相。次有半门复以为一。名第一义。后
八门半合之为一。名世谛差别。第二大悲
随顺观中摄十为四。初门为一名观众生
愚痴颠倒。次一为一名馀处求解脱。次三为
一名异道求解脱。后四为一名求异解脱。
一切相智分别观中摄十为九。初有半门
说之为一名染净观。次一门半复以为一
名染依止观。次有五门各别为一。次有两
门复合为一名无始观。次一为一名种种
观。通前为九。此三门中文之前却后当分
释。二释义者。依大经本。法界缘起乃有众
多。今以要门略摄为二。一约凡夫染法以
辨缘起。二约菩提净分以明缘起。约净门
者要摄为四。一本有。二本有修生。三名修
生。第四修生本有。言本有者。缘起本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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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谓情。法界显然三世不动故。性起云众生
心中有微尘经卷。有菩提大树。众圣共證。
人證前后不同。其树不分别异。故知本有。
又此缘生文十二因缘即第一义。言本有修
生者。然诸净品本无异性。今约诸缘发生
新善。据彼诸缘乃是妄法所发真智乃合普
贤。性体本无分别。修智亦无分别。故智顺
理不顺诸缘。故知修生即从本有。同性而
发。故性品云名菩提心为性起故。问本有
修生既是新发义。非是旧。云何乃说从其
本性。答此品为是新生之义说是修生。与
本义亲。故从性起。如今谷不别劫初。顺
本谷亲。对今缘疏故。不说新得。此思可
解。三修生者。信等善根先未现前。今对净
教。赖缘始发。故说新生。故论云彼无无分
别智故。四修生本有者。其如来藏性隐在诸
缠。凡夫即迷处而不觉。若对迷时不名为
有故。无相论云若有应见。又依摄论云有
得不得见不见等故也。今得无分别智始
显法身在缠成净。先无有力同彼无法。今
得成用。异本先无。故不可说名为本有
说为修净。问若说始显为修起者名曰修
生。云何说显。答只为是显修生门中义成
本有。先在迷心不说体用。今时始说有彼
法身。故知与彼新生是亲。先有义疏。如论
云。离不离无常。既言无常。不可从本有。上
来四义于此缘生理实通有。若对经分文。
此十番缘生唯有二门。一修生。二修生本有。
馀二在性起品。第二染法分别缘生者有二
心中有微尘经卷。有菩提大树。众圣共證。
人證前后不同。其树不分别异。故知本有。
又此缘生文十二因缘即第一义。言本有修
生者。然诸净品本无异性。今约诸缘发生
新善。据彼诸缘乃是妄法所发真智乃合普
贤。性体本无分别。修智亦无分别。故智顺
理不顺诸缘。故知修生即从本有。同性而
发。故性品云名菩提心为性起故。问本有
修生既是新发义。非是旧。云何乃说从其
本性。答此品为是新生之义说是修生。与
本义亲。故从性起。如今谷不别劫初。顺
本谷亲。对今缘疏故。不说新得。此思可
解。三修生者。信等善根先未现前。今对净
教。赖缘始发。故说新生。故论云彼无无分
别智故。四修生本有者。其如来藏性隐在诸
缠。凡夫即迷处而不觉。若对迷时不名为
有故。无相论云若有应见。又依摄论云有
得不得见不见等故也。今得无分别智始
显法身在缠成净。先无有力同彼无法。今
得成用。异本先无。故不可说名为本有
说为修净。问若说始显为修起者名曰修
生。云何说显。答只为是显修生门中义成
本有。先在迷心不说体用。今时始说有彼
法身。故知与彼新生是亲。先有义疏。如论
云。离不离无常。既言无常。不可从本有。上
来四义于此缘生理实通有。若对经分文。
此十番缘生唯有二门。一修生。二修生本有。
馀二在性起品。第二染法分别缘生者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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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一缘起一心门。二依持一心门。缘起门者
大分有三。初真妄缘集门。二摄本从末门。三
摄末从本门。言缘集者。总相论十二因缘一
本识作无真妄别。如论说。依一心法有二
种门。以此二门不相离故。又此经云唯心
转故。又如论说。真妄和合名阿梨耶。唯真
不生单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为。如梦
中事知与睡合方得集起。此是真妄缘集之
门。二摄本从末者。唯妄心作故。论云名种子
识及果报识。对治道时本识都尽。法身流转
五道名为众生。随其流处成其别味。法种
众苦如此非一。故知摄本从其末也。问
当随染时为即染也。为由是净。答体是净
本复是净不可名随。故知染时不可为净。
若尔者不应说言依如来藏有生灭心。应
但是单生灭。今言相依。如此说者是有智人
染净双證。故作是说。非局染门。三摄末从
本者。十二因缘唯真心作。如波水作。亦如
梦事唯报心作。以真性故。经云五阴十二因
缘无明等法悉是佛性。又此经云三界虚妄
唯一心作。论释云第一义谛故也。问摄末从
本应是净品。云何乃在染门分别。答此摄
末从本理在净品缘生。今为对染显染如
幻故在染门。问义若如此一切净法并对
染显妄。云何独辨摄末从本在染缘生。答
凡论净品缘起有其二种。一为对染以显
妄法故。经云不如实知诸谛第一义故也。
二但显净品缘起。即是显理之门。即如普贤
性起品等是也。馀义准此可解。此摄末从
大分有三。初真妄缘集门。二摄本从末门。三
摄末从本门。言缘集者。总相论十二因缘一
本识作无真妄别。如论说。依一心法有二
种门。以此二门不相离故。又此经云唯心
转故。又如论说。真妄和合名阿梨耶。唯真
不生单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为。如梦
中事知与睡合方得集起。此是真妄缘集之
门。二摄本从末者。唯妄心作故。论云名种子
识及果报识。对治道时本识都尽。法身流转
五道名为众生。随其流处成其别味。法种
众苦如此非一。故知摄本从其末也。问
当随染时为即染也。为由是净。答体是净
本复是净不可名随。故知染时不可为净。
若尔者不应说言依如来藏有生灭心。应
但是单生灭。今言相依。如此说者是有智人
染净双證。故作是说。非局染门。三摄末从
本者。十二因缘唯真心作。如波水作。亦如
梦事唯报心作。以真性故。经云五阴十二因
缘无明等法悉是佛性。又此经云三界虚妄
唯一心作。论释云第一义谛故也。问摄末从
本应是净品。云何乃在染门分别。答此摄
末从本理在净品缘生。今为对染显染如
幻故在染门。问义若如此一切净法并对
染显妄。云何独辨摄末从本在染缘生。答
凡论净品缘起有其二种。一为对染以显
妄法故。经云不如实知诸谛第一义故也。
二但显净品缘起。即是显理之门。即如普贤
性起品等是也。馀义准此可解。此摄末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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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即是不空如来之藏。此中亦有空义。为自
体空。后当分别。二依持一心门者。六七等识
依梨耶成。故论云十二缘生依梨耶识。以
梨耶识为通因故。问与上缘起一心云何
取别。答上缘起一心染净即体不分别异。
此依持门能所不同故分二也。问如上诸义
并一一门别。云何得成一證境界。答上来所
辨并约缘别显。即是證境方便道缘。欲乐既
别即今所依观门非一。若寻證境如上十
平等说。上来第二释义门讫。次对文释观门
别相。就经本十观内。初明顺观。次辨逆观。
馀皆同此。其逆观相后当释。初因缘分次第
者三种分别。一明所治障。二辨观体。三释
经文。馀皆同此。言治障者治我见执。谓言
十二分是我作也。即是身见邪见遍通。若分
文别但治人见。此惑通彼三空所治。治相
云何。实无有人相。见实人相即空门所治。
缘起似我生。不如所取生。计为似相。即
无生所治。所以得知有彼似我。故论云自
他差别识从我见薰习生。故得知也。成似
生及实法相即无愿门。通治前二执。亦可
治彼无我空及成八自在见相。所以得知。
故论云自体空者有故。此成无性性也。即治
惑门。二观体者即显因缘理次第生义。以空
及似实等三性为顺观体。逆即成一缘起空
无性性观。即用缘起次第理为此观体。即
依经辨也。若依论辨但准以思摄。三释文
者。就因缘分者即因分也。次第者渐次也。
观者照达义。就此以题章也。此文有四。相
体空。后当分别。二依持一心门者。六七等识
依梨耶成。故论云十二缘生依梨耶识。以
梨耶识为通因故。问与上缘起一心云何
取别。答上缘起一心染净即体不分别异。
此依持门能所不同故分二也。问如上诸义
并一一门别。云何得成一證境界。答上来所
辨并约缘别显。即是證境方便道缘。欲乐既
别即今所依观门非一。若寻證境如上十
平等说。上来第二释义门讫。次对文释观门
别相。就经本十观内。初明顺观。次辨逆观。
馀皆同此。其逆观相后当释。初因缘分次第
者三种分别。一明所治障。二辨观体。三释
经文。馀皆同此。言治障者治我见执。谓言
十二分是我作也。即是身见邪见遍通。若分
文别但治人见。此惑通彼三空所治。治相
云何。实无有人相。见实人相即空门所治。
缘起似我生。不如所取生。计为似相。即
无生所治。所以得知有彼似我。故论云自
他差别识从我见薰习生。故得知也。成似
生及实法相即无愿门。通治前二执。亦可
治彼无我空及成八自在见相。所以得知。
故论云自体空者有故。此成无性性也。即治
惑门。二观体者即显因缘理次第生义。以空
及似实等三性为顺观体。逆即成一缘起空
无性性观。即用缘起次第理为此观体。即
依经辨也。若依论辨但准以思摄。三释文
者。就因缘分者即因分也。次第者渐次也。
观者照达义。就此以题章也。此文有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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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为三。要则为二。总摄为一。门别四者。一
举彼解惑显成无我门。二依论愚痴下。依
经一切凡夫下。责情显理门。三依论无智
下。依经常随邪念下。辨相显实门。四不知诸
谛第一义谛下依实辨相门。相从三者。四门
中初一名成。释成无我中二名答。答显无
我。后一名相。谓依二谛立因缘相。要摄二
者前之三门宗显无我。即因缘性。后一总显
因缘之相。总为一者总为第一因缘分次第。
就第三辨相显实中。只由痴爱起诸业行。
乃至老死非由于我。于中初顺。次逆。后
结。顺中初言无智有无。经云常随邪念。是
无明支。无智是痴。求是爱。求常名有。求断
曰无也。过去唯痴。实即过去备诸烦恼。痴
爱力强。所以偏举。恒随下是行。行有六句。
前三行过。后三行体。依经行过三句亦是无
明支。以阙论中无明支故。以是行下是其
识支。初以是行起心种子。乘前起后。由
行熏心令心生后。故说为种。心者是梨耶。
二有漏下对后生死显前种义。有漏是爱。
取想是见。依经取心心即通想。所谓业为地
下复生后有。是名色支。生名色等有七句。
一业为地。二识为种。三无明覆。四爱水润。
五我心溉灌。六种种见纲。七名色牙生。问如
熏习义应业为种识为依地。云何今识为
种子。答凡论业种分别有二。一熏习成种
时。二引生感果时。若熏习成种时。业为种
子以识为地。为识未被熏时未辨有种。
今为熏习始说种生。即与上心能熏义亲。
举彼解惑显成无我门。二依论愚痴下。依
经一切凡夫下。责情显理门。三依论无智
下。依经常随邪念下。辨相显实门。四不知诸
谛第一义谛下依实辨相门。相从三者。四门
中初一名成。释成无我中二名答。答显无
我。后一名相。谓依二谛立因缘相。要摄二
者前之三门宗显无我。即因缘性。后一总显
因缘之相。总为一者总为第一因缘分次第。
就第三辨相显实中。只由痴爱起诸业行。
乃至老死非由于我。于中初顺。次逆。后
结。顺中初言无智有无。经云常随邪念。是
无明支。无智是痴。求是爱。求常名有。求断
曰无也。过去唯痴。实即过去备诸烦恼。痴
爱力强。所以偏举。恒随下是行。行有六句。
前三行过。后三行体。依经行过三句亦是无
明支。以阙论中无明支故。以是行下是其
识支。初以是行起心种子。乘前起后。由
行熏心令心生后。故说为种。心者是梨耶。
二有漏下对后生死显前种义。有漏是爱。
取想是见。依经取心心即通想。所谓业为地
下复生后有。是名色支。生名色等有七句。
一业为地。二识为种。三无明覆。四爱水润。
五我心溉灌。六种种见纲。七名色牙生。问如
熏习义应业为种识为依地。云何今识为
种子。答凡论业种分别有二。一熏习成种
时。二引生感果时。若熏习成种时。业为种
子以识为地。为识未被熏时未辨有种。
今为熏习始说种生。即与上心能熏义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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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识义疏。故识为地。种为能依。即属业也。
二引生感果者。以识为种。用业为地。今言
业者是临生。时中阴求生业心为正业种。
犹在本识未发。今此上心求生中阴。是种
子用相。此用相既非业体。但能引业感得识
支。如地引种令得成果。说业为地。种在
识内。与彼本识同无记性。先造业识上心已
谢。今种现与本识俱成。与识义亲。与能薰
疏。故判从识合为种子。此有二义。一是即
体。二是异体。此义如上料简中说。问业力无
明及诸见等。现今求生用识为依。应从识
为种。云何别分为所依地。答理同依识。但
有别义不如种子。以种现同识无记性。一
体。二相。俱一不分。求生无明虽与识同现
变成其色心等别。不如本识体相二义。不
可从识为种子也。馀文可知。二依止一心
观者。即十二缘等能依也。心者即梨耶心。就
此以题章。以梨耶缘起为此观体。三门同
上。初所治者治彼外境自性执。谓一切境。
别治但以惑自性差别积聚等三。通治可
知。二能治所依观体者还以三空空似实无
生性相为此顺观。故论云阿梨耶识为大
空故。无生似实无愿如论思之应知。逆成
一观同初门。唯识者有二种。一梨耶识持
生诸法。离识即无。二明意识唯识。生死涅
槃染净等法现在意地离识即无。梨耶唯识
始是解境非行所依。意识唯识此终即是正
解所依。心终意始。反前可知。观相云何。如
行心见法为境。若无观心觉境。染净等法
二引生感果者。以识为种。用业为地。今言
业者是临生。时中阴求生业心为正业种。
犹在本识未发。今此上心求生中阴。是种
子用相。此用相既非业体。但能引业感得识
支。如地引种令得成果。说业为地。种在
识内。与彼本识同无记性。先造业识上心已
谢。今种现与本识俱成。与识义亲。与能薰
疏。故判从识合为种子。此有二义。一是即
体。二是异体。此义如上料简中说。问业力无
明及诸见等。现今求生用识为依。应从识
为种。云何别分为所依地。答理同依识。但
有别义不如种子。以种现同识无记性。一
体。二相。俱一不分。求生无明虽与识同现
变成其色心等别。不如本识体相二义。不
可从识为种子也。馀文可知。二依止一心
观者。即十二缘等能依也。心者即梨耶心。就
此以题章。以梨耶缘起为此观体。三门同
上。初所治者治彼外境自性执。谓一切境。
别治但以惑自性差别积聚等三。通治可
知。二能治所依观体者还以三空空似实无
生性相为此顺观。故论云阿梨耶识为大
空故。无生似实无愿如论思之应知。逆成
一观同初门。唯识者有二种。一梨耶识持
生诸法。离识即无。二明意识唯识。生死涅
槃染净等法现在意地离识即无。梨耶唯识
始是解境非行所依。意识唯识此终即是正
解所依。心终意始。反前可知。观相云何。如
行心见法为境。若无观心觉境。染净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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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任现前。今知意言所作取谓之心不起。
知识作时名用依他遣分别境。问依他与
识云何取别。答依他约相。所以知。分别体
空相能起识。其识随缘不守自性。此应成
空乃现似相。故知约相。二唯识约体。三界
唯心。颠倒分别即空。故得知也。识望无性
即似非实。体相相成。故通说耳。问如境依
心即是果法。似而非无。云何对识辨境即
空。答但从心生非分别境。属能缘心依他
性摄。所以知。当见境时但见实故。故论主
以二谛等文作一依止观也。问后知唯识
还是所知。与前谓境有何义别。仍判后境
属依他性。答前见境时。不知缘集说唯识
作。作义非性见识作。时分杂谓染。缘集作
理违分别性。故知别也。遣实境灭时即得
一分空无相性。无相现故。唯识想境并则不
生名得无性性。此是行门唯识观法。若约
生解则三性后辨无性性。问唯识想灭为
知无相境遣唯识想。为识想自灭。答更无
别知无相观心。但唯识想兼知无性。取想
则自不现在前。又亦依前势而得后心不
生也。今此文内通二唯识。三界唯心作即本
识唯识。如经下偈但从贪心有即意识唯
识。此是顺观。此依经辨。三释文者。经本有
四。初句立宗。二十二缘分下引圣教證。三
所以者何下责。四随事生欲心下答。随者众
多义。事者上心作业。生欲心者心是梨耶心。
问既言欲心。即是意识。云何言本心。答欲
心有二义。一识现起作用分别。二即此识因
知识作时名用依他遣分别境。问依他与
识云何取别。答依他约相。所以知。分别体
空相能起识。其识随缘不守自性。此应成
空乃现似相。故知约相。二唯识约体。三界
唯心。颠倒分别即空。故得知也。识望无性
即似非实。体相相成。故通说耳。问如境依
心即是果法。似而非无。云何对识辨境即
空。答但从心生非分别境。属能缘心依他
性摄。所以知。当见境时但见实故。故论主
以二谛等文作一依止观也。问后知唯识
还是所知。与前谓境有何义别。仍判后境
属依他性。答前见境时。不知缘集说唯识
作。作义非性见识作。时分杂谓染。缘集作
理违分别性。故知别也。遣实境灭时即得
一分空无相性。无相现故。唯识想境并则不
生名得无性性。此是行门唯识观法。若约
生解则三性后辨无性性。问唯识想灭为
知无相境遣唯识想。为识想自灭。答更无
别知无相观心。但唯识想兼知无性。取想
则自不现在前。又亦依前势而得后心不
生也。今此文内通二唯识。三界唯心作即本
识唯识。如经下偈但从贪心有即意识唯
识。此是顺观。此依经辨。三释文者。经本有
四。初句立宗。二十二缘分下引圣教證。三
所以者何下责。四随事生欲心下答。随者众
多义。事者上心作业。生欲心者心是梨耶心。
问既言欲心。即是意识。云何言本心。答欲
心有二义。一识现起作用分别。二即此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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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发起作用义边即属其事。能见取边即
属意识。因缘发起即属梨耶。为起时同处
不可分别。如行诳心名为无明。欲心取境
即是不了。岂可欲心之后别辨不了。故知即
欲名为不了。但成文故语有前后。事是行
者上心分别事即是业行。行诳心名无明
者其行现成分别实相。今梨耶识变成不了
名为意识。取其实事故名无明。馀文可知。
此依论辨。问此与经本何别。答经通论局
也。
三自因观者。自者拣他异之名。唯拣邪因
不拣正因。今此观内摄四种因。因缘增上
缘缘缘次第缘。以四缘理为此观体。自此
已下至因缘观。并用三性相为顺观体。用
三空门为逆观体。但义别分有此诸观。于
分别性内拣异妄计。三门同上。言所治者
治异计因缘执。如修道贪瞋痴实非发业。
计具因缘能发生业即戒取见。如自性非
因为因及心烦恼。分同此治。二所依观门
者明此自因具四缘等能生诸法。此具因
缘亲疏二理名俗谛观。妄计不生成一分
真也。此经文辨之。三释文者。今言无明有
二种作等者。一亲因缘。二是疏缘。一缘中
痴是亲因也。二与行作因。即疏缘也。此中
摄三缘。馀文类可知。又但取疏因。此约论
辨。第四不相舍离观者三门同上。不相舍离
者无他别时相离生也。三性分同上自因
观。初明所治者因果异时计。谓因灭果后
生。此即因不生果失。更有馀失。思之可
属意识。因缘发起即属梨耶。为起时同处
不可分别。如行诳心名为无明。欲心取境
即是不了。岂可欲心之后别辨不了。故知即
欲名为不了。但成文故语有前后。事是行
者上心分别事即是业行。行诳心名无明
者其行现成分别实相。今梨耶识变成不了
名为意识。取其实事故名无明。馀文可知。
此依论辨。问此与经本何别。答经通论局
也。
三自因观者。自者拣他异之名。唯拣邪因
不拣正因。今此观内摄四种因。因缘增上
缘缘缘次第缘。以四缘理为此观体。自此
已下至因缘观。并用三性相为顺观体。用
三空门为逆观体。但义别分有此诸观。于
分别性内拣异妄计。三门同上。言所治者
治异计因缘执。如修道贪瞋痴实非发业。
计具因缘能发生业即戒取见。如自性非
因为因及心烦恼。分同此治。二所依观门
者明此自因具四缘等能生诸法。此具因
缘亲疏二理名俗谛观。妄计不生成一分
真也。此经文辨之。三释文者。今言无明有
二种作等者。一亲因缘。二是疏缘。一缘中
痴是亲因也。二与行作因。即疏缘也。此中
摄三缘。馀文类可知。又但取疏因。此约论
辨。第四不相舍离观者三门同上。不相舍离
者无他别时相离生也。三性分同上自因
观。初明所治者因果异时计。谓因灭果后
生。此即因不生果失。更有馀失。思之可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65b 页
解。是戒取见。二所依观门者。以同时生果
理为此观体。此亲疏二因俱同时。此约经
文辨。观相云何。无明有二种。一子时。二果
时。彼二种时非是前后。依子取时名曰子
时。依果取时名曰果时其义云何。子者令
行不断。果者此子时中所成行果。依此取
时名曰果时。问果因同时即别体过。若前后
生因不生果过。答我立因果异彼二失。由
是同时异第二失。为是因果异第一失。此
非逆观。去情说也。但显俗谛理非第一义。
所以知同时。故论云有二种义故缘事示
现。云何二义。一是因义。二是果义。缘事示现
者。依缘二种义示现二种时。如是馀因缘
分自生因二种义缘事应知。又论引中论
偈。云众缘所生法是即不即因。亦复不异
因。非断亦非常者。明因果两义各非断常
行是无明果不即无明因。由是果故不异
无明因。因义反前可知。非断亦非常。行由
是果非断。是果无方非常。即此时中无明
是因非断。是果因故非常。此义论主削去
外情作逆观说。非顺缘生俗谛门。所以
得知。论主后自属当经云。自生因缘观义
如前说。故知也。此约论辨。五三道观者。三
者数。道者通生义。以烦恼业报及通生义
为此观体。三门同上。初所治者。对治因缘
废事计理执。谓计诸法通因缘理。即废事
执理失。故论云若因缘生者一切法俱生。故
得知也。问如论文此语属后三际。云何从
前以为所治答论主别有异意。科后八门
理为此观体。此亲疏二因俱同时。此约经
文辨。观相云何。无明有二种。一子时。二果
时。彼二种时非是前后。依子取时名曰子
时。依果取时名曰果时其义云何。子者令
行不断。果者此子时中所成行果。依此取
时名曰果时。问果因同时即别体过。若前后
生因不生果过。答我立因果异彼二失。由
是同时异第二失。为是因果异第一失。此
非逆观。去情说也。但显俗谛理非第一义。
所以知同时。故论云有二种义故缘事示
现。云何二义。一是因义。二是果义。缘事示现
者。依缘二种义示现二种时。如是馀因缘
分自生因二种义缘事应知。又论引中论
偈。云众缘所生法是即不即因。亦复不异
因。非断亦非常者。明因果两义各非断常
行是无明果不即无明因。由是果故不异
无明因。因义反前可知。非断亦非常。行由
是果非断。是果无方非常。即此时中无明
是因非断。是果因故非常。此义论主削去
外情作逆观说。非顺缘生俗谛门。所以
得知。论主后自属当经云。自生因缘观义
如前说。故知也。此约论辨。五三道观者。三
者数。道者通生义。以烦恼业报及通生义
为此观体。三门同上。初所治者。对治因缘
废事计理执。谓计诸法通因缘理。即废事
执理失。故论云若因缘生者一切法俱生。故
得知也。问如论文此语属后三际。云何从
前以为所治答论主别有异意。科后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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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观。以为俗谛明执是过。故从后说。论主
用三道为摄过观。即体是过不可别有所
治。今依经本。三道是德故有所治。将在前
论。所以知论主别有异意。如前依止一心
观分为两门。岂是十番意也。亦有解者。作
外人与论主成失若作此释。义转难解。所
以得知。疑云若因缘生者一切法俱生。论答
云。过去业有二种。一未作业。二已作业。只
可未作者非一切生。已作者应一切生。为
如是故。今成论主与外成失属前治也。
又一因生诸法如计宿作及自性等。分同此
治。是戒取耳。二所依观门者对三性分。同
上。自因观因缘之道通生诸有。依烦恼道
生诸有故。同在有流也。依业生诸有六
道不同。善恶有异。依报生诸法相续不
断。故得三有成其事业诸相不同。此理事
相应理故法齐生。由事隔故不互相生。若
但因缘理不藉事生者即三有不成。此依
经本辨。三释文可知。依论辨之可知。第六
三际观者。三者数。际者显无始分齐。即以
三时因果理事为此观体。三门同上。一所
治者。治无因执即常见也。谓执诸法不从
因生复言未来无生老死即断见也。二能
治所依观门者。无明行等是过去世。治现在
世执身常见。爱取有等是未来世。对治外
执断见过也。此依经辨。三释文者。于是有
三世转者谓展转生诸后有也。此明过患
耳。馀文可知。此依论辨。七三苦观者。三者
数。苦是义。三门同上。初所治者谓乐净执。
用三道为摄过观。即体是过不可别有所
治。今依经本。三道是德故有所治。将在前
论。所以知论主别有异意。如前依止一心
观分为两门。岂是十番意也。亦有解者。作
外人与论主成失若作此释。义转难解。所
以得知。疑云若因缘生者一切法俱生。论答
云。过去业有二种。一未作业。二已作业。只
可未作者非一切生。已作者应一切生。为
如是故。今成论主与外成失属前治也。
又一因生诸法如计宿作及自性等。分同此
治。是戒取耳。二所依观门者对三性分。同
上。自因观因缘之道通生诸有。依烦恼道
生诸有故。同在有流也。依业生诸有六
道不同。善恶有异。依报生诸法相续不
断。故得三有成其事业诸相不同。此理事
相应理故法齐生。由事隔故不互相生。若
但因缘理不藉事生者即三有不成。此依
经本辨。三释文可知。依论辨之可知。第六
三际观者。三者数。际者显无始分齐。即以
三时因果理事为此观体。三门同上。一所
治者。治无因执即常见也。谓执诸法不从
因生复言未来无生老死即断见也。二能
治所依观门者。无明行等是过去世。治现在
世执身常见。爱取有等是未来世。对治外
执断见过也。此依经辨。三释文者。于是有
三世转者谓展转生诸后有也。此明过患
耳。馀文可知。此依论辨。七三苦观者。三者
数。苦是义。三门同上。初所治者谓乐净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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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缘身具有三苦。迷者不了谓有乐净。
即见取摄分有戒见。二明所依观门者。三
性同上。理实通论诸因缘。分通三苦。今约
相分。无明行等以为行苦。触受二支名为
苦苦。爱取有等以为坏苦。行苦渐增治身常
住计有乐净。苦苦治身自在有乐净执。坏
苦治身究竟计有乐净。此名顺俗观。但以
三苦及知苦智为此观体。此苦何得通三
性。答如经说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等。又云是
苦是谛是实。又广如中边论。准之思之可
解。此依经文辨。释文者。所以五支名为行
者。诸分渐增未对苦具。但行相增。所以触
受为苦苦者为此二支对外苦具增。所以
爱等名坏苦者是未来世生因缘故违现在
身。显其现在非久住世。爱取有体非是坏
相。显他坏增名为坏苦。馀文可知。此依论
辨。八因缘观者三门同上。初所治者谓计
单因有力生果。如执自性因能生二十五
谛。此身等因缘生。迷者不了谓自性作。即
戒取见。二所依观门者三性同上。因缘生理。
因有决定用。缘有发果能方得法生。若但
因力无缘发果能者。其因六义不现在前。
何者为六义。一念念灭。此灭是空。有力不
待外缘所以有力不待缘。为因体未对
缘事自迁动故。二俱有是空有力待缘。所
以者为得外缘唯显体空俱成力用也。三
随逐至治际是有无力待缘。所以知为随
他故不可无不能违缘。故无力也。四决
定是有有力不待缘。所以知外缘未至性
即见取摄分有戒见。二明所依观门者。三
性同上。理实通论诸因缘。分通三苦。今约
相分。无明行等以为行苦。触受二支名为
苦苦。爱取有等以为坏苦。行苦渐增治身常
住计有乐净。苦苦治身自在有乐净执。坏
苦治身究竟计有乐净。此名顺俗观。但以
三苦及知苦智为此观体。此苦何得通三
性。答如经说不生不灭是无常义等。又云是
苦是谛是实。又广如中边论。准之思之可
解。此依经文辨。释文者。所以五支名为行
者。诸分渐增未对苦具。但行相增。所以触
受为苦苦者为此二支对外苦具增。所以
爱等名坏苦者是未来世生因缘故违现在
身。显其现在非久住世。爱取有体非是坏
相。显他坏增名为坏苦。馀文可知。此依论
辨。八因缘观者三门同上。初所治者谓计
单因有力生果。如执自性因能生二十五
谛。此身等因缘生。迷者不了谓自性作。即
戒取见。二所依观门者三性同上。因缘生理。
因有决定用。缘有发果能方得法生。若但
因力无缘发果能者。其因六义不现在前。
何者为六义。一念念灭。此灭是空。有力不
待外缘所以有力不待缘。为因体未对
缘事自迁动故。二俱有是空有力待缘。所
以者为得外缘唯显体空俱成力用也。三
随逐至治际是有无力待缘。所以知为随
他故不可无不能违缘。故无力也。四决
定是有有力不待缘。所以知外缘未至性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66b 页
不改自成故。五观因缘。是空无力待缘。所
以知者为待外缘唯显亲因非有无力能
生果也。六如引显自果。是有有力待缘。
所以知得外缘时唯显自因。得自果故。
问此因缘六义分齐云何。答今言赖缘者。但
取因事之外增上等三缘不取自因六义互
相发。所以者。其六义者同是理法对因事
显。废生因事六义不能自互发成。但外三
缘各有理事故。得对显因果之义。若尔六
义不应总别相成。答六义六相共成者。六相
有二义。一顺理。二顺事。此二义中。顺理义
显。顺事义微。其四缘事二义同上。但顺事义
增。顺理义微。所以知。因缘生果法起迷义
显。为此论主别将六相照令入理。故知四
缘顺事增也。所以知总别顺理义增者。为
辨六相令见心入理。问何以得知但总别
六义得顺理增不取于事。答论主简事不
具六相。唯约义辨。故知也。上二微义思之
可解。今因缘内各有六义。故说别有胜用
能感于果。问如论说。非他作自因生。非自
作缘生故。既言非他。云何但取胜力生果。
答此举不生形取胜力。若不形夺胜力不
成。令此夺中偏取一边胜力属上论主自
因观。今此通取二力。不能生义分在其中。
准上六义思之可解。有一别空。入后观
门至当分别。此即治前独因感果执。业藉
缘造后感果时。不赖缘发。此执何失。答若
废于缘自因胜力并皆不成。此即俗谛观。
即以缘生理事及智为观体。此依经辨。三
以知者为待外缘唯显亲因非有无力能
生果也。六如引显自果。是有有力待缘。
所以知得外缘时唯显自因。得自果故。
问此因缘六义分齐云何。答今言赖缘者。但
取因事之外增上等三缘不取自因六义互
相发。所以者。其六义者同是理法对因事
显。废生因事六义不能自互发成。但外三
缘各有理事故。得对显因果之义。若尔六
义不应总别相成。答六义六相共成者。六相
有二义。一顺理。二顺事。此二义中。顺理义
显。顺事义微。其四缘事二义同上。但顺事义
增。顺理义微。所以知。因缘生果法起迷义
显。为此论主别将六相照令入理。故知四
缘顺事增也。所以知总别顺理义增者。为
辨六相令见心入理。问何以得知但总别
六义得顺理增不取于事。答论主简事不
具六相。唯约义辨。故知也。上二微义思之
可解。今因缘内各有六义。故说别有胜用
能感于果。问如论说。非他作自因生。非自
作缘生故。既言非他。云何但取胜力生果。
答此举不生形取胜力。若不形夺胜力不
成。令此夺中偏取一边胜力属上论主自
因观。今此通取二力。不能生义分在其中。
准上六义思之可解。有一别空。入后观
门至当分别。此即治前独因感果执。业藉
缘造后感果时。不赖缘发。此执何失。答若
废于缘自因胜力并皆不成。此即俗谛观。
即以缘生理事及智为观体。此依经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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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文者。因即通亲疏四种缘也。故云因缘
能生行。故知也。释名可解。此依论辨。又依
小乘六因四缘若依三乘即十因二十因等。
若依一乘即随法辨因。为一一因缘理事
各别与法界等。今六因义唯一乘能穷。此约
别教说也。第九因缘生灭缚观者。因缘牒
成俗谛所依。生者所生果法。灭者即离因缘
生力。缚者即顺缚。从俗谛依经本阙无。因
缘二字三门同上。初所治者。此下二观但治
心惑。通义可解。谓因缘共力能感果执。又
言因缘法。各有少力。共成一果。其缘起理
通有诸义。若见因缘有力共生。即名迷理事
分别执。即法我所见。二所依观门者。此用三
空门为顺观体。逆成一生缚无分别观。馀
意下更分别。诸缘生法成俗谛相。不属一
缘。但诸已生法随去。一缘果不得立。不简
亲疏故。论云。无知者故。作时不住故。若因
缘能生不可不住。问若因缘不生而有法
者。先因未集亦应生果。又此缚果法因缘
生果。二相何别。答因缘生内有二种义。一
无自生义故空。二因缘有力故生得果法。此
缘缚内亦有二义。一是俗谛缘起。二离缘生
力故空。因缘生法。若无生力。果即不成。此
缘缚观。若无空义。果即不成。云何是空相。
答因内求疏不可得。又求生力不可得。
前因缘生果生义。是增空义。是微为因缘法
顺生迷增故。今缘缚法空义。是增生力义微
为缘起法顺生无分别智故。故下经云。缘起
之法离有无也此虽无生力以空力成故。
能生行。故知也。释名可解。此依论辨。又依
小乘六因四缘若依三乘即十因二十因等。
若依一乘即随法辨因。为一一因缘理事
各别与法界等。今六因义唯一乘能穷。此约
别教说也。第九因缘生灭缚观者。因缘牒
成俗谛所依。生者所生果法。灭者即离因缘
生力。缚者即顺缚。从俗谛依经本阙无。因
缘二字三门同上。初所治者。此下二观但治
心惑。通义可解。谓因缘共力能感果执。又
言因缘法。各有少力。共成一果。其缘起理
通有诸义。若见因缘有力共生。即名迷理事
分别执。即法我所见。二所依观门者。此用三
空门为顺观体。逆成一生缚无分别观。馀
意下更分别。诸缘生法成俗谛相。不属一
缘。但诸已生法随去。一缘果不得立。不简
亲疏故。论云。无知者故。作时不住故。若因
缘能生不可不住。问若因缘不生而有法
者。先因未集亦应生果。又此缚果法因缘
生果。二相何别。答因缘生内有二种义。一
无自生义故空。二因缘有力故生得果法。此
缘缚内亦有二义。一是俗谛缘起。二离缘生
力故空。因缘生法。若无生力。果即不成。此
缘缚观。若无空义。果即不成。云何是空相。
答因内求疏不可得。又求生力不可得。
前因缘生果生义。是增空义。是微为因缘法
顺生迷增故。今缘缚法空义。是增生力义微
为缘起法顺生无分别智故。故下经云。缘起
之法离有无也此虽无生力以空力成故。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67a 页
离自性生。经云。无住为本故。问若缘生顺
迷增者。此义可尔。缘缚顺空增。应当真谛
摄。答空有二种。一为空故得有俗成。二为
空成无分别。今取成俗空故不入真谛。问
若观生缚当见法时。为有能缚因力以
不。答无能缚者。若有能缚即是他义。缚义
不成。此义思之可解。今以俗谛无分别理
事为此观体。此生缚观不分因果。此依经
文辨。三释文者。无明因缘诸行生以生缚
说者。无明因缘牒俗所依。以生缚说者。正
斥观体。生缚同前释。所以言说者。为欲依
言得平等俗故。何者以此缚字通目生不
生为缚故。非亲生为缚故。非无俗谛不
可以二相取此二义故。以一说缚字印
定其义。若废其说恐别取二义故。观依
说以取义也。理在说中。馀文可解。又经通
取空力多有力少。论即不说因也。此依论
辨。十无所有尽观依论名。随顺有尽观三门
同上。初所治者。此局心惑。亦可通诸使。俗
谛通摄故。为执因缘。但有应俗相。自体空
义。不现在前故是障也。何者但因缘生法。
即自体空理不自住。顺成俗谛。成俗谛果
时。仍以不同因缘。以此义求有不偏增。若
迷谓唯有俗者故是过失。即法我我所见。二
所依观门者。三义同上。生缚意趣有异。后自
分别。诸缘生法。不起即已起即双现。如彼
渴鹿见阳焰水乾湿并彰。又如镜像染净双
现。此是正理。问其所现空。为是真谛。为是
俗谛。又此观法与前缘生及以生缚。云何取
迷增者。此义可尔。缘缚顺空增。应当真谛
摄。答空有二种。一为空故得有俗成。二为
空成无分别。今取成俗空故不入真谛。问
若观生缚当见法时。为有能缚因力以
不。答无能缚者。若有能缚即是他义。缚义
不成。此义思之可解。今以俗谛无分别理
事为此观体。此生缚观不分因果。此依经
文辨。三释文者。无明因缘诸行生以生缚
说者。无明因缘牒俗所依。以生缚说者。正
斥观体。生缚同前释。所以言说者。为欲依
言得平等俗故。何者以此缚字通目生不
生为缚故。非亲生为缚故。非无俗谛不
可以二相取此二义故。以一说缚字印
定其义。若废其说恐别取二义故。观依
说以取义也。理在说中。馀文可解。又经通
取空力多有力少。论即不说因也。此依论
辨。十无所有尽观依论名。随顺有尽观三门
同上。初所治者。此局心惑。亦可通诸使。俗
谛通摄故。为执因缘。但有应俗相。自体空
义。不现在前故是障也。何者但因缘生法。
即自体空理不自住。顺成俗谛。成俗谛果
时。仍以不同因缘。以此义求有不偏增。若
迷谓唯有俗者故是过失。即法我我所见。二
所依观门者。三义同上。生缚意趣有异。后自
分别。诸缘生法。不起即已起即双现。如彼
渴鹿见阳焰水乾湿并彰。又如镜像染净双
现。此是正理。问其所现空。为是真谛。为是
俗谛。又此观法与前缘生及以生缚。云何取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67b 页
别。答因缘及缚唯成顺有。今第十观空有俱
顺。又此空有并是俗谛。汎明真俗此有多义。
一体相相对。二空有相对。如此分真俗。其义
非一。若空有分真俗。有则为俗。空即为真。
即證智所知。若体相相对。空有可以相论
故。若约此义。俗谛通空有。此空是自体空。
非事空也。故论云。是心真如相。能示摩诃衍
体。故知虽是真如得名。俗相不是体也。此
即空有同为一相。以缘顺性。理事为此观
体故。上文云。十二缘生是无为也。此依经
辨。三释文者。随顺即空。随顺于有尽者为空
随顺。即有尽灭也。此顺论主后释。不顺经
文。若依经无所有尽观者。无所有者所顺。尽
者能顺。俗相即空顺于灭理。以俗相求法。
即尽其性。此是周尽之尽。亦有解者。以尽
字为逆观。此不应经文。为文中别有逆
相。又若此尽即是逆者。诸观并应置其尽
字。文云。无明因缘诸行生是随顺无所有尽
观者。因缘无性即相辨空。空故随顺无所有
理尽其性也。十观亦有相生次第。为知诸
虚妄过故。故有第一。既识妄已未知妄法
依何得生。故有第二。识知所依未知有
何理。故有第三。已知生理未知依何时。
故有第四。识知时已未知约何义。故明第
五。知其义已有何本末。故有第六。知本
末已未知有何过。故有第七。知其过已云何
对事成。故有第八。知成已未知有何相。故
有第九。知相已疑谓乖理。故有第十。依经
十番讫。二依论分别者有三。一厌离有为。
顺。又此空有并是俗谛。汎明真俗此有多义。
一体相相对。二空有相对。如此分真俗。其义
非一。若空有分真俗。有则为俗。空即为真。
即證智所知。若体相相对。空有可以相论
故。若约此义。俗谛通空有。此空是自体空。
非事空也。故论云。是心真如相。能示摩诃衍
体。故知虽是真如得名。俗相不是体也。此
即空有同为一相。以缘顺性。理事为此观
体故。上文云。十二缘生是无为也。此依经
辨。三释文者。随顺即空。随顺于有尽者为空
随顺。即有尽灭也。此顺论主后释。不顺经
文。若依经无所有尽观者。无所有者所顺。尽
者能顺。俗相即空顺于灭理。以俗相求法。
即尽其性。此是周尽之尽。亦有解者。以尽
字为逆观。此不应经文。为文中别有逆
相。又若此尽即是逆者。诸观并应置其尽
字。文云。无明因缘诸行生是随顺无所有尽
观者。因缘无性即相辨空。空故随顺无所有
理尽其性也。十观亦有相生次第。为知诸
虚妄过故。故有第一。既识妄已未知妄法
依何得生。故有第二。识知所依未知有
何理。故有第三。已知生理未知依何时。
故有第四。识知时已未知约何义。故明第
五。知其义已有何本末。故有第六。知本
末已未知有何过。故有第七。知其过已云何
对事成。故有第八。知成已未知有何相。故
有第九。知相已疑谓乖理。故有第十。依经
十番讫。二依论分别者有三。一厌离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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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悲随顺。三一切相智。初厌离有为者。解
则为顺。行则为逆解中以三空相为顺。大
分为三。一成答相。二第一义谛。三世谛差别
为知。世无人成。世有为过。故须第一。既知
过已。未知趣何理。故有第二。虽知所入法。
未知依何而得故。举俗谛辨所依观门。故
论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初释文如
前。问此相即俗谛。何须第三。更明俗谛。答
此辨俗谛为取过失。二第一义谛释得脱
所以。就彼因缘观第一义得脱因缘。此
取依止观中上半门也。世谛观者。世即时
也。谛者时中法实。此合经中后八门半为六
门观。初半为一取二为一。次三各一。后三
为一。初□是染染依止观。染者能依也。依止
者所依也。此六门中。初一门明染依止。次二
建立染相。次一就染彰过。次二正观防非。
后一辨观分齐。又云何染故明染相。染何所
依依第一义。何故说依妄法依真。为欲
就之求真故也。二言因观者。观染所因问
论主合本二观为一因观。经本初为自因。论
主云他因。经本不相舍离。论主云自因。此
义云何。答经主言自简异外道。论言他者。
就四缘内。简取增上缘。成十二因缘义准
论主意。消彼经文。即举亲别疏。取其疏缘
不取亲者。为不顺十二因缘故也。云何不
顺。十二支中但行有二支。报因义显。馀者
略而不具。又别取增上缘故。简之所以名
疏缘。作他因者为增上缘。对亲因为疏。
望增上自果为亲。今对亲因说彼增上
则为顺。行则为逆解中以三空相为顺。大
分为三。一成答相。二第一义谛。三世谛差别
为知。世无人成。世有为过。故须第一。既知
过已。未知趣何理。故有第二。虽知所入法。
未知依何而得故。举俗谛辨所依观门。故
论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初释文如
前。问此相即俗谛。何须第三。更明俗谛。答
此辨俗谛为取过失。二第一义谛释得脱
所以。就彼因缘观第一义得脱因缘。此
取依止观中上半门也。世谛观者。世即时
也。谛者时中法实。此合经中后八门半为六
门观。初半为一取二为一。次三各一。后三
为一。初□是染染依止观。染者能依也。依止
者所依也。此六门中。初一门明染依止。次二
建立染相。次一就染彰过。次二正观防非。
后一辨观分齐。又云何染故明染相。染何所
依依第一义。何故说依妄法依真。为欲
就之求真故也。二言因观者。观染所因问
论主合本二观为一因观。经本初为自因。论
主云他因。经本不相舍离。论主云自因。此
义云何。答经主言自简异外道。论言他者。
就四缘内。简取增上缘。成十二因缘义准
论主意。消彼经文。即举亲别疏。取其疏缘
不取亲者。为不顺十二因缘故也。云何不
顺。十二支中但行有二支。报因义显。馀者
略而不具。又别取增上缘故。简之所以名
疏缘。作他因者为增上缘。对亲因为疏。
望增上自果为亲。今对亲因说彼增上
第六他化天会十地品二十二¶ 第 68a 页
故。说他因亦可。反之取其他也。经名不
相舍离。如前观释。亦通亲疏。论言自因者。
增上缘中取亲因缘。即互为因。等由互为
因通诸支故。三摄过观者。摄十二缘以为
三道观察。唯是苦集过也。四护过者。护彼凡
夫邪见过也。五不厌厌者。防离二乘慢心
过也。微细之苦。二乘不厌。菩萨能厌。名不
厌厌。六深观者。观行穷深。因缘之理妙过情
趣。故名为深观。相云何。论主分本三观。以
为四法趣其深理。一非他作自因生故。即成
自因。具有胜力。离无因计。二非自作缘生
故。即显疏缘。具有胜力。即离单因生果不
藉缘失。此二种义离自性执。由顺俗谛见
心不息。问何故不言各有少力共成多力。
答若少多则不成。三非二作但随顺生。此则
去前见。因缘相随顺生者。有无不可取为
随有故。不可无随顺有故。非自有复随顺
有。非定从因生故。离有无不可取也。四
非无因作随顺有故。即离意地。谓无分别。其
法如上十平等摄。此即深观之妙趣也。问此
观为是逆观。为是顺观。答此通逆顺。随顺
观世谛即顺也。即入第一义谛故逆也。此
观通治诸惑。不别明所治。以一缘起无生
唯识为此观体。问如上诸义并是顺观。逆观
云何。答真俗二谛非分别知。但对见情故
分二相。欲知逆顺者。唯越见情。即逆顺相
应。云何作方便。如诸观门。互相形夺。即体
其理。得灭诸见。馀义可知。二大悲随顺者。
大悲随顺因缘。亦可因缘随顺大悲。论主
相舍离。如前观释。亦通亲疏。论言自因者。
增上缘中取亲因缘。即互为因。等由互为
因通诸支故。三摄过观者。摄十二缘以为
三道观察。唯是苦集过也。四护过者。护彼凡
夫邪见过也。五不厌厌者。防离二乘慢心
过也。微细之苦。二乘不厌。菩萨能厌。名不
厌厌。六深观者。观行穷深。因缘之理妙过情
趣。故名为深观。相云何。论主分本三观。以
为四法趣其深理。一非他作自因生故。即成
自因。具有胜力。离无因计。二非自作缘生
故。即显疏缘。具有胜力。即离单因生果不
藉缘失。此二种义离自性执。由顺俗谛见
心不息。问何故不言各有少力共成多力。
答若少多则不成。三非二作但随顺生。此则
去前见。因缘相随顺生者。有无不可取为
随有故。不可无随顺有故。非自有复随顺
有。非定从因生故。离有无不可取也。四
非无因作随顺有故。即离意地。谓无分别。其
法如上十平等摄。此即深观之妙趣也。问此
观为是逆观。为是顺观。答此通逆顺。随顺
观世谛即顺也。即入第一义谛故逆也。此
观通治诸惑。不别明所治。以一缘起无生
唯识为此观体。问如上诸义并是顺观。逆观
云何。答真俗二谛非分别知。但对见情故
分二相。欲知逆顺者。唯越见情。即逆顺相
应。云何作方便。如诸观门。互相形夺。即体
其理。得灭诸见。馀义可知。二大悲随顺者。
大悲随顺因缘。亦可因缘随顺大悲。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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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十为四。一以第一为愚痴颠倒。二以一
门为馀处求解脱。三以四门为异道求解
脱。四以四门为求异解脱。第一辨过为所
离。第二所求理。三为所依道。四为所求果。
此四门中一一对番。邪为所治。正为能治。
初愚痴颠倒者。随所著处愚痴及颠倒。此事
观故。以著我故。一切处受生远离我故。即
无有生。即以颠倒治法我相用。知过心
治执我心。馀处求解脱者。凡夫愚痴颠倒。
常应于梨耶识中及陀那识中求解脱。乃
于馀处我我所中求解脱。此义云何。应于
梨耶缘起法中求。及于妄我境中求解脱。
即用识境以治我境。以唯识智治我智
矣。云何异道求解脱。于颠倒因中求解脱。
此义云何。应因缘理中求道所依。及于妄
因自性等中求解脱。道则以自因理治。自
性为因生。二十五谛理法为自性因。不平等
故须治也。何者为二十五谛。五知根即眼等
五根。五作根即手脚及口大便小便根。并心
平等根为十一根。五大即地水火风空。五唯
量即色声香味触。加前十一为二十一。忧喜
闇亦名染。粗黑即是贪瞋痴合名染。心谛
为二十二。慢谛亦名我。心为二十三。觉亦
名智为二十四。自性为二十五。人欲死时。
不能作业故。先五作根坏变为五知根。肉
眼坏变为火大。耳变为空。鼻变为地。舌变
为水。身根坏变为风。五大坏变五唯量。地
变为香。水变为味。火变为色。空变为声。风
变为触。唯量变为忧喜闇。忧喜变为慢。慢
门为馀处求解脱。三以四门为异道求解
脱。四以四门为求异解脱。第一辨过为所
离。第二所求理。三为所依道。四为所求果。
此四门中一一对番。邪为所治。正为能治。
初愚痴颠倒者。随所著处愚痴及颠倒。此事
观故。以著我故。一切处受生远离我故。即
无有生。即以颠倒治法我相用。知过心
治执我心。馀处求解脱者。凡夫愚痴颠倒。
常应于梨耶识中及陀那识中求解脱。乃
于馀处我我所中求解脱。此义云何。应于
梨耶缘起法中求。及于妄我境中求解脱。
即用识境以治我境。以唯识智治我智
矣。云何异道求解脱。于颠倒因中求解脱。
此义云何。应因缘理中求道所依。及于妄
因自性等中求解脱。道则以自因理治。自
性为因生。二十五谛理法为自性因。不平等
故须治也。何者为二十五谛。五知根即眼等
五根。五作根即手脚及口大便小便根。并心
平等根为十一根。五大即地水火风空。五唯
量即色声香味触。加前十一为二十一。忧喜
闇亦名染。粗黑即是贪瞋痴合名染。心谛
为二十二。慢谛亦名我。心为二十三。觉亦
名智为二十四。自性为二十五。人欲死时。
不能作业故。先五作根坏变为五知根。肉
眼坏变为火大。耳变为空。鼻变为地。舌变
为水。身根坏变为风。五大坏变五唯量。地
变为香。水变为味。火变为色。空变为声。风
变为触。唯量变为忧喜闇。忧喜变为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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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为智。智变成自性。今坏者非灭坏。但无
现用。还归于本故名坏也。成反前可知。
不相舍离。以治梵作为梵天与众生相
离故。三道治苦行因。为苦行非乐因故。三
际治无因。前中后际因生故。用四智心治
邪智。此有二义。一以缘起为正道体。以修
成智为助道体。自因等为正道体。二以无
分别智为正道。诸道品为助道。即举法取
能观智为道体也。求异解脱者。汎释解
脱有三种。一显缘起。第二生智。第三灭
惑。今于我我所中求解脱。妄计常乐我净。
三义即俱不成。论以四义显之。一用三苦
治彼乐倒。显缘起理真实乐德。行苦等迁动
无故。二用因缘治彼我倒。即显我德。有为
不自在故。三用生缚观治彼净倒。即显净
德。缚非自在净故。四用随顺有治彼常倒。
即显常德。为随顺三有不常未出故。又用
常乐等次第配之。馀义如论。三一切相智
观者。一切即所观境。智者能观心。一取有分
观内半门为染净分别观。染者我慢烦恼染。
净者无我慢净。分别者差别而知。仍依止观
取十番内一门半观为依止观。前次第半门
真俗二法与迷心为依。后一心观与俗谛
为依。二依义齐故通一依止一心依止。通
生依止及境界依。前半门内唯境界依。三以
一门为方便观。方便者。因缘二力方便发
果。四以一门为缘相观。缘相者。因缘生果
之状相义也。亦可增上缘状相义也。问此一
门与上方便何别。答前取因缘力。后取成
现用。还归于本故名坏也。成反前可知。
不相舍离。以治梵作为梵天与众生相
离故。三道治苦行因。为苦行非乐因故。三
际治无因。前中后际因生故。用四智心治
邪智。此有二义。一以缘起为正道体。以修
成智为助道体。自因等为正道体。二以无
分别智为正道。诸道品为助道。即举法取
能观智为道体也。求异解脱者。汎释解
脱有三种。一显缘起。第二生智。第三灭
惑。今于我我所中求解脱。妄计常乐我净。
三义即俱不成。论以四义显之。一用三苦
治彼乐倒。显缘起理真实乐德。行苦等迁动
无故。二用因缘治彼我倒。即显我德。有为
不自在故。三用生缚观治彼净倒。即显净
德。缚非自在净故。四用随顺有治彼常倒。
即显常德。为随顺三有不常未出故。又用
常乐等次第配之。馀义如论。三一切相智
观者。一切即所观境。智者能观心。一取有分
观内半门为染净分别观。染者我慢烦恼染。
净者无我慢净。分别者差别而知。仍依止观
取十番内一门半观为依止观。前次第半门
真俗二法与迷心为依。后一心观与俗谛
为依。二依义齐故通一依止一心依止。通
生依止及境界依。前半门内唯境界依。三以
一门为方便观。方便者。因缘二力方便发
果。四以一门为缘相观。缘相者。因缘生果
之状相义也。亦可增上缘状相义也。问此一
门与上方便何别。答前取因缘力。后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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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状相。又前位后欲明有支无作。唯有缘相
义也。五以一门为入谛观。入者观心。谛者
所知苦集谛也。六以一门为力无力信入
观者。如无明行生识等果名为有力。识等
不感后果名为无力。以此因果分齐。令人
信入故名信入观。七以一门为增上慢等
者。声闻人未断行苦。谓为究竟。故名增上。
已断粗惑名非增上。举此深苦令人信入。
八以二门为无始观。言无始者。无彼无
始也为成因生故非缘作。为成缘生故
非因作。此二处求无作者。始复求二作。非
自成故无自性。始名无始观。所以二观
为无始者。答因缘相形不可说始。以生缚
观表法有终。若法无终。不可但说言无始
观。问缚云何终。答若缚是果不可说有终
为缚。不定果一相故说终。九种种观者。但
俗随顺因缘非一故云种种。此九观门是种
智境。治无智障。能观法体。即为能治。非理
观智境。亦有逆顺。逆者烦恼灭。顺者得法
体。三彼果胜者。文分有五。一对治灭障胜
者。是前胜慢对治家果。前修十法而为对
治。此地满中。更以甚深三脱为治。名对治
胜。前治五地染净慢障。今此更治微细我
心及有无等。名灭障胜。此中文亦有背向。
消息无违也。二修行胜者。是前不住道行家
果。依前不住更起胜修。名修行胜。三三昧
胜者。望前治胜以说果也。前修三脱而为
对治。彼治转增名三昧胜。此中文用论比
之可解耳。四不坏心者。望前灭障以说果
义也。五以一门为入谛观。入者观心。谛者
所知苦集谛也。六以一门为力无力信入
观者。如无明行生识等果名为有力。识等
不感后果名为无力。以此因果分齐。令人
信入故名信入观。七以一门为增上慢等
者。声闻人未断行苦。谓为究竟。故名增上。
已断粗惑名非增上。举此深苦令人信入。
八以二门为无始观。言无始者。无彼无
始也为成因生故非缘作。为成缘生故
非因作。此二处求无作者。始复求二作。非
自成故无自性。始名无始观。所以二观
为无始者。答因缘相形不可说始。以生缚
观表法有终。若法无终。不可但说言无始
观。问缚云何终。答若缚是果不可说有终
为缚。不定果一相故说终。九种种观者。但
俗随顺因缘非一故云种种。此九观门是种
智境。治无智障。能观法体。即为能治。非理
观智境。亦有逆顺。逆者烦恼灭。顺者得法
体。三彼果胜者。文分有五。一对治灭障胜
者。是前胜慢对治家果。前修十法而为对
治。此地满中。更以甚深三脱为治。名对治
胜。前治五地染净慢障。今此更治微细我
心及有无等。名灭障胜。此中文亦有背向。
消息无违也。二修行胜者。是前不住道行家
果。依前不住更起胜修。名修行胜。三三昧
胜者。望前治胜以说果也。前修三脱而为
对治。彼治转增名三昧胜。此中文用论比
之可解耳。四不坏心者。望前灭障以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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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灭障故。三昧之心不可破坏。五自在
力者。望前修行以说果也。依前修行。上进
无碍名自在力。馀文如论。二修行胜中。初
明修行之心。二菩萨作如是念下明修行胜。
此文有二。初明修行。二即得无障碍下明
修行胜。馀文可知。就三昧有二。初辨空门。
二无相下等馀二空。馀义如论。后二果中。
各初一总。后句是别。就地果文内。三果如
前。调柔分四。一调柔行相。二月光喻下明
教智净。三别地行。四结说相。前中。初法次
喻后合。就法说中。多见诸佛为起行缘。次
能练行。后所练净。馀文如论。三重颂有二。
初明颂意。次正偈颂。偈有三十九。初三一
句颂十平等。次十九三句颂不住道行。三次
六偈颂不住果。次有九偈颂调柔三果。次
一叹显说分齐。不住有二。初十七一句颂
十种观。次二半颂结文。不住果文中。初三
颂三脱。次一半颂修行。次半颂三昧。次半
颂不坏心。次半颂自在力。
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方轨卷第三
(之下)
巳岁大藏都监开板
力者。望前修行以说果也。依前修行。上进
无碍名自在力。馀文如论。二修行胜中。初
明修行之心。二菩萨作如是念下明修行胜。
此文有二。初明修行。二即得无障碍下明
修行胜。馀文可知。就三昧有二。初辨空门。
二无相下等馀二空。馀义如论。后二果中。
各初一总。后句是别。就地果文内。三果如
前。调柔分四。一调柔行相。二月光喻下明
教智净。三别地行。四结说相。前中。初法次
喻后合。就法说中。多见诸佛为起行缘。次
能练行。后所练净。馀文如论。三重颂有二。
初明颂意。次正偈颂。偈有三十九。初三一
句颂十平等。次十九三句颂不住道行。三次
六偈颂不住果。次有九偈颂调柔三果。次
一叹显说分齐。不住有二。初十七一句颂
十种观。次二半颂结文。不住果文中。初三
颂三脱。次一半颂修行。次半颂三昧。次半
颂不坏心。次半颂自在力。
大方广佛华严经搜玄分齐通智方轨卷第三
(之下)
巳岁大藏都监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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