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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卷七 第 855a 页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七之上
高丽沙门谛观录
南天竺沙门蒙润集注
清比丘性权汇补辅宏记
清三宝弟子钱𠁼庵较订
天台嫡裔比丘谛闲编科参梓

△三菩萨二。初标人。

「次明菩萨位者。

【□注】菩萨。具云菩提萨埵。摩诃萨埵。旧翻大道心众生。
亦大道成众生。新译云觉有情。以上求佛道。下化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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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故。此菩萨于当教内亦称大乘。」

【【■记】此释菩萨华梵名义也。初示具足梵语。次两句
出旧译华言。旧翻大道心众生者。如四教义云。菩
提名道。萨埵名心。摩诃言大。是为大道心也。此似
约自行翻名也。大道成众生者。如智论云。菩提。翻
佛道。萨埵。翻成众生。摩诃。翻大。谓此人用诸佛之
大道。以成就众生也。此似约化他翻名也。旧译者。
指秦晋而言。诸经多言菩萨摩诃萨者。什师以天
竺语繁。两句八字标名。故略三存五。合两为一。云
菩萨摩诃萨也。次二句。释新译。然唐译有三释。一
者。觉。即是菩提之道。有情。即缘虑之情。谓自能觉
悟菩提之道。犹有缘虑之情。为对迷众生故称觉
有情也。二者。觉。即是菩提之行。有情。乃博地众生。
谓此人不但自行诸佛菩提之道。又能开觉一切
有情。所谓吾将以斯道。觉斯民。故名觉有情也。三
者。觉即所求佛果菩提。有情。即所度大地众生。谓
此人上求佛觉。下化有情。自利利人。故云觉有情。
是则约上求下化一义而释也。又起信疏亦有三
释。一。约境。有所求所度。觉。即所求佛果菩提。有情。
即所度大地众生。谓此人以智上求佛觉。以悲下
化有情。自利利人。故云觉有情。二约心。有觉悟之
智。馀情虑之识。谓此人自能觉悟菩提之道。犹有
缘虑之情。对全迷众生。故称觉有情。三。约能所。有
能求所求。觉。即所求菩提之道。有情。即能求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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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故称觉有情。今则注云上求等者。乃约初义
释也。末句结成。言于当教内亦称大乘者。谓此菩
萨伏惑行因。望于后三。虽不名大乘。若对当教中
下二乘。亦可称为大乘也。】

「【□注】然此菩萨。全不断惑。三祇百劫。伏惑行因。四教义
(六)云。三藏正化二乘。傍化菩萨。若说菩萨断惑受
生。二乘即疑。若结尽而得受生者。诸声闻人得罗汉
果。将不更受生耶。是故不说菩萨断结受生也。(文)
妙玄五(十二)云。令生事善。故作是说。欲求佛者改恶从
善。(文)又四教义三(二)云。虽修性念处。而不断结。为生
三界度众生故。(文)由教不诠中道应本。故留结惑受
生利物。故三藏菩萨不断惑明矣(此乃立权则有)。」

【【■记】此明菩萨伏惑行因所以也。初略指藏教菩萨
不断所以。次四教义下。引證。文有四节。初为断二
乘疑。如四教义问云。佛于三藏。初开三乘。大乘最
胜。何不以大乘为正。小乘为傍。答。鹿苑初转四谛
法轮。拘邻五人见谛成道。八万诸天得法眼净。伹
有得道之小乘。未有得道之大乘。故以小乘为正。
大乘为傍也。二为逗机生善。如妙玄云。今明渐道
之初。求佛当三阿僧祇劫修六度行。百劫种相好
因。乃可得佛。欲令生事善。故作是说。事善者。即有
相之善。如行六度。而不能达三轮体空。故名事善
也。故作是说者。谓即藏教求佛果人。当须三祇修
福。百劫种相。乃可得佛之说也。欲求佛者。改六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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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从六度善。则知为人生善。故不说菩萨断惑也。
三重引四教义为受生利物。(文)云修性念处为坏
属爱魔业。破属见一切智六师修共念处欲坏爱
结。破神通六师。修缘念处。为一切爱见众生说法。
属爱坏。故一切天魔眷属坏。见坏。故十八种六师
及一切外道眷属坏也。故用三种念处。行六波罗
密。意欲降伏天魔外道也。又菩萨用三种念处。行
六度时。虽修性念处。而不断结。为生三界。度众生
故。则知为受生利物。故不说菩萨断结也。四约教
及受生意。明不断惑。盖中道法身之理。乃起应之
本。彼三藏教。既不诠显。故于菩萨不论断惑。又菩
萨大悲怜悯。欲度一切受生死苦。教化众生。众生
根熟。即便成道。说三乘教。共三乘人。同入涅槃。若
因中断结即不受生。岂能利物。故忍受生死。不断
结也。以是明之。则知不说菩萨断结者。良有以也。
原注。约权指明则有耳。】

「【□注】若大论云。声闻人。言菩萨不断使。乃至坐道场。然
后断者。是为大错。又云。岂有菩萨。具足三毒能集佛
法。(文)此盖龙树申通摩诃衍义。以大破小。故作此说。
当彼鹿苑禀教之时。虽谓实历三祇百劫。伏惑不断。
若方等般若转入衍中。来至法华。会归一实。定无始
终三祗伏惑。故得大论约实斥权(此乃斥权则无)。」

【【■记】此言大论明菩萨无不断惑之义。引论发明也。
初句指声闻言讹。次句指摩诃衍言错。又云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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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然是略引。若具记之。如文云。何以故。汝法中。说
菩萨巳满三阿僧祇劫后。更有百劫中。常得宿命
智。自忆迦叶佛时。作比丘。名郁多罗。修行佛法。云
何今六年苦行。修邪道法。日食一麻一麦。后身菩
萨一日尚不应谬。何况六年。瞋习亦然。从久远世
时。作毒蛇。猎者生剥其皮。犹尚不瞋。云何最后身
而瞋五人。以是知声闻人受佛义亦错。佛以方便
欲破外道。故现六年苦行。汝言瞋五人者。是为方
便。亦似瞋非瞋习也。又摩诃衍人言。得无生忍菩
萨。一切烦恼及习都尽。亦是错。若都尽与佛无异。
亦不应受法性生身。以是故知菩萨得无生法忍。
舍生身。得法性身。若言至坐道场一切烦恼及习
俱断。是语亦非。何以故。若菩萨具三毒者。云何能
集无量佛法。譬如毒瓶。虽著甘露。皆不中食。菩萨
集诸纯净功德。乃得作佛。若杂三毒。云何能具足
清净佛法是也。此盖下。明论主破斥之意。如四教
义问云。智论何意从始至终。一一弹破。答。龙树为
欲申通摩诃衍。明菩萨所行之道。以大破小。皆可
破也。当彼下。转明论意以实斥权。盖阿含会上。但
止保證真空。乃二乘所慕。而菩萨三祗修六度。百
劫种相好。虽然历劫伏惑修因。若至方等。受大圣
之弹诃。般若。领二乘之转教。则巳转入摩诃衍中。
后来更至法华会上。闻三周说法。则三乘总是一
乘。九界同归佛界。岂有三祗百劫伏惑之事。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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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得可以实斥权。以大破小也。末句原注指明
约实斥权则无耳。】

「【□注】若释迦果后权示利生。不妨自历三祗百劫。故有
尸弃然灯等事。今之所辨。且顺立权义边。故约鹿苑
三藏。明不断惑。如法华文句六(二十七)引阿含五佛子。
释更与作字名之为儿。四果支佛。名真佛子。菩萨不
断惑。子义未成(文)。」

【【■记】此以菩萨权示。明所辨也。谓我释迦如来。因成
久远之实修果成久远之实證。而有三祇百劫。伏
惑行因。又有尸弃然灯。二佛授记等事。是皆如来
果后权示利生之事。是故今文顺权立义。以明三
藏菩萨伏惑行因也。如法华下。引文句證菩萨不
断惑义。谓一往言之。凡夫为外子。二乘为庶子。菩
萨为真子。玄文云。昔教五人得真无漏。名佛子。菩
萨不发真。名外人。释签云。小乘以菩萨为似子。以
声闻为真子。是知子义未成。由不断惑也。】

「【□注】妙乐七(十七)云。阿含至子义未成者。(叠疏引经)既阿含中
亦明不断惑菩萨。而大论斥权。非谓全无(此会经论明破立意。
谓非但婆沙明不断惑菩萨。而阿含亦明。此对婆沙而云亦也。以阿含会同婆沙而判大论。则知大论斥权云
无。非谓全无。乃立权则有)。」

【【■记】此以经论判明。含有菩萨少分不断惑也。原注
正出其意。文有四段。初断文意。二释亦字。三正会
判。四推论文含有也。言立权则有者。别行玄记云。
为逗衍机。须破三藏。非是废彼教而作是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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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论云迦旃延造者。从所造论及所计者说。」

【【■记】此出大论斥权之意。言所造论者。即迦旃延所
作发智经八乾度初品。是世间第一法。后诸弟子。
为后人不能尽解八乾度。故作鞞婆沙也。】

「(此由上文阿含婆沙明不断惑菩萨。则经论相符。而大论斥之者。盖斥其执权之人耳。故曰论云迦旃延造者。
从所造论及所计者说。即出其斥权之意。盖从其所造论及所计故。大论谓是迦旃延造。是则大论斥其计论
执权之非也)。」

【【■记】此段原注。释妙乐出论斥权之意。初明论斥执
权之人。盖下。释明大论斥权之意。是则下。结明论
斥计执之非也。】

「【□注】岂以会二。还归阿含。法华准旧。十二年前。一何可
笑。」

【【■备】此因判藏菩萨之便。辩明菩萨当分大小也。
【■补】
此斥古师。如妙乐十车之难。古师所立菩萨之位。
全同阿含十二年前。又法华会三归一。古师不知。
伹言会二。讲时但辨清会二二字。大意自明。】

「(此由他师不分大小菩萨之殊。及昧水牛白牛之异。谓法华会二乘。归菩萨。故此破云。岂可会二乘断惑之人
还归阿含不断惑菩萨。若以会二乘还归阿含。法华四十馀年之后。开显之教。还复准旧十二年前阿含之教。
故云一何可笑)。」

【【■记】此释妙乐破古师谬说也。盖以菩萨有大有小。
若三藏中则小。而方等以后皆大也。故以水牛喻
权小菩萨。白牛喻实大菩萨。而彼不知。谬谓法华
会二乘归菩萨也。】

「【□注】止观三(十六)云。烦恼脂消者。名伏为消也。故别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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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云。但伏惑不断。如无脂肥羊。取世智为般若。即此
意也。」

【【■记】此会止观烦恼脂消之意。先指文正释。次引别
行疏證成。如观音记言。无脂肥羊者。大论言。此菩
萨虽有上妙五欲。不生贪著。以有无常等观故。譬
如有王。有一大臣。自覆其罪。王欲罚罪。语臣言。若
得无脂肥羊。少赦汝罪。大臣有智。以索系羊。养以
水草。日日三时。以狼怖之。羊虽得养。肥而无脂。以
献于王。王见问言。云何得尔。答以上事。菩萨亦尔。
见无常空狼。令结使脂消。功德身肥也。是乃取世
智为般若。即此以伏为消之意也。
【■补】取世智者。以
未断惑。真智不得现前。虽修六度。乃取有漏世智
为般若。即此伏而不断之意也。】

「【□注】又俱舍婆沙意云。下八地惑。初修禅时。先巳断竟。
此有漏断。亦是伏义(如辅行三下会释云云)。」

【【■记】此会释俱舍婆沙断下八地惑也。盖有漏智弱。
虽然说断。其实名伏。如辅行云。三十四心者。今取
论意。与诸经论明断少别。大论云。下地诸惑。因时
未断。至树下时。乃以九地九品思惑。通名一九。故
言三藏菩萨。位同凡夫。以九无碍九解脱。合为十
八。见道中八忍八智。合为十六。并前共成三十四
心。俱舍婆沙意云。下八地惑。修初禅时先巳断竟。
唯非非想地九品见思全在。用九无碍九解脱。以
根胜故。不复更修下八地定。不同声闻。亦异缘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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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云此与俱舍不同。什公翻译。及龙树意。俱舍
应误不同意者。今且以一意消通。今二论理齐。俱
舍取修禅时巳断惑竟。不复更断。智论依馀部。虽
有漏断。未名为断。至菩提树下。伹断非想。八地俱
名无漏。但是从部得名不同。故使二论用义不等。】

「【□注】然不断见思。还断尘沙否。答。须知三祇百劫。亦但
伏而不断。故至树王下断见思时。于尘沙法上證四
真谛。方断尘沙也。」

【【■记】此料简菩萨断伏尘沙。问中承不断见思而问
断尘沙者。盖见思阻乎空寂。尘沙障乎化导。是则
菩萨不断见思则可。不断尘沙则不可。故此问之。
答中明修因时。伏而不断。至成道时。与见思同断。
别行玄云。三十四心正习俱尽者。顿證罗汉。及以
支佛。亦三十四心无间而得。但不以此顿尽正习。
一言于习。有见思习。尘沙习。菩萨修学尘沙法门。
治其劣慧。于一一门。用四谛观。伏其正使。于一一
门。行六度行。熏见思习。故树王下。三十四心。于尘
沙法上。證四真谛。故令正使。及二习气。俱时而尽。
故能二谛皆究竟也。方异二乘弟子。偏障佛眼佛
智也。】

「【□注】若止观三(十六)云。得法眼。照俗谛。(文)得相似法眼。有
漏智照耳。」

【【■记】此释止观明菩萨法眼照俗也。先引文。次正释。
谓菩萨修因之时。所得法眼。虽非名字观行。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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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證究竟。但是相似法眼。于俗谛境上。只可依稀
而见。彷佛而知。伹是有漏智照。是故尘沙但言伏
而非断也。】

△二明法二。初标。

「从初发心。缘四谛境。发四弘愿。修六度行。

【□注】生灭四谛。为所依境。弘者。大也。要制其心。志求满
足。名为誓愿。」

【【■记】此释所缘四谛境也。如前注云。苦则三相迁移。
集则四心流动。灭则灭有还无。道则对治易夺。是
名生灭四谛。此三藏菩萨依之而发弘愿也。要。求
也。世出世之愿。无过此四。故谓之弘。愿而加之以
誓。所以坚其成也。】

「【□注】度者。越生死流。到彼岸也。誓若无境。名为狂愿。不
行六度。其愿则虚。又此化他四门遍学。异乎二乘一
门自行。」

【【■记】此明三乘广狭。修行有异。谓菩萨乘人。心既广
大。故于有等四门一一遍学。不为自利。唯乐利人。
而二乘之流。心既狭劣。行亦孤陋。但依空法。取證
道果。唯求自度。不欲度人。自其所以有异乎此也。】

「【□注】又二乘虽无破戒。乃至愚痴。行非利生。不名六度。
盖夺而言之。」

【【■记】此明二乘。行非六度也。谓一往观之。二乘竞竞
守戒。似修戒度。乃至无愚痴行。似般若度。称实言
之。既是自私自利。而非利生行业。但名自行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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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度。六度者。度他六蔽也。是则与之则是。夺之则
非也。】

「【□注】别对谛缘三祇百劫。名四阶成道。」

【【■记】此对谛缘结名四阶。谓声闻人。修四谛行。缘觉
人。修十二因缘行。菩萨人。修四阶行。然此四阶成
道。名出楞伽。谓初僧祇。二僧祇。三僧祇。百劫种相
好也。】

△二释二。初发愿修行二。初发愿。

「一未度者。令度。即众生无边誓愿度。此缘苦谛境。二
未解者。令解。即烦恼无数誓愿断。此缘集谛境。三未
安者。令安。即法门无量誓愿学。此缘道谛境。四未得
涅槃者。令得涅槃。即佛道无上誓愿成。此缘灭谛境。

【□注】四教义三初云。一未度者令度。即是度天魔外道。
爱见二种六道众生。未度三界火宅之苦谛。令得度
也。二未解者令解。即是爱见二种众生。未解爱见二
十五有业。令得解也。三未安者令安。即是爱见二种
众生。未安三十七品一切诸道。令安道谛也。四未得
涅槃者令得涅槃。即是爱见二种众生。未灭二十五
有生死因果。皆令得灭谛涅槃也。」

【【■记】以上如文可知。】

△二修行二。初结前生后。

「既巳发心。须行行填愿。

【□注】观音玄记上(七)云。若非行山。莫填愿海(文)。」

【【■记】此释以行填愿。盖由观音玄义云。欲满此愿。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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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修行。修行不出福慧。慧即般若。福即五度。互于
资导。以行顺愿。事理圆足。故记云。若非行山。莫填
愿海。行即福慧。义当六度。五资于慧。慧导于五。其
犹目足。不可互缺。五除事障。慧除理障。此二功圆。
悟理得事矣。】

△二正明修行二。初总标。

「于三阿僧祗劫。修六度行。百劫种相好。」

【【■补】修六度行者。行施。乃尽命倾财。持戒。则防遮护
性。忍辱。则就刀割水。精进。则如救头然。禅那。乃四
仪湛寂。智慧。则一念圆明。大愿之心普被。有作之
道遍施。度生死流。登涅槃岸。故曰六度。第一名施
度。梵语檀那。秦言遍施。若内有信心。外有福田。有
财物。三事和合。心生舍法。能破悭贪。是为檀那。布
施有二。一。财施。谓饮食衣服。田宅六畜。奴婢珍宝。
一切巳之所有资生之具。以及妻子。乃至身命。悉
属他有。为他财物。故云犹属财施。有所须者。能施
与之。皆名财施也。二。法施。若从诸佛菩萨经论。及
善知识。闻说世出世法。以清净心。为人演说。皆名
法施也。第二名戒度。梵语尸罗。此云戒。戒以防非
止恶为义。谓能防恶律仪无作之非。止三业所起
之恶也。大论云。云何为戒。若恶止更不作。若心生。
若口言。若从他受。息身口恶。是为戒。又戒。训警也。
谓警策三业。远离过非也。又戒名为制。能制一切
不善法故。第三名忍辱。梵语羼提。此云忍辱。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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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能安。忍外所辱之境。故名忍辱。忍辱有二。一生
忍。二法忍。生忍复二。一。于恭敬供养中。能忍不着。
则不生憍逸也。二。于骂詈打害中能忍。则不生瞋
恨怨恼也。二。法忍亦二。一者非心法。谓寒热风雨
饥渴老病死等。二者心法。谓瞋恚忧愁。淫欲憍慢。
诸邪见等。菩萨于此二法。皆能忍而不动。是名生
法忍也。第四名精进。梵名毗梨耶。此云精进。欲乐
勤行善法。不自放逸。谓之精进。精进有二。一身精
进。若身勤修善法。行道礼拜。讲说劝助开化等。名
身精进。二心精进。勤修忍辱禅定智慧等。是名心
精进。大集经佛言。精进有二种。一始发精进。二终
成精进。菩萨以始发精进。习成一切善法。以终成
精进。分别一切法不得自性也。第五名禅度。梵名
禅那。此言静虑。禅亦有二种。一世间禅。谓根本四
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等。是名凡夫所行禅。二出
世间禅复二。一出世间禅者。谓六妙门。十六特胜。
观练熏修等。二出世间上上禅。谓自性等九种大
禅。今是事禅。非出世间上上禅也。第六名智度。梵
语般若。此云智慧。三藏菩萨所有智慧。惟照生灭
偏空之理也。】

「【□注】辅行三下初云。阿僧祗。此翻无数。劫。翻时。」

【【■记】此释阿僧祗华梵名目也。梵语僧祗。秦言数。阿
者。秦言无。问。几时名阿僧祗。答。大论云。天人中能
知算数者。极数不能知。名一阿僧祗。如十千名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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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名亿。千万亿名那由他。千万那由他名频婆。
千万频婆名迦他。过迦他。名阿僧祗。或翻阿僧企
耶。此云无央数。央。尽也。劫翻时者。大论言劫波。秦
言分别时节。西域记云。时极短者。谓刹那。百二十
刹那。为一呾刹那。六十呾刹那。为一腊缚。三十腊
缚。为一牟呼栗多。五十牟呼栗多。为一时。二六时
合成一日一夜。(云云)俱舍言。时之极少名刹那。时
之极长名为劫。】

「【□注】俱舍云。八十中大劫。(谓一增一减为一小劫二十增减为一中劫。今此一增一
减亦名中劫。如劫章。其小劫名。自有十种当详)大劫三无数。谓六十数中第
五十二数。名阿僧祇。谓积此大劫成无数时。故云三
阿僧祗(文)。」

【【■记】此释三阿僧祇数。乃至名三阿僧祇也。若此方
数法。秪有十等。如黄帝算经云。亿。兆。京。姊。垓。壤。沟。
涧。正。载。风俗通云。千生万。万生亿。乃至正生载。载
地不能载也。亿分四等。一以十万为亿。二以百万
为亿。三以千万为亿。四以万万为亿。纵至于载。犹
可数而知。唯佛法中第五十二数。非心力能及。方
名无数也。然六十数中。阿僧祇是五十二数。于六
十忘失馀八。故但出五十二名耳。大中小劫。解见
前三卷中。今以一增一减名中劫者。乃依劫章中
义也。十种小劫名。详法数云。一时。二年。三月。四半
月。五日。六夜。七刹那。八怛刹那。九腊缚。十目呼剌
多。是也。大劫三无数者。论释云。劫性是何。谓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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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经说。三劫阿僧祇耶精进修行。方得成佛。于前
所说四种劫中。积何劫。成三劫无数。累前大劫为
十百千。乃至积成三劫无数也。今注谓六十数中
第五十二名阿僧祇者。翻译名义中详载。】

「【□注】俱舍问云。既积无数。何复言三。答。非无数言。显不
可数(文)。」

【【■记】论云。解脱经言。六十数中。阿僧祇耶是其一数。
云何六十。如彼经言。有一而无馀。数始为一。十一
为十。十十为百。十百为千。十千为万。十万为洛叉。
乃至大跋罗欃为阿僧祇耶。于此六十数忘失馀
八。若数大劫至此数中阿僧祇耶。名劫无数。此劫
无数复积至三。经中说为三劫无数。非诸算计所
能数知。故得说为三劫无数也。】

「【□注】诸经更有拂石劫。芥子劫。具如辅行一上六纸。」

【【■记】辅行引金光明经言。梵天三铢天衣。三年一拂。
拂尽畟方四十里石。以为小劫。八十里尽。以为中
劫。百二十里尽。以为大劫。不于如此劫修学。不名
菩萨。又云。有一里劫。二里劫。乃至万里劫。又云有
大方城。周四十里。满中芥子。百年取一芥。芥尽名
为劫。经劫无数。名阿僧祇。畟。音出。利也。】

「【□注】若大乘亦有一百零三数(如华严)。」

【【■记】唐译华严阿僧祇品。心王菩萨问佛。云何阿僧
祗。乃至不可说不可说。佛言。一百洛叉。为一俱胝。
俱胝俱胝。为一阿庾多。乃至言不可说转不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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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一不可说不可说。此又不可说不可说。为一
不可说不可说转。共有一百二十三数是也。若刊
定记破经文。此又二字为长。而清凉师则开此又
二字赞一不可说不可说。共有四不可说。而据刊
定记。唯一百二十三数。据清凉疏。则有一百二十
四数也。】

△二释相三。初三祇行因列数二。初总标。

「言三阿(无)僧祇(数)(时)者。」

【此句仪文标徵可知。】

△二示相三。初初祇行行。

「且约释迦修菩萨道时论分限者。从古释迦至尸弃
佛。值七万五千佛。名初阿僧祇。从此常离女身。及四
恶趣。常修六度。然自不知当作佛。若望声闻位。即五
停心。总别念处(外凡)

【□注】辅行六上(十三)云。彼婆沙中。释菩萨义。明因。则指释
迦三祇百劫。明果。则指弥勒当成。何故尔耶。释迦果
巳成。是故指因行。为令慕果而行因故。弥勒因巳满。
是故指当果。皆使观因以知果故。故诸圣教。并明释
迦之因。如说菩萨昔苦行等。并明弥勒之果。如说弥
勒下生经等。(文)从古释迦等者。发轸钞云。释迦。翻能
仁。牟尼。翻寂默。能仁是姓。寂默是字。姓从慈悲利物。
字取智慧冥理。以利物故。不住涅槃。以冥理故。不住
生死(文)。」

【【■记】此释今佛修因。古佛姓字。发轸钞。乃吴兴所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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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释金刚疏之书也。钞云。释迦翻能仁。准本起经。
牟尼翻寂默。准本行经。能仁是姓者。长阿含云。昔
有轮王。姓甘蔗氏。听次妃赞。摈四太子。至雪山北。
自立城居。以德归人。郁为强国。父王悔召。太子辞
过不还。父王三叹。我子释迦。因此命氏也。寂默是
字者。本行经云。又诸释种。性憍多言。及见太子。悉
皆默然。王言。宜字牟尼也。从古释迦者。婆沙云。过
去久远。人寿百岁。有佛出世。名释迦牟尼。刹帝利
姓。释种众生。母名摩耶。父名净饭。子名罗睺罗。侍
者。弟子。出五浊时。皆如今佛。时彼世尊。化导有情。
恒涉道路。为风所伤。肩背有疾。令阿难陀。往陶师
家。求胡麻油。及以煖水。为吾涂洗。时彼侍者。至陶
师家。广赞佛德。求索油水。彼陶师者。名曰广识。办
胡麻油。及以香水。为佛灌洗。风疾除愈。佛为说法。
彼闻欢喜。即发愿言。愿我未来作佛。名号弟子眷
属时处。如今世尊等无有异。彼陶师者。即今释迦。
从古释迦而发心也。】

「【□注】尸弃。此云宝髻。非七佛中第二尸弃也。缘载四教
义三初。并大论第三(文)。」

【【■记】翻译名义云。罽那尸弃。名出俱舍。大论名剌那
尸弃。此翻宝髻。亦云宝顶。吾佛世尊。初僧祇满时。
值此佛。与七佛中第二尸弃。隔二僧祇。先达谓同。
故今辨异也。所言七佛者。贤劫之前九十一劫初。
有佛名毗婆尸。第三十一劫有二佛。一名尸弃。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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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大。二名鞞恕婆。附是贤劫中有四佛。一名鸠飧
陀。二名迦那伽牟尼。三名迦叶。四名释迦牟尼。】

「【□注】从此常离女身者。妙玄四(二十七)释签三(十五)四教义
(二)云。第三僧祇。始离五障。一恶道。二贫贱。三女身。
四形残。五喜忘。方乃不堕。如戒疏上三云。初僧祇得
五种功德。一生人天。二生富贵。三男身。四根具。五知
宿命。旧云初僧祇有遇缘不遇缘异。不遇违缘。即离
五障。如戒疏。若遇违缘。至第三祇方离。如释签。又初
僧祇离障。且约功能。三祇方离。乃据定位。」

【【■记】妙玄云。此菩萨从初发菩提心。起慈悲誓愿。观
察四谛。以道谛为初门。行六波罗密。从初释迦。至
罽那尸弃佛时。名第一阿僧祇。常离女身。释签科
但曰于中分凡圣位。四教义云。从过去释迦至尸
弃佛。名一阿僧祇劫。从此常离女身。尔时不知当
作佛不作佛。此初阿僧祇劫。即是得五停心别总
相念之位。用性念处。共念处。缘念处。行六度。乃至
云是初僧祇劫。修行六度。用四弘誓。安抚生死众
生。心无怯弱。故坏女人之业。常受丈夫之身。尔时
未发煖解。位在外凡。戒疏云。初僧祇得五种功德。
一不生恶道。二不生边地。三诸根完具。四不受女
身。五常识宿命也。巳上所记。皆据方册明文而注
出。四教义等说第三僧祇始离五障者。或依旧本
亦未可知。又指释戒疏五种功德。与今所记前后
辞异。然意是同也。旧云下。出旧会释。又下。今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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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释。
【■补】问。上引戒疏云。初僧祇得五种功德。何故
此又言离障。答。以离障即得功德故。如大论云。若
离五法。得五法。是名菩萨。何谓五法。离三恶道。常
生天上人间。离贫穷下贱。常得尊贵。离非男法。常
得男子之身。离诸形残丑陋。常得诸根具足。离喜
舍忘。常忆宿命。得是宿命智慧。常离一切恶法。远
舍恶人。常求道法。摄取弟子。如是名为菩萨是也。
离喜舍忘。谓离妄想分别。有了记心。而能知宿命
也。
【■备】节义云。从此常离女身下。应言妙玄四教义
勾断。释签三应移在下。盖释五障文。原在释签三
故。】

「【□注】又文句二(十二)云。不生三恶道。位不退。不生边地。诸
根完具。不受女身。即行不退。常识宿命。不起妄想分
别。攀缘诸境。即念不退。(文)妙乐二(二十一)云。第三祇时。
横得三不退故(文)。」

【【■记】此以五种功德。配三不退。乃至通是三不退也。
文句云。约位行念论不退。应四句分别。不生三恶
道。位不退。不生边地。诸根完具。不受女身。即行不
退。常识宿命。即念不退。具此名不退地三藏义也。
妙乐云。第三祇。横得三不退。故离五障时。三义俱
得。即是第三僧祇通至百劫。通是三不退也。至此
名为上忍故。今但取藏教初祇五功德。配三不退。】

「【□注】成论以念处为位不退。煖顶为行不退。忍为念不
退。数论以下中上忍为三不退。净名疏以煖顶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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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退。各随义对也。」

【【■记】此明诸文。贤位对三不退。可知。】

「【□注】然自不知作佛。四教义三(二)云。尔时未发煖解。位
在外凡。故不自知巳身当作佛不作佛。」

【【■记】妙玄亦言。准望二乘。位在五停心别总相念处
位中。故不自知当作佛也。】

△二二祇行行。

「次从尸弃至然灯佛。值七万六千佛。名第二阿僧祇。
此时用七茎莲华供养。布发掩泥。得授记莂。号释迦
文。尔时自知作佛。口未能说。若望声闻位。即煖位。

【□注】梵语提洹竭。此云然灯。大论云。太子生时。一切身
边。光如灯故。故云然灯。以至成佛。亦名然灯。(文)瑞应
翻为锭光。」

【【■记】大论如文。瑞应下。示别翻。有足曰锭。无足曰灯。
故瑞应经翻为锭光。摭华言。锭。音定。灯属也。古来
翻译。回文不同。语异义同。故须从金。】

「【□注】七茎华等者。初儒童为五百道士讲论。得银钱五
百。后问王家女。名瞿夷。买得五华。并女寄二华。供养
于佛。故云七茎。诸文但云摩纳五华奉散也。如集解
瑞应经。」

【【■补】因果经言。过去无数阿僧祗劫。有仙名善惠。时
灯照王太子普光。启父出家。成菩萨道。善惠初为
五百外道讲论道义。各以银钱上之。当往普光佛
所。欲施供养。见王家青衣。持七茎青莲华过。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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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华卖否。答言。当送宫内。愿以上佛。善惠请以五
百银钱。雇五茎华供佛。青衣从命。并寄二华。以献
于佛。愿我后来。常为君妻。时王及臣。礼佛散华。悉
堕于地。善惠五华。皆住空中。化成金台。后散二华。
住佛二边。佛赞言善惠。汝过阿僧祇劫。当得成佛。
号释迦牟尼。善惠见地浊湿。心自念言。云何令千
辐轮足蹈此而过。即脱鹿皮衣以用布施。不足掩
泥。又解发以覆之。如来践巳。因记之曰。汝后得佛。
当于五浊恶世。度诸天人。时善惠求佛出家。佛言。
善来比丘。须发自落。袈裟著身。即成沙门。善惠命
终之后。上生为四天王。下生为转轮王。乃至上生
第七为梵王。各三十六返。或为外道六师。婆罗门
小王。各尽其寿。不可称数。时善惠者。即我身是。青
衣女者。即耶输陀罗是也。】

「【□注】布发掩泥。稽首佛足。见地濯湿。即解皮衣。欲以覆
之。不足掩泥。乃解发布地。令佛蹈而过。(文)得受记莂
等。瑞应经云。佛因记言。汝自是后。九十一劫。劫号为
贤。汝当作佛。号释迦文。菩萨巳得诀言。疑解望止。㸌
然无想。寂而入定。便逮清净。不起法忍(文)。」

【【■记】禅书云。世尊因地。布发掩泥献华于然灯佛。佛
见布发处遂约退众。乃指地云。此一方地。当建一
梵刹竟。时诸天散华相赞。是则布发掩泥一行。最
为希有供养也。瑞应经云。菩萨散五华。止空中。当
佛上。散瞿夷所寄二华。挟佛肩上。佛知至意。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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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无数劫。所学清净心。弃命舍欲。守空不起。不灭
无猗之慈。积德行愿。今得之矣。因记云云。然劫号
贤者。大悲经言。佛问阿难。何故名为贤劫。阿难。此
三千大千世界。劫欲成时。尽为一水。净居天子。见
此世界。唯一大水。见有千枝诸妙莲华。一一莲华
各有千叶。甚可爱乐。天子见华。心生欢喜。踊跃无
量。而皆赞言。奇哉希有。奇哉希有。如此劫中。当有
千佛出世。以是因缘。遂名为贤。是则然灯预记劫
号良可验也。佛号释迦文者。净名疏云。天竺语释
迦为能。文为儒。义名能儒。】

「【□注】妙玄七(十一)既云断惑。故知通佛行因之相也。释签
(三)云。然灯授记。得无生忍。故知是通佛行因也(文)。」

【【■记】此释明不起法忍。决非藏教佛果行因之相明
矣。妙玄明四教佛果行因之相云。迹因多种。或言
昔为陶师。值先释迦佛。三事供养。藉草。然灯。石蜜
浆。发口得记。父母名字。弟子侍人。皆如先佛。是初
僧祇发心。既不明断惑。知是三藏行因之相也。或
言昔为摩纳。值然灯佛。五华奉散。布发掩泥。跃身
虚空。得无生忍。佛与授记。号释迦文。大品亦言。华
严城内得托。义与此同。并言断惑。故知通佛行因
之相也。或言昔为宝海梵志。删提岚国。宝藏佛所。
行大精进。于十方佛。送华供养。既为宝藏佛父。又
是弥陀之师。称其功德。不可思议。具在悲华经中。
知是别圆行因之相也。今但明得忍。乃知是通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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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因之相无疑。问。瑞应经明摩纳献华。然灯。诸文
引此證二僧祇。何故妙玄證通佛行因耶。答。经中
既言得不起法忍。三藏由伏惑故。无此法忍。故證
通佛。而诸文證二僧祇者。以瑞应是三藏经故。净
名疏以初祇为伏。二三祇为顺。百劫为无生。三十
四心为寂灭。故诸文中證二僧祇也。】

「【□注】发轸钞据此。瑞应经属方等摄。若明降生之相。盖
约三藏境本而言。」

【【■记】此节与上节皆带辨藏通教相发轸。问言。若通
别圆。妙玄何故判为通教。答。非但通二。亦通三藏。
随教所说。浅深不同。一往。瑞应多属通义。以得忍
故。异前三藏。不说行因不思议相。异后别圆。况复
若判属通。必兼后二。又言。馀经说遇然灯是八地。
正是通教支佛地也。明降生之相者。瑞应言。自夫
人怀妊。天为献饮食。自然日至。夫人得而享之。不
知所从来。不复王厨以为苦而且辛。到四月八日
夜。明星出时。化从右胁生。堕地。即行七步。举右手
柱而言曰。天上天下。唯吾独尊。三界皆苦。无可乐
者。则知就三藏境本而言也。】

「【□注】此时自知等者。戒疏上(三)云。尔时虽自知作佛。而
口不说。准位。在煖法性地。既有證法之信。必知作佛。
修行六度。心未分明。口不向他说也(文)。」

【【■记】四教义云。尔时菩萨。虽能自知我必作佛。口不
称说。谓此是用煖法智慧。修六度也。何者。因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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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念处初。所得善有漏五阴。即是性地顺忍初心
之位。既有證法之信。故必知作佛。而用煖解法修
行六度。心未分明。不向他说也。
【■备】集注问答云。藏
加行。与通性地齐。煖在加行首。故约藏通对言耳。】

△三三祇行行。

「次从然灯佛。至毗婆尸佛。七万七千佛。名第三阿僧
祇满。此时自知。亦向人说。必当作佛。自他不疑。若望
声闻位。即顶位。

【□注】毗婆尸。翻胜观。亦云遍见。」

【【■记】华严疏云。此翻有四。净观。胜观。胜见。遍见。如月
圆智满。是遍见也。魄尽惑亡。是净观也。既圆且净。
是胜观胜见也。名义云。毗婆尸。亦名维卫。此云胜
观。此由释尊于毗婆尸佛初种相好。故为七佛之
首。以赞弗沙精进力故。超九大劫。故至于今。过九
十一大劫也。
【■补】七佛首之毗婆尸。居庄严劫末。只
隔一劫。何有九十一劫。以义推之。应非七佛中也。
准尸弃佛可知。】

「【□注】优婆塞戒经云。于迦叶佛满三僧祗者。随机异说
耳。」

【【■记】此明戒经中三祇行满不同。戒经第一修三十
二相业品。佛为善生言。善男子。我于往昔宝顶佛
所。满第一阿僧祇。然灯佛所。满第二阿僧祇。迦叶
佛所。满第三阿僧祇。当知此文随机说耳。
【■补】统纪
云。按戒经佛言。我于释迦最初发心。于迦叶佛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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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僧祇。窃详三祇满时。正在毗婆尸。今言迦叶者。
兼百劫种相好言耳。】

「【□注】此三祇等义。并出大论。俱舍婆沙。」

【【■记】大论言。从过去释迦文佛。到罽那尸弃佛。为初
阿僧祇。至然灯佛。为二阿僧祗。至毗婆尸佛。为三
阿僧祇。是中菩萨种三十二相业因缘也。俱舍云。
第一僧祇满。值宝髻佛。第二满。值然灯佛。第三满。
值胜观佛。是知大论名罽那尸弃毗婆尸者。或彼
此音异也。】

「【□注】此时自知等者。戒疏上(三)云。是时内心了了。自知
作佛。口自发言。准望位。在顶法位中。修行六度。四谛
解明。如登山顶。了见四方。故口向他说(文)。」

【【■记】四教义云。是时菩萨内心了了。自知作佛。口自
发言。无所畏难。我于来世。当得作佛。今谓此是顶
法之位。行六度四谛。观解分明。如登山顶。四顾分
明。了了自知作佛。亦向他人说也。】

「【□注】观音玄记下四云。声闻但于一境一门修念处等。
故易成就。菩萨遍于一切境界。一一四门。复加六度。
久远熏修。使一一行。摄诸众生。令种熟脱。故三祇内。
凡化几人。超凡入圣。自身此岸。度人彼岸。故经长劫。
證位犹下(文)。」

【【■记】此释望声闻顶位也。然此所引记文。乃是答辞。
以前有问言。声闻根钝。尚能速入七贤四圣。菩萨
智利。何故三祇犹居顶法。故今引声闻但于一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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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等之答辞。以明菩萨望声闻位顶法位也。】

△二百劫种相好因二。初结前生后。

「经如许时。修六度竟。更住百劫种相好因。修百福。成
一相。

【□注】辅行三下(三)云。过三祇巳。百福种相。种即修也。于
欲界。人中。南洲。男身。佛出世时。能种相业也。前后不
(文)。」

【【■记】四教义问。菩萨几时种三十二相。答。极疾九十
一劫。极迟百劫也。而言于欲界人中等者。乃就迦
旃延小乘而论也。大论述其问云。三十二相业。向
何处可种。答。欲界中种。非色无色界。于欲界五道
中。在人道。于四洲中。在南洲。于人道中。在男身。于
时中。在佛出世时种。何以故。缘佛身得种故。又问。
于三业中。何业种。答。意业种。何以故。意业利故。意
业有六识。何识种。答。意识种。何以故。五识不得分
别故。前后不拘者。大论言何相初种。答。有言足下
安立相先种。何以故。先安立。前后能种馀相故。有
言绀青眼相初种。得此眼相。以大悲观察众生故。
今谓。虽有此语。不必尔也。若相因缘和合时。便是
初种也。
【■补】色界耽乐。无色住定。故不能种。欲界苦
多乐少。能发大心。修行六度。馀三洲福报最胜。唯
南洲福寿俱微。善心易发。圣人化导。必生南洲。女
人多障无智。故须男身。若非佛世。则无所缘。故佛
出世时。能种相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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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百福成一相者。四教义三(二)云。修行六度。成百福
德。用百福德成一相。以为三十二相之业因也(文)。」

【【■记】此释百福成相。乃相好之因缘也。大论云。复次
有人布施。是三十二相之因缘。所以者何。施时与
心坚固。得足下安立相。施时五事围绕。受者是眷
属业因缘故。得足下轮相。大勇猛力施故。得足跟
广平相。施摄人故。得足下缦网相。美味饮食施故。
得手足柔软七处满相。施以益命故。得长指身不
曲大直相。施时言我当相与。施心转增故。得足趺
高毛上向相。施时受者求之。一心好听。殷勤约敕。
令必疾得故。得伊泥延膊相。不瞋不轻求者故。得
臂长过膝相。如求者意。施不待言故。得阴藏相。好
衣服卧具金银珍宝施故。得金色身相。薄皮相。布
施时。适可前人意。起自在业因缘故。得一一孔一
毛生眉间白毫相。乞者求之。即言当与。以是业故。
得上身如师子肩圆相。病者施药。饥渴者与饮食。
起少病业因缘故。得两腋下满相。最上味相。施时
劝人行施而安慰之。开布施道故。得肉髻相。身圆
如泥拘卢相。有乞求者。意欲与时。柔软实语。必与
不虚故。得广长舌相。梵音声相。如迦陵频伽鸟声
相。施时如实语。利益语故。得师子颊相。施时供养
受者。心清净故。得牙白齿齐相。施时实语。和合语
故。得齿密相。四十齿相。施时不瞋不著。等心视彼
故。得青眼相。眼𥇒如牛王相。是为种三十二相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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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也。然大论唯言布施。约意通六。以檀度能摄五
度故。所谓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
是名修行住。是也。问。何谓修六度。成百福。答。瑜伽
论云。一少分离杀。乃至邪见为一福。二多分离杀
等。三。全分离杀等。四。少时离。五。多时离。六。尽寿离。
七。自离。八。教人离。九。以无量称扬赞叹述离。十。见
离杀等深心庆悦。大生欢喜。十门各十。总说为百
福行。华严钞言。少分者。经部许有分受。或多或全。
由彼根生有劣中上差别。及时有多时少时等。少
时从一日至十日。多时谓一年乃至命终。然其十
种。分为四类。初三十据事以分。次三十依时有别。
次二十约自他明。后二十约赞说立。正约行时。名
为百行。约所生福。名为百福。依百福成一相也。】

△二别示福相。

「福义多途。难可定判。有云大千盲人治差。为一福等。

【□注】福义多途等者。辅行三下(三)云。问几许为一福。乃
至菩萨修十善各有五心。谓下。中。上。上。上上中上。初
发五心。乃至具足五心。如是百心。名为百福成于一
相。如是至三十二。名身清净(文)。」

【【■记】此释福义。然据文。是指广示别。而注释意。又似
通明福量。今且福义多途者。大论问。几许名一福
德。答。有言业报转轮圣王。于四天下受乐自在。名
一福德。如是百福成一相。有言作释提桓因。于二
天中得自在。名一福德。有言作他化自在天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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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中得自在。名为一福。有言除补处菩萨。馀一
切众生所得福报。是名一福。有言天地劫尽。一切
众生共福德故。三千大千世界报立。是名一福。有
言是福不可量。不可以譬喻知。如三千大千世界。
一切众生皆盲无目。有人能治令差。是为一福。一
切人皆被毒药。一人能治令差。一切人应死。一人
能救令脱。一切人破戒破正见。一人能教令得净
戒正见。如是等俱为一福。复有人言。是福不可量。
不可以譬喻。是菩萨入第三阿僧祇中。心思大行。
种是三十二相因缘。故知是福无能量。唯佛能知
也。是为福义多途难可定判也。今仪文但举一种
而巳。而注云。乃至修十善。名有五心等。通以百心。
释百福义。乃准大经高贵德王品云。菩萨修清净
身者。菩萨修不杀戒。有五种心。谓下。中。上。上上。上
中上。乃至正见亦如是。是五十心。名初发心具足。
决定成五十心。是名满足。如是百心。名百福德。具
是百福。成于一相。如是展转具足。成就三十二相。
名清净身也。又此百心。即是百思。谓菩萨先以五
十思治身。谓修十善各五思。成五十思。后心复起
五十思。令圆成百福。五思者。婆沙云。离杀思。劝导
思。赞善思。随喜思。回向思也。】

「【□注】观音玄下(二)云。凡用三千二百福。修成三十二大
人相。现时。方称菩萨摩诃萨。」

【【■记】三千二百福。即累上百福。而成因性。三十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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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成果相。大论第四问。转轮圣王有三十二相。
菩萨亦有三十二相。有何差别。答。菩萨相者。有七
事胜转轮圣王。一净好。二分明。三不失处。四具足。
五深入。六随智慧行。不随世间。七随远离。轮王相
不尔。又问。菩萨何以三十二相。不多不少。答。有言
佛以三十二相庄严身者。端正不乱故。若少。身不
端正。若多。佛身相乱。是三十二相端正不乱。不可
益。不可减。犹如佛法。不可增减。身相亦如是。又问。
菩萨何故。以身相严身。答。有人见佛身相。得清净
信。是故以相严身。复次诸佛以一切事胜。故身色。
威力。种相。家属。智慧。禅定。解脱。众事皆胜。若佛不
庄严身相。是事便少。有言阿耨菩提住是身中。若
身相不端严。阿耨菩提不住此身中。是故菩萨修
三十二相自庄严身。为得阿耨菩提也。问。佛智慧
无量。身相亦应无量。何以止同转轮圣王三十二
相耶。答。不多不少。义如前说。复有人言。佛菩萨相
不定。如说随众生所好。可以引导其心者。故为现
相。若众生不贵金而贵馀色。琉璃玻瓈金刚等。如
此土世人者。佛则不现金色。观其所好。则为现色。
若众生不贵纤长指。及网缦。以长指利爪。为罗刹
相。以网缦为水鸟相。造事不便。如著手衣。何用是
为。如罽宾国弥帝隶力利菩萨。手有网缦。父恶以
为怪。以刀割之。言我子何缘如鸟。有不好肩圆。以
为似肿。有以腹不现。无腹如饿鬼。有以青眼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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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伹好黑白分明。是故佛随众生所好。而为现相。
如是等无有常定。有言此三十二相。实定以神通
力。变化身。随众所好。而为现相。有言。佛有时神通
变化。有时随世界处生。当生处不得言神通变化。
又于三千大千世界中。随可度众生处生。则为现
相。如密迹经说。或现金色。或现银色。或现日月星
宿色。或长或短。随可引导众生。则为现相。如人相
中说。五处长为好。谓眼鼻舌臂指髀手足相。若轮
若莲华。若贝。若日月。是故佛手足有千辐轮。纤长
指。鼻高好。舌广长而薄。如是等皆胜于先所贵者。
令起恭敬心。有国土佛为现千万相。或无量阿僧
祇相。或五六三四。随天竺所好。故现三十二相。八
十种好也。】

△三特示六度满相二。初总牒。

「修行六度。各有满时。

【□注】六度满文。在种相后者。盖种相时。亦修六度也。」

△二示相。

「如尸毗王代鸽檀满。普明王舍国尸满。羼提仙人为
歌利王割截无恨忍满。大施太子抒海。并七日翘足
赞弗沙佛进满。尚阇黎鹊巢顶上禅满。劬嫔大臣分
阎浮提七分息诤智满。望初声闻位。是下忍位。

【□注】观音玄记下(三)云。割截身肉。就鹰贸鸽。至尽一身。
不恼不没。自誓真实。感身平复。是檀满相。尸毗翻与。
檀。翻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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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释迦因地作王。名尸毗。得归命救护陀罗尼。视
诸众生。如母爱子。是时天帝。知命将终。求佛问疑。
遍求不得。却还天宫。愁忧苦恼。时天巧师。名毗首
羯磨。问天主言。何以悲恼。答言。我求一切智人。而
不能得。毗首言。有大菩萨。满足六度。不久成佛。天
主以偈答曰。菩萨发大心。鱼子庵罗华。三事因中
多。及其结果少。汝作鸽。我作鹰。汝便诈怖。入王腋
下。当往试之。是菩萨否。毗首言。是大菩萨。云何以
是事恼之。帝释言。我无恶心。如金须试。即如所说。
变入王腋。举身战惧。动目作声。众人言。是王大仁
慈。一切宜救护。如是鸽小鸟。归之如入舍。菩萨相
如是。作佛必不久。鹰在近树。而语王言。还我鸽来。
王言。我前受此鸽。非是汝前受。我先发愿。度一切
众生。鹰言。欲度一切众生。我非一切众生耶。何以
夺我食。王言。汝须何食。答。我须新肉热血。王言。无
不由杀得之。我先作誓。若有众生来归我者。必救
护之。云何杀一与一。思惟心定。而说偈言。是我此
肉身。恒受老病死。不久当臭烂。彼须我当与。持刀
自割股肉。而授与之。鹰言。须逐道理。弗见欺也。令
轻重等。王言。持秤称之。鸽身转重王身转轻。乃至
王身割尽。诸臣眷属却诸看人。王今如此。无可看
也。王言。任看。若有成佛道。当忍此大事。王以血涂
手。攀秤欲上。尽对于鸽。鹰言。何用如此。以鸽还我。
王言。过去劫来。丧身无量。今是求易佛道之时。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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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筋断。欲上而堕。乃自责言。汝须坚固。勿得迷闷。
众生堕忧海。应救护之。何为懈怠。尚不及地狱之
苦。十六分一。我特精进。犹患此苦。况地狱中。无智
慧者。诸天赞言。为小鸟能尔。况其大者。时大地六
动。海水扬波。枯木生华。天雨香水。诸佛来赞。必成
佛也。鹰与鸽言。是真菩萨。毗首言。天主。汝有神力。
令彼平复。帝释言。不须我也。王自作誓。感发一切。
即语王言。心不恼耶。王言。我心欢喜。不恼不没。帝
释言。谁当信汝。王作誓言。若心不恼。以求佛道者。
使平复如故。语巳平复。人天见之。皆大欢喜。叹不
曾有。必当作佛。我当供养。】

「【□注】如须陀摩王以身就死。持不妄戒。是尸满相(尸罗翻好
善。即戒善也)。」

【【■记】须陀摩王。有大精进。常依实语。欲入园游戏。始
出城门。有一婆罗门。来从王乞云。王是福德人。悯
我贫穷。王言。须待我还。适至园中。有两翅鸟王。名
曰鹿足。向与山神共誓。取一千王。巳得九百九十
九王。唯少须陀摩王。从空飞来。捉将王去。诸女哀
哭。号动一园。鹿足捉王。至所住处。置诸王中。须陀
摩王涕霖如雨。鹿足言。大刹利。如何啼泣如小儿
状。人生有死。合会有离。须陀答言。我不畏死。自恨
生来。未曾妄语。而今失信。是故懊恼。欲与婆罗门
行施。辜负宿心。自招欺罪耳。鹿足言。放汝还去。七
日行施竟。便来就死。汝若不来。我有力取。王还。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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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布施。立太子为王。大会人民。王乃谢言。我智不
周。少不如法。便当瞋怒。我今身非巳有。当去。人民
留之。愿王留意。垂荫此国。勿以鹿足鬼王为虑也。
当设铁舍奇兵卫护。鹿足虽神。亦不畏之。王说偈
言。实语第一戒。实语升天梯。实语小人大。妄语入
地狱。我今守实语。宁失身寿命。于是发去。至鹿足
所。见来欢喜。汝实语人。不失信要。人皆惜命。王何
脱竟还来。汝是大人。时须陀王。广赞实语。诃责妄
语。鹿足闻之。信心清净。语须陀言。汝能说此。今相
放舍。各还本国。如是语巳。尔时诸王各承不杀之
恩。不忍相舍。共住于此。同立一城。即今王舍城也。
是为尸满相。
【■备】辨讹曰。好善。应云性善。性者。习以
成性。以秉受戒法。任运行持。故云性善。】

「【□注】如忍辱仙人。被歌利王。(翻恶世无道)割截身体。慈忍不
动。作誓即感血化为乳。是羼提满相(羼提翻忍辱)。」

【【■记】如昔忍辱仙人。在于林间。修行忍辱。时歌利王。
将诸󳼶女。入园游戏。饮食讫巳。王少睡息。诸女采
华。于其林间。见此仙人。恭敬礼拜。在一面立。尔时
仙人。为诸󳼶女。赞叹慈忍。其言美妙。听者忘厌。久
而忘去。王眠觉巳。不见󳼶女。拔剑逐踪。见女在于
仙人前立。嫉妒隆盛。恚目奋剑。拟仙人言。汝作何
事。答言。我修慈忍。王言。我今试汝。当以利剑。截其
手足。及以耳鼻。若不瞋者。乃知修忍。仙言任意。王
即拔剑试之如上。问言。汝心动否。答。心不动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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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汝一身在此。无有势力。虽言不动。谁当信者。仙
作誓言。若我实修慈忍者。血当为乳。誓巳。即变为
乳。王大惊走。将诸󳼶女而去。时林中龙神。为此仙
人。雨雷电霹雳。致王毒害。遂不还宫。是为忍满相。
羼。音产。】

「【□注】如大施太子。求如意珠。雨宝济贫。得珠堕海。抒海
取之。(抒音汝酌取也)筋骨断坏。终不懈废。诸天问之。云吾生
生不休。故助抒海。海水减半。龙恐海乾。送珠与之。是
毗离耶满相。」

【【■记】如好施太子。求如意珠。辅行云。得珠坠海者。海
神惜珠。因睡以盗其珠。太子觉巳。而抒大海。正使
筋骨枯尽。终不懈废。誓得如意。以给众生。济其身
苦。诸天问之。答言。生生不休。诸天见此精进。助抒
海。水减半。龙恐海竭。送珠与之。是为精进满相。】

「【□注】尚阇黎。(螺髻仙人名也)得第四禅。出入息断。鸟谓为木。于
髻生卵。定起欲行。恐鸟母不来。即更入禅。鸟飞方起。
是禅满相。」

【【■记】如螺髻仙人。名尚阇黎。有人画像作僧形者非。
得第四禅。出入息断。坐一树下。寂然不动。鸟见不
动。谓之为木。即于仙人髻中生卵。仙人起定。觉顶
上有卵。即自思惟。我若起行。鸟母永不复来。鸟卵
必坏。即重入禅。至飞去时。尔乃起行。是为禅满相。】

「【□注】劬嫔大臣。分阎浮提七分。城邑山川均故。息诤。是
般若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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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如劬嫔大臣。分阎浮提地。以为七分。城邑聚落
皆使均等。大城小城及以人民。尽作七分。七国无
诤。是为般若满相。
【■备】节义云。长阿含五云。释迦夙
为慈悲王。有大臣之子。名大典尊。次补父相。时王
有六刹利王。典尊分阎浮提水土等作七分。封六
刹利及大王为七大国。有师言。此取世智为满相。
故大论破云。初地菩萨尚不知其边涯。十地乃能
知之。云何言分大地作七分为般若满相。】

「【□注】所言满者。度本治蔽。行期满愿。今蔽巳离。与拔遂
心。即知六度其功尅满。(文)七日翘足等者。观音玄记
(四)云。婆沙云。尔时有佛号曰底沙。有二弟子。一名
释迦。乐修利他行。二名慈氏。乐修自利行。所化机在
后熟。彼佛念曰。多人就一人难。一人就多人则易。欲
令释迦先成道故。于是舍二弟子。入至山中。时释迦
菩萨随后入山。寻求本师。不见踪迹。正行之次。忽见
彼佛在宝龛中。入火界定。威光赫弈。特异于常。行次
忘下一足。经于七日。说于一偈。叹彼世尊云。天地此
界多闻室。逝宫天处十方无。丈夫牛王大沙门。寻地
山林遍无等。因此精进。超于九劫。在弥勒前成佛(文)。」

【【■补】大论言。弗沙佛欲观释迦菩萨心纯淑未。即观
见之。知其心未纯淑。而诸弟子心皆纯淑。又弥勒
菩萨心巳纯淑。而弟子未纯淑。时弗沙佛。如是思
惟。一人之心易可速化。众人之心难可疾治。思惟
巳竟。欲使释迦疾得成佛。上雪山上。于宝窟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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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定也。又言。释迦菩萨作外道仙人。上山采药。
是弗沙佛。坐宝窟中。入火光定。放大光明。见巳。心
喜信敬。翘一足立。叉手向佛。一心而观。目未暂眴。
七日七夜。一偈赞佛。天上天下无如佛。十方世界
亦无比。世间所有我尽见。一切无有如佛者。于是
超越九劫。故九十一劫得阿耨菩提也。】

「【□注】是下忍位者。戒疏上(三)云。若过三阿僧祇。种三十
二相业。准望此是下忍位(文)。」

【【■记】三十二相。当检法数自知。此三十二通云相者。
于有所表。览而可别。名之为相。如来应化之体。现
此三十二相。以表法身众德圆极。使见者爱敬。知
有胜德可崇。人天中尊。众圣中王。故现三十二相
也。种相之业。如上。准位是下忍位者。如四教义四
云。此皆下忍智慧。能调伏诸根。满足六度也。所以
者何。下忍智慧力强。烦恼力弱。用此智慧修行六
度。能忍六蔽。不惜身命。成六度也。四波罗密满。是
性念处力。至下忍也。禅度满。多是共念处力。至下
忍也。智度满。是缘念处力至下忍也。问。罗汉尚不
能不惜身命修行六度。下忍智慧之力何能成六
度耶。答。若无慈悲誓愿。并积劫修行之力。罗汉智
慧尚不能尔。何况下忍。今外缘慈悲誓愿。久植熏
修。内有法忍智慧。助破六蔽之力。故菩萨望彼声
闻。是下忍位也。】

「【□注】大论云。三阿僧祇时六波罗密者。此乃事禅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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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耳。俱舍云。道树巳前。四波罗密满。至佛果位。二波
罗密满。此约缘理禅理智始满。」

【【■补】辅行禅下无理字。
【■记】此释通二论六度满义。辅
行云。此中明三祇百劫。与俱舍小异。俱舍则道树
前四波罗密满。至佛位二波罗密满。颂云。但由悲
普施。被折身无忿。赞叹底沙佛。次无上菩提。六波
罗密多。于如是四位。一二又一二如次修圆满。初
一谓布施。次二谓戒忍。次一谓精进。次二谓禅智。
如次对四句。由赞叹底迦。其超九劫。故从毗婆尸
佛九十一劫。禅智二波罗密满。若准大论。三阿僧
祇六波罗密满。亦不相违。大论三阿僧祇但事禅
智满耳。若至树王下。亦是缘理禅智始满。】

「【□注】观音玄下(三)云。问。依三藏说。释迦弥勒同时发心。
一超九劫。何意二佛俱成贤劫中佛耶。答。释迦值弗
沙。促百劫。弥勒值诸佛。何必不促九十一劫耶。(文)
(四)云。弥勒值佛必有超劫。恐梵文未至(文)。」

【【■记】此引料简二佛同成于贤劫也。且据释尊超劫。
而疑弥勒不超。何得同成一劫之所以也。答中举
释尊因中值弗沙。得促百劫。以例慈氏值诸佛。亦
当促九十一劫耳。记下明弥勒必有超劫。所以得
同成于贤劫中也。】

△二果满愿遂四。初成道经时。

「次入补处。生兜率。托胎。出胎。出家。降魔。安坐不动。为
中忍位。次一刹那。入上忍位。次一刹那。入世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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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处者。前佛既灭。而此菩萨即补其处。故云补处。
(文)此下具八相。一从兜率天下。二托胎。三出生。四出
家。五降魔。六成道。七转法轮。八入涅槃。然此八相通
大小乘。旧谓大无降魔。了魔即法界故。小无住胎。不
谈常住故。且华严中列降魔相。岂小乘耶。故先达云。
成道必降魔。托胎必住胎。若开住胎。即合降魔在成
道内。若开降魔。即合住胎在托胎中。但存没不同耳。」

【【■记】菩萨补处居兜率者。其犹储君当绍九五之位。
必先暂住东宫也。华严经云。菩提树下。结跏趺坐。
魔王军众。其数无边。种种殊形。甚可怖畏。众生见
者。无不惊慑。悉发狂乱。或时致死。如是魔众。遍满
虚空。如来见之。心无恐惧。容色不变。一毛不竖。不
动不乱。无所分别。寂然清净。住佛所住。具慈悲力。
诸根调伏。心无所畏。非诸魔众所能倾动。而能摧
伏一切魔军。皆使回心。稽首归依。然后复以三轮
教化。令发道意。永不退转。当知是文列降魔相。又
离世间品亦有降魔文。若言大无降魔。小乘则有。
而华严所列之文。岂是小乘教耶。所以古明大小
八相之异。乃开合之殊耳。】

「【□注】若大小义。约真中分。以华严中所列八相。是大乘
故。但小乘八相皆劣。大乘八相难思。若尔。别相亦难
思耶。以同诠中故。證道同圆故。今是小乘八相也。」

【【■记】此明大小八相义别。谓大乘八相。依中道妙理
而示。小乘八相。依偏真而示。故有胜劣之殊。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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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若权教中三藏佛。伹云八相。相相皆劣。大乘八
相。一一于中皆具八相也。问。若言大乘八相难思。
则别教佛八相亦难思耶。答。别教所诠但中。圆教
诠不但中。但不但虽殊。所诠之中不异。又别教登
地与圆既同。佛示八相亦难思也。末句结今小乘
八相。然此小乘八相中。前四相如初卷巳见。后四
相在下文释。若欲具知。当阅四教义。
【■补】大乘一相
具八相者。如华严云。菩萨于母胎中。示现住兜率
初生。为童子出家。苦行。成道。转法轮。般涅槃等是
也。】

「【□注】降魔者。四教义三(五)云。即于菩提树下。破万八千
亿魔兵魔众。魔王败绩。魔兵退散(文)。」

【【■记】此释第五降魔相。如止观云。三藏初伏四魔。坐
道场得菩提道。破烦恼魔。得法性身。破阴入魔。此
二共破死魔。道树下得不动三昧。变三玉女。破八
万亿兵冠剑皆堕者。是天子魔。辅行引大集云。天
主初令诸军。次遣太子。次遣三妃。皆不能坏。后自
领军。为佛所降。大军退散。王颠倒堕。冠盖剑三。各
在一处。今更准瑞应经云。魔王见三玉女。不能娆
乱菩萨。且化老母。不能自复。益加忿怒。更召诸鬼
神得一亿八千万众。皆使变为狮子。熊罢。虎兕。象
龙。牛马犬豕。猿猴之形。不可称言。虫头人躯。蚖蛇
之身。鼋之首而六目。或一颈而多头。齿牙爪距。担
山吐火。雷电四绕。护持戈矛。菩萨慈心。不惊不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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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不动。光颜益好。鬼兵退散。不能得近是也。】

「【□注】安坐不动等。四教义三(五)云。魔众散巳。摄心端坐。
于第四禅住中忍。修观成。中忍一刹那。上忍一刹那。
世第一法一刹那(文)。」

【【■记】此释安坐不动成世第一法。新婆沙云。魔王见
菩萨坐菩提树下。端身不动。誓取菩提。速自出宫。
至菩萨所。谓曰刹利子。可起此座。今五浊恶世众
生刚强。定不能證无上菩提。且应现受转轮王位。
我以七宝当相奉献。菩萨曰。汝今所言。如诱童子。
日月星辰可令堕落。山林大地可升虚空。若令我
今不取大觉。起此座者。定无是处。后魔将三十六
俱胝魔军。各现种种可畏形状。执持战具。色类无
边。遍三十六踰缮那量。俱时奔趣道树下。恼乱菩
萨。皆不能得。身心不动。喻如苏迷卢也。是则由是
不动。而造成世第一法也。
【■补】修观者。遍观上下八
谛之后。缩观减缘减行。由此端坐修观。成世第一。

【■备】辨讹曰。成中忍。是结文。再言一刹那上忍一刹
那世第一法。准四教义有曰一刹那发真无漏。今
既发真无漏。则最后一刹那三字是剩语。刻本似
破句读。】

「【□注】言刹那者。止观三(十六)云。经云。一念六百生灭。成论
师云一念六十刹那。(文)俱舍云。壮士一弹指。六十五
刹那(文)。」

【【■记】经言者。即大涅槃经语也。又仁王云。一念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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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刹那一刹那经九百生灭。俱舍云。时之极少
名刹那。】

△二断结成佛。

「发真无漏。三十四心顿断见思习气。坐木菩提树下。
生草为座。成劣应丈六身佛。

【□注】发真无漏等。辅行三下(四)引大论云。下八地诸惑
因时未断。至树王下时。乃以九地九品思惑通名一
九。以九无碍九解脱。合为十八。见道中八忍八智。合
为十六心。总前合成三十四心。」

【【■补】止观明三十四心云。只是一念从假入空。得慧
眼。照真谛。而得成佛。辅行云引经一念六百生灭
等。只明一念。当具多念。以證无间三十四心。未足
为妨。】

「【□注】声闻见思前后各断。支佛虽见思顿断。习犹未尽。
故皆不得论三十四心。三藏菩萨至树王下正习俱
尽。方得论也。」

【【■记】观音玄记云。顿證罗汉及以支佛。亦三十四心。
无间而得。但不以顿尽正习。一言于习。有见思习。
尘沙习。菩萨修学尘沙法门。治其劣慧。于一一门
用四谛观。伏其正使。于一一门六度行。熏见思习。
故树王下三十四心。于尘沙法上證四真谛。故令
正使及二习气。俱时而尽。故能二谛皆究竟也。方
异二乘弟子。独彰佛眼佛智。
【■补】八忍八智者。以欲
界四谛下各有一忍一智。谓苦法忍苦法智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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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界四谛下亦各有一忍一智。谓苦类忍苦类智
等。合为八忍八智也。言忍者。即无漏禅定。智。即无
漏观慧。无间道中三昧断惑名忍。乃即慧之定。解
脱道中观慧證理名智。乃即定之慧。此忍智具足
即断见惑。即见真理。故云见道中八忍八智也。合
成三十四心者。谓见道八忍八智名十六心。修道
约三界九地。各有一无碍一解脱。名十八心。见修
合论。共成三十四心。此之定慧。并从无始本具无
漏种子所发现行。由此现行。能證真谛我空真如。
故云发真无漏三十四心也。三大阿僧祇所修福
智为增上缘。无始法尔无漏种子为亲因缘。故得
顿发顿断顿證。然约所断惑品。分三十四心。若约
能断能證。唯无漏定慧而巳。所證即是我空真如。
亦名择灭无为。无为真如。不堕诸数。以无为而有
差别。故名三十四心也。大论问。得何功德名为佛。
答。得尽智无生智。故名为佛。有言得十力。四无所
畏。十八不共法。三达无碍。三意止。三意止者。一。受
教敬重无喜。二。不敬重受教无忧。三。敬重不敬重
心无异。大慈大悲。三十七道品。一切诸法。总相别
相悉知。故名为佛。】

△三说法度生。

「受梵王请。三转法轮。度三根性。

【□注】受梵王请。正法念经云。昔有国王。有二夫人。第一
夫人。生一千子。试当来成佛次第。释迦探筹居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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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夫人。生二子。第一子愿作梵王。请千兄转法轮
主。其次愿为密迹金刚。护千兄教。(文)梵王通为一代
请转法轮主。今别在小。」

【【■记】大经云。如来既成道巳。梵王劝请。唯愿如来。当
为众生。广开甘露。说无上法。佛言。梵王。一切众生。
常为烦恼之所覆障。不能受我正法之言。梵王复
言。世尊。一切众生凡有三种。所谓利根。中根。钝根。
利根能受。唯愿为说。佛言梵王。我今当为一切众
生。开甘露门。即于波罗柰转正法论。密迹金刚。内
秘外现。执金刚杵。故以立名。世传楼至佛非也。经
惟一人。今于寺门为二像者或以应愿无方。多亦
无咎。有师标云。密迹一青翌𩯭。二楼至德。辨讹曰。
受梵王请。正法念经不明。应宝积经。】

「【□注】三转法轮者。净名经云。三转法轮于大千。其轮本
来常清净。(文)轮者。佛證四谛法。有可转之义。故名为
轮。又能坏烦恼。名之为轮。三转者。一。示转。谓此是苦
等。二。劝转。谓此是苦。汝应知等。三。證转。谓此是苦。我
巳知。不复更知等。乃至此是道。我巳修。不复更修。一
一更生眼智明觉。三转则成十二行法轮。如文句及
记。释化城喻品(云云)。」

【【■记】此释三转法轮。初一行示。即长者子宝积说偈。
以欢如来清净法施。谓三转法轮于大千。其轮本
来常清净。天人得道此为證。三宝于是现世间。次
一行半。释轮义有二。初运转义。如文句云。以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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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他之法。度入他心。名转法轮。次摧碾义。如辅
行云。以四谛法轮。度与他心。摧碾结惑也。三转下。
正明三转法轮。一一下。结益成轮。如文句下。指文
正明。今具记之。文句云。转此法度入他心。令彼得
悟。破六十二见。乃名转法轮也。世间诸法。不离爱
见。今此法轮。超爱见故。名为清净。辅行云。轮具二
义。一运转义。二摧碾义。以四谛轮。转度于他。摧彼
结惑。如王轮宝。能坏能安。法轮亦尔。坏烦恼怨。安
住谛理。故于大千转此法轮。此四谛理。体无结惑。
名四本净。又本不可说。名为本净。为破他惑。不得
巳而转也。言示者。示其相状。劝者。劝令修习。證者。
引巳證彼。十二行者。一约教。二约行。教十二者。即
示劝證是也。行十二者。三转皆生眼智明觉。教十
二为能转。行十二为所转。十二行是轮。十二教非
轮。若作二轮义。眼智明觉者。约四十八法。开此四
心成十六心。为苦法忍为眼。苦法智为智。比忍为
明。比智为觉。馀三谛亦尔。成十六心。三根人各得
十六心。成四十八行也。十二谛是教法轮。十二行
是行轮。教轮。能转唯一权智。所转则有十二教也。
行轮。能转之教十二。所转之行亦十二。或通三人。
或约一人。今三道中。单就见谛道中三人。利根闻
示转即生眼智明觉。三人合举。故言十二行也。记
释云。初文中云十二行者。四谛各用示等为教。一
转各生眼等为行。言能所者。四皆佛说曰能。度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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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心曰所。言是轮非轮者。轮以摧碾为义。唯教无
行。岂能摧惑。若不摧惑。亦无轮名。佛知机知时。亦
不无行而徒转也。今言非者。教从化主。行从受者。
是故行轮。从受者得。功归化主。故从佛得。以未尽
理。故重释之。若作二轮教行相循。共能摧惑。况复
教行俱从佛转。是故教行俱得名轮。但眼智等无
别体故。还指忍等。故眼等行。约于谛教而成十六。
故三根人。闻三转教。各生眼等成四十八。宽狭中。
云教轮等者。是化他智。但属一权。则能转惟一。所
转十二。则能转名狭体宽。所转名宽体狭。行法轮
者。教是能诠。行是所诠故行随教益有十二。虽俱
十二。宽狭则异。教定十二。行生眼等。若以示等。生
于眼等。数同名异。次辨通别中。所言或者。不定辞
也。或三人各闻三转。或一人前后闻三。初虽别简。
今就下。正释。初转法轮得见谛解。三乘之人方有
十二也。
【■补】欲界亲缘。曰眼曰智。上界比知。曰明曰
觉。如因眼有明。因智有觉。】

「【□注】度三根性。文句七(十七)云。为声闻三转。为缘觉再转。
为菩萨一转。何故尔。由根利钝。此一往说耳。通云例
皆三转。诸佛语法。法至于三。为众生有三根故(文)。」

【【■记】记云。为众生有三根者。声闻乘中自有此三。故
于鹿苑取悟不同。大论婆沙亦云三根。上根闻初
转。中下例知。文句问。初为五人。云何作三根耶。复
有八万诸天。何故无三根。为生三慧。三根。三道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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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释云。问初为等者。既曰声闻自有三根。五人并
是声闻根性。既具三根。复有诸天何意无三。为生
下。答。人天通有三义。谓慧。根。道。闻思修不同。是三
慧。悟有前后。即三根。见修无学。即三道。色无色般。
义准亦有。但非因法轮得耳。】

△四缘尽入灭。

「住世八十年。现老比丘相。薪尽火灭。入无馀涅槃者。
即三藏佛果也。

【□注】住世八十年。光句上(二十一)云。世寿有三品。下方四
十。中方八十。上方百二十。下方少夭。上方太老。中方
不老不少。表常。又中方。表中道。佛乐中道。为此义故。
方八十年也(文)。」

【【■记】下方。犹云下品。此释住世八十年。初一行。明寿
有三品。次二行。明佛取中品寿。统论诸佛示现寿
量。修短不定。如佛名七云。梵声佛寿十亿岁。月面
修寿一日一夜。大论明须扇多佛朝现暮寂。阿弥
陀寿命无量无边阿僧祇劫。而我释迦如来寿命
不满百年。然世尊同人中寿。应满百年。而今所以
不满者。为留二十年福以庇末法弟子。如大集月
藏分十云。悲悯众生故舍寿。华严疏云。见其憍恣。
示迹涅槃。留馀福教。以济危苦。是则世尊示现八
十年。非惟表居中道第一义天。抑且留福以庇末
法弟子也。】

「【□注】老比丘。妙乐一(二十四)云。老比丘者。从后异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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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四教各有身像。三藏丈六之身。不同后三。故言
老以别之也。阿含云。佛临涅槃。如老比丘。诣纯陀
舍。
【■补】从后异者。以通教带比丘像。别教现尊特。故
言老以甄别之。】

「【□注】薪尽火灭者。佛身名薪。智慧名火。身灭智亡。名无
馀涅槃也。大乘则云机薪既尽。应火云亡。」

【【■记】佛于拘尸那城。入火光三昧。烧身灭度。唯留舍
利。为人天福田。身智俱灭。然是小教果佛无馀涅
槃相也。若大乘者。涅槃疏云。四缘感佛。佛则兴世。
四机若息。佛则唱灭。】

△三结归藏教。

「上来所释。三人修行證果虽则不同。然同断见思。同
出三界。同證偏真。只行三百由旬。入化城耳。略明藏
教竟。

【□注】妙玄一(五)云。三因大异。三果小同。(文)释签一(十五)云。
谛缘度殊。故因大异。俱断见思。三乘微异。故果小同。
(文)。」

【【■记】声闻。见思前后各断。支佛。顿断见思。习犹未尽。
菩萨正习俱尽。故證果小同。】

「【□注】偏真望大说故。三百由旬。文句七(二十七)约三义明。
一。约生死处。以三界果报处。为三百。二。约烦恼谓见
思。三。约观智。谓空观。」

【【■记】文句云。三界果报处为三百。有馀国土为四百。
实报国土为五百。见惑为一百。五下分为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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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分为三百。尘沙为四百。无明为五百。入空观能
过三百。人假观过四百。入中观过五百。则知小教
望大乘中道五百由旬。而言三百也。
【■补】断欲界使
为一百。断色界使为二百。断无色界使为三百。】

「【□注】由旬。即踰缮那。此云限量。如此方之驿。大论云。由
旬三别。大者八十里。中者六十里。小者四十里(文)。」

【【■记】此释由旬之量。初二句。会梵名华。次句。举况。大
论下。引證发明限量。且有大中小之不同也。略明
藏教竟。】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七之上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七之下
高丽沙门谛观录
南天竺沙门蒙润集注
清比丘性权汇补辅宏记
清三宝弟子钱𠁼庵较订
天台嫡裔比丘谛闲编科参梓

△二通教三。初标。

「次明通教者。

【□注】四教义一(二)云。此教明因缘即空。无生四真谛理。
是摩诃衍之初门也。(远通常住故)正为菩萨。傍通二乘。(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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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诸大乘方等。及诸般若。有二乘得道者。为同禀此
教也(通部)。」

【【■记】此释通教所通之义。如云因缘生法。我说即空。
当体无生。而上通伹不但中道理。乃此教所远通
也。菩萨二乘而分傍正。乃此教所通机也。此教正
为菩萨学般若至佛地。远通别圆。而有巳办支佛
二乘之机。故曰傍为。方等般若有二乘禀教得道
者。乃此教所通部也。大品云。欲得声闻乘。当学般
若。欲得缘觉乘。当学般若。欲得菩萨乘。当学般若。
如曰三乘同禀般若。是此教所通部也。有师标云。
华严不共。阿含唯藏。法华开显。唯方等般若为共。
节义云。因缘即空句。是傍影大论。无生四谛句。是
傍影大经。四教皆先提此宗本。】

「【□注】问。何故不名共教。答。共名但得二乘近边。不得远
边。若立通名。远近俱便。言远便者。通别通圆也。」

【【■记】此亦四教义文。料简立通教名之所以也。问中
以三乘共学此教。故云何不立名为共。答中先明
立共不便。次明立通之名俱便也。】

△二释四。初释名二。初互通前后。

「通前藏教。通后别圆。故名通教。

【□注】此望前望后。独就菩萨释通教名。」

【【■记】此标释立通教之名。独就菩萨。通前所以对通
后而立也。二乘虽有通前之义。而不通后。则无所
望。故并不得名通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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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签九(二十)云。通近同三藏。通远如别教。」

【【■补】然通教既是远通常住。当云通远如圆教。今签
曰如别教者。以别教證道同圆。体是同故。有师标
曰。通前三藏。云何亦就菩萨释名。答。正指当教佛。
亦同三藏佛归于灰断。然此佛岂二乘所成耶。故
就菩萨释。】

「【□注】四念处二(句)有三通义。一因果俱通。通当教是。二
因通而果非通。即被接者是。三通别通圆。即藉通开
导人是。谓别圆用通而为方便。但成别圆因果人也。
此三通义。唯在菩萨。」

【【■记】此證释独就菩萨立名之所以也。如四念处云。
通义有八。谓教理智断行位因果。教者。同禀无生
之说。理者。同缘即色是空。智者。诸法不生般若生。
断者。须陀洹若断。同是无生法忍。行者。同乘摩诃
衍乘。位者。同是乾慧地乃至佛地。因者。同学般若
波罗密。果者。同到萨婆若海。三人八义不殊。故名
通也。复次通有三义。一因果皆通者。如上八义。近
通偏真四枯拙度。二因通果不通者。乃是别果来
接通因。得见佛性。成四荣双树。三通别通圆者。别
圆因果。皆与通异。藉通开导。得入别圆。因成非枯
非荣双树之果也。然三通义。唯就菩萨而论。
【■补】如
因果俱通一义。而二乘应有。唯在菩萨者。以二乘
虽有前之一义。而无后之二义。故并不受因果之
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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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今文通后别圆者。下文释出。虽但被接。意亦该于
藉通开导也。」

【【■记】盖通教机杂。若受别圆来接。欲成别圆之人。必
当藉通开导。虽通人被别圆所接。但别圆亦藉通
教预为开导。故通为大乘之初门者。良有以也。所
言藉通开导者。拾遗记云。即于乾慧及性地中。闻
体法空。不但空于二十五有。亦乃空于涅槃。此人
须藉通教谈空开导其心。而了此空体是中道。乃
以别圆内外凡观。同于二乘。历乾慧地。及后诸地
乃至十地。即成别圆初地初住八相之佛。是乃通
教通别圆之义也。则知后文虽出被接之机。其意
必该乎藉通开导也。】

△二当教得名。

「又从当教得名。谓三人同以无言说道体色入空。故
名通教。

【□注】此通就三乘释通教名。若三藏。谛缘度三法分三
乘。今通教三乘。同观无生四谛。同体假入空。观十二
因缘。同观六波罗密见第一义。而分三乘之别者。但
总相别相等智。断结。侵习。自行化他。根性不同耳。言
说是事。即空故无。」

【【■记】三人同以无言说道句。四教义。四念处。广解。四
教义问。菩萨可修六度。二乘何得同观亦修六度
耶。答。涅槃经云。福德庄严有为有漏。是声闻法。何
处有悭贪声闻。破戒瞋恚放逸散乱愚痴罗汉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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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佛耶。但二乘不能遍行其事。成就众生。何曾不
同修六度。第一义谛。无言说道而断结耶。而今所
以分三乘之别者。四教义云。三乘同秉通教。见第
一义谛。同断三界见思。得一切智。同求有馀无馀
涅槃。此义既同。而分三乘者。声闻。总相体法入空。
智慧力弱。但断正使。根性不同。亦有慧俱二种解
脱。如前三藏教中分别。缘觉。福德利根。能少分别
相。体法入空。生无佛世。不因闻法。时至道熟。自然
晓悟见第一义。断三界结使尽。侵除习气。是名辟
支佛乘。根性不同。亦有二种。一者小辟支迦罗。二
者大辟支迦罗。巳如前说。若菩萨。具修总相别相
智慧。体因缘即空。起大悲誓愿。以修诸行见第一
义。断界内烦恼。用誓愿扶习。还生三界。用道种智。
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成就众生。三乘善根淳熟。即
坐道场。用一念相应慧。断烦恼习尽。得一切种智。
名之为佛。转生灭无生二种法轮。化三乘众生。入
无馀涅槃。是为大乘。则知分三乘之别者。但约总
相。别相。等智。断结。侵习。自行。化他。根性不同故耳。
又妙玄云。通教声闻。总相一门。达俗即真。缘觉能
于一门总相别相。达俗即真。菩萨能于四门总相
别相。达俗即真。又能遍四门出假。教化众生。签云。
声闻缘觉于一门总相别相者。总。谓但作苦集观
耳。别谓观苦七支。集五支。以自行故。但依一门。菩
菩为化他。故于四门。然七地前约自行边。亦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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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入假方便。亦须遍习。正此意也。所言总别相等
智者。经云。初以分别诸法智慧。后用涅槃智慧。分
别诸法。是别相。涅槃智慧是总相也。而三人随力
用之。末二句。释无言说道。】

「【□注】辅行六上(十六)云。通人既观诸法如幻幻本不生。今
无所灭。名之为体。(文)谓体六凡依正之色。如幻如化。
当体即空。而入真理也。」

【【■记】体色入空者。四教义云。今约无生四谛。信无生
苦谛者。信阴入界不生。如梦幻响化。水月镜像。毕
竟空无所有。解苦无苦。不为苦所苦。而有真谛。无
生集者。了一切烦恼业行。如梦幻等。空无所有。无
和合相。知无所有。不为结业流转。解集无集。而有
真谛。无生灭者。知一切生灭法不可得。设使有法
过于涅槃。亦如梦幻。本自无生。今亦无灭。若不知
无生无灭。生灭终不自灭。若知无生无灭。生灭自
灭。而有真谛也。无生道者。信一切至涅槃道。皆如
梦幻。无有二相。若见有二。有通不通。则成壅塞。若
知不二。不见通与不通。任运虚通。入第一义。是则
知道而有真谛也。释当教得名竟。】

△二显位二。初原当教因果列十阶级四。初略标。

「依大品经乾慧等十地。即是此教位次也。」

【【■记】四教义四云。通教三乘。同观二谛。二乘虽观二
谛。一向体假入空。用真断结。至无学果。菩萨亦观
二谛。始从乾慧终至见地。多用从假入空观。从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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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学游戏神通。多修从空入假观。从辟支佛地。学
二观淳熟双照二谛。入菩萨地。自然流入萨婆若
海。(文)问。若尔。何得此中第九菩萨地。方云从空入
假耶。此文亦与四教义同。盖前之七地。但明三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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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意。未及别显菩萨。第八支佛地。亦与缘觉共明。
至此第九菩萨地。方别明菩萨事也。此乃总叙之
词。非谓菩萨至此方入假也。读者详之。先以图示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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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然支佛不立分果。此中何故亦有位次。盖支佛
虽无分果。而断惑亦有次第。故有位次。断惑修行。
虽从浅至深。若證果位必至第八。是知前七祇属
于因。非分果也。又菩萨佛地名异二乘。而言共者。
以名虽有异。同是无学应供。得二涅槃。共归灰断。
證果是一故也。】

「【□注】此是三乘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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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此判图义。大品经文云。从乾慧地。至菩萨地。皆
行皆学。而不取證。佛地。亦学亦證。故知三乘共位
也。止观云。乾慧地。正是三贤位。一五停心。二别相
念处。三总相念处。通是外凡。故言乾慧地也。性地
者。即四善根位。以总相念处力。发善有漏五阴。名
为煖。增进初中后心。得入顶忍世第一法。通名内
凡。故言性地也。此二位共伏见惑。八人者。八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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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第一转入无间三昧。故言八人也。见者。见真
谛理。断三界见惑八十八使皆尽也。薄者除欲界
思惟六品也。离欲者。除欲界九品尽也。巳办者。除
色无色七十二品尽。如火烧木为炭也。辟支佛者。
福慧深利。功德力大。而除习未尽。故名为侵也。菩
萨地者。从空入假。道观双流。断习气色心无知。得
法眼道种智。游戏神通。净佛国土。学佛十力四无
所畏等。残习将尽。如馀少灰也。佛地者。大功德力
资利智慧。得一念相应慧。习气永尽。如劫烧火。无
炭无灰。此即三乘共十地而断思惑之位也。或问。
辅行谓通教二乘。七地巳前与菩萨共。名共声闻。
若尔。八地以上过二乘地。何故亦名共菩萨耶。答。
以初名后。从本立名。不同别圆始终别故。三藏教
中。虽有二乘。菩萨行远。始终伏惑。永异二乘。故不
名共。不闻别理。复非不共。又问七地思惑巳尽。何
故六地名共声闻。八名支佛地。何故七地名共支
佛耶。答。通位从容故也。节义云。当教共位。出大品
灯炬深奥品。大论七十五卷委明通十地行相。
【■备】
集注问答。支佛八地所侵。乃见思家习。菩萨九地
进侵。乃指出假尘沙家习。至佛十地。两家习尽。】

「【□注】若明三借等义者。一三乘共借别教始终位次。二
单借别教十地亦三乘共。三别为菩萨借别一教。又
别为菩萨立忍名。别明菩萨燋炷十地。大品更说十
地菩萨为如佛。并图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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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通教机广。上明三乘共位。是通三乘总判。今所
列三乘借别等。皆别判内三乘借别。及单借别地。
三者系三乘共。别为菩萨借别教。又别为菩萨立
忍。菩萨燋炷十地。更说十地如佛。四者专指通菩
萨论。止观辅行六卷三卷中详列。
【■补】十地菩萨如
佛句出大品大论。



【■备】今此一图。与集注所列少异者。依辨讹改正。辨
讹曰。图中须将别欢喜地等置下。通乾慧地等列
上。方妥。如二果是薄地。二向岂亦可云薄地耶。若
改转。则不妨薄地中含有二向二果。馀可例知。
【■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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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云。借别教名。名通位者。外凡三贤是乾慧。名
十信。内凡四善根是性地。名十住。十行。十向。八人
见地是须陀洹。名欢喜地。薄地是斯陀含。有向有
果。向为离垢地。果为明地。离欲是阿那含。有向有
果。向为炎地。果为难胜地。巳办是阿罗汉。有向有
果。向为现前地。果为远行地。辟支佛为不动地。菩
萨地为善慧地。或以菩萨后心。为法云地。或以佛
地。为法云地大品云。十地菩萨为如佛。得作此释
也。辅行释云。通教地前。无位可论。故借别教内外
凡位。但名通教初地二地。通教地后亦无复位。故
借别教法云佛地。以名通教九地十地。从容不定。
故有或言。大品既云十地如佛。当知即是别名名
通。楞伽云。远行善慧。法云佛地。是佛种性。馀者悉
是二乘种性。此亦别名名通位也。若是别位。岂远
行巳前属二乘耶。近代释位。地前伏惑。正是此列。

【■记】四教义云。约名别义通辨位者。即十信三十心
十地之名也。铁轮位。即乾慧地伏忍。三十心。即性
地柔顺忍。八人地。见地。即欢喜地得无生忍。大品
云。须陀洹若智若断。是菩萨无生法忍。薄地向果。
向。即离垢地。果。即发光地。大品云。斯陀含若智若
断。是菩萨无生法忍。离欲地向果。向。即炎地。果。即
难胜地。大品云。阿那含智断。是菩萨无生法忍。巳
办地向果。向。即现前。果。是远行大品云。阿罗汉智
断。是菩萨无生法忍。辟支佛。是第八不动地。侵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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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气也。大品云。辟支佛智断。是菩萨无生法忍。菩
萨地。即第九善慧地。佛地。即第十法云地。当知如
佛坐道场时。以一念相应慧。断烦恼障法障习气
尽。化一切有缘众生竟。入无馀涅槃。如薪尽火灭。
八相成道。是则用别教名。以辨通教位也。
【■补】通教
名借位者。指南集云。初借位之意。佛教被机。机乐
别位名通。佛说义通名别。旨蕴秘结。古执有情。劳
我天台。申通经论。七地齐于罗汉。别义难收。四地
断惑證真。通无此语。四善属于行向。伏惑在于地
前。二教不收。诸部奚判。故立借别名通。以为通经
法式。二借位所依。问。虽曰通经。凭于何典。答。仁王
四地断见。大品十地如佛。楞伽种性有无。轻毛六
心退等。此等经文。位名在别。义乃属通。若非借别
名通。为何教收耶。集注问。藏通三乘。同断见思。既
可借别名通。安知非借别名藏耶。答。通属大乘。原
有通后之义。且三乘共行。故借于可借耳。藏一向
是小。无通后义。三乘差别。而菩萨因不断惑。何可
借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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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借十地。既乾慧断见。何位伏惑。如辅行六上八云。彼此
地前通为伏惑。通虽无位。即未断惑不入地故。文意指地
前修观伏惑也。妙乐二(二十一)云。或指地前假立七贤(文))。

【■补】若见此别名判三人通位者。初地断见。二地断
欲一二品思。三地断六品。四地断七八品。五地断
九品。六地断七十一品。七地断七十二品思。八地
巳上。侵习断无知等。例前支佛发真无漏。侵除习
气。如烧木成炭等是也。辅行释云。单借别十地名
通十地。则彼此地前通为伏惑。通虽断惑。即未断
惑。以不入地故。此单借别十地。意在引通入别。与
前共借不同。又初地断见。三教不收。若说别。初地
是破无明。若说圆。初住即證中道。若说藏。而无十
地名目。所以三教不收。故用通教三义而收之。是
故初地断见。名乾慧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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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辨讹曰。图中八人。人字。当心字。以经中明三地
四地断见不同故。今文中开为多位。如仁王明四
地断见。故将此四忍对欢喜。四智对离垢。或有经
中明三地断见。则将四忍四智合为八心对于初
地。故知是八心也。若八人乃是十五心。不当以十
五心。更立十五心对于二地。岂非繁重。私谓。集注
图说。本于止观。
【■记】止观云。四借别教名。名通教菩
萨位。乾慧。是外凡。性地。是内凡。八人。为初地。十五
心。为二地。十六心。为三地。此三皆不出观。而断见
惑。四忍为初地。四智为二地。四比忍为三地。四比
智为四地。此四皆不出观而断见惑。薄即五地断
六品思。离欲即六地断九品思。巳办即七地断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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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色思尽。支佛即八地至十地断习无知。玄义问。
初地至七地对果。出何经论。答。经论非不对当。但
高下不同。人师对之有异。或用见地。止对初地。如
今所用。或向取初三地。并对初地。仁王明四地。并
对初地。此难定判。但通教见地。本是无间之道。不
出观證须陀洹。岂得初地断见。乃至三地或曰四
地耶。若断别惑。不共二乘。此义有之。又或言六地
断结齐罗汉。或曰七地。此乃定执。前后两果。经论
对皆不定。中间可以义得。今依义推。不可定执。
【■备】
玄义问一节。本三乘共借别教图下。今列于此者。
以三四地断见本图下标故也。三四地不出观断
见。解见下。
【■补】辅行云。此单约菩萨。故修观断惑不
同。此中八忍为初地。不可曰八忍具足。当指初入
无间三昧。忍智初发之时而言。若曰八忍具足。则
是十五心为二地矣。既入无间三昧。从初忍乃至
八忍。皆属八人地故。又止观中问。三乘共断。其义
巳显。用何为据。更独开菩萨地耶。辅行云。问者三
乘共位。借义巳成。别立菩萨。恐无诚證。答。大论判
三处燋炷。有三种菩萨断惑。乾慧是伏惑。尚得为
初炎。今取八人断真为初炎。有何不可。荆溪释答
意。经论各有明文。并语菩萨智断。初引大论三处
燋炷者。意引乾慧别在菩萨断惑之位。若共二乘。
不名初炎。初炎即是断位故也。论别立菩萨。故以
初地为断位。故大论灯炷品十地有二(云云)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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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引。



【■记】四教义引大论云。声闻法中名乾慧地。于菩萨
法即是伏忍。声闻性地。菩萨柔顺忍。声闻八人地。
菩萨无生忍。声闻见地。菩萨亦无生忍。声闻薄地。
菩萨游戏神通。声闻离欲地。菩萨名离欲清净阿
罗汉地。于声闻法中即是佛地。而三藏佛三十四
心发真无漏。断三界结尽。与罗汉齐也。大品云。阿
罗汉若智若断。是菩萨无生法忍。乃至辟支佛若
智若断。是菩萨无生法忍。即对菩萨八地。侵除习
气。九过辟支佛地。入菩萨位者。即九地十地是。则
十地菩萨当知如佛也。玄文云。初就三乘共位中
菩萨别立忍名。而义通二。用别教名。名别义通。通
义巳如前说。别立者。别为菩萨立伏忍柔顺忍无
生忍之名也。乾慧地三人同伏见惑。而菩萨更加
伏忍之名者。菩萨信因缘即空。而于无生四谛降
伏其心。起四弘誓愿。虽知众生如虚空。而发心度
一切众生。是菩萨欲度众生。如欲度虚空。故金刚
般若云。菩萨如是降伏其心。所谓灭度无量众生。
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次三誓愿降伏其心亦如是。
是为菩萨在乾慧地。修停心别总相念处观时。异
于二乘。故别称伏忍。复次三乘人同发善有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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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生相似解。皆伏见惑。顺第一义。而菩萨独受柔
顺忍名者。菩萨非但伏结顺理。又能为一切众生。
伏心遍行六度。一切事中福慧皆令究竟。如三藏
菩萨于中忍中三僧祇行六度。不惜身命。今菩萨
亦如是。以空无相愿。调伏诸根。为众生故。满足六
度。故名顺忍也。复次三乘人同发真无漏。若智若
断。同名无生。而菩萨独受无生法忍名者。以其见
谛理。断结使。不生取證之心。故别受无生法忍之
名也。所以者何。若生取證之心。即堕二乘之地。不
得入菩萨第九地。而别为立忍名。良有以也。复次
三乘人同得神通。二乘不能用神通成就众生。净
佛国土。故不得游戏之名也。阿那含虽断五下分
结。不能舍深禅定。来生欲界。和光利物。而不同尘。
故不得离欲清净之名也。止观问。三乘人智断既
齐。何故二乘名智断。菩萨名法忍。答。忍。因也。智。果
也。故十五心名忍。十六心名智。又二乘取證。宜判
智断。菩萨望佛犹居因位。但受忍名。又菩萨一品
思尽。即一分自在生。品品死。品品生。能忍生死劳
苦。不入涅槃。故名忍也。】

「【□注】别明菩萨燋炷十地。妙玄四(三十一)云。别圆各逗一
种根性。故用发真为初𦦨。(别初地圆初住)通教为逗多种根
性。所谓别圆入通。故含容取乾慧耳。」

【【■记】通教机杂。而乾慧中尤杂。取多所含容之意。故
以未发真为初焰。四念处云以相似灯炷为初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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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寻常谓别圆入通多约被接言之。今言别圆入
通者。通之一字。指通教中当教之机。别圆入通。指
通别通圆之机。故云三教含容通说。非秪约被接
言也。】

「【□注】若钝根者。八人见地是初𦦨。利者。于乾慧即能断
结即是初𦦨(巳上皆妙玄之文)。」

【【■记】此上二节文。俱释菩萨燋炷十地。初一句。牒前
标示。妙玄下。明通教乾慧为菩萨初𦦨。然此所引。
乃是答辞。因文前问。大论三处明初𦦨。约别圆。皆
取发真为初𦦨。通教何意取乾慧为初𦦨耶。答。别
圆各逗一种根性。如文(云云)。又辅行云。大论三处
燋炷者。意引乾慧别在菩萨断惑之位。若共二乘。
不名初𦦨。初𦦨即是断位故也。论别立菩萨。故以
初地而为断位。故大论七十八灯炷品云。十地有
二。一菩萨初地为初𦦨。二声闻见地为初𦦨。若独
菩萨地。即欢喜地为初𦦨。论文既以菩萨初地而
为初𦦨。故今取之以为况释。于共伏道尚得以为
菩萨初𦦨。今但退取共断位者为独菩萨初𦦨。有
何不可。故知此文别判通教菩萨位也。】

「(大品云。初地燋炷。大论明三处初燄。燄约能照。譬智。炷约所照。譬惑。三处者。通别圆也。三教含容通说。故曰别
圆入通。非被接意)。」

【【■备】此段小注本在仪文乾慧地耳下。因记文长。消
释未便。故列于后。
【■记】此段小注。释明含容取乾慧
意。大品明第一地燋炷者。经深奥品云。须菩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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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世尊。菩萨用初心得阿耨菩提。用后心得。世
尊。是前心不至后心。后心不至前心。世尊。如是心
心所法不俱。云何善根增益。若善根不增。云何当
得菩提。佛告须菩提。譬如然灯。为用初𦦨燋炷。为
用后𦦨燋炷。须菩提言。世尊。非初𦦨燋炷。亦非离
初𦦨。非后𦦨燋炷。亦非离后𦦨。佛言须菩提。于意
云何。炷为焦否。世尊。炷实焦。佛告须菩提。菩萨摩
诃萨。如是不用初心得菩提。亦不离初心。不用后
心得菩提。亦不离后心。菩萨始发意。行般若波罗
密。具足十地。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大论释云。
灯。譬菩萨道。炷。喻无明烦恼。𦦨。如初地相应智慧。
乃至金刚三昧相应智慧。焦无明等烦恼炷。亦非
初心智𦦨。亦非后心智𦦨。而无明等烦恼焦炷尽。
得成无上菩提。是则以论中释经。则知大品明初
地焦炷意也。大论明三处初𦦨者。四念处云。大论
释灯炷品云。有人言。乾慧为初𦦨。佛地为后𦦨。有
言欢喜地为初𦦨。佛地为后𦦨。如此解释不同者。
恐是诸大乘师释满字教门。三教名位不同。各取
此意。以释初后𦦨也。若言二地是菩萨断道者。此
取性地为断道。至六地与罗汉齐。或取八人地是
断道。此以三地为断道。七地齐罗汉。今不取二地
三地。乃取乾慧者。故知是通三人之初。以似道为
初𦦨耳。有言欢喜为初𦦨。佛地为后𦦨者。此约别
教初地断道为初𦦨。别教登地见常住理。断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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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道。故以欢喜为初𦦨也。有言初住为初𦦨。佛
地为后𦦨者。是圆教意。以圆教登住是中道佛性。
断一品无明故。此是通教通别通圆之义也。】

「【□注】且乾慧初𦦨。三通言之。是何根性。须知论释焦炷。
虽通三教。乾慧初𦦨自是一途。不必三通收。以通教
机杂故。」

【【■记】此拣明乾慧非三通也。先问。次答。如文可知。三
通者。即上文所谓因果俱通。因通非果通。通别通
圆是也。言不必三通收者。谓因果俱通之机。初地
不能断结。因通非果通之机。三地四地方能断结。
藉通开导之机。亦非能初心断结。是故乾慧初𦦨。
自是通之当教一途。不必三通收也。】

「【□注】又乾慧初𦦨。何位伏惑。例如单借十地。如辅行。或
云利根。即伏即断。」

【【■记】此料简乾慧初𦦨伏惑也。问。乾慧初𦦨。既是断
惑。将何位而为伏惑耶。问中约位问伏惑。答中举
单借十地。意明乾慧如别教欢喜地断见。则以地
前为伏惑位也。如辅行者。如上图中引文可知。或
云下。更指一释。
【■补】然此中论伏惑位者。若云逗多
种根性。含容取乾慧为初𦦨。其意则宽。故得例前
借十地。地前立伏惑位也。若云钝根。八人见地是
初𦦨。利根。于乾慧地即能断结。即是初𦦨。此则地
前不须更立。何以故。乾慧本是伏惑之位。但利根
之人。即伏即断。故以为初𦦨。若更立伏惑位。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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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慧为初𦦨矣。良由前文单借十地。无论机之利
钝。但未断惑。而不入位。故地前更须立地。即更立
伏惑位。此中不然。故立为不立。意存两向。】

「【□注】大品更说十地菩萨为如佛。辅行明通二种如佛。
以释大品。一别为菩萨立忍名。第十亦名菩萨地。对
共佛地故云如也。又被接人至十地。破无明。能八相
作佛。似通教佛。故云如也。释签亦明圆教观行如佛。
相似如佛。但非今通教所论。」

【【■记】此释经说十地菩萨为如佛。初一句。牒前标示。
以大品经云。菩萨住十地中。当知如佛。谓若菩萨
摩诃萨。具足六(波罗)密。四念处。乃至十八不共法。一
切种智。具足圆满。断一切烦恼及习。是为菩萨摩
诃萨住十地中当知如佛。论释云。当知如佛者。菩
萨坐如是树下。入第十地名法云地。譬如大云澍
雨连下无间。心自然生无量无边清净诸佛法。念
念无间。尔时菩萨作是念。欲界魔王心未降伏。放
眉间光。令百亿魔宫。闇蔽不现。魔即嗔恼。集其兵
众来逼菩萨。菩萨降伏魔巳。十方诸佛庆其功勋。
皆放眉间光。从菩萨顶入。是时十地所得功德变
为佛法。断一切烦恼习。得无碍解脱。具足十力。四
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十共法。大慈大悲等无量
佛法。地六种动。天雨华香。诸菩萨天人。皆合掌赞
叹。是时放大光明。遍照十方无量世界。十方诸佛
菩萨天人。大声唱言。某方某国某甲菩萨。坐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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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成具佛事。是其光明。是名十地当知如佛也。辅
行下。引荆溪明通教二种如佛。以释大品经十地
如佛。初种可知。二种。如文云。若被接者至此既破
一品无明。亦能八相。如彼八相。故云如佛也。对共
佛地句。谓通教第十地。名为佛地。对三乘之共佛
地。而曰如也。似通佛句。谓被接之人。能破无明。无
明破巳。如彼通佛。同得八相。故名如也。释签下。明
圆教亦有二种如佛。文云。若入圆教。假使住前。亦
得通名坐道场也。即是相似如佛。观行如佛。然彼
文意。为异别教教道言耳。非今通教所论之如佛。】

△二详示二。初因地列名八。初名乾慧地。

「一乾慧地。未有理水。故得其名。即外凡位。与藏教五
停心总别等三位齐。

【□注】三乘之初。同名乾慧。用体法念处等观。虽未得煖
法相似理水。而总相智慧深利。故称乾慧也。」

【【■记】此释得名乾慧地者。谓虽有能观之智。然所照
之惑火未亡。真谛之理水未显。既未有理水。乾有
其慧。故得乾慧之名也。是知惑喻如火。理譬如水。
惑亡理显。犹水之尅火也。妙玄明三乘共十地。第
一名乾慧地者。三乘之初。同名乾慧。即是体法五
停心总相别相四念处观。事相不异三藏。此三阶
法门。体阴入界如幻如化。总破见爱八倒。名身念
处。受心法。亦如是。住是观中。修正勤如意根力觉
道。虽未得煖法相似理水。而总相智慧深利故。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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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停心别总二相念处观。出四教义二广明。须者
往检。】

△二明性地。

「二性地。相似得法性水。伏见思惑。即内凡位。与藏教
四善根齐。

【□注】性地中无生方便。解慧善巧。转胜于前。得相似无
漏性水。故言性地也。」

【【■记】妙玄云。性地者。得过乾慧。得煖巳。能增进初中
后心。入顶法乃至世第一法。皆名性地。性地中无
生方便解慧善巧转胜于前。言胜前者。如解苦无
苦。而有真谛。以阴入界不生。皆如梦幻响化。水月
镜像。毕竟空无所有故也。解集无集而有真谛。以
了一切烦恼业行皆如梦幻等故。解灭本自不生。
今亦无灭。而有真谛。以知一切生灭之法皆不可
得。故使有法过于涅槃。亦如梦幻等故。知道有道
而有真谛。信一切至涅槃道。皆如梦幻等无有二
相。则任运虚通。入第一义。得相似无漏性水。故言
性地也。】

△三二地并明。言并明者。以此二位。同入无间三
昧。同断见惑。所以同为发明也。

「三八人地四见地。此二位入无间三昧。断三界八十
八使见尽。发真无漏。见真谛理。与藏教初果齐。

【□注】三乘信法二行。体见假以发真断惑。在无间三昧
中。八忍具足。智少一分。故名八人位也。(即八忍也)三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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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第一义无生四谛之理。同断见惑八十八使尽也。」

【【■补】此明得名八人见地也。初三乘下。释八人地。次
三乘下。释见地也。八人位中。只具八忍七智。但是
十五心。少一道比智。故曰八忍具足。智少一分。即
以具足立名。故名八人地。至十六心满。即入见道。
名见地也。】

「【□注】无间三昧等者。止观六(六)云。若言三地者。据断见
初。言四地者。据断见后。皆不出观(文)。」

【【■记】此释二位无间三昧断见也。止观云。别名名通
家共位者。旧云三地断见。或云四地断见。或言六
地断思尽。或言七地断思尽。今覈此语。若云三地
四地皆断见者。此师不解通教义。三乘共位。同入
无间三昧。不出入观而断见。那忽用三地四地断
见耶。若但取三地断见者。四地应断思。若伹取四
地断见者。三地应未断见。若用两地断见。为出入
观。为不出入观。若不出入观。则无两地。若用两地
断见为出入观。非断见位。人师救云。经说如此。盖
由此师不解经意。今言经借别教之意。以显通教
耳。然别见义长。论三地四地。通见义短。不出入观。
但名可借别。义必依通。若作不出入观释者。如言
三地者。据断见初。言四地者。据断见后。皆不出观。
例如十六心。或言是见道。或言是思道。是则无间
三昧者。三四二地。以断见初后分之。虽分二地。观
智无有间断。故云无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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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辅行六上(七)云。通虽二地。断时仍促。三乘共故。虽
促复长。是故虽分三地四地。」

【【■记】此释通教断见须分三四两地也。辅行问。当通
教中。判断见位。自分二地。何须破他。自立借别。立
断见位。还同通教。答。只缘同通。故得名通。通虽二
地。断时仍促。三乘共故。虽促复长。是故虽分三地
四地。或时借别。别见更长。仍有二意。若约理说。通
至佛地。若约教道。云三四地。虽二意殊。见义并长。
以别长故。故借教道判两地断见之义无爽。若依
通义。云不出观。若依别义。地地皆能破见。以此为
异。以别长故。故后两番通用四地皆断见位。人多
不见。谓通义足。何须借别。】

△四明薄地。

「五薄地断欲界九品思前六品。与藏教二果齐。

【□注】体爱假即真。发六品无碍。断欲界六品。證第六解
脱。欲界烦恼轻薄也。」

【【■记】此明得名薄地也。言薄者。厚之待也。以前三四
二地。惟断见惑。思惑全在。犹冰之坚厚也。至此第
五地中。不但断见。复能进断欲界九品思惑中前
之六品。正与藏教二果位等。以其欲界之烦恼轻
微。犹冰之少薄。故名为薄地也。】

△五明离欲地。

「六离欲地。断欲界九品思尽。与藏教三果齐。

【□注】礼爱假即真。断欲界五下分结尽。离欲界烦恼也。」
卷七 第 879b 页 X57-0879.png

【【■记】此明得名离欲也。言五下分者。一身见。二戒取。
三疑使。四贪使。五瞋使。是也。见四卷广明。】

△六明巳办地。

「七巳办地。断三界见思惑尽。但断正使。不能侵习。如
烧木成炭。与藏教四果齐。声闻位。齐此。

【□注】三乘之人。体色无色爱即真。断五上分结七十二
品思尽也。断三界事惑究竟。故言巳办地(文)。」

【【■补】此明得名巳辨也。言巳办者。以三界事惑断尽。
无功可用。如云所作巳办也。见思曰事障。无明曰
理障。以无明理障。对见思事障。故曰事惑。事惑者。
即五上分也。五上分者。一掉举。二慢。三无明。四色
染。五无色染。断此究竟。则名所作巳办也。】

「【□注】烧木成炭。四教义三(十二)引智论云。声闻智慧力弱。
如小火烧木。虽然。犹有炭在。」

【【■记】此释断正使不能侵习气也。言习气者。烦恼残
习也。如乳母衣。久故垢著。以灰净浣。虽无有垢。垢
气犹在。衣如圣人心。垢如诸烦恼。虽以智水浣。烦
恼气犹在。如难陀。淫习重故。虽得阿罗汉道。于男
女大众中坐。眼先视女众。而与之言语说法。舍利
弗。瞋习重故。闻佛言舍利弗食不净食。即便吐食。
终不复受请。摩诃迦叶。瞋习重故。佛灭度后。集法
之时。敕令阿难入突吉罗罪忏悔。而复自牵阿难
手出。不共住。言汝漏未尽。不得以不净人而集佛
法。毕陵伽婆蹉。骂河神为小婢。慢习重也。摩头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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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咤。或时从衣架踔上梁。或梁至棚。或棚至阁等。
掉戏习重也。如是等圣人。虽漏尽。尚有习在。如火
焚薪。炭犹存也。】

「【□注】声闻位齐此者。辅行六上(七)云。通教二乘。七地巳
前与菩萨共。名共声闻。若尔。八地巳上。过二乘地。何
故亦名共菩萨耶。答。以初名后。从本立名。不同别圆
始终别故。」

【【■记】辅行又问。藏教亦共声闻。何不立共名。答。三藏
教中。虽有三乘。菩萨行远。始终伏惑永异二乘。故
不名共。不闻别理。复非不共。则显通教菩萨断尽
正使。故与二乘齐。复闻别理。得受别接。共与不共。
皆可以说。不同三藏也。】

△七明支佛地。

「八辟支佛地。更侵习气。如烧炭成灰。

【□注】缘觉发真无漏。功德力大。故能侵除习气也。」

【【■记】侵者损也。习气未尽。故伹言侵之损之。而使之
尽也。】

「【□注】烧炭成灰者。四教义三(十二)引大论云。缘觉智慧力
胜。如大火烧木。木然炭尽。馀有灰在。」

【【■记】经云。譬如穷人。负他钱债。虽债欲毕。馀未毕故。
犹系在狱。而不得脱。声闻缘觉。亦复如是。以有爱
习馀气。所以不得成菩提也。】

△八明菩萨地。

「九菩萨地。正使断尽。与二乘同。扶习润生。道观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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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神通。净佛国土。

【□注】从空入假。道观双流。深观二谛。进断习气色心无
知。得法眼。道种智。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成就众生。学
佛十力。四无所畏。断习气将尽也。」

【【■记】此明菩萨修学佛道。正习双除。俨超二乘之像。
乃三乘中之杰士。所谓出类拔萃者也。言。从空等
者。二乘慧眼了空。惟观真谛。菩萨法眼照假。能观
俗谛。所以从空。亦能入假也。道。谓化道。即慈悲利
物。观。谓空观。即鉴理自利。所谓悲智双融。真俗并
运也。色心无知。即尘沙障习。五眼中。法眼能观俗。
三智中。道种能照俗。下别教住行向中解。通教菩
萨。与别教菩萨。断习及得眼智。迥有浅深粗细不
同。然观空自利。观俗利他。亦能进断尘沙。得法眼。
證道种智也。成就众生。即下以布施摄众生来生
其国等。佛十力者。法界次第云。此十通名力者。即
诸佛所得如实智用。通达一切。了了分明。无能坏。
无能胜。故名力也。大菩萨亦分得此智力。比佛小
劣。故不受名。十力者。是处非处力。业智力。定力。根
力。欲力。性力。至处道力。宿命力。天眼力。漏尽力。四
无所畏者。一一切智无所畏。二漏尽。三说障道。四
说尽苦道无所畏。此四通名无畏者。于大众中广
说自他智断。既决定无失。则无恐惧之相。故称无
所畏也。言断习将尽者。既之曰将。当知未全尽也。
须知此菩萨尽习。必在七宝菩提树下。机缘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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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念相应慧。而顿断也。
【■备】问。藏通菩萨既同不
见中。何以一留惑。一断惑。答。藏通虽同不见中。藏
则正化二乘。若云菩萨断惑。二乘大恐。故须留也。
通则正化菩萨。不妨明言断惑。】

「【□注】扶习润生者。辅行五下(二十四)云。大品云。留馀残习。
以誓愿力。及扶馀习。而生三界。利乐有情。(文)此教亦
无中道应本。以誓扶习。而生三界。」

【【■记】此明扶习润生。初二行。举辅行引经正释。次一
行。明扶习润生之故。亦是兼藏教菩萨而言。妙记
云。两教入灭。无未来化。玄文云。藏通等圣。亦得有
应。但是作意神通。譬如图写。作意乃成。覈论无本。
何者。灰身泯智。无常住本。约何起应是也。
【■备】问。正
使牵生死。习气不牵生死。何以言扶习而润生耶。
答。菩萨生三界。当以誓愿为正。扶习为傍。所以扶
习者。不过为受生缘耳。不必定如凡夫以使为牵
生。习不牵生为难也。若不留此残习。便登佛地。何
以长能出假度生耶。】

「【□注】道观双流者。道。谓化道。观。谓空观。带空出假。故曰
双流。」

【【■记】化道。即修行六度。空观。即体达法空。空假并行。
故曰双流也。】

「【□注】游戏神通者。游诸世间。譬如儿戏。亦如幻师。种种
变现。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慧。彻照无碍。」

【【■记】此释游戏神通。初二句。释游戏义。诸世间。即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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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正觉。三世间也。菩萨游三世间。行来往返。其
犹儿童嬉戏。不作意分别也。次二句。喻神通义。谓
幻师以幻咒力。幻造种种之事。或拈茎草。幻成为
人。或举幅巾。变为匹马。今菩萨承禅定力。种种变
现。或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亦如幻师也。末四句。约
法正释。即璎珞经云。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
慧。彻照无碍。当知天然慧性。与六法相应。即能转
变自在。故曰神通也。】

「【□注】净佛国土者。一切诸行。无非菩萨净土之行。如以
布施摄众生。菩萨成佛时。布施众生来生其国等是
也。」

【【■记】净名经云。佛为宝积。广明众行。为净土因。如云
布施。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一切能舍众生来
生其国。持戒是菩萨净土。成佛时。行十善满愿众
生来生其国。忍辱是净土。成佛时。三十二相庄严
众生来生其国。精进是净土。成佛时。勤修一切功
德众生来生其国。禅定是净土。成佛时。摄心不乱
众生来生其国。智慧是净土。成佛时。正定众生来
生其国。四无量。四摄法。一切方便。三十七道品。回
向心。说除八难。自守戒行。不讥彼阙十善法等。皆
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乃至命终不中夭。大富
梵行。所言诚谛。常以软语。眷属不离。善和诤讼。言
必饶益。不嫉不恚。正见众生。来生其国是也。辅行
云。净佛国土者。通教出假菩萨。亦为众生作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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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处结缘。众生机熟。断习成佛。名净佛土。结缘
之时。名净土行。故净名经云。菩萨取于净土。皆为
饶益诸众生故。乃至布施是净土。成佛时。一切能
舍众生来生其国。结缘时。以布施摄。成佛时。地多
珍宝。诸所舍者。同生其土。而受五种布施化益。由
摄生有五差故。所谓人天及以四教。一切诸行无
非菩萨净土之行。故有四土横竖摄物。是则净土
义通诸教。今文且依通教菩萨断馀残习。为净土
果。但是异于二乘而巳。】

△二果地显义三。初明成佛。

「十佛地。机缘若熟。以一念相应慧。顿断残习。坐七宝
菩提树下。以天衣为座。现带劣胜应身成佛。

【□注】上释诸位。具如妙玄四(二十八)。」

【【■记】妙玄云。大功德力。资智慧。一念相应慧。观真谛
究竟。习亦究竟。如劫火烧木。无复炭灰。喻习究竟。
如象渡河。到于边底。喻真究竟。虽菩萨佛。名异二
乘。俱观无生体法。同是无学。得一涅槃。共归灰断。
證果处一。故称为通也。】

「【□注】过菩萨地。则入佛地。用誓扶馀习。生阎浮提八相
成道。五相同三藏。唯六成道树下。得一念相应慧。与
无生四谛理相应。断一切烦恼习尽。具足力无畏等。
名之为佛。」

【【■记】一念相应者。众生机缘既熟。即一念空慧与无
生理相应。习尽成佛。妙玄云。藏佛因伏果断。通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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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俱断。藏佛一日三时照机。通佛即俗而真照
不须入。】

「【□注】顿断残习者。观音玄记下(五)云。前断正使。今侵二
习。至于佛地。见思习尽。真谛究竟。尘沙习尽。俗谛究
竟。」

【【■记】此菩萨从巳办地。留习润生。用慈悲道。与真空
观。双行化物。造到佛位。顿断残习也。】

「【□注】七宝天衣者。表殊胜自然也。」

【【■记】大品云。我当于菩提树下。从四天王天。乃至阿
迦腻吒天。以天衣为座。当学般若。大论申明生身
佛把草树下。法性生身佛天衣为座。成佛时。诸天
龙等各以妙衣为座。欲界天衣。从树边生。无缕无
织。譬如薄冰。光曜明净。有种种色。色界天衣。纯金
色光明。如是等宝衣敷座。菩萨坐上。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所谓宝树。表殊胜。天衣。表自然也。】

「【□注】现带劣胜应者。通佛亦是丈六之身。或十里。百亿。
神通变现耳。住空故劣。住中故胜。以通教有合身义。
故云带劣胜应。」

【【■记】仁王疏云。带丈六像。现尊特身。树下一念相应。
断馀残习。即通教佛自觉觉他。则神通变现。有十
里百亿神通身量也。金光明疏云。丈六身佛。住真
谛。丈六尊特合身佛。双住真中。尊特身佛。双住俗
中。法身佛。住中道。此依二理。故有二佛。则知通佛
住空故劣。住中故胜也。然通佛有合身佛义者。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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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记云。即三藏佛。示成道相。带丈六像。现尊特身
者。通被衍门。有利钝二机。故所见相。胜劣不同。所
谓合身尊特者是也。而实一佛。机见有异。非谓大
边存小名为带也。言合言共。亦义云尔。旧多错解。
故略云之。
【■补】光明记云。通教观既体法。显二种空。
谓但不但。钝根菩萨同二乘人。唯见伹空。无中实
故。非色心本。故佛元由誓扶残习。幻出身智。终归
灰断。色有分齐。故曰丈六。利根受别圆接。解不伹
空。空是本觉中实之体。是妙色身。佛慧證得。所有
身智。称体无边。故名尊特。尊重奇特。亦名根身。只
一佛身。由利钝机见二种状。故曰合身。通教佛身。
须作此辩应了利根见佛。纵高十里乃至百亿。以
依但空。亦非尊特。有分齐故。若利人见。丈六八尺。
既依中道。亦无分齐也。】

「【□注】旧问。别圆成道。在初寂场。鹿苑。唯明三藏成佛。今
通教佛。于何处成。如法师云。只一金刚土台成道。四
机所见不同。若寂场鹿苑。自论大小两始。转法轮处。
不可以难成道也。」

【【■记】此料简通佛成道处。初行半。举旧难。如法师下。
正示释。像法决疑经云。一切大众所见不同。或见
娑罗林地。悉是土沙草木石壁。或见七宝清净庄
严。或见此林是诸佛游行处。或见此林即诸佛境
界。真实法体。例知此义。四见不同。以證四教佛成
道处。无别约机见有异也。
【■补】金刚土台。大论云。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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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成佛时。实于智慧身。是时坐处。变为金刚。有言。
土在金轮上。金轮在金刚上。从金刚际出。如莲台
直上。持菩萨坐处。令不陷没。名为金刚。有师标四
机所见不同者。大经疏云。胜天中王。初坐树下。有
四种相。或见坐吉祥草。或见坐天衣。或见坐七宝。
或见坐虚空。】

△二明说法。

「为三乘根性。转无生四谛法轮。

【□注】然通教佛。合但明成道等者。以由此三。

稍异三藏。前五不异。故略不论。」

【【■记】此节注文。虽明前之五相。与三藏同。后之三相。
与三藏异。亦可且作别释说法相。不然。应在释涅
槃相后通明也。故今权作说法一相而释焉。文句
云。成道如上注。涅槃如后文。七转法轮者。权智。开
三藏生灭四谛法轮。实智。说摩诃衍无生四谛法
轮。被通教三乘人也。】

△三明涅槃。

「缘尽入灭。正习俱除。如炭灰俱尽。

【□注】缘尽入灭者。第八涅槃相。妙玄四(三十)云。双树入无
馀涅槃。薪尽火灭。留舍利为一切人天福田也。」

【【■补】缘尽入灭者。则同大乘机薪既尽。应火云亡之
义。此约利根所见也。又缘尽入灭。亦可约两意释。
若言机缘未熟。故扶习润生。机缘熟巳。断馀残习。
今缘尽入灭。仍属当教钝根所见。若知中道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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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利根所见也。所言双树者。林中。四方。方各双树。
四方共有四双八株。树曰娑罗。如来于此入涅槃
巳。东西二双。南北二双。合为一树。垂荫宝床。盖于
如来。惨然变白。犹如白鹤。既八只合为二树。故云
双树入无馀涅槃也。薪尽火灭者。谓如来之身。既
入七宝金棺。四天王各持天上旃檀沉水。各五百
根。乃至第六诸天。世间大众。各持旃檀沉水。至茶
毗所。以妙香木。成大香楼。举棺楼上。直至迦叶礼
赞竟。从心胸中。火涌棺外。渐渐茶毗。经于七日。香
楼乃尽。即是薪尽火灭之相。若钝根所见。乃身灭
智亡。若利根所见。是机薪既尽。应火云亡也。留舍
利为人天福田者。梵语舍利。此云骨身。是戒定慧
之所熏修。究其为义。别有生法全碎之辩。如云我
不灭度常在灵山。此非法身全身乎。今论涅槃之
后。八万四千。则唯示生碎二身尔。故如来茶毗。始
经七日。帝释开棺取佛右牙。天上起塔。有二疾捷
罗刹。盗取佛牙一双。时城内大众。收取舍利满八
金坛。入拘尸城七日供养。时八国王。共来争求舍
利。有大臣。优波吉。谏八国王。时帝释化作人语。我
等诸天。亦应有分。若不见与。力足于敌。时优波吉
告言。诸君且止。此舍利宜共分之。何须见诤。即分
舍利为三分。一分诸天。一分八王。一分龙王。于是
各还本国。起塔供养。】

「【□注】正习俱除。兼前总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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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此释正习俱除。盖前七地。巳断正使。八地。更侵
习气。九地。进断习气。并断色心无知。则此十地。只
是顿断。而留馀残习气。而言正习俱除者。乃兼前
而总举也。】

「【□注】炭灰俱尽。四教义三(十三)云。诸佛智慧力大。如劫烧
火炭灰俱尽。」

【【■记】以炭喻正使。灰喻习气。谓佛正习永尽无馀。譬
如劫火烧须弥山。一切大地都尽。无炭无烟。】

△三引證。

「经云。三兽渡河。谓象马兔也。喻断惑不同故。又经云。
诸法实相。三乘皆得。亦不名佛。即此教也。

【□注】河喻空理。菩萨正习俱尽。如象得底。支佛侵习。如
马次深。声闻断正使。如兔最浅。如涅槃经。」

【【■记】大经云。是实相法界究竟智。第一义谛。第一义
空。下智观。声闻得。中智观。缘觉得。上智观。无上菩
提得。疏云。古来有解。谓三乘观异。今明三乘同观
第一义空。但智有上中下成三乘别。例如三兽渡
河。得水深浅。三乘同观中道。深智。即得无上菩提。
浅智。但得支佛声闻菩提。辅行云。三乘如兽。真空
如水底。象虽得底。仍分二别。小象得泥。通菩萨也。
大象得底。即见不空。不空。复有二种。谓但不但也。
又戒经云。如恒河水。三兽皆渡。兔不至底。浮水而
过。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则至底。即十二因缘河
也。声闻如兔。缘觉如马。如来犹象。今借此意。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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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教三乘同禀。同作是解。解有浅深。故成三乘也。】

「【□注】又经云者。文出华严。彼云诸法实性相。三乘亦皆
得。而不名为佛。幻有之俗。名为诸法。即空之理。名为
实相。乃真空实相也。菩萨至果名佛。言不名佛者。以
中夺偏耳。」

【【■记】此释华严文也。初一行引文。次二行释义。然是
晋译之文也。若唐译第八地四劝文。则云善男子。
此诸法之性。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常住不异。诸佛
不以得此法故。名为如来。一切二乘亦能得此无
分别法。颂云。法性真常离心念。二乘于此亦能得。
不以此故为世尊。但以甚深无碍智。当知二译。文
异义同。皆以中夺偏也。】

「【□注】彼经不共二乘。那作此说。如拾遗记云。彼部虽无
小机禀教。何妨说于三乘粗浅。显圆佛乘。(文)彼后分
经明四乘品。故斥三乘非佛乘也。」

【【■记】此料简引结也。初二句。约意推经不斥三乘非
佛为简。如拾遗下。引释。以明不妨说小以显佛乘。
彼后分下。结明华严斥三非佛。四乘者。四圣法界
也。】

△四会同。

「此教三乘。因同果异。證果虽异。同断见思。同出分段。
同證偏真。

【□注】三因大同。三果小异。异则习尽不等。同乃共观即
空。不同三藏谛缘度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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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此料简同异也。初二句。泛释。次二句。转释。谓声
闻果。但断见思正使。支佛果。更能侵除习气。菩萨
果。断尽正习。更破尘沙。如斯不等。此其所以果有
小异也。共观即空者。而此三乘同以无言说道。体
色入空。故云同也。】

「【□注】分段者。支分形段。三界生死也。」

【【■记】支形者。他非我身。我非他身。彼此各别也。分段
者。即分限也。如欲界分限。不过百岁。乃至非非想
天寿。纵饶八万四千大劫。亦是分限。下界以年计。
上界以劫计。既堕于数。奚尝越限。故曰分段也。】

△二因根机利钝前后互通二。初略标。

「然于菩萨中。有二种。谓利钝。

【□注】此约接不接。而分利钝。」

【【■记】此总明根有利钝。所以有接与不接之殊。以此
教乃大乘之初门。接者引也。其问最利一类。受圆
人接。引入于圆。其稍利者。受别人接。引入于别。其
钝根人。不能受接。故云不接也。】

△二详示二。初钝通三藏。

「钝则伹见偏空。不见不空。止成当教果头佛。行因虽
殊。果与藏教齐。故言通前。

【□注】修因克果。果在于上。故曰果头。通教菩萨。扶习润
生。虽异藏教。伏惑行因。断惑證理不别。故言通前。结
释前文。通前藏教也。」

【【■记】此明结释通前。文并可知。言行因殊者。通教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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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润生。藏教伏惑行因故。至于果上。断惑證理。藏
通无二。故得通前也。】

△二利通别圆二。初正释。

「若利根菩萨。非但见空。兼见不空。不空即中道。分二
种。谓但。不但。若见但中。别教来接。若见不但中。圆教
来接。故言通后。

【□注】利根被接。被字去声。如来被下之义。此约应说。如
云说圆中道。被而覆之也。若上声呼。此就机论。如云
通教利根。被别圆接。接。即点示。接入也。」

【【■记】此释利根被接之义有二。一者。约佛加被论。二
者。约机可被论。加被者。如来蒙覆被接。引导一切
众生。至但不但二种中道之中。不令沉滞于偏真
也。可被者。众生根利。始可受接于别圆也。】

「【□注】然被接义。散出诸经。大品八地闻中。大经空不空。
一切法趣。非漏非无漏。楞伽三种意生身。大经三十
六文末。一生二生等。若具明者。谓大经十二。明四谛
后。列八二谛。章安作七二谛消之。初一是总。馀七是
别。此于四正。复论三接。故名七种二谛。」

【【■记】此示明诸经被接之义。大品八地闻中者。此的
示般若经被接义。问。从七地八地。观常住。破无明。
是何教之位。答。非通非别。是别接通。何者。以通教
始终不明常。何得中间而破无明。别教初心知常。
初地破无明。云何八地始破无明。既八地闻中道。
始破无明。则知是通下根被接之义也。止观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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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假二观。破俗上惑。方闻中道。仍须修观破无明。
能八相作佛。此佛是果。仍前二观为因。故言以别
接通耳。辅行云。若初后不闻中。全属前二。若从初
即闻。全属后两。复有一人破二惑尽。至八地方闻
中道。闻巳修观破无明。得法身本。八相作佛。虽见
中道。必假通教空假二观为前方便。待别理接之
方闻。此乃别接通意也。大经空不空。一切法趣。非
漏非无漏者。此撮示经文被接义。详解见下节记
中妙玄云其相云何。至所闻不同止。乃明别圆接
通意也。楞伽三种意生身者。经云。所谓三昧乐正
受意生身。觉法自性性意生身。种类俱生无行作
意生身。法数释云。通教菩萨得如幻三昧。随意无
疑。意欲至。身亦至。名意生。一三昧乐正受意生身
者。三昧。翻正受。异苦乐受故。通教三四五地菩萨。
得真空寂灭乐。普入一切佛刹。随意无碍也。二觉
法自性性意生身者。八地菩萨。觉了一切诸法自
性之性。如幻如化。悉无所有。以无量神力。普入一
切佛刹。迅疾如意。自在无碍也。三种类俱生无行
作意生身者。九地十地菩萨。觉知一切诸法。皆是
佛法。一身无量身。一时普现。如镜中像。随诸种类
而得俱生。虽现众像。而无作为也。按释中一身无
量身。即种类意。普现。即俱生意。又辅行云。一三昧
乐意成身。即三四五地。心寂不动也。二觉法自性
意成身。即八地。普入佛刹。故以法为自性。三种类
卷七 第 884b 页 X57-0884.png
俱生无作意成身。谓了佛證法。成之与生。并从果
说。此约通教。及以接别。初文虽云五地。亦兼七地。
即入空位也。八地当入假位。种类俱生者。了佛證
法。即是入中。属佛种类。未必自證。若接入别。七地
巳前。入别十住。八地巳去。接入十行。知佛證法。入
十回向。并非證道。故名意生也。大经一生二生者。
此的示经文被接义。经中佛为须跋那言。一切诸
法。皆是虚假。随其灭处。是名实相。是名法界等。下
智观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觉菩提。上智
观故。得无上菩提。说是法时。十千菩萨。得一生实
相。万五千菩萨。得二生法界。疏曰。一生实相二生
法界者。谓十地补处大士为一生。九地则二生也。
亦如法华损生义意章安云。三乘同观第一义。智
解不同。一生二生。是破无明一品二品。实相。是别
理。法界。是圆理。即利根接入别圆也。若具明下。具
指大经及疏三接义。经明四谛后列八二谛者。圣
行品。佛为迦叶菩萨广明四谛巳。又为文殊菩萨
说八种二谛。谓随顺众生。说有二谛。一者世法。二
者出世法。善男子。为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义
谛。世人知者。名世谛。善男子。五阴和合。称某甲凡
夫。众生随其所称。是名世谛。解阴无某甲名字。离
阴亦无出世之人。如其性相而能知之。名第一义
谛。复次善男子。或复有法。有名无实者。即是世谛。
有名有实者。即第一义谛。善男子。如我众生。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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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见。养育丈夫。作者受者。热时之𦦨。乾闼婆城。龟
毛兔角。旋火之轮。诸阴界入。是名世谛。苦集灭道。
名第一义谛。善男子。世法有五。一名世。二句世。三
缚世。四法世。五执着世。善男子。男女瓶衣。车乘屋
舍。如是等物。是名名世。四句一偈。如是等偈。名为
句世。捲合系结。束缚合掌。名为缚世。鸣椎集僧。严
鼓诫兵。吹贝知时。名为法世。如望远人。有染衣者。
生想执著。言是沙门。非婆罗门。见有结绳。横佩身
上。便生念言。是婆罗门。非沙门也。是名执著世。如
是五种。是为世法。善男子。若有众生。于如是五法。
心无烦恼。如实而知。是名第一义谛。复次善男子。
若烧若割。若死若坏。是名世谛。无烧无割。无死无
坏。是则名为第一义谛。复次有八苦相。名为世谛。
无生老病死。无爱别离。无怨憎会。无求不得。无五
阴盛。名第一义谛。复次譬如一人。多有所能。若其
走时。则名走者。或收刈时。复名刈者。或作饮食。名
作食者。若治材木。则名工匠。锻金银时。名金银师。
如是一人。有多名字。法亦如是。其实是一。而有多
名。依因父母和合而生。是名世谛。而知十二因缘
和合生者。名第一义。是为经列八二谛也。章安作
七二谛消者。涅槃疏云。若随言说。凡有八种。一世
出世。二名无名。三实不实。四定不定。五法不法。六
烧不烧。七苦不苦。八和合也。今明大师有七二谛。
名虽不同。其义可会。一生灭。二无生。三单俗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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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单俗单中。五复俗单中。六复俗复中。七圆二谛。
若依法华玄文。名相稍别。义意必同。读者应知。就
一种中。复各三种。谓随情。随智。随情智。今欲以彼
七种二谛。求释此文。佛旨难知。且出一师之见。八
种不同。即名八文。初约世出世两人判二谛者。通
冠下七。一一二谛。各有此意。世情多想。束为世谛。
圣智多知。束为真谛。此即随情智判二谛也。二约
名无名判。五阴和合。揽阴名生。即世谛。即阴离阴。
如性知之性。即真谛。此约有作四谛立也。三或复
有法有名无实者。他曰世谛。有名名名。于体物应。
于名真谛。但有名无实。今文反此。世但虚名无实。
不生不灭。与法相称。即是真谛。不能即色是空。故
有名无实。能即色名空。故有实有名。此约无生四
谛立也。四众生寿命。如旋火轮。此单俗复真以论
二谛。假名幻化。热𦦨火轮。但有其名。而无其实。称
世流布。即是世谛。真与中合。共为真谛。若单以真
为第一义者。不得言苦集灭道。是第一义。俱指四
谛。即真中合。此名无量四谛中。若真若中。同为第
一义谛。前文曰第一义无量无边。不可称说也。五
世法五种去。此约单俗单中以明二谛。上以热𦦨
火轮五譬。以譬人我为世谛。今以五法为世谛。五
法如𦦨轮。𦦨轮譬法。法譬互举。同是单俗。心无颠
倒。如实知之。即单指中道以为如实。此名有作无
生等苦集为俗。指下文一实谛为真也。六若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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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去。此约复俗单中以明二谛。若烧若死。此明体
法始终。若割若坏。此明析法始终。即以两始为有。
两终为无。此之有无合之为俗。即是复俗。单指中
道非有非无。故无烧割。即第一义。此明上有作无
生之真俗。同名为俗。指下文一实谛以为真也。七
有八苦去。此约复俗复中以明二谛。复俗。如向言。
复中者。非单指理。即事而理。法界圆备为复中。此
合上来有作无生真之与俗。皆名为俗。指下一实
不可思议。而为真谛。文虽不显。义推自成。然此一
番。犹是复俗复中二谛也。八复次下。先譬。次合。明
圆二谛。真俗相即。皆不可思议。譬如父母和合生
子。一人多能。以譬圆俗。十二因缘和合三道。即是
三德第一义。以显圆真。是名不可思议二谛。一切
二谛。悉入此中。方便随俗。说诸二谛。无量无边。止
论七种。何足惊怪。能如是知。名慧圣行。古来皆悉
此二谛文。今用天台七种二谛。来释八番。义则相
应。真顺圣慧也。由是故释签云。若欲凭教者。然此
七文。散在诸经。无一处具出。唯大经十二。列八二
谛。章安作七二谛消之。初一是总。馀七是别。初曰
如出世人。心所见者。名第一义。世人心所见者。名
世谛。疏曰。总冠诸谛。世情多种。束为世谛。圣智多
知。束为第一义谛。即是诸教随情智说也。经云五
阴和合称某甲。名世谛。解阴无阴。亦无名字。离阴
亦无。名第一义。阴是实法。某甲是假名。即实有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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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也。无阴无名。即假实空。若离阴者。名太虚空。是
故离阴。亦无某甲及二谛名。疏云名无名二谛也。
世谛有名。真谛无名。即生灭二谛也。又经云。或有
法有名有实。是第一义。或有法有名无实。是名世
谛。幻化假名。即空故实。即真谛也。只指幻化但有
假名。故名世谛。故疏云实不实二谛也。真实幻化
不实也。即无生二谛也。经云。如我人众生寿命知
见。乃至如龟毛兔角等。阴界入名世谛。苦集灭道
名真谛。兔角之俗。与前不殊。故成单俗。四谛义含。
共为真谛。即是含中真谛也。故疏云。定不定二谛
也。即单俗复真。俗是不定。中道是定。又经云。名世
句世等五法。是名世谛。于五法中心无颠倒。是第
一义谛。五种世法。名与前异。大意不别。亦是单俗。
于世无倒。谓见实相。教道但中。虽未究竟。此中究
竟。望前故实。故疏云。法不法二谛也。法谓实相。不
法谓俗。亦是含中二谛也。又经云。烧割死坏是世
谛。无烧割等是第一义。地前方便皆属无常。故可
烧。登地见常。故无烧等。故疏云。烧不烧二谛也。无
常可烧。常不可烧。复俗单中二谛也。经云。有八种
苦。是名世谛。无八种苦。故是第一义。八苦无常。同
前烧义。无八苦真。即是实相。故疏云苦不苦二谛
也。亦是复俗单中。教道有苦。圆中无苦。经云。如一
人有多名字。依父母生。名世谛。依十二因缘和合
生者。名第一义谛。依父母生。即十二缘。而分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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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经明十二缘即佛性故。且据显说。即以佛性
而为真谛。依父母生。即是无明。名为世谛。故疏云。
和合二谛。真俗不二。故名和合。复俗复中二谛也。
此于四正。复论三接。故名七种二谛者。四正。即一
藏。二通。五别。七圆。四种。正明藏通别圆四教二谛。
三接。即三四六三种。三是别接通。四是圆接通。六
是圆接别。如妙玄云。一实有为俗。实有灭为真。二
幻有为俗。即幻有空为真。三幻有为俗。即幻有空
不空共为真。四幻有为俗。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
趣空不空为真。五幻有。幻有即空。皆名为俗。不有
不空为真。六幻有。幻有即空皆名为俗。不有不空。
一切法趣不有不空为真。七幻有。幻有即空皆为
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为真也。一实有
二谛者。一切依正色心阴界入等。皆是实法。实法
所成森罗万品。皆名为俗。方便修道灭此俗巳。乃
得会真。乃至云病中无药。文字中无菩提。皆此意
也。二幻有空二谛者。斥前意也。何者。实有时无真。
灭有时无俗。二谛义不成。若明幻有者。幻有是俗。
幻有不可得即俗而真。乃至云是名幻有无二谛
也。通人随智照真。与前不异。随智照俗不同。何者。
通教观巧。复局照俗亦巧。却寻本俗。名为复局。析
空体空。观门各异。故称局也。三幻有空不空二谛
者。俗不异前。真则三种不同。一俗随三真。即成三
种二谛。其相云何。如大品明非漏非无漏等。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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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空不空等。复次约一切法趣非漏非无漏等。解
见下节记中其相云何起。至具一切法也止。是故
说此一俗。随三真转。或对单真。或对复真。或对不
思议真。乃至云若随智證。俗随智转。智證偏真。即
成通教二谛。智證不空真。即成别入通二谛。智證
一切法趣不空真。即成圆入通二谛。三人入真之
智不同。复局照俗亦异也。四一切法趣空不空二
谛。并入此文中释。即圆入通二谛也。五幻有无为
俗。不有不无为真。有无二。故为俗。中道不有不无
不二为真。六圆入别二谛者。俗与别同。同观幻有
之俗。真谛则异。谓一边但中。一边不但中。故云异
也。别人谓不空。但理而巳。欲显此理。地前先修诸
行。登地方显中道。虽缘修方便。故言一切法趣不
空。圆人闻不空理。即至具一切佛法无有缺减。故
言一切法趣不空也。七圆教二谛者。直说不思议
二谛也。言直说者。即事显理。三千归于一念。
即理
明事。三千性相宛然是也。真即是俗。俗即是真。如
如意珠。珠体本空。即是真谛。而能雨宝。即俗谛也。
珠以譬真。用以譬俗。即珠是用。即用是珠。不二而
二。分真俗耳。巳上撮略妙玄之文。是为七种二谛
四为正。三论接也。】

「【□注】古来二十三家。明乎二谛。唯庄严。开善。擅风流之
名。庄严谓佛果出二谛外。(即今被接)开善谓佛果不出二
谛。(通当教佛)吾祖曲尽如来逗机设化之相。故明被接。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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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诸经无所壅矣。」

【【■记】此示古今诸师发明二谛之义。有所未尽善矣。
初一句。通示。次一句。别美。庄严下。出二师义之所
归也。然庄严立义。乃据利根。即今被接者也。开善
立义。乃就钝根。故是通教佛果也。吾祖下。明天台
智眼。卓越古今。为判教之独步也。是故二谛被接。
义合佛经。如止观三云。通教三乘。二乘体假入空。
只入但空。不能从但空入假。无化他用。菩萨体假
入但空。能从但空入假。化度众生。上根菩萨体假
入空。前入伹空。次入不伹空。则破无明。见佛性。与
前真永别。岂可用为一真谛也。庄严师谓三界集
谛。是招依正色心。有漏之俗。佛果无漏。不招依正
色心。出俗谛外。而有真谛。一见。不复更见。故出二
谛之外。今云此义但得片意。而作义不成。不知佛
智别照何境。别断何惑。若得今义。出外意则成。开
善师谓体见思之俗。当俗即空之真。是故佛果不
出二谛外也。今云此义若不能动。则异二乘作意
复不成。若得此意。不出义亦成矣。古来名此为风
流二谛。义在此但空不但空。合时祇是一真谛。离
时却成两真谛。与三藏家异。彼三藏第三谛。但有
中道名。无别有体。眼无别见。智无别知。今则不尔。
但三谛亦名真谛。亦名中道第一义谛。有别体。别
见。别知。是为通教二谛三谛合离之相也。辅行云。
庄严云出。开善云不出。此由三乘共学菩萨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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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古人不晓利钝两根。伹诤佛果出与不出。终
未见今开合之意。故使二家各明巳计。今文并破
是故皆云作意不成。故知二家。各得今文利钝一。
边。所以云片意也。又不能知出外。别照中道之境。
用中道智进破无明。故云片意。若不能知钝根依
教。与二乘同證真谛。是亦但得片意。若全得今意。
出与不出义悉成矣。是故古人双美二家。目此二
谛而曰风流。言风流者。动止合仪。出入无失也。若
依今用含中二谛。进退咸美。风流有馀。故云吾祖
曲尽如来逗机设化之相者。良有以也。
【■补】涅槃玄
云庄严谓。佛果出二谛外。非真俗摄。凡夫以惑因
感果。是虚浮世谛。假体即空。故是真谛。佛果非惑
因所感。故非世谛。不可复空。故非真谛。引仁王经
云。超度世谛第一义谛。住第十一萨云若地是也。
开善谓。佛果不出二谛。佛果涅槃还为二谛所摄。
体是续待二假。故是世谛。即此二假可空。故是真
谛。佛果灵智。亦复冥真也。】

「【□注】古明被接。不出三义。以含中为发源。点示为机要。
发习为根性。以通教巧故。一真含二中。利根菩萨才
證真空。即为点示。如妙玄明别接通中。寄三法以示
三根解源。谓非漏非无漏。空不空。一切法趣。如释签
(十九)具释。然由利根发昔所习。方可点示。若钝根菩
萨。同二乘人。直至法华。方乃被会。」

【【■记】此示古明被接而有三义也。初句。总标三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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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句。别列三义。次五行。贯释三义也。言一真含二
中者。如云幻有即空不空共为真。此真含但中也。
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为真。此真含不
但中。是为通教一真含二中为发源也。利根才證
真空即为点示者。此释点示为机要。不使利根耽
着真空。令成别圆中圣人也。如妙玄下。引證点示。
妙玄云。一俗随三真转。即成三种。其相云何。如大
品明非漏非无漏。初人谓非漏。是非俗。非无漏。是
遣著。何者。缘无漏生著。如缘灭生使。破著还入无
漏。此是一番二谛也。次人闻非漏非无漏。谓非二
边别显中理。中理为真。又是一番二谛也。后人闻
非漏非无漏。即知双非。正显中道。中道法界。力用
广大。与虚空等。一切法趣非有漏非无漏。此又一
番二谛也。初番即单真单俗通二谛也。二番即别
接通含中入真二谛也。三番即圆接通含不思议
中入真二谛也。大经云。声闻伹见于空。不见不空。
智者见空。及与不空。即是此意。二乘谓著此空。破
著空。故言不空。空著若破。但见空。不见不空也。利
人谓不空即妙有。故言不空。利利人闻不空。谓是
如来藏。一切法趣如来藏。还约空不空。即有三种。
复次约一切法趣非漏非无漏。显三种异者。初人
闻一切法趣非漏非无漏者。谓诸法不离空。周行
十方界。还如瓶中如。瓶喻于人。人中之空。不异十
方之空。十方之空。不异瓶内之空。故十方空。皆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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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空也。次人闻趣。知此中理。须一切行来趣发之。
一切行者。即是方便之空假。要知地前之行。而趣
发此中道。乃是缘修。以显真修。所谓缘修满时。真
修自显也。后人闻一切法趣。即非漏非无漏。具一
切法也。如释签具释者。文云。通寄三法。以辨其相。
漏无漏。本是通法。为成接义。故立双非。空不空。本
是别法。一切法趣。本是圆法。于一一法。各有三人
取解不同者。良由机发有异。故所闻不同。乃至别
圆机发。对钝住空。故成三别。是以释后二接。须对
通钝。共成三人同听异闻。此言是證。何言闻耶。以
利根随闻随證故。故约漏等以示解源。若得此意。
于一切法自在无碍。是为点示机要义也。然由下。
释发习为根性。签云。通教菩萨。由根利钝。发习不
同。若发昔生所习别解。能解但中。方可点示受别
教接。或发昔生所习圆解。能解不但中者。方可点
示受圆教接。此是利根虽同观幻有之俗。而契真
各异。故尔前接入中道。但钝根同于二乘。直至法
华会上方乃被会。是为以发习为根性也。】

「【□注】非但见空等者。止观三(十六)引大经云。二乘之人。伹
见于空。不见不空。智者非伹见空。能见不空。不空。即
大涅槃(文)。」

【【■记】辅行云。智者。即是利根。见中。名见不空。不空。即
是不伹空也。三德具足。名大涅槃。】

「【□注】离边名伹。即边名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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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此释伹中不但中之异。言但中者。必离二边之
空有。独显一中。假喻发明。如离却虚空。别指一月
也。言不但中者。不须离二边空有。别显中道。当须
指边即中。离边空有。中亦不可得也。如离却虚空。
何处更有月可指示。此明别人入中。但解自性清
净真如不具诸法。故云但中。圆人不然。了知心佛
众生。三无差别。一色一香。无非中道。譬如食蜜。中
边皆甜。故曰不但中也。】

△二拣位二。初问。

「问。何位受接。接入何位。

【□注】初问所接。次问能接。」

【【■记】此释问意。言所接者。指通教利根人也。能接者。
指如来以圆别二法接引通教二种利人也。何位
者。意谓但不知何位之人。可以受上二教之所接
引耶。设蒙接入。又不知于二教中可居何位耶。】

△二答二。初答通定三根。

「答。受接人三根不同。若上根三地四地被接。中根之
人五地六地。下根之人七地八地。

【□注】答中就被接机。发习迟速。以论三根。辅行以四地
为上。六七为中。八九为下。今进一位者。教位从容。文
或进退故。此答初问。」

【【■补】此明以答初问也。初三句。释三根意。辅行下。对
明今文三根。末句。结答。三四地者。即八人见地也。
此位断见惑尽。见真空理。但利者。于十五心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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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道。钝者。待十六心满。方能见道。故成二位。然此
二地所以被接者。盖上根一见一切见。非但见空。
亦见不空。既见不空。故能被接也。五地断欲六品
思。六地断下九品思尽。既断欲思。或始见不空而
受接。故判属中根也。七地断思尽。八地侵习气。此
既待见思尽。方解不空。故是下根也。止观云。破见
思惑尽。到八地。方为说真内之中。故云智者见空。
及与不空。被接方闻。辅行云八地方接者。此据下
根。问。何故须知第八方接。答。为欲示真内之中故。
故待證空。方为点示。令深观空。即见不空。若尔。中
上二根。其义云何。答。中上二根。亦见真巳方示中
空。但前二根真空尚浅。是故说教多附下根也。】

△二答入位真似。

「所接之教。真似不同。若似位被接。别十回向。圆十信
位。若真位受接。别初地。圆初住。

【□注】所接之教等者。答次问也。所。即语辞。」

【【■记】此明以答次问也。然上所之一字。是语助辞。非
能所之所也。】

「【□注】别向圆信。按位接也。别地圆住。胜进接也。」

【【■补】此明所接之教。有似位真位之不同。似位者。相
似之位也。谓通断见思。被别十向所接。乃至修中
道。伏无明。被圆十信所接。以别十向。圆十信。俱为
相似。皆断见思之位。今欲接断见思之人。故以别
向圆信之教被而覆之。则所接者。按其位而成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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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中人。故曰按位接也。真位者。分真之位也。谓通
教断惑。伹断见思。若与后二教按而论之。但是相
似。以其根利能见不空。今欲接引。而以别地圆住
之教被而覆之。则所接者。随其胜进而成别圆中
人。盖别教登地巳上。圆入初住巳去。皆属分真。俱
是破无明之位。以破无明之深位。而接断见思之
浅位。故云胜进接也。】

「【□注】据上似位被接。真位受接。应作被字。盖以能从所
也。」

【【■记】此释真位受接之受字。依义当用被字为妥。何
者。谓上似位被接。乃覆被之被而为能接。故下真
位受接之受字。亦应作覆被之被字。方得同为能
接。而仪文云受接者。盖以能接之位次。从所接之
三根也。】

「【□注】辅行三下(八)云。若接入教道。在回向中。若接入證
道。即在初地。若接入圆。亦分教證。比说可知(文)。」

【【■记】言教道證道者。能诠之教。为教道。以言说有次
第故。所證之理。为證道。以真理无二故。别教三贤
位中。未破无明。还须修證。修必次第修。證必次第
證。故属教道。一登初地。巳破无明。亲證真如。故属
證道。若接入圆亦分教證者。盖圆教本无教證之
别。设欲分之。则比别教之说可知。例谓。接入教道
在六根清净中。接入證道。即在初住。故云比说可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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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又别圆接通。接圣不接贤。接真不接俗。若圆接别。
接俗不接真。接贤不接圣。」

【【■记】此料简圆接通别。各有当接不接之殊也。且如
通教三地四地巳后。既得断惑。故称为圣。初地二
地。全不断惑。仅能称贤。见尚不断。安论被接。故云
接圣不接贤也。前二地为俗。后七地为真。惟除佛
地。前二既不被接。故曰接真不接俗也。别教前四
十位。无明未破总名为俗。登地巳后。分破无明。俱
名为真言。接俗不接真者。真是證道同圆。故不须
接。故其所接者。唯俗而巳。俗即贤。真即圣也。别教
亦有三根不同。上根。信住便能被接。中根十行方
堪被接。下根。必待十向才可被接。此则约教分齐。
得受接义。故圆来接。而圣真位。则如初地。巳破无
明。巳成真因。任运流入。何须更接。是故圆所不接
也。】

「【□注】又妙玄顺能诠教。约教道边。具明三接。止观为成
观故。从所诠理。约證道边。唯明一接。」

【【■记】此明二部论接。三一不同也。止观问。何以别接
通。而不云接藏耶。答。由别教初修空假二观。破真
俗二谛惑尽。方闻中道。仍须修观破无明八相作
佛。此佛是果。仍须前观为因。故言以别接通耳。辅
行释问意云。何独接通。而不云接藏。何独别接。而
不云圆接。答意云。通须别接。以机别故。若初后不
闻。全属前二。若从初即闻。全属后两。复有一人。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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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惑尽。至八地方闻中修观。进破无明。得法身本。
八相作佛。虽见中道。必借通教空假二观。为前进
之方便。亦必待别教之理接之方闻。今言别接者。
应具二义。一别教。教邻近故。二别理。理异真故。辅
行又云。玄文以圆接通别者。分为教證。行位别故。
今不云者。约證道故。但约观故。释签云。若止观中。
为成理观。但以界外理。接界内理。通别两教。是明
二理之交际。故明别接通耳。今玄文前六重。仍存
教道。故有圆接通别二意。实道只因圆理接权。故
释今文应须教道。复以圆中接伹中也。六重者。一
藏。二通。三别接通。四圆接通。五别。六圆接别。止观
辅行会三。更有明不接藏。圆不接之文。须者检详
可也。】

「【□注】然圆顿止观。亦明被接者。为知通塞。复以思议。显
不思议也。如辅行三(十七)。」

【【■记】此点示圆顿止观明接。另有一意。非可与前节
同年语也。盖此圆顿止观。曾经法华开显。唯此一
事实。馀二则非真。有何接与不接。以前之三教有
隔碍取舍。今之法门。唯观吾人一念之心。亡能所。
绝对待。能所不二。理智一如。反观山河大地。犹如
大圆镜智。以巳心所。名之曰通。内心少有[𮈔]毫隔
碍。名之为塞。故此法门不可思议。只此一念原具
三千性相。百界千如。上与诸佛平等。下与众生一
如。如心亦复尔。如佛众生然。故名不可思议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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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止观时。于真生著名塞。能达于中名通。真是界
内权理。名可思议。中是界外实理。名不可思议也。
辅行问。玄文云接非会义。今约法华。只应论会。何
故论接。答。前后诸文。会义非一。今论修观。亦可重
述法华前教。以例行人通塞之相。论于教门有通
塞相。故须明之。如此明接。未妨于会。况接在菩萨。
与会不殊。又前后文处处皆明可思议等。但为显
于不思议故。前待后绝。次第应然。何须问言。不应
论接。】

△三拣异藏通二。初问。

「问。此藏通二教。同是三乘。同断四住。止出三界。同證
偏真。同行三百由旬。同入化城。何故分二。」

△二答二。初纵许。

「答。诚如所问。」

△二裁夺二。初辨析同中有异。

「然同而不同。所證虽同。大小巧拙永异。此之二教。是
界内教。」

△二正释异之所以二。初明藏教之拙。

「藏是界内小拙。不通于大。故小。折色入空。故拙。此教
三人。虽当教内有上中下异。望通三人。则一概钝根。
故须析破也。

【□注】然藏通三乘。断惑出界證理虽同。教行有异。大小。
约小衍。巧拙。论体析。对界外方便等土。名界内教。以
此二教化界内也。不通于大。故小。不能远通常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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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色入空者。外计邻虚。不出断常。今总观色心生灭。
非断非常。对破外道。汝说非正。如止观三(二十六)辅行
三下(二十四)。」

【【■记】此明藏通钝者似同。利者硕异也。然藏教教是
生灭。通教教是无生。藏教观是析空。通教观是体
空。故云教行有异也。大小约小衍者。是转释教异。
谓藏是小教。通是衍门。是为教之大小有异也。巧
拙论体析者。是转释行异。谓藏人析色明空。通人
体色明空。是为行之巧拙有异也。言对界外名界
内教者。盖四土言之。藏通二教。但化凡圣同居土
六凡法界也。别圆二教。兼化方便实报寂光三土。
四圣法界也。故知藏通对别圆界外教。而名界内
教也。言不能远通常住者。常住。乃大乘中道妙理。
有五百由旬之远。而藏乘界内之教既不能通。故
是小也。析色入空一节。正明藏人观行之拙。初二
句。出外计。今总下。明藏行虽拙。亦能破邪。末二句。
引證。如止观破外邻虚云。此尘为有为无。若有极
微色。则有十方分。若无极微色。则无十方分。若析
极微色不尽。则成常见有见。若析尽。则成断见无
见。此外道析色也。析心亦如是。若有若无。皆堕断
常也。三藏析法观云。色若粗若细。总而观之。无常
无我。以色从无明生。无明不实。粗细皆假。假故。无
常无性。即得入空。又介尔心起。必藉根尘。无一法
不从缘生。从缘生者。皆悉无常。或言一念六十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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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或言百亿刹那。刹那不住。念念无常。乃至云是
名析色观意也。析名。本于外道。对破邪析。而名正
析。何但外邪。应须正析。乃至圆教四门生著。亦须
析破也。辅行释云。方分者。无尘而巳。有必是色。色
必有方。方必有分。有十方分。次破其更析极微。析
故则尽。若一尘可尽。诸尘皆可尽。若可尽者。如何
和合而成于身。若不尽者。一尘是常。诸尘皆常。若
是常者。身不应灭。故非佛法正析相也。析心亦尔。
若一刹那心不可尽者。如何后刹那生。后刹那生。
前心必灭。若永灭者。如何复有后心而生。故知刹
那念念生灭。非断非常。今三藏析法。亦先观色。次
观心。观色心时。但观粗细无常无我。不须云尽及
以不尽。谓从过去一念无明。而生诸行。复由至中
阴时。我无明心。复与父母无明心合。生于色身。依
报亦由共无明业同感。是故依正。莫不皆由无明
而生。无明之体。从因缘有。故使造色。亦从因缘。当
知因果。皆是无常。如何计之为尽不尽。观心亦尔。
过去刹那。感今刹那。况今刹那。复对外境因缘故
有。是故念念皆悉无常。如是推时。何但识与色心
无常。进推心念本来非有。乃见法性真如常住。然
此析名。本于外道。今观无常。亦名析者。巳上俱是
辅行之文。原是对破外道。汝析非正。】

△二明通教之巧二。初正明巧大。

「通教。则界内大巧。大。谓大乘初门故。巧谓体色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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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虽当教中三人。有上中下异。若望藏教。则一概为
利。

【□注】通后别圆。故是初门。了知诸法如幻如化。当体即
空。」

【【■记】此明通人之巧。故能为大乘之初门也。以其能
了达诸法。如梦幻泡影。镜像水月。竟无所得。当体
全空。是故别圆藉此开导。】

△二兼容摄小二。初疑问。

「问。教既大乘。何故有二乘之人。」

【【■记】问意通教既称大乘初门。其所被之机。必然自
他双利之大士。何以而有声闻缘觉独善之流耶。】

△二释答。

「答朱雀门中。何妨庶民出入。故人虽有小。教定是大。
大乘兼小。渐引入实。岂不巧哉。

【□注】天子南门。谓之朱雀。渐引入实。明佛意也。」

【【■记】此以佛意释明渐引入实。如云先以欲钩牵。后
令入佛智之意。如止观云。如朱雀门。天子所立。正
通王事。不妨群小出入。虽是小人终是天子门也。
今摩诃衍。亦复如是。正为菩萨体法入空。虽有小
乘。终名为大也。当知大乘教门有小人出入者。盖
在转小成大也。渐引入实者。谓渐次接引。令其造
诣入于圆实之地。是则虽小是大。故其通教二乘
人之所修行。亦得名为巧度也。言天子南门谓之
朱雀者。国王而曰天子。言非凡品也。以有覆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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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仁育之恩。正如天之子也。故谚云。万灵振护者。
圣天子也。以所居之都。四方四门。各有其名。东曰
青龙。西曰白虎。南曰朱雀。北曰玄武。今举正阳之
南门。况通教大乘之初门。而有大小同出入也。】

△四结所属文。

「般若方等。部内共般若等。即此教也。

【□注】释签四(十九)云。不同三藏四阿含等别有部帙。今以
诸部方等诸般若中。但是三乘共行。即判属通。(文)
文通指般若方等下但云共般若等。盖方等弹斥。共
义稍疏故。」

【【■记】仪文云般若方等部内共般若等者。非是局指
般若中三乘共闻者为共般若。意取方等般若二
时部内。三乘共闻者俱名共般若耳。如辅行云。虽
无别部共般若文。但取方等般若中。或一时。一会。
一章。独明共意。其流亦多。今观此文。则知方等部
内。亦有共般若者。即此教所属之文也。注中引释
签以證成。言不同三藏等者。以三藏之教。有四阿
含等为部帙。今此通教无别部帙。是故于二时中
三乘共闻者。判属于通。而今不曰共方等。而曰共
般若者。盖方等重在弹斥。共义稍疏。而般若之空
宗。正当教之妙旨。以是则曰共般若者。尽善也巳。】

△三结。

「略明通教竟。」

【【■记】此句总结通教全文。言略明者。以通教前后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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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大小不壅。焉能尽剖其奥。亦不过略为消显而
巳。】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