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卷二 第 710a 页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二之上
高丽沙门谛观录
南天竺沙门蒙润集注
清比丘性权汇补辅宏记
清三宝弟子钱六𠁼庵较订
天台嫡裔比丘谛闲编科参梓
△三秘密教三。初标名。
「第三秘密教者。
【□注】隐密赴机。互不相知。故名秘密。释签一(二十三)云不
定与秘。并皆不出同听异闻。但互相知。互不相知。以
辩两异(文)。」
【【■补】同听异闻者。净名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
类各得解。或有恐怖。或欢喜。或生厌离。或断疑。斯
则神力不共法是也。伹彼彼互相知者。名不定。互
不相知者。名秘密以辩两异耳。三界可怖。即世界
悉檀。欢喜。即为人。厌离。能治于恶。即对治。断疑见
理。即第一义。】
「【□注】若不堪于显露入者。须秘密说。」
【【■备】谓如来说法时。机有不堪显露说者。于此是显。
于彼是密。或彼此俱密。故须密说。以秘密。应贴互
不相知论也。】
「【□注】今对前顿渐显露即明秘密。若大本中先明不定。
对前顿渐定教为次第也。此据说相次第虽尔。秘密
不定。遍前四时。初无前后。具足应云秘密不定。显露
高丽沙门谛观录
南天竺沙门蒙润集注
清比丘性权汇补辅宏记
清三宝弟子钱六𠁼庵较订
天台嫡裔比丘谛闲编科参梓
△三秘密教三。初标名。
「第三秘密教者。
【□注】隐密赴机。互不相知。故名秘密。释签一(二十三)云不
定与秘。并皆不出同听异闻。但互相知。互不相知。以
辩两异(文)。」
【【■补】同听异闻者。净名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
类各得解。或有恐怖。或欢喜。或生厌离。或断疑。斯
则神力不共法是也。伹彼彼互相知者。名不定。互
不相知者。名秘密以辩两异耳。三界可怖。即世界
悉檀。欢喜。即为人。厌离。能治于恶。即对治。断疑见
理。即第一义。】
「【□注】若不堪于显露入者。须秘密说。」
【【■备】谓如来说法时。机有不堪显露说者。于此是显。
于彼是密。或彼此俱密。故须密说。以秘密。应贴互
不相知论也。】
「【□注】今对前顿渐显露即明秘密。若大本中先明不定。
对前顿渐定教为次第也。此据说相次第虽尔。秘密
不定。遍前四时。初无前后。具足应云秘密不定。显露
卷二 第 710b 页 X57-0710.png
不定。今皆略标。」
【【■记】今先秘密而后不定。大本先不定而后秘密。当
知俱顺其便。下明秘密不定。除法华闻显。遍前四
时。元无前后。】
「【□注】然秘密之名。起自龙树。如释签一(二十一)引大论释
大品经。诸天子叹云。我见阎浮提。第二法轮转。今转
似初转。问。初转少。今转多。云何以大喻小。而言似耶。
答。诸佛法轮有二种。一者显。二者密。初转。声闻见八
万及一人。诸菩萨见无量阿僧祗人得二乘。无量阿
僧祗人得无生忍。无量阿僧祗人发无上道心。行六
波罗密。阿僧祗人得初地。乃至十地。一生补处坐道
场。是名为密。(文)故知初见八万一人。属显露摄。秘密
者。如次明之。」
【【■记】此明秘密之名所自。初二句。直示起自龙树。夫
龙树乃西天第十三祖。圭峰言。豪贵家生。通四韦
陀。天地图谶。诵尽阎浮经论。自谓一切智人。欲谤
佛经。大龙悯之。接入龙宫。一夏。但诵七佛经目。方
知佛法深妙。悟巳还出。化国王婆罗门外道无数。
造论数十部。此秘密名。出彼所造大论中也。诸菩
萨见下。别释秘密。其中见得二乘。藏教人也。得无
生忍。通教人也。发无上道心别教十信也。行六波
罗密。别之住行向也。得初地乃至十地之。别十地也。
一生补处。别之等觉也。坐道场者。别之妙觉佛果也。】
△二解释。
【【■记】今先秘密而后不定。大本先不定而后秘密。当
知俱顺其便。下明秘密不定。除法华闻显。遍前四
时。元无前后。】
「【□注】然秘密之名。起自龙树。如释签一(二十一)引大论释
大品经。诸天子叹云。我见阎浮提。第二法轮转。今转
似初转。问。初转少。今转多。云何以大喻小。而言似耶。
答。诸佛法轮有二种。一者显。二者密。初转。声闻见八
万及一人。诸菩萨见无量阿僧祗人得二乘。无量阿
僧祗人得无生忍。无量阿僧祗人发无上道心。行六
波罗密。阿僧祗人得初地。乃至十地。一生补处坐道
场。是名为密。(文)故知初见八万一人。属显露摄。秘密
者。如次明之。」
【【■记】此明秘密之名所自。初二句。直示起自龙树。夫
龙树乃西天第十三祖。圭峰言。豪贵家生。通四韦
陀。天地图谶。诵尽阎浮经论。自谓一切智人。欲谤
佛经。大龙悯之。接入龙宫。一夏。但诵七佛经目。方
知佛法深妙。悟巳还出。化国王婆罗门外道无数。
造论数十部。此秘密名。出彼所造大论中也。诸菩
萨见下。别释秘密。其中见得二乘。藏教人也。得无
生忍。通教人也。发无上道心别教十信也。行六波
罗密。别之住行向也。得初地乃至十地之。别十地也。
一生补处。别之等觉也。坐道场者。别之妙觉佛果也。】
△二解释。
卷二 第 710c 页 X57-0710.png
「如前四时中。如来三轮不思议故。或为此人说顿。或
为彼人说渐。彼此互不相知。能令得益。
【□注】如前四时中。指秘密教横在四时。别无部帙。三轮
光明记一(三十)云。身业现化。名神通轮。口业说法。名
正教轮。意业鉴机。名记心轮。三皆摧碾众生惑业。故
名为轮。下地不测。亦名三密。」
【【■补】法数言。身名神通轮者。谓佛说法。先现神通警
动众生机情。令生正信也。口名正教轮者。谓佛说
法。令众生翻邪归正。依教修行也。意名记心轮者。
谓佛说法。先以意轮鉴知根器利钝。演说无谬也。
车轮有摧碾之用。以譬如来三轮摧碾众生烦恼
惑业也三密者。大论云。如来身口意三业或现通
或说法。或思惟。皆非菩萨之所思议。故名三密。一
身密。谓如来处大会中。众见佛身。或黄金色。或银
色。或杂宝色。或长丈六。或长一里。乃至现大神变。
皆不可思议也。二语密。谓佛说法时。或一里外闻
佛音声。或十百千万里外闻佛音声。又一会中。或
有闻说布施。有闻说持戒等。各各随身所闻。皆不
可思议也。三意密。谓佛常处寂光。凡思惟观察。皆
不可思议也。三业皆非诸菩萨等之所思议。故言
不测。】
「【□注】或为此人说顿等。妙玄先约顿渐三说相对。次约
说默相对。各有三义。谓此座。十方。多人。一人。及俱三
相对。」
卷二 第 711a 页 X57-0711.png
【
【■记】三中云。此记文义加者即签文言。既俱默俱说。
互不相知。名之为密。何妨俱顿互不相知是也。
【■补】
初文于彼是显二句。乃玉师据释签之义而加也。
二中如前。一方既尔。馀方亦然等文。亦玉师所加。
三中记文义加者。乃签文所加。
【■记】义加者。此说默相对图中。初二两对。玄文未出。
释签曰。文略耳。既言俱默俱说。理合如前顿渐三
法相对。故此图依义加补也。然妙玄下文曰。各各
卷二 第 711b 页 X57-0711.png
不相知。互为显密。虽复如此。未尽如来于法自在
之力。但可智知。不可言辩。应知如来三轮不思议
化。难以测度。今略判成秘密不定耳。
】
「【□注】如释签云。不定与秘。并皆不出同听异闻。但有互
相知。互不相知。以辩两异。」
【
【■记】声闻见八万得法眼净。不见八万悟大。然在声
闻。非不定教相。是显露摄。若对菩萨所见。则成秘
密。如图示。
【■备】有师标曰法眼净。乃十六心眼。智。明。
觉。见断惑也。十六心。解下藏教。】
「【□注】此以般若对鹿苑说。即鹿苑中密说般若。义该三
教。故云诸菩萨见等也。」
【【■备】此释图示大论叙相。初句总判即鹿苑中。下别
指密相。义该三教者。巳记前文可知。
】
「【□注】此约鹿苑。闻小證大而说。如签云。酪中虽无二别。
不妨以八万及一人。以辩定不定也。」
【【■备】此判成显露不定。非秘密也。作此判者以下料
简故。
之力。但可智知。不可言辩。应知如来三轮不思议
化。难以测度。今略判成秘密不定耳。
「【□注】如释签云。不定与秘。并皆不出同听异闻。但有互
相知。互不相知。以辩两异。」
【
【■记】声闻见八万得法眼净。不见八万悟大。然在声
闻。非不定教相。是显露摄。若对菩萨所见。则成秘
密。如图示。
【■备】有师标曰法眼净。乃十六心眼。智。明。
觉。见断惑也。十六心。解下藏教。】
「【□注】此以般若对鹿苑说。即鹿苑中密说般若。义该三
教。故云诸菩萨见等也。」
【【■备】此释图示大论叙相。初句总判即鹿苑中。下别
指密相。义该三教者。巳记前文可知。
「【□注】此约鹿苑。闻小證大而说。如签云。酪中虽无二别。
不妨以八万及一人。以辩定不定也。」
【【■备】此判成显露不定。非秘密也。作此判者以下料
简故。
卷二 第 711c 页 X57-0711.png
「【□注】此以法华涅槃对鹿苑说。即鹿苑中密说圆常。与
法华涅槃悟入是同。如别行玄记云。若八万诸天获
无生忍。故云密去。又大疏云。利根人于三藏中宜闻
常住。即闻得解。如初转法轮时。八万诸天得无生忍。
乃是密教意。据此。岂可谓同听生灭耶。」
【【■记】此判释图示显密相对。初一句总判。次二句指
闻圆常。如别行下指證利人密去。大疏下指證八
万得忍也。别行玄上云三藏中二意。于利根密去。
于钝根成酪。记释言。三藏但小。故无显露得大益
者。若八万诸天获无生忍。故言密去。二乘方破见
思。故但成酪。今但證释密教中利根密去也。又大
疏曰。常住者。此非全是六度菩萨。应曰利根于三
藏中宜闻常住。闻即得解。如初转法轮时。八万诸
天得无生忍。最下既然。例馀亦尔。乃密教意。大疏
指涅槃疏。据此下准意。反结鹿苑密闻圆常。故云
岂可谓同听生灭耶。】
「【□注】问。鹿苑会上。只一八万诸天。何故诸文。或定不定。
显密有异耶。答。如来赴机难思。祖师释义非一。据诸
天得法眼净。即显露定教。如云声闻见八万是也。据
闻小證大。即显露不定教。如云八万诸天得无生忍
是也。若曰密闻圆常。即秘密教。如云利人密去是也。
经意多含。不可一准。然八万诸天既是利根。密为正
卷二 第 712a 页 X57-0712.png
意。盖于三藏中宜闻常住故也。」
【【■记】此节料拣诸文说教。定与不定之有异也。据诸
天下之文。是释显露定教。指大论以證据。闻小證
大下之文。是释显露不定教。文中举玄签为證。若
曰密闻圆常下之文。是释秘密教。指别行玄记为
證。
【■备】又签。问。何妨法华。亦与诸教。十方一席。互为
显密。而云法华是显。非秘密耶。答。十方容有。一席
定无。】
「【□注】且秘密教何以得传。如妙乐一(十八)云。秘密不传。降
佛巳还。非所述故。尚非阿难能受。岂宏教者所量。(文)
盖因后叙出。故可传耳。如妙乐云。阿难非不传秘。赴
机之秘非所传耳。故秘密所用。全是显教。是故传秘。
祇名传显(文)。」
【此料简秘密也。初二句直问秘密得传所以。如妙
乐下。举阿难以况人师不能传秘。所谓秘密非器
不传也。盖下。直答可传之故。如妙乐云下。明阿难
不传秘义。以赴机之秘。唯佛与佛乃能传耳。是故
人师传秘者。但名传显也。
【■备】此秘密教。虽系如来
化仪。然赴机之秘。惟佛与佛能之。降此。如阿难尚
有未能。况后学耶。】
△三结名。
「故言秘密教。」
△四不定教四。初标名。
「第四不定教者。
【【■记】此节料拣诸文说教。定与不定之有异也。据诸
天下之文。是释显露定教。指大论以證据。闻小證
大下之文。是释显露不定教。文中举玄签为證。若
曰密闻圆常下之文。是释秘密教。指别行玄记为
證。
【■备】又签。问。何妨法华。亦与诸教。十方一席。互为
显密。而云法华是显。非秘密耶。答。十方容有。一席
定无。】
「【□注】且秘密教何以得传。如妙乐一(十八)云。秘密不传。降
佛巳还。非所述故。尚非阿难能受。岂宏教者所量。(文)
盖因后叙出。故可传耳。如妙乐云。阿难非不传秘。赴
机之秘非所传耳。故秘密所用。全是显教。是故传秘。
祇名传显(文)。」
【此料简秘密也。初二句直问秘密得传所以。如妙
乐下。举阿难以况人师不能传秘。所谓秘密非器
不传也。盖下。直答可传之故。如妙乐云下。明阿难
不传秘义。以赴机之秘。唯佛与佛乃能传耳。是故
人师传秘者。但名传显也。
【■备】此秘密教。虽系如来
化仪。然赴机之秘。惟佛与佛能之。降此。如阿难尚
有未能。况后学耶。】
△三结名。
「故言秘密教。」
△四不定教四。初标名。
「第四不定教者。
卷二 第 712b 页 X57-0712.png
【□注】盖一类机。宿世于顿有渐种。于渐有顿种。故今闻
小證大。闻大證小。推功归教。教名不定矣。如大经置
毒。发毒。大论八万诸天得无生忍等。皆不定义。」
【【■记】大经佛言。善男子譬如有人。置毒乳中。乃至醍
醐。皆悉有毒。乳不名酪。酪不名乳。乃至醍醐。亦复
如是。名字虽变。毒性不失。遍五味中。皆悉如是。若
服醍醐。亦能杀人。实不置毒。于醍醐中。妙玄谓。此
譬两用。一。通约渐顿明不定。处处皆得见佛性也。
二。约行明不定。行人心行。譬乳。实相智。譬毒。毒能
殒命。智破无明。久远劫来。说实相毒。置于凡夫心
乳。毒慧开发。不可为定。或初味发。或后味发。不得
次第往判。故言置毒乳中。乃至醍醐。遍五味中。悉
有杀义。】
「【□注】古师以金光明等。别为一缘。名偏方不定教。今家
不然。一时。一说。一念之中。备有不定。」
【【■记】此指古明今如妙玄云。一时一说一念之中。备
有不定。不同旧义。专判一部。故释签明南北诸师。
通有渐顿不定。不定者。专指胜鬘。及金光明。不同
今家判义。味味皆有不定。
【■补】妙玄曰。南师。以金光
明。胜鬘。楞伽。殃掘。之流。以别为一缘。为偏方不定
教。以不定于顿。不定于渐故。偏方者。清凉疏谓大
体而言。渐中。先小后大。说小时。不妨说大。如十年
宏律。不妨私室时说大乘。故曰偏方不定。胜鬘。初
云波斯匿王与末利夫人信法未久。既言未久。明
卷二 第 712c 页 X57-0712.png
是初说。金光明。既非第一顿教。又非第二渐中。末
后明常住。明是不定是也。会玄云。偏方者。非正所
说。名偏。方者。法也。即偏法也。或偏者。傍也。说小时。
傍说大故。】
△二解释。
「亦由前四味中。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
此则如来不思议力。能令众生。于渐说中。得顿益。于
顿说中。得渐益。
【□注】一音者。通大小因果。当分跨节。显之与密。定与不
定。今是不定一音。该乎大小。是果人所用。」
【【■记】此释一音而有五双。今是下。明是不定一音。大
小者。谓小乘。一音说四谛。五人闻人语。诸天闻天
语。大乘。佛以一妙音。遍满十方界。众音悉具足。法
雨悉充满也。因果者。谓下地以一音。令他闻一法。
约位。即圆信。别地前。佛以一妙音。随类各得解。即
别地。圆住。当分。成今经相待义边。跨节。成今经开
权义边。
【■备】小乘一音。应指说小教时。佛但一音说
法。各各领解不同。大乘一音。应指说大教时。佛但
一音说法。各各领解不同也。因人一音。应指藏通
别圆四教诸菩萨等。果人一音。应指四教果头佛
说。原记以圆信。别地前。为因人。以上为果人。或有
所本。俟再考定。当分者。说前四时教。依教领解。是
当分。妙玄云。跨节者。若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即向
身。是圆常身。向法。是圆常法。向理。是真实理也。显。
后明常住。明是不定是也。会玄云。偏方者。非正所
说。名偏。方者。法也。即偏法也。或偏者。傍也。说小时。
傍说大故。】
△二解释。
「亦由前四味中。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
此则如来不思议力。能令众生。于渐说中。得顿益。于
顿说中。得渐益。
【□注】一音者。通大小因果。当分跨节。显之与密。定与不
定。今是不定一音。该乎大小。是果人所用。」
【【■记】此释一音而有五双。今是下。明是不定一音。大
小者。谓小乘。一音说四谛。五人闻人语。诸天闻天
语。大乘。佛以一妙音。遍满十方界。众音悉具足。法
雨悉充满也。因果者。谓下地以一音。令他闻一法。
约位。即圆信。别地前。佛以一妙音。随类各得解。即
别地。圆住。当分。成今经相待义边。跨节。成今经开
权义边。
【■备】小乘一音。应指说小教时。佛但一音说
法。各各领解不同。大乘一音。应指说大教时。佛但
一音说法。各各领解不同也。因人一音。应指藏通
别圆四教诸菩萨等。果人一音。应指四教果头佛
说。原记以圆信。别地前。为因人。以上为果人。或有
所本。俟再考定。当分者。说前四时教。依教领解。是
当分。妙玄云。跨节者。若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即向
身。是圆常身。向法。是圆常法。向理。是真实理也。显。
卷二 第 713a 页 X57-0713.png
密。定。不定。下解。今是显露不定一音。故该乎大小。
惟果人所用也。】
「【□注】于渐说中得顿益。妙玄云。虽说四谛生灭。而不妨
不生不灭等。释签云。此指鹿苑。虽施于渐。不起于顿。」
【【■记】此以鹿苑对华严论不定也。妙玄下。正释生灭
即渐。不生灭即顿也。释签下。转释。谓。如来不起华
严之顿。而施鹿苑之渐。则鹿苑渐中。具有华严之
顿。是故于昔有顿习者。今虽闻渐教。而能得顿益
也。】
「【□注】于顿说中得渐益。妙玄云。虽高山顿说。不动寂场
而游鹿苑。释签云。此指顿后渐初。不动于顿。而施渐
化。」
【【■记】此以华严对鹿苑论不定也。妙玄下。正释。谓如
来初成正觉。演大华严。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是故
高山为顿说也。既云不动寂场。而游鹿苑。是为于
顿说中得渐益也。释签下。转释。谓华严顿教之后。
阿含渐教之初。乃是不动于顿。而施渐化。其如众
生不了渐中有顿。是故但于顿边得渐益也。】
「【□注】若方等般若。虽为菩萨说佛境界。而有二乘智断。
此二时中。俱有小果。新得旧得。如常所明。」
【【■记】此以方等般若之说大。对鹿苑论不定也。谓为
菩萨说佛境界。即垂顿教。而有二乘智断。即得渐
益。寻常所明二时中小果者。谓新得。即方等中新
受小者。及般若衍门傍得小者也。又有一类横来
惟果人所用也。】
「【□注】于渐说中得顿益。妙玄云。虽说四谛生灭。而不妨
不生不灭等。释签云。此指鹿苑。虽施于渐。不起于顿。」
【【■记】此以鹿苑对华严论不定也。妙玄下。正释生灭
即渐。不生灭即顿也。释签下。转释。谓。如来不起华
严之顿。而施鹿苑之渐。则鹿苑渐中。具有华严之
顿。是故于昔有顿习者。今虽闻渐教。而能得顿益
也。】
「【□注】于顿说中得渐益。妙玄云。虽高山顿说。不动寂场
而游鹿苑。释签云。此指顿后渐初。不动于顿。而施渐
化。」
【【■记】此以华严对鹿苑论不定也。妙玄下。正释。谓如
来初成正觉。演大华严。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是故
高山为顿说也。既云不动寂场。而游鹿苑。是为于
顿说中得渐益也。释签下。转释。谓华严顿教之后。
阿含渐教之初。乃是不动于顿。而施渐化。其如众
生不了渐中有顿。是故但于顿边得渐益也。】
「【□注】若方等般若。虽为菩萨说佛境界。而有二乘智断。
此二时中。俱有小果。新得旧得。如常所明。」
【【■记】此以方等般若之说大。对鹿苑论不定也。谓为
菩萨说佛境界。即垂顿教。而有二乘智断。即得渐
益。寻常所明二时中小果者。谓新得。即方等中新
受小者。及般若衍门傍得小者也。又有一类横来
卷二 第 713b 页 X57-0713.png
之众。未得通益。至是二时。名为旧得小果者。是也。
【■备】横来之机当是方等新得。被弹斥者。方等旧得
也。衍门傍得。是般若新得。妙玄一云。虽三人俱学。
二乘取證。此指般若旧得也。】
「【□注】虽五人證果。不妨八万诸天得无生忍。此重指渐
初对般若说。前文约法。此中约人。」
【【■备】此复以鹿苑初渐。对般若论不定也。前华严鹿
苑对论。乃约顿渐二法。此中鹿苑。方等。般若。同是
渐教。故约人对辨也。
【■补】约法不定在教。约人不定
在机。】
「【□注】当知即顿而渐。即渐而顿。」
【此劝知顿渐相即也。谓顿乃即渐之顿。渐乃即顿
之渐。渐外无别顿。顿外无别渐。唯其即顿之渐故。
所以令其于顿有渐种者。闻大得小益也。唯其即
渐之顿故。所以令其于渐有顿种者。闻小得大益
也。】
△三结名。
「如是得益不同。故言不定教也。」
【此结不定教名也可解。】
△四合明二教只是化法。
「然秘密不定二教。教下义理。只是藏通别圆。
【□注】上指四时为秘密不定之部。今明部中之教。故此
二教。以藏等四教。为当体体。真中二理。为所依体。」
【【■记】此指上明今。如辅行云。顿等四教。是如来不思
【■备】横来之机当是方等新得。被弹斥者。方等旧得
也。衍门傍得。是般若新得。妙玄一云。虽三人俱学。
二乘取證。此指般若旧得也。】
「【□注】虽五人證果。不妨八万诸天得无生忍。此重指渐
初对般若说。前文约法。此中约人。」
【【■备】此复以鹿苑初渐。对般若论不定也。前华严鹿
苑对论。乃约顿渐二法。此中鹿苑。方等。般若。同是
渐教。故约人对辨也。
【■补】约法不定在教。约人不定
在机。】
「【□注】当知即顿而渐。即渐而顿。」
【此劝知顿渐相即也。谓顿乃即渐之顿。渐乃即顿
之渐。渐外无别顿。顿外无别渐。唯其即顿之渐故。
所以令其于顿有渐种者。闻大得小益也。唯其即
渐之顿故。所以令其于渐有顿种者。闻小得大益
也。】
△三结名。
「如是得益不同。故言不定教也。」
【此结不定教名也可解。】
△四合明二教只是化法。
「然秘密不定二教。教下义理。只是藏通别圆。
【□注】上指四时为秘密不定之部。今明部中之教。故此
二教。以藏等四教。为当体体。真中二理。为所依体。」
【【■记】此指上明今。如辅行云。顿等四教。是如来不思
卷二 第 713c 页 X57-0713.png
议力。布措藏等。盈缩调停。成熟物机。破邪立正。引
小归大。废偏显圆。会权入实。故有诸部相生。是知
秘密不定。以藏等四。为当体体也。又藏等诠理。不
出真中。故真中二理。为秘密不定所依之体也。】
「【□注】如妙乐一(十九)云。不定秘密。义各含四。显之与密定
与不定。相对论故。」
【【■记】此證释上义顿渐二教。均显均定。秘密不定二
教。一密一不定。既对顿渐而论。故各含藏等四教。】
△二结前生后二。初结前四教齐文。
「化仪四教齐此。
【□注】此以法华相待之意。判前四时。不出顿等八教。意
显法华。超八教外。出四时表。」
【【■记】此释结教齐前四时也。盖相待论判。故判前四
时不出顿等八教。意显法华非顿。非渐。非秘密。非
不定。无复兼。但。对带。超八教外。出四时表。乃五时
极唱。最后极谈。纯圆独妙之教也。
【■备】超八教者。经
曰。久默斯要。不务速说。直至四十馀年之后。非顿
也。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无二亦无三。非渐也。
九界咸开。无不成佛。非密也。今正是其时。决定说
大乘。非不定也。既非化仪四教。即超化法四教。以
开显圆。非隔历圆也。
【■备】辨讹曰。若言超八教外。则
两种四教。有摄法不尽之难。然此。亦对前四时而
言超耳。开显之圆。不同前来隔偏之圆。会渐归顿。
异前拟宜兼权之顿故云超耳。虽超而即。何摄法
小归大。废偏显圆。会权入实。故有诸部相生。是知
秘密不定。以藏等四。为当体体也。又藏等诠理。不
出真中。故真中二理。为秘密不定所依之体也。】
「【□注】如妙乐一(十九)云。不定秘密。义各含四。显之与密定
与不定。相对论故。」
【【■记】此證释上义顿渐二教。均显均定。秘密不定二
教。一密一不定。既对顿渐而论。故各含藏等四教。】
△二结前生后二。初结前四教齐文。
「化仪四教齐此。
【□注】此以法华相待之意。判前四时。不出顿等八教。意
显法华。超八教外。出四时表。」
【【■记】此释结教齐前四时也。盖相待论判。故判前四
时不出顿等八教。意显法华非顿。非渐。非秘密。非
不定。无复兼。但。对带。超八教外。出四时表。乃五时
极唱。最后极谈。纯圆独妙之教也。
【■备】超八教者。经
曰。久默斯要。不务速说。直至四十馀年之后。非顿
也。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无二亦无三。非渐也。
九界咸开。无不成佛。非密也。今正是其时。决定说
大乘。非不定也。既非化仪四教。即超化法四教。以
开显圆。非隔历圆也。
【■备】辨讹曰。若言超八教外。则
两种四教。有摄法不尽之难。然此。亦对前四时而
言超耳。开显之圆。不同前来隔偏之圆。会渐归顿。
异前拟宜兼权之顿故云超耳。虽超而即。何摄法
卷二 第 714a 页 X57-0714.png
不尽之有。】
「【□注】故释签一(十六)科玄文云。初明八教以辨昔。次约今
经以显妙。」
【【■补】此證上判粗显妙。谓昔于四十年前。所说之法。
而以八教辨之是粗。今即是法华。既出教之外。显
是绝待之妙也。八教者。签言。初五味。次不定。三秘
密。即八教也。五味。即顿渐。渐中开四。并不定等二。
即为八也。次明今经显妙者。如玄文言。今法华是
显露。非秘密。是渐顿。谓开渐显顿也。非渐渐。谓非
法华前渐中之渐也。是合。非不合。合。是会之别名。
开显之圆。故云是合。不同诸部之圆。故云非不合
也。是醍醐。非四味。是定。非不定。如此分别。故此经
与众经异也。】
「【□注】若释签一(十七)云。秘密横被。无时不遍者。此约方等
对前二时为言。老彼问辞自见。」
【【■记】此通释签。秘密无时不遍之文。
【■补】释签曰。问。华
严鹿苑。大小永隔。才说方等。同座并闻者。何耶。答。
若以秘密横被。无时不遍。若约横论竖。则隐显在
机。私谓。释签言秘密横被。无时不遍者。言通义别
也。此但指三时中。不通第五。何以知然。考彼问辞。
只约前三对说。意谓岂前二时。大小相隐。而有秘
密。当知方等。四教相对。亦有秘密。故言无时不遍。
此约味味横论。若约此横以论三时之竖。前二味
大小相隔。隐也。方等同闻。显也。此乃在机。非关教
「【□注】故释签一(十六)科玄文云。初明八教以辨昔。次约今
经以显妙。」
【【■补】此證上判粗显妙。谓昔于四十年前。所说之法。
而以八教辨之是粗。今即是法华。既出教之外。显
是绝待之妙也。八教者。签言。初五味。次不定。三秘
密。即八教也。五味。即顿渐。渐中开四。并不定等二。
即为八也。次明今经显妙者。如玄文言。今法华是
显露。非秘密。是渐顿。谓开渐显顿也。非渐渐。谓非
法华前渐中之渐也。是合。非不合。合。是会之别名。
开显之圆。故云是合。不同诸部之圆。故云非不合
也。是醍醐。非四味。是定。非不定。如此分别。故此经
与众经异也。】
「【□注】若释签一(十七)云。秘密横被。无时不遍者。此约方等
对前二时为言。老彼问辞自见。」
【【■记】此通释签。秘密无时不遍之文。
【■补】释签曰。问。华
严鹿苑。大小永隔。才说方等。同座并闻者。何耶。答。
若以秘密横被。无时不遍。若约横论竖。则隐显在
机。私谓。释签言秘密横被。无时不遍者。言通义别
也。此但指三时中。不通第五。何以知然。考彼问辞。
只约前三对说。意谓岂前二时。大小相隐。而有秘
密。当知方等。四教相对。亦有秘密。故言无时不遍。
此约味味横论。若约此横以论三时之竖。前二味
大小相隔。隐也。方等同闻。显也。此乃在机。非关教
卷二 第 714b 页 X57-0714.png
也。】
「【□注】又释签十(二十四)云。五味则一道竖进。味味有半满
相成。复于味味皆有秘密。及以不定。(文)盖约五味对
半满。以论相成。故玄文云。虽复俱游。行藏得所(俱游论相
成行藏论用舍)。
【□注】华严唯满不半。乃至法华废半明满。半有成满之
功。非谓味味各有半满。又云。味味皆有秘密不定者。
此且据前四时为言。或显密相成。则以昔时秘密不
定。成今法华。是显。非秘密。是定。非不定矣。」
【【■备】此通释签味味皆有秘密不定之文。今先通味
味半满相成。以比知皆有秘密之文。不可泥解。盖
乳等五味。自华严至法华一道竖进。然此五味中
均有半满相成者。如玄此云。今明五味。不离半满。
半满。不离五味。五味有半满。则有慧方便解。半满
有五味。则有方便慧解。权实俱游。如鸟二翼。虽复
俱游。行藏得所。若华严顿满。大乘家业。伹明一实。
唯满不半。于顿成乳。三藏客作。但是方便。唯半不
满。于渐成酪。方等弹诃。半满相对。以满斥半。于渐
成生酥。般若领教。带半论满。半为二乘。满为菩萨
于渐成熟酥。法华付财。废半明满。若无半字方便
调熟钝根。则亦无满字。开佛知见。于渐成醍醐。是
则半有成满之功。所以如来殷勤称叹方便者。良
以半有成满之功也。意在于此。非谓味味各有半
满也。若泥定味味有半满之语。则华严唯满不半。
「【□注】又释签十(二十四)云。五味则一道竖进。味味有半满
相成。复于味味皆有秘密。及以不定。(文)盖约五味对
半满。以论相成。故玄文云。虽复俱游。行藏得所(俱游论相
成行藏论用舍)。
【□注】华严唯满不半。乃至法华废半明满。半有成满之
功。非谓味味各有半满。又云。味味皆有秘密不定者。
此且据前四时为言。或显密相成。则以昔时秘密不
定。成今法华。是显。非秘密。是定。非不定矣。」
【【■备】此通释签味味皆有秘密不定之文。今先通味
味半满相成。以比知皆有秘密之文。不可泥解。盖
乳等五味。自华严至法华一道竖进。然此五味中
均有半满相成者。如玄此云。今明五味。不离半满。
半满。不离五味。五味有半满。则有慧方便解。半满
有五味。则有方便慧解。权实俱游。如鸟二翼。虽复
俱游。行藏得所。若华严顿满。大乘家业。伹明一实。
唯满不半。于顿成乳。三藏客作。但是方便。唯半不
满。于渐成酪。方等弹诃。半满相对。以满斥半。于渐
成生酥。般若领教。带半论满。半为二乘。满为菩萨
于渐成熟酥。法华付财。废半明满。若无半字方便
调熟钝根。则亦无满字。开佛知见。于渐成醍醐。是
则半有成满之功。所以如来殷勤称叹方便者。良
以半有成满之功也。意在于此。非谓味味各有半
满也。若泥定味味有半满之语。则华严唯满不半。
卷二 第 714c 页 X57-0714.png
及法华废半明满等。如何消通。故以味味半满。比
知味味皆有秘密不定者。且据前四时置毒发毒。
皆得会入醍醐而言。或约显密相成说者。则以昔
四时之秘密不定。成今法华之是显。非密。是定。非
不定。更了然显明矣。
【■记】俱游者。涅槃经曰。鸟有二
种。一名迦邻提。二名鸳鸯。游止共俱。不相舍离。乃
至选择高原。安处其子。然后随本安稳而游。如来
亦复如是。化无量众生。令住正法。乃至所作办巳
即便入于大般涅槃。
【■备】今以譬五味半满相成之
意。行藏论用舍者。谓华严用满。鹿苑用半。乃至法
华废半明满。如鸟之行藏也。】
「【□注】妙玄六(二十)引大论云。馀经非秘密。法华是秘密者。
释签七(十三)云。非八教中之秘密。但是前所未说为秘。
开巳无外为密。」
【【■记】此释法华是秘密义。大论嘱累品云。般若非秘
密法。法华说阿罗汉受决作佛。大菩萨能受持用。
如大药师。以毒为药。是文正明法华秘密。今何谓
说法华是显非秘耶。释签下。明论说法华是密意。
正所谓久默斯要。不务速说者。秘也。开昔所说。总
成圆妙者。密也。是则上云法华非秘密者。谓非八
教之秘密也。经经皆尔。岂可以龙树别意。通害诸
经乎。故法华是秘密非秘密。盖各有取义耳。】
△二生后四教俱非二。初明法华开显非四教摄
四。初开显二。初正明三。初总明今昔二。初开权显
知味味皆有秘密不定者。且据前四时置毒发毒。
皆得会入醍醐而言。或约显密相成说者。则以昔
四时之秘密不定。成今法华之是显。非密。是定。非
不定。更了然显明矣。
【■记】俱游者。涅槃经曰。鸟有二
种。一名迦邻提。二名鸳鸯。游止共俱。不相舍离。乃
至选择高原。安处其子。然后随本安稳而游。如来
亦复如是。化无量众生。令住正法。乃至所作办巳
即便入于大般涅槃。
【■备】今以譬五味半满相成之
意。行藏论用舍者。谓华严用满。鹿苑用半。乃至法
华废半明满。如鸟之行藏也。】
「【□注】妙玄六(二十)引大论云。馀经非秘密。法华是秘密者。
释签七(十三)云。非八教中之秘密。但是前所未说为秘。
开巳无外为密。」
【【■记】此释法华是秘密义。大论嘱累品云。般若非秘
密法。法华说阿罗汉受决作佛。大菩萨能受持用。
如大药师。以毒为药。是文正明法华秘密。今何谓
说法华是显非秘耶。释签下。明论说法华是密意。
正所谓久默斯要。不务速说者。秘也。开昔所说。总
成圆妙者。密也。是则上云法华非秘密者。谓非八
教之秘密也。经经皆尔。岂可以龙树别意。通害诸
经乎。故法华是秘密非秘密。盖各有取义耳。】
△二生后四教俱非二。初明法华开显非四教摄
四。初开显二。初正明三。初总明今昔二。初开权显
卷二 第 715a 页 X57-0715.png
实。
「次说法华。开前顿渐。会入非顿非渐。故言开难显实。
又言废权立实。又言会三归一。
【■注】妙法难解。取喻莲华。莲华。华果同时。妙法。则权实
一体。故有迹门三喻。本门三喻。」
【【■记】实相妙法譬莲华者。妙玄云。华有多种。例法有
粗妙。狂华无果。喻外道空修梵行。无所剋获。一华
多果。喻凡夫供养父母。报生梵天。多华一果。喻声
闻种种苦行。止得涅槃。一华一果。喻缘觉一远离
行。亦得涅槃。前果后华。喻须陀洹却后修道。前华
后果。喻菩萨先藉缘修。生后真修。皆是粗华。不得
为喻。莲华多奇。可譬妙法。为莲故华。华实具足。可
譬即实而权。华开莲现。可譬即权而实。华落莲成。
莲成亦落。可譬非权非实。如是等种种义便。故以
莲华喻妙法也。末二句。示有本迹六喻。如下图示。
此初约部教也。
【■记】迹门为实施权者。经云。知第一寂灭。以方便力
故。虽示种种道。其实为佛乘是也。开权显实者。经
言。开方便门。示真实相是也。废权立实者。经言。正
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是也。本门从本垂迹者。经
言。我实成佛巳来。久远若斯。但教化众生。作如是
「次说法华。开前顿渐。会入非顿非渐。故言开难显实。
又言废权立实。又言会三归一。
【■注】妙法难解。取喻莲华。莲华。华果同时。妙法。则权实
一体。故有迹门三喻。本门三喻。」
【【■记】实相妙法譬莲华者。妙玄云。华有多种。例法有
粗妙。狂华无果。喻外道空修梵行。无所剋获。一华
多果。喻凡夫供养父母。报生梵天。多华一果。喻声
闻种种苦行。止得涅槃。一华一果。喻缘觉一远离
行。亦得涅槃。前果后华。喻须陀洹却后修道。前华
后果。喻菩萨先藉缘修。生后真修。皆是粗华。不得
为喻。莲华多奇。可譬妙法。为莲故华。华实具足。可
譬即实而权。华开莲现。可譬即权而实。华落莲成。
莲成亦落。可譬非权非实。如是等种种义便。故以
莲华喻妙法也。末二句。示有本迹六喻。如下图示。
此初约部教也。
【■记】迹门为实施权者。经云。知第一寂灭。以方便力
故。虽示种种道。其实为佛乘是也。开权显实者。经
言。开方便门。示真实相是也。废权立实者。经言。正
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是也。本门从本垂迹者。经
言。我实成佛巳来。久远若斯。但教化众生。作如是
卷二 第 715b 页 X57-0715.png
说。我少出家。得三菩提是也。开迹显本者。经言。一
切世间。皆谓今始得道。我实成佛巳来。无量无边。
那由他劫是也。废迹立本者。经言。诸佛如来。法皆
如是。为度众生。皆实不虚。是也。
【■补】天台分法华为
本迹二门。从序品。至安乐行十四品。约迹门显实。
从涌出品。讫经十四品。约本门显实。以今一代化
事为迹。久远最初成道为本。本如所依处。迹如所
行路。】
「【■注】妙名一唱。待绝俱时。故相待论判。出前三教四时
之上。绝待论开。复能开前令皆圆妙。今文但云开者。
盖上既云化仪四教齐此。则显法华出前四时。况复
下文历部拣教。即是判也。然待绝二妙。妙体无殊。约
义而论。开为正意。」
【记此释能开之妙。初二句。总示待判绝开。今文下。
明但开不判。然待下。释开为正意。言妙者。相待妙。
绝待妙也。然相待时。即绝待时。故曰俱时。此节释
开前顿渐开字也。法华具相待论判。绝待论开二
意。今但论开者。以开为正意。下文历部拣教即是
判者。指华严时一权一实等文。待绝二妙体本无
殊者。玄文云。乳教中圆。与今圆不殊。方等般若中
妙。与今妙不殊。故顿部一妙。则与法华无二无别。
诸味圆教。本自圆融。然而约义。则有兼但对带之
粗。必当开显令妙。故曰开为正意。
【■补】相待论判者。
待前四时粗。显今一乘妙也。出三教四时上者。以
切世间。皆谓今始得道。我实成佛巳来。无量无边。
那由他劫是也。废迹立本者。经言。诸佛如来。法皆
如是。为度众生。皆实不虚。是也。
【■补】天台分法华为
本迹二门。从序品。至安乐行十四品。约迹门显实。
从涌出品。讫经十四品。约本门显实。以今一代化
事为迹。久远最初成道为本。本如所依处。迹如所
行路。】
「【■注】妙名一唱。待绝俱时。故相待论判。出前三教四时
之上。绝待论开。复能开前令皆圆妙。今文但云开者。
盖上既云化仪四教齐此。则显法华出前四时。况复
下文历部拣教。即是判也。然待绝二妙。妙体无殊。约
义而论。开为正意。」
【记此释能开之妙。初二句。总示待判绝开。今文下。
明但开不判。然待下。释开为正意。言妙者。相待妙。
绝待妙也。然相待时。即绝待时。故曰俱时。此节释
开前顿渐开字也。法华具相待论判。绝待论开二
意。今但论开者。以开为正意。下文历部拣教即是
判者。指华严时一权一实等文。待绝二妙体本无
殊者。玄文云。乳教中圆。与今圆不殊。方等般若中
妙。与今妙不殊。故顿部一妙。则与法华无二无别。
诸味圆教。本自圆融。然而约义。则有兼但对带之
粗。必当开显令妙。故曰开为正意。
【■补】相待论判者。
待前四时粗。显今一乘妙也。出三教四时上者。以
卷二 第 715c 页 X57-0715.png
昔诸经兼但对带。不若法华纯圆也。绝待论开者
绝前诸粗。无可形待。以法华之妙。有绝粗之功。所
以论开。妙外无粗。粗即是妙。如经言。决了声闻法。
是诸经之王。指二乘所行。是菩萨道。更无馀乘。直
显一实。故曰开前令妙等也。然此二妙。缺一不可。
若非相待以判。则不显法华超过之说。若非绝待
以开。则不知法华妙一切法。】
「【□注】凡论开权。有约部。约教。约界。约理等。今云顿渐者。
乃约部通开。顿渐是权。属前四时。非顿非渐是实。即
今法华。又三即是权。一即是实。故以开废会三而结
云。故言开权显实等也。」
【【■记】此释所开部教。初一行总示权实有四。谓约部。
约教。如次。约界者。开九界之广。显佛界之高。故云
九界咸开无不成佛。约理者。开生灭无生无量之
机显无作之实。故云开方便门。示真实相。今云下
正明开部。谓一顿三渐皆权。法华不务速说。故非
顿。但说无上道。故非渐。此即是实也。又三下。明开
部中之教。谓藏通别既权。故当开之废之会之。圆
教既实。亦当显之立之。以归于一也。
【■备】辨讹引统
纪载集解曰。四时三教。咸为所开。不同华严聋哑。
故非顿。不同三时次第。故非渐。今经开显。无不成
佛。故曰会入非顿非渐。】
「【□注】开者。发也。拓也。昔不言三是方便。故方便门闭。今
言三是方便。故方便门开。废者。舍之别名。开巳俱实。
绝前诸粗。无可形待。以法华之妙。有绝粗之功。所
以论开。妙外无粗。粗即是妙。如经言。决了声闻法。
是诸经之王。指二乘所行。是菩萨道。更无馀乘。直
显一实。故曰开前令妙等也。然此二妙。缺一不可。
若非相待以判。则不显法华超过之说。若非绝待
以开。则不知法华妙一切法。】
「【□注】凡论开权。有约部。约教。约界。约理等。今云顿渐者。
乃约部通开。顿渐是权。属前四时。非顿非渐是实。即
今法华。又三即是权。一即是实。故以开废会三而结
云。故言开权显实等也。」
【【■记】此释所开部教。初一行总示权实有四。谓约部。
约教。如次。约界者。开九界之广。显佛界之高。故云
九界咸开无不成佛。约理者。开生灭无生无量之
机显无作之实。故云开方便门。示真实相。今云下
正明开部。谓一顿三渐皆权。法华不务速说。故非
顿。但说无上道。故非渐。此即是实也。又三下。明开
部中之教。谓藏通别既权。故当开之废之会之。圆
教既实。亦当显之立之。以归于一也。
【■备】辨讹引统
纪载集解曰。四时三教。咸为所开。不同华严聋哑。
故非顿。不同三时次第。故非渐。今经开显。无不成
佛。故曰会入非顿非渐。】
「【□注】开者。发也。拓也。昔不言三是方便。故方便门闭。今
言三是方便。故方便门开。废者。舍之别名。开巳俱实。
卷二 第 716a 页 X57-0716.png
无权可论。义当于废。约法。乃开时即废。约喻。必义须
先开。若约理者。开废俱时。开时巳废故也。」
【【■记】此释开废。
【■备】昔权隐实故闭。今于权见实。知是
如来方便之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方便门开也。
废则权即是实。二乘所行是菩萨道。无权可论也。
然约佛化法。既开于实。即座于权。约喻。则华开莲
现。义须先开。若约实理。理绝先后。即开即废也。】
「【□注】或谓。今文开废会三。准彼玄签第一。对于四一。义
虽无妨。伹在彼不对。其文则重。在今伹作结上开部。
义似稍允。盖法华部开废会三。法应尔也。如下文云。
总开会废前四味粗。」
【【■备】此拣异解玄签对四一者。玄序曰。荡化城之执
教。废草庵之滞情。签判是教。开方便之权门。示真
实之妙理。签判是理。会众善之小行。归广大之一
乘。签判是行。上中下根。皆与记莂。签判是人。盖以
废会等三。合上中下根。而对四一。然在彼不对。文
似重说。今文无须对于四一。但作结上开部。义允
常也。
【■记】下曰。来至法华。总开废会前四味粗。令成
一乘妙。故作结上义为当。】
「【□注】旧于开权。有同体异体之辨。然约所开法体。及能
开之妙。佛意边论。皆同体也。但所开机情。在昔执之
为异。故不得不开。如释签云。法本自妙。粗由物情。但
开其情。理自复本。又玄文云。开昔之异。显今之同。故
开机情。的开异体也。」
先开。若约理者。开废俱时。开时巳废故也。」
【【■记】此释开废。
【■备】昔权隐实故闭。今于权见实。知是
如来方便之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方便门开也。
废则权即是实。二乘所行是菩萨道。无权可论也。
然约佛化法。既开于实。即座于权。约喻。则华开莲
现。义须先开。若约实理。理绝先后。即开即废也。】
「【□注】或谓。今文开废会三。准彼玄签第一。对于四一。义
虽无妨。伹在彼不对。其文则重。在今伹作结上开部。
义似稍允。盖法华部开废会三。法应尔也。如下文云。
总开会废前四味粗。」
【【■备】此拣异解玄签对四一者。玄序曰。荡化城之执
教。废草庵之滞情。签判是教。开方便之权门。示真
实之妙理。签判是理。会众善之小行。归广大之一
乘。签判是行。上中下根。皆与记莂。签判是人。盖以
废会等三。合上中下根。而对四一。然在彼不对。文
似重说。今文无须对于四一。但作结上开部。义允
常也。
【■记】下曰。来至法华。总开废会前四味粗。令成
一乘妙。故作结上义为当。】
「【□注】旧于开权。有同体异体之辨。然约所开法体。及能
开之妙。佛意边论。皆同体也。但所开机情。在昔执之
为异。故不得不开。如释签云。法本自妙。粗由物情。但
开其情。理自复本。又玄文云。开昔之异。显今之同。故
开机情。的开异体也。」
卷二 第 716b 页 X57-0716.png
【【■记】此辨同体异体。如释签云。有谓圆与三教。彼此
历别。言开权者。开此三教之异体也。若今圆与昔
圆无二无别是同体者。则不须开。此约教别与之
意也。有谓不但开异体。亦开同体。此约部通夺之
意也。然今论所开法体者。即前四味所谈藏通别
之法也。能开之妙者。即今法华纯圆之妙法也。然
佛意边皆同体者。经言。诸佛世尊。以无数方便演
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故同体也。但所开机
情。执为异者。如迦叶言。世尊往昔说法既久。我时
在座身体疲懈。但念空无相无作。于菩萨法。游戏
神通。净佛国土。成就众生。心不喜乐。此执异之情。
须开也。下引释签玄文。證机情边论的开异体也。
【■备】翻译名义集法宝众名章中。有同异体辨。】
△二权实名通。
「言权实者。名通今昔。义意不同。
【□注】权。谓权谋。暂用还废。实。谓实录。究竟指归。昔有偏
圆自他权实等义。今有为实施权开权显实等义。义
不同也。在昔权实各趣。在今权皆趣实。意不同也。妙
乐十(三十三)云。权实之语。非独今经。相即之言。出自于
此(文)。」
【【■记】此释今昔权实义意不同。如志师云。前之三教。
权实不即。大小相隔。法华权实不二。权即是实。实
即是权。此义不同。昔经权实。随顺机宜。悉檀逗会
而巳。今经为实施权。意在于实。开权显实意在于
卷二 第 716c 页 X57-0716.png
权此意不同也。妙乐云。诸经说权智者。权不即实。
致令教法皆非自在。诸机不融。故教主别尔。诸经
明实智者。是权外实。故破疑不遍。不及此经说施
权意。巳破诸惑。故言即实而权。况复今经。本为显
实。有疑皆断。故曰即权而实。所以权实。非独今经。
相即。出自于此。
【■备】偏圆自他。谓偏圆相隔。自行化
他等义也。】
△二列昔权实二。初总指顿渐隔异。
「谓法华巳前。权实不同。大小相隔。
【□注】此下释出今易权实。义意不同。文初约部通开。故
以顿渐为权。法华为实。此拣昔日部中之教。有权有
实。然在昔实妙权粗。在今开粗即妙。方显义意不同
也。今且先明昔之权实。故曰谓法华巳前。权实不同
等。」
【【■记】文初约部。故法华非顿非渐。名一实。前四时
顿渐部帙。通名为权。此则拣昔部中之教。有权有
实。如华严一实兼一权等。然昔教权实粗妙。两分
不同。今经。粗即是妙也。今且下。先明昔之权实。为
下开显之本。】
「【□注】权实约偏圆。大小约半满。亦可权实约法。大小约
人。在昔之时。皆有此义。」
【【■记】此释权实大小之义。而有二对也。一理喻一对。
谓偏小之理为权。圆满之理为实。半字喻小。满字
喻大。二人法一对。谓三乘教法为权。一乘教法为
致令教法皆非自在。诸机不融。故教主别尔。诸经
明实智者。是权外实。故破疑不遍。不及此经说施
权意。巳破诸惑。故言即实而权。况复今经。本为显
实。有疑皆断。故曰即权而实。所以权实。非独今经。
相即。出自于此。
【■备】偏圆自他。谓偏圆相隔。自行化
他等义也。】
△二列昔权实二。初总指顿渐隔异。
「谓法华巳前。权实不同。大小相隔。
【□注】此下释出今易权实。义意不同。文初约部通开。故
以顿渐为权。法华为实。此拣昔日部中之教。有权有
实。然在昔实妙权粗。在今开粗即妙。方显义意不同
也。今且先明昔之权实。故曰谓法华巳前。权实不同
等。」
【【■记】文初约部。故法华非顿非渐。名一实。前四时
顿渐部帙。通名为权。此则拣昔部中之教。有权有
实。如华严一实兼一权等。然昔教权实粗妙。两分
不同。今经。粗即是妙也。今且下。先明昔之权实。为
下开显之本。】
「【□注】权实约偏圆。大小约半满。亦可权实约法。大小约
人。在昔之时。皆有此义。」
【【■记】此释权实大小之义。而有二对也。一理喻一对。
谓偏小之理为权。圆满之理为实。半字喻小。满字
喻大。二人法一对。谓三乘教法为权。一乘教法为
卷二 第 717a 页 X57-0717.png
实。诸佛菩萨为大人。声闻缘觉为少人。又辅行释
大小半满言。先须分别通途言之。谓大小者。或指
衍中三教因人。或指藏教三乘之人。大中大者。或
指三教果头人。或指圆教因位人。或唯指圆极果
人。小中大者。或指三藏菩萨人。或唯指于佛果人。
大小既然。半满亦尔。】
「【□注】然文意正明昔部权实。而复明大小者。须知权通
偏教。而未的显权中三藏小机。历前四时。与大相隔。
直至法华。方得入圆。故论权实。复明大小。虽明大小。
不出权实。如下(文)云。重举前四时权。盖指此小机也。」
【【■记】此释复明大小之意。初二句。推意牒文。须知下。
劝辞。权通偏教者。谓通其藏通别之三教。既是如
来权巧垂示。故可称偏也。权中三藏小机者。的指
历前四时之钝根也。法华入圆者。舍利弗言。今日
乃知真是佛子。五百弟子言。我今乃知实是菩萨
等也。故于权实之外复明大小。则义方周足矣。】
△二别列昔日粗妙二。初明顿部二。初隔异非本
怀。
「如华严时。一权一实(圆实别权)各不相即。大不纳小。故小
虽在座。如聋若哑。是故所说法门。虽广大圆满。摄机
不尽。不畅如来出世本怀。
【□注】一权一实。释权实不同。大不纳小。释大小相隔。今
此正当大隔于小。故小虽在座。如聋若哑。释签一(十一)
云。华严。大机尚隔于别。小机被隐。一向不闻。是故但
大小半满言。先须分别通途言之。谓大小者。或指
衍中三教因人。或指藏教三乘之人。大中大者。或
指三教果头人。或指圆教因位人。或唯指圆极果
人。小中大者。或指三藏菩萨人。或唯指于佛果人。
大小既然。半满亦尔。】
「【□注】然文意正明昔部权实。而复明大小者。须知权通
偏教。而未的显权中三藏小机。历前四时。与大相隔。
直至法华。方得入圆。故论权实。复明大小。虽明大小。
不出权实。如下(文)云。重举前四时权。盖指此小机也。」
【【■记】此释复明大小之意。初二句。推意牒文。须知下。
劝辞。权通偏教者。谓通其藏通别之三教。既是如
来权巧垂示。故可称偏也。权中三藏小机者。的指
历前四时之钝根也。法华入圆者。舍利弗言。今日
乃知真是佛子。五百弟子言。我今乃知实是菩萨
等也。故于权实之外复明大小。则义方周足矣。】
△二别列昔日粗妙二。初明顿部二。初隔异非本
怀。
「如华严时。一权一实(圆实别权)各不相即。大不纳小。故小
虽在座。如聋若哑。是故所说法门。虽广大圆满。摄机
不尽。不畅如来出世本怀。
【□注】一权一实。释权实不同。大不纳小。释大小相隔。今
此正当大隔于小。故小虽在座。如聋若哑。释签一(十一)
云。华严。大机尚隔于别。小机被隐。一向不闻。是故但
卷二 第 717b 页 X57-0717.png
立顿大之名。不立一乘独妙之称。非佛本怀。良由于
此。华严顿大。尚非本怀。况复鹿苑。故三藏教首。及以
部内粗尚未周。故妙号都绝。方等般若。比说可知(文)。」
【【■记】此明华严顿大之教。若对法华尚隔于别。又以
小不闻大。不立一乘独妙之称。故不畅佛本怀也。
三藏为首者。三藏为四教首。乃浅中之浅。岂可称
妙。及以鹿苑会上。部内所诠即通之粗。尚且未周。
况圆教之妙。故妙号都绝。都绝者对不绝而言。以
乳。及二酥。若约部通夺。则非本怀。如约教别与。亦
容有妙。故未都绝也。】
△二粗法须开显。
「所以者何。初顿部有一粗(别教)一妙(圆教)一妙。则与法华
无二无别。若是一粗须待法华开会废了。方始称妙。
【□注】所以者何。此徵起释出不畅本怀之意。皆由在昔
不能开粗显妙。故此以下历部拣教。明判明开。」
【记此徵释意。谓初顿部等文明判。须待法华等文
明开。】
「【□注】初顿部等。于此别明顿中粗教。须待开会者。以时
人谓华严胜故也。」
【【■记】此判华严一粗。时人。指宏贤首宗法师。华严钞
云。法华疏叹身子三请。云馀经无此殷勤之请。唯
华严解脱月菩萨。请金刚藏。可为连类。而彼因人。
请于因法。此请佛慧。故亦不同。今番法华。劣于华
严。谓彼是一家请。此是三家请。彼是声闻请。此是
此。华严顿大。尚非本怀。况复鹿苑。故三藏教首。及以
部内粗尚未周。故妙号都绝。方等般若。比说可知(文)。」
【【■记】此明华严顿大之教。若对法华尚隔于别。又以
小不闻大。不立一乘独妙之称。故不畅佛本怀也。
三藏为首者。三藏为四教首。乃浅中之浅。岂可称
妙。及以鹿苑会上。部内所诠即通之粗。尚且未周。
况圆教之妙。故妙号都绝。都绝者对不绝而言。以
乳。及二酥。若约部通夺。则非本怀。如约教别与。亦
容有妙。故未都绝也。】
△二粗法须开显。
「所以者何。初顿部有一粗(别教)一妙(圆教)一妙。则与法华
无二无别。若是一粗须待法华开会废了。方始称妙。
【□注】所以者何。此徵起释出不畅本怀之意。皆由在昔
不能开粗显妙。故此以下历部拣教。明判明开。」
【记此徵释意。谓初顿部等文明判。须待法华等文
明开。】
「【□注】初顿部等。于此别明顿中粗教。须待开会者。以时
人谓华严胜故也。」
【【■记】此判华严一粗。时人。指宏贤首宗法师。华严钞
云。法华疏叹身子三请。云馀经无此殷勤之请。唯
华严解脱月菩萨。请金刚藏。可为连类。而彼因人。
请于因法。此请佛慧。故亦不同。今番法华。劣于华
严。谓彼是一家请。此是三家请。彼是声闻请。此是
卷二 第 717c 页 X57-0717.png
菩萨请。彼唯三请。此有五请。彼唯因人请。此有佛
请。便谓华严胜于法华。故释签云。自古弘经诸师
不晓佛意。见华严事广文长。菩萨致请。谓华严加
胜法华。近代巳来读山门教者。仍有此说。人师但
以请主胜劣相形。不曰法华观智胜此。而近代匠
者。以教体谓胜法华。岂非误耶。是故今文判后。遂
开其一粗。以显法华独妙绝圆也。
【■备】此指古师华
严钞。非清凉师之疏钞也。辨讹曰。此是观师破的
之论。荆溪云。佛说华严。一不摄小机。二不开权。三
不发迹。故未畅本怀。清凉从荆溪习学。故解华严
时。全将法华开显圆意会入。如玄谈以教起因缘
为初。即言如来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欲令众
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释妙严品初。始成正觉。即
将法华久成之意点入。处处将开显圆会入。始末
皆然假若法华不来此土。则释此经者。全昧开显。
何能转粗成妙乎。私谓华严经文。亦微逗一二语
发迹。但不若法华明显全彰。故荆溪判为未发迹
也。清凉大师既知开显。疏华严理合如斯。来哲但
当以精研教观为务也。】
△二判三渐。
「次鹿苑。但粗无妙(藏教)次方等。三粗(通藏别)一妙(圆教)次般
若。二粗。(通别)一妙。(圆教)。
【□注】此约相待判前部中粗妙也。」
【此断文判前三渐可知。】
请。便谓华严胜于法华。故释签云。自古弘经诸师
不晓佛意。见华严事广文长。菩萨致请。谓华严加
胜法华。近代巳来读山门教者。仍有此说。人师但
以请主胜劣相形。不曰法华观智胜此。而近代匠
者。以教体谓胜法华。岂非误耶。是故今文判后。遂
开其一粗。以显法华独妙绝圆也。
【■备】此指古师华
严钞。非清凉师之疏钞也。辨讹曰。此是观师破的
之论。荆溪云。佛说华严。一不摄小机。二不开权。三
不发迹。故未畅本怀。清凉从荆溪习学。故解华严
时。全将法华开显圆意会入。如玄谈以教起因缘
为初。即言如来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欲令众
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释妙严品初。始成正觉。即
将法华久成之意点入。处处将开显圆会入。始末
皆然假若法华不来此土。则释此经者。全昧开显。
何能转粗成妙乎。私谓华严经文。亦微逗一二语
发迹。但不若法华明显全彰。故荆溪判为未发迹
也。清凉大师既知开显。疏华严理合如斯。来哲但
当以精研教观为务也。】
△二判三渐。
「次鹿苑。但粗无妙(藏教)次方等。三粗(通藏别)一妙(圆教)次般
若。二粗。(通别)一妙。(圆教)。
【□注】此约相待判前部中粗妙也。」
【此断文判前三渐可知。】
卷二 第 718a 页 X57-0718.png
△三今经独妙二。初开昔部二。初开偏粗成妙。
「来至法华会上。总开会废前四味粗令成一乘妙。
【□注】此开前四味重中三教之粗。成今一乘妙也。且昔
部中三教权人。来至法华。一向须开。若三教权果。本
是圆果。岂可更开令成圆佛。若对机之权。亦不妨论
开。如云开丈六垢衣等也。」
【【■记】初一行。明开粗教成妙。统纪云。开前四味粗。会
前四味粗。废前四味粗。故冠一总字。曰开会废也。
前四时两教二乘。三教菩萨。人教理行。差别之粗。
至今法华。咸皆微妙。故云成一乘妙也。且昔部中
下。明开粗人成妙。言三教权人。一向须开者。以其
所禀粗教既开。故其能禀粗人亦当开也。盖由依
粗教修行。作能造至三百四百由句而巳。终未能
至宝所故。所以一向须开也。三教权果不开者。妙
玄云。何处别有四教主。各各身各各口说也。当知
只隐其无量庄严之身。现为文六身耳。若开方便
门。示真实相。即向身是圆常身也。
【■补】对机之权论
开。如云开垢衣等者。妙玄云。体化他之权实。即自
行之权实。如垢衣内身。实是长者。体自行化他之
权实。即自行之论。如一切治生产业。皆与实相不
相违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况自行之实而非实
耶。】
△二开昔圆成妙二。初本融故妙。
「诸味圆教更不须开。本自圆融。不待开也。
卷二 第 718b 页 X57-0718.png
【□注】且昔部中。三教既开。昔部中圆。还须开否。故下即
云诸味圆等也。以今圆昔圆。二圆不别。此约教别与
也。」
【【■补】此明昔圆本妙。初一行。举偏问圆。次故下。答。末
三句。断释昔圆本妙不开。统纪云。在昔圆顿不须
更开者。华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大集。染净一切
融通。净名。不思议毛孔含纳。思益网明。无非法界。
般若。诸法混同无二。此等圆理。与法华佛之知见。
无二无别。岂可更开耶。】
「【□注】若妙乐云。圆人初心。须闻开显诸法实相者。盖昔
圆人。义有两向。名字初心。谓圆隔偏。闻佛开权。隔偏
情泯。非开圆体也。若观行去巳入实者。但论增进。如
经拣众云。除诸菩萨众。信力坚固者。是也(信力五品坚固十信)。」
【【■记】此释圆人初心须闻开显之文。两向。谓昔圆隔
偏今圆不隔。故名字即人。由闻开权。隔偏情泯。如
经下。引證。信力菩萨。即观行位。巳圆伏五住。坚固
菩萨。即十信位。巳破见思尘沙。故此但论增进也。】
「【□注】又妙乐云。今经是圆。复须开显者。盖显法华中圆。
非但出前四时。复须开显诸教也。」
【【■记】此引释法华是圆。复须开显之文。谓法华纯圆
独妙。非但迥出四时。又能开显顿渐诸教。今成圆
妙。】
△二唯今称妙。
「但是部内兼但对带。故不及法华纯一无杂。
卷二 第 718c 页 X57-0718.png
【□注】正判昔部属粗。除鹿苑外。虽皆有圆。以兼等故。不
得称妙。粗人细人。二俱犯过。此约部通夺也。」
【【■记】此释成昔圆部粗。谓华严兼一粗。方等对三粗。
般若带二粗。是故昔圆犹可思议。不得称之为妙。
故其粗人。有隔细过。不及纯圆独妙也。
【■备】补遗曰
粗人细人。此句出大论。粗人则粗罪。细人则细罪。
今借以比用。
【■补】所兼之粗固有过。即能兼之妙。不
能令粗成妙。亦有过。】
「【□注】释签一(十)云。始自华严。终至般若。虽名不同。但为
次第三谛所摄。今经会实。方曰圆融(文)。」
【【■记】此證释昔粗今妙。次第三谛者。真谛扫荡。俗谛
建立。中谛双遮非真非俗。次第造修。三谛不紊。昔
时部帙。为其所粗也。圆融三谛者。真俗中三。同时
相即。不前不后。绝思绝议。今经开会一切诸法。故
云方曰圆融。】
「【□注】是故文初。约部通开。须云开前顿渐等也。」
【此结申文开权之意。】
△二显今部二。初能开得名。
「独得妙名。良有以也。
【□注】如上相待论判。绝待论开。约教别与。约部通夺。翻
覆抑扬。方显法华出诸教上。部圆教圆。妙绝群经。出
世本怀。于此畅矣。故即引经四一为證。」
【【■记】此承上文顿部一粗一妙等。相待论判也。来至
法华总开成妙。绝待开论也。别与通夺。见上。
【■备】辨
卷二 第 719a 页 X57-0719.png
讹曰相待为翻。绝待为覆。别与为扬。通夺为抑。】
△二引證纯一。
「故文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教一)正
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行一)但为菩萨。不为小乘。(人一)世
间相常住(理一)。
【□注】以纯一故。独得妙名。故引一以显妙。盖一即妙也。」
【【■记】辅行言。四一名出光宅。今家和旧。亦作四一。旧
言果一。今曰理一。若无理印。则同魔说。旧言因一。
今言行一。因语则单。行通因果。人教二一。与旧不
殊。】
「【□注】十方佛土等。据其同者而言。亦约佛意也。一乘法
者。部圆教圆故。无二亦无三者。约数。则无通教半满
相对之二。无三藏之三乘。无有馀乘。即无别教。及圆
入别也。约部。则无般若所带之二。无方等所对之三。
方等之藏。则摄鹿苑。二酥之别。则该华严。唯一佛乘。
故云教一。」
【【■记】此释教一。十方佛土有二意。一。据其同者而言。
谓虚空无边。世界诸佛国土亦复无边。其中化导。
各随机宜。或以一乘而被下。或以三乘而应诸。今
云十方佛土。据其同演一乘法者言也。二。约佛意。
谓诸佛本意唯以一乘佛道。王于所化之土也。无
二无三。有二释。一约教。通教。通前藏教之半。通后
别圆之满。今经独妙。绝诸对待。故无半满相对之
二也。今经但为教大菩萨。故无声闻弟子。无三藏
△二引證纯一。
「故文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教一)正
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行一)但为菩萨。不为小乘。(人一)世
间相常住(理一)。
【□注】以纯一故。独得妙名。故引一以显妙。盖一即妙也。」
【【■记】辅行言。四一名出光宅。今家和旧。亦作四一。旧
言果一。今曰理一。若无理印。则同魔说。旧言因一。
今言行一。因语则单。行通因果。人教二一。与旧不
殊。】
「【□注】十方佛土等。据其同者而言。亦约佛意也。一乘法
者。部圆教圆故。无二亦无三者。约数。则无通教半满
相对之二。无三藏之三乘。无有馀乘。即无别教。及圆
入别也。约部。则无般若所带之二。无方等所对之三。
方等之藏。则摄鹿苑。二酥之别。则该华严。唯一佛乘。
故云教一。」
【【■记】此释教一。十方佛土有二意。一。据其同者而言。
谓虚空无边。世界诸佛国土亦复无边。其中化导。
各随机宜。或以一乘而被下。或以三乘而应诸。今
云十方佛土。据其同演一乘法者言也。二。约佛意。
谓诸佛本意唯以一乘佛道。王于所化之土也。无
二无三。有二释。一约教。通教。通前藏教之半。通后
别圆之满。今经独妙。绝诸对待。故无半满相对之
二也。今经但为教大菩萨。故无声闻弟子。无三藏
卷二 第 719b 页 X57-0719.png
之乘也。别教。但为积行菩萨。及一类圆机入别。历
劫修行。次第行布法门。今经圆修圆證。故无别教
及圆入别之馀乘也。二约部。今经非对非带。故无
方等所对之三。般若所带之二也。又方等之藏摄
三藏。二酥之别摄华严。可解。
【■备】辨讹曰。据其同者
句。似更有不同者矣。私谓。佛意则无不同。今论机
边。集注特加此语。如古然灯。尚不说法也。辨讹又
曰。一乘法。应释言纵有施权。无不显实。故言唯有
一乘耳。无有馀乘。准经偈中无无有馀乘。而疏长
出者。乃反文。以释唯有一乘句。补出别教。长出应
指长行。】
「【□注】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者。文句五(五)曰五乘是
曲而非直。通别偏傍而非正。今皆舍彼偏曲。但说正
直一道也。(文)疏据说边属教一。今据道名能通。故属
行一。」
【【■记】此释行一。谓五乘是如来曲巧随宜之说。而非
正直之谈。又令二乘断烦恼。而證菩提。离生死。而
得涅槃。皆是曲而非直矣。通别偏傍等者。谓通教。
旁为二乘。别教。偏为菩萨。故云偏傍而非正。今经
舍彼通别之偏。五乘之曲。但说纯圆。正直一道。即
无作之妙行也。或谓疏释此文为教一。今何言行
一。故云疏据说边属教一。以圣人言说名教故。今
从道有能通义。故属行一。以行趋进。与道能通。其
义同也。】
劫修行。次第行布法门。今经圆修圆證。故无别教
及圆入别之馀乘也。二约部。今经非对非带。故无
方等所对之三。般若所带之二也。又方等之藏摄
三藏。二酥之别摄华严。可解。
【■备】辨讹曰。据其同者
句。似更有不同者矣。私谓。佛意则无不同。今论机
边。集注特加此语。如古然灯。尚不说法也。辨讹又
曰。一乘法。应释言纵有施权。无不显实。故言唯有
一乘耳。无有馀乘。准经偈中无无有馀乘。而疏长
出者。乃反文。以释唯有一乘句。补出别教。长出应
指长行。】
「【□注】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者。文句五(五)曰五乘是
曲而非直。通别偏傍而非正。今皆舍彼偏曲。但说正
直一道也。(文)疏据说边属教一。今据道名能通。故属
行一。」
【【■记】此释行一。谓五乘是如来曲巧随宜之说。而非
正直之谈。又令二乘断烦恼。而證菩提。离生死。而
得涅槃。皆是曲而非直矣。通别偏傍等者。谓通教。
旁为二乘。别教。偏为菩萨。故云偏傍而非正。今经
舍彼通别之偏。五乘之曲。但说纯圆。正直一道。即
无作之妙行也。或谓疏释此文为教一。今何言行
一。故云疏据说边属教一。以圣人言说名教故。今
从道有能通义。故属行一。以行趋进。与道能通。其
义同也。】
卷二 第 719c 页 X57-0719.png
「【□注】但为菩萨者。约佛意。但为菩萨。据昔方便。谓教化
三乘。今此同一菩萨人。故云人一。」
【【■记】此释人一。谓约佛实意虽复说三乘。但为化菩
萨。然据昔日以权巧方便。说谛缘度法。化上中下
人也。然而在昔可有三乘人别。在今同一菩萨因
人也。】
「【□注】世间相常住者。十界依正隔历差别之相。名世间
相。以即理故。皆常住也。若乃情见。生灭迁流。廓尔情
忘。诸相常住。常既即性。非常无常。言偏意圆。斯之谓
矣。学者于此。宜解会焉。」
【【■记】此释理一。谓若四圣若六凡。若国土之依。若众
生之正。彼彼殊形异状。名世间相。似即理故。相皆
常住。是则鸟鸣花笑。风动尘飞。法法亘古亘今。头
头无迁无变。所谓有佛无佛。性相常住也。然道眼
观之乃尔。若乃情见分别生灭。则国土成住坏空。
众生生老病死。皆由妄惑。故有迁流。故云一翳在
目。空华乱坠也。若能即解。即行。返闻自性。一旦廓
尔情忘。诸相常住者。
【■备】谓根不逐境。境不牵心。根
尘脱粘。分别不起。旋转妄流。复归真性。性既寂然
相亦常住。刹刹尘尘。法住法位。而于法住法位中。
无相即相。相即无相。非相非不相。非住非不住。言
思路绝。遮照同时。方證诸相。真常住理。当于灵光
独耀。回脱根尘。绝后再苏时證之。忽自契悟。非思
量分别所能解也。此与宗门悟境相同。故古云但
卷二 第 720a 页 X57-0720.png
尽凡情别无圣解也。若法华文句。则以佛生皆以
如为位。皆以如为相。故世间相常住。记中则以清
浊波。与湿性不异。同以湿性为波。故皆以如为相。
同以波为湿性。故皆以如为位释之。
【■记】夫常无常。
是两头语。而此中道理性常住之常。不在两头。乃
非常非无常。双遮之中道也。若以言论。言有则失
无。论此则遗彼。若以意会。举边则摄中。思内则该
外。故知言偏。而意圆也。总之言求。则头头错过。智
会。则法法露呈。故宜忘情泯。解冥会之可耳。末二
句劝解可解。
【■补】会义有三种世间。一正觉世间。二
众生世间。三器世间。此三当体是理。理性本无生
灭。故一一无非常住。一一无非法位。但众生迷闇。
不能觉知。于常住中。妄见生灭。于真如中。妄见迁
流。故世间相虽常住而不知也。唯我大觉世尊。坐
于道场。如实知巳。于不可说。离诸戏论。寂灭理性。
能以方便。说此理一。既三世间相皆常住。故理是
一也。问。悟此理性。名为正觉世间。以顺性故。性相
俱常可也。迷此理性。而为众生世间。既迷性故。性
虽本常。相未必常。云何众生器世间相。亦常住耶。
答。若冰与水。同以湿为性。湿常冰亦常。复如醉见
屋转。屋本不转故也。一切众生。但有理常。闻而能
解。为名字常。念念体察无间。名观行常。粗垢先落
六根清净为相似常。豁然开悟。證四十一位真因。
为分證常。圆满显发。无欠无馀。为究竟常。
【■备】辨讹
如为位。皆以如为相。故世间相常住。记中则以清
浊波。与湿性不异。同以湿性为波。故皆以如为相。
同以波为湿性。故皆以如为位释之。
【■记】夫常无常。
是两头语。而此中道理性常住之常。不在两头。乃
非常非无常。双遮之中道也。若以言论。言有则失
无。论此则遗彼。若以意会。举边则摄中。思内则该
外。故知言偏。而意圆也。总之言求。则头头错过。智
会。则法法露呈。故宜忘情泯。解冥会之可耳。末二
句劝解可解。
【■补】会义有三种世间。一正觉世间。二
众生世间。三器世间。此三当体是理。理性本无生
灭。故一一无非常住。一一无非法位。但众生迷闇。
不能觉知。于常住中。妄见生灭。于真如中。妄见迁
流。故世间相虽常住而不知也。唯我大觉世尊。坐
于道场。如实知巳。于不可说。离诸戏论。寂灭理性。
能以方便。说此理一。既三世间相皆常住。故理是
一也。问。悟此理性。名为正觉世间。以顺性故。性相
俱常可也。迷此理性。而为众生世间。既迷性故。性
虽本常。相未必常。云何众生器世间相。亦常住耶。
答。若冰与水。同以湿为性。湿常冰亦常。复如醉见
屋转。屋本不转故也。一切众生。但有理常。闻而能
解。为名字常。念念体察无间。名观行常。粗垢先落
六根清净为相似常。豁然开悟。證四十一位真因。
为分證常。圆满显发。无欠无馀。为究竟常。
【■备】辨讹
卷二 第 720b 页 X57-0720.png
引管标曰。诸法以如为体。达此如体。三际不隔。十
方无碍。双离八倒。即性真常。言偏意圆者。谓意出
于常无常之外。又举一常。则该乐戎净。故意圆也。】
△二斥非。
「时人未得法华妙旨。但见部内有三车穷子化城等
譬。乃谓不及馀经。盖不知重举前四时权。独显大车。
但付家业。唯至宝所。故致诽谤之咎也。
【□注】当代宏教之人。未解法华开权绝待微妙旨趣。但
见经中有三车等喻。乃谓不及华严等经。盖不知三
车等喻。乃重举昔日之权。意在指权即实。故举三车。
显大车。穷子。付家业。化城。至宝所。不知此意。故有谤
法之愆也。」
【【■记】此总释当代弘教之人。三车。乃昔日之权。意在
今经开之即实。故重举三车。穷子。化城。以显今是
大车。今付家业。今至宝所也。
【■备】辨讹曰。三车等。等
字。指七喻出法华论。凡喻必约权实明施开等。以
显一化。方在其数。有云九喻者。非。】
「【□注】三车。羊车。譬声闻乘。鹿车。譬缘觉乘。水牛车。譬菩
萨乘。即鹿苑三乘也。」
【【■记】此明三车譬法。如经云。若有众生。从佛世尊。闻
法信受。殷勤精进。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声
闻乘。如彼诸子。为求羊车。出于火宅。若有众生。从
佛世尊。闻法信受。殷勤精进。求自然慧。乐独善寂。
深知诸法因缘。是名辟支佛乘。如彼诸子。为求鹿
方无碍。双离八倒。即性真常。言偏意圆者。谓意出
于常无常之外。又举一常。则该乐戎净。故意圆也。】
△二斥非。
「时人未得法华妙旨。但见部内有三车穷子化城等
譬。乃谓不及馀经。盖不知重举前四时权。独显大车。
但付家业。唯至宝所。故致诽谤之咎也。
【□注】当代宏教之人。未解法华开权绝待微妙旨趣。但
见经中有三车等喻。乃谓不及华严等经。盖不知三
车等喻。乃重举昔日之权。意在指权即实。故举三车。
显大车。穷子。付家业。化城。至宝所。不知此意。故有谤
法之愆也。」
【【■记】此总释当代弘教之人。三车。乃昔日之权。意在
今经开之即实。故重举三车。穷子。化城。以显今是
大车。今付家业。今至宝所也。
【■备】辨讹曰。三车等。等
字。指七喻出法华论。凡喻必约权实明施开等。以
显一化。方在其数。有云九喻者。非。】
「【□注】三车。羊车。譬声闻乘。鹿车。譬缘觉乘。水牛车。譬菩
萨乘。即鹿苑三乘也。」
【【■记】此明三车譬法。如经云。若有众生。从佛世尊。闻
法信受。殷勤精进。欲速出三界自求涅槃。是名声
闻乘。如彼诸子。为求羊车。出于火宅。若有众生。从
佛世尊。闻法信受。殷勤精进。求自然慧。乐独善寂。
深知诸法因缘。是名辟支佛乘。如彼诸子。为求鹿
卷二 第 720c 页 X57-0720.png
车。出于火宅。若有众生。从佛世尊。闻法信受。殷勤
精进。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无师智。如来知见。力
无所畏。悯念安乐。无量众生。利益天人。度脱一切。
是名大乘。菩萨求此乘故。名为摩诃萨。如彼诸子。
为求牛车。出于火宅。
【■备】自然慧。文句云。从十二因
缘门入。此门本有。非佛天人所作。名自然慧。如睹
花开落而悟道也。科注云。声闻不能化他。如羊不
顾后群。别行疏云。支佛譬鹿。犹有回顾之意。百松
讲录云。一切智者。即内外法。无不晓了。此是因中
所修。佛智。是果上所剋之智。即三藏果头所得。自
然智。是后施化所起之智。以其能因机说教。机教
称适故。无师智。以小乘所明。但得一佛化世。更无
有能为佛之师者。十六智见。十力。四无所畏。法数
内广明。讲录又云。譬牛者。牛有久久运重之力。皆
化他之功也。】
「【□注】化城。文句七(十八)云以神力故。无而欻有。名之为化。
防非禦敌。名之为城。(文)譬真谛涅槃能防见思也。」
【【■记】此明化城譬法。如经云。如彼导师。为止息故。化
作大城。是为无而忽有名化也。净名疏云。佛法如
城。能为行人防非禦敌也。真谛涅槃者非第一义
谛大涅槃。以大涅槃。非化作故。不专禦敌。理性即
故。具众德故。且此真谛涅槃。但离虚妄见思。名为
解脱。其实未得究竟解脱。故以化城譬之也。然此
化城一喻。乃为定性人说。论言。实无。为有增上慢
精进。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无师智。如来知见。力
无所畏。悯念安乐。无量众生。利益天人。度脱一切。
是名大乘。菩萨求此乘故。名为摩诃萨。如彼诸子。
为求牛车。出于火宅。
【■备】自然慧。文句云。从十二因
缘门入。此门本有。非佛天人所作。名自然慧。如睹
花开落而悟道也。科注云。声闻不能化他。如羊不
顾后群。别行疏云。支佛譬鹿。犹有回顾之意。百松
讲录云。一切智者。即内外法。无不晓了。此是因中
所修。佛智。是果上所剋之智。即三藏果头所得。自
然智。是后施化所起之智。以其能因机说教。机教
称适故。无师智。以小乘所明。但得一佛化世。更无
有能为佛之师者。十六智见。十力。四无所畏。法数
内广明。讲录又云。譬牛者。牛有久久运重之力。皆
化他之功也。】
「【□注】化城。文句七(十八)云以神力故。无而欻有。名之为化。
防非禦敌。名之为城。(文)譬真谛涅槃能防见思也。」
【【■记】此明化城譬法。如经云。如彼导师。为止息故。化
作大城。是为无而忽有名化也。净名疏云。佛法如
城。能为行人防非禦敌也。真谛涅槃者非第一义
谛大涅槃。以大涅槃。非化作故。不专禦敌。理性即
故。具众德故。且此真谛涅槃。但离虚妄见思。名为
解脱。其实未得究竟解脱。故以化城譬之也。然此
化城一喻。乃为定性人说。论言。实无。为有增上慢
卷二 第 721a 页 X57-0721.png
人。以世间有漏三昧。三摩拔提。实无涅槃。而生涅
槃想。如是颠倒。取对治此。故为说化城喻也。见思
解四卷。】
「【□注】宝所。譬寂光。大经中名宝渚。」
【【■记】此明宝所譬法。盖寂光乃诸佛所依真净土故。
故以五百由旬宝所譬之也。宝渚者。即德王品明
第七功德中。指四法作涅槃因。一亲近善友。二专
心听法。三系念思惟。四如法修行。释第二专心听
法中云。譬如估客。欲至宝渚。不知道路。有人示之。
其人随语。得至宝渚。多获珍宝。一切众生亦复如
是。欲知善处。采取道宝。不知途中通塞之处。菩萨
示之。众生随巳。得至善处。获得无上大涅槃宝。以
是义故。听法因缘。则得近于大般涅槃。宝所宝渚
梵音楚夏耳。】
「【□注】前四时权。且三车等。指昔三藏三乘。而云重举前
四时权者。须知三周开显。藏圆相对。虽正开小机。然
举昔之权。则该四时。又此小机。历前四时。名四时权
也。妙乐五(十三)云。立一开权之言。于今乃成二意。一者
腾昔施权。二为显实之所。不指所开。无由说实。况指
权是权。知非究竟。既显实巳。权全是实(文)。」
【【■记】此释重举前时之言。初一行牒妨。谓前四时。通
名为权。且经中。三车等譬。乃指昔日三藏之三乘。
而今文云。重举前四时权者。何也。须知下。释明如
来。法华会上以法说。喻说。因缘说。三周开显。皆以
槃想。如是颠倒。取对治此。故为说化城喻也。见思
解四卷。】
「【□注】宝所。譬寂光。大经中名宝渚。」
【【■记】此明宝所譬法。盖寂光乃诸佛所依真净土故。
故以五百由旬宝所譬之也。宝渚者。即德王品明
第七功德中。指四法作涅槃因。一亲近善友。二专
心听法。三系念思惟。四如法修行。释第二专心听
法中云。譬如估客。欲至宝渚。不知道路。有人示之。
其人随语。得至宝渚。多获珍宝。一切众生亦复如
是。欲知善处。采取道宝。不知途中通塞之处。菩萨
示之。众生随巳。得至善处。获得无上大涅槃宝。以
是义故。听法因缘。则得近于大般涅槃。宝所宝渚
梵音楚夏耳。】
「【□注】前四时权。且三车等。指昔三藏三乘。而云重举前
四时权者。须知三周开显。藏圆相对。虽正开小机。然
举昔之权。则该四时。又此小机。历前四时。名四时权
也。妙乐五(十三)云。立一开权之言。于今乃成二意。一者
腾昔施权。二为显实之所。不指所开。无由说实。况指
权是权。知非究竟。既显实巳。权全是实(文)。」
【【■记】此释重举前时之言。初一行牒妨。谓前四时。通
名为权。且经中。三车等譬。乃指昔日三藏之三乘。
而今文云。重举前四时权者。何也。须知下。释明如
来。法华会上以法说。喻说。因缘说。三周开显。皆以
卷二 第 721b 页 X57-0721.png
藏乘圆教相对。括经大意。虽正开小机。然举昔日
之权。则能该于四时。此约教释也。又三藏机。今来
法华。巳历前之四时。故三车等譬。而仪文谓是重
举前四时权。此就机释也。妙乐下引證。一腾昔施
权者。腾。以发挥为义。谓发挥施权之意也。二显实
之所者。谓法华显实。即显昔权是实也。不指所开
无由说实者。法华方便。是体内之权。夫欲说实。只
在开权。故身子三请。如来三止。末后乃曰。诸佛随
宜说法。意趣难解。如我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
喻言辞。而为说法。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唯
有诸佛乃能知之。乃至云。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
诸有所作。常为一事。唯以佛之知见。示悟众生。是
也况指权是权。知非究竟者。舍利弗言。尔时心自
谓。得至于灭度。而今乃自觉。非是实灭度。是也。既
显实巳。权全是实者。舍利弗言。佛以种种缘。譬喻
巧言说。其心安如海。我闻疑网断。是也。
【■备】今注三
乘。历前四时一卷。则曰菩萨转衍。当知与夺之意
皆可通也。】
「【□注】诽谤。释签十(三)云。当知法华。约部。则尚破华严般
若。约教。则尚破别教后心。(文)人不见之。故致诽谤。」
【【■记】此释诽谤。谓以部言之。法华是纯一无杂。故破
华严。般若。谓之兼带。以教言之。法华独得妙名。故
破别教后心。谓是真因。末二句。结迷致谤。谓法华
不及华严等经也。
【■备】天溪集注问答。问。别地證道
之权。则能该于四时。此约教释也。又三藏机。今来
法华。巳历前之四时。故三车等譬。而仪文谓是重
举前四时权。此就机释也。妙乐下引證。一腾昔施
权者。腾。以发挥为义。谓发挥施权之意也。二显实
之所者。谓法华显实。即显昔权是实也。不指所开
无由说实者。法华方便。是体内之权。夫欲说实。只
在开权。故身子三请。如来三止。末后乃曰。诸佛随
宜说法。意趣难解。如我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
喻言辞。而为说法。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唯
有诸佛乃能知之。乃至云。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
诸有所作。常为一事。唯以佛之知见。示悟众生。是
也况指权是权。知非究竟者。舍利弗言。尔时心自
谓。得至于灭度。而今乃自觉。非是实灭度。是也。既
显实巳。权全是实者。舍利弗言。佛以种种缘。譬喻
巧言说。其心安如海。我闻疑网断。是也。
【■备】今注三
乘。历前四时一卷。则曰菩萨转衍。当知与夺之意
皆可通也。】
「【□注】诽谤。释签十(三)云。当知法华。约部。则尚破华严般
若。约教。则尚破别教后心。(文)人不见之。故致诽谤。」
【【■记】此释诽谤。谓以部言之。法华是纯一无杂。故破
华严。般若。谓之兼带。以教言之。法华独得妙名。故
破别教后心。谓是真因。末二句。结迷致谤。谓法华
不及华严等经也。
【■备】天溪集注问答。问。别地證道
卷二 第 721c 页 X57-0721.png
同圆。云何尚破别教后心。答。此与别教地上地前。
约教。约行。二种教證。绝不相涉。的指别教妙觉。是
圆教二行。废彼之高。就此之下。故谓之破。】
△二约时显妙。
「约时则日轮当午。罄无侧影(第五时)。
【□注】十界咸开。无不成佛。如日方中。无处不南。」
【【■记】此约时也。开九界即佛界。皆以如来灭度。而灭
度之。如日方中。睿法师语。
【■备】辨讹引中云。只应开
九界。今曰十界者。对机之权。亦须开耳。辨讹又云。
如别教妙觉。只是圆家真因。是故佛界。亦须开耳。】
「【□注】周礼用一尺五寸土圭。立八尺之表。夏至午时。以
测日影。求地之中。以建国。」
【【■记】周公欲求地中以营王城。故以土圭测影。得颖
川阳城。于是建都。郑康成曰。土圭长尺有五寸。夏
至日。立八尺之表。其影适正。与土圭等。谓之地中。】
「【□注】宋。严观二师与太史何承天。用此法。测日影以定
中国。表北得影一尺五寸。与土圭等。地上馀阴一寸。
天上万里。则知天竺方为地中。今云罄无测影。据天
竺说。」
【【■记】梁传云。东海何承天。以博物著名。乃问慧严曰。
佛国用何历。严曰。天竺夏至日。日正中时。竖晷无
影。所谓天中。于五行土德。色尚黄。数尚五。八寸为
尺。十两。当此土十二两。建辰之月为岁首。及讨覈
分至。推校薄蚀。顾步光景。其法甚详。宿度年纪。咸
约教。约行。二种教證。绝不相涉。的指别教妙觉。是
圆教二行。废彼之高。就此之下。故谓之破。】
△二约时显妙。
「约时则日轮当午。罄无侧影(第五时)。
【□注】十界咸开。无不成佛。如日方中。无处不南。」
【【■记】此约时也。开九界即佛界。皆以如来灭度。而灭
度之。如日方中。睿法师语。
【■备】辨讹引中云。只应开
九界。今曰十界者。对机之权。亦须开耳。辨讹又云。
如别教妙觉。只是圆家真因。是故佛界。亦须开耳。】
「【□注】周礼用一尺五寸土圭。立八尺之表。夏至午时。以
测日影。求地之中。以建国。」
【【■记】周公欲求地中以营王城。故以土圭测影。得颖
川阳城。于是建都。郑康成曰。土圭长尺有五寸。夏
至日。立八尺之表。其影适正。与土圭等。谓之地中。】
「【□注】宋。严观二师与太史何承天。用此法。测日影以定
中国。表北得影一尺五寸。与土圭等。地上馀阴一寸。
天上万里。则知天竺方为地中。今云罄无测影。据天
竺说。」
【【■记】梁传云。东海何承天。以博物著名。乃问慧严曰。
佛国用何历。严曰。天竺夏至日。日正中时。竖晷无
影。所谓天中。于五行土德。色尚黄。数尚五。八寸为
尺。十两。当此土十二两。建辰之月为岁首。及讨覈
分至。推校薄蚀。顾步光景。其法甚详。宿度年纪。咸
卷二 第 722a 页 X57-0722.png
有条例。承天无所措难。后婆利国人来。果同严说。
于是用法测影。以定中国也。郑司农言。凡日影于
地。千里而差一寸。当知阳城。盖就此土自为中耳。
既有表影。岂非馀阴耶。况此土东垂大海边义彰
矣。成光子曰。中天竺。东至震旦。五万八千里。南至
金地国。西至阿拘遮国。北至小香山阿耨达。亦各
五万八千里。则知彼为中国矣。故竺法兰对汉明
帝言。迦毗罗卫者。大千之中也。慧严。慧观。禀学什
公。见僧史。
【■备】辨讹曰。翻译集引郑司农言。千里差
一寸。签言。万里皆误。又此约南北论里数。不约东
西论。】
△三约味显妙。
「约味。则从熟酥出醍醐。此从摩诃般若出法华(五醍醐味)。
【□注】释签一(十九)问。彼经自以醍醐譬于涅槃。今何得以
譬于法华。答。一家义意。谓二部同味。然涅槃尚劣。何
者法华开权。如破大阵。馀机至彼。如残党不难。故以
法华为大收。涅槃为捃拾。若不尔者。涅槃不应遥指
八千声闻。于法华中得授记莂。见如来性。如秋收冬
藏。更无所。作。(文)。」
【【■记】此约味料简法华譬醍醐也。涅槃如来性品云。
是经出世。如彼果实。多所利益。安乐一切。能令众
生。见于佛性。如法华中八千声闻。得受记莂。成大
果实。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以是證知法华为大
收也。更无所作者。如云约理无所作究竟理也。约
于是用法测影。以定中国也。郑司农言。凡日影于
地。千里而差一寸。当知阳城。盖就此土自为中耳。
既有表影。岂非馀阴耶。况此土东垂大海边义彰
矣。成光子曰。中天竺。东至震旦。五万八千里。南至
金地国。西至阿拘遮国。北至小香山阿耨达。亦各
五万八千里。则知彼为中国矣。故竺法兰对汉明
帝言。迦毗罗卫者。大千之中也。慧严。慧观。禀学什
公。见僧史。
【■备】辨讹曰。翻译集引郑司农言。千里差
一寸。签言。万里皆误。又此约南北论里数。不约东
西论。】
△三约味显妙。
「约味。则从熟酥出醍醐。此从摩诃般若出法华(五醍醐味)。
【□注】释签一(十九)问。彼经自以醍醐譬于涅槃。今何得以
譬于法华。答。一家义意。谓二部同味。然涅槃尚劣。何
者法华开权。如破大阵。馀机至彼。如残党不难。故以
法华为大收。涅槃为捃拾。若不尔者。涅槃不应遥指
八千声闻。于法华中得授记莂。见如来性。如秋收冬
藏。更无所。作。(文)。」
【【■记】此约味料简法华譬醍醐也。涅槃如来性品云。
是经出世。如彼果实。多所利益。安乐一切。能令众
生。见于佛性。如法华中八千声闻。得受记莂。成大
果实。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以是證知法华为大
收也。更无所作者。如云约理无所作究竟理也。约
卷二 第 722b 页 X57-0722.png
教无所作。闻此教巳。更不他闻也。约行无所作。修
此行巳。更不改辙。如是等种种无所作义。略而言
之。随智妙悟。得见经体也。】
「【□注】然彼经本无出法华之语。今约义说。故但云此从
摩诃般若出法华。」
【【■记】盖般若领知家业。法华付与家业。其义顺次。故
言从摩诃般若出法华也。】
△四引證二。初引经證释。
「信解品云。聚会亲族。即自宣言。此实我子。我实其父。
吾今所有。皆是子有。付与家业。穷子欢喜。得未曾有。
【□注】文句六(三十一)云。十方法身菩萨影响者。为亲族。影
响之众。多是释迦昔日同业。并共如来于二万亿佛
所共开化之。于其即是伯叔之行。故用此为亲族。(文)。」
【【■记】此准法华判也。亲族有五等。一亲族。即十方法
身菩萨影响。是释迦伯叔之行。二国王即部中尊
权为王。教即部内教主为王。三大臣。即等觉。四刹
利。即登地。五居士。即三十心。今是初一等亲族即
弥勒等诸大菩萨为亲族。不同旧人以分身诸佛
为亲族也。】
「【□注】此实我子。我实其父。结会父子。文句六(三十一)云实
从我受学。实是我子。从我起解。是我所生。我实曾于
二万亿佛所。常教大法。故我实是父(文)。」
【【■记】经言。尔时佛告舍利弗。吾今于天。人沙门。婆罗
门等。大众中说。我昔曾于二万亿佛所。为无上道
此行巳。更不改辙。如是等种种无所作义。略而言
之。随智妙悟。得见经体也。】
「【□注】然彼经本无出法华之语。今约义说。故但云此从
摩诃般若出法华。」
【【■记】盖般若领知家业。法华付与家业。其义顺次。故
言从摩诃般若出法华也。】
△四引證二。初引经證释。
「信解品云。聚会亲族。即自宣言。此实我子。我实其父。
吾今所有。皆是子有。付与家业。穷子欢喜。得未曾有。
【□注】文句六(三十一)云。十方法身菩萨影响者。为亲族。影
响之众。多是释迦昔日同业。并共如来于二万亿佛
所共开化之。于其即是伯叔之行。故用此为亲族。(文)。」
【【■记】此准法华判也。亲族有五等。一亲族。即十方法
身菩萨影响。是释迦伯叔之行。二国王即部中尊
权为王。教即部内教主为王。三大臣。即等觉。四刹
利。即登地。五居士。即三十心。今是初一等亲族即
弥勒等诸大菩萨为亲族。不同旧人以分身诸佛
为亲族也。】
「【□注】此实我子。我实其父。结会父子。文句六(三十一)云实
从我受学。实是我子。从我起解。是我所生。我实曾于
二万亿佛所。常教大法。故我实是父(文)。」
【【■记】经言。尔时佛告舍利弗。吾今于天。人沙门。婆罗
门等。大众中说。我昔曾于二万亿佛所。为无上道
卷二 第 722c 页 X57-0722.png
故。常教化汝。汝亦长夜随我受学。我以方便引导
汝故。生我法中。是则二万亿佛。即六十小劫中所
值二万亿日月灯明佛也。常教大法者。即以佛说
大乘经名妙法莲华。教菩萨法。是也。】
「【□注】吾今所有。皆是子有。正付家业。文句六(三一十)云一
切大乘。万德。万行。故云所有。(文)又如来藏子性不殊。
故云皆是子有。当知如来所有。即子本有。」
【【■备】所有即子有者。佛所有不出万行。万德。而如来
藏生佛不殊。故即子有。既子皆本有。在如来。即是
付与家业。在穷子。即是欢喜得未曾有也。
【■补】万行
万德者。妙乐云。所付般若。有共不共。不出因果。因
为万行。果为万德。又子有者。如来修中所显。即众
生性中本具也。】
△二徵领所以。
「此领何义。答。即般若之后。次说法华。先巳领知。库藏
诸物。临命终时。直付家业而巳。譬前转教。皆知法门。
说法华时。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授记作佛而巳。
【□注】临命终时。灵山唱入涅槃时也。」
【【■记】此释临命终时。谓如来出世本怀。普令众生作
佛。今此经授三根记。是为付法王家业故。将付家
业。而先唱灭也。如经云。如来不久当入涅槃。佛欲
以此妙法华经付嘱有在。如人付家业而终也。】
「【□注】譬前转教。皆知法门。文句六(三十一)云。追指昔日大
品领教。所委有广略般若。共不共法。是汝所知。即汝
汝故。生我法中。是则二万亿佛。即六十小劫中所
值二万亿日月灯明佛也。常教大法者。即以佛说
大乘经名妙法莲华。教菩萨法。是也。】
「【□注】吾今所有。皆是子有。正付家业。文句六(三一十)云一
切大乘。万德。万行。故云所有。(文)又如来藏子性不殊。
故云皆是子有。当知如来所有。即子本有。」
【【■备】所有即子有者。佛所有不出万行。万德。而如来
藏生佛不殊。故即子有。既子皆本有。在如来。即是
付与家业。在穷子。即是欢喜得未曾有也。
【■补】万行
万德者。妙乐云。所付般若。有共不共。不出因果。因
为万行。果为万德。又子有者。如来修中所显。即众
生性中本具也。】
△二徵领所以。
「此领何义。答。即般若之后。次说法华。先巳领知。库藏
诸物。临命终时。直付家业而巳。譬前转教。皆知法门。
说法华时。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授记作佛而巳。
【□注】临命终时。灵山唱入涅槃时也。」
【【■记】此释临命终时。谓如来出世本怀。普令众生作
佛。今此经授三根记。是为付法王家业故。将付家
业。而先唱灭也。如经云。如来不久当入涅槃。佛欲
以此妙法华经付嘱有在。如人付家业而终也。】
「【□注】譬前转教。皆知法门。文句六(三十一)云。追指昔日大
品领教。所委有广略般若。共不共法。是汝所知。即汝
卷二 第 723a 页 X57-0723.png
所有。故法华但明佛之知见。更不广说一切行相也
(文)。」
【【■记】此释前譬转教皆知法门。谓多说为广。少说为
略。但不但中。是不共法。与二乘说。名共法。昔为所
知今为所有。是故法华更不重敕领知。直明开示
悟入佛知见也。】
「【□注】开示悟入。文句四(十三)约四意消之。一约四位(住行向地)
二约四智。(道慧。道种慧。一切智。一切种智)即上圆位。能契之智也。三
约四门。四约观心。妙乐五(四)云。约智。约似。唯圣方开。
约观。约门。乃通名字。不妨高位。不弃众生。(文)又二纸
云。若作馀释。为令之说徒施佛之知见安在(文)。」
【【■记】此释开示悟入。谓法华论明證不退地。今作四
位释。论知如来能證实。今作四智释。论明不知究
竟处。今约四门释。论明同义。今作观心释。此判明
四意也。妙乐解言。不退。即开示悟入。皆念不退。佛
所證得为智释者。论言。除一切智。更无馀事。以同
义释观者。即论言。二乘法身平等。更无差别。若无
观心。云何知同。以不知究竟处者。处。是所通。二乘
不知。今为令知。知即是门。门为能通。故作四门释。
又文句云。开者。即是十住。破无明。开如来藏。见实
相理。示者。惑障既除。知见体显。法界众德。显示分
明。悟者。障除体显。法界分明。事理融通。更无二趣。
入者。事理既融。自在无碍。流注任运。从阿到荼入
萨婆若。此约四位释也。一道慧。见道实性。实性中
(文)。」
【【■记】此释前譬转教皆知法门。谓多说为广。少说为
略。但不但中。是不共法。与二乘说。名共法。昔为所
知今为所有。是故法华更不重敕领知。直明开示
悟入佛知见也。】
「【□注】开示悟入。文句四(十三)约四意消之。一约四位(住行向地)
二约四智。(道慧。道种慧。一切智。一切种智)即上圆位。能契之智也。三
约四门。四约观心。妙乐五(四)云。约智。约似。唯圣方开。
约观。约门。乃通名字。不妨高位。不弃众生。(文)又二纸
云。若作馀释。为令之说徒施佛之知见安在(文)。」
【【■记】此释开示悟入。谓法华论明證不退地。今作四
位释。论知如来能證实。今作四智释。论明不知究
竟处。今约四门释。论明同义。今作观心释。此判明
四意也。妙乐解言。不退。即开示悟入。皆念不退。佛
所證得为智释者。论言。除一切智。更无馀事。以同
义释观者。即论言。二乘法身平等。更无差别。若无
观心。云何知同。以不知究竟处者。处。是所通。二乘
不知。今为令知。知即是门。门为能通。故作四门释。
又文句云。开者。即是十住。破无明。开如来藏。见实
相理。示者。惑障既除。知见体显。法界众德。显示分
明。悟者。障除体显。法界分明。事理融通。更无二趣。
入者。事理既融。自在无碍。流注任运。从阿到荼入
萨婆若。此约四位释也。一道慧。见道实性。实性中
卷二 第 723b 页 X57-0723.png
得开佛知见也。二道种慧。知十法界。诸道种差别
解惑之相。一一皆示佛之知见也。三一切智。知一
切法。一相。寂灭。寂灭。即悟佛知见也。四一切种智。
知一切法。一相寂灭相。种种行类。无不皆知。入佛
知见也。此约四智释也。一空门。一空一切空。即开
佛知见也。二有门。一有一切有。即示佛知见也。三
亦有亦空门。一切亦空亦有。即悟佛知见也。四非
空非有门。一切非空非有。即入佛知见也。能通则
四。所通则一。开示悟入是能通门。所知所见是所
通理。此约四门释也。观于心性三谛之理不可思
议。此观明净。名开。虽不可思议。能分别空假中心
宛然不滥名示。空假中心。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名
悟。空假中心。非空假中。而齐照空假中。名人。是为
一心三观。分开示悟入之殊也。妙乐下。判释四意。
谓十住巳上。方能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是故约圣
位。圣智。而释。名字位人。亦得依门修观。当能开佛
知见。故约四门观心而释。如此则佛知佛见。上不
妨于高位。下不弃于众生。若作馀释者。妙乐云。知
见佛境。若作馀释。为令之说徒施。佛之知见安在。
故一家释义。依经顺论。契行得理。若深张地位。凡
夫非冀。何益凡小者耶。为令徒施者。谓经中为令
众生开示悟入之言无用也。馀释。文句会本卷十
广明。须者往检。】
「【□注】佛之知见。佛知。即一切种智。具足三智。佛见。即佛
解惑之相。一一皆示佛之知见也。三一切智。知一
切法。一相。寂灭。寂灭。即悟佛知见也。四一切种智。
知一切法。一相寂灭相。种种行类。无不皆知。入佛
知见也。此约四智释也。一空门。一空一切空。即开
佛知见也。二有门。一有一切有。即示佛知见也。三
亦有亦空门。一切亦空亦有。即悟佛知见也。四非
空非有门。一切非空非有。即入佛知见也。能通则
四。所通则一。开示悟入是能通门。所知所见是所
通理。此约四门释也。观于心性三谛之理不可思
议。此观明净。名开。虽不可思议。能分别空假中心
宛然不滥名示。空假中心。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名
悟。空假中心。非空假中。而齐照空假中。名人。是为
一心三观。分开示悟入之殊也。妙乐下。判释四意。
谓十住巳上。方能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是故约圣
位。圣智。而释。名字位人。亦得依门修观。当能开佛
知见。故约四门观心而释。如此则佛知佛见。上不
妨于高位。下不弃于众生。若作馀释者。妙乐云。知
见佛境。若作馀释。为令之说徒施。佛之知见安在。
故一家释义。依经顺论。契行得理。若深张地位。凡
夫非冀。何益凡小者耶。为令徒施者。谓经中为令
众生开示悟入之言无用也。馀释。文句会本卷十
广明。须者往检。】
「【□注】佛之知见。佛知。即一切种智。具足三智。佛见。即佛
卷二 第 723c 页 X57-0723.png
眼。具足五眼。亦名真实知见。若通途被开。其不在座。
展转为说。或在界外。亦得闻之。或佛灭后敦逼令信。
乃至久远。四恶粗智。人天世智。若不开之。则佛之知
见永埋四趣。长没人天。若别开者。则在座得益。当机
妙悟。得受记者。」
【【■记】此释佛知见体。谓三智。即一切智。知空。道种智。
知俗。一切种智。知中。此三智。具足三观一心之妙
知。故曰佛知。五眼。一肉眼。见近不见远。见前不见
后。见昼不见夜等。因有色质障碍也。二天眼。修禅
定而得。远近。前后。内外昼夜。上下。皆见。以无色质
障碍也。三慧眼。观一切法空。四法眼。观一切诸法。
能知能行。谓因行是法。得證是道。亦知众生种种
方便门。令修證也。五佛眼。具前四眼之用。无不见
知。以其如实知见。亦名真实知见也。若通途下。明
通开。授记品言。馀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其不在
此会。汝当为宣说。嘱累品佛言。于未来世若有善
男子善女人信如来智慧者。当为演说此法华经。
使得闻知。为令其人。得佛慧故。若有众生。不信受
者。当于如来馀深法中。示教利喜。又如常不轻远
见四众。故往礼拜赞言。我不敢轻于汝等。汝等皆
当作佛。乃至受人打掷。犹高声唱言。我不敢轻于
汝等。汝等皆当作佛。此敦逼令信也。所以通开者。
不欲佛知见永埋四趣。长没人天也。若别下。别开。
在座得益者。即法华会蒙益者皆是也。当机妙悟
展转为说。或在界外。亦得闻之。或佛灭后敦逼令信。
乃至久远。四恶粗智。人天世智。若不开之。则佛之知
见永埋四趣。长没人天。若别开者。则在座得益。当机
妙悟。得受记者。」
【【■记】此释佛知见体。谓三智。即一切智。知空。道种智。
知俗。一切种智。知中。此三智。具足三观一心之妙
知。故曰佛知。五眼。一肉眼。见近不见远。见前不见
后。见昼不见夜等。因有色质障碍也。二天眼。修禅
定而得。远近。前后。内外昼夜。上下。皆见。以无色质
障碍也。三慧眼。观一切法空。四法眼。观一切诸法。
能知能行。谓因行是法。得證是道。亦知众生种种
方便门。令修證也。五佛眼。具前四眼之用。无不见
知。以其如实知见。亦名真实知见也。若通途下。明
通开。授记品言。馀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其不在
此会。汝当为宣说。嘱累品佛言。于未来世若有善
男子善女人信如来智慧者。当为演说此法华经。
使得闻知。为令其人。得佛慧故。若有众生。不信受
者。当于如来馀深法中。示教利喜。又如常不轻远
见四众。故往礼拜赞言。我不敢轻于汝等。汝等皆
当作佛。乃至受人打掷。犹高声唱言。我不敢轻于
汝等。汝等皆当作佛。此敦逼令信也。所以通开者。
不欲佛知见永埋四趣。长没人天也。若别下。别开。
在座得益者。即法华会蒙益者皆是也。当机妙悟
卷二 第 724a 页 X57-0724.png
者。即身子等于昔三乘之权。悟今一乘之实也。
【■备】
四恶粗智。即指四趣。
【■补】界外者。即方便土也。如因
缘周言。我灭度后。复有弟子。不闻是经。不知不觉
菩萨所行。自于所得功德生灭度想。当入涅槃。我
于馀国作佛。更有异名。是人虽生灭度之想。入于
涅槃。而于彼土。求佛智慧。得闻是经是也。】
「【□注】授记。圣言说与曰授。果与心期曰记。若通途记。如
法师品初。八部四众。三乘之类。在座闻佛。一句偈者。
皆与授记。当得菩提。乃至灭后。闻一句偈。亦与授记。
若别记者。如迹门别授应身记。本门授法身记。又总
与七百。别与劫国名号等(记五百也)。
【□注】妙乐四(二十六)云。二乘且与八相记者。更令与物结
净土缘。菩萨巳于多劫利物。随熟随脱。不假八相浅
近之记。二乘不尔。是故须之(文)。」
【【■记】此释授记。梵语和伽罗。此翻授记。又翻受记。受
决。受莂也。从佛与。名授。从机得。名受。审实不虚。名
决。授劫国号。名莂也。蒙佛诚言。许当得果。劫国决
定。远近记莂。则大欢喜。故从圣言说与记事。而名
授记也。通记者。法师品云。药王。汝见是大众中。无
量诸天。龙王。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
摩睺罗伽。人。与非人。及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
夷。求声闻者。求辟支佛者。求佛道者。如是等类。咸
于佛前闻妙法华经一偈一句。乃至一念随喜者。
我皆与授记。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如来
【■备】
四恶粗智。即指四趣。
【■补】界外者。即方便土也。如因
缘周言。我灭度后。复有弟子。不闻是经。不知不觉
菩萨所行。自于所得功德生灭度想。当入涅槃。我
于馀国作佛。更有异名。是人虽生灭度之想。入于
涅槃。而于彼土。求佛智慧。得闻是经是也。】
「【□注】授记。圣言说与曰授。果与心期曰记。若通途记。如
法师品初。八部四众。三乘之类。在座闻佛。一句偈者。
皆与授记。当得菩提。乃至灭后。闻一句偈。亦与授记。
若别记者。如迹门别授应身记。本门授法身记。又总
与七百。别与劫国名号等(记五百也)。
【□注】妙乐四(二十六)云。二乘且与八相记者。更令与物结
净土缘。菩萨巳于多劫利物。随熟随脱。不假八相浅
近之记。二乘不尔。是故须之(文)。」
【【■记】此释授记。梵语和伽罗。此翻授记。又翻受记。受
决。受莂也。从佛与。名授。从机得。名受。审实不虚。名
决。授劫国号。名莂也。蒙佛诚言。许当得果。劫国决
定。远近记莂。则大欢喜。故从圣言说与记事。而名
授记也。通记者。法师品云。药王。汝见是大众中。无
量诸天。龙王。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
摩睺罗伽。人。与非人。及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
夷。求声闻者。求辟支佛者。求佛道者。如是等类。咸
于佛前闻妙法华经一偈一句。乃至一念随喜者。
我皆与授记。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如来
卷二 第 724b 页 X57-0724.png
灭度之后。若有人闻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一句。一
念随喜者。我亦与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辅
行云。此法华经中。邪见严王。五逆调达。畜生龙女。
败种二乘。皆悉得记作佛。此通记也。迹门别授应
身记者。谓三周说法。三根弟子领悟。各各别记作
佛。如法说周。授身子记云。当得作佛。号曰华光如
来。喻说周授摩诃迦叶记云。当得作佛。名曰光明
如来。须菩提。当得作佛。名曰名相如来等。本门授
法身记者。分别功德品云。世尊告弥勒。我说是如
来寿命长远时。六百八十万亿那由他恒河沙众
生。得无生法忍。乃至复有八世界微尘数众生。皆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故文句云。分别功德
品。总授法身记。巳上约本迹二门。对明别记也。又
总下。唯就迹门明总别记。五百弟子授记品云。馀
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此总与七百记也。又偈云
憍陈如比丘。当见无量佛。过阿僧祇劫。乃成等正
觉。常放大光明。故号为普明。其国土清净。菩萨皆
勇猛。佛寿六万劫。正法住倍寿。像法复倍是。法灭
天人忧。其五百比丘。次第当作佛。同号为普明。乃
至皆如上所说。此别与五百劫国名号等记也。妙
乐下。證释声闻菩萨授记浅深。
【■备】二乘因中利人
未普。故先与八相记。更令与物结净土缘。菩萨多
劫利物。不假浅近记也。辨讹曰。期者期限。观彼心
行。记彼得果久近。曰根与心期。
【■补】与物结净土缘
念随喜者。我亦与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辅
行云。此法华经中。邪见严王。五逆调达。畜生龙女。
败种二乘。皆悉得记作佛。此通记也。迹门别授应
身记者。谓三周说法。三根弟子领悟。各各别记作
佛。如法说周。授身子记云。当得作佛。号曰华光如
来。喻说周授摩诃迦叶记云。当得作佛。名曰光明
如来。须菩提。当得作佛。名曰名相如来等。本门授
法身记者。分别功德品云。世尊告弥勒。我说是如
来寿命长远时。六百八十万亿那由他恒河沙众
生。得无生法忍。乃至复有八世界微尘数众生。皆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故文句云。分别功德
品。总授法身记。巳上约本迹二门。对明别记也。又
总下。唯就迹门明总别记。五百弟子授记品云。馀
诸声闻众。亦当复如是。此总与七百记也。又偈云
憍陈如比丘。当见无量佛。过阿僧祇劫。乃成等正
觉。常放大光明。故号为普明。其国土清净。菩萨皆
勇猛。佛寿六万劫。正法住倍寿。像法复倍是。法灭
天人忧。其五百比丘。次第当作佛。同号为普明。乃
至皆如上所说。此别与五百劫国名号等记也。妙
乐下。證释声闻菩萨授记浅深。
【■备】二乘因中利人
未普。故先与八相记。更令与物结净土缘。菩萨多
劫利物。不假浅近记也。辨讹曰。期者期限。观彼心
行。记彼得果久近。曰根与心期。
【■补】与物结净土缘
卷二 第 724c 页 X57-0724.png
者。辅行云净佛国土者。谓与众生。作净土因。处处
结缘。众生机熟成佛。名净佛土。结缘时。名净土因。
故净名云。菩萨取于净土。皆为饶益诸众生故。如
云布施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一切能舍众生
来生其国。结缘时。以布施摄。成佛时。地多珍宝。诸
能摄者。同生其土。而受五种布施化益。由摄生时。
有五差故。所谓人天。及以四教。一切诸行。无非菩
萨净土之行。故有四土。横竖摄物也。不假浅近者。
文句云。浅近之记。初住巳行。非菩萨所欣。菩萨所
欣。乃是圆极妙觉远记耳。故寿量品中。始从发心
讫一生。乃得妙因斯满。极果顿圆也。总与七百。别
与五百者。合为一千二百也。】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二之上
结缘。众生机熟成佛。名净佛土。结缘时。名净土因。
故净名云。菩萨取于净土。皆为饶益诸众生故。如
云布施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一切能舍众生
来生其国。结缘时。以布施摄。成佛时。地多珍宝。诸
能摄者。同生其土。而受五种布施化益。由摄生时。
有五差故。所谓人天。及以四教。一切诸行。无非菩
萨净土之行。故有四土。横竖摄物也。不假浅近者。
文句云。浅近之记。初住巳行。非菩萨所欣。菩萨所
欣。乃是圆极妙觉远记耳。故寿量品中。始从发心
讫一生。乃得妙因斯满。极果顿圆也。总与七百。别
与五百者。合为一千二百也。】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二之上
卷二 第 725a 页 X57-0725.png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二之下
高丽沙门谛观录
南天竺沙门蒙润集注
清比丘性权汇补辅宏记
清三宝弟子钱𠁼庵较订
天台嫡裔比丘谛闲编科参梓
△二明涅槃泯会非四教摄四。初示意二。初双标。
「次说大涅槃者。有二义。
【□注】佛出净土。不说涅槃。即以法华为后教后味。如灯
明迦叶等。」
【【■记】此明净土。谓灯明佛不说涅槃者。如法华经云。
佛说是法华。令众欢喜巳。寻即于是日。告于天人
众。诸法实相义。巳为汝等说。我今于中夜。当入于
涅槃。迦叶佛不说涅槃者。如大经云。迦叶佛时。一
切众生。悉知如来。终不毕竟入于涅槃。常住不变。
虽有是典。不须演说。是也。故玄文明本寿命涅槃
妙中云。久远诸佛。如迦叶灯明等。皆于法华即入
涅槃。义推本佛。必是净土净机故也。
【■补】诸佛道同。
为缘事异。如多宝佛。但施权教。不须显实。故不说
法华。而即涅槃。当来弥勒。只有龙华三会。尚不说
小。大论明须扇多佛。弟子未熟。便入涅槃。更留化
佛。住世半劫。说法度生。古然灯佛。放光十二劫。竟
无识者。总不说法。是知诸佛出世。不定五时。今言
佛出净土。不说涅槃。从多分说。又涅槃玄记云。若
高丽沙门谛观录
南天竺沙门蒙润集注
清比丘性权汇补辅宏记
清三宝弟子钱𠁼庵较订
天台嫡裔比丘谛闲编科参梓
△二明涅槃泯会非四教摄四。初示意二。初双标。
「次说大涅槃者。有二义。
【□注】佛出净土。不说涅槃。即以法华为后教后味。如灯
明迦叶等。」
【【■记】此明净土。谓灯明佛不说涅槃者。如法华经云。
佛说是法华。令众欢喜巳。寻即于是日。告于天人
众。诸法实相义。巳为汝等说。我今于中夜。当入于
涅槃。迦叶佛不说涅槃者。如大经云。迦叶佛时。一
切众生。悉知如来。终不毕竟入于涅槃。常住不变。
虽有是典。不须演说。是也。故玄文明本寿命涅槃
妙中云。久远诸佛。如迦叶灯明等。皆于法华即入
涅槃。义推本佛。必是净土净机故也。
【■补】诸佛道同。
为缘事异。如多宝佛。但施权教。不须显实。故不说
法华。而即涅槃。当来弥勒。只有龙华三会。尚不说
小。大论明须扇多佛。弟子未熟。便入涅槃。更留化
佛。住世半劫。说法度生。古然灯佛。放光十二劫。竟
无识者。总不说法。是知诸佛出世。不定五时。今言
佛出净土。不说涅槃。从多分说。又涅槃玄记云。若
卷二 第 725b 页 X57-0725.png
约扶律为涅槃者。则唯秽土。若约圆常。为涅槃者。
则净秽皆说。乃约事理。而分说不说也。】
「【□注】今佛熟前番人。以法华为醍醐。更熟后番人。重将
般若淘汰。方入涅槃。复以涅槃。为后教后味。」
【【■记】此明今佛须说涅槃也。前番人。指大通佛世曾
熏大种者。后番人。指方等时新熏大种者。是故为
熟前番人。则以法华开会之。熟后番人。重将空慧
而淘汰之。后说涅槃而捃拾之。即如大经云。今世
众生。无有智慧。多诸疑网。信根不立。世界不净。一
切众生。恒谓如来。无常迁变。毕竟入灭。是故如来
演说此经。以为后教后味是也。
【■补】前番人者。妙玄
曰。法华八千声闻。无量损生菩萨。即是前熟果实。
于法华中收。后番人者。妙玄云。若五千退席。人天
被移。皆是后熟涅槃中收也。说法华后重将般若
淘汰者。妙玄曰。为此义故。经云从摩诃般若。出大
涅槃。即后番次第义也。
【■备】后番人宜依补中解。节
义云。智论空生问。法华一称佛名。皆成佛道。般若
不退品中。又有退不退之说。故问菩萨。于法华得
授记莂。为复毕定不毕定。以此證法华后。更说般
若淘汰。结集家。结归前分般若部内。在第四时耳。】
△二双释二。初捃拾残机。
「一为未熟者。更说四教。具谈佛性。令具真常。入大涅
槃。故名捃拾教。
【□注】一为未熟者即五千起去。人天被移者。」
则净秽皆说。乃约事理。而分说不说也。】
「【□注】今佛熟前番人。以法华为醍醐。更熟后番人。重将
般若淘汰。方入涅槃。复以涅槃。为后教后味。」
【【■记】此明今佛须说涅槃也。前番人。指大通佛世曾
熏大种者。后番人。指方等时新熏大种者。是故为
熟前番人。则以法华开会之。熟后番人。重将空慧
而淘汰之。后说涅槃而捃拾之。即如大经云。今世
众生。无有智慧。多诸疑网。信根不立。世界不净。一
切众生。恒谓如来。无常迁变。毕竟入灭。是故如来
演说此经。以为后教后味是也。
【■补】前番人者。妙玄
曰。法华八千声闻。无量损生菩萨。即是前熟果实。
于法华中收。后番人者。妙玄云。若五千退席。人天
被移。皆是后熟涅槃中收也。说法华后重将般若
淘汰者。妙玄曰。为此义故。经云从摩诃般若。出大
涅槃。即后番次第义也。
【■备】后番人宜依补中解。节
义云。智论空生问。法华一称佛名。皆成佛道。般若
不退品中。又有退不退之说。故问菩萨。于法华得
授记莂。为复毕定不毕定。以此證法华后。更说般
若淘汰。结集家。结归前分般若部内。在第四时耳。】
△二双释二。初捃拾残机。
「一为未熟者。更说四教。具谈佛性。令具真常。入大涅
槃。故名捃拾教。
【□注】一为未熟者即五千起去。人天被移者。」
卷二 第 725c 页 X57-0725.png
【【■记】此释二义科也。即法华方便品五千增上慢者。
从座而去。宝塔品如来三变净土。容受分身诸佛。
与欲同开宝塔。人天等众。悉皆被移。置于他土。是
皆圆机未熟者也。】
「【□注】更说四教。法华废竟。今经复用。故云更说。而具追
说追泯两种四教。妙玄二(二十一)云涅槃圣行品。追分
别众经。故具说四种四谛施权。德王品。追泯众经。俱
寂四种四谛。(文)开权。即四不可说也。释签三(十三)云。追
者。退也。却更分别前诸味也。泯者。会也。自法华巳前
诸经皆泯。此意则顺法华部也。至大经中更分别者。
为被末代故。大经中。具斯二说(文)。」
【【■记】此释更说四教。圣行品追说者。疏略记曰。若言
若是逼迫相去。即有作圣谛。若曰解苦无苦而有
真谛去。即无生圣谛。若从苦有无量相去。则是无
量圣谛。此三种四谛。悉是菩萨观境。菩萨住于大
乘大般涅槃者即无作谛慧。能所合论。备有四
种。是知圣行品具说四种四谛。乃施权也。德王品。
佛言。生生亦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生不生不可
说。不生不生亦不可说。今但指此四不可说。以明
俱寂四种四谛也。谓生生不可说。寂生灭四谛。生
不生不可说。寂无生四谛。不生生不可说。寂无量
四谛。不生不生不可说。寂无作四谛。此开权也。释
签下。引大经具二说意。谓涅槃经一为未熟人。更
说四教等。如本节。二被末代。解见仪文下节。
【■备】退
卷二 第 726a 页 X57-0726.png
者。复退举前四。时分别四教。】
「【□注】具谈佛性。令具真常。涅槃经首。广开常宗。令一切
众生。皆知常住佛性。入秘密藏。止观云。涅槃寄灭谈
常。辅行云。寄应迹灭度。谈法身圆常。」
【【■记】此指释也。初二句。释具谈佛性。长寿品云。如来
长寿。于诸常中。最上最胜。所得常法。于诸常中。最
为第一。如诸常中。虚空第一。如来亦尔。于诸常中。
最为第一。诸药中。醍醐第一。如来亦尔。于众生中。
寿命第一。是为广开常宗也。令一切下三句。释令
具真常。谓一切众生。迷昧佛性真常理。皆住秘密
藏外。是故如来演说真常。令其皆知佛性。入秘密
藏中。秘密藏者。疏云。正法微妙。不可思议。绝名绝
相。众生不解。名秘密。法界包含。摄一切法。用不可
尽。名藏。故经云不纵不横。不并不别。是秘密义。三
法具足无缺。是藏义。止观下。證释。如经云。如来两
足自知常无常。涅槃时。一足黑黮。一足光净。净表
法身常住。黑表应迹无常。故云寄应迹灭。谈法身
常也。黮。音断。黑也。应迹。在世八十年。老比丘身也。】
「【□注】捃拾。释签一(十九)云。法华开权。如巳破大阵。馀机至
彼如残党不难。故法华为大收。涅槃为捃拾(文)。」
【【■记】此释教名捃拾也。观音玄记云。渐化巳来。法华
入者。望前巳钝。复有未入。待至涅槃。法华犹利。然
法华破大阵。涅槃收残党。法华为刈穫。涅槃是捃
拾。大化之功在灵鹫。馀机未尽故至双林也。捃君
「【□注】具谈佛性。令具真常。涅槃经首。广开常宗。令一切
众生。皆知常住佛性。入秘密藏。止观云。涅槃寄灭谈
常。辅行云。寄应迹灭度。谈法身圆常。」
【【■记】此指释也。初二句。释具谈佛性。长寿品云。如来
长寿。于诸常中。最上最胜。所得常法。于诸常中。最
为第一。如诸常中。虚空第一。如来亦尔。于诸常中。
最为第一。诸药中。醍醐第一。如来亦尔。于众生中。
寿命第一。是为广开常宗也。令一切下三句。释令
具真常。谓一切众生。迷昧佛性真常理。皆住秘密
藏外。是故如来演说真常。令其皆知佛性。入秘密
藏中。秘密藏者。疏云。正法微妙。不可思议。绝名绝
相。众生不解。名秘密。法界包含。摄一切法。用不可
尽。名藏。故经云不纵不横。不并不别。是秘密义。三
法具足无缺。是藏义。止观下。證释。如经云。如来两
足自知常无常。涅槃时。一足黑黮。一足光净。净表
法身常住。黑表应迹无常。故云寄应迹灭。谈法身
常也。黮。音断。黑也。应迹。在世八十年。老比丘身也。】
「【□注】捃拾。释签一(十九)云。法华开权。如巳破大阵。馀机至
彼如残党不难。故法华为大收。涅槃为捃拾(文)。」
【【■记】此释教名捃拾也。观音玄记云。渐化巳来。法华
入者。望前巳钝。复有未入。待至涅槃。法华犹利。然
法华破大阵。涅槃收残党。法华为刈穫。涅槃是捃
拾。大化之功在灵鹫。馀机未尽故至双林也。捃君
卷二 第 726b 页 X57-0726.png
上声。】
△二逗留末代。
「二为末代钝根。于佛法中。起断灭见。夭伤慧命。亡失
法身。设三种权。扶一圆实。故名扶律谈常教。
【□注】二为末代钝根。妙玄十(二十一)云。涅槃临灭。更扶三
藏诫约将来。使末代钝根。不于佛法中。起断灭见。广
开常宗。破此颠倒。令佛法久住(文)。」
【【■记】此释为末代钝根也。谓如来于涅槃会上。临灭
度时。垂无缘慈。起同体悲。更扶三藏。诫约将来。其
意为何。盖使末代钝根众生。于佛法中不起断见。
云云。能使之不起。谓广开圆常之宗。破此断灭之
倒。无常倒惑若破。真常佛法得住也。】
「【□注】起断灭见。一者破戒。拨无因果。断见。二者说于无
常。灭见。」
【【■记】此释起断灭见也。谓一切性遮禁戒。乃趋极果
之正因。结道场之妙业。三世诸佛咸说。十方菩萨
皆学。二乘圣人兢兢约束。末代凡夫。心心放逸。不
唯破诸禁戒。而且拨无因果。此起断见也。一切诸
佛法身常住。亘古亘今。不迁不变。妄谓生灭无常
此起灭见也。】
「【□注】夭伤慧命。无戒门也。亡失法身。无乘门也。若常途
论。自报慧命。理体法身。在众生不减。诸佛不增。以迷
背故。夭伤亡失。今此为无乘戒两门。以致慧命法身。
夭伤亡失。意与常途。自不侔矣。」
△二逗留末代。
「二为末代钝根。于佛法中。起断灭见。夭伤慧命。亡失
法身。设三种权。扶一圆实。故名扶律谈常教。
【□注】二为末代钝根。妙玄十(二十一)云。涅槃临灭。更扶三
藏诫约将来。使末代钝根。不于佛法中。起断灭见。广
开常宗。破此颠倒。令佛法久住(文)。」
【【■记】此释为末代钝根也。谓如来于涅槃会上。临灭
度时。垂无缘慈。起同体悲。更扶三藏。诫约将来。其
意为何。盖使末代钝根众生。于佛法中不起断见。
云云。能使之不起。谓广开圆常之宗。破此断灭之
倒。无常倒惑若破。真常佛法得住也。】
「【□注】起断灭见。一者破戒。拨无因果。断见。二者说于无
常。灭见。」
【【■记】此释起断灭见也。谓一切性遮禁戒。乃趋极果
之正因。结道场之妙业。三世诸佛咸说。十方菩萨
皆学。二乘圣人兢兢约束。末代凡夫。心心放逸。不
唯破诸禁戒。而且拨无因果。此起断见也。一切诸
佛法身常住。亘古亘今。不迁不变。妄谓生灭无常
此起灭见也。】
「【□注】夭伤慧命。无戒门也。亡失法身。无乘门也。若常途
论。自报慧命。理体法身。在众生不减。诸佛不增。以迷
背故。夭伤亡失。今此为无乘戒两门。以致慧命法身。
夭伤亡失。意与常途。自不侔矣。」
卷二 第 726c 页 X57-0726.png
【【■记】此释夭伤亡失也。谓常说。自受用报身。以慧为
命。如曰一切种智为首。乃至定慧为足。又说清净
法身。以理为体。如曰佛真法身。犹若虚空。弥纶万
有。囊括十虚。三世悉在。十方普周。非色非心。离性
离相。无生灭。绝去来。以真如妙理为体。然此法身
慧命。圣凡平等无有增减。诸佛悟之向之。所以早
登彼岸。众生迷之背之。所以沉沦生死。所谓迷之
之故。夭伤慧命。背之之故。亡失法身。常途如此论
也。今谓以无戒门故伤慧命。以无乘门。故失法身。
则非常途意矣。】
「【□注】设三种权。扶一圆实。辅行三下(二十一)云。彼经四教。
皆知常住。本意在圆。权用三教。以为苏息。实不保权。
以为究竟(文)。」
【【■记】大经追谈四教之机。虽未行即。而能解即。故皆
知常住。】
「【□注】扶律谈常教。释签云。以彼经部。前后诸文。扶事说
常。若末代中。诸恶比丘破戒。(戒门)说于如来无常。(乘门)及
诵读外典。则并无乘戒。失常住命。赖由此经扶律说
常。则乘戒具足。故号此经为赎常住命之重宝也。」
【【■记】此释教名扶律谈常也。彼经然后扶事说常者。
谓扶戒律事。说法性常也。如经中佛为迦叶菩萨
明金刚密迹。以金刚杵。拟盗听说戒之沙弥。谓是
化人。为欲驱遣破戒毁法者。令出众故。又如来于
毁法者。作驱遣羯磨。诃责羯磨。置羯磨。举罪羯磨。
卷二 第 727a 页 X57-0727.png
不可见羯磨。灭羯磨。未舍恶见羯磨等。如是降伏。
为示诸行恶之人有果报故。又云。我灭度后。有持
戒比丘。见坏法者。即能驱遣。惩治诃责。得福无量。
若善比丘。见坏法者。置不诃责。当知是人。佛法中
怨。而能驱遣者。是我弟子真声闻也。又云。懈怠破
戒。毁正法者。国王大臣。四部之众。应当苦治。能有
如是修习此业者。得寿命长。乃至常住于世。无有
变易。是等诸文。皆明扶律而兼说常也。又经云。善
男子。应当修习佛法及僧。而作常想。若于三法。修
异想者。当知是辈。清净三归则无依处。所有禁戒
皆不具足。终不能證声闻缘觉菩提之果。若能于
是不可思议修常想者。则有归处。此等经文。皆说
常而兼扶律也。若未代下。明无乘戒。谓恶比丘破
戒。无戒门也。说如来无常。及读诵外典。无乘门也
无乘门故。亡净法身。无戒门故。失常住命也。赖由
下明经功能。谓由此经扶律。故得戒具。由此经谈
常。故得乘足。由乘足。则法身不失。由戒具。则慧命
不殇也。故号下。赞经功力可知。羯磨翻作法。】
「【□注】如释签三。引经应有单复二义。所言复者。谓乘及
戒。若言不许畜八不净。此是戒门事门。若说如来而
不毕竟入于涅槃。及遮外典。此是乘门理门。(此扶律谈常意
也)所言单者。唯约戒门。彼经扶律。律是赎常住命之
重宝。(以律助常意也)四念处三(二)云。若别圆有法身慧命。何
须赎命。赎命。意在藏通灰断之命。令得法身常住也
为示诸行恶之人有果报故。又云。我灭度后。有持
戒比丘。见坏法者。即能驱遣。惩治诃责。得福无量。
若善比丘。见坏法者。置不诃责。当知是人。佛法中
怨。而能驱遣者。是我弟子真声闻也。又云。懈怠破
戒。毁正法者。国王大臣。四部之众。应当苦治。能有
如是修习此业者。得寿命长。乃至常住于世。无有
变易。是等诸文。皆明扶律而兼说常也。又经云。善
男子。应当修习佛法及僧。而作常想。若于三法。修
异想者。当知是辈。清净三归则无依处。所有禁戒
皆不具足。终不能證声闻缘觉菩提之果。若能于
是不可思议修常想者。则有归处。此等经文。皆说
常而兼扶律也。若未代下。明无乘戒。谓恶比丘破
戒。无戒门也。说如来无常。及读诵外典。无乘门也
无乘门故。亡净法身。无戒门故。失常住命也。赖由
下明经功能。谓由此经扶律。故得戒具。由此经谈
常。故得乘足。由乘足。则法身不失。由戒具。则慧命
不殇也。故号下。赞经功力可知。羯磨翻作法。】
「【□注】如释签三。引经应有单复二义。所言复者。谓乘及
戒。若言不许畜八不净。此是戒门事门。若说如来而
不毕竟入于涅槃。及遮外典。此是乘门理门。(此扶律谈常意
也)所言单者。唯约戒门。彼经扶律。律是赎常住命之
重宝。(以律助常意也)四念处三(二)云。若别圆有法身慧命。何
须赎命。赎命。意在藏通灰断之命。令得法身常住也
卷二 第 727b 页 X57-0727.png
(文)。」
【【■记】此明签文引经用义。复者下。总指乘戒释复义。
若言不许等者。指经燡戒。经云。若有比丘。唱如是
言。涅乐经中。制诸比丘。不应畜奴婢牛羊非法之
物。如来先于异部经中。说有比丘。畜如是等不净
之物。某甲国王。如法治之。驱令还俗。即不许畜之
文。八不净者。经邪正品广列。而不分数。按善生优
婆塞经云。一畜田宅。二种植根栽。三贮积谷粟。居
店求利。四畜奴婢人民。五畜眷属群畜。六畜金银
财宝。七畜象牙金银刻镂诸宝大床。锦被氍氀。八
畜铜铁釜镬等也。若说如来而不毕竟涅槃等者。
指经释乘。如梵行品云。为未来世。诸恶比丘。畜不
净物。为四众说。如来毕竟入于涅槃。读诵世典。不
敬佛经。如是等恶。现于世时。如来为欲灭是诸恶。
令得远离邪命利养。如来则为演说是经。是扶律
谈常意也。言外典者。即外道毗陀论。毗伽罗论。卫
师论。迦毗罗论等诸书。一切咒术。医方技艺。日月
薄蚀。星宿运变。图书谶记等经。是也。巳上释复义。
所言单者下。唯约戒门释单义。如释签问云。法华
既巳显实。涅槃何复施权。答。涅槃重复施权者。正
显是赎命之重宝也。四念处下。引證赎命。然此文
先有问云。藏通云何得入涅槃中修学耶。答。涅槃
扶律而说。故名赎命。若别圆有法身慧命。何须赎
命。赎命。意在藏通灰断之命。令得法身常住也。问。
【【■记】此明签文引经用义。复者下。总指乘戒释复义。
若言不许等者。指经燡戒。经云。若有比丘。唱如是
言。涅乐经中。制诸比丘。不应畜奴婢牛羊非法之
物。如来先于异部经中。说有比丘。畜如是等不净
之物。某甲国王。如法治之。驱令还俗。即不许畜之
文。八不净者。经邪正品广列。而不分数。按善生优
婆塞经云。一畜田宅。二种植根栽。三贮积谷粟。居
店求利。四畜奴婢人民。五畜眷属群畜。六畜金银
财宝。七畜象牙金银刻镂诸宝大床。锦被氍氀。八
畜铜铁釜镬等也。若说如来而不毕竟涅槃等者。
指经释乘。如梵行品云。为未来世。诸恶比丘。畜不
净物。为四众说。如来毕竟入于涅槃。读诵世典。不
敬佛经。如是等恶。现于世时。如来为欲灭是诸恶。
令得远离邪命利养。如来则为演说是经。是扶律
谈常意也。言外典者。即外道毗陀论。毗伽罗论。卫
师论。迦毗罗论等诸书。一切咒术。医方技艺。日月
薄蚀。星宿运变。图书谶记等经。是也。巳上释复义。
所言单者下。唯约戒门释单义。如释签问云。法华
既巳显实。涅槃何复施权。答。涅槃重复施权者。正
显是赎命之重宝也。四念处下。引證赎命。然此文
先有问云。藏通云何得入涅槃中修学耶。答。涅槃
扶律而说。故名赎命。若别圆有法身慧命。何须赎
命。赎命。意在藏通灰断之命。令得法身常住也。问。
卷二 第 727c 页 X57-0727.png
三藏生灭慧。云何赎成常住慧。答。今涅槃引藏通
中昔日灰断。不明佛性。今俱引见佛性。不同先日
等文。是知涅槃巳见佛性。今但扶律而说。不破于
戒。正是今赎常住慧命也。
【■备】节义云。原注以律助
常意句。应移令得法身常住也下。文义俱足。又如
来毕竟入于涅槃句。据四相品曰。我之阎浮提示
涅槃。亦不毕竟入于涅槃。梵行品曰。定不毕竟入
于涅槃。应添一不字即足。如义例云。乃是双證。以
涅槃为寿。是證谈常。非助不前。是證助常。文极清
楚。又辨讹曰。以律助常。应在重宝句下。示师则移
戒门事门句下。依辨讹为顺。再俟后定。氍氀。音巨
吕。
【■补】据上文为末代义。此四念处引證似拘。以赎
藏通断命。与末代起见等不同。想玉师因赎命义。
便引耳。
【■备】想即下节重扶三藏。结归为末代意。故
引之。】
「【□注】既扶律说常。则以律助常也。如义例云佛化。尚以
涅槃为寿。况末代根钝。非助不前。」
【【■记】此明扶律谈常意。恐谓教名扶律谈常。为当以
律助常。以常助律耶。故示云以律助常也。如义例
下。證助常意。文曰。次用涅槃者。虽依法华咸归一
实。末代根钝。若无扶助。则正行倾覆正助相添。方
能远运。佛化尚以涅槃为寿。况末代根钝非助不
前。故扶律谈常以显实相也。
【■补】谓如来在世教化。
尚以涅槃扶律谈常。为常住寿命。亦律不可少。况
中昔日灰断。不明佛性。今俱引见佛性。不同先日
等文。是知涅槃巳见佛性。今但扶律而说。不破于
戒。正是今赎常住慧命也。
【■备】节义云。原注以律助
常意句。应移令得法身常住也下。文义俱足。又如
来毕竟入于涅槃句。据四相品曰。我之阎浮提示
涅槃。亦不毕竟入于涅槃。梵行品曰。定不毕竟入
于涅槃。应添一不字即足。如义例云。乃是双證。以
涅槃为寿。是證谈常。非助不前。是證助常。文极清
楚。又辨讹曰。以律助常。应在重宝句下。示师则移
戒门事门句下。依辨讹为顺。再俟后定。氍氀。音巨
吕。
【■补】据上文为末代义。此四念处引證似拘。以赎
藏通断命。与末代起见等不同。想玉师因赎命义。
便引耳。
【■备】想即下节重扶三藏。结归为末代意。故
引之。】
「【□注】既扶律说常。则以律助常也。如义例云佛化。尚以
涅槃为寿。况末代根钝。非助不前。」
【【■记】此明扶律谈常意。恐谓教名扶律谈常。为当以
律助常。以常助律耶。故示云以律助常也。如义例
下。證助常意。文曰。次用涅槃者。虽依法华咸归一
实。末代根钝。若无扶助。则正行倾覆正助相添。方
能远运。佛化尚以涅槃为寿。况末代根钝非助不
前。故扶律谈常以显实相也。
【■补】谓如来在世教化。
尚以涅槃扶律谈常。为常住寿命。亦律不可少。况
卷二 第 728a 页 X57-0728.png
末代根钝。非戒律助行。不能前进。而律岂可少耶
故须以律助常也。】
「【□注】然上云设三种权。扶一圆实。何故结云扶律谈常。
且三权俱律耶。须知上明经中具用四教则以偏助
圆。后以乘戒两门重扶三藏之意。结归为末代钝根。
故云扶律谈常也。」
【【■记】此料简结归之辞。谓前以三教。助后圆教。故曰
设三种权。扶一圆实。后恐末代钝根。并无戒乘。故
以乘戒两门。重推三藏。故结曰扶律谈常。是则上
下文各有意也。】
△二同异三。初时味论同。
「然若论时味。与法华同。
【□注】妙玄十(二十一)云。然二经教意。起尽是同。如法华三
周说法。断奠声闻咸归一实。后开近显远明菩萨事。
涅槃亦尔。先胜三修(常乐我)斥劣三修。(苦无常无我)断奠声
闻入秘密藏。后三十六问。明菩萨事(文)。」
【【■记】此三将时味教对辨。明与法华同时科也。法华
前十四品明迹门。三周说法。断奠声闻咸归一实。
后十四品明本门。初略开近显远。动执生疑。后广
开近显远断疑生信。以授法身之记。明地涌诸菩
萨事。涅槃亦尔者。如寿命品佛言。汝等比丘。云何
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贡高。流转生死。汝等若言我
亦修习。无常。苦想。无我想。是三种修。无有实义。我
今当说胜三修法。苦者计乐。乐者计苦。是颠倒法。
故须以律助常也。】
「【□注】然上云设三种权。扶一圆实。何故结云扶律谈常。
且三权俱律耶。须知上明经中具用四教则以偏助
圆。后以乘戒两门重扶三藏之意。结归为末代钝根。
故云扶律谈常也。」
【【■记】此料简结归之辞。谓前以三教。助后圆教。故曰
设三种权。扶一圆实。后恐末代钝根。并无戒乘。故
以乘戒两门。重推三藏。故结曰扶律谈常。是则上
下文各有意也。】
△二同异三。初时味论同。
「然若论时味。与法华同。
【□注】妙玄十(二十一)云。然二经教意。起尽是同。如法华三
周说法。断奠声闻咸归一实。后开近显远明菩萨事。
涅槃亦尔。先胜三修(常乐我)斥劣三修。(苦无常无我)断奠声
闻入秘密藏。后三十六问。明菩萨事(文)。」
【【■记】此三将时味教对辨。明与法华同时科也。法华
前十四品明迹门。三周说法。断奠声闻咸归一实。
后十四品明本门。初略开近显远。动执生疑。后广
开近显远断疑生信。以授法身之记。明地涌诸菩
萨事。涅槃亦尔者。如寿命品佛言。汝等比丘。云何
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贡高。流转生死。汝等若言我
亦修习。无常。苦想。无我想。是三种修。无有实义。我
今当说胜三修法。苦者计乐。乐者计苦。是颠倒法。
卷二 第 728b 页 X57-0728.png
无我计我。我计无我。是颠倒法。不净计净。净计不
净。是颠倒法。无常计常。常计无常。是颠倒法。有如
是等四颠倒法。是人不知。正修诸法。汝等比丘于
苦法中。生于乐想。乃至于无我中。生于我想。世间
有常乐我净。出世间亦有常乐我净。世间法者。有
字无义。出世法者。亦有字有义。何以故。世间之法。
有四颠倒。故不知义。所以者何。有想颠倒。心倒。见
倒。以三倒故。世间之人。乐中见苦。常见无常。我见
无我。净见不净。名颠倒法。以颠倒故。世间知字。而
不知义。何等为义。无我者。名生死。我者。名如来。无
常者。声闻缘觉。常者。如来法身。苦者。一切外道。乐
者。即涅槃。不净者。有为法。净者。诸佛菩萨所有正
法。是名不颠倒。以不倒故。知字知义。若欲远离四
颠倒者。应当知是。常乐我净。是为以胜三修。斥劣
三修。断奠声闻入秘密藏也。又寿命品迦叶菩萨。
说偈问佛。有三十二偈。其间开数不同。今依河西
为三十四问。前十九偈正作三十四问。后四偈请
答。而玄文列三十六问。乃依开善所开数。以河西
面对梵文。口决昙谶也。签曰。法华以本迹二门。为
初后二分。初则开权显实。断奠声闻。后明本门增
道损生。重更辨前开权化主久远成佛。涅槃正说。
开为四段。初纯陀品去。明涅槃施权。断奠三修。二
长寿品去十四品。明涅槃义。三现病品去五品。明
涅槃行。四师子吼品去三品。明涅槃用。故知初巳
净。是颠倒法。无常计常。常计无常。是颠倒法。有如
是等四颠倒法。是人不知。正修诸法。汝等比丘于
苦法中。生于乐想。乃至于无我中。生于我想。世间
有常乐我净。出世间亦有常乐我净。世间法者。有
字无义。出世法者。亦有字有义。何以故。世间之法。
有四颠倒。故不知义。所以者何。有想颠倒。心倒。见
倒。以三倒故。世间之人。乐中见苦。常见无常。我见
无我。净见不净。名颠倒法。以颠倒故。世间知字。而
不知义。何等为义。无我者。名生死。我者。名如来。无
常者。声闻缘觉。常者。如来法身。苦者。一切外道。乐
者。即涅槃。不净者。有为法。净者。诸佛菩萨所有正
法。是名不颠倒。以不倒故。知字知义。若欲远离四
颠倒者。应当知是。常乐我净。是为以胜三修。斥劣
三修。断奠声闻入秘密藏也。又寿命品迦叶菩萨。
说偈问佛。有三十二偈。其间开数不同。今依河西
为三十四问。前十九偈正作三十四问。后四偈请
答。而玄文列三十六问。乃依开善所开数。以河西
面对梵文。口决昙谶也。签曰。法华以本迹二门。为
初后二分。初则开权显实。断奠声闻。后明本门增
道损生。重更辨前开权化主久远成佛。涅槃正说。
开为四段。初纯陀品去。明涅槃施权。断奠三修。二
长寿品去十四品。明涅槃义。三现病品去五品。明
涅槃行。四师子吼品去三品。明涅槃用。故知初巳
卷二 第 728c 页 X57-0728.png
断奠声闻。后但明涅槃义用。是二经起尽同时也。
又有明二经。三义是同。一开权同。法华开三教权。
显一乘实。涅槃点浅劣三修。即常乐我。二谈常同。
法华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涅槃云。墙壁瓦
砾。皆具佛性。三寿量同。法华谈过去寿命。久远寿
量。涅槃谈未来之寿。金刚不坏身。是二经时味相
同也。补遗引发源问。何故但修三。答。空滥果證。今
明修义。故且不言。既增减由机。故三四皆可。】
△二部有小异。
「论其部内。纯杂小异。
【□注】妙玄十(八)云。涅槃犹带三乘得道。此经纯一无杂。
涅槃更不发迹。此经显本义彰。妙乐七(十九)约十六意
拣。(云)云。」
【【■记】此释部内纯杂小异。即引妙玄云者。盖涅槃设
三权扶一实。故带三乘得道。法华明三权。显一实。
故纯一无杂。又涅槃会上大众咸信。是以更不发
迹。法华从地。涌出权小生疑。是以显本义彰。故其
部内纯杂小异也。况指妙乐十六意拣者。台家明
义。多处说之。无烦广辨。欲重论者。更述大猷。判味
同时。而有部异。约理。名别咸归常住。约机。彼称捃
拾。约法。彼存三权。论意。彼带律仪。语證。彼兼小果。
受益。彼无广记。说时。长短永殊。谈常。过未不同。论
譬。大阵馀党。现瑞。表彰各别。破执。难易不同。领解。
远近迹乖。述成。被根不等。用治。生死不同。付嘱。有
又有明二经。三义是同。一开权同。法华开三教权。
显一乘实。涅槃点浅劣三修。即常乐我。二谈常同。
法华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涅槃云。墙壁瓦
砾。皆具佛性。三寿量同。法华谈过去寿命。久远寿
量。涅槃谈未来之寿。金刚不坏身。是二经时味相
同也。补遗引发源问。何故但修三。答。空滥果證。今
明修义。故且不言。既增减由机。故三四皆可。】
△二部有小异。
「论其部内。纯杂小异。
【□注】妙玄十(八)云。涅槃犹带三乘得道。此经纯一无杂。
涅槃更不发迹。此经显本义彰。妙乐七(十九)约十六意
拣。(云)云。」
【【■记】此释部内纯杂小异。即引妙玄云者。盖涅槃设
三权扶一实。故带三乘得道。法华明三权。显一实。
故纯一无杂。又涅槃会上大众咸信。是以更不发
迹。法华从地。涌出权小生疑。是以显本义彰。故其
部内纯杂小异也。况指妙乐十六意拣者。台家明
义。多处说之。无烦广辨。欲重论者。更述大猷。判味
同时。而有部异。约理。名别咸归常住。约机。彼称捃
拾。约法。彼存三权。论意。彼带律仪。语證。彼兼小果。
受益。彼无广记。说时。长短永殊。谈常。过未不同。论
譬。大阵馀党。现瑞。表彰各别。破执。难易不同。领解。
远近迹乖。述成。被根不等。用治。生死不同。付嘱。有
卷二 第 729a 页 X57-0729.png
下有此。得十六意。准此略知。事异意同。不可失旨。
失期同异。讲授殊难。是为十六意拣之文也。
【■备】有
下有此。有下方。有现众也。】
△三引常经證。
「故文云从摩诃般若。出大涅槃。
【□注】故文云等。别行义疏记云。彼经就般若部后分。结
撮五味次第也(文)。」
【【■记】此释所引经也。盖法华具彰执权之机。巳破大
阵。然须涅槃收其馀党。故于法华后复谈般若。调
伏其心。令于涅槃得醍醐味。故曰就般若后分。结
撮五味次第也。
【■补】法华巳前是般若为前分。法华
巳后是般若为后分。以结集为一部。判第四时。】
△三时合。
「前法华合此经。为第五时也。
【□注】前法华等者。今经时味既同法华。故此文中更不
别立时味。但云前法华合此经。为第五时也。」
【此释二经同第五时也。】
△四料简二。初问。
「问此经具四教。与前方等部。具说四教。为同为异。
【□注】妙玄十(二十三)云。问。涅槃追说四。方等正开四。别教
复有四。若为分别。」
【【■记】此对方等料拣也。别教十住。修生无生。十行。修
无量。十向。修无作。十地。證无作。故别教复有四。馀
解在下。】
失期同异。讲授殊难。是为十六意拣之文也。
【■备】有
下有此。有下方。有现众也。】
△三引常经證。
「故文云从摩诃般若。出大涅槃。
【□注】故文云等。别行义疏记云。彼经就般若部后分。结
撮五味次第也(文)。」
【【■记】此释所引经也。盖法华具彰执权之机。巳破大
阵。然须涅槃收其馀党。故于法华后复谈般若。调
伏其心。令于涅槃得醍醐味。故曰就般若后分。结
撮五味次第也。
【■补】法华巳前是般若为前分。法华
巳后是般若为后分。以结集为一部。判第四时。】
△三时合。
「前法华合此经。为第五时也。
【□注】前法华等者。今经时味既同法华。故此文中更不
别立时味。但云前法华合此经。为第五时也。」
【此释二经同第五时也。】
△四料简二。初问。
「问此经具四教。与前方等部。具说四教。为同为异。
【□注】妙玄十(二十三)云。问。涅槃追说四。方等正开四。别教
复有四。若为分别。」
【【■记】此对方等料拣也。别教十住。修生无生。十行。修
无量。十向。修无作。十地。證无作。故别教复有四。馀
解在下。】
卷二 第 729b 页 X57-0729.png
△二答。
「答。名同义异。方等中四。圆则初后俱知常。别则初不
知。后方知。藏通则初后俱不知。涅槃中四初后俱知。」
【此复引妙玄问之答辞云。】
「【□注】答。涅槃当四。通入佛性。别教次第。后见佛性。方等
保證。二不见性(文)。」
【【■备】答中涅槃下。明涅槃中四俱知。通入佛性也。别
教下。答别教后知佛性。即所云初不知。后方知。然
妙玄单就别教说。不属涅槃。不属方等也。方等下。
明方等四中。保證之藏通。初后俱绝分也。按别教
问答。注引妙玄带出。仪文无此意也。下注中。今以
涅槃追说等文。方依仪文与方等拣。】
「【□注】今以涅槃追说四。与方等中四对拣答。名同义异。
四教名同。知常不知常异。」
【【■记】此断今文答辞。先总答。】
「【□注】圆则初后俱知常。初心。名字知。五品。观行知。六根。
相似知。住上。分證知。妙觉。究竟知。」
【【■记】此圆贴方等。说前后俱知也。六即。解见圆教。】
「【□注】别则初不知后方知。初。即地前人也。辅行三下(廿九)
云。别亦知中。今言不知者。前三不知圆理故也。(文)若
妙玄四(三十一)云。别教初心即知常住者。伹中常住耳。
后。即登地人也。若得意者。回向薄知。」
【【■记】此释别初不知也。别教地前。未闻一中一切中
圆理。故不解圆常。下引辅行文證。盖止观明前三
卷二 第 729c 页 X57-0729.png
教。未被法华会时。尚不解圆。何况入圆。故辅行明
别亦解中。而止观言不知者。谓前三教皆不解圆
理故。若妙玄别教初心即知常住者。亦指但中常
住非圆常也。至别教登地證道同圆。故能解不伹
中。又别向位。智转行融。虽未能透彻。亦薄解圆理。
故云回向薄知。】
「【□注】藏通则初后俱不知。观音玄记上(十二)云。凡言别圆
初后知常。盖知人法不可灰断。藏通反是。故曰不知。」
【【■记】此释藏通初后俱不知也。观音玄云。若云惑尽
人法永无。斯是小乘亦称权教。若言惑尽人法不
灭。斯是大乘亦称实教。下接凡言别圆。初后知常
云云。又止观引经难云。大经谓。阿罗汉不解三宝
常住不变者。所有禁戒亦不具足。不得声闻之道。
此意云何。释云。罗汉自力。不应知见常住。譬如天
眼未开。不见障外。不闻他说。亦不能知。罗汉佛眼
未开。又不闻佛说。那得自知常住。故法华云。于自
所得功德。生灭度想。若遇馀佛。便得决了。又云。声
闻缘觉。不退菩萨。亦不能知。当知不闻。则不知也。
经称知者。齐知巳理。真谛无为。亦是于常。一相无
变。故华严云。诸法实性相。常住不变异。二乘亦皆
得。而不名为佛。以常住语通。得作此释。若不作此
释者。三藏不说大乘常住。声闻那得具声闻道。具
禁戒耶。故知藏通。初后皆不知圆常也。】
「【□注】涅槃中四初后俱知。辅行三下(二十二)云。彼经四教
别亦解中。而止观言不知者。谓前三教皆不解圆
理故。若妙玄别教初心即知常住者。亦指但中常
住非圆常也。至别教登地證道同圆。故能解不伹
中。又别向位。智转行融。虽未能透彻。亦薄解圆理。
故云回向薄知。】
「【□注】藏通则初后俱不知。观音玄记上(十二)云。凡言别圆
初后知常。盖知人法不可灰断。藏通反是。故曰不知。」
【【■记】此释藏通初后俱不知也。观音玄云。若云惑尽
人法永无。斯是小乘亦称权教。若言惑尽人法不
灭。斯是大乘亦称实教。下接凡言别圆。初后知常
云云。又止观引经难云。大经谓。阿罗汉不解三宝
常住不变者。所有禁戒亦不具足。不得声闻之道。
此意云何。释云。罗汉自力。不应知见常住。譬如天
眼未开。不见障外。不闻他说。亦不能知。罗汉佛眼
未开。又不闻佛说。那得自知常住。故法华云。于自
所得功德。生灭度想。若遇馀佛。便得决了。又云。声
闻缘觉。不退菩萨。亦不能知。当知不闻。则不知也。
经称知者。齐知巳理。真谛无为。亦是于常。一相无
变。故华严云。诸法实性相。常住不变异。二乘亦皆
得。而不名为佛。以常住语通。得作此释。若不作此
释者。三藏不说大乘常住。声闻那得具声闻道。具
禁戒耶。故知藏通。初后皆不知圆常也。】
「【□注】涅槃中四初后俱知。辅行三下(二十二)云。彼经四教
卷二 第 730a 页 X57-0730.png
皆知常住。本意在圆。(文)观音玄记上(二十七)云。涅槃四
教虽俱知常初心用观。不无差别。藏通且须顺于二
谛。别初心人未即圆法(文)释签二(二十八)云。涅槃解即
而行不即(文)。」
【【■记】此释涅槃中。初后俱知。初引辅行證四教俱知。
次引观音玄记。明涅槃四教用观有别。
【■补】藏通须
顺二谛者。谓藏通之机虽知圆理。然初心修观。且
顺实有幻有而修。若别教初心虽解圆常。修观之
时。仍顺次第。故云未即圆法。释签下引證。由解即
故。所以四教皆知常住。而行不即故。所以初心圆
观。不无差别也。】
△三料拣时味二。初问定意趣。
「问将五味对五时教。其意如何。」
△二答释所以二。初约相生三。初标立。
「答。有二。一者。但取相生次第。」
△二喻显。
「所谓牛譬于佛。五味譬教。乳从牛出。酪从乳生。二酥
醍醐。次第不乱。
【□注】南本涅槃第十三卷圣行品中。无垢藏王菩萨。对
佛称叹涅槃教胜。佛印可竟。佛言。譬如从牛出乳。从
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
醍醐最上。佛亦如是。从佛出十二部经。从十二部经
出修多罗。从修多罗出方等。从方等出般若波罗密。
从般若波罗密出大涅槃。犹如醍醐。(文)是则五味对
教虽俱知常初心用观。不无差别。藏通且须顺于二
谛。别初心人未即圆法(文)释签二(二十八)云。涅槃解即
而行不即(文)。」
【【■记】此释涅槃中。初后俱知。初引辅行證四教俱知。
次引观音玄记。明涅槃四教用观有别。
【■补】藏通须
顺二谛者。谓藏通之机虽知圆理。然初心修观。且
顺实有幻有而修。若别教初心虽解圆常。修观之
时。仍顺次第。故云未即圆法。释签下引證。由解即
故。所以四教皆知常住。而行不即故。所以初心圆
观。不无差别也。】
△三料拣时味二。初问定意趣。
「问将五味对五时教。其意如何。」
△二答释所以二。初约相生三。初标立。
「答。有二。一者。但取相生次第。」
△二喻显。
「所谓牛譬于佛。五味譬教。乳从牛出。酪从乳生。二酥
醍醐。次第不乱。
【□注】南本涅槃第十三卷圣行品中。无垢藏王菩萨。对
佛称叹涅槃教胜。佛印可竟。佛言。譬如从牛出乳。从
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
醍醐最上。佛亦如是。从佛出十二部经。从十二部经
出修多罗。从修多罗出方等。从方等出般若波罗密。
从般若波罗密出大涅槃。犹如醍醐。(文)是则五味对
卷二 第 730b 页 X57-0730.png
教。出自于佛也。」
【【■记】圣行品疏云。从佛出十二部经者。经指华严。华
严最初。是十二部。修多罗者。即三藏中一藏。物不
堪大。即为说小。方等弹偏折小。叹大褒圆。般若三
乘同闻。专归一实。引小归大。接偏成圆。及住方便。
未證小果。许其通学摩诃衍道。大般涅槃尊极之
教。巳住小果。斥废三修。说胜常乐。若尔。何不说法
华。法华破小果。灭化城。引入宝所。与涅槃同。又迦
叶如来。二万灯明。皆说法华。以为极唱。不说涅槃。
今释迦。恶世垂迹。宜以异名。显于常乐。两教同极。
不言法华。意在于此。是则下约味对教。结出于佛
也。】
△三结成。
「故譬五时相生次第。
【□注】相生。释签一(十九)云。此五味教相生之文。在大经圣
行品末。(文)此约教论相生也。妙玄十(十八)云。渐机于顿
未转。全生如乳。三藏中转革凡成圣。喻变乳为酪。即
是次第相生。为第二时教。不取浓淡优劣为喻也。(文)
此约机论相生也。」
【【■记】此引二文以證机教相生之论也。释签下约教
论。妙玄下约机论。不取浓淡优劣为喻者。酪浓乳
淡。而淡者味劣。浓者味优。今但五味相生次第。不
取浓淡优劣为喻者。祇是小机于华严如乳。非酪
浓于华严也。】
【【■记】圣行品疏云。从佛出十二部经者。经指华严。华
严最初。是十二部。修多罗者。即三藏中一藏。物不
堪大。即为说小。方等弹偏折小。叹大褒圆。般若三
乘同闻。专归一实。引小归大。接偏成圆。及住方便。
未證小果。许其通学摩诃衍道。大般涅槃尊极之
教。巳住小果。斥废三修。说胜常乐。若尔。何不说法
华。法华破小果。灭化城。引入宝所。与涅槃同。又迦
叶如来。二万灯明。皆说法华。以为极唱。不说涅槃。
今释迦。恶世垂迹。宜以异名。显于常乐。两教同极。
不言法华。意在于此。是则下约味对教。结出于佛
也。】
△三结成。
「故譬五时相生次第。
【□注】相生。释签一(十九)云。此五味教相生之文。在大经圣
行品末。(文)此约教论相生也。妙玄十(十八)云。渐机于顿
未转。全生如乳。三藏中转革凡成圣。喻变乳为酪。即
是次第相生。为第二时教。不取浓淡优劣为喻也。(文)
此约机论相生也。」
【【■记】此引二文以證机教相生之论也。释签下约教
论。妙玄下约机论。不取浓淡优劣为喻者。酪浓乳
淡。而淡者味劣。浓者味优。今但五味相生次第。不
取浓淡优劣为喻者。祇是小机于华严如乳。非酪
浓于华严也。】
卷二 第 730c 页 X57-0730.png
△二取浓淡三。初下根三。初标显。
「二者取其浓淡。
【□注】义例六云。五味。唯喻一代五时浓淡。(文)盖言经文
相生虽显。意取浓淡。以譬涅槃教胜。即约教论浓淡
也。」
【【■记】此引释也。义例云。经中惟譬五道不同。佛性不
变。五味。惟喻五时浓淡。浓淡虽殊。皆从牛出。此喻
教也。】
「【□注】今文教论相生。机论浓淡者。令易显故。其实约机
约教。皆具二义。此明今文所约。亦一往言之耳。若尅
实论之。皆具二义也。」
△二正释。
「此则取一番下劣根性。所谓二乘根性。在华严座。不
信不解。不变凡情。故譬其乳。次至鹿苑。闻三藏教。二
乘根性。依教修行。转凡成圣。故譬转乳成酪。次至方
等闻弹斥。声闻慕大耻小。得通教益。如转酪成生酥。
次至般若奉敕转教。心渐通泰。得别教益。如转生酥
成熟酥。次至法华。闻三周说法。得记作佛。如转熟酥
成醍醐。
【□注】下劣根性。天亲呼为下劣小乘。众香称为贫所乐
法。」
【【■记】天亲大乘论释中。明大乘十种胜相胜语。以异
小乘。至寂灭胜相胜语中。明六种转。而第五下劣
转。谓诸声闻缘觉等。通达人无我故。一向背舍生
卷二 第 731a 页 X57-0731.png
死。不能利他。故呼小乘下劣也。贫所乐法者。净名
香积品。彼诸菩萨问维摩诘言。今世尊释迦牟尼
佛。以何说法。维摩诘言。此土众生。刚强难化。故佛
为说刚强之语。以调伏之。谓此是地狱畜生等。是
诸难处。刚强众生。乃可入律。彼诸菩萨皆曰。未曾
有也。释迦牟尼。隐其无量自在之力。乃以贫所乐
法度脱众生。法华曰鄙事。涅槃曰伪砾。皆下劣义。】
「【□注】不信不解。非其境界。故维摩疏一(初)引华严云。此
经不入二乘人手。垂裕记二(十)云。手以受物。表信力
故受法。二乘不闻。从何起信(文)。」
【【■记】垂裕记下。转證手以表信。大论。说信为手。入佛
法无漏根力觉道禅定宝山中。自在所取。无信。如
无手入宝山中。都无所得也。
【■补】大师著净名疏廿
八卷。荆溪略为十卷。与前玄疏并行。今巳亡。孤山
圆著释略疏十卷。名垂裕者。谓垂示其宽裕之义。
今亦亡。】
「【□注】慕大耻小得通教益。释签三(廿三)云。谓受弹斥。令其
叹大自鄙。即生酥益相。(文)辅行十(廿四)云。密成通益(文)。」
【【■记】此释得通益相也。释签意指净名不思议品。明
诸大弟子。礼座受斥之后。复闻大菩萨难思解脱
法门。故大迦叶谓舍利弗。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现
诸色像。非彼所见。一切声闻。闻是法门。不能解了。
为若此也。智者闻是。其谁不发无上道心。我等何
为永断善根。于此大乘。巳如败种。一切声闻。闻是
香积品。彼诸菩萨问维摩诘言。今世尊释迦牟尼
佛。以何说法。维摩诘言。此土众生。刚强难化。故佛
为说刚强之语。以调伏之。谓此是地狱畜生等。是
诸难处。刚强众生。乃可入律。彼诸菩萨皆曰。未曾
有也。释迦牟尼。隐其无量自在之力。乃以贫所乐
法度脱众生。法华曰鄙事。涅槃曰伪砾。皆下劣义。】
「【□注】不信不解。非其境界。故维摩疏一(初)引华严云。此
经不入二乘人手。垂裕记二(十)云。手以受物。表信力
故受法。二乘不闻。从何起信(文)。」
【【■记】垂裕记下。转證手以表信。大论。说信为手。入佛
法无漏根力觉道禅定宝山中。自在所取。无信。如
无手入宝山中。都无所得也。
【■补】大师著净名疏廿
八卷。荆溪略为十卷。与前玄疏并行。今巳亡。孤山
圆著释略疏十卷。名垂裕者。谓垂示其宽裕之义。
今亦亡。】
「【□注】慕大耻小得通教益。释签三(廿三)云。谓受弹斥。令其
叹大自鄙。即生酥益相。(文)辅行十(廿四)云。密成通益(文)。」
【【■记】此释得通益相也。释签意指净名不思议品。明
诸大弟子。礼座受斥之后。复闻大菩萨难思解脱
法门。故大迦叶谓舍利弗。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现
诸色像。非彼所见。一切声闻。闻是法门。不能解了。
为若此也。智者闻是。其谁不发无上道心。我等何
为永断善根。于此大乘。巳如败种。一切声闻。闻是
卷二 第 731b 页 X57-0731.png
不可思议解脱法门。皆应号泣。声振大千。一切菩
萨。应大欣庆。顶受此法。若有菩萨。信解难思法门
者。一切魔事。无如之何。是为叹大自鄙。即是生酥
益相也。辅行下引證益相。】
「【□注】心渐通泰。得别教益。释签三(二十三)云。至般若中。不
复同前悲泣之时。故云通泰。又云皆使令知。即熟酥
益相。得此益巳。义成别人。(文)辅行云。密成别益。(文)盖
显二乘人。于法华前不论改观。故云密也。」
【【■记】此释得别益相也。前方等时。二乘之人。闻骂不
瞋。但言闻大法门。应当号泣。今至般若。奉命转教。
巳觉通泰。故不同前悲泣之时也。又如来以共不
共般若广略二门。皆使领知。其犹长者。委知家业。
是熟酥益相也。以前得生酥益。即成通人。今得熟
酥益。义成别人也。谓般若旁用通教。正用别圆。既
以别理。加于二乘。故得密成别益也。盖显下申得
密益之意。
【■补】二乘自利修空。今教菩萨改修假观。
乃约秘密边论。】
「【□注】三周说法。法说周。为上根人。作三乘一乘说。身子
得悟。譬说周。为中根人。作三车一车说。四大弟子得
悟。因缘周。为下根人。作宿世因缘说。千二百声闻得
悟。皆授初住八相之记。」
【【■记】此释三周说法也。谓法说周。即方便品开三乘
权。显一乘实。舍利弗领悟云。而今从佛。闻所未闻。
乃至今日乃知。真是佛子。譬说周。以三车一车之
萨。应大欣庆。顶受此法。若有菩萨。信解难思法门
者。一切魔事。无如之何。是为叹大自鄙。即是生酥
益相也。辅行下引證益相。】
「【□注】心渐通泰。得别教益。释签三(二十三)云。至般若中。不
复同前悲泣之时。故云通泰。又云皆使令知。即熟酥
益相。得此益巳。义成别人。(文)辅行云。密成别益。(文)盖
显二乘人。于法华前不论改观。故云密也。」
【【■记】此释得别益相也。前方等时。二乘之人。闻骂不
瞋。但言闻大法门。应当号泣。今至般若。奉命转教。
巳觉通泰。故不同前悲泣之时也。又如来以共不
共般若广略二门。皆使领知。其犹长者。委知家业。
是熟酥益相也。以前得生酥益。即成通人。今得熟
酥益。义成别人也。谓般若旁用通教。正用别圆。既
以别理。加于二乘。故得密成别益也。盖显下申得
密益之意。
【■补】二乘自利修空。今教菩萨改修假观。
乃约秘密边论。】
「【□注】三周说法。法说周。为上根人。作三乘一乘说。身子
得悟。譬说周。为中根人。作三车一车说。四大弟子得
悟。因缘周。为下根人。作宿世因缘说。千二百声闻得
悟。皆授初住八相之记。」
【【■记】此释三周说法也。谓法说周。即方便品开三乘
权。显一乘实。舍利弗领悟云。而今从佛。闻所未闻。
乃至今日乃知。真是佛子。譬说周。以三车一车之
卷二 第 731c 页 X57-0731.png
浅。况三乘一乘之深。大迦叶等四人领悟。如迦叶
云。不谓于今忽然得闻希有之法。因缘周。即化城
喻品。明佛于大通智胜佛所。为十六沙弥。于八万
四千劫。为四部众。广说法华经。所化无量恒河沙
众生。即今诸比丘。及佛灭后。未来世中。声闻弟子
是也。说因缘时。富楼那等千二百声闻领悟。如五
百罗汉云。我今乃知实是菩萨。得受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记。皆授初住记者。欲令与物结净土缘
故也。】
△三结成。
「此约最钝根具经五味。
【□注】最钝根。妙玄十(廿四)云。自有一人历五味。如小乘根
性于顿如乳。三藏如酪。乃至醍醐。方得究竟。(文)即最
钝根性也。」
△二中根。
「其次者。或经一二三四。
【□注】其次者。妙玄十(廿四)云。自有利根菩萨。未入位声闻。
或于三藏中见性。是历二味。自有方等中见性。是历
三味。般若中见性。是历四味。(文)据此。则一味不得入。
至于二味。乃至三味不得入。至于四味。皆名次根也。」
【【■补】此释次根不定也。未入位者。未入四果定性根
性。大小未定也。若入声闻定性正位。是不能发三
菩提心。何以故。以与生死作障隔故。谓二乘灭智
灰身。永断生死。不能复入生死益物也。既未入位。
云。不谓于今忽然得闻希有之法。因缘周。即化城
喻品。明佛于大通智胜佛所。为十六沙弥。于八万
四千劫。为四部众。广说法华经。所化无量恒河沙
众生。即今诸比丘。及佛灭后。未来世中。声闻弟子
是也。说因缘时。富楼那等千二百声闻领悟。如五
百罗汉云。我今乃知实是菩萨。得受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记。皆授初住记者。欲令与物结净土缘
故也。】
△三结成。
「此约最钝根具经五味。
【□注】最钝根。妙玄十(廿四)云。自有一人历五味。如小乘根
性于顿如乳。三藏如酪。乃至醍醐。方得究竟。(文)即最
钝根性也。」
△二中根。
「其次者。或经一二三四。
【□注】其次者。妙玄十(廿四)云。自有利根菩萨。未入位声闻。
或于三藏中见性。是历二味。自有方等中见性。是历
三味。般若中见性。是历四味。(文)据此。则一味不得入。
至于二味。乃至三味不得入。至于四味。皆名次根也。」
【【■补】此释次根不定也。未入位者。未入四果定性根
性。大小未定也。若入声闻定性正位。是不能发三
菩提心。何以故。以与生死作障隔故。谓二乘灭智
灰身。永断生死。不能复入生死益物也。既未入位。
卷二 第 732a 页 X57-0732.png
或于藏等密闻圆常而见性也。】
△三上根。
「其上达根性。味味得入法界实相。何必须待法华开
会。
【□注】上达根性。妙玄十(廿四)云。自有一人禀一味。如华严
纯一根性。即得醍醐。不历五味也。大经云。雪山有草。
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文)即上达根性也。前
四时中。鹿苑密入。馀皆显入。故云味味得入。于法华
中。但论增道也。」
【【■记】此释味味得入者。谓鹿苑。有八万诸天。闻转生
灭法轮。密證无生法忍。是为密入。若华严方等般
若时。皆是显入。来今法华会中。不谓显入密入。但
论增道损生也。】
「【□注】法界实相。一体异名。上有味味之言。故重云耳。若
辅行云实相。是别理。法界。是圆理。据大经。十千菩萨。
得一生实相。(初地同住)是接入别。五千菩萨。得二生法界。
(圆教二住)是接入圆。以教判文。理还不异。」
【【■记】此料拣法界实相。名异体同。次释重举意。谓由
上文有味味之言。为欲对之。故重云法界实相。二
名耳。若辅行下。一段文。乃玉师约义引文。而为点
示。非辅行之全文也。
【■补】辅行云。大经佛说观因缘
智。四种不同。得菩提异。说是语时。十千菩萨得一
生实相。五千菩萨得二生法界。章安云。三乘同观
第一义谛。智解不同。一生二生。是破无明一品二
△三上根。
「其上达根性。味味得入法界实相。何必须待法华开
会。
【□注】上达根性。妙玄十(廿四)云。自有一人禀一味。如华严
纯一根性。即得醍醐。不历五味也。大经云。雪山有草。
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文)即上达根性也。前
四时中。鹿苑密入。馀皆显入。故云味味得入。于法华
中。但论增道也。」
【【■记】此释味味得入者。谓鹿苑。有八万诸天。闻转生
灭法轮。密證无生法忍。是为密入。若华严方等般
若时。皆是显入。来今法华会中。不谓显入密入。但
论增道损生也。】
「【□注】法界实相。一体异名。上有味味之言。故重云耳。若
辅行云实相。是别理。法界。是圆理。据大经。十千菩萨。
得一生实相。(初地同住)是接入别。五千菩萨。得二生法界。
(圆教二住)是接入圆。以教判文。理还不异。」
【【■记】此料拣法界实相。名异体同。次释重举意。谓由
上文有味味之言。为欲对之。故重云法界实相。二
名耳。若辅行下。一段文。乃玉师约义引文。而为点
示。非辅行之全文也。
【■补】辅行云。大经佛说观因缘
智。四种不同。得菩提异。说是语时。十千菩萨得一
生实相。五千菩萨得二生法界。章安云。三乘同观
第一义谛。智解不同。一生二生。是破无明一品二
卷二 第 732b 页 X57-0732.png
品。实相是别理。法界是圆理。即利根接入别圆也。
四智得菩提异者。谓只一因缘第一义谛。下智观
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故。
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得佛菩提。乃是通教之
机。通前通后。同观一法而得四种之异也。一生二
生是破无明一二品者。通教一真含二中能解。即
为别圆所接。然不能定其是别是圆。且据破惑无
明多少。以分利钝。次第。一心。而判别圆也。又别家
明教。若初地至二地。仍经多劫。时长行远。从无超
證之义。若圆家一生。可超十地之阶。况复一二。故
一生是别。二生是圆也。实相是别。法界是圆者。以
四教义判涅槃文。谓一生实相。是接入别。二生法
界。是接入圆也。若尅实论之。法界实相。只是一体。
原无有异。】
△四总结纲文。
「上来巳录五味五时。化仪四教。大纲如此。
【□注】签云。言次第者。华严初云。于菩提道场。始成正觉。
在初明矣。诸部小乘。虽云初成。自是小机。见为初耳。
据信解品脱妙著粗。故居其次。大集云。如来成道。始
十六年。故知方等在鹿苑后。仁王云。如来成道。二十
九年。巳为我说摩诃般若。故知在方等后。亦知仁王
在大品后。法华云。四十馀年。大经云。临灭度时。当知
次第有所据也(文)。」
【【■记】此示五时次第也。华严云。世尊在摩竭提国。法
四智得菩提异者。谓只一因缘第一义谛。下智观
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故。
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得佛菩提。乃是通教之
机。通前通后。同观一法而得四种之异也。一生二
生是破无明一二品者。通教一真含二中能解。即
为别圆所接。然不能定其是别是圆。且据破惑无
明多少。以分利钝。次第。一心。而判别圆也。又别家
明教。若初地至二地。仍经多劫。时长行远。从无超
證之义。若圆家一生。可超十地之阶。况复一二。故
一生是别。二生是圆也。实相是别。法界是圆者。以
四教义判涅槃文。谓一生实相。是接入别。二生法
界。是接入圆也。若尅实论之。法界实相。只是一体。
原无有异。】
△四总结纲文。
「上来巳录五味五时。化仪四教。大纲如此。
【□注】签云。言次第者。华严初云。于菩提道场。始成正觉。
在初明矣。诸部小乘。虽云初成。自是小机。见为初耳。
据信解品脱妙著粗。故居其次。大集云。如来成道。始
十六年。故知方等在鹿苑后。仁王云。如来成道。二十
九年。巳为我说摩诃般若。故知在方等后。亦知仁王
在大品后。法华云。四十馀年。大经云。临灭度时。当知
次第有所据也(文)。」
【【■记】此示五时次第也。华严云。世尊在摩竭提国。法
卷二 第 732c 页 X57-0732.png
菩提场中。始成正觉。华严第一时也。四十二章经
云。世尊成道作是思惟。离欲寂静。是为最胜。住大
禅定。降诸魔道。故于鹿野苑中转四谛法轮。度憍
陈如等五人而證道果。然是小机。见初成道耳。据
信解品脱妙著粗之文。鹿苑第二时也。大集序品
云。尔时如来成道始十六年。广知众中。多修梵行。
悉来大集。堪任受持菩萨法藏。即为宣说。菩萨所
行之法。先示诸佛大神通力。为诸菩萨。令知诸佛
境界。方等第三时也。仁王般若云。大觉世尊。前巳
为我等二十九年。说摩诃般若。金刚般若。天王般
若。光赞般若。故般若第四时也。法华云。我得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从是巳来。始过四十馀年。大经
云。二月十五日。临涅槃时。以佛神力。出大音声。其
声遍告。乃至有顶众生。世尊将欲涅槃。若有所疑。
今悉可问。为最后问。故此二经。同第五时也。是知
五时次第有据矣。】
「【□注】此乃别论次第。通则不然。如妙玄十(二)云。若华严
顿乳。别但在初。通则至后。故无量义云。次说般若历
劫修行。华严海空。法华会入佛慧。即是通至二经。乃
至夫日初出。先照高山。日若垂没。亦应馀辉峻岭。故
莲华藏海。通至涅槃之后。况前教耶。若修多罗半酪
之教。别论在第二时。通论亦至于后。何者。迦留陀夷。
于法华中面得受记。后入聚落被害。作结戒缘起。又
如身子。法华请主。后入灭。均提持三衣至。佛问。五分
云。世尊成道作是思惟。离欲寂静。是为最胜。住大
禅定。降诸魔道。故于鹿野苑中转四谛法轮。度憍
陈如等五人而證道果。然是小机。见初成道耳。据
信解品脱妙著粗之文。鹿苑第二时也。大集序品
云。尔时如来成道始十六年。广知众中。多修梵行。
悉来大集。堪任受持菩萨法藏。即为宣说。菩萨所
行之法。先示诸佛大神通力。为诸菩萨。令知诸佛
境界。方等第三时也。仁王般若云。大觉世尊。前巳
为我等二十九年。说摩诃般若。金刚般若。天王般
若。光赞般若。故般若第四时也。法华云。我得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从是巳来。始过四十馀年。大经
云。二月十五日。临涅槃时。以佛神力。出大音声。其
声遍告。乃至有顶众生。世尊将欲涅槃。若有所疑。
今悉可问。为最后问。故此二经。同第五时也。是知
五时次第有据矣。】
「【□注】此乃别论次第。通则不然。如妙玄十(二)云。若华严
顿乳。别但在初。通则至后。故无量义云。次说般若历
劫修行。华严海空。法华会入佛慧。即是通至二经。乃
至夫日初出。先照高山。日若垂没。亦应馀辉峻岭。故
莲华藏海。通至涅槃之后。况前教耶。若修多罗半酪
之教。别论在第二时。通论亦至于后。何者。迦留陀夷。
于法华中面得受记。后入聚落被害。作结戒缘起。又
如身子。法华请主。后入灭。均提持三衣至。佛问。五分
卷二 第 733a 页 X57-0733.png
法身灭不。答云不灭。(虽云五分不灭终是小乘中意)岂非三藏至后
耶。若方等教。别论在第三时。通亦至于后。何者。陀罗
尼云。先于王城。授声闻记。今于舍卫国。复授声闻记。
故知方等至法华后。般若。别论在第四时。通论亦至
初后。何者。始从得道夜。至泥洹夜。常说般若。若涅槃。
别论在第五时。通论亦至于初。何者。释论云。从初发
心。常观涅槃行道。此则通至于前。若法华。显露。不见
通前。秘密边论。理无障碍。故身子云。我昔从佛闻如
是法。见诸菩萨受记作佛。岂非證昔通记之文。(文)若
论方等。亦通于前。净名略记下之上(初)云。鹿苑理须
密说弹斥。又华严中四。何须更论。亦是其例。既其一
切俱通初后。岂可方等不通于初(文)。」
【【■记】此示通五时明佛化周圆也。般若华严海空者。
无量义云。由钝根菩萨三处入法界。初因般若入
法界者。华严时节长。昔小机未入。今闻般若入法
界。即华严海空义。则知华严通后般若也。法华佛
慧者。钝根菩萨。次从法华悟入法界。名入佛慧。经
云。始见我身。入如来慧。今闻是经。入于佛慧。初后
佛慧。圆顿义齐。则知华严通后法华也。莲华藏海
通涅槃后者。此是玄文。申出经意。以明钝根菩萨。
从后涅槃悟入法界。以像法决疑经云。今日座中
无央数众。或见佛丈六身。乃至或见报身。莲华藏
海。为千百亿释迦佛说心地法门。故玄文申云馀
辉等也。签云。彼经既有住世无量劫之言。又见报
耶。若方等教。别论在第三时。通亦至于后。何者。陀罗
尼云。先于王城。授声闻记。今于舍卫国。复授声闻记。
故知方等至法华后。般若。别论在第四时。通论亦至
初后。何者。始从得道夜。至泥洹夜。常说般若。若涅槃。
别论在第五时。通论亦至于初。何者。释论云。从初发
心。常观涅槃行道。此则通至于前。若法华。显露。不见
通前。秘密边论。理无障碍。故身子云。我昔从佛闻如
是法。见诸菩萨受记作佛。岂非證昔通记之文。(文)若
论方等。亦通于前。净名略记下之上(初)云。鹿苑理须
密说弹斥。又华严中四。何须更论。亦是其例。既其一
切俱通初后。岂可方等不通于初(文)。」
【【■记】此示通五时明佛化周圆也。般若华严海空者。
无量义云。由钝根菩萨三处入法界。初因般若入
法界者。华严时节长。昔小机未入。今闻般若入法
界。即华严海空义。则知华严通后般若也。法华佛
慧者。钝根菩萨。次从法华悟入法界。名入佛慧。经
云。始见我身。入如来慧。今闻是经。入于佛慧。初后
佛慧。圆顿义齐。则知华严通后法华也。莲华藏海
通涅槃后者。此是玄文。申出经意。以明钝根菩萨。
从后涅槃悟入法界。以像法决疑经云。今日座中
无央数众。或见佛丈六身。乃至或见报身。莲华藏
海。为千百亿释迦佛说心地法门。故玄文申云馀
辉等也。签云。彼经既有住世无量劫之言。又见报
卷二 第 733b 页 X57-0733.png
身莲华藏海。说心地法门。知华严通涅槃后也。若
修下。明酪教通后。佛世僧。夜行乞食。迦留陀夷。而
黑有光。妇见。谓鬼。惊。堕孕。自此佛制。不许夜行。故
签云。虽于法华得记。此后犹作结戒缘起。按迦留
陀夷。由非时入聚落。俗疑打杀。埋马粪中。出。便入
灭。见涅槃。又如身子者。身子入灭。均提持师三衣
至。佛问。汝师五分法身灭否。答。不灭。阿难云。彼恒
说法教化。故忆此耳。佛言。止。过去诸佛。可非灭耶。
而五分不灭。何所忧耶。然虽曰不灭。终是小乘中
意。故签云。以无作之业。至未来世。名为不灭。非常
住不灭也。则知三藏通至于后也。五分法身者。签
云。无作戒名戒身。无漏净禅名定身。无漏慧名慧
身。二种解脱名解脱身。一者有为解脱。谓无漏智
相应。二者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无馀也。又尽智
为解脱身。无生智。为解脱知见。法数云。知。属智知。
见。属眼见。即无生智眼。自在照了也。若方等下。明
方等通后。签云。言至法华后者。即指王城授记。同
于法华。舍卫国记。即指方等通法华后。如陀罗尼
经。文殊白佛言。先于王城。巳授声闻记。今复于舍
卫国。授声闻记。昔于波罗柰授声闻记。我今请问
唯佛听许。舍利弗。问文殊。世尊授记得菩提。各于
世界。如今世尊。世尊不虚。所言真实。故能第二第
三授我等记。知方等通后法华也。般若下。明般若
通初后。大品谓。始从得道。通初也。终至泥洹。通后
修下。明酪教通后。佛世僧。夜行乞食。迦留陀夷。而
黑有光。妇见。谓鬼。惊。堕孕。自此佛制。不许夜行。故
签云。虽于法华得记。此后犹作结戒缘起。按迦留
陀夷。由非时入聚落。俗疑打杀。埋马粪中。出。便入
灭。见涅槃。又如身子者。身子入灭。均提持师三衣
至。佛问。汝师五分法身灭否。答。不灭。阿难云。彼恒
说法教化。故忆此耳。佛言。止。过去诸佛。可非灭耶。
而五分不灭。何所忧耶。然虽曰不灭。终是小乘中
意。故签云。以无作之业。至未来世。名为不灭。非常
住不灭也。则知三藏通至于后也。五分法身者。签
云。无作戒名戒身。无漏净禅名定身。无漏慧名慧
身。二种解脱名解脱身。一者有为解脱。谓无漏智
相应。二者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无馀也。又尽智
为解脱身。无生智。为解脱知见。法数云。知。属智知。
见。属眼见。即无生智眼。自在照了也。若方等下。明
方等通后。签云。言至法华后者。即指王城授记。同
于法华。舍卫国记。即指方等通法华后。如陀罗尼
经。文殊白佛言。先于王城。巳授声闻记。今复于舍
卫国。授声闻记。昔于波罗柰授声闻记。我今请问
唯佛听许。舍利弗。问文殊。世尊授记得菩提。各于
世界。如今世尊。世尊不虚。所言真实。故能第二第
三授我等记。知方等通后法华也。般若下。明般若
通初后。大品谓。始从得道。通初也。终至泥洹。通后
卷二 第 733c 页 X57-0733.png
也。若涅槃下。明涅槃通初。谓从初发心。常观涅槃
行道之言。出自涅槃经中。而释论举之。以释大品。
则知涅槃。通至于初也。若法华下。明法华通初。谓
法华显露边。既出前四时之上。故不见有文通前
也。若就久默斯要。开粗成妙。谓之秘密。当知此非
八教中秘密。乃是无障碍理。故得通初。如身子言。
我昔从佛闻如是法。见诸菩萨授记作佛。签曰。通
记者。昔日授记。佛意不壅。小乘情隔。自无希取。况
约秘密。以记二乘。据斯以论。法华通鹿苑矣。巳上
引玄文明通五时也。若论下。重明方等通前。谓略
记说。鹿苑才證小果。便须密斥。未必在十二年后。
又曰。华严中四。何须更论。则方等巳在中。故曰亦
是其例。又馀时既互通。岂等三方等但通后而不
通前耶。
【■补】净名略记。荆溪作。】
「【□注】然只一五时。论通论别。别则次第。通则互通。并是
如来赴机之相。」
【【■记】宜通五时入道。则通五时应之。宜别五时入道。
则别五时应之。】
「【□注】但于通中。有文通义通。若文通者。如结集经家。乃
取部类相从之文。收通归别。如时长华严。方等陀罗
尼等。是也。若义通者。如莲华藏海。通至涅槃之后。与
夫日若垂没。馀辉峻岭等。是也。此则不可收归于别
也。」
【【■记】文通。谓文类相从。故可收归于别。若义通。乃他
行道之言。出自涅槃经中。而释论举之。以释大品。
则知涅槃。通至于初也。若法华下。明法华通初。谓
法华显露边。既出前四时之上。故不见有文通前
也。若就久默斯要。开粗成妙。谓之秘密。当知此非
八教中秘密。乃是无障碍理。故得通初。如身子言。
我昔从佛闻如是法。见诸菩萨授记作佛。签曰。通
记者。昔日授记。佛意不壅。小乘情隔。自无希取。况
约秘密。以记二乘。据斯以论。法华通鹿苑矣。巳上
引玄文明通五时也。若论下。重明方等通前。谓略
记说。鹿苑才證小果。便须密斥。未必在十二年后。
又曰。华严中四。何须更论。则方等巳在中。故曰亦
是其例。又馀时既互通。岂等三方等但通后而不
通前耶。
【■补】净名略记。荆溪作。】
「【□注】然只一五时。论通论别。别则次第。通则互通。并是
如来赴机之相。」
【【■记】宜通五时入道。则通五时应之。宜别五时入道。
则别五时应之。】
「【□注】但于通中。有文通义通。若文通者。如结集经家。乃
取部类相从之文。收通归别。如时长华严。方等陀罗
尼等。是也。若义通者。如莲华藏海。通至涅槃之后。与
夫日若垂没。馀辉峻岭等。是也。此则不可收归于别
也。」
【【■记】文通。谓文类相从。故可收归于别。若义通。乃他
卷二 第 734a 页 X57-0734.png
部明华严义。不可收归于别也。
【■备】辨讹曰。时长二
字。应改后分。】
「【□注】然非别五时。无以见如来说法次第。非通五时。无
以见教法融通。」
【【■记】此结判五时须开通别可解。】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二之下
【■备】辨讹曰。时长二
字。应改后分。】
「【□注】然非别五时。无以见如来说法次第。非通五时。无
以见教法融通。」
【【■记】此结判五时须开通别可解。】
天台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卷二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