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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A¶ 第 122a 页
* No. 923-A
重刻止观义例随释序
毗陵师所作止观义例者。结张教网之宏纲。阖辟
观门之要枢。若夫殷王网。解三置一面。括三止观
别。安一止观总。捕清凉方命鸟矣。又犹朱雀门。旁
三正一方。后有等三门。首无生一门。透觉范了事
汉矣。尝捡彼林间录援引斯文。喻如官路土。私人
掘为像。智者知路。土凡愚谓像生。后时官欲行。还
将像填路。像本不生灭。路亦无新故之语。谓古佛
偈曰。若非范公择法眼瞭然。岂能知毗陵师之为
古佛再来也哉。且宋文潞公彦博固为当时鸿儒。
往龙安寺听僧唱彼偈。有省归佛。集十万人为净
土会。临终安然念佛而化。备载莲宗宝鉴。至若大
明天鼓居士宗肇撰天乐鸣空集。又引称古佛偈
曰。其末云。前佛后佛同指众生分中。生死法内全
是无生之法。何不悟而甘受生死。更欲舍生死别
求无生。转益迷倒矣。然则斯文非独为一家。实是
天下大例也。温州永嘉从义处元二公师父。继忠
法门之难兄难弟也。义神智纂要之于前。元僧正
随释之于后。两籍擅美盛行于世。然而义附假名。
元从扶宗。连枝既分。阋墙祸起争锋笔舌。然此随
释流传榑桑多历年所。台家讲学为难解文。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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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者无他。以有乌鸟焉马之三写。甲由田申之一
画错故。余以短才雠挍差违。如其夏五漏月之流
不敢轻加。若彼三豕渡河之讹大概是正。以付梓
人。斯书释主操觚于大宋崇宁三年阏逢涒滩夏
五月初八日。阁笔于翌岁旃蒙作畺仲夏休日。愚
亦偶尔肇挍。于日本宝永改元甲申五月望日毕
事。于今兹乙酉皋月中浣支桑。年间相去六百有
一岁也。法运循环枝干合契。信是三宝因缘不可
思议者也。
敕定 融通妙宗摄州平野大源山
大念佛寺里沙门 秀云 书No. 923
止观义例随释(并序)
永嘉沙门 处元 述
叙曰。荆溪尊者辅行记数百万言解止观文。明如
白日。常虑后学未晓大猷。是故举其宏纲。撮其枢
要。例出一部大旨总为七科。使苦心听习之徒。妙
解益明妙行斯立。此义例之所由作也。圣师之意
虽尔。奈何末世人根昏钝。鲜有知机妙达之者。止
画错故。余以短才雠挍差违。如其夏五漏月之流
不敢轻加。若彼三豕渡河之讹大概是正。以付梓
人。斯书释主操觚于大宋崇宁三年阏逢涒滩夏
五月初八日。阁笔于翌岁旃蒙作畺仲夏休日。愚
亦偶尔肇挍。于日本宝永改元甲申五月望日毕
事。于今兹乙酉皋月中浣支桑。年间相去六百有
一岁也。法运循环枝干合契。信是三宝因缘不可
思议者也。
敕定 融通妙宗摄州平野大源山
大念佛寺里沙门 秀云 书No. 923
止观义例随释(并序)
永嘉沙门 处元 述
叙曰。荆溪尊者辅行记数百万言解止观文。明如
白日。常虑后学未晓大猷。是故举其宏纲。撮其枢
要。例出一部大旨总为七科。使苦心听习之徒。妙
解益明妙行斯立。此义例之所由作也。圣师之意
虽尔。奈何末世人根昏钝。鲜有知机妙达之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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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之文。辅行之记。既其不了。义例之设抑亦徒施。
不有解释义何由显。昔四明法智大宗师盛化当
时颇多制述。斯文不记者。岂非以有待之身不及
此耶。法智既灭。事笔削者间或有焉。解释斯文未
之有也。予尝有志于此。以董众驾说未暇及之。比
因退居。日课之外方思秉笔以酬夙昔之志。适会
同宗讲人远寄其所谓义例纂要者请予藏否。于
是乎馨炉启卷详读。移时不觉。叹曰。呜呼斯人也。
引文销文时或有得。若乃文之大旨未之知也。且
如以初乘观法性德之境为真如理观修德之境。
为唯识事观。点胸自大谓少人知。此既狂妄馀安
足论。况又破句消文谬改文字。此不预举下文当
见矣。予不敏辄事解释。命题曰止观义例随释焉。
盖取诸大论随释大品般若之类也。其间引文或
与纂者有所同者。以所引之文祖师之文也。祖师
之文天下之公器也。岂彼得引予不得用邪。请观
释义与彼天殊。
时
大宋崇宁三年甲申夏五月初八日东溪草堂序
不有解释义何由显。昔四明法智大宗师盛化当
时颇多制述。斯文不记者。岂非以有待之身不及
此耶。法智既灭。事笔削者间或有焉。解释斯文未
之有也。予尝有志于此。以董众驾说未暇及之。比
因退居。日课之外方思秉笔以酬夙昔之志。适会
同宗讲人远寄其所谓义例纂要者请予藏否。于
是乎馨炉启卷详读。移时不觉。叹曰。呜呼斯人也。
引文销文时或有得。若乃文之大旨未之知也。且
如以初乘观法性德之境为真如理观修德之境。
为唯识事观。点胸自大谓少人知。此既狂妄馀安
足论。况又破句消文谬改文字。此不预举下文当
见矣。予不敏辄事解释。命题曰止观义例随释焉。
盖取诸大论随释大品般若之类也。其间引文或
与纂者有所同者。以所引之文祖师之文也。祖师
之文天下之公器也。岂彼得引予不得用邪。请观
释义与彼天殊。
时
大宋崇宁三年甲申夏五月初八日东溪草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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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义例」
【释曰。此之首题文乃从略。具存应云摩诃止观义
例。若从旧本应云圆顿止观义例。章安再治。去圆
顿名。安摩诃称者。以摩诃名含三法故。何者。梵语
摩诃。华言大多胜也。夫大也者。般若妙德体周法
界。毕竟空也。多也者。解脱妙德具一切法。不思议
假也。胜也者。法身妙德性一切法。胜二边故。妙中
道也。此之三法。分别有三。体非三也。举一即三。举
三即一。非三非一。不可思议。此之名以冠止观。则
显若止若观皆具此三。是则一止而三止。一观而
三观。无非三德秘密之藏。又应了知。止非定止观
非定观。止观名别而体不殊。是故止观二非二。为
治散病说名为止。为治昏病说名为观。当知只一
三千为止观耳。吾祖智者闻之于灵鸾。悟之于大
苏。说之于玉泉。乃此止观法门也。章安再治。题曰
摩诃。以显三德。止观便故。旧题圆顿。义乃通途。以
一二三四五乃至无量皆圆顿故。不如摩诃直显
三法。是故改也。所言义例者。义之一字不可轻释。
包五略。含十广。妙解妙行自行因果化他能所乃
至同归三德密藏。方尽义之一字也。纂者但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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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止观所以。其言落漠全无所归。应知荆溪尊者
欲明此义。乃作七科例之。俾今行者达五略十广
乃至旨归。以成妙行由兹成佛。岂轻易而言哉。所
言例者。此乃法春秋左传之谓也。传有总例大例
凡例等。斯文七例即大例也。梁肃统例即总例也。
斯文之下凡例甚多。如云凡列章门。有对自开合。
有对他开合等。例者类例也。此以一部总为七例。
总中之别例亦多矣。是故解释此题不可率尔也。】
「天台沙门湛然述」
【释曰。天台。山名也。乃行道著述之所也。或称毗陵
维桑之地也。沙门。翻勤息。湛然。尊者名也。述谓撰
述。皆如常说不复委释。】
「
* 第一所传部别例
* 第二所依正教例
* 第三文义消释例
* 第四大章总别例
* 第五心境释疑例
* 第六解行相资例
* 第七喻疑显正例」
【释曰。此之七例通而言之。篇篇莫不皆为破迷情。
显正理。成妙解。立妙行。别而言之各有所主。故云
所传部别乃至喻疑显正。入文自见矣。】
「○第一所传部别例者」
【释曰。此标章也。言所传者。师资相承非任臆说。故
云所传。今文乃指天台大师传于南岳三种止观
中圆顿之一以为所传。非渐.不定。故云部别。】
「总指一部以为圆顿佛乘正行之大体也。」
欲明此义。乃作七科例之。俾今行者达五略十广
乃至旨归。以成妙行由兹成佛。岂轻易而言哉。所
言例者。此乃法春秋左传之谓也。传有总例大例
凡例等。斯文七例即大例也。梁肃统例即总例也。
斯文之下凡例甚多。如云凡列章门。有对自开合。
有对他开合等。例者类例也。此以一部总为七例。
总中之别例亦多矣。是故解释此题不可率尔也。】
「天台沙门湛然述」
【释曰。天台。山名也。乃行道著述之所也。或称毗陵
维桑之地也。沙门。翻勤息。湛然。尊者名也。述谓撰
述。皆如常说不复委释。】
「
* 第一所传部别例
* 第二所依正教例
* 第三文义消释例
* 第四大章总别例
* 第五心境释疑例
* 第六解行相资例
* 第七喻疑显正例」
【释曰。此之七例通而言之。篇篇莫不皆为破迷情。
显正理。成妙解。立妙行。别而言之各有所主。故云
所传部别乃至喻疑显正。入文自见矣。】
「○第一所传部别例者」
【释曰。此标章也。言所传者。师资相承非任臆说。故
云所传。今文乃指天台大师传于南岳三种止观
中圆顿之一以为所传。非渐.不定。故云部别。】
「总指一部以为圆顿佛乘正行之大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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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荆溪之意。恐读文者以见部中有渐.不定.圆
顿之说。谓有异途。是故特云总指一部以为圆顿
佛乘正行之大体也。圆顿佛乘者。法华开显三千
实相也。以此为行方为正行。未开显前。偏小诸行
皆邪行也。言大体者。如人一身虽有手足支分。身
为大体。故以圆顿而为大体。馀二支分耳。纂者以
大纲释大体。于义疏也。】
「大意文初虽有数处三止观结。但汎尔借名结义。非
为即为三种行相。」
【释曰。此释疑也。恐人疑曰。若此一部唯是圆顿佛
乘正行者。下文何故而有三种止观邪。是故释云。
大意章初发大心文等虽有数处三止观结。但是
汎尔借三止观之名。结发心等文。成三止观之义。
非为即为三种行相。学者应知尚即非为成圆顿
行相。岂馀二邪。以圆顿行相须具二十五法以为
方便。十境十乘修发相方成故也。言数处者。自三
巳上乃至于九皆曰数也。言汎尔者。汎滥通途之
义也。尔。语词也。言非为者。不也。荆溪意云。通途借
名结义而巳。不为便成三种行相。纂者指此为字
误。乃云须云非谓。此谬改也。然不独纂者谓误。自
昔讲人浅识之者。不善究理莫不皆然。非新说也。】
「以大意中文略意广。故用三一收束结撮。应知部内
意唯在顿。」
【释曰。此文释出大意章中用三止观之意。何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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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止观结邪。以大意章开为五略。则一章五略其
文略也。其意广者。五略既是自行因果化他能所。
同归大处摄下九广。自行因果化他能所同归秘
藏。故意广也。天台大师恐寻读者追逐发心大行
等一一文相。心多异缘忘失其本。故用三一收束
结撮。虽用此三但是汎尔。此部正意唯在圆顿。言
三一者。三是渐次.不定.圆顿。一乃义含于三。应知
一乃是通。三即是别。非别有法也。荆溪门下有僻
解师。不达此意。便谓三外复有顿顿一观。故谓圆
顿为渐顿观。此僻喻疑显正中破下文自见矣。言
数处文者。即发大心修大行中各有数文故也。发
心中云。发菩提心即是观。邪僻心息即是止。此用
一止观结也。又显是中约四谛发心中云。上来所
说既多。今以三止观结。又四弘中云。若解此心任
运达于止观。无发无碍即是观。其性寂灭即是止。
此亦一止观结也。又修大行中第四三昧文有四
科。一约诸经。二约诸善。三约诸恶。四约诸无记。此
四科后用三止观结云。复次但约最后善明随自
意。此是次第意。最后善者。展转比较乃至佛界。此
渐次结也。又云。若善恶俱明随自意。即是顿意。此
圆顿结也。又云。若约襵牒之善明随自意。此则不
定意。此用不定止观结也。言襵牒者。只是前二用
渐发顿。用顿发渐。故云襵牒。本文尚多。略举此耳。】
「故序中云。大意在一顿。以略冠广不可差殊。又示处
文略也。其意广者。五略既是自行因果化他能所。
同归大处摄下九广。自行因果化他能所同归秘
藏。故意广也。天台大师恐寻读者追逐发心大行
等一一文相。心多异缘忘失其本。故用三一收束
结撮。虽用此三但是汎尔。此部正意唯在圆顿。言
三一者。三是渐次.不定.圆顿。一乃义含于三。应知
一乃是通。三即是别。非别有法也。荆溪门下有僻
解师。不达此意。便谓三外复有顿顿一观。故谓圆
顿为渐顿观。此僻喻疑显正中破下文自见矣。言
数处文者。即发大心修大行中各有数文故也。发
心中云。发菩提心即是观。邪僻心息即是止。此用
一止观结也。又显是中约四谛发心中云。上来所
说既多。今以三止观结。又四弘中云。若解此心任
运达于止观。无发无碍即是观。其性寂灭即是止。
此亦一止观结也。又修大行中第四三昧文有四
科。一约诸经。二约诸善。三约诸恶。四约诸无记。此
四科后用三止观结云。复次但约最后善明随自
意。此是次第意。最后善者。展转比较乃至佛界。此
渐次结也。又云。若善恶俱明随自意。即是顿意。此
圆顿结也。又云。若约襵牒之善明随自意。此则不
定意。此用不定止观结也。言襵牒者。只是前二用
渐发顿。用顿发渐。故云襵牒。本文尚多。略举此耳。】
「故序中云。大意在一顿。以略冠广不可差殊。又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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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圆顿文者。如玉泉寺所记。」
【释曰。此引證也。意云。十大章中大意一章。文有五
略居九广首。大意之中虽用三种止观。意只在于
圆顿。以总冠别。以略冠广。不可差殊。言示处者。指
文处也。章安止观序云。次第禅门合三十卷。今十
卷成文。法慎私记者是六妙门禅。以不定意历十
二禅。谓四禅四空四无量及六度等诸法门。陈尚
书令毛喜请大师出者是。圆顿文者。大隋开皇十
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荆州玉泉寺说。章安自说所
记者是。既云圆顿文者。玉泉所记。故知此部唯是
圆顿。其僻解师那云是渐圆耶。】
「下文虽有四教八教。思议不思议。相待绝待。皆为显
于圆顿一实。」
【释曰。下文者。指序巳下。序与正说皆是圆顿。虽有
思议相待。皆为于不思议绝待。无见文中有相待
等言。便谓即是渐圆观也。】
「故大车文中以思议相待等而为仆从。实相妙理以
为车体。无漏妙观以为白牛。自馀诸法皆庄严具。」
【释曰。引此文者。意證摩诃止观乃是法华开权显
实绝妙止观也。岂有圆顿更过于此。如何僻解谓
为渐圆。别立华严兼别之教为顿顿观。言故大车
文中者。乃是十境一一皆用十乘。十乘文后皆引
法华大车谕證。初阴境后其文最详。然其所引对
当不过妙经文句及辅行。今具引之。辅行云。其车
【释曰。此引證也。意云。十大章中大意一章。文有五
略居九广首。大意之中虽用三种止观。意只在于
圆顿。以总冠别。以略冠广。不可差殊。言示处者。指
文处也。章安止观序云。次第禅门合三十卷。今十
卷成文。法慎私记者是六妙门禅。以不定意历十
二禅。谓四禅四空四无量及六度等诸法门。陈尚
书令毛喜请大师出者是。圆顿文者。大隋开皇十
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荆州玉泉寺说。章安自说所
记者是。既云圆顿文者。玉泉所记。故知此部唯是
圆顿。其僻解师那云是渐圆耶。】
「下文虽有四教八教。思议不思议。相待绝待。皆为显
于圆顿一实。」
【释曰。下文者。指序巳下。序与正说皆是圆顿。虽有
思议相待。皆为于不思议绝待。无见文中有相待
等言。便谓即是渐圆观也。】
「故大车文中以思议相待等而为仆从。实相妙理以
为车体。无漏妙观以为白牛。自馀诸法皆庄严具。」
【释曰。引此文者。意證摩诃止观乃是法华开权显
实绝妙止观也。岂有圆顿更过于此。如何僻解谓
为渐圆。别立华严兼别之教为顿顿观。言故大车
文中者。乃是十境一一皆用十乘。十乘文后皆引
法华大车谕證。初阴境后其文最详。然其所引对
当不过妙经文句及辅行。今具引之。辅行云。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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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不思议境也。幰盖慈悲宝绳交络。即发心也。
安置丹枕枕有内外。若车内枕。休息众行。即安心
也。若车外枕。或动或静也。动静只是通塞义也。其
疾如风。即破无明。是破遍义也。始自白牛终至平
正。道品义也。又多仆从。即正助也。游于四方。即次
位也。安忍离著。在次位之初。安忍只是忍于五品
违顺二境。令入六根。离爱只是离六根中相似法
爱。又次位者只是行之所阶。恐行者生滥。故于次
位中别出五品六根清净劝励行者。令离障离爱。
故知前七正明车体及以具度。后三只是乘之所
涉。若无所涉运义不成。是故十法通名大乘也(全文)。
言实相妙理以为车体者。初乘观法不思议境也。
无漏妙观以为白牛者。调道品也。思议相待为仆
从者。对治助开也。自馀诸法皆庄严具者。即发菩
提心巧安止观识通塞也。然就文对当义虽若此。
善用观者于一一乘莫不具十方为得旨。问。凡引
證者必依佛经及以诸论为生信故。今文引證不
过只引止观序文及以正说以为此文诚證。如何
生人信耶。曰。夫议论者乃有二焉。一者若与他宗
论议。须引佛语及论文等。此如金刚錍对贤首宗。
但引涅槃.华严等文。今只与本宗议论。故不引他。
何者。以僻解师解邪辟。乃是荆溪门人久受陶铸
且不敢非本宗。况智者圣师亲闻亲證。如所闻而
修。如所修而證。如所證而说。煌煌盛化敢不信耶。
安置丹枕枕有内外。若车内枕。休息众行。即安心
也。若车外枕。或动或静也。动静只是通塞义也。其
疾如风。即破无明。是破遍义也。始自白牛终至平
正。道品义也。又多仆从。即正助也。游于四方。即次
位也。安忍离著。在次位之初。安忍只是忍于五品
违顺二境。令入六根。离爱只是离六根中相似法
爱。又次位者只是行之所阶。恐行者生滥。故于次
位中别出五品六根清净劝励行者。令离障离爱。
故知前七正明车体及以具度。后三只是乘之所
涉。若无所涉运义不成。是故十法通名大乘也(全文)。
言实相妙理以为车体者。初乘观法不思议境也。
无漏妙观以为白牛者。调道品也。思议相待为仆
从者。对治助开也。自馀诸法皆庄严具者。即发菩
提心巧安止观识通塞也。然就文对当义虽若此。
善用观者于一一乘莫不具十方为得旨。问。凡引
證者必依佛经及以诸论为生信故。今文引證不
过只引止观序文及以正说以为此文诚證。如何
生人信耶。曰。夫议论者乃有二焉。一者若与他宗
论议。须引佛语及论文等。此如金刚錍对贤首宗。
但引涅槃.华严等文。今只与本宗议论。故不引他。
何者。以僻解师解邪辟。乃是荆溪门人久受陶铸
且不敢非本宗。况智者圣师亲闻亲證。如所闻而
修。如所修而證。如所證而说。煌煌盛化敢不信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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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只引其所听文为诚證耳。】
「故知此部更无他趣。」
【释曰。此总结也。指摩诃止观一部五略十广。从始
至终无非圆顿佛乘正行。此外更无其他意趣。此
亦密斥僻解师也。】
「○第二所依正教例者。」
【释曰。此标章也。标于所依以显能依。能依乃是五
略十广妙止观也。所依乃是开权显实扶律谈常
之二经也。此二相须方名正教。末世非此乃邪教
也。此自为一例。】
「散引诸文该乎一代。文体正意唯归二经。一依法华
本迹显实。二依涅槃扶律显常。以此二经同醍醐故。」
【释曰。此的指止观唯依法华.涅槃。言散引诸文者。
此非捡阅思量援引之谓也。乃是吾祖智者圣师
妙證诸佛化导根源。若舒若卷只在一念。登高座
时以慈悲心安无碍辩说此止观。任运与佛五时
八教小乘大乘权实偏圆宛然符合。故云散引。不
同世间人师著述之际。搜捡经论牵引證据。操觚
临纸轧轧如抽。为散引也。言该乎者。该罗也互也。
一代者。始自成道终至涅槃。一期事毕故云一代。
代者更谢也。言文体正意者。乃指止观一部之文
文之主质故云正体。唯归法华涅槃二经。法华则
本迹显实三千实相。涅槃则重施戒律扶之显常。
此且释于标文。下文当再释出矣。】
「故知此部更无他趣。」
【释曰。此总结也。指摩诃止观一部五略十广。从始
至终无非圆顿佛乘正行。此外更无其他意趣。此
亦密斥僻解师也。】
「○第二所依正教例者。」
【释曰。此标章也。标于所依以显能依。能依乃是五
略十广妙止观也。所依乃是开权显实扶律谈常
之二经也。此二相须方名正教。末世非此乃邪教
也。此自为一例。】
「散引诸文该乎一代。文体正意唯归二经。一依法华
本迹显实。二依涅槃扶律显常。以此二经同醍醐故。」
【释曰。此的指止观唯依法华.涅槃。言散引诸文者。
此非捡阅思量援引之谓也。乃是吾祖智者圣师
妙證诸佛化导根源。若舒若卷只在一念。登高座
时以慈悲心安无碍辩说此止观。任运与佛五时
八教小乘大乘权实偏圆宛然符合。故云散引。不
同世间人师著述之际。搜捡经论牵引證据。操觚
临纸轧轧如抽。为散引也。言该乎者。该罗也互也。
一代者。始自成道终至涅槃。一期事毕故云一代。
代者更谢也。言文体正意者。乃指止观一部之文
文之主质故云正体。唯归法华涅槃二经。法华则
本迹显实三千实相。涅槃则重施戒律扶之显常。
此且释于标文。下文当再释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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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释名论待论绝。乃至偏圆文中具引莲华三喻。
释名。显体具用光宅四一。即是实相为行正体。况诸
境十乘皆以大车为喻。」
【释曰。上文既标云唯归法华.涅槃二经。今文先释
唯归法华之意。故止观十章释名一章。既用相待
绝待二妙释止观名。故知即是开权显实之止观
也。如何僻解谓渐圆耶。偏圆文中既具引莲华三
喻释止观名。一代时教独有妙经取喻莲华。故云
为莲故华。华开莲现。华落莲成。喻于如来出世本
意为实施权。开权显实。废权立实。故知止观绝妙
无过。显体具用光宅四一者。一即一实之道三千
实相也。即是以法华三千实相为行正体也。况诸
境十乘皆以大车为喻者。大车即是譬于法说十
乘观法。此即止观文体正意归法华也。此直出文
意竟。
次重引文消释者。十大章中第二释止观名
自有四科。一相待。二绝待。三会异。四通三德。故云
释名论待论绝。乃知止观是法华绝妙之行也。言
乃至偏圆文中具引莲华三喻释名者。此自为五。
一大小。二半满。三偏圆。四渐顿。五权实。于权实中
立权科中略为三意。一为实施权。二开权显实。三
废权立实。如法华中莲华三譬。诸佛即以一大事
出世。元为一实止观而施三权止观。权非本意。意
亦不出权外。只开三权止观而显圆顿一实止观
等。故云莲华三喻也。言乃至者。次第应须体相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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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越此二科故云乃至。言显体具用光宅四一等
者。追用第三体相文也。此自为四。一教相。二眼智。
三境界。四得失。此四而与四一义同。教相教一也。
眼智行一也。境界理一也。得失人一也。所以引此
四一者。显此止观以开权实相而为体也。以光宅
师释法华中开显之文用四一义。前释名中既用
莲华三喻。今体相文还用四一显体。则若名若体
无非法华绝妙止观。所言一者。实相独立能一一
切。故言一也。四一之名元出光宅。天台和旧亦用
四一。四数虽同。其义硕异。光宅立果一.因一.教一.
人一。天台废果一之名而立理一。若无理者诸法
无本则同魔事。光宅立因一。天台废之而立行一。
因语单浅不包于果。天台特立行一其义则远。以
行始为因终为果故也。教一.人一名同于旧。光宅
既以法华为万善同归。不谈佛性常住。而与天台
四一释义天地相悬矣。】
「故生起文末总称叹云。积劫勤求。道场證得。身子三
请。法譬三说。正在兹乎。」
【释曰。此乃引佛因果及以法华称叹止观妙极无
过也。积劫勤求。勤此止观因也。道场證得。證此止
观果也。身子三请。请此止观也。法譬因缘三周所
说。说此止观也。正在兹乎者。在此圆顿绝妙止观。
如何僻解谓渐圆耶。言生起文末者。止观观阴入
境十乘文初有二。初法。二喻。喻者举大车也。初法
者。追用第三体相文也。此自为四。一教相。二眼智。
三境界。四得失。此四而与四一义同。教相教一也。
眼智行一也。境界理一也。得失人一也。所以引此
四一者。显此止观以开权实相而为体也。以光宅
师释法华中开显之文用四一义。前释名中既用
莲华三喻。今体相文还用四一显体。则若名若体
无非法华绝妙止观。所言一者。实相独立能一一
切。故言一也。四一之名元出光宅。天台和旧亦用
四一。四数虽同。其义硕异。光宅立果一.因一.教一.
人一。天台废果一之名而立理一。若无理者诸法
无本则同魔事。光宅立因一。天台废之而立行一。
因语单浅不包于果。天台特立行一其义则远。以
行始为因终为果故也。教一.人一名同于旧。光宅
既以法华为万善同归。不谈佛性常住。而与天台
四一释义天地相悬矣。】
「故生起文末总称叹云。积劫勤求。道场證得。身子三
请。法譬三说。正在兹乎。」
【释曰。此乃引佛因果及以法华称叹止观妙极无
过也。积劫勤求。勤此止观因也。道场證得。證此止
观果也。身子三请。请此止观也。法譬因缘三周所
说。说此止观也。正在兹乎者。在此圆顿绝妙止观。
如何僻解谓渐圆耶。言生起文末者。止观观阴入
境十乘文初有二。初法。二喻。喻者举大车也。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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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六。初列十法。二生起。三举喻。四称叹。五广解。
六总结。称叹之文在举喻后。而言生起文末者。一
者邻近故也。二者称叹。本叹十法。是故伹云生起
文末也。言积劫勤求者。有近有远。近指大通。远指
本行菩萨道时。道场證得亦有近远。远指本娑婆
国成佛。近指今日寂灭道场。止观既是智者所说
所行。称叹理应兼具本迹。】
「是知四种三昧皆依实相。实相是安乐之法。四缘是
安乐之行。證实相巳。所获依报名为大果。起教只是
为令众生开示悟入。旨归只是归于三轨妙法秘藏。
所以始末皆依法华。」
【释曰。上文以佛因果及身子请等。皆妙止观而叹
十乘。今明四种三昧。皆依实相。皆修十乘。能成佛
果。是语修因能至果也。言是知者。连上缀下之词
也。意云推佛勤求證得。由是而知。四种三昧皆可
修之以取佛果。言四种三昧者。此通四教。今的在
圆。不通馀也。常行依般舟观佛立。常坐依文殊说
问观三道。半行半坐依法华方等历诵经持咒等。
非行非坐依占察历善恶无记等。四行虽殊实相
无别。故云皆依实相也。然应了知。文中虽则通举
四种三昧。今文之意为成法华妙行耳。问。今摩诃
止观十乘十境初观阴入专依常坐。以九十日为
期。如何即是法华三昧耶。答。此有二意。一者依开
显故无非法华。二者天台大师以开权显实三千
六总结。称叹之文在举喻后。而言生起文末者。一
者邻近故也。二者称叹。本叹十法。是故伹云生起
文末也。言积劫勤求者。有近有远。近指大通。远指
本行菩萨道时。道场證得亦有近远。远指本娑婆
国成佛。近指今日寂灭道场。止观既是智者所说
所行。称叹理应兼具本迹。】
「是知四种三昧皆依实相。实相是安乐之法。四缘是
安乐之行。證实相巳。所获依报名为大果。起教只是
为令众生开示悟入。旨归只是归于三轨妙法秘藏。
所以始末皆依法华。」
【释曰。上文以佛因果及身子请等。皆妙止观而叹
十乘。今明四种三昧。皆依实相。皆修十乘。能成佛
果。是语修因能至果也。言是知者。连上缀下之词
也。意云推佛勤求證得。由是而知。四种三昧皆可
修之以取佛果。言四种三昧者。此通四教。今的在
圆。不通馀也。常行依般舟观佛立。常坐依文殊说
问观三道。半行半坐依法华方等历诵经持咒等。
非行非坐依占察历善恶无记等。四行虽殊实相
无别。故云皆依实相也。然应了知。文中虽则通举
四种三昧。今文之意为成法华妙行耳。问。今摩诃
止观十乘十境初观阴入专依常坐。以九十日为
期。如何即是法华三昧耶。答。此有二意。一者依开
显故无非法华。二者天台大师以开权显实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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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体入常坐中用。故令常坐成法华行。譬如圣王
统王天下。随所至处莫不为尊。莫不为主。近取此
譬可决疑也。言实相是安乐之法者。夫言实相者
必含三谛。故无量义经云。言实相者谓无相也。无
生死之相。无涅槃之相。无相亦无。故言无相。无生
死则无有相。无涅槃则无无相。双遮二边即中道。
无相亦无即是中道。双照二边无中道也。三一圆
融是秘密藏。名大涅槃。故云是安乐之法也。梵语
涅槃。此翻安乐。此安乐法即是所观之妙理也。四
缘是安乐之行。即是能观之妙行。始自名字之初
勤而修之。得入五品及以六根。皆安乐之行也。此
行成就得入初住。名證实相。證实相巳分获三身。
正报转也。所获依报实报之土。亦名为大果。身土
不二皆名大果。此约法身受报而说。非生身得忍
菩萨也。是故五略谓之大果。大章谓之果。报大果
巳。必有能扣之机。应则起五时之教。乃至能令众
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五略谓之裂网。大章谓之
起教。旨归只是自行化他皆归密藏。故云归于三
轨等也。五略谓之大处。大章谓之旨归。原始要终
无非法华。如何僻解谓为渐圆之观。岂非抑剉法
华超八之教耶。】
「此即法华三昧之妙行也。」
【释曰。此总结止观一部咸归法华而为所依也。言
法华三昧者。登圆初住也。云妙行者。名字五品十
统王天下。随所至处莫不为尊。莫不为主。近取此
譬可决疑也。言实相是安乐之法者。夫言实相者
必含三谛。故无量义经云。言实相者谓无相也。无
生死之相。无涅槃之相。无相亦无。故言无相。无生
死则无有相。无涅槃则无无相。双遮二边即中道。
无相亦无即是中道。双照二边无中道也。三一圆
融是秘密藏。名大涅槃。故云是安乐之法也。梵语
涅槃。此翻安乐。此安乐法即是所观之妙理也。四
缘是安乐之行。即是能观之妙行。始自名字之初
勤而修之。得入五品及以六根。皆安乐之行也。此
行成就得入初住。名證实相。證实相巳分获三身。
正报转也。所获依报实报之土。亦名为大果。身土
不二皆名大果。此约法身受报而说。非生身得忍
菩萨也。是故五略谓之大果。大章谓之果。报大果
巳。必有能扣之机。应则起五时之教。乃至能令众
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五略谓之裂网。大章谓之
起教。旨归只是自行化他皆归密藏。故云归于三
轨等也。五略谓之大处。大章谓之旨归。原始要终
无非法华。如何僻解谓为渐圆之观。岂非抑剉法
华超八之教耶。】
「此即法华三昧之妙行也。」
【释曰。此总结止观一部咸归法华而为所依也。言
法华三昧者。登圆初住也。云妙行者。名字五品十
923-A¶ 第 126c 页 X56-0126.png
信也。一部之意唯欲断送行人入清凉池初住而
巳。自此巳去非不修观。伹位至此任运流入。不须
云也。】
「次用涅槃者。虽依法华咸归一实。末代根钝若无扶
助则正行倾覆。正助相添方能远运。」
【释曰。此明止观一部唯归二经中用涅槃意也。虽
依法华咸归实相。此土浊恶神根昏钝见烦恼重。
由闻法华显实之语。便谓一切无非实道。有何持
戒及以破戒。有何善道及以恶道。见持戒者指目
而笑谓为小乘。见破戒者尊而奉之谓为上达。亡
法身。失慧命。若不扶律尚失人天之身。无上佛道
安可期耶。是故涅槃重施戒律丝毫不滥。用以扶
助功莫大焉。是故二经同味。又复应知。此为成观
但取同边。文句记释故广分别。一十六句有异法
华。须知用与各有趣向。不可用彼来妨此文。】
「佛化尚以涅槃为寿。况末代修行非助不前。故扶律
说常以显实相。推功在彼。」
【释曰。此文举况明用涅槃意也。如来法王在世。盛
化嘉会之徒尚有执实而迷权者。是故垂终重施
戒律以救慧命。故云为寿。况乎灭后人根转钝邪
见炽盛。若不用助。一实之道安可行也。】
「故正用法华。意显圆常二经齐等。」
【释曰。既云正用法华。则知傍用涅槃以为助道。若
乃助即正道。亦何傍正之有。约钝根说。用助道人
巳。自此巳去非不修观。伹位至此任运流入。不须
云也。】
「次用涅槃者。虽依法华咸归一实。末代根钝若无扶
助则正行倾覆。正助相添方能远运。」
【释曰。此明止观一部唯归二经中用涅槃意也。虽
依法华咸归实相。此土浊恶神根昏钝见烦恼重。
由闻法华显实之语。便谓一切无非实道。有何持
戒及以破戒。有何善道及以恶道。见持戒者指目
而笑谓为小乘。见破戒者尊而奉之谓为上达。亡
法身。失慧命。若不扶律尚失人天之身。无上佛道
安可期耶。是故涅槃重施戒律丝毫不滥。用以扶
助功莫大焉。是故二经同味。又复应知。此为成观
但取同边。文句记释故广分别。一十六句有异法
华。须知用与各有趣向。不可用彼来妨此文。】
「佛化尚以涅槃为寿。况末代修行非助不前。故扶律
说常以显实相。推功在彼。」
【释曰。此文举况明用涅槃意也。如来法王在世。盛
化嘉会之徒尚有执实而迷权者。是故垂终重施
戒律以救慧命。故云为寿。况乎灭后人根转钝邪
见炽盛。若不用助。一实之道安可行也。】
「故正用法华。意显圆常二经齐等。」
【释曰。既云正用法华。则知傍用涅槃以为助道。若
乃助即正道。亦何傍正之有。约钝根说。用助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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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有相添傍正之事。二经齐等者。同时同味也。此
一节文总结止观一部。文体正意唯归二经矣。】
「○第三文义消释例者」
【释曰。文者止观一部能诠文也。义者文下所诠之
所以也。谓五略十广十境十乘之义也。此文义二
字乃所释也。消释例之三字。能释也。消释者。如日
融冰释然而泮。故云消释。例者巳如上释。】
「又更为二。一者详究文义。二者消释体势。初文为二。
一者详究文义。二者详究文相。」
【释曰。详究者。详谓精详委曲之义也。究谓根究穷
探之义也。言体势者。一部之文各有体势。虽始终
归于圆实。而散引诸文各有体势。如引小乘文之
体势自归于小。通.别.圆等例之可知。详究文相者。
亦一部之文各有相状。详而究之。】
「初为十例。一者引證通局。如引法华部唯一实。文叙
昔教以为所开。故部中之文有权有实。若局證一实
则唯引实文。若通證方便则兼引昔义。如引法华證
渐.不定。所引四味文之与部。通局亦然。」
【释曰。此文例出序中章安引證三止观文及一部
内引證有通有局。通谓无方不壅。局谓拘局楷定。
言如引法华部唯一实等者。若不叙昔之粗。将何
以显今经之妙。故五佛章云。过去诸佛以无量无
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词演说诸法。是法皆为
一佛乘故。此乃先叙昔粗后显妙也。五佛皆然。是
一节文总结止观一部。文体正意唯归二经矣。】
「○第三文义消释例者」
【释曰。文者止观一部能诠文也。义者文下所诠之
所以也。谓五略十广十境十乘之义也。此文义二
字乃所释也。消释例之三字。能释也。消释者。如日
融冰释然而泮。故云消释。例者巳如上释。】
「又更为二。一者详究文义。二者消释体势。初文为二。
一者详究文义。二者详究文相。」
【释曰。详究者。详谓精详委曲之义也。究谓根究穷
探之义也。言体势者。一部之文各有体势。虽始终
归于圆实。而散引诸文各有体势。如引小乘文之
体势自归于小。通.别.圆等例之可知。详究文相者。
亦一部之文各有相状。详而究之。】
「初为十例。一者引證通局。如引法华部唯一实。文叙
昔教以为所开。故部中之文有权有实。若局證一实
则唯引实文。若通證方便则兼引昔义。如引法华證
渐.不定。所引四味文之与部。通局亦然。」
【释曰。此文例出序中章安引證三止观文及一部
内引證有通有局。通谓无方不壅。局谓拘局楷定。
言如引法华部唯一实等者。若不叙昔之粗。将何
以显今经之妙。故五佛章云。过去诸佛以无量无
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词演说诸法。是法皆为
一佛乘故。此乃先叙昔粗后显妙也。五佛皆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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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部中有权有实。言局證一实则引实文者。经云。
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是也。言若通證方便则
兼引昔义者。證渐.不定也。證渐引经云。如是之人
应以此法渐入佛慧。荆溪云。既非华严教人。又非
诸教入顿。起自鹿苑。中涉二味。故名为渐。引證不
定经云。若有众生不信受者。当于如来馀深法中
示教利喜。不信受者不信圆顿者且以馀深法化
之。圆教是深非馀。藏通是馀非深。别教次第故是
馀教。谈中道故深。或馀或深故證不定。言所引四
味文之与部通局亦然者。如引华严乳味。局则證
顿通三。鹿苑酪味。方等般若二酥。局则證渐通三。
以此三味皆渐教故。故云通局亦然。】
「二者汎引流类。谓引教證观等。如引华严先照高山。
净名始坐佛树。大经从牛出乳。法华以异方便等。以
證三止观义。故知教观渐等名同其义永异。彼文判
教。今以类同。是故借用。」
【释曰。此文亦是序中引證三止观文。今文谓之汎
引流类。意恐读者执文濡滞。故此例出。令知序文
引證但是借教證观耳。言华严先照高山者。此證
顿也。次照幽谷。此證渐也。次照平地。此證不定也。
以五道等照机杂不定故。华严经中伹有三照。天
台开照平地以为三时。以配涅槃乳等五味。判一
代教。深有致也。言始坐佛树者。此證渐也。佛以一
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此證不定也。说法不
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是也。言若通證方便则
兼引昔义者。證渐.不定也。證渐引经云。如是之人
应以此法渐入佛慧。荆溪云。既非华严教人。又非
诸教入顿。起自鹿苑。中涉二味。故名为渐。引證不
定经云。若有众生不信受者。当于如来馀深法中
示教利喜。不信受者不信圆顿者且以馀深法化
之。圆教是深非馀。藏通是馀非深。别教次第故是
馀教。谈中道故深。或馀或深故證不定。言所引四
味文之与部通局亦然者。如引华严乳味。局则證
顿通三。鹿苑酪味。方等般若二酥。局则證渐通三。
以此三味皆渐教故。故云通局亦然。】
「二者汎引流类。谓引教證观等。如引华严先照高山。
净名始坐佛树。大经从牛出乳。法华以异方便等。以
證三止观义。故知教观渐等名同其义永异。彼文判
教。今以类同。是故借用。」
【释曰。此文亦是序中引證三止观文。今文谓之汎
引流类。意恐读者执文濡滞。故此例出。令知序文
引證但是借教證观耳。言华严先照高山者。此證
顿也。次照幽谷。此證渐也。次照平地。此證不定也。
以五道等照机杂不定故。华严经中伹有三照。天
台开照平地以为三时。以配涅槃乳等五味。判一
代教。深有致也。言始坐佛树者。此證渐也。佛以一
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此證不定也。说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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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亦不无。此證顿也。大经从牛出乳次第相生。證
渐也。置毒乳中则杀人。證不定也。雪山有草。牛若
食之即出醍醐。證顿也。法华以异方便等者。四时
三教为异方便。渐.不定也。显第一义。證顿也。或云
五时八教为异。如释签辨。如此之说并是引教證
观。汎尔引类。非谓全同。应知八教中三与三止观。
其体永异。八教中顿自指华严。渐.不定二寄四时
教。今此三文俱是大乘。同缘实相。岂得同耶。问。渐
次宗涅槃。不定宗请观音。圆顿宗法华。安得同耶。
曰。涅槃既与法华同时同味。是故同也。请观音虽
部在方等。从圆实边及巳开显。是故同也。又复应
知三种止观被三根性。则有三部之殊。圆顿则解
行俱顿。渐次则解顿行渐。不定则解顿行或顿或
渐。皆是圆人。无有异也。言彼文判教者。指彼玄文
以五八等判出法华。此为类同。故借渐.顿.不定之
名。类同三种止观耳。】
「三者借名申义。谓借权名申于实义。如引方等斥夺
之名。申今开权绝待之义。引馀三时类此可知。于彼
即是兼但对等。于今即成开废会等。」
【释曰。此借名申义等。在止观第六从假入空破法
遍文末。乃引法华。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及引
大经。复有一行是如来行。大品。一切种智知一切
法。净名。入薝卜林不嗅馀香。华严。称为法界等。今
云斥夺之名者。乃是净名室内天女诃身子之文
渐也。置毒乳中则杀人。證不定也。雪山有草。牛若
食之即出醍醐。證顿也。法华以异方便等者。四时
三教为异方便。渐.不定也。显第一义。證顿也。或云
五时八教为异。如释签辨。如此之说并是引教證
观。汎尔引类。非谓全同。应知八教中三与三止观。
其体永异。八教中顿自指华严。渐.不定二寄四时
教。今此三文俱是大乘。同缘实相。岂得同耶。问。渐
次宗涅槃。不定宗请观音。圆顿宗法华。安得同耶。
曰。涅槃既与法华同时同味。是故同也。请观音虽
部在方等。从圆实边及巳开显。是故同也。又复应
知三种止观被三根性。则有三部之殊。圆顿则解
行俱顿。渐次则解顿行渐。不定则解顿行或顿或
渐。皆是圆人。无有异也。言彼文判教者。指彼玄文
以五八等判出法华。此为类同。故借渐.顿.不定之
名。类同三种止观耳。】
「三者借名申义。谓借权名申于实义。如引方等斥夺
之名。申今开权绝待之义。引馀三时类此可知。于彼
即是兼但对等。于今即成开废会等。」
【释曰。此借名申义等。在止观第六从假入空破法
遍文末。乃引法华。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及引
大经。复有一行是如来行。大品。一切种智知一切
法。净名。入薝卜林不嗅馀香。华严。称为法界等。今
云斥夺之名者。乃是净名室内天女诃身子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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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故云入薝卜林中不嗅馀香。天台大师借此之
名。以申摩诃止观开权妙观。故云申今绝待之义。
于彼乃成对小斥夺。于今乃成开废会也。引大品
经显妙止观。于彼乃成融通淘汰。于今乃成开废
会也。大经一行同时同味。自可知也。华严法界显
妙止观。于彼乃成兼别隔偏。于今乃成开废会也。
又引诸经显妙止观云借权名者。寄昔教说故云
权名。若约开显一切皆实。何权之有耶。言引馀三
时者。鹿苑不预。文势相从而来耳。】
「四者借喻转譬。如借猪揩金山等论喻忍等。今借譬
止观等喻是世间物类。而以随义转用。何局本文。如
火一物诸经或时譬瞋譬智。或用照用烧。以形以性。
若体若用。地水风等为喻亦然。是故不应局文为定。」
【释曰。此文例出止观一部及诸文之下。凡用诸喻
莫不皆然。言猪揩金山论喻忍等者。大论文也。论
喻忍度。云若人加恶如猪揩金山。金体益真。今譬
安忍三障四魔。明静益盛。言喻是世间物类而以
随义转用何局本文者。周易云。近取诸身。远取诸
物。以至天地江海日月星辰风云等皆堪为譬。虚
空法界尚可为喻。况馀物耶。欲人知于用譬在于
适时。不可执一。是故云也。纂者此中而以之。以字
误也。应作巳字。今谓不独谬改文字。抑亦破句读
文。应读云喻是世间物类而以随义转用。如何破
句复谬改耶。举火为譬及地水风等。文理可见不
名。以申摩诃止观开权妙观。故云申今绝待之义。
于彼乃成对小斥夺。于今乃成开废会也。引大品
经显妙止观。于彼乃成融通淘汰。于今乃成开废
会也。大经一行同时同味。自可知也。华严法界显
妙止观。于彼乃成兼别隔偏。于今乃成开废会也。
又引诸经显妙止观云借权名者。寄昔教说故云
权名。若约开显一切皆实。何权之有耶。言引馀三
时者。鹿苑不预。文势相从而来耳。】
「四者借喻转譬。如借猪揩金山等论喻忍等。今借譬
止观等喻是世间物类。而以随义转用。何局本文。如
火一物诸经或时譬瞋譬智。或用照用烧。以形以性。
若体若用。地水风等为喻亦然。是故不应局文为定。」
【释曰。此文例出止观一部及诸文之下。凡用诸喻
莫不皆然。言猪揩金山论喻忍等者。大论文也。论
喻忍度。云若人加恶如猪揩金山。金体益真。今譬
安忍三障四魔。明静益盛。言喻是世间物类而以
随义转用何局本文者。周易云。近取诸身。远取诸
物。以至天地江海日月星辰风云等皆堪为譬。虚
空法界尚可为喻。况馀物耶。欲人知于用譬在于
适时。不可执一。是故云也。纂者此中而以之。以字
误也。应作巳字。今谓不独谬改文字。抑亦破句读
文。应读云喻是世间物类而以随义转用。如何破
句复谬改耶。举火为譬及地水风等。文理可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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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云云。】
「五者旁引辨异。如诸文用毗昙.成实若證渐初及偏
小等。则名义兼借。如信法二行文初五阴王数同时
异时等。但为辨异。非借名义。」
【释曰。此文亦是例出止观一部旁引辨异及诸文
之下凡例也。言用毗昙.成实至名义兼借者。毗昙
有门论也。成实空门论也。止观第六破思假中明
十六心。正是初果见道之位。重虑缘真是修道位。
有门诸论明十五心是见道位。用十六心为修道
位。二论相破其犹矢石。今家和会二论俱是。此如
常说。言若證渐初及偏小者。渐初鹿苑唯小及偏
小者。方等有偏有小。般若有偏无小。若證此等则
名义兼借。所言借者何也。今明摩诃止观。圆破思
假。破思惑位。借此小乘较量次位浅深。故言借也。
言信法二行文初者。在止观第五安心中。彼明凡
师教他安心须知二种根性。一信行。二法行。引萨
婆多明此二人位在见道。因闻入者为信行。因思
入者是法行。昙无德云。位在方便。若见道中无相
心利。一刹那发即真。那得判于信法之别。此亦汎
引二论以辨同异。非用论意。言五阴王数同时异
时者。此文在观阴入文初也。有门论说五阴同时。
识阴是王。四阴是数。心王心数相扶而起。空门论
说识先了别。次受领纳。想取相貌。行起造作。色为
行果。此伹汎引二论以出同异。非今文意。文意只
「五者旁引辨异。如诸文用毗昙.成实若證渐初及偏
小等。则名义兼借。如信法二行文初五阴王数同时
异时等。但为辨异。非借名义。」
【释曰。此文亦是例出止观一部旁引辨异及诸文
之下凡例也。言用毗昙.成实至名义兼借者。毗昙
有门论也。成实空门论也。止观第六破思假中明
十六心。正是初果见道之位。重虑缘真是修道位。
有门诸论明十五心是见道位。用十六心为修道
位。二论相破其犹矢石。今家和会二论俱是。此如
常说。言若證渐初及偏小者。渐初鹿苑唯小及偏
小者。方等有偏有小。般若有偏无小。若證此等则
名义兼借。所言借者何也。今明摩诃止观。圆破思
假。破思惑位。借此小乘较量次位浅深。故言借也。
言信法二行文初者。在止观第五安心中。彼明凡
师教他安心须知二种根性。一信行。二法行。引萨
婆多明此二人位在见道。因闻入者为信行。因思
入者是法行。昙无德云。位在方便。若见道中无相
心利。一刹那发即真。那得判于信法之别。此亦汎
引二论以辨同异。非用论意。言五阴王数同时异
时者。此文在观阴入文初也。有门论说五阴同时。
识阴是王。四阴是数。心王心数相扶而起。空门论
说识先了别。次受领纳。想取相貌。行起造作。色为
行果。此伹汎引二论以出同异。非今文意。文意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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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一念阴以为法界。岂须同时及异时耶。】
「六者开总出别。如四悉五味三假二空。本文义含开
合义遍。诸门诸教莫不咸然。」
【释曰。开总出别如四悉等者。四悉出大论。亦出禅
经。谓之四随。总别者今略出之。或总以三藏为世
界。总以通为为人。总以别为对治。总以圆为第一
义。或以三藏为三悉。衍门为第一义。或以四时三
教为三悉。法华为第一义。或约四教各有四门。四
门自分四悉者。有门世界。空门为人。双亦对治。双
非第一义。或约一座。或约一时。或约一念皆具四
悉。或四悉对位。且如圆教名字世界也。五品为人
也。六根对治也。初住第一义。藏等三教对位亦然。
如是等教门引用不可悉数。以本文含如此之义。
是故引用无有穷也。恐繁其文是故且止。开合之
义从可知也。五味本文出于大经。文含相生不定
及顿。如前引證。三种止观者。是复有教。教五味对
位者。且如三藏凡夫如乳。须陀洹如酪。斯陀含如
生酥。阿那含如熟酥。阿罗汉如醍醐。通.别.圆三对
位亦尔。相生一文总也。天台大师用配五时。开总
出别。故有如上配对之殊。三假本出璎珞经.大智
度论.小乘成实等论。小乘则随事三假。大乘三教
则随理三假。随事三假者。如过去无明行业为因。
父母胞胎为缘。此因成假也。始于生下。终乎皓首。
相续假也。以生待死竖待灭无之无。横待三无为
「六者开总出别。如四悉五味三假二空。本文义含开
合义遍。诸门诸教莫不咸然。」
【释曰。开总出别如四悉等者。四悉出大论。亦出禅
经。谓之四随。总别者今略出之。或总以三藏为世
界。总以通为为人。总以别为对治。总以圆为第一
义。或以三藏为三悉。衍门为第一义。或以四时三
教为三悉。法华为第一义。或约四教各有四门。四
门自分四悉者。有门世界。空门为人。双亦对治。双
非第一义。或约一座。或约一时。或约一念皆具四
悉。或四悉对位。且如圆教名字世界也。五品为人
也。六根对治也。初住第一义。藏等三教对位亦然。
如是等教门引用不可悉数。以本文含如此之义。
是故引用无有穷也。恐繁其文是故且止。开合之
义从可知也。五味本文出于大经。文含相生不定
及顿。如前引證。三种止观者。是复有教。教五味对
位者。且如三藏凡夫如乳。须陀洹如酪。斯陀含如
生酥。阿那含如熟酥。阿罗汉如醍醐。通.别.圆三对
位亦尔。相生一文总也。天台大师用配五时。开总
出别。故有如上配对之殊。三假本出璎珞经.大智
度论.小乘成实等论。小乘则随事三假。大乘三教
则随理三假。随事三假者。如过去无明行业为因。
父母胞胎为缘。此因成假也。始于生下。终乎皓首。
相续假也。以生待死竖待灭无之无。横待三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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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无。相待假也。大乘随理亦无别法。只指此三如
幻如化等。是随理也。所言随者。以智随境故名为
随。藏人根钝随事而谈。依生灭智随三事假。故言
随事。大乘根利敌对反是。故云随理。又约色法者。
且如露柱因缘所成。因成假也。始自建立迨今受
用。相续假也。终归败坏。相待假也。亦竖待灭无之
无。横待三无为之无也。约心亦然。一念心起必假
因缘。因成假也。前念后念念念不巳。相续假也。以
今有念对馀无心。相待假也。亦竖待灭无之无。横
待三无为之无。如此之假。竖该五时横遍八教。教
教四门门门三假。以本文含故是故引用。略如上
说。性相二空。所出本乎中论.智论.大品般若。小乘
生法二空出阿含经。大乘生法二空出金光明.大
品般若.中论.智论等。是则生法二空通乎四教。性
相二空唯在衍门。三藏教门或可通用性相。但能
观不同耳。大品二空谓之总空。以此二空遍空一
切。故云总也。从所空异则有多名。多名曰别。如十
八空等也。衍门三教。生空即法空。法空即生空。无
二无别。从惑落边不无前后。又生法从所执之境
得名。性相从能执之情受称。生境亡处性相观成。
性相观成生境则亡。生法二境既其本融。性相二
空同时而照。此之二空本文本含开合。是故引用。
义遍四教四门。莫不皆然。】
「七者引用宗要。如引法华权实本迹。般若加说共不
幻如化等。是随理也。所言随者。以智随境故名为
随。藏人根钝随事而谈。依生灭智随三事假。故言
随事。大乘根利敌对反是。故云随理。又约色法者。
且如露柱因缘所成。因成假也。始自建立迨今受
用。相续假也。终归败坏。相待假也。亦竖待灭无之
无。横待三无为之无也。约心亦然。一念心起必假
因缘。因成假也。前念后念念念不巳。相续假也。以
今有念对馀无心。相待假也。亦竖待灭无之无。横
待三无为之无。如此之假。竖该五时横遍八教。教
教四门门门三假。以本文含故是故引用。略如上
说。性相二空。所出本乎中论.智论.大品般若。小乘
生法二空出阿含经。大乘生法二空出金光明.大
品般若.中论.智论等。是则生法二空通乎四教。性
相二空唯在衍门。三藏教门或可通用性相。但能
观不同耳。大品二空谓之总空。以此二空遍空一
切。故云总也。从所空异则有多名。多名曰别。如十
八空等也。衍门三教。生空即法空。法空即生空。无
二无别。从惑落边不无前后。又生法从所执之境
得名。性相从能执之情受称。生境亡处性相观成。
性相观成生境则亡。生法二境既其本融。性相二
空同时而照。此之二空本文本含开合。是故引用。
义遍四教四门。莫不皆然。】
「七者引用宗要。如引法华权实本迹。般若加说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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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等。方等弹斥神力不共等。随引一句两句得彼文
心。若破若立不失部旨。」
【释曰。法华以本迹开显为宗要。般若以融通淘汰
身子空生被加说共不共为宗要。方等以净名弹
斥三乘不思议事神力不共法以为宗要。故知法
华以本迹为宗主。般若以被加为宗主。方等以弹
斥为宗主。宗主即文心也。心者如人一身以心为
主。故心为王能统王故。止观文中及诸文之下。凡
有引用。或一句两句得彼文心。若破若立不失部
旨。故得文心者若操刀得柄不伤手也。言若破若
立者。破则俱为法华所破对带教也。立则为成法
华妙机言化意也。纂者云破古立今。非此中意。】
「八者引用儒道。若破若立不违本宗。略辩异同不在
委细。不以名似将为义同。是故所引粗尔存略。」
【释曰。言儒道者。儒谓周孔杨孟百家之说。道谓李
聃之书。故止观第三摄法文中第六摄一切教中
云。观心僻越顺无明流。则有一切诸恶教起。所谓
僧祛.卫世九十五种邪见道生。亦有诸善教起。五
行六甲阴阳八卦五经子史。世智无道名教皆从
心起。及止观第六从空入假破法遍中明世间法
药。亦引周孔之教。如此诸说祇可略释不须委悉。
又止观云以一其意。引老子云。天得一以清。地得
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之意唯以阴
阳气得中和合而为一。故云天得一以宁。君臣道
心。若破若立不失部旨。」
【释曰。法华以本迹开显为宗要。般若以融通淘汰
身子空生被加说共不共为宗要。方等以净名弹
斥三乘不思议事神力不共法以为宗要。故知法
华以本迹为宗主。般若以被加为宗主。方等以弹
斥为宗主。宗主即文心也。心者如人一身以心为
主。故心为王能统王故。止观文中及诸文之下。凡
有引用。或一句两句得彼文心。若破若立不失部
旨。故得文心者若操刀得柄不伤手也。言若破若
立者。破则俱为法华所破对带教也。立则为成法
华妙机言化意也。纂者云破古立今。非此中意。】
「八者引用儒道。若破若立不违本宗。略辩异同不在
委细。不以名似将为义同。是故所引粗尔存略。」
【释曰。言儒道者。儒谓周孔杨孟百家之说。道谓李
聃之书。故止观第三摄法文中第六摄一切教中
云。观心僻越顺无明流。则有一切诸恶教起。所谓
僧祛.卫世九十五种邪见道生。亦有诸善教起。五
行六甲阴阳八卦五经子史。世智无道名教皆从
心起。及止观第六从空入假破法遍中明世间法
药。亦引周孔之教。如此诸说祇可略释不须委悉。
又止观云以一其意。引老子云。天得一以清。地得
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之意唯以阴
阳气得中和合而为一。故云天得一以宁。君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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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亦是得其中和。故为天下正。岂得同吾教藏通
以真理为一。别圆以中道为一耶。若破若立者。但
是生死之法。非出离道。安得不破。若立者。虽小道
亦有可观者焉。亦可以为佛法先容也。不违本宗
者。本宗唯是一实之道。岂以儒道能混乱耶。荆溪
恐人泥此文相。故今略辨同异不在委曲。言不以
名似将为义同者。老子有云。无为无所不为。道可
道非常道之言。岂可以此便为真无为之理常住
之道耶。是故名似其义永异。】
「九者借名略义。如摄法中及识药等。但借其名以示
相状。若更委释太成繁广。略指上下准例可知。」
【释曰。借名略义如摄法及识药等者。今先明识药。
止观第六入假观有三。谓知病.识药.授药。识药中
有三。一者世间法药。二者出世法药。三者出世上
上法药。世间法药指五戒十善等出世法药。始从
一法增至十法乃至无量法。出世上上法药亦从
一法增至十法乃至恒河沙数法。如此之法止可
借名以示其相。岂可一一解释。若一一释岂不太
繁广耶。摄法章中有六科。谓摄一切理。一切惑。一
切智。一切行。一切位。一切教。今但举理智行三。指
上指下。初摄一切理中云。理是谛法。如上开合遍
圆不同。言如上开合者。文指第三体相四科中第
三境界中诸境离合。此指上也。次又摄一切智中
云。诸智离合如前所说。如前之言亦指境界中诸
以真理为一。别圆以中道为一耶。若破若立者。但
是生死之法。非出离道。安得不破。若立者。虽小道
亦有可观者焉。亦可以为佛法先容也。不违本宗
者。本宗唯是一实之道。岂以儒道能混乱耶。荆溪
恐人泥此文相。故今略辨同异不在委曲。言不以
名似将为义同者。老子有云。无为无所不为。道可
道非常道之言。岂可以此便为真无为之理常住
之道耶。是故名似其义永异。】
「九者借名略义。如摄法中及识药等。但借其名以示
相状。若更委释太成繁广。略指上下准例可知。」
【释曰。借名略义如摄法及识药等者。今先明识药。
止观第六入假观有三。谓知病.识药.授药。识药中
有三。一者世间法药。二者出世法药。三者出世上
上法药。世间法药指五戒十善等出世法药。始从
一法增至十法乃至无量法。出世上上法药亦从
一法增至十法乃至恒河沙数法。如此之法止可
借名以示其相。岂可一一解释。若一一释岂不太
繁广耶。摄法章中有六科。谓摄一切理。一切惑。一
切智。一切行。一切位。一切教。今但举理智行三。指
上指下。初摄一切理中云。理是谛法。如上开合遍
圆不同。言如上开合者。文指第三体相四科中第
三境界中诸境离合。此指上也。次又摄一切智中
云。诸智离合如前所说。如前之言亦指境界中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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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离合。此亦指上也。次又摄一切行中明慧行行
行乃至四弘十八不共及四无畏等。荆溪云十八
不共至下助道中说。此指下也。又云三三昧.三解
脱至第七卷说。此亦指下也。故云略指上下准例
可知。】
「十者准例用义。如教證二道本在别教。今则通用。乃
分两意约證约说。准望三观立三止等。」
【释曰。教證二道吾宗常所谈者。既临此文不免略
举。言本在别教者。出地持论解华严十地品文。从
部兼之义故有教證。诸说异同。今则通用者。不唯
在别通四教。故于四教中教。教乃分两意。约證约
说。言约證者。以实有修因證果。故云约證。乃以约
行约證同名为證故也。言约说者。为初心说一教
始终。乃约教道也。又说佛自證亦名约说。是则说
教说證同名约说。故云应须先了两意。有人消此
云。约證只是證道。约说只是教道。予谓作此释者
但是教證一意。非两意也。今引诸文以显此义。故
玄文中引地持论地相地实。即约行教證。今谓即
此文中约證一也。又教门方便即教道明义说所
證法。即證道明义。今谓即此文中约说一也。签文
释竟乃云。具如止观第三记。今为引之。辅行云。前
之两教教證俱权。圆教教證俱皆是实。此并易明。
但别教中教权證实。意稍难晓。人多迷之。使此别
教其义拥隔。是故今家借用地论教證二道以消
行乃至四弘十八不共及四无畏等。荆溪云十八
不共至下助道中说。此指下也。又云三三昧.三解
脱至第七卷说。此亦指下也。故云略指上下准例
可知。】
「十者准例用义。如教證二道本在别教。今则通用。乃
分两意约證约说。准望三观立三止等。」
【释曰。教證二道吾宗常所谈者。既临此文不免略
举。言本在别教者。出地持论解华严十地品文。从
部兼之义故有教證。诸说异同。今则通用者。不唯
在别通四教。故于四教中教。教乃分两意。约證约
说。言约證者。以实有修因證果。故云约證。乃以约
行约證同名为證故也。言约说者。为初心说一教
始终。乃约教道也。又说佛自證亦名约说。是则说
教说證同名约说。故云应须先了两意。有人消此
云。约證只是證道。约说只是教道。予谓作此释者
但是教證一意。非两意也。今引诸文以显此义。故
玄文中引地持论地相地实。即约行教證。今谓即
此文中约證一也。又教门方便即教道明义说所
證法。即證道明义。今谓即此文中约说一也。签文
释竟乃云。具如止观第三记。今为引之。辅行云。前
之两教教證俱权。圆教教證俱皆是实。此并易明。
但别教中教权證实。意稍难晓。人多迷之。使此别
教其义拥隔。是故今家借用地论教證二道以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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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门。于中应须先知二意。一者约行。则地前为教
道。登地为證道。此同今文约證一也。二者约说。为
地前说。始终属教。如云真如为惑所覆。或将十度
以对十地。互不相收等。此同今文约说一也此文
中云乃分两意。须此属对。若以约行證道。约说为
教道。乃是一意非两意也。问。玄文约行约说各有
二意。签文解释固巳详备。如何却云具如止观第
三记耶。且如辅行尚缺约说一證道义。未审荆溪
何意。以玄签为略。以辅行为具耶。曰。玄签四义备。
而引地论文略。辅行引地论文具而缺一约说證
道。荆溪意令读者讲者以辅行而成玄签。以玄签
而成辅行。二文相须文义方足。辅行虽缺约说證
道。玄签巳具。以彼照此绮文互现。亦何缺耶。问。前
云唯有别教教权證实。言教权者。约行约说二教
权也。證实者。约行约说二證实也。可将此文约證
为实约说为权否。曰。不然。今文约證既是自行。则
以约教道为权。證道为实。约说则以教门方便为
权。说佛自證为实。须了约證约说各有权实。方晓
荆溪立文之意。问。约说證道。说佛自證被何人耶。
曰。此乃被于别教地前住.行.向人也。此三位人初
心唯闻但中之理在三惑外。修次第观破三惑巳。
入地所證地地不同。故有十度以对十地等说。此
说权施。意引下凡入地證实及修次第三观。或破
见思或破尘沙或伏无明。圆实机发。如来应之。故
道。登地为證道。此同今文约證一也。二者约说。为
地前说。始终属教。如云真如为惑所覆。或将十度
以对十地。互不相收等。此同今文约说一也此文
中云乃分两意。须此属对。若以约行證道。约说为
教道。乃是一意非两意也。问。玄文约行约说各有
二意。签文解释固巳详备。如何却云具如止观第
三记耶。且如辅行尚缺约说一證道义。未审荆溪
何意。以玄签为略。以辅行为具耶。曰。玄签四义备。
而引地论文略。辅行引地论文具而缺一约说證
道。荆溪意令读者讲者以辅行而成玄签。以玄签
而成辅行。二文相须文义方足。辅行虽缺约说證
道。玄签巳具。以彼照此绮文互现。亦何缺耶。问。前
云唯有别教教权證实。言教权者。约行约说二教
权也。證实者。约行约说二證实也。可将此文约證
为实约说为权否。曰。不然。今文约證既是自行。则
以约教道为权。證道为实。约说则以教门方便为
权。说佛自證为实。须了约證约说各有权实。方晓
荆溪立文之意。问。约说證道。说佛自證被何人耶。
曰。此乃被于别教地前住.行.向人也。此三位人初
心唯闻但中之理在三惑外。修次第观破三惑巳。
入地所證地地不同。故有十度以对十地等说。此
说权施。意引下凡入地證实及修次第三观。或破
见思或破尘沙或伏无明。圆实机发。如来应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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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十地圆融之法被而接之。机应相扣啐啄同时
获圆实證。故住.行.向皆有接入之义者。三根不同
故也。问。既云约说證道说佛自證。何不直说巳證
圆理四十二位而被接之。而却以别教十地圆融
而为接耶。曰。此住.行.向三根之人。初心只闻有别
十地。佛今接之。附地以说。顺现习故。说十地圆融
之法而被接之。其实十地具一切地。宁有缺于四
十二耶。问。天台以五时八教判释一代圣教靡有
遗者。如何却云借用地论以消别门。若尔则判释
收不尽耶。曰。如来教典巳到此土及未到者。无不
尽为天台之所判释。只如地持论亦为天台别圆
二教之所判释。而特云借者。以华严经弘自有宗。
故借他宗消今别义。是故云借。非谓判释之不收
也。问。教證二道既云通用。应须四教皆具四义。别
教四义巳见上文。四教四义相如何耶。曰。住前为
教道。登住为證道。此约行教證也。又为初心说一
教始终。约说教也。说佛自證三德涅槃。约说證也。
圆教四义历然可见。若三藏中。约菩萨说三祇百
劫。约行教道也。菩提树下三十四心现前。约行證
道也。又为初心说一教始终。约说教也。说佛自證
二种涅槃等。约说證也。若声闻者。初果巳前约行
教也。忍智现前约行證也。又为声闻根性说一教
始终。约说教道。说佛自證名约说證道。问。藏教之
中说佛自證。其相如何。曰。三转法轮之中證转法
获圆实證。故住.行.向皆有接入之义者。三根不同
故也。问。既云约说證道说佛自證。何不直说巳證
圆理四十二位而被接之。而却以别教十地圆融
而为接耶。曰。此住.行.向三根之人。初心只闻有别
十地。佛今接之。附地以说。顺现习故。说十地圆融
之法而被接之。其实十地具一切地。宁有缺于四
十二耶。问。天台以五时八教判释一代圣教靡有
遗者。如何却云借用地论以消别门。若尔则判释
收不尽耶。曰。如来教典巳到此土及未到者。无不
尽为天台之所判释。只如地持论亦为天台别圆
二教之所判释。而特云借者。以华严经弘自有宗。
故借他宗消今别义。是故云借。非谓判释之不收
也。问。教證二道既云通用。应须四教皆具四义。别
教四义巳见上文。四教四义相如何耶。曰。住前为
教道。登住为證道。此约行教證也。又为初心说一
教始终。约说教也。说佛自證三德涅槃。约说證也。
圆教四义历然可见。若三藏中。约菩萨说三祇百
劫。约行教道也。菩提树下三十四心现前。约行證
道也。又为初心说一教始终。约说教也。说佛自證
二种涅槃等。约说證也。若声闻者。初果巳前约行
教也。忍智现前约行證也。又为声闻根性说一教
始终。约说教道。说佛自證名约说證道。问。藏教之
中说佛自證。其相如何。曰。三转法轮之中證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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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是其相也。何者。如云此是苦我巳知。不复更知。
汝应随我知。乃至云此是灭我巳證。不复更證。汝
应随我證。此乃正是引巳證他说佛自證也。三藏
既尔。通教四义例此可知矣。言准望三观立三止
者。次第三观出璎珞经。影旁空观立体真止。影旁
假观立方便随缘止。影旁中观立息二边分别止。
准例用义大略如此。】
「二者详究文相亦为十例。一者随相开合。如三观四
教四悉五味谛缘度等。一家立义文相皆然。宽广无
穷。随事随理随法随名随行随證随自随他无不通
用。然须结撮勿使浮滥。若不尔者。徵文靡托立行莫
施。」
【释曰。随相开合如三观四教等者。此文例出止观
一部三观四教等法有开有合。言随相者。乃是随
于三观之相。乃至随于六度之相。故云随相。言开
合者。本一实之道一心三观合也。开则五时八教
无非三观。如三藏教亦有三观空假中名。通别亦
然。伹是有名而无实义。又如一心三智。出大品经。
一心三观正宗于此。若自论开合者。三观即一观。
合也。一观即三观。开也。以此三观总为妙空。历十
八空乃至入十四空。此又成开合也。言随事等者。
此亦且约三观消之。随事则是随于破阴入善恶
等事。随理则是随于所照之理。随法则是随于所
诠之法。随名则是随于能诠之名。随行则是随于
汝应随我知。乃至云此是灭我巳證。不复更證。汝
应随我證。此乃正是引巳證他说佛自證也。三藏
既尔。通教四义例此可知矣。言准望三观立三止
者。次第三观出璎珞经。影旁空观立体真止。影旁
假观立方便随缘止。影旁中观立息二边分别止。
准例用义大略如此。】
「二者详究文相亦为十例。一者随相开合。如三观四
教四悉五味谛缘度等。一家立义文相皆然。宽广无
穷。随事随理随法随名随行随證随自随他无不通
用。然须结撮勿使浮滥。若不尔者。徵文靡托立行莫
施。」
【释曰。随相开合如三观四教等者。此文例出止观
一部三观四教等法有开有合。言随相者。乃是随
于三观之相。乃至随于六度之相。故云随相。言开
合者。本一实之道一心三观合也。开则五时八教
无非三观。如三藏教亦有三观空假中名。通别亦
然。伹是有名而无实义。又如一心三智。出大品经。
一心三观正宗于此。若自论开合者。三观即一观。
合也。一观即三观。开也。以此三观总为妙空。历十
八空乃至入十四空。此又成开合也。言随事等者。
此亦且约三观消之。随事则是随于破阴入善恶
等事。随理则是随于所照之理。随法则是随于所
诠之法。随名则是随于能诠之名。随行则是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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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三昧之行。随證则是随于行之所尅。随自则
是随于自行。随他则是随于化。他四教开合其例
亦然。本一实之道。合也。从一实之道生无量法四
时三教。开也。随事理等亦约教释。随事则块有幻
有等事。随理则生灭无生乃至无作之理。随法则
是随于所诠戒定慧三十七品之法。随名则随于
诸教各有能诠之名。随行则随于诸教各有能行
之行。随證则随诸教中各有所获。随自则诸教各
有自行。随他则诸教各有化他。三观四教既然。四
悉五味四谛十二因缘六度等法莫不皆尔。恐繁
其文不能具释。言宽广无穷者。约施开说也。然须
结撮勿使浮滥者。要须开合归一实之道成妙观
故。夫如是则徵文有托立行有归。不尔则解无所
托而行无所成也。】
「若得今意。存本文则浅深有则。演义理则纵广无涯。
示一心则卷权归实。从被物则开实出权。立行仪则
以智为导。荡相著则纤毫不遗。存诸教则因果历然。
显一理则始终无二。」
【释曰。此文结释上开合等文也。若得今意者。此有
二说。一者谓若得上文开合之意。故云若得今意。
二者谓若得止观一部大体。文体正意唯归法华.
涅槃二经。故云若得今意。然此二义无以异也。言
存本文则浅深有则者。此依涅槃重施结集。大小
偏圆浅深各有法则。此语上文开义。即施开当分
是随于自行。随他则是随于化。他四教开合其例
亦然。本一实之道。合也。从一实之道生无量法四
时三教。开也。随事理等亦约教释。随事则块有幻
有等事。随理则生灭无生乃至无作之理。随法则
是随于所诠戒定慧三十七品之法。随名则随于
诸教各有能诠之名。随行则随于诸教各有能行
之行。随證则随诸教中各有所获。随自则诸教各
有自行。随他则诸教各有化他。三观四教既然。四
悉五味四谛十二因缘六度等法莫不皆尔。恐繁
其文不能具释。言宽广无穷者。约施开说也。然须
结撮勿使浮滥者。要须开合归一实之道成妙观
故。夫如是则徵文有托立行有归。不尔则解无所
托而行无所成也。】
「若得今意。存本文则浅深有则。演义理则纵广无涯。
示一心则卷权归实。从被物则开实出权。立行仪则
以智为导。荡相著则纤毫不遗。存诸教则因果历然。
显一理则始终无二。」
【释曰。此文结释上开合等文也。若得今意者。此有
二说。一者谓若得上文开合之意。故云若得今意。
二者谓若得止观一部大体。文体正意唯归法华.
涅槃二经。故云若得今意。然此二义无以异也。言
存本文则浅深有则者。此依涅槃重施结集。大小
偏圆浅深各有法则。此语上文开义。即施开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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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也。言演义理则纵广无涯者。敷布曰演。谓敷布
三观四教四悉乃至六度等义理。有纵有广。纵谓
竖互五时。广谓横周八教。无涯者谓无际畔也。三
世诸佛皆五时八教。十方诸佛亦五时八教。故云
纵广无涯。言示一心则卷权归实者。指上三观四
教乃至六度等法。若开若合一期纵横。不出一念
三千世间即空假中。故云示一心也。言从被物则
开实出权者。化他三千赴物也。立行仪则以智为
导者。行仪四种三昧也。智目也。行足也。有足无目
行则颠仆。有目无足视路不行。故立行仪必以智
为先导。荡相著则纤毫不遗者。行之与智。惑之与
理皆不可得。是不可得亦不可得。故云不遗。不遗
者尽净也。纤者至微细之物也。毫者秋毫。亦极细
者。言存诸教则因果历然者。当分益物也。显一理
则始终无二者。始华严。终法华。化导虽殊无非三
千即空假中。故云无二。】
「二者结示处所及立本文意。如例馀阴入在破遍文
末。竖破法遍有六处示妙。妙境中明说教大体发心
中则约圆斥偏。安心中义开三种道品中不出念处。
通塞中元治能执。次位中劝修五悔。安忍无著但在
进功。若搜得宗源则诸文可识。大纲既整网目易存。」
【释曰。十乘观法乃所结之处所。各有立本文意。故
云及也。非谓结示处所与立本文意有二途也。何
者。如例馀阴界入在破遍文末。亦是结示处所。亦
三观四教四悉乃至六度等义理。有纵有广。纵谓
竖互五时。广谓横周八教。无涯者谓无际畔也。三
世诸佛皆五时八教。十方诸佛亦五时八教。故云
纵广无涯。言示一心则卷权归实者。指上三观四
教乃至六度等法。若开若合一期纵横。不出一念
三千世间即空假中。故云示一心也。言从被物则
开实出权者。化他三千赴物也。立行仪则以智为
导者。行仪四种三昧也。智目也。行足也。有足无目
行则颠仆。有目无足视路不行。故立行仪必以智
为先导。荡相著则纤毫不遗者。行之与智。惑之与
理皆不可得。是不可得亦不可得。故云不遗。不遗
者尽净也。纤者至微细之物也。毫者秋毫。亦极细
者。言存诸教则因果历然者。当分益物也。显一理
则始终无二者。始华严。终法华。化导虽殊无非三
千即空假中。故云无二。】
「二者结示处所及立本文意。如例馀阴入在破遍文
末。竖破法遍有六处示妙。妙境中明说教大体发心
中则约圆斥偏。安心中义开三种道品中不出念处。
通塞中元治能执。次位中劝修五悔。安忍无著但在
进功。若搜得宗源则诸文可识。大纲既整网目易存。」
【释曰。十乘观法乃所结之处所。各有立本文意。故
云及也。非谓结示处所与立本文意有二途也。何
者。如例馀阴界入在破遍文末。亦是结示处所。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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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本文意。六处示妙乃至安忍无著亦然。言例馀
阴入在破遍文末者。以由最初一乘观法不思议
境。观于无记一念识心。至破法遍凡历四乘观法。
唯观识阴至破法遍末将入通塞。理当备观其馀
阴法。故云馀四阴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
何故然耶。以通塞中捡校四谛及十二因缘。岂止
一识邪。调道品中四念为首。则五阴具足。岂一识
邪。乃至安忍.离爱等只是观阴观成而巳。是故结
示此文是立本文意也。言破法遍六处示妙者。此
约竖破法遍初遥示文旨。以竖破中先空次假后
中。一一观中观法重沓。恐其学者失于文旨谓为
次第。故于文前示六处妙。一者破见位后示圆顿
意。初信断见无生妙空。二者破思位后示圆顿意。
谓从二信至七信断思无生妙空。三者四门料简
唯在圆顿无生空门。四者从空出假利益位。示此
假观非生死假非建立假。乃是圆常不思议假。五
者结破法遍文后。示前空假其体本融非偏空假。
六者中观文初。以前空假体融而为中道止观。本
文及辅行记文相甚广。今撮略其意聊申此文耳。
言妙境中明说教大体者。纂者云不思议境有三。
若性德境乃真如观理。即本自二空也。不知此人
谓本自二空为是何物。又云若修德境乃唯识历
事即推捡入空。乃自注云事理二观知之者寡。浅
识闻之不须惊心。予谓此说大可惊心也。且修三
阴入在破遍文末者。以由最初一乘观法不思议
境。观于无记一念识心。至破法遍凡历四乘观法。
唯观识阴至破法遍末将入通塞。理当备观其馀
阴法。故云馀四阴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
何故然耶。以通塞中捡校四谛及十二因缘。岂止
一识邪。调道品中四念为首。则五阴具足。岂一识
邪。乃至安忍.离爱等只是观阴观成而巳。是故结
示此文是立本文意也。言破法遍六处示妙者。此
约竖破法遍初遥示文旨。以竖破中先空次假后
中。一一观中观法重沓。恐其学者失于文旨谓为
次第。故于文前示六处妙。一者破见位后示圆顿
意。初信断见无生妙空。二者破思位后示圆顿意。
谓从二信至七信断思无生妙空。三者四门料简
唯在圆顿无生空门。四者从空出假利益位。示此
假观非生死假非建立假。乃是圆常不思议假。五
者结破法遍文后。示前空假其体本融非偏空假。
六者中观文初。以前空假体融而为中道止观。本
文及辅行记文相甚广。今撮略其意聊申此文耳。
言妙境中明说教大体者。纂者云不思议境有三。
若性德境乃真如观理。即本自二空也。不知此人
谓本自二空为是何物。又云若修德境乃唯识历
事即推捡入空。乃自注云事理二观知之者寡。浅
识闻之不须惊心。予谓此说大可惊心也。且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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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者要心制意。修真如观以二十五法为方便竟。
方修初乘观法。即便改途易辙修唯识观耶。是使
摩诃止观一部都为无用也。得不使人大惊心乎。
天台云。随修一行不得中改。岂才至此便改易邪。
化他一境。他谓即是果后化他。此又不知立文之
意也。此妙止观初乘观法。不从观为名。特谓之不
思议境者。意彰忘修之相也。文有三境。皆妙观也。
初性德境。直是妙药。妙无过此。修德化他二境但
是为成性境。离生无生两重过耳。若观性境不起
性计。则不须下之二境。恐生计故故须立之。初性
德境者。乃是一念即三千。三千即一念。即一念是
三千。即三千是一念。非相生而然。非相含而然。直
作此体即是修观。若夙植纯厚根利无障即可入
道。或有观之未入。瞥尔起计。或谓三千实道法性
自生。或谓三千无明他生。或谓三千无明法性共
生。或谓三千离无明法性而生。约多人说故备举
四。若起计者唯只计一。盖心无并虑故也。若转计
者故非此限。此计若起。妨修三千一实妙观。故须
四句一一推捡。三千实相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
四句性执无安著处。此遣第一重有执。有执亡处
名修德不思议境也。此执虽亡。理既未显。由无四
句即便疑云。若三千实道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
者。诸经论中何故乃作自生乃至无因生说耶。为
破此计。故云有因缘故亦可得说。说必被机。故有
方修初乘观法。即便改途易辙修唯识观耶。是使
摩诃止观一部都为无用也。得不使人大惊心乎。
天台云。随修一行不得中改。岂才至此便改易邪。
化他一境。他谓即是果后化他。此又不知立文之
意也。此妙止观初乘观法。不从观为名。特谓之不
思议境者。意彰忘修之相也。文有三境。皆妙观也。
初性德境。直是妙药。妙无过此。修德化他二境但
是为成性境。离生无生两重过耳。若观性境不起
性计。则不须下之二境。恐生计故故须立之。初性
德境者。乃是一念即三千。三千即一念。即一念是
三千。即三千是一念。非相生而然。非相含而然。直
作此体即是修观。若夙植纯厚根利无障即可入
道。或有观之未入。瞥尔起计。或谓三千实道法性
自生。或谓三千无明他生。或谓三千无明法性共
生。或谓三千离无明法性而生。约多人说故备举
四。若起计者唯只计一。盖心无并虑故也。若转计
者故非此限。此计若起。妨修三千一实妙观。故须
四句一一推捡。三千实相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
四句性执无安著处。此遣第一重有执。有执亡处
名修德不思议境也。此执虽亡。理既未显。由无四
句即便疑云。若三千实道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
者。诸经论中何故乃作自生乃至无因生说耶。为
破此计。故云有因缘故亦可得说。说必被机。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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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诸佛菩萨自行离四过巳。化他四说一一皆
悉。说即无说。此遣第二重执化他不思议境也。如
此推捡。执若巳亡。理若巳显。还归本理一念三千。
岂非发轸用观正在性德境耶。修德化他二境。因
观性德起横计故。方始用之。如何世人乃以性德
之境而为所观。修德四句为能观耶。若修德境决
为发轸能观观者。荆溪何故云恐生计故。故须此
覈。何故又云故寄四句推捡以立行相。千艰万勤
立佛乘观法。而却寄于四句而立行相耶。故知专
用修德而为能观。及指修德为唯识事观者。皆不
知止观之大旨也。良可悯哉。良可悯哉。上所辨论
三境之旨。不能广引本文。唯撮文意略而申之。应
知此说始于天台说之。章安集之。荆溪记之。自此
之后得止观之旨唯四明法智大宗师广智亲闻
得之。我师从而得之。二师所说予幸皆闻之而得
之。故以所传之义用解今文。请党理者从法智之
义。同归止观一乘之妙海耳。言说教大体者。四说
皆是随机方便。究论大体必以因缘。因缘者。感应
也。良由能应巳證法性为因。所应众生无明为缘。
无明扣法性。法性应无明。感应和合乃诸法生。故
三宝教由无明起。斯之谓也。然此亦且从文义说
乃是大体。若单从自他无因说者。又岂离因缘感
应无明法性耶。言发心中以圆斥偏者。三教菩萨
发菩提心俱为所斥。三藏杂毒。通教空见。别人二
悉。说即无说。此遣第二重执化他不思议境也。如
此推捡。执若巳亡。理若巳显。还归本理一念三千。
岂非发轸用观正在性德境耶。修德化他二境。因
观性德起横计故。方始用之。如何世人乃以性德
之境而为所观。修德四句为能观耶。若修德境决
为发轸能观观者。荆溪何故云恐生计故。故须此
覈。何故又云故寄四句推捡以立行相。千艰万勤
立佛乘观法。而却寄于四句而立行相耶。故知专
用修德而为能观。及指修德为唯识事观者。皆不
知止观之大旨也。良可悯哉。良可悯哉。上所辨论
三境之旨。不能广引本文。唯撮文意略而申之。应
知此说始于天台说之。章安集之。荆溪记之。自此
之后得止观之旨唯四明法智大宗师广智亲闻
得之。我师从而得之。二师所说予幸皆闻之而得
之。故以所传之义用解今文。请党理者从法智之
义。同归止观一乘之妙海耳。言说教大体者。四说
皆是随机方便。究论大体必以因缘。因缘者。感应
也。良由能应巳證法性为因。所应众生无明为缘。
无明扣法性。法性应无明。感应和合乃诸法生。故
三宝教由无明起。斯之谓也。然此亦且从文义说
乃是大体。若单从自他无因说者。又岂离因缘感
应无明法性耶。言发心中以圆斥偏者。三教菩萨
发菩提心俱为所斥。三藏杂毒。通教空见。别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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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为无明缚。是则三教非真非正。今依不思议境
发无缘慈悲。方乃名为真正发也。言安心中义开
三种者。三种止观也。安心本唯圆顿。以凡师诲人
须知根性。信法二行约四悉檀。自有一向行人。有
相资转变行人。成六十四番止观。自行既尔化他
亦然。共成一百二十八番止观也。止观云。若就三
种止观则有三百八十四番。若就之言。乃是别门
之语。因而言之耳。并本圆顿共成五百一十二番
止观。故僻解师见三止观之外复有圆顿。便谓三
外别有一顿顿观。此乃不究文之意也。言道品不
出念处者。道品有四。一者当分。二者相摄。三者对
位。四者相生。此四之中唯有相生正是调适。如大
论云。四念处中四种精进名四正勤。四种定心名
四如意足。五善根生名五根。根增长名五力。分别
四念处道用名七觉。四念处安隐道中行名八正
道。故知三十七道品不出四念处也。通塞中元治
能执者。通塞有二。一者通途通塞。谓三观是通。三
惑是塞。今之通塞意不在此。二者别途通塞。但为
贪著能空之观。此能空观复如所破。还用四句三
假一一破之。故云元治能执也。次位中劝修五悔。
安忍无著但在进功者。此乃于真位前立内外凡
位也。三昧行人修前七乘观法未获法利。自念障
重。未即入位。依方等师教修法华忏。昼夜六时行
五悔法。始自忏悔乃至发愿。以勤行故助开观门。
发无缘慈悲。方乃名为真正发也。言安心中义开
三种者。三种止观也。安心本唯圆顿。以凡师诲人
须知根性。信法二行约四悉檀。自有一向行人。有
相资转变行人。成六十四番止观。自行既尔化他
亦然。共成一百二十八番止观也。止观云。若就三
种止观则有三百八十四番。若就之言。乃是别门
之语。因而言之耳。并本圆顿共成五百一十二番
止观。故僻解师见三止观之外复有圆顿。便谓三
外别有一顿顿观。此乃不究文之意也。言道品不
出念处者。道品有四。一者当分。二者相摄。三者对
位。四者相生。此四之中唯有相生正是调适。如大
论云。四念处中四种精进名四正勤。四种定心名
四如意足。五善根生名五根。根增长名五力。分别
四念处道用名七觉。四念处安隐道中行名八正
道。故知三十七道品不出四念处也。通塞中元治
能执者。通塞有二。一者通途通塞。谓三观是通。三
惑是塞。今之通塞意不在此。二者别途通塞。但为
贪著能空之观。此能空观复如所破。还用四句三
假一一破之。故云元治能执也。次位中劝修五悔。
安忍无著但在进功者。此乃于真位前立内外凡
位也。三昧行人修前七乘观法未获法利。自念障
重。未即入位。依方等师教修法华忏。昼夜六时行
五悔法。始自忏悔乃至发愿。以勤行故助开观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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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三谛豁然开发。入初随喜乃至五品。由此之
故。名闻外彰利养拥巳。此软贼来。宜多修于外三
术法。一者莫受莫著。二者缩德露玼。三者一举万
里。若内障动诸烦恼生。宜多修于内三术法。谓即
空假中。由此得入六根清净。于此位中更宜将养
离似法爱得入真位。故云安忍无著但在进功也。
言若搜得宗源则诸文可识者。乃指上文例馀阴
入乃至安忍无著等文。乃是十乘之宗主。三观之
本源。若搜寻得之。诸文可识。由知诸文是宾是流。
故云可识。大纲既整。实此诸文。其馀文相网目而
巳。】
「三者事理傍正。如四三昧正为显理傍兼治重。如十
法界正示理具傍识浅深。如识次位正为简滥傍为
通经。又诸文中一切皆以破古为傍。意虽傍正。文不
可废。」
【释曰。事理傍正。如四三昧正为显理傍兼治重者。
荆溪云。四种三昧所历事别。若能观观无非一心。
所显之理无非三谛。此正为显理也。傍兼治重者。
法华三昧云。若比丘比丘尼乃至式叉摩那等犯
所受戒。欲一弹指顷除灭罪者。应当修习此法华
经。方等除犯戒。常坐观三道等。皆是傍兼治重也。
十法界正示理具傍识浅深者。不思议境中先明
思识十界始地狱终佛界。明因明果。此傍识浅深
也。既识此巳。指此十界一念圆具界界皆圆。是不
故。名闻外彰利养拥巳。此软贼来。宜多修于外三
术法。一者莫受莫著。二者缩德露玼。三者一举万
里。若内障动诸烦恼生。宜多修于内三术法。谓即
空假中。由此得入六根清净。于此位中更宜将养
离似法爱得入真位。故云安忍无著但在进功也。
言若搜得宗源则诸文可识者。乃指上文例馀阴
入乃至安忍无著等文。乃是十乘之宗主。三观之
本源。若搜寻得之。诸文可识。由知诸文是宾是流。
故云可识。大纲既整。实此诸文。其馀文相网目而
巳。】
「三者事理傍正。如四三昧正为显理傍兼治重。如十
法界正示理具傍识浅深。如识次位正为简滥傍为
通经。又诸文中一切皆以破古为傍。意虽傍正。文不
可废。」
【释曰。事理傍正。如四三昧正为显理傍兼治重者。
荆溪云。四种三昧所历事别。若能观观无非一心。
所显之理无非三谛。此正为显理也。傍兼治重者。
法华三昧云。若比丘比丘尼乃至式叉摩那等犯
所受戒。欲一弹指顷除灭罪者。应当修习此法华
经。方等除犯戒。常坐观三道等。皆是傍兼治重也。
十法界正示理具傍识浅深者。不思议境中先明
思识十界始地狱终佛界。明因明果。此傍识浅深
也。既识此巳。指此十界一念圆具界界皆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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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议境。此文之正意也。如识次位正为简滥傍为
通经者。正为修止观者简叨滥之道。而傍为通四
教次位之殊。止观明三藏教五停四念乃至阿罗
汉果竟云。此教最浅尚有次位。岂有凡夫造心即
言上位。呜呼。乃学佛教不知佛旨。不知教有大小
权实。叨滥者众。且增上慢人中心尚有少法可得。
世有殊无得者自称證悟。非大妄语而是谁邪。三
藏既有凡圣因果高下之差。通.别.圆三从可知也。
故云正为简滥傍为通经也。又诸文中一切皆以
破古为傍者。若不破古之非。无以显今之是。古今
相形方见巧拙。虽云意傍。不可废也。】
「四者文偏意圆。如三止观结于诸文。及五略中所用
三教诸境十乘纵横偏小等。三种止观皆缘实相等。」
【释曰。文偏意圆。如三止观结于诸文者。巳见第一
所传部别例中逐一引文释竟。今更略出。文偏者。
渐次不定也。意圆者。属意唯在一圆顿也。言及五
略中所用三教诸境十乘纵横偏小等者。亦上文
荆溪巳指云。下文虽有四教八教思议不思议相
待绝待。皆为显于圆顿一实。正此义也。三种止观
皆缘实相。准上可知矣。】
「五者广略有无。如发心中显数则广而文相略。后十
法中文相则广而显数略。修大行中事仪则广而十
法略。修正观中十法则广而事仪略。后三大章大意
中有广解中无。十种境界正观中有四三昧无。虽互
通经者。正为修止观者简叨滥之道。而傍为通四
教次位之殊。止观明三藏教五停四念乃至阿罗
汉果竟云。此教最浅尚有次位。岂有凡夫造心即
言上位。呜呼。乃学佛教不知佛旨。不知教有大小
权实。叨滥者众。且增上慢人中心尚有少法可得。
世有殊无得者自称證悟。非大妄语而是谁邪。三
藏既有凡圣因果高下之差。通.别.圆三从可知也。
故云正为简滥傍为通经也。又诸文中一切皆以
破古为傍者。若不破古之非。无以显今之是。古今
相形方见巧拙。虽云意傍。不可废也。】
「四者文偏意圆。如三止观结于诸文。及五略中所用
三教诸境十乘纵横偏小等。三种止观皆缘实相等。」
【释曰。文偏意圆。如三止观结于诸文者。巳见第一
所传部别例中逐一引文释竟。今更略出。文偏者。
渐次不定也。意圆者。属意唯在一圆顿也。言及五
略中所用三教诸境十乘纵横偏小等者。亦上文
荆溪巳指云。下文虽有四教八教思议不思议相
待绝待。皆为显于圆顿一实。正此义也。三种止观
皆缘实相。准上可知矣。】
「五者广略有无。如发心中显数则广而文相略。后十
法中文相则广而显数略。修大行中事仪则广而十
法略。修正观中十法则广而事仪略。后三大章大意
中有广解中无。十种境界正观中有四三昧无。虽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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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无义必通具。」
【释曰。言发心中显数则广而文相略者。如五略发
大心中明十种发心。一推种种理。二睹种种相。三
睹种种神通。四闻种种法。五游种种土。六睹种种
众。七见修种种行。八见种种法灭。九见种种过。十
见他受种种苦。缘此十种发菩提心。此即显数广
也。天台于此十中但释前四。馀六不释。但指云其
净土徒众修行法灭受苦起过等。发心例前可解。
故云而文相略也。言后十法中文相则广而显数
略者。乃指十乘中第二发菩提心。彼文委明依境
发心以圆斥偏等。此文相则广。而无上之十科故
云显数略也。言修大行中事仪则广而十法略者。
事仪则依经立制。四种三昧道场法式幡坛道具
等。故云则广。未辨十乘观法。故云十法略。言正修
止观中十法则广而事仪略者。此自可解故不复
释。言后三大章大意中有广解中无者。谓果报起
教旨归此三大章。托夏末缘故不说也。大意中有
者。五略之中后三略是也。配对可见。言十种境界
正观中有四三昧无者。四三昧乃是大意。修大行
中未是的辨行相。是故十境文不列之。言虽互略
无义必通具者。如大意中发大心文有缘理等十。
第二乘观法发菩提心亦应具十。乃至正观中有
十种境界。四三昧中理应有之。故云义必通具也。】
「六者文行不同。如十境十乘生起次第。十禅浅深。竖
【释曰。言发心中显数则广而文相略者。如五略发
大心中明十种发心。一推种种理。二睹种种相。三
睹种种神通。四闻种种法。五游种种土。六睹种种
众。七见修种种行。八见种种法灭。九见种种过。十
见他受种种苦。缘此十种发菩提心。此即显数广
也。天台于此十中但释前四。馀六不释。但指云其
净土徒众修行法灭受苦起过等。发心例前可解。
故云而文相略也。言后十法中文相则广而显数
略者。乃指十乘中第二发菩提心。彼文委明依境
发心以圆斥偏等。此文相则广。而无上之十科故
云显数略也。言修大行中事仪则广而十法略者。
事仪则依经立制。四种三昧道场法式幡坛道具
等。故云则广。未辨十乘观法。故云十法略。言正修
止观中十法则广而事仪略者。此自可解故不复
释。言后三大章大意中有广解中无者。谓果报起
教旨归此三大章。托夏末缘故不说也。大意中有
者。五略之中后三略是也。配对可见。言十种境界
正观中有四三昧无者。四三昧乃是大意。修大行
中未是的辨行相。是故十境文不列之。言虽互略
无义必通具者。如大意中发大心文有缘理等十。
第二乘观法发菩提心亦应具十。乃至正观中有
十种境界。四三昧中理应有之。故云义必通具也。】
「六者文行不同。如十境十乘生起次第。十禅浅深。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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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法遍文虽次第。行必随人。十禅何必自浅阶深。竖
破元为显于不二。或随次入何障于理。自浅阶深妙
观斯在。」
【释曰。文行不同如十境十乘生起次第者。止观云。
阴境在初其有二义。一常现前故。二依大品经故。
因观阴果动烦恼因。大分俱观致有病患。因观三
境则生诸业。恶业欲灭魔惧出境则生魔事。魔事
若过则有功德生。故生禅定。禅有观支。邪慧猛利
故生诸见。见心暂息未得谓得。则上慢生。见慢既
静小习忽起。故生二乘。若忆本愿。虽不堕小则生
菩萨。此且就一往生起及建立章门而说。若据互
发则无复次第。十观生起次第者。止观云。既自达
妙境而起誓悲他。次作行填愿。愿行既巧破无不
遍。破遍之中精识通塞令道品进行。有用助开道
品中之位。巳他皆识安忍内外荣辱莫著中道法
爱。故得疾入菩萨位也。此亦一往且从相生次第
而说。若论行者。上根一观十乘具足即登初住。或
内外凡中根历至七乘。下根八九十乘。一一皆悉
十乘具足方能入道。又四念处云。前之四乘用无
前后。亦不必限于次第。故云文行不同。所谓说时
非行时者。良在此也。十禅浅深者。在禅境中。一根
本四禅。二十六特胜。三通明。四九想。五八背。六大
不净。七慈心。八因缘。九念佛。十神通。此亦且从建
立章门次第而说。若从行者。亦何定于浅深耶。言
破元为显于不二。或随次入何障于理。自浅阶深妙
观斯在。」
【释曰。文行不同如十境十乘生起次第者。止观云。
阴境在初其有二义。一常现前故。二依大品经故。
因观阴果动烦恼因。大分俱观致有病患。因观三
境则生诸业。恶业欲灭魔惧出境则生魔事。魔事
若过则有功德生。故生禅定。禅有观支。邪慧猛利
故生诸见。见心暂息未得谓得。则上慢生。见慢既
静小习忽起。故生二乘。若忆本愿。虽不堕小则生
菩萨。此且就一往生起及建立章门而说。若据互
发则无复次第。十观生起次第者。止观云。既自达
妙境而起誓悲他。次作行填愿。愿行既巧破无不
遍。破遍之中精识通塞令道品进行。有用助开道
品中之位。巳他皆识安忍内外荣辱莫著中道法
爱。故得疾入菩萨位也。此亦一往且从相生次第
而说。若论行者。上根一观十乘具足即登初住。或
内外凡中根历至七乘。下根八九十乘。一一皆悉
十乘具足方能入道。又四念处云。前之四乘用无
前后。亦不必限于次第。故云文行不同。所谓说时
非行时者。良在此也。十禅浅深者。在禅境中。一根
本四禅。二十六特胜。三通明。四九想。五八背。六大
不净。七慈心。八因缘。九念佛。十神通。此亦且从建
立章门次第而说。若从行者。亦何定于浅深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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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破遍文者。文寄次第。先空次假后中。此文既有
六处示妙。岂必先后耶。故文自释云。十禅何必自
浅阶深。竖破元为显于不二。又云。或随次入何障
于理者。以一一谛皆三谛故。自浅阶深妙观斯在
者。结上诸次。一一皆是无差而差。差即无差。故云
妙观斯在也。】
「七者待绝前后。若约教相必先待后绝。若论道理待
绝俱时。」
【释曰。玄文判教前待后绝。理数然也。何者。先待则
约横约竖有粗有妙。横则三教为所待粗。则以圆
教为能待妙。竖则四时八教为所待粗。则以法华
为能待妙。如此相待实巳是妙。尚恐随语见者谓
粗外有妙。心想不绝。是故复有开粗显妙。于前三
教体皆圆实。指前四时无非妙法。显诸佛之化源。
泯今昔之异见。无非三千一实之道。故有前待后
绝也。若论道理祇是一妙无二妙也。若顺譬喻则
先开后废。若从意说开废同时无前无后。止观与
玄不同。故云止观相待义似于别。非今所用。又复
应知天台大师用于二妙判释妙经。学者须知所
出。所出者何。经云。诸佛世尊以种种因缘譬喻言
词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此相待妙之所
出也。又云。种种因缘譬喻言词演说诸法。是法非
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此绝待妙之所出也。不此指
示。往往有一生而不知者。可怪可怪。】
六处示妙。岂必先后耶。故文自释云。十禅何必自
浅阶深。竖破元为显于不二。又云。或随次入何障
于理者。以一一谛皆三谛故。自浅阶深妙观斯在
者。结上诸次。一一皆是无差而差。差即无差。故云
妙观斯在也。】
「七者待绝前后。若约教相必先待后绝。若论道理待
绝俱时。」
【释曰。玄文判教前待后绝。理数然也。何者。先待则
约横约竖有粗有妙。横则三教为所待粗。则以圆
教为能待妙。竖则四时八教为所待粗。则以法华
为能待妙。如此相待实巳是妙。尚恐随语见者谓
粗外有妙。心想不绝。是故复有开粗显妙。于前三
教体皆圆实。指前四时无非妙法。显诸佛之化源。
泯今昔之异见。无非三千一实之道。故有前待后
绝也。若论道理祇是一妙无二妙也。若顺譬喻则
先开后废。若从意说开废同时无前无后。止观与
玄不同。故云止观相待义似于别。非今所用。又复
应知天台大师用于二妙判释妙经。学者须知所
出。所出者何。经云。诸佛世尊以种种因缘譬喻言
词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此相待妙之所
出也。又云。种种因缘譬喻言词演说诸法。是法非
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此绝待妙之所出也。不此指
示。往往有一生而不知者。可怪可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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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者破会不同。若依化仪必先破后会。如先斥小后
方会圆。故方等.般若广破偏小。次至法华方会入实。
约人约行破会同时。如照权了实。照权名破。了实名
会。是故今文为显理故。不同玄文专在判教。凡有释
义破必居先。故今偏圆借彼释名。次第则别。」
【释曰。此一段文所明破会三义不同。一约化仪。二
约人行。三约譬喻。一约化仪。云如先斥小后方会
圆。故方等乃至方会入实。化仪次第理数然也。二
约人行。从破会同时至了实名会。明同时也。是故
今文为显理故不同玄文专在判教。凡有释义破
必居先。此明止观与玄不同。此唯显三千实理成
绝妙观。彼为判教。是故一一先待后绝。三者顺莲
华喻。云故今偏圆借彼释名次第则别者。偏圆大
章在第五也。彼借莲华之喻以释止观之名。借彼
释名次第则别者。先开后废也。虽此先后。厥意在
同时故也。】
「九者解行不同。如五略生起。分别十章。引證破古。问
答料简等。多为生解。若十法总别。十境互发。十禅离
合。十境发相。专在于行。是故先识方可造修。」
【释曰。言解行不同者。且约止观一部而分解行。未
论馀也。如五略生起者。大意生起。云云何发大心
众生昏倒不自觉知。劝令醒悟上求下化。发大心
也。虽复发心。望路不动永无达期。故劝令牢强精
进行四三昧。此修大行也。虽不求梵天。梵天自应。
923-A¶ 第 135b 页 X56-0135.png
称扬妙报慰悦初心。此感大果也。种种经论开人
眼目。融通经论解结出笼。此裂大网也。若知法界
无有始终。豁然大朗无碍自在。此归大处也。此生
起次第为生解也。言分别十章者。十章亦有生起。
上文巳引。止观云。分别十章功德。如囊中有宝。不
探示人。人无见者。分别云。今十章。几真几俗几非
真俗。几圣说默非说非默。乃至云几横竖几非横
非竖等。如此分别为生解故。引證破古料简等。生
解可见。言十法总别十境互发等。有十法之总。三
千三观。十法之别。由三根故乃有十乘。故云十法
总别。又随修一乘而得入者。十乘具足则以一乘
为总。十乘为别。具斯二义方识十法总别之相。十
境发相。在下文第四大章总别例中。下文当释。此
不预伸。言十禅开合者。祇就此论自有三种。谓五
门十五十禅。初五门者。即五停心也。此五一一复
开为三。即十五禅。如数息法开出特胜.通明。此自
三也。不净法开背舍及大不净。此自三也。慈心开
出生缘.无缘此自三也。因缘开出三世轮转。此自
三也。念佛开念三身。此自三也。开即离也。若依此
开恐义滥理。是故去理而存于事。乃为十禅。是知
不净.数息各开为三。慈心.念佛.因缘各守其本。足
前六为九。神通祇是九禅所发。故名十禅。又复应
知五门合也。十五开也。十禅亦开亦合。如禅境中
明。馀文可见。不复释也。】
眼目。融通经论解结出笼。此裂大网也。若知法界
无有始终。豁然大朗无碍自在。此归大处也。此生
起次第为生解也。言分别十章者。十章亦有生起。
上文巳引。止观云。分别十章功德。如囊中有宝。不
探示人。人无见者。分别云。今十章。几真几俗几非
真俗。几圣说默非说非默。乃至云几横竖几非横
非竖等。如此分别为生解故。引證破古料简等。生
解可见。言十法总别十境互发等。有十法之总。三
千三观。十法之别。由三根故乃有十乘。故云十法
总别。又随修一乘而得入者。十乘具足则以一乘
为总。十乘为别。具斯二义方识十法总别之相。十
境发相。在下文第四大章总别例中。下文当释。此
不预伸。言十禅开合者。祇就此论自有三种。谓五
门十五十禅。初五门者。即五停心也。此五一一复
开为三。即十五禅。如数息法开出特胜.通明。此自
三也。不净法开背舍及大不净。此自三也。慈心开
出生缘.无缘此自三也。因缘开出三世轮转。此自
三也。念佛开念三身。此自三也。开即离也。若依此
开恐义滥理。是故去理而存于事。乃为十禅。是知
不净.数息各开为三。慈心.念佛.因缘各守其本。足
前六为九。神通祇是九禅所发。故名十禅。又复应
知五门合也。十五开也。十禅亦开亦合。如禅境中
明。馀文可见。不复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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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者举例从略。如道品.摄法.假中空例。破馀阴馀使
馀品以例初品。相续相待以例因成。则细寻广意以
申馀文。历法先思方不昧旨。若十法成观。但于阴入
委识根由。馀九待发方可设观。故九境中但分别境。
境下十观不细委分。伹随境转照非关广说。」
【释曰。言举例从略者。乃举一其一而例于诸。使文
约而义丰耳。不尔则文文太繁也。且如调道品中
应具四教道谛三十七品。天台举例从略。但明无
作道谛三十七品。为成一心三观之义。复于无作
三十七中但释一界四念处法。馀九法界伹云亦
复如是。举无作一。例前三诸道品而巳。此道品中
举例从略也。言摄法者。大章第四摄法有六。初摄
一切理中云理是谛法指前诸谛开合。指前者。体
相中也。摄一切智中亦指前文诸智开合。亦指体
相中也。摄一切行指下助道中。此摄法中举例从
略也。言假中空例者。以入假观中有五因缘。一者
大悲。二者大誓。三者利智。四者方便。五者精进。故
破法遍文末问云。入假中有因缘。入空何意无。答
亦有。略故不说耳。乃出其有相云。为解脱(大悲也)。为
脱他(大誓也)。为慧命(利智也)。为无漏(方便也)。为法位(精进也)。
为无漏者。为无漏神通也。馀可解。是则空中有五。
同入假之五。略不说耳。此则以后假观例前空观
也。恐人未了今更说之。祗是假观中有五因缘。用
此例前空观亦有此五。故云空例。纂者见法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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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例字犹豫两向。又以假字下中字而为语词。
全无意味。须知此中字者。乃是指法之词。岂语词
邪。言破馀阴馀使馀品以例初品者。亦破遍文末
也。故止观云。前来所说但观识阴作如此说。馀四
阴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此三科皆果报
法也。馀品者。此从思辨。使者。贪瞋痴邪见。能驱役
人。故云使也。一往而分属见惑。品者类也。界系烦
恼品类不同。三界九地。地地九品。则有八十一品。
此一往属思惑也。若从通说。见思二惑皆名为使。
如云九十八使是也。亦可见惑通名为品。如破有
见有八十八。无见乃至双非亦八十八。有无等品
数不同故。亦名品也。言例初品者。亦破思假文。初
品既用三段四句观法推捡。其馀诸品例皆用之。
故云以例初品破使亦然。有见既用三假四句以
破八十八使单四复四。乃至无言亦复如是。此破
阴破使破思举例从略也。言相续相待以例因成
者。亦破思假文也。因成之中既用四句推捡或伏
或断。相续相待亦复如是。此三假中举例从略也。
言细寻广意以申馀文。历法先思方不昧旨者。荆
溪诫于寻读者讲说者。须细寻广文之意以申略
文。复须历于道品.摄法乃至三假。先研思之。方不
昧于略文之旨。言若十法成观但于阴入委识根
由者。此亦举例从略之谓也。创心修观祇观阴入。
三千实相被三根性。故有十乘。既于阴境委明十
全无意味。须知此中字者。乃是指法之词。岂语词
邪。言破馀阴馀使馀品以例初品者。亦破遍文末
也。故止观云。前来所说但观识阴作如此说。馀四
阴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此三科皆果报
法也。馀品者。此从思辨。使者。贪瞋痴邪见。能驱役
人。故云使也。一往而分属见惑。品者类也。界系烦
恼品类不同。三界九地。地地九品。则有八十一品。
此一往属思惑也。若从通说。见思二惑皆名为使。
如云九十八使是也。亦可见惑通名为品。如破有
见有八十八。无见乃至双非亦八十八。有无等品
数不同故。亦名品也。言例初品者。亦破思假文。初
品既用三段四句观法推捡。其馀诸品例皆用之。
故云以例初品破使亦然。有见既用三假四句以
破八十八使单四复四。乃至无言亦复如是。此破
阴破使破思举例从略也。言相续相待以例因成
者。亦破思假文也。因成之中既用四句推捡或伏
或断。相续相待亦复如是。此三假中举例从略也。
言细寻广意以申馀文。历法先思方不昧旨者。荆
溪诫于寻读者讲说者。须细寻广文之意以申略
文。复须历于道品.摄法乃至三假。先研思之。方不
昧于略文之旨。言若十法成观但于阴入委识根
由者。此亦举例从略之谓也。创心修观祇观阴入。
三千实相被三根性。故有十乘。既于阴境委明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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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此则巳识观法之根本。入道之元由也。馀九待
发方可设观。故九境中但分别境。分别境相既昭
著巳。境下十观不委细分。但随境转照者。只用前
来观阴十乘移观发境。此自可晓。】
止观义例随释卷第一
发方可设观。故九境中但分别境。分别境相既昭
著巳。境下十观不委细分。但随境转照者。只用前
来观阴十乘移观发境。此自可晓。】
止观义例随释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