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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923-A
重刻止观义例随释序

毗陵师所作止观义例者。结张教网之宏纲。阖辟
观门之要枢。若夫殷王网。解三置一面。括三止观
别。安一止观总。捕清凉方命鸟矣。又犹朱雀门。旁
三正一方。后有等三门。首无生一门。透觉范了事
汉矣。尝捡彼林间录援引斯文。喻如官路土。私人
掘为像。智者知路。土凡愚谓像生。后时官欲行。还
将像填路。像本不生灭。路亦无新故之语。谓古佛
偈曰。若非范公择法眼瞭然。岂能知毗陵师之为
古佛再来也哉。且宋文潞公彦博固为当时鸿儒。
往龙安寺听僧唱彼偈。有省归佛。集十万人为净
土会。临终安然念佛而化。备载莲宗宝鉴。至若大
明天鼓居士宗肇撰天乐鸣空集。又引称古佛偈
曰。其末云。前佛后佛同指众生分中。生死法内全
是无生之法。何不悟而甘受生死。更欲舍生死别
求无生。转益迷倒矣。然则斯文非独为一家。实是
天下大例也。温州永嘉从义处元二公师父。继忠
法门之难兄难弟也。义神智纂要之于前。元僧正
随释之于后。两籍擅美盛行于世。然而义附假名。
元从扶宗。连枝既分。阋墙祸起争锋笔舌。然此随
释流传榑桑多历年所。台家讲学为难解文。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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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者无他。以有乌鸟焉马之三写。甲由田申之一
画错故。余以短才雠挍差违。如其夏五漏月之流
不敢轻加。若彼三豕渡河之讹大概是正。以付梓
人。斯书释主操觚于大宋崇宁三年阏逢涒滩夏
五月初八日。阁笔于翌岁旃蒙作畺仲夏休日。愚
亦偶尔肇挍。于日本宝永改元甲申五月望日毕
事。于今兹乙酉皋月中浣支桑。年间相去六百有
一岁也。法运循环枝干合契。信是三宝因缘不可
思议者也。

敕定 融通妙宗摄州平野大源山
大念佛寺里沙门 秀云 书No. 923
止观义例随释(并序)
永嘉沙门 处元 述

叙曰。荆溪尊者辅行记数百万言解止观文。明如
白日。常虑后学未晓大猷。是故举其宏纲。撮其枢
要。例出一部大旨总为七科。使苦心听习之徒。妙
解益明妙行斯立。此义例之所由作也。圣师之意
虽尔。奈何末世人根昏钝。鲜有知机妙达之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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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之文。辅行之记。既其不了。义例之设抑亦徒施。
不有解释义何由显。昔四明法智大宗师盛化当
时颇多制述。斯文不记者。岂非以有待之身不及
此耶。法智既灭。事笔削者间或有焉。解释斯文未
之有也。予尝有志于此。以董众驾说未暇及之。比
因退居。日课之外方思秉笔以酬夙昔之志。适会
同宗讲人远寄其所谓义例纂要者请予藏否。于
是乎馨炉启卷详读。移时不觉。叹曰。呜呼斯人也。
引文销文时或有得。若乃文之大旨未之知也。且
如以初乘观法性德之境为真如理观修德之境。
为唯识事观。点胸自大谓少人知。此既狂妄馀安
足论。况又破句消文谬改文字。此不预举下文当
见矣。予不敏辄事解释。命题曰止观义例随释焉。
盖取诸大论随释大品般若之类也。其间引文或
与纂者有所同者。以所引之文祖师之文也。祖师
之文天下之公器也。岂彼得引予不得用邪。请观
释义与彼天殊。

大宋崇宁三年甲申夏五月初八日东溪草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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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义例」

【释曰。此之首题文乃从略。具存应云摩诃止观义
例。若从旧本应云圆顿止观义例。章安再治。去圆
顿名。安摩诃称者。以摩诃名含三法故。何者。梵语
摩诃。华言大多胜也。夫大也者。般若妙德体周法
界。毕竟空也。多也者。解脱妙德具一切法。不思议
假也。胜也者。法身妙德性一切法。胜二边故。妙中
道也。此之三法。分别有三。体非三也。举一即三。举
三即一。非三非一。不可思议。此之名以冠止观。则
显若止若观皆具此三。是则一止而三止。一观而
三观。无非三德秘密之藏。又应了知。止非定止观
非定观。止观名别而体不殊。是故止观二非二。为
治散病说名为止。为治昏病说名为观。当知只一
三千为止观耳。吾祖智者闻之于灵鸾。悟之于大
苏。说之于玉泉。乃此止观法门也。章安再治。题曰
摩诃。以显三德。止观便故。旧题圆顿。义乃通途。以
一二三四五乃至无量皆圆顿故。不如摩诃直显
三法。是故改也。所言义例者。义之一字不可轻释。
包五略。含十广。妙解妙行自行因果化他能所乃
至同归三德密藏。方尽义之一字也。纂者但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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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止观所以。其言落漠全无所归。应知荆溪尊者
欲明此义。乃作七科例之。俾今行者达五略十广
乃至旨归。以成妙行由兹成佛。岂轻易而言哉。所
言例者。此乃法春秋左传之谓也。传有总例大例
凡例等。斯文七例即大例也。梁肃统例即总例也。
斯文之下凡例甚多。如云凡列章门。有对自开合。
有对他开合等。例者类例也。此以一部总为七例。
总中之别例亦多矣。是故解释此题不可率尔也。】

「天台沙门湛然述」

【释曰。天台。山名也。乃行道著述之所也。或称毗陵
维桑之地也。沙门。翻勤息。湛然。尊者名也。述谓撰
述。皆如常说不复委释。】


* 第一所传部别例
* 第二所依正教例
* 第三文义消释例
* 第四大章总别例
* 第五心境释疑例
* 第六解行相资例
* 第七喻疑显正例」

【释曰。此之七例通而言之。篇篇莫不皆为破迷情。
显正理。成妙解。立妙行。别而言之各有所主。故云
所传部别乃至喻疑显正。入文自见矣。】

「○第一所传部别例者」

【释曰。此标章也。言所传者。师资相承非任臆说。故
云所传。今文乃指天台大师传于南岳三种止观
中圆顿之一以为所传。非渐.不定。故云部别。】

「总指一部以为圆顿佛乘正行之大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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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荆溪之意。恐读文者以见部中有渐.不定.圆
顿之说。谓有异途。是故特云总指一部以为圆顿
佛乘正行之大体也。圆顿佛乘者。法华开显三千
实相也。以此为行方为正行。未开显前。偏小诸行
皆邪行也。言大体者。如人一身虽有手足支分。身
为大体。故以圆顿而为大体。馀二支分耳。纂者以
大纲释大体。于义疏也。】

「大意文初虽有数处三止观结。但汎尔借名结义。非
为即为三种行相。」

【释曰。此释疑也。恐人疑曰。若此一部唯是圆顿佛
乘正行者。下文何故而有三种止观邪。是故释云。
大意章初发大心文等虽有数处三止观结。但是
汎尔借三止观之名。结发心等文。成三止观之义。
非为即为三种行相。学者应知尚即非为成圆顿
行相。岂馀二邪。以圆顿行相须具二十五法以为
方便。十境十乘修发相方成故也。言数处者。自三
巳上乃至于九皆曰数也。言汎尔者。汎滥通途之
义也。尔。语词也。言非为者。不也。荆溪意云。通途借
名结义而巳。不为便成三种行相。纂者指此为字
误。乃云须云非谓。此谬改也。然不独纂者谓误。自
昔讲人浅识之者。不善究理莫不皆然。非新说也。】

「以大意中文略意广。故用三一收束结撮。应知部内
意唯在顿。」

【释曰。此文释出大意章中用三止观之意。何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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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止观结邪。以大意章开为五略。则一章五略其
文略也。其意广者。五略既是自行因果化他能所。
同归大处摄下九广。自行因果化他能所同归秘
藏。故意广也。天台大师恐寻读者追逐发心大行
等一一文相。心多异缘忘失其本。故用三一收束
结撮。虽用此三但是汎尔。此部正意唯在圆顿。言
三一者。三是渐次.不定.圆顿。一乃义含于三。应知
一乃是通。三即是别。非别有法也。荆溪门下有僻
解师。不达此意。便谓三外复有顿顿一观。故谓圆
顿为渐顿观。此僻喻疑显正中破下文自见矣。言
数处文者。即发大心修大行中各有数文故也。发
心中云。发菩提心即是观。邪僻心息即是止。此用
一止观结也。又显是中约四谛发心中云。上来所
说既多。今以三止观结。又四弘中云。若解此心任
运达于止观。无发无碍即是观。其性寂灭即是止。
此亦一止观结也。又修大行中第四三昧文有四
科。一约诸经。二约诸善。三约诸恶。四约诸无记。此
四科后用三止观结云。复次但约最后善明随自
意。此是次第意。最后善者。展转比较乃至佛界。此
渐次结也。又云。若善恶俱明随自意。即是顿意。此
圆顿结也。又云。若约襵牒之善明随自意。此则不
定意。此用不定止观结也。言襵牒者。只是前二用
渐发顿。用顿发渐。故云襵牒。本文尚多。略举此耳。】

「故序中云。大意在一顿。以略冠广不可差殊。又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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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圆顿文者。如玉泉寺所记。」

【释曰。此引證也。意云。十大章中大意一章。文有五
略居九广首。大意之中虽用三种止观。意只在于
圆顿。以总冠别。以略冠广。不可差殊。言示处者。指
文处也。章安止观序云。次第禅门合三十卷。今十
卷成文。法慎私记者是六妙门禅。以不定意历十
二禅。谓四禅四空四无量及六度等诸法门。陈尚
书令毛喜请大师出者是。圆顿文者。大隋开皇十
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荆州玉泉寺说。章安自说所
记者是。既云圆顿文者。玉泉所记。故知此部唯是
圆顿。其僻解师那云是渐圆耶。】

「下文虽有四教八教。思议不思议。相待绝待。皆为显
于圆顿一实。」

【释曰。下文者。指序巳下。序与正说皆是圆顿。虽有
思议相待。皆为于不思议绝待。无见文中有相待
等言。便谓即是渐圆观也。】

「故大车文中以思议相待等而为仆从。实相妙理以
为车体。无漏妙观以为白牛。自馀诸法皆庄严具。」

【释曰。引此文者。意證摩诃止观乃是法华开权显
实绝妙止观也。岂有圆顿更过于此。如何僻解谓
为渐圆。别立华严兼别之教为顿顿观。言故大车
文中者。乃是十境一一皆用十乘。十乘文后皆引
法华大车谕證。初阴境后其文最详。然其所引对
当不过妙经文句及辅行。今具引之。辅行云。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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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不思议境也。幰盖慈悲宝绳交络。即发心也。
安置丹枕枕有内外。若车内枕。休息众行。即安心
也。若车外枕。或动或静也。动静只是通塞义也。其
疾如风。即破无明。是破遍义也。始自白牛终至平
正。道品义也。又多仆从。即正助也。游于四方。即次
位也。安忍离著。在次位之初。安忍只是忍于五品
违顺二境。令入六根。离爱只是离六根中相似法
爱。又次位者只是行之所阶。恐行者生滥。故于次
位中别出五品六根清净劝励行者。令离障离爱。
故知前七正明车体及以具度。后三只是乘之所
涉。若无所涉运义不成。是故十法通名大乘也(全文)
言实相妙理以为车体者。初乘观法不思议境也。
无漏妙观以为白牛者。调道品也。思议相待为仆
从者。对治助开也。自馀诸法皆庄严具者。即发菩
提心巧安止观识通塞也。然就文对当义虽若此。
善用观者于一一乘莫不具十方为得旨。问。凡引
證者必依佛经及以诸论为生信故。今文引證不
过只引止观序文及以正说以为此文诚證。如何
生人信耶。曰。夫议论者乃有二焉。一者若与他宗
论议。须引佛语及论文等。此如金刚錍对贤首宗。
但引涅槃.华严等文。今只与本宗议论。故不引他。
何者。以僻解师解邪辟。乃是荆溪门人久受陶铸
且不敢非本宗。况智者圣师亲闻亲證。如所闻而
修。如所修而證。如所證而说。煌煌盛化敢不信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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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只引其所听文为诚證耳。】

「故知此部更无他趣。」

【释曰。此总结也。指摩诃止观一部五略十广。从始
至终无非圆顿佛乘正行。此外更无其他意趣。此
亦密斥僻解师也。】

「○第二所依正教例者。」

【释曰。此标章也。标于所依以显能依。能依乃是五
略十广妙止观也。所依乃是开权显实扶律谈常
之二经也。此二相须方名正教。末世非此乃邪教
也。此自为一例。】

「散引诸文该乎一代。文体正意唯归二经。一依法华
本迹显实。二依涅槃扶律显常。以此二经同醍醐故。」

【释曰。此的指止观唯依法华.涅槃。言散引诸文者。
此非捡阅思量援引之谓也。乃是吾祖智者圣师
妙證诸佛化导根源。若舒若卷只在一念。登高座
时以慈悲心安无碍辩说此止观。任运与佛五时
八教小乘大乘权实偏圆宛然符合。故云散引。不
同世间人师著述之际。搜捡经论牵引證据。操觚
临纸轧轧如抽。为散引也。言该乎者。该罗也互也。
一代者。始自成道终至涅槃。一期事毕故云一代。
代者更谢也。言文体正意者。乃指止观一部之文
文之主质故云正体。唯归法华涅槃二经。法华则
本迹显实三千实相。涅槃则重施戒律扶之显常。
此且释于标文。下文当再释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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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释名论待论绝。乃至偏圆文中具引莲华三喻。
释名。显体具用光宅四一。即是实相为行正体。况诸
境十乘皆以大车为喻。」

【释曰。上文既标云唯归法华.涅槃二经。今文先释
唯归法华之意。故止观十章释名一章。既用相待
绝待二妙释止观名。故知即是开权显实之止观
也。如何僻解谓渐圆耶。偏圆文中既具引莲华三
喻释止观名。一代时教独有妙经取喻莲华。故云
为莲故华。华开莲现。华落莲成。喻于如来出世本
意为实施权。开权显实。废权立实。故知止观绝妙
无过。显体具用光宅四一者。一即一实之道三千
实相也。即是以法华三千实相为行正体也。况诸
境十乘皆以大车为喻者。大车即是譬于法说十
乘观法。此即止观文体正意归法华也。此直出文
意竟。

次重引文消释者。十大章中第二释止观名
自有四科。一相待。二绝待。三会异。四通三德。故云
释名论待论绝。乃知止观是法华绝妙之行也。言
乃至偏圆文中具引莲华三喻释名者。此自为五。
一大小。二半满。三偏圆。四渐顿。五权实。于权实中
立权科中略为三意。一为实施权。二开权显实。三
废权立实。如法华中莲华三譬。诸佛即以一大事
出世。元为一实止观而施三权止观。权非本意。意
亦不出权外。只开三权止观而显圆顿一实止观
等。故云莲华三喻也。言乃至者。次第应须体相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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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越此二科故云乃至。言显体具用光宅四一等
者。追用第三体相文也。此自为四。一教相。二眼智。
三境界。四得失。此四而与四一义同。教相教一也。
眼智行一也。境界理一也。得失人一也。所以引此
四一者。显此止观以开权实相而为体也。以光宅
师释法华中开显之文用四一义。前释名中既用
莲华三喻。今体相文还用四一显体。则若名若体
无非法华绝妙止观。所言一者。实相独立能一一
切。故言一也。四一之名元出光宅。天台和旧亦用
四一。四数虽同。其义硕异。光宅立果一.因一.教一.
人一。天台废果一之名而立理一。若无理者诸法
无本则同魔事。光宅立因一。天台废之而立行一。
因语单浅不包于果。天台特立行一其义则远。以
行始为因终为果故也。教一.人一名同于旧。光宅
既以法华为万善同归。不谈佛性常住。而与天台
四一释义天地相悬矣。】

「故生起文末总称叹云。积劫勤求。道场證得。身子三
请。法譬三说。正在兹乎。」

【释曰。此乃引佛因果及以法华称叹止观妙极无
过也。积劫勤求。勤此止观因也。道场證得。證此止
观果也。身子三请。请此止观也。法譬因缘三周所
说。说此止观也。正在兹乎者。在此圆顿绝妙止观。
如何僻解谓渐圆耶。言生起文末者。止观观阴入
境十乘文初有二。初法。二喻。喻者举大车也。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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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六。初列十法。二生起。三举喻。四称叹。五广解。
六总结。称叹之文在举喻后。而言生起文末者。一
者邻近故也。二者称叹。本叹十法。是故伹云生起
文末也。言积劫勤求者。有近有远。近指大通。远指
本行菩萨道时。道场證得亦有近远。远指本娑婆
国成佛。近指今日寂灭道场。止观既是智者所说
所行。称叹理应兼具本迹。】

「是知四种三昧皆依实相。实相是安乐之法。四缘是
安乐之行。證实相巳。所获依报名为大果。起教只是
为令众生开示悟入。旨归只是归于三轨妙法秘藏。
所以始末皆依法华。」

【释曰。上文以佛因果及身子请等。皆妙止观而叹
十乘。今明四种三昧。皆依实相。皆修十乘。能成佛
果。是语修因能至果也。言是知者。连上缀下之词
也。意云推佛勤求證得。由是而知。四种三昧皆可
修之以取佛果。言四种三昧者。此通四教。今的在
圆。不通馀也。常行依般舟观佛立。常坐依文殊说
问观三道。半行半坐依法华方等历诵经持咒等。
非行非坐依占察历善恶无记等。四行虽殊实相
无别。故云皆依实相也。然应了知。文中虽则通举
四种三昧。今文之意为成法华妙行耳。问。今摩诃
止观十乘十境初观阴入专依常坐。以九十日为
期。如何即是法华三昧耶。答。此有二意。一者依开
显故无非法华。二者天台大师以开权显实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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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体入常坐中用。故令常坐成法华行。譬如圣王
统王天下。随所至处莫不为尊。莫不为主。近取此
譬可决疑也。言实相是安乐之法者。夫言实相者
必含三谛。故无量义经云。言实相者谓无相也。无
生死之相。无涅槃之相。无相亦无。故言无相。无生
死则无有相。无涅槃则无无相。双遮二边即中道。
无相亦无即是中道。双照二边无中道也。三一圆
融是秘密藏。名大涅槃。故云是安乐之法也。梵语
涅槃。此翻安乐。此安乐法即是所观之妙理也。四
缘是安乐之行。即是能观之妙行。始自名字之初
勤而修之。得入五品及以六根。皆安乐之行也。此
行成就得入初住。名證实相。證实相巳分获三身。
正报转也。所获依报实报之土。亦名为大果。身土
不二皆名大果。此约法身受报而说。非生身得忍
菩萨也。是故五略谓之大果。大章谓之果。报大果
巳。必有能扣之机。应则起五时之教。乃至能令众
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五略谓之裂网。大章谓之
起教。旨归只是自行化他皆归密藏。故云归于三
轨等也。五略谓之大处。大章谓之旨归。原始要终
无非法华。如何僻解谓为渐圆之观。岂非抑剉法
华超八之教耶。】

「此即法华三昧之妙行也。」

【释曰。此总结止观一部咸归法华而为所依也。言
法华三昧者。登圆初住也。云妙行者。名字五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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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也。一部之意唯欲断送行人入清凉池初住而
巳。自此巳去非不修观。伹位至此任运流入。不须
云也。】

「次用涅槃者。虽依法华咸归一实。末代根钝若无扶
助则正行倾覆。正助相添方能远运。」

【释曰。此明止观一部唯归二经中用涅槃意也。虽
依法华咸归实相。此土浊恶神根昏钝见烦恼重。
由闻法华显实之语。便谓一切无非实道。有何持
戒及以破戒。有何善道及以恶道。见持戒者指目
而笑谓为小乘。见破戒者尊而奉之谓为上达。亡
法身。失慧命。若不扶律尚失人天之身。无上佛道
安可期耶。是故涅槃重施戒律丝毫不滥。用以扶
助功莫大焉。是故二经同味。又复应知。此为成观
但取同边。文句记释故广分别。一十六句有异法
华。须知用与各有趣向。不可用彼来妨此文。】

「佛化尚以涅槃为寿。况末代修行非助不前。故扶律
说常以显实相。推功在彼。」

【释曰。此文举况明用涅槃意也。如来法王在世。盛
化嘉会之徒尚有执实而迷权者。是故垂终重施
戒律以救慧命。故云为寿。况乎灭后人根转钝邪
见炽盛。若不用助。一实之道安可行也。】

「故正用法华。意显圆常二经齐等。」

【释曰。既云正用法华。则知傍用涅槃以为助道。若
乃助即正道。亦何傍正之有。约钝根说。用助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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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有相添傍正之事。二经齐等者。同时同味也。此
一节文总结止观一部。文体正意唯归二经矣。】

「○第三文义消释例者」

【释曰。文者止观一部能诠文也。义者文下所诠之
所以也。谓五略十广十境十乘之义也。此文义二
字乃所释也。消释例之三字。能释也。消释者。如日
融冰释然而泮。故云消释。例者巳如上释。】

「又更为二。一者详究文义。二者消释体势。初文为二。
一者详究文义。二者详究文相。」

【释曰。详究者。详谓精详委曲之义也。究谓根究穷
探之义也。言体势者。一部之文各有体势。虽始终
归于圆实。而散引诸文各有体势。如引小乘文之
体势自归于小。通.别.圆等例之可知。详究文相者。
亦一部之文各有相状。详而究之。】

「初为十例。一者引證通局。如引法华部唯一实。文叙
昔教以为所开。故部中之文有权有实。若局證一实
则唯引实文。若通證方便则兼引昔义。如引法华證
渐.不定。所引四味文之与部。通局亦然。」

【释曰。此文例出序中章安引證三止观文及一部
内引證有通有局。通谓无方不壅。局谓拘局楷定。
言如引法华部唯一实等者。若不叙昔之粗。将何
以显今经之妙。故五佛章云。过去诸佛以无量无
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词演说诸法。是法皆为
一佛乘故。此乃先叙昔粗后显妙也。五佛皆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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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部中有权有实。言局證一实则引实文者。经云。
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是也。言若通證方便则
兼引昔义者。證渐.不定也。證渐引经云。如是之人
应以此法渐入佛慧。荆溪云。既非华严教人。又非
诸教入顿。起自鹿苑。中涉二味。故名为渐。引證不
定经云。若有众生不信受者。当于如来馀深法中
示教利喜。不信受者不信圆顿者且以馀深法化
之。圆教是深非馀。藏通是馀非深。别教次第故是
馀教。谈中道故深。或馀或深故證不定。言所引四
味文之与部通局亦然者。如引华严乳味。局则證
顿通三。鹿苑酪味。方等般若二酥。局则證渐通三。
以此三味皆渐教故。故云通局亦然。】

「二者汎引流类。谓引教證观等。如引华严先照高山。
净名始坐佛树。大经从牛出乳。法华以异方便等。以
證三止观义。故知教观渐等名同其义永异。彼文判
教。今以类同。是故借用。」

【释曰。此文亦是序中引證三止观文。今文谓之汎
引流类。意恐读者执文濡滞。故此例出。令知序文
引證但是借教證观耳。言华严先照高山者。此證
顿也。次照幽谷。此證渐也。次照平地。此證不定也。
以五道等照机杂不定故。华严经中伹有三照。天
台开照平地以为三时。以配涅槃乳等五味。判一
代教。深有致也。言始坐佛树者。此證渐也。佛以一
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此證不定也。说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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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亦不无。此證顿也。大经从牛出乳次第相生。證
渐也。置毒乳中则杀人。證不定也。雪山有草。牛若
食之即出醍醐。證顿也。法华以异方便等者。四时
三教为异方便。渐.不定也。显第一义。證顿也。或云
五时八教为异。如释签辨。如此之说并是引教證
观。汎尔引类。非谓全同。应知八教中三与三止观。
其体永异。八教中顿自指华严。渐.不定二寄四时
教。今此三文俱是大乘。同缘实相。岂得同耶。问。渐
次宗涅槃。不定宗请观音。圆顿宗法华。安得同耶。
曰。涅槃既与法华同时同味。是故同也。请观音虽
部在方等。从圆实边及巳开显。是故同也。又复应
知三种止观被三根性。则有三部之殊。圆顿则解
行俱顿。渐次则解顿行渐。不定则解顿行或顿或
渐。皆是圆人。无有异也。言彼文判教者。指彼玄文
以五八等判出法华。此为类同。故借渐.顿.不定之
名。类同三种止观耳。】

「三者借名申义。谓借权名申于实义。如引方等斥夺
之名。申今开权绝待之义。引馀三时类此可知。于彼
即是兼但对等。于今即成开废会等。」

【释曰。此借名申义等。在止观第六从假入空破法
遍文末。乃引法华。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及引
大经。复有一行是如来行。大品。一切种智知一切
法。净名。入薝卜林不嗅馀香。华严。称为法界等。今
云斥夺之名者。乃是净名室内天女诃身子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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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故云入薝卜林中不嗅馀香。天台大师借此之
名。以申摩诃止观开权妙观。故云申今绝待之义。
于彼乃成对小斥夺。于今乃成开废会也。引大品
经显妙止观。于彼乃成融通淘汰。于今乃成开废
会也。大经一行同时同味。自可知也。华严法界显
妙止观。于彼乃成兼别隔偏。于今乃成开废会也。
又引诸经显妙止观云借权名者。寄昔教说故云
权名。若约开显一切皆实。何权之有耶。言引馀三
时者。鹿苑不预。文势相从而来耳。】

「四者借喻转譬。如借猪揩金山等论喻忍等。今借譬
止观等喻是世间物类。而以随义转用。何局本文。如
火一物诸经或时譬瞋譬智。或用照用烧。以形以性。
若体若用。地水风等为喻亦然。是故不应局文为定。」

【释曰。此文例出止观一部及诸文之下。凡用诸喻
莫不皆然。言猪揩金山论喻忍等者。大论文也。论
喻忍度。云若人加恶如猪揩金山。金体益真。今譬
安忍三障四魔。明静益盛。言喻是世间物类而以
随义转用何局本文者。周易云。近取诸身。远取诸
物。以至天地江海日月星辰风云等皆堪为譬。虚
空法界尚可为喻。况馀物耶。欲人知于用譬在于
适时。不可执一。是故云也。纂者此中而以之。以字
误也。应作巳字。今谓不独谬改文字。抑亦破句读
文。应读云喻是世间物类而以随义转用。如何破
句复谬改耶。举火为譬及地水风等。文理可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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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云云。】

「五者旁引辨异。如诸文用毗昙.成实若證渐初及偏
小等。则名义兼借。如信法二行文初五阴王数同时
异时等。但为辨异。非借名义。」

【释曰。此文亦是例出止观一部旁引辨异及诸文
之下凡例也。言用毗昙.成实至名义兼借者。毗昙
有门论也。成实空门论也。止观第六破思假中明
十六心。正是初果见道之位。重虑缘真是修道位。
有门诸论明十五心是见道位。用十六心为修道
位。二论相破其犹矢石。今家和会二论俱是。此如
常说。言若證渐初及偏小者。渐初鹿苑唯小及偏
小者。方等有偏有小。般若有偏无小。若證此等则
名义兼借。所言借者何也。今明摩诃止观。圆破思
假。破思惑位。借此小乘较量次位浅深。故言借也。
言信法二行文初者。在止观第五安心中。彼明凡
师教他安心须知二种根性。一信行。二法行。引萨
婆多明此二人位在见道。因闻入者为信行。因思
入者是法行。昙无德云。位在方便。若见道中无相
心利。一刹那发即真。那得判于信法之别。此亦汎
引二论以辨同异。非用论意。言五阴王数同时异
时者。此文在观阴入文初也。有门论说五阴同时。
识阴是王。四阴是数。心王心数相扶而起。空门论
说识先了别。次受领纳。想取相貌。行起造作。色为
行果。此伹汎引二论以出同异。非今文意。文意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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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一念阴以为法界。岂须同时及异时耶。】

「六者开总出别。如四悉五味三假二空。本文义含开
合义遍。诸门诸教莫不咸然。」

【释曰。开总出别如四悉等者。四悉出大论。亦出禅
经。谓之四随。总别者今略出之。或总以三藏为世
界。总以通为为人。总以别为对治。总以圆为第一
义。或以三藏为三悉。衍门为第一义。或以四时三
教为三悉。法华为第一义。或约四教各有四门。四
门自分四悉者。有门世界。空门为人。双亦对治。双
非第一义。或约一座。或约一时。或约一念皆具四
悉。或四悉对位。且如圆教名字世界也。五品为人
也。六根对治也。初住第一义。藏等三教对位亦然。
如是等教门引用不可悉数。以本文含如此之义。
是故引用无有穷也。恐繁其文是故且止。开合之
义从可知也。五味本文出于大经。文含相生不定
及顿。如前引證。三种止观者。是复有教。教五味对
位者。且如三藏凡夫如乳。须陀洹如酪。斯陀含如
生酥。阿那含如熟酥。阿罗汉如醍醐。通.别.圆三对
位亦尔。相生一文总也。天台大师用配五时。开总
出别。故有如上配对之殊。三假本出璎珞经.大智
度论.小乘成实等论。小乘则随事三假。大乘三教
则随理三假。随事三假者。如过去无明行业为因。
父母胞胎为缘。此因成假也。始于生下。终乎皓首。
相续假也。以生待死竖待灭无之无。横待三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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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无。相待假也。大乘随理亦无别法。只指此三如
幻如化等。是随理也。所言随者。以智随境故名为
随。藏人根钝随事而谈。依生灭智随三事假。故言
随事。大乘根利敌对反是。故云随理。又约色法者。
且如露柱因缘所成。因成假也。始自建立迨今受
用。相续假也。终归败坏。相待假也。亦竖待灭无之
无。横待三无为之无也。约心亦然。一念心起必假
因缘。因成假也。前念后念念念不巳。相续假也。以
今有念对馀无心。相待假也。亦竖待灭无之无。横
待三无为之无。如此之假。竖该五时横遍八教。教
教四门门门三假。以本文含故是故引用。略如上
说。性相二空。所出本乎中论.智论.大品般若。小乘
生法二空出阿含经。大乘生法二空出金光明.大
品般若.中论.智论等。是则生法二空通乎四教。性
相二空唯在衍门。三藏教门或可通用性相。但能
观不同耳。大品二空谓之总空。以此二空遍空一
切。故云总也。从所空异则有多名。多名曰别。如十
八空等也。衍门三教。生空即法空。法空即生空。无
二无别。从惑落边不无前后。又生法从所执之境
得名。性相从能执之情受称。生境亡处性相观成。
性相观成生境则亡。生法二境既其本融。性相二
空同时而照。此之二空本文本含开合。是故引用。
义遍四教四门。莫不皆然。】

「七者引用宗要。如引法华权实本迹。般若加说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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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等。方等弹斥神力不共等。随引一句两句得彼文
心。若破若立不失部旨。」

【释曰。法华以本迹开显为宗要。般若以融通淘汰
身子空生被加说共不共为宗要。方等以净名弹
斥三乘不思议事神力不共法以为宗要。故知法
华以本迹为宗主。般若以被加为宗主。方等以弹
斥为宗主。宗主即文心也。心者如人一身以心为
主。故心为王能统王故。止观文中及诸文之下。凡
有引用。或一句两句得彼文心。若破若立不失部
旨。故得文心者若操刀得柄不伤手也。言若破若
立者。破则俱为法华所破对带教也。立则为成法
华妙机言化意也。纂者云破古立今。非此中意。】

「八者引用儒道。若破若立不违本宗。略辩异同不在
委细。不以名似将为义同。是故所引粗尔存略。」

【释曰。言儒道者。儒谓周孔杨孟百家之说。道谓李
聃之书。故止观第三摄法文中第六摄一切教中
云。观心僻越顺无明流。则有一切诸恶教起。所谓
僧祛.卫世九十五种邪见道生。亦有诸善教起。五
行六甲阴阳八卦五经子史。世智无道名教皆从
心起。及止观第六从空入假破法遍中明世间法
药。亦引周孔之教。如此诸说祇可略释不须委悉。
又止观云以一其意。引老子云。天得一以清。地得
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之意唯以阴
阳气得中和合而为一。故云天得一以宁。君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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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亦是得其中和。故为天下正。岂得同吾教藏通
以真理为一。别圆以中道为一耶。若破若立者。但
是生死之法。非出离道。安得不破。若立者。虽小道
亦有可观者焉。亦可以为佛法先容也。不违本宗
者。本宗唯是一实之道。岂以儒道能混乱耶。荆溪
恐人泥此文相。故今略辨同异不在委曲。言不以
名似将为义同者。老子有云。无为无所不为。道可
道非常道之言。岂可以此便为真无为之理常住
之道耶。是故名似其义永异。】

「九者借名略义。如摄法中及识药等。但借其名以示
相状。若更委释太成繁广。略指上下准例可知。」

【释曰。借名略义如摄法及识药等者。今先明识药。
止观第六入假观有三。谓知病.识药.授药。识药中
有三。一者世间法药。二者出世法药。三者出世上
上法药。世间法药指五戒十善等出世法药。始从
一法增至十法乃至无量法。出世上上法药亦从
一法增至十法乃至恒河沙数法。如此之法止可
借名以示其相。岂可一一解释。若一一释岂不太
繁广耶。摄法章中有六科。谓摄一切理。一切惑。一
切智。一切行。一切位。一切教。今但举理智行三。指
上指下。初摄一切理中云。理是谛法。如上开合遍
圆不同。言如上开合者。文指第三体相四科中第
三境界中诸境离合。此指上也。次又摄一切智中
云。诸智离合如前所说。如前之言亦指境界中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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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离合。此亦指上也。次又摄一切行中明慧行行
行乃至四弘十八不共及四无畏等。荆溪云十八
不共至下助道中说。此指下也。又云三三昧.三解
脱至第七卷说。此亦指下也。故云略指上下准例
可知。】

「十者准例用义。如教證二道本在别教。今则通用。乃
分两意约證约说。准望三观立三止等。」

【释曰。教證二道吾宗常所谈者。既临此文不免略
举。言本在别教者。出地持论解华严十地品文。从
部兼之义故有教證。诸说异同。今则通用者。不唯
在别通四教。故于四教中教。教乃分两意。约證约
说。言约證者。以实有修因證果。故云约證。乃以约
行约證同名为證故也。言约说者。为初心说一教
始终。乃约教道也。又说佛自證亦名约说。是则说
教说證同名约说。故云应须先了两意。有人消此
云。约證只是證道。约说只是教道。予谓作此释者
但是教證一意。非两意也。今引诸文以显此义。故
玄文中引地持论地相地实。即约行教證。今谓即
此文中约證一也。又教门方便即教道明义说所
證法。即證道明义。今谓即此文中约说一也。签文
释竟乃云。具如止观第三记。今为引之。辅行云。前
之两教教證俱权。圆教教證俱皆是实。此并易明。
但别教中教权證实。意稍难晓。人多迷之。使此别
教其义拥隔。是故今家借用地论教證二道以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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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门。于中应须先知二意。一者约行。则地前为教
道。登地为證道。此同今文约證一也。二者约说。为
地前说。始终属教。如云真如为惑所覆。或将十度
以对十地。互不相收等。此同今文约说一也此文
中云乃分两意。须此属对。若以约行證道。约说为
教道。乃是一意非两意也。问。玄文约行约说各有
二意。签文解释固巳详备。如何却云具如止观第
三记耶。且如辅行尚缺约说一證道义。未审荆溪
何意。以玄签为略。以辅行为具耶。曰。玄签四义备。
而引地论文略。辅行引地论文具而缺一约说證
道。荆溪意令读者讲者以辅行而成玄签。以玄签
而成辅行。二文相须文义方足。辅行虽缺约说證
道。玄签巳具。以彼照此绮文互现。亦何缺耶。问。前
云唯有别教教权證实。言教权者。约行约说二教
权也。證实者。约行约说二證实也。可将此文约證
为实约说为权否。曰。不然。今文约證既是自行。则
以约教道为权。證道为实。约说则以教门方便为
权。说佛自證为实。须了约證约说各有权实。方晓
荆溪立文之意。问。约说證道。说佛自證被何人耶。
曰。此乃被于别教地前住.行.向人也。此三位人初
心唯闻但中之理在三惑外。修次第观破三惑巳。
入地所證地地不同。故有十度以对十地等说。此
说权施。意引下凡入地證实及修次第三观。或破
见思或破尘沙或伏无明。圆实机发。如来应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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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十地圆融之法被而接之。机应相扣啐啄同时
获圆实證。故住.行.向皆有接入之义者。三根不同
故也。问。既云约说證道说佛自證。何不直说巳證
圆理四十二位而被接之。而却以别教十地圆融
而为接耶。曰。此住.行.向三根之人。初心只闻有别
十地。佛今接之。附地以说。顺现习故。说十地圆融
之法而被接之。其实十地具一切地。宁有缺于四
十二耶。问。天台以五时八教判释一代圣教靡有
遗者。如何却云借用地论以消别门。若尔则判释
收不尽耶。曰。如来教典巳到此土及未到者。无不
尽为天台之所判释。只如地持论亦为天台别圆
二教之所判释。而特云借者。以华严经弘自有宗。
故借他宗消今别义。是故云借。非谓判释之不收
也。问。教證二道既云通用。应须四教皆具四义。别
教四义巳见上文。四教四义相如何耶。曰。住前为
教道。登住为證道。此约行教證也。又为初心说一
教始终。约说教也。说佛自證三德涅槃。约说證也。
圆教四义历然可见。若三藏中。约菩萨说三祇百
劫。约行教道也。菩提树下三十四心现前。约行證
道也。又为初心说一教始终。约说教也。说佛自證
二种涅槃等。约说證也。若声闻者。初果巳前约行
教也。忍智现前约行證也。又为声闻根性说一教
始终。约说教道。说佛自證名约说證道。问。藏教之
中说佛自證。其相如何。曰。三转法轮之中證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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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是其相也。何者。如云此是苦我巳知。不复更知。
汝应随我知。乃至云此是灭我巳證。不复更證。汝
应随我證。此乃正是引巳證他说佛自證也。三藏
既尔。通教四义例此可知矣。言准望三观立三止
者。次第三观出璎珞经。影旁空观立体真止。影旁
假观立方便随缘止。影旁中观立息二边分别止。
准例用义大略如此。】

「二者详究文相亦为十例。一者随相开合。如三观四
教四悉五味谛缘度等。一家立义文相皆然。宽广无
穷。随事随理随法随名随行随證随自随他无不通
用。然须结撮勿使浮滥。若不尔者。徵文靡托立行莫
施。」

【释曰。随相开合如三观四教等者。此文例出止观
一部三观四教等法有开有合。言随相者。乃是随
于三观之相。乃至随于六度之相。故云随相。言开
合者。本一实之道一心三观合也。开则五时八教
无非三观。如三藏教亦有三观空假中名。通别亦
然。伹是有名而无实义。又如一心三智。出大品经。
一心三观正宗于此。若自论开合者。三观即一观。
合也。一观即三观。开也。以此三观总为妙空。历十
八空乃至入十四空。此又成开合也。言随事等者。
此亦且约三观消之。随事则是随于破阴入善恶
等事。随理则是随于所照之理。随法则是随于所
诠之法。随名则是随于能诠之名。随行则是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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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三昧之行。随證则是随于行之所尅。随自则
是随于自行。随他则是随于化。他四教开合其例
亦然。本一实之道。合也。从一实之道生无量法四
时三教。开也。随事理等亦约教释。随事则块有幻
有等事。随理则生灭无生乃至无作之理。随法则
是随于所诠戒定慧三十七品之法。随名则随于
诸教各有能诠之名。随行则随于诸教各有能行
之行。随證则随诸教中各有所获。随自则诸教各
有自行。随他则诸教各有化他。三观四教既然。四
悉五味四谛十二因缘六度等法莫不皆尔。恐繁
其文不能具释。言宽广无穷者。约施开说也。然须
结撮勿使浮滥者。要须开合归一实之道成妙观
故。夫如是则徵文有托立行有归。不尔则解无所
托而行无所成也。】

「若得今意。存本文则浅深有则。演义理则纵广无涯。
示一心则卷权归实。从被物则开实出权。立行仪则
以智为导。荡相著则纤毫不遗。存诸教则因果历然。
显一理则始终无二。」

【释曰。此文结释上开合等文也。若得今意者。此有
二说。一者谓若得上文开合之意。故云若得今意。
二者谓若得止观一部大体。文体正意唯归法华.
涅槃二经。故云若得今意。然此二义无以异也。言
存本文则浅深有则者。此依涅槃重施结集。大小
偏圆浅深各有法则。此语上文开义。即施开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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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也。言演义理则纵广无涯者。敷布曰演。谓敷布
三观四教四悉乃至六度等义理。有纵有广。纵谓
竖互五时。广谓横周八教。无涯者谓无际畔也。三
世诸佛皆五时八教。十方诸佛亦五时八教。故云
纵广无涯。言示一心则卷权归实者。指上三观四
教乃至六度等法。若开若合一期纵横。不出一念
三千世间即空假中。故云示一心也。言从被物则
开实出权者。化他三千赴物也。立行仪则以智为
导者。行仪四种三昧也。智目也。行足也。有足无目
行则颠仆。有目无足视路不行。故立行仪必以智
为先导。荡相著则纤毫不遗者。行之与智。惑之与
理皆不可得。是不可得亦不可得。故云不遗。不遗
者尽净也。纤者至微细之物也。毫者秋毫。亦极细
者。言存诸教则因果历然者。当分益物也。显一理
则始终无二者。始华严。终法华。化导虽殊无非三
千即空假中。故云无二。】

「二者结示处所及立本文意。如例馀阴入在破遍文
末。竖破法遍有六处示妙。妙境中明说教大体发心
中则约圆斥偏。安心中义开三种道品中不出念处。
通塞中元治能执。次位中劝修五悔。安忍无著但在
进功。若搜得宗源则诸文可识。大纲既整网目易存。」

【释曰。十乘观法乃所结之处所。各有立本文意。故
云及也。非谓结示处所与立本文意有二途也。何
者。如例馀阴界入在破遍文末。亦是结示处所。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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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本文意。六处示妙乃至安忍无著亦然。言例馀
阴入在破遍文末者。以由最初一乘观法不思议
境。观于无记一念识心。至破法遍凡历四乘观法。
唯观识阴至破法遍末将入通塞。理当备观其馀
阴法。故云馀四阴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
何故然耶。以通塞中捡校四谛及十二因缘。岂止
一识邪。调道品中四念为首。则五阴具足。岂一识
邪。乃至安忍.离爱等只是观阴观成而巳。是故结
示此文是立本文意也。言破法遍六处示妙者。此
约竖破法遍初遥示文旨。以竖破中先空次假后
中。一一观中观法重沓。恐其学者失于文旨谓为
次第。故于文前示六处妙。一者破见位后示圆顿
意。初信断见无生妙空。二者破思位后示圆顿意。
谓从二信至七信断思无生妙空。三者四门料简
唯在圆顿无生空门。四者从空出假利益位。示此
假观非生死假非建立假。乃是圆常不思议假。五
者结破法遍文后。示前空假其体本融非偏空假。
六者中观文初。以前空假体融而为中道止观。本
文及辅行记文相甚广。今撮略其意聊申此文耳。
言妙境中明说教大体者。纂者云不思议境有三。
若性德境乃真如观理。即本自二空也。不知此人
谓本自二空为是何物。又云若修德境乃唯识历
事即推捡入空。乃自注云事理二观知之者寡。浅
识闻之不须惊心。予谓此说大可惊心也。且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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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者要心制意。修真如观以二十五法为方便竟。
方修初乘观法。即便改途易辙修唯识观耶。是使
摩诃止观一部都为无用也。得不使人大惊心乎。
天台云。随修一行不得中改。岂才至此便改易邪。
化他一境。他谓即是果后化他。此又不知立文之
意也。此妙止观初乘观法。不从观为名。特谓之不
思议境者。意彰忘修之相也。文有三境。皆妙观也。
初性德境。直是妙药。妙无过此。修德化他二境但
是为成性境。离生无生两重过耳。若观性境不起
性计。则不须下之二境。恐生计故故须立之。初性
德境者。乃是一念即三千。三千即一念。即一念是
三千。即三千是一念。非相生而然。非相含而然。直
作此体即是修观。若夙植纯厚根利无障即可入
道。或有观之未入。瞥尔起计。或谓三千实道法性
自生。或谓三千无明他生。或谓三千无明法性共
生。或谓三千离无明法性而生。约多人说故备举
四。若起计者唯只计一。盖心无并虑故也。若转计
者故非此限。此计若起。妨修三千一实妙观。故须
四句一一推捡。三千实相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
四句性执无安著处。此遣第一重有执。有执亡处
名修德不思议境也。此执虽亡。理既未显。由无四
句即便疑云。若三千实道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
者。诸经论中何故乃作自生乃至无因生说耶。为
破此计。故云有因缘故亦可得说。说必被机。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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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诸佛菩萨自行离四过巳。化他四说一一皆
悉。说即无说。此遣第二重执化他不思议境也。如
此推捡。执若巳亡。理若巳显。还归本理一念三千。
岂非发轸用观正在性德境耶。修德化他二境。因
观性德起横计故。方始用之。如何世人乃以性德
之境而为所观。修德四句为能观耶。若修德境决
为发轸能观观者。荆溪何故云恐生计故。故须此
覈。何故又云故寄四句推捡以立行相。千艰万勤
立佛乘观法。而却寄于四句而立行相耶。故知专
用修德而为能观。及指修德为唯识事观者。皆不
知止观之大旨也。良可悯哉。良可悯哉。上所辨论
三境之旨。不能广引本文。唯撮文意略而申之。应
知此说始于天台说之。章安集之。荆溪记之。自此
之后得止观之旨唯四明法智大宗师广智亲闻
得之。我师从而得之。二师所说予幸皆闻之而得
之。故以所传之义用解今文。请党理者从法智之
义。同归止观一乘之妙海耳。言说教大体者。四说
皆是随机方便。究论大体必以因缘。因缘者。感应
也。良由能应巳證法性为因。所应众生无明为缘。
无明扣法性。法性应无明。感应和合乃诸法生。故
三宝教由无明起。斯之谓也。然此亦且从文义说
乃是大体。若单从自他无因说者。又岂离因缘感
应无明法性耶。言发心中以圆斥偏者。三教菩萨
发菩提心俱为所斥。三藏杂毒。通教空见。别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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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为无明缚。是则三教非真非正。今依不思议境
发无缘慈悲。方乃名为真正发也。言安心中义开
三种者。三种止观也。安心本唯圆顿。以凡师诲人
须知根性。信法二行约四悉檀。自有一向行人。有
相资转变行人。成六十四番止观。自行既尔化他
亦然。共成一百二十八番止观也。止观云。若就三
种止观则有三百八十四番。若就之言。乃是别门
之语。因而言之耳。并本圆顿共成五百一十二番
止观。故僻解师见三止观之外复有圆顿。便谓三
外别有一顿顿观。此乃不究文之意也。言道品不
出念处者。道品有四。一者当分。二者相摄。三者对
位。四者相生。此四之中唯有相生正是调适。如大
论云。四念处中四种精进名四正勤。四种定心名
四如意足。五善根生名五根。根增长名五力。分别
四念处道用名七觉。四念处安隐道中行名八正
道。故知三十七道品不出四念处也。通塞中元治
能执者。通塞有二。一者通途通塞。谓三观是通。三
惑是塞。今之通塞意不在此。二者别途通塞。但为
贪著能空之观。此能空观复如所破。还用四句三
假一一破之。故云元治能执也。次位中劝修五悔。
安忍无著但在进功者。此乃于真位前立内外凡
位也。三昧行人修前七乘观法未获法利。自念障
重。未即入位。依方等师教修法华忏。昼夜六时行
五悔法。始自忏悔乃至发愿。以勤行故助开观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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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三谛豁然开发。入初随喜乃至五品。由此之
故。名闻外彰利养拥巳。此软贼来。宜多修于外三
术法。一者莫受莫著。二者缩德露玼。三者一举万
里。若内障动诸烦恼生。宜多修于内三术法。谓即
空假中。由此得入六根清净。于此位中更宜将养
离似法爱得入真位。故云安忍无著但在进功也。
言若搜得宗源则诸文可识者。乃指上文例馀阴
入乃至安忍无著等文。乃是十乘之宗主。三观之
本源。若搜寻得之。诸文可识。由知诸文是宾是流。
故云可识。大纲既整。实此诸文。其馀文相网目而
巳。】

「三者事理傍正。如四三昧正为显理傍兼治重。如十
法界正示理具傍识浅深。如识次位正为简滥傍为
通经。又诸文中一切皆以破古为傍。意虽傍正。文不
可废。」

【释曰。事理傍正。如四三昧正为显理傍兼治重者。
荆溪云。四种三昧所历事别。若能观观无非一心。
所显之理无非三谛。此正为显理也。傍兼治重者。
法华三昧云。若比丘比丘尼乃至式叉摩那等犯
所受戒。欲一弹指顷除灭罪者。应当修习此法华
经。方等除犯戒。常坐观三道等。皆是傍兼治重也。
十法界正示理具傍识浅深者。不思议境中先明
思识十界始地狱终佛界。明因明果。此傍识浅深
也。既识此巳。指此十界一念圆具界界皆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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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议境。此文之正意也。如识次位正为简滥傍为
通经者。正为修止观者简叨滥之道。而傍为通四
教次位之殊。止观明三藏教五停四念乃至阿罗
汉果竟云。此教最浅尚有次位。岂有凡夫造心即
言上位。呜呼。乃学佛教不知佛旨。不知教有大小
权实。叨滥者众。且增上慢人中心尚有少法可得。
世有殊无得者自称證悟。非大妄语而是谁邪。三
藏既有凡圣因果高下之差。通.别.圆三从可知也。
故云正为简滥傍为通经也。又诸文中一切皆以
破古为傍者。若不破古之非。无以显今之是。古今
相形方见巧拙。虽云意傍。不可废也。】

「四者文偏意圆。如三止观结于诸文。及五略中所用
三教诸境十乘纵横偏小等。三种止观皆缘实相等。」

【释曰。文偏意圆。如三止观结于诸文者。巳见第一
所传部别例中逐一引文释竟。今更略出。文偏者。
渐次不定也。意圆者。属意唯在一圆顿也。言及五
略中所用三教诸境十乘纵横偏小等者。亦上文
荆溪巳指云。下文虽有四教八教思议不思议相
待绝待。皆为显于圆顿一实。正此义也。三种止观
皆缘实相。准上可知矣。】

「五者广略有无。如发心中显数则广而文相略。后十
法中文相则广而显数略。修大行中事仪则广而十
法略。修正观中十法则广而事仪略。后三大章大意
中有广解中无。十种境界正观中有四三昧无。虽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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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无义必通具。」

【释曰。言发心中显数则广而文相略者。如五略发
大心中明十种发心。一推种种理。二睹种种相。三
睹种种神通。四闻种种法。五游种种土。六睹种种
众。七见修种种行。八见种种法灭。九见种种过。十
见他受种种苦。缘此十种发菩提心。此即显数广
也。天台于此十中但释前四。馀六不释。但指云其
净土徒众修行法灭受苦起过等。发心例前可解。
故云而文相略也。言后十法中文相则广而显数
略者。乃指十乘中第二发菩提心。彼文委明依境
发心以圆斥偏等。此文相则广。而无上之十科故
云显数略也。言修大行中事仪则广而十法略者。
事仪则依经立制。四种三昧道场法式幡坛道具
等。故云则广。未辨十乘观法。故云十法略。言正修
止观中十法则广而事仪略者。此自可解故不复
释。言后三大章大意中有广解中无者。谓果报起
教旨归此三大章。托夏末缘故不说也。大意中有
者。五略之中后三略是也。配对可见。言十种境界
正观中有四三昧无者。四三昧乃是大意。修大行
中未是的辨行相。是故十境文不列之。言虽互略
无义必通具者。如大意中发大心文有缘理等十。
第二乘观法发菩提心亦应具十。乃至正观中有
十种境界。四三昧中理应有之。故云义必通具也。】

「六者文行不同。如十境十乘生起次第。十禅浅深。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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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法遍文虽次第。行必随人。十禅何必自浅阶深。竖
破元为显于不二。或随次入何障于理。自浅阶深妙
观斯在。」

【释曰。文行不同如十境十乘生起次第者。止观云。
阴境在初其有二义。一常现前故。二依大品经故。
因观阴果动烦恼因。大分俱观致有病患。因观三
境则生诸业。恶业欲灭魔惧出境则生魔事。魔事
若过则有功德生。故生禅定。禅有观支。邪慧猛利
故生诸见。见心暂息未得谓得。则上慢生。见慢既
静小习忽起。故生二乘。若忆本愿。虽不堕小则生
菩萨。此且就一往生起及建立章门而说。若据互
发则无复次第。十观生起次第者。止观云。既自达
妙境而起誓悲他。次作行填愿。愿行既巧破无不
遍。破遍之中精识通塞令道品进行。有用助开道
品中之位。巳他皆识安忍内外荣辱莫著中道法
爱。故得疾入菩萨位也。此亦一往且从相生次第
而说。若论行者。上根一观十乘具足即登初住。或
内外凡中根历至七乘。下根八九十乘。一一皆悉
十乘具足方能入道。又四念处云。前之四乘用无
前后。亦不必限于次第。故云文行不同。所谓说时
非行时者。良在此也。十禅浅深者。在禅境中。一根
本四禅。二十六特胜。三通明。四九想。五八背。六大
不净。七慈心。八因缘。九念佛。十神通。此亦且从建
立章门次第而说。若从行者。亦何定于浅深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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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破遍文者。文寄次第。先空次假后中。此文既有
六处示妙。岂必先后耶。故文自释云。十禅何必自
浅阶深。竖破元为显于不二。又云。或随次入何障
于理者。以一一谛皆三谛故。自浅阶深妙观斯在
者。结上诸次。一一皆是无差而差。差即无差。故云
妙观斯在也。】

「七者待绝前后。若约教相必先待后绝。若论道理待
绝俱时。」

【释曰。玄文判教前待后绝。理数然也。何者。先待则
约横约竖有粗有妙。横则三教为所待粗。则以圆
教为能待妙。竖则四时八教为所待粗。则以法华
为能待妙。如此相待实巳是妙。尚恐随语见者谓
粗外有妙。心想不绝。是故复有开粗显妙。于前三
教体皆圆实。指前四时无非妙法。显诸佛之化源。
泯今昔之异见。无非三千一实之道。故有前待后
绝也。若论道理祇是一妙无二妙也。若顺譬喻则
先开后废。若从意说开废同时无前无后。止观与
玄不同。故云止观相待义似于别。非今所用。又复
应知天台大师用于二妙判释妙经。学者须知所
出。所出者何。经云。诸佛世尊以种种因缘譬喻言
词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此相待妙之所
出也。又云。种种因缘譬喻言词演说诸法。是法非
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此绝待妙之所出也。不此指
示。往往有一生而不知者。可怪可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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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者破会不同。若依化仪必先破后会。如先斥小后
方会圆。故方等.般若广破偏小。次至法华方会入实。
约人约行破会同时。如照权了实。照权名破。了实名
会。是故今文为显理故。不同玄文专在判教。凡有释
义破必居先。故今偏圆借彼释名。次第则别。」

【释曰。此一段文所明破会三义不同。一约化仪。二
约人行。三约譬喻。一约化仪。云如先斥小后方会
圆。故方等乃至方会入实。化仪次第理数然也。二
约人行。从破会同时至了实名会。明同时也。是故
今文为显理故不同玄文专在判教。凡有释义破
必居先。此明止观与玄不同。此唯显三千实理成
绝妙观。彼为判教。是故一一先待后绝。三者顺莲
华喻。云故今偏圆借彼释名次第则别者。偏圆大
章在第五也。彼借莲华之喻以释止观之名。借彼
释名次第则别者。先开后废也。虽此先后。厥意在
同时故也。】

「九者解行不同。如五略生起。分别十章。引證破古。问
答料简等。多为生解。若十法总别。十境互发。十禅离
合。十境发相。专在于行。是故先识方可造修。」

【释曰。言解行不同者。且约止观一部而分解行。未
论馀也。如五略生起者。大意生起。云云何发大心
众生昏倒不自觉知。劝令醒悟上求下化。发大心
也。虽复发心。望路不动永无达期。故劝令牢强精
进行四三昧。此修大行也。虽不求梵天。梵天自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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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扬妙报慰悦初心。此感大果也。种种经论开人
眼目。融通经论解结出笼。此裂大网也。若知法界
无有始终。豁然大朗无碍自在。此归大处也。此生
起次第为生解也。言分别十章者。十章亦有生起。
上文巳引。止观云。分别十章功德。如囊中有宝。不
探示人。人无见者。分别云。今十章。几真几俗几非
真俗。几圣说默非说非默。乃至云几横竖几非横
非竖等。如此分别为生解故。引證破古料简等。生
解可见。言十法总别十境互发等。有十法之总。三
千三观。十法之别。由三根故乃有十乘。故云十法
总别。又随修一乘而得入者。十乘具足则以一乘
为总。十乘为别。具斯二义方识十法总别之相。十
境发相。在下文第四大章总别例中。下文当释。此
不预伸。言十禅开合者。祇就此论自有三种。谓五
门十五十禅。初五门者。即五停心也。此五一一复
开为三。即十五禅。如数息法开出特胜.通明。此自
三也。不净法开背舍及大不净。此自三也。慈心开
出生缘.无缘此自三也。因缘开出三世轮转。此自
三也。念佛开念三身。此自三也。开即离也。若依此
开恐义滥理。是故去理而存于事。乃为十禅。是知
不净.数息各开为三。慈心.念佛.因缘各守其本。足
前六为九。神通祇是九禅所发。故名十禅。又复应
知五门合也。十五开也。十禅亦开亦合。如禅境中
明。馀文可见。不复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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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者举例从略。如道品.摄法.假中空例。破馀阴馀使
馀品以例初品。相续相待以例因成。则细寻广意以
申馀文。历法先思方不昧旨。若十法成观。但于阴入
委识根由。馀九待发方可设观。故九境中但分别境。
境下十观不细委分。伹随境转照非关广说。」

【释曰。言举例从略者。乃举一其一而例于诸。使文
约而义丰耳。不尔则文文太繁也。且如调道品中
应具四教道谛三十七品。天台举例从略。但明无
作道谛三十七品。为成一心三观之义。复于无作
三十七中但释一界四念处法。馀九法界伹云亦
复如是。举无作一。例前三诸道品而巳。此道品中
举例从略也。言摄法者。大章第四摄法有六。初摄
一切理中云理是谛法指前诸谛开合。指前者。体
相中也。摄一切智中亦指前文诸智开合。亦指体
相中也。摄一切行指下助道中。此摄法中举例从
略也。言假中空例者。以入假观中有五因缘。一者
大悲。二者大誓。三者利智。四者方便。五者精进。故
破法遍文末问云。入假中有因缘。入空何意无。答
亦有。略故不说耳。乃出其有相云。为解脱(大悲也)。为
脱他(大誓也)。为慧命(利智也)。为无漏(方便也)。为法位(精进也)
为无漏者。为无漏神通也。馀可解。是则空中有五。
同入假之五。略不说耳。此则以后假观例前空观
也。恐人未了今更说之。祗是假观中有五因缘。用
此例前空观亦有此五。故云空例。纂者见法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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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例字犹豫两向。又以假字下中字而为语词。
全无意味。须知此中字者。乃是指法之词。岂语词
邪。言破馀阴馀使馀品以例初品者。亦破遍文末
也。故止观云。前来所说但观识阴作如此说。馀四
阴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此三科皆果报
法也。馀品者。此从思辨。使者。贪瞋痴邪见。能驱役
人。故云使也。一往而分属见惑。品者类也。界系烦
恼品类不同。三界九地。地地九品。则有八十一品。
此一往属思惑也。若从通说。见思二惑皆名为使。
如云九十八使是也。亦可见惑通名为品。如破有
见有八十八。无见乃至双非亦八十八。有无等品
数不同故。亦名品也。言例初品者。亦破思假文。初
品既用三段四句观法推捡。其馀诸品例皆用之。
故云以例初品破使亦然。有见既用三假四句以
破八十八使单四复四。乃至无言亦复如是。此破
阴破使破思举例从略也。言相续相待以例因成
者。亦破思假文也。因成之中既用四句推捡或伏
或断。相续相待亦复如是。此三假中举例从略也。
言细寻广意以申馀文。历法先思方不昧旨者。荆
溪诫于寻读者讲说者。须细寻广文之意以申略
文。复须历于道品.摄法乃至三假。先研思之。方不
昧于略文之旨。言若十法成观但于阴入委识根
由者。此亦举例从略之谓也。创心修观祇观阴入。
三千实相被三根性。故有十乘。既于阴境委明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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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此则巳识观法之根本。入道之元由也。馀九待
发方可设观。故九境中但分别境。分别境相既昭
著巳。境下十观不委细分。但随境转照者。只用前
来观阴十乘移观发境。此自可晓。】

止观义例随释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