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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辨谬
三辨谬 第 86a 页

止观义例纂要卷第六
永嘉沙门释 (从义) 撰

**** 三辨谬

立二顿修成有异之失。文为三。初问。次答。三
喻。又复不识见思先落似位之意等者。释伏疑也。既
破清凉空观先成。复恐清凉执于见思先落之说。何
者。彼应救云。空观若乃不先成者。冶铁作器见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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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如何消之。故今斥云。不识见思先落意也。若先成
者何名似即。既云似即岂非三观。圆观三谛相似发
现。故知若云空观先成。伹是證于真谛而巳。则无三
谛相似发现。与四念处正慧观于无明之说敌体相
反。方成邪说者。方犹乃也。

**** 四辨谬

据玄文八教立二顿之失。文为三。初问。次答。
清凉虽背天台承于贤首。而华严疏钞犹尚执云。大
师判教(指天台大师判教义也)本意如是。故知清凉执见仍存
也。三喻。又为三。初总斥。次一者下。别破。文为七。

***** 初破不识教名之妨

即是破其不识化仪四教中顿
教之名也。别立一顿者。此举清凉所答之辞也。乃是
华严等者。即是荆溪晓喻之语也。言顿部者。约化仪
四教判华严即是第一顿教。从部时味等立顿教之
名也。从部在初则佛先说天。从时在初则日出先照。
从味在初则牛先出乳。部是约法。时味从喻。今既明
于从部约法。则时味等约喻可知。部仍兼别者。约化
法四教释华严。即是别圆两教也。圆为能兼。别为所
兼。据义应云。部中之圆仍兼于别。圆既兼于别教一
粗。是故圆教独显不成。不得妙名。良由于此。华严既
尔。方等.般若准而思之。然清凉以贤首五教和会天
台四教云。初愚法小乘教。即三藏教。次大乘始教。即
通教。三大乘终教。即别教(孤山霅川明附贤首及以清凉。具如金錍寓言记中
委弹斯谬)。五大乘圆教。即天台圆教。天台所以不立顿教
(以贤首五教中第四乃是大乘顿教故也)。以四教中皆有绝言故也。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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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开者。顿显绝言别为一类。即顺禅宗也(清凉亦是滥禅之流
类耳)。又云五教大同天台。但加顿教耳。今问清凉。既以
贤首圆教会同天台圆教。是则四教中圆教之外更
无于圆矣。何故又却别立顿顿邪。既背天台。复违贤
首。师资无归禀承何在。清凉又斥天台判于华严兼
别。圆融行布各得一边。失华严意。今问清凉。天台判
于华严兼别。其意非失。汝自不解推过于师耳。圆融
行布二义元分。经文炳然。于何不见。辄云善财参诸
知识唯解一法。未知诸行。谓之谦巳而推他胜。若其
然者。普贤.弥勒何不谦巳而推他胜邪。清凉又谓。行
布差别乃是圆融之行布耳。今问清凉。行布圆融一
邪异邪。一则圆融之外无复行布矣。异则何谓圆融
之行布邪。既乃圆融何有行布。夫圆融者融于何法
而存行布邪。若存行布岂成圆融邪。所言天台四教
之中皆有绝言故不立顿教者。此又大错。何者。四教
之中绝言之理。义该大小真中权实。而贤首顿教自
是大乘。何得会同四教各有纯言之理。该于大小真
中权实邪。此且略辨。馀如大部补注中明。

***** 次破不识渐开之妨

即是破其不识从化仪中之渐
开出化法之四也。准法华玄华严顿后等者。即妙玄
第一卷明显露不定教中云。虽高山顿说不动寂场
而游化鹿苑。释签云。此指顿后渐初不动于顿而施
渐化。今云不动者。约依报而说也。故云不动寂场而
游鹿苑也。不降者约正报而言也。即不降天宫而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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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王之下也。身土并是即顿而渐。故云不动不降也。
此约显露不定之教作如是辨。若约显露定教而说。
亦可谓之动彼寂场游于鹿苑。若不尔者。何故谓之
脱舍那之服。著毙垢之衣。故知若约显露不定。亦可
谓之不脱舍那之服而著毙垢之衣。绮文互彰是例
非一。渐教之初者。渐有于三。谓初中后。鹿苑名渐初。
方等名渐中。般若名渐终。方等弹月具用四者。即弹
偏折小叹大褒圆也。折小如维摩经弟子品。弹偏如
菩萨品。叹大如观众生品。褒圆如称叹文殊及维摩
等。又弟子品用折不同。有用三教。如诃目连即叹大
也。有用圆教。如诃身子即褒圆也。般若洮汰(法。土刀切。汰。他
盖切。此二字体恐非文意。其字正体应作涛汰。说文云。浙㶕也。亦云澄洗也)亦具用四者。
然般若中正说大乘通别圆耳。若兼助道亦用三藏。
如仁王经四无常偈。辅行十二具引(云云)。故玄文中
自鹿苑来等者。妙玄第一卷明日照幽谷中云。约法
被缘名渐教相。次照平地中云。约法被缘犹是渐教
相。次明般若中云。约法被缘犹是渐教相。故知三时
皆名为渐也。又玄文第十渐顿判教等者。玄文云。一
顿。二渐。三不定。此三与旧名同义异。今释此三复有
二解。一约教。二约观。初约教者。华严七处八会之说。
譬如日出先照高山。净名之中唯嗅詹卜。大品中明
不共般若。法华中云但说无上道。涅槃云雪山有草
名为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诸大乘经如此流类
皆名顿教。非顿部也(释签云。始自华严终至法华皆有顿义。故显露中唯除鹿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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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部中皆有顿故。名为顿教。而非顿部。七处八会委如释签。然此处会所明位行不出别圆。经意兼含义难分
判)。次渐教者。如涅槃云。从佛出十二部经。从十二部
经出修多罗。从修多罗出方等经。从方等经出般若。
从般若出涅槃。如此等意即渐教相。又始自人天.二
乘.菩萨.佛道。亦是渐义。文中间次第入亦是于渐(释签
云。渐教又三。初约始终共名为渐。次约人在教判之为渐。三从方等之初至法华前皆名为渐。前文多处及止
观等用中间之渐。今用旧名通判一代。且置藏等是故尔耳。今先引大经通明一代渐教之相。次约人在教以
判为渐。始自人天终至佛乘亦名为渐。此是约人。人虽在于诸味渐禀而得益深浅。始自人天次第入实。此如
止观初破三途后达常住。此人不经华严伹从鹿苑之前。初禀人天后渐深入。言中间者。或复初从方等.般若。
后渐渐深入。皆如前说并名为渐。以鹿苑后皆有人天乃至实相故也。此等渐人。初不在华严。后不至法华。教
虽经渐或得顿益。其未入者来至法华。被开会竟又名渐顿。自是别途非全名渐)。今文存略。
是故但云自华严来至般若会皆有渐顿。其实应云
始自华严终至涅槃皆有渐顿。但须简于法华乃是
开渐之顿。非全名渐耳。清凉不晓。辄生异论。悲哉悲
哉。

***** 三破不识教体之妨

前破不识渐开之妨。即是破其
不识渐开之名。故今乃破其不识教体也。若渐开出
四如开拳为指等者。拳喻渐也。指喻四也。法喻开合。
如文可解。若存渐教乃没藏通别圆之四。更加顿及
秘密不定。是则教唯有化仪四。故云存渐则教唯有
四也。若没渐教乃存藏通别圆之四。更加顿及秘密.
不定。是则教唯有化仪三及化法四。故云没渐则教
唯有七也。若乃存渐又更存于藏通别圆。是则俱存
必定一边而无体矣。举拳指喻。思之可知。故云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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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一边无体也。若立化仪之四。又立化法之四。是则
体狭局在化法。名宽通于化仪.化法。故云立八则体
狭名宽也。以化仪四教教下义理只是藏通别圆。是
故名宽乃立于八。体狭但局在四也。故辅行云。藏等
四教遍收一切大小乘经。因果显了。各立教主。各被
机缘。始终备足不过此四。顿等四教但是如来不思
议力布措藏等。盈缩调停成熟物机。破邪立正引小
归大。废偏显圆会权入实。故有诸部五味相生。利物
无方适时出没。

***** 四破抑挫法华之妨(抑者没也。挫者摧也)

即是破其用于华严
兼别之粗。抑挫法华纯一之妙也。近代判教等者。隋
末唐初嘉祥寺吉藏法师。依法华经涌出品立三种
法轮教。一始见我身闻我所说。即皆信入如来之慧。
为根本法轮教。指华严经也。二除先修习学小乘者。
为枝末法轮教。即三乘等于后所说也。三我今亦令
得闻是经入如来慧。为摄未归本法轮教。即法华经
四十年后回三入一也。嘉祥旧立此三法轮。后归天
台。是故须废旧日所立。若不然者。何须归命天台智
者。故嘉祥吉藏上天台书云。常愿伏膺甘露顶戴法
桥。自顾庸讷不堪指授。馀如大部补注中引。文句记
云。故知喜祥身沾妙化义巳灌神。旧章先行理须委
破。识此大旨师资可成。准此一条馀亦可了。如其无
失何以归心。其失乃是归心之前。破之则是光其后
(文句之中破于嘉祥。是故记中有此云尔)。亦如三种法轮殊乖承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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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称为顿乳。其以根本为名。大师以三味为枝条。其
亦以醍醐为归本。今问。凡言根本即曰能生。能生始
成后摄归本。本却非始二言相乖。枝未不立摄亦无
当。况根本两分摄归方一。一为根本二则名枝。是则
根本本来是枝。应须会初而从于后。故开华严枝别
以入法华本圆。况华严别圆俱成近迹根义。复坏法
华本成。又言三味是枝未者。鹿苑可尔(且约显露定教故也)。二
酥如何。若二酥圆别是枝。华严岂可成本。若尔乃成
会本归本。或即会枝归枝。若法华不关华严。则令二
本永异。何得名为会末归本。况法华部内无入华严
之文。但有入佛知见之说。况涅槃终极五味明文。本
师所师旧章须改。若依旧立师资不成。伏膺之说靡
施。顶戴之言奚寄。清凉观师朋附嘉祥旧立三轮。乃
释法华于一佛乘分别说三云。一佛乘者即华严经
也。会三归一即摄末归本也。始见我身闻我所说即
皆信受入如来慧。即指华严为根本也。除先修习学
小乘者我今亦令得闻是经入如来慧。即摄末归本
也。是经即法华也。法华摄于馀经归华严也。故天台
指为乳教。乳是酪等诸味之本故也。请以文句记中
斥嘉祥之文。破清凉之谬。今问。清凉.嘉祥旧立若乃
无失。何以归心。悲夫清凉拾失为得。谬有阿附。譬之
皮尚不存毛将安立。亦如攀枯求力以至人杭俱倒
者也。况天台但判教部在初。喻之乳味。何曾指初为
根本邪。是经之言既指法华。何得归本却指华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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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矛盾所立如何。况将最后醍醐上味还归最初华
严之乳。一何可笑。哀哉清凉何其如是。唯天台大师
等者。南岳思大禅师居光州大苏山。天台智者大师
初诣顶拜。思曰。昔共灵山同听法华。宿缘所追今复
来矣。即示普贤道场。为说四安乐行。于是昏晓苦到
如教研心。以至诵经至药王品。诸佛同赞是真精进
是名真法身。心豁然寂而入定。持因静发。照了法华。
若高辉之临幽谷。达诸法相。似长风之游太虚。自著
章疏者。自是天台山门一家所立章疏。不偏宗于南
北诸师也。以十义比之等者。嘉祥不晓法华经中地
涌品文。辄立三种法轮之教。故天台著立法华文句
(文句与疏。如观经疏往生记中委详所以)。乃以十义比之也。故文句云。今
略举十意释之。一始见今见(初成道名始见。法华座席久后真实名今见)
二开合不开合(日照高山即说于顿。不开不合为不入者。开顿说渐五味调伏令渐归顿)
三竖广横略(顿直竖入入于法界故言竖广。不历方便故言横略。今历五味即横广。得入佛
慧亦是竖广)。四本一迹多迹共本独(一台故本一。千叶故迹多。迹与众经同故
言共本。与众经异故言独)。五加说不加说(加四菩萨说四十位。自说开示悟入不加于他)。
六变土不变土(华王世界故言不变。三变土田故言变土)。七多处不多处
(七处八会是为多处。耆阇崛山远处虚空故不多处)。八斥夺不斥夺(灭化城改客作故言
斥夺。无如此事故言不斥夺)
。九直显实开权显实(行大直道名直显实。决了声闻
法是诸经之王名开权显实)
。十利根先熟钝根后熟(根利缘熟始入佛慧。根钝
后熟今入佛慧)。缘宜不同略为十异。种智法界等无差别。是
故文云。始见我身闻我所说即皆信受入如来慧。除
先修习学小乘者。如是之人我今亦令得闻是经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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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佛慧。明文在兹不须疑惑。诸师见其缘异。逐缘异
解迷不知反去道转远。若识理同十车共辙佛慧则
无殊也。旧云华严了义满字常住。法华不了义非满
非常。今以此文并之。若始入是了义。今入不了义者。
始入是佛慧。今入非佛慧。若佛慧既齐。了义亦等。满
字常住。皆亦如是。地人呼华严为圆宗。法华为不真
宗。今亦用此文并之。文句记中委释十义。今不具引。
迹门尚殊本门永异者。释签第一引玄义下文云。今
经迹门与诸经有同有异(异谓兼带。同边不殊)。本门与诸经一
向异(所谓远寿诸经永无)。今文且置同边不殊(同边不殊者。法华巳前圆教与
法华迹门圆妙无二无别。即显实是同也)。但举兼带异边而说。是故谓之
迹门尚殊。以法华前虽有圆教。以兼带故独显不成。
是故不得称之为妙。今经迹门纯一无杂。舍诸方便
独得妙名。是则迹门与法华前显实虽同纯杂则异。
迹门尚自与前有殊。本门安可与前参滥。是故谓之
本门永异也。

***** 五破不识顿名之妨

问。此与初破不识教名如何区
辨。答。初但破于不识化仪四教之中顿教之名。今此
所破不识顿名。则兼教行及以化仪.化法等别。故云
若将判味兼带之顿以斥独显等也。法华虽超八教
之表。然亦属于四教最后之圆所摄故也。是故旧题
圆顿止观者。辅行云。此之一部前后三本。其第一本
二十卷成。并第二本十卷成者。首并题为圆顿者。是
为异偏小及不定故。其第三本题为摩诃。即今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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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从味立称则顿异于圆者。即化仪初顿异于化法
最后之圆也。且化仪之顿尚不可滥诸部之中化法
之圆。而辄斥于法华独显纯妙之圆。岂不误哉。

***** 六破违拒本宗之妨

(赞有佐也助也)字恐误。应作赞字。赞
者称美也。抑实等者。抑于法华纯妙之实。扬于华严
兼粗之权。毁抑招愆有何利益。

***** 七破违文背义之妨

经云巳说等者。文句云。初叹法
者巳。今当说此经为最。有师解巳是般若当是涅槃。
法华之前小大相隔。法华之后巳得会同。此经正是
会三之始。归一之初。故言第一。经叹法华在巳。今当
外此。师阙一节。今初言巳者。大品巳上渐顿诸说也。
今者同一座席。谓无量义经也。当者谓涅槃也。大品
等渐顿皆带方便取信为易。今无量义一生无量。无
量未还一。是亦易信。今法华论法。则一切差别融通
归一法。论人则师弟本迹俱皆久远。二门悉与昔反。
难信难解。当锋难事。法华巳说。涅槃在后。则易可信
也。且巳说既是渐顿。而清凉将巳说易信华严之顿
名为顿顿。超胜法华纯妙第一难信难解。是则巳说
易信却成第一难解。何关法华最为第一难信解邪。
岂非固欲贬挫妙教乎。荆溪今文作此斥巳。清凉又
于华严疏钞救云。若依难信难解说将巳设该于华
严。若比法华亦为易信始成正觉(清凉于此既云始成。后又说于华严
久成。岂非矛盾。委如下文具引破之)。便说一极上根所受不对昔权。故
比法华成易信耳。今问。若尔。易信非第一。却得为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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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难信最第一。何得名渐圆。对面违佛经。是可大哀
也。

三如此下。反质清凉自衒顿顿之说唯我独知。今破
独知略有七妨。是故识者闻于清凉独知顿顿咸皆
塞耳。

**** 五辨谬

解从渐开四之失。文为三。初问。次答。三喻。言
喻四者。四字误也。应作曰字。馀文可见。

**** 六辨谬

判法华为渐顿之失。文为三。初问。次答。三喻。
文为四。初总斥不晓。次玄文下。正申玄文。又为二。初
总叙玄文。此中存略。彼妙玄中明秘密后具云。但可
智知不可言辨。虽复甚多亦不出渐.顿.不定.秘密。今
法华是显露非秘密。是渐顿非渐渐(妙玄前文明第五时云。日光普
照。高下悉均。小音微善。皆成佛道。具如今经。若约法被缘名渐圆教。若约说次第名醍醐味相。乃至下文云。会
小归大是渐顿泯合等。释签云。渐圆教者。此文语略。具足应云鹿苑渐后会渐妇圆。故云渐圆人不见之。便谓
法华为渐圆。华严为顿圆不。知华严部中有别。乃至般若中方便。二教皆从法华一乘开出。故云于一佛乘分
别说三。又上结云。华严兼等。此经无复兼但对带。此非难见。如何固迷全不推求上下文意。直指一语便谓法
华劣于华严。几许误哉。几许误哉)。是合非不合是醍醐。非四味是定
非不定(释签云。今法华是显露等者。对非秘密故云显露。于显露七中。通夺而言之并非七也。别
与而言之。但非前六。何者。七中虽有圆教。以兼带故。是故不同。此约部说也。彼七中圆与法华圆其体不别。故
但简六。此约教说也。次言是渐顿非渐渐者。具如前判。今法华经是渐后之顿。谓开渐显顿。故云渐顿。非法华
前渐中之渐。何者。前判二酥同名为渐。此二经中亦有圆顿。今法华圆与彼二经圆顿不殊。但不同后生酥中
三熟酥中二。故此三二名渐中渐。法华异彼。是故谓之非渐渐耳。人不见之。便谓法华为渐顿。华严为顿顿。深
不可也)。故知若得玄签之旨则今文可解。是故渐顿之
言自含三义。一者。法华与前二酥渐中之顿显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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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故云渐顿。二者。法华开渐显顿。故云渐顿。三者。法
华独显妙顿。对前之渐故云渐顿。故下文云。顿居渐
后。对渐明顿。故云渐顿。即此意也。言渐顿下。次解释。
文为二。初正释。文为三。初释渐顿。言渐中有顿者。即
二渐(渐中.渐终)之中皆有圆顿也。言顿中有渐者。即华严
顿部之中有别渐也。故释签云。若以别教当教之渐
相对说者。应云顿中兼渐渐不妨顿也。今法华经迹
门圆说与渐顿中其义不殊等者。此文恐倒。准释签
中。今文应云。与渐中顿其义不殊也。言渐渐下。次释
渐渐。其文可知。顿中之渐下。三释顿中渐顿不简所。
以顿中之渐既是别教顿中之顿。岂非圆教顿中之
渐。与渐中渐其义不殊者。以华严中别教与二酥中
别教无异故也。顿中之顿同渐中之顿亦同法华者。
以华严及二酥中圆与法华圆约教显实是同故也。
问。今文既云顿中之顿。那破清凉立顿顿邪。答。今言
顿中之顿。是顿部中圆顿之顿。既与二酥法华圆同。
岂与清凉所立一槩邪。故玄后文下。次引證。文为二。
初正引玄文。言后文者。第一卷后第九卷中明经宗
云。众经因果同异者。迹因果或同或异。本因果永异。
乃至云般若通对三教傍真因果。此义则异。别对菩
萨复有利钝。为钝明因。此义亦异利人因者。此义则
同净名佛国义兼若三种佛国因果。此义则异一种
佛国因果者。则同华严亦对两缘钝异利同。如前分
别。是为众经因果与迹门同异也。本门因果永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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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次同者下。且释迹门同异。准向可解。若欲解
释本门因果永异众经者。谓今经本门谈久远因果。
而迹门及法华巳前一向永无故也。三不见下。结斥
谬判。四文中下。案文反难。

**** 七重辨谬

判法华为渐顿华严为顿顿之失。文为三。
初问。文中既云复何得知。故知乃是重辨谬判也。次
答三喻。文为三。初单约法判今经为圆极顿足。故法
华云。我法妙难思。当知是妙法。诸佛之秘要。故知法
华圆妙约法。不从数千声闻而判。又辅行云。渐与不
定并从昔说。来至法华无复二名。若以人从渐教中
来即以法华名渐顿者。此人亦从不定中来。法华何
不名不定。顿人自多途。法华常顿各赐等一。思之可
知。清凉又云。华严是菩萨请说。法华是声闻请说。佛
为声闻说法华耳。呜呼。清凉谬之甚矣。神力品云。今
为诸菩萨摩诃萨说大乘经名妙法莲华。而清凉不
见。悲哉悲哉。所言法华是声闻请者。此见一边耳。岂
法华中无菩萨请邪。具如大部补注中辨。学者寻之。
次况复下。约人闻法判今经为顿顿。文为二。初正约
佛世别判。又为二。初举声闻开显不多以斥谬立。若
谓声闻从于小来。至法华会方始开显。即判法华名
渐顿者。且声闻人不过五百千二百等。是故今云况
复等也。又有菩萨下。次举本迹两门菩萨得益无数。
正判今经。文为五。初举迹门亦有菩萨开显。以斥偏
计声闻。菩萨闻是法等。即方便品偈中之文也。又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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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云。疑通会别。疑通三乘。会但别在声闻缘觉。遂说
法华伹开会于二乘作佛。此与天台大义相反。广破
斯谬具在诸文。亦如补注(云云)。又下文下。次举本门
菩萨得益甚多。此即分别功德品中之文也。况下方
下。三举下方菩萨并妙音等众言营从者。营者卫也
部也。从者随行也。又亦应引普贤从东来与大菩萨
众并诸天龙等无边不可数。四如是下。明前诸众不
从渐来。五应当下。结示顿顿。又辅行云。若复有人谓
此法华偏被下根判为渐教。若其然者。法华玄文释
用中云。迹门正为生身未入者入。傍为生法两身。巳
入者进。本门正为生法两身。巳入者进。傍为生身。未
入者入。又本门中僧道损生文后复有八界尘数。初
始发心既未游渐。此即顿人。岂从数千二乘之人及
钝根菩萨而判妙教。况两门得益数倍馀经。何不推
寻经之本文。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无二亦无三。
除佛方便说。巳今当说最为第一。不闻此经不名善
行菩萨之道。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各赐诸子等一大
车。草木皆依一地一雨。如是等文不可具述。何不凭
兹判为顿教邪。次况复下。约现在灭后总判。由是而
知。不可但约五百二千二乘之人。判兹纯妙之经名
为渐顿者矣。

华严经众下。三判华严不及法华。新华严经第八十
卷。普贤以偈颂佛德云。佛智度大同虚空。普遍一切
众生心。随众生心种种行。令其所见各不同。或见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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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成佛道。巳经不可思议劫。或见今始为菩萨。或见
始生或见灭。清凉准此。遂救华严亦具二义云。经云
成道不思议劫举。此以遮天台之谬。谓彼学者多云。
华严虽则玄妙而有二事不如法华。一兼别义。是故
不说声闻作佛。二说如来始成正觉。不说本师寿量
久成。故今疏中指此经文即是华严说久成处。若以
此后不该于前。则法华寿量不能废于我始坐道场。
于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等迹也。不说声闻作佛者。
约不共义。既无厌舍曾何弃之。况一成一切成。无一
众生不具佛智(巳上清凉华严钞文)。今谓清凉虽学天台。深不
见于天台之道。所以违背妄生讥毁。以惑未学天台
宗者。诚可悲哉。且如善财未见弥勒普贤之时。是诸
知识皆云。我唯知此一法。岂非历别行布宛然。况复
经云。二乘不闻。何况受持。故虽在座如聋如瞽。何曾
授记令其作佛。若谓作佛。今问。作佛劫国等事如何
指陈。且法华前诸部中圆显实是同。何曾不明二乘
作佛。但未彰灼对于二乘而说之耳。又复何曾不说
一切众生皆具佛智。何得约此而立华严授记二乘
邪。且显实是同。开权局此。何得引于诸佛菩萨不厌
不舍二乘之人。便谓此是授记二乘作佛之说。佛虽
不厌舍而二乘未悟。故至法华中方授作佛记。是则
法华前佛意无所隔。但说时未至。故有兼带耳。一成
一切成。自约极果说。准此为授记。立二乘作佛。无乃
不可乎。极果一切成。若便是授记二乘作佛者。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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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众生于佛成道时巳皆得作佛。何须更见佛闻法
而修行。清凉不达此。妄破天台师。是若可忍也。孰不
可忍哉。普贤偈颂或见释迦成于佛道巳经不可思
议劫者。但是今日初成正觉。有机自见。经于多劫耳。
非谓便见久远本成。是故但言成道巳经不思议劫。
亦无本行菩萨道。言又无久远实成之语。安可便同
法华本门久成长寿。故知但是一机或见初成佛道。
即短而长。是故巳经不思议劫。亦无拂迹之语。仍存
始成故也。若不尔者。至法华中何所云邪。故法华中
弥勒等四请。如来四诫巳。方乃谈于久远因果。岂华
严中不请不诫。而普贤因人辄便拂于如来近迹而
显本师久远因果邪。以此例斥清凉谬立华严辄记
二乘作佛。亦复如是。又复经中皆言或见斯是如来
不思议力。令诸众生各见不同耳。且各见不同。岂非
密睹邪。故法华前密论得见如来成道。或巳经于不
思议劫。有何不可。但未彰灼显露说耳。法华巳前密
记二乘。义亦准此。故知显露授记二乘。拂迹显本。唯
在法华。是知密见自是一边。不可便滥通涂大体。故
天台解寿量品云。下方菩萨本日所化皆不执迹。若
乃他方旧住菩萨俱有二种。一从法身应生者。往世
先得无生。或巳发迹显本。设未得闻报尽受法性身。
于法身他自应得闻长远之说。故知应生菩萨不执
近也。二者今生始得无生及未得者。咸有执近。文句
记云。不同界内经历五味跨涉本迹。七请五诫方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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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闻。以见一分法身。理合得闻长远。由是而知。今普
贤云或见成道不思议劫。有何不可。况复华严后分
奚尝隔于法华。设使或见成道久远。亦何乖爽。故天
台解金光明空品云。若指般若。则此经非方等摄。若
不指般若。诸经不广明空义。此复云何。答。诸经前分
结集人应作次第。而其后分皆摄入前例。且举一以
类诸。如方等陀罗尼经。次第在法华前。而经中云。先
于灵山巳为声闻授记。岂非方等至于涅槃。以此推
之。言次第者是前分也。互相指者是后分也。结集者
以后分明义。气类若同向前集之。惑者不知。言乖次
第实不乖也。此经是方等后分。故指般若为巳广说
空。于义无妨矣。又大佛顶首楞严经云。波斯匿王年
六十二。又云是名妙莲华。又云定性二乘及诸一切
皆获一乘寂灭场地。岂非亦是方等后分之所摄乎。
诸家竞解首楞严经。既迷此旨馀不足观(云云)。清凉
不晓天台法门。便乃违背辄生讥毁。良用悲哉。

**** 八辨谬

据声门为多以判法华之失。文为三。初问。次
答。三喻。又为三。初斥读文未熟不辨多少。言玄理者。
广雅云。玄。黑色。谓幽寂也。所谓玄妙幽寂之理趣也。
又玄者通也。次应知下。正申法华开渐显顿。是知玄
义谓此法华是渐顿者乃有三义。前文巳明。今法华
经迹门圆说。与前二酥渐中之顿。其义不殊。名为渐
顿。故今乃明来至法华开渐显顿名为渐顿。渐顿二
义如此炳然。清凉不见。便谓法华劣于华严。既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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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劣于华严。又将贤首所立圆教会今圆教。贤首既
指华严为圆。是则华严之圆何曾异于法华之圆。况
复贤首所立圆教。不明圆理本具诸法。是则贤首所
立圆教。尚自不可滥今圆妙。况将法华判为终教。岂
非虚妄。何得背于天台朋附贤首。贬挫妙教。伤如之
何。人不见下。三结斥谬判。

**** 九重徵谬

判渐圆四住先落之失。以前答中乃云。渐
顿初住巳前四住先除。故今又更重徵前谬。于中为
三。初问。次答。三喻。言前后者。此约大师说法时节次
第有前后耳。非谓单指止观上下之文为前后也。故
妙玄.文句.止观三部之中。皆引仁王十善菩萨发大
心。长别三界苦轮海。以證法华六根清净是圆教内
凡十信之位也。故释签云。次引仁王云。十善菩萨发
大心者。亦有人云。六根清净是顿义。十善菩萨是渐
义。今文所引十善菩萨以證六根。岂应引渐而證于
顿。故知二文俱顿明矣。但仁王经语其初后(发心为初。别苦
为后)。法华经意论其中间(发心之后别苦之前。六根清净名为中间)。人不见
之徒生异论。又辅行云。次明十信位者。五品巳能圆
伏五住。岂至此位别断见思。但是圆修粗惑先断。犹
如冶铁粗垢先除。人不见之。便谓法华六根为圆。仁
王长别三界为渐。既云法华部是渐顿。云何释位即
是顿顿。况所引仁王本證法华。如何离开分属两种。
又除圆位巳。一切诸位无有十信破见思者。文句记
云。既云长别三界苦轮。诸经信位有云长别三界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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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者。不可将判住.行.向位。当知须是断惑十信。自非
今家准法华文判。以法师功德六根互用(准止观辅行之意。即
八信巳上入假位也。何哉。七信巳前入空之位尚无一物。岂有见闻十界之事乎。既言六根互用。知是入假之
位照分十界也。人不见之。辄云空中本体自有三千者。灼然误矣)。为十信位而为内
凡。于十信前以分别功德。末如来灭后巳下。文立五
品位为外凡。宁判十信断三界苦。仁王经意何由可
消。若不然者。如何可判华严初住为圣位邪。若判华
严十梵行文。以十信心功齐极位。复成太过。初住属
圣。十信如何非内凡邪。此与地前伏惑。初地见道。永
不相关。是故今以圆意消文。各更引经而为證据。故
六即判位理不可亡。法华云无漏意根乃至云且于
界内得无漏名者。此文恐误也。何者。法华云。虽未得
无漏智慧者。十信未得初住圣位无漏智慧也。而其
意根清净如此者。内凡意根通达义趣不违实相也。
意根既尔。馀五亦然。无漏既在登圆初住。当知即是
念不退位。无于二边之漏失耳。故此无漏不从界内
而得名也。有漏业除故云长别者。业能润生集因。既
除则无苦果。是故谓之长别苦海耳。擗(博厄切)字正作
擘。谓分擘也。

**** 十辨谬

判圆顿止观为渐顿之失。文为三。初问。摩诃
止观章安序云。天台传南岳三种止观。一渐次。二不
定。三圆顿。皆是大乘。俱缘实相。同名止观。故今问云
三种止观等也。次答。三喻。文为二。初与夺总斥。次何
者下。别破。文为四。初破僻解两处神通及依经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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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顿之文。自为二段。初总斥谬将大师正说之文预
破章安未生之序。如破神通者。且牒清凉云。中即三
观破于神通。神通被破耳。其实须云。如通者腾空及
依经更明。文在序中也。又三观下。次别破不解文意。
又为二。初斥不解两处神通之文。此自为三。初约第
子破师斥三观本传南岳者。此文语略。具足须云。三
种止观本传南岳也。如何弟子反破师宗(师即南岳。宗即所传)
者。谓如何郤以智者说于十乘之中识通塞文中即
三观。破于南岳所传三种止观之中圆顿止观邪。况
复止观前后三本。圆顿之名乃是初二。如何郤将第
三摩诃破于初二邪。岂圆顿止观十乘非摩诃止观
十乘邪。乃成逆路伽邪论者。法华安乐行品云。路伽
邪陀逆路伽邪陀。文句云。路伽邪陀。此翻恶论。亦云
破论也。逆路伽邪陀者。逆君父之论也。又路伽邪陀
名善论。亦名师破弟子。逆路伽邪陀名恶论。亦名弟
子破师。又南岳禀承慧文.龙树者。此语亦略。具云南
岳禀承慧文。慧文师于龙树。故章安止观序云。文师
用心一依释论。论是龙树所说。付法藏中第十三师
智者观心论云。归命龙树师。验知龙树是高祖师也。
故知天台禀于南岳三种止观。即是遵于文师及龙
树也。故辅行云。由是而知。台衡慧文宗于龙树。二十
三圣继踵坚林。实有由也。良可信也。又云。致使龙树
之后妙观斯在。良由于此。

况两处下。次正明两处神通其义各别。言两处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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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序中及识通塞中也。序中云。渐则初浅后深。如彼
梯隥不定前后更互。如金刚宝置之日中。圆顿初后
不二。如通者腾空。为三根性说三法门引三譬喻。辅
行云。圆顿者。序中语略。具如下文。二十五法为前方
便。十法成观而为正修。如通者腾空者。近地之空与
万仞同体故云不二。通者譬顿行人。腾譬修观。观理
空譬顿理不二。今云履者。履即腾也。行虽阶差仍名
圆渐者。圆中之渐故云圆渐。即是圆顿止观之行。自
论圆渐之义故也。故止观云。圆中当体理极称圆。亦
有初心乃至四十一地。岂不是渐。故释签云。不异而
异。假立浅深设位简滥。又云。圆顿虽俱实相。因果灼
然。若有因果即有浅深。如止观中及此下文圆渐渐
圆四句料简。则圆家之渐泠然可知矣。理无深浅者。
即无阶差之殊也。不当偏圆者。即不当圆渐之异也。
偏即渐也。第七卷识通塞中约横别论通塞引大品
云。有菩萨从初发心即与萨婆若相应者。与空相应
也。有菩萨从初发心即能游戏神通净佛国土者。即
出假也。有菩萨从初发心即坐道场成佛者。即是中
(辅行云。同初发心故名为横。分属三人故名为别)。大论引三喻。一则步涉
(大论但云或乘羊去。辅行云。今此文中以步替羊。以羊迟故不异于步)。二则乘马。三则
神通。初观喻步。次观喻马。后观喻神通。三义分张非
今所用。是故今云以步.马.神通喻横别三观也。若一
心三观法相即破竖中之通塞。三观一心破横中之
通塞。空即三观故破步涉。假即三观故破乘马。中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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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故破神通。是故今云神通即是别相之中。故以
中即三观破横别之中也。辅行云。竖通渐入虽属一
人。前后次第三时各异。以各异故故非一三。今一心
具三破次第之三。故云一心三观破竖通塞也。三观
一心破横者。彼横三观。虽属三人并在初心。故三不
合一。今以三只是一。破彼分张之三。故云三观一心
破横通塞也。应知一心三观与三观一心言互理同。
但为破于横竖。是故翻对而说耳。故圆三观。观观具
三以破横别。一一所破各别不同。故云空即三观乃
至中即三观也。

如何不见下。三结斥谬解之失。辅行
云。有人云破神通者。破第一卷圆顿止观。通者腾空。
腾空被破知前非顿。如此说者殊乖文义。论文神通
近在目前。何须远求序中之说。又若破彼。顿更何所。
传师资不成付法安在。祖乎龙树其言徒施。又彼顿
譬文在序中。说止观时未有此序。岂得将巳正说预
破弟子序邪。又序中所述师资所传。若破所传便成
自坏矣。

次斥不解依经更明圆顿之文。又为二。初正申文意。
辅行云。前巳广略二重解释。今复引證。故曰更明。第
二本中从此乃至佛法之恩。并属商略。今并回为引
證文也。旧商略名没而不彰。良由此也。是故今云再
治定文。意在于此。

次如何下。结斥谬解之失。辅行云。
此引华严證三中。顿如何郤谓为渐圆邪。玄第十卷
亦引华严.方等.般若圆證于顿者。即前所引以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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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始终顿教非是顿部也。华严既其非是渐圆者。以
清凉谓是顿顿故也。若其然者。方等.般若宁非顿顿
邪。辅行云。宁者岂也。说文云愿辞也。

次破僻解别则略指三门大意在一顿之文。又为二。
初正申文意。止观云。料简者问。略指大意同异云何。
答。通则名异意同。别则略指三门大意在一顿。辅行
云。若以此文是大师料简。不应将商略为略指。以此
商略属章安序。以对大师。章初大意为料简者。义甚
不便。况商略中文无不定。故彼文云。略引佛经粗彰
圆意。次引无量义以明渐次。明渐次竟即云今置渐
论顿。与下答文云别则略指三门。义复不便。今谓文
中虽无私谓之言。此是章安私料简也。即指辨差略
释三门以为此问。虽在序中义兼于正。故第一本未
有序文。亦于文初列三止观。及大意中诸文多以三
止观结第二本初所以列者。即是先序师资所传。章
安著序合著序中。故料简中相对为问。故问三略与
此大意同异云何。次答意者有通有别。通则略名与
大意一。如分别中云。大意略馀八。广别则不尔。略则
三种止观不同。大意唯明圆顿止观三中之一。故云
一顿。勿谓三外别立一也。若别立者则有多妨。一者
成天台不禀南岳。二者大意与八章成别。大意与八
但有广略不应别故。三者当文自相违妨。四谛四弘
十种发心但约四教。如何三外别立一邪。若大意一
顿。于馀章何故释名得有绝待圆伊三德显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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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次第教眼智境界不思议得。偏圆五章。章章立顿。
二十五法。法法圆解。正观十境俱不思议。无缘慈悲
安心法性。不次第破一心通塞。无作道品正助合行。
离爱无著位登初住。如此等文悉皆明顿。如何却谓
以为渐邪。若云大意唯一顿者。如何文内复明四教。
具如四弘文后料简(云云)。今文谓之彼料简文问略
明三种止观者。即辅行云。即指辨差略释三门以此
为问也。故文云渐与不定置而不论者。引此文證恐
是误也。何者。以此文是旧商略故。引證大意恐不便
也。又恐引于旧本商略。今本引證简二之文。既简二
巳乃引證于圆顿止观。今引此文以證大意在一顿
者。以序中證圆顿止观即是正中大意一顿。故得引
之也。故序中云。渐与不定置而不论。今依经更明圆
顿。即是旧本商略之文。今并回为引證文也。故辅行
云。从渐与不定去。广引證圆。先且简二。次正引證。今
伹引于简二之文。反显正引證于圆顿。以證大意唯
在一顿。即是序中圆顿止观故也。

人不见下。次结斥
谬解之失。

三破僻解安心文末三。一结数之文为二。初正申文
意。止观云。若就三番止观则有三百八十四。又一心
上观复有六十四。合五百一十二。辅行解释具如前
引。次不见下。结斥谬解之失。

四破僻解发心文末三。一结成之文为二。初正申文
意。又为二。初明三一结文有无不定。如六即文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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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一者。辅行又云。如六即中理及名字皆止观结。然
止观中理及名字观行相似。则有结文。分真究竟伹
有会于异名之文。而无结文。由是而知。今云六即六
文皆一。及辅行云。理及名字皆止观结。俱恐误也。如
前所引者。即前所传部别例中云故用三一收束结
撮也。又恐指于上文所引安心文末三一之文。是故
谓之如前所引也。故辅行云。空假中三。不异顿渐不
定之三。又云。只约不可思议一中之三以为三番。三
中之一以为一心。三一共论亦有五百一十二也。如
常行等者。应云如常坐等也。又恐常坐意止观中系
缘是止一念是观。亦是结文。所以且云如常行等。其
实须云常坐等也。

次又若下。明三一结文不出通别。通别之义亦如所
传部别例中具足引之。

始从三藏终至圆顿皆悉有
于渐.顿.不定。具如第三偏圆文中者。偏圆文中自有
五科。第四渐顿文中先明四种止观入圆不定。即是
四教各论理教行證四种发毒之义。次乃明于四种
止观当分圆.渐。又引大经四种五味證于四教当分
圆.渐。复引大经置毒乳中遍于五味皆能杀人以證
不定。然后结云。今约渐顿作如此料简。辅行云。四教
各以因位为渐。各以极果名之为圆。及玄文第十等
者。藏等不同名之为别。顿等遍该名之为通。即是顿.
渐.不定三种通于一化始终故也。既通一代岂隔四
教。是故四教皆有顿等。故释签云。此三种义若教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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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该通一化。语顿则始终俱有。语渐又三种不同。不
定复寄诸门涉于四教。此第一文不历四教。一一三
结等者。即此止观第一发心文中不历四教之别。一
一通用三种结之。但总以四教共为三结。以三对一。
三复为别。一则是通。故止观云。如是等种种还以三
止观结之。又以一止观结发菩提心是观。邪僻心息
是止。故上文云。又若俱用三一结者。只是通别不同。
所以知于总以四教共为三结者。以上文所明感应
四悉四随等皆通四教。是故用于三止观结。乃是总
以四教共为三结。不分教教各有顿.渐.不定之殊。是
故与下偏圆文异也。以三对一三既名别。故知一种
则是于通。通谓通三。别谓各别。通别即是总别故也。

入不见下。次结斥谬解之失。

**** 十一辨谬

立两顿次位同异之失。文为三。初问。次答。
三喻。名别义通者。妙玄云次简名别义通。又为二。初
就三乘共位中菩萨别立忍名而义通。通义如前说
(即三乘共十地位也)。别立者。别为菩萨立伏忍.顺忍.无生忍之
名也。何者。乾慧地三人同伏见惑。而菩萨更加伏忍
之名。以菩萨信因缘即空。而于无生四谛降伏其心。
乃至无生忍(云云)。是为通教共位别为菩萨立此忍
名也。次用别教名名别义通。即是取别教之名。准望
通教菩萨位也。别名者十住.十行.十向.十地也。何者。
别教十信位于通义即乾慧地伏忍乃至十地(云云)
是为用别教名名别义通。犹属通教位也。别人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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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劫名赊。地前未断名伏。圆人一生成办名促(极迟不出
三生)。初住能破名断。如前破者。即前破于渐顿住前四
住。先除顿顿登住五住俱断。

**** 十二辨谬

分利钝以立二顿之失。文为三。初问。次答。
三喻。言一圆家教法者。恐多一个圆字。或一一教中
而分三根者。即上中下三根也。或信法二行分利钝
者。法行内自观法故利。信行藉他闻故钝。又信行一
闻即悟故利。法行历法观察故钝。或俱利俱钝。信行
闻慧利修慧钝。法行修慧利闻慧钝。言覆权者。存行
布故仍未开权。言隐迹者。存始成故尚未发迹。此之
二义。文意之纲骨。教法之心髓。而华严不开不拂。何
得立为顿顿而欲胜于法华邪。

**** 十三辨谬

判两四中圆皆是渐圆之失。文为三。初问。
次答。三喻。方等只是渐中之一者。渐教有三。方等但
是渐中故也。言开权者。绝待妙也。言独显者。相待妙
也。故绝待约开。相待约废。具如下文(云云)

**** 十四辨谬

判涅槃中圆亦是渐圆之失。文为三。初问。
次答。三喻。光宅以法华巳前为狭下短。法华为广高
长。今家于其一句设四句难。四六乃成二十四难。故
云苦破也。引昔通谩(应作漫字)者。以光宅不知法华巳前
诸部中圆。与法华圆妙无别。遂乃一向辄判法华巳
前为狭下短。故遭今家苦破之也。涅槃虽四前三知
圆者。辅行云。彼经四教皆知常住本意在圆。权用三
教以为苏息。实不保权以为究竟。亢意知圆是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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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粗心若息还依顿观。方等虽四三不入实者。别教
须简初中后心教證之异。故金錍云。即具唯圆及别
后位渐中开四不殊方等者。渐教既有三。故方等中
四但是渐中之所收耳。涅槃圆伊者。圆妙三德秘密
之藏。犹如伊字三点故也。复有一行者。即如来之行
也。三点一行诸文盛说。此不烦示。既谓涅槃亦是渐
圆。故三点等无用徒设矣。

**** 十五辨谬

判涅槃四教有不入圆常之失。文为三。初
问。次答。三喻。捃(居运切)者拾也。拾者收敛也。法华似秋
成大穫。涅槃如捃拾馀残。十仙者十仙外道也。一阇
提首那。二婆私吒。三先尼。四迦叶。五富那。六净梵志。
七犊子梵志。八纳衣梵志。九弘广。十须跋。陀罗三修
者。有邪三修。即外道所计常乐我也。有劣三修。即小
乘所證无常苦无我也。有胜三修。即大涅槃常乐我
也。今即大涅槃常乐我胜三修耳。胜劣但言于三不
言净不净者。释签云。胜劣相对成于六味。故略不说
净不净耳。言初后者。涅槃初明常乐及我胜三修义。
后明十仙得入真实。若后十仙不入。而初三修岂闻。
是则初后俱无入实。中间宁得入真实邪。世尊何故
为其说常等者。阇提首那以因果是无常为难。佛即
问云。汝性常邪。是无常乎。首那答云。我性是常。佛问。
是性能作一切内外法之因邪。答言如是。佛问。云何
作因。答言从性生大。从大生慢。乃至二十五法。佛问。
是大等法常邪无常邪。答言我法性常大等。诸法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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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常。佛问。如汝法中因常果无常。然我法中因虽
无常而果是常。有何等过邪。乃至陈如色常等者。此
陈如品对告陈如。先明色是无常。因灭是色获得解
脱常住之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次明破于十仙外
道。今既先明破于十仙得入于常。是故次文方明陈
如色常等也。故知乃至之言。即是以后牒初之辞耳。
馀诸外道大意皆尔者。如破第二婆私吒中。彼乃问
云如来为我说常无常。云何为常。云何无常。佛言。善
男子。色是无常。解脱色常。乃至识是无常。解脱识常。
彼答佛言。世尊。我今巳知常无常法。十仙外道初二
既尔。乃至第十准例可知。是故世尊为须跋说真实
之想名为法界。名毕竟智。第一义谛。第一义空。且法
界第一义谛等。岂异圆常邪。岂华严中所谈法门超
异于此邪。若据清凉之意。犹故谓之不及华严。何以
知之。以清凉云。净名但显作用不思议解脱。盖是一
分之义。未显法界融通不思议。故不同于华严也。清
凉既谓净名解脱与华严异。岂可不执涅槃法界与
华严异。呜呼。清凉作此苟且优劣诸经。则令无智之
人于诸经起慢矣。此义不可信也。仲尼尚云。诗三百。
一言以蔽之。学佛之人何得以一分多分抑扬诸教
乎。天子一言可非敕邪。

**** 十六辨谬

判止观多种譬文为渐圆之失。文为三。初
问。次答。㲉。苦角切。鸟卵也。或作寇。音恐非。何者。尔雅
云。生晡鷇(苦候切。注云。鸟子。须母食之)生噣(音啄)(任俱切。注云。能自食)。三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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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为二。初总斥二失。次别破两非。文为二。初破不晓
喻旨但约少分等者。涅槃第五云。面皃端正如盛满
月。白象鲜洁犹如雪山。满月不可即同于面。雪山不
可即是自象。不可以喻喻真解脱。为众生故作如是
喻。又下文明顺喻.逆喻.现喻.非喻.先喻.后喻.先后喻.
遍喻八种喻后。乃云凡所引喻不必尽取。或取少分
或取多分或复全取。如言如来面如满月是名少分。
今言举扇者。扇字恐误。须作面字。或恐随义转用乃
作扇字耳。挂字误也。字应从木。世云。月中有桂树。恐
是此意也。具是诸法者。是字应作足字。未入海诸水
不具等者。此中存略。止观具云。华严云。娑伽罗龙。车
轴雨海。馀地不堪。为上根人说圆满修多罗。二乘如
聋如哑。净名云。入占卜林不嗅馀香。入此室者但闻
诸佛功德之香。首楞严云。捣万种香为丸。若烧一尘
具足众气。大品云。以一切种智知一切法当学般若。
法华云。合掌以敬心。欲闻具足道。大经云。譬如有人
在大海浴。当知是人巳用诸河之水。乃至下文云。如
迦陵频伽鸟。㲉中鸣声巳胜诸鸟。辅行云。如来龙王
圆顿教雨。不雨三教下类之地。二乘不闻亦不能说。
净名空室表常寂光。十方诸佛常集其中。是故入者
唯嗅佛乘。楞严意者理。理性如丸。观行如烧。诸法顿发
名具众气。大品法华(云云)。大经意者。理具诸法如海
水也。修观行者如在浴也。行摄一切名为巳用。有人
云。馀地不及遍雨。唯嗅而隔馀香。捣和不如本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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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不如即是。海具不如河具。当知此人不晓喻旨。夫
立喻者皆约现事故引于事喻最上法。法必顿足。何
须难喻。雪山喻象意亦如之。迦陵频伽者。大论云。此
鸟㲉中声。未出时巳胜诸鸟。菩萨亦尔。未出无明㲉。
法音过二乘。今文又云。馀药虽合治病不遍者。止观
又云。譬如良医有一秘方。总摄诸方阿伽陀药。功兼
诸药以为顿喻者。以为圆顿止观之譬喻也。肖者。说
文云。骨法相似也。不肖则骨法不相似也。今清凉元
禀天台。后生异见。乃是师资骨法不相似也。故云养
子不肖过也。而难他喻者。以喻望法。喻则属他。以清
凉难于海具不如河具等故也。即其事者而难他喻。
即其不肖之事也。次破违于自言者。破其自言矛盾
也。此等喻文皆在大意者。捣万种为丸。在大海中浴。
文在序中。迦陵频伽。阿伽陀药。文在大意初发心中
约四弘誓显是文后。清凉既自立于大意以为顿顿。
而今又谓迦陵喻等并是渐顿。故今且从清凉。违于
自立大意以为顿顿。所以乃云此等喻文皆在大意
耳。

**** 十七辨谬

判实非父子两谓路人以喻四教之失。文
为三。初问。次答。三喻。具如止观记中释者。止观云。法
性是所迷。苦集是能迷。能迷有轻重。所迷有即离。约
界内外分别即有四种苦集。约根性取理即有一二
三四不同(辅行云。界内界外权实二理。各二根性。故四不同)。若界内钝人迷
真重故苦集亦重。利人迷真轻故苦集亦轻。界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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钝轻重亦如是。法性是所解。道灭是能解。所解有即
离。能解有巧拙。界内钝人所解离。能解则拙。利人所
解即。能解亦巧。界外利钝即离巧拙亦如是。所以者
何。事理既殊昏惑亦甚。譬如父子两谓路人。瞋打俱
重。瞋以譬集。打以譬苦。若谓烦恼即法性。事理相即
苦集则轻。实非骨肉两谓父子。瞋打则薄。辅行云。通
为界内界外作譬。以路人为父子名即。以父子为路
人名离。何者。苦集之体本是法性。犹如父子。若谓法
性异苦集者名为路人。故谓苦集永异法性。可譬藏
别两教人也。体性虽同于事永异名非骨肉。于异强
亲生父子想。则谓苦集即是法性。故譬通圆两教人
也。

**** 十八辨谬

判渐则开四别不开四之失。文为三。初问。
次答。三喻。文为三。初总破谬判无益。次今言下。正明
渐别皆应开四。具如别教四弘之中约四谛境皆历
四教等者。止观第一卷云。只观根尘一念心起。心起
即假。假名之心为迷解本。谓四谛有无量相。乃至云。
分别十六门道灭不同及一切恒沙佛法。辅行云。照
知一心起无量心。心无量故迷解无量。迷即十界苦
集。解即四种道灭。故云四谛有无量相。然别四谛摄
四四谛自他始终须遍学故。所学既多故云无量。言
十六门道灭者。四教四门门门四谛。是故得有十六
道灭。及一切者。及十方界一切佛法也。又何但止观
明别教开四。而妙玄明别教次第五行于慧圣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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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开四种四谛。释签云。今此四四谛虽并在别教。既
约生灭等四竖判一教。别教菩萨即此自行而用化
他。故十行中横辨此四全为利物。所以四相各附彼
教而为相状。又妙玄第十料简云。问涅槃追说四。方
等正开四。别教复有四。若为分别。答。涅槃当四。通入
佛性。别教次第后见佛性。方等保證二不见性。释签
云。别教复有四者。别教十住修生无生。十行修无量。
十向修无作。登地證无作。故云有四。又十行中习诸
佛法。具足习于一十六门。亦名为四。问。住巳习八。何
故行中更习十六。答。前是自行。随用一门。后为化他。
是故行中更习前八。是故十六俱须广习。问。别人竖
行及以横学四种四谛。各附彼教而为相状。其如无
作四谛。为是但中之无作。为是圆融之无作。若谓但
中之无作者。玄签那云道灭即苦集。苦集即道灭。四
则非四。实知真断妙修理證。故知竖行住行犹迷回
向。薄知登地少證迷解。在人体恒相即。体既相即。虽
复名四体实非四。是故名为四则非四。圆融四谛只
是一实。若谓圆融之无作者。岂可别人竖行横学圆
融无作而又称为别教之人。如何消于辅行中云于
中亦具四教。灭位虽有无作灭位之名。但是别人初
地位耳。答。此应须知教證之意。何者。若约教道言之。
则竖行横学无作四谛乃是初地但中之无作。若约
證道明之。则此无作乃是圆融。何者。良由别人以无
作在果。果不通因。居教道时但云地上。若入初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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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亲證。方乃与圆无作不异。由是玄签附證道而言。
乃云四谛相即实知真断妙修理證。辅行约教道而
言。乃云虽有无作灭位之名。但是别人初地位耳。又
复须知四谛相即。若在回向则是别向圆修之义。回
向薄知即此意也。故别向圆修即约行證道之实因。
而约行證道是别向圆修之妙果也。读文下。三结斥
谬判之失。轻谓轻率轻易。疏字平声。正作疏字。即疏
薄疏滥也。

**** 十九辨谬

判商略是挹流寻源等文之失。文为三。初
问。次答。三喻。文为二。初总斥二失。所言亦者。前破谬
判迦陵等喻既有二失。故今乃云此亦二失也。次别
破不晓文意所以总斥二失。别破但破不晓文意。不
破商略谬判祖承者。以商略之文居祖承之后。在文
炳然。不须别破。是故但破不晓文意则知商略谬判
祖承也。又复次文重徵谬判祖承之文。以为商略即
是别破商略谬判祖承也。辅行云。旧第二本将序及
正合为十章。故文初云窃念述闻共为十意。言窃念
者。谓私窃兴念。序有五意。一商略。二祖承。三辨差。四
引證。五示处。言述闻者。谓记其所受正说。亦五意。一
开章。二生起。三分别。四料简。五解释(今止观中既存正说开章。生起。
分别。料简。解释五名。而今谓之述闻五章。次第虽在亦没章名。恐是误也)。以将巳序及所
听闻合为十段。意似未稳。故再治定没斯次第但成
序正。又于序中唯发起等无归敬者。推功于师。述记
而巳。于初序中加于所闻时处等事以为通序。用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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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承人法等事以为别序。即再治定之正意也。不得
复用商略等五以为次第而分再治时处等文。故再
治定回旧商略以为圆證。故下用此商略文云。今依
经更明圆顿。言依经者。正当引證。證圆顿竟。请證馀
二。即设问云。馀三三昧愿闻诚證。第二本中阙此问
也。故第二本商略文云。略引佛经粗彰圆意。故知商
略不异引證。故再治定没商略名回为引證。若将前
本商略等名。次第属对治定本文。则使止观明静等
文便为徒设。况将商略以对祖承。深为未可。是故须
废旧章次第。今再治定加通序者。欲类结集传述所
闻法体等五。故不同旧商略居初。

**** 二十重徵谬

判祖承以为商略之失。文为三。初问。次
答。三喻。傥更等者。既将祖承以为商略。或问祖承为
是何文。傥或更答指后辨差。是则从始至终重重皆
是妄说耳。

**** 二十一辨谬

立二顿具法不同之失。文为三。初问。次
答。金錍破云。子尚不知烦恼心遍。安能了知生死色
遍。色何以遍。色即心故。何者。依报共造。正报别造。岂
信共遍不信别遍邪。问。清凉若信三处具法。莫是清
凉元立无情有正因佛性邪。又复清凉既信心具。荆
溪何得又将心具而立无情有佛性理。复斥清凉不
知有情心性遍具邪。答。只为清凉不知心具便是无
情有佛性理。是故荆溪还将有情心性遍具以斥之
耳。所以谓之故达唯心了体具者焉有异同。信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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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复疑有无。则疑巳心之有无也。谬效传习无情之
言。反难巳宗唯心之教。且如心具一切诸法不隔草
木。何得信于唯心具法而执瓦石草木非性。岂瓦石
草木不是唯心具邪。故知清凉不闲佛性。进否教部
权实。致令自语矛盾相违。所以荆溪因其所执。仍以
破之。使邪说冰融正涂不壅耳。吾宗后学宜熟详之。
不可失于荆溪破立之元意也。三喻。文为二。初破谬
立顿顿三处具法。文为二。初破谬用渐圆为顿顿。又
为二。初总定。次何者下。释出。文为三。初明四教中圆
三处具法。奚者何也。尝者曾也。清凉以四教中圆为
渐圆。而四教中圆既明三处具法。岂非却用渐圆为
顿顿邪。渐圆既成顿顿。而辄分于两顿具法之殊。岂
非大谬乎。次引念处圆文證成。唯识證于心具。唯色
證于有情色具及依报色具。既云非但唯识亦乃唯
色。岂非三处具法乎。孤山但约心具释之。此与清凉
所立渐顿心具何异。呜呼。清凉尚知三处具法。而孤
山但论心具一处。可不悲哉。净名疏云。一切法趣色。
即是色中具十界法。如如意珠具一切宝。宜熟思之。
无谓心具色不具也。三结示三处具法正是四教中
圆。今谬判下。次结斥谬判之失。胸者膺也。襟者领也。
胸襟之义出乎自巳师心。谬立无教可以准凭故也。
又渐圆下。次破谬立渐顿心具馀二则无。文为二。初
正破。又为二。初破心具。又为二。初以心具不隔于色
破。色摄入心下。次以色心相即破。若别教下。次破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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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以清凉云。馀二则无。即是计于色不具也。故今
破云何独色邪。以别人初心色心皆不具。何得独执
云馀二色不具。别人初心者。以别人后心即具。与圆
同故但举初心耳。渐顿回互下。次结斥谬判之失。前
既破于谬用渐顿以成顿顿。今又破于心具隔于色
具。是则清凉所立顿顿三处具法。渐顿心具。馀二则
无。乃成渐顿回惑差互无有定准矣。冥者暗也。

**** 二十二辨谬

立二顿初心用观同异之失。文为三。初
问。次答。三喻。言三处五处者。一指玄文八教。二指玄
文第一结教相。三指法华中诸声闻从小来等。此即
三处也。一指止观第七破神通。二指大意在一顿。三
指今依经更明圆顿。四指安心文末。五指第一结发
心文。此即五处也。

**** 二十三辨谬

判一心三观与三观一心以为空假。更
加双非以对中观之失。文为三。初问。次答。三喻。文为
二。初通示观法大旨。又为二。心叙意总标格者。定也
量也。次随释三意。文为三。初明对境成。观次明覆(芳福
切。反覆也。辅行中作复疏字)疏(平声通也)收束。止观云。非三而三。三而
不三。非合非散而合而散。非非合非非散。不可一异而
一异。辅行云。非三而三下。复疏三谛。还成三谛非三而
三。假也。三而不三。空也。亦应更云。非三非不三。中也。
文无者。略耳。非合非散中道双非也。而合即空也。而
散即假也。非非合非非散。非上双非。即双照也。先明
双非。复明双照。二文中间论二谛者。以此圆文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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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后故也。不可一异即中也。而一空也。而异假也。如
此三谛在于根尘如来藏者。即当假也。岂如来藏而
无佛性。闻此圆顿不宗重者。良由近代习大乘者杂
滥故也。况像未情浇信心寡薄。圆顿教法溢藏盈函。
不暂思惟便至冥目。徒生浪死一何痛哉。三明寄名
义立。止观第一料简中云。即于文达文.非文.非文非
不文。文是其门。于门得实相故。文是其门。门具一切
法。即门即非门。即非门非不门。辅行云。文即俗谛。非
文即真谛。双非即中道第一义谛。观门为三例之可
见。如是观时文门岂别。俱名能通并是所至。寄此门
名义立三观。是故谓之寄名义立。又第三偏圆权实
之中明权明实非权非实。例之可见。此三观一心下。
次别释三观一心等。文又为二。初正释。又为二。初对
前辨异。都非此之三观意者。非今上文所明对境成
观等三种三观意也。次只是下。正释。准前可见不烦
再引。止观辅行人不见下。次斥谬。文为二。初斥擅加
以对三观。又文自云下。次斥谬解步马神通。文为二。
初引止观正文。次彼师下。叙彼谬解。文为二。初正叙。
次步马元是下。斥非。又为二。初斥谬将空假更破空
假。元者本也。单空单假者。以横别空假各属一人初
心。故得单名耳。破于横别下。次斥别立顿顿一中具
三。文为二。初叙止观破于横别正用圆具。言一中具
三者。即是空一具三。假一具三。中一具三也。故止观
云。空即三观。假即三观。中即三观也。次何故下。斥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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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顿顿之非。

**** 二十四辨谬

分相待绝待以为二顿之失。文为三。初
问。次答。三喻。文为二。初反质谬判待绝俱非顿顿。文
为三。初正反质。次何者下。释所以。三若尔下。斥非汝
判华严为顿顿。法华为渐顿。又云。顿顿是绝待。渐顿
是相待。玄文既判唯法华经具有二义。是则何处别
有顿顿之绝在于华严邪。次又依下。正斥谬分之失。
又为三。初总斥。次何者下。别破。非渐者。非法华巳前
之渐也。唯顿者。唯法华独显开会之顿也。判为相待
又判为渐者。斥清凉谬判也。凡言相待者。诸文非一
故云凡也。彼此互形曰相。以他望巳为待。是则若无
粗渐何有妙顿。故妙顿之名待粗渐而立也。待前诸
教等者。正申相待之妙也。顿居渐后兼所破说等者。
即废权明实之义也。三又亦下。重斥不识绝待之意。
相待约破权明实故如上说。绝待约开权显实故今
谓之。绝于所待名绝待者。方是妙顿也。若不尔者。妙
外有粗何成妙顿邪。清凉离于法华独显圆顿相待
之外。别立绝待之名以对华严。故云。彼乃离顿待别
立绝名也。且绝待之义既在法华。是则华严将何以
为顿顿绝待乎。

**** 二十五以法华二妙重难谬

分之失。文为三。初问。判
属二涂者。分对华严.法华也。次答。三喻。文为三。初斥
不达开会之意。会入华严句下。恐脱华严两字。馀文
可见。次今家下。正判待绝并非华严。绝彼华严者。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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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华严兼别行布之粗也。况彼二乘在座聋哑。至今
法华皆得作佛。是则绝彼又更照然。又何但未绝亦
乃无待等者。华严虽有圆教一妙。以兼别故独显不
成。所以不得独称为妙。其犹君子带于小人。则令君
子不得独显。法华不尔。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既
不兼粗。独显乃彰。所以经题称之为妙。此乃待于巳
前诸粗。显今法华纯一之妙。是故今经名相待妙。华
严既然二酥可解。尚非相待。绝何所寄者。寄谓寄附
寄托也。彼将法华开权绝待。寄托寄附在于华严。故
今破之。华岩尚非相待绝待。何所寄乎。既无所寄。当
知华严未绝明矣。若不者尔。何故存于历别行布。二
乘在座如聋如瞽。三会竟下。反斥相违。会竟即是法
华开显。是故谓之还归法华。若其然者。绝待顿顿却
属法华。何故判之云非顿顿邪。

**** 二十六重徵谬

判法华唯有相待之失。文为三。初问。
彼判法华但是渐顿名为相待。故今问云。岂有不会
而无绝待邪。次答。三喻。但得待前之言者。以彼但云
对前称待故也。斯乃但得待前诸粗之言耳。此且与
而言之。故云但得待前之言。若夺而言之。还是未得
待前之意。若其巳得。何故谬判华严为顿顿绝待邪。
故云终成不晓所待之名。乃至云还负巳宗等也。负
者忘也背也。

**** 二十七以观例教重难谬

分相待绝待之失。文为三。
初问。准所诠之义。用能诠之文。故云准义用文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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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对昔而分二涂者。徵前谬判法华为渐顿。华严为
顿顿也。又以法华为不会乃将华严为绝待者。徵前
谬判法华为不会也。次答。三喻。其虚立二观者。虚者
伪也妄也。教既伹一。观何得二。故知其乃虚立二观。
谬以绝待为华严也。一观无文者。无教文可准也。据
下破于无教立观以消今文。亦应可解。何者。若以华
严为顿顿之观。则渐顿一观无文。若以法华为渐顿
之观。则顿顿一观无文。故但总云一观无文也。

**** 二十八辨无教谬

立观行之失。文为三。初问。以清凉
云。观二教一则是一观。无教可凭。故今乃问。无教如
何立于观行。次答。三喻。文皆可解。

**** 二十九辨谬

立顿顿观相之失。文为三。初问。次答。三
喻。文亦可解。

**** 三十重辨谬

立二顿自语相违之失。文为二。初引清
凉不知法华六根清净乃是见思先落。遂乃谬说但
云清净不云先断。次喻应云法华意根清净。言无漏
者。如前所辨。言因果者。释签但云。初后中间是则发
心习因为初。习果为中。长别苦海既是报果。是则初
中习因习果皆是报因。是故两经因果有殊。因果虽
殊其义无别。所以仁王发心.别苦。非无中间六根清
净。法华六根清净。非无发心.长别。清凉不见义理是
同。便乃从于两经之文而分渐顿.顿顿二别。深不可
也。

**** 三十一辨谬

判一部止观为两顿之失。文为二。初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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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喻。文为四。初以广略相违斥。又第五下。次以解行
相违斥。如何以解为顿顿者。且约大意一章而斥之
耳。目能导足以譬止解。足能达目以譬止行。膏者脂
也。膏堪续明以譬观行。明能然膏以譬观解。今目视
东而足履西。脂膏于南而明于北。乃是斥其违于止
观解行也。三又若下。汎举诸文不同。斥清凉不知止
观。下文虽有四教八教。思议不思议。相待绝待等。皆
为显于圆顿一实。故今汎举诸文不同以斥之耳。文
既下。四结斥。

**** 三十二辨谬

立两顿修观难分之失。文为二。初引。次
喻。文为二。初正明今意。初入无生既须依教。教必显
示理事始终。何得谓之大难分别。况复前五大章生
解以导方便。五科行始何得谓之大难分别。若不分
别如何生解。若不生解如何进行。次既云下。斥彼谬
说。文为二。初牒计正斥。既无教目区判浅深。则同暗
證生增上慢。不达无生真證之法。谬说即名。何异怪
鼠作唧唧声。唧声无旨。滥拟生死即是涅槃。亦如怪
鸟作空空声。岂得滥同重空三昧(谓空空三昧无相。无相三昧无作。无
作三昧空是圣法。复修于空击前圣法。故名为重)而宣入證之言等者。自说
巳入圣位證于妙道。乃令他人生于圣想而归敬也。
忽令领纳说实(句)坠于过人者。坠者坠也落也。妄对
人趣称过人法。前人知解犯重。人不知者犯兰若。云
天龙等来供养我。欲向此说乃向彼说等皆重。自言
是佛.天人师等犯兰若。对不能变形畜生说过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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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犯吉。不犯者增上慢及业报得。或笑说疾说屏说
欲说此错说彼等是也。前人知解者即是令其领纳
说实也。犯重者即是坠于过人也。实得记尚招愆
者。愆者过也。实得道而向白衣说过人法。言我见是。
我知是等。犯提。违想故当重衅者。衅者罪也瑕衅也。
即对人趣称过人法。前人知解犯重也。实得圣道向
白衣说。尚招提愆。违于情想。妄称过人故当重衅。谓
證真如大妄居首。即此故也。次又若下。纵破实得。他
实未得今且纵之。故云又若也。于中为二。初约假名
五品定之。言假名者即名字位也。名字虚解未有实
得故名为假。故止观云。假名位中也。与他何异者。孰
非名字所收。是故与他不异也。若五品位便同大师
者。天台大师灵山亲承大苏妙悟。入定降魔位居圆
教外凡五品。而汝若乃谓得五品。是则便同天台大
师。然汝实未同于天台智者大师。若云同者。何错解
止观之法。以此言实不同也。次予实下。谦巳诫他。予
实不裁者。谦巳也。愿不欺圣无违自心者。诫他也。予
者我也。荆溪自谓也。予实不裁者。谓我实不能裁断
度量汝之所说。入观得知證者。自了也。言自入观得
知證了。乃是欺圣违于自心。愿不欺圣无违自心。即
是诫他勿妄说于。须自入观方乃得知。證者自了也。

**** 三十三辨谬

用章安十二都经观心之文为顿顿之
失。文为二。初引顶法师十二部经观心之文者。妙玄
说法妙中欠观心一科。释签云。应用观心十二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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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有小卷流行者是也。此即指于章安十二部经观
心之文耳。故章安云。经者由也。心亦由也。诸法由心
造也。直就观心即空假中。名修多罗。复重观之。名祇
夜。观心空假中能发心即空假中。名修多罗。复重观
之。名祇夜。观心空假中能发三智。名授记。观心即假
空亦空。名不重颂。观心空假中非前思后觉。名无问
自说。观心缘生如物生灭即空假中。名譬喻。观心始
末即空假中。名本事。观心十界地狱乃至诸佛本生
即空假中。名本生。观心空假中防非止恶。名因缘。观
心空假中横竖无不周遍。名方广。观心空假中非世
所有。名未曾有。观心何故空。从缘生故。何故假。但名
字故。何故中。非二边故。名论义。巳上略撮文之大纲
耳。次喻。文为二。初通示今家观法。又为二。初总示。次
别释。文为三。初明从行观唯于万境观一心者。此如
前文。又亦先了万法唯心方可观心也。万境虽殊妙
观理等者。所观万境虽则有异。若能观观无非一心。
所显之理无非三谛也。如观阴等即其意也者。證于
万境虽殊妙观理等也。此观正是从行而立。不因法
相事相而明。是故谓之从行观也。故此正指摩诃止
观十境十乘。次明约法相观四谛五行。本是教门法
相名数。但恐行人数他珍宝于巳无益。是故约之入
一念心以为圆观(文句记云。凡附文作观多分在圆。即此意也)。不舍法相
别有观行。是故名为约法相观。约者束也[揽-见+手]也。亦名
附法相观也。故此正指玄义之中境妙四谛行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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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也。应知玄义非无托事。故释签云。托事附法(云云)

三明托事相观。如王舍耆闇名从事立者。从于事境
之相而立非法相之事也。借事为观以导执情者。以
恐学者滞于事境不能开悟。是故借之而为妙观。以
开导于学者滞情也。故此正指法华文句。托者寄也。
故文句云。王即心王。舍即五阴。心王造此舍。若析五
阴舍。空为涅槃城。此观既浅如见土木(如像法决疑云。或见此处
山林地土沙石也)。若体五阴舍即空。空为涅槃城。即通教也。
若观五阴舍。因灭是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
(云云)。若观五阴即法性。法性无受想行识。一切众
生即是涅槃(云云)。观心山者。若观色阴无知如山。识
阴如灵。三阴如鹫。观此灵鹫无常。即析观也。即空体
观也。观灵即智性了因智慧庄严也。鹫即聚集缘因
福德庄严也。山即法性正因不动三法。名秘密藏。文
句记云。先解王舍中初立观境言心王造舍者。识阴
为王。造业诸心必有心所。今欲消王。且以善恶心王
以对无记之舍。故云王造。此示观解异于他经。应知
止观十乘十境下去皆尔。具如止观不可即具。约山
作观亦先立观境。正当观阴具如止观第五去文。别
圆观中既云山即法性正因。馀之二德准诸文说。故
知此观不同他见。所以又约山为观者。山城虽殊同
是依报。是故约之以观正报。又诸观境不出五阴。今
此山等约阴便故。以诸文中直云境智。亦应于此以
辨二观同异之相方便正修。简境及心并对前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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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权实等。乃至四观亦须开显等。托事既尔。附法弥
然。是则托事附法二观。皆须得于摩诃止观。方便正
修十境十乘。方可随闻一句摄事以成理观。此即不
待观境方名修观者也(言不待者。现开玄义正谈法相。但须悬叙止观方便正修
之义。来此示之决通观道。即令行人修附法观。不须更待讲彼止观从行观境。是故谓之不待观境方名修观。
若不尔者。文句托事山城之观。记中何故令依止观方便正修十境。孤山不解。乃云附法托事二观无十境十
乘。不许人修之。所以乃所四明破之。余固无党。敢谓四明破之甚当。具如金錍寓言记中委详斯义)。即
如方等普贤其例可识者。即如止观半行半坐三昧
中约方等普贤历事修观。即是其例。故托事观则可
识也。方等者。止观云。以此空慧历一切事无不成观。
方等者。或言广平。今言方者。法也。般若有四种方法。
谓四门入清凉池。即方也。所契之理平等大慧。即等
也。令求梦王。即二观前方便也。道场者。即清净境界
也。治五住糖显实相米。亦是定慧用庄严法身也(云
云)。普贤者。止观云。今历文修观六牙白象者。菩萨无
漏六神通也。牙有利用如通之捷疾。象有大力表法
身荷负。无漏无染称之为白(云云)。是则止观非但明
于从行之观。亦乃示于托事之观。况四三昧唯除常
坐不许诵经。故常行等非无附法。且如修于法华三
昧诵经之时。于法相事而得开悟。岂非修于附法观
邪。

故十二部下。次别斥谬用之愆。又为二。初明章安十
二部经观法简略未备言寄事立名者。如前所谓托
事兴观义立观心也。虽有三观之名者。以十二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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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文但言即空假中故也。十境十乘不列者。且如
妙玄亦明十乘。释签尚云或辨十观列名而巳。况十
二部观都不列之乎。一部名下唯施一者。以十二部
观心之文。每一部经名目之下唯施即空假中一句
故也。然则清凉若以止观方便正修十境十乘。决通
开拓十二部观。以明修相有何不可可。但为清凉自
在胸臆。谬判止观十境十乘以为渐顿。别用章安十
二部观以为顿顿。是荆溪作此斥之耳。故不可执此
便谓妙玄文句托事附法之观不通人修。以记主令
用止观方便正修决开故也。岂此一句下。次明大师
境观周足以斥谬用之非。文为二。初斥谬用一句而
弃十境十乘。烦字正作繁字。芿者草不剪也。谓繁多
繁长也。次故知下。结斥谬用一句两句之失。一句两
句者。略牒清凉用十二部观也。馀如前辨。

**** 三十四辨谬

立渐圆观但中非即实相之失。文为三。
初问。次答。三喻。文为二。初明今家正意。一家诸文皆
说别教名为但中。圆教乃是不但中耳。言但中者。教
权故但。不具诸法。理实故中。体是觉性。而今文云。实
相但中。实即俱实。约教释文但中在别。良由于此。权
即但权。恐指通教但有中名。名为但中。故此但中及
以实相俱名为权。修观次第仍居后心。此约教道十
向后心观但中耳。不得滥于别向圆修融摄不二。以
由别教回向位中含于多义。或在于假。或约但中。或
约受接。或约圆修。是故应须细分四义(云云)。他谓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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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观于但中。乃是错将四教中圆作别教说。故今破
云。约教释文伹中在别四教中圆。一切诸文并皆初
心圆三观。奚尝谓之观于但中邪。彼将此观下。次斥
谬分二顿无文之失。又为二。初正斥谬分。彼将此观
属顿顿者。斥彼滥用四教中圆并皆初心圆修三观
以为顿顿也。故前喻云。据此答文却用渐圆以为顿
顿。即此故也。别为圆人立伹中者。斥彼错将别教回
向后心观于伹中。别为圆人立但中观也。圆别回互
颠倒之甚。况复无凭。岂非胸臆乎。唯烦恼下。次斥拾
失为得。不住调伏等者。止观云。复有行人闻不住调
伏。不住不调伏怖畏二边。深自兢持。欲修中智断破
二边。是人不能即贪欲是道。断贪欲巳方云是道。此
乃住调伏心非不住也。辅行云。复有行人下。重辨第
四句人。同第二句失不住调与不调望求中道。虽求
中道此但住于第二句故。是故名失也(言四句者。净名经云。有疾
菩萨应如是调伏其心。不住其中亦复不住不调伏心。所以者何。若住不调伏心是愚人法。若住调伏心是声
闻法。是故菩萨不当住于调伏不调依心。离此二法是菩萨行。止观引此。句法次第与经大同)。

**** 三十五辨谬

立但中非即实相乃是但中之失。文为
三。初问。次答。三喻。文为四。初示名通大小。次初心下。
正斥谬立。即是从初常观涅槃者。即是释论云。菩萨
从初发心常观涅槃行道也。妙玄文句并引此文證
安乐行。三若从下。正约教门分判。言小涅槃通别菩
萨偏是一往通涂说者。以别初心十住入空与通真
谛涅槃无异故也。若别论者则不然矣。何者。通教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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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即巳辨地。恐堕涅槃。即是真谛偏空涅槃。如三恶
道。即净名经诃须菩提。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养汝
者堕三恶道。如者似也同也。菩萨同于二乘滞空故
也(此借净名折挫之言。彼经挫其同于悲境。是故声闻应供义偏。故止观辅行引大品经说。若入七地
巳堕二乘。故为诸佛菩萨所诃。是故今云通教菩萨至第七地。恐堕涅槃如三恶道。既至七地恐堕涅槃沈空
滞寂。故知出假不必在于七地下根。故在凡位出假名上根也。断见惑巳出假名中根也)。别教初
心但名真谛。仍不得立涅槃之名者。此约因果别而
论之。十住入空真谛在因。故不得立果上断德涅槃
之号。四故知下。结斥无凭。

**** 三十六重辨谬

立有观但中涅槃之失。文为三。初问。
次答。三喻。不见少判等者。不见少判初心观于但中
名为涅槃。而清凉云有者。灼然妄指也。

**** 三十七辨妄

指诸文立二顿之失。文为三。初问。次答。
或字应作惑字。三喻。文为二。初斥谬用大意等文。如
前巳破。次斥妄指章安涅槃疏文。自为四段。初对检
无文。次应是下。斥妄指之由。三又大师下。举大师诸
文不载以斥别引章安之文。岂可大师诸文判教都
无其文。而章安辄立两顿有断不断之异邪。故知大
师判教无文。不须更指章安之说也。四况复下。结斥
妄指立义不成。章安若乃有文则可。既乃无文何得
妄指。然涅槃玄明经用中具列四句。第四虽即谓之
顿顿。仍指前文明经宗中复有一行是如来行。大般
涅槃及常住等。清凉不知。妄立顿顿异于圆顿。故今
斥云。况不次第五行正是四教中圆。何得谬判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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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而为两顿乎。

**** 三十八辨数

据八教以立二顿之失文为二初引次
喻彼准八教立于二顿前文巳斥今但破其数数常
云耳彼既数数常云今亦频频而斥耳。

**** 三十九辨谬

立二顿同异混和之失。文为二。初引。次
喻。窍(苦吊切)者穴也空也。此非文意。应作[(白/万)*(ㄆ/手)]字。谓旁击
也。故不可将此虽异而同虽同而异质难旁击他人。
不许渐圆即是顿顿也。

**** 四十辨谬

判色香中道为渐顿之失。文为三。初问。次
答。三喻。止观引华严云。游心法界如虚空。又云无明
明者即毕竟空。是举空为言端。空即不空。亦即非空
非不空。又云一微尘中有大千经卷。心中具一切佛
法。是举有为言端(四明学者请思此文)。有即不有。亦即非有非
不有。又云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是举中为言端。即中
而边。即非边非不边。具足无减。勿守语害圆诬罔圣
意(如此说者方见举一即三非前非后也。而四明谓空假中三谛皆有十界三千世间依正之法。还合
大师之意否。悲哉。不可救济矣)。辅行云。文偏意圆不应偏难勿守语
等者。诫劝也。勿守偏语以害圆融。玉篇云。加言曰诬。
亦掩也欺也。网义大同。言或具者。如涅槃明三德秘
藏或偏。即是言偏意圆也。自语相违者。止观序中明
圆顿止观。及大意中既乃皆云一色一香无非中道。
而清凉前判大意为顿顿。今又判于色香中道为渐
顿。岂非予盾乎。

**** 四十一重辨谬

立初心观但中之失。文为三。初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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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三喻。不言胜说者。既乖圣道说则过彰。所以默然
乃胜于说。凡修观下。乃至无言重破于默。其文可见。

**** 四十二辨谬

立二顿有分不分之失。文为二。初引。次
喻。言文二者。斥其据文须分也。言观一者。斥其实难
分别也。谤法之苦罪流长劫。故云旷累多。生旷者远
也。心既邪僻故使未来不逢善友开通正义。由是而
知。依师学法不可人情。人情虽则一期相于。诬网之
愆长劫谁受。敬请后德思之慎之。

**** 四十三辨谬

判双亡双照方便之失。文为三。初问。次
答。三喻。失绪者。失其端由也。参差者。回互不齐也。具
如止观等者。止观云。中道第一义观者。前观假空是
空生死。后观空空是空涅槃。双遮二边是名二空观。
为方便道得会中道。故言心心寂灭入萨婆若海。又
初观用空。后观用假。是为双存方便。入中道时能双
照二谛。故经云。心若在定。能知世间生灭法相。前之
两观为二种方便。意在此也。辅行云。璎珞经中释前
二观竟即云。因是二空观为方便道。得入中道双照
二谛。心心寂灭自然进入初地。今初释方便者有二
种。一者双亡。二者双照。初言二空者。空假空空。空即
是遮。遮即是亡。由前异时双亡方便。今入中道任运
双亡。亡即是中。故云心心寂灭。又初观下。次释双照。
初二观时用空用假。由前异时双用方便。用即是照。
照即是中。故引经云。心在定等。生即是俗。灭即是真。
故住中道能知生灭。知即是照。意在于此。以皆中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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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得任运。此之任运由前作意。更互亡照而为方便。
故入中时乃能尔也。

**** 四十四辨谬

败通修别修之失。文为三。初问。止观第
一云。四三昧是通修。念佛是别修。盖通别之异耳。次
答。清凉意云。章安结集有失。故云顶法师误耳。三喻。
辅行云。以四三昧收诸行尽。故名为通。念佛三昧诸
行中一。故名为别。通别虽殊莫非妙行。又四三昧通
皆念佛。故名为通。但语念佛偏举一行。故名为别。故
四念处云。四皆念佛。但随教别。所念不同故名为别。
前之三教各念一身。谓生应报。圆念法身诸身具足。
又四三昧通于四教。故复名通。有人改云。四三昧别
念佛通者。未失大意。何假违文(以章安结集止观云。四三昧是通修。念佛
是别修。未曾失于大师之意。亦是未失通别大意。又是未失十章之初止观大意也。何假者。假者至也。何假违
文者。斥于清凉何假至此。违止观文。而辄改云。四三昧是别修。念佛是通修邪)。

**** 四十五辨谬

判三贤十圣之失。文为二。初引。次喻。圆
教四位者。开示悟入四十位也。此师但见下。叙彼谬
分二教也。贤圣之称乃借别名圆等者。明今家正意
也。故今家判仁王经云。三贤十圣住果报。乃是借于
别教三贤十圣之名以名于圆。开示悟入四十位住
于实报无障碍土耳。即借别名圆。正明圆位也。清凉
不晓。辄分贤圣对于两教。一何何笑。若言别教贤圣
位不合生彼者。别教三贤伏而未断。何得生彼实报
之土。十地圣位破无明生实报土者。證道同圆则非
属别。况约说教道实无别人生。故别教贤圣不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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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也。而判十地属别者。牒清凉谬判十圣是别也。圆
四十位俱破无明等者。既四十位俱破无明。因何乃
将三贤是圆而分十地之圣属于别教人邪。又约證
道同圆。初地即是初住住。何须分于十地属别。纵存
约说教道。则十地巳(今文作以字误也)含两教。何者。證道同
圆。教道是别。是故亦无分开十地属于别义。故止观
第十云。若别圆能破无明。直开苦道如实之法。从实
法得实报。直于行有具足诸行。感得依正无有挂碍。
根利福深不同中下。若三贤十圣住于果报。悉成就
十二因缘。等觉馀有一生因缘在。辅行云。若别圆下。
更明别圆福胜前教。此即圣位不与前同。證道同圆
是故合说。仍随教道立本别名。若三贤下。證圣因位
始终皆胜。是故前文明别教位但在行向。初地巳上
摄在此中。三贤位内以约證道同圆。初地即是初住。
所以摄在三贤住果报位内。是故约證不分别圆之
异。但语三贤十圣之位耳。

**** 四十六辨谬

判法华自语相违之失。文为二。初问。又
为二。初腾彼问。次举彼答。次喻。文皆易见。

三自此下。总结。文为二。初正结前文。虽则亦论教失。
伹是因于观失兼而言之耳。故今结云。略明观失。教
失不论也。次归命下。明破立之意。故今立喻为晓彼
疑。他非若遣。此是亦亡。其犹对华说空空无名字。故
归命诸贤圣。愿舍是非之心也。然前伹为建立所传
止观妙行以为无上涅槃之因。非顺我心固欲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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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挫他得以为失也。愿诸后德体此意焉。

止观义例纂要卷第六(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