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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2a 页

止观义例纂要卷第四
永嘉沙门释 (从义) 撰

次明发心为二。初标。次释为四。初明所托之境。心不
孤发必托境生。故云先思所托之境。如十种发心等
者。此指第一卷明五略中第一发大心之文也。言十
种者。一推理。二睹佛相。三见神通。四闻法。五游土。六
见众。七见修行。八见法灭。九见过。十见他苦。各四解
不同者。即十种发心一一皆生四教之解不同也。以
发心僻越万行徒施。是故须以四解定之。使大小甄
分偏圆不滥。故辅行云。托境发心随推随发。若论修
行初门不同。故章安云。声闻以苦谛为首。缘觉以集
谛为首。菩萨以道谛为首。此约三藏教而说。通教菩
萨以界内灭谛为首。别教菩萨以界外道谛为首。圆
教菩萨以界外灭谛为首。乃至当分跨节不同者。如
上所明四解不同。即当分也。前三发心意在圆顿一
实发心。即跨节也。故前文中观教例云。随教虽复若
四若八。本意唯为显一佛乘。又前所传部别例云。下
文虽有四教八教。相待绝待皆为显于圆顿一实。即
此意也。释签云。当分乃成今经相待义边。跨节乃成
今经开权义边。又云两义即与待绝二妙不殊。若依
施权即当分义(以施权竟权实相对。故有四教当分不同)。若据佛意即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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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义(跨越节次。不说四教之殊。但明圆顿一实耳)。当分通于一代。于今便
成相待。跨节唯在今经。佛意非适今也(虽则施权意本在实。实即
今经开粗显妙。施权之时其意既乃便在今经。是故佛意非适今也)。问。今此既是十乘
之中第二发心。何得指前五略之中第一发心十种
不同。答。前依正消释例详究文相例中第五广略有
无云。如发心中显数则广而文相略。后十法中文相
则广而显数略。乃至云。虽互略无义心通具。今从通
具而说。故得指前十种。况辅行云。又此四弘更互相
资。一念具足无前无后。具如第一及下诸文。故今第
一指前十种。第二指下总别行愿也。次明具足四弘。
言念念具足四弘誓者。显于刹那相续无间不离四
弘故也。故下句云。遍于多念也。以总冠别一一行愿
从兹而立者。止观第八知次位中云。二乘生尽故不
须愿。菩萨生生化物须总愿别愿。四弘是总愿。法藏
华严所说一一善行陀罗尼皆有别愿。辅行云。一切
诸愿四弘摄尽故名为总。法藏华严等者。观经.悲华
并云。弥陀因名法藏。发四十八愿。新华严经第十四
明历事别愿等。故知一切菩萨凡见诸佛。无不发于
总愿别愿。今十乘中第二发心既明四弘誓愿之总。
故须以总而冠于别。故得指下知次位文。于义无妨
也。无作四谛只一念心者。辅行云。苦集二谛俱名为
苦。义摄十界只在一念。故云一苦一切苦。不明妙境
一念三千。如何可识一摄一切。三千不出一念无明。
是故唯有苦因苦果。由知无明只是法性是故起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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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灭二谛俱名为乐义。摄四教只在一念。故云一乐
一切乐。不说妙境一念三千。如何可识一摄一切。三
千不出一念法性。是故唯有乐因乐果。由知法性只
是无明是故起慈。为依此境者即妙境也。故止观序
中明无作四谛云。阴入皆如。无苦可舍。无明尘劳即
是菩提。无集可断。边邪皆中正。无道可修。生死即涅
槃。无灭可證。无苦无集故无世间。无道无灭故无出
世间。纯一实相。辅行引四念处云。一念心具十界苦
名为苦谛(三土二死)。具十界惑名为集谛(五住三惑)。苦即涅槃
名为灭谛。惑即菩提名为道谛。妙玄云。无作者迷中
轻故从理得名。以迷理故。菩提是烦恼名集谛。涅槃
是生死名苦谛。以能解故。烦恼即菩提名道谛。生死
即涅槃名灭谛。即事而中无思无念无谁(谁者我也。即无我也)
造作故名无作。大经云。世谛即第一义谛。有善方便
随顺众生说有二谛。出世人知即第一义谛。释签云。
世谛即苦集。第一义谛即道灭。欲令众生于苦集中
而见道灭故云即耳。其实无有。二法相即。故总结□
中四谛只是一实。一实只是三德四德。是故虽有四
名。四实无四。一尚无一岂有四邪。法华文句云。一切
解脱即无作灭谛。无上道即无作道谛。用三谛破无
作苦集(四明学者皆谓无作苦集不破者。灼然违于祖训也)。昔欲说此而众生
不堪。障既巳除故还说此也。然无作之名从理而立。
四谛之言从事而论。故妙玄云。解惑因缘而成于四。
岂非约事。道灭即苦集。苦集即道灭。四则非四。岂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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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理。释签云。迷解在人。体恒相即。相即是理。迷解是
事。又无作四谛亦理亦事。亦事即是净名疏云说无
作四谛即果报土也。亦理即是止观中以无作四谛
对寂光也。净名记云。有果报边须云苦集。以有苦集
须具四谛。于果报中分论寂光。须从理说故唯一实。
义亦当于寂光说法(疏云。说一实谛即常寂光也)。辅行问云。寂光
既极何须用教。横竖二对皆用无作(以止观中用教对土有横有竖。
故横竖中皆以寂光对于无作)。答。教被中下不被究竟。初住巳上名
下寂光。等觉为中。妙觉名上。出净名疏。故净名疏约
果报明常寂光者。即分论寂光也。于分论中复□□
种。即无作四谛属果报土。一实谛是寂光土也。故知
从于果报事说。必以道灭破于苦集。岂得专执苦集
性具。便谓无作苦集不破。况辅行云。但观理具。俱破
俱立。俱是法界。即于百界生死之身达常住理。心悭
若破则是遍舍一念十界百界依正(云云)。三明一心
能所妙境为所弘誓。为能思惟。彼我鲠痛自他。是故
名为能所巳他。四弘不出上求下化。自巳一心具足
能所。既乃如此。而他一心上求下化。亦复如然。所以
谓之他一念心生佛理等。言理等者。其理与我无别
故也。是故菩萨依斯起誓者。总结示也。斯者此也。此
谓巳他能所生佛也。四明遍立遍破。止观第一引文
殊问经云。破一切发名发菩提心。常随菩提相而发
菩提心。又无发而发无随而随。又过一切破过一切
随。双照破随名发菩提心。如此三种不一不异。如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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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事如非理非事故名为是。辅行云。经云。佛告文殊。
菩提相者出过三界。过诸名字。言语道断。过一切发。
灭诸发故。是名发菩提心住。是故菩萨过一切发是
发菩提心。住无障碍发。如法性发。无发是发。不著一
切不破实际。不移不益不异不一。如镜中像。一一句
下皆云是发菩提心住。住是所依。初句是即破而立。
从法性下是非破非立而论破立。如是皆名依境发
心。故云发菩提心住立即是随法性。即是双非双照。
今文但是附彼经意。文兼义释故小不同。如净名云。
言菩提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先广破竟。次即
立云。寂灭是菩提等。又随即是假。破即是空。双非双
照即是中道。此约法界无缘大慈而发心也。又约事
理以对破随空假等义。并应可解。故知今文圆发仍
须遍破遍立等。即是法界无缘发心耳。

三明安心为二。初标。次释为四。初明行相多番。六十
四者。信法二行各有八番。即一十六。言八番者。止观
各有四悉故也。又信行转为法行及法行转为信行。
亦各有八番。成一十六。并前乃有三十二番。化他既
尔。自行亦然。是故乃有六十四番。况此但是一向根
性六十四番。更有信法相资根性六十四番。乃成一
百二十八番。又就三番止观(三番则是次第三观。即是以次显不次也)
之。则有三百八十四番。又有一心止观六十四番。乃
成五百一十二番。是故不立如此多番逗会根性。法
门则阙。次明能所总别。定慧止观名之为能。无作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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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名之为所。能所相称方成安心。故安心中有总有
别。总则但以寂照止观而为能安。法性妙境以为所
安。别则开为□法等异。应知总是别家之总。别是总
家之别。是故名为离总出别。别皆有总。虽异而同虽
同而异。故辅行云。故知此中(此中即总)别而不别。下文别
中不别而别。总别俱是依于妙境。以随人故总别不
同。惑重观微应须随事。故使行相若信若法四悉回
转。人不见之。便于别安而生异计。则失大师逐宜之
能。三明寂照相即。如文可见。故止观序中明圆顿止
观云。初后不二如通者腾空。辅行云。近地之空与万
仞同体。故云不二。通譬行人。腾譬修行观理。空譬顿
理不二。又涅槃云。发心毕竟二不别等。即初后不二
之教也。四明凡师为他。止观云。巳说前人根性利钝
竟。云何安心。师应问言。汝于定慧为志何等。故云仍
须问彼也。不审根性。有于信法相资回转。止观四悉
安心之相。但以一法遍逗众机他无所利。故云同设
一位未见益方也。故止观云。譬如养生。或饮或食适
身立命。养法身亦尔。以止为饮。以观为食。药法亦两
或丸或散。以除冷热治无明病。以止为丸。以观为散。
如阴阳法。阳则风日。阴则云雨。雨多则烂。日多则焦。
阴如定。阳如慧。慧定偏者皆不见佛性。乃至云。若一
向作解者。佛何故种种说邪。天不常晴。医不专散。食
不恒饭。世间尚不尔。况出世邪。纵转弄好异等者。皆
斥他之辞耳。所以同宗枝派乖各等者。如辅行释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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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三昧中云。故信禅师元用此经(此经即文殊问及文殊说两般若经
也)以为心要。□人承用情见不同。致使江表京河禅
宗乖互。亦如贤首命家判教。及乎修行禅观之相。全
指天台止观明之。又如清凉教宗贤首观用天台。至
于圭峰又自谓之禅遇南宗教逢圆觉。仍斥天台所
谈止观。师资如此矛盾相反。可不悲哉。言矛盾者。辅
行云。楚有卖矛及卖盾者。有来买矛者。语买者言。此
矛坏千盾。有来买盾者。语买者言。此盾坏千矛。买矛
者犹在。买盾者复至。买矛者语卖者言。还与汝矛而
坏汝盾。为得几盾。卖者无答自相违故。矛者戈矛也。
说文云。酋(疾流切)矛也。建于兵车。长二丈。象形。盾者于
(郎古切说文云大盾也)之属。说文云。瞂(扶发切)也。所以捍(音轮。卫也)
身蔽目也。象形滋者多也。今家弁(弁字误也。当为辨字)师先分
凡圣等者。止观云。教他为二。一圣师。二凡师。辅行云。
若通论者。六根五品皆属凡师。未破无明通皆具缚。
若别论者。五品位也。六根清净。离二缚故(见思尘沙)。相似
圣师(普贤观经既以五品在十信内。故知智者亦得名为相似圣师。具如大部补法中辨)准第
一卷料简文中。通取六根以为凡师。前指圣师在初
住故。六根尚称为病导师。况三藏菩萨一切未断。问。
他设教依病□方即是总举法喻之相。四悉随其便
(去声)宜用之。信法二行互相资益。何须固执。终朝守株
者。如止观中斥他人云。一种禅师不许作观。唯专用
止。引偈云。思思徒自思。思思徒自苦。息思即是道。有
思终不睹。又一禅师不许作止。专在于观。引偈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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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徒自止。昏闇无所以。止止即是道。观观得会理。此
两师各从一门而入。以巳益教他。学者则不见意。一
向服乳浆犹难得。况复醍醐。言守株者。辅行云。宋有
耕者。于野有兔触株而死。后遂废耕恒守此株。冀复
有兔。傍人喻之而不肯止。故俗相传以执迷者名为守株。

四明破遍为二。初标。次释为四。初明无生门意。初无
生心横竖虽遍者。无生心即无生门也。故止观云。一
无生门从始至终尽其源底竖破法遍。辅行云。尽源
故横周。尽底故竖穷。标中探说章中之意。故云尽其
源底也。即三惑各遍名为横周。通至实相名为深穷
也。又横摄一切名为横周。一一至极名为竖深也。复
须后位六即竖穷者。以初无生横竖破遍。位在初住
无生法忍。是故谓之无生忍心。初住既尔。二住巳去
乃至妙觉。后位可知。是故谓之复须后位。更兼住前
相似等四故云六即。而此六位从始至终名为竖穷。
此约事异故分六位。若约理同是则不然。所以谓之
若横若竖无不即理。即理乃是非横非竖横竖不二。
此约无生一门竖论自具于横及非横竖故作是说。
若论横门亦乃如然。所以谓之横门一一无不具竖
及非横竖。故知竖中具足有横及以不二。馀二类之。
馀二即是横及一心。故止观云。二历诸法门。当门从
始至终尽其源底横破法遍。三横竖不二。从始至终
尽其源底非横非竖破法遍。今且明横竖。一心在下
明之。故下文云。又以一念心该冠两门等也。止观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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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无生一门是竖。无量诸门望无生门。馀门是横。横
门者。如中论云。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
不去。次明他门理等无生。一门望于馀门。则无生为
自。馀门名他。自他虽异其趣无别。是故谓之他门理
等。三明度入他门。即是将于无生门中十境十乘。转
度遍入无灭。及以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无
量诸门。使彼诸门皆有十境十乘。故云度入他门。诸
法无差也。若用一门诸门融入者。即是随用一门而
诸门会通也。以由门门无不即理。故得融摄等无差
降。故辅行云。又今竖门三谛义足。度入横门门门三
谛。故使横门无横不竖。以竖望横无竖不横。从始至
终并有横故。如一无生一切无生。乃至不出(即不去也)
复如是。摄此横竖皆入一心具如后说。此八既尔诸
门例然。是故今文度入诸门。具如中论初二入六。是
故今文先以诸法悉入无生。馀七展转更互相入。乃
至一切其意亦然。是故且明无生度入。况涅槃释义
等者。止观云。无生教门竖摄因果其义巳彰。横摄之
意今当说。大品云。若闻无生门。则解一切义。初阿字
摄四十一字。四十一字摄初阿字。中间亦然。此意难
见。更引佛藏示其相。次引涅槃释其义。后说无生门
破法遍。佛藏云。劫火起时。菩萨一唾火即灭。一吹世
界即成。非是先灭后成。只一唾中即灭即成。彼经明
外用内合。无生门即破遍即立遍。破立不须二念。若
内无是德则外无大用。寄外显内其相如是。涅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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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者。不闻闻一句有种种义。初云不生生。不生不生。
生不生。生生。按此四句说无生门。摄自行因果化他
能所等法皆遍(云云)。又楞伽云。我从得道夜至涅槃
夜不说一字。佛因二法作如此说。谓缘自法及本住
法。自法即是證圣真谛实性也。本住法谓古先圣道
法界常住。此义与大经四不可说意同(云云)。地持有
四种成熟。谓声闻种性。缘觉种性。佛种性。菩萨种性。
无此四性以善趣熟之。佛种性即此圆机。菩萨种性
即此别机。声闻种性有别异善根。即三藏机。退大取
小种性即通机。彼四成熟。即此四种机缘。故今谓之。
地持对教咸随法相度入诸门者。若在无生门中。如
此诸义皆顺无生。若度入诸门。如此等义亦称无灭。
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等也。又以一念心该
冠两门者。即是第三横竖不二。一心止观非横非竖。
而又具摄横之与竖。故云该冠两门也。止观之文巳
如向引。辅行云。不二门中具摄诸横名为横周。无不
圆极名为竖深。即此意也。高广大车不动而运者。止
观引经云。其车高广横竖不二则非横非竖。故云是
法平等无有高下也。即体之用故云不动而运(云云)

四明约位简辨。止观中明从空入假破法遍后云。二
明入假利益者。菩萨本不贵空而修空。本为众生故
修空。不贵空故不住。为益众生故须出。故有从真起
应法眼称机。应以佛身得度即现佛身说法。乃至天
龙八部等。辅行云。欲明出假真实利益必在别圆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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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初住。此是第四示文妙旨(六处示妙前巳具引)。故知明益正
示文意。文云真应复云法眼。故此法眼必非地前。乃
是不思议假而为法眼耳。验知此益定在法身(止观又明
十信六根清净即遍见闻十法界事。若是入空尚无一物。既言六根互用即是入假位也。此与不二门云照分
十界各具灼然。其意一揆。近代传习四明学者。请详止观之文。休更谬说空中自有三千也。若不信者。止观那
云。入空无一物。入假六根互用邪。莫是大师不解圆妙但事分别乎。以此而言。三千世间定是妙假。若即空中
一法叵存。更何所惑)。是故名为入住应遍方名假遍也。不二门
云。分真垂迹十界亦然。良由于此。及以真遍者。即第
三中观破法遍文也。故止观明修中观有五意。第四
意云四学大方便者。即是如来无谋善权。无方大用。
住首楞严种种示现不可思议巧方便力。乃至云。初
住破一分无明。此是语略亦。得谓之无量品。此位能
遍法界。作佛事不可限量。如首楞严中广说。故此假
遍及以真遍辞异意同。良由内證中道真实。方能外
应遍于法界。如此真遍即是显于性具假遍初住之
前。故云尔。前观行相似。约位仍在若俗若真者。止观
云。如相似位人六根净时。犹未发真见于中道。虽观
三谛约位往明。但破四住及尘沙惑。既證方便但束
为二谛。若入初住破无明见佛性。双照二谛方称为
智。亦具三谛但束为中道第一义谛。情智合论即是
随自他意语也。辅行云。如相似下。约位以判。故分真
俗以属于情。位在六根让于中道以属于智。位在初
住。则七信巳前为真所摄(即止观云。入空尚无一物也)。八信巳去
为俗所摄(即止观云。六根互用是入假位也)。是则初住巳上亦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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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真俗。六根清净亦有相似中道。故下章安作与夺
释。即是六根夺其相似中道与其相似真俗也。住后
尚须节节离爱等者。此非离于相似法爱。乃是离于
真位法爱也。法爱既离。无明即净。三德乃明。方登上
位以至究竟也。

五明通塞为二。初标。次释为四。初明节节捡校。此即
一心通塞之文也。止观之中既用法华有一导师善
知通塞。是故仍须了于开权。诸法无外唯在一心节
节检之。亦无能检之观。亦无能著之心。能所寂然乃
名通耳。次明无非法界。止观云。良以一心即空假中。
触处诸塞皆通无碍。能过五百由旬到于宝所。是名
为通。通本对塞。既触处如空则无复有塞。无塞则无
通。若于无塞无通起苦集无明障蔽者。皆即空假中
具谛缘度。是名无通无塞双照通塞。辅行云。一心不
当。横竖通塞。于此一心复起塞著而生苦集无明蔽
等。应须检此一心通塞。须知苦集无明蔽等即是一
心之塞。无非法界。成于无作谛缘度等。即是一心之
通也。三明六即甄分。故止观中明一心通塞巳乃结
判云。是为初心。过五百由旬。应明六即义。辅行云。是
为下结判也。如此释者。一切众生理性五百。乃至诸
佛究竟五百。不同旧义令凡望崖。故得毫善皆成佛
因者。如金錍云。法华会中一切不隔。草木与地四微
何殊。举足脩途皆趣宝渚。弹指合掌咸成佛因。与一
许三无乖先志。寓言记中具解此义。学者寻之。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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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转为所。止观云。若同外道爱著观空智慧。宜以四
句遍破。能破如所破。令众塞得通。若不执观空智慧。
则能破不如所破。但破塞存通。如除膜养珠。破贼护
将。辅行云。于能生著同彼外道。宜用通塞四句遍破。
故知前破遍中但用能破破于所破。犹未悟者必于
能所心生塞著。于能生著。观法虽正著心同邪。是故
须破。故云爱著观空智慧。是故须以三假四句破能
著心使无立处。破能著智如所破惑。故云能破如所
破也。虽不爱著能破之观。而犹爱著所破之惑。故云
若不爱若观空智慧则能破不如所破。是故但用破
遍破惑。次举譬中先譬除膜养珠但成分喻。若破贼
护将便成遍喻(分喻遍喻即是大经八喻之中两种喻也。具如释签中引)。何者。除
膜养珠不可珠复为膜。是故更喻破贼护将。将若为
贼此贼亦破。贼若为将此将亦护。如是展转将皆为
贼。节节破之。是故今云。须了能破转为所破。谓贼为
将。此喻可知也。乃成菩萨旃陀罗者。止观禅境约因
缘禅明十乘观法。至知次位中云。若人不知如上诸
位。谬生取著成增上慢。即菩萨旃陀罗。辅行云。若人
下结斥菩萨旃陀罗者。旃陀罗此翻杀者。自滥上位
杀常住命。若为他说害他慧命。以此而推斯困者众。
净名疏云。不得闻观心即是而便混滥生增上慢。作
菩萨旃陀罗。若不受此语即是不信诸大乘经了义
之说(疏中上文具明六即故有此云)。今文既明善知通塞。是故亦用
此意结斥不见。说观者自不见于通塞诸意。妄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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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谬说观行而教于他也。然成或过者。然者是也。然
成即谓是成观也。或过即是生增上慢也。自行教他
并皆伤害法身慧命。是故乃成菩萨旃陀罗也。

六明道品为二。初标。次释为四。初明大小俱用。言闻
观者。闻谓闻教。观谓修观也。大小俱须者。止观中明
四种道品。一当分。二相摄。三约位。四相生。辅行云。此
四通论俱通大小。别而言之。第三唯小馀三在大。虽
有四文亦但二义。前三为成第四故也。讲者唯约小
位辨之者。斥也。但约小乘次位对于道品。此则只是
约位道品耳。是故斥云。尚失小乘相生相摄。况复得
于衍门馀之三教道品邪。大乘等者。滥学大乘之观。
便谓四念处等是小乘之行。非大乘之法。是则大小
俱皆弃之。将何以为所行之轨。如来遗嘱令依念处
行道。他既不遵。则无所行之轨范矣。次明诸品调停。
此即第四相生道品调适也。故止观云。如修念处能
生正勤。正勤发四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
力。五力生七觉。七觉入八正道。是为相生。亦是调适
也。诸家纵修者与而言之也。唯云念处者。偏用七科
中一也。且后六科三十三品有何妨碍而不用之邪。
三明品后之门。圆道品后明三空门者。止观中明无
作道谛三十七品成于一心三观之后。乃云复次行
三十七道品将到无漏城。城有三门。若入此门即得
发真。谓空.无相.无作门。亦名三解脱门。亦名三三昧。
他既不明等者。斥他也。道品尚阙。能通岂存。如世行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6c 页 X56-0056.png
道至无门可入。以喻斥失其意昭然。四明名异体同。
具如摄法文中广明者。此指第七对治助开中摄法
之文耳。以彼明六度摄法中最初乃是摄诸道品故
也。故止观云。今明六度助道摄诸法尽。略明摄诸道
品调伏诸根。十力.四无所畏乃至三十二相.八十种
好等。况复标中虽云六度摄于诸法。至下释中乃约
道品摄于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四无碍智.六神
通.四摄.陀罗尼.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等。皆是道品所
摄。故知道品与一切行名异体同。以体同故所以相
摄也。

七明正助为二。初标。次释为四。初明助开三脱。止观
中明根利无遮。根利有遮。根钝无遮。不须助道。根钝
遮重乃用于助。以根钝故不能即开三解脱门。以遮
重故牵破观心。为是义故应须治道对破遮障入三
脱门。近代修者得语为證者。即一家诸文所斥暗證
之流也。南山所谓学大乘语者也。但是闻得大乘空
寂之语。便乃以为与佛无殊。然则约理虽无高下。约
事乃有迷悟不同。何容下凡妄齐极圣。既非上慢定
结夷愆。故释签云。谓證真如大妄居首。如此之人岂
论助治邪。次明助有事理。即止观中以三双六句料
简六度道品之文也。辅行云。次以六句料简事理者。
先问意者。事度属三藏。道品是无作。本以无作正行
道品。通至无作三三昧门。今此乃云。不修事度无作
三昧不成就者。事度应胜无作道品。次答意者。度之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7a 页 X56-0057.png
与品俱有事理。况复度品更互相摄。是故胜劣亦互
受名。乃至云。释中先别次通。所言别者三对不同。且
以事度对理道品。生灭道品对圆六度。以明相破相
修相即。是故须知相破相修约判权实而成助道。相
即约于开权显实而成合行。若且一往为无作故修
事为治。则如向所说。若以四教递为助者。应以通教
对事六度。别教对事。圆教对事。别教对通。圆教对通。
圆教对别。总合六重度品不同。助道之说既通四教。
是故用于别教为助仍名为事。乃至用圆犹名理助
也。此约偏圆而说。若约大小分之。用三藏助则为小。
用通别圆助则为大也。桉位胜进者。此有二义。一者
既用三教为助。是故助成圆理发时。乃有桉位胜进
两益。二者既用圆教为助。则于圆教自论桉位胜进
之义。但据当位及以增进。二义自显。故辅行云。财施
助法。法施融财。正助合行斯之谓也。乃至云。作此观
时名为观行。六根若净名相似位。具如法华六根清
净。若入铜轮。具如华严十种六根。又复桉位则在住
前。胜进则至初住。三明须用对等。止观云。若用对治
得去是病所宜。若对治不除。当依四随回转助道。如
治一悭。或乐修檀或不乐修。或善心生或不生。或修
檀悭破或不破。或修檀助开或不开。或对或转或兼
或第一义。辅行云。所言转者。或转用尸乃至般若。所
言兼者。药一两乃至三四。至五名具是故但四。今文
无具者。但是文略耳。第八卷有之(云云)。于一病中转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7b 页 X56-0057.png
用藏教五及以三教六成二十三度。六蔽合有一百
三十八治。兼具等相。思之可知。若见其意方了此文。
是故今文斥他人云。他无一番况复诸句。四明事理
合行。六度摄于一切诸法文中自列一十二条。初摄
道品乃至第十二摄八十种好。如前具引。又云。成道
等者。此文出止观第十。约因缘禅明十乘观正助中
文也。事理之言通于大小偏圆之义。即以小助大。用
偏助圆。偏小为事。大圆为理也。

八明次位为二。初标。次释为四。初明须用六即始终
不二等者。谓圆教位约理融摄始终。虽则无二无别。
然而约事仍须用于六即甄分。故弘传教法及以修
观。皆须委知六即之义。方免滥同他人。将于华严初
住初发心时便成正觉分證之果。称为究竟妙觉之
果。故止观中明初住位。破无明。见佛性。引华严云。初
发心时便成正觉。真实之性不由他悟。即此意也。如
是次第四十二位。究竟妙觉无有叨滥。是名知次位
也。又禅境十乘知次位中备明六即。即其意也。次斥
他宗之失。五品六根唯天台宗依法华经约于住前
立之。以为内凡外凡。故止观中明知次位。乃约法华
明于五品六根十信。故今斥于他人不立。是则法华
经中之文便成无用矣。三明约境辨位。止观云。复次
今此一章是观阴界入境。须约阴入而判次位。所谓
黑阴入界即三恶道位。白阴入界即三善道位。善方
便阴入界即小乘似位。无漏阴入界即二乘真位。变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7c 页 X56-0057.png
易阴入界即五种人位。法性常色受想行识阴入界
即佛位。辅行云。复次下约阴入界以明次位。前虽约
教以明圆位。今复约凡圣明五阴位。言五种人者。果
地二乘及后三教断惑菩萨生界外者。此位之后既
对四德以为佛位。故知降佛皆是二种菩萨所摄。是
故次品而明其位。四明入位方便。止观云。若四种三
昧修习方便通如上说。唯法华别约六时五悔重作
方便。乃至云今于道场日夜六时勤行五悔助开观
门。一心三谛豁尔开明。圆解成就正信坚固。此即初
随喜品位也。乃至第五品及六根十信等。辅行云。先
明五悔为入位之方。他人圆修都无此意。将何以为
造行之始。但云一念即是如来。空谈举心无非法界。
委检心行全无毫微。

九明安忍为二。初标。次释为四。初明即位未深。止观
云。始观阴界入至识。次位八法。障转慧开。或未入品
或入初品。因生违顺者。辅行云。违即是恶。顺即是善。
文举片禅少恶为违顺之端。故止观云。那得薄證片
禅即以为喜。才见少恶即以忧为。又名誉利养眷属
是软贼。即顺也。烦恼见慢等是强贼。即违也。今既辨
此违顺之相。则今行人策于五品而进六根。他不明
之为此牵引遂破观心。或未入品或入初品不至第
五。又障不入六根清净。次明烦恼全在。非但无明烦
恼未除。亦乃见思烦恼全在。粗心暂息此非初品。但
是薄得斥禅即以为喜耳。故下句云。初品检量他巳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8a 页 X56-0058.png
无分。是以止观禅境中明未到定巳。乃斥他云。无所
知人若得此定谓是无生忍。性障犹在未入初禅。岂
得谬称无生忍邪。极果最高喻之如头。故云果头。若
乃赞叹以为果头。则自怀惭无于光明相好庄严。复
无四众八部围绕。是故不敢受此赞叹。若乃毁黜降
同凡下。仍复鄙耻不与为俦。凡圣中间复无所召。是
故谓之两楹(以成切)。中间无所名也。楹者柱也。礼记檀
(檀姓也。弓名也)篇云。孔子曰。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殷人
殡于两楹之间。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
于两楹之间。予殆将死也。辅行云。曾闻有人自谓成
佛。待天不晓谓为魔障。晓巳不见梵王请说。自知非
佛。仍又谓之是阿罗汉。他人骂之心生异念。自知非
是阿罗汉果。又乃谓是第三那含。见女起欲知非圣
人。故知习教薄知次位。纵生逾滥亦易开解。与夫暗
證之流霄壤不同矣。辅行又云。比见无惭者。或称无
碍或说理融。乃至云。若谓此身即是佛者。释迦巳灭
慈氏未降。又复非是他方佛来。若非魔贼谓是谁乎。
汝若不信。有十方佛自称为佛。逆之甚矣。自灭道心
破他善种。若大权逆化。复不自称我行无碍(云云)。三
明内外俱安。内即烦恼等是。违是所忍。空假中三观
是能忍。外即名誉利养眷属等是。顺是所忍。莫受莫
著缩德露玭一举万里是能忍。四明进入后位。三术
之言有内有外巳如向说。既安忍巳。即令自入进于
后位。即是内凡六根净也。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8b 页 X56-0058.png

十明离爱为二。初标。次释。三界爱断即见思巳亡也。
仍受爱名是滞相似之法也。顶堕等者。辅行云。今论
圆教。至十信时若生爱心。不入初住而六根净。位定
不堕小。但以住顶名之为堕。非谓退堕。以六根中无
退义故。况复更有造重逆邪。故此顶堕异前藏通受
此等者。且约外用妙假而说其实。须该智慧功德法
性等三。此即著于相似三德之法也。此位等者。离爱
有二。一似。二真。真位法爱尚不应著。况复著于相似
法爱。今明离于相似入真。真位法爱复更须离。方乃
入于二住以至妙觉位也。

** ○第五心境释疑例

为三。
*** 初牒名
*** 次略为下标数
*** 三问下解释为二十番
料简

**** 初料简

起对法界为二。初问。止观第一卷明发大心。
约四谛四弘六即显是。今即四弘中文也。故止观明
无作弘誓四谛之体只是一心三谛文毕。乃云若得
此解根尘一念心起。根即八万四千法藏。尘亦尔。一
念心起亦八万四千法藏。佛法界对法界起。法界无
非佛法。生死即涅槃是名苦谛(云云)。辅行云。若得此
下。明四谛八万四千不出一心八万四千。其数不殊。
但以所治及以能治所治灭等得四谛名。初云佛法
界等者。佛法界根也。对法界尘也。起法界识也。仍本
迷说故云根等。同名法界更无差别。故知八万无非
生死咸即涅槃。集道亦然。故皆法界。前之二教巧拙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8c 页 X56-0058.png
虽殊。皆为灭心以为极果。别人乃为迷解之本。圆人
即知心是法界。缘此发心宛然可见。世人何事固执
一途。今文所引仍略佛法界三字。辅行既云。仍本迷
说故云根等同名法界更无差别。故知今问如何法
界有起有对。乃是以理而难迷事也。法界者本理也。
起对者迷事也。既是法界之理。如何有于起对之事
邪。次答为二。初指前巳明。此指前文发心四中第二
意云。无作四谛只一念心。第三意云。于一念心以辨
能所。以此能所悲巳悲他。他一念心生佛理等。是故
谓之如前分别其义巳显。次若欲下。更论所以。文又
为二。初约三义明所以。初义中言心佛等者。即辅行
云。八万四千不出一心。佛法界者根也。心佛之事虽
则有界。法界之性则无差别。故虽起对奚尝非理。奚
者何也。尝者曾也。次义中言。夫念起等者。初义约理
心佛无殊则是性德。今约修德达事即理。故云念起
依理体达等也。第三义云。称理等者。向论修德故云
念起依理体达。今约證悟故云称理无非法界。何者。
由前修德体达之功。故今證悟起对称理。称者相应
也。若非證悟曷称于理。智与体冥良由此也。次今此
下。约六即结成义通三种者。有性有修有證故也。意
在前二者。以发心显是。正约全性起修。以修照性故
也。故以六即结成三义。炳然可解。

**** 次料简

十界四运巳未如何观察。文为二。初问。止观
明第四三昧中有四科。一约诸经。二约诸善。三约诸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9a 页 X56-0059.png
恶。四约诸无记。约诸善中文自有二。先分别四运。次
历诸善(约诸恶中亦明四运。约诸无记中但以无记对于善恶。四句推之。无记对记。记即善恶。故
以无记对记而推)。初明四运者。夫心识无形不可见。约四相
分别。谓未念。欲念。念。念巳。未念名心未起。欲念名心
欲起。念名正缘境住。念巳名缘境谢。若能了达此四。
即入一相无相。辅行云。运者动也。从未至欲。从欲至
正。从正至巳。故云动也摄九。四运入佛。四运观佛。四
运不出九运九界。四相皆不可得。名为一相。一相自
无名为无相。今云巳起未起者。未起即未念。巳起即
念巳也。如何观察者。然止观中亦自料简。故止观云。
问。未念未起巳念巳谢。此二皆无心。无心则无相。云
何可观。答。未念虽未起。非毕竟无。因未念故得有欲
念。若无未念何有欲念。是故未念虽则未有。非毕竟
无。念巳虽灭亦非永灭。若永灭者则是断是。是故念
巳虽灭亦可得观。辅行云。问意者正斥他人但观正
起。故先问云。此二无心云何可观。次答意者。但是未
起名之为无。既非永无是故须观。望事为巳心不可
无。又云。如人防火一切俱防。若但防发不防未发。必
为未发之火所烧。观巳未心实为防于欲生正生。无
生观人但知观于正起之心令心不起。不知观于未
起之心心体本无。无既本无。起亦非起。今文所问准
于止观意亦可解。次答中言虽即不专的在一境者。
此明巳未之境通于十界故也。然须形于正起之心
等者。此明巳未之心望于正起之念则别在一界所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9b 页 X56-0059.png
收也。何者。凡起一念必须别属一界所摄。形者犹举
也。即相形待对之义也。欲知巳起须举正起。故今但
举正起之心。则知巳起为属何界也。望前为巳者。望
前正起故今为巳也。望后为未者。望后欲起故此为
未也。是故巳未望于欲正而得修观者。总结示也。辅
行云。此前贪欲虽复暂息名贪欲巳。对馀境时复名
为未。巳未虽即同是不起。对境时别相待成异。初息
名巳。息巳名未。故此未心通对十界(辅行又云。若知随起十中一心。
一必通十)。后若别起此未属别。恐属别故故亦须对起巳
观之。修观辞句具在止观。今不烦引。

**** 三料简

未起望后似滥欲起。文为二。初问可解。次答
为二。初正明未起与欲起不同。文亦可解。

次观此下。仍示能观观法。文又为二。初别明未起一
运之观。观此一运者未起一运也。何以知之。以初问
中将于欲起问于未起。故今一运则是未起也。望后
欲起一界之心。则知未起必属一界。若属一界。观此
一界必具十界百界千如三千世间不思议假。不二
门云。照故三千恒具。即此意也。然必约假以立空中。
是故又云即空即中。不二门云。遮故法尔空中。良由
于此。故此应云。能了妄念(九界四运通名妄念。今且别论未起一运)无一
异相(故止观云。苦能了达此四。即入一相无相)。达此无相具一切心三千
具足。方能照于一多相即(理具三千即是妙假)。仍达理具即空
即中(具既是假。故达理具即空即中。方成一心三观之义也)

次故知下。通示四运之观。文为三。初正示亡界亡运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59c 页 X56-0059.png
者。即是能了妄念无一异相也。唯观三千者。即是达
此无相具一切心三千具足也。即空即中者。即是乃
达理具即空即中也。无三名字者。上明三千妙假即
空即中。乃是非三而三假立之耳。今云无三名字。乃
是三而不三。三无形相俱不可见也。能所㳷(荒内切。青黑貌。
非今文意。字应作䐇。武尽切。合也)合者。能谓能观三观。所谓所观三
谛。能观三观既乃三而不三。所观三谛亦乃三而不
三。故大意云。三谛三观三非三。三一一三无所寄。谛
观名别体复同。是故能所二非二。二既非二即是䐇
合也。

问。诸文皆云三千世间即空假中。此文何故但云三
千即空即中。

答。此文单明三观之义。是故但云三千
空中。何者。理具三千全是妙假。是故谓之即具十界
百界千如。然必约假以立空中。是故谓之即空即中。
不二门云。照故三千恒具。遮故法尔空中。即此意也
(应知今文唯观三千。及以上文观此一运即具十界百界千如。不可但约变造三千以明事观。良以并由理具
三千方有变造三千故也)。诸文兼明所观之境。故于三观之上复
云一念三千耳。不二门云。一期纵横不出一念。三千
世间即空假中。良由于此。所以然者。能观既是即空
假中。所观亦是一心三谛。故普门玄义云。百界千如
皆是因缘所生之法。是诸生法即是三谛。故此即是
大事因缘。非馀感应。若无因缘何殊外计。故不可闻
一念三千是因缘生法。便乃惊疑自贻伊戚。

问。辅行云。三千即空性了因也。三千即假性缘因也。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60a 页 X56-0060.png
三千即中性正因也。四明据此乃谓三谛皆有三千。
今何故云理具三千但是妙假。

答。只为四明不晓一
家所谈理具三千妙假。致使讹说三谛三观皆有三
千。以至诸文所谈三身四土等义悉皆谬作有相而
说。不许空中亡泯寂灭。如解实相云。三千皆实。相相
宛然。及理体有差别等。其徒乃递相推尊。自立为祖
继祖为宗。反经非圣昧者不觉。悲哉悲哉。余为此惧。
闲先圣之道。乃力排斯谬。使邪说不行。正涂昭显。具
如金錍.寓言记及不二门圆通记中委辨。今既临文。
不能默巳更略言之。何者。辅行第八云(此下凡指卷数并据现行
印本)。

问。一心既具。但观于心何须观具。

答。一家观门永异
诸说。该摄一切十方佛法。良由观具(他宗虽谈理体寂灭。不说本具
事用宛然)。具即是假(本具事用即是妙假。故今文云。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假即空中
(岂非今文即空即中)

问。若不观具。为属何教。

答中乃约藏通别三。不观于
具尚不识具。况识空中(理具三千若不属假。何故谓之尚不识具。况识空中。故知
不可将理具立法滥于空中荡相也思之)。又云。又此理具变为修具。一一
修具无非理具(金[金*((白-日+田)/拱)]云。一家所立不思议境。于一念中理具三千。故曰念中具有因果凡
圣依正等。故所变处无非三千。即今理具修具之义也)。所以将理对修料简。令
识修具全是理具。乃达理具即空即中(若谓理具便是空中非妙
假者。何故谓之乃达理具即空即中)。故妙境初章安料简云。法性自尔
非作所成(空中之性本具妙假。其犹明镜元具万象)。故知章安深领玄旨。
又辅行第三释大品一切法趣一法云。大论两文共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60b 页 X56-0060.png
释此句。初云云何菩萨为世间趣故发菩提心。菩萨
为众生说色趣空乃至种智。为众生故说色非趣非
不趣乃至种智。次文云为众生故说一切法趣空无
相愿。是趣不过。何以故。是空无相中趣不趣不可得
故。初文以能趣为假。具历色心乃至种智。故知具一
切法即是假也(明文若此可不信乎。何得将理具妙假立法之义。滥同空中荡相之义邪)
所趣为空非。趣非不趣为中。次文以能从所为空。是
趣不过为假。趣不趣不可得为中。此下诸文用语稍
异者。中假二意全依论文。次但况出。故云一切法趣
色。色尚不可得。云何当有趣非趣等。何以故。一切法
趣色。能所皆假(一切法为能趣。色为所趣。既皆是假而理具三千。如天珠网互相涉入。何
得谓之是空中邪)。色不可得。一切法亦不可得。能所皆空(何得
云三千即空。是真谛有三千邪。止观云。若是入空尚无一物。可不信乎)。趣不趣不可得
即不住二边正显中道(非空非假名为中道。且入空尚无一物。岂可中道第一义
谛相相宛然邪。若定执此则成诽谤矣。若中道双照。则照假故三千宛然。照空故一法叵得。而中道之体岂当
有无者哉。思之)。又若不信辅行之文者。且释签云。若以心性
观彼界如(岂非百界千如是因缘所生法邪)。界如皆空(岂非三千即空性了因。是
亡泯三千邪)
。常具诸法(岂非三千即假性缘因。是虽亡而存邪)。非空非具(岂非
三千即中性正因。是心性不动邪)
。而空而具(岂非中道双照二边邪。然上句云。非空非具即
是中道双遮空有也)
。非遮非照(不二门云。照故三千恒具。遮故法尔空中。故今非遮空中叵得。
非照即妙假不存。即大意云。三谛三观三非三也)。又若不信释签之文者。且
文句记云。境据假边且存其数(妙境若约二边辨之则属假边。是故乃存
百界千如之数也)
。空中尚无。其数安有(三观圆融非前非后。文〔何〕之中。空中亡绝
尚自无文。其如妙境假观之数。安得有之而云百界千如邪)。然必约假以立空中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60c 页 X56-0060.png
(文句之中既有百界千如之假。然必约此千如妙假以立空中妙境。妙假既名为数。当知约假以立空中。乃是
数即非数也)。又若不信文句记中之文者。且金錍云。若不
许心具。圆顿之理乃成徒施(他若不许一家所立不思议境于一念中理具
百界三千妙假。是则圆顿空中妙理乃成虚设。其犹明境不能现像。翻成偏小断无之空矣)。又云。
汝无始来唯有烦恼业苦而巳。即此全是理性三因。
由未发心。未曾加行。故性缘了同名正因。故云众生
皆有正性。既信巳心有此性巳。次示此性非内外。遍
虚空。同诸佛。等法界。既信遍巳。次示遍具。既同诸佛。
等法界。故此遍性具诸佛之身。一身一切身。如诸佛
之感土。一土一切土。身土相即。身说土说。大小一多
亦复如是。今此示。有是示。种性示。遍是示。体量示。具
是示体德。若谓心具便是空中者。何故次文示体德
中方谈性具邪。以由性具体德是假。性量体遍是空。
种性正因是中故也。若不尔者。如何消文。故知金錍
云。若不许心具。圆顿之理乃成徒施者。圆顿之理。理
谓空中。空中乃是实相寂灭。心具乃是诸法宛然。是
故空中理本无相。无相而相理必具事。文句记云。十
界为事。实相为理。理谓空中。事即是假。良由此也。故
知他人若乃不许心具三千不思议假。是则圆顿空
中之理乃成徒施。郤同偏空不具诸法。犹如颇黎不
能雨宝也。若许心具三千妙假。方显圆顿空中之理
具于妙假不思议事。犹如明镜万像炳然也。镜像喻
假也。镜明喻空也。镜体喻中也。是则心具及以性具
但是妙假耳。何得滥作空中说之。若谓不然。如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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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辅行.释签.文句记等。皆判心具属于妙假。岂可金
錍郤将心具属于空中邪。又若不信荆溪之文者。何
故章安观心论疏云。心空而常假。故有百界千如(此与
辅行云。虽亡而存。假立假号。不亦同邪)。假而常空。虽百界千如寂而无
相(此与辅行云。亡泯三千。假立空称。不亦同邪)。空假常中无空假相(岂非心性
不动。假立中名。双遮二边邪)。虽无二相。不失双照(岂非中道照空故一相叵得。照
假故三千宛然邪)。又若不信章安之文者。且智者云。若知地
具桃李。即识中实有权。解无差别即是差别(实谓实相如是。
权谓诸法相性体力等十。既云地具桃李。是实中有权。解无差即差。岂非三千是性具妙假。实相即诸法邪。故
金[金*((白-日+田)/拱)]明三千云。实相必诸法。诸法必十如。十如必十界。十界必身土。又依大经及以大论立三世界。故有三千
也。若谓性具三千。不是即实之权者。何故云实相必诸法等。故有三千而不云诸法。即实相故有三千邪。且诸
法即实相。乃是相即。无相假即空中亡泯寂灭。一法尚不可得。三千之数宁存。故知性具三千。定是即实之权。
空中具假。无差即差耳。不可滥作即权之实。假即空中。差即无差而说之也)。若知桃李坚相
即识权中有实。解差别即是无差别(权中有实。差即无差。乃是诸法
即实相亡泯寂灭。假即空中一法叵得。何故辄云三千皆实相相宛然邪。何得谓之假即空中三千宛然邪。文
句云。诸法实相。标权实章也。诸法权也。实相实也。所谓诸法如是相等。即是解释权实章也。金[金*((白-日+田)/拱)]云。以诸法故
故有相等。以实相故相等皆是实相。无相相等皆如如者。空也。是者。中也。他人不许空中之理具诸法事为性
具三千。岂非对面违戾祖宗乎)。又若不信智者之文者。且南岳止观
及马鸣起信论。皆立二种如来藏。一者空如来藏。亦
云如实空也。二者不空如来藏。亦云如实不空也。空
如来藏则诸相咸亡无有差别。不空如来藏则具诸
色像世出世间河沙功德。若谓性具百界千如三千
世间便是空中者。何故空如来藏则诸相咸亡无有
差别。不空如来藏方具色像河沙功德邪。以此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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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如来藏是遮。故法尔空中。不空如来藏是照。故三
千恒具耳。事理权实体用真俗等。例之可知。又若不
信南岳.马鸣之文者。且龙树大论云。世谛有相。第一
义谛无相。可不信乎(若引金光明玄义云。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者。何故不引妙玄
释签云。第一义中名实俱无。世谛乃有名实邪。又何不引止观云。第一义中一法尚不可得。何况三千邪。世谛
中尚有无量法。何但三千邪。又莫是止观.玄签谛断无之理。顽空之性乎。哀哉。世人但见其一不知其二。须知
玄签.止观所谈第一义谛无名无相一法叵得。乃是空如来藏义。亦是中道之双遮也。光明玄义所谈第一义
谛有名有实义。乃是不空如来藏义。亦是中道之双照也。地具桃李斯言有徵。寄言学者。勿负自心抑挫圣旨。
文句记云。性本无名。即玄签云真谛无名也。具足诸名。即光明玄义云第一义谛有名也。故无说而说说即成
教。无名相中假名相说。不其然哉。宜熟思之)。又若不信龙树之文者。且法
华经云。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文句云。持经得解。妙玄云。报身辞异
意同。以由持经得解。解即是智。故属报身也)。微妙净法身(若准文句。乃是真身亦是法身。
而妙玄中乃云法身也)
。具相三十二(若准文句。乃是应身亦是生身。而妙玄中乃云应身
也)。以八十种好(应身生身也)。用庄严法身(真身法身也)。既以具
相名为应身生身。岂非具相乃是妙假不思议俗谛
乎。若不尔者。三身三观如何类通邪。若不约于二身
三身。如何消于妙玄.文句邪。嗟乎。世人不读妙玄.文
句。若闻具相三十二是生身应身。便乃惊怖而不信
受。岂非正法难解讹说易传。且摩诃止观引法华云。
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乃释之曰。若證中道(岂非法身)
中道即具此相(岂非中道照假故具三十二相邪)。如法华中二乘开
示悟入妙会中道。即与八相佛记(岂非生身应身)。譬如得镜
(喻中道也)万像必形(喻生身应身也)。大乘得中靡所不不现(合法也)
法身相者名为真相(此语简略。应云。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者。名为真相也。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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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于应身之相乃名真相者。例如光明玄义云。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也。是故法身具应身相名为真相。乃是
对破世间轮王魔罗虚妄之相故也。若不尔者。如何消于下文)。净名云。巳舍世间所
有相好。轮王魔罗世相严身皆是虚妄。故言巳舍(净名
疏文准此可知)。中道明镜本无诸相(微妙净法身也)。无相而相者(具相
三十二也)
。妍丑由彼多少。任缘普现色身。即真相也(普现色身
既是妙用。复异世间轮王虚妄。乃名真相也)。呜呼。列圣彝范溢藏未沦。安
可顺于一期之情见。自贻永劫之重报邪。幸冀后德
一为思之。傥有所长。愿无壅蔽也。

问。金刚藏四句初空有句即是真谛。妙玄释云。空非
断无故言空有。若谓空中无三千者。莫不违金刚藏
之旨而背妙玄之义乎。

答。人不晓此其亦多矣。夫空
中寂灭者。谈其本体也。空中具有者。语其体德也。空
中之理体虽本来寂灭而恒具于事用之森罗。何得
认于所具森罗(玄签中以三千为森罗也)。而弃能具之寂灭邪(法华
云。诸法寂灭相。即诸法实相也。以实相无相乃是寂灭故也)。且离有而谈空。容在
小典。即空而具有。摄属大乘。所以空号真空。有名妙
有。譬如明鉴普现殊形。喻似摩尼具彰众色。欲显真
空而具有。故曰空非断无焉。然则真空虽具妙有。而
具有是假。可不信乎。若谓不然。且妙有既有而真空
复有。是则有上复有。空何不空邪。若谓空有俱皆有
者。何故空有俱不空邪。如斯建立。诚可悲哉。且始终
心要云。中谛者统一切法也。真谛者泯一切法也。俗
谛者立一切法也。举一即三非前后也。又荆溪临终
喻众以道云。夫一念无相谓之空。无法不备谓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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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不异谓之中。若谓空中自有三千者。岂非但是
无法不备谓之假。俗谛立法之义。何关空中亡泯无
相邪。应知即空真谛泯法。若不亡泯三千世间则荡
相不尽。真空之外犹有诸法间差也。即假俗谛立一
切法。若不立于三千世间则立法不备。俗假之外更
有一切诸法森罗也。即中双遮。若不统二边则统法
不遍。中道之外犹有二边待对不亡也。是以谈乎三
千世间。即空无相。即假建立。即中双遮复能双照。文
理明白。人自不思耳。

问。举一即三非前非后。何故空中一向寂灭亡泯无
相。而不存立三千世间。

答。言举一者。趣举其一也。或
举真谛空观之一。而真空亡泯三千叵得。便点真空
虽亡而存。百界宛然即是俗假。又点真空之亡泯。俗
假之立法。二俱不可得。即是中道第一义谛非有非
无。举其真空之一即三既尔。举其俗假及以中道即
三亦然。世人迷名而不思义。但闻举一即三之言。便
谓空中之体自有三千世间。不许空中之体本自寂
灭而恒具于俗假百界。如他人云。三千不离实相。实
相不离三千。遂立三谛皆有三千。故解实相云。三千
皆实相相宛然。呜呼哀哉。谬之甚矣。且三谛相即理
事融通。凡习天台教者其谁曰不然邪。虽三谛相即
而中边不混。虽真俗不离而理事弥分。故二边之有
无。中道之绝待。理体之无相。事用之森罗。皆祖宗之
格言。岂今之好异邪教文。谈于空中寂灭。何得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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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罗说之空中。若乃十界宛然。未审俗假如何说邪。
是故须知。若存三谛。空中定无相。俗假定有相。若其
相即。俱相俱无相。若但从理。非相非无相。事理相对。
无相即相即相无相。情通妙契诤论咸失。人不见之。
乃云。若约分别。空中乃是亡泯寂灭。俗假则是森罗
宛然。若约圆融。空中不妨自有三千。今问。等是圆融
何不无相。而但有相圆融空中。若是有相。圆融俗假
如何说之。莫是圆融三谛皆是有相乎。呜呼。此义非
圆非别。两楹中间既无所名。乃是率尔虚妄之说耳。
请有识者试与详之。且辅行云。点空论界。岂非空不
定空。空必具假乎。又云。界无界相。岂非假不定假。假
必即空乎。是则性空中恒具十界假。十界三千假常
即性空中理事之融通。中边之相即岂可不然哉。又
释签明有不定有。故云。言有则一念都无。况有十界
质像邪(请详此文。何得云三千即空是真谛有三千邪)。又明无不定无。故云。
言无复起三千虑想。况一界念虑邪(岂非虽亡而存。是假立假号乎)
不可以此有无思故。则一念心中道冷然可见矣(尚非
是空。何况是有。何得云三千即中。是中道有三千邪)。又文句记云。镜明性十界
像生。修十界镜明之性。岂非空中之寂灭乎。若不尔
者。止观那云中道明镜本无诸相邪。十界岂非俗假
之森罗乎。若不尔者。止观那云无相而相邪。故知镜
明性十界。即是境据假边且存其数耳。由镜明性本
具十界。方有像生修十界矣。岂镜明之性自有妍丑
邪。若不尔者。止观那云妍丑由彼邪。又止观中复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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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云。明喻即空。像喻即假。镜喻即中。遍明是体像。遍
像是明体。遍体是像明。于一见三于三了一。辅行云。
夫以事喻法皆是分喻。于中镜喻其意最亲。异乎伊
字三点。首罗三目故也。既以镜像喻于即假。岂非三
千森罗是不思议俗谛乎。若不尔者。岂可镜体镜明
喻于空中是万象森罗邪。颠之倒之。诚可悲矣。又妙
玄中引仁王经法性五阴。及涅槃经因灭是色获得
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即俗谛也。引净名云。众生
如。弥勒如。一如无二如。及大品云。五阴空等是真谛
也。引涅槃云。佛性中道是中谛也。请观妙玄引诸经
明三谛之义。何得辄引仁王经中法性五阴以證中
道法身寂光是有相邪。文句记云。况常寂光。端丑斯
亡。寂光所对。咸有净秽。何不思之。辄生异见。

问。净名经云。但除其病不除其法。况荆溪云。理性三
千一向不除。他人准此。乃谓三千即空。其三千之法
不泯。而辅行云。亡泯三千。及心要云。真谛泯法者。伹
是亡其情病。泯其计著而巳。非谓亡泯三千之法也。
以三千是不思议之法故也。人皆信受。今何不然。

答。
不二门云。亡净秽故以空以中(净秽不出六凡四圣)。仍由空中
转染为净(染体即是通别二惑。净体即是真中二理)。故知只一空中之观。
非但转于无明染体以为真中法性净体。亦乃亡于
十界净秽三千妙假俗谛之事。何得偏执转染为净。
而弃亡泯净秽三千。且净名经云。但除其病。岂非但
除迷情之病乎。而不除法。岂非不除十界之法乎。此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63a 页 X56-0063.png
但约于药病过德以明除病不除法耳。今云。空中寂
灭妙假森罗。自是圆融之三谛耳。且非迷情之病也。
何得引彼。但除其病而不除法。以立三千即空。是不
亡泯邪。若谓辅行亡泯三千。及心要云真谛泯法但
是亡情而不泯法者。灼然对面负心违戾。何者。心要
既云真谛泯法。验知辅行乃是亡于三千之法。何得
谓之不泯法邪。法若不泯情何由亡。法尚应舍何况
非法。又复真谛若但泯情而不泯法。是则俗谛应须
立情而不立法。若其然者。何但乖于真谛泯法。亦乃
违于俗谛立法。呜呼。胶手易著寱梦难醒。一至于此
可不悲哉。妙玄云。学妙有者自称至极。闻毕竟空而
生诽谤。不受其法不耐其人。学毕竟空者自类朋聚。
引正向巳推邪与他。此皆不识天主千名。闻帝释则
喜。闻舍夫则瞋。将恐其福不补其失。实相亦尔。同是
一法岂可谤一而信一邪。辅行云。实相之体三谛具
足。实相既尔诸法亦然。若具三谛。三谛必须真空亡
泯三千世间。俗假存立百界依正。中道双非空有叵
得。斯皆举一即三之义。故云实相之体三谛具足。非
谓实相之体三谛具足便是空中自有三千森罗差
别也。

问。净名经云。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未审此法于三观
中摄属何邪。

答。善哉问也。能破群疑。应知经中正明
假观俗谛立法。故但除病而不除法。若乃除法则乖
俗假立法之义。是故疏云。一切众生具十界法(具即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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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其然乎。若点具假即空即中乃是界无界相耳。别非俗假立法之义也)。无明不了触处
病生。若有智慧即无碍自在悉为佛事。人不见之。辄
将经文假观俗谛立法之义。以难空中寂灭之旨。是
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故此应知。理性三千一向不除。
乃是不思议之假耳。与夫镜明性十界等。厥意元同
也。委如前说。宜审思之。

次是故下简伪者。辅行云。一家教门。藏通即约六道
论假用观。乃有即不即异。其法即是藏通八门。别圆
假观必约十界。但以次第不次第别一心异心明境
粗妙比(必至切近也)者。频闻观柱缘生(即今文云赖缘之假也。言赖缘者。辅
行云。四教之中俱有赖缘施权二假。其相各别。空中亦然。今此虚假赖众缘成。非从空出。设权利物。然今文云。
是故不同赖缘之假者。由上文云。观此一运即具十界百界千如。唯观三千不思议假。是故此假不同他人观
柱缘生赖缘之假。以圆顿教不思议假乃是化他。三千赴物不动此念遍应无方故也)。缘生即
(即今文云。无自性空。今圆顿教三千妙假即空亡泯。不同观柱缘生无自性空名为即空也)。空
假不二名为三观(即今文云。空假不二名之为中。而辅行中言三观者。仍前空假名为
三耳。其实应如今文中云。空假不二名之为中。今圆顿教三千即中。心性不动双遮双照。不同空假不二名之
为中也)。作此说者尚未成通。通须四句成性相空。若有
中名异通教者。通教何曾无中道名。况复通教仍须
四门。门门十乘方名通观。人不见此何殊暗空(释签破藏
法师说法界无自性云。何故但云无自性邪。而不云无他性乃至无无因性邪)。
三故借下举喻借(子夜切)者。假借也。诸色心现时者。色
心即是前文十界百界三千也。故色心不二门云。总
在一念别分色心。现者显也。以由能了四运妄念无
一异相(空中之理非一异也)。达此无相具一切心三千具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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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照于一多相即(不思议假帝网重重也)。乃是全于理体变现
而成事用故也。故举喻云。如金银(喻空中之理也)隐起(喻空中之
理具不思议假。故而起三千事用也)。起者生也。谓隐金银之体而生瓶
盆之号。如隐空中之理而生三千之事。犹全水作波
隐于水名而称为波耳。金处异名生者。合法。乃是空
中理处而三千事用。异名生也。与金无前后者。金法
乃是三千事用。异名生时与空中之理无前无后也。
斯乃理事无前后。体用不异时耳。况复又达理具十
界三千色心即空即中。是则非伹全理成事无前无
后。亦乃达事即理无有异时也。亦如官路土者。理体
虚通而无私局。是故喻之如官路土也。私人掘(衢物切)
为像者。事用随缘而有分限(以由事用差降不同故也)。故喻私人
掘土作为万物形像也。智者知路土者。知此形像元
是路土而作合法。乃是晓于事用本是理体而成故
也。故金錍云。果地依正融通。并依众生理本。此乃事
理相对而说耳。凡愚谓像生者。凡常愚迷不知私人
掘官路土以作形像。乃谓实有此形像生合法。乃是
迷者不知全理成事。但谓实有诸法形生。故金錍云。
若唯从迷说则波无水名。西失东称也(以由迷东为西。故西失东
称也)。后时官欲行还将像填路者。合法。乃是乃达理具
十界百界三千事用。即是空中之理寂然故也。像本
不生灭者。以喻事用无起没也。路亦无新故者。以喻
理体非今古也。是则三谛及以三观乃是天然之性
德耳。含生本具。非造作之所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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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料简

外色异心如何具于三德。文为二。初问。外
无情色者。依报国土也。此约依正分于内外耳。不与
心俱者。从迷情故分于依正。故谓依报外色不与正
报心俱也。如何复能具足三德者。此以迷情分于依
正色心永隔。而难理智身土体同心外无境也。而云
三德遍一切处者。止观诸文皆作是说。而迷情分别
者闻之惑耳惊心。故今寄彼而兴问也。次答文为三。
初以内色无情反斥。若如汝难。是则何但外无情色
无有觉知不与心俱。而其内身亦与心异。是故犹如
草木瓦砾。他既执迷而难。故今亦且以此反斥耳。故
辅行云。若论有情。何独众生。一切唯心。若论无情。何
独外色。内色亦然。故净名云。是身无知如草木瓦砾。
疏引百论云。外曰若身中无我者焉知四时。内曰如
草木瓦砾。亦由阴阳逐时转变。似有所知而非神知。
今身虽有知。知无自性。如草木瓦砾。外曰身内有神。
神使知知。内曰若神使知。谁复使神。遂无使神。何须
神使。若无神使。即无知者。若无知者。如草木瓦砾。此
约识种破我作如是说。若约内观识种者。三事成身。
命暖无知。知即是识。若谓识知。过去识灭。灭故不知。
现识不住。亦复不知。未来未有。斯亦不知。三世求知
而不可得。若离三世无别有知。故云是身无知如草
木瓦砾也。次若论下。明色心咸具。若论具德不独内
心者。意明外色亦具三德也。然须了知外色具德含
于二义。一者众生内心体遍不隔草木。则是外色具
○第五心境释疑例¶ 第 64b 页 X56-0064.png
有佛性。二者内外色心依正同一真如。是故趣举一
色一心若依若正咸皆具德。但为世人卒难开晓。故
须依经点示众生心性体遍不隔草木。以明外色具
足有于佛性三德耳。由心变故谓内心外色者。心随
物变遂分内外。即辅行云。迷谓内外也。心非内外故
(句)。色无内外者。即辅行云。悟唯一心也。心外无境。是
故唯心则无内外之殊。唯心既尔唯色亦然。故云色
无内外也。辅行云。苟顺凡情生内外见。应照理体本
无四性(无内故无自性。无外故无他性。无内外两中间故无共性。无常自有故无无内性)。心
佛众生三无差别。能知此者依俙识心。今此亦然。
从迷情心随物变故则分内外。从理智故四性叵得
故非内外。虽非内外而亦内外双遮双照任运常然。
是故名为而内而外也。而内故心具三德。而外故色
是法界。故涅槃第三十一云。众生佛性非内非外。犹
如虚空非内非外。如其虚空有内外者。虚空不名为
一为常。亦不得言一切处有。虚空虽复非内非外。而
诸众生悉皆有之。众生佛性亦复如是。(金[金*((白-日+田)/拱)]云。请观有之一字。虚
空何所不收。故知经文不许唯内专外。故云非内外等及云如空)。至第三十二迦叶
问云。若言五阴是佛性者。云何说言众生佛性非内
非外。佛答迦叶。我先不说众生佛性是中道邪。乃至
云我为众生得开解故。说言佛性非内非外。何以故。
凡夫众生或言佛性住五阴中如器有果。或言离阴
而有犹如虚空。是故如来说于中道。众生佛性非内
六入。非外六入。内外合故名为中道。是故如来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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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即是中道。非内非外故名中道。乃至云。遮此二
边说言佛性非内非外。亦名内外是名中道(荆溪治定涅槃
疏文乃私谓云。言双非者。不唯双非复应双是。故下文云亦内亦外。若无双是。云何言遍。故文斥云。凡夫众生
或言佛性在五阴中如器中果。及如虚空。世言佛性唯在有情如器果耳。尚未能计犹如虚空。安能晓了非内
非外。况经自释根尘合故乃名中道。根尘合者岂非体一。岂非相即。岂非性遍。岂同器果。今问墙壁为是根邪。
为是尘邪。为二合邪。为双非邪。若双非者亦非五阴。何伹墙壁。哀哉世人。苦哉讲者。经文如此分明显说。而清
凉观师尚不信受。辄便难云。若以涅槃第一义空谈通心境。失情无情。坏于性相。傥无文凭据而清凉岂信邪)。
故知今文而内而外。即涅槃云亦名内外也。随其心
净则佛土净等者。文出维摩经中。今所引者意明心
具不隔草木。以明外色不异于心耳。若不尔者。下文
那谓何得独云外色非心。故知外色不异于心。乃是
唯心。心外无境。所以得引随其心净则佛土净等以
明其义也。三是故下指文證成破法遍中以识例色
者。即破遍文末云。前来所说但观识阴作如此说。馀
四阴亦如是。十二入十八界亦如是。辅行云。欲融诸
法示观境遍。是故更例馀阴入界。若示境体观心即
足。以心遍故。摄馀法故(心遍不隔草木。外色不异于心)。又非但心摄
一切。亦乃一切摄心(心遍不隔既尔。色遍不隔亦然)。故四念处云。非
但唯识。亦乃唯色。唯声。唯香。唯味。唯触。第七卷末(现行
印本文在第八)若心若色无非大车者。即端坐观阴入界明
十乘竟历缘对境中明十乘之文也。缘谓六作即行
住等。境谓六尘即色声等。尘必对根。然而根尘不出
色心。既于根尘皆修十乘。十乘必以大车为喻。是故
谓之若心若色无非大车。若心若色既是大车。岂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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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色不具三德。故辅行云。当知根尘无非法界。法界
乃是三德异名。引四念处唯识唯色。具如向云。

**** 五料简

青黄赤白如何即是真如法界。文为二。初问。
若解上文色不异心若心若色无非大车。何须此问。
但为惑者触途生滞。故今更作如此问之。以生下文
情理等答也。次答文为二。初约分别答文为三。初约
情理剖判。辅行云。然此真性遍于法界。迷谓内外。悟
唯一心。是故四眼二智万象森然。佛眼种智真空冥
寂。今虽初观(即是初观不思议境)岂令顺迷。制心从理无非心
性。又金錍云。教分大小其言硕乖。若云无情。即不应
云有性。若云有性。即不合云无情。故小教中明于凡
常执情所见。乃云青黄赤白等色。何得将此以难大
乘圆融法界真如之理邪。故金錍云。若唯从理。只可
云水本无波。必不得云波中无水。又云众生以我执
取之即无佛。唯生初心能信教仰理。则唯佛无生也。
又青等下。次约二谛三谛区分青黄赤白世俗间差。
法界圆常真空湛寂。世谛之言具含万象。是故青等
但属少分。法界之理中边无缺。是故名为三谛全分。
故辅行云。言法界者。法谓诸法。界谓界分。相不同故。
一切诸法皆以三谛而为界分(他谓三谛皆有三千。不许分于空有双非
等别。岂非彰灼违于)别(行法界相分不同之义。莫是荆溪合作此分别解释迷于圆妙邪)。言法
性者。亦是诸法具三谛性。性亦性分不可改。故三谛
性冥始终无变。亦可界法性法即是实相。实相之体
三谛具足(中道实相双照二边)。是故当知法界法性名义虽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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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体无殊。言真如者。无伪曰真。不异名如。此与法界
名异体同。故金錍云。法佛与真如体一名异。又云。然
虽体同不无小别。凡有性名多在凡在理。如云佛性.
理性.真性等。无性名者多通凡圣因果事理。如云法
界.实相等。如三昧.波罗蜜等。则唯在于果。三约肉.天.
佛眼简示。肉眼见粗色。天眼见细色。粗细之色形显
不同。若干差异故青黄等。但是肉.天二眼所见显色
少分耳。慧眼观空空则无相。法眼观俗俗是出假。故
此二眼不须明之。故四眼为用。佛眼为体。故法界是
佛眼所见。言全分者。佛眼种智中道法界。任运双遮
双照故也。一眼具五眼下。次约圆具答。文为二。初正
明圆具。前约用异分别而言。故分情理真俗等异。今
约体同圆具而说。故举一眼即具五眼。及以青等皆
具诸法。一谛三谛圆具亦然。既体同圆具。故不可以
青等难于法界也。次引弃盖文證言。弃盖中云者。误
也。应云呵欲中云也。故止观观心呵欲中云。又呵色
二边。如大品云。色中无味相。凡夫不应著(即今文云。凡夫自昧
也)。色中无离相。二乘不应离(即今文云。二乘自离也)。破色无明
有无等见。是呵其味。破其沈空。是呵其离。若定有味
不应有离。若定有离不应有味。味不定故非味。离不
定故非离。不著二边即是非味非离。显色中道实相
(即今文云。色非味非离。色体本来。法界常住也)。应知此中料简青等如何。即
是真如法界。乃至色体本来常住。准例妙经云。世间
相常住。亦应作此料简问答。何者。亦须问云。现见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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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人有生死。物有彫变。如何经云。世间相常住。亦应
答云。世间之相生死彫变者。乃是肉.天二眼迷情所
见之世谛耳。常住者。佛眼所见真如法界之理也。故
一眼具五眼。世间相常住。一谛三谛亦复如是。故不
得以世间之相生死彫变以难真如之常住也。是故
当知。生死之体。彫变之性。本来常住。不曾还流。故文
句释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云。众生正觉一如。无
一如。皆如法为位也。出世正觉以如为位。亦以如为
相。位相常住。世间众生亦以如为位。亦以如为相。岂
不常住。世间之相既乃常住。岂非理一。又世间者。阴
界入也。常住者。正因也。正因常故。缘了亦常。故云世
间相常住也。文句记云。众生止觉是能住法。染净一
如是所住位。众生理是。佛巳證是。故名为住。如位一
故。故名为位。众生正觉相位无二。显迷即理。理即常
住。佛巳契常。众生理是。故正觉众生相位常住。染净
相位既同一如。是故相位其理须等。佛依世间修成
极理。验知世间本有斯理。故云常住。乃至云今且从
悟显迷以净显染。则净悟得于常事。迷染但名常理。
次重释者。向释虽然事理通总。未的示其理境所在。
故以阴入对正因说。九界阴入位本常住。当知阴入
只是常住。又妙玄释若闻是经不老不死云。于老死
中识于实相。以老死是果报之法。识实相故则不老
死。既不老死则是常住。常住实相则是无相。无于生
死俗谛之相。无于涅槃真谛之相。唯有中道如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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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尚非涅槃真谛之无。何况生死俗谛之有。何得乃
以世间虚妄人之生死。物之彫变。执情所见果报之
法。以难实相常住之理不迁不变邪。嗟乎。近代习四
明者。不思祖教。唯尚胸襟。兢说万物生死彫变便是
世间相常住义。诘其所以。乃云。实相相相宛然。是故
世间生死彫变无妨常住。呜呼哀哉。斯乃错将执情
所见生死迁流。滥同真如实相无相不变之理。他既
不达阴入之事即是实相常住之理。将何以显世间
之相青黄赤白生死彫变即是法界实相。无相真如
常住不迁不变邪。余昔亦遭四明所惑。今乃省察。故
于此中特述其意也。

**** 六料简

佛菩提心从大悲起。文为二。初问。依四谛境
发四弘誓。此四不出上求下化。下化是悲即初二誓。
上求是慈即后二誓。若从名便。应先慈次悲。今从行
便。故先悲次慈。心先离苦方与乐故。理无先后文且
附事。故四弘誓名菩提心。而今问云。发菩提心求于
极果。果地自然能应一切。何须必假大悲居先者。此
即但以后二慈誓上求之义。而难初二悲誓下化也。
而云佛菩提心从大悲起者。止观第一约四弘明发
心显是中云。譬如金刚从金性生。佛菩提心从大悲
起。是诸行先。如服阿娑罗药先用清水。诸行中最。如
诸根中命根为最。佛正法中此心为最。辅行云。一切
金刚皆金刚轮而为自性故。金刚座从金刚际自性
而起故。佛菩提大悲为性。从大悲起。欲发菩提心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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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运大悲也。次答文为二。初正答。意明必假初二下
化大悲拔苦。方有后二上求佛果大慈与乐。辅行云。
依境生解。依解起愿。境为所缘。誓为能缘。以无缘慈
悲缘不思议境。境名无缘。誓名无念。运此慈悲遍覆
法界。故能任运拔苦自然与乐。故四弘愿皆熏法性。
法性即是不思议境。一苦一切苦。一乐一切乐。今既
正答佛菩提心从大悲起。是故但云若无大悲熏于
法性。理藏性法无由得开。藏若不开尚无初住随分
之果。何况得于妙觉极果。是故据行。因中不以初二
弘誓大悲居先。后时至果则无能利拔苦之法。大悲
既尔大慈准知。法性名义如前巳解。理藏性法无由
得开者。即是理性藏性之法也。故理性藏性亦与法
性名异体同。故金錍云。有性名者多在凡在理。如云
佛性理性真性藏性。所以因名佛性等者。众生实未
成佛得理證真开藏。以烦恼生死是佛等性示令修
习名佛等性。故今同中发菩提心先以大悲熏于法
性理藏性等。修行填愿至于初住。理藏等性方乃分
开。以至极果究竟开明。大悲既尔大慈准知。问。理藏
与性同异云何。答。此三虽体一。亦可暂分之。理惑合
名藏。不论惑名理。不可改名性。又包含名藏。具含三
千及四德故。此则不同诸论含藏种子之义。但是圆
顿诸法具足含摄一切义同于藏耳。地人解云。惑覆
于理故名为藏。论师解云。佛果在当。即时未有。故名
为藏。如此说者非不一边。但是不与大经意合。他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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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与理异故惑能覆理。今谓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
性。何得无性之惑覆于无惑之性。应知非但惑性相
即。一切何法不收。涅槃何法不在。一切众生即涅槃
相。一切国土即涅槃相。又如来藏性亦秘密藏性。若
约昔教。隐故名秘。覆故名藏。所谓无常而覆于常。若
约今教。开敝显露微妙难思。众生不解故名秘密。法
界包含用不可尽故名为藏。是故秘密须有二义。一
者昔所不说名秘。唯佛自知名密。二者举一即三名
秘。举三即一名密。若读文句秘妙方便。须知今文三
一相即秘密之义。密即是妙故云秘妙也。次并难文
为二。初并并者比也。以十法成乘中妙境居初比。并
五略中发心大悲为首。是故云并。若尔等也。次答意
者。十乘生起通涂次第。是故理境乃居其初。以由十
乘初观心是不思议境。是真如观理。故唯达法性名
为理境耳。又初乘妙境虽义开为三(理境.修境.化他境)。若望
下九乘此三但名一理境耳。故云理境居初也。非谓
理境是理即也。若发心中大悲为首。如上巳明。

**** 第七料简

安心初云本来寂灭。文为二。初问。然安心
初文亦不云本来寂灭。文初但云无明痴惑本是法
性。法界俱寂本来皆空。今但撮乎文意为问。是故乃
云本来寂灭耳。次答中言约理约修等者。准前料简
起对法界通具三种。今从别说是故但在前二种耳。
亦是修性合说者。据性恒开。对修方合。即是合为修
二性一也。良以能安一心止观名为修二。所安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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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性一。故止观云。无明痴惑本是法性。以痴迷故
法性变作无明颠倒。今当体诸颠倒即是法性。乃至
云法界俱寂是名为止。本来皆空名之为观。辅行云。
初总安中只是止观。法体妙境以为所安。能安止观
安于法性。又修性合说亦可约于初住巳去。具如文
句记中(云云)

**** 第八料简

安心总别如何相冠。文为二。初问。总安心
中止观圆修者。即向所引体诸颠倒即是法性法界
俱寂名之为止。观察无明本来皆空名之为观。不偏
修一故名为圆。若别安中则与此异故名为偏。何者。
以别安中分于信.法根性不同。或用于止。或用于观。
止观各有四悉之异。故名为偏耳。是则偏圆既异。如
何得云以总冠别邪。次答意者暂适根性。或止或观
且云偏耳。其实此偏亦非永异。何者。盖言此止是观
家之止。此止岂隔于观。观是止家之观。此观岂碍于
止。以由止观其体是同。虽云偏修亦非永别。以随机
有殊其用则异。且云偏修故也。暂适行宜雅合如此。
故知即总俱时而异者。以是故知下文别安乃是即
前总安俱时而为信法止观四悉之别异耳。故知此
别乃是即总之别也。总总于别。别别于总。良由于此。
随用故分顺理故合者。此明别安乃是随机暂用故
分止观之殊。若论体同则非永异。是故名为顺理故
合也。若其离成三谛次第之别。此则止观不可俱时。
具如诸教分别相状者。此简次第三止三观前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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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不得俱时。异今别安随用暂分顺理故合也。故次
第三谛具如诸大乘教。分别相状前后不同隔历差
异也。故辅行云。别安乃是望总名别。不得以为次第
之别。若望下文结会数中。别仍成总总即是圆下。之
一心即指此圆也。以于法性分于信.法及四悉檀。回
转相资。故别还用总中一止一观。对法对信自他并
然。故止观下文结会数云。若就三番止观则三百八
十四。又一心止观复有六十四。合五百一十二(止观各有
四悉成八。信法各有八乃成一十六。更加信转为法法转为信一十六。成三十二。又自行化他各有三十二。成
六十四。此约一向根性论六十四。更加相资根性六十四。成一百二十八。故三番止观则有三百八十四。一心
止观六十四者。此含两番六十四也。故一心止观一百二十八。并三番止观三百八十四。合成五百一十二也)。
辅行云。言若就者。别立之辞(即今所谓若其离成等也)。文虽唯顿。
若更别约次第三观。则一一各有百二十八。故著若
就之言(即今所谓离成三谛次第之别。此则止观不可俱时也)。次第三合故立
一心。依前重举故云又耳。人见三番之后更云一心。
便谓顿等三止观外更立一心。谓此一心不关前顿。
今安心者依前妙境及前妙愿。故前文云。须行填愿
则愿行相称。故向安心若总若别。并是圆顿填圆顿
(故前别安随机暂用并是圆妙。异于次第止观永殊也)。应知三番及一心者。
乃是以次显不次耳。若圆安者。如总安初云。不动止
只是不动智等者。彼止观中上文先云。止只是智智
只是止。下文又云。不动智照于法性即是观智得安。
亦是止安。不动于法性。相应即是止安。亦是观安。无
二无别。辅行云。止观体一不二而二。寂照无殊。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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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只是智。为令下文别安可识。故今预辨止观别相。
故知此中别而不别。下文别中不别而别。并由法性
故无二无别。辅行又问。圆人那得三观别论。有此信
法相资等别。答。如后第六云。多入空。少入假。中等既
许偏入。亦可偏观。故知偏观即是偏修。而此偏修不
得滥同次第三观之偏修也。

**** 第九料简

安心初云但信法性不信其诸。文为二。初
问。安心初云。但信法性不信其诸者。止观中云。体诸
颠倒即是法性不一不异。虽颠倒起灭。不信颠倒起
灭。唯信此心。但是法性。起是法性起。灭是法性灭。体
其实不起灭。妄谓起灭。只指妄想悉是法性。辅行云。
但指无明即是法性。但观法性不观无明。又云。观前
无明只是法性。如融冰成水。觉无明眠。又止观第一
约六即显是中。于名字即中云。若未闻时处处驰求。
既得闻巳攀缘心息名之为止。但信法性不信其诸
名之为观。故知不信其诸即是不信无明也。今所问
者为复独唯信于法性无复其诸。若谓都无者。现今
所见青黄赤白等一切诸法。何得谓之无复其诸。然
此所问还是将于肉天二眼世谛情见以难。真如法
性之理本自寂然。诸法叵得耳。是故唯信法性不信
其诸。与今现见一切诸法。情理既分何须兴问。但为
世人深迷此义。是故重更料简点示耳。复云。法性具
一切法者。此举妙境中云理具三千也。此以法性具
一切法。难于法性无复其诸也。应知法性具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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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是理具三千妙假。与夫法性无复其诸。不可同日
而语也。以但信法性无复其诸。乃是理体本自寂灭
(非但转染为净。亦泯净秽之法)。异于性具事用故也。故知若乃晓此
问意。则下答文如观掌果。人不见之诚可悲哉。次答
中言。众生久劫但著诸法不信法性者。此先明于从
无始来背觉合尘。但著色声唯贪香味。不知诸法本
性空寂。即向所谓现见诸法。乃全法性而作无明也。
故止观云。无明痴惑本是法性。以痴迷故。法性变作
无明。起诸颠倒善不善等。如寒来结水变作坚冰。又
如眠来变心有种种梦也。破昔计故。约对治说。令于
诸法纯见法性者。此乃申于但信法性不信其诸也。
何者。止观既云。今当体诸颠倒即是法性。故知乃是
破于昔日久劫计著。故以止观为能治药。以颠倒为
所治之病。达诸颠倒即是法性。其犹融冰以成于水。
是则冰外无别有水。所以谓之令于诸法纯见法性。
既信法性。岂复更信昔日颠倒。是故名为但信法性
不信其诸。故前文云。今所观者违情观理。不可更令
违理顺情。其若然者。何得难云若都无者。现见诸法
以情难理。深不可也。若见法性即见法性纯是诸法
者。此乃申于复云法性具一切法即无相而相也。何
者。上句谓之令于诸法纯见法性。乃是能了妄念无
一异相也(理非一异故云无相)。今文谓之若见法性即见法性
纯是诸法。乃是达此无相具一切心三千具足也。遍
于镜明皆是形像。不其然乎。言纯是者。全理是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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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即实而权。即真而俗。即中而边。不二门云。二与
一性如水为波。良由于此。今恐惑者执愚未信。复更
引文證成斯义。辅行云。既云诸法故实相即十。既云
实相故十即实相。且实相即十名为诸法。岂非今文
即见法性纯是诸法邪(然今文云。令于诸法纯见法性。乃是于其迷妄诸法而见
法性空中之理。即是自行唯在空中转染为净也。若辅行云。十即实相。乃是约于理具三千不思议假以立空
中耳。故迷妄诸法与妙假诸法亦不可同日而语也。思之思之)。人不见之。便准今文
即见法性纯是诸法以救实相相相宛然。岂非大错。
何者。空中实相理体若乃相相宛然。将何以明性具
妙假事用森罗邪。若依四明所立之义。是则三谛皆
有形容。真俗理事并存质像。不知何事偏嫌寂灭一
相叵存。独爱建立诸法宛尔。此非一家圆妙之道。亦
非偏小体析之门。但是久劫著相之徒。而今忽闻荡
相袪滞。便乃惊怖如刀伤心。呜呼哀哉。楞严所谓如
来说为可怜悯者。是知他人非但不识空中亡泯净
秽之法。亦乃不知空中转染为净。若言知者。何故谈
于空中实相相相宛然邪。须知实相空中之理。非但
亡于迷染(转染为净也)。亦乃泯于净秽(三千叵得也)。能知此者。
方可与论心性佛理。自行唯在空中。化他三千赴物。
良以一心三观三谛不出自行化他故也。是诸法性
本无名字等者。例如佛本无身无寿无量之义也。性
既空矣。相亦亡焉。是故当知法性名字本不可得。若
乃随缘亦可于其无名相中假名相说。所以谓之约
破立说名性名法。是则为破众生久劫但著诸法。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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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性无相之名。有相若亡无相亦泯。故下文云。对
华说空空无名字。以此细推诸法皆尔。故辅行云。三
谛无形俱不可见。若乃不见而见无得而得。乃是随
缘假立三谙之名耳。是故向云令于诸法纯见法性。
即是假立空中之法性也。即见法性纯是诸法。即是
假立俗谛之法性也。总此三谛。法性不出理事法性。
理法性者空中也。事法性者俗谛也。故辅行云。心性
不动假立中名。亡泯三千假立空称。虽亡而存假立
假号。

**** 第十料简

色心不二如何观察。文为二。初问。诸文中
云色心不二者。约理融通也。观内观外者。约事立行
也。今此乃是以理难事。故云色心不二如何立观。即
是问于色心既乃无二无别。如何立观观于色心。为
是约理。故色心不二俱皆观之。为是约事。故独观于
色单观于心邪。然诸文中明所观境有内有外乃是
约事而分别耳。今此亦是恐人不晓。是故乃引色心
不二约理融通。以难如何立于观行也。次答文为二。
初明从理故色心体一。心色一体者内外理同也。理
体既同故无前后。以由心色皆是法界故也。修观下
次明从事故观心则易。文为二。初明事理二观。又为
二。初先明妙观又为二。初总示事理二观先观内心。
此如止观去丈就尺去尺就寸之义也。辅行云。从广
之狭正示境体。阴界入三并可为境。宽漫难示故促
指的。略二就阴如去丈就尺。略四从识如去尺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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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唯观心王也。是故当知约理虽则色心不二。约事
须分内外有殊。内外虽殊皆可用观。虽皆用观不无
难易。何者。色既在外观之且难。心既在内照之甚易。
是故修观于色心境。置难从易必先内心。此明从易
故先内心。非谓外色不得观察。何者。心色相对。一往
分别虽有难易。若随宜乐则不可局。故涅槃云。能观
心性名为上定。净名经有观众生品。以至下文观身
实相观佛亦然。十六观经观于西方依正三辈。岂非
心佛众生三法内外依正皆可观之乎。然今文中伹
云修观次第(先内次外第数合然)必先内心。何以得知。此是总
示事理二观先观内心。下文云。夫观心法有事有理。
验知今文修观次第必先内心。乃是总示事理二观
先观内心也。然内外之义具如内外不二门。说伹近。
故诸师所解不同。或云佛界为内。九界为外。引经巳
事他事为證。或云巳心名内。生佛名外。或云总在一
念为内。别分色心为外。乃引止观妙境文中法性为
内无明为外。及文句记释佛入定履历法缘。履历即
是历事对境。法缘即是内缘真理。遂立内境是占察
经真如观理。外境乃是唯识历事。又谓止观初观阴
入是真如观理。下去九境是唯识历事。或云生佛及
以依报名之为外。自巳心法名之为内。引观音玄云。
他谓众生。诸佛自者。即心而具(云云)。今谓诸文所观
内外虽复多涂。不出三种。一约色心。二约依正。三约
三法。初约色心分内外者。识心为内。正报之色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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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色皆名为外。此如今文。及四念处约有情心并有
情色及外依报三处明于色心内外也。二约依正分
内外者。正报五阴色心名内。即以依报名之为外。此
如前文第四料简中云。外无情色内身内心是也。外
无情色者。依报也。内身内心者。正报也。三约三法分
内外者。巳心三千名之为内。彼彼三千名之为外。当
知三千不出十界。十界不出众生诸佛。是则巳心三
千即巳心生佛。彼彼三千即他生他佛。故知心法若
未对于彼彼三千。则但约于色心依正而分内外。若
乃对于彼彼三千。是则自巳色心依正皆名为内。他
生他佛彼彼依正皆名为外。故辅行云。纵知内心具
三千法。不知我心遍彼三千。彼彼三千互遍亦尔。苟
顺凡情生内外见。故观音玄云。他谓众生。诸佛自者。
即心而具。故约三法分于内外。具含色心依正内外
也。然内外不二门既乃标云。凡所观境不出内外。其
实从前色心门中心佛众生巳他而立。但色心门约
于即理。故三法无差。而内外门约于事用。故分巳他
耳。故三法相望不出巳他。巳他即是内外故也。所以
内外各含色心依正之法。是故谓之外。谓说彼依正
色心及一念无念。唯内体三千也。且色心门云。他生
他佛彼彼境法。而内外门云。外谓托彼依正色心。外
既托彼依正色心。内岂不具依正能所。故彼内外不
二门名。不可约于自巳生佛心之色心以分内外也。
况复所观内外之境。望于能观不思议观。全是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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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入所收。何得引于法性为内无明为外而證之邪。
斯乃偶见内外之语。便将类例所观内外。不知止观
自约四性破内外见。而欲引例其可得乎。且如内境
圆修三观。岂可单破法性自生内见之计。外境三观
岂可单破无明他生外见之计。引此以證内外既非。
所据诸文亦皆讹错。不能具破(云云)。今此下文既云
观心有事有理。何得谓之内境。乃是占察经中真如
观理。内心既乃有事有理。外境例之岂不然乎。何得
谓之外境。乃是占察经中唯识历事。若谓止观初观
阴入是真如观。下之九境是唯识观者。常坐三昧阴
境十乘那破四性。既历四性推检方悟岂非事观。下
之九境若乃从理唯达法性岂非理观。他谓理观观
理造三千。事观观事造三千。且常坐十乘初观阴入
显于本性三千三谛。遂引华严心造文證。辅行乃云。
心造有二。一者约理造即是具(乃达理具即空即中方成三谛)。二者
约事则论三世(云云)。并由理具方有事用。那忽分割
理具妙假变造事用。以为真如唯识二观。是故须知。
理事二观皆显理造及以事用。即空即中。良由二观
发轸投足。虽于诸法有检不检(理观不推检。事观则推检)。至于悟
理无非三谛。故事理二造与事理二观又不可同日
而语也。以此而知。正名解义其实难矣。具如十不二
门圆通记中委辨。

止观义例纂要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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