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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明消释体势
次明消释体势 第 17b 页

止观义例纂要卷第二
永嘉沙门释 (从义) 撰

**** 次明消释体势

文为二。初分科。次一者下。解释。文为
二。
***** 初明文体势

为十。
****** 初明法喻广略

中云。若法略喻
广等者。如文句记释譬说周初愿为四众说其因缘。
文云。问。前法说中亦前三后一。闻既不悟。今还请于
前三后一。与前何别。答。言因缘者。即是前三后一始
末根由。故云因缘。四佛章略。释迦稍广。虽以五浊用
释于权。始末未明。故使中根于兹不晓。譬说委明轮
回之相。具列三车出宅之由。兼示索三与一之意。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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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等赐等子等心。此乃方酬因缘之请。故此即是法
说周略譬说周广。故须展于法说周文。与譬说周文
相相称是。故不可专守略法而壅广喻之文也。然以
譬望法既分广略。若以譬望合岂不然乎。故文句记
又云。然譬与合互有广略。若譬略合广。先摄合文来
对譬竟。至合更须委悉消之。若譬广合略。世尊岂可
徒施悠言。须委消譬。合伹略对。又法略喻广既尔。法
广喻略准知。何者是邪。如五佛章开权显实岂非法
广。譬如优昙华岂非喻略。若止观中法略喻广。如第
一卷发心文后举十种喻以譬灭恶生善德等。恐是
喻广。故云譬如金刚从金性生等(云云)。又如第二卷
料简第四三昧无劝修。文后举西施等喻。亦恐是喻
广之文也。然止观中法略喻广其文甚少。更请检之
(云云)。法广喻略其文稍多。今且举一文以示之。如止
观约馀门破法遍中云。上约无生一门竖修三观。彻
照三谛破法遍。无量诸门望无生门。馀门是横(法广)。譬
如径直重门此则名竖。齐并逦迤故称为横(喻略)。攒字
准文选张衡南都赋注中作左官切。故彼文云。攒立
丛骈。注云。言林木攒布也。若准玉篇韵集中。从手是
去声。训聚也。从木是平声。谓木丛也。今依文选。故取
平声。亦取训聚之义。谓攒聚上文之广法以对斯文
之略喻也。或开喻对法如如意珠等者。止观阴境十
乘之初观不思议境文末举喻云。如如意珠天上胜
宝。状如芥粟有大功能。净妙五欲七宝琳琅。非内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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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外入。不谋前后。不择多少。不作粗妙。称意丰俭。降
雨穰穰不添不尽。盖是色法尚能如此。况心神灵妙。
宁不具一切法邪。辅行云。如意珠下。正譬妙境。即总
譬于前来理性.自他.横竖及结成等。故今谓之开喻
对法也。即是开于如意珠喻。以对前来理性.自他.横
竖.结成等不思议境之法也。如意珠者。第一义天天
然理体。即胜宝也。性无杂染名之为净。无非佛法故
名为妙。在一刹那故云芥粟。能满自他菩提妙果名
大功能。生一切愿故名为欲。欲不出五。宝不出七。即
譬无作道品总持。真宝名琳。似宝名琅。非自性故非
内。非他性故非外。既非自他即无共离。非纵故不谋
前后。非横故不择多少。非权非实故云不作粗妙。触
境斯现故云称意丰俭。益物不穷故云降雨穰穰。非
本无今有故不添。非本有今无数不尽。或法别喻总。
如以大车喻于十法等者。止观阴境十乘文后举经
文大车喻之。辅行云。且顺经文次第。不依十法次第。
今以十法随对整足。大车高广。不思议境也。幰盖慈
悲宝绳交络。即发心也。安置丹枕。枕有内外。若车内枕。
休息众行。即安心也。若车外枕。或动或静。动静只是
通塞义也。破塞存通。即塞而通。其疾如风。即破无明。
是破遍义也。始自白牛终至平正。道品义也。又多仆
从。即正助也。游于四方。即次位也。安忍离爱在次位
之初。安忍只是忍于五品违顺令入六根。离爱只是
离六根中相似法爱。故知前七正明车体及以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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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三只是乘之所涉。若无所涉运义不成。是故十法
通名大乘也。故今谓之开彼总喻以对十法也。若以
善画胜堂为喻。不须开对但略合而巳者。止观第四
生起十乘文后举喻云。譬如毗首羯磨造得胜堂。不
疏不密间隙容綖。巍巍昂昂峙于上天。非拙匠所能
揆则。又如善画。图其匡郭写像偪真。骨法精灵生气
飞动。岂填彩人所能点缀。次合譬云。此十重观法横
竖收束微妙精巧。初则简境真伪。中则正助相添。后
则安忍无著。意圆法巧该括周备。规矩初心。将送行
者到彼萨云。非闇證禅师诵文法师所能知也。辅行
云。以此一合通合两譬。最后结中同结二人。然此合
说文约意广。初合胜堂者。横竖等合。不疏不密等从。
初则下合巍巍等意。圆下合非拙匠等。次合后譬者。
横竖等合。匡郭偪真微妙等合。图写等从。初则下。合
生气等。非诵文者。合填彩人。委消譬合之文具在辅
行。今不烦录。若法喻俱总。如以虚空喻于法界者。止
观第一.辅行第二引华严云。游心法界如虚空。是人
则知佛境界。法界妙理非相无形。故喻虚空也。若法
喻俱别。则随文对消等者。如止观第一云。渐则初浅
后深。如彼梯隥。不定前后更互。如金刚宝置之日中。
圆顿初后不二。如通者腾空。为三根性说三法门。引
三譬喻随文对消。具如辅行。可以意得故不烦引。

****** 次明法等有无

中云。法喻合三互有互无者。若但有
法而无譬合。其文甚多。若伹有法譬而无合者。如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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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引渐则初浅后深如彼梯隥等是也。是故须知。但
可有法无譬及有法譬无合。终不可云有合无法譬
也。随宜设用存没适时者。意明法若易解则不须举
喻。法若难明必假喻而显。有合无合准思可见。故文
句记解举譬文下注云云字者。以易解故不复合喻。
即此意也。

****** 三明开合自他

中云。有对自开合如五略对十广者。
五略但是十大章中第一大意自开为五耳。而止观
云。生起五略显于十广者。即是对自而论开合也。辅
行云。生起五略显于十广者。对显也。生起五略彰十
次第。五十不出自行因果化他能所有对他开合。如
以十广对五重玄义者。辅行第四云。又此广文亦与
五重玄义意同。五重则玄谈教旨。今此则依经起行。
所以彼为释经。此为成观。是故次第稍异。于彼初释
名者。即标名也。次体相者。即显体也。摄法只明体所
摄法。方便下三即是明宗起教。是用偏圆判教。彼释
法华理须分别。一代教门故教居后。分别前四此为
成观。观由解生名体偏圆。并属于解由解立行。故次
解后方便正观。行始为因行终为果。故次正观以明
果报。宗是自行用是益他。由自行满故能起教。旨归
只是自他所契。故彼玄文引神力品。约教次第故名
用体宗。若引序品约行次第故名体宗用。今文正当
约行次第。但以教相在于宗前。前后之意如向所说。
有相摄开合如开上合下者。止观第一云。若心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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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非甚多略言十耳。或开上合下或开下合上。令十
数方足而巳。辅行云。举略显广以要摄多。一道之内
非相无边。故云甚多。言数方者。方犹法也。如华严中
凡诸法门以十为数。或开上合下等者。明开合也。上
谓二乘。下谓修罗。文合二乘。是故开下谓开修罗从
鬼畜出。开上合下准说可知。法华云六趣。净名云五
道。以由修罗开合故也。

有义立开合。如摄法等开六
开四等。不出自他因果。及文四义。二意唯在一者。开
六即是摄一切理。摄一切惑。摄一切智。摄一切行。摄
一切位。摄一切教。开四即是六中一一皆开为四。即
是四教理惑等也。若就现六开四。即自他因果耳。不
出自他因果者。止观云。事理解行因果自他等皆止
观摄尽也。辅行云。实体止观以为能摄。事理等六以
为所摄。所从于能故云摄法。虽辨偏圆次不次等。伹
明实体所摄法遍。岂所摄差降令体分张(学四明者请读斯文。
不须固执理体差别相相宛然)。从事理下。略示向列六章摄相。略以
事等摄于六章。事即摄五。理但是理。解即是智。位通
因果。因复摄于理惑智行教他。但教馀并是自。自行
化他因果摄尽。此之六章文六义二。各有次第及不
次第。意唯在一。同是圆顿止观摄故。而今文云。文四
义二者。四字恐误。当为六字。或恐开四即是文四也。
文相盈缩者。即是开合也。后数必使至十者。后字误
也。当为从字。十数如前十广等也。言赊促者。即远近
也。远近即是长短。长短即是开合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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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明注文云云者

辅行云。注云云者。未尽之貌。云者
言也。说文云。象云气在天回转之形。言之在口如云
润物。广雅云。云者有也。下文尚有如云之言也。如生
起五略显于十广文下注云云者。即以生起五略显
于十广次第。而五略十广生起次第上文巳具。今若
重展则成文繁。是故文下但注云云耳。此即上文巳
具也。或馀部广存者。如止观第一以四种四谛横竖
对土文下注云云者。即四土之义广如净名疏及一
家诸部。今但略对而巳。馀如诸部具存。故但注云云
也。或广文非要者。如止观中略列十种发心广说下
注云云者。以今所列始从推理终至受苦。发菩提心
大纲略足。若更广说于今非要。是故乃注云云字耳。
若消释者须委的处所者。谓上文虽则巳具。及馀部
广存。而消释者必须委悉的辨上文馀部处所。岂可
通漫不知向方邪。撮略指示者。谓虽重展成繁。及广
文非要。亦须撮略指示大纲。故辅行释对土横竖文
毕乃云出净名疏也。又释发心中云应知经论多少
不同。如十住婆沙但有七种发心。无量寿观.报恩等
经亦有多发。优婆塞戒经有十种发心等。故法华文
句凡注云云两字。而文句记多委的处所撮略指示。
即此之例也。若传写有阙须填者。亦如法华文句约
观心解一时文下阙注云云两字。记中乃云。观心下
应注云云。文无者阙也。

****** 五明破立存没

中云。如破古师及破邪僻等者。破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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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解。破邪僻者。如阴境十乘大车文后云。今人只谓
舍恶取空是大乘。此空尚不免六十二见单复之恶。
何得动出为乘。设借为乘。只一秃乘。无法门具度。乃
至云乘邪见乘入险恶道是坏驴车耳。若破偏破小
破巳必立等者。别教教道巳还。并皆违于圆妙之理。
故须破之。是故谓之为成一家不思议理。即是破于。
皆堕性计。迷于圆理也。性计若亡妙理方显。天台一
宗异于南北地摄等师。盖由得于龙树无生理趣故
也。故绝待止观及不思议境中。广破教道令成圆极。
即此意也。为逗一代不思议化者。即是破巳必立。如
化他不思议境等是也。故妙玄云。如来初出便欲说
实。为不堪者。先以无常遣倒。次用空净荡著。次用历
别起心。然后方明常乐我净。龙树作论申佛此意。故
以不可得空洗荡封著习应。一切法空是名与般若
相应。此空岂不空于无明。无明若空种子安在。净诸
法巳点空说法。结四句相。此语虚玄亦无住著。如病
除巳乃可进食。食亦消化(云云)

****** 六明长短不同者

文有长短耳。非义长短也。若义随
于文。斯亦可矣。故下文云。别释义长也。研(五坚切)磨也。
(下革切)考实事也。俟(状史切)待也。如不思议境等者。辅
行云。文异义一。意非一异。以三谛法不出修性自他
故也。故不思议境文自有七。一理性境。二修德境。三
化他境。四结自他以成三谛。五举喻。六明功能。七收
摄诸法以成观境。所言等者。如辅行释前六重。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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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罗以开妙解之文是也。及破法遍者。始从第五卷
终至第七卷(现行印本)。故不思议境及破法遍其文甚长。
是以释者必须观历初后寻求中间也。或结长就短
者。如辅行云。不思议境文异义一意非一异等是也。
演短令长者。即是开向三谛修性自他之义也。破法
遍中结长就短。不出横竖及以一心也。演短令长亦
是开向横竖一心耳。或总别二释等者。如破法遍文
初云。今欲借别显总。举次而论不次。故先三义解释
(三义者先空次假后中也)。辅行云。一家释义。前总次别。后还结撮
归于元意。意虽若是。为显不二。还依章门横竖解释。
则于一中横竖甄分浅深不乱。

****** 七明法喻隐显

中云。若法隐喻显则求喻意以消法
者。如止观云。初释大意囊括始终冠戴初后。辅行云。
囊有括结收于一囊。章有大意击于始末。释名为始
旨归为末。故知大意如囊有括。盛持结束十章之法。
又复大意冠十章音。冠初如冠冠于身。戴后如身戴
于冠。大意有发心。故冠初。大意有旨归。故戴后。若法
显喻隐则求法意以消喻者。如止观第一发心文末
喻于结束显示文云。故知明月神珠在九重渊内。骊
龙颔下。有志有德方乃致之。辅行云。言九重者。阳数
之极。是故举之以喻最深。亦不须以此文配九。九但
显深不劳别对。如其对者数则不便。又如止观第四
云。如猪揩金山众流入海。薪炽于火风益求罗。辅行
云。传闻绝尘解云猪揩譬止解。众流譬止行。薪炽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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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解。风益譬观行。一往似得仍乖文旨。前以膏明譬
解行竟。此但譬行即昏而散即照而寂。但依二譬各
对止观。此解为正。故猪揩等但譬止行。薪炽火等伹
譬观行耳。此则求法意以消喻也。喻望于合隐显例
然者。即喻显而合隐。喻隐而合显也。如止观中善画
胜堂譬合之文。辅行既云。然此合语文约意广。当知
即是喻显合隐也(止观辅行具引如前)。如止观第一举父子路
人瞋打之喻。而今下文第七例中既云文中自合。瞋
以譬集。打以譬苦。当知乃是喻隐合显也(云云)

****** 八明问答迷解

中云。若迷问而不迷答等者。如止观
第一问云。问前简非并言非今显是。何故并言是。答。
所言并是者。皆非缚非脱故。言并是通。皆上求故。辅
行云。有人云。此中问答。问前判是属非文者。不然。若
准彼为。问应云。前既是非俱非。今那是非俱是。准今
答意意都不尔。答意但答取三菩萨。何曾复云是非
俱是。是故问中通云并非。不云具非并非。答中但云
菩萨俱是。不云九非俱是。若准他意。九非亦须俱是
故也。此即迷问而不迷答。则求答意以设问也。又如
止观第五破见假明位文末云。问。何不直明别圆入
空破假。而明三藏通教等入空位为。辅行云。此是止
观正文。读者尚暗。或消文者唯云次第。或修观者别
求圆融。但观答文义理自显。此亦求答意以设问也。
若迷答而不迷问等者。如止观序中问云。教境名同
相顿尔异(此问可解易为消释。是故名为而不迷问)。次答云。然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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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而同。渐次中六。善恶各三。无漏总中三。凡十二
不同。从多为言。故名不定(此答难见故名迷合)。委细消释具如
辅行(云云)。则研问文以成答者。以由问中将同问异。
是故答中乃答十二不同也(云云)。或问从答生者。亦
如序中问云。此章同大乘。同实相。同名止观。何故名
为辨差。辅行云。由前答异。将异问同。是故结云。何故
名为辨差。故知此问从前答生也。或孤然释妨者。如
止观第七破遍文末料简云。问。璎珞云。第三观初地
现前。今云何说或在八地。或在初住。答。借义相成。或
借高成下故言八地。或借下成高故言初住。璎珞明
别教故言初地。辅行云。次问答者重释妨也。乃至云
此一门答拾遗故来。文亦非次。或因答作并者。如不
思议境文初。章安约十六番私料简中云。若尔。烦恼
亦是诸法之本。元为治惑亦是观初。病身四大亦是
事本。元为治病亦是观初。何意不得亦通亦别。今谓
文中虽无并字。此即因答作并名辞也。又如妙玄第
一云。问。用是化他亦不须自行权实。答。欲以自利利
他故并。宗亦应然。欲以自行化他因果。是故应取他
也。答。化他因果不能致佛菩提。是故不取。并用他权
实亦不能令他至极。亦不应取。答。他宜须此。是故取
也。此则文中显有并字也。或从答设难者。如止观第
一问。小乘亦是佛说。何意言非。若言非者。不应言渐。
答。既分大小。小非所论。今言渐者。从微至著之渐耳。
小乘初后俱不知实相。故非今渐也。辅行云。问。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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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是等者。重难前答。以前问云。初后俱浅。是何观相。
答。小乘意非三止观相也。故今乃重难前答。故云从
答设难也。或答顺于问或答违于问者。知止观第九
魔事境后料简云。问。魔动竟。好法后起。为是法尔。寒
过春来邪。答。未必并然。自有过难。好法亦不发。魔是
恶缘所感。善是心力所致。释论云。释迦往昔在恶世。
世无佛。求法精进了不能得。魔作婆罗门。诡言有佛
(云云)。辅行次料简中初问如文。次答意者先违问
答。故云未必并然。善恶缘别。次引释论。即顺问答。虽
顺问答。此成不定。故不同于寒去春来。魔若去巳好
法来者。不必全尔。是故不同。又如止观第一。问。集既
有四。苦果何二。答。惑随于解。集则有四。解随于惑。但
感二死。此亦顺问而答也。又如止观第二问云。过去
巳去。未来未至。现在不住。若离三世则无别心。观何
等心。答。汝问非也。若过去永灭。未来未起。现在不住。
云何诸圣人知三世心。鬼神尚知自他三世。云何佛
法行人起断灭见。此亦违问而答也。或答杜于问或
答开问端者。违即不顺于问。杜则蔽塞于问。不通来
难也。如止观第二。问。初观破用合受名。第二观亦破
用。亦应言二谛邪。答。前观巳受二谛名。后虽破用更
从胜者受平等名也(此答乃是开下问端也)。问。第三观亦破用。
何不更从胜受名。答。前两观有滞故更破更用。第三
观无滞。但从用受名。不得一例(此答乃是杜塞来〔向〕也)

****** 九明举例消文

中云。如六度之文或语势兼含应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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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定之者。如止观明随自意三昧。历诸善中明六度。
及对治助开中明六度为治。又明六度摄法等。其间
或有语势兼含。是故应以四教定之。使夫六度之文
各成一教之类。即三藏一类乃至圆教一类也。故辅
行云。圆教亡三语似于通。须简同异使教相别。通教
但以能所财物为三。别教约三亡于十界药病授药
等三。圆教约三亡于空假中三。又若以能所财物之
三而为所亡。三教能亡。观行别者义亦可然。通教即
空而为能亡。别虽缘中用空不别。圆教即用不思议
空。即此正是亡于三谛。乃至无著(智慧)亦须料简。六度
既尔谛缘亦然。故止观第一约四谛显。是中明四教
四谛。又云。总说名四谛。别说名十二因缘。亦开四种
十二因缘。又止观禅定境中亦明因缘发相(云云)

****** 十明以教定法

中云。随其教体以立义宗者。体谓四
教之体格也。亦体式也。又体相也。即当体之体耳。或
名偏意圆从体以定者。即所依体也。故止观第二云。
诸经赴缘。偏举一法以示义端。如首楞严偏举止边。
止具一切法不减少。亦名秘密藏。智度.法华偏举观
边。观具一切法不减少。涅槃举三法具足法亦不多
亦名秘密藏。辅行释云。名偏意圆(云云)。则是经论名
虽偏举于一。意乃圆具一切。体具融摄斯之谓矣。辅
行释偏圆中大小俱名方便云。岂以方便名同而令
大小理一。况复大中仍须简择。乃至权实亦复如是。
是故方便种种不同。如三藏教一向是小。全是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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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三藏教复有初入名为方便。故有体外体内等别。
具如疏文释方便品。不与净名报恩方便品同。如华
严经有寿量品。不与法华寿量品同。故此即是随其
教体以立义宗也。宗者本也要也。又辅行云。又婆沙
中处处皆云法性实相及法身等。如是等名与大乘
同。是故应须以义判属。所以四教俱空假中。而随教
门所诠各别(云云)

***** 次明义体势

文为二。初标科。次解释。文为十。
****** 初明部
体本意

中云。如法华玄虽诸义之下皆立观心等者。
通则七番共解五章。第六谓之观心。即闻即行起精
进心。释签云。随闻一句摄事成理。不待观境方名修
观。别则五重各释之中。如初释名迹门十妙。初境妙
中十如十二因缘及四谛境。皆列四科。初正释。次判
粗妙。三开显。四观心。二谛三谛一谛无谛略而不说。
境妙既尔。智妙巳去存没可知。故释签云。观心乃是
教行枢机。仍且略点寄在诸说。或存或没非部正意。
故纵有施设托事附法。或辨十观列名而巳。又云。今
此正意论于教门。是故观法文相稍略。又云。意在教
相故观法存略耳。是故今云。然文本意明五重玄义
出诸教上。则教正观傍也。然今文云。托事兴观义立
观心。释签乃云。托事附法如何会通。应知托事名有
通别。通则或托事境之事。或托法相之事。今文从通
是故但云托事兴观。释签从别。故分事法两种之殊。
若托感应神通等事。即是托于事境之事。若托四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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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等事。即是托于法相之事。或辨十观。乃是汎示
约行之名耳。三种观法事理二观。下文当辨。义立观
心者。妙玄云。随诸事释一一向心为观。观慧弥成于
事无乖。如火益薪事理无失(法相差别名之为事。观心冥寂名之为理)。即
文字无文字。不舍文字别有观行。须知此皆于其教
门事相之上。斟酌所以明其观行。故云义立耳。以非
从行。唯于万境观一心故。名为义立也。教中则以权
实本迹为主等者。前十四品以权实为主。故以五味
八教以简于权。若不约于五味八教以简。焉知四味
七教为权为粗。醍醐圆顿为实为妙。故释签云。今文
诸义凡一一科。皆先约四教以判。则三教为粗后一
为妙。次约五味以判。则四味为粗(化仪四教在四味摄)醍醐为
妙。又释签解种种道云。两教因人。别教教道五时八
教故云种种。又辅行云。五时八教一期始终。今皆开
显束入一乘。辅行又解种种道云。四时七教盈缩不
(云云)。并以世界尘数以简于迹者。前十四品为迹
门。后十四品为本门。迹门化城喻品但举一三千大
千世界尘数为喻。本门寿量品乃举五百千万亿那
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尘数为喻。故玄文中凡
论久近。并以此等世界尘数以简。方知大通乃是近
迹。寿量久成名为远本。若本迹交互参杂不分。权实
(平声呼)远遗失莫辨。是则无由以显本迹二门待绝
二妙。今经既然昔教可解。约教约部兼但对带。以此
之类寻求可知矣。若今止观纵用诸教者。即前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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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引诸文该乎一代也。意在十法以成妙观者。即前
所谓虽有四教八教皆为显于圆顿一实也。为显实
理者。即观正也。傍通诸教者。即教傍也。止观约眼智
显体。文后云。如此解释本于观心。实非读经安置次
比。为避人嫌疑。为增长信幸。与修多罗合故。引为證
耳。故云。复为生信傍引诸经也。又如偏圆文中云。观
心往推法相应尔。而人多不信。今用涅槃五譬释成
此意(云云)

****** 次明观教同异

中云。既约法华应须八教者。以无四
时八教不能显于醍醐圆妙故也。文句记云。若消诸
(诸经)其文稍通。若释法华无顿等八举止失措。又云。
今经于八为属何邪。若非超八之如是。安为此经之
所闻。又云。比窃读者尚云天台唯藏等四。一何昧哉。
一何昧哉(清凉观师华严疏中以天台在古来约于四教例中之所摄属)。顿等四教
是佛化仪者。化物之仪式也。藏等四教是佛化法者。
化物之法门也。文句记云。顿等是此宗判教之大纲。
藏等是一家释义之纲目。辅行云。又此八教用各有
意。藏等四教是教门法式(法门体式)。顿等四教是敷置引
入(即是仪式)。如来权巧善达物机。颁宣藏等以为顿等(由说
圆别等法门乃成顿渐等仪式)。或开或合(开渐为四等如第七例中)。宜盈宜缩(多少
随宜。故华严宜圆别乃至般若宜通别圆。又盈缩者。如下文引妙玄约于十二部九部明之)。名虽
有八用必不俱(结示开合盈缩等意)。依法起观观则有四者。止
观偏圆中云。为一实施三权。权实相对则有四种止
观也。止观正行既有四种。方便亦然。故方便文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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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渐次即有四种方便(云云)。故二十五方便十乘
观行并通四种也。渐既异别更加不定故观则有六
者。辅行云。顿人行解俱顿。渐人解顿行渐。不定解顿
行或渐顿。有人云是别者。都不见文旨。又云。复应思
择渐初虽复知圆。不同但中。及十行中时长行远。略
知此二巳异别教。故知此三知圆理同而行相小别。
开权显实会藏等三者。止观偏圆中云。诸佛即一大
事出世。元为圆顿一实止观而施三权止观。权非本
意意亦不在权外。只开三权止观而显圆顿一实止
观。故佛本意唯佛乘是者。佛乘即是圆顿止观。事不
获巳为实施权。今既开三权显于一实。渐及不定元
又知圆。故佛本意唯一妙乘。今方通畅。吾祖既乃亲
承妙悟。故说摩诃止观妙行所以。谓之今文。随教虽
复若八若四。本意唯为成一佛乘也。诸家迷此。将何
以明一佛乘邪。

****** 三明观门准则

准者均也平也。则者体也法也。随机
逗物虽立四门。教法体度(体谓体式。度谓法度)无生为首者。辅
行云。初依教门途辙。大体一切且以无生为首。故止
观破法遍初云。然破法遍须依门经论说门不同。或
文字为门。如大品明四十二字是也。或观行为门。如
释论明修三三昧缘诸法实相是也。或智慧为门。如
法华明其智慧门是也。或理为门。如大品明无生法
无来无去是也。依教门通观。依观门通智。依智门通
理。理若为门复通何处。应知教等悉依于理。能依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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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是门。所依何得非门。虽无所通遍通一切乃是妙
门也。馀三门置之。今但说教门。前三教四门破法不
遍则不须说。今说圆教四门皆能破遍。复置三门。且
明空无生门。无生门能通止观。到因到果。又能显无
生。使门光扬。何者。止观是行。无生门是教。依教修行
通至无生法忍。因位具足。净名三十二菩萨各说入
不二门。皆是菩萨从门入位。而无生为首(维摩经云。会中有菩
萨名法自在说言。诸仁者。生灭为二。法本不生。今则无灭。得此无生法忍。是为入不二法门)。大品
明阿字门。所谓诸法初不生。此證无生门通止观到
因。其义可见(无生门通果。今不具录)。亦如文句记释阿若憍陈
如中云。所以释陈如中教相约观其义广者。以最初
故。若闻阿字解一切义下去。诸圣虽随事别论。其观
行不出无生。如头陀抖擞乃至密行。亦何出于智断
无生。故下去文准此可知。故止观破遍中亦以无生
为首。故今略示大纲。若于阿若权实始终不迷。欲以
圆观消今经中五佛三周本迹流通。无非无生之大
体也。则能兼识一代观境。故于名下略示方隅。只如
世人为子立号尚有所表。况诸圣者岂应徒然。若不
尔者。则唐设无生之名。永无无生之旨。大小混滥权
实杳冥。此一既然。馀例准此。若消法相为成行解等
者。意令学者临文不可忘于圆顿佛乘正行之大体
耳。思之可见。

****** 四明会异考同

会者通也。考者校也。若一切异名皆
入一实名为通会者。通谓通涂。通总不分种种殊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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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也。如止观第二云。众名皆圆。诸义亦圆。辅行云。既
开前来一切名义。圆外无法故云皆圆。文云。开前诸
名同一实相(云云)。此即通涂开会。一切异名别说皆
入实相妙理名为通会也。如会随入悉者。止观第一
发心中云。然四随四悉名异义同。今说之四。随是大
悲应益四悉。是怜悯遍。施盖左右之异耳。随乐欲偏
语修因所尚。世界偏语受报间隔。盖因果之异耳。便
宜者。选法以拟人。为人者。观人以逗法。盖欣赴不同
耳。辅行云。然四随去。别会通也。此且重举通名耳。今
说之下。正会通名。以大悲故。随顺物机得四随名。以
怜悯故。遍施法药得悉檀号。大悲怜悯一体异名。随
乐欲下。次会别名。乐欲是欣慕。故云从因。世界是阴
入。故云从果。世界以间隔为义。乐欲即所好不同。因
果虽殊其义是一。便宜是辨能赴之法。宜被何人。为
人是观所被之人。人欣何法。观人必择所宜。选法必
拟堪被。能欣所赴共成一义。馀二名同不须别会。言
异耳者。会义巳同。文犹异耳。止观异名等者。止观第
二释名中有四科。第三会异中云。诸馀经论或名远
离。或名不住不著无为寂灭不分别禅定弃除舍等。
如是一切皆是止之异名。或名知见明识眼觉智慧
照了鉴达等。如是一切皆是观之异名。所以者何。般
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解脱亦尔。多诸名字。亦如虚
空无所有不动无碍。又止观自相会者。止亦名观亦
名不止。观亦名止亦名不观。辅行云。会诸经论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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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故诸经论所有异名并是寂照之异名耳。初般
若下。是观异名。即般若德。解脱下。即止异名。是解脱
德。如虚空下。是止观不二异名。即法身德。故知诸经
虽复多名不出止观。及以不二。故知只是三德异名
耳。名为别会者。别会诸名皆是异号也。罄尽者。罄即
尽也。准诸文中应云罄无不尽。所谓罄尽无不尽者。
乃至法门亦具通别二会之意者。即是三德四德等
一切法门也。如止观释名四科中第四通三德文后
料简云。问。三德四德其意云何。答。通论三德。一一皆
常乐我净。大经云。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法常故诸
佛亦常。法即法身。佛即般若解脱。故作通解也。大经
云。因灭是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则法身
皆常乐我净。二德亦然。若依一种转色成法身。法身
常乐。转识想成般若。般若即净。转受行成解脱。解脱
则我。文依念处转识成常。转受成乐。转想行成我。转
色成净。是则通别各有二解。辅行云。初问意者。三德
四德俱在涅槃。云何同异。次答意者。三四似别俱在
涅槃。涅槃不殊三四不别。是故会通令识不二。于中
复有通别二会。初通会者。三德一一皆具四德故名
为通。通复二解。次若依下。复转五阴及四念处以成
四德。别别相对故名为别。是则别对亦有二解。又如
十乘名十法门亦有通别。如下第五以一例诸文中
引之(云云)。又如止观归大处中云。旨归三德寂静若
此。有何名字而可说示。不知何以名之。强名中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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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法身非止非观等。亦复强名一切种智平等大慧
般若波罗蜜观等。亦复强名首楞严定大涅槃不可
思议解脱止等。当知种种相。种种说。种种神力。一一
皆入秘密藏中。辅行云。旨归三德下。会异名也。三德
既得遍收诸法。是故须会一切异名。当知下。结也。相
即法身。说即般若。力即解脱。三德皆言种种者。一一
德中具一切法。更互相收。故云种种。虽云种种。不出
三德一秘密藏。何但法门三德摄尽。化仪所表亦不
出三。如华严中遮那即法身。舍那即般若。释迦即解
脱。乃至涅槃双树四枯即般若。四荣即解脱。双非即
法身(云云)。文如辅行释烦恼境十乘文末会异名中
云。亦名等者。会前烦恼十乘观法异名令同前观。烦
恼即是法界。亦名行于非道。乃至不断而入涅槃等。
即是会前十观异名。广说异名总有三番三十六句
(即是涅槃.般若.法身三番各有三十六句也)

又如破偏度入名为通会者。偏字误也。当为遍字。止
观云。以无生门如上等法度入馀门。辅行云。竖门三
谛度入。横门门门三谛。故使横门无横不竖。以竖望
横无竖不横。是故今文度入诸门(要而言之。即是以无生门中观阴界
入十法成乘度入馀门也)。当教当门名为别会者。止观云。问。无生
一门申一切佛法。复何用馀门。答。法相如此。二义相
须。人人不同。各各自行应须馀门。如华严云。我唯知
此一门。即是各说入门。门则无量。此则诸门各各不
同。名之为别也。如大小经论凡所立名等者。亦如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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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引中含云。诸比丘叹身子所说妙中之妙。然舍利
弗伹说事中行忍方便。不损他境。名妙中之妙耳。又
云。佛告比丘。莫求欲乐极下贱法。为凡夫行。亦莫自
苦。苦非圣行。离此二边则有中道成于眼智。又云。历
一切法皆云不空。岂以如是妙中之妙中道不空等
名能定法体。是故须以名下之义而简别之。今尚不
取别教教道通教含中。况三藏教离断常中。及阿含
中离苦乐中等邪。又约部者。尚不取带二对三兼一
之中。况但空偏假而为妙邪(释签云。况伹空偏假宁是经体。准此可知。故释
签第五云。不同通教但空偏假)。帙(直一切)正作帙。书帙也。亦谓之书衣
也。槩(古代切)平斗斛木也。甄(居延切)察也辨也分也。尚不
可以偏教小乘滥于圆妙。岂可以邪外世典齐于内
教真常邪。如诸外人尚为大自在天立三身等者。辅
行第四云。涂灰外道亦计大自在天具足三德。云法
身充满法界。报身居自在天三目八臂。即摩醯首罗
是也。化身随形六道。岂可以此邪外妄计三身三德
之名体。同内教真常宗极三身三德邪。西方既尔此
土准知。如老子所计玄中之玄妙中之妙我有三宝
等。岂可便同佛理邪。庄生计于自然等。委如止观辅
行辨之(云云)。故云不可寻通名等者。止观第二明体
相中有四科。初教相中云。夫止观名教通于凡圣不
可寻通名求于别体。故用相简之。辅行云。名即是教。
故云教相。但前释名。名通凡圣大小偏圆。不能寻之
求于别体。别体不显。欲舍偏从圆无由能致。今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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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分其相别。教家之相故云教相。言通别者。如大经
云。佛言。须陀洹者名为逆流。迦叶难言。若如是者。阿
罗汉乃至佛亦得名为须陀洹邪。佛乃至须陀洹亦
名佛邪。迦叶正以通名难于别体。以逆流名通一切
故。若言所断三结名须陀洹。乃至三十四心名为佛
者。则名体俱别。前止观名其名既通。今以别体甄于
通名。故不必须名体俱别。又如成论止观异时。萨婆
多宗止观同时。虽有同时异时之言。岂可以彼同时
为圆异时为别。是故须以教相简之。是以考同出异
者。结考同也。会异令同者。结会异也。若异若同同入
一极者。对异言同。今既会异。同亦叵得。故得异同同
入一极。一极尚无。同异宁立。

****** 五明以一例诸者

止观第十云。复次言不念。不同世
人取著一异定相一念。乃是非一非异而论一耳。辅
行云。复次下。定前一念以成观境。又有二义。一者以
禅为境不同世心。二者即此境心复须离著。乃至云
此中一文(即今文云不同世人取著一念)。及第一卷佛法界属可思
议(一字恐误。当为五字。现行印本在第四卷。十乘之初先明思议境。始从地狱终至佛界。云观此法能度所
度皆是中道实相之法毕竟清净。谁善谁恶。谁有谁无。谁度谁不度。一切法悉如是。是佛法因果。乃至云犹是
思议之境。非今止观所观。辅行云。巳闻思议十界历别。示此十界同在一心。则一心中十界可识。故可思议中
此是地狱乃至佛界。无说而巳。说必次第十界历历粗细不违人见。注云。非今所用。便弃思议别求不思议者
远矣。故下诸文释思议境。或至九界而止。或时至佛法界。佛界实是不可思议。在九界后亦云思议。如此文中
思议境后明佛界云。观能度所度等究竟圆极岂过于此。而言思议者。意如向说。此即今文云思议境立佛法
界也)。第三卷初地即是初住(止观云。别教因中有教行證人。若就果者。但有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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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證人。何以故。若破无明登初地时。即是圆家初住位。非复别家初地位也。初地尚尔。何况后地。辅行云。初
地入住此为正文。于教道文不须疑也。此即今文云如教證二道也)。第四卷以思议释
不思议(止观明二十五方便。弃五盖中引大品云。一切法趣欲事等。仍释之曰。趣即是有。有能趣所趣
故即辨俗谛。欲事不可得即是明空。空中无能趣所趣故即辨真谛。云何当有趣非趣即是辨中道。当知三谛
只在一欲事耳。今更广释令义易解云云。辅行云。故大品下引经示相。次释经意中上略次广。初文略者只是
三谛。三谛只是趣等三耳。略即不可思议。不可思议难见故。从今更下。广约思议以示不可思议相。下去诸文
皆先明思议次撮思议成不思议。上来诸文皆先次第次明不次。唯此一文后以思议释不思议。故知前后广
略相显。但在通理。文相何恒。人不见之。随文生想。逐语迷文。便于此部而欲简择。此文可修彼非修者。未见今
家始终大体。识大体巳。简与不简旨在其中。故于略文善须晓意。然今文云。前明可思议后明不可思议者。恐
误。应云前明不可思议后明可思议。即是以思议释不思议也)。第五卷不思议明一
心任运具于三千(止观问云。一念具十法界。为作念具。为任运具。答。法性自尔。非作所成。辅
行云。一念具十。为复任运恒具十界。为待遇缘作意现起名具十邪。法性自尔者。凡圣法性皆悉自尔。自尔只
是自然异名云云。乃至下文正释不思议境中。仍指前文云。故妙境初文章安料简云。法性自尔非作所成。故
知章安深领玄旨。言玄旨者。即了修具全是性具。乃违性具即空即中。一家观门永异诸说。良由观具。具即是
假。假即空中。别教教道从初心来。但云次第生于十界。断亦次第。故不观具。或禀通教即空但理。或禀三藏寂
灭真空。如此等人何须观具。尚不识具况识空中。是故辅行前文谓之。故知具一切法即是于假。良由于此。又
何但辅行诸文皆然。人不见之。便将具法俗假之义滥作空中理体而说。遂立三谛皆有十界三千世间。播在
笔舌以诱愚丛。哀哉伤哉。然今文云一心具法者。即辅行云一心任运具于三千也)。及下约十
禅修观中云。行人观法极至正助(止观第十观禅定境明十乘中第七对治
助开文后作如是说。然彼伹云极至于此。于此即是正助故也。彼文又云。若不悟者是大钝根。大遮障罪。更造过
失。故重明下三种意耳。辅行云。始从观境终至助治。观法巳足。下之三番意如文说。又次位者。正为防滥。馀之
二法策浅令深。当知并非正观之体。馀文准望阴入亦应可见)。及魔境后明阴入十
乘度曲入别(入止观云。复次通用一意为观者。行人根钝。先解通意度曲入别。中论品品别意而
俱会无生。通别互举得意相成也。辅行云。复次通用下。结观通别十乘观法有通别二意。一以阴境十法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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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境。名之为通。只是一法不思议观。人根钝故开对十法。先了通意节节入别。境境皆然。观法易了。故引中论
通别为例。言度曲者。曲谓音曲。以通入别如世弦管。弦管不殊而曲各异)。如是七文(今文伹列于五。
即以等字等于第六第七也)。检验诸部。唯一处出。若寻文者。请以
例诸。故今谓之部内唯有一文说之。以此一文而均
上下。使处处文义通彻昭然。所谓一文既然。他皆准
此故也。

****** 六明名义通局

中云。如置毒譬。经中唯譬五道不同
等者。止观第三偏圆文中引大经云。置毒乳中。遍于
五味。皆能杀人。此譬岂不譬于不定。辅行云。经师子
吼难云。众生之身。六道差别。云何而言佛性是一。佛
言。譬如有人置毒乳中。乃至醍醐皆悉有毒。乳不名
酪。乃至醍醐。名字虽变毒味不失。若服醍醐亦能杀
人。实不置毒于醍醐中。佛性亦尔。虽遍五道受别异
身。而是佛性常一不变。问。经譬五道。今譬五味。云何
得同。答。人必约法。大经约人。遍五道身宿种不断。于
五道中毒发不定。今以五道闻法历味义不相违。既
约闻教必历五味。即诸经初八部等是。方等亦有地
狱众来。故经以一五以譬二五于理无伤。五味唯喻
一代五时浓淡。浓淡虽殊皆从牛出者。恐误也。应云
五味唯喻一代五时相生。相生虽殊皆从牛出。故释
签云。此五味教相生之文。在涅槃第十三圣行品末。
佛印无垢藏王菩萨竟云。譬如从牛出乳乃至醍醐。
譬从佛出十二部经乃至涅槃。又云。下文义立五味
譬从佛出(妙玄第七云。若依涅槃。初后两昧从牛而出。若从牛出乳巳如向引。若从牛出醍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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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辅行引涅槃第八云。雪山有草名曰肥腻。牛若食者纯出醍醐。妙玄云。若以义推。中间三昧亦应从牛而出。
何者。凡犊啖凡草但能出乳。不啖忍草故不出四味。良犊调善不高不湿。酒糟麦[麸-夫+戈]五味圆满具足在牛。但听
饮啖随𤚲而出。若啖凡草𤚲即出乳。啖下忍草𤚲即出酪。啖中忍草即出生酥。啖上忍草即出熟酥。啖上上忍
草即𤚲出醍醐)。妙玄第十判教中云。初顿未必纯教法身菩
萨。亦有凡夫大根性者。即有两义。当体圆顿得悟者。
即是醍醐。初心之人虽闻大教。始入十信最是初味。
初能生后。复是于乳。何者。虽言是顿。或乘戒俱急。或
戒缓乘急。如此业生无由自致。必须应生引入七处
八会大机扣佛。譬忍辱草。圆应顿说。譬出醍醐。又顿
教最初始入内凡仍呼为乳。呼为乳者意不在淡。以
初故本故(云云)。又约行者大机禀顿。即破无明得无
生忍行。如醍醐。又虽禀此顿未能悟入。始初立行。故
其行如乳。若望小根性人行又如乳。何者。大教拟小。
如聋如哑。非巳智分。行在凡地。全生如乳。以此义故
顿教在初亦名醍醐。亦名为乳(释签云。一从所證理极得醍醐名。二得乳
名。复从二义。一大行之始。二小机未转。先列二义。次何者下。释小未转之相)。次开渐者。佛本
以大乘拟度众生。其不堪者寻思方便。趣波罗柰于
一乘道分别说三(云云)。故涅槃云。从佛出十二部经。
从十二部出修多罗。正与此义相应。譬如从牛出。乳
从乳出酪。其譬不违。渐机于顿未转。全生如乳。三藏
中转。革凡成圣。喻变乳为酪。即是次第相生。为第二
时教。不取浓淡优劣为喻(释签云。言不取浓淡者。只是小机于华严如乳。非酪
浓于乳)。次就益不益料简云。若华严为乳。三藏为酪。此
则方便味浓大乘味薄。释此为三。一取用益为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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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药非病治。贱药是病宜。贵药非宜。徒服无益。初说
华严于初心。未深益于渐机。亦未转于二缘。如乳。若
渐机禀三藏。能断见思三毒稍尽。即转凡成圣。如变
乳为酪。不可以用益。谓贱胜。不用益。谓贵劣。华严亦
如是。于小如乳。于大如醍醐。少分譬喻不可全求(释签
云。以华严为乳。但取机生。未堪入大。复在五味最初而说。是故华严分喻初味)。二如良医有
一秘方。具十二药。三种最贵。善占病相盈缩所宜。终
不乖候谬有所治。佛亦如是。圆方妙治具十二部。无
问广记最为甚深。菩萨智利具足全服。二乘病重以
九为剂。此若不缩于病无益。于不缩为乳。于缩为酪。
此取相生次第为譬。不取浓淡浅深(释签云。不以味浓为乳。味淡为
酪。故知自约次第相生为譬。全用在初故如乳。缩用居次故如酪)。三约行人心者。说
华严时。凡夫见思不转。故言如乳。说三藏时。断见思
惑。故言如酪。至方等时。被挫耻伏不言真极。故如生
酥。至般若时。领教识法如熟酥。至法华时。破无明开
佛知见。授记作佛心巳清净。故如醍醐(云云)。请详玄
签之文。岂非但有五味喻于一代五时相生。而无五
味喻于五时浓淡。高丽所录四教仪云。问。将五味对
五时教。其意如何。答。有二。一取相生。所谓牛譬于佛。
五味譬教。乳从牛出。酪从乳生。二酥醍醐次第不乱。
故譬五时相生次第。二取浓淡。所谓二乘根性在华
严座。不信不解不变凡情。故譬其乳。次至鹿苑。闻三
藏教。二乘根性依教修行。转凡成圣。故譬转乳成酪。
次至方等。闻弹斥声闻。慕大耻小。得通教益。如转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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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生酥。次至般若。奉敕转教心渐通泰。得别教益。如
转生酥成熟酥。次至法华。闻三周说法得记作佛。如
转熟酥成醍醐(云云)。此则高丽误以相生谓之浓淡
也。余昔集于诸文解释。高丽所录四教之文亦未晓
此。今因消通义例之文。遂详究玄签。故辨之如上耳。
今文从义处处遍入或定不定等者。止观偏圆文中
又引大经第六明五昧證三藏教。引三十二明五味
證通教。引第九明五味證别教。引二十七明醍醐證
圆教。故引五味以證四教即是定也。若證不定。即向
所引置毒乳中遍于五味皆能杀人。止观又云。一切
众生心性正因譬之于乳。闻了因法名为置毒。正因
不断如乳四微。五味虽变四微恒在。是故毒随四味
味味杀人。众生心性亦复如是。正因不坏。了因之毒
随正奢促处处得发。或理或教或行或證。乃至具约
华严时等。圆及前三论理教等四种发毒皆名不定。
辅行云。譬昔闻了因随味能发。言五味者。汎云味变
仍能杀人。非谓法华名第五味。法华名定。非不定故。
此是法华巳前约行五味。今此文中但约机缘有不
定相。故非全约法华前文。众生下。合。言奢促者。理教
行證递论奢促。约时约行两种五味。随其近远递论
奢促。乃至云。若佛未出。若闻华严总名不定。总得名
乳。何者。凡夫全生。道理如乳。华严约时。复名为乳。于
华严中四法复判五味发者。闻教如乳。发观行如酪。
发相似如二酥。增道如醍醐。问。增道是定。何名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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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次第增道名之为定。若超證者名为不定。亦可闻
教及观俱名乳。发相似位中兼于三味。则七信巳前
名之为酪。八信巳上名为二酥。又妙玄位妙中引大
经五味證四教巳。又引大经云。譬如有人置毒乳中
则能杀人。乃至醍醐亦能杀人。此譬两用。一通约渐
顿。明不定教处处皆得见佛性也。二约行不定。行人
心行譬之如乳。实相智慧譬之以毒。毒有殒命之能。
智有破无明之力。久远劫来说实相毒。殒于凡夫心
乳。毒慧开发不可为定。或于初味或于后味发。不得
次第往判。故言置毒乳中。乃至醍醐遍五味中悉有
杀义。释签云。教行两意相须而释。历顿渐教义之如
教。一一教中随行浅深毒发不定。复名约行。故今文
云。故用置毒则有两种醍醐杀人。若用五味则有两
种乳不等。教之与行名置毒两种。定与不定名五味
两种。又置毒两种或行或人等(云云)。然置毒两种非
无乳等。五味两种非无醍醐。绮文互现。是故置毒伹
言醍醐。五味两种但言乳耳。

****** 七明开拓句法者

拓字手承物也。袥字开也。或四如
四种三昧等。或六如破遍中引大经不生生等六句。
或三十六如观烦恼境中明三德各有三十句。乃至
百千如从空入假破法遍中明见思重数有百千万
品等。

****** 八明束散前从

文相非一故曰凡诸。结亦是束。散不
异开。或前或后乃逐意便耳。如止观不思议境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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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世间十如是法。结归一心以成三千。辅行云。如
前所释本在一心圆融三谛(前结)。既巳开释(后开)。恐人生
迷。故重结之令入一念(后束)。自馀文相束散前后。准此
思之。不烦具示。

****** 九明行理交映

交者互也。映者显也。于中为四。初正
明交映理有权实者。藏通二教明界内真谛权理也。
别圆二教明界外中道实理也。行有亲疏者。巧拙不
同也。权实二理之行各有巧拙亲疏故也。故三藏教
生灭是界内疏拙之行。通教无生是界内亲巧之行。
别教无量是界外疏拙之行。圆教无作是界外亲巧
之行。而界内外巧拙亲疏复名傍正。是故名为亲正
疏傍也。废权入实者。上明理有权实。盖约真中而辨。
今明废权入实。乃约偏圆而言。即舍偏归圆名废权
入实也。理无种种者。废巳更无前三偏真但中种种
不同也。故止观第一明发大心约四谛显是中料简
云。问。法性是所迷。何故二。何故四。答。法性随权实是
故二。法性随根缘是故四。辅行云。开权显实唯一法
性。为实施权故分权实。于权实中取解根别。故使权
实各具利钝。应知权实各具利钝。故有亲疏巧拙傍
正。然辅行云。开权显实唯一法性。而今乃云废权入
实。理无种种对喻。虽分开废前后。约法开废亦非异
时。故得互举以彰圆妙。行有浅深者。约圆理之行自
论六即浅深也。又止观序中明三种止观前浅后深
是渐次止观。浅深前后更互是不定止观。若尔。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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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深岂非圆顿止观。说理则泯彼阶差者。理性寂
灭一法叵存。是故说理则亡泯于浅深阶差也。谈行
必积功方达者。住前之行历内外凡。名为积功。入于
初住到清凉池。名为方达。此约似因分果而说。若约
真因满果而言。则以初住巳上乃至等觉名为积功。
入于妙觉名为方达。止观妙行。近期初住远期妙觉。
即此意也。故释签云。故久研此因。因显名果。久研岂
非是积功乎。故此久研积功。不可滥作别教次第经
历尘劫而说也。然今止观正以住前为积功。初住为
方达耳。以住上功德自然流入。非今止观所被故也。
以理融行者。行若无理未免差殊。故以理融通方乃
相摄。一行一切行。一切行一行。即此意也。以行综理
者。理若无行不能显明。故以行错综方乃识理。易系
辞云。错综其数。陆德明释文云。综(宗统切)。正义云。错谓
交错。综谓综聚。今谓一行一切行。交错综聚方能显
于妙理周遍也。诸位无滥方可免失者。六即之位简
辨。方免叨滥之愆也。岂可尚深偏求一句者。斥于清
凉观师但乃庶几顿顿之深。偏求止观文中一句而
弃妙行始终大体也。故下斥云偏指文中一句两句
以为顿顿。义同顽境体心踏心。况以二十五法而为
前导。十乘十境以为正修者。辅行云。用前诸解方堪
进行。复以此解导于方便。事理融即乃名妙解。依此
妙解以立正行。如此解行取于妙理尚犹难当。况欲
偏指部内一文。何由可阶圆真妙位。当知未见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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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故须善晓前诸大章。钩锁冠带收摄文旨。揽入
一心。仍须十法和合成乘。一一调试境境研覈。借使
未悟可为妙因(云云)。故知行理相融方有所至者。结
示交映也。故第五云(现行印本文在第四)。照润导达等者。辅行
云。照润下。续举四譬以譬相资。解如日照。行如雨润。
照润均等万物可成。行解无偏众德可备。解如商主
导行。若商人达有导有达宝所可期。行解具足实相
非遥。解净于行行则无瑕。义之如莹。行严于解。解则
可喜。义之如饰。彼此互资。故云交络。一体下。重以此
譬譬前三譬。虽曰互严不二而二。恐疑行解如照润
等犹是异体。故约一实而论行解互相匠导。还显于
实。如体二手只是一体不二而二。还能净体二而不
二。

然义解下。次劝预了文旨必须出没开合先令妙境
周圆者。妙境即是不思议境。理具十界十如三千世
间也。出没即是盈缩兴废也。开合即是与因缘等诸
境开合也。先令即是预了文旨也。周圆即是具足无
减也。然第四卷初明观阴成不思议境文中。虽则但
举十界三种世间十如是法以成三千。而十如境必
与因缘四谛境等而论出没开合故也。若不尔者。岂
十界十如妙境与十二因缘境等有异邪。此非消释
文相之时欲出理具十界三千十如文旨。必须预了
诸境有出有没有开有合。先令十界三千十如妙境
周圆具足无减也。故妙玄明诸境开合中云。先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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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为首。何者。此经命章绝言称叹十如。今更说五境
云何同异邪。十二因缘与十如论开合者。名异故言
开。义同故言合。如是相合行.有两支。如是性合无明.
爱.取三支。如是体合识.名色乃至老死七支。如是力
还是无明等三支。如是作还是行.有二支为苦作业。
如是因还是行.有二支为苦作因。如是缘还是无明
等三支能润业取苦。如是果还是行有之习果。如是
报还是行有之业招名色等报(云云)。此用思议十二
因缘合六道十如耳。其次用不思议十二因缘合四
圣十如及四种四谛.七种二谛.五种三谛.一谛.无谛
等开合之相。广如玄文卒难笔录。又此止观禅定境
中用十二因缘。妙境文中亦以十如对十二因缘。既
许对于十二因缘。岂不得对四谛等邪。故知并是开
合之义也。言出没者。妙玄问云。诸境理既融会。何意
纷葩更相拘入邪。答。如来观知十界性相。有成熟者。
未成熟者。大机未熟不令起谤。小机若熟不令失时。
随其所宜应单应复。偏圆相入而成熟之。闻即得益。
华严虽具鉴十界。两界熟故。别圆二种而成熟之。鹿
苑亦鉴十界。二乘性相熟故。用生灭而成熟之。方等
亦鉴十界。四界熟故。用四种相入而成熟之。般若亦
鉴十界。亦四界熟故。用三种相入而成熟之。法华亦
鉴十界。一性相熟。但用一圆谛而成熟之。若无善巧
方便出没(即是盈缩)调熟。云何境智而得融妙邪。譬如𦘕
师尚能淡入五彩作种种像。况佛法王于法自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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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种种间入调伏众生邪。故此出没开合方乃显
于妙境周圆矣。又如大章第二体相四科之中第三
境界二谛三谛有离合等。即今所谓出没开合也。可
以斥偏邪者。偏邪即是别教教道巳还也。故迦叶菩
萨云。我等未闻涅槃四德之前悉名邪见之人。即此
意也。可以显异意者。如下文云。次明所立异于诸家
是也。可以立宗徒者。徒字恐误。应作途字。如金錍云。
若不善余一家宗途。未可委究行门始末。宗者旨也。
途者道也。宗旨途道不出依解立行方便正修也。作
此徒字即金口祖承。今师祖承之人耳。是故不斥偏
邪无以进于圆行。不显异于诸家无由立于本宗途
道也。

若消文下三示消文格式。言钩锁者。相连接续也。一
道竖进者。即十乘文势生起次第。钩销相连不料乱
也。洮(土刀切。水名。又清汰也。字应作涛。徒刀切。涛汰也)。鍊(即甸切。治金也)。前后以显
行相者。即是十乘始终互相映显以成众宝之车也。
文从以一观境巳去。即洮鍊前后之相也。辅行云。观
法非十。对根有殊。虽复根殊。但是一不思议观。观不
思议境乃至离爱不离境。故又云。妙境为九乘本。称
本修九方堪入位。是故名为以一观境冠于下九。冠
(去声)者束也。依前妙境发菩提心起四弘誓。复依弘誓
安心破遍乃至正助。故辅行释安心文云。若不安心
无所剋获。故次正愿而明安心。初妙境中一念具足
无作四谛。故四弘中依无作谛而发弘誓。今以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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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于所安。能所相称名为妙行。既安心巳广能利物。
填初誓也。欲利众生先须断惑。填次誓也。欲利众生
复须习法。填第三誓也。分分證实。填第四誓也。至究
竟位四誓方满。若其然者。从此安心乃至正助通名
填愿。是故今云以一弘誓通及诸行也。以一安心遍
该始末者。良以依愿而立安心。然而所安即初妙境。
能安即是寂照止观。止观之言通于破遍及通塞等。
是故名为遍该始末也。止观云。上善巧安心则定慧
开发不俟更破。若未相应。应用有定之慧而尽净之。
故言破遍耳。辅行云。上善巧。下约上安心对辨破否。
若巳安于谛。定慧巳发彼即是破。何须至今更须论
破。次若未下。正明破意。由未安故若未破故。今更论
破。又云。前以定慧处于法性故名为安。今以准教四
句推责不安之心故名为破。止观又云。今不思议一
境一切境。一心一切心。横竖诸法悉趣于心。破心故
一切皆破。故言破遍。辅行云。一境一切境。指前不思
议境。一心一切心。指前发心安心。依此论破故名破
遍。故云破遍只是安心加行也。新译经论乃以方便
名为加行。今云加行意则不然。但是于前正观之上
增加其行名为加行耳。辅行云。所以立此通塞一门
检彼破遍令塞得通。使彼破门于通无塞(云云)。既检
破遍。然而破遍复是第三安心加行。故检破遍即兼
安心。是故通塞只是上之二法细门。细必对粗。若唯
用破遍。恐于通起塞则于塞无通。故名为粗。今乃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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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令塞得通。故名为细。于兹入理故名为门。以一道
品调停阴入者。道品有四。一当分。二相摄。三约位。四
相生。前三虽是道品而非调停。第四一种乃名调适。
故止观云。上来虽破法遍识通塞。若不调停道品何
能疾与真法相应。辅行云。于上破遍及以通塞。若不
悟者由无调停。止观又云。今一念心起不思议。即一
切种十界阴入不相妨碍。若观法性因缘生故一种
一切种。则一色一切色。若法性空故一切色一色。则
一空一切空。法性假故一色一切色。一假一切假。法
性中故非一非一切双照一切。亦名非空非假双照
空假。则一切非空非假双照空假。观受观心观法以
至八正。文广不录。辅行云。今一念去正释念处。先更
牒前不思议境为念处境。既一一界各具十界故不
相妨前总立阴名。观既不悟故离为四而调停之。法
性因缘去正示念处观。四文皆以一念百界千如三
千世间摄成三谛。方得名为无作念处。故知前来境
等五法并依于阴。乃至觉道亦复如是。说之则四法
先后。观之则不出一念。于一念中有总有别。又为约
法相令具足故。及示识心以为境首故。先于破法遍
后例于馀阴。以为通塞道品之本。若欲显于不可思
议。还须约于一念心辨。则具观于阴界入等一切皆
然。正助只是助开前四者。止观引释论云。三三昧为
一切三昧作本。辅行云。先剋出所助之体。故云为一
切三昧作本。故四种三昧必依圆教不思议三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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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此即前六名为正行。正行不显良由有遮。今云
前四者。且置妙境及以发心耳。若通而言之。应云助
开前六也。次位通为上之七门以除滥过者。辅行云。
既用前七以为所修。二世善发入位不定。或未入位
未得谓得。恐极下根生重罪故。故须明位令行者识
之。免于上慢之过。故知次位正为简滥也。安忍离爱
上八功能者。辅行云。安忍只是忍于五品违顺二境。
令入六根离爱。只是离六根中相似法爱。又次位者。
只是行之所阶。恐行者生滥。故于次位中别出五品
六根清净劝励行者。令离障离爱耳。入初住时转名
十大者。辅行云。今依菩萨戒疏以十法成乘竖对十
信。复以十法横入十信。言竖对者。今文初信以对于
境。次修慈悲以对念心。善修寂照以对进心。善修破
遍即入慧心。善修通塞即入定心。善修道品入不退
心。善修正助入回向心。善修诸位入护法心。善修不
动即入戒心。善修安忍即入愿心。言横入者。一一信
心各具十法。故璎珞云。一信有十。十信有百。又四念
处云。五品各有十法成观。五品尚尔十信可知。所以
十信各具十法。故至初住转名十大。初住尚尔乃至
妙觉则可知矣。言十大者。谓理大。愿大。庄严大。智断
大。遍知大。道大。用大。权实大。利益大。无住大。次第以
对十法成乘。释名对义亦应可解。良者。文选注云。实
也。

四若不下。斥失意之者。文皆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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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明教观折摄

文为三。初标。次释。文为二。初释教折
摄。止观第十明诸见境中云。夫佛法两说。一摄。二折。
如安乐行不称长短。是摄义。大经执持刀仗乃至斩
首。是折义。虽与夺殊涂俱令利益。若诸见流转须断
令尽。若助练神明回心入正皆可摄受。辅行云。摄谓
养见研心。折谓破无遗芥。故引二经以證折摄(云云)

一切经论不出此二。见心亦尔。如前进退二种解者。
亦是折伏摄受二义(止观前文引净名经斥声闻人同诸外道。文中自云。进退解之
不可一向。辅行解云。进退解者。引證二乘不可一向名之为见。挫同诸见为进依本。二乘为退二乘被斥。同诸
见者。取其不见中道理边。外见尚以为侍。何况二乘。若拨若取乃是抑剔之言。是故不可一向名见)。又
一切圣教不出四悉。故四悉中世界.为人即摄受意。
对治即是折伏意也。药珠二身破法立法二种方便。
如是等例即此二义(如是等例者。即今文中所列权实理事因果四门四悉。随教随
机约人约部等是也)。或摄权折实者。如止观第七明助道中云。
又佛初欲大化。诸佛不印。若思方便即称善哉。如富
家子病应用黄龙汤。父母岂惜好药。宜强服之耳。服
巳病差。佛有本愿令众如我。岂惜大乘。事不获巳。逗
机对治助道开门义亦如是。此约未堪用大名为折
实。宜先施小名为摄权耳。摄权折实既尔。叹实折权
反此可知。即如净名挫同外道岂非折权。褒美于大
岂非叹实。方等既尔般若准知。若法华中。前文所引
且明摄受非无折伏。故云头破作七分也。大经折伏
非无摄受。故云住一子地也。委如法华文句中说。次
释观折摄中言观一境历一心者。对色名心。望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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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心即是境。但绮文互举耳。故下文云。以心为境(云
云)。或折为无常或融为理性者。如辅行释偏圆中云。
先观于色既皆无常。观心亦尔。过去刹那感今刹那。
况今刹那复对外境因缘故有。是故念念皆悉无常。
如是推时何但识于色心无常。进推心念本来非有。
乃见法性真如常住。如前所明不定教相。若观无常
又观无常即见佛性。即此意也。若观幻化及以假等。
亦复如是。是故前文不定观中。若观因缘又观因缘
即是佛性。须知此文自有两意。一者现在习圆成不
定人。谓元知圆理或时且观因缘生法。次复重观因
缘生法成即中观即见佛性。如三止观中云。或指世
界为第一义。或事或理。即其相也。二者发圆宿习。如
于现在但观生灭。后复数数观于缘生即见佛性。又
如法华文句云。观住于境。或住无常境。或住即空假
中等境。又观灵鹫无常。复观灵鹫是三德(云云)。又净
名玄云。修中观时以二观为方便得入中道。是以权
智折伏。以实智摄受。若观中道而发二乘。是以实智
折伏。权智摄受。若观二谛还发二观。即以权折伏。以
权摄受。若观中道还发中道。即以实折伏。以实举受。
又若善将四随用心如止观中三十六番。即是观心
折摄意也。三故此下。结。以理观之者。理谓道理也。使
元意有在者。元者本也。在者存也。不失本意是故云
也。如前教中。逆化是折。顺化是摄。又如观中。折为无
常是折。融为理性是摄。宜即是摄。治即是折。乐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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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厌即是折。馀准思之可以意得。

此四十条下第三结略例广。大槩者犹大纲也。即粗
略也。馀不尽者。如辅行解色香中道乃约十义评无
情有佛性。及第十卷明先用小其意有十等。即其例
也。

** ○第四大章总别例

文为三。初牒名。大章总别前巳辨之。十章十境下。次
略列。谓十章之总别。十境之离合。十乘之立意也。同
异即是总别离合之同异也。然十境离合.十乘立意。
只是大章之中第七正修耳。故牒名中伹言大章总
别。任运收得十境离合.十乘立意也。

初十立大章下三广释。文为三。初释十章总别。文为
二。初通指十门准分别中十门不同者。止观第一卷
分别十章云。今十章几真几俗几非真非俗(一门)。几圣
说圣默非说非默(二门)。乃至第九门云几广略非广略。
第十门云几横竖非横竖。辅行云。始从真俗终至横
竖。略以十门分别十章。若无十门分别十章。恐人不
知十章丰富(云云)。具如大意与九而弁(皮变切。周时冠名耳。此非
今文之意也。应作辨字。皮免切。别也判也)。同异者。即指止观解释十章真
俗等同异也。故初七章及第九章是即俗而真。第八
果报是即真而俗。第十旨归是非真非俗。乃至第九
云。大意一章是略。馀八章是广。旨归一章是非广非
(云云)

次初释下。别明广略。文为二。初正明。初释大意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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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略等者。即止观中解释十章之初文也。故止观云。
解释者释十章也。初释大意囊括始终冠戴初后。意
缓难见。今撮为五。谓发大心等乃至云生起五略显
于十广。辅行云。撮下九广以为五略示九章旨。故云
大意。又九章皆大略述彼意。故云大意。故此五略皆
大为名(云云)

次若尔下。就广更开。文为二。初总示。又为二。初明准
例更开。又为二。初总示。若如上以大意五略对下九
广以为二门。准此为例。故今亦可从于第二释名巳
去乃至第九起教等更开为十章也。次如法华下。例
同玄文。今既从于释名巳去更开十章。故得引于玄
义十妙而为类例。以十妙之文亦是释名一章开之
为十故也。然此引例且从一往。以彼释名十妙例今
释名巳去更开十章耳。

今此为对下。次辨本文十章所以。文为二。初正辨。以
大意是略。馀八是广。旨归是非广非略。故以大意共
为十章也。禅门下。次例禅门亦然者。以禅门中亦以
大意共为十章故也。言禅门者。以禅为门故云禅门。
即禅波罗蜜次第禅门也。又止观云。禅是门户诠次
(云云)。故次第禅门亦开为十章。一大意。二释名。三明
门。四诠次。五法心。六方便。七修證。八果报。九起教。十
归趣。故彼十章亦但至于修證。馀三略无。于修證中
说亦未尽(云云)

若欲下。次别明。文为二。初正明。中间八章更开为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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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向所谓释名巳去更开十章也。止观第三体相中
云。粗寄四意显体。一教相。二眼智。三境界。四得失。辅
行云。体是所显。眼智教相即是能显(云云)。故开第三
显体文中出于眼智教相二章。则是中间八章自离
为十也。如五重玄义下。次引合为例。文为二。初明合
八为五。辅行云。又此广文亦与五重玄义意同。五重
则玄谈教旨。今此则依经起行。所以彼为释经。此为
成观。是故次第稍异于彼。初释名者(广中之初故云初耳)。即标
名也。次体相者。即显体也。摄法只明体所摄法(是故今云
合摄法入体相中。义当显体也)。方便下。三即是明宗(是故今云合方便。正观果报共
为一宗也)。起教是用偏圆判教(是则宗体二章有合耳。名用教三章无合也)。彼
释法华理须分别一代教门。故教居后。分别前四此
为成观。观由解生。名体偏圆并属于解。由解立行故
次解后。方便正观。行始为因。行终为果。故次正观以
明果报。宗是自行。用是益他。由自行满故能起教。故
彼玄文引神力品约教次第。是故谓之名用体宗。若
引序品约行次第。是故乃云名体宗用。今文正当约
行次第。伹以教相在于宗前。前后之意如向所说。


今存下。明存本十数。今存十数者。存于止观本文十
章之数也。故离五为八者。离于向来合八章为五重
玄义。而仍本为八也。更加初后者。初谓大意。后谓旨
归也。则数整足者。十章之数无减也。

次释十境离合。文为二。初标。次互发下。释文。为二。初
通示开合。又为二。初明十数正是离开互发。至九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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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数者。止观云。互发有十。谓次不次。杂不杂。具不具。
作意不作意。成不成。益不益。久不久。难不难。更不更
三障四魔九双七只(云云)。应知此是十境互发九双
七只之十数耳。止观既云七只。今文乃云三障四魔
一双者。辅行云。前九相对故云九双。后二不对但云
七只。七只只是三四一双。十中一一皆遍十境。又前
之九只正辨互发。后一伹是收摄十境判属魔障耳。
故此十境若非三障即是四魔者。止观云。阴入病患
是报障。烦恼见慢是烦恼障。业魔禅二乘菩萨是业
(云云)。阴入正是阴魔。业禅二乘菩萨等是行阴名
为阴魔。烦恼见慢等是烦恼魔。病患是死因名死魔。
魔事是天子魔(云云)。又十境者亦是为成十数故具
示尔者。应知此是单论十境之数耳。与向互发十双
之数乃单复有异也。故下章安问云等者。今从大师
正明十境互发之文。故得指后章安料简谓之下也。
然此但引章安问文不引答词。故彼答云。譬如大地
一。能生种种芽。数方不广略。令义易明了。是故言十
耳。辅行云。私料简中都有十六番问答。初一问答总
问诸境。何故但十。如阴入境。诸阴不同。烦恼种别亦
复无量。诸病诸业乃至两教二乘方便正行。三教菩
萨诸位不同。故云法若尘沙境何定十。次答意者。实
如所问。法性如地。种子如境。观行如雨。发如抽芽。略
以数法且至于十耳。

今于下。次明展转相合。二乘菩萨但合为一方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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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但有九者。止观云。此十种境。始自凡夫正报。终至
圣人方便。辅行云。此十下判境位也。前八在凡可见。
后二言在圣人。方便者。既是圆教实道方便。故方便
望实名实。为圣圆。是圣法。令成极圣人得圣法。故云
圣人。故知十境位并在凡。又云。后二借使未观巳成
方便(云云)。二乘菩萨既乃合为一方便境。并前八境
则是伹有九境也。若以烦恼入于六蔽习因相中则
但有八者。业相境中明业相发。明善相发则约六度。
明恶相发则约六蔽。然而所发若见诸相乃名报果。
由昔因故亦名报因。若不见相但是起心名为习因。
又能牵果亦名习果。六蔽习因既约心说。烦恼复是
昏烦之法恼乱心神。故以烦恼境入于业相境中。六
蔽习因则合烦恼境入业相境。故于前九境则但有
八也。若以烦恼及业并阴入境为三道境则但有七
者。于前九境若以烦恼及业并阴但合为一三道境
者。而更兼于病患为二。魔事为三。禅定为四。诸见为
五。上慢为六。方便为七。以二乘菩萨先巳合为一方
便故。则伹有七境也。或依前八复以慢入烦恼境中
亦伹成七者。止观云。慢为法界者还是烦恼耳。观慢
无慢。慢大慢非慢非不慢。成秘密藏。入大涅槃。辅行
云还是烦恼者。略判同异。别说则慢有于八种。此属
增上烦恼中利钝。不专增上。今从通说亦属烦恼是
故云也。然则前八巳合烦恼入于业相。今云或依前
八。复以慢入烦恼境中者。谓以慢入于巳合之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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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故此烦恼巳合在于业相境中。六蔽习因然虽巳
合。且从本受名。故不妨云烦恼境也。亦如向七乃以
烦恼及业并阴合为三道。亦是巳合之烦恼耳。若以
见慢入世禅摄则伹有六者。亦依前八。又以见慢二
境入于世禅摄之。是则但有六耳。然禅境中开为十
门。今但语其根本世禅耳。以得根本世禅多起见慢。
故以见慢入世禅摄。何者。禅有观支因生邪慧。逸观
于法僻起诸倒。邪辩猛利则生诸见。又计四禅以为
四果。未得谓得复生上慢。见慢既乃因禅而生。故以
见慢入世禅摄也。又以病患入阴入摄则但有五者。
良以有于阴入界身乃生病患。是故病患全是损害
阴入界身。故以病患入阴入摄则但有五也。四魔三
障者。如前巳引之。若伹以发不发相对则但成二者。
止观云。阴入境常自现前。若发不发恒得为观。馀九
境发可为观。不发何所观。若但以一所观为言则但
有一者。发与不发虽然有二。若乃望于能观妙观。是
则但名一所观耳。

开合虽尔下。次明随相必开。文为二。初结前生后。开
合虽尔者。结前也。开即为十。前文既云。今于十内岂
非是开。又云若更合等。故今乃云开合虽尔也。又前
乃是于开论合故云开合也。今明发相等者即生后
也。今明发相气类不同是故为十者。将所发九境对
阴入而论故为十耳。此即于合论开也。言气类者。借
喻以显境法也。气谓气候。类谓种类。如阴阳等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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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二十四气之不同。种类之差别也。次以阴下。正明
开相。以阴对九阴非发得是故别立者。以阴对九乃
是存十。即前所谓今于十内也。非谓以阴对九是前
发不发之二也。文中虽云阴非发得。此但辨其阴境
在于九境之初。是故别立为一耳。二乘菩萨虽同方
便发心异故者。此明于前所合二乘菩萨两境为一
方便。今则仍旧开之以为两境也。二乘伹期出苦。菩
萨乃兼济群生。是故名为发心异也。烦恼起重习因
轻微者。此乃约于轻重。开前所合烦恼入于六蔽习
因仍旧为二也。烦恼起重者。止观云。今观发作隆盛
起重贪瞋。何者。生来虽瞋谏晓则息。今所发者咆勃
可畏。生来倒想乍起乍灭。今所发者郁然不去。生来
欲色抑制可停。今所发者不简死马况其匹类。此惑
内发强梁炽盛。若见外境心狂眼暗。习因轻微者。止
观云。内心苦痛是杀习。内心沈重是盗习。内心烦躁
是淫习。故知六蔽习因轻微也。展转互通故名为道。
此诸发得三皆现起者。此是开前所合烦恼及业并
阴入境为三道一境。今仍旧为三境也。展转互通故
名为道者。如辅行解成论十不善业道品云。业必以
烦恼为能通。必以当苦为所通。文虽举业义巳具三。
今谓业道具三既尔。烦恼与苦具三准知。此诸发得
三皆现起者。现即发也。既三皆现起故须开为三矣。
慢与烦恼滥别者。此是开前所合慢入烦恼境中仍
旧为二也。前文合于慢入烦恼既从通说。故今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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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从别言。若但约合则是滥别。故云慢与烦恼滥别
反显。今开则无所混也。禅中未必一向发见者。此即
开前合于见慢入世禅摄仍旧为三也。既云未必一
向发见。慢则准知。故不烦文。何者。止观云。通论见发。
或因禅发。或因闻发。见发既乃所因不定。是故今云
禅中未必一向发见。发见既尔。发慢准知。何者。以上
慢一境未必因禅故也。故止观明十境生起次第云。
若识见为非息其妄著。贪瞋利钝二俱不起。无智之
者谓證涅槃。辅行云。若识下明见后生慢。乃至云此
但通举上慢之相。既从见后生慢。故知上慢未必因
禅也。又止观云。小乘亦有横计四禅为四果。大乘亦
有魔来与记。并是未得谓得增上慢人。辅行云。从小
乘下别出大小各有其相。又辅行释诸见境后云。增
上慢者。如得未到谓无生忍四禅比丘等。乃至遍于
大小诸位未得谓得。并名增上。以此明之。上慢一境
未必独因世禅而生也。病虽是阴阴不必病者。此是
开前所合病患入阴入摄仍旧为二也。何者。良以病
必病于阴身。而其阴身不必有病故也。以自有人生
来无病。是故前以病患合入阴境所摄。且从病必病
于阴身而说耳。今从阴身不必有病。故开之为二也。
病虽有业非业相现。病虽有魔巳属魔境者。此伹因
便辨于病患境中有业有魔之相耳。不涉开前所合
之义也。又此亦是释疑之文。何者。或有疑云。病有业
病。莫是业相境邪。故兹释之云耳。又有疑云。病有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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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亦是魔境邪。故又释之云耳。故病患境明病起因
缘有六。一四大不顺。二饮食不节。三坐禅不调。四鬼
神得便。五魔为。六业起。言魔为者。止观云。与鬼病亦
不异。然鬼但病身杀身。魔则破观心破法身慧命。起
邪念想夺人功德。故与鬼为异。亦由行者于坐禅中
邪念利养。魔现种种衣服饮食七珍杂物即领受。欢
喜入心成病。言业病者。止观云。或是先世业。或今世
破戒动先世业业力成病。若鬼魔二病。此须深观行
力及大神咒力乃得差耳。若业病者。当内用观力。外
加忏悔。乃得差耳。病虽有业非业相现者。以业相境
因修止观能动诸业。是故善恶业相乃现。此与病中
业病。或是先世业。或今世破戒动先世业业力成病。
所由不同。发相复异。是故谓之病虽有业非业相现
也。病虽有魔巳属魔境者。以魔境中云。若邪想坐禅
多著时媚。又云。复次内射不入当扇檀越师僧父母
同学弟子放十八箭(十八箭如止观辅行明之)。不应受著著则成
病。又云强软等箭初射五根。有三过患。一令人病。二
失观心。三得邪法。病有种种相。从眼入者病肝。馀根
可知。身遭病苦心则迷荒丧禅致死(云云)。此与病患
境中第五魔病大意是同。故今谓之病虽有魔巳属
魔境也。二及三四发相颇分者。颇者偏也。此恐误也。
应作叵字。不可也。然今文意。但取训不耳。何者。若但
为二及以三四。则成所发之相。不分烦恼病患业魔
禅见上慢二乘菩萨等别。是故不可但合为二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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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也。况但为一最为通漫者。况者拟也。合之以为
二及三四尚乃所发之相不分。况但合之为一。岂非
混沌者乎。故云最为通漫也。是故随相必须开十者。
总结上文。合必随其相貌不同开之为十矣。又前文
云。此诸发得三皆现起者。烦恼及业属发可知。阴亦
发得者。辅行云。下之九境不发无修。何故十境皆云
修发。答。此须分别。若观阴发阴是通修通发。观阴发
九是通修别发。若观烦恼发下八境是别修别发。若
观烦恼而生阴解是别修通发(云云)

次明下。三释十乘立意。文为二。初叙意。分科言下文
云。横竖该罗十观具足者。今释十境离合文毕。即明
十乘立意之相。准文次第合云上文。以由横竖该罗
十观具足之文。乃是二十五方便之初故也。辅行云。
横竖下明观境功能。十境横竖如第五卷初。十双互
发由境发故。观法纵横复名横竖。至第五卷当更委
明观横竖相。今探文意者。探者取也。远取谓之探也。
亦以从于十境离合文毕。即明十乘立意之相。故得
谓之今探文意也。

次总别下。随科释义。文为二。初指记中具明前三。总
别二释横竖四句具如记中者。辅行云。言横竖者。此
之十法有通有别。别者如不思议境。穷实相底名竖。
包十法界名横。发心上求名竖。下化众生名横。又上
求下化名竖。依境发誓名横。安心彻理名竖。六十四
番名横。破遍惑穷名竖。诸门相望名横。通至宝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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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检校塞著名横。道品至后名竖。品品相望为横。无
著入住为竖。离似三法为横(此即今文第二别释也)。此单约圆
乘为解。若望偏乘名横名竖。亦如横竖显非横竖。若
不思议非横非竖能作横竖而云横竖(此即今文第三横竖四句
释也)。又总论者。在一一位十自相望为横。一一至极当
法渐深为竖。又亦可云。前之七法名横。次位去名竖
(此即今文第一总释也)

附文下。次明今文委释后二。文为二。初明附文来意
法相。释文为三。初总明来意。仍指本文十法生起又
名为竖。生起如文者。如止观之文也。故云既自达妙
境。即起誓悲他。次作行填愿。愿行既巧破无不遍。遍
破之中精识通塞令道品进行。又用助开道。道中之
位巳他皆识。安忍内外荣辱。莫著中道法爱。故得疾
入菩萨位。此即生起如文又名为竖也。一一法中各
含多意又名为横。具如本文随义别释者。如十乘本
文随义别释中初释不思议境有七。一明性德境。二
明修德境。三明化他境。四结自他事理以成三谛。五
举如意珠等为喻。六明功能。七明收入一心总为观
境。发心巳去乃至离爱。本文之中各有多意。寻文可
知不烦具录。

次今搜下。别释附文。各为五例。文为二。初总明。搜者
索也求也。言览略者。即今文中所立十乘各为五例
也。言知广者。即知止观十乘之广文也。言虽有小小
多少不同者。反显无于大大多少之异也。何者。文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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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略意实该收。是故云尔。

次别示。文为十。初明妙境五中言一为示三千在一
念故者。止观云。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
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千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
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巳。介尔有心即具
三千。辅行云。夫一心下。结成理境。如前所释本在一
心圆融三谛(即止观前文约三义读十法界以成三谛之义。而辅行中消文毕巳乃云。心性
不动假立中名。亡泯三千假立空称。虽亡而存假立假号。即此之谓也)。既巳开释(即止观约
三义读十法界文后。遂乃开释十种五阴.十种众生.十种国土。三十种世间各具十如等。辅行云。次释境中所
摄法相。先明三种世间。次明一一世间皆具十如等。即此之谓也)。恐人生疑。故重结
之令入一念(即辅行云。夫一心下。结成理境。即止观云。夫一心具十法界等文也)。当知
身土一念三千。故成道时称此本理。一身一念遍于
法界。乃至云。故至止观正明观法。并以三千而为指
南。乃是终穷究竟极说。故序中云。说巳心中所行法
门。良有以也。请寻读者心无异缘(云云)。今谓妙境五
中一为示三千在一念故者。即释签云。俗则百界千
如。真则同居一念也。何者。色心不二门云。摄别入总。
一切诸法无非心性。一性无性三千宛然。且总在一
念别分色心。色心不出十界百界三千世间。既知色
心别巳。故摄别入总。则晓十界三千之别不出一念
刹那之总。须知此总即是圆心。此别即是三千世间。
圆心三千总别只是不思议假。妙假相摄。良由空中
真性。真性是理。妙假是事。又此真性亦名中道。妙假
亦是复俗之义。故此事理真俗两意。收束诸文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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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文句记云。若非圆心不摄三千。若非三千摄则
不遍。记文自指具如止观第五文中。故三千总别咸
空假中。一文既然他皆准此。是知一念与夫三千相
即融摄。良由空中真性若非空中真性。而一念心及
以三千何能融摄犹如帝网重重无尽邪。故辅行云。
能了妄念无一异相(空中真性也)。达此无相具一切心三
千具足。方能照于一多相即(不思议假也)。又如南岳止观
问云。体用无二。只可二谛相摄。何得世谛还摄世事。
答曰。今云体用无二者。非如揽众尘之别用成泥团
之一体。但以世谛之中一一事相即是真谛全体。以
是义故。若真谛摄世谛中一切事相得尽。即世谛中
一一事相亦摄世谛中一切事相皆尽。又净名疏问
云。何得小室容诸大座。答。世谛有二。一者思议。则小
不容大。二者不思议。小则容大。如尺面之镜。大像亦
现。当知此与色心不二门中妙假总别互相融摄。厥
意元同。故释签云。俗则百界千如。真则同居一念。良
由于此。是则百界千如之俗。若非同一真如之性。如
何摄之同在一念。以由同一真性之故。方得千如之
俗同居一念之中。一念不少三千不多。一多相即不
其然哉。复须了知今之真俗即是复俗单真之义。故
释签云。但云相即言滥于通。应从意说。意以一切趣
中为真。与百界千如及千如本空为俗而论相即。故
知单真复俗之义乃是约于中边明之。以合二边名
为复俗。中道名为单真故也。故止观中释于五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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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世间。具明十界假实之异。国土世间始自地狱依
赤铁住。终至如来依寂光住。若如释签自他不二门
云。自行唯在空中。利他三千赴物。此乃约于事理而
明。故自行唯在空中属于寂光之理。化他三千赴物
乃是三土之事。今止观中与彼则异。何者。十界假实
所依国土。既乃始自地狱赤铁。终至如来依常寂光。
当知三土假实依正。即释签云百界千如也。如来依
于常寂光住。即释签云及千如本空也。故此乃是复
俗之义。若乃双非三土寂光。方是释签云一切趣中
为真耳。故辅行释十界假实国土依正。十如文毕乃
引净名疏中四土相望十种差别。以消天器饭色不
同。前九正当今文世间之义也(即今止观三种世间之文也)。一同
居自异。二同居与方便不同。三方便自异。四方便与
实报不同。五实报自异。六实报与下品寂光不同。七
与中品寂光不同。八与上品寂光不同。九诸土总对
寂光不同。十诸土非垢寂光非净(第十即是双非三土常寂光也。故中
道之真谛双非四土如天器。三土寂光之复俗如饭色有异。若将寂光如天器。三土如饭色有异。即释签云自
行唯在空中。利他三千赴物。故知三千义有单复。单则三土。复兼寂光。而止观妙境中三千世间既该四土。当
知即是复俗三千也)。前九正明诸土不同(不同即是复俗差别也)。第十但
明诸土体耳(土体即是中道。非三土非寂光也)。土虽差别不异寂光。
寂光虽寂不异诸土(非三土外别有寂光。非寂光外别有三土)。今文不论
诸土体者(止观文中不明中道非三土非寂光也。此指止观开释十种假实国土。三种世间。十
如是等复俗之文耳。非谓指于止观约三义读十法界以成三谛之文也。何者。以约三义读十法界成于三谛。
而三谛中心性不动。假立中名之德。中道之真。即能摄之体。与净名疏第十明诸土非垢寂光非净是同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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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前九种诸土差别乃空假之复俗。是所摄之三法。即亡泯三千假立空称。虽亡而存假立假号也。故亡泯三
千文具二义。二者寂光之理亡泯三土之事。名亡泯三千。即亡泯三千假立空称也。二者中道之真亡泯四土
之复俗。名亡泯三千。即净名疏中第十明诸土非垢寂光非净也)。为成世间差别义
故(为成百界千如之三土。及千如本空之寂光复俗间差之义故也。故辅行云。凡言俗者隔别为义。含
于有无义摄凡小。有此之异故名为俗。若不尔者。如何解于止观中明三种世间该摄十界及以四土是世俗
间差之义邪)。况复辅行解释三种世间文。初乃云。次明境
中所摄法相。故知所摄即是复俗。能摄乃是中道之
真也。是则今文妙境五中。一者为示三千世间在一
念故。乃是为示三千世间复俗差别同一中道之真
故。方乃在于一念之总也。是知三千复俗差别若非
同一中道之真。何能在于一念之总。辅行谓之夫一
心下结成理境。良由于此。又金錍中野客问云。如何
能摄依正因果(百界三千依正只是因果之法耳。故辅行云。十如只是因果之法。相至因
缘以属于因。果报属果)荆溪答曰。一家所立不思议境。于一念
中理具三千。既云一念理具三千。岂非三千复俗同
一中道之真。故在于一念邪。故知一念理具三千。即
今文云为示三千在一念也。由是明之。辅行中云。故
至止观正明观法。并以三千而为指南。乃是终穷究
竟极说。故序中云。说巳心中所行法门者。正是以三
千复俗差别同一中道之真。在于一念之总。而为指
南极说耳。何者。以金錍云。一家所立不思议境。于一
念中理具三千。而能遍摄依正因果。全依法华实相
之理。必具诸法以成三千。结示经旨正在于斯。是则
法华诸法实相于四句中(言四句者。一权。二实。三亦权亦实。四非权非实)。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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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三亦权亦实耳。诸法亦权也。实相亦实也。而方
便品但是第三亦权半句之所收耳。何者。良由非实
无以立权。非权无以显实。权既有于显实之功。所以
如来称叹方便。故三种方便中秘妙方便乃是亦权
诸法相性等耳(亦权诸法相性等十。若约事理分之。则是三千三土之事。若约真俗分之。
则是百界千如及千如本空四土之复俗。今正取四土三千之复俗以明止观三千世间为指南耳)。故
为实施权意在于实。开权显实意在于权(辅行问于不思议中
但明四圣。何法不摄。何必须明六道法邪。答。为实施权。从实开出。今欲示实何得不论。总约一化有五意说。一
者为示人天路故。二者为令厌轮边故。三者为知菩萨自誓悲他境相故。四者为知不可思议境所摄法故。五
者为欲令知性恶法门遍故。今文正在第四第五兼用第二第三。今谓辅行且以四圣对于六道而为料简。若
约真俗明之。应以十界四土而为不可思议境所摄之诸法耳)。而秘妙方便既是即
实之权(辅行云。既云诸法。故实相即十。既云实相。故十即实相。今取实相即十为即实之权耳)
故不谈三千则摄法不遍(辅行云。于一念心不约十界收事不遍。不约三谛摄
理不周。不语十如因果不备。无三世间依正不尽。今取十界四土三种世间复俗之义以明所摄之法。显于止
观以三千为指南极说耳)。法华经旨既在于斯。是故吾祖灵鹫亲
承。大苏妙悟。还以此旨而为观境(故文句记释方便品乃是第三亦权
半句即实之权。而为今经方便品竟又复示云。若见此意常默常说言行无违。还以此旨而为观境。使彼观境
昭然可观。又云。境据假显且存其数。思之思之)。欲令妙境摄法周遍照然可
观。故说止观不思议境十界四土三千世间复俗差
别同一中道真谛双非。故在杀那。所以名为于一念
中理具三千而能遍摄依正因果。故今谓之为示三
千在一念也。而辅行云。并以三千而为指南乃是终
穷究竟极说者。斯盖荆溪深达吾祖用于法华开显
之旨。以即实之权而为三千妙境耳。故引章安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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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说巳心中所行法门。良有以也。是则吾祖最后
终穷究竟极说(王泉寺说止观乃是最后故也)。一念三千而为指南。
正约中道双非之单真具于四土之复俗耳。如来最
后开显既明即实之权而为秘妙方便。吾祖终穷极
说亦谈性具之俗而为妙境三千。章安既乃深领幽
旨。于是序云。说巳心中所行法门。荆溪又复洞晓玄
关。所以记云。并以三千而为指南。验知吾祖灵鹫亲
承理无差惑。而章宗荆溪善顺传弘。自荆溪之后失
斯妙义者多矣。余昔尝学四明之说。遭其惑乱。乃谓
三谛皆有三千名为指南究竟极说。今方始解即实
之权性具之俗是妙境三千为指南极说耳。四明自
昔不闲吾祖用法华经旨以即实之权性具之俗为
不思议境一念三千。辄便破云。若谓止观不思议境
一念三千是俗谛者。岂可大师以俗谛为极说。荆溪
以假法为指南邪。敬请四方青眼之人观此破辞。则
知四明失于一家所传之道矣。悲哉悲哉。

止观义例纂要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