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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卷五 第 794c 页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五
天台沙门释湛然于佛垄述

第一观阴下。第八依章解释。自为十文。初阴入境又
二。初明阴境。次明十乘。初又略四。初略释三科。次明
三科开合。三引二论以明同异。四正示境相。初又二。
先列数。次阴者下。释名。初附小宗。示知境处。次释名
中伹以因果两释摄诸解尽。婆沙以略𧂐总等而释
阴名。以轮门等而释入名。以分别等而释界名。

婆沙下。明离合。与俱舍同。俱舍云。愚根乐三。故说阴
界处三。今文云迷。迷即愚也。言少分者。阴中名略。则
无少分。入界则有。法处法界各含色心。故今且从。入
界准可知。法含色心即二少分。合之为法。意但是心。
馀十唯色。言二少分者。如法入中有四类法。谓无表
色。心所法。不相应行及三无为。不相应行。非色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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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第三聚。同在法入。

数人下。第三。二论不同。又二。初引。次释疑。初又二。初
正引二论。次释次第。初文者。先约心王似用。成论故
先明之。故成论前后。有部同时。

若就下。判次第前后。
言不得隔王者。王必前后。不合居中。故云不隔。

若论下。释疑。释云。既约言说。非行次第。

四又分别下。正示境相。又三。初略列诸阴由心。次略
示境相难思。三正示心为所观之境。初又二。初通列
诸阴。次引大小教證。初文者。入界名宽。故伹从阴。后
例界入。以识入识。界为初。何往不得。但彼识多含。故
且从阴。故依经论皆从心造。见爱唯迷。故云秽污。但
是从果。变化即功。巧五善根者。念处及燸等。五停治
障。故且未论。五亲方便。是故云也。虽列正念法。意在
华严。华严种种。义通十故。

次世间下。示境难思。又三。初举况夺其不知。次纵其
知小。三破执显大。初又四。初稍九阴及华严心造。非
凡能知。人间目嘱。尚叵穷尽。况复十界凡识宁知。故
今且以报阴比决。令识下文不思议境。次凡眼下。举
不见譬以譬不知。肉眼世智凡眼。三惑全在。名之为
翳。尚暗真谛之近。况见中道之远。三弥生下。合譬。况
失界内。偏真名一隅。界外圆中名边表四。如渴鹿下。
重譬不知之人。

次纵令下。纵其知小三。故大集下。破执显大。又二。初
引佛世不知之人为破。佛世尚自住小各执。执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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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方便名常见。说异能断。执成论观空名断见。说一
能断。次况佛下。举佛灭后不知之人为况。 三引龙
树大权破执。

然界内下。第三。正示心为所观之境。又四。初重明正
境为诸法之由。次佛告下。先引小经阿含。次引大论
为證。三若欲下。举譬。世出世阴如条如病。一念识心
如根如穴如华。他治病。汤不过一两种。灸不过一两
穴。四今当下。尅示境体。略二从阴。如去丈就尺。略四
从识。如去尺就寸。又若探取下。不思议境。说者一念。
十界三科如丈。一界五阴如尺。唯一识心如寸。达一
具巳度入一切。则尺无非寸。丈无非尺(观境竟)。次观心
非下。示能观十法。又二。初正明十观。次举三喻劝修
(在第七卷末)。初又二。初明端坐观阴入。次历缘对境。初又
二。初法说。次总喻大车。初又六。初列十法。次生起。三
举譬。四称叹。五广解。六结示。

初文者。观法无十。逗根
故十。虽复随根。唯妙心境。文十义十。根三意二。分近
远故。近谓初住。远即极果。又次位远。极果下。三非全
观。法为成观。故相从云也。

既自下。生起。

三举譬。又二。先譬。次合。初又二。先胜堂。次善尽。初文
者。毗首是天家巧匠。帝释由修罗战胜。因造此堂。故
号得胜。又千界第一。故名最胜。不能委消。下文自合。
次善尽者。如张[(厂@((既-旡)-日+口))*页]之徒。得笔墨之妙。此十观下。合。以
此一合。双合二喻。最后亦同结二人。今先对二譬。次
消合文。先胜堂者。横竖等合。不疏不密等。初则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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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等。意圆下。合非拙匠等。若合后譬。横竖等。合迬
郭逼真。微妙等。合图写等。初则下。合生气等。非诵文
合填彩人。次释合文。言横竖者。通别二意。即十法中
境穷实相名竖。包十法界名横。发心上求名竖。下化
众生名横。安心彻理名竖。六十四番名横。若得此意。
下文准知。若总十法。位位相望为横。一一至极名竖。
遍摄诸法名收束。理幽为微。绝待为妙。不滥名精。次
比名巧。初则以圆为真。指三为伪。中则第七为助。馀
皆为正。后则第九安忍。第十离爱。若观若说。无所缺
少。名为意圆。安布收摄。名为法巧。遍摄名该。收入名
括。以该故周。以括故备。依此说行。则四教。十六门。五
时。八教。同归一心。尚非偏教教主所知。况暗證者。规
圆矩方。法有准则。简真伪境。初有则也。正助相添。中
有则也。安忍无著。后有则也。若至初住。名萨云若。

盖如来下。第四称叹。今依彼妙一乘故。还以法华文
叹。迹乃大通为积劫。道场为妙悟。本即以本行为积
劫。本成为妙悟。本迹虽殊。不遗斯二。身子等者。寂场
机生。更施方便。三昧调熟。灵山始开。点示四一。演五
佛章。法譬因缘在兹十法。故十境十法皆譬大车。是
故结曰正在兹乎。世犹不知是法华三昧。此则如说
修行。亦何谢于持读。但有相无相俱为方便。善取其
意无令自欺。

一观心下。第五广解。文自为十。初更明境者。问。初应
明观。那复说境。答。前虽指心。未示境相。恐疑犹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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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所造。故更依能观辨所观妙。所观妙巳能观自成。
又境为九本。故委明之。于境又二。初标。次释。释中又
二。初思议。次不思议。初又为四。初明用思议意。次明
思议之由。三正明思议。四总结。初明意者。文十义十。
意显不次。故云先明等。明思议巳。点示一心。故云易
解。人见注云。非今所用。外别求者。远矣远矣。如为实
施权。意在于实。开权显实。意在于权。乃至待绝。悉皆
如是。乃至旨归。思之可见。

次思议下。明思议之由。由
大小乘皆云心生。以教权故。故未云具。贬云思议。三
若观下。正明思议之相。佛法界中皆实相者。无非法
界亡泯诸法。谁善谁恶泯前界内三善三恶。谁有谁
无泯前三有及二乘无。谁度不度泯于四弘能度所
度。至后虽泯前。从渐来始终犹成可思议也。取后弃
前二法俱失故。释名下。四段皆然。揽解成今不思议
观。四此之下。总浩。

次不思议。文异义异。意非次第。于中为七。初总明理
境。次明自行境。三明化他境。四明结略自他事理以
成三谛。五举譬。六明境功能。七收前事理自他归乎
一心。初文又四。初引正教。次释境总名。三明境所摄
法。四结成理境。初文者。前文云造即知是具彼功德
林。广颂其相。又心造者不出三意。一者约理。理即是
具。二者约事。三者变化。言约事者不出三世。三世又
二。一者过造现。二者现造于现。三变化者。圣人同凡。
并由理具方能事现。今但观理。总摄凡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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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法界下。释境总名。问。法界与法性何别。答。异名而
巳。云法界者。诸法界分。一切诸法皆以三谛而为界
分。为显三谛故须云十。故释三字离合成三。初约真
谛作所依释。十数是假。空为所依。能依于所。故十皆
空。又此下。约于俗谛作隔历释。是故十法各有界分。
从又此十下。约于中道作真如释。十法无非真如实
理。若读此文。十法界三字随义为句。初番十字独呼
法界字合。次十法字合界字独呼。后三字俱合。依此
读文。三谛义显。三俱无相。寄事可分。由识三千空中
易辨。千万翻覆三法凝然。能作此知。万法融治。

十法下。第三境所摄法。又二。先明三世间。次明十如。
初又二。初正释。次结示。初又三。初明五阴世间。次明
众生世间。三明国土世间。初明五阴。十法不同。又为
三。初列十种五阴。次引论等證于佛界五阴。三总结
十界以成世间。初如文。次引證又三。初引大论證法。
次引无量义释疑。三重引大经證成佛界释无量义。
三以十下。结。如文。揽五阴下。释众生世间。如揽指为
拳。于中亦三。初列。次引大论證佛界成众生。三大经
下。證成世间。即差别也。初引经。故大经中依正皆有
十时差别。正则始自歌逻。终至老死。依则牙茎。终至
结果。直约下。正结成。如文。十种下。释国土世间。十界
所依。不出四土。文亦为三。初列四土。次引仁王證佛
居名土。九界名阴名生。有土不疑故唯證佛。佛亦具
三土。三土下。结成世间。次此三十下。总结示从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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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教门立三世间。答。名在大论百八三昧中。

又十种下。释十如。故法华云。诸法实相。所谓诸法如
是性等。人皆读之。人皆暗之。故知十如随于十界。自
成三谛。故南岳读之凡有三转。初以如为句。空也。次
以相为句。假也。次以是为句。中也。常读且依相等为
句。于中为三。先阴。次生。三土。初五阴十如又三。先标。
次列。三释。释中自二。先总。次别。以总冠别。总别皆如。
初文十如自为十段。初相中三法譬。合法如文。譬中
云休否者。休。喜也。否。恶也。十界相望。善恶可知。昔孙
㔁等者。引事證相。汉末三人俱诣相者。相者唯记孙
㔁不记曹操。褰衣示之。相者大笑。乃知天下应为三
分。曹公相隐如八界。孙㔁相显如二界。远近皆记者。
远如鸽雀及法师等。近如弥勒及记贤劫。亦如楞伽
有四种记。一未发心。二适发心。第三密记。四无生忍。
四中三远。无生则近。

如是性中又二。先正解。次破古。初亦三。初法如文。次
譬中云燧人者。出火木也。此土先有燧人出火。故后
名物名之为燧。观钻境燧。助以乾草。运功如手。惑断
性。显义如火出。复能利物名烧一切。心亦下。合如文。

次世间下。破古。为二。先总。次别。别又为三。初涅槃下。
破法华不明佛性。次有师下。破分十如以为权实。性
成无常。三涅槃下。破净名菩提相是无常。却列涅槃
而成就无常。

释体。如文。

释力中云烦恼等者。且寄四圣力用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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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通论者。夫有心者皆十界用。六馀如文。

次类解。即是别解。又二。先标。次释。释中自为四。恐烦
难见。束为四类。故名类解。初三恶。次三善。如文。

三二
乘类中云涅槃为相者。涅槃者即是无馀。其法粗者
名之为相。解脱者即法乐也。其法细者名之为性。得
无馀者可表二乘。得法乐者性必无改。五分为体者。
只是色心。以戒为色。馀四是心。言五分者。道俱戒事
理定无漏慧二解脱者。了脱智也。无系为力者。以择
灭慧离三界系。既后有等者。未来生阴名为后有。后
阴生阴名后有田。二乘生尽故云不生。田是生义。大
经云。一者亦果亦报。二者唯果无报。

四菩萨类中正
因为体者。问。总中云色心为体。应须十界皆云色心。
此中何以正因为体。答。圆释正因。正指色心。苦道故
也。于中又三。初正释。次辨逆顺。十中从便。更约因缘。
六道顺。界内二乘逆。二乘顺。界外佛菩萨逆。菩萨类
多。随其行位以判逆顺。言淮知者。性相体三。总说因
缘。力是因缘功能。作是因缘运用。果报是因缘习报。
故知略即因缘。广即十相。三若依辨下。辨报有无。佛
有报身。具如玄文。若大璎珞。乃成四句。

次众生十如。例前可知。

三国土十如者。委明四土。应
辨横竖。具如净名释佛国中。今且用四以摄十界。同
居六界。馀三四界。亦可分方便二乘。实报菩萨。寂光
在佛。

夫一心下。第四结成理境。恐人迷前。故重结之。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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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三。谓法譬合。初言无心而巳者。显心不无。介者才
有也。但异无心。三千三德悉皆具足。故大师一代演
说。唯此止观言及三千。故知馀虽云观。非观正宗。故
所论皆略。故序中云。说巳心中所行法门。良有巳也。
凡诸释义不能取异诸教者。良由不语三千故也。


例如下。譬。八相迁物者。相谓能迁。物即所迁。俱舍云。
此谓生生等。于八一有。能八即本。随二四相故。大名
本。小名随。以此八故。故成有相。言生生者。所谓小生
生大生。馀三亦然。此八望法不前不后。心与三千亦
复如是。

今心下。合。非识是不思。非言是不议。此理境
竟。

次问下。明修得境。又二。先问。次答。初文者。此自行境。
故先问起以成行相。于前理性未论性过。故今须以
四性推捡。今此问者且约所起。对理本具而为破执。
其实但离本具性计。故下。答文。离四执巳。还依本理。
一念三千。又前云理具。又云修具。故须此捡以成行
相。

次答中二。初约四种四句破执以明行相。次引證。初
文二。先释。次结。初又四。初横四句。又为五。初引。二论。
然此破性不同。三教。今唯理性寄二论者。论存教道。
恐执教妨理。故引而破之。言无没无明者。梨耶恒有
故云无始无没无明。次若从下。示各计之相。判属性
过。计心为自。计缘为他。三若法性下。正破性计成过。
又二。先破地师。法性非真缘者。还引所计。准理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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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性俱非。地人僻计法性非心而许心具。亦可法性
非缘而论具。何得不许摄师梨耶。次若言下。破摄师
以他破自。法性之外别有梨耶。若许梨耶依持。即许
法性依持。若不关者。理复不成。四又违经下。引教示
过。经即大品。教既非四。何以各计。五更就下。寄于梦
喻以破性过。于中三谓喻合结。初又三。初定四句。次
若依下。责破。三四句下。约成无生。次心喻下。合。恐误。
喻中既以眠心相对。合中应云。心喻法性。眠喻梨耶。
梦事即喻生一切法。纵眠人等者。只应改云睡喻梨
耶。若言睡人亦有不梦时者。但取梦时为喻。三当知
下。结。推虽叵得。梦事不无。若为他说。还依四句。三千
一念。准此可知。何但说尔。观亦随宜。故观心论中。一
句各生三十六句(明横破竟)

次竖破者。前横以梨耶法性相对成计。巳异藏通。彼
二无有梨耶名故。虽云生等。指现心境。推两亦者。初
二计单巳被破讫。转计两亦。故须破之。各巳不生。二
不生合。云何能生。犹如水火自相损坏。岂更生法。破
双非者。灭为能生。不灭是所。既云双非。则无能所。云
何能生。

亦纵亦横下。第三四句。恐计横竖。异前两单。故须更
破。此则于竖四中。一一计横。初句计四。即前文是。灭
计四者。即云自灭生他灭生等。三四及破亦可准知。
此是以横织竖随计破之。若总论者。谓横及竖方生
诸法。破亦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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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纵非横下。第四四句。单双既破。便计双非。乃云俱
离而生诸法。共合尚破。俱离岂存。

次言语下。结成修境。若不尔者。两结如何。

次大经下。引證。横竖生生等文。巳是竖竟。若證横者。
生只是目。馀三准知。三四可识。问。前理性境及章安
问。皆云任运。何以对缘方成修境。答。推前具为心为
缘。恐计成性。故为推之。以无性计。即名空中。何所疑
耶。

三当知下。明化他境。又四。初结前生后。二明化他相
状。三明佛意体性相即。四明教法大体。初又五。初约
二谛结前生后。结前自行。生后化他。岂有自满而不
利物。故约多證以成利相。第一义谛结前。世谛生后。
故为他说。必说四句。三千空中。次如佛告下。结。约佛
经證结生。此是大品。德女答佛。并是结前。佛皆言如
是。即是生后。三约龙树中论以證结生。生字生后也。
四引大经明结生后也。四引大经明结生不可说。结
前有因缘。故生后五。虽四句下。释诸结生。四句冥寂
释前结。慈非怜悯释前生。若凡若圣。凡有所说。四句
破巳无不利他。然此利他不同起教。彼在八相。此局
初心。纵通后心。仍在习果。问。何故破乃俱四。利他各
一。答。知机设化。是故各一。自防转计。是故至四。

次或作明化他相状。于前四句各具四悉。即十六段。
文相易见。且合为四。随物十六受益不同。一四初世
界四者。心具即自。知识即他。水银和金是共。自尔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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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因。四顺欢喜即成世界。云何下。为人中四。准信
即自。值佛是他。殊自水他即共。非内等是无因。言先
尼者。佛法无着。若先尼有著。小乘亦难。况大乘耶。论
约大乘。故以小况。

二佛旨下。第三明佛意体性相即。佛意本即。劝习者。
顺于中。又二。初正明相即。次判得失。初又三。初正明
体性二谛相即。次约利他二谛相即。三总结自他体
性相即。初言不在等者。即第一义。次又四句下。约利
他。又二。初法说。次若为下。譬合。言若为盲等者。譬佛意
也。依无著说皆契悉檀。故云见乳。即世谛下。结譬。三
当知下。结自他体性相即。经论者如前引。次天亲下。
明得失。又二。初明失言。矢石者。如箭射石终无此理。
次若得下。明得如文。

四若随宜下。明佛教大体。逼物虽用适时之变。佛教
大体皆因缘生。则自他等。皆从于共。故今复依大体
而说。于中又二。初正说教门大体。次明所生法妙。初
言无明法法性等者。如丹是药法。来法于金。法性无
明比之可见。自染生。他净生。自他即从染净和合(云
云)。故知凡推四句。皆推和合。故四推巳和合宛然。
次一性下。明所生法妙。又二。初明所生即和合性。故
云性。故云一性虽少等。以从缘故。缘生即空。故云无
明等。性本无故。见此性巳妙理存焉。次何者下。释所
生。性即无明。故多非多。无明即性。故一非一。

故名下。结化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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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解下。第四。还依教体。结前诸法。即是三科。三世间
等。专示妙境。三谛之相至此卷后方始例释。此中成
境且总揽之以成三谛。于中又二。初结略。次示三谛
等。初一心下。历前心造。一阴下。历前五阴。一入下。历
前十二入。一界下。历前十八界。三科共成阴世间也。
一众生下。历前众生世间及国土世间。一相下。历前
三处十如。

次若法性下。示三谛等。示前所历诸阴生士如等。是
三谛等。又为三。初结三谛等。次会异名。三诫劝。初又
五。初三谛。次三观。三三智。四三语。五三趣。初又二。先
释。次如是下。例。

若一法下。结成三观。亦二。先正释。次例。初又二。先别。
次一。空下。总历。一切下。例。如文。

若因缘下。结成三智。亦二。先别。次总。总即是例。以权
实例观。亦应先对三法。次明总相。故云一权等。

若随情下。结成三语。亦二。先结。次例。初文者。能说名
语。被物名教。复以渐等三教结之。随他即渐。随自即
顿。共即不定。前大意中于一圆顿示三种相。今妙境
中收三止观同入圆顿。故以此三会三止观及以三
语。遍历下。次例。如文。

若解下。结成三趣。由渐等教起于三趣。对于三教。合
不可得及趣非趣为一圆顿。一切法中开为馀二。准
上三观亦合有例。伹是文略。

次此等下。会异名。妙境不殊。得名处别。随义名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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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 三种种下诫劝如文。

如如下。第五。举譬妙境总譬前性修他结等文也。于
中又二。初正明三喻。次劝信。初珠喻者。第一义天。故
云天上。理性之实。故云胜宝。无染自净。无外故妙。只
一刹那。故云芥粟。满自他果。名有功能。能满他愿。故
名为欲。体是宝炬。故云宝也。真宝名琳。似宝名琅。如
正助门不出此理。非自他性故非内分。从不谋去。具
利他用。非纵故不谋前后。非横故不择多少。任运故
不谋。称机故不择。虽五味次第而常秘密不定。故非
纵。虽诸教不同而适时增减。故非多非少。机应不当
权实故非粗妙。触缘斯现故云称意。丰捡益物不穷
故云攘攘。攘攘。福也。乃至正报珠亦现之。两字去声。
非本无今有故不添。非本有今无故不尽。下之二譬
语少意同。准此可知。

三毒譬者。定有定无非二边相。次三梦者。法性无明
相对以消。多少亦应可见。翾。小飞也。梦悟相对。消之
可知。安乐行梦。亦何异之。次若信下。劝信。如文。

此不思议下。第六明境功能。下九名妙。良由兹也。

说时下。第七收摄诸法以入观境。一心中具自他修
性等。

次明第二发心。初起造趣名之为发。非前三教名真
一心。三谛名正。菩提是果。境是所行。心是能趣。慈等
所用。依教反迷。故名为发。制心顺法故名为誓。期心
有在故名为愿。问。应先发。何故以境居前。答。若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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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心无所诣。亦可先巳曾发。今令重教。于中为六。先
总标。如文。次正释。三结会境智。四简非。五总结。六观
心。既深下。正文。释二。先悲。次慈。先悲从说。今此从行。
初又三。初明境。次正起誓。三结。初文二。初牒前妙境。
故云一。苦等因果得名。故但云苦。三千一念。故云一
切。凡一切言。皆准此也。只法性变作无明。故依无明
而起于悲。

次自悲下。历境思惟。为起誓之由。于中又二。初明九
非心。次明二乘心。亦寄次第而缘自他。初文又二。初
明苦集。次明悲他。初又二。初三途。次人天。初又二。初
明因苦果苦。次明誓由。初又二。先苦因招苦果。言昔
苦等者。昔三途因也。转环下。昔三恶果也。次而今下。
今世果上复起于因。次百千下。惊叹为起誓之由。

次设使下。明人天。又二。初明无道灭。如市易等。并譬
相福。唯换三途。须臾又易。易换由福。更增罪累。故云
翻更。苟者。取鱼器也。相心如鱼如蛾。相福如苟如灯。
感果如入如赴。虚搆名犹计。世智名邪点。结厚为逾
迷。苦深为逾远。乏真理水名渴。感报增欲名更饮咸。
反增生死名为更甚。即损道也。相福如须皮。三学如
身体。相心如系缚。受果如入向。却随三途如弥坚。转
痛无明如盲。戒善如入。受果如枣。相心如不固。获福
如堕洑。

次把刃下。叹无道灭皆趣菩提。如操刀得柄。若准相
心如把刃把火。菩萨睹之如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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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自惟下。悲他。如文。斥凡夫及于六度。六度如毒。凡
夫如伪。兼于二乘。

次假令下。明二乘心即是一脱。二乘因果亦成誓境。
于中亦二。初明无弘誓。但有二乘因果。次伤他。初又
二。初正明二乘因果。苏者死巳更生。三藏不即。故如隘
路。菩萨如公行。二乘如叛出。生死烦恼。损害涅槃。如
怨心。故便三界皆名为国。周遍五道如备历。三界无
安如辛苦。失于大愿名之为绝。更发小志名为复苏。
背大往于生死贫里。除粪求智慧钱名佣赁。生死为
夜。涅槃如日。小果息处名为草庵。未发大心名不肯
进。拙度破惑名为鄙事。

次不信下。惊叹。悯伤之由。由背大故。方等犹谤。故不
信不解不行名不识。不知别惑故可悲。不识别理故
可怪。

次思惟下。正自悯伤他。思惟是弘誓之始。鲠痛是悲
愿习成。伤之至甚。故云鲠痛。

次即起下。正明弘誓。又四。初依境立誓。即约众生起
于初誓。次约烦恼起于次誓。以无缘悲经历今昔。故
并约事以论悲心。缘巳发誓。须顺理境。故下诸誓皆
约三谛。慈誓亦然。

次众生下。明誓相。亦寄次第而明
思惟。初是空相。虽知下。假相。虽知下。中相。一一皆历
两誓明之。誓愿既广苦集亦长。

三何者下。释相斥偏。
初斥藏。次斥通。次斥别。二观犹有无明所缚。故云非
脱。四今则下。显正。于中又二。初法中道双非。故非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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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次如鸟下。举譬。又三。初譬中飞空不住。如即空而
假。虽不住去。譬即假而空。次虽空下。合。三是故下。更
以𩰖空帖合。三故名下。结。

又识下。次明慈誓为二。初境。次誓。初又二。初总牒前
妙境。故云一乐等。

次我及下。别明誓境。明无道灭。昔虽等者。但求人天。
而不知求无作道灭为究竟乐。譬中。瓦砾如不识灭。
营光如不识道。

次今方下。依境发誓。又三。初立誓境。先约道起初誓。
次约灭起次誓。次虽知下。明誓相。亦寄次而辨不次。
初文。空。虽知下。假。虽知下。中。中观中。法门标初誓。佛
果标次誓。非修等者。释初誓。非證等。释次誓中非修
證亦可修證。是故发誓自为为他也。

三是故下。斥伪显正。应约三教以简毒伪。非空见爱
等。彼未證中通名为毒。二乘九非通名为伪。二乘及
诸教入空俱名为空。三教出假并名见爱。从初观理。
故并非之。

三如此下。结会境智。初明誓愿与境智相即。次慈悲
下。明智慧与慈悲相即。智只是解。依境生解。依解起
誓。境是所缘。誓是能缘。以无缘慈悲缘此智境。境名
无缘。誓名无念。用此慈悲故能任运。

四不同下。总简非斥伪。

是名下。第五总结。大意准前。
故指上也。单云悲者语随便耳。又此四弘更互相资。
同在一念方名誓相。第六观心。约一念无作四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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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安心。善以止观安彼法性故名安心。于中先标。
次释。释中三。初善以下。释名。上深达下。结前生后。初
结前境深。故云渊奥博运。下结前誓广。故云亘盖亘
遍也。境非不广。誓非不深。且从事理。释名便故。

须行
下。生后境所誓能。但是空解。今心安境方乃相称。安
巳利他。总填初誓。安巳惑断。填次誓也。惑断法具。填
第三誓。分分證真。填第四誓。乃至正助皆名填愿。

三无明下。解释为二。先总。次别。逗利钝故。发宿现故。
惑轻重故。宜乐异故。总中又二。初明止观。次显体同。
初又二。先明理境。次明止观。初又二。先法。次譬。法中
唯指法性。更不馀途。次如寒下。举譬。加于寒眠二缘。
亦只指于法性家之无明以为结覆。一往乃似寒覆
在心水之外。理论全是心水。故应观前无明只是法
性。名融名觉。

次今当下。略明止观。以为总安之相。又二。先止。次观。
初止又二。初明用止。次明成相。初文先正明止。虽颠
倒下。譬。不信下。合。念法性言。稍似于观。为成于观。系
念俱止。法性故也。次体达明止成相。

次明观中又二。亦初明用观。次明成相。初文亦二。先
法。次譬。劫火如前。空藏海慧。欲入会时。佛前先现是
相以表自德。兼示利人。故令时众唯见空水。观法亦
尔。法性无外。

介尔下。观成。又二。初明观成。次举譬。初文结成二空
以为成相。介尔非妄。刹那谓计观者。介。助也。即微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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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细念者破。名为性空。空相叵得。名为相空。

次如前下。举于火木。亡能亡所。以譬二空。法界下。合
亡。

次只是智下。显止观体同。寂照同时。故云只是。令下
别安可识。故分止观二相。况复其体不二。令无二名。
故知此中别而不别。下别安中。不别而别。

不动下。更
重辨相。即初明止即是观。不动下。明观即是止。不动
智下。明二法双用。由得法性故二俱安。

不动下。更却
覆之。上句止安故观安。此中观安故止安。故金光明
云。依于法身有大定慧。

若俱下。别安。先叙别意。于中又二。初叙意。次正释。初
又四。初重述总安非宜以为徵起。俱谓止观俱不得
安。次夫心神下。总出不安之相。为别安由。冥昧是观
不安。㨑利是止不安。㨑字应作[这-言+坐]。疾也。汩。为笔反。亦
疾也。倏。一駃也。亦惊也。三歒强下。引事以况不安之
相。暗散如敌强。行微如力弱。事在六国。出春秋中。二
既相𢪦。恐二俱表。今亦如是。总安与暗散相抳则先。
止观与法性义同俱亡。俱少分解。未堪全取。四当殉
下。总云事安之仪。以生从死曰殉。誓精进故也。荐。献
也。肌。皮也。假使皮骨枯朽。专修不懈。坚志别安。以期
入品。乃至初住。故云誓巧。

安心下。正明别安。望总云别。非谓次第。望下结数。别
仍成总。下对次第。此名一心。故今总别俱名一心。故
知只是总中止观。以止观别用。复加信法。四悉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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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成别相。于中又二。先列二门。次广解。广解又五。初
释自他一百二十八番。次历三观结数。三寄四悉开
显。四以所显能。五举譬。初又二。先辨师判行。次正释。
初又二。先辨师。次判行。初又二。先列二师。言利他者。
菩萨运怀元为利物也。

圣师下。释。释初圣师。次凡师。初又三。初明三力者。即
不思议中空慧法眼及化道也。故于一眼以分法慧。

次如鞠多下。引人以例圣师难值。故付法藏云。并是
圣人教。上树者。如第四卷引。以食悟者。贪食热粥。语
令得冷。乃以口吹寻冷。尊者语言。汝欲火犹热。应以
观水除其欲热。寻悟罗汉。呵责悟者。得第四禅谓为
四果。多以女像隐而试之。自觉欲想。复和上形而呵
责之。由是获果。非未熟而化。名不待时。非机熟而不
化。名不过时。盲龟下。举譬。圣师难遇。如大经中此龟
三千年一出。海唯一木。木唯一孔。何由可值难得之
孔。忉利芥子投阎浮提针。亦复过是。四依难遇。复倍
于斯。

次凡师。又四。初开凡师施化。次譬凡师化益。于中先
譬。以圣显凡。虽有三力而亦无益。故付凡师如世医
法。上医视色。中医听声。下医诊脉。圣观三叶现三轮
化。色等譬三。次第可见。障重无机。圣亦无益。无当机
利。名不能起死。次若不下。正譬。凡师化益虽无意业。
容有馀二。大师自斥称为凡师。偶有益者故云挑脱。
自谦引后。故云依语。等故下。诸文皆云师应问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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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子下。举圣况凡。小圣尚自差机。况乎馀者。大经
云。身子.目连非真知识。如教二第子差机失利。浣衣
知不净。金师善知息。如何错教。言具缚者。六根五品
皆具无明。故云具缚。如第一卷。但指初住为圣师故。
况三藏菩萨二缚全在。四今不下。正结。示令凡师化
他。

次地有下。判行为五。初略立二行。次引二论辨别。三
然数下。判存二宗而非全用。纵容和通。行成在见道。
方便是根性。行成由方便。不可硕异。故多论所因不
同。今以一向德宗少别似今相资。是故今家会而存
之。四今师下。助今师意。正释二行。明久因为现种。现
有藉久因。久因异德宗。现有异多论。故今但论宿为
现在。闻思之种验现知昔。随机逗之。于大经云。一经
于耳七劫不堕恶。思惟其义必得菩提。即是久远闻
思种也。五若论下。判于利钝更互得名。不同两论。

巳说下。正明别安。又二。先结前生后。师应下。正释。正
释又二。先明自他一向。次明他相资。初又二。先正释。
次结数。初又二。初化他。次自行。初又二。先示法相。次
结数。初又二。初单明二行。次明回转。初又二。初总设
问答辨性为施化之方。

次正释。初又二。先问。次其人下。答。述彼所尚。于中又
二。先明信行。次明法行。

次既知下。正释。为二。先信。次法。初又三。先标法数。次
释三结。初如文。释中八番。一一各有三意。一示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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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指广。三结成悉檀。初言咄男子下。正示相。此中所
引伹示说仪。虽有儒小偏渐等言。言近意远。皆为
成于圆顿四悉止观行相。下文结数自别义开。言以
其一意者。此如老子中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
等。老意但天地合于阴阳之道名之为一。今以苦集
因缘并以得灭为一。六蔽乃以彼岸为一。三乘之极
故云为最。善巧下。指广。是名下。结成。悉檀下之七番。
伹为七文。

次为人中言如天等者。亢亦旱也。卉是草之总名。引
彼不生显所能生。即生善也。婆伽龙王。文在华严。今
云四方。即阿耨龙王也。

人亦下。合而不合。七日及四
方。合河兼池加道品树。初反合不生。若能下。合生。亦
可教观说之。发诸禅如雨者。以能为诸法门因故。燸
等。三藏也。苦法忍等。如前转法轮中。顺忍等。通教诸
法也。寂灭无生。别圆善根也。并因禅生即生善也。

对治中云醉象者。如前释穴驮出大论。五翳者。成论
云。譬如日月。烟云尘雾及脩罗手。五翳不现。今通取
能障。故总名翳。风动尘曰埃。烟云起为霭。曜灵者。
日月也。亦云虚空中明也。既为障蔽。故须对治。睫近
等者。霄者近天。赤气薄。云得具。故成赤气而不可见。
中论大经并有八不可见。皆有睫近。而中论如霄。


夫散下。并修空所治之恶。密室中灯。除风破暗。金錍
者。大经性品云。如众盲诣医。医以金錍净其眼膜。示
一二三指。问云见不。答中一指不见。二三云见。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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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云。十住少见。即圆十住见于三谛。第一义中云心
若等者。世间即生法。世间即不生不灭法。皆由于定。
不生不灭即是真理。真理即第一义也。如来成道亦
第一义。常乐定亦然。有禅定者等者。电光如遗教。见
道亦第一义也。破无数亿等者。结破见理也。

其人下。约观信行四悉。初一问言通至于此。我闻等
者。斥法行也。三恶等者。举世苦况烧然负重苦仍有
限。无明障谛通至实报。故云大苦。方隅可譬权实理
也。亦可界内外谛各有方隅。多闻等者。乐即乐欲。闻
即信行。可对世界。故恶等言。相从来耳。如教等者。四
种道品为道。二死为非道。界内以三途为坈坎。界外
以界内善为坈坎。分别道等种种不同。即世界意。

为人中云月开等者。青莲因月。赤莲因日。大经云。如
赤莲华日照无不开荣。目与等者。大经云。一切作务
皆待日明。主.胶.火.导并譬于观。商.画.坏.盲并譬于行。
行即善也。种智即善中最也。故从胜。

举对治中。怨即是恶。识怨即是能治观也。武将有谋
者。如秦有王剪。魏有吴起等。皆善破陈障故如破恶。

次云热火暗薪缚。并所破恶。

第一义中云井中等者。大经云。如暗室中有种种宝。
暗故不见。日照故见。不可说言本无今有。涅槃亦尔。
须以去。般若偈意。诸法实等。并第一义意。等观者。并
是因观入第一义也。如是下。结。

其人下。次明法行。为三。初重辨根性。嘿以复嘿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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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不移。摄之又损。此肇公借周易词。即以真理极故
名为无。斥信行闻名为有为。故如坐驰。今借庄周坐
亡之言。以会忘文观理。随文曰驰。

次当为下。正释。亦有八番。初四是止。话。户夬反。

为人中。何法不备下。止具十度。一一度中一切法足。
善岂过之。故善中最。前六可见。因止等者。止为双非。
方便故也。止中具诸愿。故云一切。有除惑功。故名为
力。此是中智。故云不二。对治中言壁定者。室遮八风。
得中止巳。能离界内界外二八故也。朝露等者。露如
散。阳如止。晞。乾也。止是大慈等者。如慈治嗔。大明咒
者。般若大慧即大明也。般若是咒。名大明咒。总持诸
法。即遍治一切。故云皆遣。止是佛等者。念佛治障。今
以法佛止治妙道障。阿伽陀等。并能治之上。第一义
中言止即体真者。用次第名以成妙止。是佛母等者。
实母权父共佛子。法性寂照即佛师也。佛身即法应
也。止因果是眼。定慧能严。今止属定故云相好。具法
名藏。所依名处。具牒前宜。除牒前治。即是约理生善
破恶。

彼人下。约观四悉。初言正觉等者。在因名观。在果名
觉。正观大等。借果称叹。生善中能生等者。能生五分。
生善中最。

化道次授药对治中。能照即破暗。得实即除贫。第一
义中云但当等者。此四皆是无生观意。具如疏文观
心释。 四是为下。结。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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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下。明回转者。初二论中云始终者。二论并以始
终利。今不同之。于中又四。初总标来意。次引二论。三
今明下。正明今意。四若法行下。正明回转。转不转下。
第二结数。如文。

次明自行。自行即止观双说。化他即止观离明。教化
以说为本。故先明信行。自行以思为本。故先明法行。
又教他人各故离。自行人一故合。于中又二。先直明
行相。次明回转。初又三。初徵起。次标二行。故云若欲
等。三乐寂下。正释。于中又二。先法。次信。初又二。先释。
次结。初四悉为四。一一各有一止一观。初乐欲中。初
是止。若欲下。观。以在初故。未论生过。次其心下。为人
等三皆先因前生过。次用止观治之。若念念下。对治。
修止下。第一义。是为下。结。并可见。

次明信行亦二。初释。次结。释中亦四。谓四悉。初文止
观乐欲未生过等。义亦如前。下三亦前生过。次用止
观。听观下。为人。或时下。对治。或听下。第一义。是为下。
结。

若法下。次明回转。如文。次自行下。结数。如文。

复次下。次明相资。又三。先正明相资。次举譬。三斥失。
初又三。先标。次释。三结信法数。初如文。释中又二。初
明信资法。次明法资信。法多信少名信资法。信多法
少名法资信。亦曰正助。初信资法既曰相资。乃是互
益。二文各二。初释。次结。初文二。先止。次观。初止中四
悉言如法者。既以信资。以法为名。初总明信为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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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下四悉。若具广说。一一悉上皆云随闻一句乃至
皆遣。避文烦故。但标初句。还坐下。乐。次下。三。又闻即
下。三悉。

次又闻下。观中四悉信资于法。于初二句有闻语。下
二准知。破恶对治。欲悟第一义。此乃下。结。问。何不云
悟而云欲耶。答。此立四悉。寄行辨之。未是恶破见于
真理。但异前三属第一义。故前但示豁豁朗朗等。

次信行下。法资信。四端坐等。即四悉也。文中阙观。

是为下。结。 次前作下。第三结信法数。并如文。

次夫心地下。举譬。又三。初法文者。不同前总。故云逐
愿。譬如下。加以饮食丸散阴阳三双譬之。各遍前意。
合成四悉。随愿乐欲也。饮食生善。丸散对治。阴阳第
一义。三八番下。结。

三一种下。斥无相资之失。故此二师岂准偏用。都无
信法等。一止一观偈亦无据。引成偏也。师既哽塞。学
者必非。人天尚无。安尅真妙。故引大经。浆即人天。酪
等出世。

次若就下。历三观结数。言若就者。别立之辞。文虽唯
顿。更约次第。各有一百二十八番。依前重述。故云又
也。辨前合成五百一十二番。如下破遍。一一句见。一
一品思。皆云信法。相资𢌞转。即是一一各有六十四
番。后横竖不二亦是一心一百二十八番。故知此中
且随谛说。若依前后作相显说。亦是次第显不次第。
若尔亦可不思议中三各自为一。三中之一复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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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自有四番一百二十八。问。圆何以别。答。如下第
六卷中云。多入空。少入假等。单三复三具足者。一合
成七重。若次第中唯得为三。虽复五百一十二番。但
语信法。或以止观摄无不尽。为判权实更约四番。

三悉下第三。约四悉。且文者世医所治。借大论文以
成今意。属世谛者制为世医。三悉更互相生相须。随
得一悉更须馀悉。故云更生至第一义。纵未元生。證
必由此。故云不生。又永异前三。故云不生。故下。结。又
云世出世互相成显。故一一行皆应四悉。故第一义
未极更须上三。此中本是不思议。四故得相显。

四若离下。以所显能。重示前境。今知无别。

若心安下。
立疑。疑云。行者必须前诸句耶。故为释云。如前总安
一句即足。若不安者置总从别。故至诸句总一句得
安。尚不至二岂六十四。故引譬云。得鸟者罗之一目。
五一目下。举譬。譬前多番止观。于中又三。初譬者。或
逗多人。一人前后故须尔许随得入处。故云得鸟。一
生行之岂唯一目。若得入者尚可多人共一。何但多
人用多。故下结云。如为众人。一人亦尔。罗者鸟罟。次
众生下。合。三须广下。提譬𡊜合。㭪者陆𤢥也。

四明破遍为二。初略明来意。次广明破遍。初又二。初
对妙境明破意。次对安心明破意。初又二。初牒前境
以徵起。故云法性等。合即一念。散谓三千。次伹众生
下。答明破意。理实不当破与不破。安尚不安。是故须
破。无始颠倒谁论多少。曾行前三故云少耳。称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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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故更云破。前令诣理故名为安。今准教推故名为
破。安破从事。心境唯一。

次上善巧下。对上安心以明破意。亦二。初牒前安心。
若前巳安。安即是破。今更明破由前未安。次若未下。
正明破意。言有定之慧者。然安破二门岂应偏独。若
宜有慧定。如前用安。若宜有定之慧。如今明破。宜乐
不同。名不徒设。

然破法下。广破。又二。初明所依门。次正明广破。初又
二。初通举诸门。次别取教门。欲别依无生。故于引通
取别。初文又二。初先列经论所出教行智理。互相因
入。不过此四。文字即教。四十二字门。南岳两解。一通
三乘。二别约圆。今废通从顿。故四十二字一一相具。
一家或将譬于圆位。今言教者。如大品云。语等字等。
从语即教。或观行下。明行为门。三昧即行。或智下。以
智为门。或理下。以理为门。次依教下。次明生起互通
教观。居初是今所用。以教能至行智理故。故今此教
光扬明显。次三门下。别取教门。又二。先明去取。次三
藏下。正取教门。于中又二。初通列诸教。次别用圆教。
初言先破见者。元佛弟子也。或慧行断厌。或善来无
学。或三十四心并俱断也。通教大同。但佛无俱断。别
竖次第。倒馀可见。言横不遍者。不能位位遍摄诸法。
次今不下。别用圆。仍又二。先牒前心境以显圆门。一
境一切境指前妙境。一心一切心指前安心。发心还
依此破。故云破遍。次馀门下。正用圆门。于中又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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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遍不遍。次所谓下。正列圆四门。三今且下。明去取。
理虽相即。从教从多。故于圆门且存无生。四无生下。
明用空门功能。于中又二。先明横竖摄相。次广示相。
释义功能。初又二。先略明横竖。次结。初又二。先竖。次
横。初又二。先标光显二意。次何者下。释上二意。于中
又二。先明到因。次明到果。初又二。先明教门能通。次
明光扬能显。初又二。初正明教门通行至因。次引二
住为證。皆以通行至因并无生为首。

次止观下。明止观能显。又二。先法。次譬。初文者。虽有
此教必须行显。至于初住无生。次举譬者。人即行人。
位谓入住。若空有其门。门何所被。空有其人。人何所
禀。人教相应方名俱有。如人入相门方禀显。

次明通果者。亦二。初明教门能通。次明止观能显。初
文先出所通。即涅槃不生。故定慧二法至果方满。引
大品者。虽理无去来。然从佛得名。法华准知。

止观下。
能显。又二。初正明能显。由果满故一切俱满。巍巍等
者。高出貌也。堂堂。容也。白虎通云明也。即果智高明
如星推月。今即果满能利他也。照十宝山者。果月处
空。照十地山。影临四海。即起应也。果亦下合。级四机
者。水如机。影如应。四教四门并名应也。

次引證。云礼骨塔者。于众会中忽然塔现。佛自起礼。
以此塔中有佛先身舍利。由因感果。是故起礼。岂非
光扬。故引为證。

次明横摄。又二。初无生下。结前生后。次大品下。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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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门。问。何故横竖俱引四十二字。答。前于一门竖入。
即阿字门。今以四十二字一一相望。故名为横。横竖
总在阿字门中。乃至并在四十二字。故俱引无妨。次
横竖下。结。

此意下。次广明门相。释横竖义功能。文自为三。于中
又二。先标列来意。故云难见。但如前释。意犹未显。故
次引佛藏等释于三意。三意又三。初佛藏。为二。初事。
次理。理即观心。初事又二。先正引经以明外用。次合
无生门。言外用者。经言无名相中假名相说。皆是如
来不思议力。如人嚼须弥山。飞行虚空。乃至劫尽烧
时。一睡劫火即灭。一吹世界即成。总有八事。八中吹
睡义合无生。则内外相称。是故引之。

彼经下。次合无生门。正辨相称。若有自言得无生者。
请凭外用。

次须下。约理即外用之由。一刹那起名一众生。即起
即灭名为一期。念念之中恒起三毒。即当劫尽三灾
意也。三毒贪为首。三灾火为端。应以止观观之。若成
智断。必有外用。

次引涅槃释义。诸经咸有。不及涅槃。故今引之释成
其理。其理不出自他智断。能所事理。思议不思议等。
悉无生也。文在第十九卷经。于中为二。先引经释。次
料简。初又二。初释四句。次释六句。初又三。初略举经
文。次略明摄法。经列不闻闻等四句。次列生等以释
闻等。次列至等以释生等。今从中说以摄前后。又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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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无生名故。古有多释。且置未论。经欲说此。光照
十方召诸菩萨。方为众说。此不容易。诸文亦以生等
用对四教。则是义立。今择无生兼消经义。故依经列。
先例四句。次案此下。略举相摄。只是自行因果。化他
能所。具如下释。若不尔者。何名为遍。则破遍门义兼
一部。一部只是自他因果。

次不生生下。第三广释经义以明摄法。于中四句自
为四文。初句为二。先引经释。次明今解。然诸句后。凡
云经释。并佛自释。凡云今解。即大师释佛解。皆引佛
藏吹唾结之。唯初句阙结。准例合有。初文先牒经句。
安住下。经解。

次今解中叹明所安。故先释世谛。次明能安等释安
住。理无二法故且云共。能生所生能安所安亦复如
是。以止观安之方成妙境。此观初成名观行位。观托
世谛观名圣孕。圣托胎故名托圣胎。又圣种中生名
托圣胎。至初住位名出圣胎。从圣生故名出圣胎。契
一分理故名不见。不见即是不生智成。此释不生字。
获佛下。释生字。引论者。诸法是无明世谛。般若是佛
知见开。

经释下。释第二句。亦二。初引经中先牒句。次不生下。
经解。名大涅槃下。总标。生相下。释两不生。生相尽故
即智断满。修道得故即因契果。

今解中二。先结成因果。次以佛藏结。初文二德圆。释
生相尽。即指妙觉为寂灭果。次因果下。佛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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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第三句亦二。先列第三句。世谛下。经解。

次明今解为二重。初又二。初正解。次以佛藏结。初又
二。初正释此句。次以此句释初句。初文者由无明与
法性合出生诸法。故名无明以为根本。但破根本。法
则不生。名之为死。

此释下。次以此句释初句。重明所用义旨。此以断德
释智德。还是智家之断。故用释之。若释初句智德成。
即初句中下生字。若此句中断德成。即此句中下不
生字。不生名同等者。简两句中不生字。初句上不生
字。此句下不生字。两处名同。事理则异。初句智德缘
理名不生。此句破事或尽得不生。名以理望惑。惑则
是下。故云下破。以惑望理。理则是上。故云上缘。

次初句下。简两处生字。初句下生字属智。此句上生
字属惑。两生名同。缚脱不等。初句智是脱。此句惑是
缚。是故须简。既以第三释第一。亦可第一释第三。以
此二德同时故也。虽然。必先运智。岂惑先断。

次初句下。佛藏结。此既释初。亦以初句相即为结。

次经重释第三句。亦二。先引经。此初牒句。次今解。经
既两解。大师判之。于中二。先正解。前云断者是自惑
灭。今云四住即断四住惑。能自在生。此是通教。断四
住位尚能自在。况圆初住真位耶。故以通劣显于圆
胜。或灭下。亦以佛藏结。此两解。或灭结初。化兴结此。

次解第四句。亦二。先引结。次今解。今解又二。先正解。
次寄。此文后重辨四住菩萨。初文伹正阙结。何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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牒向再释以为能化。有漏是生。相续不断故名生生。
即所化境。

是故下。牒能化意。是为下。结成功能。前之
三句是化他能因果智断。此句即是所化境也。

次重释四住者大师重以地持六住用释四住解佛。

次释。于中又二。初引论释。次今释经意。初文者。地持
即当别教义也。尚以通显。岂无别耶。故以地持消经
显义。论六住者。从十住前不在六数。即指十信。六皆
不退故受住名。巳断见思故云不退。言一人者。六中
初人乃至行向皆在于兹。故云数进。第三净心住为
初地者破同体见。故云离我。即别见道。行道迹住即
别修道位。决定.究竟住者。亦别修道也。

经称下。次大师释经意。至行道迹住名真出假。

次释六句。又二。初正破不可说。次引大经可说。前四
句直明因果无生。未破无生。故经重明。故句句下皆
不可说。初又四。初正破六句不可说。次结成破遍。三
以佛藏结。四引楞伽释成。初又二。先列六句示遍。次
解释。初文者前之四句唯圆。今六句双破偏圆。即是
今文破遍正意。是故六句皆约自行。案此下。示遍。即
句意也。

若破下。解释。于中又二。初明大师释经。次大师释佛
所释。初又二。初正释。次结遍。初又二。初判思议不思
议。应云解惑。次正解。正解又二。初思议。次不可思议。
初又二。先惑。次解。初有两句。又二。初别释。显可思议。
次总释。显不可说。初文者。约次不次。能所相从。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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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惑俱名思议不思议也。问。何以亦破不思议耶。答。
理非偏圆。须破圆着。故又云不破圣人所得等。界外
等者。理体无生而惑是生。故云不生生。界内之惑云
枝末者。界外巳生。生上复生。故云生生。有内粗等别
名可思议。次此惑下。显不可说。言并是等者。凡是生
生皆所化故。因所有能皆不可说。不可说者正显破
义。

次破思议解。亦二。先别释两句成可思议。次释不可
说。初文界外之解。云双遣者。兼前得名。遣分段者。因
中说果。问。界外之惑是能化者。与界内解有何差别。
答。所望处别。人则不殊。

此解下。示相得相。十六门别
故云种种。从浅至深皆属自行。从化他边有多因果。
理尚下。释不可说。四种道谛是能趣行。灭谛法性是
所趣理。理性尚无。何得种种。故不可说。

次破不思议。亦先惑次解点圆理。或不分内外名不
思议。先惑又二。先释。次明不可说。初文者。先且结成
不思议。故云只是等。无明下。结不可说。

次破解者。亦先示不思议相。故云只是。于此制出圆
因圆果。理不下。明不可说。理俱无说。故二说不可。


将彼意下。结遍。如文。

佛自下。大师释佛所释六句。文自为六。初句亦二。先
牒佛释。次明今解。今解又二。先解不生生。故云依佛
此旨。次生即下。明不可说。

云何下。释第二句二。先牒经释。次今解二。先释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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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下。明不可说。初言八相等者。如前释。问。论八相
中小生生大。此中何以大生生小。答。小生生大理数
而然。大生生小大引起故。次文不言假者。以理空中
对生生说。生生假故。对空中巳。生生自成不思议。

次释第三句。亦二。初正解。次判属界内。初又二。先牒
经。次今解。先释生不生。次明不可说。初又二。初约四
性解生。即名为生者。释上生字。四句破巳。尚无无句。
何得有四。是故般若非四句生。故名不生。又般若下。
重约化他解。以不生生释生不生。生即无生。由般若
生。世谛巳死。故虽云生而生自在。

次若般若生下。明不可说。若般若生。牒初解中第二
解及次解中初解。云般若生时若自在生。牒上第二
释中后解。谓而生三界也。此之两生皆不可作生而
说者。非次第故。

次据此下。判。如上文。

次释第四句。先释。次判。初又二。先牒经。次今解。先释
不生不生。尚非下。明不可说。据此下。次判。如文。既是
极果。知是界外之解。

次释第五句。先列经。次今解。先释生界内外等者。揽
前两句。思议之惑只是一念。因缘生心。缘生空中。明
不可说。

次释第六句。先列经。次今解。先释不生。亦揽两解无
不诣理。理绝心口下。明不可说。故不可作圆理而说。
次佛以下。结成破遍。

三依佛下。以佛藏结前四六两处句相。言前四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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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结初四句即吹而唾。次第三句即唾。而第二句者
吹唾成就。第四句者吹唾所化。故知三句。三句吹唾。
第四句者。若单所化义即属次。次不独成义须兼唾。
若以所显能。全是吹唾之功用也。后两句者。即六句
中后两句也。以此句两向用之在六句末。同名为唾。
唾只是破。破者只是不可说也。故六句下皆云不可
说耳。若将结前四句文者。二句既是不思议解惑。解
惑不二吹唾同时。故以结前四句智断。此乃但结上
不生。未论二句下不可说。故用生字以结前吹。用不
生字以结前唾。若兼后二句。不可说亦结前者。结前
吹唾悉相即也。亦不可作相即而说。

四引楞伽释成六句。又二。先释楞伽。次引同大经。初
又三。初引经双标二法。彼无常品。因大慧问世尊何
故言于二夜不说一字。佛言依二密语即自證等。佛
岂无教。但依此二则无可说。

次自法下。引经双释二法。一一皆先牒次释。初自法
中云。彼如来者。彼过现诸佛證体无殊。名不增减。离
言说等者。于自證所离也。

释曰下。释经意。离言说等者。于自證中无此二故。具
如经释。

本住下。释本住法。即佛所行及本證理。并非修成。故
云非作。遍一切处。故名无住。理是所至。道是所行。故
举譬云并非行者至者所作。

经曰下。引经助释彼经。次文列古城喻。即是佛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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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答文。

三当知下。依经双结。二法非口等。亦是不可思议。

次此义下。引同大经。以生生为本法者。前云有漏。今
损即理。若尔。何以云所化。答。一切所化悉本法故。生
随顺缘。生者结前生生不可说。故前释云即是空中。
今亦是。第二三句准说可知。不生不生即究竟者。智
断究竟也。馀文同前。

次引大经明亦可说者。自證之
后必须答他。于中文二。先真。次释。初又三。初略标。次
今解下结通三。亦以下。佛藏结。

十因缘下。次释。又五。初列出十支。不云生死支者。属
未来故。今此且论从过至现。故大经续前不可说文。
后即明可说。前言为生作因者。以彼宿种在无明行
中。至今亦随无明起爱。复由现在闻法发习。次明三
法。又三。先列。次释。三文。众生下。显遍第三。引大品證。
第四佛藏结。如文。五引地持释成者。然地持中立四
种性入灭声闻。非今所用。如楞伽.深密等并方等部。
𢚂以策发。如净名中迦叶败种。附方等故。以四性且
对四教。

次料简中三重问答。初问今立第四句赴机是立。六
句是破。四句智即是亦破亦立。何以无第四句耶。亦
以大经文答。即初地巳去双非文也。故前四六无生
等文。分成亦在初地住故。章安消云。深无底故惊。广
无边故怪。非分别智知故非难。泥洹智不消故非易。
非真故非内。非俗故非外。非色故非相。非心故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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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非去来今故非世法。无中边故无有相貌。绝四离
百故世间所无。章安不释非方圆等。今助释之。非别
故非方。非通故非圆。非空故非尖。非有故非邪。若对
前文作破立名非破。非难非立故非男。馀句比说。

次问者。圆有四门。无生摄尽。应癈诸门。答中开三。初
幻门开句。非但无生摄尽。亦乃馀三遍收。于教行便。
且从无生。尚乃开为三十二门。但何四耶。故三十二
门亦随举一门收三十一。何故难言令癈馀门。次引
大经證于智断。言月无增减者。譬不别而别。寄惑智
边说有增减。虽有诸门只是智断。智断不二。诸门何
殊。大经云。因须弥山。俱舍云。近日影䨱。应依阿含。白
银琉璃。渐渐互现。

三若无生下。明摄法周遍。

次问无生门等者。门称无生。前何故云无生生等。无
生生是四句中第一句。生生是第四句。生自在是第
三句。答意者此生并是无生功能(初明所依门竟)

次正明破遍。为三。初正约识阴破遍。次例馀阴入(在第
三卷末)。问答料简初自为三。今又分三。初标列。次明章
意。三广释初文。皆云始修源底者。标中探说文旨故
也。尽源故横周。尽底故竖穷。言始终者。坚破[火*句]然。有
始有终。一见一思无非法界故尽源底。一一横门皆
能至竖。及皆法界不二。复能若横若竖。然虽三章。但
成二义。谓次不次。横竖只成一次第意。次成不次准
前可知。故云竖即论高。乃至无竖而不广等。

竖则下。次明章意。又二。初明互融。如前略说。次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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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證意圆。是故一家释义皆先总次别。后还结撮出
其元意。意虽若是。为显不二还须依章三段解释。使
法相不乱以成不二。

一无生下。第三广解。初释竖破。文自为三。今又分三。
初标数列章。次示章意。三正广解。初如文。

次如此下。示章意。又三。初略示章意。如文。次引證。文
三义三。意在度入归于一心。故此下文仍恐文烦。且
示六处。于中又三。初引大论为令易解。是故别列。次
引华严为于钝根。三引法华为施权故。初如文。引华
严二。二亦非二。然今约观但成借义相成而巳。法华
唯一。开钝成利。权即是实。正当今意。三从今欲下。总
别结意。复显文旨。诸教既尔故今依之。故示读文者
先知六处。一破见位后。二破思位后。三四门料简中。
四出假利益中。五结破遍后。六修中观。初只应且竖
尚示六文。况复章初频预谈意。慇勤指的尚恐犹迷。
傥沉密隐映从何取解。

三正广解。初从空入假。自为三。先列。次释。释中初从
见假入空。文自别。二初释见假。又二。初明能依能障。
次正明见惑。初又三。初法。次譬。后合。初言见惑等者。
明障所从而生及以能障功能。次如炎下。譬。云炎梦
者。见惑也。空觉者。真体也。此惑下。合。

次然见下。正明见惑。又二。初释从解得名。次释当体
受称。初又二。先释名。次见惑下。正解。正解又二。初明
外外诸见。次明佛法生见。初二。初正明外外。次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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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二。先列。次单。

四见下。释。释又二。先释三种四句。次释无言。初自为
三。初单见又二。初列。次于一下。释。释又三。初广约有见
生八十八使。次馀三见例。三广历六十二见。初又二。
先列十使。次历界结数。初又二。初利。次钝。初言谓有
于我等者。外计麻豆母指等是神身。四句及一异等
计亦不巳。名为我见。计我断常名为边见。由计断常
不信因果。复计自然冥初世性。名为邪见。执邪为道
名为戒取。谓是涅槃名为见取。是巳法下。因见生钝。

次如是下。结数。历谛成使。欲苦下。具十道。除于二见。
集灭离三见。上界不行恚。但成八十八。

次三见例者。但以无见而为根本。如计我是无乃至
双非。即其相也。

若历下。第三。历六十二见中二。先历。次结斥。初又二。
先历六十二生八十八。次历六十二八十八各生百
八。初言涧漫者。游彼也。五十八。次文各以五根违顺
平平为三。意根乃以心意识为三。法相似别。会之大
同。意以心意识为三世故。

次当知下。结斥。中二。先结。次斥。初文者心昏眼盲盲
故不觉。即无明昏。智眼盲也。故不知见真谛之理。

次讲下。斥。以彼不知俱是见故。于中又三。先斥旧。次
引證。三正判属见。初又二。先斥谬有去取。次此语下。
斥违经负心。若初三是见。二四非见。六十二中但有
其半。心实则违经。虚诈乃负心。

次引證。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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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下。判。且證有无悉皆是见。无既是见。双非宁免。
于中又四。初据中论不免性过。故属见。次又此下。验
无非證法。故属见。三诸外道下。是邪人所计。故属见。
于中又三。初通叙邪人所计。言本劫等者。本谓过去。
有十八句。末即未来。有四十四句。具在长含。次如长
爪下。别引證。见即属单四见中双非句也。准上下文。
并单四见中后三句摄。及以无言。三引高著。举况。指
长爪为外道中高胜学叶满者。况暗钝者耶。今判下。
第四。今家判结。

次明复四见。句别具二。故名为复。并缘法尘。于中又
二。初明四见。次于一一下。明见所生或。

三明具足四句句法。至四句皆四故。故云具足。虽复
具别并不出四。故皆云四。单但四人复则八人。具十
六人。皆除与前相似句。故为成复。具故重列之。若论
人法。更无别立。故复收单。具收单复。

次一见下。明见
所生或。

次绝言见。亦二。初正明绝言。次一一下。见所生或。


如是下。结。如文(外外文了)

次明佛法起见。初正起见。又二。初明四见。又一下。明
绝言。如是下。明见所生或。

复次下。第二。当体名假。与所从解名见名或。缘别皆
见。所言假者不出三假。于中分三。初释名。次例前立
相。三又于下。解释。释又为二。初通释三假。次别明假
所生或。初又四。初正释三假。次会异。三引證。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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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又二。初明小乘随事三假。次明大乘随理三假。初
又二。先约心。次约色。初又二。初正解。次引开善證相
待义。初又二。先列。次释。初文者。心因内外故曰因成。
能相续起名相续假。以此二假更互相望。假立生名
故云相待。内外因缘相望名横。若竖待者意亦准知。
言三无为者。一虚空。二择灭。三非择灭。旧名数缘.非
数缘。俱舍云。此中空无碍。虚空以无碍为性。择灭谓
离系。随离三界见修一系。皆得一择灭也。毕竟碍当
生别得。非择灭于阙缘处。当法不起。非慧力所择。名
非择灭。三皆无心。待我是有。故有是假。 次开善下。
證相待义。在后当破。

次约色中又二。先正报。次依报。初文者。往因现缘悉
皆不实。不实虽住。假后念续。往灭非身。他非我身。即
横竖二待。一切行相皆具此二。次约依报者。依从正
立。安能有实。论师即是弘成论者。今为成观。馀不假
明。是辨安心。故无傍及。

次但此下。明随理三假。言大乘者。衍门三教也。无明
幻化不可局一。外四大柱从四微成。既现镜中岂有
能成。能成尚无所成安有。镜柱如幻故云幻柱。镜柱
因缘和合见故。外柱理然本从众缘。言四微者。色.香.
味.触。一切四大皆具此四。四微于柱名为能造。像于
外柱名为所造。故于境中推能及所皆不可得。因成
既然。续待匹得。故但况云历时节等。时即相续。长短
相待。以一况字冠下二句。大论广明。今云随理。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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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实。三教所依。二理各别。今竖破见且从通理。别理
在下。修中观。初举易况难者。信镜幻易。知外假难。三
皆不实。内外何殊。虽俱不实。信幻易故。大乘教共立
十喻。偈颂如前。

又释论下。会异。中二。初会三有。次三假聂提。初又二。
先列。次释。自三然论三有。三假伹相待名同。馀二名
异。于二名中法假同。因成假名。但揽法假而立。似异
相续。文虽不会而意在会。馀二可见。言假名者。由法
相续方名假柱。初释相待全是论文。如待长名短。待
短名长。彼此东西亦复如是。由彼之长短东西。令我
乃有长短等名。亦由我故彼长等生。

次释假名有中虽有等者。假名不同实法之有。故云
因缘。亦不同于菟角之无。菟角名下无菟角实。假名
之下有实法故。成酪亦然。言色等者。此非和合造酪
因缘。是因缘者皆具四事。故名四事为和合法。是故
和合假立酪名。

又如下。举类释前。实法假名重重生故。言毛分者。众
分成毛。分是实法。展转望假。实亦可知。如俱舍云。极
极金水。菟羊牛隙尘。虮风麦指节。后后增七倍。岂非
十二假实不同。

论又云下。会三假。三聂提。论三有聂从。义同三假。三
科并在三假品中。故今总会。聂提此翻为假施设。于
中又二。先会。次释。初又二。先问起。次答。答中先会。名
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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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论云下。释五众和合与因成最显。五众下。释受假
名相续者。由根等不绝。义同相续。用是下。会相待名。
用树实法及枝叶名。又树枝叶各有假实。故待非树
有树名生。一切诸法悉皆如是。

璎珞下。第三引證。三假。四经不同。初引璎珞具三假。
本业云。诸法缘成。假法无我。有法相待。一切皆虚。相
续名一。空不可得。三假各有二句。经意皆以上句假
相。次句总破。次第虽别三假义足。

次引大品證因成。
有缘是众缘。思生是生法。

三引大经證相续。借外道
计以释相续。外道正计相续为实。如人读诵四阿含
经。若不相续安能至四。食法亦然。

四引净名證相待。
经从破说。云不相待。四句破巳。一念不住。意明衍门
亦三假也。

当知下。第四总结。

次所谓下。别明假所生或。即历教不同。前虽释小未
云四门及所生或。既各三假。今为对衍故重列之。于
中又二。初正明生或。次如来下。明生惑之由。由着生
惑。教意不尔。执者成过。然大论斥小。从藏得名。故论
云。佛法二种。一者争处。二无争处。诤谓馀经。历一切
法悉分二。然通论之。于十六门。六门皆有起见起假。
如天甘露能为长寿短寿二缘。甘露不尔。食者不同。
以由语见。圆亦生着。

次明破假观中。文自分三。初又三。初横破。次竖破。三
料简。初自分四。四中初破单。于中前文列中绝言并
在。三四见后。今明破中。一一四见后便破绝言。今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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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单。次破绝言。初又二。初正破。次结劝。初文自分略
广二释。初立二门。次解释。释中初略破。次广破。初又
二。初重叙略境。次明略观。境四观二。合成六略。言境
四者。一见略。不云四句但云一见。二假略。无三假相
但云不实。三所生略。无八十八但云结结。如前四防
过略。不出过相但云如后。言观二者。一止观略。不云
二空但云双寂。二者结略。不云眼智但云入空。此六
并通下四见首。后广此六故云广也。言如后者。如此
卷末得失中说。境四如文。

止观略中。初止。次观。对下六十四番。此中名总。初文
云飏依焰者。风飘为飏焰之动相。故知依焰方动。焰
必依空。实处无故。焰之与飏俱是动法。见与无明亦
复如是。焰依空。如无明依法性。空无所依。眠梦亦尔。
准说可知。

次又观下。释观中无明只是法性。不二只是不异。


性本下。释向不二不异。无明即性。性何所染。名本清
净。是故二法俱无起灭。故知无明无始不起。今虽法
性复何所灭。

若谓下。释二性同。能观等者。二法是所。
空即能观。非但所观不二。亦乃能所体一。虽有法性
无明之名。俱在真谛。从次第故。

次信行下。广破四见。自分四文。初有见又四。虽对四
见离总名别。未分信法仍得总名。初立利根信法二
行以结前。如前略足。

次其钝下。明为钝根。引中论意以生后。更广论也。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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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广意及用广法。故依中论。破末代机不承龙树。知
复何依。 三今亦下。明依论意以立广观。

次若一念下。第四广明观法。于中又二。先牒前三假
以为所破。次当观下。正明用观。于中又三。初总历有
见三假以修观。次别明回转六十四番。三明见度计
转。初又三。初正明用观。次例破馀见。三结成无生。初
又三。谓破三假。破一一假皆先以四句破。次结二空。
初因成中二。先列四句。次若心下。推破。破中又二。先
破。次结。初言前念等者。根无别体。即灭意是。由灭故
生。即当根义。五识亦尔。由灭意生。分别能起时名意
识生。今非五识意。以缘法尘名为识耳。故以此识对
根研责为有为无。根识有无虽复不同。俱在巳心。故
名为自。故互责之。今求叵得。此中心识由对尘立。虽
二。是故文中二名互用。不依法相而分二别。为从根
生责灭生。为从识生责生生。若根下。破上句。小宗虽
许根生。今为破须责。若从识生。为妨最大。是故不责。
识生无穷故也。

从根为下。双定。

根若有下。双责。初责
有识则有二妨。谓根识并及能并尚生。故生无穷。若
无能所。生亦不成。又意灭生。不灭非根。故无生义。况
生灭并。根义不成。生义亦失。

根若无下。责下句。例馀
无识皆能生也。

根虽下。纵难。此初立也。有巳下。责有
同前并。无同无情。又识下。责性一异。若一下。责一句。
凡言性者。当生为义。若共一者。则无能所。若异下。责
异句。异同无性。无性能生识。即名他生。何以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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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下。结。

若言下。破他生。自性破责。便谓由尘。望根名他。兼教
證缘。即是他生。误引成计。亦破。

次今推下。用观先定。

尘若下。责。先责是心则有三妨。一尘非心妨。二同自
生妨。三成并生妨。尘若非心容可计生。尘若是心还
成并生。尘若非心下。次责非心。与前根中无识义同。
亦如前责。责性例前。结。如文。

若根下。责合生。见单复破。避单计双。名为苦生。于中
二。先直难。次难性。初又二。先破。次结。初文三。初法中
先立。次若各各下。责有。亦同前两处计有。故云自他。
若各各无。如二砂无油。和合亦无。

次譬中。先立两句。若各有下。次责两句。如前。若镜面
合一者。各有无。恐计异方不能生像。和合方生。故结
责云。实不合一。不近不远方能现像。离在异方如何
能生。

三根尘下。合。但合若镜面巳下文耳。巳上文者。准结
自知。 如是下。结。 次又根下。难性同前。

次破离生。三既被破。三外计离。于中先推破。次结。初
文先判无同不生。先定。

次若言下。责性及同异。准前
比知。

如是下。结。如文。 次中论下。总證四句。

次若推下。结成二空。又五。初略示二空相。伹无性计
即名性空。亦不不下。相空。性破准相。故云无不住。无
句名为相空。不在等者。内只是因。下二准知。自有只
是无因异名。二空但时。不可一异。次若四句下。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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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结成二空。性执名世。不得名谛。破世见理。故名世
谛。故云破性。性破唯相。复依真理以云其相。名为破
假。故大品中历一切法不内外等。此是共空。次劝学
品及集欢品方乃独云菩萨。即菩萨生法二空。今文
从共。

三性相俱空下。结示总别。从假入空俱云二空。
故名为总。以此二空冠自他等。此仍成别。若从行者
不必至四。念从法说。尽理言之。

四引中论證。同前引
證性。今證无性。故云论同。五若根下。示此二空即十
八空。十八自从根尘等别。历一一空。空为能空。何以
不对。内外是所。消之可见。问。从有法至无法有法以
对三句。双非句耶。答。双非巳被毕竟空破。故不至此。
问。前六巳明二空。何须次七。答。大论云重明二空耳。

次破相续。类前可知。今略为三。初来意。次正破。三结。

若不下。破相待中三。先与前两假辨异。次破古。三正
推。初又二。初略异由。由计有故。次因成下。释出异相
相续。为别灭者。别在有情。心所灭故。异彼虚空。复异
择灭。是有为故。复非择灭。非心所故。唯对偏情。得相
续名。相待对通者。灭名通故。别在我心。对彼通三。故
名相待。虽不等者。灭名无生。无生同故。得通引。

上既下。次破古。亦三。初牒开善旧解。借彼因兼之名
以释相待。因前兼此故云因兼。上伹二重。今至第三。
故云过之。次又因兼下。今家正解。即相待中具上二
故。二假之后或虽未破。缘无生解。解对意根。即相待
中因成相也。因上二假至相待中。即相待中相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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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上至此故名为因。此兼上二故名为兼。释因同
旧。兼过稍别。望旧可知。

三释既下。结斥。

今捡下。第三正推破相待中二。初正破。次如是下。结
成二空及十八空。故知前无慧眼等言。即文略也。又
亦不云一切智等。并略。

次非但下。例破诸见。

三是名下。结成。光扬能显。并如文。

若不悟下。大文第二六。十四番对信法等。复名为别。
离前止观。对今信等。下去例然。见若被伏但在燸等。
故云有漏。

巳被伏下。第三见度计转。有虽被伏仍度入无。

次夫破下。破无见又二。初立二行三根。结前生后。次
正破。初又二。初明二行。次若上下。明三根。即破之由。
依无起计。以成下根。下去一一皆破根行。或无者。略
闻观生等。生即有见。谓无为实。是故须破。

次又当正破。亦二。先总。次别。总谓直修观法。别即三
假四句。此总即同初文。前文对四见名总。今此对一
见名总。

次总破下。释。释总又为三。初总破无见。先且引经以
明破相。初引大品者。以识了别于生即有见。无生即
无见。有无俱破。故互相况。皆云不可得者。以深况浅。
以浅况深。思之可见。

次引楞伽證前总破。经云。若起
空见名为坏者。堕于自共。彼经破见。其文不少。

三然
无生下。斥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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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别破。又三。初正破。次六十四番。三见度计转。初又
二。先叙来意次第。次正破。初又三。初略示空见。次比
决邪正二空。三示空见三假。初又三。初牒前有见。破
假之相。为无见之由。由有被伏。成今无境。总别三破。
名用止观。不见三假。似性相空。泯然入空。不见内外。
似破因成。亦无前后。似破相续。无相形待。似破相待。
次寂然下。明无见体相。三而起下。责见过相。

次释论下。比决邪正二空。又二。先明外人邪空。次明
佛弟子正空。初又二。初明邪空生使。次如是下。结归
邪空。次明正空。知爱即是过由。由于著心。著心若生
知过须离。离须修观岂计无生。

三云何下。示空见三假又二。初重牒计转为无见之
由。次无生下。示三假相。

次当推下。正明用观。为三。初正观。先破因成。次当知
下。结成二空等。非伹下。第三。例破诸见。

次若未下。六十四番。三勤修下。见度计转。

三明亦有亦无二。先叙次第。次正明修观。初又三。初
明见相。次引人为例。三略示三假。初又三。初牒前为
起见之由。次或进下。正示见相。三发此心下。示见过
患。

次如长爪下。引人为例。中三。初正引长爪。一切能破
是亦无。计有此见是亦有。言得悟者。因佛示故。次发
见下。引同长爪。三云何下。广示见相。于中又二。先苦。
次集。初言五不受者。经云。菩萨行般若时。行亦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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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亦不受。亦行亦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
受。不受亦不受。身子问须菩提。何故不受。答般若性
不受故。汝何以受于第三句耶。

次又我下。示集。

三又
此下。略示三假之相。

次今破下。正明修观。又三。初正明修观。次明六十四
番。三见度计转。初又三。初正明用观。次如是下。结成
二空。三即是下。结眼智。二三如文。

次破非有非无见。亦二。先明次第。次正明用观。初又
二。初略明见相。次示三假。初又三。初明起见之由。次
明见相。三明过失。初由又二。初正明由。次所以下。释。

若不定下。次明见相。又二。初正见相。次何以下。释。

三坚著下。明过失。又二。初正斥。次我心下。明十行使
即所生惑。宁起等者。经云。宁起我见如须弥山。不恶
取见怀上增慢。此乃少分。应云。宁起我见遍于法界。
不恶取空如芥子许。毒草等者。毒草苦集。药王道灭。

次又一一下。示三假相。此一一过。各具三假。

若破下。正明用观。又三。初直明用观。次明六十四番。
三见广计转。初又三。初正明破假。次例破诸或。三结
成二空。初又二。初直明用观。次点示四谛。于中又三。
初复次下。正示四谛。结于向文不出苦等。次夫一下。
明四谛功能。三如来下。引小况大。破见之功实在三
藏。故初转法轮正在破见。故诸部阿含。佛及弟子凡
有所说。皆云四谛。生灭尚尔况后三教。

次若非下。例
破诸见。三结成二空。若不下。六十四番见度计转。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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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

次所以下。结劝。言不杂者。见相假相一一不同
也。

次破无言。又三。初示见相。次略有下。复以众多绝言
通责。若谓等者。判其不出复具四句。言不出复见。第
二句者即无无句。言不出具足。初句者即初四句。中
有四句。即有非有非无亦是第四句中初句。即非有
非无有。三法华下。引證。

次复具及复具下。绝言准前。亦应广略推责结成等
相。今文极略。但先明复具。

次明绝言。绝言又二。初又复下。先出见相。次如此下。
破。破又二。先破。次何以故下。释。释又二。先横。次竖。前
诸绝相望为横。今以因果前后相望为竖。竖又三。初
正明竖。次上来下。重判横竖。如一有见中三假四句
为横。度入至四名竖。于有见中。因成是横。相续是竖。
相待二具。一一见初皆有总破。未分横竖。大途等者。
如向横竖不出于横。何者。诸见是横。复以横破。故并
成横。

次今当下。正明竖破。以竖法责故云竖破。言竖法者。
句法浅深故名为竖。始自三藏五停。终讫圆教妙觉。
此等位生。故名为生。汝若言生。是何等生。一一责之。
今其无分。任自成见。于中又二。先明竖四句。次明竖
绝言。初四句又二。先破生句。于中又三。初徵起。如文。
为是下。列出四教。自为四文。初是三藏。为是乾慧下。
通位。为是三贤下。别位。为是铁轮下。圆位。别不列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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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不列五品者。只是略耳。言重虑者。虑谓思虑。重观
前真。故云思虑。三用此下。结。

次若计下。竖破无生句。又二。初正破。次寄中论师辨
异。初又二。初徵起。次为是下。列责。不分教相。但通途
作无生之名。义通诸教。于中又三。初约三障以明不
生。见思等三是烦恼障。为行下。约事理破。为破三障
故得行理。行理穷满名为不生。世人下。约三佛破。于
中又三。先斥旧。若唯法佛。摄化不用。然此不生不生。
不得作重语读之。应须简书。上不生为上句末。下不
生为下句头。

今释下。正解。文有四重。初事理隐显择。法身本有为
隐。报应破或有用故显。故以三或并对三身。无明或
尽智满名报。尘沙障法门。见思障化道。此二或破方
成应身。次又无明下。对治三惑择。以将三身故。对三
身故对三惑。随惑显身亦应可解。

三又业下。约能治
所显释。业行位智以为能治。真如实相以为所显。复
由业等三烦恼破。报应成就。成故理显。

四者别对三
因释。修性皆尔故用对之。俱通别圆意在于圆故。初
三似别。二四扶圆。以别显圆共成责义。文前三释。约
诸法不生而三佛生。第四一释。诸法生而三佛生。意
在总论诸法不生而三佛生。故总结云生即无生无
生即生。若唯法佛不见诸意。今文本责无生释三佛
义。因破他故使明相即。于中文三。初约理结故相即。
次引證结。三将诸下。责。并无比等。岂非见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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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下。次寄论师异辨。又二。先斥旧。次用彼非以显
今是。因出异解以破他非。初又二。初引他难。次论师
救。论师被他谬破。虽作多意不明分齐。故被他约凡
小破责。加字申通令得会中。若尔非迁变之生灭。未
会真空。今且与其不不生边。故云扶中。责其不远。故
云伤文夫义。

三今家破。又二。初此解下。略斥。次何者下。释。释又二。
初释失义。次释伤文。初又三。初明所失之义。谓失于
兼通会别之义。论文圆宗既有异含。如何被责伏无
中道。如汝被破正当论文。所兼通藏即初文是。

若生
下。为其出论含别之义。若生下。出论正宗。言破二十
身见者。经论不同。此不假述。五阴各四成二十句。计
色与我大小一异。四阴亦然。破得初果。次案文下。结
示。兼二即通藏。

三龙树下。示正文义。推功论主如何弘论破失中。

次开下。斥伤文失。论语第九接玙见孔子领徒。因而
歌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意斥孔子出不遇时。故邓
艾酬于魏主云。凤兮凤兮。只是一凤。徒自加不而犹
失义。

抽笔下。斥甚著述伤文。前斥所说伤文也。

悬疣
下。约喻以责。疣者肉之馀。横生一肉著体为赘。加点。
义如赘上生疣。

次今解者。还将彼非以显今是。为扶含显。存本不。生
依汝加不。亦有多不不生也。故责见心为是何等。于
中又二。初正显。次结斥。初文十重。初标。次列释。释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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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初二明非由但破生亦破不生。故云不不生。以
正破邪明不不也。第三至九皆以二不破两或生。即
是以一生字对上两不义而言之。开为两生即两不
生。结句但云不不生者。只存略。下去皆然。第十妙觉
智断永满。故两不生。三释并存妙觉位耳。又从三至
九皆先择竟。次生后句。初文长爪成第四句。及绝言
者。一切能破。似双非语。皆可转。似绝言是。是则一计
前后四出。即后三句及以绝言。今总破之。似一不生。不
生邪见。是故须破。名不不生。如非想下。引非总无生。
亦须破故。言第五不可说藏者。具如大论引续子毗
昙。故其所计犹违小宗。是故判之为附佛法。不生亦
不生者。亦是不生法破故也。三藏菩萨未得不生。故
中文无缘觉侵习。习既未尽故亦不论。言体不者。以
异折故。菩萨空同。二乘假同。别教亦不云别。人登地
犹有别。

二次结斥。如文。

次明第三第四句。又二。初略损上文。次别释。言如上
等者。发大心中双非传脱。传脱只是有无二边。若尔。
第三云何。答。遮照异耳。若历闻法离四。是则五十六
重。双非双照加四弘六即。即有六十六重。况复诸教
并有此位。汝是何处双非双照。释名等者。破横竖中
各有此句及绝待与绝体。体是此句。虽即略损。复更
历事。

次若谓下。别释二文。又各为三。皆先徵起。次释。三结。
初一如文。

次为是下。释中言内外业报者。只是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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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外。折中亦得。当教论之。通教意同。

若非如此下。结
第四句。三文可见。

次竖破绝言者。又三。初以外外等六责之。言哑法者。
外计以此而为正道。次三藏下。约佛法。又三。初正责。
四教皆以四门通理名绝。次不可众多下。况责。三为
此下。明过患。即是见所生惑。第三十种责为五。初略
标。重以十种四句外责之。故云更也。次十种下。列。直
立四句故云一往。四上复四故曰无穷。如前释。三假
四句乃至复具等得悟者。从门得悟名门。为四摄属
者。四教各有有等四门。以句摄之。门属句。言权实者。
如云三教为权。圆教为实。各有四句开显者。实外无
权云何言出。不过法华故云齐此。灭后起净故云失
意。作论通经故有得意。三一往下。解。四若不下。结责。
五前横破下。判横竖。始从外外终至灭后。故名为竖。

今世下。第三离料简中二。初斥伪。次释疑。初文二。初
斥邪人邪法滥正人法。次通斥一切凡夫。初又二。初
斥人法滥真。

次别出所滥之法。又二。初正明人法之失。次以九事
比决邪正。初又二。初明邪人滥法。次引例结责。初又
二。初以正滥邪。言恶魔等者。谓曾出家。破戒还俗。更
作道士以灭佛法。又如大品。天魔亦作比丘。为菩萨
说相似道。骨观乃至阿罗汉法。何须生死受种种苦。
报恩经云。贼住越济。断善根人受戒不得。正以破内
外道名为越济。济。路也。越此二路故云也。偷安者。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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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子云。偷者天下之大贼。邀者。古尧反。要也。求脱无
由。苟求平等。押商等者。平斗之本曰槩。以道士心木。
平二教斗。终无是理。道入佛法。偷正助邪。押十二八
万之高。就五千二篇之下。名摧尊入卑。以释彼教。如
法师著二教论。教唯有二。谓儒与释。俗有九流。道即
道流。若道立教主。则九流分九。如儒流中牟子.李思
慎等。洞晓根源。

次以道下。以邪滥正。旧注云。可说之道非真常之道。
名亦准之。虽有真常之名。将何以拟三谛四德。

次何者下。引例结责。

诸法下。次以九事比决。又二。初正比决。次结责。初九
事者。如道土李仲卿著十异。琳法师立十喻以喻彼
异。文以七。复加威仪及以族位。一者理本不齐。亦损
向来所滥之法。虽有无欲之言。言下无旨。徒置常道
之说。说无所归。无欲观妙之言。欲妙不唯一揆。教相
下。二教不齐。今略举一不齐之言。然五千之文伹去
奢自约。自约自俭。守弱患身。岂可与夫逗大小用偏
圆逆顺化冥显益同年耶。

况以下。三苦集不齐。但略
举况。老虽患身去欲。未达患源。弊智劳形。不穷弊本。
苦集增长。去道弥途。岂与夫舍三界系。离三惑缚。具
足三智。住三涅槃同邪。

况将下。四以道灭不齐况之
无作四谛。彼典无名四德。涅槃归乎极教。本既下。五
示迹不齐。灭理为本。应化为迹。

佛以下。六相好不齐。

佛说下。七化境不齐。先老次庄。佛说下。说字税音。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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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也。非私曰公。[火*句]。明也。隐密私说。尹喜一人。列传云。
喜为周大夫。善星像。因见异气而东迎之。果见老子。
请著书五千文。若也齐于梵音遐被。何以五千授喜
一人。又漆园不。述庄本迹蒙人也。名梁惠王同学。著
书十馀万言。而皆寓言。今宋川北故蒙城是其处也。
现有漆园乡。是著述轨轨迟貌。

复次下。八戒仪不齐。

如来下。九因位不齐。颙颙。仰也。

次盲人下。结责。

次复次下。别明所滥之法。又二。初正明外人滥法。次
六句料简。初文者先辨同异。前既巳明多种绝言。绝
言之前应多种四句。中论不生不灭即是别圆第四
句相。即真中道正绝言也。故以绝言绝句外无法。如
外邪绝欲破别圆。三藏破外三何所论。

次问下。料简。初问者既不许以诸句破论。谓为有著。
于论起见。当如何耶。答分六句。本以中论而为难辞。
故今亦以中论意答。论既兼含。总有四意。亦以四意
对彼外人。复以四种不生灭见。对四教下正绝言故。
有破等三双不同。且如三藏不生不灭破绝言见。三
藏绝言破不生灭。见相修相即准例可知。修中亦须
以邪修正。相即须得当教言之。外外对衍有三六句。
除外外巳。复以教教自用。见与正行成四六句。又以
藏对三。以通对二。以别对一。都有一十四个六句。若
论答问破邪。一个六句即是楞伽。具有以幻破外。约
通三教。准例用之。

次通斥凡。又二。初正斥。次明见破由观功德。初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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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凡夫无非见也。鱼王等者。此二若行皆多随从。

次当知下。示见过患。明观功能。于中又二。初明方便。
通且寄外外。故云避具入绝。前约佛法。亦云乃至避
别入圆。以正观遂而破之。故云无远不届。具如向来
一十四重。次若得下。约直断道。以见望思名之为多。
故云从多。且从见遍望馀未遍。言三结者。问。见八十
八。如何云三。答。论云此三是三三昧近对治法。身见
空近治。戒取无愿近治。疑无相近治。此三复生三种
增上身见。生六十二戒取。生一切苦行。疑于过未遍
见犹豫。若说三结即具诸见。

次问下。释疑。又二。先释能。次释所。破疑各有问答。初
问能破止观既有三种。空破巳多。二何所破。言无量
如前。外外乃至圆绝尚用三藏破之。说复衍初。当知
后观更何所破。答者空破见思但成有。乃至圆门亦
但见摄。思尚未破何虑无耶。借使通。皆以见为名。后
二自有无及二边。故知下。结意。

云何下。兼责。前来诸
见横起。诸见尚在。未得初观。况复二耶。云何诸师自
谓真道。故大论下。明有无皆见。即大论序归敬偈文。
又通以诸见而为有者。为斥二我。又非但斥小。但未
得涅槃无。皆名有也。

次问者。既一切见同斥为有。有见既多。无亦应然。答
意者。夫入涅槃无。故有非一。空无中妄。故不可多。

大文第二明得失。先标。次释。释中先问意者所破之
见既皆是失。能破止观始从外外终至圆门亦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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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答中四意。初列四句。次举四譬。三前二下。判。四所
以下。释。释自四句。初二句是外道得失。亦云修正观
者。本佛弟子。自观起见。过同外道。于中复辨事惑尽
者。且名为得。事惑未除。唯恶名失。又外道中常见者
得。断见者失。此且寄外而论得失。次佛弟子两句者。
虽复用观。见惑未断。名之为失。惑即入真。方名得。初
人望外失却成得。不起见故。具如前文。于一一见。判
行判根。上根即是佛弟子得。中根即是佛弟子失。下
根即外道得失。

大文第三明位者。文虽列四。令遍识耳。今在衍初遍
知。即是在在于文旨。于中二。先正明位。次结成。初又
二。初正列位。次料简。初又二。初正列。次断伏下。判同
异。次问下。料简兼示文旨。次显不次。初问答如文。问
意者只应直明别圆之位何须前三。若且论次第。只
应列别。此是止观正文。读者尚昧。前前处处数有文
旨。今于答中复申四意。一上明下。恐发宿习故须具
辨。次又欲下。为令行者遍识不滥。三又半下。明后三
教为圆助道。四又岂下。开显但实何须譬空。显体不
异也。

次体假下。结成止观。见思名止。达空名观。通结前来
一切诸见。见息达空无非止观。此是第一节示文旨竟。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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