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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卷三 第 216c 页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三之一

唐毗陵沙门湛然述

大章第二释名者。夫立名不同。如大经
云。或有因缘如目连等。或无因缘如桃李
等。涅槃亦尔。无有因缘彊为立名。止观亦
尔彊名止观。即此无因名为有因。为众生
故随机立称。又依于世名立出世名。是故
众圣先立世名。为出世名而作方便。而是
世名本是出世。故金光明云。世间名字皆出
佛经。故知诸名法理而立。名既法理理亦
因名。故假妙名以诠妙理庄子云。而世
贵言传书不足贵也。庄既以言传书则庄
自不足可贵。老子曰。知则不言言则不知。
而老有言则同不知。意欲使于天下无言。
独扬己言。不意反以无言自斥世人。被
此自斥之言。而潜斥之反以为得谬之甚矣。
今则不尔。因罤得兔得已亡罤。罤何所亡
弗谓为兔。文字解脱斯之谓欤。立止观名
例之可见前分别中名为广略。亦云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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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别二文互相映显。故前文云。生起五略
显于十广。又前略后广为解义故。前广后
略为摄持故。今演前略令义易了。若为
利钝二人不同。如大经三十一。佛告舍利
弗。汝慎勿为利根之人而广说法。钝根之
人而略说法。舍利弗言。我为怜悯故说非
为具足根力。佛言。广略说法非诸声闻缘
觉所知。经明逗机故寄斥身子。今论解释
兼为二人。况前略文且为生解。解犹未备
故此广论。又此广文亦与五重玄义意同。五
重则玄谭教旨。今此则依经起行。所以彼
为释经此为成观是故次第稍异于彼。初
释名者即标名也。次体相者即显体也。摄法
秖明体所摄法。方便下三即是明宗。起教
是用。偏圆判教。彼释法华理须分别一代
教门故教居后分别前四。此为成观观由
解生。名体偏圆并属于解。由解立行故次
解后方便正观。行始为因行终为果。故次
正观以明果报。宗是自行用是益他。由自
行满故能起教旨归秖是自他所契。故彼
玄文引神力品约教次第。故名用体宗若
引序品约行次第。故名体宗用。今文正当
约行次第。但以教相在于宗前。前后之意
如向所说。今解释名。初结前生后亦是来
意次第。大途去结前也。复以去生后也。途
道也。未委论其蹊径故曰大途。梗略也。概
平也。秖是粗略出其大纲。如前大意自他因
果行解略足。复以何义名为止观。故今文
中开为四门。若无此释将何以辨名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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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是故四段。前三正明能诠之名后一旁立
以所显能。待诠次第绝诠不次。会异秖是
绝待异名。初相待者彼此互形曰相。以他
望己为待。如长短大小互受其名。庄子云。
人长七尺不以为大。蝼蚁七寸而得大名。
俱舍疏云。待谓观待。前观于后名过后观
于前名未。父子兄弟更互得名。例此可见。
判今法华唯具二妙。所谓待绝。所言待者
唯有待粗成妙。更无待妙成粗。若以迹
望本亦可互形。若以部望部一向唯妙。今
约法华迹理复置互形。所以玄文待绝俱称
为妙。故以部教相望复有横竖。望前四时
名为竖待圆望三教。名为横待。此文既依
法华经意。而释名等大概准彼。相待是粗。义
当待粗论妙。绝待是妙。义当开粗论妙。
此二亦名废粗开粗。故法华中唯论二妙。更
无非待非绝之名。彼为判教故待之与绝
同称为妙。今此相待则判为粗。唯明绝观
无部可待则无竖待。无教可望名无横
待。故唯一绝以为能诠。虽立相待以显绝
待。尚无于绝何待之有。为诠三德故假名
绝。借相待名判为思议。故唯绝待方称为
妙。所以思议境后佛界虽妙。居九界末通
名为粗故并判云。非今所用。次与不次意
亦如是。故次第意但云衍门。用通用别但
云似通似别。虽云不用正约思议明不
思议。开于所待以成能绝。即是今文妙观
意也。释名下去诸义皆然。所以释名论待论
绝。体相唯论次与不次。摄法六义偏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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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亦复如是虽无部会可以对论。还借教
味以显圆妙。境境十观秖应唯妙尚寄横
竖显非横竖。故知一部之文共成圆乘开权
妙观。岂指一句别谓高深。若其然者。何殊
体踏。此中四段。文四义二意唯在一。待绝为
二意在于绝又所一能三亦名义一以所
显能故云意一。三止者。虽开三名名犹通
总。该括三谛未判浅深至显体中分方优
劣。观中三义亦复如是诸恶觉观等者。语
似见思意且通说。所引净名亦且通證。若
借体相文来此预辨者。谓止息见思停心
真理。真理不当止与不止。若止息尘沙停
心俗理。俗理不当止与不止。若止息无明
停心中理。中理不当止与不止。此则三谛
各有三止。观亦如是准说可知。故下文云。
前三成次三。后一具前三。次第既尔一心例
然。次停止中缘心谛理。及仁王入理般若
通而未别意亦如前。故此中云理。但语能
入之智。未云所入之理。观中亦然。第三止
中云语通意殊者。此中亦云对于不止以
明止者。语似上文。上之二止息对不息停
对不停。今以无明对于法性。一往观之。无
明似不息不停法性似息似停。故云语通
上也意则不尔。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
体同名异相对立称。是故永异上之二止。
上二不可云相即故今别约等者。正出第
三止相。所言别者。以上二止但属通途。言
通途者。二止皆有一智一断。断边有智且
对生死。即约涅槃而立断名。智边有断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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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理外。即约般若而立智名。断故名息智
故名停。智约能断断约所断。故云智断通
论二止。今则不尔。专约谛理理非能所。但
由具惑惑即法性。惑性相待非关智断。是
故第三不同前二。又第三止约理立名而
止非理。前之二止但依智断智断是止。是
故第三不同前二。又智断依理而智断非
理。故前二止但以智断而为亲依。不同第
三专以谛理而为亲依。是故第三不同前
二。又且顺思议故有斯异。若不思议三体
本一。如经下引證。通引诸经未为别證故
无的指。无明法性皆非生灭。理虽俱非若
云法性须言寂灭。若云无明须言生灭。
此则二名俱通三谛。名皆对立理并无差。故
知释名且在消释止观二字名息贯等。未
暇委述能所浅深。故下文云。不可寻通名
求于别体。三止既尔三观例然。初观中云利
钁等者。大锄曰钁。此琢治玉耳。非今意
也应作此斲。斲者破也。大石曰磐粉石曰
砂小石曰砾。大经十八性品云。譬如有人
善知伏藏。即以利钁斲地磐石砂砾直过
无难。唯至金刚不能穿彻。今借彼譬总
含三惑准止可知。应置金刚但存穿彻。
即此中意。次引法华穿凿义边以證贯穿。
未分乾湿故亦通也。次释观达中引瑞应
文。言虽有息意存达边。次不观观及引经
等准止可知。是故下结如文。

○次释绝待
者。先总标文意。次破横竖。次正明绝。初文
意者。以横法破破令成横。令知横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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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绝。以竖法破破令成竖。令知竖待。
不名为绝。所言横者。四句相望未有浅深
故名为横。生生等四。四句相望有深浅故。
故名为竖。初破横中前之两句。皆云照境
为正除惑为旁者旁即是他。正即是自。欲
判性过先立旁正。旁正者何。秖是一止得名
处殊。约破惑边即名为息。约依智边即
名为停。约依体性名不止止。故使得名旁
正等别。何者。凡论入道正为用智旁为除
惑。若从除惑而立名者。名从旁立。若从
照境而立名者。名从正生。所破是惑惑望
于智。惑即是他。故止息止从所破立即堕
他性。能破之止复从能照。照望于惑照即
是自。故停止止从能照立。即堕自性。此中
所言照境等者。随语便故。据理应云。依
谛为正息惑为旁。至下释观方可云照。
从若非下。若双取自他即堕共性。文似双
非意实双取。故云智断因缘故止。不偏用
一故似双非。不止止义堕无因性。正是双
非秖是俱离自他故也。非止是离自。非不
止是离他。离他是离所破。离自是离能
依。故第三止堕无因性。观亦如是可以比
知。然能诠名实不出此三止三观。故绝待中
及显体中。亦约此名而以辨顿。为除情计
故须破性。故引龙树不自生等。證离性过。
无生下结也。绝待无生不从相待四句立
名。四句立名下。斥成待义。互相因依待对
而立。可思可说即可思议。执性未断名为
结惑。由结惑故未證无生名结惑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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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法破名为可破。二空义成相待义坏。名
为可坏。起灭去。别约三止三观破也。略举
中间一止一观。具足应明三止三观皆悉不
成。中例前后故略不说。又竖下次竖破者。
以从前自他四性生故。故是生生。能所俱
生故名生生。不免性过即是有为。有为即
为四相所迁大生生小生故名生生。因缘
是生成所生法。又名为生故名生生。又因
生果生故名生生。设于中道而起性过。亦
属生死。况复馀耶。虽三止观名通三谛。若
起四执尚无初观故属生死名为生生。
破此等生入于涅槃名为不生。此之不生
待生得名名生不生。待真不生说于俗生
名不生生。待边说中二边俱生。破此二生
名不生不生。一一文中皆悉应有三止三
观。文中但有二止名耳。初云止息见思即
止息止。停住真谛即停止止。下二例之。故
知三谛并阙不止止及以三观。以不止止秖
是谛理故不说也。观义比止亦应可识。四
句展转生后后名。是故四句俱名相待。故
须将横入竖。一一竖句无不有横。故止息
等名遍于竖。是故应须横竖二破方显绝
待不思议名。皆是下总斥。虽横竖不同能计
义等。是故亦云待对乃至破坏等也。问。横
计自他乃至无因是故生惑。竖至中道云
何亦云结惑生等。答。后后皆是前前结惑。故
皆是生。又中道未极犹属教道。教道有惑
故亦是生。又信教道于初心中。预计次第
展转能生。故判初心生结惑等。尚未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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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别斥也。揽相待名成绝待已。还以待
名展转相况。是故后望于前虽得名止。复
望于后还成不止。所以总彼相待中三。尚
未成于绝待之中止息停止。况不止止。观亦
如是。中道虽复无别谛境。以之为后。若
望实道不思议中亦未成止。故三谛止俱
未名止。何以故下。释前斥意。遣执不尽。
释待对中横竖四句性执不断。言语道不断。
释其展转相生成可思议也。业释惑也。果
释生也。亦可业果二俱是生。言不绝者。释
可破可坏。今言下正释绝待。先明所绝。所
绝即上横竖诸待。烦恼秖是四性计耳。由性
计故有业有果。禀教修观次第證得。如是
皆成可思议等。是故须破。悉皆下次明能
绝即是止观。虽云能绝能称于所。何者。既
云绝待即待名绝故名为止。止亦自亡名
不可得。观亦如是。非所观外能称于所。故
云观冥如境。观亦自亡故云何得有观。止
观尚无等者斥于相待。绝待尚无岂立相待。
故此止观非但无于所除暗散。亦乃止观体
自本亡。何者。有所破故说有能破。所即能
故无能可论。不得如彼相待名中。待能说
所待所说能。又第三止观待于无明说于
法性。名之为止。待于法性说于无明。名
为不止。法性不当止与不止。故约法性
明第三止待前为异。故云待止不止说
非止非不止。即是待前二止说第三止。二
止皆对不止而说。故云止不止。若约竖说
者。今绝待止观尚无绝待。何得待生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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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说生不生之止观。乃至待不生生之不
止。说不生不生之止观。何得二字冠下三
句。故知下结释绝意。先止中言皆不可得
者。待即是绝。无待可论。故云止不至非止
非不止皆不可得。横竖并然。细思方见。待对
既绝下。总结横竖悉皆绝故。斥彼横竖俱有
为故。今既绝彼故非有为。不可思等者。不
可以前横竖四句。思之能见。非言说等明
绝待不可说。既无横竖四句名相。故前横
竖四句之中所生结惑等。一切皆灭。灭却绝
待故云灭绝。能灭亦无故云绝灭。次结观
中颠倒等者。横竖四句皆名为想。亦是绝有
为等者。结得名异也。能绝体一随所绝处
得名不同。绝待止观等者。次明利他。先明
说意。自既證绝能随四机。无说而说故云
可说。若尔。何但三悉是化他法。第一义悉亦
为化他。故以四章对于四悉。若有下正释。
问。今明说绝应但明绝。而以四章对于
四悉。其义何耶。答。自行唯绝他宜不同。故
以绝待离为四说。故玄文中。简示用云。
宗是自行故须简他。用是益他。是故双取。
不思议用尚取方便。况圆绝待不得作圆
四悉说耶。故玄文第六卷末明开四悉云。
开粗世界成妙世界。乃至开粗第一义同
成妙第一义。故无说而已。说必四悉。何者。
异是隔别会成圆异。不异而异故对世界。通
是生义名能通理。故以理善而对为人。对
有能所绝无能所。亦寄能所为圆对治。绝
待约理理虽无说。亦约绝理说第一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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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止观者。如是四章莫非止观。无不皆至
绝待之理。又约化仪以明绝者。如净名中
三十二菩萨。各自说己所入之门。门皆通理
理故名绝。故诸菩萨说已语文殊言。仁者
当说。文殊言。乃至无有言说文字是真入
不二法门。得名灭绝。净名杜口无言得名
绝灭。问。同得绝待何故不同。答。兼有所
表故示异途。诸菩萨表能诠不同。文殊表
所诠不异。净名表所诠无说。又诸菩萨但
表化他。文殊表自行化他。净名但表自行。
各举一边共成妙事。四悉绝待准此可知。
又大经不可说。大集无言。般若清净。法华止
叹。涅槃不生。皆绝待之异名也。然又须知诸
教绝异。开显无外方称今文。此之下。结此
绝待以成二空。初立。次是字下释。初明性
空。亦不在下次明相空。既破横竖复赴四
机。绝理如何所谓实相。实相之体具足二空。
永异于前从假入空之二空也。是字不可得
下结名。亦名下。明绝待异名。故如此下。释
绝待相。绝体既遍无所可对。故不因小名
为大也。譬如下举譬。可知。止观亦尔下合
譬。不因愚故名之为观。不因乱故名之
为止。世人下。破谬也。初总破世人依世心
说。以语破语。语不可绝。释绝不成。是故
当知须识绝理。何以故下。释世人语不成
绝意语随想变故语非绝。是故虽云悟不
悟等。不免惑染。互待无已故名轮转。悟约
智證心约惑境。有心非悟悟乃绝心。不秖
是无。无九界心故名不心。顺想虚谭绝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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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待无理可依故云无寄。若得意下。出绝
待正体。既达绝理谁复分别。虽缘绝理分
别不亡皆名为待。是则唯證名真慧开。又
得意去明绝不可议。心行去明绝不可思
随智去重出绝位。亦不下。翻前世人谬解
也等者。等取轮回等也。种种下重斥也。真
慧下。重举位功能。如前下。又举譬譬绝。前
者进也。谓进火杖。杖进火已亦复自烧。绝
诸待竟绝还自绝。故大论问曰。不应言无
相。何以故。若言无相即是于相。若无无相
不应复能破诸法相。若有无相。则不应
言一切无相。答。以无相破诸相。若有无
相相则堕诸法中。无相灭诸相亦自灭无
相。如前火木然诸薪已。亦复自然。是故圣
人修无相无相三昧以破无相。空空三昧无
作无作三昧亦复如是。绝已复绝意亦同之。
若尔下释疑。疑云。真慧开发方名绝者。乃
被初住。何益初心。今以下释也。初心即是
故无所失。圣在极位不可滥初。

○三会异
者。会诸经论悉皆成绝止观。初文且会绝
待异名。诸经下。会止观异名虽通名绝寂
照宛然。故诸经论所有异名。并是寂照之异
名耳。故异名下。皆云绝大不可思议。所以者
何下。释会异意。一切皆是三德异名。是故
会之令入三德。初般若下是观异名。即般
若德。解脱下即止异名。是解脱德。如虚空下
是止观不二异名。即法身德。般若是一法等
者。即赞般若偈文也。解脱亦尔多诸名字
者。即大经第五百句解脱文也。近七八纸。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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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讲者长唱而已。真谛三藏有一卷记。释此
百句。天台大师曾于灵石寺。一夏讲此百句
解脱。每一一句以百句释。百句乃成一万
法门一万名字。章安云。先学自饱而不记录。
今无所传。惜哉惜哉。后代无闻。虚空等者。
譬如虚空亦有四名。一虚空。二无所有。三
不动。四无碍。虚空无形尚有四名。况不思
议非止非观。问。此中但会止观异名。何须
列此法身异耶。答。下文通德。既以止观
通于三德。是故会异列于法身。故知诸经
虽复多名。不出止观又以不二。故知秖是
三德异名。当知下。结云三德秖是一实相法。
随众生类为立异名。若闻下诫劝也。绝待
意深诫勿惊畏。会异名广劝勿生疑。相待
义近故不须劝。通德秖是绝待所通。故亦不
劝。又止观自相会下。今既绝前诸相待名。
故相待名咸成绝待。所以还寄止息等义。以
自相会。止亦名观即停止止。观亦名止即贯
穿观。不止即是不止止也。不观即是不观观
也。皆须约圆以释息等。三惑体寂名之为
息。三谛理遍名之曰停。谛理不当止与不
止。无惑可破名为贯穿。无智可照名为观
达。达理不当观与不观。若绝待名自相会
者。止亦名观寂即照故。亦名不止寂体自
亡。观亦名止照即寂故。亦名不观照体自
亡。如空非明暗明暗即空。空明非明空暗
非暗。非暗而暗非明而明。寂照止观例此
可知。

○四通三德中。初文先明用名之意。
先问。为对下答。次诸法下重问。大论下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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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他初后等者。菩萨初心常观涅槃。自行初
修也。亦令众生常观涅槃。化他初修也。安
置诸子秘密藏中。化他后入也。我亦不久自
住其中。自行后入也。故知自他初心无不
皆修。自他后心无不皆入即是今文一部正
意。始终秖是观于三德入于三德。何者。且
五略中。初发大心去。自行初修也。裂大网去。
化他初修也。归大处去。自他后入也。次广释
中。释名自行初也。起教化他初也。指归自他
后也。若别论者。涅槃唯果。今从通义故遍
初后。故用对之以为行本。次若用下正明
相通中。初以两字共通三德者。若分两
字不能具德。故须二合义方具三。问下释
疑也。凡能通名通于所通。能所相称方期
所至。但用二法为能通名。云何通至所通
三法。答。藏通止观二法别异。尚不能通别
异三德。若不思议一心止观则能通于一心
三德。二三虽殊不思议一不二而二以通二
德。二而不二以通法身。又大品下。引證也。
故大论五十二。委悉列释百八三昧竟。即
云。前十八空。释般若竟。今以百八三昧
释禅。既是首楞严禅种智般若。故知此二不
可孤然。是则一一空中一切空。一一空中一
切定。一一定中一切定。一一定中一切空。经
论列数从事而立。破十八有云十八空。对
百八散云百八定。如火烧物随物得名。岂
所烧殊令火别异。故引十八空以證于观。
引百八三昧以證于止。二而不二而證法
身。是故下复引大经重證二名。义兼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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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云。一切众生皆悉尽有首楞严定。首
楞严定亦名般若。亦名金刚三昧。亦名师
子吼。亦名佛性。经称首楞严定有五种名。
楞严亦在五名之内。今引佛性有五种名。
佛性亦在五名之内。今所引者。以通兼别
故也。其意如何。答。经释众生有楞严定。故
云楞严有五种名。若通论者。云师子吼有
五种名。乃至般若有五种名。于理无失。虽
皆无失。然五名中佛性是通。通定慧故。馀
之四名二二寄局。般若师子吼从慧为名。金
刚首楞严从定为名。今明佛性非定非慧
而定而慧。故云佛性有五种名。以證今文
不二而二。复次下各通也。初明各通之意。止
之与观互相有故。故得各通。如止有观亦
复自有非止非观。观若有止亦复自有非止
非观。是故止观各得通三。如止息下。次正
各通。初止次观。又前文共通从名便故。今
此各通从义便故。故将二止以对二德。不
止止义似非止观故通法身。观亦如是可
以准知。复次止观下言共通者。不同前文
两字共通。今此止观各有三义。二二并通故
名为共。复次三德下。复以三德通于止观。
问。止观通德即是能诠通至所诠。何故复以
德通止观。答。名召于理名为通德。理应
于名名为德通。理不应名。名无所通。名
不召理理无能显。又名即理故止观通德。
理即名故德通止观。又止观并有三德义
故止观通德。三德亦有止观义故德通止
观。为此三义复须德通。为显理教融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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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是故互辨究竟今文。名正理旁已如前
说。亦应又约行论止观与德互通。义在下
文故今未辨。于中亦先共次各。共谓三德
共通止观及非止观。各谓三德各各具三。
如文可见。若信下。举例劝信。初举异名
劝信三德。所言止观互相通者。本示止观
是绝是妙。能通绝妙不思议德。既信三德
须信止观。若信下。引喻劝信。而诸经下。名
偏意圆。初诸经。楞严智度如前引證。不二而
二已略知竟。一一既其诸法具足。当知无
非秘密之藏。言楞严者。他云宝名。诸大菩
萨皆以此宝而为首饰。菩萨得此首饰宝
者。具足三昧。从宝为名名楞严定。大经云。
首楞者。一切事竟。严名坚固。一切毕竟而
得坚固名首楞严。大论十八翻为健相。大
经大论并以三字俱是梵音。俱名三昧。唐梵
二释未见所凭。故知经题不从首饰。止观
亦尔下。引于止观以例诸经。偏举下况释
也。诸经偏举尚具三德。况今止观是圆举耶。
此是圆具非谓圆顿。义虽圆顿语意且尔。
次通诸异名如文。又通诸三名者。三名无
量故云一切。今依金光明观音玄净名疏等。
并以十三例释三德。言十三者。颂曰。道识
性般若。菩提大乘身。涅槃三宝德。一一皆三
法。今文略列菩提等三。仍略不释。今依彼
部略属对之。三德如前。三菩提者。实性即
法身。实智即般若。方便即解脱。三佛性者。正
因即法身。了因即般若。缘因即解脱。言三
宝者。法宝即法身。佛宝即般若。僧宝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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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三道者。烦恼即般若。结业即解脱。苦即是
法身。言三识者。真谛三藏云。阿陀那七识。
此云执我识。此即惑性体是缘因阿赖耶八
识。此名藏识。以能盛持智种不失。体是无
没无明。无明之性性是了因。庵摩罗九识名
清净识。即是正因。唐三藏不许此释云。第
九乃是第八异名。故新译摄论不存第九地
论文中亦无第九。但以第八对于正因。第
七对于了因。第六以对缘因。今依真谛仍
合六七共为缘因。以第六中是事善恶亦
是惑性。委释识义非今所论。但以三识体
性对于三德三因。于理即足。论家虽云翻
识为智。而不即照三识一心。即此一心三
智具足。三般若者。实相正因。观照了因。文字
缘因。对德可知。三大乘者。理乘法身。随乘
般若。得乘解脱。言三身者。如旨归中。三涅
槃者。性净即法身。圆净即般若。方便净解脱。
古人不立圆净。仍以方便对于报身。诸文
有破(云云)。然此十三展转相对其义不殊。义
虽不殊生起次第不无前后。无始流转不
出三道。流转由识识内具性照性由智。智
满成道道由乘至。至故身显。显必涅槃。涅
槃具故称为三宝。宝必具德。是故始终且
列此十。问云何下。广料简德。初出旧解。且
引大经问起其意。是彼经中宗极之义。又
是一家行解旨归。故须料简。具引古今大小
乘师比决校量。方显绝待三德秘藏故哀叹
品云。云何名为秘密之藏。犹如伊字。三点
若并则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醯首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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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目乃得成伊。三点若别亦不成伊。我
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槃。如来之身亦
非涅槃。摩诃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异亦
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为众生故名
入涅槃。如世伊字。章安云。西方俗典伊有
新旧。旧伊纵横如横川等可譬他经。新伊
字者不纵不横。如此方草下可譬圆经。欲
释新伊。应须先了他人异解。方免旧伊
纵横等过。乃至邪宗横计等失。故涂灰外道
亦计大自在天。具足三德云。法身充满法
界。报身居自在天。三目八臂即摩醯首罗是
也。化身随形六道。况大小乘诸师释义。为
是义故。委出诸师。初小乘师。言种智已圆
者。谓三十四心断结之时。已有般若名为
种智。父母生身犹未灭度。名为果缚。虽断
子缚果缚未除。但是有馀未得无馀。故云
未具。虽断通惑未有法身。身是无常犹资
段食。段食非一是故云杂。以三藏佛同凡
报故。一优。谓般若德种智已圆。二劣。谓解
脱未具身是杂食。此二虽劣已有少分。具
在不久义当一时。譬之横川及以走火。走
火者烈火也。并一画长馀画短故也。三德亦
尔。虽则俱有优劣不同。又云下第二师中。
言先得相好者。谓百劫已满。次得种智者。
谓三十四心。后灭身智者。谓八十入灭。无
馀在当故云方具。譬意可知。而生公云。般
若居宗在上。全滥小乘初师三德。纵异小
乘终成纵义。仍同次师。若入下第三师。若
入灭定等者。既有身在名为法身。受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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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识智不行。名无般若。故云无智。罗汉在
无色等者。无色般含。于彼无色得有馀般。
名为罗汉。唯有心智而无色身。似有般
若而无法身。若入无馀等者。灰身故无身。
灭智故无智。独一解脱故云孤调。此则三法
各属一人。云不相关。若使三法并在一人。
谓灭定起有断结智。不在无色复名有
身。定当无馀名有解脱。同在一人故名
为并。若以三法累在一人。谓先得无色
次在灭定后入无馀。故名为纵。此则小乘
三师。永阙伊字义也。次大乘初师云法身
是正体等者。法身本有是故居初。二德当
有是故居次。于二德中般若必居无累之
前。故成纵义。此二弥亘者。般若解脱也。弥
满也。布也。亘遍也。虽修种智种智未具。分
得解脱。解脱未满亦得名净。亦得名秽。
展转相望互为净秽。隔无量生跨无量世。
生世无别绮文故尔。经历时节三德次第。
故名为纵。次师云三德无前后等者。初师
体唯法身。此师体具三德。虽具三德义同
初师。据体具边复不相冥。故成横义。以本
有故名为体横。从修得边名为义纵。后师
云体义俱不殊等者。体之与义俱从本有。
故云不殊。据行證得复似前后。故云隐显。
法身一德在缠为隐出缠为显。馀之二德种
子久具。名之为隐究竟果满名之为显。三
德俱有此之二义。本有三法俱名为横。俱
有隐显故俱名纵。以隐显故则有先后。故
成纵也。众释如此下结斥也。大小六释皆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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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大经文会。今明下。今家正释。以三义
故方应经旨。理性三德含一切法。故名为
藏。一皆具三三三相冥。三秖是一一一无
一。是故此藏不可三一纵横一异。而言思
之。是故皆云不可思议及那忽等。一异等者。
并别名异。对异语便故云一耳。身常等者。
此之行因修向理藏。至得果时法身已满。
故云身常。种智已成故云智圆。烦恼永尽
故云断具。理藏释者。六即之中当理即也。
行因释者。六即之中别在究竟通具五即
也。今对理释别从究竟。虽身常等得非前
后。故不成纵。理之与修因之与果。并一时
具而皆互融。彼彼相冥故非横义。言相冥
者且从行说。理性冥故方令行冥。行能显
理故从行说。能种种者。非但三德有利他
用。法身亦然。故约化用则一身一切身。一
智一切智。一脱一切脱。是故名为种种建
立。息化论归同归冥寂。故云第一义也。次
即一下约字义释者。秖是三点同是一伊。
虽是一伊而有三点。是故伊字非纵非横。
不同旧义。故曰真伊。应知大经始终三德。
故于经初哀叹品中。以伊字义释此三德。
三十六问广显三德。所以序中序于三德。纯
陀一品明涅槃施正明三德。从长寿去十
四品中。明涅槃义解释三德。言以佛法
不付声闻付诸菩萨者。正是付此三德秘
藏。从现病去凡有五品。明涅槃行修此三
德。从师子吼去至陈如品。凡有三品。明涅
槃用即三德功能。若了三德在一心中。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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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经一部居于方寸。况法华开显十方三世
同说三轨。三轨妙故。故云妙法。华严法界
净名解脱不共般若与此三德一体无殊。若
识此意。今文可了十方佛法在一刹那。问
下料简。有二重问答。初文正判。次文开通。
初文问者。三德四德俱在涅槃。云何同异。
答意者。三四似别俱在涅槃。涅槃不殊三
四不别。是故会通令识不二。于中复有通
别二会。初通会者。三德一一皆具四德。故名
为通。通复二解。初引大经。法身常故二德
亦常。既有于常岂无乐等。此乃比望准例
以释。法既有常必有馀三。复以馀二反例
法身。佛是觉了。觉了是智。故属般若。又能
垂形调伏于他。故属解脱。是故佛字具有
二德。次引大经因灭五阴。皆具四德。阴即
法身。法身既然。馀二例尔。故知三德皆具四
德。是则通对有此二解。次若依下。复转五
阴及四念处。以成四德。别别相对故名为
别。是则别对亦有二解。谓阴及念处开合
不同。准文可见(云云)。是则下结。依圆是顿义
等者。如向所对通别二解。但以法对法未
论行相。若初心观便成顿义。后心方会便
成别义。次开通中初问意者。前第二卷末云。
有发心所治之三障。乃至究竟所治之三障。
又云。有发心所得之三德。乃至究竟所得之
三德。此则三障三德俱通至极。今将三道四
倒以并三障。障之与道及以四倒。名异义
同。隐蔽圣德名之为障。通至生死名之
为道。见解违理名之为倒。倒故能障。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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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是故今以三道四倒并难三障。开谓
开拓通近至远。答中先许所问。次为解释。
先许问云。倒道及倒三义既同。俱应至
极。次何者下。为释倒意以义同故。于中
重明三障义通。通至极故极方破尽。故云
至极。以许三道亦至极故。所以业报烦恼
一一开三。言报由三种烦恼者。恐文误。应
云业由三种烦恼。从又约下。次示三道四
倒至极。报障分三既至于极。一一报中开
于三道。是故三道亦至于极。何者。分段三
道。谓见思惑为烦恼道。烦恼润业名为业
道。感界内生名为苦道。方便三道。谓尘沙
惑为烦恼道。以无漏业名为业道。变易生
死名为苦道。实报三道。谓无明惑为烦恼
道。非漏非无漏业为业道。彼土变易名为苦
道。问。何不感寂光。答。今论感报不论寂
光。寂光无报故不说也。约三烦恼各开四
倒者。见思烦恼有常等四。尘沙烦恼有无
常等四。无明烦恼又有常等四。问。今文三障
之中已明苦及烦恼。何不云业开为三耶。
答。业由烦恼是故感报。已说馀二业居其
间。故不须说。问。何故。诸倒唯说有四不
三不五。答中但说常及无常等耶。答。理
本无名彊为立名。虽彊为立德不出四。佛
灭度后外人窃佛常等四名。以计神我。故
佛初出说无常等。以破常等。二乘不了计
无常等。以之为极。故佛复说常等四德说
无常等。出假菩萨异二乘边。名为常等。菩
萨不达但执教道。又说非常非无常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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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常等。此约渐教化仪以说。若顿教者。即
于常等说无常等。而达无常。即达中道秘
密之藏。依圆是顿依别是渐。意亦同此。但别
教次第少异化仪。思之可见。

○次释体相
中。明此止观所显之体。虽用止观以为能
显。止观是行行藉教兴。教为能诠行理为
所。行望于理复为能显。能显复通因果得
失。得谓能显今之妙体。失谓但属方便凡
小。是故今文四章显体。于中初明来意。亦
是结前生后。从初至若向是结前两章。既
知至如前结前大意。名字至若向结前释
名。须识已下生后显体。大意通于因果自他。
故云豁达。释名遍于偏圆横竖。故云旷远。
旷横广也远竖深也。如释名中相待即是亦
横亦竖。绝待即是横竖不二。此约横竖而论
不二。通德竖远也。会异横广也。此则约不二
而论二。初云如前。次云若向者。前之与向
义俱在往。义而推之以小远者为前。以稍
近者为向。故法华经不轻品云。诽谤获罪
如前所说。指法师品在第四卷。所得功
德如向所说。指法师功德品在第六初。须
识体理渊玄者。复以体相望于前二。前二俱
横体相唯竖。故云渊玄。渊深也。玄幽也。故
分别中云。体相竖馀八横。此据一往大分而
言。故释名中复通横竖及不二等。次开章别
释中。所诠谛理名之为体。分别权实大小
不同。故名为相。亦云显体者。体是所显。教
相眼智即是能显。能从于所故云显体。初
云粗寄四意者。粗略也。体相难申略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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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方能识体。夫理藉下。明用章所依及生
起者。教能诠理故教居初。诣理须行行即
眼智。是故居次。次辨所诣即是理境。是故
居次。辨取理人自他得失。是故居次。若从
生起似如四章共成体相。解释文旨当分
高深。俱能显体岂须相假。问。初教相章与
释名何别。答。彼释通名但得名教。今判
同异故云教相。问。既云体相那列教相。
答。虽语能诠意在所诠。不约能诠无以
辨所。约眼智章能所亦尔。如前通德德是
所诠。明能通名能至于所。以所显能故云
通德。故释名四段意在绝待。体相四章意在
境界。是故四章文四义二。章意在一。法华
下。明用章意者。前释名中既用玄文待绝
二妙。故今显体。还用疏中四一显实。实不异
彼是故用之。此四一名本出光宅。光宅疏
意。以三三为权指于昔教。以四一为实
指于法华。昔三无果故三但三。今教无三
四种皆一。故云四一。今家和旧亦作四一。
数同名异不全同旧。旧云果一今云理一。
若无理印则同魔说。旧云因一今云行一。
因语则单。行通因果。人教二一与旧不殊。
玄文有破今不具论。玄文复以十妙而为
十一。今且依四以对四章。故经云。为令众
生开佛知见。取所知见而为理一。但教菩
萨即是人一。常为一事即是行一。为众生
说即是教一。疏释理一约能知见。又为四
释谓四智四门四位观心。能所相对四章义
足。智是眼智。门是教相。观心秖是禀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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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次位秖是眼智所阶。以契于理。于中先
明教相中。初文更明来意故也。名即是教
故云教相。但前释名。名通凡圣大小偏圆。
不能寻之求于别体。别体不显欲舍偏
从圆。无由能致。今明此章分其相别。教
家之相。故云教相。言通别者。如大经三十
三云。佛言。须陀洹者名为逆流。迦叶难言。
若如是者阿罗汉乃至佛。亦得名为须陀
洹耶。佛乃至须陀洹亦名佛耶。迦叶正以
通名难于别体。以逆流名通一切故。若
言所断三结名须陀洹。乃至三十四心名
为佛者。则名体俱别。前止观名其名既通。今
以别体甄于通名。故不必须名体俱别。又
如成论止观异时。萨婆多宗止观同时。虽
有同时异时之言。岂可以彼同时为圆异
时为别。是故须以教相简之。前释名中。意
且总语衍门三谛。亦可义兼三藏真谛。今
显体中欲委分别从宽就狭。所以始自凡
夫终至圆极。皆名止观。初明有漏者界内
法也。止善所治谓杀盗等。行善所生谓放生
等。由行由止故得善名。名止行善。四禅等
者。准下摄法此据多分。若委说者。如四禅
中各有一心。名为止相。馀并属观。又第四
禅复是止相。馀属观相。今通云止者通属
定故。四无量心前三观相舍心止相。又悲令
离苦亦是止相。慈令与乐亦是观相。喜心
具二兼于止观。今通云止者。此之四心非
定不剋。六行观者。别论亦可厌下为止。欣
上为观。通云观者有欣厌故。故大论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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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斥夺。大经亦云。除摩黎山能出栴檀。馀
无出者。且以出世三乘望于有漏名真智
慧。故有漏法非今所用。次若二乘下。明三
藏析法所有法门。一切事定多属止者。且从
定故大判为止。若别论者。且如十想见道
有三。谓无常苦无我。修道有四。谓食不净
世间不可乐死不净。此七属观无学道三。
谓断离尽。此三属止亦可俱观一一文下。
皆云智慧相应故也。判为止者既名事禅。
禅宜属止。又无学后三其名近止。故判属
止。八背亦可前三属观后五属止。色望无
色无色宜作止名说故。九次第定练八背
舍。亦可随彼以分止观。既俱云定故判属
止。有此不同。是故文中皆云一往。言有作
四谛慧等者。一往虽复从禅判止。彼大经
中九想等文。皆在慧圣行中。既以慧为名
复判属观此之下斥拙度法。以巧望拙拙
不名观者。止观二法同灭色故。是故灭名
且与止号。次释如文。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三之一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三之二

唐毗陵沙门湛然述

次明巧度。先列即次第三观通名为巧望
拙得名。若大论中引喜根等名巧度者。
即指三教。是则次第与不次第。俱名为巧。
今从初说故亦名巧。次正释。初次第中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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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观。初明止中初体真止。案文解释其文
尚略。具起应以四性推检。破性计已具二
空故方名得空。次第二止者。初且通语三
乘所證。而大同小异。若二乘下释不须方
便。次引经云动止心常一者。止即是空动
即入假。空心入假故云常一。次第三止中
云偏行等者。斥前二止故也。意之所趣曰
行意之所依曰用。初体真止俱观二谛。偏
趣于真依真起行故。次方便止亦俱观二
谛。偏趣于俗。虽依俗起行未观中道故
并名偏。故今斥之不会中道。又涅槃住空
名为偏行。出假流动名为偏用。又知俗非
俗义通二种。缘生之俗及出假俗。二俗俱寂
故云寂然。此三止名等者释疑。此是大师谦
退之辞。次释论下。證三止意。何但映望三
观使名有凭。大论亦许随义立名。言依
三观立三止者。大小乘经止观二名皆悉
并立。况止观秖是定慧异名。既定慧之名处
处并列。故今望观以立止名。所以璎珞三观
义必兼止。故成论中有止观品。四阿含中凡
有佛教令修二法。即是止观。又婆沙十七
云。诸比丘问上座云。树下闲房为修何法。
上座答言。当修二法。所谓止观。又问。多修
止观为何所得。答。得初果乃至阿罗汉果。
如是次第问五百比丘。皆云修止观二法。
阿难白佛。佛亦云修止观二法。阿难叹
言。善哉善哉。如来与弟子所说皆同。句义
味同。又净名云。法身者从止观生。大璎珞
云。若欲学诸法深入善本。当见菩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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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习止观。大小经论一切皆尔。次详此下。
与释名中对辨同异。言髣髴者。上音彷下
音佛。非谓合同故云也。所言同者。前云止
息约烦恼息。今云体真体妄即真。前云停
止约心往理。今云随缘心随俗理。前不止
止约理不当止与不止。今息二边。空边如
止假如不止。中道不当空假二边似不止
止。其相异者。前之三止共成一谛。今之三止
各成一谛。前三成次三等者。次之与后并
指体相。绮文互说是故不同。前释名三成
体相三。故体相三一一皆假释名三成。何
者。如体真止必息见思停心真谛。及见真
理非止不止。体真既尔。馀二例然。是故一一
皆具前三。下句云后一具前三者。复疏上
句云体相中一。皆具释名中三故也。次明
三观者。先依经列。彼本业璎珞有两处文。
明此三观。下卷佛为普贤文殊等七菩萨
说。具如第一卷引。上卷明十回向中一。一
回向各各有十所缘境界。第十向中第十观
者。名为无相第一义观得入初地。初地已
上三观一心。言三观者。从假入空名二谛
观。从空入假名平等观。二观为方便因是
二空观。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双照二谛。
心心寂灭自然进入初地法流水中名摩诃
萨。今文依彼略三五字耳。从所言去。解
释经意。初释入空复名二谛。文有五重。初
通途约诠能所共论。何者。俗是能诠空是所
诠。若无能诠无以识所。是故须立二谛之
名。又会空下。第二约證况修说。先法次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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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合。初法中云会空之日秖应见空。尚空
假俱见。况由观假见真。而不得云二谛
观耶。是故不得不立二谛。如云除等者。次
举譬也。云即是障。障除名发。发即开也。如
云除时上空一色显。下万象必明。上显譬见
真。下明譬见俗。云譬见思惑上显必下明。
是故须二谛。由真下合譬。由真合上显假
显合下明。由见真故其假更显。今由下况
释。明證真时尚见二谛。今始修真由观假
得。何意不名二谛观耶。故云今由等也又
俗下。第三约破用说也。若有所破必有能
破。能破即是所用真谛。能所不孤是故俱立。
又分别下。第四约情智说。今家释谛凡大
小乘皆对情智义方尽理。故以大经释璎
珞文。大经三十二云。随自意者。如五百比丘
各说身因。五百皆问舍利弗言。佛说身因
何者是耶。舍利弗曰。汝等亦各得正解脱。自
应知之。何缘方更作如是问。有比丘言。
我等未得正解脱时。意谓无明以为身因。
作是观时得阿罗汉。有说爱有说行。有说
饮食及五欲等。如是五百各各说已。共诣佛
所。右绕却坐各述己说。身子白佛谁为正
说。佛言。五百比丘无非正说。各说己證名
随自意。亦名随智。如已吒罗长者。称佛
为幻人。佛因广说一切幻法种种不同。随
顺物情名随他意。亦名随情。如云世人心
之所见者。名为世谛。出世人心之所见者
名第一义谛。世谛属情第一义属智。情智
共合得二谛名。名随自他意。亦名随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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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约藏通二教二谛。义当今文初观意也。
后之二教准说可知。如说三德云。如来名
号十万不同。般若一法说种种名。解脱亦尔。
多诸名字。是名随情。安置诸子自亦住中。
是名随智。修德性德名随情智。今准初观
尚具情等三种二谛。何况一种。问既未契
真只应随情。何得馀二。答。通初后故故须
遍说。今文正以教行二种。以显初修成二
谛义次问下料简。有八重问答。初问者。
以前初观第三释意难第二观。初观破俗
用真。次观破真用俗。二观既俱破一用一。
亦应俱得名二谛观。何故第二名平等耶。
答意者。俱名二谛观于理实通。但前后名同
优劣混滥。是故第二从胜立名。所言胜者。
前但用真今能用俗。真唯自利俗则益他。
自行兼人故名为胜。次问者。以第三观。难
第二观。第二望初从胜受名。第三望初何
不从胜。第二偏用尚名平等。第三用等应
名平等。而但名为中道观耶。答意者。前之
二观俱有破用。当观而论俱不平等。第二望
初初后合说。故至第二方名平等。此从破
用相对名等。今第三观当观而论。已自平
等。望前二观翻为末等。是故但成更破更
用。今此俱照不对破用。是故但从能用立
称。故此第三二俱无滞。纵在地前未入中
道。边滞已破但用于中。又中道观非不平
等更名平等。复成混滥。次问双难前二俱
观二谛。亦应俱入。何故初但入真次但入
俗。答中意者。但答初观准知第二。初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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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而不俱入。第二亦为破空用假。破用不
等入亦不同。次问者。前已难于真俗破用。
今以真中难于俗谛。三谛之中但举真中
难一俗者。二俱名俗何须别难。真中即是
界内外真。即有所破界内外俗。真中是理容
可称谛。所破非理何得称谛。答意者。法性
是理理即是谛。既俱法性故俱称谛。次问者。
谛故无惑故无生死。既俱称谛俱涅槃耶。
答意者。真俗虽异俱得名谛。世出世异俱
名涅槃。涅槃即是出世安乐。故世安乐亦名
涅槃。次问者。涅槃即是无漏无为。二谛俱得
名为涅槃。亦应俱得名为无漏。答意者。夫
入无漏必须正见。既许世间亦有正见。即
名世间无所漏失。次问者。以无漏故即是
无生。既许真俗俱名无漏。亦应真俗俱名
无生。答意者。无生之名亦通二谛。故借大
经三十二文外道计答。犹如世间有四种
无。一者未生名无如泥无瓶。二者灭已名
无。如瓶破已。三者异相互无。如牛马互无。
四者毕竟名无。如龟毛兔角。今借第三互
无为答。即是出世无世间生。世间亦无出
世之生。所言借者。虽非正义然约世谛。四
无非谬。权借以为适时之答。下去例尔。次
问者。从假之言为破不破。答中开为三十
六句。具如下文烦恼境中。今初且对文中四
句。破谓破假入谓入空。不破而入即体法
无学。破入即是析法无学。破不入谓得禅外
道。不破不入即一切凡夫。破与不破俱名
从假。亦俱入空即前二句。谓破不破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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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假。而不入空即后二句。次单释第二观
中。异时相望称平等者。此第二观得名平
等。非独从此第二观得。初观用真而破于
俗。此复用俗而破于真。兼前乃成双用双
破。前后相望名为异时。至今第二方名平
等。次今当下。有两重譬合。初譬入空次显
入假。凡夫生盲真俗俱瞑。慧眼开已。见真谛
空亦见俗色。从假下。合入空譬。虽见二
谛但能用真。未能分别不能用俗。故譬
中云不能分别种种等也。四种四谛名为种
种。卉是草之都名都标三草。木是树之总称
总举二木。根茎枝叶疏中譬于信戒定慧。四
教各具此四法故。四种道灭名之为药。四
种苦集名之为毒四教区分故种类各别。故
初入空未能分别。是故名为不能用假。次
重譬者。慧眼开后即入假时。亦见二谛名
见空色。分别前来所破之色。洞见诸法
根等不同。了四四谛名识种类。达于药病
因起不同。名解因缘。展转相望互论粗细。
治苦集边名之为药。药资法身故名为
食。识药识病名为皆识。善能授药名为皆
用。遍四四谛故并云皆。所被九界名为益
他。此譬下合也前后二观俱观真俗。此能
分别望前故等。次释中道者。初正锁璎珞
经文。经中释前二观竟。即云。因是二空观
为方便道。得入中道双照二谛。心心寂灭
自然进入初地。今初释方便者。有二种。一
者双亡二者双照。初言二空者。空假空空。
空即是遮遮即是亡。由前异时双亡方便。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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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道任运双亡。亡即是中故云心心寂
灭。又初观下。次释双照。初二观时用空用
假。由前异时双用方便。用即是照照即是中。
故引经云心若在定等也。生即是俗灭即
是真。故住中道能知生灭。知秖是照意在
于此。以皆中故故得任运。此之任运由前
作意。更互亡照而为方便。入中道时故能
尔也。次问者。引经释妨以證今文。入初地
时方乃名等。是故先问偏相云何。答中意
者。所言偏多不见性者约次第义。次问者
难向答文。向答两观属偏定慧。故不见性。
复引大经以难前答。慧眼在于法眼之前。
尚得云见。但言不了云何而言两全不见。
此文是大经佛答师子吼云。慧眼见故而不
了了。佛以佛眼见则了了。菩萨行故见不
了了。若无行故见则了了。住十住故见不
了了。不住不去见则了了。云何而言行向
等位亦不见耶。答意者。所言两眼俱不见
者。约次第义。两观既属偏假偏空。则慧法
眼俱不见性。汝所引经慧眼见者。慧眼虽
为十住之位。借别名圆故云十住及慧眼
见。依圆为语。初住已去实是佛眼。故知此
借圆住。名为慧眼。非谓慧眼十住能见。次
引法华以證慧眼。世尊究竟尚名慧眼。岂
况十住不得名慧。佛慧眼者。见毕竟空空
即是中。慧眼即是佛眼故也。言如斯者。指
前住中慧眼不了。不及世尊慧眼究竟。如
无明夜见中道色。馀无明在故见不了。空中
鹅雁亦复如是。有馀无明与眼作障。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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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鹅雁不了。故大经第八云。譬如远观
空中鹅雁。为是虚空为是鹅雁。谛观不已
髣髴见之。十住菩萨于如来性少分知见。
亦复如是。空如无明鹅等如性。不了之言
在彼十住慧眼菩萨。何关二乘偏空慧眼。是
则别教地前皆悉不见。况通菩萨及两二
乘。复引法华穿凿等喻。證第三观圆住方
见。法华疏中为锁经文。观约四教教约五
时。当知教观俱成约教。方显彼部称为独
妙。彼寄四教以释观者。初三藏教以众生
为高原。习观为穿凿。證理为清水。通观
以乾慧为乾土。性地为湿土。见真为清
水。别观以空观为乾土。假观为湿土。见中
为清水。圆观以五品为乾土。六根为湿。初
住为清水。彼约教中。通约渐中四时教也。
三藏为乾土。方等般若为湿土。法华为泥。
见中为水。二义并以初住为水。令约修
观但修顿观。圆教初心并名清水。不同彼
疏剋取初住方名清水。判位虽殊初后不
二。故令即是依经起观。二教下结前约
教。言二教者。藏通也。故彼二教如乾湿土
全未有水。别教如泥。教道杂故不名清水。
初心知中是故但云二教不诠。二行不到者。
行即是观。结前约观即空假二观。谓两二乘
通别入空。空行所摄。三藏菩萨通别出假。假
行所摄。是故总云二观不到。次第观中中道
虽非今文所用。證道同故。是故伹云二行
不到。权教尚尔况复馀耶。故云遍空乃至无
有是处。次此三观下。与前释名三观辨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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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释三止意亦可知。此依摩诃衍等者。判
前巧度次第三观。虽有空假俱属衍门。故
此三观用昔教中相待名义。以为总诠。次第
教相以为能显。次第三谛以为所显。为是
义故非圆顿相。虽非圆顿本为显圆。复
非别教但云依衍。故下结人位通大小。以
义等者。此依大品摩诃衍门。释三观相。既
未被会但成次第。以次第义随次第相。三
观条然一一各别。此总标别相。若论下。约
观智人以释别相。义即是教。教随相别显
体不同。故使观等未能融即。前二观权中
道观实。三观展转递为浅深。观因智果。因既
差别。果亦如之。故使三智展转优劣有前
有后。观法虽通行人各别。故使三观摄于
大小。一切诸位咸入其中。通含二教故云
诸位。旁挟声闻故通于小。是故若言次第
则唯在于大。若论其人则通收大小。故观
智后更论于人。故知空观二乘唯小。通教菩
萨义通于大。别虽入空一向在大。通别并
有入假菩萨。亦一向大。通教利根后心有
分。谓被接者。别人初地方乃现前。是故诸
位大小不同。若论权门唯应废藏。且从次
第故亦置圆。次明圆顿。用绝待名以为能
诠。一谛三谛以为所显。上下文相对当分明。
于中初止次观后明同时。初明止中有法
喻合。初法文中。止为能缘谛为所系。是故
经云。系缘法界法界不异能所一故。次譬
中。双譬止谛三一不二。止谛下合。初法说
中。止之与谛并即一而三。譬中通譬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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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二。合中谛则即一而三。止则即三而一。
文似不同意显止谛三一不二。不二而二。
以观下。明观也。观之与境虽复互作观发
之名。以观故发以发故观。同时体遍能所皆
悉即一而三。次譬中。亦譬三一不二。合止
约谛即一而三。观之与境亦即一而三。所
观是境所发是观。合观与止文翻倒者。亦
秖明于三一体等。然止观既一缘照不殊。谛
境名异本是一法。法于止观使无差别。仍
分能所而一而三。是故不须前后定执。譬
中言摩醯首罗者。色顶天主一面三目。严
彼天颜而照大千。严天颜者。譬众德备。
照大千者。譬于遍见。不权不实下。显妙斥
粗。不权不实斥前三观权实浅深。不优不劣
斥前三智优劣前后。不并不别寄伊字譬总
斥观智。不大不小斥前三人诸位大小。次
引中论者。證三观三止相即互融。次引金
刚。譬止观与境其体不二。眼喻下合譬。可
见。然止观谛境不二而二。义意似同不无
差别。止观二法虽即不二寂照宛然。谛境二
法虽对止观分于二名。然实无有二体之
别。故此喻文分于止观以喻日眼。谛境一。
名同喻一色。眼日色三无前无后。若见下
结劝。劝晓文旨。何但下。总明开显也。开
前诸名同一实相。此即举况总标。何但此圆
三一相即。总前一切次第中名同开入实。
其相下。次示开相。初开显体中次第三止三
观。同成绝待一妙止观。教既开已体无复
粗。次体真下。约显体名。开释名中相待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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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即成妙名。名既即妙体亦无粗。还于体
真具前释名三止三观。准例亦应随缘方便
及息二边。俱明三止三观等妙。不更论者。
体真已妙即是后二。故不复论。世人多迷以
相待名显相待体。岂复至此识开次第及
相待名悉成绝耶。若得此意以销下文。诸
义自显。如此下结也。既云诸义但一念心。当
知一理应一切名。亦是一理应一切理。故
云不动乃至差别。经云下。引净名證。虽多
下。引般若證。众名下结成也。既开前来一
切名义。圆外无法故云皆圆。用如此名显
于妙体。是故名为教相显体。相待绝待等者。
结叹。相待绝待结前释名成不思议。对体
结前次第教相所显成不思议。立名之法
各主所诠。故云对体。今开显竟。名无别趣
体无别理。皆遍一切不障一切。故云无
碍。皆摄一切无所减少。故云具足无减。具
足故顿无减故圆。如此方能显止观体。

○次
明眼智者。依教起行亦是以能而显于所。
初且总释亦名来意。初云体则非知非见等
者。所显之体。实非眼智及以因果。所言非
者。非由能显方始有所。以有所故令能
有功。还由于能令所可见。故云虽叵知
见由于眼智则可知见。故云眼见智知。此
以佛眼一切种智。为能知见。如此妙体依
名而说。尚已是难。况名下体而可示人。虽
叵下。总明能显。理虽若是。约事必须眼智
止观以为能显。止观为因下。别判也。由于
止观方得智眼。由于智眼方能显体。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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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名为远因智眼名近。其体冥妙下。释
能显意。其体既妙何可分别。然寄眼智使
体可见。三止者下。正释也。初释次第近远
二因。即三止三观以对三谛。成于三眼三
智故也。初明三止者。随缘止中言陀罗尼
者。总持诸法圆顿三止。俱得名为陀罗尼
也。今明次第故约出假持法义便。故云分
别药病。又大论明陀罗尼者。属慧性故宜
对出假。若言五百陀罗尼。一一皆是中道
正慧则非此中意也。法眼豁开破障通无知
者。具能知病识药及以授药。能破事中障
于神通化道无知。不以二相见诸佛土者。虽
引彼文用义稍别。彼以如来发得天眼。对
斥小宗修得天眼。即显大乘住不思议。名
不二相而亦能见三土不同。今方便随缘常
在俗谛。不同凡夫之有。不同二乘之无。
名不二相。出假分别净土因果。名见诸佛
土。是则下。结成次第意也。问下料简也。初
约慧眼一切智广辨。次馀二眼二智略例。初
问可见。次答中。先约四句依大经文。彼经
十五广释四句。今但借彼知见之名。非全
用意。问。前文因观发者为智。今此以因
闻生者为知。文既不同云何用此而释于
彼。答。名异义同。闻是慧性观亦慧性。问。亦
知亦见对二乘竟。见而非知。何得重对辟
支佛耶。答。前据佛世闻教二乘。二人俱是
亦知亦见。见而非知。据无佛世独觉辟支
佛。是故重以支佛别对。复次下重约信法
以对知见。问。前明眼智止观为因。今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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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法为因。答。闻同于观思同于止。义
类相似故得对之。次明不次第者。初总斥。
云不如此者。一心不同次第故也。如前下
开前远由成不次第。次得体下。开前近由
成不次第。次眼故下。明近由体同。远由既
其止观相即。近由亦应眼智不二。因果相顺
故也佛眼下。释眼智也。王三昧去引證佛
眼具五眼。故云一切悉入其中。大品下引
證佛智具三智。故皆云学。三智四智至下
当释。问下料简智眼。初问者。言欲得者。或
是一人前后欲得。或是多人各各欲得。但
云当学岂名一心。答意者。法在一心说必
次第。岂说次第。令法纵横。金刚下。明五眼
者。皆云佛有故在一心。秖约一眼有五用
者。应云佛眼而有四用。云何言五。答。此
约五眼而论体用。故佛眼为体四眼为用。
若作总别者。如涅槃是总三德是别。五眼
亦尔。秖是圆常不思议眼。名为佛眼。而有
见中乃至见于色等五用。故得五名。是则
佛己一体五眼开发。非为本无至佛方有。
所以者何下释。然此五眼天亲无著非不解
释。未若智论最为委悉。三十九云。佛肉眼
者。见因缘粗色。乃至亦过人所见名肉眼
者。见形显色不异于人。人见不远所见又
倒。如近看小则大。远看大则小。乃至诸色
若远观者。则但见于空一显色。大品云。如来
肉眼见于大千。论问曰。如来何故但见大
千。答。若佛肉眼应过大千。但以风轮为隔
障故不见异界。又有菩萨住大千上。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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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亦合见大千外。问。何不修肉眼令见
远耶。答。若无天眼则彊修肉眼。令见于
远。又云。佛法难思。佛肉眼或能远见故也。
若不及佛者。渐渐减之。二千一千乃至一
洲。是名肉眼小净。故据理尽说。佛肉眼见
法界粗色。论依教道附近小宗。是故但云
见于大千。若但以先世施灯明等。及以轮
王终不能见至百由旬。若小菩萨亦不过
此。问。日月去地四万二千由旬。人皆见之
见百由旬何足为奇。答。日月有光令人
得见。馀色不尔。天眼乃见。人虽云见所见
犹倒。日月方圆五十由旬。所见不过如扇
许大。菩萨不尔。问。见何等色。答。见可见
色名为肉眼。论中不明修肉眼法。若欲
比知施灯明等下因也。菩萨更加慈心伏
惑。故所见渐广乃至大千。亦能照细色下
明天眼者。如微尘名为细色。诸天天眼
下不见上。梵王不过见于大千。佛见过此
名佛天眼。大品云。佛告须菩提。佛天眼见
于尼吒。亦见十方恒沙世界。死此生彼及
善恶等。论无修相。如那律缘亦是其事。言
过天者。诸天报得极如梵王。今见十方尚
过那律。何况梵王。是故净名正呵那律旁
折梵王。达粗细色下明慧眼者。言如二乘
所见者。且约次第一往而说。据理亦应云
过二乘。二乘但见大千之内粗细色空。佛
见法界假中俱空。大品云。云何名菩萨摩诃
萨慧眼净。佛告舍利弗。慧眼菩萨不作是
念。有为无为世出世。漏无漏一切知见。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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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见不远。故修天眼。天眼虚诳故求慧
眼。论文既云一切知见。是故即是过二乘
也。修相者何。有人云。八道中正见是。能观
五阴倒故。有云。能缘涅槃。有云。三脱门相
应慧能开涅槃门。有云。能观实际通达悉
知。有言。定心知诸相。有云。空是。有云。十八
空是。有云。世出世是。是则名为慧眼修相。
复有说言行于中道。问。二乘亦有慧眼。何
不云无法不见。答。二乘但能总相而见又
是有量。佛见无量无有边底。佛与二乘既
二相不同。验知修法二因各别。是故文中所
有众释不出空中。空属二乘中属于佛。弥
显修发二义不同。如初三释及第五下三
释。是共二乘修相。仍是通教依即空慧。若
三藏二乘多依根本。与此不同。前第四释
及最后释。即是圆修。圆修实际后时发得方
名慧眼。是故亦应云过二乘。照达假名不
谬等。名法眼者。但云如菩萨所见者。如
别菩萨行向位中所见者是。亦寄次第故
云假名。假名即是十六门法。据理亦应云
过菩萨。任运真化究竟药病。名佛法眼。大
品云。云何名菩萨摩诃萨法眼。佛告舍利
弗。法眼人者。随信随法三空五根。此业此果
受某身生某处。某菩萨退不退得记不
得记等。皆当知之。论云。菩萨摩诃萨初发
心时。虽得肉天慧眼等。以见众生种种不
同。云何能得如是实法。故求法眼引导令
入。故名法眼。又法眼有二。一分别二乘。二
分别菩萨。分别二乘处处有文。分别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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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此文是。广列一切因果行相。一切种种诸
方便门。令众生入是名法眼。既云一切因
果。复云分别菩萨。是故当知亦过菩萨。于
诸法中下。名佛眼者。但云见法实相从胜
为名。大品云。云何佛眼。佛告舍利弗。菩萨
摩诃萨求佛道时。入金刚三昧得一切种
智。成就力无所畏十八不共知一切法(云云)
是名菩萨摩诃萨得菩提时佛眼净相。论
云。有人言。十住菩萨得佛眼与佛无别。如
遍吉文殊具佛功德。而不作佛广度众生。
是故生疑。故说佛眼遍见十方。是菩萨于
馀菩萨名大。于佛犹不遍知遍闻等也。
问。眼应云见云何言闻。答。众生智慧从
六情入。能知六尘。人谓佛眼有所不闻。
然诸经论皆云佛及菩萨俱得五眼。故知并
作非张眼也。故今文中虽云佛有。理论众
生一切具足。何者。眼智既以止观为因。止
观圆融眼智亦尔。论欲遍说。是故委论深浅
不同。故经云下。引请观音以證金刚。佛菩
提满权实智足。以此二智。能生三有菩提佛
子。复云父母。而独称下。佛眼之意。故论四
十五料简云。佛见一切非是慧眼。云何而
言慧眼见耶。答。慧眼成时转名佛眼。乃至
四眼失本名字。如河入海失本河名。何以
故。肉天二眼有漏因缘。慧法二眼习气未尽。
故舍本位入佛眼中。此仍寄于废粗而说。
佛智下。释一心三智。故知下结得名之由。
境之与谛下。明止观不二。初以左右眼目
为譬。谛之与境。犹如一物而得左右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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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一人在物左谓物为右。一人在物
右谓物为左。由人所在左右名生。而此一
物本未曾异。谛境亦尔。对止名谛对观名
境。眼智二法以譬眼目者。秖是一物立二
种名。眼见智知亦复如是。秖是一法。虽从
止观二法得名。圆顿止观本来不二。故所
成眼智一体无殊。是故知见但从当体而
立二名。犹如眼目。谛境虽从所对立二。
则成所对体亦无殊。致使能对谛境无别。
今将下。立异显体。体本不二。暂寄异名显
不二体。何者。谛境眼智体虽不二。然智由
观成。观本对境。今还将境以显于智。令观
易明。观明即智成。智成即体显。眼由止成。
止本对谛。今还将谛以目于眼。今止可
解。止解即眼开。眼开即体显。虽寄因显法
不分张。故云虽作三说实是一法。用此下
结也。以能显所。正用如向一法眼智。显于
圆顿止观体也。如此下。结归师资所传之
法。结上诸文归于正行。正行有在出自本
师。言实非读经安置等者。如空假中观。先
明次第后不次第。引诸大乘證成门户。乃
至止观为因眼智为果。即一而三即三而
一。如是等相岂由经文而安布耶但避嫌
疑幸须引證。意外之事故云幸也。

○三明
境界者。秖是教相眼智所显。前既已明教
相眼智。足显所诠所知所见。无俟更说此
之一科。钝根之人虽明前二。犹尚不了。更
此一科重明所显。故知此则亲明所显。今初
明来意。不云教相但云眼智者。教相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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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同是能显。然教望于行则行亲教疏。从
亲而说。故但云眼智。通而言之并能显体。
夫信行下。牒前两章以明来意。信行牒前
教相宜在教相。名尚多闻。圆妙即是今妙
境界。法行牒前眼智。宜在定慧名宗深
观。正境亦是今妙境界。绮文饰句故立两
名。正为前二辨所取境。是故更论。经云下。
正明境意者。何事说境。为令自行识于三
眼及以三智所知所见。识所知见则令能
越依于教相。修止观因得眼智果。是故应
须明境界也。若为下化他意者。为化他故
应须说境。若不说境。将何以为说法之本。
本即境也。虽有境本必须随情。故列随情
随智等三。令化物者依境而说。说于妙境
意在于此。先大师意次章安意。初文先列。
次释。初譬闻者执门迷教。此中四譬譬执
者迷名。经文本譬外计邪常。诸文引用并
同经意。此文借用其意稍异。虽异彼文理
亦无失。依义不依语是故转用。何者。贝声
虽虚贝体是实。故喻有门。米秣柔软可喻
空门。雪有非有。是故可喻亦空亦有。鹤飞
在空而不住空。是故可喻非空非有。凡情
下合。又三。初明大悲为说。次虽闻下。明凡
情各执。三是诸等者结过。凡夫各执能通之
门。迷于所趣故不能见常乐我净真乳之
色。此则还依大经。如诸外道执常乐等失
能通门。是故还失所通之理。所以常途下。
明说者迷教。初明凡师迷教。执教之类其
流非一。如梁昭明所序诸师明二谛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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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人各释不同。在广弘明集。并不
达随情咸乖佛旨。故知但是赴情名异。二
谛不殊故不可各执失佛方便。各执别名
而失一理。须晓一理而赴众名。如婆沙中
何曾不明世谛及第一义谛。虽名同大乘
义终归小。况大小乘谛各有赴情。故知二
十三家尚昧随情之文。况复能知情智等
耶。虽服甘露等者。说文云。未冠而死曰殇。
礼云。十九已下曰长殇。十五已下曰中殇。
十一已下为下殇。七岁已下为无服之殇。是
故名殇以为早夭。夭者中死也。甘露者即是
诸天不死之药。故喻常住。如不死药。虽各
执二谛甘露之名。丧于佛旨常住慧命。经称
下。明二圣往因。以验不了随情之说。妙胜
定经云。佛告阿难。自我往昔作多闻士。共
文殊师利诤二谛义。死堕三途。文云弥勒
恐是文误。故玄文所引即如彼经。诤于二
谛。经无量劫吞热铁丸。从地狱出值迦叶
佛。为我解释有无二谛。迦叶佛言。一切诸
法皆无定性。汝言有无是义不然。一切万
法皆悉空寂。此二谛者亦有亦无。汝但知文
不解其义。汝于是义如聋如哑。云何解
此甚深之义。我闻是已入于禅定。即见万
法皆悉空寂。故知不见空寂之理。各各执
于随情之文。尚坠三途。何能见谛。若得今
判随情之意。诸释妙融。今世下。明近代凡
夫不了随情。铿者坚也。如是下结。如文。若
识下。明识者达教。识佛赴缘不迷异说。
俯者下接也。随情智下。释随情智。初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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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一智共为三谛。故名情智。言不得一
所论三者。圆修虽即始终并三。既约情智
以论三谛。须约诸位相望而说。次如相似
下。约位以判。故分真俗以属于情。位在六
根。让于中道以属于智。位在初住。则七信
已前为真所摄。八信已去为俗所摄。是则
初住已上中道。亦有同体真俗。六根清净亦
有相似中道。故下章安作与夺释。即是六根
夺其相似中道。与其相似真俗。随智下。次
明随智中三谛。初约位判。皆属圣者所證。
故从初住已上仍是分得。当知对情情非
不得相似三谛。但夺其中道推与初住
耳。非但等者况也。随智三谛唯在圣心。如
净名中不思议品。此并菩萨不思议俗。岂是
下地所能闻见。俗既如是真亦复然。初住菩
萨所空色声。故非凡小所能闻见也。三谛
下。叹释三谛。从胜而说故但语双非。能非
即中所非即二。不二而二以为能所。第十九
中。释十事功德初云不与二乘共。不可
思议。闻者惊怪。乃至无有相貌。世间所无。
今文义言百非四句。经文正叹初地已上
正同初住。是故引證随智三谛。章安释此
云。闻深无底故惊。闻广无边故怪。性不自
显故非内。性不他显故非外。此之内外通
界内外。众生即是故非难。七方便不测故
非易。非色法故非相。非心法故非非相。
又非界如故非相。非离界如故非非相。
非三世故非是世法。无边无中故无相貌。
绝四离百故世间所无。诸非咸遣故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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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是句皆亡故略云四。四摄诸四。故且云
四。问。章安释句不似双非。何得为證。答。
正明中道非于二边。般若深故。解脱广故。
二德即是真俗二谛。自谓内照他谓随缘。
此亦真俗异名而已。众生即是约理而说。方
便不测约事而说。事理亦是真俗异名。百界
之色一念之心亦是真俗。下之二句。复作复
疏三谛而说。唯佛下引法华者。亦證随智。
前约初住今唯在佛。唯佛谓释迦也。与佛
谓十方三世。虽有初后同见三谛。不可下
斥夺。有法譬合。初住之中法性之一三谛之
三。尚非六根凡位所测。况复世情图想能
知三谛之乳真善妙色。五眼洞开方见谛境。
是则相似犹属于盲。障中无明未破故也若
准法华。应约三教明不知之人。如是下
结。如文。今更下。引经中二谛释成今文三
谛之义。初文略示二谛以显三谛。二之与
三教门开合。故得以二用显于三。二既有
二。三岂无三。前约三谛粗论纲纪。今约
二谛委作相状。疑者下释疑。先立疑云。诸
佛但依二谛说法故有三番。如何得例令
说三谛。亦有三番。令亦例下释。若二若三
但是开合。前明二谛义已含三。今别说中
例于二谛亦作三者。谓常好中道等。大论
第五云。问。佛何故生兜率天。答。佛常居中。
彼兜率天在于六欲及梵天中。从彼天下
生于中国。中日降神中夜出城得菩提时
亦證中道。为人说中中夜入灭。大品亦云。
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此中加前复成三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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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者。中天中国中夜中日并是随他行中说
中是随自他。中夜入灭及得中道即是随
自。又此诸中皆是随他。自證冥寂名为随自。
自他相对名为自他。又一一下。更约随情等
三明四悉相。若无四悉将何以晓自行化
他。初随情广馀二文略。初文先教次观。即信
法二行也。初文从欢喜乃至发彻。须细约
三谛立四悉义。勿令混滥不能具记。乃
至观心下。约观也。文略前三故云乃至。约
第一义明三谛相也。如是等下。明教观二
种得益之相。言应在一不在二等者。一谓
三中随一。二谓三中随二。逐语便故不
云真等。递互相望得益不同。应作七句。谓
应在俗不在真中。应在真不在中俗。应
在中不在真俗。此是应在一不在二。以
成三句。应在二不在一亦为三句。应具
在三以为一句。一一悉中三谛皆尔。文中总
举单益复益两三之式。合三一句文略不论。
并约初门取益不同。如是七句莫不依
圆。宜乐既殊赴机各异故也。佛说生法等者。
复释上文不同之相。生谓二谛无生谓中。
此且寄于中道之一二谛之二。馀有两二两
一及以具三。准向说之。若作二谛。生即是
俗无生是真若作四谛。生是三谛无生是灭。
一切诸法比说可知。随得益位名为得
度。问。佛说生法。于无生法而得度者。乃是
众生自度何关于佛。答。正由说生悟无生
法。乃是鉴机。知因说生而悟无生。功在
于佛何名自度。约第一义故云得度。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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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悉亦可应云佛说生法。于无生法而生
欢喜生善破恶。故法华下。引證四悉。一一
悉中皆云种种者。一一悉檀所被无量。今
约修观且以三谛二谛。名为种种。若论经
意八教四味。方名种种。何故尔下释经。先
对四悉。次何故性属生善等者。重更料简中
间二悉。初文是问。问意者。性之与行俱通
善恶。何故对经。性属为人行属对治耶。若
通论下答也。性者不改为义。宿善不改从
昔至今有可生义。今生其善故属生善。
行谓为作现作恶故。今断其恶故属对治。
言通论者且作通解。性虽在往于今亦成
有冥有显。身口现作为显。潜伏在心为冥。
行虽在现冥显亦尔。今从四悉义便。是故
从别舍通。为人生其冥伏之善。对治治其
彰露之恶。若显善已生冥恶未起。则非今文
圣人随情逗物之相。如佛未出下。约佛化
仪。以例性善行恶之相。三乘善根冥伏不
现。佛助生之名为生善。凡夫外道恶行彰
露。佛对治之名为治恶。种种忆想是第一
义者。更释第一义也。未见理来无非忆
想。若遇佛法想皆成慧。三倒之中想倒居
中。以想正故心见自正。此约第一义释三
谛也。如此四悉皆随情也。馀二准例亦应
可见。是则三四下。以此合数责彼谬执。劝
令顺教舍慢息诤。研心修观观成见谛。
乃可彰言决定而说。如云除等者。三惑障
除。上显即见中。下明见二谛。师子吼者。大
经云。师子吼者。名决定说。说诸众生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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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佛性即中道。私谓下。章安私释。私者。
苍颉云。不公也。既非大师当众所说。又非
亲对大师印述。故名为私。若论二谛證虽
在圣本教凡夫。虽教凡夫实未證得。语
證则夺凡夫无分。故云并夺。论教则与凡
夫俱得。故云并与。若于凡边夺真而与其
俗。故云半与半夺。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三之二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三之三

唐毗陵沙门湛然述

二明境智离合者。初释谛中。先总次别。
先总序诸经者。诸经论谛离合不同。今以
不同通约四教。三藏下。即别约四教。于中
初明二三离合者。初明但二无三。次菩萨
下。寄人判谛。初文是俗。从后心下。即是真
也。是故始终但有二谛。言令烦恼脂销等
者。大论云。此菩萨虽有上妙五欲不生贪
著。以有无常等观故。譬如有王。有一大
臣自覆藏罪。王欲罚罪。语言。若得无脂
肥羊当赦汝罪。大臣有智系一羊养以水
草。日日三时以狼怖之。羊虽得养肥而无
脂。王问。云何得尔。答以上事。菩萨亦尔。
见无常空狼。令结使脂销而功德身肥。又此
菩萨未断结使者。如有贼未得杀之。坚
闭一处自修事业。菩萨修无常观。亦如闭
贼。犹是有漏而自作务。又离于五事。一
离恶道。二离贫穷。三离女身。四离形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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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喜忘。得五功德。一生贵家。二生人天。三
得男身。四诸根满。五识宿命。三阿僧祇修
六度行者。阿僧祇此云无数。劫者时也。如
前所释。俱舍云。八十中大劫大劫三无数。谓
六十数中第五十二数。名阿僧祇。谓积此大
劫成无数故。云三阿僧祇。六度行者。菩萨
修此六度各有满时。初言檀满者。如释迦
菩萨本作王名毗尸。得归命救护陀罗尼。
视诸众生如母爱子。是时天帝知命将终。
求佛问疑遍求不得。却还天宫愁忧苦恼。
时天巧师名毗首羯磨。问天主言。何以愁
恼。答言。我求一切智人而不能得。毗首言。
有大菩萨满足六度不久成佛。天主偈
答。菩萨发大心鱼子庵罗华。三事因时多。
成果时甚少。毗首答言。优尸那种六度满足
不久成佛。帝释言。当往试之是菩萨不。汝
作鸽我作鹰。汝便诈怖人王腋下。毗首言。
是大菩萨。云何以是事恼之。释云我亦无
恶心如真金须试。即如所说变入王腋。举
身战惧动自作声。众人皆言。是王大仁慈
一切宜救护。如是鸽小鸟归之如入舍。菩
萨相如是作佛必不久。是时鹰在近树。而
语王言。还我鸽来。王言。我前受此鸽非是
汝前受。我先发愿度一切众生。鹰言。欲度
一切众生我非一切众生耶。而何夺我食。
王言。汝须何食。我先作誓。若有众生未
归我者。必救护之。鹰言。我须新肉热血。王
云。无不由杀得之。云何杀一与一。思惟
心定而说偈言。是我此肉身。恒受老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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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当臭烂。彼须我当与。持刀自割股
肉而授与之。鹰言。须逐道理令轻重等。
勿见欺也。王言。持秤来称鸽。如言称之。
鸽身转重王肉转轻。乃至身尽。诸臣亲戚
却诸看人。王今如此无可看也。王言。任
看。若有成佛道当忍此大事。王以血涂
手攀秤欲上尽对于鸽。鹰言。何用如此
以鸽还我。王言。丧身无量今是求易佛道
之时。肉尽筋断欲上而堕。乃自责言。汝须
坚固勿得迷闷。众生堕忧海应须救护
之。何为懈怠。尚不及地狱之苦十六分一。
我特精进犹患此苦。何况地狱中无有智
慧者。时诸天赞言。为小鸟能尔。时天地六
动海水扬波。枯木生华天雨香水。诸佛来
赞必成佛也。鹰语鸽言。是真菩萨。毗首言。
天主。汝有神力可令彼平复。释言。不须
我也。王自作誓感发一切。帝释语王言。心
不恼耶。王言。我心欢喜不恼不没。释云。
唯当信汝。菩萨言。若一心不恼以求佛
道者。使平复如故。语已平复。人天见之皆
大悲喜。叹未曾有。必当作佛。我当供养。尸
满相者。如须陀摩王。是王精进常依实语。
欲入园游戏始出城门。有一婆罗门来。从
我乞云。王是福德人悯我贫穷。王言。须
待我还。适至园中有两翅鸟王。名曰鹿
足。与山神共誓取一千王。已得九百九十
九王。唯少须陀摩王。从空飞来捉将王去。
诸女号哭哀恸一园。鹿足捉王至所住处。
置诸王中。须陀摩王涕零如雨。鹿足言。大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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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汝何以啼泣犹如小儿。人生有死会合
有离须陀答言。我不畏死。自恨生来不曾
妄语。而今失信。许婆罗门行施辜负宿心
自招欺罪。是故啼耳鹿足言。还去七日。施
竟便来就死。若不来者我有力取。王还恣
心布施。立太子为王。大会人民。王乃谢
云。我智不周小不如法。当见瞋怒。我今身
非己有当去。人民亲戚留之愿王留意垂
荫此国。勿以鹿足鬼王为虑也。当设铁舍
奇兵卫护。鹿足虽神而不畏之。王说偈言。
实语第一戒实语升天梯。实语小人大。妄语
入地狱。我今守实语宁失身寿命。于是发
去至鹿足所。见来欢喜。汝实语人不失信
要。人皆惜命脱竟还来。汝是大人。时须陀王
广赞实语呵责妄语。鹿足闻之信心清净。
语须陀言。汝能说此。今相放舍。诸王各还
本国。如是语已诸王各去(云云)。忍成相者。如
羼提仙人。在于林间修行忍辱。时柯利王
将诸䌽女。入园游戏。饮食讫已王少睡息诸
女采华于其林间见此仙人。加敬礼拜在
一面立。尔时仙人为诸女人赞叹慈忍。其
言美妙听者忘厌。久而忘去。王眠觉已不
见诸女拔剑逐踪。见女在于仙人前立。嫉
妒隆盛恚目奋剑而拟仙人。汝作何事。仙
人答言。我修慈忍。王言。我今试汝。当以利
剑斩截手足及以耳鼻。若不瞋者乃知修
忍。仙言任意。王即拔剑截其手足及以耳
鼻。而问之言。汝心动不。答言。我修慈忍心
不动也。王言。汝一身在此无有势力。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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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不动谁当信者。是时仙人即作誓言。若
我实是修慈忍者。血当为乳。即变为乳。王
大惊走将诸䌽女而去。时林中龙神为此仙
人。雨雷电霹雳致王毒害。遂不还宫精进
满相者。如好施太子求如意珠。如第一卷
末。得珠坠海而抒大海。正使筋骨枯尽。终
不懈废。誓得如意以给众生。济其身苦。诸
天问之。答云。生生不休。诸天见此精进助
其抒海。海水减半。诸龙见海水减恐海乾
竭。送珠与之。禅满相者。如螺髻仙人名尚
阇梨。有人画像作僧形者非。得第四禅出
入息断。坐一树下兀然不动。鸟见不动谓
之为木。即于仙人髻中生卵。仙人定起。
觉其顶上有于鸟卵。即自思惟。我若起行。
鸟母永不复来鸟卵必坏。即更入禅定至
鸟子飞去。尔乃起行。般若满相者。如劬嫔大
臣分阎浮提地以为七分。城邑聚落皆使
均等。为息诤故。百劫种相者。过三祇已百
劫种相。种即修也。即百劫中修于相业。问。
于何处种等。答。欲界人中南洲男身。佛出
世。非缘馀人能种故也。用意业第六识。
问。初种何相。答。有云。初种足下平初安立
故。然后种馀相。有云。绀眼。先以大悲视
众生故。虽有此语义不必然。合时便种理
无前后。问。一思多思。答。一思种一相。一相
用百福。问。几许为一福。答。有云。轮王于四
天下自在为一福。有云。如帝释于二天自
在为一福。有云。乃至六天。有云。除补处馀
一切人所有为一福。有云。大千一切众生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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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福。有云。大千众生盲能治得差为一
福。有云。大千人服毒治得差为一福。有云。
大千人死救得为一福。有云。一切人破戒
见。能为说法令舍是事为一福。有云。无
可譬。菩萨入第三僧祇。心思大行种相因
缘故福无量。唯佛能知。论二十二又云。菩萨
修十善各有五心。谓下中上上上上中上。
初发五心乃至具足五心。如是百心名为
百福成于一相。如是至三十二。名身清净。
大经二十二文同。获五神通者。未断惑故
无无漏通。五通如助道中说。三十四心者。
今取论意与诸经论明断少别。大论中云。
下地诸惑因时未断。至树下时乃以九地
九品思惑。通名一九。故云三藏菩萨位同
凡夫。以九无碍九解脱。合为十八。见道中
八忍八智。合十六心。总前合成三十四心。
俱舍婆沙意云。下八地惑初修禅时先已断
竟。唯非想地九品见思全在。用九无碍九解
脱。以根胜故不复更修下八地定。不同声
闻亦异缘觉。缘觉先曾离八地惑一坐證
觉。更于九地次第而修。更起无间解脱二
道。下八地中虽不断惑。观行次第法尔故
也。地地各有一十八心。九地便成一百六十
二心。见道十六合一百七十八心。菩萨不尔。
故但三十四心。此与俱舍不同。什公翻译
及龙树意。俱不应误。不同意者。今且以一
意销通。令二论理齐。俱舍取修禅时已断
惑竟。不复更断。智论依馀部。虽有漏断
未名为断。至菩提树但断非想。八地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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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无漏。但是从部得名不同。故使二论
用义不等。又经云下。引大经一念六百生
灭。及成论师数解不同。秖明一念尚具多
念。以證无间三十四心。未足为妨。次前
已下。辨异立中。三祇照俗树下照真。望前
名双异于二乘及以菩萨。二乘菩萨在弟子
位。故云与弟子异而假立三谛。菩萨但照
下。释出假立中道之相。既自无体但从俱
照假立中名。中名既假照中眼智亦复假
立。故云更加。离则下辨离合。若分属弟子。
或佛自分。已属前后故但有二。若全在佛
馀人所无。是故于佛得三谛名。所以五重
三谛之中无三藏者。以其中道无体故也。
次三乘人下。明通教离合。虽即同断以菩
萨中有利根故。离真出中故云真异。次引
大论等者。智者即是利根见中。名见不空。
不空祇是不但空也。三德具足名大涅槃。二
乘下。引大品文。如日之智即照中也。钝者
始终但见于空。法华被会即非此中开合
义也。既空异下。正明开合。但不但空名为
空异。一切智照但空。一切种智照不但空。
名为智别。真既含二智亦二别。于真谛中
开出中道。故云则有两谛之殊。而今合者且
据通教故云而今作二谛说但名真谛。二
乘下。开出二乘利钝菩萨。观谛差别。别故
得有含中之义。言净佛国土者。通教出假
菩萨亦为众生作净土因。处处结缘众生
机熟断习成佛。名净佛土。结缘之时名净
土行。故净名云。菩萨取于净土皆为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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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众生故。故云布施是菩萨净土。菩萨成
佛时。一切能舍众生来生其国。结缘之时
以布施摄。成佛之时地多珍宝。诸能舍者
同生其土。而受五种布施化益。由摄生时
有五差故所谓人天及以四教。一切诸行无
非菩萨净土之行。故有四土横竖摄物。此
依跨节。是则净土义通诸教。今文且依通
教菩萨断馀残习为净土果。但是异于二
乘而已。若大经二十二明净土义。但云愿
摄其义则通。诸教观别摄生皆然。上根菩萨
下。明利根菩萨开真出中昔庄严下。破古
也。庄严云出。开善云不出。此由三乘共学
菩萨有但不但。古人不晓利钝两根。但诤
佛果出与不出。终未见今开合之意。故使
二家各朋己计。今文并破。是故皆云作义不
成。故知二家各得今文利钝一边。故云片
意。仍不能知出外别照中道之境用中道
智进破无明。故云片意。若不能知钝根依
教。与二乘人同證真谛。是亦但得今文片
意。若全得今意。出与不出义皆悉成。古来
名此等者。任二家所说各谓幽深。是非难
分古来无判。是故古人双美二说。名此二
谛名曰风流。言风流者。动止合仪故许二
家出入无失。于今被破出入俱非。举措失
仪风流何在。若依今用含中二谛。进退咸
美风流有馀。如僧传中。有乘法师。先与一
法师住开泰寺。此师中途离开泰寺。后时
乘于本寺开讲序此佛果出二谛义。此师
难云。为佛果出二谛。为二谛出佛果。乘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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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云。为法师出开泰。为开泰出法师。答曰。
如鸳鸯鸟不住圊厕。乘曰。释提桓因不与
鬼住。答曰。鸠翅罗鸟不栖枯树。乘曰。犹如
大海不宿死尸。往复虽佳理竟未显且如
大经三十六文末。佛说观因缘智四种不
同。得菩提异。说是语时十千菩萨得一生
实相。五千菩萨得二生法界章安云。三乘同
观第一义谛智解不同。一生二生乃是破
无明一品二品。实相是别理。法界是圆理。即
是利根接入别圆。破无明已八相作佛。是
为佛果出外义也。但观诸经会未得道。即
识所说共别之意。但空下辨异。是为下结。
如文。次别教者。初明有无为俗以异前二。
合前藏通真俗二谛。同为别教一俗谛耳。
俗者是下。释俗谛义。凡言俗者隔别为义。
含于有无义摄凡小。有此异故称之为
俗。胜鬘下。證二乘人为俗所摄。虽谓为
空乱故属俗。引大经者。亦复如是。菩萨之
俗二乘谓真。三十二云。我虽说众生悉有
佛性。是佛自意语。如是语者。后身菩萨尚不
能解。况复二乘及馀菩萨。我于一时在耆
阇崛山。与弥勒菩萨共说世谛。舍利弗等
五百声闻。于是事中都不识知。何况出世
第一义谛。经文意者。随情说于别教之俗
彼尚不识。况复随智第一义谛。章安问。佛
于何处为五百说。答。如华严中如聋如哑
者是。此即别教真之与俗二乘并迷。若论
下。正明开合者虽有开合必须有中异
前两教。不同通教约钝无开。次明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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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初引大经者。本实无开为众生故方便
说开法华亦尔。言助显者。于一实谛开
为二三。即名所开为异方便。何者。既已开
竟复以所开助显于实。若约理者。尚无一
实况复二三。但赞佛乘生谤没苦。为是
义故须明助显。应以二义释异方便。别
而言之。三藏为异通真含中故不名异。通
而言之。三教皆名异方便也。别教教道非
全同故。况复通真含带而已。是则当知为
他故开显实故合。次明下。约二四论开合
也与前但是横竖不同。论其谛体更无差
别。于中又四。先判横竖。次则有下列。三生
灭下。正明开合。四以伦偈合。问。何名横
竖。答。三谛相望深浅不同。故名为竖。苦集
灭道二二相望无复浅深。故名为横。又以
二望二亦无深浅。但是能治所治不同。是
故四谛名之为横。问。前三三四容可横竖。
圆融三四如何横竖。答。实如所问。今言横
竖者。如三谛中且据开一以为二三。即
名二三以为方便。方便望实亦得名竖。开
权显实无复二三。何所论竖。既于一实
不分而分。分为三谛。何妨此三非横非竖
而名为竖。四谛亦尔。约方便教可说为横。
无作四谛本来相即与谁论横。亦是不分而
分。分为四谛。何妨非横非竖而名为横。
如六即位非横非竖。而得名竖。诸波罗蜜
非横非竖。而得名横。故知横竖高广不二。
今将下引中观论者。但是观谛巧拙四句。
摄持诸谛。二明下。约智论开合者。智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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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还须约谛。故今文中皆云照谛。谛体恒
三智有增减者。约教相说增减不同。论其
实体亦无增减且依大体以三为准。又复
三法诸文定故。今初且依诸经列智。以为
问端。释中初对一智至三智。一智者下。初
对三谛智有离合者。初从一智乃至四智
以观三谛。以一对一乃至以四对三。文相
可见。文虽可见。如初一智观于一谛。谛之
与智亦各含三。故次释云此智观三谛者。
此智即是向之一智。还引向来一智之文。开
成三义。既观三谛智亦成三。若二智下。即
是二智观于二谛。智谛虽二义已含三。如
云权即一切智反以道种智。观于俗中有无
两谛。若离权智以为二智。离于俗谛以为
真俗。则智谛俱三。三智观三一一主对无开
合异。故云可解。四智者。四智亦是权实二
智。对因果等是故成四。开合观谛不出于
三。具如向说。言智慧者。若通途说智秖是
慧。俱通权实及以因果。如云般若翻为智
慧。如大论云。因名般若果名萨婆若。及以
修习智慧等者。此即智慧俱在于因。如云
止观为因眼智为果。如来智慧诸佛智慧等。
此则智慧俱在于果。若云方便智慧。此则智
慧俱在于权。如云智慧甚深。此则智慧俱
在于实。今从别义故分因果。于别义中而
于慧上加道及种。于其智上更加一切及
种名者。道是因义。因果二文各加种者。种
谓种别。兼显于权及以事类。因时用权权
智未周。至果智满故复名种。果法遍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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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一切。若得此意四义可知。问。三慧品中
品名三慧。文中所释何以至四。答。因二果
二开各具三。故云三慧。文从合说因果共
论。故成四别。文中所释又有四重并是论
文。皆著或言者。善判经文决断诸释。岂
过龙树。每于一文存于众解。而亦不决臧
否者。以佛意多含顺部类故。今人释义未
闲经旨。故是一非诸。所言因中理体者。
二谛之理一念具足。果上满者满故有用。
故加一切。因中道慧理具中道。因中道种理
具二谛。若至果时。一切智见于中道。一切
种智见于二谛。此一切名不同二乘。对义
意别。因中道慧是实。道种是权。若至果时。
一切是实。一切种是权。言总别者。直语道
慧一切智故。故名为总。各加种故。故名为
别。直语道慧道种慧。故名为单。转慧名智
各加一切。是故名复。是则一权一切权一实
一切实。是故单复俱通因果。今亦从别故慧
单而智复。如是等下。结智照境。若因若果
俱三故也。例前可见故云秖是。若经中下。
举例也。若得前来一智至四但观三谛。则
晓诸经五至无量咸成三谛。故云使入。故
知小乘一切诸谛使入三谛。乃至大小俱入
于三或二或一。次约十一智者。馀诸经论但
列十智。唯大品中加如实智。言十智者。藏
通义同但分巧拙。通中以有共乘故也。复
有不共故加如实。小乘十智具如俱舍智
品中说。谓世智他心苦集灭道法比尽无生。
随智不同照十一境。合而言之。亦不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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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世及他心以照俗者。且约有漏。苦集等
八以照真者。且约前二。如实一智以照中
者。共约两教。是名下结归。已明智开而谛
不开。故云而三谛不动。次复次下明俱开
者。随其多少。如十一智照十一境等。乃至
如对二三。此则可见。俱不开者。唯一佛乘
佛智照实。既唯一实亦名开权。若智去结
归显体。今境界意意在实境。虽有开合实
为所显。次约谛智合辨者。谛智双论故云
合也。四教兼接总为五段。一一段中皆先
明境发智。次明智缘谛。缘之与发俱是
合明。初三藏中云两谛共发者。唯三藏佛双
照二谛。假立中名是故云共。通教中云真
谛共发二眼二智者。含中故也次接中云
开真出中者。若已被接得入證道。乃成三
谛。问者。何独接通而不云藏。何独别接而
不云圆。此问上来开真出中故也。答中初
明通教须用别接。以机别故。若初后不闻
全属前二。若从初即闻全属后两。复有一
人破二惑尽至第八地方闻中道闻已修
观进破无明。得法身本八相作佛虽见中
道必假通教空假二观为前方便。必待别
理接之方闻。今言别接者。应具二义。一者
别教教邻近故。二者别理理异真故。不以此
下。次明不接馀教之意。初明不接三藏
中云。不以此佛果者。若初地初住虽有八
相不受果名。通中九地二观为因。至第十
地八相为果。若被接者破一品无明亦得
八相。仍从旧说故亦名果。是故唯将此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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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通。不以此果接三藏等者。有四义故。
一者接于可接。三藏因拙不可接故。二者
得受接名。方可用接。谓用前教有始无
终。已用七八不至九十。即用后教有终
无始。但用向地不须住行。中续接之故
得名接。三者不须接故亦不名接。如初
地初住已成真因。亦破无明八相作佛。任
运流入何须更接。四者得受接义谓约教
分齐。文中初义即此第一不可接故。此第二
义正当通教可接者是。若接入教道在回
向中。若接入證道即在初地。若接入圆亦
分教證。彼说可知。三祇百劫来入别教但
在十信。若来入圆但在五品。是故但成后
教初心。从初至后有始有终。虽从藏来
仍同当教。是故三藏不得接名。故虽接通
若从乾慧性地来者。亦不名接。义同三藏
初后心故。故四念处云。通有三种。一者因
果俱通即通教是。二者因通而果非通。即被
接者是。三者通别通圆。即是别圆。用于通
教而为方便。但成别圆因果人也。是故菩
萨据位虽同。乾慧性地观慧犹劣。是故亦复
不受接名。文云不将此果接十地之因
者。即第三义。是别接通。仍通七地八地为
因。故称十地八相为果。岂将此果。却接
别教十地已破十品之因。此因自趣妙觉之
果。岂可却趣一品之果。若接初地。初地复
同已破一品。既无优劣何须用接。况复还
成以别接别。接别地前自用圆教妙觉之
果。或用别教妙觉之果。何须用此一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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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况复此教初地非果。况当教妙觉本望此
果而生信心。何须至此方云被接。言不接
十住者。别教十地虽破十品。犹带教道尚
不须接。况复将破一品八相。却接圆教十
住位耶。颠倒之义亦同十地。第四义者。即
文中云唯得以别接通。则是别理接于通
理。故今文意应须修观进破无明。不分但
中不但中别。故知语地已含于住。岂有初
住更接十住。今文重云不接十住故不接
圆仍存别教教道故也。玄文以圆接通别
者。分于教證位行别故。今不云者约證道
故但约观故。问。接与不接何者为最。答。四
念处云。被接之人如土石为基金宝累上。
岂如从下纯累金刚。此叹始终俱妙故尔。
若贤位中诸菩萨等从渐来者。其功尚彊。何
者。诸法先熟藏理易明。如历任居极富从
贫来。是故他方菩萨皆叹此土初心菩萨忍
苦捍劳。从于香积来此听法者。权法未熟
是故经游。

○次明得失中。初以思议不思
议双标得失。自他俱尔是故双标。圆离性
计及能化他。方名为得。若言下。出性过之
相。此释性义不殊诸文而语势稍别。以诸
文中皆约自他单说故也。如单约智秖云
智自是智名自性智。由境故智名他性智。
境智因缘故智名共性智。离境离智故智
名无因智。若单约境准智可知。虽复单说
义必双明是故此中境智对说。今初文云不
相由藉者。文似自然乃是自性。何者。智不
由境是自性智。境不由智是自性境。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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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说故云不相由。故智中云智由心生。自
能照境。如炬照物下。譬自性境也。若言下。
他性境智。言相由而有者。文似共性乃是
他生。智由于境名他性智。境由于智名他
性境。为相对说故云相由譬长短相待者。
亦是两向对说为譬。长待于短如他性智。
短待于长如他性境。若言境不自境下。明
共性境智。文似无因乃是共性。何者。不独
由智故境。亦不独由境故境。境智因缘故
境。约智亦尔故成共生。既不专由故云不
独。亦应譬云不独由长不独由短。由长
短故得有于长。亦由长短故得有短。如
因五寸及以一尺和合方知五寸为短。和
合方知一尺为长。是故境智俱名因缘。若
言下。无因性也。皆不如上三种者。如云不
由智故境。亦不由境故境。亦不由境智因
缘故境。智亦如是。亦应譬云不由短故
而有于长。不由长故而有于长。不由长
短得有于长。短亦如是。如云不由五寸
一尺长短。而知五寸之短。不由五寸一尺
长短。而知一尺之长也。此计意欲非于前
三。而所计最劣。所以者何下。释计招过。过
增苦集而失道灭。初文是集。从业生故下
是苦。初集中云有四取等者。依于四句而
起取著。故名依倚。有依倚故自是非他。名
为爱恚。爱恚生故亦生痴慢。如是次第八
十八使。故云一切。由意是非而生戏论。戏
论则为诤竞之本。诤竞生故起于身业。转
至未来苦海无已。苦果深广故名为海。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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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下。结计成过为生死本。是故四计能为
生死之本。名生死本。故龙树下。约破性明
得。伐者倾倒也。即是破也。破他生云那得
相由者。亦约对破故云相由。准此破自。
文亦应云诸法非自。那得不相由境智。若
单说者。破自秖应云法不自生。那得自境
智亦如是。破他应云法不他生。那得由
智故境智亦如是。尚无自他及以共生。岂
有无因。能破四性不独破他外计而已龙
树正用此为观法。亦是用此通申佛意。成
诸教观。而世人昧之别立观法。诚为未可。
故大经三十六。佛告须跋。汝今能观于实
相。则破一切诸有苦。须跋言。何名实相。佛
言。无相之相名为实相。须跋言。何名无相之
相。佛言。一切无自相亦复无他相。无自他
共相亦无无因相。乃至无有一切诸相。第
三十师子吼叹佛言。如来世尊破邪道。开
示众生正真路。行此道者获安隐。是故称
佛为导师。非自非他之所作亦非共作无
因作。前令须跋闻常取果。即别圆意兼于
藏通。若师子吼叹如来者。唯在圆别。是故
诸教皆离性执。但于所破深浅不同。诸经
论中斯例甚众。故此破性虽在衍门。三藏多
观因缘生灭。既破生灭亦无自他共等三
计。况复生灭元破邪无。是故四教亦可通
用。今以下。次明今家用龙树破法。灭前苦
集以成二空。性破即性空。无依即相空。空
非二边故云常一。则能见于中智般若。次
以是下。不自生等以对四教。准应教教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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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四性。随义便故。欲以此四摄彼四故。
故以四性对于四教。兼知四句义旨幽深。
故前后文以此四句总对别对。教教各四名
别对也。四句对四名总对也。复识四教因
缘不同。乃至四教自然亦别。并在一念一
时俱破。何者。如此方俗典有计元气而生。
即是计自。有计父母而生即是计他。有
计由元气故假于父母。即是计共。有计
自然即是无因。故庄云。天其运乎。地其处
乎。日月诤于所乎。孰主张是。孰纲维是。
孰居无事。而推行是。庄既不达缘起之法。
而亦不知谁张于天谁纲于地谁推日月。
不测其业故推依报而属自然。老计守
雌自然犹薄。如此计者。欲比西方优劣天
隔。故知此土昏俗计自然等。有言无行。况
今文自然圆人所计。乃至自生是三藏所计。
故知义异名同。善须斟酌。文中但举初后
中间准知。又第十卷释君弱臣彊等。但以自
他各对界内界外二教。如第七卷释助道
中。而以生等对四教进。但以生名与进义
同。望今复别。故知随义不可一准。今此三
藏对于生生以为自者。三藏人云。境常生
灭。岂关于智今境生灭。名自生境。无智
而已有必生灭。亦不由境今智生灭。自生
智也。以生不生为他性者。通教人云。由无
生智照境无生。他性境也。由无生境发无
生智。他性智也。如云诸法不生故般若不
生。般若不生故诸法不生。以不生生为共
性者。别教人云。由于本有理体为自。复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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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修方便为他。真缘和合能生一切。又出
假时由所化境及以大悲。内外和合方能利
他。又由诸法与俗智合方能利他。以不
生不生为无因者。圆教人云。不可思议非
境非智若照不照境自天然。名境不生。若
观不观智常本有。名智不生。境智冥一。假
为立名。文中略引身子净名以證初后。中
间应以三乘无说以證通教。无言菩萨以
證别教。一一句中皆云苦集不生者。斥前
性计。有性计故苦集增长。是故今以法性
观之。求生生之自不可得故。乃至求不生
不生之无因亦不可得。若当分者。即是当教
證无生理。是故句句皆云不可说。虽不下。
为他还作四句而说。一一悉中皆作四说。
虽作下。结成二空。言如前者。具如向来始
从若言下。乃至心行处灭文是也。故金光
明下引證。彼四卷经第三散脂品云。不可思
议智光。不可思议智炬。不可思议智行。不可
思议智聚。不可思议智境。今文云照。经又
云光炬聚者。秖是叹智具德耳智行者。秖
是智所导行。智境者。秖是智所照境。总而言
之秖是境智行三。一一皆云不思议者。明
境智行更互相冥。虽复相冥。境行必由智照
智导。故一一句皆云智也。今文为明智境
相即。且略于行理亦应具。若破下判权实。
此是不思议权实。如是下。约教以判得失。
为显不思议故也。今此初约三藏教也。即
教教中皆有四性。从别义也。何以故下。释
初三藏教。故对凡夫云有四性。下之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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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应有之。文无者略。凡有性计即属凡夫。
凡夫有计成自行失。故后三教皆约自行
破性论得。又前二教圣于后同凡。若约化
他有四悉者。能有化他故名为得。展转相
望。乃至圆教互为得失。别教执于真缘等
四成性过者诸佛菩萨赴缘利物若执赴
机不同之说。各朋己见故成性过。作此
计者皆从初心。至回向时方渐无执。至圆
教中。言教證俱实者。前之两教教證俱权。
圆教教證俱皆是实。此并易明。但别教中教
权證实意稍难晓。人多迷之。使此别教其
义壅隔。是故今家借用地论教證二道。以消
别门。于中应须先知二意。一者约行。则地
前为教登地为證。何者。地前仰信登地现
前。岂有亲證复存隔历。二者约说。为地
前说始终属教。何者。如云真如为惑所
覆。或将十度以对十地。互不相收。或云。
须离二边修真如观。或云。等觉入重玄门。
或云。五地习学世法。或云。八地入无功用。
等觉一位或有或无。断十二品称为妙觉。
如是等例不可具载。悉是权施。为引凡下
为入地方便。入地自證权门自开。故云初
地即是初住入證道也。又云。初地不知二
地菩萨举足下足。若约理说。名字观行尚自
知圆。岂有初地不知二地。若云下位不
测于上。圆亦展转迭不相知。何但别人教
门方便。今文非专判教优劣。但存次第及
不次第。迷之尚宽。若读玄文。善须晓此教
證二道则别门可消。若依教修行弥须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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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是故今文时时略用。若不晓者。初心明
理两说不同若不识之措心无地。如云
初心知理即是。或云理具万德待行。或云
解圆行须渐次。或云理有不用诸法。如此
说者非别非圆非通非藏。教相不说推与
何耶。何故下释教證。无思念下。正明圆教
自他之相。以明今文无失显体。

○次明摄
法中初明来意立疑。次今则下释中。先总
释。不以名略令体不周。何者下释也。止观
各以一喻喻之。如炙得一穴治一切病。
如得如意珠名为珠王。故大经三十一云。
犹如医方悉为治病于一名下说无量义。
或于一义说无量名。云何一名说无量义。
如大涅槃。亦名无生无出。无作归依。窟宅
解脱灯明无畏。彼岸等。大品下引證中。既
云一切皆学及一切入中。当知止观摄一切
法。已如前引。今更下。开章别释。实体止观
以为能摄。事理等六以为所摄。所从于能
故云摄法。虽辨偏圆次不次等。但明实体
所摄法遍。岂所摄差降令体分张。且如成
论三藏一门。止观品中先设问云。佛诸经中
告诸比丘。一切皆应修行二法。所谓止观。
问。一切须修何但二法。答。止名定观名慧。
一切善法此二摄尽。乃至散心闻思等慧亦
在此中。以此二法能辨道法故也何者。止
能遮结观能断灭。止如手捉观如用镰。止
如扫帚观如除去。止如揩垢观如清水。止
如水浸观如火熟。止制掉心观起没心。乃
至多义不能具记。此中列章理乃至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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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彼论六重义门。虽大小不同能诠名等。
名通义别即此意也。他谓成论义通大乘。今
问何如华严大品大集。生起文相可见。从
事理下。略示向列六章摄相。略以事等摄
于六章。初事即摄五章。理但是理也。解即是
智。位通因果。因复摄于理惑智行。教他但
他馀并是自。自行化他因果摄尽。此之六章。
文六义二。各有次第及不次第。意唯在一。
同是圆顿止观摄故。一以下解释也。初文别
释。义当次第及不次第。次文相摄。唯不次第
义当开显。初别释中初言理者。理不出二
秖是权实。开为四者约能诠教。今约所诠
是故但二。纵随教相亦不出二。次摄惑中。
亦约向理以辨于惑。故约迷于权实二理。
以辨惑体通别不同。迷理之本所谓无明
无明以为因缘之首。故通别惑并约因缘。初
释迷于权理。十二缘中言独头者。婆沙云。
不共无明不与使俱。问。亦有不共掉缠等
耶。答无也。人谓既有不共无明。亦应合有
不共掉等。一切染等尽有无明。唯有无明
独有不共。故法华中。以蜈蚣等用喻独头。
以貁狸等喻于相应。此等但喻二痴不同。
不见更有独头掉等。受所喜乐者。乐字
(五孝切)是十二下。束十二缘以为三道。十二
因缘轮转相生。是故三道亦轮转相生。大论
第二。十二因缘论。婆沙。十地经等并同。俱舍
云。三烦恼二业七事亦名果略果及略因。
由中可比二。从惑生惑业从业生于事。
从事事惑生。有支理唯此。初四句是以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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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故论云。应知缘起虽有十二而二三为
性。三谓惑业事。二谓因果。就中又二。初两
句正明相摄。下两句释妨。妨曰。何故过未
略而现在广。释曰。由中可以比知现在名
中故也。次从惑生惑谓爱生取从惑生
业谓取生有。及无明生行。从业生事谓行
生识。及有生生。从事事惑生者谓从事生
事。即识生名色。乃至生受。从事生惑。谓
受生爱。成论云下。次引论證三道相。问。三
障三道但苦与报二名则别。业与烦恼二则
同者何耶。答。苦是报家之苦。亦报即是苦。故
知名异义同。问。三名既同障之与道二名不
同者何。答。能蔽圣道故名为障。展转互通
故名为道。并从过患功能立名。今十二轮
为三道者。能通与轮转义同故。又与成论
同也论名业道业必以烦恼为能通。必以
当苦为所通。文虽举业义已具三。故得引
證。故论十不善业道品问云。何名业道。答。
意即是业于中行故。故名业道。前行后三
中。后行前七中三是业非道。七亦业亦道。此
是具录论文。人未见论。秖见续在十二缘
后。便作十二因缘释之。甚不可也。今先销
论文。次会三道。论品虽题名业道品。今文
引用意通三道。意即是业者意地思也。于中
行者。行身等也。故知身等为意所行。名
为业道。业之道故业即道故。名为业道。前
行等者辨起先后。将教所列对起先后。文
列次第身口居先。意三居后。起之次第。意
三在先。身口居后。先起意地故云前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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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在后。故云后三。后动身口。故云后行。文
列在前。故云前七。中字但是助句而已。云
在此七及三中耳。亦如五阴文列与起粗
细更互。四谛因果亦复如是。然论文意。三是
业非道者。非身口故。亦业亦道者。身口
二业为意业所行故。复名为道。今文义立
意为能通。亦得名道。是故后三通至身口。
故云而能通七。前七是业复为意行。是故论
云亦业亦道。今文前七复立二义。一是所
行。如论文意。故云是业复是道。二是能通。
通至后世故复名道。意三即烦恼道。行于
身口即烦恼通业。业至后世即业通苦。故
知正用成论三业。以释三道。引论释成其
意在此。牵连等者。增一第四十。佛自看比
丘病。因责诸比丘言。汝为何事而出家耶。
为畏王等。为欲舍于十二牵连。三世系续
故名牵连。十二论等并大璎珞文展转不穷
犹如车轮。束缚下释名。三世下。结成摄法。
若迷实理下。次明界外十二因缘。先对小辨
异。界外亦有相应独头。而与界内其体永
异。即障中道相应独头。亦是与界外见思
诸使合者。名为相应。直尔障理名为独头。
言相应者。如云自此已前皆名邪见。又等
觉已来修离见禅。此即界外同体见也。方便
实报二土五尘。为界外思。如此见思必有
无明。名为相应。次依论释相。故今文中引
宝性论。颠倒即是无明独头。颠倒是相应。即
二无明也。三种意生身中。三种俱名意生身
者。楞伽大慧问佛。何名意生。佛言。譬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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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速疾无碍。名为意生。此即从譬。故彼生
身譬如意去。彼经两义而释通名。初云。如
十万由旬外忆先所见。念念相续疾至于彼。
次云。如幻三昧力忆本愿故。生诸圣中。初
云忆处。次云忆愿。二义并是意忆生故。名
为意生。今山门家作意生故。名为意生。经
即云忆。忆即作意。是故义同。次第四卷释
三别名。初无常品云。意生三种。一入三昧乐
意成身。亦云正受。即三四五地心寂不动故
也。二觉法自性意成身。即八地中普入佛
刹。故以法为自性。三种类俱生无作意成
身。谓了佛證法。成之与生并从果说。此约
通教及以别接。竖判次位。今家玄文并云
在前三教者。以通诸教释义故也。既云
八地是觉法自性。验知初文虽云五地。亦
兼七地。即入空位也。八地即当入假位也。
种类俱生云了佛證法。即是入中。属佛种
类未必自證。若接入别七地已前入别十
住。八地已去接入十行。知佛證法是入回
向。并非證道故名意生。仍本为名兼不接
者。共结此位故并云地。三昧乐意尚摄三
藏二乘之人。况通二乘。今家玄文判楞伽经
意生之位。以劣而摄于胜。故指二乘等以
摄通别。若对别位未摄證道。是故但从地
前判位。故知今判与经意同。经文未摄别
位为异。言五种者约开合耳。名唯有三
义开成五。于三昧正受。开出三藏二乘。于
觉法中开出别教十行。若作七种两教二乘
各开为二。别教十住义仍同于通教入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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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云。凡有多种。若论九人生方便中。
则取圆教六根净位摄入三种意生身中。亦
应可解。以并未断无明未生实报。玄文不
云摄入三者。以观胜故且置不论。又意
生之名宜在教道。三种意因移等者。因移果
易从下生上。束此下依论束为三道。此十
下辨同异。此惑下结成摄法。并如文。料简
中云及通菩萨等者。等取别教十住。尘沙
虽不润生等者释疑。疑云。界外润生正由
无明。既不由尘沙何须先断。释曰。障化
道故。故须先断。为真化方便。故先断此惑。
断已方能。进修中观。破实报中相应独头。
尘沙为枝无明为本。探说后位故云皆去。
故知假观正摄得尘沙等者。三种生身中。初
人既于彼界能断尘沙。故云正摄。破尘沙
已必能进破无明。故名亦摄。若别论者。无
明始终。自为中观所摄。言若别圆二人等
者。约相摄说故取圆人。此中正意论于觉
法种类二人。别惑之名义兼无明。故云被
伏。若单论尘沙界内已断。何须论伏。故于
界外但修中观破彼无明。故云三道。从断
位说故云初地。既但云地故知意生且论
权位。若不尔者。岂圆六根更入别地。二十
智者在玄义智妙中列。谓三藏有七。一世
智。二外凡。三内凡。四四果。五支佛。六菩萨。
七佛果。通教有五。一四果。二支佛。三入空
菩萨四出假菩萨。五佛果。别教有四。一十
信。二三十心。三十地。四佛果。圆教有四。一
五品。二六根。三四十心四佛果。彼文三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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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列者。同是有教无人实果久满。如此
列者且据大分。未为委悉。亦为三观所摄
者。三观摄之有通有别。通者藏通十智空
摄。别教假摄。圆教中摄。别者。藏通二乘。通
教入空菩萨。别教十住菩萨。乃至藏通两佛
智。亦为空观所摄。三藏菩萨智。通教出假
菩萨智。别教行向菩萨智。并为假观所摄。
别教初地已去智。中观所摄。此则次第三观
摄。圆教智即为一心三观所摄。若且从一
往据位说者。圆教六根智七信已前。亦为
空观所摄。八信已上亦为假观所摄。初住
已上但为中观所摄。前三教智若开权显
实。无复次第。若得此意。一期佛教所明诸
智并为三观摄尽。是故止观摄一切智。次
摄一切行者。不出正助。故历四教皆明
二行。毗婆舍那等者。引證正助。大经二十七
云。若言毗婆舍那破烦恼者。何故复修奢
摩他耶。今明以定助慧者。且举须助是故
引之。其实定慧俱是正修。慈等事观方名为
助。四教相望。皆总以前助于后教。自行既
尔。说及化道亦复如是。亦以三观摄四教
行。正助下明智导行。故前两教束为空行。
别教为假。圆教为中。藏通如文。假观中言
俗理者。缘于俗谛恒沙三昧。言俗事者。缘
众生病及神通等利生之事。中观中云皆摩
诃衍者。具如大品广乘品。于中善简通别
之相方应今文。十二因缘即佛性者。即三佛
性。大经二十五云。无明有爱是二中间。即是
中道。如是中道能破一切生死。是则应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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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死三道成三佛性。具如第九约十二缘
明十乘中说。从复次下。广明诸教正助行
相。始自有漏终于圆极。寻文可见。初明
事禅。次四念下。入空行法。四意止者。秖是四
念处。仁王经中名四意止。四境止心故名为
定。三十七品至阴境十乘中说。四谛中三
是有为者。苦集是有为有漏。道谛是有为无
漏。虽漏无漏而通属有为。十六行者。论文
广明。今略出行相。苦下四行。谓无常苦空
无我。观阴缘生念念生灭故无常。为无常
所逼故苦。一相异相不可得故空。我我所不
可得故无我。集下有四。谓集因缘生。有漏
和合能招苦果。故名为集。观于六因能生
苦果。故名为因。观于四缘能生苦果。故名
为缘。还受后有苦。故名为生。灭下四行
者。谓尽灭妙离。一切苦尽故名为尽。诸烦
恼灭故名为灭。一切第一故名为妙。超过
生死故名为离。道下四行者。谓道正迹乘。
能至涅槃故名为道。非颠倒法故名为正。
圣人行处故名为迹。运至三脱故名为乘。
新经论名与此稍别。旧云空。新云不净。旧
云尽。新云静。旧名正。新云如。旧云迹。新
云行旧云乘。新云出馀名并同大意可见。
婆沙云。苦时亦见无常空无我。何故但说
苦。答。亦应说见无常等也。不说者有馀
之义。复次若说苦即是说馀。复次苦唯在
苦。无常通三谛空无我通一切法。馀三谛
下行相。各有料简亦尔。四弘下。入假行法。
十八不共法。至下助道中说。今但对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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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已对九法馀九法阙。谓无异想。无不定
心。无不知已舍。并止摄。欲精进念慧解脱解
脱知见无减。并应观摄。三三昧三解脱至第
七卷说。六度如随自意及助道中说。乃至
下。入中行法。九种大禅并在地持。法界次第
中略释。依彼略出名数。一自性禅。于闻思
前一心修止观。或止观同类法。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三之三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三之四

唐毗陵沙门湛然述

第二一切禅。于中又二。一世间。二出世
间。世及出世。各有三种。一现法乐。二出生
三昧功德。三利益众生。第三难禅有三。一
舍禅而生欲界难。二具一切功德过二乘
上难。三依禅得菩提难第四一切门有四。
谓四禅。五善人禅有五。谓四无量及不味
著。六一切行禅有十三(云云)。七除恼禅有八。
八此世他世禅有九。九离见禅有十。百八三
昧楞严居首。名出大品大论广解。十八空
第五卷广释。十喻。偈曰。幻焰月空响城梦影
像化。在后略解。及五百陀罗尼闻持为首。
名在大品。大论亦解此摄一切位者。
初来意中。先明无位。欲明于有。先辨无
者夫次位之来出自圣心。圣心本寂次位何
施。逗物根缘阶级同异。自非绝位极圣焉
能判于诸下。是故先明无位之理。次方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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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说于诸位。又无故约真有即寄俗。真俗
不二故先辨真。故楞伽第四佛语心品云。第
一义中无复次第。今文从义故云寂灭真
如。又下文偈中云。十地则为初。初地则为
八第九则为七。七亦复为八。第二为第三。
第四为第五。第三为第六。无所有何次。唯
此是四卷经文。馀所引者。并是七卷经文。经
云无位唯此一文。上下诸文尽明次位。然
多辨通别少明藏圆。若论智行通具四教。
以方等部多斥三藏位义复少。当知楞伽
约圆理边明无次位。约事非无。纵明圆
事多是界外相即法门。是故经中圆位又少。
故彼经别序中。世尊受请入楞伽城时。以
神通力作无量宝山。山皆有佛。一一佛前
皆有罗刹及以众会。十方国土皆于中现。此
与净名合盖现变何殊。尚未及般若十方
请者。皆名释提桓因。加说者皆名善现身
子。验知彼部方等明矣。次位既尔。所论法相
亦应备四亦少三藏意如向说。即如罗刹
王本宫思佛。佛说幻化等法。即通教也。发
得善根离心意识入如来藏。即别圆也。若
准此意例馀可知。别序之文序圆尚少。验
知正说圆义不多。故正宗中大慧问曰。净一
切众生自心现流为渐为顿。佛言。是渐非
顿。下文虽说佛净众生自心现流顿现一
切。此语渐极称之为顿。即别妙觉位耳。况
复文立五种种性。谓佛菩萨声闻不定无性。
以未开权诸性尚隔。岂同法华败种得记。
况复五法及三自性八识二无我。全是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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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得执一言无次位耶。又大乘下明有次
位。向明无位亦是大乘。今复明有故云又
也。良以下和会有无。如前所说非證无位
不能辨位。复防愚夫偏执无位。是故结
云次位何嫌。若析下正明诸教次位。初三
藏。云七贤七圣者。七贤谓七方便。七圣谓
信行法行。信解见得。身證时解脱不时解脱。
二十七贤圣者。开初果向为三。谓信行法
行无相行。及初果为四。五第二果向。六第二
果。七第三果向八第三果。于此果中又开
为十一。谓中生。行不行。乐定乐慧。转世现。
信解见得身證。并前七为学人十八。开无
学为九。谓退护。住思。死不退。慧解脱俱解
脱不坏法。俱舍云。世尊说学人十八谓四
向三果。信法行。信解见得。家家一间。五含。
谓中生。行不行。上流。无学九。谓退护思住。
达不动。不退慧解脱俱解脱。此二十七名为
福田。问。何缘身證不预其数。答。无漏三学
是圣者因择灭涅槃是圣者果。灭定有漏不
是依因。故不预数。欲委悉知请寻本论。中
含四十。长者问佛。福田有几佛答同俱舍。
馀之二门既各有论。亦应有位。今阙不论。
三乘共位如下次位中辨。通教之中。既无四
门论部之异。故但依经列共十地。次别位
者。亦如楞伽初地菩萨为佛所加。百千万
劫集诸善根渐入诸地。至法云地坐大莲
华。今文正用璎珞所列诸位。不得意成三十
心等者。事不获已施设教道。权接物机非
佛本意。意在初地中道实相犹居地前伏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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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位。名不得意。得意即入破无明位。是故
即在第二观后。或纯假观者。一者辨于失意
之人。二者初地既同初住。是故此教但成假
观。圆位中开示悟入。且證因位。等觉或在
十地中明。开合四句以判圆位。如前所说。
具在玄文。十四般若者。问。仁王释修行五
忍中。文列十四忍无般若之名。今何故云
十四般若。答。忍因智果。忍伏智断。伏必有
断故从断说。问下料简者。为不晓者更
重立疑。执前楞伽及诸大乘明空荡相。何
须明位而云止观摄次位耶答中。还以前
来所明诸大乘经。皆明次位。虽说下。牒前
良以已下诸文。汝避有入无意偏文局。况
同外人邪无等耶。中论下。引论斥于执无
位人。位即因果。汝言无位即无因果。似同
外人拨无世间及以出世三种四果。无何等
下重徵执者。汝为无于何等因果。见既下
判执无者。既未證入凡见灼然执云无位
则破生灭。尚不下况也。拙度尚有三藏因
果。汝尚无之。况能有后三教因果。此斥下
结。言此斥外道者。意在斥执无位之人。
汝云都无同彼外道。若斥下破小。一往与
之。汝若欲以大乘斥小。谓小唯有三藏
因果无后三番因果位者。汝能破者仍须
有后三番因果。汝但破他全无诸位。故知
即同外人邪破。如我下正明今家用破之
式。但以智破惑名之为破。如汝所破以惑
破智。称之为破。不同外道推与谁乎。问。
下引论偈。一一位中及以料简。皆云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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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者何耶。答。前初明理。理全是惑故次破
惑。翻惑为智惑为所破。智破惑时业苦俱
破。破必前后浅深位别。是故明位还须寄
于所破三道。点此一语者。结要。直言曰言。
诠义曰语。亦是所引论序名为一语。今且
从直言。谓一言者即是破也。以大破小为
治内。以小破邪为治外。此引睿公中论
序也。序云。百论破外以闲邪。斯文袪内之
留滞。今通用彼序两论意以成一家破立
之式。广雅云。闲者正也。破外故去有边之
邪。治内故去无边之小。此存渐法。大小邪
正以论相破。准大乘经复应更云以圆
破偏。准法华意开偏显圆。今但下凭教。
还依前来二谛释义。是故不可偏执有无。
有无并皆凭教故也。无句是菩萨句。及点
空论位等。并是二谛之文。次引中论者。论
有四句。且以三句对于三观观观于惑惑
落不俱。故使三观各有诸位。当知论偈是
略办位。云何言无。此中不以初句对位
者。已从能破而立次位。因缘但是所观之
境所破之惑。故不对之。馀文对于三藏教
者。一往从义且借对初。非论本意。此论前
文正明衍门。是故偈意正在三教三观意
也。若用三观摄四教位者。三藏摄在初观
之中。初空句中但云破三道成菩萨者。举
胜兼劣。故云须陀洹智断是菩萨无生。复
但云六地等者。以通菩萨明位不同。具如
第六卷中。今亦且略举六地一边。义实通于
七地齐二乘也。若云七地齐二乘者。即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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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八地为方便。方便者具有二义。若未被
接即以出假为方便。若被接者即以修中
为方便。故下文云。八地闻中九地修观破
无明。此语极下根者为言。今言七地此据
中根。言为如佛者。此亦二义。若别为菩萨
立忍位者。则第十佛地边有菩萨位。故云
如佛。若被接者至此既破一品无明。亦能
入相如彼八相。故云如佛。六地已前破
界内三道。至此则破界外三道。假名句中言
破界外三道者。且据前句未被接者说。
则前二句但断界内三道。中道句中同异此
说六摄教者。初略引婆沙明摄诸教。凡言
教者。是通途之言。但有指撝分判辨说皆
名为教。是故此中邪正偏圆俱皆有教。次别
明心摄。初摄世间。僧祛卫世等者。一切外
道所尊有三。谓迦毗罗等。如第十卷释。今
略列一人。僧祛此云鸺鹠。卫世是所造之
论有十万偈。此云无胜。九十五种者通举
诸道。意且出邪。准九十六道经。彼经两卷
一一释出所计相貌。于诸道中一道是正。
即佛道也。故大论二十五云。九十六道中。实
者是佛。今文但云九十五者。论邪道故。九
十五中。二名似正。谓修多罗及阿毗昙。馀
九十三名体俱邪。寻经识之。甚补正智。问。
华严云。九十六道悉皆是邪。此云何通。答。华
严斥小故皆云邪。故百论云。顺声闻道者
皆悉是邪。故论二十五又云。九十六道并不
能得诸法实相。又四十一云。九十六道不
说意生。信是小乘灰断之说。故五十三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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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三并同华严。斥云是邪。五行者。此
起黄帝感玄女星精说此五行。白虎通曰。
火者阳尊。水者阴卑。木者少阳。金者少阴。土
者大包。故二阴三阳。尊者配天。水者唯也
任养万物。木者触也触动万物。火者化也谓
变化万物。金者禁也禁其始起。土者吐也含
万物也。是故万类皆为五行之所摄尽。六
甲者。甲头也。一甲五行。一行二日六甲六十
日。一年之中。甲经六匝行三十六。白虎通
云。甲有十干时有十二。所言干者数也。甲
者万物之甲如甲未开。乙者屈也。如萠蟠屈
未欲出也。丙者明也。谓万物明也。丁者彊
也。戊者盛也。已者起也。庚者更也。辛者始也。
壬者任也。癸者度也。言十二时者。子者慈
也。丑者纽也。寅者演也。卯者茂也。辰者震也。
已者起也。午者长也。未者味也。申者身也。
酉者收也。戌者灭也。亥者该也。此干及时亦
收一切。故以言之。乃至成闰度数等。非今
所论。广如律历。阴阳者。太玄经云营大功
明万物者曰阳。幽无形不可测者曰阴。
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
岁月时等乃至五行八卦莫不并为阴阳所
摄。故阴阳之法布于世间。义不可尽。八卦
者。谓震兑离坎乾坤艮巽。一卦六爻。爻谓适
时之变。又爻者效也谓阴阳气也。易曰。挂
一以象三十。有八变而成卦。五经者。白
虎通曰。孔子见周道陵迟自卫反鲁以定
五经而行其道。礼记经解曰。温柔敦厚诗教
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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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微易教也。恭俭谦敬礼教也。属辞比事
春秋教也。今谓礼乐尚书诗易春秋。有云。传
也。礼有三。谓周礼仪礼礼记。传有三。谓公
羊谷梁左传。故云九经。子谓百家诸子。史
谓诸国史藉。故以四类摄一切书。谓经史
子集。集谓古今贤良所抄。如御览之流。今
为略知世法同异不烦广出。意在总知悉
从心起。云何下。明出世教二论不同。初文
有喻有合。具如第一卷中所引华严。次空
经喻中具含七教。八中无秘密者。具如前
开章后料简。次从观心因缘下至与如来
等。即藏等四教也。次又观心下顿观也。次从
若观心因缘至熟酥之经渐观也。法华不
同诸文。但是会渐归顿。涅槃四人皆知佛
性。故四句相即。若准大经五时譬意。则以
华严譬乳。今且逐便即以华严别为一顿。
渐中仍更存于四味。故以三藏譬于乳味。
加共般若如酪。虽无别部共般若文。取方
等般若中或一会一时一章。独明共意其流
亦多。又今论观理摄法该广。是故从容于渐
教中明共般若。若的判教则不用此文。渐
次教中对方等般若。皆云即空等者。能摄
体即所摄未即。虽复未即且从能说。故并
云即。次明法华涅槃者。意显止观并摄开
显捃拾教故。涅槃意者。彼经四教皆知常
住。故本意在圆。权用三教以为苏息。实不
保权以为究竟。元意知圆是故相即。粗心
若息还依顿观。问。方等亦作四句相即。与
涅槃何殊。答。方等但大小相对一时共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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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离义同相即。不同涅槃即解即修。又
此方等亦即中论四句即文。非谓四教即
能相即。又此中文是寄五时。顺彼经部或即
或离。故修行者随用几句而得见实。又若
将微尘经卷以譬八教。其文虽略大意亦
足。谓初小后大。渐也。大小不定。不定也。渐
中具四即七也。次不定观中。云若观因缘。
又观因缘即是佛性者。此有两意。一者现在
习圆成不定人。谓元知圆理或时且观因
缘生法重观因缘。成即中观即见佛性如
三止观中云。或指世界为第一义。或事或
理即其相也。二者发圆宿习如于现在但
观生灭。后复数数观于缘生。即见佛性。是
故初观因缘如乳。因观因缘得见佛性。
故云如乳杀人。空假皆有又观之文意并准
此。至观中道亦有又观之言。则阙一意。
但是利根超入深位。若作发习者。如五品
位但是伏惑。因宿习发即破无明。亦是不
定。略摄下以略例广。复次下明用心摄诸
教之意。文具二意。即是能化所化之别。一
约所化。谓破众生心尘出一切法。二者佛
既先得。今教众生即是化他。能所相成。义
不可阙。上六下。次明六法更互相摄即不
思议。问。如前所说理乃至教。自他因果一
切备足。何须更明一一摄五。答。如前所
明。一一门中皆具偏圆其义似备。一一法
中自不相收似权不摄实况馀五耶。今言
摄者。此之六法未互相收。六义前后次第相
生。故今文云。次第可解。言直以者。举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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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直以一文尚摄一切。况复六耶。如理不
摄惑智行位等。但理而已不具诸法。况权
实之理似未相收。犹如六度虽各自圆。仍
须一一宛转相摄。无非法界方名具足。是
故前六但似相待。故须更明绝待之相。何
者。一理必摄一切诸理谓权即实。即理论
惑故理摄惑。性德般若不出于理。又离理
无智故理摄智。性德解脱缘因无缺。又离
理无行故理摄行。理性十界凡圣位足。又
离理无位故理摄位。心尘具含大千经卷。
又离理无说故理摄教。次惑摄一切者。亦
应云一惑摄一切惑。但是文略。乃至教亦
如是。初一惑一切惑者。心具三惑如一贪心
诸惑具足。彊弱相翳而不现行。故惑摄诸
惑惑体是理故惑摄理。惑既即理。智行位教
准惑约理一一说之。次智摄一切者。一空一
切空空即假中故。一智摄诸智。智冥如境境
智不二故智摄理。烦恼般若体相本一。又以
能破对于所破。以能摄所故智摄惑。般若
即脱。缘了体同。又凡所有智皆能导行。故智
摄行。性德般若照十界位。又若无智者无
位可阶。又有惑则有智惑亡则智息。故以
智摄位。权实二智无教不收。故智摄教。次
行摄一切者。六度法界收一切行。脱即法身。
缘正体一。又依理起行毫善理均。故行摄
理。缚脱体一逆即菩提。又有惑即有行。惑
穷即行息。故得行摄惑。解脱即般若。行能
净于智故得行摄智。非行不登位位满行
方终。故得行收位。依教以修行教本谭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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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故得行收教。位摄一切者。心佛及众生
是三无差别。约行初品尚具诸位。若證得
者。初住具一切一住一切住。是故得一位
遍收一切位。初住即法界乃至六即位。位位
皆云即故得位收理。有位良由惑。惑穷则
位终故得位收惑。无位不有智位满故智
极。又由智故进位位穷则智亡。故得位收
智。入位必由行行遍一切位。故得位收
行。进位故设教教谭不出位。故得位收
教。次教摄一切者。如闻阿字门则解一
切义。以于一佛乘分别说三故。故得教收
教。教诠一切法文字即实相。故收一切理。
迷教生诸惑教诠一切惑。故得教收惑。依
教生于解解满故教兴。故得教收智。依教
故生行。行穷一切教。故得教收行。教诠一
切位教生一切位。故得教收位。如上相摄
仍约教法相生而说。若直约顿一向说者。
理中具五乃至教体即五。并法界故。思之
可见。不简偏圆一一皆尔。故此六法不
出寂照不思议中一妙止观。止观摄六六互
相摄。即是理性止观。乃至教他止观彼彼
不二。此之六法即是前来不次第体。体中
所摄不思议法次明偏圆中。初明来意
者先牒前章。正指前来体所摄法。指前六
番一一番中摄一切法。及一一法更互相摄。
故云无法不收。收法既多下。正明来意。
收法既多。故一一法应须识知大小乃至不
思议意。大小即是略标初二两门。共不共
明用三四二门。半满既与大小义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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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别列。故知圆顿实三一向不共。偏渐权三
有共不共。藏通是共。别是不共也。权实虽
与前四义同。须将权实以简前四。小半
一向是权。大满有权有实。圆顿二种一向
是实。偏渐二种一向是权。以思议不思议更
简五双。例此可解。故此五章文五义三。半
满同大小。渐顿同偏圆。权实判前四意唯
在于开。夫至理下明说章意。意者。秖是无
说而说。无说即是自行为他故说。说必不
出此之五双。问。此是判前摄法显体。云何
乃言为他故说。答。判即是说。乃至果成以
此五双为他而说。说不出五。以小下明用
章意。言须识所以者。岂以方便名同而令
大小理一。况复大中仍须简择。乃至权实亦
复如是。是故方便种种不同。如三藏教一向
是小。全是方便。况三藏教复有初入名为方
便。故有体外体内等别。具如疏文释方便
品。不与净名报恩方便品同。如华严经有
寿量品。不与法华寿量品同。小者下。次正
释中先释于小。初即小乘观法之相。如释论
下。示邪析相以显于正。初二句立定。次若
下二句释责。次若析下破。言方分者。无尘
而已。有必是色。色必在方方必有分有十
方分。次破其更析极微。析故则尽。若一尘
可尽则诸尘皆可尽。若可尽者如何和合而
成于身。故尽不可。若不尽者。若一尘是常
诸皆是常。若是常者身应不灭。故非佛法
正析相也。析心亦尔。若一刹那心不可尽
者。如何复有后刹那生。后刹那生前心必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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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永灭者如何复有后刹那生。故知刹那念
念生灭非断非常。论文下示正析相。三藏
析法非论本宗。故云仍明。亦先观色次观
于心。观色心时但观粗细无常无我。不须
云尽及以不尽。言从无明生者。从于过去
一念无明而生诸行。复由诸行至中阴时。
我之一念无明之心。复与父母一念无明心
合生于色身。依报亦由共无明业同感石
砂。是故依正莫不皆从无明而生。无明之
体从因缘有。故使造色亦从因缘。当知因
果皆从无常。如何计之为尽不尽。观心亦
尔。过去刹那感今刹那。况今刹那复对外
境因缘故有。是故念念皆悉无常。如是推时
何但识于色心无常。进推心念本来非有。乃
见法性真如常住。如前所明。不定教相若
观无常。又观无常即见佛性。即此意也。若
观幻化。又观幻化及以假等亦复如是。作
是观者乃是究竟三道本坏。何但界内无明
坏耶。析名下得名之由。此之析名本在外道。
观极微色及一刹那若尽不尽。今观无常等
亦名析者。对破外道汝析非正。何但下。明
此析法所破功能。乃至圆教四门生著。亦能
破尽。佛法如甘露见著如多服失理如早
夭。于外生计如铁锁。于内生计如金锁。
计由内心故名为自所起我人与外不别。
皆悉能为生死作因。故大论下明用破意。
谓破能计能计是著。不破所计所计是教。
乃至未得涅槃而生计著。岂破涅槃。此明
敌对破见功能。若复有人忽宜修于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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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破见者。如第十卷用四种观。破见不同。
凡有下依门修观。观即十法。世人亦云修
习观法言不涉十。乘坏驴车正南而游。
故知下正判在小。次明大者。亦初示观法。
大人下引能乘人及能诠教。验知是大。衍中
下引證共乘。譬如下譬也。今下合。可知。例
如下引例。凡有例义有反有顺。此中反以
小乘例大。如小中有大仍名为小。何妨大
中有小仍名为大。所言下对辨法体。有两
重法譬。先析次体。初析中云三藏名假等
者。总揽五阴假名众生。生是假名。阴是实
法。既计法实析令入空。今大乘下次明体
者。阴与众生皆不可得是故皆假。此中虽
以镜像譬衍。借使少宗闻镜像喻。亦谓为
实。如婆沙四十二问云。水镜中像为实不
实。譬喻者言。不实。以镜面不相入故。毗昙
者言。像是有法。何者。是色入故为眼识所
得。问。既不相入云何是实。答。既若干生色
为色入故。非一种生色而为色入。如因
日因珠生大。因月因珠生水。虽所生各
异。非无其实。缘镜缘面而生于像非无
像用。能生眼识非无其实。响化亦然。故毗
昙人计像缘起别有一具四大造色。故是实
有。衍人所见一切不实。以像不实喻外不
实。故以易譬难。言婆沙譬喻师者。即正量
部异师所见。计不实故亦似衍门所见如
幻。而非婆沙之宗。故毗昙师不受斯见。引
佛在一方木上者。正示体观。论十二云。佛
在耆阇崛山。与诸比丘入王舍城。道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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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大方木。佛敷尼师坛坐其木上告诸
比丘。若比丘入禅心得自在。能令此木作
地则成实地。何以故。木有地水火风分故。
如一美色。淫人见之为人。不净观者见为
不净。无预之人心无所适。故随人见所取
不同。令文从义。而云变金为土等者。亦
以金中有土分故。如木为土。又引端氎等
者。论释三种有中。初云端氎析至极微。总
而观之。无常无我。是为析空。复有观空如
观此氎。氎本不生今亦不灭。是故亦与金
土喻同。金为土时。金本无生金亦不灭。
土为金时。土本无生金亦不灭(云云)。乃至
十八空如第五卷说。故引氎有空性如木
有土性。以證即空。此十八空义通三教(云
云)。复次下释随情随理者。文中具作共及不
共两理意者。重以此文释于大小。初明小
空云佛佛性。故知三藏空拙。一向判属随
情。大乘去。约随理以明大空。何者。三藏虽
空。此空由于灭事而得。故名随事。若大乘
空。此空由于即事而得。故名随理。理即事
故即义该深。故即空中含于不空。名为佛
性。故幻化空通通通别。所以用于寻幻等
譬。言寻幻得幻师者。譬观幻化以见通
理。言寻幻师得幻法者。譬观空理以见不
空。梦喻亦尔。寻梦得眠寻眠得心。比幻
可见。若尔。寻幻色心得无明下。即是合文。
云何以喻而不相应。但云寻幻得无明寻
无明得佛性。而不云寻幻得真寻真得
佛性耶。答。真谛之理即是无明。但深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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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见佛性。即是观于无明见性。又世人秖
云寻心见性。不云寻色而得见性。且置
外色直尔观阴。世人何曾见阴佛性。次明
体法依门修观。亦应具含三种四门。今亦
从总故但云四。此观下正判也。既云大小
诸门生著并用幻破。故知一向属大乘也。
前小门中即云诸著皆观无常。此中衍门既
具三教。即是三教。同用幻化破计若用三
观破计不同。兼前成四。全与第十破见意
同。若得下斥夺也。大乘三教十二门著。尚须
幻化即空破之。终不下比斥也。老庄尚自不
识小乘能著所著能破所破。况大乘中若著
若破。是故不与佛法少同。然世讲者迷于
名相。滥禅者惑于正理。欲将道德逍遥之
名。齐于佛法解脱之说。岂可得乎。王瞀(音目)
夜云。逍遥者调畅逸豫之意。夫至理内足无
时不适亡怀应物何往不通。以斯而游天
下故曰逍遥。又云。理无幽隐逍然而当。形
无巨细遥然俱适故曰逍遥。而不知以何
为理以何为形。亡何烦恼游何天下。故知
法既不齐人亦可判。且置法报以应比之。
优降天殊是非永隔。舍金轮圣帝之位。何如
吝于柱史微官。光明相好丈六金躯何如凡
容六尺之质。异相无量不可具云。委如李
仲卿著十异九迷以斥佛法。南山作十喻
九箴用形邪说。今略其五用甄邪正。一曰。
老君逆常托牧女而早出。世尊顺化因圣
母而诞生。二曰。老聃有生有灭畏患生之
生反招白首。释迦垂迹示生示灭。归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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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灭。乃耀金躯。三曰。重耳诞形居陈州之
苦县。能仁降迹出东夏之神州。四曰。伯阳
职处小臣忝充藏吏。不在文王之日。亦
非隆周之师。牟尼位居太子身證特尊。当
昭王之盛年。为阎浮之教主。五曰。李氏三隐
三显无教可依。假令五百许年犹惭龟鹤之
寿。法王一生一灭示现微尘之容。八十年间
开演恒沙之众。凡诸比决其事实多。具如
甄正辨正。笑道心镜。破邪二教。牟子等论。广
明异相。今犹见有不肖之车。尚云同是出
家之徒。有何彼此而相是非。萤日悬殊者圆
门生著。著心不入小贤之数。尚为三藏有
门所破。况复庄老凡鄙见心。而欲俦于佛
法圆理。如萤对日如山比毫。大品中云。声
闻如萤火菩萨如日光。今借比老庄饶之
过分。山毫相绝者。彼齐物云。秋毫不小泰
山不大。今不用彼齐物之仪。借用大小永
绝之文。故云相绝。自言道真等者。迦叶见
佛现大神变。内心已知佛力难量。仍为矫
言自憍慢彼。而云。瞿昙虽神不如我道真。
如此等僻宁不破耶。在迦叶缘起中。广如
律文及瑞应等。

○次明半满者。名在大经。
菩提流支用此判教未为尽理。故玄文破
之。今此但约法门以论。况复馀四共成此
意。是故且与大小门同。非判一期义可通
用。一往且以从别判之。故以九及十二以
分半满。通义具如玄文分别。或大小俱九俱
十一十二等也。世传下破判教义。多师所计
总云世传。涅槃是满义稍可通。馀兼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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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华严。如何并半。流支所判复非通方。
般若去满不简二乘义复不可。三藏为半
义稍可尔。今明已下正出今意。既扶成大
小准彼所明。满通二理兼带小人。半唯在
小永隔于大。方等则具存半满。般若法华
涅槃华严唯满不半。鹿苑唯半不满。故知半
满之语有兼有全。故不同他剋定齐限。


次明偏圆对前二章以辨通局。兼以譬显
于义自明。初文释名。言通别者。若通途论
之。名小为偏于理不失。但偏义则远与小
不同。是故须以此门辨别。譬如下譬也。若
此土论月则以十五日为半。今云半者。一
取西方黑白各半。二取月形增减至半。月
末为晦。晦暗也。月初为朔。朔稣也。朔譬
渐初即弓娥是。十五日曰望谓十五日日月
相望。即满月也以譬渐极。故说文云。月者亦
名望舒。月望则舒。今云半者即用此土上
下两半。名为弦也。月形如弓满张弦也。上
弦月初八九。下弦二十二三。由前月大小
别故。致使后月两弦赊促。今但以弦譬
于半小。时剋定故从朔至望。馀阙一日并
譬于偏。偏义长故。故云始自弓娥终十四
夜。以月初出如似娥眉复如弓满。故说文
云。月者亦名恒娥亦名常娥。月初月末恒
常如娥。故知偏半二义不等。小半下合。故
大经下引證者。邪故同偏。当知迦叶未闻
圆伊常住已前。皆名为偏。唯以下结示。如
文。

○四明渐顿者。初释名也。三观三智次
第而入。藉者由也。因空入假因假入中。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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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藉浅。为中道故先修二观。为利他故先
断己缚。故云由深。足极二名有通有别。通
则俱通初后。别则极后足初初心所观万法
具足。惑尽德满至后方极。此亦下明同异
也。渐扶于偏顿扶于圆。旁出异义更互相
成。大小半满亦复如是。三教下略解。今更下
料简。亦是广解。于中初约四句料简。乃至
下文约七教简。义正明开但未若权实章
中。其名委悉。初四句中前之二教是渐非顿
者。据设教意而得渐名。非禀教者得斯
渐称。别教得为第三句者。解顿行渐。解但
知于顿理而已。行必经历恒沙劫数。故知
此教初从方便。故方便之言兼具二义。一
藉地前之方便。二闻但中之方便。复次下
约观教行證四法分别。于中且约教證二
道以释四法。故使四法各有权实。前之二
教四法俱权。别教则三权證实。圆教则四法
俱实。言唯此等者约人则对斥二乘。约理
则对斥二谛。教行二种此说可知。言入室
等者。慈室解脱。忍衣法身。空座般若。观于
三德故云行实。约六即位例诸可见。次前
两观下约教行證人四法。以简前之四法将
于三法对證以简。此中合观入行。三法对
教以简权实。则三法及教因通果塞故前之
二教在因则四法俱有。禀于权教行于权
行。以入因位而成因人。在果则但有成佛
之教。无实行人来證此果。是故无也。何以
故下释出无意。以灰身故故并无于行證
及人。假使用于三十四心但成灭尽。非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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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相。又入灭者语未会前。若至法华转成
因位。二乘尚会况复三祇。别教有无似同前
二。但至初地自会入圆。故不同前贬成灰
断。初地尚尔下举浅况深。言后果者应言
妙觉。初地尚无何况妙觉。以别初地亦能八
相真因似果。故须况之。以因显果是故举
因。以我之果成他之因。故云无人。初地入
住此为正文。于教道文不须疑也。又教證
之名亦可通圆。未入初住名为教道。若
破无明方云證道。若判权实与别不同。
借于地义以释圆义。故四念处云。别教唯
断教道说故。圆具二意。教道云断證道不
断。故知因人不到果者。有二义故。一者因
人纵破十二品失妙觉位。但成圆家第二
行故。二者初地即入初住。况到妙觉。是故
文云何况后果。复次前三下约开会简。别
亦知中。今言不知者。前三不知圆理故也。
法华开竟俱名为顿。言虽非即者。非谓
所行开仍非即。但判其人昔日所行今开
成顿。昔行得为顿家之渐。非于昔日渐即
是顿。故云非即。昔行不开尚不名渐。岂是
渐顿及以即顿。今若开竟渐即是顿。故云是
菩萨道。但为异于初后俱顿。从昔因说故
云渐顿。依本习入故云各乘。称本习故故
云适愿。开其所习故云决了。法若犹渐何
名经王。经王本说未开之前。理元圆妙岂待
会耶。会已仍渐何名得入。况从顿开渐以
机生未转。是故致有别接之言。言别理者。
是通别之别非圆别之别。然又别理义通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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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别带教道今置不论。故涅槃下引例助
释。若二乘开权不得入者。何故大经得二
乘果情慕圆常。但法华已前情隔谓异。大经
不隔功由法华。故云亦名开渐显顿。又别
接之言义兼二意。一者法华已前弹斥洮汰。
此意正当别理接之但实隐在权说未彰
灼。二者至法华会名会为接。此是接引之
接非交际之接。是故二义前异后同。复次四
种下约不定者。初渐顿四句义当八教中
二。次两重四法义当渐中开四。是故更约
不定简之。不明秘密其意准前。不必并待
等者。前三教人随位进入必是菩萨。故云不
必并待开渐。所以下譬也。譬昔闻了因随
味能发言。五味者。泛云味变仍能杀人。非
谓法华名第五味。法华名定非不定故。此
是法华已前约行五味。今此文中但约机缘
有不定相。故非全约法华前文。众生下合
譬。言赊促者。理教行證递论赊促。约时
约行两种五味。随其近远递论赊促。如辟
支佛者。次引支佛以例理发。小乘之人至
无佛世。未有教行而发悟故。故名理发。理
发亦尔下引同也圆修之人亦复如是。若佛
未出若闻华严。总名不定总得名乳。何
者。凡夫全生。道理如乳。华严约时复名为
乳于华严中四法复判五味发者。闻教如
乳发。观行如酪发。相似如二酥。增道如
醍醐。相似发證故云相似證发。于證复发
故云亦是。问。增道是定何名不定。答。次第
增道名之为定。若超證者名为不定。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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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教及观俱名乳发。相似位中兼于三味。则
七信已前名之为酪。八信已上名为二酥。
若前三教下。约前三教教行證位而发于
圆。名为三家入则不定。是则家博地闻教
名为教发。内外凡位名为行发。至圣位发
名为證发。言贤圣者即贤家之圣。方便是
贤。岂更从贤。复有下。重更通途释不定义。
不定名同以义异故。而非杀人。先例真谛。
如从五停为修无漏。发得煖解。非本所
期。亦得名为不求自发。此解起时犹属有
漏。故云有漏不求自发。三惑全在。故云全
不杀于二死。惑为死因因中说果。是故云
也若修中道去。正约修中以明不定。亦非
杀人。从初发心本修圆常。粗惑前去义当
无漏。此之无漏不求自发。不破无明而非
杀人。人不见之谓为渐顿。复次四种止观
下。约渐圆等料简同异。先立四教。各以因
位名之为渐。各以极果名之为圆。以此
圆渐二名滥故。从圆圆下二句互简。故知
下结也。虽复简之二义仍在。是故圆果非
三教果名为圆圆非渐圆也。圆因不同前
三教因。故云圆渐非渐渐也。亦应更云渐
圆非圆圆渐渐非圆渐。下文释义四句即
足。法华疏者指玄文中。彼亦具明两种圆
渐。及贤圣等四句料简。然渐渐下料简开通。
则有可开不可开故。故须简之。三教佛人
不可开故。开前三教因位之人并皆入圆。
渐渐开之并成圆渐。何者下释也。前三权果
本是圆果。垂为三迹。岂可更开今成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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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例下例馀四章。开通亦尔。大小兼得半
满渐顿复兼偏圆。是故但云大小权实。故
云不烦文也然大小半满先须分别。通途
言之。如大大者。或指衍中三教因人。或
指衍中二乘之人。大小者或指三教果头
之人。或指圆教因位之人。或唯指圆极果之
人。小大者。或指三藏菩萨之人。或唯指于
三藏佛果。大小既然。半满亦尔。是故不同
权实等三。今若开通准例说者。亦望馀三分
齐而说。言小大者谓三藏佛。小小者谓三
藏因人。大大者即指三教佛果。大小者谓
三教因人。半满例说亦应可解。开通进否例
前可知。观心往推等者。诸佛契心如契而
说。大师亦是推观而说。心与法合。故观心推
不违法相。为不信者。复引證成顿渐等
义。四教之文当分渐圆。第六捡文未见恐是
文误。文中不云菩萨者。以不断惑同凡
夫故。二十二文具如所引。第九文同。经最
后云。善男子。如牛新生血乳未别。今回在
前取义便故。以和血乳在净乳前。雪山等
文在二十七。经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
若食者即得醍醐。第八又云。雪山有草名
曰肥腻。牛若食者钝出醍醐。醍醐无有青
黄赤白。水草因缘令其色异。是诸众生亦以
无明业因缘故。生于二相。若无明转即变为
明。次文又云。雪山有草名曰肥腻。牛若食
者即得醍醐。众生薄福不见是草。佛性亦
尔。烦恼覆故不见佛性。三文同有醍醐之
名。合文少别。前文修八正道次云转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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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并是圆意正当今文。后云烦恼覆故即
别意也经语意密善须明鉴。次第八文證不
定者亦恐文误应在二十七经。师子吼难
云。众生之身六道差别。云何而言佛性是一。
佛言。譬如有人置毒乳中。乃至醍醐皆悉
有毒。乳不名酪乃至醍醐。名字虽变毒味
不失。若服醍醐亦能杀人。实不置毒于醍
醐中。佛性亦尔。虽遍五道受别异身。而是
佛性常一不变。问。经譬五道今譬五味。云
何得同。答。人必约法。大经约人。遍五道
身宿种不断。于五道中毒发不定。今以五
道闻法历味义不相违。既约闻教必历五
味。即诸经初八部等是。方等亦有地狱众来。
故经一五以譬二五。于理无伤。今约下引
例。以此一科例前后文。皆应作此料简引
證。虽可例此不无小异。如向分别开通文
意。观之可知。

○五权实者。初释名。此权本
是诸佛妙体。体内方便故名权谋。如不思议
权而设于谋。故曰权谋。谋谓谋度。此是不
谋而谋故曰权谋。非藏通等有谋之权。此
名谋权。故引法华以释权实。即是体内之
权故也。暂用等者暂用法华释名之文。来此
以释权实之名。问者。何意用权复用实耶。
答意者。初总明用教之意。众生机薄以权
成熟。若机熟已开权废权。施开废等。皆约
四悉。为是义故具用权实。次明兴废之相。
五味判者。若不约五味无以显于法华实
部。是故下结教意。今更下开也。前约四悉
展转兴废。未是约时约部永废。故知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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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判也。故约料简以明于开。则四教皆
实。又四种下。以教望理而论权实。则理实
教权。教中虽有权实之名。并是为他不获
而说。故名为彊。等是下徵难也。教中权实
既并彊名。何不将实为权名权为实。以有
下答。今言彊者。约有说边名为彊说。彊即
是权名说为权。直约说边不可权实互相
混杂。又此下。更判教中。若权若实皆非权
实。何以故下释也。以此权实皆非权非实。
不可作权实说。此非权非实下示同。虽双
非权实。不得异于如向所明开权之实。向
以下重示不异之理。以开权故见于实理。
此之实理秖是向来两重双非。一者双非权
实二理。二者双非说权理实。皆是约理不
可说故。故知此理即前实理。若异者下遮
于异义。若双非之理异于实理。实理之外应
有别理。既无能照别理之慧。又无所照别理之境。故实理外无别双非。对权下释无
别理所以。对破权教故说实教。是则有权
有实实亦诠理。若废权实之教则云非权
非实废教亦是显于一实。对破理教亦是
显于一实。是故双非之理不异一实之理。
即教下开教显理。废教废权尚即显理。况
即文字是实相理。当知权实之教亦不当
于权实。此之双非又不异于前双非故。故
云无二无别。随说异故不合。理不殊故不
散。非权非实下。以一止观结。观故下辨异
名。此非但下总结也。如向所开权实俱理
理无权实故皆不当权之与实。犹属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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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闻双非复谓过实。是故结云祇是显
实。问。玄文诸义并先开后废。如向所引何
故先废后开。答。玄文约喻如世莲华必先开
后落。此从法便故先废后开。既废权已实
则可见。义之如开。又此废文与彼稍异。彼
约法华废前权部权教。复须开前权部权
教。今约诸文展转相废。犹似未开故在开
前。今具二义故废在前。又废同于待开同
于绝待前绝后未失常规。又楞伽人云。此
经开权与法华义等。若尔。何故前后诸文。
皆斥二乘及以外道。故第三云。一切愚夫禅
者谓二乘。此斥三藏也。二观察禅。谓离自
他得人无我。亦离外道。岂非通教。三真如
禅。谓知念不起。岂非别教。四如来禅。谓入
佛地。岂非圆教。故知彼经犹存权乘。以大
斥小亦与前明位义意同。卷末又云。一乘
道者。唯如来得。非外道二乘梵天之所得
也。岂与法华邪见严王。五逆调达。畜生龙
女。败种二乘。皆悉得记作佛耶。问为实施权
下。更料简理教接义也。从初至接入何位
总有五问。以一问字该下五文。一问为权
为实。二问何意不预四数。三问何故但接
于通。四问何位被接。五问接入何位。答中
具答五问。仍为两重。初约教。次约谛。初
约教中。答初问者。被别接人不必尽證。
是故则有权实不同。四教下答第二问。以
别接者但用别教之终。已如前说。诸教下
答第三问。玄文具明以圆接通以圆接别。
彼约教道。于教道中或以权教接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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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教接权。今但约教所诠理边。但以权
理被实理接于义略足。是故但云内外交
际须立一接。馀如前辨。若齐下答第四问。
八地方接此据下根。九地下答第五问。从
下根来多至初地。中上入者此即不定。又案
位入则在地前。胜进入者则至初地。言九
地伏十地破者。仍本立名名九十地。入别
圆教。应云初地及以初住。若就下约谛以
答。但答四问阙答第二。以第二问但问何
意不预四数。非正显理。故略不答。答四
问中仍不次第。初答第一问者。空中合论。
空即是权。中即是实。破见思下答第四问。即
第八地方被接也。问。何故须至第八方接。
答。为欲示于真内中故。故待證空方为
点示。令深观空即见不空。若尔。中上二根
其义云何。答。中上二根亦见真已方示中
空。但前二根真空尚浅是故说教多附下根。
闻已下答第五问。但云别位不语位名者。
一以入者不定其位。二者别在初地。以地
前位与前教共。故指初地名为别位。犹如
圆教始终俱圆。若判圆位则在初住三藏
菩萨下答第三问。菩萨伏惑已如前说。两教
二乘法华方会。亦不论接。问。法华玄云。接
非会义。今约法华秖应论会。何故论接。
答。前后诸文会义非一。今论修观亦可重
述法华前教以例行人。论于教门通塞之
相。是故明之未妨于会。况接在菩萨与会
不殊。又前后文处处皆明可思议等。但于显为不思议故。前待后绝。次第应然。何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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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言不应论接。问三权下简理教机实。有
二问答。初文可见。次问答中。初问文中含
于二意。初问若知何意名权者。问通别两
教仍名权耶。次问若言不知二经相违者。
难三藏教初后不知。即与涅槃胜鬘相违。
彼之二经皆有明文。云三藏之答中。先答
初意。别带方便。虽初闻实从教成权。通教
八地可接者知。故教亦权。若言下答第二
意。初先牒难。次大经下通难。于中先通大
经。仍先出大经为彼难辞。准应前文先列
二经以为难辞。后方结难。为避烦文故
于答中。方始引经难辞竟。后方正答以申
经旨。故大经三十二云。虽信别相不信一
体无差别相。名信不具。信不具故所有禁戒
亦不具足。信不具故所有多闻亦不具足。
第三云。善男子。应当修习佛法及僧而作
常想。此三宝者无有异相。无无常相无变
异相。若于此三修异相者。当知此辈清净
三归无所依处。所有禁戒皆不具足。终不
能得声闻缘觉菩提。若修常想则有归处。
如所立问据此二文合为一问。牒难辞
竟。次此义下今家为通。初明不闻则不知。
言自力者。若无诸佛菩萨愿力。加彼今
知。尚不得在方等闻弹般若加说。况于
法华亲蒙记莂。次举譬者。天眼未开譬自
力不知。若闻而知譬被弹等。罗汉下合不
知。故法华下。引證自力不知他力方知。又
云下。结前不闻则自力不知兼举菩萨以
况声闻。次经称下正申经意。若其不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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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通。故次申云齐知己理。所以大经作
此说者。举昔斥今。声闻不闻真谛常住一
体不变。小乘归戒尚不具足。况复未闻大
乘常住。岂能具足菩提之道。故准法华自
此已前佛眼未开。未蒙授记。仍于所得
生灭度想。故于净名自悲败种。若佛灭后
纵生灭想。亦遇四依而闻常住。南岳释云。
馀佛者四依也。若决了已复非二乘。故知法
华已前不得彰灼云知。所以经云知者。但
知真谛。故引须菩提不礼色身者。以于
石室见小乘法身无去来故。亦如陈如得
无生證。无生證者秖是常住。此并小乘真谛
常住耳。又律仪下。次申两文归戒之难。若能
见空尚得无漏律仪与道俱发。名为具足。
何况不具事律仪耶。故华严下。引證真谛
得名常住。既云常住二乘亦得。复不名佛。
当知常住语通。何必局大。若不下结成申
难之意。若据声闻不知之文。则不应能具
于禁戒。禁戒已具。常名不应局在于大。又
举例下引例释成。先引经。欲名下例并结
成。故三藏下结答。如前所释。实不违于涅
槃文也。是则涅槃经文意兼两向。在昔则须
知小常。在今则须知妙常。胜鬘下次通
胜鬘经意。亦先牒难辞。次申经意。若欲销
通胜鬘经意。须作两种初业释之。初文且
标久远初业。故云根本。莫不结缘十六王
子。且指迹化故曰远寻。若取下近指此生。
初闻四谛灭理真常。此意同前。若古昔下重
释久远。即是顺前问答。今日声闻具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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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良由久远初业闻常。若昔不闻小尚不
具况复大耶。若全未曾闻大乘常既无小
果。谁论禁戒具不具耶。为实施权覆相论
具。逗彼久远初业闻常。此世显论得记方
具。畏怖生死等者。如舍利弗度布施河。故
大论十二云。舍利弗六十劫中行菩萨行。有
婆罗门从其乞眼。舍利弗言。当乞有所
堪者。此眼无堪。婆罗门言。不须身及财物
唯须于眼。若汝实行檀者。当以眼与我。便
出一眼与之。婆罗门得已嗅之。语言。此眼
臭唾而弃之以脚践之。舍利弗言。此弊恶
人何由可度。实无所用而彊索之。不如自
度早免生死。退大已后轮回生死名不到
彼岸。法才王子者。本业璎珞上卷云。第六住
菩萨止观现前。值佛菩萨及善知识之所护
故。入第七住已得不退。人无我毕竟不生。
若不尔者。一劫乃至退菩提心。如我初会
八万人退。谓净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
欲入七住值恶知识退入凡夫。乃至千劫
作大邪见及五逆罪无恶不造。及涅槃中
退转菩萨者。二十六经师子吼白佛言。佛性
若常何故有退。佛言。譬如二人俱闻他方
有七宝山。一人患路远多难乏少粮食。便
退不往。一人以命往至于彼多获珍宝。退
者见已心热复去。其退转者喻退菩萨。不退
转者喻不退菩萨。岂以退故令道无常。譬
如下举譬。大地者。初发菩提心也。依初发
心而有小乘初业等用。故。小乘初业如树
萌芽。皆由菩提地而得成就。小乘下合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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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羯磨不成者。所谓久远必无大者。则令
小乘秉法不成。以无本故诸行不成。如树
无根不成华果。时机未熟权立小名。汝等
所行是菩萨道。非始得记方名大人。故知
无心趣于宝渚。化城之路一步不成。岂能
入城生安隐想。不信常住声闻禁戒皆不
具足。斯言有徵。此斥都未发大心者。则
成无本。虽复无本据受者心。据佛本怀
已施大化。有无之意须审思之。若作此释
等者。此显两解初业意也。四念初业不违
于小。久远初业不达于大。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三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