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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A¶ 第 305a 页
* No. 626-A
序
粤自震旦。机蒙汉庭。兆发大贤。乘运继轨。贝叶重译
云臻。乃有四依。悯彼五浊。频击三空法鼓。丕震一极
宗雷。迷途得附指南。造修豁开觉路。是以贤首祖翁。
法圆顿而立教。遍摄群经。莫不有注。天台尊者。秉破
异以提纲。高悬金镜。拂彼遗尘。其如世远人湮。微言
就坠。既乏台贤之实。虚丽讲演之名。以致执尘时。茫
无所据。负笈者又将安归。幸际先师崛起。一令法运
重兴。上承列祖嘉谟。抉开摄生慧目。性相始焉不紊。
台贤于是攸分。第以法华流通。独乏本宗著述。复原
释尊降灵本致。再考诸佛说法通规根源。检在华严
宗趣。巳明大钞。爰采彼旨。为判此经。自令大窾全彰。
谁云科含半意。呜呼。正欲洪敷演义。岂料忽命传真。
四十年来寂寂。那言手泽百千。口内啧啧祇羡风规。
嗟我不辰及门也晚。进退几亲道范。往来四炙讲筵。
讵独闻见未多。亦复荒庸特甚。第既侧法坛之末。敢
忘木本之恩。每眷遗文。叹未合璧。弗揣谫陋。妄为续
貂。恨述义未工。徒罹著粪之诮。且落笔滞响。实少振
玉之声。谬充宝所初阶。乃为吾侪作俑。罪难逭矣。功
实无之。愿得高明。大为更订。务令辅教罔戾。期与科
章并垂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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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岁在乙酉菊月望日秣陵后学智一谨识
* 妙法莲华经科拾目次
* 悬谈卷首
* 弘传序略义
* 科文
* 卷第一之上
* 序品第一
* 卷第一之下
* 方便品第二
* 卷第二
* 譬喻品第三
* 信解品第四
* 卷第三
* 药草喻品第五
* 授记品第六
* 化城喻品第七
* 卷第四
* 五百弟子受记品第八
* 授学无学人记品第九
* 法师品第十
* 见宝塔品第十一
* 提婆达多品第十二
* 持品第十三
* 卷第五
* 安乐行品第十四
* 从地涌出品第十五
* 如来寿量品第十六
* 分别功德品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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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六
* 随喜功德品第十八
* 法师功德品第十九
* 常不轻菩萨品第二十
* 如来神力品第廿一
* 嘱累品第廿二
* 药王菩萨本事品第廿三
* 卷第七
* 妙音菩萨来往品第廿四
*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第廿五
* 陀罗尼品第廿六
* 妙庄严王本事品第廿七
* 普贤菩萨劝发品第廿八No. 626
妙法莲华经科拾悬谈卷首
西蜀沙门 佛闲勖𠁼大师 立科
门人 智一雪墩 拾遗
「 稽首无上尊
莲华修多罗
文殊及普贤
舍利迦叶等
我以微劣智
释彼深固藏
回此功德利
普愿受尊记」
将释此经。以悬叙义门及释各解文总科为七门。
一教起因缘。二藏乘分摄。三义理分剂。四能诠教
体。五宗趣被机。六总释名题。七别解文义。
○问。凡
遵贤首宗。注经家皆用十门分别。今何惟七。答。观
* 随喜功德品第十八
* 法师功德品第十九
* 常不轻菩萨品第二十
* 如来神力品第廿一
* 嘱累品第廿二
* 药王菩萨本事品第廿三
* 卷第七
* 妙音菩萨来往品第廿四
* 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第廿五
* 陀罗尼品第廿六
* 妙庄严王本事品第廿七
* 普贤菩萨劝发品第廿八No. 626
妙法莲华经科拾悬谈卷首
西蜀沙门 佛闲勖𠁼大师 立科
门人 智一雪墩 拾遗
「 稽首无上尊
莲华修多罗
文殊及普贤
舍利迦叶等
我以微劣智
释彼深固藏
回此功德利
普愿受尊记」
将释此经。以悬叙义门及释各解文总科为七门。
一教起因缘。二藏乘分摄。三义理分剂。四能诠教
体。五宗趣被机。六总释名题。七别解文义。
○问。凡
遵贤首宗。注经家皆用十门分别。今何惟七。答。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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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注华严时。因见一文一句。悉为结通十方。以显
别教主伴具足之无尽。故于注中。乃用圆数。以附
本经。结通无尽之旨。此不共义也。凡著述者。如不
暇深详。请阅藏祖心经及起信二疏。悬示可知矣。
初因缘者。夫圣人设教。必有由致。若须弥巨海。大
因方为摇动。今摇如来融金之德山。动深广之智
海。非小缘矣。故经云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
出现于世。所谓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也。今将大事
因缘。各开七义。略示其槩。而言七者。为顺七轴七
喻义故。先因七者。一法应尔故。二酬宿因故。三顺
机感故。四为摄末归本故。五开因性故。六显果德
故。七利今后故。
今初言法尔者。夫圣智悬鉴。十界
齐收。事纵未然。终始巳判。是以乘逐机投。益随教
异。故我世尊。御大愿轮。身现五浊。而以十仪五教。
广被一切。同登觉岸。无奈别有一类机宜。初虽预
入根本一乘法会之内。而却如聋如盲。毫无闻见。
是故世尊。从本垂末。初以三乘引摄。待至成熟。而
以破异一乘。开其知见。令入佛慧。故经云。是诸众
生。应以是法。渐得入道。又云。诸佛世尊。欲令众生
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等。皆法尔义也。
二酬宿因者。夫法运之开端。由曩修之笃厚。苟悟
佛性之至同。自悯群蒙之忽异。非凭先觉。曷拔后
昆。是用大悲流演。巧为导引。以酬宿因。宿因虽多。
不出愿行二种。初愿力者。经云。如我昔所愿。今者
别教主伴具足之无尽。故于注中。乃用圆数。以附
本经。结通无尽之旨。此不共义也。凡著述者。如不
暇深详。请阅藏祖心经及起信二疏。悬示可知矣。
初因缘者。夫圣人设教。必有由致。若须弥巨海。大
因方为摇动。今摇如来融金之德山。动深广之智
海。非小缘矣。故经云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
出现于世。所谓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也。今将大事
因缘。各开七义。略示其槩。而言七者。为顺七轴七
喻义故。先因七者。一法应尔故。二酬宿因故。三顺
机感故。四为摄末归本故。五开因性故。六显果德
故。七利今后故。
今初言法尔者。夫圣智悬鉴。十界
齐收。事纵未然。终始巳判。是以乘逐机投。益随教
异。故我世尊。御大愿轮。身现五浊。而以十仪五教。
广被一切。同登觉岸。无奈别有一类机宜。初虽预
入根本一乘法会之内。而却如聋如盲。毫无闻见。
是故世尊。从本垂末。初以三乘引摄。待至成熟。而
以破异一乘。开其知见。令入佛慧。故经云。是诸众
生。应以是法。渐得入道。又云。诸佛世尊。欲令众生
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等。皆法尔义也。
二酬宿因者。夫法运之开端。由曩修之笃厚。苟悟
佛性之至同。自悯群蒙之忽异。非凭先觉。曷拔后
昆。是用大悲流演。巧为导引。以酬宿因。宿因虽多。
不出愿行二种。初愿力者。经云。如我昔所愿。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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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满足。化一切众生。皆令入佛道。此正以说法华。
为酬宿愿耳。二行力者。经云。我所行佛道。普欲令
众生。亦同得此道。又云。故为大国王。勤求获此法。
遂致得成佛。今故为汝说。皆以今之所说。而酬昔
行也。
三顺机感者夫圣无常应享于克诚虽曰应由于
感而必能应体中先具一种随缘胜用方不虚其
所叩故经云佛知彼心行故为说大乘则知彼为
说即顺感意也。
四摄末归本者。谓摄末由于垂末。而垂末必有能
垂之本。五经云。始见我身。闻我所说。正指在昔曾
说华严。以为教本。次为未解者。以同教一乘。融实
为权。说三乘法。调其劣根。至成熟位。引入佛慧。此
则今经。自具一种摄末之力。牵起自体。以为亲因。
其垂末之功。亦自属于同教矣。若统论此经力用。
应有二种。一者望前。能摄在昔枝末法轮。所被之
机。令同于巳得闻此经。二者望后。由摄末已。即隐
已力。与被初入。同为所引。随彼能同能引。入于华
严佛慧。此即归本力也。问。法华自有佛慧。何以远
指。答。此彼佛慧。本无二致。由经云我今亦令得入
佛慧之语意。则明是率后归前。如同路者。未有后
至。不随前导者来。是故华严其犹大海。能纳众流。
而此经如大海口。能摄众流。复能令有所归。收功
胜大。
为酬宿愿耳。二行力者。经云。我所行佛道。普欲令
众生。亦同得此道。又云。故为大国王。勤求获此法。
遂致得成佛。今故为汝说。皆以今之所说。而酬昔
行也。
三顺机感者夫圣无常应享于克诚虽曰应由于
感而必能应体中先具一种随缘胜用方不虚其
所叩故经云佛知彼心行故为说大乘则知彼为
说即顺感意也。
四摄末归本者。谓摄末由于垂末。而垂末必有能
垂之本。五经云。始见我身。闻我所说。正指在昔曾
说华严。以为教本。次为未解者。以同教一乘。融实
为权。说三乘法。调其劣根。至成熟位。引入佛慧。此
则今经。自具一种摄末之力。牵起自体。以为亲因。
其垂末之功。亦自属于同教矣。若统论此经力用。
应有二种。一者望前。能摄在昔枝末法轮。所被之
机。令同于巳得闻此经。二者望后。由摄末已。即隐
已力。与被初入。同为所引。随彼能同能引。入于华
严佛慧。此即归本力也。问。法华自有佛慧。何以远
指。答。此彼佛慧。本无二致。由经云我今亦令得入
佛慧之语意。则明是率后归前。如同路者。未有后
至。不随前导者来。是故华严其犹大海。能纳众流。
而此经如大海口。能摄众流。复能令有所归。收功
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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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因性者。谓如经说佛知佛见。及广大之寿量。
皆缘众生性本自具。若性非金玉。虽琢不成宝器。
良以众生抱性德而为体。依智海以为源。但相变
体殊。情生智隔。今令知心合体。达本忘情。故谈斯
经。以为显示。所谓诸法。有如是性。如是相等。故须
开也。开示义下法说中。当为广显。
六显果德者。夫凡情未尽。圣境难窥。一遇非常。茫
然无措。故刹那内。讶八岁之疾成。而伽耶中。昧久
如之远證。不蒙圣谕。曷晓玄微。况加王子之覆讲。
燃灯之得记。宁不直覆远本。是故地涌多耆。真同
父少子老。无怪补处之犹迷也。及闻说广大之寿
量。方悟果德之难思。其领益者甚。至得一生速證
无上者。以一四天下微尘数计。遂令会众发愿思
齐。
七利今后者。谓诸众生。既等有佛之知见。佛之寿
量。是故现未广利无边。然在法会闻说者。固巳得
益。至佛灭度后。并今之见闻全经下至一偈一句
者。悉入如来悬记光中。咸由经功之所致也。
第二明说经缘者。谓一切经首。说时方人等。皆是
缘也。亦有七种。一者依时。二者依处。三者依主。四
依三昧。五依现相。六依请者。七依听者。
今初。夫圣本无生。应成嘉会。必大有所益。此彼缘
熟。然后乘时启运。而群生咸趋矣。是以大通十劫
静坐。我佛三七思惟。皆待时也。时至教兴。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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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故云。所以未曾说。说时未至故。又云。今正是其
时。决定说大乘等。问。真文不泯。灵境恒存。故顗大
师。得法华三昧时。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复何兴
废之有。答。此乃深信解相。若论释宫之一降。鹫岭
之三周。自属告成。非所类也。
第二依处者。夫證穷真际。则能所双亡。俯应群机。
则依正宛尔。曰染曰净。乃自乃他。皆涉世之芳规。
度生之善巧也。何则非现身。无以摄归来之志。非
严土。无以憩趋向之踪。故必控驭灵境。乃可托其
迹。而怡其神也。故经云。我从成佛巳来。常在灵鹫
等。明依处也。问。大经云。佛身充满于法界。何云常
在灵鹫。答。岂不见。即此偈下句云。普现一切群生
前乎。又须知。佛身虽周法界。摄机常在此山。且如
此土。清凉一山。因大孚灵鹫。尚得称为三千之最。
况今正属佛土乎。又可为未能直解唯心者。示有
一定之趋也。问。今说此经处。为染为净。答。就佛而
言。则优劣齐。驱随机而见。则染净殊分。经云。众生
见劫尽。至天人常充满等。亦如六道。同见一水。须
知。忘染净见者。始能具见染净。其随染净中者。则
不能此彼互见矣。私谓。无论大小二乘。凡未得变
易身巳前。其所见之土。大约随所居之同分而见
故。三根所见。同是五浊。以圣道。但能灭惑。不灭报
故。又须知。三变净土。非待佛来正应机耳。若通论。
所见应有四句。一唯见染。即未离分段。大小二乘
时。决定说大乘等。问。真文不泯。灵境恒存。故顗大
师。得法华三昧时。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复何兴
废之有。答。此乃深信解相。若论释宫之一降。鹫岭
之三周。自属告成。非所类也。
第二依处者。夫證穷真际。则能所双亡。俯应群机。
则依正宛尔。曰染曰净。乃自乃他。皆涉世之芳规。
度生之善巧也。何则非现身。无以摄归来之志。非
严土。无以憩趋向之踪。故必控驭灵境。乃可托其
迹。而怡其神也。故经云。我从成佛巳来。常在灵鹫
等。明依处也。问。大经云。佛身充满于法界。何云常
在灵鹫。答。岂不见。即此偈下句云。普现一切群生
前乎。又须知。佛身虽周法界。摄机常在此山。且如
此土。清凉一山。因大孚灵鹫。尚得称为三千之最。
况今正属佛土乎。又可为未能直解唯心者。示有
一定之趋也。问。今说此经处。为染为净。答。就佛而
言。则优劣齐。驱随机而见。则染净殊分。经云。众生
见劫尽。至天人常充满等。亦如六道。同见一水。须
知。忘染净见者。始能具见染净。其随染净中者。则
不能此彼互见矣。私谓。无论大小二乘。凡未得变
易身巳前。其所见之土。大约随所居之同分而见
故。三根所见。同是五浊。以圣道。但能灭惑。不灭报
故。又须知。三变净土。非待佛来正应机耳。若通论。
所见应有四句。一唯见染。即未离分段。大小二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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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见者。二唯见净。即巳得变易。大小二乘人所
见者。三染净具见。即佛应身。随机同见之土。四俱
泯。即约佛自分言。以染净相尽故。又上二句。且据
权教未回心未入实者言之。若巳入正定聚者。即
得少分同佛所见。以能知法如幻故。然亦有二种。
若未断结者。当于入观时。得同佛见。若巳断正使
者。无论出观入观。俱可少分同佛所见。复有四句。
一唯染。谓娑婆覆净相故。二唯净。谓三变后所见
故。三亦染亦净。谓于三变处。复见大海龙女故。四
非染非净。谓法性土中。尚无有净。复何言秽。若再
约鹫岭一山言之。应更有通局四句。一唯局。谓具
五浊者所见故。二唯通。谓佛之常随众。能知此处
即法界性故。三亦局亦通。即约一人。于未开解及
巳开解时。所见有广狭故。四非通非局。谓性相本
来交彻故。若更约成坏言。亦应复具四句。可以意
得。则共有一十六句矣。
第三依主者。夫真身无身。妙相无相。犹摩尼之本
净。似灵鉴之多含。故得同时别见。优劣齐彰。或次
第随缘。而殊方各见。则所陈所见。悉缘机解之来
仪。欲拟大圣应作是说。今说此经。佛自应随机定
身。乘身辨教。始无差舛。若约八相始终。应正属化。
若据理进论。虽非圆满十身。亦是真应相融。三身
圆现之化佛也。大抵馀经被机。莫不小则始终俱
小。如四含等所见之化佛。大则终始定大。如梵网
见者。三染净具见。即佛应身。随机同见之土。四俱
泯。即约佛自分言。以染净相尽故。又上二句。且据
权教未回心未入实者言之。若巳入正定聚者。即
得少分同佛所见。以能知法如幻故。然亦有二种。
若未断结者。当于入观时。得同佛见。若巳断正使
者。无论出观入观。俱可少分同佛所见。复有四句。
一唯染。谓娑婆覆净相故。二唯净。谓三变后所见
故。三亦染亦净。谓于三变处。复见大海龙女故。四
非染非净。谓法性土中。尚无有净。复何言秽。若再
约鹫岭一山言之。应更有通局四句。一唯局。谓具
五浊者所见故。二唯通。谓佛之常随众。能知此处
即法界性故。三亦局亦通。即约一人。于未开解及
巳开解时。所见有广狭故。四非通非局。谓性相本
来交彻故。若更约成坏言。亦应复具四句。可以意
得。则共有一十六句矣。
第三依主者。夫真身无身。妙相无相。犹摩尼之本
净。似灵鉴之多含。故得同时别见。优劣齐彰。或次
第随缘。而殊方各见。则所陈所见。悉缘机解之来
仪。欲拟大圣应作是说。今说此经。佛自应随机定
身。乘身辨教。始无差舛。若约八相始终。应正属化。
若据理进论。虽非圆满十身。亦是真应相融。三身
圆现之化佛也。大抵馀经被机。莫不小则始终俱
小。如四含等所见之化佛。大则终始定大。如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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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所见之报佛。独今法华。迥异馀教。以未开解前。
始自鹿园。迄至鹫岭。其所见者。不啻天渊。如经云
即脱璎珞。更著粗弊。其隐胜现劣之旨。张于云脱
云著之间矣。及开知见与授记时。其委付家业之
长者。仍是在昔著弊之前身。而了不见有脱弊著
御之文者。由法眼清明时。便见真应无碍。何处更
有弊御之狂华哉。故经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
住。世相尚得常住。何况佛身。又云。以三十二相。用
庄严法身。非真应镕然之谓欤。然三身料简。应有
四句。一化非真。谓八相之化佛。经云。皆谓今释迦
牟尼佛。出释氏宫。去伽耶城不远等。二真非化。谓
以法性身。住法性土者是。经云。无有生死。若退若
出等。三亦真亦化。即开解后所见真应相即之身。
四非真非化。经云。遥见长者。于其门内。施大宝帐。
踞师子床者。是指胜应言也。
第四依三昧者。谓圣人说法。必先入正受者。略有
三义。一示轨后徒。明将有说。二静鉴前理。使受者
心笃。三缘众生久翳尘劳。非先蒙正受。冥加俾听
者。洞契真源。乌能截其流妄。故定后之言。能令疑
网。迎刃而解。问。今说此经。端依何定。为胜增上。答
有二义。一云大疏指为无量义定。一云法华三昧。
谓此一经。统以破异为宗。今所说者。既是实相妙
法。其所依者。必是实相妙定中。表一如。夫复何疑。
是故得此三昧者。便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今经
始自鹿园。迄至鹫岭。其所见者。不啻天渊。如经云
即脱璎珞。更著粗弊。其隐胜现劣之旨。张于云脱
云著之间矣。及开知见与授记时。其委付家业之
长者。仍是在昔著弊之前身。而了不见有脱弊著
御之文者。由法眼清明时。便见真应无碍。何处更
有弊御之狂华哉。故经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
住。世相尚得常住。何况佛身。又云。以三十二相。用
庄严法身。非真应镕然之谓欤。然三身料简。应有
四句。一化非真。谓八相之化佛。经云。皆谓今释迦
牟尼佛。出释氏宫。去伽耶城不远等。二真非化。谓
以法性身。住法性土者是。经云。无有生死。若退若
出等。三亦真亦化。即开解后所见真应相即之身。
四非真非化。经云。遥见长者。于其门内。施大宝帐。
踞师子床者。是指胜应言也。
第四依三昧者。谓圣人说法。必先入正受者。略有
三义。一示轨后徒。明将有说。二静鉴前理。使受者
心笃。三缘众生久翳尘劳。非先蒙正受。冥加俾听
者。洞契真源。乌能截其流妄。故定后之言。能令疑
网。迎刃而解。问。今说此经。端依何定。为胜增上。答
有二义。一云大疏指为无量义定。一云法华三昧。
谓此一经。统以破异为宗。今所说者。既是实相妙
法。其所依者。必是实相妙定中。表一如。夫复何疑。
是故得此三昧者。便见灵山一会。俨然未散。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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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无入定明文。然引理据事。除此之外。别无可凭。
问。世尊既巳出定说经。复何知其更入。答。极果圣
人。巳离散动。其见有出入者。并因机设。况出入无
碍。动静一源乎。
第五依现相者。夫法性寂寥。本无诸相。无相之相。
不碍繁兴。起教多端。相非一准。或放光动地。或花
雨香云。皆为发起。今经发起。自有二种。一以说经
入定。雨花动地。为远发起。二以所放白毫相光。二
大士之问答。为近发起。故经云。今佛放光明。助发
实相义等。
第六依请者。谓若约慈悲深厚。则无问自说。经云。
无问而自说等。若约尊法重人。笃其诚信。必须待
请乃说。经云。汝以慇勤三请。岂得不说。
第七依听者。夫说法者。皆因人而笃。然在当机多
因。为众咨询。是以说者请者。端为听者。弄引作缘。
虽曰缘有近远。益有浅深。其实尘劳业惑。终因斯
脱。经云。乃至能闻此经一偈一句者。我皆与授阿
耨菩提之记。是知今日之记莂。固是智胜之遗尘。
又须知。今日之馀绩。又是他日之首出。
巳上因缘。虽有亲疏。并皆有力。发起圣教。知因亲
则增长实智。成自利益。知增上之能助。则发权智。
成利他益。庶内外障寂。永得见佛闻法矣。
第二藏教所摄者。初明藏摄。次明教摄。初中复二。
先藏后摄。先明藏者。含藏义也。以能含摄所诠。令
问。世尊既巳出定说经。复何知其更入。答。极果圣
人。巳离散动。其见有出入者。并因机设。况出入无
碍。动静一源乎。
第五依现相者。夫法性寂寥。本无诸相。无相之相。
不碍繁兴。起教多端。相非一准。或放光动地。或花
雨香云。皆为发起。今经发起。自有二种。一以说经
入定。雨花动地。为远发起。二以所放白毫相光。二
大士之问答。为近发起。故经云。今佛放光明。助发
实相义等。
第六依请者。谓若约慈悲深厚。则无问自说。经云。
无问而自说等。若约尊法重人。笃其诚信。必须待
请乃说。经云。汝以慇勤三请。岂得不说。
第七依听者。夫说法者。皆因人而笃。然在当机多
因。为众咨询。是以说者请者。端为听者。弄引作缘。
虽曰缘有近远。益有浅深。其实尘劳业惑。终因斯
脱。经云。乃至能闻此经一偈一句者。我皆与授阿
耨菩提之记。是知今日之记莂。固是智胜之遗尘。
又须知。今日之馀绩。又是他日之首出。
巳上因缘。虽有亲疏。并皆有力。发起圣教。知因亲
则增长实智。成自利益。知增上之能助。则发权智。
成利他益。庶内外障寂。永得见佛闻法矣。
第二藏教所摄者。初明藏摄。次明教摄。初中复二。
先藏后摄。先明藏者。含藏义也。以能含摄所诠。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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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散故。然藏有多种。略而言之。则唯二三。言二藏
者。谓世尊应机说法。根虽无量。统而为言。不出大
小二乘。故结集家。以乘从人。名曰小乘藏大乘藏。
言三藏者。谓圣教所诠。不出三学。则诠戒者。名毗
柰耶藏。诠定者。名修多罗藏。诠慧学者。名阿毗达
么藏。虽皆各有兼正。而结集者。并以少从多。各归
能诠。
第二明摄。亦二者。初教法。二教仪。言教法者。谓诸
宗立教不同。具如大疏所详。今以贤首大师所立
五教。为所宗尚者。以其理致极圆备故。即小始终
顿圆之五也。其释名意义。亦如大疏所载。并不繁
述。次明摄者。今此一经。能罄如来出世本怀。正明
终教极则妙旨。若教若理。若行若果。尽撤底蕴。如
言教。则曰。若闻此经一偈一句。皆当与记作佛。言
理。则世间生灭相。当下常住。言行。则举首低头。皆
成佛因。言果。则八难性空。龙女入證。要之事得理
融。并皆称实。是为极则。若以兼涉而论。如言小。则
出谛缘于化城。言始。则智积执相疑人。言顿。则龙
女入證。直废阶差。言圆。亦如龙女之变相速證。又
于圆融中。不废行布矣。又云。我有无量无边佛智
慧乐。喻中又云。我有如是七宝大车。其数无量。皆
于法喻中。略示主伴之旨耳。
第二教仪者。仪乃有十。列名释义。亦如大疏彼判。
说今经仪。以先小后大故。正在摄末归本门中收。
者。谓世尊应机说法。根虽无量。统而为言。不出大
小二乘。故结集家。以乘从人。名曰小乘藏大乘藏。
言三藏者。谓圣教所诠。不出三学。则诠戒者。名毗
柰耶藏。诠定者。名修多罗藏。诠慧学者。名阿毗达
么藏。虽皆各有兼正。而结集者。并以少从多。各归
能诠。
第二明摄。亦二者。初教法。二教仪。言教法者。谓诸
宗立教不同。具如大疏所详。今以贤首大师所立
五教。为所宗尚者。以其理致极圆备故。即小始终
顿圆之五也。其释名意义。亦如大疏所载。并不繁
述。次明摄者。今此一经。能罄如来出世本怀。正明
终教极则妙旨。若教若理。若行若果。尽撤底蕴。如
言教。则曰。若闻此经一偈一句。皆当与记作佛。言
理。则世间生灭相。当下常住。言行。则举首低头。皆
成佛因。言果。则八难性空。龙女入證。要之事得理
融。并皆称实。是为极则。若以兼涉而论。如言小。则
出谛缘于化城。言始。则智积执相疑人。言顿。则龙
女入證。直废阶差。言圆。亦如龙女之变相速證。又
于圆融中。不废行布矣。又云。我有无量无边佛智
慧乐。喻中又云。我有如是七宝大车。其数无量。皆
于法喻中。略示主伴之旨耳。
第二教仪者。仪乃有十。列名释义。亦如大疏彼判。
说今经仪。以先小后大故。正在摄末归本门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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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说者。是破异一乘故。亦分属本末无碍门。又
如闻提婆达多品。时由三与一相和合故。令无量
众生。得阿罗汉果。无量众生悟辟支佛。恒河沙等
众生。发无上道心等。此由如来法雨难思。权实无
碍故。令闻者随分受润。或作三解。或为一取。乃是
本末此彼无碍。
第三义理分剂者。巳知此经正属终。实兼诠馀四。
何以得知此中之分限。夫一雨普滋。则诸乘并作。
日轮返照。则异辙同归。是以本末交映。权实双施。
于一佛乘。分别说三。虽复说三。常为一事。斯则义
门无量。咸由此法妙于隐显之所使然。今以管见。
仰承理教。拟开三门。初舒光发轫。问答智境。顿示
始终门。二约近迹垂化。开权显实。令悟一乘门。三
约本果显德。拂迹入玄。令广流通门。初中复二。初
拟张教网。二承光历示。今初。拟示能化之法。由经
云各于世界。讲说正法。虽未明指何等法门。但以
佛佛道同。得以我佛所说者。准而拟之。谓诸如来
应如我佛初成正觉时。即以广狭无碍。染净相融
之一处。舒卷自在。念劫圆融之一时。于此时处。同
演梵音流出。若显若密。无边契经海。广被一切难
思会众。然密部中。亦应有五教之别。非今所论。
兹于显教。略示二门。以见种种。初分相门。二该摄
门。言分相者。先将如来一代所说。小始等五教。且
总合为一乘法门。以皆是诸佛一大善巧。摄生方
如闻提婆达多品。时由三与一相和合故。令无量
众生。得阿罗汉果。无量众生悟辟支佛。恒河沙等
众生。发无上道心等。此由如来法雨难思。权实无
碍故。令闻者随分受润。或作三解。或为一取。乃是
本末此彼无碍。
第三义理分剂者。巳知此经正属终。实兼诠馀四。
何以得知此中之分限。夫一雨普滋。则诸乘并作。
日轮返照。则异辙同归。是以本末交映。权实双施。
于一佛乘。分别说三。虽复说三。常为一事。斯则义
门无量。咸由此法妙于隐显之所使然。今以管见。
仰承理教。拟开三门。初舒光发轫。问答智境。顿示
始终门。二约近迹垂化。开权显实。令悟一乘门。三
约本果显德。拂迹入玄。令广流通门。初中复二。初
拟张教网。二承光历示。今初。拟示能化之法。由经
云各于世界。讲说正法。虽未明指何等法门。但以
佛佛道同。得以我佛所说者。准而拟之。谓诸如来
应如我佛初成正觉时。即以广狭无碍。染净相融
之一处。舒卷自在。念劫圆融之一时。于此时处。同
演梵音流出。若显若密。无边契经海。广被一切难
思会众。然密部中。亦应有五教之别。非今所论。
兹于显教。略示二门。以见种种。初分相门。二该摄
门。言分相者。先将如来一代所说。小始等五教。且
总合为一乘法门。以皆是诸佛一大善巧。摄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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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之所流故。次约增数渐开者。谓从一乘开之为
二。此复有三。一对小显大。则初是小乘。即半字教。
后四皆大乘。即满字教也。二对权显实。则前小始
二。是三乘教。后终顿圆。是一乘教。三终顿二教。虽
则泯二异前。而皆对三显一。曲顺机宜。后一直显
本法。乃名一向不共。此则初约半满。次约权实。后
约曲直。各分为二。类三或分为三。初一小乘。次一
三乘。后三一乘。或后一。是不共一乘。若合初二。则
是三乘。一乘便顺四乘。以许光宅之判。或分为四。
此复有二。一中间三教。由始教存三。终教泯二别
故。开之为四。一别教小乘。如四含等。二同教三乘。
如深密等。三同教一乘。如法华等。四别教一乘。如
华严等。二历位无位。开渐及顿。故分为四。一小乘
教。二渐教谓始终也。三顿。四圆。此上初约存泯义
为四。二约顿渐亦开为四五。或分为五。即藏和上
所立之教。以于渐中开出始终。故有五也。
二该摄
门者。谓诸三乘。本来悉是一乘故。何则若以三一。
两互相望。便成二门。谓不一与不异也。问。若彼三
与一不一者。未知。彼三为存为坏。若存。如何唯一。
若坏。彼三乘机。更依何法。而得进修。答。有四句故。
一由即一故。不待坏。二由即一故。不碍存。三由即
一故。无不坏。四由即一故。无可存。由初二句。彼三
乘机。得有所依。由后二义。彼方入一。由此四句俱
即一故。是故唯有一乘。更无馀乘。此上分相该摄。
二。此复有三。一对小显大。则初是小乘。即半字教。
后四皆大乘。即满字教也。二对权显实。则前小始
二。是三乘教。后终顿圆。是一乘教。三终顿二教。虽
则泯二异前。而皆对三显一。曲顺机宜。后一直显
本法。乃名一向不共。此则初约半满。次约权实。后
约曲直。各分为二。类三或分为三。初一小乘。次一
三乘。后三一乘。或后一。是不共一乘。若合初二。则
是三乘。一乘便顺四乘。以许光宅之判。或分为四。
此复有二。一中间三教。由始教存三。终教泯二别
故。开之为四。一别教小乘。如四含等。二同教三乘。
如深密等。三同教一乘。如法华等。四别教一乘。如
华严等。二历位无位。开渐及顿。故分为四。一小乘
教。二渐教谓始终也。三顿。四圆。此上初约存泯义
为四。二约顿渐亦开为四五。或分为五。即藏和上
所立之教。以于渐中开出始终。故有五也。
二该摄
门者。谓诸三乘。本来悉是一乘故。何则若以三一。
两互相望。便成二门。谓不一与不异也。问。若彼三
与一不一者。未知。彼三为存为坏。若存。如何唯一。
若坏。彼三乘机。更依何法。而得进修。答。有四句故。
一由即一故。不待坏。二由即一故。不碍存。三由即
一故。无不坏。四由即一故。无可存。由初二句。彼三
乘机。得有所依。由后二义。彼方入一。由此四句俱
即一故。是故唯有一乘。更无馀乘。此上分相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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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而不二。是为顿彰教网义。大经云。张大教网于
生死海。漉人天鱼。置涅槃岸。又经云。以一味雨。润
于人华。各得成实。皆其意也。上于光中。拟诸如来
所说之种种法门。能令诸菩萨闻之。而有种种因
缘。种种信解。种种相貌。行菩萨道。及彼三乘。并皆
摄入一乘。以示出定说一之前兆。
二乘光历示者。谓世尊欲于上教网。所被机内。别
有一种渐机。巳经多方调摄。至成熟位。即应得闻
一切世间难信之法。是故先现希有光瑞。以发其
轫。俾生渴仰。进祈有闻。而文殊大士。乃先于答问
中。悉将古佛开显授记唱灭等事。以拟今佛之当
同。则在昔之正宗。转为今日之发起。是故定后所
有开显等事。并不出于答问之外。兹为略示光中
圆现之旨。而有其三。初直示本光。二含摄正宗。三
映带流通。今初直示者。谓诸二乘。高推圣境。卑视
巳灵。以三界为畏途等。二利于他有。是故世尊。特
示妙光。从一毫现。令悟无边刹海。不离毛端。圣凡
因果。不出自心。而又承佛威神。得远瞻见种种奇
特。皆在当下。其迷之者。犹谓是佛神力。殊可慨也。
二含摄正宗者。谓如点能诠之名。则曰。是时日月
灯明佛。说大乘经。名妙法莲华。又曰。以是知今佛
欲说法华经。岂不与正宗之汝当宣说妙法华经
之名。两相符合。其点所诠云。演说经典。微妙第一。
其声清净。出柔软音。而正宗舍利弗言。闻佛柔软
生死海。漉人天鱼。置涅槃岸。又经云。以一味雨。润
于人华。各得成实。皆其意也。上于光中。拟诸如来
所说之种种法门。能令诸菩萨闻之。而有种种因
缘。种种信解。种种相貌。行菩萨道。及彼三乘。并皆
摄入一乘。以示出定说一之前兆。
二乘光历示者。谓世尊欲于上教网。所被机内。别
有一种渐机。巳经多方调摄。至成熟位。即应得闻
一切世间难信之法。是故先现希有光瑞。以发其
轫。俾生渴仰。进祈有闻。而文殊大士。乃先于答问
中。悉将古佛开显授记唱灭等事。以拟今佛之当
同。则在昔之正宗。转为今日之发起。是故定后所
有开显等事。并不出于答问之外。兹为略示光中
圆现之旨。而有其三。初直示本光。二含摄正宗。三
映带流通。今初直示者。谓诸二乘。高推圣境。卑视
巳灵。以三界为畏途等。二利于他有。是故世尊。特
示妙光。从一毫现。令悟无边刹海。不离毛端。圣凡
因果。不出自心。而又承佛威神。得远瞻见种种奇
特。皆在当下。其迷之者。犹谓是佛神力。殊可慨也。
二含摄正宗者。谓如点能诠之名。则曰。是时日月
灯明佛。说大乘经。名妙法莲华。又曰。以是知今佛
欲说法华经。岂不与正宗之汝当宣说妙法华经
之名。两相符合。其点所诠云。演说经典。微妙第一。
其声清净。出柔软音。而正宗舍利弗言。闻佛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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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深远甚微妙。又云。能生净妙第一之乐等。又云。
佛坐道场。所得妙法。为欲说此。为当授记。皆巳含
正宗之旨矣。
三映带流通者。谓如云佛灭度后。妙
光菩萨。持妙法莲华经。满八十小劫。为人演说。与
今药王等诸菩萨之流通。正相等矣。是知此经三
分并重。颇异馀教。特缘此耳。所以必分三者。令知
始末故。各有所显故。初中后皆善故。岂非一经之
始终。皆不离于一光耶。问。光有几种。答。有二种。一
名常光。此从如来全体金刚。内外明彻。清净所生。
并不须放。故世尊行住坐卧。有常光一寻也。二是
所放之光。若以今经比推。亦应有二。谓一是神通
光明。凡诸佛菩萨。为度善根成熟众生。即放此光。
能令见者。灭罪增福。彻通障外。虽远如近。而所有
事业。仅在初三界摄二。如今经所放之光。即可称
为希有。与寻常所放者。大有不同处。何则凡诸世
尊。身现五浊。化缘将毕。始放此光。令于一根全领
六根。所得之境。生希有心。发大欢喜。言得六境者。
如见生死所趣。乃天眼所得之境。今于肉眼见之。
善恶业缘。乃宿命所得。亦得之于肉眼。种种因缘
求佛道。乃属他心。亦得之于肉眼。能令即远即近。
则如意通。得之于肉眼。闻补处法门。则增进漏尽
矣。使非以不思议神智加之于内焉。能令诸法会。
藉一光之照。即一眼根。而兼六通三明之用耶。故
是希有光也。
佛坐道场。所得妙法。为欲说此。为当授记。皆巳含
正宗之旨矣。
三映带流通者。谓如云佛灭度后。妙
光菩萨。持妙法莲华经。满八十小劫。为人演说。与
今药王等诸菩萨之流通。正相等矣。是知此经三
分并重。颇异馀教。特缘此耳。所以必分三者。令知
始末故。各有所显故。初中后皆善故。岂非一经之
始终。皆不离于一光耶。问。光有几种。答。有二种。一
名常光。此从如来全体金刚。内外明彻。清净所生。
并不须放。故世尊行住坐卧。有常光一寻也。二是
所放之光。若以今经比推。亦应有二。谓一是神通
光明。凡诸佛菩萨。为度善根成熟众生。即放此光。
能令见者。灭罪增福。彻通障外。虽远如近。而所有
事业。仅在初三界摄二。如今经所放之光。即可称
为希有。与寻常所放者。大有不同处。何则凡诸世
尊。身现五浊。化缘将毕。始放此光。令于一根全领
六根。所得之境。生希有心。发大欢喜。言得六境者。
如见生死所趣。乃天眼所得之境。今于肉眼见之。
善恶业缘。乃宿命所得。亦得之于肉眼。种种因缘
求佛道。乃属他心。亦得之于肉眼。能令即远即近。
则如意通。得之于肉眼。闻补处法门。则增进漏尽
矣。使非以不思议神智加之于内焉。能令诸法会。
藉一光之照。即一眼根。而兼六通三明之用耶。故
是希有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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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约近果垂化。开权显实。令悟一乘门者。如经云。
如来为太子时。出释氏宫。不远坐道场得菩提。始
过四十馀年。此近果也。而为一类渐机。初以一乘。
作三乘说。至成熟位。仍复摄三。归于一乘。所谓开
显也。然欲知开显义者。使弗先达权实双融。本末
无碍之旨。则权自权。而本自本矣。更何开显之有。
今略明之。文三。初约法说。直显一乘。二约喻。明本
无三乘。三为止息示说三。所以初二。初明权实双
融。二正明开显。今初双融者。谓上教网内。有一种
为实施权。从本垂末。小大互陈。半满叠凑之教。莫
不寓实于权。以成三乘。然在小乘。俱然易了。而大
乘中。则有多种分别。且如于一般若会上。或时权
实双明。或时带权说实。以本欲说实。犹根尚劣故。
或时带实明权。此垂一于三。渐引成根故。又或于
思议净名中。㡿权赞实。熏染成性。令其思齐。呜呼
自责。又胜鬘之开显。小似今经。盖令坐而不进者。
不滞于权。亦先为今经弄引也。此上法门。并皆融
实于权。作开导依。破其沉寂。待至灵山。易于融会。
使其一蒙开显。便知昔三本是一实。则于不一不
异之旨。其犹冰水之涣然。故经云。于一佛乘。分别
说三。又云。虽复说三乘。但为化菩萨。皆融实于权。
会权于实意也。此外复有一种。不滞方便。深明性
相。平等之教。亦傍为此经。作引摄缘者。更有始终
俱大。如首楞严。终始俱小。如四含者。皆缘机有奋
626-A¶ 第 310b 页 X33-0310.png
迅超越之异。即与此经。了不相蒙。各是一类。
二正明开显者。谓今一乘体上。自具一种破异殊
力。能令教理行果四法。各具开显等义。回异馀经。
故古疏约废立开显会为会归八字。以论通局。而
有二义。初泛论通局。次尅定去取。初泛论中。复有
初通后局二义。言局者。如初约废立义。望教法上。
明废三立一者。谓以今经。望昔日实教外。而有一
种能废昔三。别立今日一乘之旨。以昔之三乘。但
有假名故。经云。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又云。世
尊法久后。要说真实。故又此教上。自含二义。一局
定可废义。故今废之。二能诠为因义。则不可废。故
下文于开字能通四义中收之。二约开显义。望理
法上。明开三显一者。谓若言有三。则一极之理自
隐。若开无三理。则一极自彰矣。三约会为义。望行
法上。明会三为一者。谓在昔之行。各趣自果。今则
融会。同为佛因。以举手低头。尚为佛因。而况谛缘
度等。四约会归义。望果法明会三归一者。谓三乘
断惑所得之果。但是三昧。今则会通同归一乘。而
作极果之因。又上废义。若望果法。亦有二义。一约
果相虚设。则可废。二约夺果成因。则不可废。今用
后义。夺权果以为一乘因也。次言通者。唯废一种。
则止于教。其开显会为会归等。并通教等四种。今
先明开字通四者。约教则昔为三人。说三乘法。今
云无二无三。昔言有三。是方便门闭于一实。今无
二正明开显者。谓今一乘体上。自具一种破异殊
力。能令教理行果四法。各具开显等义。回异馀经。
故古疏约废立开显会为会归八字。以论通局。而
有二义。初泛论通局。次尅定去取。初泛论中。复有
初通后局二义。言局者。如初约废立义。望教法上。
明废三立一者。谓以今经。望昔日实教外。而有一
种能废昔三。别立今日一乘之旨。以昔之三乘。但
有假名故。经云。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又云。世
尊法久后。要说真实。故又此教上。自含二义。一局
定可废义。故今废之。二能诠为因义。则不可废。故
下文于开字能通四义中收之。二约开显义。望理
法上。明开三显一者。谓若言有三。则一极之理自
隐。若开无三理。则一极自彰矣。三约会为义。望行
法上。明会三为一者。谓在昔之行。各趣自果。今则
融会。同为佛因。以举手低头。尚为佛因。而况谛缘
度等。四约会归义。望果法明会三归一者。谓三乘
断惑所得之果。但是三昧。今则会通同归一乘。而
作极果之因。又上废义。若望果法。亦有二义。一约
果相虚设。则可废。二约夺果成因。则不可废。今用
后义。夺权果以为一乘因也。次言通者。唯废一种。
则止于教。其开显会为会归等。并通教等四种。今
先明开字通四者。约教则昔为三人。说三乘法。今
云无二无三。昔言有三。是方便门闭于一实。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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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则一乘自显。故云此经开方便门。示真实相。
此约上为因能诠不可废。以明开也。以世谛语言。
尚得不背实相。况三乘教耶。若约理者。昔说三理。
谓各别證。今示法身是同。更无异味。昔言有三。则
方便门闭于一实。今云无三。则一理自显。亦开方
便门。示真实相也。若约行者。昔说三乘之行行各
不同。谛缘度等。随修各异。今得并为佛因。谓三乘
行别。则方便门闭于一实。今会为一。则方便门开。
一实自显。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若约果者。昔
说三果不同。是方便门闭于一实。今云诸声闻众。
皆非灭度。心生欢喜。自知作佛。则实相显矣。上释
开字竟。若例会为通三者。则会三种别理别行别
果。皆为一理一行。而三果即转。为能成一果之因。
若例会归通三者。则会昔三之理行果。归今之一。
咸成妙理妙行妙果矣。
二尅定去取者。又二。初约简取理行。明会三为一。
二简去教果。明会三归一。今初言会三者。昔说三
理。谓各别證。而三行亦各趣自果。今为会云法身
是同。无别异味。则一理自显。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则一道出离之因。亦得自显。讵非指权即实。而会
为之功。非他经所能有也。上皆约三乘望一乘。竖
论会三为一也。此外凡大乘诸教。若未经会。虽实
亦权。以实外有权故。若巳经会。虽权亦实。以权外
无实故。
二简去教果。明会三归一者。又二。初会昔
此约上为因能诠不可废。以明开也。以世谛语言。
尚得不背实相。况三乘教耶。若约理者。昔说三理。
谓各别證。今示法身是同。更无异味。昔言有三。则
方便门闭于一实。今云无三。则一理自显。亦开方
便门。示真实相也。若约行者。昔说三乘之行行各
不同。谛缘度等。随修各异。今得并为佛因。谓三乘
行别。则方便门闭于一实。今会为一。则方便门开。
一实自显。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若约果者。昔
说三果不同。是方便门闭于一实。今云诸声闻众。
皆非灭度。心生欢喜。自知作佛。则实相显矣。上释
开字竟。若例会为通三者。则会三种别理别行别
果。皆为一理一行。而三果即转。为能成一果之因。
若例会归通三者。则会昔三之理行果。归今之一。
咸成妙理妙行妙果矣。
二尅定去取者。又二。初约简取理行。明会三为一。
二简去教果。明会三归一。今初言会三者。昔说三
理。谓各别證。而三行亦各趣自果。今为会云法身
是同。无别异味。则一理自显。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则一道出离之因。亦得自显。讵非指权即实。而会
为之功。非他经所能有也。上皆约三乘望一乘。竖
论会三为一也。此外凡大乘诸教。若未经会。虽实
亦权。以实外有权故。若巳经会。虽权亦实。以权外
无实故。
二简去教果。明会三归一者。又二。初会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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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今。以明四乘。二彰今异昔。以明四乘。今初言会
昔者。由昔之三教。互不相见。故名为权。则三外之
实教大乘。虽亦深明实相佛性等旨。而不兼会昔
权。故教可废。设许二乘。依此取證作佛。亦不兼权。
故果可废。但如𠁼字中之一点断。非是伊之全体。
故皆可去。今经不然。而能约教。则收尽世谛语言。
约理则世相皆常。约行则聚沙画苇。皆为佛因。约
果则八难性空。龙女速證。斯又何止指权为实。而
穷尽法界。无非第一义谛矣。故此会取之功。诚如
揽点成𠁼。除三之外。别无一实。虽说四乘。而实义
说为四。但三为别。而一为总耳。此约三乘自体。横
论互望处以各别者。名权可废。其能互望者。方为
所立之实也。
二明彰今异昔者。谓前但合三为一。
以明有四。其实一无别体。今辨一乘。别有法门。则
四义昭著。是故经云。昔所未说。而今说之。能令法
会。闻所未闻。得未曾有。以至三根。皆得授记甚之。
不在会者。亦令转为宣说。一切众生。皆是吾子。爱
无偏党。则唯实无权。而另显实。有一乘之体之旨
乃足。正所谓对三所立之一。命行者直悟一乘。而
后巳。则光宅四乘之旨。亦不越此。火宅门外。唯见
大白之车耳。
三为止息。申明说三。所以者。谓世尊昔于智胜所。
自与诸子覆讲。令发大心。结缘巳来。无奈旋发旋
退中间止得。复以种种方便。将之护之。不令散失。
昔者。由昔之三教。互不相见。故名为权。则三外之
实教大乘。虽亦深明实相佛性等旨。而不兼会昔
权。故教可废。设许二乘。依此取證作佛。亦不兼权。
故果可废。但如𠁼字中之一点断。非是伊之全体。
故皆可去。今经不然。而能约教。则收尽世谛语言。
约理则世相皆常。约行则聚沙画苇。皆为佛因。约
果则八难性空。龙女速證。斯又何止指权为实。而
穷尽法界。无非第一义谛矣。故此会取之功。诚如
揽点成𠁼。除三之外。别无一实。虽说四乘。而实义
说为四。但三为别。而一为总耳。此约三乘自体。横
论互望处以各别者。名权可废。其能互望者。方为
所立之实也。
二明彰今异昔者。谓前但合三为一。
以明有四。其实一无别体。今辨一乘。别有法门。则
四义昭著。是故经云。昔所未说。而今说之。能令法
会。闻所未闻。得未曾有。以至三根。皆得授记甚之。
不在会者。亦令转为宣说。一切众生。皆是吾子。爱
无偏党。则唯实无权。而另显实。有一乘之体之旨
乃足。正所谓对三所立之一。命行者直悟一乘。而
后巳。则光宅四乘之旨。亦不越此。火宅门外。唯见
大白之车耳。
三为止息。申明说三。所以者。谓世尊昔于智胜所。
自与诸子覆讲。令发大心。结缘巳来。无奈旋发旋
退中间止得。复以种种方便。将之护之。不令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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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弟常俱。今虽相值。复随先心所好。授以权小法
门。令先成熟。未敢直陈所怀。是以抑郁于四十馀
年之久。开显于五千退席之后。无奈会众数逾恒
沙。而领解得记悟本心者。仅唯五人。馀仍执曰。若
实无三乘者。我等何以得出火宅。至安隐地洵非。
虚也。又既无彼三昔者。何不直显一乘之为快也。
于是内怀疑惑。坐而不进。是故世尊。为说在昔令
发大心。熏巳成种因缘。须知。此等种子势力。如被
吞之金刚。不但不与五浊杂秽同居。且要透过三
贤十圣之异熟。至坐道场。而后巳。自尔巳来。宿缘
所追。互相冥感。中虽退大。此种不失。加以历劫内
外熏淘之力。今既成熟。合为开显。俾其仍归一乘。
以副本怀。复次三果。虽似实有。但以尔等。久受热
恼。令出火宅。以三昧力。法尔自当。顿获清凉。似涅
槃界。若以极果望之。不过但离界内虚妄。名为解
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正如导师为欲止息疲劳
以巧方便。而于中途。化无为有。示现城郭。令其暂
息。意在更令前进。至珍宝处。而后巳。庶不负发足
之初心耳。故经云。唯有一佛乘。息处故说二。今为
汝说实。乃至云。具相三十二。乃是真实灭。又云。既
知是息巳。引入趣佛慧。则千年积暗。一灯顿破。而
三乘之果。岂真有哉。
三约远果显德。拂迹入实。以广流通门中二。初约
正报拂显。以广流通。二约依报拂显。以广流通。今
门。令先成熟。未敢直陈所怀。是以抑郁于四十馀
年之久。开显于五千退席之后。无奈会众数逾恒
沙。而领解得记悟本心者。仅唯五人。馀仍执曰。若
实无三乘者。我等何以得出火宅。至安隐地洵非。
虚也。又既无彼三昔者。何不直显一乘之为快也。
于是内怀疑惑。坐而不进。是故世尊。为说在昔令
发大心。熏巳成种因缘。须知。此等种子势力。如被
吞之金刚。不但不与五浊杂秽同居。且要透过三
贤十圣之异熟。至坐道场。而后巳。自尔巳来。宿缘
所追。互相冥感。中虽退大。此种不失。加以历劫内
外熏淘之力。今既成熟。合为开显。俾其仍归一乘。
以副本怀。复次三果。虽似实有。但以尔等。久受热
恼。令出火宅。以三昧力。法尔自当。顿获清凉。似涅
槃界。若以极果望之。不过但离界内虚妄。名为解
脱。其实未得一切解脱。正如导师为欲止息疲劳
以巧方便。而于中途。化无为有。示现城郭。令其暂
息。意在更令前进。至珍宝处。而后巳。庶不负发足
之初心耳。故经云。唯有一佛乘。息处故说二。今为
汝说实。乃至云。具相三十二。乃是真实灭。又云。既
知是息巳。引入趣佛慧。则千年积暗。一灯顿破。而
三乘之果。岂真有哉。
三约远果显德。拂迹入实。以广流通门中二。初约
正报拂显。以广流通。二约依报拂显。以广流通。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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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夫理智合。则体用融。佛道成。则身云现。故身恒
之寿。亦竖穷于三际矣。伹以能见之眼根。有圆有
缺。便谓佛寿有脩有短。有生有灭。是故世尊。于开
显之后。复恐执今日入塔唱灭之迹。便以为实真
取灭度。故藉地涌多众。以为发起。作师子吼。显广
大之寿量。其略曰。我本行菩萨道时。所成寿命。复
倍上数。又况果中之所得者。讵不湛然常住。直穷
三际。由此便拂入塔唱灭之迹。令知双林之取灭。
非实灭也。不独闻者。发愿思齐。且更兴起弘经之
大愿矣。又本师入塔分坐。可拂生灭隔世之迹。得
显三际平等。古今之一如矣。亦可表始本不二。甚
深之体用。又召集分身。可拂娑婆一化之迹。以显
妙应周普之实。至龙女之作佛。调达之得记。则男
女相怨亲想。俱不可得矣。又妙音之于事毕唱散
之后。而娑婆仍是木树草座之秽土。乃以四万二
千由旬之大身。礼丈六之金身。而却两不相妨。可
拂胜劣小大之迹。显如理之佛身非小。如幻之报
体非大。讵非法无定性之德所使耶。又多宝塔门
闭后。妙音续来求见。止闻赞善之声。并不开塔令
见者。可拂六根一向别缘之迹。而显六用圆融宝
觉。即在妙音一耳之内。而六尘亦不越乎。多宝一
缕声尘之外。盖由根尘悉从缘现。所现依他。本无
自性。况加持经之力。六根巳得清净。塔户何能隔
越。故根之与境。同得即一即六。即色即声。即耳即
之寿。亦竖穷于三际矣。伹以能见之眼根。有圆有
缺。便谓佛寿有脩有短。有生有灭。是故世尊。于开
显之后。复恐执今日入塔唱灭之迹。便以为实真
取灭度。故藉地涌多众。以为发起。作师子吼。显广
大之寿量。其略曰。我本行菩萨道时。所成寿命。复
倍上数。又况果中之所得者。讵不湛然常住。直穷
三际。由此便拂入塔唱灭之迹。令知双林之取灭。
非实灭也。不独闻者。发愿思齐。且更兴起弘经之
大愿矣。又本师入塔分坐。可拂生灭隔世之迹。得
显三际平等。古今之一如矣。亦可表始本不二。甚
深之体用。又召集分身。可拂娑婆一化之迹。以显
妙应周普之实。至龙女之作佛。调达之得记。则男
女相怨亲想。俱不可得矣。又妙音之于事毕唱散
之后。而娑婆仍是木树草座之秽土。乃以四万二
千由旬之大身。礼丈六之金身。而却两不相妨。可
拂胜劣小大之迹。显如理之佛身非小。如幻之报
体非大。讵非法无定性之德所使耶。又多宝塔门
闭后。妙音续来求见。止闻赞善之声。并不开塔令
见者。可拂六根一向别缘之迹。而显六用圆融宝
觉。即在妙音一耳之内。而六尘亦不越乎。多宝一
缕声尘之外。盖由根尘悉从缘现。所现依他。本无
自性。况加持经之力。六根巳得清净。塔户何能隔
越。故根之与境。同得即一即六。即色即声。即耳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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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此彼无碍而诸法平等之旨。皆跃然而出矣。
二
约依报拂显。以广流通者。谓多宝塔。本地大摄。性
属留碍。今从地涌。两不相妨。非性色真空。法性融
通之德相耶。又三变净土之后。经中自云。无有大
海江河。而龙王女。却从海涌。诣灵鹫山。可拂实有
净土之迹。而显土体自在无碍之德矣。又地涌大
士。赞佛之时劫经五十。可拂说经九载之迹。而显
时无别体。随处融通之实矣。巳上若依若正。若时
若处。所以得有如是之难思难议者。祇缘动静一
源。性相俱离之所使。持经胜力之所致也。
问。何不
约三变净土。神力等品义。而说拂显。答。今所明者。
惟约诸法当体。所具之德相而言。若约三变神力
等者。则凡具定通力者。皆能少分。于无示有。化有
为无。乃业用边事。故弗取也。
第四教体浅深者。谓如大疏所明。无尽教海。体性
难思。从浅之深。列十种体。以为能诠。则一大藏。重
玄妙理。并为所摄。今经于彼。应取何法。为能诠之
体。于中有二。初总摄。二蕴次句数圆融。今初。谓无
问如来在世及灭度后。通取名句文声四法。以为
能诠。上之义理。并为所诠。此则通取假实。以为其
体。虽如闻香。悉能知等。亦具诸法显义之旨。要非
此中正义。故弗取也。故用大小二乘同所许者。以
为教体。然大乘内。析有三义。一云摄假从实。则唯
以音声为体。以离声外。无别名等故。二云名等为
二
约依报拂显。以广流通者。谓多宝塔。本地大摄。性
属留碍。今从地涌。两不相妨。非性色真空。法性融
通之德相耶。又三变净土之后。经中自云。无有大
海江河。而龙王女。却从海涌。诣灵鹫山。可拂实有
净土之迹。而显土体自在无碍之德矣。又地涌大
士。赞佛之时劫经五十。可拂说经九载之迹。而显
时无别体。随处融通之实矣。巳上若依若正。若时
若处。所以得有如是之难思难议者。祇缘动静一
源。性相俱离之所使。持经胜力之所致也。
问。何不
约三变净土。神力等品义。而说拂显。答。今所明者。
惟约诸法当体。所具之德相而言。若约三变神力
等者。则凡具定通力者。皆能少分。于无示有。化有
为无。乃业用边事。故弗取也。
第四教体浅深者。谓如大疏所明。无尽教海。体性
难思。从浅之深。列十种体。以为能诠。则一大藏。重
玄妙理。并为所摄。今经于彼。应取何法。为能诠之
体。于中有二。初总摄。二蕴次句数圆融。今初。谓无
问如来在世及灭度后。通取名句文声四法。以为
能诠。上之义理。并为所诠。此则通取假实。以为其
体。虽如闻香。悉能知等。亦具诸法显义之旨。要非
此中正义。故弗取也。故用大小二乘同所许者。以
为教体。然大乘内。析有三义。一云摄假从实。则唯
以音声为体。以离声外。无别名等故。二云名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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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以体从用故。以能诠诸法。自性差别。为二所依
故。三云此四合为其体。由前二说。皆有理教。为定
量故。故净名云。有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者。
本经云。我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演说
诸法。又云。若有忘失一句一偈。我当教之。与共读
诵。则一经始终。皆以名句文声。以为体耳。
二约句
数圆融者。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故。上四
法皆唯心现。然以诸教相对。则有本影四句。一唯
本无影。谓诸小乘。见佛从外来。不达唯识。故唯有
本质。二亦本亦影。谓大乘初教。以佛自所说。若文
若义。皆是如来妙观察智。净识之所显现。为本质
教。于闻者识上所变文义。为影像教。三唯影无本。
谓大乘实教。离众生心。无别佛果色声功德。唯如
如及如如智独存。大悲大智。但为增上。令所化善
根成熟。众生心中。现佛色声说法。闻者识上。自然
影像显现故。今灵鹫一会。所见所闻。皆善根成熟。
众生心中。所现之大用也。华严云。诸佛无有法。佛
于何有说。但随其身心。谓说如是法。即其义也。四
非本非影。谓顿教说。非直心外。无佛色声。即众生
心中。影像亦空。华严云。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
此上四句。由浅之深。摄末归本。其第四句。即以无
遣之遣。而为其本也。又若正约今经。说听全收者。
亦有四句。一唯说无听。谓佛真心外。无别众生。以
众生真心。即佛真心故。其第二唯听无说句。返上
故。三云此四合为其体。由前二说。皆有理教。为定
量故。故净名云。有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者。
本经云。我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演说
诸法。又云。若有忘失一句一偈。我当教之。与共读
诵。则一经始终。皆以名句文声。以为体耳。
二约句
数圆融者。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故。上四
法皆唯心现。然以诸教相对。则有本影四句。一唯
本无影。谓诸小乘。见佛从外来。不达唯识。故唯有
本质。二亦本亦影。谓大乘初教。以佛自所说。若文
若义。皆是如来妙观察智。净识之所显现。为本质
教。于闻者识上所变文义。为影像教。三唯影无本。
谓大乘实教。离众生心。无别佛果色声功德。唯如
如及如如智独存。大悲大智。但为增上。令所化善
根成熟。众生心中。现佛色声说法。闻者识上。自然
影像显现故。今灵鹫一会。所见所闻。皆善根成熟。
众生心中。所现之大用也。华严云。诸佛无有法。佛
于何有说。但随其身心。谓说如是法。即其义也。四
非本非影。谓顿教说。非直心外。无佛色声。即众生
心中。影像亦空。华严云。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
此上四句。由浅之深。摄末归本。其第四句。即以无
遣之遣。而为其本也。又若正约今经。说听全收者。
亦有四句。一唯说无听。谓佛真心外。无别众生。以
众生真心。即佛真心故。其第二唯听无说句。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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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三说听双存者。谓佛真心现时。不碍众生真
心现故。四双泯者。谓佛即众生故非佛。众生即佛
故非众生。此则互夺双亡。说听俱泯矣。净名云。夫
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由初四句。
三乘权教。得有所依。由后四句。一乘实教。得有所
依。是故此经。正属终实兼诠顿旨。皆能诠之力也。
第五宗趣被机。中分二。初明宗趣。次明被机。今先
明能被之宗趣者。谓语之所尚曰宗。宗之所归曰
趣。大疏总立十种宗。以收一代圣教。即第一我法
俱有宗。二法有我无宗。三法无去来宗。四现通假
实宗。五俗妄真实宗。六诸法但名宗。七三性空有
宗。八真空绝相空。九空有无碍宗。十圆融具德宗。
然此十宗。后后深于前前。以前四唯小。五六通小
大。后四唯大故。又七即法相。八即无相。后二即法
性宗。又七即始教。八即顿教。九即终教。十即圆教。
今经正属二谛无碍宗。如经是法住法位。世间相
常住。又云。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当又云。以方
便力故。为五比丘说。则无相不碍相。无言不碍言。
皆空有无碍义也。上即通义。若就今经别言者。当
以开示悟入为宗。令乘一乘为趣。若以开权显实
为宗。则以授记作佛为趣。或以摄末归本为宗。则
以令入佛慧为趣。又若以拂迹显实为宗。则以令
广流通为趣。
二明所被机宜者。夫教因机设。乘逐机投。离机说
心现故。四双泯者。谓佛即众生故非佛。众生即佛
故非众生。此则互夺双亡。说听俱泯矣。净名云。夫
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由初四句。
三乘权教。得有所依。由后四句。一乘实教。得有所
依。是故此经。正属终实兼诠顿旨。皆能诠之力也。
第五宗趣被机。中分二。初明宗趣。次明被机。今先
明能被之宗趣者。谓语之所尚曰宗。宗之所归曰
趣。大疏总立十种宗。以收一代圣教。即第一我法
俱有宗。二法有我无宗。三法无去来宗。四现通假
实宗。五俗妄真实宗。六诸法但名宗。七三性空有
宗。八真空绝相空。九空有无碍宗。十圆融具德宗。
然此十宗。后后深于前前。以前四唯小。五六通小
大。后四唯大故。又七即法相。八即无相。后二即法
性宗。又七即始教。八即顿教。九即终教。十即圆教。
今经正属二谛无碍宗。如经是法住法位。世间相
常住。又云。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当又云。以方
便力故。为五比丘说。则无相不碍相。无言不碍言。
皆空有无碍义也。上即通义。若就今经别言者。当
以开示悟入为宗。令乘一乘为趣。若以开权显实
为宗。则以授记作佛为趣。或以摄末归本为宗。则
以令入佛慧为趣。又若以拂迹显实为宗。则以令
广流通为趣。
二明所被机宜者。夫教因机设。乘逐机投。离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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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所用。故上之宗趣。未知。以何等法器。乃能堪
受。故今直显所被。通有十类。于中前五。拣其非器。
后五彰其所为。前五者。一拣无信非器。闻生谤故。
二拣违真非器。依傍此经。贪求名利。不净说法。集
积邪善。成魔业故。三乖实非器。如言取文。超情至
理。不入心故。四狭劣非器。谓诸二乘五守权非器。
谓三乘共教诸菩萨等。随宗所修行位。不解理事
无碍法门。故不得名为真实菩萨。后五明所被者。
一正为。即现前回小向大。诸声闻众。二兼为。即于
此经。虽有见闻。不能当下悟入。亦得仰信。熏染成
种。至成熟位。纵在海水。劫火亦不为障。如龙女等。
三引为。即前权人。不信实法故。将实教行位名字。
寄于权教之内。引摄成根。经云。先所出内是子所
知等。四权为。即是二乘。谓既不闻。况于受持。故诸
菩萨。外示凡小。或临闻退席。或被移他土。或被斥
慕大等。五远为。谓诸凡夫外道阐提。悉有佛性。今
虽不信。后必当入。华严云。如来智慧。大药树王。唯
除二处。不能为作生长利益。所谓二乘堕无为坑。
及坏善根非器众生。溺大邪见贪爱之水。然亦与
彼曾无厌舍。又彼明不信毁谤。亦种善根。谓谤虽
堕恶。由闻历耳。终有省悟。即不轻所化之辈是也。
第六总释名题。中二。初经题。二人题。今初。古注云。
此题法喻合名。直诠诸佛出世本怀。众生本心。自
有生佛以来。便有此名。穷过去世。无立此名者。尽
受。故今直显所被。通有十类。于中前五。拣其非器。
后五彰其所为。前五者。一拣无信非器。闻生谤故。
二拣违真非器。依傍此经。贪求名利。不净说法。集
积邪善。成魔业故。三乖实非器。如言取文。超情至
理。不入心故。四狭劣非器。谓诸二乘五守权非器。
谓三乘共教诸菩萨等。随宗所修行位。不解理事
无碍法门。故不得名为真实菩萨。后五明所被者。
一正为。即现前回小向大。诸声闻众。二兼为。即于
此经。虽有见闻。不能当下悟入。亦得仰信。熏染成
种。至成熟位。纵在海水。劫火亦不为障。如龙女等。
三引为。即前权人。不信实法故。将实教行位名字。
寄于权教之内。引摄成根。经云。先所出内是子所
知等。四权为。即是二乘。谓既不闻。况于受持。故诸
菩萨。外示凡小。或临闻退席。或被移他土。或被斥
慕大等。五远为。谓诸凡夫外道阐提。悉有佛性。今
虽不信。后必当入。华严云。如来智慧。大药树王。唯
除二处。不能为作生长利益。所谓二乘堕无为坑。
及坏善根非器众生。溺大邪见贪爱之水。然亦与
彼曾无厌舍。又彼明不信毁谤。亦种善根。谓谤虽
堕恶。由闻历耳。终有省悟。即不轻所化之辈是也。
第六总释名题。中二。初经题。二人题。今初。古注云。
此题法喻合名。直诠诸佛出世本怀。众生本心。自
有生佛以来。便有此名。穷过去世。无立此名者。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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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际。此名不可废。不过转相传受。诸佛以此开
示。众生以此悟入三周之义。悉摄于此。则妙法是
法说。莲花是喻说。法喻中。皆含因果。是因缘说等。
尘馀云。法该教理行果四法。圆融故。称云妙。诸佛
如来。时乃说之。此教法也。乃至治世语言。皆顺正
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由教之妙。而妙于理行果
也。道成久远。即燃灯亦属中叶。而今复以释迦施
设。由果之妙。而妙于教理行也。四种之教。岂可思
议哉。天亲菩萨。谓大乘有十七种。名妙法莲华。乃
十七之一。有二种义。一出水义。谓出小乘泥浊水。
如诸菩萨坐莲华上。闻说如来无上智慧清净境。
得證如来深密藏故。二开敷义。以诸众生。于大乘
中。其心怯弱。不能生信。是故开示诸佛如来净妙
法身。令生信心故。此法之妙。唯莲华足以况之。故
举妙法。喻若莲华等。大钞引睿公序云。华有三时
之异。华而未敷。名屈摩罗。彫而将落。名迦摩罗。处
中盛时。名芬陀利。生公亦云。器像之妙。莫踰莲华。
莲华之美荣在始敷。始敷之盛。则子盈于内。色香
味足。谓之芬陀利等。大经十地品。莲华出现。具明
十相中。其第七相云。此华恒放光明。普照法界。疏
云。第一义相。正观普照。法界现事故。如世莲华开
敷。菡萏为第一。故钞云。华有三时之异。今非初后。
正处中盛时。正观普照等。彼流光法界现事。如开
菡萏披敷见莲华实双美。理事昭著。权实开荣。今
示。众生以此悟入三周之义。悉摄于此。则妙法是
法说。莲花是喻说。法喻中。皆含因果。是因缘说等。
尘馀云。法该教理行果四法。圆融故。称云妙。诸佛
如来。时乃说之。此教法也。乃至治世语言。皆顺正
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由教之妙。而妙于理行果
也。道成久远。即燃灯亦属中叶。而今复以释迦施
设。由果之妙。而妙于教理行也。四种之教。岂可思
议哉。天亲菩萨。谓大乘有十七种。名妙法莲华。乃
十七之一。有二种义。一出水义。谓出小乘泥浊水。
如诸菩萨坐莲华上。闻说如来无上智慧清净境。
得證如来深密藏故。二开敷义。以诸众生。于大乘
中。其心怯弱。不能生信。是故开示诸佛如来净妙
法身。令生信心故。此法之妙。唯莲华足以况之。故
举妙法。喻若莲华等。大钞引睿公序云。华有三时
之异。华而未敷。名屈摩罗。彫而将落。名迦摩罗。处
中盛时。名芬陀利。生公亦云。器像之妙。莫踰莲华。
莲华之美荣在始敷。始敷之盛。则子盈于内。色香
味足。谓之芬陀利等。大经十地品。莲华出现。具明
十相中。其第七相云。此华恒放光明。普照法界。疏
云。第一义相。正观普照。法界现事故。如世莲华开
敷。菡萏为第一。故钞云。华有三时之异。今非初后。
正处中盛时。正观普照等。彼流光法界现事。如开
菡萏披敷见莲华实双美。理事昭著。权实开荣。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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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妙法。取喻莲华。其第一相。与彼无异等。宗镜引
法华名相云。经云。色涅槃。受想行识涅槃。此中亦
然。色法华。受想行识法华。经云。色非染非净。色生
般若生。色性虚微。名妙色。体自离假。名为法色。无
尘垢。借喻莲华。文字性空。目之为经。经者。以身心
为义。如来在乎阴界。阴界即如。何异之有等。拾云。
大凡诸佛出于五浊。为欲引摄先小后大之机。必
说妙法。令入佛慧。但由机有利钝故。须三番开显。
又此三中。初即为实施权义。如为莲故华。二即开
权显实义。如华开莲现。三即摄末归本义。如花落
莲成。故说妙法。取喻莲华。此上开显。并属所诠。其
能诠体上。以能具足贯摄常法四种胜用。乃名能
诠妙法莲华之经也。
二人题。麈馀云。姚秦代名前有嬴秦。苻秦后有乞
伏秦。故以姚姓别之。即姚兴时也。虽正统属东晋。
什公译经。在于后秦境内。法王一界唯一。位称至
尊。法师则随时随处。随人随位。可为之。所以助佛
行化。能师于法。而师一切众生也。
龟兹国名。在焉
耆国西南。沙门云勤习。三藏经律论三。师皆能通
之。具云鸠摩罗什婆。云童寿。什者。文擅两方义通。
华梵之美称也。公以伪秦弘始八年夏。于草堂寺。
奉秦王诏。翻梵成华故曰译。缘起并如本传。
妙法莲华经科拾悬谈卷首(终)
法华名相云。经云。色涅槃。受想行识涅槃。此中亦
然。色法华。受想行识法华。经云。色非染非净。色生
般若生。色性虚微。名妙色。体自离假。名为法色。无
尘垢。借喻莲华。文字性空。目之为经。经者。以身心
为义。如来在乎阴界。阴界即如。何异之有等。拾云。
大凡诸佛出于五浊。为欲引摄先小后大之机。必
说妙法。令入佛慧。但由机有利钝故。须三番开显。
又此三中。初即为实施权义。如为莲故华。二即开
权显实义。如华开莲现。三即摄末归本义。如花落
莲成。故说妙法。取喻莲华。此上开显。并属所诠。其
能诠体上。以能具足贯摄常法四种胜用。乃名能
诠妙法莲华之经也。
二人题。麈馀云。姚秦代名前有嬴秦。苻秦后有乞
伏秦。故以姚姓别之。即姚兴时也。虽正统属东晋。
什公译经。在于后秦境内。法王一界唯一。位称至
尊。法师则随时随处。随人随位。可为之。所以助佛
行化。能师于法。而师一切众生也。
龟兹国名。在焉
耆国西南。沙门云勤习。三藏经律论三。师皆能通
之。具云鸠摩罗什婆。云童寿。什者。文擅两方义通。
华梵之美称也。公以伪秦弘始八年夏。于草堂寺。
奉秦王诏。翻梵成华故曰译。缘起并如本传。
妙法莲华经科拾悬谈卷首(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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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法莲华经弘传序略义
终南山沙门 道宣 述
秣陵后学 智一 释
【经题如前释。序名弘传者。弘广也。传转也。意谓。我
见支那受持圣教者。未若此经之广布。以故转述
序其盛传。俾诸后知所宗尚流通于无尽。今但直
释本义。凡旧注之偶失。惟详对者自辨。】
「妙法莲华经者(至)具如序历故所非述。」
【一序大段有三。今先明传译时年者。以见若人若
法。皆可考也。首句总挈一经大纲。妙等六字牒召
体之名。下九字显所诠之用。能于一代教中。统述
诸佛用权之本意。佛言诸者。以本师是诸佛中之
一故。举诸言。即该释尊。大凡诸佛。降灵五浊。莫不
因种种机。说种种法。于中自有一类三乘。须先以
覆相权说调摄。善根令熟。后以此经。开显在昔设
教本致。蕴结下槩论两土流通也。蕴结即结集义。
大夏是天竺美称。震旦乃彼土目此方也。楼炭经
云。葱河以东。名为震旦。以初日出。耀于东隅故。昔
如来灭后。阿难尊者。将佛世所闻之法。皆蕴聚炳
著于心书之贝叶。而出流通大夏。巳千馀龄。及腾
兰东传。除未翻前。从初译后。迄作序时。流通震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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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三百馀载矣。西晋下别序此方三译也。西晋乃
武皇帝司马炎。受魏禅即帝位。乙酉改元泰始。国
号晋都洛阳。以建康在东望之。故曰西晋。惠帝即
武帝第二子。庚戌即位。改元凡七。永康是第三改
元也。长安古称咸阳。昔汉高帝。见其山河。百二子
孙可以长享平安。遂建都而改今名。青门乃长安
东坝城门。旧邵平种瓜处。燉煌境属雍州。汉为燉
煌郡。竺昙摩罗刹云法护。月支国人。泰始二年丙
戌。自天竺达玉门关。来居于此。时人尊其德。讳其
名故。指所居而称曰燉煌菩萨。初译此经。名正法
华十卷。一百八十九纸。东晋者。五胡乱华元帝渡
江都建康。望洛阳在西。故曰东晋。凡十一主。安帝
乃第十主。讳德宗。丙申继孝武。即位次年丁酉改
元隆安。秦言后者。缘前有氐人苻坚之父蒲洪拥
师十万。自称秦王。长子健背有草苻字改姓苻。晋
孝宗七年辛亥。即位长安。改元皇始。国号秦。次年
春称帝。其子苻生继立不道。坚与王猛谋置之别
室。而坚立。改元建初。后秦羌人姚苌之子兴。率众
伐之。秦主登大败。次年甲午。兴即位。改元皇初。又
改弘始。史因二氏皆以秦名国故。寄前后以别之。
龟兹国名在焉耆西南。沙门云勤息。鸠摩罗什云
童寿。于伪秦弘始八年。长安草堂寺。译出今经。七
卷一百四十八纸。必先书东晋者。存正统也。隋高
祖姓杨名坚。弘农华阴人。陈大建十三年辛丑。受
武皇帝司马炎。受魏禅即帝位。乙酉改元泰始。国
号晋都洛阳。以建康在东望之。故曰西晋。惠帝即
武帝第二子。庚戌即位。改元凡七。永康是第三改
元也。长安古称咸阳。昔汉高帝。见其山河。百二子
孙可以长享平安。遂建都而改今名。青门乃长安
东坝城门。旧邵平种瓜处。燉煌境属雍州。汉为燉
煌郡。竺昙摩罗刹云法护。月支国人。泰始二年丙
戌。自天竺达玉门关。来居于此。时人尊其德。讳其
名故。指所居而称曰燉煌菩萨。初译此经。名正法
华十卷。一百八十九纸。东晋者。五胡乱华元帝渡
江都建康。望洛阳在西。故曰东晋。凡十一主。安帝
乃第十主。讳德宗。丙申继孝武。即位次年丁酉改
元隆安。秦言后者。缘前有氐人苻坚之父蒲洪拥
师十万。自称秦王。长子健背有草苻字改姓苻。晋
孝宗七年辛亥。即位长安。改元皇始。国号秦。次年
春称帝。其子苻生继立不道。坚与王猛谋置之别
室。而坚立。改元建初。后秦羌人姚苌之子兴。率众
伐之。秦主登大败。次年甲午。兴即位。改元皇初。又
改弘始。史因二氏皆以秦名国故。寄前后以别之。
龟兹国名在焉耆西南。沙门云勤息。鸠摩罗什云
童寿。于伪秦弘始八年。长安草堂寺。译出今经。七
卷一百四十八纸。必先书东晋者。存正统也。隋高
祖姓杨名坚。弘农华阴人。陈大建十三年辛丑。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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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禅都长安。国号隋。因父忠累官至隋国公故。以
隋名氏。仁寿文帝年号也。天竺正音印度。此云月。
以此土贤圣继轨。导凡御物。如月之照临故名。而
云北者。以竺有五国故别之。阇那笈多。二法师名
也。阇那具云阇那崛多。云志德。北天竺人。笈多具
云达摩笈多。云法密。南天竺人。二师于大兴善寺。
再得梵箧。遂成后译。因见秦本立题括义无遗。弗
容移易。所以同名妙法。八卷一百五十五纸。一经
三译。不胜重沓。文言旨趣。交互陈列。共赞大猷。似
无优劣。但时之所宗。人之所尚。维秦本为多。互陈
者。略如秦译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
谓诸法如是相等。晋译则云。如来皆了诸法所由。
从何所来。诸法自然。分别法貌。众相根本。知法自
然。校什译。虽不逮。而旨实陈也。上序三译之大槩
如此。然自此经外所有支品别偈。如齐达摩摩提
译出提婆达多品经一本。晋祇密帝译出普门品
经一卷。隋阇那崛多译出普门品重颂偈一卷。如
是品之与偈等。莫不各有源流。具如彼经本序纪
其所自故所非述。】
「夫以灵岳降灵(至)拯昏迷之失性。」
【此下第二大段。正明乘时启运。而有三周之开显。
初联约理正明。言灵岳等者。借诗维岳降神生申
及甫意。而言灵鹫云集之众。皆蕴英灵之秀。而降
生者。自非吾佛大圣。曷能开化于彼。下句明所化。
隋名氏。仁寿文帝年号也。天竺正音印度。此云月。
以此土贤圣继轨。导凡御物。如月之照临故名。而
云北者。以竺有五国故别之。阇那笈多。二法师名
也。阇那具云阇那崛多。云志德。北天竺人。笈多具
云达摩笈多。云法密。南天竺人。二师于大兴善寺。
再得梵箧。遂成后译。因见秦本立题括义无遗。弗
容移易。所以同名妙法。八卷一百五十五纸。一经
三译。不胜重沓。文言旨趣。交互陈列。共赞大猷。似
无优劣。但时之所宗。人之所尚。维秦本为多。互陈
者。略如秦译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所
谓诸法如是相等。晋译则云。如来皆了诸法所由。
从何所来。诸法自然。分别法貌。众相根本。知法自
然。校什译。虽不逮。而旨实陈也。上序三译之大槩
如此。然自此经外所有支品别偈。如齐达摩摩提
译出提婆达多品经一本。晋祇密帝译出普门品
经一卷。隋阇那崛多译出普门品重颂偈一卷。如
是品之与偈等。莫不各有源流。具如彼经本序纪
其所自故所非述。】
「夫以灵岳降灵(至)拯昏迷之失性。」
【此下第二大段。正明乘时启运。而有三周之开显。
初联约理正明。言灵岳等者。借诗维岳降神生申
及甫意。而言灵鹫云集之众。皆蕴英灵之秀。而降
生者。自非吾佛大圣。曷能开化于彼。下句明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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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群哲。苟非昔有胜缘。亦必不能引导其心。而
成师资能所化导。下联承上。约事申明。仙苑者。因
古仙居此得名。亦即鹿苑。金河是产阎浮檀金处。
顾命者。郑玄注尚书顾命篇云。临终出命。故谓之
顾。顾将去意也。释尊舍苦行诣道树。受乳麋成正
觉。后即来仙苑。遂以所成告五比丘。特以缘熏机
殊致有万差。束而言之。不出大小二类。故曰仙苑
告成等。此显机由缘异也。次言因机之别故。世尊
于金河顾命。说涅槃时。将一代圣教。分同长者之
半字教与满字教故。曰金河顾命等。此显教由机
异也。岂非下结成也。谓如上原始要终。统论能化
所化。能被所被。既皆有所以。则知今会若非乘时
启运。纵是英灵。倘乏昔缘。亦无足考覈参预于法
华之高会。是知下释疑也。谓灵山一会。虽无凡材。
而见退席者。须知会内必具影响显法当机结缘
之四众。是知五千辈。乃释尊为欲策进座中怀上
慢者。示有退席。不堪进闻微妙。乃显法众也。至满
慈五百同蒙记莂者。正显往昔曾受如来密化。以
彰崇高之迹。更令增道损生。乃影响众。皆所以辅
佛行化者。所以下承上。正明开显。经初所以放光
现瑞者。正创开发起敦请大教。为会众弄引作源
也。出定后称扬二智难思之德。俾上根舍权證实。
而久默之。佛慧通方之大略。至此始畅。朽故火宅
一喻初长者诱子。以三车出宅。出后不见有三。但
成师资能所化导。下联承上。约事申明。仙苑者。因
古仙居此得名。亦即鹿苑。金河是产阎浮檀金处。
顾命者。郑玄注尚书顾命篇云。临终出命。故谓之
顾。顾将去意也。释尊舍苦行诣道树。受乳麋成正
觉。后即来仙苑。遂以所成告五比丘。特以缘熏机
殊致有万差。束而言之。不出大小二类。故曰仙苑
告成等。此显机由缘异也。次言因机之别故。世尊
于金河顾命。说涅槃时。将一代圣教。分同长者之
半字教与满字教故。曰金河顾命等。此显教由机
异也。岂非下结成也。谓如上原始要终。统论能化
所化。能被所被。既皆有所以。则知今会若非乘时
启运。纵是英灵。倘乏昔缘。亦无足考覈参预于法
华之高会。是知下释疑也。谓灵山一会。虽无凡材。
而见退席者。须知会内必具影响显法当机结缘
之四众。是知五千辈。乃释尊为欲策进座中怀上
慢者。示有退席。不堪进闻微妙。乃显法众也。至满
慈五百同蒙记莂者。正显往昔曾受如来密化。以
彰崇高之迹。更令增道损生。乃影响众。皆所以辅
佛行化者。所以下承上。正明开显。经初所以放光
现瑞者。正创开发起敦请大教。为会众弄引作源
也。出定后称扬二智难思之德。俾上根舍权證实。
而久默之。佛慧通方之大略。至此始畅。朽故火宅
一喻初长者诱子。以三车出宅。出后不见有三。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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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赐以一大车。则三车之名。亦有诱出之功通乎。
大白之文轨矣。此如如来为诸权小。初说三乘拔
苦。及出界后。惟授以一乘佛记。故喻约果智及教
道。作开显说。显中根之得记。化城喻导师。因众人
闻有宝所。欣然发足。将之而过五百次。因悯其中
退。为化一城。令止息巳。复灭所化。使其前进。以赴
初心。此如如来为退大者。于界外说二涅槃。暂解
疲劳。仍进以佛慧。而令昔缘不坠。故喻约理果。作
开显说。明下根之得记。系珠喻困乏人。至亲友家。
醉卧未起。亲友悯之。乃以明珠。乘醉系其衣内。缘
事他往。后见此人。还因窘迫驰骋四方。不知衣内
有珠。旋为指出。而令五欲自资。如从王子所闻覆
说悟本有。虽蒙系以佛记。旋又废忘。今承内熏增
长。复令得记。始知一切智愿犹在。理性常恒。凿井
喻渴乏须水者。若凿高原。但见乾土。知水尚远。如
依权教修行。由诠理未至故。行不契真。去道甚远。
若于所穿。得见湿土。则知水必近矣。如依此经闻
解修习。即近阿耨菩提。此明处处悟物显有多种
方便也。以上所诠。若词若义。宛然在目。似可尽知。
及详喻意所陈。始知经旨之深远。殊非浅陋。所可
一窥。此结能被之教也。自非下结所被之机。谓诸
众生自无始来。滞溺于生死海中。无异沉流昏迷。
于第一义天。遗失真性。使非释尊兴大哀怜。以旷
远之济渡。至一竣极之悲心。焉能拔出蒙佛授记。
大白之文轨矣。此如如来为诸权小。初说三乘拔
苦。及出界后。惟授以一乘佛记。故喻约果智及教
道。作开显说。显中根之得记。化城喻导师。因众人
闻有宝所。欣然发足。将之而过五百次。因悯其中
退。为化一城。令止息巳。复灭所化。使其前进。以赴
初心。此如如来为退大者。于界外说二涅槃。暂解
疲劳。仍进以佛慧。而令昔缘不坠。故喻约理果。作
开显说。明下根之得记。系珠喻困乏人。至亲友家。
醉卧未起。亲友悯之。乃以明珠。乘醉系其衣内。缘
事他往。后见此人。还因窘迫驰骋四方。不知衣内
有珠。旋为指出。而令五欲自资。如从王子所闻覆
说悟本有。虽蒙系以佛记。旋又废忘。今承内熏增
长。复令得记。始知一切智愿犹在。理性常恒。凿井
喻渴乏须水者。若凿高原。但见乾土。知水尚远。如
依权教修行。由诠理未至故。行不契真。去道甚远。
若于所穿。得见湿土。则知水必近矣。如依此经闻
解修习。即近阿耨菩提。此明处处悟物显有多种
方便也。以上所诠。若词若义。宛然在目。似可尽知。
及详喻意所陈。始知经旨之深远。殊非浅陋。所可
一窥。此结能被之教也。自非下结所被之机。谓诸
众生自无始来。滞溺于生死海中。无异沉流昏迷。
于第一义天。遗失真性。使非释尊兴大哀怜。以旷
远之济渡。至一竣极之悲心。焉能拔出蒙佛授记。
626-A¶ 第 315c 页 X33-0315.png
又焉能拯之破愚痴暗。而朗悟于佛之知见哉。】
「自汉至唐六百馀载(至)永贻诸后云尔。」
【自汉下。第三结示胜因。祈愿流通也。谓自汉永平。
至唐贞观中。历晋宋齐梁陈隋。于此六百馀年。内
总论所译诸经。卷帙虽有四千馀轴。但受持之盛
者。维法华耳。下联承上。谓所以得有如是之盛者。
将非在昔于智胜所。同结良缘。故得如是机教相
扣。宁非尘点劫前之遗尘乎。至闻而深敬。了不生
疑。此亦威音所不轻摄受之馀绩所使也。予见所
益弘多故。不揆其鄙拙。辄于经首。述而序之。综括
其要。俾受持者。于未入文前。先悟一经大旨。庶令
早净六根。仰慈尊之嘉会。而见本尊常住耆阇崛
山。速成诸佛护念等四德。进趣乐土玄猷。得法华
三昧。而悟灵山一会。俨然未散。此联首句。既用本
经。六根若更远指。恐不宛切。末结谓我纵博大其
辞。深长赞叹。亦莫能穷其万一。上之数言。不过略
尽。区区永贻诸后。冀流通于无尽云尔。】
「自汉至唐六百馀载(至)永贻诸后云尔。」
【自汉下。第三结示胜因。祈愿流通也。谓自汉永平。
至唐贞观中。历晋宋齐梁陈隋。于此六百馀年。内
总论所译诸经。卷帙虽有四千馀轴。但受持之盛
者。维法华耳。下联承上。谓所以得有如是之盛者。
将非在昔于智胜所。同结良缘。故得如是机教相
扣。宁非尘点劫前之遗尘乎。至闻而深敬。了不生
疑。此亦威音所不轻摄受之馀绩所使也。予见所
益弘多故。不揆其鄙拙。辄于经首。述而序之。综括
其要。俾受持者。于未入文前。先悟一经大旨。庶令
早净六根。仰慈尊之嘉会。而见本尊常住耆阇崛
山。速成诸佛护念等四德。进趣乐土玄猷。得法华
三昧。而悟灵山一会。俨然未散。此联首句。既用本
经。六根若更远指。恐不宛切。末结谓我纵博大其
辞。深长赞叹。亦莫能穷其万一。上之数言。不过略
尽。区区永贻诸后。冀流通于无尽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