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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第 559a 页
法华经玄赞要集卷第十七
镜水沙门 栖复 集
言依瑜伽第十二等者。引文。释总名也。旧小乘论云。
八背舍。路府云。初二解脱背净向不净。第三解脱背
不净向净。第四解脱背色向空。第五解脱背空向识。
第六解脱背识向无。第七解脱背粗向细。第八解脱
背想受向灭。议曰。初三背舍。与大乘全别。后五似同
大乘也。简要云。依大乘解。初三解脱观色而得解脱。
次四于心而得解脱。后一于心心所而得解脱。又小
乘修前三解脱。次除显色贪作不净想。除变化障。作
光明想。大乘解脱。事须观巳离染色。小乘解脱观未
离染色。糅云。初三除变化障。次四引生无诤愿功德。
后一解脱毕竟成满。故解脱有八。又前七通漏无漏。
后一唯无漏。若准小乘。八解脱并是有漏。若大乘人
修解脱。事须先依初禅未至定。伏断却欲界染。所有
欲界根尘。皆是巳离染色。若便唤作解脱。则未事须
重将此色想作光明。方名解脱。脱离诸定障。于境自
在。亦解亦脱。名为解脱。八者数名。名八解脱(上总释名下别
释)。
言有色观诸等者。前来虽引多本圣教。皆不圆足。唯
法苑章广解。彼处十门。疏中引前三门也。此间无释
名门。只于列名处。便释名也。瑜伽云。有二因缘。名为
有色。一者。谓生欲界得色界定。名为有色。二者。于有
色地作光明想。名为有色。又三有义。一有色者。离
镜水沙门 栖复 集
言依瑜伽第十二等者。引文。释总名也。旧小乘论云。
八背舍。路府云。初二解脱背净向不净。第三解脱背
不净向净。第四解脱背色向空。第五解脱背空向识。
第六解脱背识向无。第七解脱背粗向细。第八解脱
背想受向灭。议曰。初三背舍。与大乘全别。后五似同
大乘也。简要云。依大乘解。初三解脱观色而得解脱。
次四于心而得解脱。后一于心心所而得解脱。又小
乘修前三解脱。次除显色贪作不净想。除变化障。作
光明想。大乘解脱。事须观巳离染色。小乘解脱观未
离染色。糅云。初三除变化障。次四引生无诤愿功德。
后一解脱毕竟成满。故解脱有八。又前七通漏无漏。
后一唯无漏。若准小乘。八解脱并是有漏。若大乘人
修解脱。事须先依初禅未至定。伏断却欲界染。所有
欲界根尘。皆是巳离染色。若便唤作解脱。则未事须
重将此色想作光明。方名解脱。脱离诸定障。于境自
在。亦解亦脱。名为解脱。八者数名。名八解脱(上总释名下别
释)。
言有色观诸等者。前来虽引多本圣教。皆不圆足。唯
法苑章广解。彼处十门。疏中引前三门也。此间无释
名门。只于列名处。便释名也。瑜伽云。有二因缘。名为
有色。一者。谓生欲界得色界定。名为有色。二者。于有
色地作光明想。名为有色。又三有义。一有色者。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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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染。得色界定。名为有色。二者。不作小多想。作光
明想。名为有色。三者。未依无色定。对冶色界染。住彼
色染之中。名有色。此但观欲界内外根尘等色。思惟
胜解。名为有色。问有色何不言内有色。又观诸色。何
不言观外诸色。答只缘初解脱人。内五根外五尘总
观。若言内。恐滥唯缘内五根。若言外。恐滥唯缘外五
尘。是故有色不言内。观诸色不言外也。诸色之观。有
色之观。皆依主释。又若约巳离染名外。五根是内。亦
得名外。若约未离染名内。五尘是外。亦得名内。瑜伽
第十五。恐滥唯缘外五尘内五根。所以缘色不分内
外也。
言二内无色等者。问何故第二解脱。偏安内字。答缘
第一解脱之中。初修之人。唯离欲界染。未离色界染。
若安内字。恐是未离染。故名内。将谓初修之人兼未
离欲界染。所以不安内字也。第二解脱。不简初修久
修之人。兼离色界染。简异于前。故安内字。问何名无
色想。答言内无色想者。有三因缘。一离却欲色二界
染。名无色想。二得无色定。名无色想。三不作光明。名
无色想。此第二解脱。先依空处定。巳离色界染。此依
离染。立以外名。将此光明色。作少多想。此是第二解
脱行相。此中虽依空处定离色界染。然观外色。作少
多想时。即便却依色界定。重将色界离染色。作少多
想。观思惟胜。以彼无色定。不能观色作少多想。以彼
内心。缘色之想。与空处定相违。巳被对治巳讫。故瑜
明想。名为有色。三者。未依无色定。对冶色界染。住彼
色染之中。名有色。此但观欲界内外根尘等色。思惟
胜解。名为有色。问有色何不言内有色。又观诸色。何
不言观外诸色。答只缘初解脱人。内五根外五尘总
观。若言内。恐滥唯缘内五根。若言外。恐滥唯缘外五
尘。是故有色不言内。观诸色不言外也。诸色之观。有
色之观。皆依主释。又若约巳离染名外。五根是内。亦
得名外。若约未离染名内。五尘是外。亦得名内。瑜伽
第十五。恐滥唯缘外五尘内五根。所以缘色不分内
外也。
言二内无色等者。问何故第二解脱。偏安内字。答缘
第一解脱之中。初修之人。唯离欲界染。未离色界染。
若安内字。恐是未离染。故名内。将谓初修之人兼未
离欲界染。所以不安内字也。第二解脱。不简初修久
修之人。兼离色界染。简异于前。故安内字。问何名无
色想。答言内无色想者。有三因缘。一离却欲色二界
染。名无色想。二得无色定。名无色想。三不作光明。名
无色想。此第二解脱。先依空处定。巳离色界染。此依
离染。立以外名。将此光明色。作少多想。此是第二解
脱行相。此中虽依空处定离色界染。然观外色。作少
多想时。即便却依色界定。重将色界离染色。作少多
想。观思惟胜。以彼无色定。不能观色作少多想。以彼
内心。缘色之想。与空处定相违。巳被对治巳讫。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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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云。无色界定不现在前。问此上二种何名解脱。答
初解脱依色界定。离欲界染。名解脱。第二解脱。得无
色界定。离却欲界色界染。名第二解脱也。上解内无
色想讫。下解观外诸色。问何名观外色。答三义解内
外色。一者。五根名内色。二者。有情名内。非情名外也。
三者。巳离染色名外色。未离染色名内。今此解脱。观
巳离染色。作小多想。名观外色。
言三净解脱等者。瑜伽云。巳得舍念。圆满清白。以此
为依。修习清净胜行圆满。名得解脱。意说得第四定。
离寻伺喜乐三地障故。故名巳得舍念圆满清白净。
又一切动乱。巳寂静故。离净不净变化障故。名为解
脱。此亦无色而观外色。作净不净等诸相。由前巳说
内无色等。故略不论。二总得名净解脱。就胜而说故。
第三独名净解脱。离染名净也。净有三义。一由先离
染故净。二者所依定离三灾八患故名净。三者作净
光鲜行相。转不作不净相。名净也。
言身作證等者。简要云。二说。一从喻为名五根之中。
身根。取境最亲。名身也。第六意识。得此解脱时。亲得
于理。由如身根亲得于境。二云。当体得名。身即意。定
心亲得。故名身也。第三与第八解脱。各在定边故。第
三是四根本定边。第八是九次第定边。圣智亲證。故
名作證。此第三解脱。第六意识亲成就得。名身作證。
问前二解脱亦是亲得。何不名身作證。答前二是假
想思惟。未名是实。至此第三解脱。实得真实成就故。
初解脱依色界定。离欲界染。名解脱。第二解脱。得无
色界定。离却欲界色界染。名第二解脱也。上解内无
色想讫。下解观外诸色。问何名观外色。答三义解内
外色。一者。五根名内色。二者。有情名内。非情名外也。
三者。巳离染色名外色。未离染色名内。今此解脱。观
巳离染色。作小多想。名观外色。
言三净解脱等者。瑜伽云。巳得舍念。圆满清白。以此
为依。修习清净胜行圆满。名得解脱。意说得第四定。
离寻伺喜乐三地障故。故名巳得舍念圆满清白净。
又一切动乱。巳寂静故。离净不净变化障故。名为解
脱。此亦无色而观外色。作净不净等诸相。由前巳说
内无色等。故略不论。二总得名净解脱。就胜而说故。
第三独名净解脱。离染名净也。净有三义。一由先离
染故净。二者所依定离三灾八患故名净。三者作净
光鲜行相。转不作不净相。名净也。
言身作證等者。简要云。二说。一从喻为名五根之中。
身根。取境最亲。名身也。第六意识。得此解脱时。亲得
于理。由如身根亲得于境。二云。当体得名。身即意。定
心亲得。故名身也。第三与第八解脱。各在定边故。第
三是四根本定边。第八是九次第定边。圣智亲證。故
名作證。此第三解脱。第六意识亲成就得。名身作證。
问前二解脱亦是亲得。何不名身作證。答前二是假
想思惟。未名是实。至此第三解脱。实得真实成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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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身作證。
言具足者。唯第三解脱菩萨第八解脱。独得身作證
具足之名。问第八灭定解脱。当得之时。意识巳无。何
名亲得。答若约圆满位说。则无意识。不名亲得也。今
约有心之时。巳成就得。无心位时方显。亦名身證。问
何名具足耶。答第三解脱。是四根本定之满位。后必
带前前。皆成就故。至第四定。名圆满。第八识尽定。是
九次第定之满位。故名圆满。圆满者。具足义也。问何
名住。答简要云。此解脱言住者。引诸功德。住在身中
故。名之为住。或此解脱。是贤圣栖止之处。名住。圣人
多作此二解。脱故独名。住前二解脱定心暗。劣缘境
疏远。但得名观(官音)。此第三解脱。独名住也。又前二解
脱是加行因。第三解脱是果满故。
言空无边处者。其欲色二界相状易知。无色界定。行
相难了。独立处名也。谓色对治所缘境界。十方诸相。
不可分别。名空无边处者。谓彼地中定等诸法。而为
所依。名之为处。此解处者。约能修行人。所依虚空。所
依之处。意说彼地一聚心心所。是修行所依。兼而境
与所依。若得彼地心空境方现。名为处。此由先得空
无边处定。巳离当地染讫。今重观前境。更作解脱也。
馀四皆尔。
言识无边处者。亦是先得当地定。离当地染。重观空
处能缘之识。空既无边。识亦无边也。处即能缘心故。
言无所有处解脱者。小乘二说。一者。观此位中我我
言具足者。唯第三解脱菩萨第八解脱。独得身作證
具足之名。问第八灭定解脱。当得之时。意识巳无。何
名亲得。答若约圆满位说。则无意识。不名亲得也。今
约有心之时。巳成就得。无心位时方显。亦名身證。问
何名具足耶。答第三解脱。是四根本定之满位。后必
带前前。皆成就故。至第四定。名圆满。第八识尽定。是
九次第定之满位。故名圆满。圆满者。具足义也。问何
名住。答简要云。此解脱言住者。引诸功德。住在身中
故。名之为住。或此解脱。是贤圣栖止之处。名住。圣人
多作此二解。脱故独名。住前二解脱定心暗。劣缘境
疏远。但得名观(官音)。此第三解脱。独名住也。又前二解
脱是加行因。第三解脱是果满故。
言空无边处者。其欲色二界相状易知。无色界定。行
相难了。独立处名也。谓色对治所缘境界。十方诸相。
不可分别。名空无边处者。谓彼地中定等诸法。而为
所依。名之为处。此解处者。约能修行人。所依虚空。所
依之处。意说彼地一聚心心所。是修行所依。兼而境
与所依。若得彼地心空境方现。名为处。此由先得空
无边处定。巳离当地染讫。今重观前境。更作解脱也。
馀四皆尔。
言识无边处者。亦是先得当地定。离当地染。重观空
处能缘之识。空既无边。识亦无边也。处即能缘心故。
言无所有处解脱者。小乘二说。一者。观此位中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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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无。名无所有。二者总不观境。名无所有。不同下地
观空。不同下地观识为境。此位之中。寂静而住。名无
所有。大乘不然。只观识外无为境也。无有一法。是识
外有者。问莫是唯识观。答不是也。唯识观。观万法从
识而生。唯识观也。此无所有。唯识外无。一往者似观
识。据实不观也。但观识外无。为行相也。
言非想非非想处等者。第一非字。非由无也。此定之
中。无彼下地粗想。谓超至无所有处想。名非想。第二
非字。非由不也。第三非字。非由无也。唯有当地能缘
内心。极微细心心所。二十二法即不无也。名非想。非
想即心也。
言想受灭等者。想受二法是障。资助心强。诸心所中。
独名心行。厌患劳虑。暂尔止息。但离受。名想受灭解
脱。问灭尽定中。六七二识既不行。如何名身作證。答
据实。有心位时巳得讫。要假无心位方显。问何名住。
答有云。彼神通无诤。愿功德住。在彼定中。名住。亦是
贤圣所游履栖止之处。名住。问前言圣之亲取。名身
作證。此第八解脱心想不行。云何自證。答通色身故。
言俱舍第二十九内等者。疏阙想字。准俱舍云。内有
色相也。小乘唯观。未离染色。问何名内有色。答摄云。
内有色者。内谓内身。有根尘色故。名内有色。无始时
来。保爱内身。故不得解脱。二者。妻子男子亦名内。未
作观时。贪爱向外妻子。如于内身。故名为内。此解内
字。内心有彼贪色之想。名为有色。故名内有也。问何
观空。不同下地观识为境。此位之中。寂静而住。名无
所有。大乘不然。只观识外无为境也。无有一法。是识
外有者。问莫是唯识观。答不是也。唯识观。观万法从
识而生。唯识观也。此无所有。唯识外无。一往者似观
识。据实不观也。但观识外无。为行相也。
言非想非非想处等者。第一非字。非由无也。此定之
中。无彼下地粗想。谓超至无所有处想。名非想。第二
非字。非由不也。第三非字。非由无也。唯有当地能缘
内心。极微细心心所。二十二法即不无也。名非想。非
想即心也。
言想受灭等者。想受二法是障。资助心强。诸心所中。
独名心行。厌患劳虑。暂尔止息。但离受。名想受灭解
脱。问灭尽定中。六七二识既不行。如何名身作證。答
据实。有心位时巳得讫。要假无心位方显。问何名住。
答有云。彼神通无诤。愿功德住。在彼定中。名住。亦是
贤圣所游履栖止之处。名住。问前言圣之亲取。名身
作證。此第八解脱心想不行。云何自證。答通色身故。
言俱舍第二十九内等者。疏阙想字。准俱舍云。内有
色相也。小乘唯观。未离染色。问何名内有色。答摄云。
内有色者。内谓内身。有根尘色故。名内有色。无始时
来。保爱内身。故不得解脱。二者。妻子男子亦名内。未
作观时。贪爱向外妻子。如于内身。故名为内。此解内
字。内心有彼贪色之想。名为有色。故名内有也。问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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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观外色。答言观外色者。无始时来。贪爱内身。内身
向上起贪染。不得解脱。若教化。便观自身。作不净则
难。事须从易向难。从外向内观也。此有二义。一者身
外故名外。色情与非情色。皆作不净观。二者。只此内
身。亦名为外。作观行人。观心纯熟。观于内身。如同外
境。亦名外也。今且是身外。名外世界。情与非情。皆作
不净想。或作五停心观。观青淤想。虫蛆想。烂坏想。制
伏向贪心也。
言内未伏除见等者。引杂集释也。问杂集论是大乘。
俱舍是小乘。如何疏主引俱舍文。将大乘论解。答只
缘俱舍论道。内有色观外诸色。与杂集论中内未伏
除见者色想义同。所以将杂集。解俱舍也。内谓内身。
见诸能见。者假者。假者内身中。有贪色之想。名见者
色想。
言观外诸色以为不净者。小乘意内有贪色心。名为
有色。谓除此贪。而观外色。以为不净。外有二。种一
外五尘色为外。二观心成巳。后观巳身。亦非巳有。
四大假合。终归大地。何须贪著。妄识为内。如是色等
者。名之为外。问如何内身有色贪。不净观。内身观外
境作不净。除内贪心耶。答二乘之人。观心微劣。不能
更观内身作不净。事须从易向难。从外内观。则易也。
或从末向本。无始时来。由外观引内心起贪。内心起
时。皆由外境。由斯观外。息自内法。问如何是小乘第
一解脱成就。答初作观时。观一个死尸。从头至足。膀
向上起贪染。不得解脱。若教化。便观自身。作不净则
难。事须从易向难。从外向内观也。此有二义。一者身
外故名外。色情与非情色。皆作不净观。二者。只此内
身。亦名为外。作观行人。观心纯熟。观于内身。如同外
境。亦名外也。今且是身外。名外世界。情与非情。皆作
不净想。或作五停心观。观青淤想。虫蛆想。烂坏想。制
伏向贪心也。
言内未伏除见等者。引杂集释也。问杂集论是大乘。
俱舍是小乘。如何疏主引俱舍文。将大乘论解。答只
缘俱舍论道。内有色观外诸色。与杂集论中内未伏
除见者色想义同。所以将杂集。解俱舍也。内谓内身。
见诸能见。者假者。假者内身中。有贪色之想。名见者
色想。
言观外诸色以为不净者。小乘意内有贪色心。名为
有色。谓除此贪。而观外色。以为不净。外有二。种一
外五尘色为外。二观心成巳。后观巳身。亦非巳有。
四大假合。终归大地。何须贪著。妄识为内。如是色等
者。名之为外。问如何内身有色贪。不净观。内身观外
境作不净。除内贪心耶。答二乘之人。观心微劣。不能
更观内身作不净。事须从易向难。从外内观。则易也。
或从末向本。无始时来。由外观引内心起贪。内心起
时。皆由外境。由斯观外。息自内法。问如何是小乘第
一解脱成就。答初作观时。观一个死尸。从头至足。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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胀烂坏。遂于此境。不复生贪。次观五个十个人。乃至
遍观一州一国。亦不生贪。又却从广至略。一死尸之
上。亦不生贪。渐渐移观。心向内来。观自家身。亦作不
净。是名小乘人第一解脱成就。又说。唯观他人外尘
作不净。不观内身者。非也。
言今则不然者。问前来言内未伏除见者色想。杂集
同俱舍大乘。问何故此中言。今则不然。大乘义中。疏
主却斥杂集。答内未伏除见者色想。小分虽同。于中
多义不同。故言今则不然。一大乘作光明想。小乘作
不净观。二大乘除变化障。小乘除色贪。三大乘观巳
离染色。小乘观未离染色。故云不然。四疏主解。今则
不然者。于大乘解脱中。将对法同瑜伽。不同俱舍。故
云不然。五不唯空。不同俱舍。兼不同杂集。上来解今
则不然一句。是疏主自解。问大乘既巳离障。何用更
作。答欲净其心。令障转远。故曰不然。
言准对法文初修业等者。即第一解脱初修之人。问
对法论并不言初修久修。案论文云。于内未伏见者
色想。或安立见者色想。此是论文标也。下论释云。谓
于内身。未依无色定。伏除见者色想。或见者色想。安
立现前。论无明文。初修久修之字。疏主凭何而说。答
文虽不明。理通二释。疏主体论意。论文之中置或字。
若是一义解。何置或字耶。故知此两意。所以分初修
久修也。缘论文之中。有内身二字。抄家于此先解内
身。内身者。□云有三解。一云。论意身也。意识名内。二
遍观一州一国。亦不生贪。又却从广至略。一死尸之
上。亦不生贪。渐渐移观。心向内来。观自家身。亦作不
净。是名小乘人第一解脱成就。又说。唯观他人外尘
作不净。不观内身者。非也。
言今则不然者。问前来言内未伏除见者色想。杂集
同俱舍大乘。问何故此中言。今则不然。大乘义中。疏
主却斥杂集。答内未伏除见者色想。小分虽同。于中
多义不同。故言今则不然。一大乘作光明想。小乘作
不净观。二大乘除变化障。小乘除色贪。三大乘观巳
离染色。小乘观未离染色。故云不然。四疏主解。今则
不然者。于大乘解脱中。将对法同瑜伽。不同俱舍。故
云不然。五不唯空。不同俱舍。兼不同杂集。上来解今
则不然一句。是疏主自解。问大乘既巳离障。何用更
作。答欲净其心。令障转远。故曰不然。
言准对法文初修业等者。即第一解脱初修之人。问
对法论并不言初修久修。案论文云。于内未伏见者
色想。或安立见者色想。此是论文标也。下论释云。谓
于内身。未依无色定。伏除见者色想。或见者色想。安
立现前。论无明文。初修久修之字。疏主凭何而说。答
文虽不明。理通二释。疏主体论意。论文之中置或字。
若是一义解。何置或字耶。故知此两意。所以分初修
久修也。缘论文之中。有内身二字。抄家于此先解内
身。内身者。□云有三解。一云。论意身也。意识名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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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取五根五尘。名内身。不离身故。名内身也。三者。取
欲色二界显色。情与非情。名之为内身。未依无色定。
伏除却色想。住彼色想之内。名内身(上抄解)次疏解。准
对法之初修业者。此是疏主安置。
言身在欲界等者。论文也。且初修解脱之人。身在欲
界。简不是上二界也。
言巳离欲界欲者。此举定所观境。不说同时能观定
心。若具足应言。巳依色界定。巳离欲界欲。合如此文
也。初修之人。事须依初禅未至定。折伏除断却欲界
九品烦恼。名离欲界故。只此巳离却贪欲。名巳离欲
界欲。糅抄云。即是约凡夫二乘并菩萨身在欲界者。
简不在上界者。此一类人。重修解脱之时。身在欲界。
问既依初禅未至定。离却欲界所有色境。总名离染。
莫便是解脱。答色虽离染。未名解脱。事须依初禅根
本定。重观欲界。巳离染色想。作光明想。光明想成就。
名解脱成就也(上解身在等二句论反)。
言未依无色等者。问更何名初修。答疏言未依无色
等一行半。重简初修之人。疏主分疏初修之人云。未
依无色定。伏除见者色想。此色想不是贪色之想。是
烦恼染法。今此简言色想。色想是缘色之行解也。如
今初修之人。有此色想行解。未依无色定伏除也。问
何名见何名者。答一见谓能见也。者谓假者也。
言色想者。缘色之行解也。故言见者色想。问既不是
贪色之想。疏中何故言伏除耶。答以无色定现在时。
欲色二界显色。情与非情。名之为内身。未依无色定。
伏除却色想。住彼色想之内。名内身(上抄解)次疏解。准
对法之初修业者。此是疏主安置。
言身在欲界等者。论文也。且初修解脱之人。身在欲
界。简不是上二界也。
言巳离欲界欲者。此举定所观境。不说同时能观定
心。若具足应言。巳依色界定。巳离欲界欲。合如此文
也。初修之人。事须依初禅未至定。折伏除断却欲界
九品烦恼。名离欲界故。只此巳离却贪欲。名巳离欲
界欲。糅抄云。即是约凡夫二乘并菩萨身在欲界者。
简不在上界者。此一类人。重修解脱之时。身在欲界。
问既依初禅未至定。离却欲界所有色境。总名离染。
莫便是解脱。答色虽离染。未名解脱。事须依初禅根
本定。重观欲界。巳离染色想。作光明想。光明想成就。
名解脱成就也(上解身在等二句论反)。
言未依无色等者。问更何名初修。答疏言未依无色
等一行半。重简初修之人。疏主分疏初修之人云。未
依无色定。伏除见者色想。此色想不是贪色之想。是
烦恼染法。今此简言色想。色想是缘色之行解也。如
今初修之人。有此色想行解。未依无色定伏除也。问
何名见何名者。答一见谓能见也。者谓假者也。
言色想者。缘色之行解也。故言见者色想。问既不是
贪色之想。疏中何故言伏除耶。答以无色定现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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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想行解巳无。今对彼定起时。色想行解巳无。所以
说名伏除。其实色与无色。不相见也。
言未离色界欲者。问若尔此一句疏。宁言未离色界
欲耶。既言色界欲。明知是贪色之想。答此一句疏意。
简初修之人未得无色定。既未得无色定。表知未离
得色界欲。第一解脱初修之人。且依色界。伏除却欲
界贪染讫。所有欲界根尘等色。皆是离染色也。故但
是简未得无色之言。非是实有色贪也。得是缘色行
解。所以疏言。未离色界欲故。
言若久习业巳等者。若具足应言。巳依无色定。巳离
色界欲。
言色界欲者。亦是色想行解也。不是贪欲也。问如何
离得色界欲。答事须先依当地定。先伏断却色界烦
恼染法。此色界色。便是离染色。虽然离染缘色之时。
于色上尚自作色想行解。只此色想行解若著。不名
解脱。亦须对治却。所以于无色界空处近分定中。对
治色想行解也。问何不便名见者无色想。还言见者
色想。答其实空处定。实能对治色想。色想巳无也。只
缘正在空处近分定时。唯观于不能观色。由有二义。
却要安立观。一谓令障转远。二令观增明。所以却依
色界定。将前离染色。安立现前思惟观察。此但作色
想安立。犹未作光明想(上解安立现前了)。
问欲色二界皆是离染。未审重观之时。为复观欲界
色。为复观色界色。答有二说。一准对法。将欲色界巳
说名伏除。其实色与无色。不相见也。
言未离色界欲者。问若尔此一句疏。宁言未离色界
欲耶。既言色界欲。明知是贪色之想。答此一句疏意。
简初修之人未得无色定。既未得无色定。表知未离
得色界欲。第一解脱初修之人。且依色界。伏除却欲
界贪染讫。所有欲界根尘等色。皆是离染色也。故但
是简未得无色之言。非是实有色贪也。得是缘色行
解。所以疏言。未离色界欲故。
言若久习业巳等者。若具足应言。巳依无色定。巳离
色界欲。
言色界欲者。亦是色想行解也。不是贪欲也。问如何
离得色界欲。答事须先依当地定。先伏断却色界烦
恼染法。此色界色。便是离染色。虽然离染缘色之时。
于色上尚自作色想行解。只此色想行解若著。不名
解脱。亦须对治却。所以于无色界空处近分定中。对
治色想行解也。问何不便名见者无色想。还言见者
色想。答其实空处定。实能对治色想。色想巳无也。只
缘正在空处近分定时。唯观于不能观色。由有二义。
却要安立观。一谓令障转远。二令观增明。所以却依
色界定。将前离染色。安立现前思惟观察。此但作色
想安立。犹未作光明想(上解安立现前了)。
问欲色二界皆是离染。未审重观之时。为复观欲界
色。为复观色界色。答有二说。一准对法。将欲色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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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染色。若根苦境。重观作光明。二云。准瑜伽论文。而
观欲界一切所有内外诸色。作光明想也(第二为正)。问何
以知。答久修解脱人。不观欲界作光明想。事须依欲
界色也。
言而观欲界一切等者。若初修者。依初二禅。若久习
者。依四禅根本定。总想观欲界一切内外色。作光明
想下分内外故。问瑜伽云。观于一切巳离染色。作光
明想。不道重观色界者。应可第一解脱人。莫空得欲
界离色。不得色界离染色耶。答第一瑜伽唯言欲界
者。约初业说故。二者。从宽为名。若说欲界。初修久修
人。总收著。若说色界。唯久修者得。初修不得。三者。缘
色界微细。易可调练。一遍观则得。更不要重观也。欲
界色障定强。故顽硬。事须重观故也。问何不依近分
观。答近分观无通果故。问何不作男女相。唯作法想。
答为欲变大地为金银等。若不作法想。作男女相。即
不自在。不能变大地等。若想作法想。须变即变。即得
自在故。须作诸相。谓此久修人。欲色二界贪并断尽。
为欲发起神通。石壁交过。令障转远。更假安立。此巳
离之色观。作光明想。光明想者。瑜伽十二。云何光明
想。谓如有一人。即是修观行人。于暗室中。起是对治。
于诸光明。殷勤意。善取其相。极善思惟。如于下方。上
方亦尔。如是一切治暗相故。建立此相。复于定中。数
数取光明相。谓或灯明。或火光明。或日轮明。或月轮
明。如是从小至多。如是观察。
观欲界一切所有内外诸色。作光明想也(第二为正)。问何
以知。答久修解脱人。不观欲界作光明想。事须依欲
界色也。
言而观欲界一切等者。若初修者。依初二禅。若久习
者。依四禅根本定。总想观欲界一切内外色。作光明
想下分内外故。问瑜伽云。观于一切巳离染色。作光
明想。不道重观色界者。应可第一解脱人。莫空得欲
界离色。不得色界离染色耶。答第一瑜伽唯言欲界
者。约初业说故。二者。从宽为名。若说欲界。初修久修
人。总收著。若说色界。唯久修者得。初修不得。三者。缘
色界微细。易可调练。一遍观则得。更不要重观也。欲
界色障定强。故顽硬。事须重观故也。问何不依近分
观。答近分观无通果故。问何不作男女相。唯作法想。
答为欲变大地为金银等。若不作法想。作男女相。即
不自在。不能变大地等。若想作法想。须变即变。即得
自在故。须作诸相。谓此久修人。欲色二界贪并断尽。
为欲发起神通。石壁交过。令障转远。更假安立。此巳
离之色观。作光明想。光明想者。瑜伽十二。云何光明
想。谓如有一人。即是修观行人。于暗室中。起是对治。
于诸光明。殷勤意。善取其相。极善思惟。如于下方。上
方亦尔。如是一切治暗相故。建立此相。复于定中。数
数取光明相。谓或灯明。或火光明。或日轮明。或月轮
明。如是从小至多。如是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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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由前三解脱等者。此中光明引八胜处十遍处来。
次别叙胜处遍处之义。后归文销释。问初解脱境。论
言诸色。何故今言摄小多耶。答胜处别作小多等观。
今总摄彼。以为光明。故不违论言观诸色。问何故此
中。要引八胜处十遍等。又复与彼解脱所缘同异耶。
答互相因故。故杂集云。依解脱故造修。由胜处故起
方便。由遍处故审成满。又云。若于彼成满。即于解脱
究竟等。由此故须引发胜处功德。问虽说相因。设二
境别。有何过失。答如世第一法。为引见道。作无相观。
观真如等。亲疏虽异。所缘须同。由解脱故。胜处等生。
后处遍处。解脱成满。互相因起。亦复如是。此明缘境
分齐。简异小乘八胜处十遍。既缘于色。作小多等。前
三既能引生。明知俱缘于色。此解脱所缘。即摄八胜
处十遍处等色也。问既云由前三解脱。引胜处等者。
何故不向第三解脱。后说乃于初解脱中明耶。答据
实合尔。今安此者。略有二义。一云。谓简小乘。唯于贪
色之中。作不净观。今大乘中。久修业人。谓除变化障
故。即摄八胜处义中小多等。作解脱中光明想。若言
八胜处。即将解脱中光明。作八胜处中小多想。互相
涉入。故于此引。二云。由初解脱。即生八胜处中初二
胜处。故于此中。说不在复论也。若言解脱。即是离要。
若言胜处。即引胜德。问此是初解脱。何言前三解脱。
答据八胜处。是前三中分出。由此初明。故总栖也。问
后二遍处。不属前三。如何此三。兼引遍处。答三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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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八胜处全。十遍处。引前八遍处。从多分说故。问何
等解脱引八胜处。答初解脱引初二胜处。第二解脱
引第三第四胜处。第三解脱引后四胜处。以初二言
有色。次二言无色。后四内无色。观外色青黄赤白。问
如何初解脱引得初二胜处。答谓初胜处内有色想。
观外色小。若好若恶。若劣若胜。于彼诸色胜知胜见。
后如实想。瑜伽云。小色者。谓诸有情资具等也。多者
谓诸宫殿房舍等色。好色者。谓美妙显色。一向净妙
故。与此相违。名为恶色。劣者。谓声香味触不可意色。
与此相违。当胜色。由奢摩他道定。名为胜知。由毗钵
舍那道慧也。名为胜见。于胜未胜二种之中。无增上
慢。生制伏想。名如实想。第二胜处。内有色想。观外色
多。若好若恶。若劣若胜。于彼诸色。胜知胜见。得如实
想。由此二处俱有故。从第一解脱之所出也(次二胜处从第
二解脱出)贺云。初二胜处。既是第一解脱引出。何故第一
观内外色。作光明想。初二皆言观外色小多不同。答
解脱仍劣。内外俱缘。由修胜处。以渐胜故。唯但观于
外色也。
言即观彼胜处等者。意言胜处既是解脱引生。令还
观彼胜处境。与作小多也。问言前观内外诸色与作
光明想。今胜处作小多等想。何名同观。答疏言即观
彼等。摄小多等色。作光明想观之。故不相违。如摄四
谛作三性缘生等观。不妨三乘同观一境。今者亦同。
次别胜处。胜处者问何名八胜处。答于此八胜处。得
等解脱引八胜处。答初解脱引初二胜处。第二解脱
引第三第四胜处。第三解脱引后四胜处。以初二言
有色。次二言无色。后四内无色。观外色青黄赤白。问
如何初解脱引得初二胜处。答谓初胜处内有色想。
观外色小。若好若恶。若劣若胜。于彼诸色胜知胜见。
后如实想。瑜伽云。小色者。谓诸有情资具等也。多者
谓诸宫殿房舍等色。好色者。谓美妙显色。一向净妙
故。与此相违。名为恶色。劣者。谓声香味触不可意色。
与此相违。当胜色。由奢摩他道定。名为胜知。由毗钵
舍那道慧也。名为胜见。于胜未胜二种之中。无增上
慢。生制伏想。名如实想。第二胜处。内有色想。观外色
多。若好若恶。若劣若胜。于彼诸色。胜知胜见。得如实
想。由此二处俱有故。从第一解脱之所出也(次二胜处从第
二解脱出)贺云。初二胜处。既是第一解脱引出。何故第一
观内外色。作光明想。初二皆言观外色小多不同。答
解脱仍劣。内外俱缘。由修胜处。以渐胜故。唯但观于
外色也。
言即观彼胜处等者。意言胜处既是解脱引生。令还
观彼胜处境。与作小多也。问言前观内外诸色与作
光明想。今胜处作小多等想。何名同观。答疏言即观
彼等。摄小多等色。作光明想观之。故不相违。如摄四
谛作三性缘生等观。不妨三乘同观一境。今者亦同。
次别胜处。胜处者问何名八胜处。答于此八胜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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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故。名为胜处。亦名胜伏所缘。未得解脱巳前。观
心未得自在。境强。识恒被境牵。沈论六道。观心今熟。
识强。劣一切境界随心。暂能伏前境。故名胜伏所缘。
又大论五义名胜处。一形夺卑下胜。如端正丑人等。
二制伏羸劣胜。如有力人打馀劣者。三能隐蔽他胜。
如日出时隐蔽星月灯光。悉令不现等。四厌患所缘
胜。如厌下忻上。所忻得法。即名为胜。五回转胜。如人
王等。要教活贫富随意自在故。今此即当第三能隐
蔽。第五回转二胜义也。胜前解脱。是隐蔽胜。观为多
小。是回转胜。心于境处。所有八名八胜处。于彼八所
自在回转。故名为胜。即胜处依主解。或处谓能缘心。
彼小多等境。是此处心之所缘故。能缘即处。持业释。
伏除拥塞等障。所知障收。后胜于前。名为胜处。胜处
不同有八。一内有色观外色小。二内有色观外色多。
三内无色观外色小。四内无色观外色多。五内无色
观外色青。六内无色观外色黄。七内无色观外色赤。
八内无色观外色白。此观欲界色。作小多青黄赤白
等。小即有情及资具等色。多即山河大地等色。如是
观彼山河。小多色时。复有七义。且如初胜处。观外色
小。一若好。谓美妙显色。一向净妙故。二与此相违。名
为恶色。三若劣。谓不可意声香味触五尘等。四若胜。
谓可意声香味触等。五胜智。奢摩他定。六见胜。由毗
钵舍那道。七得如实智。于胜未胜二种之中。离增上
慢。生制伏想。若心未胜境。而言胜者。即阙此义。此之
心未得自在。境强。识恒被境牵。沈论六道。观心今熟。
识强。劣一切境界随心。暂能伏前境。故名胜伏所缘。
又大论五义名胜处。一形夺卑下胜。如端正丑人等。
二制伏羸劣胜。如有力人打馀劣者。三能隐蔽他胜。
如日出时隐蔽星月灯光。悉令不现等。四厌患所缘
胜。如厌下忻上。所忻得法。即名为胜。五回转胜。如人
王等。要教活贫富随意自在故。今此即当第三能隐
蔽。第五回转二胜义也。胜前解脱。是隐蔽胜。观为多
小。是回转胜。心于境处。所有八名八胜处。于彼八所
自在回转。故名为胜。即胜处依主解。或处谓能缘心。
彼小多等境。是此处心之所缘故。能缘即处。持业释。
伏除拥塞等障。所知障收。后胜于前。名为胜处。胜处
不同有八。一内有色观外色小。二内有色观外色多。
三内无色观外色小。四内无色观外色多。五内无色
观外色青。六内无色观外色黄。七内无色观外色赤。
八内无色观外色白。此观欲界色。作小多青黄赤白
等。小即有情及资具等色。多即山河大地等色。如是
观彼山河。小多色时。复有七义。且如初胜处。观外色
小。一若好。谓美妙显色。一向净妙故。二与此相违。名
为恶色。三若劣。谓不可意声香味触五尘等。四若胜。
谓可意声香味触等。五胜智。奢摩他定。六见胜。由毗
钵舍那道。七得如实智。于胜未胜二种之中。离增上
慢。生制伏想。若心未胜境。而言胜者。即阙此义。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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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义。于后七胜处转。及十遍处皆亦如是等。五胜处
观青黄赤白。大论云。谓青青显青光。此中初青是总
句。馀是别故。青显者。俱生青。如青华等。青现者。即和
合青。谓青衣等。青光者。即彼二种之上所有鲜净之
光也。谓解青衣。云如婆罗痆斯深染青等。十遍处者。
亦言十一切处。修此观时。一一皆作遍一切处相故。
谓令观于所缘。变化自在故。广大遍满。一切切处
故。问何故遍处建立地水火等耶。答由此遍处观。所
依四大及能依色。皆遍漏故。若不建立地水火等处
遍。即离所依四大。亦不能观青黄赤白所造色为遍
满相。是故观所依能依。皆悉遍满故。建立地水等。即
是一青一切处观。二黄一切处观。三赤一切处观。四
白一切处观。五地一切处观。六水一切处观。七火一
切处观。八风一切处观。九空一切处观。十识一切观。
若不建立地水等者。即不能观青黄等所造色为遍
满相。所依无故。能依正足有前。但观能依。此遍观故。
此中亦观假地等相。问观此地等。有何胜用。答谓欲
履地如水。入水如地。身出水火等。圣者动大千界。由
观于风。或现劫烧。故须观火。若欲琉璃为地。黄金为
绳。甄叔迦宝。以为其台。白银为叶。须作青黄赤白等
观。若欲破烦恼。及一切若色若心。从识处出。入第四
禅。引发无诤愿智无碍解等。诸功德故。故作识观。若
欲引发往还无碍。石壁交过。故作空观。问何不观香
味及五根耶。答瑜伽七十云。由此二尘共自他身。遍
观青黄赤白。大论云。谓青青显青光。此中初青是总
句。馀是别故。青显者。俱生青。如青华等。青现者。即和
合青。谓青衣等。青光者。即彼二种之上所有鲜净之
光也。谓解青衣。云如婆罗痆斯深染青等。十遍处者。
亦言十一切处。修此观时。一一皆作遍一切处相故。
谓令观于所缘。变化自在故。广大遍满。一切切处
故。问何故遍处建立地水火等耶。答由此遍处观。所
依四大及能依色。皆遍漏故。若不建立地水火等处
遍。即离所依四大。亦不能观青黄赤白所造色为遍
满相。是故观所依能依。皆悉遍满故。建立地水等。即
是一青一切处观。二黄一切处观。三赤一切处观。四
白一切处观。五地一切处观。六水一切处观。七火一
切处观。八风一切处观。九空一切处观。十识一切观。
若不建立地水等者。即不能观青黄等所造色为遍
满相。所依无故。能依正足有前。但观能依。此遍观故。
此中亦观假地等相。问观此地等。有何胜用。答谓欲
履地如水。入水如地。身出水火等。圣者动大千界。由
观于风。或现劫烧。故须观火。若欲琉璃为地。黄金为
绳。甄叔迦宝。以为其台。白银为叶。须作青黄赤白等
观。若欲破烦恼。及一切若色若心。从识处出。入第四
禅。引发无诤愿智无碍解等。诸功德故。故作识观。若
欲引发往还无碍。石壁交过。故作空观。问何不观香
味及五根耶。答瑜伽七十云。由此二尘共自他身。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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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内外。遍于有色界。常无间断。五根唯属自身。若尔。
前令观内外。即化五根。不变化相。何须观也。答谓变
依处。故须缘也。香味五尘。不遍一切。声有间断。是故
不说。空识二处。何以立之。答所缘遍满。不过空故。能
缘遍满。不过识故。此二法立为遍处。问但观胜处。即
能变得金银等。何须更观遍处耶。答声闻胜处。但能
变得一房之地。或小分金银。若作遍处。即能普故。唯
此遍处。唯佛及菩萨之所能作。声闻但有胜处(更问)。如
维摩经云。以足按地。三变土田。八方严净。问何须作
此三种观。答大论云。如世瓦师。欲作瓶等。先且和泥。
由如解脱。方乃造垤。火中烧巳。由如八胜处。而起方
便。后成瓶巳。随意受用。如十遍处。转变自在。故论云
由解脱故。是造修。由八胜处故。起方便。由十遍处。审
成满。若准此八。声闻亦修遍处。虽复不能普遍一切。
然是彼类也。若不如是。即无作用也。若尔。何故经中
但言三明六通具八解脱。不言八胜处十遍处。答举
初摄后故。能遍者心。所遍者处。依主释。或能遍即处。
即此观心。是境依处。如无色名处。即持业释。问此十
遍依何心何定。答事境后智为性。缘真如正智为性。
若前八遍处。依第四禅定。若后二遍处。依空识二地
也。
言由除变化等者。糅云。二说。一若初修者。依初二禅
根本定。若久修者。依四禅根本定。总观欲界一切内
外色。作光明想。障者变短为长。变昼为夜。此名为变
前令观内外。即化五根。不变化相。何须观也。答谓变
依处。故须缘也。香味五尘。不遍一切。声有间断。是故
不说。空识二处。何以立之。答所缘遍满。不过空故。能
缘遍满。不过识故。此二法立为遍处。问但观胜处。即
能变得金银等。何须更观遍处耶。答声闻胜处。但能
变得一房之地。或小分金银。若作遍处。即能普故。唯
此遍处。唯佛及菩萨之所能作。声闻但有胜处(更问)。如
维摩经云。以足按地。三变土田。八方严净。问何须作
此三种观。答大论云。如世瓦师。欲作瓶等。先且和泥。
由如解脱。方乃造垤。火中烧巳。由如八胜处。而起方
便。后成瓶巳。随意受用。如十遍处。转变自在。故论云
由解脱故。是造修。由八胜处故。起方便。由十遍处。审
成满。若准此八。声闻亦修遍处。虽复不能普遍一切。
然是彼类也。若不如是。即无作用也。若尔。何故经中
但言三明六通具八解脱。不言八胜处十遍处。答举
初摄后故。能遍者心。所遍者处。依主释。或能遍即处。
即此观心。是境依处。如无色名处。即持业释。问此十
遍依何心何定。答事境后智为性。缘真如正智为性。
若前八遍处。依第四禅定。若后二遍处。依空识二地
也。
言由除变化等者。糅云。二说。一若初修者。依初二禅
根本定。若久修者。依四禅根本定。总观欲界一切内
外色。作光明想。障者变短为长。变昼为夜。此名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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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身内有所知障。令于变化时不得自在。变化之障。
依主释。所知障。二云。未作观时。若怨嫌心。见一切色
境。俱为不净。若起贪爱心。见一切色。俱为净故。由内
心之身。有憎爱故。见增有好有恶。即是变化。变化即
障。持业释。此通烦恼所知二障。前解为正。若观心等
变化前境。若不作光明想。即于变化中。而有障碍。变
境随心转故。心作光明想。解境亦随心作光明想。问
何故作光明想中。而除变化障耶。答对法第三云。谓
唯所碍色故。正能对治彼。为俱碍障碍故。所以观之。
从浅至深也。
言不除贪欲等者。一则不同小乘除贪故。故不作不
净想。二则观巳离染色故。不作不净想。又观行者。若
欲观内外色作光明想时。先须心中却安立色相。令
现前巳。然后方观内外色等。作光明想。问何不观上
界色耶。答三释。一为身在欲界。二为转境随心。济有
情故。三欲界法。障定强故。事须重观令障转远。障即
是下劣受。无堪任性。硬强心等。能障于定。不能变地
水等。今观色时。其障自遣。即能变化。若不观色。此障
能障变化事。名变化障也。
言瑜伽论云未得等者。此是瑜伽第一节文。彼说未
离色界染者。据初业人说。对法言。四无色定。巳离色
界染者。约久修人说。由此二论。亦不相违也。
言观外诸色等者。瑜伽第十二节文。问前来列名处。
初解脱不言其内外。此间何故初解脱即言观外诸
依主释。所知障。二云。未作观时。若怨嫌心。见一切色
境。俱为不净。若起贪爱心。见一切色。俱为净故。由内
心之身。有憎爱故。见增有好有恶。即是变化。变化即
障。持业释。此通烦恼所知二障。前解为正。若观心等
变化前境。若不作光明想。即于变化中。而有障碍。变
境随心转故。心作光明想。解境亦随心作光明想。问
何故作光明想中。而除变化障耶。答对法第三云。谓
唯所碍色故。正能对治彼。为俱碍障碍故。所以观之。
从浅至深也。
言不除贪欲等者。一则不同小乘除贪故。故不作不
净想。二则观巳离染色故。不作不净想。又观行者。若
欲观内外色作光明想时。先须心中却安立色相。令
现前巳。然后方观内外色等。作光明想。问何不观上
界色耶。答三释。一为身在欲界。二为转境随心。济有
情故。三欲界法。障定强故。事须重观令障转远。障即
是下劣受。无堪任性。硬强心等。能障于定。不能变地
水等。今观色时。其障自遣。即能变化。若不观色。此障
能障变化事。名变化障也。
言瑜伽论云未得等者。此是瑜伽第一节文。彼说未
离色界染者。据初业人说。对法言。四无色定。巳离色
界染者。约久修人说。由此二论。亦不相违也。
言观外诸色等者。瑜伽第十二节文。问前来列名处。
初解脱不言其内外。此间何故初解脱即言观外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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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答第一解之人内外根尘总缘。若安外字。恐滥唯
缘外五尘。不缘内五根。所以第十二文不分内外也。
瑜伽第十五文。有外字。此约巳离染名外。若约巳离
染名外者。五根是内。亦得名外。若未离染名内。五尘
是外。亦得名内。
言唯依初业者。第一解脱初修之人。未作无色定。离
色界染。久修之人。巳得无色定。离色界染。瑜伽第十
二云。初解脱人。未得无色定。未离色界染者。偏约初
修之人说也(第一论解脱)。
言第二解脱等者。简要云。小乘第一解脱。唯缘外境。
作不净。不缘内身。此第二解脱。唯缘内身。作不净想。
此解不然。其实第一解脱。小乘人。观外境作不净。伏
除内贪心。渐渐兼自身亦作不净观。至第二解脱。内
身亦得离染也。
言内巳伏除等者。彼初解脱内染未除。言未者。有色
相故。故未言以初解脱人。小乘巳有身相未遣故。第
二解脱。于自内身。巳得离染。今观身无。唯有四大。故
言内无。无内身故。正理论云。谓观行者。从此后时。渐
后除遣。缘内之相。谓以胜解想。自命终举载遗尸。至
弃尸所。乃至身无。唯有四大。名内无色。观外诸色解
脱。俱舍云。得无色定。内巳伏除见者色想。意言重将
向外离染。色兼自身。安布施设。作不净想。制伏向外。
贪心不起。是名小乘第二解脱行相成就也。见谓能
见。色想是贪色之想。将巳离染色。安布施设。作不净
缘外五尘。不缘内五根。所以第十二文不分内外也。
瑜伽第十五文。有外字。此约巳离染名外。若约巳离
染名外者。五根是内。亦得名外。若未离染名内。五尘
是外。亦得名内。
言唯依初业者。第一解脱初修之人。未作无色定。离
色界染。久修之人。巳得无色定。离色界染。瑜伽第十
二云。初解脱人。未得无色定。未离色界染者。偏约初
修之人说也(第一论解脱)。
言第二解脱等者。简要云。小乘第一解脱。唯缘外境。
作不净。不缘内身。此第二解脱。唯缘内身。作不净想。
此解不然。其实第一解脱。小乘人。观外境作不净。伏
除内贪心。渐渐兼自身亦作不净观。至第二解脱。内
身亦得离染也。
言内巳伏除等者。彼初解脱内染未除。言未者。有色
相故。故未言以初解脱人。小乘巳有身相未遣故。第
二解脱。于自内身。巳得离染。今观身无。唯有四大。故
言内无。无内身故。正理论云。谓观行者。从此后时。渐
后除遣。缘内之相。谓以胜解想。自命终举载遗尸。至
弃尸所。乃至身无。唯有四大。名内无色。观外诸色解
脱。俱舍云。得无色定。内巳伏除见者色想。意言重将
向外离染。色兼自身。安布施设。作不净想。制伏向外。
贪心不起。是名小乘第二解脱行相成就也。见谓能
见。色想是贪色之想。将巳离染色。安布施设。作不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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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情意从。令障转远。令观增明。所以唯观外境。作
不净青淤烂坏等想。名内无色想。摄问内染巳遣。外
染亦无。何要更观耶。答俱舍云。虽巳除贪。谓令观心
坚固。故观外不净青淤等色。令贪不起。名为解脱。俱
舍有二说。一无色想者。无贪色之想。二云。无色想者。
色想总无。名无色想。观此身终。于尸上青淤烂坏蝇
蛆及骨巳来。总消化尽。一总亦不见。同于虚空。总名
内无色想。唯有能缘心故。辨云。两解中后解是。顺正
理中。众贤论师义也。若准疏主意。取前义。但无贪色
之想。故名内无色想。观外诸色也(小乘解脱了)。
言大乘不然者。谟云。小乘除色贪。大乘除变化障。一
不然。二小乘作不净想。大乘作光明想。二不然。三小
乘解脱。依初禅二禅起。大乘解脱。通依四禅起。三不
然。
言准对法云久习等者。引论文也。准论云。于内巳伏
见者色想。或现安立见者无色想。此论文。疏主解。分
出初修久修。疏本多分不同。缘对法论中。久修于先。
初修在后。瑜伽论中。初修在前。久修在后。缘两本论
文不同。所以疏文亦不同也。有疏本。初修先。久修后。
有疏本。久修于先。初修在后。虽然两论一疏各自不
同。于中意则一种也。瑜伽论云。初修在先。久修在后。
则约观行。从浅至深次第说。对法云。久修于先。初修
在后。则约胜劣次第说。缘疏本多本。初说久修。后说
初修。一往有缘。下不依次第。人难会意。只如此也。此
不净青淤烂坏等想。名内无色想。摄问内染巳遣。外
染亦无。何要更观耶。答俱舍云。虽巳除贪。谓令观心
坚固。故观外不净青淤等色。令贪不起。名为解脱。俱
舍有二说。一无色想者。无贪色之想。二云。无色想者。
色想总无。名无色想。观此身终。于尸上青淤烂坏蝇
蛆及骨巳来。总消化尽。一总亦不见。同于虚空。总名
内无色想。唯有能缘心故。辨云。两解中后解是。顺正
理中。众贤论师义也。若准疏主意。取前义。但无贪色
之想。故名内无色想。观外诸色也(小乘解脱了)。
言大乘不然者。谟云。小乘除色贪。大乘除变化障。一
不然。二小乘作不净想。大乘作光明想。二不然。三小
乘解脱。依初禅二禅起。大乘解脱。通依四禅起。三不
然。
言准对法云久习等者。引论文也。准论云。于内巳伏
见者色想。或现安立见者无色想。此论文。疏主解。分
出初修久修。疏本多分不同。缘对法论中。久修于先。
初修在后。瑜伽论中。初修在前。久修在后。缘两本论
文不同。所以疏文亦不同也。有疏本。初修先。久修后。
有疏本。久修于先。初修在后。虽然两论一疏各自不
同。于中意则一种也。瑜伽论云。初修在先。久修在后。
则约观行。从浅至深次第说。对法云。久修于先。初修
在后。则约胜劣次第说。缘疏本多本。初说久修。后说
初修。一往有缘。下不依次第。人难会意。只如此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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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解脱人。不简初修久修之人。皆得无色定也。缘
未得无色定时。缘色之时。未能离色想行解。后得无
色定。对治却色想行解。以彼空处近分定。缘空为境。
缘虚空将。色想行解心总无。作观行人。事须却依色
界定。再时色界定。安立现前。建立分齐相。当情安立
时。但作无色想。问若作无色想。如何言安立。答虽然
安立。缘色之时。不作色想行解。便是第二解脱人。观
行成就。不是总不缘色。但是依无色相也。
言初习业等者。会瑜伽论初修在前久修在后者。初
修之人。先依无色定。对治色想讫。却依色界定。重将
离染色。安立作无色想。事须加功用行。安立始成就。
若久修之人。作无色想时。不假加功用行。安立现前。
任运便能作无色想。故此疏中初修者安立。久修之
人不说安立也。如久学书人。要书即出。不假想像。更
不假安立无色想也。若初修者。如初学书人。事须一
一安立文字。书点方得。加功用行。安立方得。所以久
修安立不安立加行有异。不相违也。二会疏中。同对
法论。久修于先。初修在后者。今此第二解脱。依对法
论中次第。今此第二解脱久修之人。只是第一解脱
之中久修者。彼处早巳安摸施设。对治色想行解了。
此第二解脱中。更不说安立施设。任运成就。第二解
脱中初修者。以初得故。要须安立也。问何名无色想。
答有二意。一重将色界无贪染色。安立现前。唤作无
贪染色。作无色想。不是总无色想。二者。色想行解。总
未得无色定时。缘色之时。未能离色想行解。后得无
色定。对治却色想行解。以彼空处近分定。缘空为境。
缘虚空将。色想行解心总无。作观行人。事须却依色
界定。再时色界定。安立现前。建立分齐相。当情安立
时。但作无色想。问若作无色想。如何言安立。答虽然
安立。缘色之时。不作色想行解。便是第二解脱人。观
行成就。不是总不缘色。但是依无色相也。
言初习业等者。会瑜伽论初修在前久修在后者。初
修之人。先依无色定。对治色想讫。却依色界定。重将
离染色。安立作无色想。事须加功用行。安立始成就。
若久修之人。作无色想时。不假加功用行。安立现前。
任运便能作无色想。故此疏中初修者安立。久修之
人不说安立也。如久学书人。要书即出。不假想像。更
不假安立无色想也。若初修者。如初学书人。事须一
一安立文字。书点方得。加功用行。安立方得。所以久
修安立不安立加行有异。不相违也。二会疏中。同对
法论。久修于先。初修在后者。今此第二解脱。依对法
论中次第。今此第二解脱久修之人。只是第一解脱
之中久修者。彼处早巳安摸施设。对治色想行解了。
此第二解脱中。更不说安立施设。任运成就。第二解
脱中初修者。以初得故。要须安立也。问何名无色想。
答有二意。一重将色界无贪染色。安立现前。唤作无
贪染色。作无色想。不是总无色想。二者。色想行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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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无色想。通此二说。后义为胜。问第二解脱与第
一解脱初修久修何别。答第一解脱初修人。唯得色
界定。离欲界染。第二解脱初修人。兼得无色定。离色
界想行解故。第一第二解脱初修人。各别。问第一第
二解脱久修人何别。答安立不安立别。第一解脱久
修之人。重观离染色。作色想行解之时事须安立。第
二解脱久修之人。重观离染色。作无色想行解之时。
不修安立。任运作无色想也。唯第一解脱久修。与第
二解脱初修同也。同是安立故。问如何初解脱之人。
唤重安立境。作色想耶。第二解脱之人。唤安立境。作
无色想耶。答第一解脱重观离染色时。心未胜。缘光
明色之时。事须作色想行解。未能作无色想。故唤重
安境作色想也。第二解脱观心渐胜。重观显色之时。
当情不作色想行解。任运作无色想也。故疏言见者
无色想。与第一解脱别故。唤重安立境作无色想。问
既将无色想。安立现前。为复将色界色。为复将欲色
界安立耶。答通两说。一摄云。同对法。宽狭总取。重将
离染色安立现前之时。通缘欲色二界色也。二者。疏
云。同瑜伽论。从宽为名。唯观欲色色。第一解脱久修。
唯观欲界色。从宽为名。问名从宽。答若言观欲界色
昧。初修久修总得。故名宽也。若唯久修者得。初修者
不得。故名狭。又欲界色粗。障定强故。事须重观安立
也。色界细故。不重观也(上明行少相下解多)。
言而观外色而小多等想者。准瑜伽。唯观欲界色。正
一解脱初修久修何别。答第一解脱初修人。唯得色
界定。离欲界染。第二解脱初修人。兼得无色定。离色
界想行解故。第一第二解脱初修人。各别。问第一第
二解脱久修人何别。答安立不安立别。第一解脱久
修之人。重观离染色。作色想行解之时事须安立。第
二解脱久修之人。重观离染色。作无色想行解之时。
不修安立。任运作无色想也。唯第一解脱久修。与第
二解脱初修同也。同是安立故。问如何初解脱之人。
唤重安立境。作色想耶。第二解脱之人。唤安立境。作
无色想耶。答第一解脱重观离染色时。心未胜。缘光
明色之时。事须作色想行解。未能作无色想。故唤重
安境作色想也。第二解脱观心渐胜。重观显色之时。
当情不作色想行解。任运作无色想也。故疏言见者
无色想。与第一解脱别故。唤重安立境作无色想。问
既将无色想。安立现前。为复将色界色。为复将欲色
界安立耶。答通两说。一摄云。同对法。宽狭总取。重将
离染色安立现前之时。通缘欲色二界色也。二者。疏
云。同瑜伽论。从宽为名。唯观欲色色。第一解脱久修。
唯观欲界色。从宽为名。问名从宽。答若言观欲界色
昧。初修久修总得。故名宽也。若唯久修者得。初修者
不得。故名狭。又欲界色粗。障定强故。事须重观安立
也。色界细故。不重观也(上明行少相下解多)。
言而观外色而小多等想者。准瑜伽。唯观欲界色。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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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解第二解脱行相也。沼法师二解。欲界色唯五尘
名外。二者。巳离染名外。问疏云。唯观外色两义中。取
何义。答两义总取。全五尘名外。五尘名外之中。兼取
离染名外之中一分。离染之五尘也。若空取五尘名
外。不取离染者。凡夫不作观行。望一分五尘。亦名外
也。今取杂染义。表是修行人五尘也。问何故第一解
脱人通缘内外。第二解脱唯缘外五尘耶。答第一解
脱人观心劣。但总相观。不分内外也。第二解脱观心
渐胜。故唯观外尘。解观色一句也。小多者。简要云。小
谓有情色。及资具等也。多谓非情。及山河大地。于此
总体上。说小多。非也。准疏意。作观行人心中。自作小
多解也。但观外色。若小若多。若好若恶。当不起贪爱。
即名解脱。问何须作此小多等耶。答谓引毛吞巨海。
芥纳须弥等。问既言无色。何名小多等。答不执于色
为无色想。非不观色。故名小多。若实取者。何能变多
为小等。此即心中作小多解也。
言不同于初等者。有二不同也。一初解脱作光明。此
第二解脱唯作小多。二初解脱通内外。第二解脱唯
缘外色。问如何初解脱人不作小多想。答疏言未自
在故。
言此唯观彼巳等者。解小多及境。取五尘名外。巳离
染故。立以外名。取离染之五尘。名外。简不取未离染
五尘。意言但观欲界巳离染色。作小多想。不观色界
巳离染色为小多想。问如何唯观欲界为小多。不观
名外。二者。巳离染名外。问疏云。唯观外色两义中。取
何义。答两义总取。全五尘名外。五尘名外之中。兼取
离染名外之中一分。离染之五尘也。若空取五尘名
外。不取离染者。凡夫不作观行。望一分五尘。亦名外
也。今取杂染义。表是修行人五尘也。问何故第一解
脱人通缘内外。第二解脱唯缘外五尘耶。答第一解
脱人观心劣。但总相观。不分内外也。第二解脱观心
渐胜。故唯观外尘。解观色一句也。小多者。简要云。小
谓有情色。及资具等也。多谓非情。及山河大地。于此
总体上。说小多。非也。准疏意。作观行人心中。自作小
多解也。但观外色。若小若多。若好若恶。当不起贪爱。
即名解脱。问何须作此小多等耶。答谓引毛吞巨海。
芥纳须弥等。问既言无色。何名小多等。答不执于色
为无色想。非不观色。故名小多。若实取者。何能变多
为小等。此即心中作小多解也。
言不同于初等者。有二不同也。一初解脱作光明。此
第二解脱唯作小多。二初解脱通内外。第二解脱唯
缘外色。问如何初解脱人不作小多想。答疏言未自
在故。
言此唯观彼巳等者。解小多及境。取五尘名外。巳离
染故。立以外名。取离染之五尘。名外。简不取未离染
五尘。意言但观欲界巳离染色。作小多想。不观色界
巳离染色为小多想。问如何唯观欲界为小多。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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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界色为小多。答色界色细。一遍观为离染讫。更不
再起。不要重观作小多想。其欲界色粗难伏。恐伏巳
再起。所以重观小多想也。
言巳离染故立以者。第二解脱唯缘外也。
言观心渐胜等者。问第二解脱总不缘内。唯缘于外。
莫劣于第一解脱。答疏言观心渐胜等。稍略有二。一
唯缘外色故。二不作光明想。作小多想故。名稍略。
言故瑜伽云等者。问对法论文不分明说。第二解脱
人作小多行相。疏主凭何。安立作小多想。不作光明
想。答疏言故瑜伽云等者。意道第二解脱不思惟。初
解脱中行相。作光明。路云。不思惟彼光明想。是第二
解脱行相言。问作何行想。答疏言。但于外色而作胜
解。此第二解脱。唯于外色。作小多想。名但也。问第二
解脱初修久修。俱是无色想。如何能作小多观耶。答
据实。第二解脱之人。总作无色总。作小多观时。自是
别依色界根本定作也。糅亦云。初修人依初二定。观
欲界色。作小多。若久修者。依四根本定。观欲界色。作
小多等。
言若于是处巳等者。或离欲界欲。或离色界欲。此二
是色。皆离贪欲。欲者。烦恼之总名也。此离欲色。名之
为外。此文重成前巳离欲。故立以外名。内身离染。亦
名外。上来若于是处等三句。疏正解小多离染义。故
唯观彼巳等三句。疏正解修解脱行相也。
言又由初解脱等者。会第一解脱名初。问何故第一
再起。不要重观作小多想。其欲界色粗难伏。恐伏巳
再起。所以重观小多想也。
言巳离染故立以者。第二解脱唯缘外也。
言观心渐胜等者。问第二解脱总不缘内。唯缘于外。
莫劣于第一解脱。答疏言观心渐胜等。稍略有二。一
唯缘外色故。二不作光明想。作小多想故。名稍略。
言故瑜伽云等者。问对法论文不分明说。第二解脱
人作小多行相。疏主凭何。安立作小多想。不作光明
想。答疏言故瑜伽云等者。意道第二解脱不思惟。初
解脱中行相。作光明。路云。不思惟彼光明想。是第二
解脱行相言。问作何行想。答疏言。但于外色而作胜
解。此第二解脱。唯于外色。作小多想。名但也。问第二
解脱初修久修。俱是无色想。如何能作小多观耶。答
据实。第二解脱之人。总作无色总。作小多观时。自是
别依色界根本定作也。糅亦云。初修人依初二定。观
欲界色。作小多。若久修者。依四根本定。观欲界色。作
小多等。
言若于是处巳等者。或离欲界欲。或离色界欲。此二
是色。皆离贪欲。欲者。烦恼之总名也。此离欲色。名之
为外。此文重成前巳离欲。故立以外名。内身离染。亦
名外。上来若于是处等三句。疏正解小多离染义。故
唯观彼巳等三句。疏正解修解脱行相也。
言又由初解脱等者。会第一解脱名初。问何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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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列名中云。有色观诸色解脱。不说言内外耶。答
疏云。又由初解脱等。若言外。将谓唯缘外五尘。其内
有色。不言内者。将谓唯缘内五根。谓简滥故。彼通缘
内外。作光明想。故不言内外也。伹言有色观诸色也。
言通缘内外根等者。此解诸色。言便是解有色。不言
内外之所以也。通将根尘。皆名为巳离染色。观为光
明想。但依有色。通内多义。而言有色也(对彼初名讫)。
言今此第二内有色有根等者。会第二解脱。名字重
显。观门有异。问此第二解脱列名中。言内无色。今显
行相中。何故却言内有色。答沼云。初列名中。言无色
者。论其观无彼色相行解。故名无色。今显行相中。却
言内有色者。有彼离染。内五根色。意道虽有内五根
色。不观作小多。唯观向外离染之五尘。作小多想。又
就五尘中。取一分离染之五尘。简凡夫。不作修行人
五尘也。问内外诸色。总明离染。何故唯观外尘作小
多。答巳得自在。观心渐胜。故稍略观。问外尘自巳名
外。何故前未离染。立以外名。答境外名局。离染名外
则宽从。宽为名。故无有失。
言瑜伽又云无色界等者。问第二解脱列名中。既
言内无色。何名无内色。答有二义。一者。得无色定。名
为无色。二者。不作光明想。名为无色。若尔。如何瑜伽
论云。无色定不现在前者。答彼论云。初作观行人。事
须先依无色定。若得无色定之时。巳伏除色想行解
脱。若正作观行时。作小多想时。事须却依色界定。重
疏云。又由初解脱等。若言外。将谓唯缘外五尘。其内
有色。不言内者。将谓唯缘内五根。谓简滥故。彼通缘
内外。作光明想。故不言内外也。伹言有色观诸色也。
言通缘内外根等者。此解诸色。言便是解有色。不言
内外之所以也。通将根尘。皆名为巳离染色。观为光
明想。但依有色。通内多义。而言有色也(对彼初名讫)。
言今此第二内有色有根等者。会第二解脱。名字重
显。观门有异。问此第二解脱列名中。言内无色。今显
行相中。何故却言内有色。答沼云。初列名中。言无色
者。论其观无彼色相行解。故名无色。今显行相中。却
言内有色者。有彼离染。内五根色。意道虽有内五根
色。不观作小多。唯观向外离染之五尘。作小多想。又
就五尘中。取一分离染之五尘。简凡夫。不作修行人
五尘也。问内外诸色。总明离染。何故唯观外尘作小
多。答巳得自在。观心渐胜。故稍略观。问外尘自巳名
外。何故前未离染。立以外名。答境外名局。离染名外
则宽从。宽为名。故无有失。
言瑜伽又云无色界等者。问第二解脱列名中。既
言内无色。何名无内色。答有二义。一者。得无色定。名
为无色。二者。不作光明想。名为无色。若尔。如何瑜伽
论云。无色定不现在前者。答彼论云。初作观行人。事
须先依无色定。若得无色定之时。巳伏除色想行解
脱。若正作观行时。作小多想时。事须却依色界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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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前离染色。安立现在。作无色想。瑜伽论云。约正作
观行之时。不在无色定中。以彼无色定不能观色故。
言不现在前。此约第二解脱人。初修久修合说也。
言此说观外色不作等者。意言此说观外色时。不须
无色定。以无色界心。不观外色。故非第二解脱。不得
无色定。名不现前也。
言或巳离色界等者。此意偏约第二解脱久修之人
说也。以彼久修之人。身中虽有无色定。而不依讫。不
假用无色定伏除色想行解。任运观色之时。便能作
无色想。不要一一入无色定。但依色界定。立无色相。
而观巳久修故。即是不作光明之色想。名不现前。问
云何依色界定。现无色想。答作此观时。依第四定故。
故章云。观于外色。作胜解时。唯依色定。不依无色。无
色不能观外色故。
言无色想者。不执贪色。名为无色。非色体无。不是无
色。但谓色想不当情。名无色想。摄云。虽得无色定。不
依作观。但以色定。立无色想。而现在前。以为观也。故
云无色想也。
言上二解脱初作等者。初作光明。名宽。后小多为狭。
通观内外根尘。名宽。唯缘外色尘。是狭。
言显扬二十说此二等者。展转相望。义门辨异。因辨
除障。便论通异。因论通果。通果故论依地。依地中有
根本近分等。故名展转。摄释二解。一除变化障者。变
短为长。变昼为夜。此名变化。由身内有所知障。今于
观行之时。不在无色定中。以彼无色定不能观色故。
言不现在前。此约第二解脱人。初修久修合说也。
言此说观外色不作等者。意言此说观外色时。不须
无色定。以无色界心。不观外色。故非第二解脱。不得
无色定。名不现前也。
言或巳离色界等者。此意偏约第二解脱久修之人
说也。以彼久修之人。身中虽有无色定。而不依讫。不
假用无色定伏除色想行解。任运观色之时。便能作
无色想。不要一一入无色定。但依色界定。立无色相。
而观巳久修故。即是不作光明之色想。名不现前。问
云何依色界定。现无色想。答作此观时。依第四定故。
故章云。观于外色。作胜解时。唯依色定。不依无色。无
色不能观外色故。
言无色想者。不执贪色。名为无色。非色体无。不是无
色。但谓色想不当情。名无色想。摄云。虽得无色定。不
依作观。但以色定。立无色想。而现在前。以为观也。故
云无色想也。
言上二解脱初作等者。初作光明。名宽。后小多为狭。
通观内外根尘。名宽。唯缘外色尘。是狭。
言显扬二十说此二等者。展转相望。义门辨异。因辨
除障。便论通异。因论通果。通果故论依地。依地中有
根本近分等。故名展转。摄释二解。一除变化障者。变
短为长。变昼为夜。此名变化。由身内有所知障。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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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不得自在。变化之障。依主释。所知障也。二云。未
作观行。若是怨嫌心。见一切色。俱为不净。若是贪爱
心。见一切色。俱为其净。由内心之中有爱憎故。见境
有好有恶。此即是变化。变化即障。持业释。此通烦恼
所知障。前解为正。未修解脱。变化不得。今修解脱。变
化得自在故。故此二解脱。除变化障。疏中但说除变
化障。其显扬说八解脱。除六个障。一除变化障清净。
由前二解脱。论云。修初二解脱。所以作光明小多等
想。变化得自在故。第二谓除现法乐住障清净。论云
修第三解脱。净与不净。皆清净显现故。此第三解脱。
要依第四禅起。功德最胜。一切圣人。皆栖止故。第三
除往还障。修空无边处解脱。有障碍。往来不得自在。
修此解脱。石壁交过。来往无碍。第四除无诤愿智诸
功德障。修识无边处解脱。一切功德依识有故。果中
引生根力觉道等法。第五除诸漏及有障清净。所以
修第六第七解脱。初漏是烦恼。后障是业。由烦恼业。
系缚众生。修无所有处解脱及非想处解脱。皆得自
在故。第六谓除最胜清净障。所以依非总非非想。修
灭尽定解脱。
言变化既通等者。伏除四禅定。有通果故。若修习时。
谓除障。八定通修。若起神通。事须依四禅定起也。如
十四变化心也。能化之心。唯第四禅有。何者十四心。
一初禅定心初禅化(自地相)。初禅定心欲界化(下地相)。二
禅定心二禅化(自地相)。二初禅定心初禅化。二禅定心
作观行。若是怨嫌心。见一切色。俱为不净。若是贪爱
心。见一切色。俱为其净。由内心之中有爱憎故。见境
有好有恶。此即是变化。变化即障。持业释。此通烦恼
所知障。前解为正。未修解脱。变化不得。今修解脱。变
化得自在故。故此二解脱。除变化障。疏中但说除变
化障。其显扬说八解脱。除六个障。一除变化障清净。
由前二解脱。论云。修初二解脱。所以作光明小多等
想。变化得自在故。第二谓除现法乐住障清净。论云
修第三解脱。净与不净。皆清净显现故。此第三解脱。
要依第四禅起。功德最胜。一切圣人。皆栖止故。第三
除往还障。修空无边处解脱。有障碍。往来不得自在。
修此解脱。石壁交过。来往无碍。第四除无诤愿智诸
功德障。修识无边处解脱。一切功德依识有故。果中
引生根力觉道等法。第五除诸漏及有障清净。所以
修第六第七解脱。初漏是烦恼。后障是业。由烦恼业。
系缚众生。修无所有处解脱及非想处解脱。皆得自
在故。第六谓除最胜清净障。所以依非总非非想。修
灭尽定解脱。
言变化既通等者。伏除四禅定。有通果故。若修习时。
谓除障。八定通修。若起神通。事须依四禅定起也。如
十四变化心也。能化之心。唯第四禅有。何者十四心。
一初禅定心初禅化(自地相)。初禅定心欲界化(下地相)。二
禅定心二禅化(自地相)。二初禅定心初禅化。二禅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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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化(下地相)。三禅定心三禅化(自地相)。三禅定心二禅
化。三禅定心初禅化。三禅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四禅定
心四禅化(名自地相)。四禅定心三禅化。四禅定心二禅化。
四禅定心初禅化。四禅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
言初二解脱通依四静虑等者。初二解脱通初修久
修。久修者。通四禅皆修得。初修者。唯依二静虑。金云。
由初二静虑。有喜乐受。修行之人乐彼适悦故。问何
不依第三禅修。答纯乐受恐妨修解脱。故不依之。有
云。此解脱非但是初修之人。事须将欲界离染色。安
摸现前。事须近所观境。意徒将欲界色。作光明小多。
近所缘故。则易也。意言谓欲界及初禅自地有眼识
并显色贪。以初禅伏欲界。以二禅伏初禅。故唯依初
二也。若依三禅四禅。去境隔远。不依之立解脱。要善
性小乘。是威仪无犯收。大乘异熟生。无记摄也。
言但在根本等者。四禅皆有近分。近分定。事须忻趣
根本定。一无容豫。二无通果。故不依之。根本定中。一
有容豫修故。二复有通果。禅定为因。引生于慧。慧上
神通作用名果。故言通果。问何名无通果。答疏云。初
二近分中外道异生。以有漏慧。厌下忻上。名无间道。
身證那含以无漏慧。创离下染。名无间道。此二凡圣
类近分无间。忻趣根本。无暇发通变所作事。名无通
果。问三性云何通力所变化事。性唯无记。通即依定
所发之慧。唯是善性。答二乘外道不为利生。游戏作
者。亦无记也。
化。三禅定心初禅化。三禅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四禅定
心四禅化(名自地相)。四禅定心三禅化。四禅定心二禅化。
四禅定心初禅化。四禅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
言初二解脱通依四静虑等者。初二解脱通初修久
修。久修者。通四禅皆修得。初修者。唯依二静虑。金云。
由初二静虑。有喜乐受。修行之人乐彼适悦故。问何
不依第三禅修。答纯乐受恐妨修解脱。故不依之。有
云。此解脱非但是初修之人。事须将欲界离染色。安
摸现前。事须近所观境。意徒将欲界色。作光明小多。
近所缘故。则易也。意言谓欲界及初禅自地有眼识
并显色贪。以初禅伏欲界。以二禅伏初禅。故唯依初
二也。若依三禅四禅。去境隔远。不依之立解脱。要善
性小乘。是威仪无犯收。大乘异熟生。无记摄也。
言但在根本等者。四禅皆有近分。近分定。事须忻趣
根本定。一无容豫。二无通果。故不依之。根本定中。一
有容豫修故。二复有通果。禅定为因。引生于慧。慧上
神通作用名果。故言通果。问何名无通果。答疏云。初
二近分中外道异生。以有漏慧。厌下忻上。名无间道。
身證那含以无漏慧。创离下染。名无间道。此二凡圣
类近分无间。忻趣根本。无暇发通变所作事。名无通
果。问三性云何通力所变化事。性唯无记。通即依定
所发之慧。唯是善性。答二乘外道不为利生。游戏作
者。亦无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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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不同俱舍初二等者。简异小乘也。初二静虑能除
欲界显色贪故。修初二解脱故。作不净观。辨云。由初
禅定治欲界贪。第二禅定治初禅定贪。问何名显色。
答简要云。有眼识处。即有显色。显色者。谓青黄赤白
摄。问云除显色贪。为复在初禅二禅根本。以复在近
分能除此耶。答有二说。一云。通近分根本皆修。二云。
唯根本。俱舍不言通近分。前义为正。小乘但谓除显
色贪。岂近分法不除障耶。今大乘除变化障。岂彼近
分障不除耶。问何以欲界及初禅有显色贪。即说初
二能治。于彼二禅巳上亦有显色。何不言也。答欲界
及初种有眼识。故缘于显色。而得生贪。眼耳身三。二
界二地故。二禅巳上虽有显色。不缘生贪。故不说彼
依第三定。问三禅借下眼识。缘于显色。亦得生贪。何
故不立。答要伏下地染。方得上定。虽借下识。贪不得
生。不同自地起识生贪。故不可例。俱舍云。第二定中。
无显色贪故。问俱舍云。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处为
境。云何缘欲境除初定。又色界色净。欲界色不净。复
何观不净。能除净色贪。答非正能断。能为方便。令远
离故。问不假观色界色。答膀胀等相。色界无故。但观
欲色。作不净。令远离。问何故当地不能对治色贪之
心。答以心劣。上地心胜。能治二地色不净观故。
言第三解脱俱舍等者。前二解脱中。背净向秽。作不
净观。伏欲界显色贪。今第三解脱。背秽向净。不作不
净观。但转作不净观。但转作清净想。作净光鲜行相
卷十七 第 568a 页 X34-0568.png
转故。即依第四定。观女人身。作净解。名清净相转。
言净光鲜等者。即重观女人。可喜端正。名净光鲜行
相转。故试贪起。不起苦起者。又从二解脱观。若观贪
不起。名第三解脱成就也。意言初解脱唯是外色。第
二解脱方离内色。由未增胜。今第三解脱。内外既无。
展转明相。故言清净。问何须作此净光明想转。答金
云。二义。一于净色中生净解。二巳得舍念为依。此不
同前。故名清净。作此观者。省二因缘。一令心心所忻。
二谓审成满。俱舍云。前不净观令心沈蹙。今修净观。
策发令忻。为审自心。修清净观。为成不成。烦恼不起。
彼方便成故。若烦恼起。从初二解脱更观。若观不起。
名第三解脱成就。
言唯第四等者。简要云。此第三解脱。大小乘俱许。依
第四禅。离八灾患。初禅出忧受。二禅出苦受。三禅离
喜受。犹乐受及出入息。而非增胜。故不同第四离八
灾患。名第三解脱也。
言馀地虽等者。问色界既有四禅。如何不依下三禅
修净解脱。乃于第四定修也。答疏云馀地等。摄云。如
欲界等中虽有清净。为馀贪等所陵杂故。初二定中。
喜受杂故。第三定中。乐所迷故。云糅。此观初作。亦依
馀之三禅。皆未能离八灾患。故不立也。非增上故。无
贪相似。亦名相似也。初定有寻伺入出息及喜。名相
似。二定有喜乐出入息。亦名相似。三禅有乐及出入
息。亦名相似。问何名八灾患。答初定内有寻伺。外有
言净光鲜等者。即重观女人。可喜端正。名净光鲜行
相转。故试贪起。不起苦起者。又从二解脱观。若观贪
不起。名第三解脱成就也。意言初解脱唯是外色。第
二解脱方离内色。由未增胜。今第三解脱。内外既无。
展转明相。故言清净。问何须作此净光明想转。答金
云。二义。一于净色中生净解。二巳得舍念为依。此不
同前。故名清净。作此观者。省二因缘。一令心心所忻。
二谓审成满。俱舍云。前不净观令心沈蹙。今修净观。
策发令忻。为审自心。修清净观。为成不成。烦恼不起。
彼方便成故。若烦恼起。从初二解脱更观。若观不起。
名第三解脱成就。
言唯第四等者。简要云。此第三解脱。大小乘俱许。依
第四禅。离八灾患。初禅出忧受。二禅出苦受。三禅离
喜受。犹乐受及出入息。而非增胜。故不同第四离八
灾患。名第三解脱也。
言馀地虽等者。问色界既有四禅。如何不依下三禅
修净解脱。乃于第四定修也。答疏云馀地等。摄云。如
欲界等中虽有清净。为馀贪等所陵杂故。初二定中。
喜受杂故。第三定中。乐所迷故。云糅。此观初作。亦依
馀之三禅。皆未能离八灾患。故不立也。非增上故。无
贪相似。亦名相似也。初定有寻伺入出息及喜。名相
似。二定有喜乐出入息。亦名相似。三禅有乐及出入
息。亦名相似。问何名八灾患。答初定内有寻伺。外有
卷十七 第 568b 页 X34-0568.png
火灾坏。二定有喜乐动漏。外有水灾。三定内有出入
息。外有风灾坏。问何不依三定立解脱。答不对除三
定巳下贪故。所以但依第四定。立净解脱。唯第四禅。
具二缘故。名增上。一离八灾患。二心澄净故。名真解
脱也(上小宗)。
言今者大乘等者。谓如者。随取一修行观行人。凡夫
二乘。无学身證那含。地上菩萨。皆名有一人也。谓得
第四禅定。唯与舍受相应故。故离八灾患。名为净。三
义名净。超苦乐故。动乱静故。善磨莹故。刹那离过名
清。相续离过名白。
言以此为依者。以此舍念定为所依。修习解脱。名清
净圣行。
言于内净不净者。是观皮是净。脓血肉等为不净。次
观骨为净。肉血为不净。若外观日月星光等为净。砂
石等为不净。
言相入想等者。于一身中。面皮即净。大小便等而为
不净。糅云。即观近。展转相入。即观小。皮中三十六物。
三十六物。不离皮净相。名相入。由因中作相入想。至
后果位中。能以须弥纳芥子。芥子纳须弥也。
言一味想者。面皮及大小便等。总一切色相合一处。
不见好恶。名为一味。此时名为究竟成就。谓对于不
净。而作净想。方是此观也。
言谓待诸净色等。牒前重解也。谓诸凡夫人。见净定
执为净。不净定执为非净。于境拘碍。而不自在。今此
息。外有风灾坏。问何不依三定立解脱。答不对除三
定巳下贪故。所以但依第四定。立净解脱。唯第四禅。
具二缘故。名增上。一离八灾患。二心澄净故。名真解
脱也(上小宗)。
言今者大乘等者。谓如者。随取一修行观行人。凡夫
二乘。无学身證那含。地上菩萨。皆名有一人也。谓得
第四禅定。唯与舍受相应故。故离八灾患。名为净。三
义名净。超苦乐故。动乱静故。善磨莹故。刹那离过名
清。相续离过名白。
言以此为依者。以此舍念定为所依。修习解脱。名清
净圣行。
言于内净不净者。是观皮是净。脓血肉等为不净。次
观骨为净。肉血为不净。若外观日月星光等为净。砂
石等为不净。
言相入想等者。于一身中。面皮即净。大小便等而为
不净。糅云。即观近。展转相入。即观小。皮中三十六物。
三十六物。不离皮净相。名相入。由因中作相入想。至
后果位中。能以须弥纳芥子。芥子纳须弥也。
言一味想者。面皮及大小便等。总一切色相合一处。
不见好恶。名为一味。此时名为究竟成就。谓对于不
净。而作净想。方是此观也。
言谓待诸净色等。牒前重解也。谓诸凡夫人。见净定
执为净。不净定执为非净。于境拘碍。而不自在。今此
卷十七 第 568c 页 X34-0568.png
行人作相待想。以相形待。令不定执。如人世间将为
净色。若形于天。即为不净。如以畜生为不净。形于地
狱。即为其净。持净作不净解。若无净。不净亦无。若无
不净。净体亦无。故须待净观不净。待不净观净。故言
非不相待也。待者对义也。
言若唯见一类等者。若唯见一类净。或见一类不净。
无二觉。即不名相待。要有净觉。或有不净觉。存此二
觉。然后能变。方名初相。问此言唯见一类。二觉无故。
与第三一味清净相皃何别。答前言一类者。谓明此
相待色。或总作一类净与不净观。此通净秽二观也。
正观为不净时。不见更有净相。正观净时。不见有秽
相。其一味唯作清净观。不作不净观。故二种别也。因
中既尔。果中即能变净为秽。变秽为净。如佛欲成道
时。魔将将三女。坏乱佛心。尔时魔王白佛说偈。此女
甚严妙。体若栴檀香。神仙难可比。进止复安祥。眉如
画初月。奇功甚难当。尔时奉世尊。堪可拂金床。于时
世尊坚固不动。复以慈心。答魔王曰。此女不净聚。九
孔长夜流。薄皮裹腥血。筋缠臭骨头。我观如行厕。汝
见似仙游。愚夫若生爱。被缚不知休。尔时世尊说此
偈巳。令魔三女。变成瘿老姿。身𤷄脉缩。项瘿唇兼。头
发乾燋。鼻中流涕。形容丑陋。不近人情。柱杖腰曲。跛
行而退。此中果中变净为秽也。宝塔品三变净土。即
变秽为净也。
言二觉无故者。摄云。若不相对。别但观一。或净或不
净色。若形于天。即为不净。如以畜生为不净。形于地
狱。即为其净。持净作不净解。若无净。不净亦无。若无
不净。净体亦无。故须待净观不净。待不净观净。故言
非不相待也。待者对义也。
言若唯见一类等者。若唯见一类净。或见一类不净。
无二觉。即不名相待。要有净觉。或有不净觉。存此二
觉。然后能变。方名初相。问此言唯见一类。二觉无故。
与第三一味清净相皃何别。答前言一类者。谓明此
相待色。或总作一类净与不净观。此通净秽二观也。
正观为不净时。不见更有净相。正观净时。不见有秽
相。其一味唯作清净观。不作不净观。故二种别也。因
中既尔。果中即能变净为秽。变秽为净。如佛欲成道
时。魔将将三女。坏乱佛心。尔时魔王白佛说偈。此女
甚严妙。体若栴檀香。神仙难可比。进止复安祥。眉如
画初月。奇功甚难当。尔时奉世尊。堪可拂金床。于时
世尊坚固不动。复以慈心。答魔王曰。此女不净聚。九
孔长夜流。薄皮裹腥血。筋缠臭骨头。我观如行厕。汝
见似仙游。愚夫若生爱。被缚不知休。尔时世尊说此
偈巳。令魔三女。变成瘿老姿。身𤷄脉缩。项瘿唇兼。头
发乾燋。鼻中流涕。形容丑陋。不近人情。柱杖腰曲。跛
行而退。此中果中变净为秽也。宝塔品三变净土。即
变秽为净也。
言二觉无故者。摄云。若不相对。别但观一。或净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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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二觉无故。以境一故。
言又于净中品者。秀云。如是两种色。于净上即生爱
染。于不净上即生憎嫌。遂以观之。翻彼爱心。令入不
净中。翻彼憎嫌心。令入净中。此即名为展转相入想。
言由于被障等者。智周即摄释和上二说。一不净物
中。有白骨故。名净性随入。二云。即前薄皮不离三十
六不净物故。名不净随入。此即为展转相入想。因中
既尔。果中能以芥子。纳于须弥等。
言如是展转等者。秀云。于净不净。更不别作随入。唯
见一类。总想为净。或合为不净。乃得成满自在。如前
二相。见有净不。净此第三唯一味清。净破前净不净
执也。问与前第二相入何异。答前相入想。净秽相入。
发明净秽。此唯据净。名为一味三相。是修神通之方
便也。
言唯第四静虑者。问此净解脱。须得舍念清净地。四
禅中何禅得舍念清净地。作得解脱观耶。答疏言唯
第四等。此所依之地。及得名字所由。第四定唯与舍
受相应。离八灾患故。名净解脱。
言论说超过者。问如何第四禅名舍念清净地。答疏
言论说超等。谓第四定离苦乐受动故。名净。
言一切者。动即寻伺。名动乱者。即出入息名乱。或亦
动亦乱。外动发语言。内乱即八灾患。今第四定并离
巳寂静故。
言善磨莹者。磨莹善磨莹。又作观时。思惟极思惟。作
言又于净中品者。秀云。如是两种色。于净上即生爱
染。于不净上即生憎嫌。遂以观之。翻彼爱心。令入不
净中。翻彼憎嫌心。令入净中。此即名为展转相入想。
言由于被障等者。智周即摄释和上二说。一不净物
中。有白骨故。名净性随入。二云。即前薄皮不离三十
六不净物故。名不净随入。此即为展转相入想。因中
既尔。果中能以芥子。纳于须弥等。
言如是展转等者。秀云。于净不净。更不别作随入。唯
见一类。总想为净。或合为不净。乃得成满自在。如前
二相。见有净不。净此第三唯一味清。净破前净不净
执也。问与前第二相入何异。答前相入想。净秽相入。
发明净秽。此唯据净。名为一味三相。是修神通之方
便也。
言唯第四静虑者。问此净解脱。须得舍念清净地。四
禅中何禅得舍念清净地。作得解脱观耶。答疏言唯
第四等。此所依之地。及得名字所由。第四定唯与舍
受相应。离八灾患故。名净解脱。
言论说超过者。问如何第四禅名舍念清净地。答疏
言论说超等。谓第四定离苦乐受动故。名净。
言一切者。动即寻伺。名动乱者。即出入息名乱。或亦
动亦乱。外动发语言。内乱即八灾患。今第四定并离
巳寂静故。
言善磨莹者。磨莹善磨莹。又作观时。思惟极思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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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极作意。修习极修习。审虑极审虑。如磨莹法。名善
磨莹也。
言馀地不然者。问欲界凡夫作观。还有清净。初二三
定。何不立第三解脱耶。答欲界有贪嗔痴。初定有寻
伺乐等。二禅有喜乐。三定有乐。总非清净。故不立第
三解脱也。第四定离此诸障等故。立第三清净解脱
也。
言此亦内外无色想者。问此第三解脱。亦得名内无
色而观外色。作清净想。光鲜相等。何不言耶。答由前
二解脱巳说故。故略不论不也。
言而立异称者。前二解脱以内外障为名。今第三名
净解脱。身作證具足住。故不言内无色想观外色等。
立异解也。对法云。此第三第八。是诸圣者。多所住故。
言俱舍说以四等者。显宗论云。以四无色定善为性。
非无记染法。非解脱故。意言无记及染。不是解脱行
相。亦非散善。性羸劣故。谈四无色。只为巳得解脱。故
非无记及染。论文顺释。疏家意返成。今言巳解脱者。
显巳离无记及染也。
言亦非散善者。即生得善。名散善。体性微劣。今解脱
是加行善也。是修慧势力强故。加行善也。前言染者。
依定起爱。爱味定故。名为染心。此染无记。亦非解脱
体。无记即无覆无记。染即有覆无记也。
言近分解脱者。俱舍说。近分地中。有九无间九解脱
无间。缘下境而生厌。未背下。故兼缘解脱道。而生忻
磨莹也。
言馀地不然者。问欲界凡夫作观。还有清净。初二三
定。何不立第三解脱耶。答欲界有贪嗔痴。初定有寻
伺乐等。二禅有喜乐。三定有乐。总非清净。故不立第
三解脱也。第四定离此诸障等故。立第三清净解脱
也。
言此亦内外无色想者。问此第三解脱。亦得名内无
色而观外色。作清净想。光鲜相等。何不言耶。答由前
二解脱巳说故。故略不论不也。
言而立异称者。前二解脱以内外障为名。今第三名
净解脱。身作證具足住。故不言内无色想观外色等。
立异解也。对法云。此第三第八。是诸圣者。多所住故。
言俱舍说以四等者。显宗论云。以四无色定善为性。
非无记染法。非解脱故。意言无记及染。不是解脱行
相。亦非散善。性羸劣故。谈四无色。只为巳得解脱。故
非无记及染。论文顺释。疏家意返成。今言巳解脱者。
显巳离无记及染也。
言亦非散善者。即生得善。名散善。体性微劣。今解脱
是加行善也。是修慧势力强故。加行善也。前言染者。
依定起爱。爱味定故。名为染心。此染无记。亦非解脱
体。无记即无覆无记。染即有覆无记也。
言近分解脱者。俱舍说。近分地中。有九无间九解脱
无间。缘下境而生厌。未背下。故兼缘解脱道。而生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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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与解脱名。不同解脱道。正理更一解。直正取第
九解脱。方名解脱。馀八解脱并九无间。并非解脱。缘
下道杂故。未全解脱下地染故。
言所缘下故者。俱舍二十八云。空处近分。缘下地色。
起色想故。准此故知缘下为境。不名解脱。
言彼背下地等者。化度云。背是何义。答婆沙云。背是
辨背。是解脱义。初二解脱弃背色贪。第三解脱弃背
不净观心。四无色处名自弃背。次下地心灭尽定解
脱弃背一切能终心也。
言多说根本者。问何不取近分。答谓根本地无间解
脱二道。皆名解脱。所以取之。近分非全。所以不取。言
非全者。谓近分虽即无间解脱二道。唯取解脱。不取
无间。故言非全也。二云。不取前八解脱。唯取第九解
脱。名非全也(小乘了)。
言今者大乘皆巳等者。大乘四无色定。皆巳离自地
欲。事须得彼定巳离当地欲。欲者烦恼总名。亦得名
染。重将巳离染境。思惟胜解。问有何意。答令障转远。
引生胜德。定为能引。慧为所引也。慧及解脱功德。名
胜德也。
言谓如有一等者。一一别陈。谓如有一修行观行人
也。此空解脱。要离自地欲。离空处染。二依自根本空。
唯在根本。非近分也。三重观自地境。重观自地所缘
境界。以无边虚空为境。便是解脱成就。问何处何名。
答有两说。一云。空处定心一聚。心心所法为所依。无
九解脱。方名解脱。馀八解脱并九无间。并非解脱。缘
下道杂故。未全解脱下地染故。
言所缘下故者。俱舍二十八云。空处近分。缘下地色。
起色想故。准此故知缘下为境。不名解脱。
言彼背下地等者。化度云。背是何义。答婆沙云。背是
辨背。是解脱义。初二解脱弃背色贪。第三解脱弃背
不净观心。四无色处名自弃背。次下地心灭尽定解
脱弃背一切能终心也。
言多说根本者。问何不取近分。答谓根本地无间解
脱二道。皆名解脱。所以取之。近分非全。所以不取。言
非全者。谓近分虽即无间解脱二道。唯取解脱。不取
无间。故言非全也。二云。不取前八解脱。唯取第九解
脱。名非全也(小乘了)。
言今者大乘皆巳等者。大乘四无色定。皆巳离自地
欲。事须得彼定巳离当地欲。欲者烦恼总名。亦得名
染。重将巳离染境。思惟胜解。问有何意。答令障转远。
引生胜德。定为能引。慧为所引也。慧及解脱功德。名
胜德也。
言谓如有一等者。一一别陈。谓如有一修行观行人
也。此空解脱。要离自地欲。离空处染。二依自根本空。
唯在根本。非近分也。三重观自地境。重观自地所缘
境界。以无边虚空为境。便是解脱成就。问何处何名。
答有两说。一云。空处定心一聚。心心所法为所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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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虚空。是能依。此定心。是无边虚空所依之处也。二
云。空无边是境。处是能缘。能缘定心。是缘无边虚空
之处。依主释也。今此解处。与生死业报处别。彼以生
死为处。此以定心为处。问所言观空解脱。空于何色。
答空器世间。欲令石壁交过。除彼还障而无碍。故须
空也。问空解脱成就。欲发神通。依何地起发。答要第
四静虑发。以定慧均平。定慧最胜。胜馀地故。
言于彼识处者。第二识无边处解脱。若修之者。事须
依四无色定。若引生无诤愿智功德。事须依第四禅。
当地二十二心心所法。为能缘。下地空无边能缘之
识。为所缘。空既无边。能观之识。识亦无边。但观于识
处。思惟胜解。由前加行。观无边之识。巳得离欲。后重
观时。是名巳得离欲解脱行相。
言于无所有处巳得等者。小乘之中有二说。一者。观
此位我我所无。名无所有。二者。不同下地观识。不同
下地观空。此位之中。总不观境。寂静而住。名无所有。
大乘则以当地二十二心心所法。为能缘。缘下地识
无边处。能观之识。为所缘。缘下无所有为境。离识之
外。更无一法。名无所有也。安国云。于识处巳上境界。
推求之时。思惟识外。无小所得。若色若非色。皆不可
得。由见此境极寂静故。名无所有也。又虽以无所有
为境。若作无所有解时。事须依识上。思惟胜解。虽依
识上作行解。元来不缘识。如人看文书字。则识是字。
若几尔字。几书几点。则不知。但看字。不看书点。
云。空无边是境。处是能缘。能缘定心。是缘无边虚空
之处。依主释也。今此解处。与生死业报处别。彼以生
死为处。此以定心为处。问所言观空解脱。空于何色。
答空器世间。欲令石壁交过。除彼还障而无碍。故须
空也。问空解脱成就。欲发神通。依何地起发。答要第
四静虑发。以定慧均平。定慧最胜。胜馀地故。
言于彼识处者。第二识无边处解脱。若修之者。事须
依四无色定。若引生无诤愿智功德。事须依第四禅。
当地二十二心心所法。为能缘。下地空无边能缘之
识。为所缘。空既无边。能观之识。识亦无边。但观于识
处。思惟胜解。由前加行。观无边之识。巳得离欲。后重
观时。是名巳得离欲解脱行相。
言于无所有处巳得等者。小乘之中有二说。一者。观
此位我我所无。名无所有。二者。不同下地观识。不同
下地观空。此位之中。总不观境。寂静而住。名无所有。
大乘则以当地二十二心心所法。为能缘。缘下地识
无边处。能观之识。为所缘。缘下无所有为境。离识之
外。更无一法。名无所有也。安国云。于识处巳上境界。
推求之时。思惟识外。无小所得。若色若非色。皆不可
得。由见此境极寂静故。名无所有也。又虽以无所有
为境。若作无所有解时。事须依识上。思惟胜解。虽依
识上作行解。元来不缘识。如人看文书字。则识是字。
若几尔字。几书几点。则不知。但看字。不看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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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空识二名等者。化度问云何不自地境思惟胜解。
观下识耶。答但为此地。心想微劣。故缘识处。起自胜
解。问无所有处。缘下地识。依识作无所有行解。识无
边处缘下地。缘空之识。何不依识。依空解行。答识无
边处。缘空之识体非空。不得作空行相也。无所有处
缘识外无。若不思惟。不能显无所有。是识外无。其识
无边处。缘无边识。便为解脱缘也。无所有处识。以无
所有。为自地名也。问八识中此是何识。答唯识缘第
八见分。其第八识体是无记。以微劣故。唯第六识强。
通三性。内外缘故。问此识是所观。谁为能观。答还是
识观。第六通三念。以后念观前两念识故。一念现行
不得自观。若佛及八地菩萨一念现行亦得自观。以
得自在遍缘法故。
言于有顶地等者。非想非非想解脱也。且当地立名
者。章敬云。非想者。超过无所有处想也。无所有处。想
犹粗故。故名非想也。非非想者。谓于无所有处巳上。
境界推求之时。唯见缘无所有处。极细心心所缘心
极寂静故也。前无所有处所缘是识。观识外无也。小
分亦无也。此是有顶地。唯缘无所有处心心所也。不
同下地有粗想故。名为非想。仍有极寂静心法在。故
名非非想。非由无也。非全无故。谟云。第一非字。非由
无也。此有顶地无彼无所有处粗想。故名非想。第二
非字。非由不也。第三非字。非由无也。仍有内心极细
心心所不无也。故名非非想也。问非想地能缘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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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法。所缘亦是二十二法。未审观察之时。为复
只于下地粗想向上思惟观察。为复兼依当地能缘
心二十二法中向上思惟观察。答通此两说。一云。唯
依所缘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观察。二云。兼于当地极
细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观察。能缘所缘悉皆观察。是
名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行相。
言更不于馀者。只于无所有处能缘心上。思惟胜解。
更不透过缘空识。二地来名。更不于馀也。
言乃至遍于想者。可者约境立名也。无所有处一聚
心心所极明了。故名想可生。想非想地心心所极暗
昧。故无力。不能自生。事须得无所有处。为境牵生。方
能缘境。思惟胜解。即是无所有处想聚。二十二心心
所法。是有顶能缘之想生处。心托境方得生。故有顶
地能缘。能缘之心。缘心缘无所有处二十二。法为所
缘故。故名想可生处。答空识二处。所以言不于馀而
作胜解。但以非想得名。对无所有立故。须观彼以为
解脱。不同下地有粗想故。名为非想。仍有内心。唯见
此极寂静心在。故名非非想解脱。问缘于识外。更无
馀法。名无所有。即不兼自定行二十二法。唯于识处
二十二法上。思惟胜解。今对无所有。名为非想。何不
但于无所有处思惟胜解。即兼于自。答无所有处。唯
从识外无法立名。故唯自他思惟胜解。有顶于自他
得称。故于二处思惟胜解。
言至下当知者。此疏中向下更无说处。章敬云。此但
只于下地粗想向上思惟观察。为复兼依当地能缘
心二十二法中向上思惟观察。答通此两说。一云。唯
依所缘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观察。二云。兼于当地极
细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观察。能缘所缘悉皆观察。是
名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行相。
言更不于馀者。只于无所有处能缘心上。思惟胜解。
更不透过缘空识。二地来名。更不于馀也。
言乃至遍于想者。可者约境立名也。无所有处一聚
心心所极明了。故名想可生。想非想地心心所极暗
昧。故无力。不能自生。事须得无所有处。为境牵生。方
能缘境。思惟胜解。即是无所有处想聚。二十二心心
所法。是有顶能缘之想生处。心托境方得生。故有顶
地能缘。能缘之心。缘心缘无所有处二十二。法为所
缘故。故名想可生处。答空识二处。所以言不于馀而
作胜解。但以非想得名。对无所有立故。须观彼以为
解脱。不同下地有粗想故。名为非想。仍有内心。唯见
此极寂静心在。故名非非想解脱。问缘于识外。更无
馀法。名无所有。即不兼自定行二十二法。唯于识处
二十二法上。思惟胜解。今对无所有。名为非想。何不
但于无所有处思惟胜解。即兼于自。答无所有处。唯
从识外无法立名。故唯自他思惟胜解。有顶于自他
得称。故于二处思惟胜解。
言至下当知者。此疏中向下更无说处。章敬云。此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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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菀章中语也。彼中具有十门。初三同此四释名字
门说。故言至下当知。
言上说离染依等者。辨观时节也。上说者。依无学说。
不约有学。伏烦恼名离染。纵使伏烦恼得者。不是此
间离染中收。问争知唯是无学断烦恼得。名离染得。
答疏言上说离染等。并依无学所得者说。非据有学。
有学之人未离染故。问无学之人巳离烦恼。今修解
脱。伏何障耶。答伏所知障。又无学人于巳解脱境。而
重生胜解。故名解脱也。
言前七解脱等者。谓无学等。巳离惑染。名巳解脱。谓
引胜德。于离染境。思惟胜解。而得自在。远离定障。名
为解脱。问争得知不是有学人离染得。答缘第七解
脱。是非想地。当地解脱也。非想地烦恼。设是第三果
人有漏智伏。亦伏不著。无漏智断。亦断不得。若也断
得。即成无学。既非想地烦恼现在(上说无学)。
言身證者得者。亦是證第三果人伏烦恼得灭尽定。
不是断烦恼得。既若灭尽定。是伏烦恼得。返显第七
解脱。亦是伏烦恼得。但明灭尽定。必具前七。若具前
七。不必带灭尽定。从初定乃至有顶。皆是伏。非是断。
灭尽定中心心所灭。以身而證。名为身證。今言身證
那含。简馀钝根不得者。此明那含得解脱不得无学。
而离于染。有想一地。必不伏断。是有学故不断。无上
可忻不伏。若尔。有顶染在。何名解脱。答烦恼虽在定
障。小乘伏。得解脱名。若尔。彼既烦恼未除。云何能得
门说。故言至下当知。
言上说离染依等者。辨观时节也。上说者。依无学说。
不约有学。伏烦恼名离染。纵使伏烦恼得者。不是此
间离染中收。问争知唯是无学断烦恼得。名离染得。
答疏言上说离染等。并依无学所得者说。非据有学。
有学之人未离染故。问无学之人巳离烦恼。今修解
脱。伏何障耶。答伏所知障。又无学人于巳解脱境。而
重生胜解。故名解脱也。
言前七解脱等者。谓无学等。巳离惑染。名巳解脱。谓
引胜德。于离染境。思惟胜解。而得自在。远离定障。名
为解脱。问争得知不是有学人离染得。答缘第七解
脱。是非想地。当地解脱也。非想地烦恼。设是第三果
人有漏智伏。亦伏不著。无漏智断。亦断不得。若也断
得。即成无学。既非想地烦恼现在(上说无学)。
言身證者得者。亦是證第三果人伏烦恼得灭尽定。
不是断烦恼得。既若灭尽定。是伏烦恼得。返显第七
解脱。亦是伏烦恼得。但明灭尽定。必具前七。若具前
七。不必带灭尽定。从初定乃至有顶。皆是伏。非是断。
灭尽定中心心所灭。以身而證。名为身證。今言身證
那含。简馀钝根不得者。此明那含得解脱不得无学。
而离于染。有想一地。必不伏断。是有学故不断。无上
可忻不伏。若尔。有顶染在。何名解脱。答烦恼虽在定
障。小乘伏。得解脱名。若尔。彼既烦恼未除。云何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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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定。答但伏定障。即得彼定以法尔。即能生彼定故。
问何名身證。答亲證义。亲入根本智。断惑得第三果。
言若依唯识有二等者。伏断位次也。问此二师意。云
何异生亦不伏。有顶染应许得彼定。答初师云。欲界
惑种二性繁杂。障定强故。所以须断。不同上界但伏
得入。二云。三禅巳下并欲界烦恼变异受。俱烦恼种
子。障定强故。所以偏断。第四禅巳上并无色界。下三
地惑须伏。非想一地不伏不断。得入灭定。有学虽不
伏。有顶许得灭定。今设不伏。亦得解脱。以心所极微
劣。问唯识但论灭定。云何證于染不染义。答要得前
七解脱。方證第八灭定解脱。举后明前。故无有失。意
言那含既未离染。许得灭證智。前七解脱有未离
染得也。但是一性有覆无记。不障定故。伏之得灭尽
定。
言有顶一地未能伏者。谓无上可忻。此还忻上厌下。
为伏也。有顶者。即三有之顶故。问既尔。何名解脱。答
彼地想细。助惑非强。故不要伏。而得解脱。及灭定。但
以下地无漏善慧断彼定障。而入灭定。
言故瑜伽第十二等者。问何以得知不伏有顶染而
得灭定。答疏言瑜伽等。瑜伽云。空识二解脱。有说离
自地染。言上之二地。无说离自地染字。有学无学影
略说故。初空识二解脱。有说离自地染字。是无学人
离染得。影取后二解脱。亦是离染得也。后二解脱。无
离自地染字。显是有学那含人未离染得。影初二解
问何名身證。答亲證义。亲入根本智。断惑得第三果。
言若依唯识有二等者。伏断位次也。问此二师意。云
何异生亦不伏。有顶染应许得彼定。答初师云。欲界
惑种二性繁杂。障定强故。所以须断。不同上界但伏
得入。二云。三禅巳下并欲界烦恼变异受。俱烦恼种
子。障定强故。所以偏断。第四禅巳上并无色界。下三
地惑须伏。非想一地不伏不断。得入灭定。有学虽不
伏。有顶许得灭定。今设不伏。亦得解脱。以心所极微
劣。问唯识但论灭定。云何證于染不染义。答要得前
七解脱。方證第八灭定解脱。举后明前。故无有失。意
言那含既未离染。许得灭證智。前七解脱有未离
染得也。但是一性有覆无记。不障定故。伏之得灭尽
定。
言有顶一地未能伏者。谓无上可忻。此还忻上厌下。
为伏也。有顶者。即三有之顶故。问既尔。何名解脱。答
彼地想细。助惑非强。故不要伏。而得解脱。及灭定。但
以下地无漏善慧断彼定障。而入灭定。
言故瑜伽第十二等者。问何以得知不伏有顶染而
得灭定。答疏言瑜伽等。瑜伽云。空识二解脱。有说离
自地染。言上之二地。无说离自地染字。有学无学影
略说故。初空识二解脱。有说离自地染字。是无学人
离染得。影取后二解脱。亦是离染得也。后二解脱。无
离自地染字。显是有学那含人未离染得。影初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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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亦是未离染得也。故言影略也。
言唯在根本者。入灭尽定。必须依根本定。非近分定。
意言此八解脱若离染。通近分。若思惟观行。事须在
根本定也。
言灭尽定解脱者。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粗动心
心所故。发胜期愿。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渐细渐微。渐
微心时。薰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种子。种子功能。损
伏后念粗动心想。暂不现行。依此分位。立灭定。此都
明有学无学入灭尽定也。即大小乘同说灭尽解脱
想受灭处。便是解脱行相。八个解脱。前七有所缘。第
八无所缘也。
言而无行相弃等者。约所弃想受。大小乘共同。名无
行相。由想受二资助。心强故。于心心所中。独名心行。
今者厌患劳虑。暂尔息灭。此时要断障得。故名解脱。
即灭想受之解脱。依主释。上七解脱皆持业也。观诸
色。即解脱也。问如何入灭尽定时。要弃想受。故入灭
定。答以想受心加行资助心强。入灭定时。事须灭却。
问加行有几。答有三。一寻伺为语加行。二出入息为
身加行。三想受为心加行。问何时灭此三加行。答第
二定灭语加行。由寻伺起语言故。二禅无寻伺故。灭
语加行。三禅灭身加行。由出入息故。身根安位故。第
四禅灭身加行。出入息故。至非想地。灭心加行。由有
想受资助心故。令心能起作用故。入灭定时。心便不
起。弃想受故。
言唯在根本者。入灭尽定。必须依根本定。非近分定。
意言此八解脱若离染。通近分。若思惟观行。事须在
根本定也。
言灭尽定解脱者。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粗动心
心所故。发胜期愿。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渐细渐微。渐
微心时。薰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种子。种子功能。损
伏后念粗动心想。暂不现行。依此分位。立灭定。此都
明有学无学入灭尽定也。即大小乘同说灭尽解脱
想受灭处。便是解脱行相。八个解脱。前七有所缘。第
八无所缘也。
言而无行相弃等者。约所弃想受。大小乘共同。名无
行相。由想受二资助。心强故。于心心所中。独名心行。
今者厌患劳虑。暂尔息灭。此时要断障得。故名解脱。
即灭想受之解脱。依主释。上七解脱皆持业也。观诸
色。即解脱也。问如何入灭尽定时。要弃想受。故入灭
定。答以想受心加行资助心强。入灭定时。事须灭却。
问加行有几。答有三。一寻伺为语加行。二出入息为
身加行。三想受为心加行。问何时灭此三加行。答第
二定灭语加行。由寻伺起语言故。二禅无寻伺故。灭
语加行。三禅灭身加行。由出入息故。身根安位故。第
四禅灭身加行。出入息故。至非想地。灭心加行。由有
想受资助心故。令心能起作用故。入灭定时。心便不
起。弃想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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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然将入时有二等者。问如何是二行相。答入灭定。
一依非想处心入。二依无想界入。问何人入灭定。依
此二心。答若初业人。必依非想处心入。若久习业者
有二。一依无相界入。无相界即是真如故。以久修者
缘无想界心。即入灭定。约无学说二。久修者。随处即
入得灭定。若初修有学。必依有顶游观。无漏为加行
入。次第定中。最居后故。问若以真如心入灭定者。如
何唯识云。用游观无漏智。为加行入耶。答游观无漏。
是不断惑。即得后智。欲入定时。厌离粗想。动作止
息想。而入于定。若据瑜伽论云。无漏智缘真如无相
界。厌心灭。暂时止息。入灭定故。据久修说故。大论云。
入灭定时。或依非想非非想处。而入于定。或依灭定
想。而入于定。若入灭定时有二。一缘三种境。二触三
种触。言缘三种境者。一缘有境。不有我慢扰动心故。
触不动触。二缘境境。无贪瞋等故。不生愿求。触无所
有触。三缘灭境。于一切相。不思惟故。触无相触。有境
者。谓六根心心所境境。二缘境者。谓六尘。灭境者谓
无相。问此定初修各在何界。答初起此定。而在人中。
唯识云。佛及弟子说力起故。人中慧解。极猛利故。缓
起通上二界。论云。后上二界亦得现前。邬陀夷沙弥。
即佛在日。鹙子说法。能信大乘人。依无色界。入灭尽
定。其时此沙弥。难鹙子云。云何无色入灭尽定耶。佛
种种诃责此意。證无色界。得入灭定。问八识中灭几
识耶。答灭不恒行。及恒行一分。不恒行者。谓前六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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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行一分。西方释。一胜军论师云。一分者。赖耶末那。
俱是恒行。但灭末故。言一分也。二戒贤论师云。通于
人法二执。二乘有学。但灭人执。不灭法执。故言一分。
二乘无学灭定。但灭不恒行。心心所法。不灭恒行。一
分不断法执。故直往菩萨初地巳上。若依人空观入
灭定者。唯灭人执末那。若依法空观。入灭定者。人法
末那二分并灭。净分末那与本识。俱法执为本。人执
有故。二断法执。人执随灭。唯断人执。法执必在故。不
遣彼生空智果。若以如来二空观入灭定者。镜智及
平等性智。在定俱转。问入灭定何意。答小乘求止息
想。大乘求功德也(二行相了)。
言俱舍论说等者。化度云。俱舍前三解脱。无贪性。即
是善十一中一数也。以初二解脱于秽境不贪。第三
解脱于净境不贪。故此三种以无贪为性。
言眷属五蕴等者。由前三解脱。俱缘色境。即是色蕴。
于境不贪。即无贪性。行蕴中收。受想二法。各摄自名。
心所起时。必托心王。故有识蕴。故言五蕴为性。
言次四无色定者。以四无色定。唯善为性。但有四蕴。
而无色蕴。第八灭尽定解脱。别有非色非心为体。即
是不相应行蕴所摄。
言大乘之中等者。即瑜伽第七十三卷中说。五法者。
一相。二名。三分别。四正智。四如如。糅云。初四有为。后
一无为。初四又二。初三有漏。后一无漏。初三复二。初
二所缘。后一能缘。初二复二。相即所诠。名即能诠也。
俱是恒行。但灭末故。言一分也。二戒贤论师云。通于
人法二执。二乘有学。但灭人执。不灭法执。故言一分。
二乘无学灭定。但灭不恒行。心心所法。不灭恒行。一
分不断法执。故直往菩萨初地巳上。若依人空观入
灭定者。唯灭人执末那。若依法空观。入灭定者。人法
末那二分并灭。净分末那与本识。俱法执为本。人执
有故。二断法执。人执随灭。唯断人执。法执必在故。不
遣彼生空智果。若以如来二空观入灭定者。镜智及
平等性智。在定俱转。问入灭定何意。答小乘求止息
想。大乘求功德也(二行相了)。
言俱舍论说等者。化度云。俱舍前三解脱。无贪性。即
是善十一中一数也。以初二解脱于秽境不贪。第三
解脱于净境不贪。故此三种以无贪为性。
言眷属五蕴等者。由前三解脱。俱缘色境。即是色蕴。
于境不贪。即无贪性。行蕴中收。受想二法。各摄自名。
心所起时。必托心王。故有识蕴。故言五蕴为性。
言次四无色定者。以四无色定。唯善为性。但有四蕴。
而无色蕴。第八灭尽定解脱。别有非色非心为体。即
是不相应行蕴所摄。
言大乘之中等者。即瑜伽第七十三卷中说。五法者。
一相。二名。三分别。四正智。四如如。糅云。初四有为。后
一无为。初四又二。初三有漏。后一无漏。初三复二。初
二所缘。后一能缘。初二复二。相即所诠。名即能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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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此五法。名即能诠教。相即所诠理。分别谓三界中
所有心心所等。
言世间出世间等者。正智有二。一唯出世间正智。二
世间出世间正智。唯出世间正智者。声闻独觉诸菩
萨等。通达真如。名唯出世间正智。世间出世间正智
者。声闻独觉诸菩萨等。初以正智。通达真如。巳由此
后所得智。缘安立谛。厌三界过患。名世间出世间正
智。如如者。真如妙理(上依论标)。
言有漏等者。秀云。有漏慧名世间。无漏慧出世间。七
十三云。八解脱以何为体。彼答云。世间出世间正智
为本。缘真如故。是正智摄。有漏观心。是分别摄。疏主
解论文意。取世间两字。摄五法中分别。分别即是有
漏世间。分别心也。将出世间三字。摄根本后得二智。
皆是无漏。问前七解脱既通有漏修行。如何唤作正
智耶。答疏主取意。分出有漏正智也。若准论意。唯取
无漏正智也。
言唯慧为性者。不简有漏无漏根本后得。皆以慧为
体也。
言缘色非色及等者。问八胜处十遍处。皆是神通。但
除定障。即能引起。何要此八解脱耶。答要缘色非色
及真如境。然后始能离诸定障。引生胜德。解脱为本。
净定方生。问何名缘色非色及真如耶。答初三解脱
缘色为境。但作光明小多相待。相入一味。总是缘色。
次四解脱。缘非色虚空。识无边。无所有。非想非非想。
所有心心所等。
言世间出世间等者。正智有二。一唯出世间正智。二
世间出世间正智。唯出世间正智者。声闻独觉诸菩
萨等。通达真如。名唯出世间正智。世间出世间正智
者。声闻独觉诸菩萨等。初以正智。通达真如。巳由此
后所得智。缘安立谛。厌三界过患。名世间出世间正
智。如如者。真如妙理(上依论标)。
言有漏等者。秀云。有漏慧名世间。无漏慧出世间。七
十三云。八解脱以何为体。彼答云。世间出世间正智
为本。缘真如故。是正智摄。有漏观心。是分别摄。疏主
解论文意。取世间两字。摄五法中分别。分别即是有
漏世间。分别心也。将出世间三字。摄根本后得二智。
皆是无漏。问前七解脱既通有漏修行。如何唤作正
智耶。答疏主取意。分出有漏正智也。若准论意。唯取
无漏正智也。
言唯慧为性者。不简有漏无漏根本后得。皆以慧为
体也。
言缘色非色及等者。问八胜处十遍处。皆是神通。但
除定障。即能引起。何要此八解脱耶。答要缘色非色
及真如境。然后始能离诸定障。引生胜德。解脱为本。
净定方生。问何名缘色非色及真如耶。答初三解脱
缘色为境。但作光明小多相待。相入一味。总是缘色。
次四解脱。缘非色虚空。识无边。无所有。非想非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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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真如境。
言离诸定障等者。法菀说八个解脱。对治六障。初二
解脱除变化障。第三解脱除最极现法乐住障。第四
空处解脱除往还障。第五识无边处解脱除无诤愿
智诸功德障。第六第七解脱除诸漏即烦恼。及有障
即业也。第八解脱除最极现法乐住障也。
言非馀能故者。显慧功能。意道前来引生功德。离定
障。皆是慧也。故言非馀也(尅实体)。
言若相应体等者。即心王心所相应。王所共成四蕴。
初七解脱。以四蕴为性。若眷属体。以五蕴为性。
言故对法等者。问无色界如何亦是五蕴。意言前三
解脱缘色。
妙法莲华经玄赞要集卷第十七
言离诸定障等者。法菀说八个解脱。对治六障。初二
解脱除变化障。第三解脱除最极现法乐住障。第四
空处解脱除往还障。第五识无边处解脱除无诤愿
智诸功德障。第六第七解脱除诸漏即烦恼。及有障
即业也。第八解脱除最极现法乐住障也。
言非馀能故者。显慧功能。意道前来引生功德。离定
障。皆是慧也。故言非馀也(尅实体)。
言若相应体等者。即心王心所相应。王所共成四蕴。
初七解脱。以四蕴为性。若眷属体。以五蕴为性。
言故对法等者。问无色界如何亦是五蕴。意言前三
解脱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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