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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卷十七 第 559a 页
法华经玄赞要集卷第十七
镜水沙门 栖复 集

言依瑜伽第十二等者。引文。释总名也。旧小乘论云。
八背舍。路府云。初二解脱背净向不净。第三解脱背
不净向净。第四解脱背色向空。第五解脱背空向识。
第六解脱背识向无。第七解脱背粗向细。第八解脱
背想受向灭。议曰。初三背舍。与大乘全别。后五似同
大乘也。简要云。依大乘解。初三解脱观色而得解脱。
次四于心而得解脱。后一于心心所而得解脱。又小
乘修前三解脱。次除显色贪作不净想。除变化障。作
光明想。大乘解脱。事须观巳离染色。小乘解脱观未
离染色。糅云。初三除变化障。次四引生无诤愿功德。
后一解脱毕竟成满。故解脱有八。又前七通漏无漏。
后一唯无漏。若准小乘。八解脱并是有漏。若大乘人
修解脱。事须先依初禅未至定。伏断却欲界染。所有
欲界根尘。皆是巳离染色。若便唤作解脱。则未事须
重将此色想作光明。方名解脱。脱离诸定障。于境自
在。亦解亦脱。名为解脱。八者数名。名八解脱(上总释名下别
释)。

言有色观诸等者。前来虽引多本圣教。皆不圆足。唯
法苑章广解。彼处十门。疏中引前三门也。此间无释
名门。只于列名处。便释名也。瑜伽云。有二因缘。名为
有色。一者。谓生欲界得色界定。名为有色。二者。于有
色地作光明想。名为有色。又三有义。一有色者。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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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染。得色界定。名为有色。二者。不作小多想。作光
明想。名为有色。三者。未依无色定。对冶色界染。住彼
色染之中。名有色。此但观欲界内外根尘等色。思惟
胜解。名为有色。问有色何不言内有色。又观诸色。何
不言观外诸色。答只缘初解脱人。内五根外五尘总
观。若言内。恐滥唯缘内五根。若言外。恐滥唯缘外五
尘。是故有色不言内。观诸色不言外也。诸色之观。有
色之观。皆依主释。又若约巳离染名外。五根是内。亦
得名外。若约未离染名内。五尘是外。亦得名内。瑜伽
第十五。恐滥唯缘外五尘内五根。所以缘色不分内
外也。

言二内无色等者。问何故第二解脱。偏安内字。答缘
第一解脱之中。初修之人。唯离欲界染。未离色界染。
若安内字。恐是未离染。故名内。将谓初修之人兼未
离欲界染。所以不安内字也。第二解脱。不简初修久
修之人。兼离色界染。简异于前。故安内字。问何名无
色想。答言内无色想者。有三因缘。一离却欲色二界
染。名无色想。二得无色定。名无色想。三不作光明。名
无色想。此第二解脱。先依空处定。巳离色界染。此依
离染。立以外名。将此光明色。作少多想。此是第二解
脱行相。此中虽依空处定离色界染。然观外色。作少
多想时。即便却依色界定。重将色界离染色。作少多
想。观思惟胜。以彼无色定。不能观色作少多想。以彼
内心。缘色之想。与空处定相违。巳被对治巳讫。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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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云。无色界定不现在前。问此上二种何名解脱。答
初解脱依色界定。离欲界染。名解脱。第二解脱。得无
色界定。离却欲界色界染。名第二解脱也。上解内无
色想讫。下解观外诸色。问何名观外色。答三义解内
外色。一者。五根名内色。二者。有情名内。非情名外也。
三者。巳离染色名外色。未离染色名内。今此解脱。观
巳离染色。作小多想。名观外色。

言三净解脱等者。瑜伽云。巳得舍念。圆满清白。以此
为依。修习清净胜行圆满。名得解脱。意说得第四定。
离寻伺喜乐三地障故。故名巳得舍念圆满清白净。
又一切动乱。巳寂静故。离净不净变化障故。名为解
脱。此亦无色而观外色。作净不净等诸相。由前巳说
内无色等。故略不论。二总得名净解脱。就胜而说故。
第三独名净解脱。离染名净也。净有三义。一由先离
染故净。二者所依定离三灾八患故名净。三者作净
光鲜行相。转不作不净相。名净也。

言身作證等者。简要云。二说。一从喻为名五根之中。
身根。取境最亲。名身也。第六意识。得此解脱时。亲得
于理。由如身根亲得于境。二云。当体得名。身即意。定
心亲得。故名身也。第三与第八解脱。各在定边故。第
三是四根本定边。第八是九次第定边。圣智亲證。故
名作證。此第三解脱。第六意识亲成就得。名身作證。
问前二解脱亦是亲得。何不名身作證。答前二是假
想思惟。未名是实。至此第三解脱。实得真实成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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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身作證。

言具足者。唯第三解脱菩萨第八解脱。独得身作證
具足之名。问第八灭定解脱。当得之时。意识巳无。何
名亲得。答若约圆满位说。则无意识。不名亲得也。今
约有心之时。巳成就得。无心位时方显。亦名身證。问
何名具足耶。答第三解脱。是四根本定之满位。后必
带前前。皆成就故。至第四定。名圆满。第八识尽定。是
九次第定之满位。故名圆满。圆满者。具足义也。问何
名住。答简要云。此解脱言住者。引诸功德。住在身中
故。名之为住。或此解脱。是贤圣栖止之处。名住。圣人
多作此二解。脱故独名。住前二解脱定心暗。劣缘境
疏远。但得名观(官音)。此第三解脱。独名住也。又前二解
脱是加行因。第三解脱是果满故。

言空无边处者。其欲色二界相状易知。无色界定。行
相难了。独立处名也。谓色对治所缘境界。十方诸相。
不可分别。名空无边处者。谓彼地中定等诸法。而为
所依。名之为处。此解处者。约能修行人。所依虚空。所
依之处。意说彼地一聚心心所。是修行所依。兼而境
与所依。若得彼地心空境方现。名为处。此由先得空
无边处定。巳离当地染讫。今重观前境。更作解脱也。
馀四皆尔。

言识无边处者。亦是先得当地定。离当地染。重观空
处能缘之识。空既无边。识亦无边也。处即能缘心故。

言无所有处解脱者。小乘二说。一者。观此位中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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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无。名无所有。二者总不观境。名无所有。不同下地
观空。不同下地观识为境。此位之中。寂静而住。名无
所有。大乘不然。只观识外无为境也。无有一法。是识
外有者。问莫是唯识观。答不是也。唯识观。观万法从
识而生。唯识观也。此无所有。唯识外无。一往者似观
识。据实不观也。但观识外无。为行相也。

言非想非非想处等者。第一非字。非由无也。此定之
中。无彼下地粗想。谓超至无所有处想。名非想。第二
非字。非由不也。第三非字。非由无也。唯有当地能缘
内心。极微细心心所。二十二法即不无也。名非想。非
想即心也。

言想受灭等者。想受二法是障。资助心强。诸心所中。
独名心行。厌患劳虑。暂尔止息。但离受。名想受灭解
脱。问灭尽定中。六七二识既不行。如何名身作證。答
据实。有心位时巳得讫。要假无心位方显。问何名住。
答有云。彼神通无诤。愿功德住。在彼定中。名住。亦是
贤圣所游履栖止之处。名住。问前言圣之亲取。名身
作證。此第八解脱心想不行。云何自證。答通色身故。

言俱舍第二十九内等者。疏阙想字。准俱舍云。内有
色相也。小乘唯观。未离染色。问何名内有色。答摄云。
内有色者。内谓内身。有根尘色故。名内有色。无始时
来。保爱内身。故不得解脱。二者。妻子男子亦名内。未
作观时。贪爱向外妻子。如于内身。故名为内。此解内
字。内心有彼贪色之想。名为有色。故名内有也。问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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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观外色。答言观外色者。无始时来。贪爱内身。内身
向上起贪染。不得解脱。若教化。便观自身。作不净则
难。事须从易向难。从外向内观也。此有二义。一者身
外故名外。色情与非情色。皆作不净观。二者。只此内
身。亦名为外。作观行人。观心纯熟。观于内身。如同外
境。亦名外也。今且是身外。名外世界。情与非情。皆作
不净想。或作五停心观。观青淤想。虫蛆想。烂坏想。制
伏向贪心也。

言内未伏除见等者。引杂集释也。问杂集论是大乘。
俱舍是小乘。如何疏主引俱舍文。将大乘论解。答只
缘俱舍论道。内有色观外诸色。与杂集论中内未伏
除见者色想义同。所以将杂集。解俱舍也。内谓内身。
见诸能见。者假者。假者内身中。有贪色之想。名见者
色想。

言观外诸色以为不净者。小乘意内有贪色心。名为
有色。谓除此贪。而观外色。以为不净。外有二。种一
外五尘色为外。二观心成巳。后观巳身。亦非巳有。
四大假合。终归大地。何须贪著。妄识为内。如是色等
者。名之为外。问如何内身有色贪。不净观。内身观外
境作不净。除内贪心耶。答二乘之人。观心微劣。不能
更观内身作不净。事须从易向难。从外内观。则易也。
或从末向本。无始时来。由外观引内心起贪。内心起
时。皆由外境。由斯观外。息自内法。问如何是小乘第
一解脱成就。答初作观时。观一个死尸。从头至足。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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胀烂坏。遂于此境。不复生贪。次观五个十个人。乃至
遍观一州一国。亦不生贪。又却从广至略。一死尸之
上。亦不生贪。渐渐移观。心向内来。观自家身。亦作不
净。是名小乘人第一解脱成就。又说。唯观他人外尘
作不净。不观内身者。非也。

言今则不然者。问前来言内未伏除见者色想。杂集
同俱舍大乘。问何故此中言。今则不然。大乘义中。疏
主却斥杂集。答内未伏除见者色想。小分虽同。于中
多义不同。故言今则不然。一大乘作光明想。小乘作
不净观。二大乘除变化障。小乘除色贪。三大乘观巳
离染色。小乘观未离染色。故云不然。四疏主解。今则
不然者。于大乘解脱中。将对法同瑜伽。不同俱舍。故
云不然。五不唯空。不同俱舍。兼不同杂集。上来解今
则不然一句。是疏主自解。问大乘既巳离障。何用更
作。答欲净其心。令障转远。故曰不然。

言准对法文初修业等者。即第一解脱初修之人。问
对法论并不言初修久修。案论文云。于内未伏见者
色想。或安立见者色想。此是论文标也。下论释云。谓
于内身。未依无色定。伏除见者色想。或见者色想。安
立现前。论无明文。初修久修之字。疏主凭何而说。答
文虽不明。理通二释。疏主体论意。论文之中置或字。
若是一义解。何置或字耶。故知此两意。所以分初修
久修也。缘论文之中。有内身二字。抄家于此先解内
身。内身者。□云有三解。一云。论意身也。意识名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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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取五根五尘。名内身。不离身故。名内身也。三者。取
欲色二界显色。情与非情。名之为内身。未依无色定。
伏除却色想。住彼色想之内。名内身(上抄解)次疏解。准
对法之初修业者。此是疏主安置。

言身在欲界等者。论文也。且初修解脱之人。身在欲
界。简不是上二界也。

言巳离欲界欲者。此举定所观境。不说同时能观定
心。若具足应言。巳依色界定。巳离欲界欲。合如此文
也。初修之人。事须依初禅未至定。折伏除断却欲界
九品烦恼。名离欲界故。只此巳离却贪欲。名巳离欲
界欲。糅抄云。即是约凡夫二乘并菩萨身在欲界者。
简不在上界者。此一类人。重修解脱之时。身在欲界。
问既依初禅未至定。离却欲界所有色境。总名离染。
莫便是解脱。答色虽离染。未名解脱。事须依初禅根
本定。重观欲界。巳离染色想。作光明想。光明想成就。
名解脱成就也(上解身在等二句论反)

言未依无色等者。问更何名初修。答疏言未依无色
等一行半。重简初修之人。疏主分疏初修之人云。未
依无色定。伏除见者色想。此色想不是贪色之想。是
烦恼染法。今此简言色想。色想是缘色之行解也。如
今初修之人。有此色想行解。未依无色定伏除也。问
何名见何名者。答一见谓能见也。者谓假者也。

言色想者。缘色之行解也。故言见者色想。问既不是
贪色之想。疏中何故言伏除耶。答以无色定现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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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想行解巳无。今对彼定起时。色想行解巳无。所以
说名伏除。其实色与无色。不相见也。

言未离色界欲者。问若尔此一句疏。宁言未离色界
欲耶。既言色界欲。明知是贪色之想。答此一句疏意。
简初修之人未得无色定。既未得无色定。表知未离
得色界欲。第一解脱初修之人。且依色界。伏除却欲
界贪染讫。所有欲界根尘等色。皆是离染色也。故但
是简未得无色之言。非是实有色贪也。得是缘色行
解。所以疏言。未离色界欲故。

言若久习业巳等者。若具足应言。巳依无色定。巳离
色界欲。

言色界欲者。亦是色想行解也。不是贪欲也。问如何
离得色界欲。答事须先依当地定。先伏断却色界烦
恼染法。此色界色。便是离染色。虽然离染缘色之时。
于色上尚自作色想行解。只此色想行解若著。不名
解脱。亦须对治却。所以于无色界空处近分定中。对
治色想行解也。问何不便名见者无色想。还言见者
色想。答其实空处定。实能对治色想。色想巳无也。只
缘正在空处近分定时。唯观于不能观色。由有二义。
却要安立观。一谓令障转远。二令观增明。所以却依
色界定。将前离染色。安立现前思惟观察。此但作色
想安立。犹未作光明想(上解安立现前了)

问欲色二界皆是离染。未审重观之时。为复观欲界
色。为复观色界色。答有二说。一准对法。将欲色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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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染色。若根苦境。重观作光明。二云。准瑜伽论文。而
观欲界一切所有内外诸色。作光明想也(第二为正)。问何
以知。答久修解脱人。不观欲界作光明想。事须依欲
界色也。

言而观欲界一切等者。若初修者。依初二禅。若久习
者。依四禅根本定。总想观欲界一切内外色。作光明
想下分内外故。问瑜伽云。观于一切巳离染色。作光
明想。不道重观色界者。应可第一解脱人。莫空得欲
界离色。不得色界离染色耶。答第一瑜伽唯言欲界
者。约初业说故。二者。从宽为名。若说欲界。初修久修
人。总收著。若说色界。唯久修者得。初修不得。三者。缘
色界微细。易可调练。一遍观则得。更不要重观也。欲
界色障定强。故顽硬。事须重观故也。问何不依近分
观。答近分观无通果故。问何不作男女相。唯作法想。
答为欲变大地为金银等。若不作法想。作男女相。即
不自在。不能变大地等。若想作法想。须变即变。即得
自在故。须作诸相。谓此久修人。欲色二界贪并断尽。
为欲发起神通。石壁交过。令障转远。更假安立。此巳
离之色观。作光明想。光明想者。瑜伽十二。云何光明
想。谓如有一人。即是修观行人。于暗室中。起是对治。
于诸光明。殷勤意。善取其相。极善思惟。如于下方。上
方亦尔。如是一切治暗相故。建立此相。复于定中。数
数取光明相。谓或灯明。或火光明。或日轮明。或月轮
明。如是从小至多。如是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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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由前三解脱等者。此中光明引八胜处十遍处来。
次别叙胜处遍处之义。后归文销释。问初解脱境。论
言诸色。何故今言摄小多耶。答胜处别作小多等观。
今总摄彼。以为光明。故不违论言观诸色。问何故此
中。要引八胜处十遍等。又复与彼解脱所缘同异耶。
答互相因故。故杂集云。依解脱故造修。由胜处故起
方便。由遍处故审成满。又云。若于彼成满。即于解脱
究竟等。由此故须引发胜处功德。问虽说相因。设二
境别。有何过失。答如世第一法。为引见道。作无相观。
观真如等。亲疏虽异。所缘须同。由解脱故。胜处等生。
后处遍处。解脱成满。互相因起。亦复如是。此明缘境
分齐。简异小乘八胜处十遍。既缘于色。作小多等。前
三既能引生。明知俱缘于色。此解脱所缘。即摄八胜
处十遍处等色也。问既云由前三解脱。引胜处等者。
何故不向第三解脱。后说乃于初解脱中明耶。答据
实合尔。今安此者。略有二义。一云。谓简小乘。唯于贪
色之中。作不净观。今大乘中。久修业人。谓除变化障
故。即摄八胜处义中小多等。作解脱中光明想。若言
八胜处。即将解脱中光明。作八胜处中小多想。互相
涉入。故于此引。二云。由初解脱。即生八胜处中初二
胜处。故于此中。说不在复论也。若言解脱。即是离要。
若言胜处。即引胜德。问此是初解脱。何言前三解脱。
答据八胜处。是前三中分出。由此初明。故总栖也。问
后二遍处。不属前三。如何此三。兼引遍处。答三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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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八胜处全。十遍处。引前八遍处。从多分说故。问何
等解脱引八胜处。答初解脱引初二胜处。第二解脱
引第三第四胜处。第三解脱引后四胜处。以初二言
有色。次二言无色。后四内无色。观外色青黄赤白。问
如何初解脱引得初二胜处。答谓初胜处内有色想。
观外色小。若好若恶。若劣若胜。于彼诸色胜知胜见。
后如实想。瑜伽云。小色者。谓诸有情资具等也。多者
谓诸宫殿房舍等色。好色者。谓美妙显色。一向净妙
故。与此相违。名为恶色。劣者。谓声香味触不可意色。
与此相违。当胜色。由奢摩他道定。名为胜知。由毗钵
舍那道慧也。名为胜见。于胜未胜二种之中。无增上
慢。生制伏想。名如实想。第二胜处。内有色想。观外色
多。若好若恶。若劣若胜。于彼诸色。胜知胜见。得如实
想。由此二处俱有故。从第一解脱之所出也(次二胜处从第
二解脱出)贺云。初二胜处。既是第一解脱引出。何故第一
观内外色。作光明想。初二皆言观外色小多不同。答
解脱仍劣。内外俱缘。由修胜处。以渐胜故。唯但观于
外色也。

言即观彼胜处等者。意言胜处既是解脱引生。令还
观彼胜处境。与作小多也。问言前观内外诸色与作
光明想。今胜处作小多等想。何名同观。答疏言即观
彼等。摄小多等色。作光明想观之。故不相违。如摄四
谛作三性缘生等观。不妨三乘同观一境。今者亦同。
次别胜处。胜处者问何名八胜处。答于此八胜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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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故。名为胜处。亦名胜伏所缘。未得解脱巳前。观
心未得自在。境强。识恒被境牵。沈论六道。观心今熟。
识强。劣一切境界随心。暂能伏前境。故名胜伏所缘。
又大论五义名胜处。一形夺卑下胜。如端正丑人等。
二制伏羸劣胜。如有力人打馀劣者。三能隐蔽他胜。
如日出时隐蔽星月灯光。悉令不现等。四厌患所缘
胜。如厌下忻上。所忻得法。即名为胜。五回转胜。如人
王等。要教活贫富随意自在故。今此即当第三能隐
蔽。第五回转二胜义也。胜前解脱。是隐蔽胜。观为多
小。是回转胜。心于境处。所有八名八胜处。于彼八所
自在回转。故名为胜。即胜处依主解。或处谓能缘心。
彼小多等境。是此处心之所缘故。能缘即处。持业释。
伏除拥塞等障。所知障收。后胜于前。名为胜处。胜处
不同有八。一内有色观外色小。二内有色观外色多。
三内无色观外色小。四内无色观外色多。五内无色
观外色青。六内无色观外色黄。七内无色观外色赤。
八内无色观外色白。此观欲界色。作小多青黄赤白
等。小即有情及资具等色。多即山河大地等色。如是
观彼山河。小多色时。复有七义。且如初胜处。观外色
小。一若好。谓美妙显色。一向净妙故。二与此相违。名
为恶色。三若劣。谓不可意声香味触五尘等。四若胜。
谓可意声香味触等。五胜智。奢摩他定。六见胜。由毗
钵舍那道。七得如实智。于胜未胜二种之中。离增上
慢。生制伏想。若心未胜境。而言胜者。即阙此义。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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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义。于后七胜处转。及十遍处皆亦如是等。五胜处
观青黄赤白。大论云。谓青青显青光。此中初青是总
句。馀是别故。青显者。俱生青。如青华等。青现者。即和
合青。谓青衣等。青光者。即彼二种之上所有鲜净之
光也。谓解青衣。云如婆罗痆斯深染青等。十遍处者。
亦言十一切处。修此观时。一一皆作遍一切处相故。
谓令观于所缘。变化自在故。广大遍满。一切切处
故。问何故遍处建立地水火等耶。答由此遍处观。所
依四大及能依色。皆遍漏故。若不建立地水火等处
遍。即离所依四大。亦不能观青黄赤白所造色为遍
满相。是故观所依能依。皆悉遍满故。建立地水等。即
是一青一切处观。二黄一切处观。三赤一切处观。四
白一切处观。五地一切处观。六水一切处观。七火一
切处观。八风一切处观。九空一切处观。十识一切观。
若不建立地水等者。即不能观青黄等所造色为遍
满相。所依无故。能依正足有前。但观能依。此遍观故。
此中亦观假地等相。问观此地等。有何胜用。答谓欲
履地如水。入水如地。身出水火等。圣者动大千界。由
观于风。或现劫烧。故须观火。若欲琉璃为地。黄金为
绳。甄叔迦宝。以为其台。白银为叶。须作青黄赤白等
观。若欲破烦恼。及一切若色若心。从识处出。入第四
禅。引发无诤愿智无碍解等。诸功德故。故作识观。若
欲引发往还无碍。石壁交过。故作空观。问何不观香
味及五根耶。答瑜伽七十云。由此二尘共自他身。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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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内外。遍于有色界。常无间断。五根唯属自身。若尔。
前令观内外。即化五根。不变化相。何须观也。答谓变
依处。故须缘也。香味五尘。不遍一切。声有间断。是故
不说。空识二处。何以立之。答所缘遍满。不过空故。能
缘遍满。不过识故。此二法立为遍处。问但观胜处。即
能变得金银等。何须更观遍处耶。答声闻胜处。但能
变得一房之地。或小分金银。若作遍处。即能普故。唯
此遍处。唯佛及菩萨之所能作。声闻但有胜处(更问)。如
维摩经云。以足按地。三变土田。八方严净。问何须作
此三种观。答大论云。如世瓦师。欲作瓶等。先且和泥。
由如解脱。方乃造垤。火中烧巳。由如八胜处。而起方
便。后成瓶巳。随意受用。如十遍处。转变自在。故论云
由解脱故。是造修。由八胜处故。起方便。由十遍处。审
成满。若准此八。声闻亦修遍处。虽复不能普遍一切。
然是彼类也。若不如是。即无作用也。若尔。何故经中
但言三明六通具八解脱。不言八胜处十遍处。答举
初摄后故。能遍者心。所遍者处。依主释。或能遍即处。
即此观心。是境依处。如无色名处。即持业释。问此十
遍依何心何定。答事境后智为性。缘真如正智为性。
若前八遍处。依第四禅定。若后二遍处。依空识二地
也。

言由除变化等者。糅云。二说。一若初修者。依初二禅
根本定。若久修者。依四禅根本定。总观欲界一切内
外色。作光明想。障者变短为长。变昼为夜。此名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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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身内有所知障。令于变化时不得自在。变化之障。
依主释。所知障。二云。未作观时。若怨嫌心。见一切色
境。俱为不净。若起贪爱心。见一切色。俱为净故。由内
心之身。有憎爱故。见增有好有恶。即是变化。变化即
障。持业释。此通烦恼所知二障。前解为正。若观心等
变化前境。若不作光明想。即于变化中。而有障碍。变
境随心转故。心作光明想。解境亦随心作光明想。问
何故作光明想中。而除变化障耶。答对法第三云。谓
唯所碍色故。正能对治彼。为俱碍障碍故。所以观之。
从浅至深也。

言不除贪欲等者。一则不同小乘除贪故。故不作不
净想。二则观巳离染色故。不作不净想。又观行者。若
欲观内外色作光明想时。先须心中却安立色相。令
现前巳。然后方观内外色等。作光明想。问何不观上
界色耶。答三释。一为身在欲界。二为转境随心。济有
情故。三欲界法。障定强故。事须重观令障转远。障即
是下劣受。无堪任性。硬强心等。能障于定。不能变地
水等。今观色时。其障自遣。即能变化。若不观色。此障
能障变化事。名变化障也。

言瑜伽论云未得等者。此是瑜伽第一节文。彼说未
离色界染者。据初业人说。对法言。四无色定。巳离色
界染者。约久修人说。由此二论。亦不相违也。

言观外诸色等者。瑜伽第十二节文。问前来列名处。
初解脱不言其内外。此间何故初解脱即言观外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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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答第一解之人内外根尘总缘。若安外字。恐滥唯
缘外五尘。不缘内五根。所以第十二文不分内外也。
瑜伽第十五文。有外字。此约巳离染名外。若约巳离
染名外者。五根是内。亦得名外。若未离染名内。五尘
是外。亦得名内。

言唯依初业者。第一解脱初修之人。未作无色定。离
色界染。久修之人。巳得无色定。离色界染。瑜伽第十
二云。初解脱人。未得无色定。未离色界染者。偏约初
修之人说也(第一论解脱)

言第二解脱等者。简要云。小乘第一解脱。唯缘外境。
作不净。不缘内身。此第二解脱。唯缘内身。作不净想。
此解不然。其实第一解脱。小乘人。观外境作不净。伏
除内贪心。渐渐兼自身亦作不净观。至第二解脱。内
身亦得离染也。

言内巳伏除等者。彼初解脱内染未除。言未者。有色
相故。故未言以初解脱人。小乘巳有身相未遣故。第
二解脱。于自内身。巳得离染。今观身无。唯有四大。故
言内无。无内身故。正理论云。谓观行者。从此后时。渐
后除遣。缘内之相。谓以胜解想。自命终举载遗尸。至
弃尸所。乃至身无。唯有四大。名内无色。观外诸色解
脱。俱舍云。得无色定。内巳伏除见者色想。意言重将
向外离染。色兼自身。安布施设。作不净想。制伏向外。
贪心不起。是名小乘第二解脱行相成就也。见谓能
见。色想是贪色之想。将巳离染色。安布施设。作不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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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情意从。令障转远。令观增明。所以唯观外境。作
不净青淤烂坏等想。名内无色想。摄问内染巳遣。外
染亦无。何要更观耶。答俱舍云。虽巳除贪。谓令观心
坚固。故观外不净青淤等色。令贪不起。名为解脱。俱
舍有二说。一无色想者。无贪色之想。二云。无色想者。
色想总无。名无色想。观此身终。于尸上青淤烂坏蝇
蛆及骨巳来。总消化尽。一总亦不见。同于虚空。总名
内无色想。唯有能缘心故。辨云。两解中后解是。顺正
理中。众贤论师义也。若准疏主意。取前义。但无贪色
之想。故名内无色想。观外诸色也(小乘解脱了)

言大乘不然者。谟云。小乘除色贪。大乘除变化障。一
不然。二小乘作不净想。大乘作光明想。二不然。三小
乘解脱。依初禅二禅起。大乘解脱。通依四禅起。三不
然。

言准对法云久习等者。引论文也。准论云。于内巳伏
见者色想。或现安立见者无色想。此论文。疏主解。分
出初修久修。疏本多分不同。缘对法论中。久修于先。
初修在后。瑜伽论中。初修在前。久修在后。缘两本论
文不同。所以疏文亦不同也。有疏本。初修先。久修后。
有疏本。久修于先。初修在后。虽然两论一疏各自不
同。于中意则一种也。瑜伽论云。初修在先。久修在后。
则约观行。从浅至深次第说。对法云。久修于先。初修
在后。则约胜劣次第说。缘疏本多本。初说久修。后说
初修。一往有缘。下不依次第。人难会意。只如此也。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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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解脱人。不简初修久修之人。皆得无色定也。缘
未得无色定时。缘色之时。未能离色想行解。后得无
色定。对治却色想行解。以彼空处近分定。缘空为境。
缘虚空将。色想行解心总无。作观行人。事须却依色
界定。再时色界定。安立现前。建立分齐相。当情安立
时。但作无色想。问若作无色想。如何言安立。答虽然
安立。缘色之时。不作色想行解。便是第二解脱人。观
行成就。不是总不缘色。但是依无色相也。

言初习业等者。会瑜伽论初修在前久修在后者。初
修之人。先依无色定。对治色想讫。却依色界定。重将
离染色。安立作无色想。事须加功用行。安立始成就。
若久修之人。作无色想时。不假加功用行。安立现前。
任运便能作无色想。故此疏中初修者安立。久修之
人不说安立也。如久学书人。要书即出。不假想像。更
不假安立无色想也。若初修者。如初学书人。事须一
一安立文字。书点方得。加功用行。安立方得。所以久
修安立不安立加行有异。不相违也。二会疏中。同对
法论。久修于先。初修在后者。今此第二解脱。依对法
论中次第。今此第二解脱久修之人。只是第一解脱
之中久修者。彼处早巳安摸施设。对治色想行解了。
此第二解脱中。更不说安立施设。任运成就。第二解
脱中初修者。以初得故。要须安立也。问何名无色想。
答有二意。一重将色界无贪染色。安立现前。唤作无
贪染色。作无色想。不是总无色想。二者。色想行解。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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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无色想。通此二说。后义为胜。问第二解脱与第
一解脱初修久修何别。答第一解脱初修人。唯得色
界定。离欲界染。第二解脱初修人。兼得无色定。离色
界想行解故。第一第二解脱初修人。各别。问第一第
二解脱久修人何别。答安立不安立别。第一解脱久
修之人。重观离染色。作色想行解之时事须安立。第
二解脱久修之人。重观离染色。作无色想行解之时。
不修安立。任运作无色想也。唯第一解脱久修。与第
二解脱初修同也。同是安立故。问如何初解脱之人。
唤重安立境。作色想耶。第二解脱之人。唤安立境。作
无色想耶。答第一解脱重观离染色时。心未胜。缘光
明色之时。事须作色想行解。未能作无色想。故唤重
安境作色想也。第二解脱观心渐胜。重观显色之时。
当情不作色想行解。任运作无色想也。故疏言见者
无色想。与第一解脱别故。唤重安立境作无色想。问
既将无色想。安立现前。为复将色界色。为复将欲色
界安立耶。答通两说。一摄云。同对法。宽狭总取。重将
离染色安立现前之时。通缘欲色二界色也。二者。疏
云。同瑜伽论。从宽为名。唯观欲色色。第一解脱久修。
唯观欲界色。从宽为名。问名从宽。答若言观欲界色
昧。初修久修总得。故名宽也。若唯久修者得。初修者
不得。故名狭。又欲界色粗。障定强故。事须重观安立
也。色界细故。不重观也(上明行少相下解多)

言而观外色而小多等想者。准瑜伽。唯观欲界色。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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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解第二解脱行相也。沼法师二解。欲界色唯五尘
名外。二者。巳离染名外。问疏云。唯观外色两义中。取
何义。答两义总取。全五尘名外。五尘名外之中。兼取
离染名外之中一分。离染之五尘也。若空取五尘名
外。不取离染者。凡夫不作观行。望一分五尘。亦名外
也。今取杂染义。表是修行人五尘也。问何故第一解
脱人通缘内外。第二解脱唯缘外五尘耶。答第一解
脱人观心劣。但总相观。不分内外也。第二解脱观心
渐胜。故唯观外尘。解观色一句也。小多者。简要云。小
谓有情色。及资具等也。多谓非情。及山河大地。于此
总体上。说小多。非也。准疏意。作观行人心中。自作小
多解也。但观外色。若小若多。若好若恶。当不起贪爱。
即名解脱。问何须作此小多等耶。答谓引毛吞巨海。
芥纳须弥等。问既言无色。何名小多等。答不执于色
为无色想。非不观色。故名小多。若实取者。何能变多
为小等。此即心中作小多解也。

言不同于初等者。有二不同也。一初解脱作光明。此
第二解脱唯作小多。二初解脱通内外。第二解脱唯
缘外色。问如何初解脱人不作小多想。答疏言未自
在故。

言此唯观彼巳等者。解小多及境。取五尘名外。巳离
染故。立以外名。取离染之五尘。名外。简不取未离染
五尘。意言但观欲界巳离染色。作小多想。不观色界
巳离染色为小多想。问如何唯观欲界为小多。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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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界色为小多。答色界色细。一遍观为离染讫。更不
再起。不要重观作小多想。其欲界色粗难伏。恐伏巳
再起。所以重观小多想也。

言巳离染故立以者。第二解脱唯缘外也。

言观心渐胜等者。问第二解脱总不缘内。唯缘于外。
莫劣于第一解脱。答疏言观心渐胜等。稍略有二。一
唯缘外色故。二不作光明想。作小多想故。名稍略。

言故瑜伽云等者。问对法论文不分明说。第二解脱
人作小多行相。疏主凭何。安立作小多想。不作光明
想。答疏言故瑜伽云等者。意道第二解脱不思惟。初
解脱中行相。作光明。路云。不思惟彼光明想。是第二
解脱行相言。问作何行想。答疏言。但于外色而作胜
解。此第二解脱。唯于外色。作小多想。名但也。问第二
解脱初修久修。俱是无色想。如何能作小多观耶。答
据实。第二解脱之人。总作无色总。作小多观时。自是
别依色界根本定作也。糅亦云。初修人依初二定。观
欲界色。作小多。若久修者。依四根本定。观欲界色。作
小多等。

言若于是处巳等者。或离欲界欲。或离色界欲。此二
是色。皆离贪欲。欲者。烦恼之总名也。此离欲色。名之
为外。此文重成前巳离欲。故立以外名。内身离染。亦
名外。上来若于是处等三句。疏正解小多离染义。故
唯观彼巳等三句。疏正解修解脱行相也。

言又由初解脱等者。会第一解脱名初。问何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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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列名中云。有色观诸色解脱。不说言内外耶。答
疏云。又由初解脱等。若言外。将谓唯缘外五尘。其内
有色。不言内者。将谓唯缘内五根。谓简滥故。彼通缘
内外。作光明想。故不言内外也。伹言有色观诸色也。

言通缘内外根等者。此解诸色。言便是解有色。不言
内外之所以也。通将根尘。皆名为巳离染色。观为光
明想。但依有色。通内多义。而言有色也(对彼初名讫)

言今此第二内有色有根等者。会第二解脱。名字重
显。观门有异。问此第二解脱列名中。言内无色。今显
行相中。何故却言内有色。答沼云。初列名中。言无色
者。论其观无彼色相行解。故名无色。今显行相中。却
言内有色者。有彼离染。内五根色。意道虽有内五根
色。不观作小多。唯观向外离染之五尘。作小多想。又
就五尘中。取一分离染之五尘。简凡夫。不作修行人
五尘也。问内外诸色。总明离染。何故唯观外尘作小
多。答巳得自在。观心渐胜。故稍略观。问外尘自巳名
外。何故前未离染。立以外名。答境外名局。离染名外
则宽从。宽为名。故无有失。

言瑜伽又云无色界等者。问第二解脱列名中。既
言内无色。何名无内色。答有二义。一者。得无色定。名
为无色。二者。不作光明想。名为无色。若尔。如何瑜伽
论云。无色定不现在前者。答彼论云。初作观行人。事
须先依无色定。若得无色定之时。巳伏除色想行解
脱。若正作观行时。作小多想时。事须却依色界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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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前离染色。安立现在。作无色想。瑜伽论云。约正作
观行之时。不在无色定中。以彼无色定不能观色故。
言不现在前。此约第二解脱人。初修久修合说也。

言此说观外色不作等者。意言此说观外色时。不须
无色定。以无色界心。不观外色。故非第二解脱。不得
无色定。名不现前也。

言或巳离色界等者。此意偏约第二解脱久修之人
说也。以彼久修之人。身中虽有无色定。而不依讫。不
假用无色定伏除色想行解。任运观色之时。便能作
无色想。不要一一入无色定。但依色界定。立无色相。
而观巳久修故。即是不作光明之色想。名不现前。问
云何依色界定。现无色想。答作此观时。依第四定故。
故章云。观于外色。作胜解时。唯依色定。不依无色。无
色不能观外色故。

言无色想者。不执贪色。名为无色。非色体无。不是无
色。但谓色想不当情。名无色想。摄云。虽得无色定。不
依作观。但以色定。立无色想。而现在前。以为观也。故
云无色想也。

言上二解脱初作等者。初作光明。名宽。后小多为狭。
通观内外根尘。名宽。唯缘外色尘。是狭。

言显扬二十说此二等者。展转相望。义门辨异。因辨
除障。便论通异。因论通果。通果故论依地。依地中有
根本近分等。故名展转。摄释二解。一除变化障者。变
短为长。变昼为夜。此名变化。由身内有所知障。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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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不得自在。变化之障。依主释。所知障也。二云。未
作观行。若是怨嫌心。见一切色。俱为不净。若是贪爱
心。见一切色。俱为其净。由内心之中有爱憎故。见境
有好有恶。此即是变化。变化即障。持业释。此通烦恼
所知障。前解为正。未修解脱。变化不得。今修解脱。变
化得自在故。故此二解脱。除变化障。疏中但说除变
化障。其显扬说八解脱。除六个障。一除变化障清净。
由前二解脱。论云。修初二解脱。所以作光明小多等
想。变化得自在故。第二谓除现法乐住障清净。论云
修第三解脱。净与不净。皆清净显现故。此第三解脱。
要依第四禅起。功德最胜。一切圣人。皆栖止故。第三
除往还障。修空无边处解脱。有障碍。往来不得自在。
修此解脱。石壁交过。来往无碍。第四除无诤愿智诸
功德障。修识无边处解脱。一切功德依识有故。果中
引生根力觉道等法。第五除诸漏及有障清净。所以
修第六第七解脱。初漏是烦恼。后障是业。由烦恼业。
系缚众生。修无所有处解脱及非想处解脱。皆得自
在故。第六谓除最胜清净障。所以依非总非非想。修
灭尽定解脱。

言变化既通等者。伏除四禅定。有通果故。若修习时。
谓除障。八定通修。若起神通。事须依四禅定起也。如
十四变化心也。能化之心。唯第四禅有。何者十四心。
一初禅定心初禅化(自地相)。初禅定心欲界化(下地相)。二
禅定心二禅化(自地相)。二初禅定心初禅化。二禅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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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化(下地相)。三禅定心三禅化(自地相)。三禅定心二禅
化。三禅定心初禅化。三禅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四禅定
心四禅化(名自地相)。四禅定心三禅化。四禅定心二禅化。
四禅定心初禅化。四禅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

言初二解脱通依四静虑等者。初二解脱通初修久
修。久修者。通四禅皆修得。初修者。唯依二静虑。金云。
由初二静虑。有喜乐受。修行之人乐彼适悦故。问何
不依第三禅修。答纯乐受恐妨修解脱。故不依之。有
云。此解脱非但是初修之人。事须将欲界离染色。安
摸现前。事须近所观境。意徒将欲界色。作光明小多。
近所缘故。则易也。意言谓欲界及初禅自地有眼识
并显色贪。以初禅伏欲界。以二禅伏初禅。故唯依初
二也。若依三禅四禅。去境隔远。不依之立解脱。要善
性小乘。是威仪无犯收。大乘异熟生。无记摄也。

言但在根本等者。四禅皆有近分。近分定。事须忻趣
根本定。一无容豫。二无通果。故不依之。根本定中。一
有容豫修故。二复有通果。禅定为因。引生于慧。慧上
神通作用名果。故言通果。问何名无通果。答疏云。初
二近分中外道异生。以有漏慧。厌下忻上。名无间道。
身證那含以无漏慧。创离下染。名无间道。此二凡圣
类近分无间。忻趣根本。无暇发通变所作事。名无通
果。问三性云何通力所变化事。性唯无记。通即依定
所发之慧。唯是善性。答二乘外道不为利生。游戏作
者。亦无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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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不同俱舍初二等者。简异小乘也。初二静虑能除
欲界显色贪故。修初二解脱故。作不净观。辨云。由初
禅定治欲界贪。第二禅定治初禅定贪。问何名显色。
答简要云。有眼识处。即有显色。显色者。谓青黄赤白
摄。问云除显色贪。为复在初禅二禅根本。以复在近
分能除此耶。答有二说。一云。通近分根本皆修。二云。
唯根本。俱舍不言通近分。前义为正。小乘但谓除显
色贪。岂近分法不除障耶。今大乘除变化障。岂彼近
分障不除耶。问何以欲界及初禅有显色贪。即说初
二能治。于彼二禅巳上亦有显色。何不言也。答欲界
及初种有眼识。故缘于显色。而得生贪。眼耳身三。二
界二地故。二禅巳上虽有显色。不缘生贪。故不说彼
依第三定。问三禅借下眼识。缘于显色。亦得生贪。何
故不立。答要伏下地染。方得上定。虽借下识。贪不得
生。不同自地起识生贪。故不可例。俱舍云。第二定中。
无显色贪故。问俱舍云。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处为
境。云何缘欲境除初定。又色界色净。欲界色不净。复
何观不净。能除净色贪。答非正能断。能为方便。令远
离故。问不假观色界色。答膀胀等相。色界无故。但观
欲色。作不净。令远离。问何故当地不能对治色贪之
心。答以心劣。上地心胜。能治二地色不净观故。

言第三解脱俱舍等者。前二解脱中。背净向秽。作不
净观。伏欲界显色贪。今第三解脱。背秽向净。不作不
净观。但转作不净观。但转作清净想。作净光鲜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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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故。即依第四定。观女人身。作净解。名清净相转。

言净光鲜等者。即重观女人。可喜端正。名净光鲜行
相转。故试贪起。不起苦起者。又从二解脱观。若观贪
不起。名第三解脱成就也。意言初解脱唯是外色。第
二解脱方离内色。由未增胜。今第三解脱。内外既无。
展转明相。故言清净。问何须作此净光明想转。答金
云。二义。一于净色中生净解。二巳得舍念为依。此不
同前。故名清净。作此观者。省二因缘。一令心心所忻。
二谓审成满。俱舍云。前不净观令心沈蹙。今修净观。
策发令忻。为审自心。修清净观。为成不成。烦恼不起。
彼方便成故。若烦恼起。从初二解脱更观。若观不起。
名第三解脱成就。

言唯第四等者。简要云。此第三解脱。大小乘俱许。依
第四禅。离八灾患。初禅出忧受。二禅出苦受。三禅离
喜受。犹乐受及出入息。而非增胜。故不同第四离八
灾患。名第三解脱也。

言馀地虽等者。问色界既有四禅。如何不依下三禅
修净解脱。乃于第四定修也。答疏云馀地等。摄云。如
欲界等中虽有清净。为馀贪等所陵杂故。初二定中。
喜受杂故。第三定中。乐所迷故。云糅。此观初作。亦依
馀之三禅。皆未能离八灾患。故不立也。非增上故。无
贪相似。亦名相似也。初定有寻伺入出息及喜。名相
似。二定有喜乐出入息。亦名相似。三禅有乐及出入
息。亦名相似。问何名八灾患。答初定内有寻伺。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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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坏。二定有喜乐动漏。外有水灾。三定内有出入
息。外有风灾坏。问何不依三定立解脱。答不对除三
定巳下贪故。所以但依第四定。立净解脱。唯第四禅。
具二缘故。名增上。一离八灾患。二心澄净故。名真解
脱也(上小宗)

言今者大乘等者。谓如者。随取一修行观行人。凡夫
二乘。无学身證那含。地上菩萨。皆名有一人也。谓得
第四禅定。唯与舍受相应故。故离八灾患。名为净。三
义名净。超苦乐故。动乱静故。善磨莹故。刹那离过名
清。相续离过名白。

言以此为依者。以此舍念定为所依。修习解脱。名清
净圣行。

言于内净不净者。是观皮是净。脓血肉等为不净。次
观骨为净。肉血为不净。若外观日月星光等为净。砂
石等为不净。

言相入想等者。于一身中。面皮即净。大小便等而为
不净。糅云。即观近。展转相入。即观小。皮中三十六物。
三十六物。不离皮净相。名相入。由因中作相入想。至
后果位中。能以须弥纳芥子。芥子纳须弥也。

言一味想者。面皮及大小便等。总一切色相合一处。
不见好恶。名为一味。此时名为究竟成就。谓对于不
净。而作净想。方是此观也。

言谓待诸净色等。牒前重解也。谓诸凡夫人。见净定
执为净。不净定执为非净。于境拘碍。而不自在。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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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作相待想。以相形待。令不定执。如人世间将为
净色。若形于天。即为不净。如以畜生为不净。形于地
狱。即为其净。持净作不净解。若无净。不净亦无。若无
不净。净体亦无。故须待净观不净。待不净观净。故言
非不相待也。待者对义也。

言若唯见一类等者。若唯见一类净。或见一类不净。
无二觉。即不名相待。要有净觉。或有不净觉。存此二
觉。然后能变。方名初相。问此言唯见一类。二觉无故。
与第三一味清净相皃何别。答前言一类者。谓明此
相待色。或总作一类净与不净观。此通净秽二观也。
正观为不净时。不见更有净相。正观净时。不见有秽
相。其一味唯作清净观。不作不净观。故二种别也。因
中既尔。果中即能变净为秽。变秽为净。如佛欲成道
时。魔将将三女。坏乱佛心。尔时魔王白佛说偈。此女
甚严妙。体若栴檀香。神仙难可比。进止复安祥。眉如
画初月。奇功甚难当。尔时奉世尊。堪可拂金床。于时
世尊坚固不动。复以慈心。答魔王曰。此女不净聚。九
孔长夜流。薄皮裹腥血。筋缠臭骨头。我观如行厕。汝
见似仙游。愚夫若生爱。被缚不知休。尔时世尊说此
偈巳。令魔三女。变成瘿老姿。身𤷄脉缩。项瘿唇兼。头
发乾燋。鼻中流涕。形容丑陋。不近人情。柱杖腰曲。跛
行而退。此中果中变净为秽也。宝塔品三变净土。即
变秽为净也。

言二觉无故者。摄云。若不相对。别但观一。或净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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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二觉无故。以境一故。

言又于净中品者。秀云。如是两种色。于净上即生爱
染。于不净上即生憎嫌。遂以观之。翻彼爱心。令入不
净中。翻彼憎嫌心。令入净中。此即名为展转相入想。

言由于被障等者。智周即摄释和上二说。一不净物
中。有白骨故。名净性随入。二云。即前薄皮不离三十
六不净物故。名不净随入。此即为展转相入想。因中
既尔。果中能以芥子。纳于须弥等。

言如是展转等者。秀云。于净不净。更不别作随入。唯
见一类。总想为净。或合为不净。乃得成满自在。如前
二相。见有净不。净此第三唯一味清。净破前净不净
执也。问与前第二相入何异。答前相入想。净秽相入。
发明净秽。此唯据净。名为一味三相。是修神通之方
便也。

言唯第四静虑者。问此净解脱。须得舍念清净地。四
禅中何禅得舍念清净地。作得解脱观耶。答疏言唯
第四等。此所依之地。及得名字所由。第四定唯与舍
受相应。离八灾患故。名净解脱。

言论说超过者。问如何第四禅名舍念清净地。答疏
言论说超等。谓第四定离苦乐受动故。名净。

言一切者。动即寻伺。名动乱者。即出入息名乱。或亦
动亦乱。外动发语言。内乱即八灾患。今第四定并离
巳寂静故。

言善磨莹者。磨莹善磨莹。又作观时。思惟极思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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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极作意。修习极修习。审虑极审虑。如磨莹法。名善
磨莹也。

言馀地不然者。问欲界凡夫作观。还有清净。初二三
定。何不立第三解脱耶。答欲界有贪嗔痴。初定有寻
伺乐等。二禅有喜乐。三定有乐。总非清净。故不立第
三解脱也。第四定离此诸障等故。立第三清净解脱
也。

言此亦内外无色想者。问此第三解脱。亦得名内无
色而观外色。作清净想。光鲜相等。何不言耶。答由前
二解脱巳说故。故略不论不也。

言而立异称者。前二解脱以内外障为名。今第三名
净解脱。身作證具足住。故不言内无色想观外色等。
立异解也。对法云。此第三第八。是诸圣者。多所住故。

言俱舍说以四等者。显宗论云。以四无色定善为性。
非无记染法。非解脱故。意言无记及染。不是解脱行
相。亦非散善。性羸劣故。谈四无色。只为巳得解脱。故
非无记及染。论文顺释。疏家意返成。今言巳解脱者。
显巳离无记及染也。

言亦非散善者。即生得善。名散善。体性微劣。今解脱
是加行善也。是修慧势力强故。加行善也。前言染者。
依定起爱。爱味定故。名为染心。此染无记。亦非解脱
体。无记即无覆无记。染即有覆无记也。

言近分解脱者。俱舍说。近分地中。有九无间九解脱
无间。缘下境而生厌。未背下。故兼缘解脱道。而生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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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与解脱名。不同解脱道。正理更一解。直正取第
九解脱。方名解脱。馀八解脱并九无间。并非解脱。缘
下道杂故。未全解脱下地染故。

言所缘下故者。俱舍二十八云。空处近分。缘下地色。
起色想故。准此故知缘下为境。不名解脱。

言彼背下地等者。化度云。背是何义。答婆沙云。背是
辨背。是解脱义。初二解脱弃背色贪。第三解脱弃背
不净观心。四无色处名自弃背。次下地心灭尽定解
脱弃背一切能终心也。

言多说根本者。问何不取近分。答谓根本地无间解
脱二道。皆名解脱。所以取之。近分非全。所以不取。言
非全者。谓近分虽即无间解脱二道。唯取解脱。不取
无间。故言非全也。二云。不取前八解脱。唯取第九解
脱。名非全也(小乘了)

言今者大乘皆巳等者。大乘四无色定。皆巳离自地
欲。事须得彼定巳离当地欲。欲者烦恼总名。亦得名
染。重将巳离染境。思惟胜解。问有何意。答令障转远。
引生胜德。定为能引。慧为所引也。慧及解脱功德。名
胜德也。

言谓如有一等者。一一别陈。谓如有一修行观行人
也。此空解脱。要离自地欲。离空处染。二依自根本空。
唯在根本。非近分也。三重观自地境。重观自地所缘
境界。以无边虚空为境。便是解脱成就。问何处何名。
答有两说。一云。空处定心一聚。心心所法为所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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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虚空。是能依。此定心。是无边虚空所依之处也。二
云。空无边是境。处是能缘。能缘定心。是缘无边虚空
之处。依主释也。今此解处。与生死业报处别。彼以生
死为处。此以定心为处。问所言观空解脱。空于何色。
答空器世间。欲令石壁交过。除彼还障而无碍。故须
空也。问空解脱成就。欲发神通。依何地起发。答要第
四静虑发。以定慧均平。定慧最胜。胜馀地故。

言于彼识处者。第二识无边处解脱。若修之者。事须
依四无色定。若引生无诤愿智功德。事须依第四禅。
当地二十二心心所法。为能缘。下地空无边能缘之
识。为所缘。空既无边。能观之识。识亦无边。但观于识
处。思惟胜解。由前加行。观无边之识。巳得离欲。后重
观时。是名巳得离欲解脱行相。

言于无所有处巳得等者。小乘之中有二说。一者。观
此位我我所无。名无所有。二者。不同下地观识。不同
下地观空。此位之中。总不观境。寂静而住。名无所有。
大乘则以当地二十二心心所法。为能缘。缘下地识
无边处。能观之识。为所缘。缘下无所有为境。离识之
外。更无一法。名无所有也。安国云。于识处巳上境界。
推求之时。思惟识外。无小所得。若色若非色。皆不可
得。由见此境极寂静故。名无所有也。又虽以无所有
为境。若作无所有解时。事须依识上。思惟胜解。虽依
识上作行解。元来不缘识。如人看文书字。则识是字。
若几尔字。几书几点。则不知。但看字。不看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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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空识二名等者。化度问云何不自地境思惟胜解。
观下识耶。答但为此地。心想微劣。故缘识处。起自胜
解。问无所有处。缘下地识。依识作无所有行解。识无
边处缘下地。缘空之识。何不依识。依空解行。答识无
边处。缘空之识体非空。不得作空行相也。无所有处
缘识外无。若不思惟。不能显无所有。是识外无。其识
无边处。缘无边识。便为解脱缘也。无所有处识。以无
所有。为自地名也。问八识中此是何识。答唯识缘第
八见分。其第八识体是无记。以微劣故。唯第六识强。
通三性。内外缘故。问此识是所观。谁为能观。答还是
识观。第六通三念。以后念观前两念识故。一念现行
不得自观。若佛及八地菩萨一念现行亦得自观。以
得自在遍缘法故。

言于有顶地等者。非想非非想解脱也。且当地立名
者。章敬云。非想者。超过无所有处想也。无所有处。想
犹粗故。故名非想也。非非想者。谓于无所有处巳上。
境界推求之时。唯见缘无所有处。极细心心所缘心
极寂静故也。前无所有处所缘是识。观识外无也。小
分亦无也。此是有顶地。唯缘无所有处心心所也。不
同下地有粗想故。名为非想。仍有极寂静心法在。故
名非非想。非由无也。非全无故。谟云。第一非字。非由
无也。此有顶地无彼无所有处粗想。故名非想。第二
非字。非由不也。第三非字。非由无也。仍有内心极细
心心所不无也。故名非非想也。问非想地能缘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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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法。所缘亦是二十二法。未审观察之时。为复
只于下地粗想向上思惟观察。为复兼依当地能缘
心二十二法中向上思惟观察。答通此两说。一云。唯
依所缘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观察。二云。兼于当地极
细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观察。能缘所缘悉皆观察。是
名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行相。

言更不于馀者。只于无所有处能缘心上。思惟胜解。
更不透过缘空识。二地来名。更不于馀也。

言乃至遍于想者。可者约境立名也。无所有处一聚
心心所极明了。故名想可生。想非想地心心所极暗
昧。故无力。不能自生。事须得无所有处。为境牵生。方
能缘境。思惟胜解。即是无所有处想聚。二十二心心
所法。是有顶能缘之想生处。心托境方得生。故有顶
地能缘。能缘之心。缘心缘无所有处二十二。法为所
缘故。故名想可生处。答空识二处。所以言不于馀而
作胜解。但以非想得名。对无所有立故。须观彼以为
解脱。不同下地有粗想故。名为非想。仍有内心。唯见
此极寂静心在。故名非非想解脱。问缘于识外。更无
馀法。名无所有。即不兼自定行二十二法。唯于识处
二十二法上。思惟胜解。今对无所有。名为非想。何不
但于无所有处思惟胜解。即兼于自。答无所有处。唯
从识外无法立名。故唯自他思惟胜解。有顶于自他
得称。故于二处思惟胜解。

言至下当知者。此疏中向下更无说处。章敬云。此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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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菀章中语也。彼中具有十门。初三同此四释名字
门说。故言至下当知。

言上说离染依等者。辨观时节也。上说者。依无学说。
不约有学。伏烦恼名离染。纵使伏烦恼得者。不是此
间离染中收。问争知唯是无学断烦恼得。名离染得。
答疏言上说离染等。并依无学所得者说。非据有学。
有学之人未离染故。问无学之人巳离烦恼。今修解
脱。伏何障耶。答伏所知障。又无学人于巳解脱境。而
重生胜解。故名解脱也。

言前七解脱等者。谓无学等。巳离惑染。名巳解脱。谓
引胜德。于离染境。思惟胜解。而得自在。远离定障。名
为解脱。问争得知不是有学人离染得。答缘第七解
脱。是非想地。当地解脱也。非想地烦恼。设是第三果
人有漏智伏。亦伏不著。无漏智断。亦断不得。若也断
得。即成无学。既非想地烦恼现在(上说无学)

言身證者得者。亦是證第三果人伏烦恼得灭尽定。
不是断烦恼得。既若灭尽定。是伏烦恼得。返显第七
解脱。亦是伏烦恼得。但明灭尽定。必具前七。若具前
七。不必带灭尽定。从初定乃至有顶。皆是伏。非是断。
灭尽定中心心所灭。以身而證。名为身證。今言身證
那含。简馀钝根不得者。此明那含得解脱不得无学。
而离于染。有想一地。必不伏断。是有学故不断。无上
可忻不伏。若尔。有顶染在。何名解脱。答烦恼虽在定
障。小乘伏。得解脱名。若尔。彼既烦恼未除。云何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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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定。答但伏定障。即得彼定以法尔。即能生彼定故。
问何名身證。答亲證义。亲入根本智。断惑得第三果。

言若依唯识有二等者。伏断位次也。问此二师意。云
何异生亦不伏。有顶染应许得彼定。答初师云。欲界
惑种二性繁杂。障定强故。所以须断。不同上界但伏
得入。二云。三禅巳下并欲界烦恼变异受。俱烦恼种
子。障定强故。所以偏断。第四禅巳上并无色界。下三
地惑须伏。非想一地不伏不断。得入灭定。有学虽不
伏。有顶许得灭定。今设不伏。亦得解脱。以心所极微
劣。问唯识但论灭定。云何證于染不染义。答要得前
七解脱。方證第八灭定解脱。举后明前。故无有失。意
言那含既未离染。许得灭證智。前七解脱有未离
染得也。但是一性有覆无记。不障定故。伏之得灭尽
定。

言有顶一地未能伏者。谓无上可忻。此还忻上厌下。
为伏也。有顶者。即三有之顶故。问既尔。何名解脱。答
彼地想细。助惑非强。故不要伏。而得解脱。及灭定。但
以下地无漏善慧断彼定障。而入灭定。

言故瑜伽第十二等者。问何以得知不伏有顶染而
得灭定。答疏言瑜伽等。瑜伽云。空识二解脱。有说离
自地染。言上之二地。无说离自地染字。有学无学影
略说故。初空识二解脱。有说离自地染字。是无学人
离染得。影取后二解脱。亦是离染得也。后二解脱。无
离自地染字。显是有学那含人未离染得。影初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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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亦是未离染得也。故言影略也。

言唯在根本者。入灭尽定。必须依根本定。非近分定。
意言此八解脱若离染。通近分。若思惟观行。事须在
根本定也。

言灭尽定解脱者。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粗动心
心所故。发胜期愿。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渐细渐微。渐
微心时。薰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种子。种子功能。损
伏后念粗动心想。暂不现行。依此分位。立灭定。此都
明有学无学入灭尽定也。即大小乘同说灭尽解脱
想受灭处。便是解脱行相。八个解脱。前七有所缘。第
八无所缘也。

言而无行相弃等者。约所弃想受。大小乘共同。名无
行相。由想受二资助。心强故。于心心所中。独名心行。
今者厌患劳虑。暂尔息灭。此时要断障得。故名解脱。
即灭想受之解脱。依主释。上七解脱皆持业也。观诸
色。即解脱也。问如何入灭尽定时。要弃想受。故入灭
定。答以想受心加行资助心强。入灭定时。事须灭却。
问加行有几。答有三。一寻伺为语加行。二出入息为
身加行。三想受为心加行。问何时灭此三加行。答第
二定灭语加行。由寻伺起语言故。二禅无寻伺故。灭
语加行。三禅灭身加行。由出入息故。身根安位故。第
四禅灭身加行。出入息故。至非想地。灭心加行。由有
想受资助心故。令心能起作用故。入灭定时。心便不
起。弃想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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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然将入时有二等者。问如何是二行相。答入灭定。
一依非想处心入。二依无想界入。问何人入灭定。依
此二心。答若初业人。必依非想处心入。若久习业者
有二。一依无相界入。无相界即是真如故。以久修者
缘无想界心。即入灭定。约无学说二。久修者。随处即
入得灭定。若初修有学。必依有顶游观。无漏为加行
入。次第定中。最居后故。问若以真如心入灭定者。如
何唯识云。用游观无漏智。为加行入耶。答游观无漏。
是不断惑。即得后智。欲入定时。厌离粗想。动作止
息想。而入于定。若据瑜伽论云。无漏智缘真如无相
界。厌心灭。暂时止息。入灭定故。据久修说故。大论云。
入灭定时。或依非想非非想处。而入于定。或依灭定
想。而入于定。若入灭定时有二。一缘三种境。二触三
种触。言缘三种境者。一缘有境。不有我慢扰动心故。
触不动触。二缘境境。无贪瞋等故。不生愿求。触无所
有触。三缘灭境。于一切相。不思惟故。触无相触。有境
者。谓六根心心所境境。二缘境者。谓六尘。灭境者谓
无相。问此定初修各在何界。答初起此定。而在人中。
唯识云。佛及弟子说力起故。人中慧解。极猛利故。缓
起通上二界。论云。后上二界亦得现前。邬陀夷沙弥。
即佛在日。鹙子说法。能信大乘人。依无色界。入灭尽
定。其时此沙弥。难鹙子云。云何无色入灭尽定耶。佛
种种诃责此意。證无色界。得入灭定。问八识中灭几
识耶。答灭不恒行。及恒行一分。不恒行者。谓前六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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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行一分。西方释。一胜军论师云。一分者。赖耶末那。
俱是恒行。但灭末故。言一分也。二戒贤论师云。通于
人法二执。二乘有学。但灭人执。不灭法执。故言一分。
二乘无学灭定。但灭不恒行。心心所法。不灭恒行。一
分不断法执。故直往菩萨初地巳上。若依人空观入
灭定者。唯灭人执末那。若依法空观。入灭定者。人法
末那二分并灭。净分末那与本识。俱法执为本。人执
有故。二断法执。人执随灭。唯断人执。法执必在故。不
遣彼生空智果。若以如来二空观入灭定者。镜智及
平等性智。在定俱转。问入灭定何意。答小乘求止息
想。大乘求功德也(二行相了)

言俱舍论说等者。化度云。俱舍前三解脱。无贪性。即
是善十一中一数也。以初二解脱于秽境不贪。第三
解脱于净境不贪。故此三种以无贪为性。

言眷属五蕴等者。由前三解脱。俱缘色境。即是色蕴。
于境不贪。即无贪性。行蕴中收。受想二法。各摄自名。
心所起时。必托心王。故有识蕴。故言五蕴为性。

言次四无色定者。以四无色定。唯善为性。但有四蕴。
而无色蕴。第八灭尽定解脱。别有非色非心为体。即
是不相应行蕴所摄。

言大乘之中等者。即瑜伽第七十三卷中说。五法者。
一相。二名。三分别。四正智。四如如。糅云。初四有为。后
一无为。初四又二。初三有漏。后一无漏。初三复二。初
二所缘。后一能缘。初二复二。相即所诠。名即能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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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此五法。名即能诠教。相即所诠理。分别谓三界中
所有心心所等。

言世间出世间等者。正智有二。一唯出世间正智。二
世间出世间正智。唯出世间正智者。声闻独觉诸菩
萨等。通达真如。名唯出世间正智。世间出世间正智
者。声闻独觉诸菩萨等。初以正智。通达真如。巳由此
后所得智。缘安立谛。厌三界过患。名世间出世间正
智。如如者。真如妙理(上依论标)

言有漏等者。秀云。有漏慧名世间。无漏慧出世间。七
十三云。八解脱以何为体。彼答云。世间出世间正智
为本。缘真如故。是正智摄。有漏观心。是分别摄。疏主
解论文意。取世间两字。摄五法中分别。分别即是有
漏世间。分别心也。将出世间三字。摄根本后得二智。
皆是无漏。问前七解脱既通有漏修行。如何唤作正
智耶。答疏主取意。分出有漏正智也。若准论意。唯取
无漏正智也。

言唯慧为性者。不简有漏无漏根本后得。皆以慧为
体也。

言缘色非色及等者。问八胜处十遍处。皆是神通。但
除定障。即能引起。何要此八解脱耶。答要缘色非色
及真如境。然后始能离诸定障。引生胜德。解脱为本。
净定方生。问何名缘色非色及真如耶。答初三解脱
缘色为境。但作光明小多相待。相入一味。总是缘色。
次四解脱。缘非色虚空。识无边。无所有。非想非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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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真如境。

言离诸定障等者。法菀说八个解脱。对治六障。初二
解脱除变化障。第三解脱除最极现法乐住障。第四
空处解脱除往还障。第五识无边处解脱除无诤愿
智诸功德障。第六第七解脱除诸漏即烦恼。及有障
即业也。第八解脱除最极现法乐住障也。

言非馀能故者。显慧功能。意道前来引生功德。离定
障。皆是慧也。故言非馀也(尅实体)

言若相应体等者。即心王心所相应。王所共成四蕴。
初七解脱。以四蕴为性。若眷属体。以五蕴为性。

言故对法等者。问无色界如何亦是五蕴。意言前三
解脱缘色。

妙法莲华经玄赞要集卷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