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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第 920a 页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五
天台沙门湛然述
释此本门十妙,于中自二:先本迹,次十妙。
所以先明本迹者,以本迹名通,故须通辨。
简通从别,使今本迹昭然可观,是故于中
先通论本迹,次别论本迹。
通论中二:先列,
亦名生起;次释。初中言「事理」者,秖是真
俗。「理教」者,真俗是理,说此真俗名之为教。
教行等,可解。次释中且为二:先释,次「若约
下」结摄。初文自六,一一文中皆简通以出
别。又一一文皆三,谓先释本迹相,次明本
迹相显理融,三引文證。初理事中云「从无
住本立一切法」者,无明为一切法作本,无
明即法性,无明复以法性为本,当知诸法
亦以法性为本,法性即无明,法性复以无
明为本,法性即无明,法性无住处,无明即
法性,无明无住处,无明法性虽皆无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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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切诸法为本,故云「从无住本立一切
法」。无住之本既通,是故真谛指理也;一切诸
法事也,即指三千为其森罗。言「从本垂
迹」者,此理性之本迹,由此方有外用本迹,
是故始从理事终乎已今。六重本迹,前之
五重通已通今通本通迹,恐滥迹,故于一
一重显了释云,本时实相乃至最初实得实
相。又以第六已今一重,判前五重有本有
迹,验知前五皆属于本。又六重末相显理融
中皆云「本迹虽殊不思议一」者,借肇公言
叹本迹理。肇公虽有本迹之言,本之与迹
皆属于迹。今言不思议者,约事则本昔迹
今,约理则无复今昔,故知理体皆不思议。
若约今之五重本迹准义说者,约事则有
本中事理、迹中事理,约理则无复本迹事理
之殊,是故皆云「不思议一」。乃至馀四亦复如
是。第六已今,「已」即是迹,即指迹门及诸迹
教;「今」即是本,即指本门,本门已前皆名为
已,涌出已后方名为今,故云已说事理乃
至权实名之为迹。今说事理乃至权实皆名
为本,故知若无迹中事理乃至权实,何能
显于长远之本?又已今之言虽异前五,亦
是一往指于寿量,名为今本。若望初本则
应又简已今不同。法华已前诸经已今仍属
于迹,今经所明乃是真明久远之本,即是已
说已今为迹,今说已今为本,方是实说。所
以六门引證之文,前三引迹、后三引本者何?
然前三复通本之与迹,俱有事理乃至教
行、体用等三,通中复别,既云本用本权,非
法」。无住之本既通,是故真谛指理也;一切诸
法事也,即指三千为其森罗。言「从本垂
迹」者,此理性之本迹,由此方有外用本迹,
是故始从理事终乎已今。六重本迹,前之
五重通已通今通本通迹,恐滥迹,故于一
一重显了释云,本时实相乃至最初实得实
相。又以第六已今一重,判前五重有本有
迹,验知前五皆属于本。又六重末相显理融
中皆云「本迹虽殊不思议一」者,借肇公言
叹本迹理。肇公虽有本迹之言,本之与迹
皆属于迹。今言不思议者,约事则本昔迹
今,约理则无复今昔,故知理体皆不思议。
若约今之五重本迹准义说者,约事则有
本中事理、迹中事理,约理则无复本迹事理
之殊,是故皆云「不思议一」。乃至馀四亦复如
是。第六已今,「已」即是迹,即指迹门及诸迹
教;「今」即是本,即指本门,本门已前皆名为
已,涌出已后方名为今,故云已说事理乃
至权实名之为迹。今说事理乃至权实皆名
为本,故知若无迹中事理乃至权实,何能
显于长远之本?又已今之言虽异前五,亦
是一往指于寿量,名为今本。若望初本则
应又简已今不同。法华已前诸经已今仍属
于迹,今经所明乃是真明久远之本,即是已
说已今为迹,今说已今为本,方是实说。所
以六门引證之文,前三引迹、后三引本者何?
然前三复通本之与迹,俱有事理乃至教
行、体用等三,通中复别,既云本用本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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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文能显,况以本门为今,灼然不可引迹,
为是义故,三引迹文、三引本文。又前之
三文,既在于因,本因狭故,但以迹倒本,故
但引迹门。
次结摄中,言「若约已今论本迹
者」去至「不思议」,是却明前来五重本迹,以
摄十妙有本有迹,别约今经本门所明十
粗十妙,方乃名本乃名本妙。又将六重
望于十妙,有全有缺、有多有少,故重明
之。于中为三:初正明相摄,次「最初」下简示,
三「若无」下总明相显理融。初文乘便,六双之
中从后逆识,若识已今,即知馀五,故逆次
释也。所以六门明摄不同者,以六门中三
因二果,已今复是今经二门,是故随义所摄
不同。
次简示中云「最初之本但本而非迹」
等者,最初实成既未垂迹,故唯属本。中间
相望,互为本迹。又中间所成,垂迹之时名为
亦迹,显本之时名为亦本。最后已说,即是今
日已说迹门,未显本时,故唯属迹,若无已
说,即举今日迹门,今说之本即举今日本
门。
○次正明本迹中二:先列,次释。释中文中
自为十重,释此十妙。初略释中自为十重,
于初文稍广,馀九文略。初文三:初举本,次
「若十六」下举迹比决,三「若留」下拂迹显本。
迹文中云「娑婆为墨」至「宁当得尽」者,此引
迹门〈化城品〉文,不合引于弥勒等言,弥勒
不知文在本门,或是借于本中之文,来此
况喻,假使迹中三千尘点补处智力亦不能
知,若定用迹文,则应除弥勒等二十五字
为是义故,三引迹文、三引本文。又前之
三文,既在于因,本因狭故,但以迹倒本,故
但引迹门。
次结摄中,言「若约已今论本迹
者」去至「不思议」,是却明前来五重本迹,以
摄十妙有本有迹,别约今经本门所明十
粗十妙,方乃名本乃名本妙。又将六重
望于十妙,有全有缺、有多有少,故重明
之。于中为三:初正明相摄,次「最初」下简示,
三「若无」下总明相显理融。初文乘便,六双之
中从后逆识,若识已今,即知馀五,故逆次
释也。所以六门明摄不同者,以六门中三
因二果,已今复是今经二门,是故随义所摄
不同。
次简示中云「最初之本但本而非迹」
等者,最初实成既未垂迹,故唯属本。中间
相望,互为本迹。又中间所成,垂迹之时名为
亦迹,显本之时名为亦本。最后已说,即是今
日已说迹门,未显本时,故唯属迹,若无已
说,即举今日迹门,今说之本即举今日本
门。
○次正明本迹中二:先列,次释。释中文中
自为十重,释此十妙。初略释中自为十重,
于初文稍广,馀九文略。初文三:初举本,次
「若十六」下举迹比决,三「若留」下拂迹显本。
迹文中云「娑婆为墨」至「宁当得尽」者,此引
迹门〈化城品〉文,不合引于弥勒等言,弥勒
不知文在本门,或是借于本中之文,来此
况喻,假使迹中三千尘点补处智力亦不能
知,若定用迹文,则应除弥勒等二十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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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理即顺,师云「恐别有意」。然虽引弥勒语
势稍殊,彼本门文但云「我等住阿惟越致地,
于是事中亦所不达」,今此文中以出假智
数世界不知,况其尘数?若取知尘,秖应
合用出假智耳。是故应用前文说也。
言「拂迹显本」者,但指若干尘数已前成佛,
则中间今日任运被拂,久远之本任运可见。
下去九妙例皆如是。此下本果本国二妙,唯
有二文立妙及拂迹显本,下之七妙直尔指
本,下更广释,故此未论,文并可见。
次生
起中三:初标来意,次正生起,三「义乃」下结
意。
次同异中二:先立,次「作此」下释。释中又
二:先明开合意,次「迹中」下正明开合。于中
四:先明迹中因开果合,次明感应等不开
不合,三「本开」下明本中因合而果开,四利益
一亦同感应等意。初文迹中离因为四,合
果中寿命涅槃为一三法,合此本门涅槃寿
命。次感应等本迹俱有二处名同,同是果上
之用。三明本中因合如前,但明果开,迹中
无果名,即成离三法以为果等三,本中有
果名,故但云「离二」。于中为三:先释开意,
今佛法华未入灭故未论涅槃,往佛既于
法华唱灭皆是净机。次「又往事」下约事已
定正明开出。三「迹中」下重释迹中不用所
以。最后一妙二处名同,而今昔时异,既本迹
十开合之殊,若不了迹中十门,安能晓此
理等六义及以因等十妙旨归?
次引證文三:
初引文意,次正引,三结。初文三:初略示引
文处所,次「然先佛」下明本文略意,三「今就」下
势稍殊,彼本门文但云「我等住阿惟越致地,
于是事中亦所不达」,今此文中以出假智
数世界不知,况其尘数?若取知尘,秖应
合用出假智耳。是故应用前文说也。
言「拂迹显本」者,但指若干尘数已前成佛,
则中间今日任运被拂,久远之本任运可见。
下去九妙例皆如是。此下本果本国二妙,唯
有二文立妙及拂迹显本,下之七妙直尔指
本,下更广释,故此未论,文并可见。
次生
起中三:初标来意,次正生起,三「义乃」下结
意。
次同异中二:先立,次「作此」下释。释中又
二:先明开合意,次「迹中」下正明开合。于中
四:先明迹中因开果合,次明感应等不开
不合,三「本开」下明本中因合而果开,四利益
一亦同感应等意。初文迹中离因为四,合
果中寿命涅槃为一三法,合此本门涅槃寿
命。次感应等本迹俱有二处名同,同是果上
之用。三明本中因合如前,但明果开,迹中
无果名,即成离三法以为果等三,本中有
果名,故但云「离二」。于中为三:先释开意,
今佛法华未入灭故未论涅槃,往佛既于
法华唱灭皆是净机。次「又往事」下约事已
定正明开出。三「迹中」下重释迹中不用所
以。最后一妙二处名同,而今昔时异,既本迹
十开合之殊,若不了迹中十门,安能晓此
理等六义及以因等十妙旨归?
次引證文三:
初引文意,次正引,三结。初文三:初略示引
文处所,次「然先佛」下明本文略意,三「今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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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略而义周。
第五广解十文,文自为十,
于中又二:初总明本妙意,次正释。初文又
三:初略明来意,次「但本极」下明本远难知,
三「虽然」下明不可不知。次正明因妙,又二:
先释,次料简。初又三:初立本,次「迹因多种」
下引迹辨异,三「以三义」下拂迹显本。下去
九妙分文皆然。初文又三:初引文,次释,三
「一句」下结本因四义。下九皆然。言「藉草然灯」
等者,《大论》第四,释佛与阿难先世因缘中
云「释迦先世作瓦师,名曰大光明。尔时有
佛名释迦文,彼佛弟子名如今佛弟子,与
佛俱至瓦师舍宿,瓦师以草座然灯,石蜜
浆施佛及比丘,发誓愿当来五浊之世作
佛,佛及弟子如今佛名宇不异。」「昔为摩纳」
者具如《瑞应》。然灯授记得无生忍,故知是
通佛也。「昔为宝海梵志」,具如《悲华》第二云:
「有菩萨名寂意,问佛:其馀诸佛世界清净,
今佛世尊何故处此五浊而说三乘?佛言:
净不净土皆本愿故。我于过去恒沙阿僧祇
劫,此佛世界名删提岚,劫名善持,轮王名
无诤念,王四天下,有一臣名曰宝海,是梵
志种善知占相。时生一子,三十二相八十种
好,诸天常来供养,因为作字名曰宝藏。后
出家成道亦名宝藏,转法轮度众生已。次
游聚落,为圣王说法已,王请安居,王之七
宝亦自申供养,王有千子亦各三月供养,广
如经说,乃至满二百五十年。后宝海来至
佛所,得记作佛,十方微尘世界众生凡是宝
海光所化者,一时成道。宝海次劝轮王发
第五广解十文,文自为十,
于中又二:初总明本妙意,次正释。初文又
三:初略明来意,次「但本极」下明本远难知,
三「虽然」下明不可不知。次正明因妙,又二:
先释,次料简。初又三:初立本,次「迹因多种」
下引迹辨异,三「以三义」下拂迹显本。下去
九妙分文皆然。初文又三:初引文,次释,三
「一句」下结本因四义。下九皆然。言「藉草然灯」
等者,《大论》第四,释佛与阿难先世因缘中
云「释迦先世作瓦师,名曰大光明。尔时有
佛名释迦文,彼佛弟子名如今佛弟子,与
佛俱至瓦师舍宿,瓦师以草座然灯,石蜜
浆施佛及比丘,发誓愿当来五浊之世作
佛,佛及弟子如今佛名宇不异。」「昔为摩纳」
者具如《瑞应》。然灯授记得无生忍,故知是
通佛也。「昔为宝海梵志」,具如《悲华》第二云:
「有菩萨名寂意,问佛:其馀诸佛世界清净,
今佛世尊何故处此五浊而说三乘?佛言:
净不净土皆本愿故。我于过去恒沙阿僧祇
劫,此佛世界名删提岚,劫名善持,轮王名
无诤念,王四天下,有一臣名曰宝海,是梵
志种善知占相。时生一子,三十二相八十种
好,诸天常来供养,因为作字名曰宝藏。后
出家成道亦名宝藏,转法轮度众生已。次
游聚落,为圣王说法已,王请安居,王之七
宝亦自申供养,王有千子亦各三月供养,广
如经说,乃至满二百五十年。后宝海来至
佛所,得记作佛,十方微尘世界众生凡是宝
海光所化者,一时成道。宝海次劝轮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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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次劝太子发心,次令诸天八部发心,乃
至三千世界皆发菩提心。次于畜生地狱道
中,一一众生前现一佛身,令得离苦。七年
之中,人天八部,无欲心者,皆兴供养。」「又是
弥陀之师」者,彼〈授记品〉「彼佛先入三昧,现十
方净土集诸菩萨,先授宝海记,宝海次授
弥陀记,次授轮王太子记。云:汝观人天及三
恶道,生大悲心,断诸苦恼,令住安乐。今
当字汝为观世音等。」轮王太子乃至一切
诸天世人,莫不皆是梵志劝其发心,故皆
是师。三拂迹中二:先拂,次「若得」下融通。初文
三:初示拂之方法,应求三义,次「今世」下
释拂迹方法意,三「若执」下斥执迹之失。初文
者,自一代教门无不皆云伽耶始成,大乘
融通无过《华严》,经初亦云「于菩提场始成
正觉」,故知大小说成皆近,故知是迹。第二义
者,若是本因不应多种,秖应修一圆因感
一圆果,既有四义深浅不同,当知即是本
实成后随顺物机,机缘不同从本垂迹示
四因相,故知不同定属于迹。第三义者,但
开寿量点出最初长远之本,中间今日任运
自废。「拂」者,拨也除也。初为迹覆,今拂却覆
示真实本,因妙既尔,乃至利益类此可知。
次文可知。三斥失中三:初明执迹迷本,次
准下知上令识迹知本。「准下知上」此之四
字,应在轮譬位妙下,或可书误,即成两文
各有法譬。三「呜呼」下叹责。次料简中,问可
知。答中二:初总答非初住之难,次「又中间」
下举果况因。
次本果妙中亦三,如前。初文
至三千世界皆发菩提心。次于畜生地狱道
中,一一众生前现一佛身,令得离苦。七年
之中,人天八部,无欲心者,皆兴供养。」「又是
弥陀之师」者,彼〈授记品〉「彼佛先入三昧,现十
方净土集诸菩萨,先授宝海记,宝海次授
弥陀记,次授轮王太子记。云:汝观人天及三
恶道,生大悲心,断诸苦恼,令住安乐。今
当字汝为观世音等。」轮王太子乃至一切
诸天世人,莫不皆是梵志劝其发心,故皆
是师。三拂迹中二:先拂,次「若得」下融通。初文
三:初示拂之方法,应求三义,次「今世」下
释拂迹方法意,三「若执」下斥执迹之失。初文
者,自一代教门无不皆云伽耶始成,大乘
融通无过《华严》,经初亦云「于菩提场始成
正觉」,故知大小说成皆近,故知是迹。第二义
者,若是本因不应多种,秖应修一圆因感
一圆果,既有四义深浅不同,当知即是本
实成后随顺物机,机缘不同从本垂迹示
四因相,故知不同定属于迹。第三义者,但
开寿量点出最初长远之本,中间今日任运
自废。「拂」者,拨也除也。初为迹覆,今拂却覆
示真实本,因妙既尔,乃至利益类此可知。
次文可知。三斥失中三:初明执迹迷本,次
准下知上令识迹知本。「准下知上」此之四
字,应在轮譬位妙下,或可书误,即成两文
各有法譬。三「呜呼」下叹责。次料简中,问可
知。答中二:初总答非初住之难,次「又中间」
下举果况因。
次本果妙中亦三,如前。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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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引经立本,次释,次举迹中四教不同
中云,「或言道树草座三十四心」等者,《俱舍》、
《婆沙》、《智论》所明三,秖四阶成道菩萨。今文出
处非一,道树天衣具如《大品》,或言寂灭道场
具如《华严》,或言道场虚空为座等,亦如《华严》、
《普贤观》。《大论》三十八云「声闻经说敷草座,
衍经中说或见敷草座树下,或见敷天綩
綖,六天天衣不同,随福所感,或见无量由
句宝座。」「若是」下释上三义。斥失等如文。
次
国土妙中分文如前,迹不同中又二:初约
他经,次约今经迹门。初文中四土不同中
云「或言西方有土名无胜」者,《涅槃》云:「西方
过三十六恒沙,有土名无胜。」又云:「十方世
界各有释迦净土。」《首楞严》中复云:「释尊有净
土名一灯明,是释迦本土。」此亦迹中之说。
言「常寂光土」者,又二:先标,次释。如本门中
地涌菩萨下方空中住,从地出已,亦诣虚
空七宝妙塔,彼此虚空俱表寂光。「寂光理通
如镜如器」等者,譬如诸天共宝器食,如《止
观》第三记。「三变土田或见同居净」乃至「方便
有馀」者,三变之净若据土相似同居净,据
移天人置于他土纯诸宝树宝狮子座,唯
有诸佛及诸菩萨,则似方便有馀,故著「或」
言,准文又应亦似实报无障碍土。
四明感
应中文句大同,文后更加粗妙广狭料简耳。
初四教迹不同中云「三藏佛一日三时照机」
者,及下通教皆云「照九法界」,当教皆有三
乘故也。三藏中「又如大论等云佛入城乞
食」者,为女人父母所遮不得出故、为病者
中云,「或言道树草座三十四心」等者,《俱舍》、
《婆沙》、《智论》所明三,秖四阶成道菩萨。今文出
处非一,道树天衣具如《大品》,或言寂灭道场
具如《华严》,或言道场虚空为座等,亦如《华严》、
《普贤观》。《大论》三十八云「声闻经说敷草座,
衍经中说或见敷草座树下,或见敷天綩
綖,六天天衣不同,随福所感,或见无量由
句宝座。」「若是」下释上三义。斥失等如文。
次
国土妙中分文如前,迹不同中又二:初约
他经,次约今经迹门。初文中四土不同中
云「或言西方有土名无胜」者,《涅槃》云:「西方
过三十六恒沙,有土名无胜。」又云:「十方世
界各有释迦净土。」《首楞严》中复云:「释尊有净
土名一灯明,是释迦本土。」此亦迹中之说。
言「常寂光土」者,又二:先标,次释。如本门中
地涌菩萨下方空中住,从地出已,亦诣虚
空七宝妙塔,彼此虚空俱表寂光。「寂光理通
如镜如器」等者,譬如诸天共宝器食,如《止
观》第三记。「三变土田或见同居净」乃至「方便
有馀」者,三变之净若据土相似同居净,据
移天人置于他土纯诸宝树宝狮子座,唯
有诸佛及诸菩萨,则似方便有馀,故著「或」
言,准文又应亦似实报无障碍土。
四明感
应中文句大同,文后更加粗妙广狭料简耳。
初四教迹不同中云「三藏佛一日三时照机」
者,及下通教皆云「照九法界」,当教皆有三
乘故也。三藏中「又如大论等云佛入城乞
食」者,为女人父母所遮不得出故、为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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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为欲令人见相好故、为本无施心待
乞方施者故,如是有十因缘,并三藏物观
机益物之相。次分别中云「复次本感迹感粗
妙相对四句」者,本文远指最初,实得之时所
被机缘亦有四教,则三教为粗,圆教为妙。
迹中被机亦不出四,粗妙亦尔。故今不从
粗妙以判本迹,但从最初名之为本,当
知本时粗妙俱妙,迹中粗妙俱粗,广狭可知。
应中四句粗妙如文。又被多世界为广,被
少世界为狭,最初垂应及中间等亦有广
狭,今亦不从广狭以判,故知久成广狭俱
妙,中间今日广狭俱粗。
次神通中文句大同。
「又四句料简如上」者,木通粗妙、迹通粗妙以
为四句,本迹广狭四句亦尔。亦不以粗妙
广狭而判本迹,但取最初以之为本。
六说
法妙中明迹不同中二:初略例《涅槃》三味出
牛,次「何者」下释。释中二:先释,次问答料简。
初释中二:初举譬,次「佛亦如是」下正合。初
文又二:先总别举譬,次「若牛」下略以三教
结。初又二:初总,次「若啖凡草」下别。初文
言「良犊不高原下下湿」等者,此引《大经》第二
破旧医中云:「若是乳牛不食酒糟(酒真麦分,糟俗别[麸-夫+弋])
其犊调善(不驰空不骤有)放牧之处,不在高原(涅槃)亦
不下湿(生死),饮以清水(非欲浊也)不令驰走(不见
散也),不与特牛同共一群(佛不共法),饮食调适(不饥
空、不饱俗),如是乳者名为甘露(秘密藏也)。」「忍草」者,义含
多种,故别出四味,如文。次合中二:先总,次
「善趣」下别。别中二:先人天四教,次五味。又
二:初约部从教,次略对四教四佛正合五
乞方施者故,如是有十因缘,并三藏物观
机益物之相。次分别中云「复次本感迹感粗
妙相对四句」者,本文远指最初,实得之时所
被机缘亦有四教,则三教为粗,圆教为妙。
迹中被机亦不出四,粗妙亦尔。故今不从
粗妙以判本迹,但从最初名之为本,当
知本时粗妙俱妙,迹中粗妙俱粗,广狭可知。
应中四句粗妙如文。又被多世界为广,被
少世界为狭,最初垂应及中间等亦有广
狭,今亦不从广狭以判,故知久成广狭俱
妙,中间今日广狭俱粗。
次神通中文句大同。
「又四句料简如上」者,木通粗妙、迹通粗妙以
为四句,本迹广狭四句亦尔。亦不以粗妙
广狭而判本迹,但取最初以之为本。
六说
法妙中明迹不同中二:初略例《涅槃》三味出
牛,次「何者」下释。释中二:先释,次问答料简。
初释中二:初举譬,次「佛亦如是」下正合。初
文又二:先总别举譬,次「若牛」下略以三教
结。初又二:初总,次「若啖凡草」下别。初文
言「良犊不高原下下湿」等者,此引《大经》第二
破旧医中云:「若是乳牛不食酒糟(酒真麦分,糟俗别[麸-夫+弋])
其犊调善(不驰空不骤有)放牧之处,不在高原(涅槃)亦
不下湿(生死),饮以清水(非欲浊也)不令驰走(不见
散也),不与特牛同共一群(佛不共法),饮食调适(不饥
空、不饱俗),如是乳者名为甘露(秘密藏也)。」「忍草」者,义含
多种,故别出四味,如文。次合中二:先总,次
「善趣」下别。别中二:先人天四教,次五味。又
二:初约部从教,次略对四教四佛正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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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并从牛出。初云「两机击出第四第五味」
者,此华严中别圆两教,此即约部从教立
名,馀例可知。次文者又约当分所说不同。
「复次」下复以四句分别已今。故知初明已
今本迹犹是一往,已迹今本如前分别。「已本
今迹」者,已本者最初也,今迹者迹门是,今迹
佛所说。「俱迹」者,本成已后迹门已前为已迹,
今此本门亦是迹佛所说故也。「今已俱本」者,
最初为已本,本门为今本。「权实乃至事理四
句云云」者,各以已今本迹相望为四句也。
如已实今权,已权今实,俱权俱实,乃至事理
亦复如是。但以最初为已为本,例前可
知。
七眷属妙中但出本相,从文殊观音至
惑者未了,略出迹中不同之相,随诸部中列
圣之相,亦可以为四相不同。今初,如文。次
释,释中又二:初正释,次释疑。初言「法性虚
空之寂光」者,即以下方及塔在此方虚空
表寂光也。此诸菩萨住下方虚空,涌出
已后亦住虚空,此土得闻开权显实得无
生忍者,亦住虚空之寂光也。虽俱虚空以
表寂光,能住之人不无久近,涌出菩萨得
忍已久,是故迹中始近入者不识久者。次迹
中文云「文殊观音或为师为弟子」者,文殊
昔为妙光菩萨教化灯明八王子,是八王子
相次授记,其最后者名曰然灯,然灯既是释
迦之师,妙光乃成释迦九代祖师。《观音经》中
释迦过去于正法明如来所学习道法,正法
明如来即观音本身,故知文殊、观音并曾为
师。调达即是阿私陀仙,具如今经。如是等
者,此华严中别圆两教,此即约部从教立
名,馀例可知。次文者又约当分所说不同。
「复次」下复以四句分别已今。故知初明已
今本迹犹是一往,已迹今本如前分别。「已本
今迹」者,已本者最初也,今迹者迹门是,今迹
佛所说。「俱迹」者,本成已后迹门已前为已迹,
今此本门亦是迹佛所说故也。「今已俱本」者,
最初为已本,本门为今本。「权实乃至事理四
句云云」者,各以已今本迹相望为四句也。
如已实今权,已权今实,俱权俱实,乃至事理
亦复如是。但以最初为已为本,例前可
知。
七眷属妙中但出本相,从文殊观音至
惑者未了,略出迹中不同之相,随诸部中列
圣之相,亦可以为四相不同。今初,如文。次
释,释中又二:初正释,次释疑。初言「法性虚
空之寂光」者,即以下方及塔在此方虚空
表寂光也。此诸菩萨住下方虚空,涌出
已后亦住虚空,此土得闻开权显实得无
生忍者,亦住虚空之寂光也。虽俱虚空以
表寂光,能住之人不无久近,涌出菩萨得
忍已久,是故迹中始近入者不识久者。次迹
中文云「文殊观音或为师为弟子」者,文殊
昔为妙光菩萨教化灯明八王子,是八王子
相次授记,其最后者名曰然灯,然灯既是释
迦之师,妙光乃成释迦九代祖师。《观音经》中
释迦过去于正法明如来所学习道法,正法
明如来即观音本身,故知文殊、观音并曾为
师。调达即是阿私陀仙,具如今经。如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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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却为弟子。「问本迹相望千界尘少增道数
多」者,三千世界地涌菩萨是本时眷属,秖云
三千地皆震裂无量菩萨同时涌出,若望今
时迹中眷属,如〈分别功德品〉增道损生,初
六百八十万亿那由他恒河沙众生得无生
法忍,复千倍得闻持,一界尘得辩才,大千
尘得不退,中千小千乃至一四天下及八界
尘初始发心,比于涌出,涌出甚少。四句分别
亦例前文,但以久近而判本迹,终不以法
身深浅、化缘广狭等判也。
八涅槃妙者,明
迹不同中,先明迹意,虽复不同本无长短;
次「或取」下正明不同。初文意中云「始诸弟子
终于蝮虿」等者,《大经》列众八十亿百千比丘
成就大乘等一空行,六十亿比丘尼皆大
阿罗汉,一恒菩萨,二恒优婆塞,三恒优婆夷,
四恒离车,五恒大臣,六恒国王,七恒夫人,
八恒天女,九恒龙王,十恒鬼神,二十恒金翅,
乃至阎浮提中一切蜂王。又东方去此无量
无边恒河沙数微尘世界,彼土有佛号虚
空等如来,告第一大弟子,宜往西方娑婆
世界,彼土有佛号释迦文,不久涅槃;汝可
持此世界香饭以献彼佛,彼佛食已入于
涅槃并可礼敬请决所疑。尔时无边身菩
萨,即受佛教,从座而起稽首绕无量匝,大
菩萨众俱共发来至娑婆世界。又阿阇世王
及其夫人乃至视毒能杀人者,「蛣𧎉蝮虿及
十六恶律仪」者,蛣𧎉亦曰𧎉螂。《尔雅》云:「黑
甲虫,食粪土也。」蝮者毒也,《尔雅》云:「蝗子未
有翅者。」又云「广三寸,身大如臂。」《史记》云:「蝮
多」者,三千世界地涌菩萨是本时眷属,秖云
三千地皆震裂无量菩萨同时涌出,若望今
时迹中眷属,如〈分别功德品〉增道损生,初
六百八十万亿那由他恒河沙众生得无生
法忍,复千倍得闻持,一界尘得辩才,大千
尘得不退,中千小千乃至一四天下及八界
尘初始发心,比于涌出,涌出甚少。四句分别
亦例前文,但以久近而判本迹,终不以法
身深浅、化缘广狭等判也。
八涅槃妙者,明
迹不同中,先明迹意,虽复不同本无长短;
次「或取」下正明不同。初文意中云「始诸弟子
终于蝮虿」等者,《大经》列众八十亿百千比丘
成就大乘等一空行,六十亿比丘尼皆大
阿罗汉,一恒菩萨,二恒优婆塞,三恒优婆夷,
四恒离车,五恒大臣,六恒国王,七恒夫人,
八恒天女,九恒龙王,十恒鬼神,二十恒金翅,
乃至阎浮提中一切蜂王。又东方去此无量
无边恒河沙数微尘世界,彼土有佛号虚
空等如来,告第一大弟子,宜往西方娑婆
世界,彼土有佛号释迦文,不久涅槃;汝可
持此世界香饭以献彼佛,彼佛食已入于
涅槃并可礼敬请决所疑。尔时无边身菩
萨,即受佛教,从座而起稽首绕无量匝,大
菩萨众俱共发来至娑婆世界。又阿阇世王
及其夫人乃至视毒能杀人者,「蛣𧎉蝮虿及
十六恶律仪」者,蛣𧎉亦曰𧎉螂。《尔雅》云:「黑
甲虫,食粪土也。」蝮者毒也,《尔雅》云:「蝗子未
有翅者。」又云「广三寸,身大如臂。」《史记》云:「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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螫手则断。」虿者毒虫也,《左传》云:「蜂虿者十年
尚有毒,尾末卷如妇人发。」「蝮」字(孚目反,不同福音)。有
人云:无边身菩萨身量无边,云何复云从彼
来此?应反质云:既云来此,云何无边?言无
边者,身实有边而名无边,如阿弥陀寿实
有量而名无量,若寿无量如何得有观音补
处?「倚卧背痛」者,如《止观》第八记。及北首卧
等,亦三藏佛相,具如《止观》第一记。次正明
不同中二:初约两经释相,次结会两经意
同。初文又二:先明不同以申此经,次「经曰」
下引与《大经》明同。初文又二:先藏通,次别
圆。初文二:初略标二异,次「生身」下更释二
别。释三藏中云「食檀耳」者,《长阿含》第三云:
「佛至波波城阇头园,有长者名周那,请
佛及比丘僧,别为佛煮旃檀耳羹,以世奇
故独奉于佛。阿难白:长者设供无福,佛最
后于其舍食入般涅槃。佛言:莫作是说。
长者今者获大福利寿命色力善名,生多财
宝,死生天上。」次别圆中二:先别、次圆。别中二:
先引地人,次正释。释中云「色解脱乃至识
解脱」至「无馀」者,既云灭色乃至灭识,即是
界外析色之义,故以因尽名为有馀,果亡
名为无馀。理而言之,变易因果不应分二,
当知为成别教义也。次经曰「今日座中」等
者,出《像法决疑经》,与《大经》文同,又二:先列,
次「此明」下结。次「大经」下会同,中四:初略标同,
次「大经」下正会,三「二经」下结同从根利钝,四
「又数数」下会明常文同。初如文。次文中言
「迦叶初问长寿」者,第三经初设三十六问,初
尚有毒,尾末卷如妇人发。」「蝮」字(孚目反,不同福音)。有
人云:无边身菩萨身量无边,云何复云从彼
来此?应反质云:既云来此,云何无边?言无
边者,身实有边而名无边,如阿弥陀寿实
有量而名无量,若寿无量如何得有观音补
处?「倚卧背痛」者,如《止观》第八记。及北首卧
等,亦三藏佛相,具如《止观》第一记。次正明
不同中二:初约两经释相,次结会两经意
同。初文又二:先明不同以申此经,次「经曰」
下引与《大经》明同。初文又二:先藏通,次别
圆。初文二:初略标二异,次「生身」下更释二
别。释三藏中云「食檀耳」者,《长阿含》第三云:
「佛至波波城阇头园,有长者名周那,请
佛及比丘僧,别为佛煮旃檀耳羹,以世奇
故独奉于佛。阿难白:长者设供无福,佛最
后于其舍食入般涅槃。佛言:莫作是说。
长者今者获大福利寿命色力善名,生多财
宝,死生天上。」次别圆中二:先别、次圆。别中二:
先引地人,次正释。释中云「色解脱乃至识
解脱」至「无馀」者,既云灭色乃至灭识,即是
界外析色之义,故以因尽名为有馀,果亡
名为无馀。理而言之,变易因果不应分二,
当知为成别教义也。次经曰「今日座中」等
者,出《像法决疑经》,与《大经》文同,又二:先列,
次「此明」下结。次「大经」下会同,中四:初略标同,
次「大经」下正会,三「二经」下结同从根利钝,四
「又数数」下会明常文同。初如文。次文中言
「迦叶初问长寿」者,第三经初设三十六问,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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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云何得长寿金刚不坏身?下文答中如〈长
寿品〉作寄金譬,但寄少年不寄老人。长
者行还索金无所,既云「行还」,故知法身常
住不灭。下〈金刚身品〉广明护法持不杀戒
得金刚身。又经下文处处明于未来常住。第
三可见。第四会常中云「二万灯明等于法
华明常」等者,二万灯明具如〈序品〉中说,《法
华经》广明一乘,一乘即是常住也。
九明寿命
妙中,初立,次引经中先引本文,次释,即
引中间以拟于本,明迹不同中二:先藏通,
次别圆。初文二:先略释,次「此两」下判无法
身之本。别圆中亦二:先略释,次「此等」下况
结。
十释利益妙者,亦初略立利益,上句立、
下句释。次「若迹」下明迹不同者,今此略列,具
足应如前文七益十益者是。言「乃至增道」
等者,约经虽是本门,既是今世迹中指本
名为本门,故知今日正当迹中利益,乃至本
成已后俱名中间,中间显本得利益者尚
成迹益,况复今日?「以迹」下重举本益之相,
本文既狭亦拟迹而知本,故「本本」下明相显
融即,众迹虽多用本为本,故云「本本」。本事
已往,若不借迹何能识本?如拨影指天
即此义也。
六三世料简者,初略立,次问答
料简。初文三:初引经示相,次「若过去」下释,
三「三世」下结。结中二:先法,次譬。次问答中,
初如文。第二问者,若言诸佛皆有分身,多
宝亦在诸佛之数,应有分身,何故云全身
不散?即是重难。若全身者,何故复云处处
听经?答中先引《大论》解八念中初念佛中
寿品〉作寄金譬,但寄少年不寄老人。长
者行还索金无所,既云「行还」,故知法身常
住不灭。下〈金刚身品〉广明护法持不杀戒
得金刚身。又经下文处处明于未来常住。第
三可见。第四会常中云「二万灯明等于法
华明常」等者,二万灯明具如〈序品〉中说,《法
华经》广明一乘,一乘即是常住也。
九明寿命
妙中,初立,次引经中先引本文,次释,即
引中间以拟于本,明迹不同中二:先藏通,
次别圆。初文二:先略释,次「此两」下判无法
身之本。别圆中亦二:先略释,次「此等」下况
结。
十释利益妙者,亦初略立利益,上句立、
下句释。次「若迹」下明迹不同者,今此略列,具
足应如前文七益十益者是。言「乃至增道」
等者,约经虽是本门,既是今世迹中指本
名为本门,故知今日正当迹中利益,乃至本
成已后俱名中间,中间显本得利益者尚
成迹益,况复今日?「以迹」下重举本益之相,
本文既狭亦拟迹而知本,故「本本」下明相显
融即,众迹虽多用本为本,故云「本本」。本事
已往,若不借迹何能识本?如拨影指天
即此义也。
六三世料简者,初略立,次问答
料简。初文三:初引经示相,次「若过去」下释,
三「三世」下结。结中二:先法,次譬。次问答中,
初如文。第二问者,若言诸佛皆有分身,多
宝亦在诸佛之数,应有分身,何故云全身
不散?即是重难。若全身者,何故复云处处
听经?答中先引《大论》解八念中初念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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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既云化身,即是分身」。「师云」去引南岳释,
依按经文,文云临灭度时,告四众言,欲
供养我全身者,应起一大塔,出證经时全
身在于塔中,以誓愿力,处处听经。准南岳
释多宝灭后全身不分,不分者不同碎身
舍利耳。未妨诸佛亦有分身。从「如入」去,
兼明《法华》是圆是常。「口唱」下明具四德以
證常。「真净大法」者,真是常德,净是净德,既
有常净,岂无我乐?故云「二德可知」。多宝全
身尚遍十方,故知诸佛亦有分身。「钝者读文
犹尚不觉」者,不觉此经具足四德,谬判《法
华》不明常住,以是而言古今咸钝。次问答
中问诸佛显本。问如文。答中「最初妙觉指初
住为本」者,最初得故,若初住位被加作妙觉
佛,亦指初住以为实本,准《净名疏》应作
四句,谓本下迹高,本迹俱下,初住唯得此之
两句。夫论迹者约有本说,本为法身、迹为
八相,初住之前无法身本,故不得论本高
迹下,仍有过上,又不得论本迹俱高。若本
迹俱高及本高迹下,妙觉唯得此之二句,妙
觉极位更无过上,故无本下迹高及本迹俱
下。二住已上等觉已还皆具四句,二住迹现
为初住,初住是迹即本高迹下,二住现为三
住,三住是迹即本下迹高,二住现为二住,以
望初住即本迹俱高,望于三住即本迹俱
下。今文正当本下迹高,若云初住之前竖无
所指,以体为本、以用为迹,此本迹俱下句
也。若准此意,一切诸佛皆悉显本。又发愿
故于初住中说寿长远,初住实寿亦复无
依按经文,文云临灭度时,告四众言,欲
供养我全身者,应起一大塔,出證经时全
身在于塔中,以誓愿力,处处听经。准南岳
释多宝灭后全身不分,不分者不同碎身
舍利耳。未妨诸佛亦有分身。从「如入」去,
兼明《法华》是圆是常。「口唱」下明具四德以
證常。「真净大法」者,真是常德,净是净德,既
有常净,岂无我乐?故云「二德可知」。多宝全
身尚遍十方,故知诸佛亦有分身。「钝者读文
犹尚不觉」者,不觉此经具足四德,谬判《法
华》不明常住,以是而言古今咸钝。次问答
中问诸佛显本。问如文。答中「最初妙觉指初
住为本」者,最初得故,若初住位被加作妙觉
佛,亦指初住以为实本,准《净名疏》应作
四句,谓本下迹高,本迹俱下,初住唯得此之
两句。夫论迹者约有本说,本为法身、迹为
八相,初住之前无法身本,故不得论本高
迹下,仍有过上,又不得论本迹俱高。若本
迹俱高及本高迹下,妙觉唯得此之二句,妙
觉极位更无过上,故无本下迹高及本迹俱
下。二住已上等觉已还皆具四句,二住迹现
为初住,初住是迹即本高迹下,二住现为三
住,三住是迹即本下迹高,二住现为二住,以
望初住即本迹俱高,望于三住即本迹俱
下。今文正当本下迹高,若云初住之前竖无
所指,以体为本、以用为迹,此本迹俱下句
也。若准此意,一切诸佛皆悉显本。又发愿
故于初住中说寿长远,初住实寿亦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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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故言发愿说寿者,但得法身必得长寿,
有缘机熟说遂昔愿(云云)。从「又解最初之佛」
者,即妙觉身中自将体用以为本迹,此是
本迹俱高句,唯阙本高迹下一句。问中云
「五佛章云何」者,如〈方便品〉广开显中约五
佛章皆云亦以无量乃至皆为一佛乘故,
若尔一切诸佛无不开显。答意者,佛亦不
应一切开权,经言一切约出秽土开显
者说耳。「又问若尔还以妙破妙至例亦应妙」
者,前文既以本妙破于迹妙,迹妙成粗。从
「亦应」去,并难迹妙被破既其成粗,所破十
粗亦应成妙。从「所破」去又以四住重例难
云,粗是所破既得成妙,四住烦恼亦是所破
亦应成妙。次答文中重引四住之难以况
初难,若约顿义,四住即妙,应如所问。「况四
住智」去况出初难,四住粗惑尚乃成妙,况
复生灭无生灭智而非妙耶?次问意者,本成
已后中间垂迹偏圆权实同称权者,以是迹
故,故皆是权。权即是偏亦可悉皆称为偏
耶?次答别义者不例,法既以定在本在迹
定偏定圆,教则不尔,在本则权实俱本,本
故是实,在迹则权实俱迹,迹故名权,偏圆
乃至体用亦尔。法则已定,不可在本体用名
体,在迹体用俱用,若教所说在本则体用
俱实,在迹则体用俱权,当知体用等亦得
是法,事理理教教行,准此可知。故下文云本
中事理先得为妙,迹中事理始得为粗,馀教
行等例之可见。四句者,别带地前粗而證
道是妙,圆如文。带妙粗者兼通于中故也。
有缘机熟说遂昔愿(云云)。从「又解最初之佛」
者,即妙觉身中自将体用以为本迹,此是
本迹俱高句,唯阙本高迹下一句。问中云
「五佛章云何」者,如〈方便品〉广开显中约五
佛章皆云亦以无量乃至皆为一佛乘故,
若尔一切诸佛无不开显。答意者,佛亦不
应一切开权,经言一切约出秽土开显
者说耳。「又问若尔还以妙破妙至例亦应妙」
者,前文既以本妙破于迹妙,迹妙成粗。从
「亦应」去,并难迹妙被破既其成粗,所破十
粗亦应成妙。从「所破」去又以四住重例难
云,粗是所破既得成妙,四住烦恼亦是所破
亦应成妙。次答文中重引四住之难以况
初难,若约顿义,四住即妙,应如所问。「况四
住智」去况出初难,四住粗惑尚乃成妙,况
复生灭无生灭智而非妙耶?次问意者,本成
已后中间垂迹偏圆权实同称权者,以是迹
故,故皆是权。权即是偏亦可悉皆称为偏
耶?次答别义者不例,法既以定在本在迹
定偏定圆,教则不尔,在本则权实俱本,本
故是实,在迹则权实俱迹,迹故名权,偏圆
乃至体用亦尔。法则已定,不可在本体用名
体,在迹体用俱用,若教所说在本则体用
俱实,在迹则体用俱权,当知体用等亦得
是法,事理理教教行,准此可知。故下文云本
中事理先得为妙,迹中事理始得为粗,馀教
行等例之可见。四句者,别带地前粗而證
道是妙,圆如文。带妙粗者兼通于中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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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释者带粗妙者从通中来故。亦带亦不带者,带地前而不带通藏。非带非不带者,
非带藏通非不带别,二教接通亦尔,非
带三藏非不带通。次五味中第三句者,方
等前三带、后一不带,般若准知。第四句者,非
带藏通非不带别。「问二粗既不同」者,问藏
通。答中言「事有浅深等」者,通即而藏不即。
「问带方便实」等者,问别圆教也。俱显中道
而别带圆不带。次问「带二一」等者,亦问别
圆地前以为带二。次「通论」下虽不酬问而
广分别者,一一句并是答而略于问耳。「问本
地」等者,卷初六重本迹,今十妙属六中何重
也?答中云「乃是」等者,卷初已分,此乃重
问。何者?初云本地五重为本,中间今日为
迹,既本地五双属本,不知五双如何对本?
故更问之。今答文复含,但云「共论十妙」,若
尔事理理教教行秖是因,权实体用秖是果
家之用,果必有体故也。用即感应神通说
法,说法所被即成眷属利益,寿命涅槃还是
果上法耳。故不别叙,但云「共论」。
第七判粗
妙中二,先以本对迹相望判之。次「又迹中」
下约前六门以判。初文者,若不先将迹门
开显,且判粗妙与本所證更无差别,如何
得知迹中之妙不及本粗,以不约开显
待绝等判,但约久远实成以论,故中间今
日若粗若妙皆非先得,是故先得粗亦名妙,
中间今日妙亦成粗。次又约六重判者,前
但开显久近等展转束判已竟,应更于开显
久近等中,细判六门迹粗本妙。于中三:先
非带藏通非不带别,二教接通亦尔,非
带三藏非不带通。次五味中第三句者,方
等前三带、后一不带,般若准知。第四句者,非
带藏通非不带别。「问二粗既不同」者,问藏
通。答中言「事有浅深等」者,通即而藏不即。
「问带方便实」等者,问别圆教也。俱显中道
而别带圆不带。次问「带二一」等者,亦问别
圆地前以为带二。次「通论」下虽不酬问而
广分别者,一一句并是答而略于问耳。「问本
地」等者,卷初六重本迹,今十妙属六中何重
也?答中云「乃是」等者,卷初已分,此乃重
问。何者?初云本地五重为本,中间今日为
迹,既本地五双属本,不知五双如何对本?
故更问之。今答文复含,但云「共论十妙」,若
尔事理理教教行秖是因,权实体用秖是果
家之用,果必有体故也。用即感应神通说
法,说法所被即成眷属利益,寿命涅槃还是
果上法耳。故不别叙,但云「共论」。
第七判粗
妙中二,先以本对迹相望判之。次「又迹中」
下约前六门以判。初文者,若不先将迹门
开显,且判粗妙与本所證更无差别,如何
得知迹中之妙不及本粗,以不约开显
待绝等判,但约久远实成以论,故中间今
日若粗若妙皆非先得,是故先得粗亦名妙,
中间今日妙亦成粗。次又约六重判者,前
但开显久近等展转束判已竟,应更于开显
久近等中,细判六门迹粗本妙。于中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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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次况,三「若发」下亦明本迹六门相显相融
之相及不思议一等。于中二:先约事理一
双略释,次五双例知。又言「已今」者,即是昔
日已得已今为本,今日中间所对已今为迹,
中间节节皆有五味教故,故四味及以迹门
为已,开长远寿为今,故使已今亦论今昔
粗妙故也。次明权实中三:先本迹相对为
权实,以判迹中权实为权,本地权实俱妙,
以久成故。次「复次」下更约本迹相望论自
行等三,则本自迹他,本迹相对为一自他。三
「复次」下更约本迹各有三义以明理同,约
事则知本中施粗亦妙,迹中开废犹粗,理
无粗妙。初文中意具如判粗妙文意,于中
又二:先正明,次「迹权本实」下明融通。二理不
可思议,故云「法性非古今」等。次「自」等文则本
中化他,亦名为妙,亦应合有不思议融通,
文无者略,应云法性之理非自非他,自他
虽殊不思议一。第三中亦二:先释,次融通结
归。释中又二:初中言「复次迹中约实施权」
等者,然约实施权意在归实,而人多以所
施之权谓为究竟,故俱不识。若废权显实,
意在所废之权,初欲废之,故斥此权非
为究竟,权是事法而人易知,故一代法教,
自法华前佛意恒实,二乘不退始终不知,
及至废权乃云「汝等去来宝处在近」,而人
咸知宝处非此,此即是于宝渚之初,发足
已涉于脩途,况复曾已行于三百,指我之
果,即彼妙因,故云「易测」。言「华严明阿鞞跋
致多明事数」者,引例释前权易测意也。一
之相及不思议一等。于中二:先约事理一
双略释,次五双例知。又言「已今」者,即是昔
日已得已今为本,今日中间所对已今为迹,
中间节节皆有五味教故,故四味及以迹门
为已,开长远寿为今,故使已今亦论今昔
粗妙故也。次明权实中三:先本迹相对为
权实,以判迹中权实为权,本地权实俱妙,
以久成故。次「复次」下更约本迹相望论自
行等三,则本自迹他,本迹相对为一自他。三
「复次」下更约本迹各有三义以明理同,约
事则知本中施粗亦妙,迹中开废犹粗,理
无粗妙。初文中意具如判粗妙文意,于中
又二:先正明,次「迹权本实」下明融通。二理不
可思议,故云「法性非古今」等。次「自」等文则本
中化他,亦名为妙,亦应合有不思议融通,
文无者略,应云法性之理非自非他,自他
虽殊不思议一。第三中亦二:先释,次融通结
归。释中又二:初中言「复次迹中约实施权」
等者,然约实施权意在归实,而人多以所
施之权谓为究竟,故俱不识。若废权显实,
意在所废之权,初欲废之,故斥此权非
为究竟,权是事法而人易知,故一代法教,
自法华前佛意恒实,二乘不退始终不知,
及至废权乃云「汝等去来宝处在近」,而人
咸知宝处非此,此即是于宝渚之初,发足
已涉于脩途,况复曾已行于三百,指我之
果,即彼妙因,故云「易测」。言「华严明阿鞞跋
致多明事数」者,引例释前权易测意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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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事法无非权施,如来久远为诸众生
施设方便,故恒沙佛法施已皆废,所施之权
属于事相,是故事相多为不退者说,即能
于事达不退理。又不退位高下不同,若是
地前行不退位,但闻事数知事即理,故开
权显实得入初地念不退位,能达此权即是
实相,岂可离此别求实相?为对跋致故
云「初地融通如前」。
问:
此中第八权实与前
第七门判何殊?
答:前以本迹判于粗妙及
以六门,今以权实及自行等以释权实,则
本实迹权、自本他迹。又以开显等转释权
实,若开迹显本之权实方名本中之权实,是
故重明一理无异,意在于此。
问:
迹门十妙,
一一妙中于一一科皆先判次开,今本门中
何故但有此粗妙门及以权实,皆似判意而
无别立开耶?
答:
此与迹门其意稍异,迹门
判竟义必须开。何者?如判中云若教若味
皆前粗后妙,若不开者,人谓三四之外别
有圆及醍醐,是故开三即圆、四即醍醐。今本
门十则不如此,前广释十中一一皆以三
义释迹,近成不同义当于粗,拂迹指本
义同于妙,据此已是约事判开,一一复言
不思议一,此复约理以开一切,恐人不了
故,复于此别立两门判前粗妙,此判即开,
况复二文复约理开。
问:
何故迹门无理开
耶?
答:
初依境开已是约理。又迹门有教诠
理,若开于教即表理开;今此本门约身约
事,虽开身事犹须开理,本迹證殊,是故
皆云不思议一。应知始自总释终至于此,
施设方便,故恒沙佛法施已皆废,所施之权
属于事相,是故事相多为不退者说,即能
于事达不退理。又不退位高下不同,若是
地前行不退位,但闻事数知事即理,故开
权显实得入初地念不退位,能达此权即是
实相,岂可离此别求实相?为对跋致故
云「初地融通如前」。
问:
此中第八权实与前
第七门判何殊?
答:前以本迹判于粗妙及
以六门,今以权实及自行等以释权实,则
本实迹权、自本他迹。又以开显等转释权
实,若开迹显本之权实方名本中之权实,是
故重明一理无异,意在于此。
问:
迹门十妙,
一一妙中于一一科皆先判次开,今本门中
何故但有此粗妙门及以权实,皆似判意而
无别立开耶?
答:
此与迹门其意稍异,迹门
判竟义必须开。何者?如判中云若教若味
皆前粗后妙,若不开者,人谓三四之外别
有圆及醍醐,是故开三即圆、四即醍醐。今本
门十则不如此,前广释十中一一皆以三
义释迹,近成不同义当于粗,拂迹指本
义同于妙,据此已是约事判开,一一复言
不思议一,此复约理以开一切,恐人不了
故,复于此别立两门判前粗妙,此判即开,
况复二文复约理开。
问:
何故迹门无理开
耶?
答:
初依境开已是约理。又迹门有教诠
理,若开于教即表理开;今此本门约身约
事,虽开身事犹须开理,本迹證殊,是故
皆云不思议一。应知始自总释终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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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拂迹指本是约事论开,若以不思议融
通则开事入理,若不晓十门之旨,将何一
理冠诸?一理虽同,十门事别,不思议一,十
妙恒殊,差而不差,斯之谓矣。
九明利益中
二:先正说益,次流通益。初文又二:初双标,
次双释。释中二,先释,次「若论实道」下校量。
初又二:先释,次「即是」下结。初又二:先生身,
次法身。生身又二:先闻迹门,次闻本门。初
闻迹门中又四:先明十妙中益,次明六即
中益,三「如身子」下略示其类,四「即是」下结。初
文者,但得智行位眷属利益益也。然须料
简,智从解说故总得之;若破惑之智须甄
于果,位通深浅意亦如之。眷属可得极至
一生,修未出界义非神通,馀未破无明及
见思等,则随惑判释利益同为一实益也。
三法属果义可通因,则依声闻咸入初住,
今从极果故不通因。次约本门中三:初
明十妙益,次六即益,三明增道损生。次法
身益中为三:初明益相,次「何以故」下明益
所以,三「故分别」下引證。次「若论」下较量中
四:初略辨同异,次「喻如」下借小为譬,三「前
迹门」下辨多少深浅,四「当拣」下示文判位。
初文云「若论实道两处不殊权智事用不得
相比」者,本门法身、迹门生身两处得益,所
證圆理理无深浅,故曰「不殊」。岂以初住无
生忍位,齐于本门法身一生菩萨耶?二三
四如文。次明流通益又二:初正释,次释疑。
初正释中意者辨两处得益冥显不同,初言
「迹门冥利益」者,但见与记,不云入位,故名
通则开事入理,若不晓十门之旨,将何一
理冠诸?一理虽同,十门事别,不思议一,十
妙恒殊,差而不差,斯之谓矣。
九明利益中
二:先正说益,次流通益。初文又二:初双标,
次双释。释中二,先释,次「若论实道」下校量。
初又二:先释,次「即是」下结。初又二:先生身,
次法身。生身又二:先闻迹门,次闻本门。初
闻迹门中又四:先明十妙中益,次明六即
中益,三「如身子」下略示其类,四「即是」下结。初
文者,但得智行位眷属利益益也。然须料
简,智从解说故总得之;若破惑之智须甄
于果,位通深浅意亦如之。眷属可得极至
一生,修未出界义非神通,馀未破无明及
见思等,则随惑判释利益同为一实益也。
三法属果义可通因,则依声闻咸入初住,
今从极果故不通因。次约本门中三:初
明十妙益,次六即益,三明增道损生。次法
身益中为三:初明益相,次「何以故」下明益
所以,三「故分别」下引證。次「若论」下较量中
四:初略辨同异,次「喻如」下借小为譬,三「前
迹门」下辨多少深浅,四「当拣」下示文判位。
初文云「若论实道两处不殊权智事用不得
相比」者,本门法身、迹门生身两处得益,所
證圆理理无深浅,故曰「不殊」。岂以初住无
生忍位,齐于本门法身一生菩萨耶?二三
四如文。次明流通益又二:初正释,次释疑。
初正释中意者辨两处得益冥显不同,初言
「迹门冥利益」者,但见与记,不云入位,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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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冥,如〈分别功德品〉即是显也。又地涌弘
经亦显益也。或迹门诸菩萨至此复益,及本
门中新得益者,或有未预此诸益数,并有
冥益,故云「兼得迹门」。次释疑中二:先疑,次
释。释中云「待时」者,如华严不悟待至三
味乃至涅槃,一一味中亦有待时,如佛边未
益,待共文殊,入净名室,乃至涅槃未悟,
待至后佛出世之时。「待伴」者,如在鹿苑
待五比丘,度五人已处处化益,如《华严》中
四大菩萨乃至《法华》中身子、弥勒等,及文殊
入海领无数众来至佛所等,《涅槃》中迦叶、
德王、师子吼等。又如佛留智积以待文殊,
分身不答以待后佛,亦如〈持品〉五百声闻
及诸菩萨比丘尼等,皆是待伴。又待时者,如
待文殊答问竟时,待弥勒腾疑竟时,待文
殊龙宫出时,待妙音东来时等,并是待时。
故知诸佛法身遍一切处,而假诸菩萨共化
之时,以菩萨为伴。次引證中二文,迹本两
门后,令弘此法者,即是本迹两门,发誓弘
此法华经者是也。
次观心中三:先释,次引證,
三「此即」下结益。初文又二:初境,次观。初境又
二:初不可观,次明可观。可观又二:先立,次
「何者」下释。释中云「何者?佛如众生如」至「利益
之相」者,如下疏中云:速愿我如得如佛如,
说如之寿,亦复无量。如是观如,如即是理,
闻名起观,即是观行,乃至究竟成无上道,
故具六即。观又三:先不可观,次「我如」下可
观,三「亦愿」下弘誓。次料简中初问者,问云何
同异?答三双六句者,初两句约圆理,故名与
经亦显益也。或迹门诸菩萨至此复益,及本
门中新得益者,或有未预此诸益数,并有
冥益,故云「兼得迹门」。次释疑中二:先疑,次
释。释中云「待时」者,如华严不悟待至三
味乃至涅槃,一一味中亦有待时,如佛边未
益,待共文殊,入净名室,乃至涅槃未悟,
待至后佛出世之时。「待伴」者,如在鹿苑
待五比丘,度五人已处处化益,如《华严》中
四大菩萨乃至《法华》中身子、弥勒等,及文殊
入海领无数众来至佛所等,《涅槃》中迦叶、
德王、师子吼等。又如佛留智积以待文殊,
分身不答以待后佛,亦如〈持品〉五百声闻
及诸菩萨比丘尼等,皆是待伴。又待时者,如
待文殊答问竟时,待弥勒腾疑竟时,待文
殊龙宫出时,待妙音东来时等,并是待时。
故知诸佛法身遍一切处,而假诸菩萨共化
之时,以菩萨为伴。次引證中二文,迹本两
门后,令弘此法者,即是本迹两门,发誓弘
此法华经者是也。
次观心中三:先释,次引證,
三「此即」下结益。初文又二:初境,次观。初境又
二:初不可观,次明可观。可观又二:先立,次
「何者」下释。释中云「何者?佛如众生如」至「利益
之相」者,如下疏中云:速愿我如得如佛如,
说如之寿,亦复无量。如是观如,如即是理,
闻名起观,即是观行,乃至究竟成无上道,
故具六即。观又三:先不可观,次「我如」下可
观,三「亦愿」下弘誓。次料简中初问者,问云何
同异?答三双六句者,初两句约圆理,故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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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更互而立,以不异故耳。次两句者,今题
称「妙」,破小乘之大;《大品》题称「大」,破小乘之
妙,亦应对教等。第三两句亦对小辨,亦应
对教等,思之可见。次问「大妙一等」,约前六
句中初两句为问。次「问」至「一往斥之」者,初
是问,「一往」下答,一往亦得俱称为常,若其
斥之唯有无常不得于常,小乘亦有三无
为常,若望大乘如《宝性论》,二乘犹是无常
等倒,名同是一往,理异是斥之,并云「不得是
妙」者,既一往名妙,斥之则无常,故并云「既
无常亦无妙」。次答中但约一往答,不以斥
之答。从「纵之」下纵前斥之,既有三无为之
常,复言常异者,于纵复夺,是故云「异」。次「又
并」者,大小俱称常、小乘应会一,此约《法华》
为难。答中亦是先同而后异。次「并」者,大乘
无常粗不会耶?「例」下答意同前,前同后异。
「云何」下释,释中但释同边,异意如向。
△次释莲华,先列章,次解释。释初文三:先
明约譬,次明法理,三和会二释。初意中
云「七譬文多」者,用多语意,方显权实,不
同莲华用十二字,显理周足。次法理中三:
法、譬、合。譬中云「蛛罗引丝仿之结网」,《博物
志》云:「伏羲造八卦,神农造五谷,货狄造舟
(黄帝臣也),维父造臼杵(黄帝臣也),蚩尤造兵(火帝时臣),黄帝
造冠冕,容成造历(黄帝臣也),歧伯造医(黄帝臣也),正首
造数(黄帝臣也),皋陶造狱(舜时臣也),稽仲造车,伯益
造井,蒙恬造笔,蔡伦造纸(未见造网人,准例可悉,古人所造皆
法理而立)。」三和会中二:先略明融会意,次正会。
中又二:先问起,次答。答中三:先正明用法
称「妙」,破小乘之大;《大品》题称「大」,破小乘之
妙,亦应对教等。第三两句亦对小辨,亦应
对教等,思之可见。次问「大妙一等」,约前六
句中初两句为问。次「问」至「一往斥之」者,初
是问,「一往」下答,一往亦得俱称为常,若其
斥之唯有无常不得于常,小乘亦有三无
为常,若望大乘如《宝性论》,二乘犹是无常
等倒,名同是一往,理异是斥之,并云「不得是
妙」者,既一往名妙,斥之则无常,故并云「既
无常亦无妙」。次答中但约一往答,不以斥
之答。从「纵之」下纵前斥之,既有三无为之
常,复言常异者,于纵复夺,是故云「异」。次「又
并」者,大小俱称常、小乘应会一,此约《法华》
为难。答中亦是先同而后异。次「并」者,大乘
无常粗不会耶?「例」下答意同前,前同后异。
「云何」下释,释中但释同边,异意如向。
△次释莲华,先列章,次解释。释初文三:先
明约譬,次明法理,三和会二释。初意中
云「七譬文多」者,用多语意,方显权实,不
同莲华用十二字,显理周足。次法理中三:
法、譬、合。譬中云「蛛罗引丝仿之结网」,《博物
志》云:「伏羲造八卦,神农造五谷,货狄造舟
(黄帝臣也),维父造臼杵(黄帝臣也),蚩尤造兵(火帝时臣),黄帝
造冠冕,容成造历(黄帝臣也),歧伯造医(黄帝臣也),正首
造数(黄帝臣也),皋陶造狱(舜时臣也),稽仲造车,伯益
造井,蒙恬造笔,蔡伦造纸(未见造网人,准例可悉,古人所造皆
法理而立)。」三和会中二:先略明融会意,次正会。
中又二:先问起,次答。答中三:先正明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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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次「利根」下明法譬所以,三「如此」下结。
次
明旧解中二:先叙诸师,次叙光宅。初文二:
先别叙三师,次通叙诸师。前之三师无破。
次诸师中二:先列,次「此十及六」下略破。列初
中言「此十譬行妙中片意」者,今家行妙具无
缘慈悲及戒定慧,慧中具有生灭无生无量
无作,况复次第不次第及增数等,乃至开显
一心五行摄一切法。初云「佛性从缘起」者,
不摄无作,但是理性从缘而发。第二文既
亦云「从缘」,通摄福德庄严等,但是远有生
佛果义。第三意者,但知心性不离生死,既
未脩行,但是戒圣行初耳。第四意者,见者得
入初欢喜地八相成佛,此无作慧仍未终
极。第五意者,微有至著之义,故亦在于戒
圣行中。第六意者,明权实不二但是理体,
亦是戒圣行前之理体耳。第七意者,云因必
含果,果既未现,犹在地前无量行中。第八
意者,钝根菩萨及二乘人犹属缘因福德所
摄。第九意者,托生处通犹兼方便,脩入华
台,终未圆极,故是无作圣行未终。文阙一
义,例前可知。圣行尚自未周,况复梵天病
儿等行?故知此十,但是行妙少分而已。「此六
譬秖是今家说法妙中片意」者。初意者,一在
三中权犹覆实小部法耳。第二意者,秖是开
权大部法耳。第三意者,秖是显露及秘密耳。
第四意者,秖是废权立实一意。第五意者,但
是所诠。第六意者,秖是权实兼用,然显露不
定,秖摄四时,于四时中八教不周,故云片
意。次破光宅中又二:先引,次破。破中二:先
次
明旧解中二:先叙诸师,次叙光宅。初文二:
先别叙三师,次通叙诸师。前之三师无破。
次诸师中二:先列,次「此十及六」下略破。列初
中言「此十譬行妙中片意」者,今家行妙具无
缘慈悲及戒定慧,慧中具有生灭无生无量
无作,况复次第不次第及增数等,乃至开显
一心五行摄一切法。初云「佛性从缘起」者,
不摄无作,但是理性从缘而发。第二文既
亦云「从缘」,通摄福德庄严等,但是远有生
佛果义。第三意者,但知心性不离生死,既
未脩行,但是戒圣行初耳。第四意者,见者得
入初欢喜地八相成佛,此无作慧仍未终
极。第五意者,微有至著之义,故亦在于戒
圣行中。第六意者,明权实不二但是理体,
亦是戒圣行前之理体耳。第七意者,云因必
含果,果既未现,犹在地前无量行中。第八
意者,钝根菩萨及二乘人犹属缘因福德所
摄。第九意者,托生处通犹兼方便,脩入华
台,终未圆极,故是无作圣行未终。文阙一
义,例前可知。圣行尚自未周,况复梵天病
儿等行?故知此十,但是行妙少分而已。「此六
譬秖是今家说法妙中片意」者。初意者,一在
三中权犹覆实小部法耳。第二意者,秖是开
权大部法耳。第三意者,秖是显露及秘密耳。
第四意者,秖是废权立实一意。第五意者,但
是所诠。第六意者,秖是权实兼用,然显露不
定,秖摄四时,于四时中八教不周,故云片
意。次破光宅中又二:先引,次破。破中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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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破,次「且助」下借彼语助显正也,即是约
因果而论实相。三引经论,准经本论及《大
集经》。初引论中三:初列十七名,次「馀名」下
引论解释,三「今解」下今解论意。初列名如
文。次引解中云「馀名不解,今若欲略知法
华论十七名中意」者,第十六既名「妙法莲华」,
当知诸名并是「法华」之异名耳。又诸名者但
法无喻,唯今妙法法喻双举,故知亦可用
于莲华喻十六名。如妙法者,本迹各三,无
物以喻,故喻莲华。馀十六名亦含本迹,各
有三义,迹中诸经不谭佛意,故名有量。
今经本迹施开废三,佛旨无尽,故云无量。况
成道后,处处开废名无量义。言「最胜」者,胜
秖是妙,亦是叹美本迹之辞。言「方等」者,亦
曰广平,迹本遍收故名为广;一实无二,故
名为平。言「教菩萨法」者,迹门被会纯成菩
萨,本门增进纯为菩萨,故下文云,若闻此
经,是善行菩萨道。言「佛所护念」者,为实施
权而护于实,开权显实而护于权,废权显实
而护于理,为护故念,念持于护,本迹准
说。初成道来念用于实,众生无机,寻思方
便,念用于权;方便既足,念显于实,一实既
显,权废实存。佛久已成、众生流转,故念垂
迹拔此迷徒,物虽受道,迷于近迹,念示
远本,废其近迹。「佛秘密藏」者,唯佛与佛,乃
能究尽,非时不授为「秘」,具一切法为「藏」(云云)。
「一切佛藏」者,一切诸佛无不入于三德秘
藏,平等有故,故云「一切」。「一切佛密字」者,权
实相即本迹亦然,人无知者,故名为「密」。以
因果而论实相。三引经论,准经本论及《大
集经》。初引论中三:初列十七名,次「馀名」下
引论解释,三「今解」下今解论意。初列名如
文。次引解中云「馀名不解,今若欲略知法
华论十七名中意」者,第十六既名「妙法莲华」,
当知诸名并是「法华」之异名耳。又诸名者但
法无喻,唯今妙法法喻双举,故知亦可用
于莲华喻十六名。如妙法者,本迹各三,无
物以喻,故喻莲华。馀十六名亦含本迹,各
有三义,迹中诸经不谭佛意,故名有量。
今经本迹施开废三,佛旨无尽,故云无量。况
成道后,处处开废名无量义。言「最胜」者,胜
秖是妙,亦是叹美本迹之辞。言「方等」者,亦
曰广平,迹本遍收故名为广;一实无二,故
名为平。言「教菩萨法」者,迹门被会纯成菩
萨,本门增进纯为菩萨,故下文云,若闻此
经,是善行菩萨道。言「佛所护念」者,为实施
权而护于实,开权显实而护于权,废权显实
而护于理,为护故念,念持于护,本迹准
说。初成道来念用于实,众生无机,寻思方
便,念用于权;方便既足,念显于实,一实既
显,权废实存。佛久已成、众生流转,故念垂
迹拔此迷徒,物虽受道,迷于近迹,念示
远本,废其近迹。「佛秘密藏」者,唯佛与佛,乃
能究尽,非时不授为「秘」,具一切法为「藏」(云云)。
「一切佛藏」者,一切诸佛无不入于三德秘
藏,平等有故,故云「一切」。「一切佛密字」者,权
实相即本迹亦然,人无知者,故名为「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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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为名故云「密」字。言「生一切佛」者,开权显
实即识迹佛之所从生,开迹显本即识本佛
之所从生。言「佛道场」者,实相即是迹佛本
佛得道之场。言「佛所转法轮」者,三世诸法
所转法轮,不出权实本迹二门。言「佛坚固
舍利」者,此经即是法身全身坚固舍利,不
同生身碎身舍利,实本不动,故名「坚固」。言
「大巧方便」者,方便既是莲华异名,古人何故
判〈方便品〉从昔题名,《净名》、《报恩》等经皆有
〈方便品〉,岂以名同能混其义?《净名》等意,密
以同体兼于三教,名为方便。今此》法华》唯
一佛乘体内方便,故名方便。「第一义住」者,所
住即是诸法实相。「摄无量名字」者,馀经权实
尚未相摄,况复本迹?今此二门摄无不尽,
如上所释,略辨方隅。若委论者,以论二义一一对辨,应以六义一一对之,仍引经
文一一證成,皆以妙法转度入馀十六名
中方称文意。
三解论意中二:先正释,次「何
者」下重释。得入由行,入住名位,所以如第
三卷境妙中已略解竟。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五
实即识迹佛之所从生,开迹显本即识本佛
之所从生。言「佛道场」者,实相即是迹佛本
佛得道之场。言「佛所转法轮」者,三世诸法
所转法轮,不出权实本迹二门。言「佛坚固
舍利」者,此经即是法身全身坚固舍利,不
同生身碎身舍利,实本不动,故名「坚固」。言
「大巧方便」者,方便既是莲华异名,古人何故
判〈方便品〉从昔题名,《净名》、《报恩》等经皆有
〈方便品〉,岂以名同能混其义?《净名》等意,密
以同体兼于三教,名为方便。今此》法华》唯
一佛乘体内方便,故名方便。「第一义住」者,所
住即是诸法实相。「摄无量名字」者,馀经权实
尚未相摄,况复本迹?今此二门摄无不尽,
如上所释,略辨方隅。若委论者,以论二义一一对辨,应以六义一一对之,仍引经
文一一證成,皆以妙法转度入馀十六名
中方称文意。
三解论意中二:先正释,次「何
者」下重释。得入由行,入住名位,所以如第
三卷境妙中已略解竟。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