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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卷一 第 205a 页
No. 516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科疏悬谭
明京师慈慧寺开山比丘蜀东普真贵述

△将释此经。三。初归敬请加。

「 稽首牟尼遍知觉
 仁王护国修多罗
 十四忍内诸菩萨
 二八国中贤圣众
 令我有限名句味
 契彼无边法性空
 七难仗此尽潜消
 兆庶承斯增福慧」


回兹胜利祝
皇图。向等金刚同实际。

△二开章悬叙。二。初举数列章。

将释此经。未入文前。悬叙义门。开列十段。一教起因
缘。二藏教所摄。三诸宗对辨。四分齐幽深。五教所被
机。六总辨教体。七明经宗趣。八会通地位。九显法护
国。十部类品会。

△二依列牒释。十。初释教起因缘。二。初诸教因缘。

初中总明诸教因缘。显诸佛设教。其意有五。一法尔
故。谓一切诸佛。法尔皆于无尽世界。从大悲心。法尔
常转如是法轮。令诸群生开迷令悟。故华严不思议
品。明一切诸佛。能于一身。现化不可说不可说佛刹
微尘数头。一一头。化尔所舌。一一舌。出尔所音声。乃
至文字句义。一一充满一切法界。无有穷尽。问。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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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义。唯属华严。今何与此。答。此经既云。诸佛同说。文
字句义皆同。即同华严法尔义也。况此经抑诸教之
一。摄法尔为因。甚为切当。否则何言诸佛同说耶。二
酬因故。谓宿愿弥纶。昔因广大。因行既普。果转法轮。
若无因行。教从何起。故法华云。我本立誓愿。欲令一
切众。乃至化一切众生。皆令入佛道等。三酬请故。谓
法不孤起。托请方兴。如水澄月现。机感应生。离机说
法。诚无所用。故法华云。尔时诸梵王。及诸天帝释。乃
至恭敬合掌礼。请我转法轮等。四显理故。谓圣凡相
异。真性一如。迷之谓岸移。悟之实舟动。故佛出兴。为
显此理。故华严出现品云。如来成道。即三叹奇哉。一
切众生。莫不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而
不證得。若离妄想。佛智现前等。五度生故。谓悲念无
穷。度生恒切。然一有情不成佛者。非佛本愿。故出真
兆圣。专度有情。然上显理度生。相从合说。须知通别。
通则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别则说四
谛法。显生空理。度凡夫外道。说六度法。显二空理。度
不定性二乘。及利根凡夫。令入大乘。说一乘法。显法
界理。度定性不定性二乘。及地住菩萨。并上上根凡
夫。令入一乘。究竟佛道。若克就佛意。则唯为大事因
缘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佛知见等。纵有多
说。同归一乘。如法华所明。

△二本经因缘。二。初正明因缘。

二别明本经因缘。智度论云。如须弥山。非无因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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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因缘。令得震动。今仁王教兴。亦复如是。有十因缘。
方得兴起。

一明护果故。谓首明护果。端在度生。不住相以冥真。
观体空而行化。理智无二。生佛一如。经云。观身实相。
观佛亦然。言忘虑绝。彻底唯空。

二明护因故。谓人能弘道。法若离人。无自传理。修先
悟法。人若离法。人凭何修。故法分三等。人列四依。总
五十二位熏修。括一十四忍克證。理智浅深差别。入
位长短各殊。凭此卫国。物阜民康。

三破外执故。谓慧眼不彻。妄见空华。遍计性空。诸皆
真实。后明十八空门。专破邪外计执。如一尘全收大
地。百谷味具百川。慧鉴森然。幻影随现。权小归正。矧
乎外邪。明若杲日。遍载经中。

四示真修故。谓因行万种。不出一心。断伏證真。正繇
五忍。诸位依为洪源。万行恃作根本。佛不明示。出世
无时。故兹剖分。令资入證。

五令知忍智故。谓般若妙慧。證入不离一源。地位增
明究竟必依五忍。诸佛极造玄渊。方乃同声。匿王久
居堂奥。故能赞颂。令知难思妙境。端在妙悟本心。脱
或以贱使贵。元来不是家珍。

六示二护体故。谓胜义平等。真俗有差。因果悬殊。心
鉴无二。故所护一一从中。繇能护在在双泯。圆满玄
旨。特为显扬。岂同偏执。离波求水。

七护国法利故。谓内外两护。理事虽分。世出世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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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真性。故内护方竟。护国即彰。引巳验之殊勋。作将
来之胜益。所谓药效。方可传方。

八托事显法故。谓真空妙利。巳见神功。大法恩深。投
诚上报。故当机供华而感。吾佛变现以应。一多相即。
大小五陈。以华验法。实难思之幽关。将事显理。皆普
门之法界。

九广显奉持故。谓法利深玄。圣凡叵测。献华显妙。变
化难思。此示演说之权宜。必依如法而建立。欲令永
遵圣教。愈久而愈不忘。

十咐嘱有在故。谓上之义趣。经中贯摄。流通未来。遐
益群品。不落断常。免堕偏执。令生般若慧光。同修波
罗蜜行。妙契胜义真空。触事孤标实相。然此十因。全
是此经旨趣。佛欲演斯妙旨。故名本经因缘。约佛则
十义为因。以佛为此方说此故。约生则十义为缘。以
生感佛。佛方说故。因缘和合。感应道交。简非内外因
缘。故名教起因缘。

△二明十利益。

若一一言利益者。即一泯相澄神益。二幻修妙行益。
三同證真空益。四得入忍智益。五体真难思益。六明
解中道益。七真慈护国益。八称性供法益。九奉持建
立益。十遐方远为益。即十因缘。成十利益。一经大意。
极此十重。此经之兴。有自来矣。智论因缘。亦有十义。
大同今经。避繁不引。

△二释藏教所摄。二。初明藏摄。三。初明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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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藏教所摄者。于中二。一藏摄。二教摄。前中二。先
藏。后摄。今初藏谓三藏二藏。他处云藏乘分摄。今云
教者。以乘分不离五教故。通称藏者。有二义。一含摄
义。谓含摄一切所应知义。二出生义。出生一切无尽
功德故。光明三藏。一修多罗。二毗柰耶。三阿毗达磨。
初修多罗梵语。名含四实。谓线。席经。井索。圣教。西天
以线为经。谓线能贯花。文能持义故。然顺西域。应翻
为线。但以线为经。不合方宜。古德欲顺两方。双含二
义。遂随此方经名。转借西域席经。从义翻之。故目为
经。借义助名。又加契字。此即契经即藏。持业释也。或
契经之藏。依主可知。二毗柰耶。义翻调伏。谓调伏三
业。制伏过非。调练通于止作。制伏唯言止恶。就所调
之行彰名。即调伏之藏。或藏有调伏之能。俱有财释。
三阿毗达磨。此云无比法。即目论体。慧无比故。亦云
对法。能对亦慧。所对即涅槃四谛之法。然对有对观
对向二义。如次配之。所谓对法者。法之对故。故对法
藏。特名慧论。然其所诠。如次三学。兼各通三。若如摄
论尅体明之。则经通三学。律诠戒定。论唯慧学。断无
疑矣。然上三藏。犹有异名。别说广如华严疏钞。

△二明二藏。

二藏者。一声闻藏。二菩萨藏。谓于前三藏中。复有上
下差别故。分为二藏。谓如诠示大乘理行果者。名菩
萨藏。有诠示二乘理行果者。名声闻藏。此就二乘之
理相同合为二耳。若约教行差别。即三乘为三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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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疏引普超经说。

△三明藏相摄。

三明摄者有二。一明三藏。二。一以彼三藏摄此经者。
正唯修多罗藏摄。馀二不摄。良以此经。非律论故。二
以此经。摄彼三藏。三藏俱含。然通兼正。正摄修多罗。
兼摄馀二藏。以七诫遗嘱。及地位戒相。亦言戒故。匿
王赞颂。如来述成有论议故。二明二藏亦二。一彼二
藏中。唯菩萨藏能摄此经。以此经中。诠显真空。广明
二护。具彰五忍。开发无住。广大行故。二以此经摄彼
二藏。二藏俱含。以此经明人空般若故。亦摄彼声闻
藏。深必该浅故。以此全明双空般若。正被菩萨故。全
摄彼菩萨藏。上明藏摄竟。

△二明教摄。二。初总明诸师。

次明教摄者有二。初总显诸师。二别明五教。初谓一
代时教。半满两分。所谓随机方便。总曰权乘。如理究
竟。咸称实教。繇此西域东夏圣师贤哲。立宗判教有
合有开。殊途同归无二无别。即少有违顺得失。古德
亦详为会通。如云约法则一。约人则五。新熏有五。本
有无二等者。是巳。

△二别明五教。三。初五教师宗。

二别明五教。然求其此方集判教开宗之大成者。唯
贤首祖师一人也。祖师夙乘悲愿示生堪忍。妙智难
测。影响化世。故注释则明如秉烛。端若析薪。讲说则
神光入室。威神震地。金轮圣主。隆以国师之渥。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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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峰。仰为开宗之范。所谓重明性月。大振玄风。师之
力也。所立五教。即小始终顿圆。谓理果俱偏。故目为
小。未尽大乘法理。故立为始。称理俱成佛道。故名曰
终。一法叵得即證。故称乎顿。信解行證。一具一切。帝
网重重。主伴无尽。即名为圆。此大师据一代教法。立
此五教之本意也。于此五中。天台不立顿教。以天台
所立四教中。皆有绝言思之妙。贤首谓此绝言思之
妙。为一类顿机所设。故立为顿。况顺禅宗。故知别立
甚为允当。然此五教。璞玉浑金。义丰言简。即诸佛再
世。不易其言。妙哉真模。万代无斁也。

△二五教法相。

若约所说法相明五教者。如华严大疏云。一小教。但
说七十五法。唯明人空。纵少说法空。亦不明显。即依
六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故阿含云。贪欲嗔恚痴。是
世根本。未尽法源。故多诤论。部执不同。

二始教。广说法相。少说法性。所说法性。即法相数。如
六无为。在百法中。决择分明。故少诤论。

三终教。少说法相。多说法性。所说法相。亦会归性。如
华严明因果理事五对。一一不离法界。楞严明四科
七大。法法全归如来藏性等。

四顿教。总不说法相。唯辩真性。亦无八识差别之相。
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五法三性皆空。八识二我俱遣。
诃教劝离。毁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无佛不
佛。无生不生。如净名杜口。释迦掩室。是其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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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圆教。所说唯是无尽法界。性海圆融。缘起无碍。相
即相入。如因陀罗网。重重无际。微细相容。主伴无尽。
十十法门。各摄法界。如华严所明。然此五教。非局一
经。以一经容有多教故。又一教亦摄多经故。

△三明教相摄。

五教与此经相摄者。谓巳知五教。遍布群经。未悉此
经。与彼何摄。今显此义。略作三门。一彼全摄此。此分
摄彼。即圆教也。谓彼圆教。与众典为洪源。摄群经为
眷属。然此经乃众典群经之数。彼既与此为洪源。此
又与彼为眷属。以深必该浅。故彼圆教。全摄此经也。
此分摄彼者。谓此不思议品云。诸王大众。闻说此经。
散华空中。成宝华座。十方诸佛。大众同坐。说此般若。
乃至散曼殊沙华。空中变成金刚宝城。有师子奋迅
王佛。共十方诸佛菩萨大众。说此般若。匿王大众。见
此境界。乃云愿三世诸佛。常说般若。至于释迦。亦印
赞云。此经是诸佛菩萨母。不共功德。神通生处。诸佛
同说。且释迦为众。又现一华入无量华。一佛土入无
量佛土。一刹尘佛土入无量刹尘佛土。一佛身入无
量众生身。此一入多既尔。多复入一亦然。海入毛孔。
芥纳须弥。染净互现。小大递彰。生佛依正。俱不思议。
佛现此变时。女转男身。得通三昧。乃至恒沙菩萨。现
身成佛。然观此现华变座。十方诸佛同说般若。亦可
谓常恒妙说。通方极唱也。又刹尘互入无碍。因果相
摄交参。但非法尔如然。以是佛力变现。故谓此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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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彼也。二此分摄彼。彼不摄此。即小始也。谓此经始
终明。二空真理。小教但明人空。始终虽谭二空。未显
胜义真际法性。以此深亦该浅。故谓此经。分摄彼二。
又彼小教。虽除我执。未达法空。始明二空。淘汰空有。
但逐机显示。不同此经。佛佛同说。见闻随喜。共證圆
伊。故彼小始。不摄此经。三彼此克体互相摄者。唯终
顿二教也。谓彼终教。备明染净因果。凡有心者。定当
作佛。今经从凡至圣。以五忍位。历三贤十地。等妙二
觉。断障證真。但发大心。俱成佛果。如后菩萨。奉持二
品。十四忍位。广明行相。故与终教。敌体相摄。又彼顿
教。明一念不生。即名为佛。今经修證。因果。俱要忘心
顿證。不涉言思。后每段经。标徵释结。俱明此义。故亦
与顿。必全摄也。

△三释诸宗对辩。三。初叙师承。

三诸宗对辨者。古谓权实对辨。以其不离始终二教
言之。既前教摄。巳明权实。故此立为诸宗。然亦不滥
教摄也。盖教出自吾佛金口。以一经容有多教故。宗
出自祖师情尚。以一宗容有多经故。意取佛祖。心心
相印。口口相传。立为标准。楷定正义。庶不支岐于邪
小也。然大小乘。各有所崇。今唯取始终二教所宗尚
者有三。一法性宗。始自贤首祖师。宗华严大经。并法
华涅槃所立。清凉圭峰等。皆宗承也。二法相宗。三破
相宗。此二宗。出自西域那烂陀寺。同时有二大德。一
戒贤论师。依解深密经。立三时教。以法相大乘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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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二智光论师。依般若等经。立三时教。以无相大乘
为真了义。

△二列三宗。三。初列法性。

一唯一乘。以佛性唯一。故唯一乘。初小乘。次三乘。为
不了。后唯一乘为了。如法华等经云云。二唯一性。以
依法华涅槃。皆言一切众生。平等一性。是以趣寂声
闻。馀国作佛。阐提有佛性故。三唯心真。以八种识心
通如来藏故。四真如随缘。以立八识。繇真妄和合而
成。非一非异。故是真如。随缘成立。五三性空有即。以
依他无性。即是圆成。六生佛不增减。以一理齐平。故
不增减。七二谛空有即。以第一义空。该通真妄。真非
俗外。即俗而真故。八四相同时。以四相同时体性即
灭。九能所断證即。以缘境断惑。不二即二。有能所断。
二而不二。谁为内證。照惑无本。即是智体。照体无自。
即是證如。非智外如。为智所證。非如外智。能證于如。
十佛身无为。以世出世智。依如来藏。始本不二。有为
无为。非一非异。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堕诸类。况于
报体。即体之智。非相所迁。

△二列法相。

一三乘。以有五性。故乘立三。初小乘。次一乘。俱为不
了。后具三乘为了。如深密云云。二五性。以依楞伽等
文。皆说五性。又谓法尔种子。有无永别。是故五性决
定不同。三唯心妄。以言八识从惑业生。依生灭识。建
立生死。及涅槃因。四真如凝然。以谓八识。既从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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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立真如。常恒不变。五三性空有离。以依他起性。似
有不无。非即无性。真空圆成。说经空义。但约所执。此
明遍计是空。依圆是有。六生佛不增减。以三性五性
不同。故说一分众生。决不成佛。名生界不减。七二谛
空有离。以谓真俗二谛。迢然不同。非断非常。果生因
灭。八四相前后。以谓四相前后。灭表后无。九能所断
證离。以谓根后。缘境断惑。义说双观。决定别照。以有
为智。證无为理。义说不异。而实非一。十佛身有为。以
言出世智。依生灭识种。故四智心品。为相所迁。佛果
报身。有为无漏。以上性相二宗。清凉于华严大疏。略
会通云。若知二教权实。二宗亦不相违。谓就机则三。
约法则一。新熏则五。本有无二等。

△三列破相。

三破相有五。一无性。谓以诸法无性为真如。二真智。
谓以能了无性者为智。三二谛。谓以色等为俗谛。空
为真谛。四三性空有。谓有是遍计。空谓圆成。五佛德
空。谓虽说佛身。五求不得。得乃虚妄。无得乃真。离一
切相。名佛功德。清凉以法性对破相亦有五对。谓一
本性性。以常住真心为真如。二真知性。以一心真实。
本自能知为知。三三谛性。于前二谛。加第一义谛。谓
一真心性。非空非有。能空能有。四三性空有性。谓遍
计情有理无。依他相有性无。圆成情无理有。相无性
有。五佛德有性。谓诸佛常乐我净。真实功德身智通
光。一一无尽。性自本有。不假机缘。略辨此五。馀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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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清凉会通云。然得意者。亦不相违。谓一切法。既皆
是真心缘起。缘起无性。还是真心。始不异本。如外无
智。馀谛性等。例之可明。问。古德以法性对法相十别。
对破相五别。皆二宗合之而列。今子以三宗各别列
者。何也。答。古德意以法性超于法相破相二宗。合而
列之。以显法性优胜。令众依之修道悟入。以證无上
觉道。今意将此经旨趣。对彼三宗数量摄属。故各别
开列巳竟。后便用今经明相属也。

△三明宗相摄。

三相摄者。谓三宗义相。剖列皎然。未审此经。与彼三
宗。云何摄属。略立三门。一彼不摄此。即法相一宗。以
是此经。观照般若。从凡至圣。乃至极果。所破法相。遣
之又遣。无遣遣故。二此分摄彼。即破相宗。谓是此经。
所破法相。所显空故。般若部中。多谭空故。然彼但明
人法单空。未明重空亦遣之空。纵至重空亦遣。未极
于同真际等法性。故名此经。分摄彼也。三敌体摄属
者。即法性一宗。彼此互相摄也。何则。云变现十方佛
土。各现百亿师子宝座。佛坐其上广说法要。乃至其
中诸佛。各各宣说一乘实相般若。此即法性一乘为
了义也。后云自性清净。即本觉性。即是诸佛一切智
智。繇此得为众生之本。又云一切众生。此为觉性。如
是之义。遍于一经。此即法性一性义也。后云一切诸
佛。于般若中生。或灭或化。而实无生灭化相。此即俗
而真。明不生灭之真心随缘不变也。又云然诸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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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久远劫。初刹那识。异于木石。(此明真识)生得染净。各自
能为无量无数染净识。(此即真妄和合而生藏识)经初刹那不可
说劫。乃至金刚。终一刹那。有不可说不可说识。生诸
有情色心二法。既云初刹那识生无量识等。则知皆
明具分唯识。故即性宗真唯心义也。后云。一切众生
性无生灭。(即真如也)繇诸法集幻化而有。(即随缘也)蕴处界相。
无合无散。法同法性。寂然空故。(即不变义)以此真如法性。
正随缘时。即不变故。非法相凝然。即法性随缘义也。
后云教化四生。并观染净诸法。不观色相。不观色如。
以诸法性。即真空故。无来无去。无生无灭。同真际。等
法性。无二无别。犹如虚空。据此。则经明无性即空。空
即实性。更无二体。不同法相。但空遍计。依他犹存。故
即法性依他无性。即是圆成义也。后云佛及众生。一
而无二。又云若欲诸法。而得不动。不生不灭。无相(增也)
无无相。(减也)。不应起见。何以故。以一切法皆如也。诸佛
法僧皆如也。据此。则诸法三宝。皆如如佛。何有增减。
真性既等。说一切众生。一时成佛。不可以法性。增减
法性。犹如虚空。不可移西添东。减东增西。即法性一
理齐平。生佛二界。不增减义也。后二谛品中。广明真
非俗外。即俗而真。斯则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
在。为真胜义谛。即此胜义。真妄皆空。不落断常。宁容
空有。迥出言思。非独妄有真空。真空妄有义故。即法
性第一胜义。该通真妄相即义也。后云一切法等。即
生即灭。即有即无。刹那刹那。亦复如是。盖若得无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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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平等。了无前后。冥同真际。所谓法性融通。故使
相非相而交参。生不生以无碍。即法性四相同时。体
性即灭为灭义也。后奉持一品。广明缘境断惑。内證
无相。即断證而无断證之义。盖以法界寂然。理智无
二。明与无明。其性平等。若存能所。非真见證。故今经
初地中。即谓初无相智。照胜义谛。一相平等。非相非
无相等。据此岂存能所断證乎。故即法性能所断證
即义也。后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无前际。无后际。无
中际。扩充之。寂寥于万化之域。显德于重玄之门。此
则即常即法。佛身无为不堕诸数。全同藏性。总是无
为无复本始之始。岂同有为而有迁相。故即法性佛
身无为义也。如是义类遍布一经。名同般若义诠法
性。故知此经。具摄法性。十义无疑。夫三宗相对。法性
深于相破二宗。今经义既同于法性。则知此经。亦分
摄彼二宗。今从胜边。作此判之。吾宗义学。洗心玩之。
勿谓伤乎臆断也。

△四释分齐幽深。二。初明有境智。二。初引论观总
标。

四分齐幽深者。夫诸佛出兴。唯为一事。千经所演。无
有馀乘。但以众生根有大小。惑有厚薄。智有浅深。行
有迟速。吾佛循此机宜。所逗法义亦异。故西域东夏
弘宗树教。或顺佛意。或顺物机。义立大小偏圆。教分
权实顿渐。若不取类显扬。难知法义天壤。今欲尽此
玄微。先援论观为据。论乃马鸣传佛心印者所造。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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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佛心。观乃文殊化身。宗华严所立。必是实智。用此
较呈旨趣。如空合空一体。略作三门。一引起信五重。
为所观理境。二引法界三观。为能观妙智。三结成旨
趣幽玄。

△二依标别释。三。初引起信五重。二。初论经合辨
今初论中五重者。初唯一心为本源。二依一心开二
门。一真如门。二生灭门。三依后门明二义。一者觉义。
二者不觉义。四依后义生三细。一业相。二转相。三现
相。五依最后生六粗。一智相。即法执俱生。二相续相。
即法执分别。三执取相。即我执俱生。四计名字相。即
我执分别。上四皆惑。五起业相。六业系苦相。上二业
果也。然论五重义相。即前法性宗中十款所具者。此
经旨趣。既俱含摄法性义中。不必又引经中文义合
辨。况观佛菩萨行品。朗然一心源真如门。乃至护国
潜消七难。即五六粗。不思议奉持品。皆明修断證真。
非因因果。而因果交彻。离空离有。而空有叠彰。寄位
权化。阶降胜进。玄同五重法义。始终妙契心源也。

△二通释妨难。

难云。般若为破相空宗。古德名言刊定。今子云何以
始教。全具性宗十义。而又引论五重为分齐耶。答。空
宗始教。古就所诠立此名目。八部玄文皆同此摄。然
仁王一经。名同般若。所诠义旨。迥异馀经。故后文明
行修地位。空有双彰。染净心境真妄无二。义理幽远。
全是性宗。故十义明诠。非为过也。况论五重。古今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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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皆为能量。今论与经。义味无二。实谓幽玄也。

△二引法界三观。二。初标列科目。

二引法界三观为能观妙智明分同者。二。初据经明
同。二再释妨难。初中有三。一摄归真实。二彰其无碍。
三周遍含容。然此三者。即名唯法界。义通此经。故略
录大疏。皆显此中所诠法义。与彼若合符节也。问。法
界圆融。一切即入。理极深玄。不可思议。华严诠此。是
所相应。今经谭空。何云同耶。答。宗虽不齐。理实可会。
且彼既全摄此经。此何碍分同于彼。况今经一切皆
空。宛同法界初门。有无相成。符合理事无碍。佛现神
力。略开周遍含容。所谓分同。良在兹矣。其犹百川虽
小。水性全同沧溟。众星纵广。森列皆拱北辰。而谓今
经分同法界。非臆断也。古云。以深为浅。则有谤法之
愆。以浅为深。则有扶理之德。诚哉言也。且圭峰引此
而释观门。岂有理殊而引之耶。

△二依标别释。四。初摄归真实。

初中摄归真实。即真空绝相观。正如今经。心境真妄。
圣凡因果。理事染净等法一切皆空故。此有四门。一
会色归空观。有四义门。前三同言色不即空。以即空
故。释义有异。皆为拣情。第四显解云。色即是空。以无
性故。一色既尔。万法皆然。今经云一切法空。不即顽
空断空。即拣情也。以色心无体。即是真空。即显解也。
既尔拣情显解。即同彼初门之旨。二明空即色观。亦
有四门。前三拣情。准前言同释别。但翻前云空不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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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以即色故。第四显解云。空即是色。以凡是真空。必
不异色。故后经云。世谛幻法无名无相无义。又云菩
萨住无分别。无彼此相。无自他相。(空也)常行化他。(即色也)
此皆同彼二门之义。三空色无碍观。谓色不尽而空
现。空即色而空不隐。空色一味。真俗平等。后文云。一
切诸法。即有即空。又云以有情空置涅槃空。以菩提
空置有情空。皆同彼三门义也。四泯绝无寄观。谓此
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不可言即空不即空。乃至
云不可亦不可。此语亦不受。迥绝无寄。言解不及。此
即同今十八空义。遣之又遣。以至于无遣。重空更空。
不立一尘者也。妙哉般若。全同法界。然彼前二八门
拣情显解。第三门中解终趣行。第四一门。繇前解成
行。行起解绝。今经空诸一切。亦在拣情破妄。显妙明
真。以成密多之行。此行成时。孰可思议者哉。

△二彰其无碍。

第二彰其无碍者。即彼理事无碍观也。以约理事色
空相望明义。彼有五对十门。一相遍对。即事理相遍
二门。一谓理不异事。能遍事中故。今经一切同空。诸
法皆如。既空既如。理遍事矣。二谓事无别体。还如理
遍故。今经以一空门。即空一切。以一有门。即有一切。
即同性宗一性义也。二相作对。即事理相成二门。一
谓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如揽一水。方成万波故。
今经明诸佛生化。皆依般若。若离真心。无别有体。此
即性宗。具分唯识。真如随缘两义。二谓以事相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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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实理故。今经法法皆空。全彰自性。了达不二。直入
胜义。此即性宗依他无性。即是圆成也。三相害对。即
事理相违二门。一谓理既全理。则事相皆尽故。今经
明了知一二。即胜义谛。离般若外。非如实相。即性宗
生佛二界不增减。无相平等义也。二谓随缘成事。动
显静隐故。今经明取著一二。即世俗事。未成佛时。菩
提为烦恼故等。四相即对。即理事相即二门。一谓事
必理故。举体即事。例如空即是色。方隐真空故。今经
以诸有为法。因缘幻有。染著虚妄。便为相缚。二谓因
缘无性。全体即真。如金与器。器全是金。今经明文字
章句。即是真如。非一切相。如实观身。然此理事相即
二门。盖显如来藏。与阿赖耶。非一非异。即理即事。非
断非常。起灭同时。断證亡相。皆是相即二门之义趣
也。五相非对。即理事相非二门。一谓即妄之真。是真
非妄。如即波之水。是水非波。今经明诸法空处。真照
朗然。妙智明时。妄计撇尔。二谓即真之妄。是妄非真。
如即湿之动。是动非湿故。幻法无实。依真有相。妄惑
虽空。遍计成有。然此通前二门。即摄性宗有为无为
不一不二之旨。了无馀蕴。上之十门。同一缘起。故云
无碍。若理望事。有成坏即离之四。若事望理。有隐显
一异之殊。逆顺自在。同时顿起。无障无碍。今经色空
相望。当知亦尔。深思。令观明现。

△三周遍含融。

第三周遍含融观。即事事无碍明义也。盖理既具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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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广容二义。融于诸事。故诸事称理。皆能周遍含容。
然有众多义门。皆依此二义而立。故古德立十玄门。
今依彼门名。广演此经。分同彼义。一者谓非空此法。
不空彼法。亦非空一。不空多法。以正空一法时。即空
一切法故。正空染法时。即空净法故。般若圆明。真照
无际。同时俱空。非有前后。故后经十八空中。内空之
般若。即空十七空门。十七空之般若。即还空内空。不
思议品。明一华入无量华。无量华入一华。俱明此义。
空既如此。诸法亦然。此分同同时具足相应门。二者
谓大空法界事理。细空刹那生灭。即空法界之般若
能空刹那。广而能狭。即空刹那之真观。能空法界。狭
而能广。空法界时。即空刹那之能所。尽入法界空中。
而法界非广。空刹那时。即空法界之能所。尽入刹那
空中。而刹那非狭。以分即无分。无分即分故。下文明
大海入一毛孔。须弥入一芥中。狭既容广。广即容狭。
此分同广狭自在无碍门。三者谓即此刹那空。舒巳
遍入一切法空中。即摄一切法空。令入刹那空内。舒
摄同时。一多镕融。彼观有摄入四句。谓一入一切。一
入一。一切入一切。一切入一。互摄亦然。下文明一佛
土入无量佛土。无量佛土入一佛土等。俱明此义。以
容方入故。此分同一多相容不同门。四者谓空是即
有之空。有是即空之有。遂明即空即有。即俗即真。然
此胜义真空。废已同他。空即是色。举体全为一切诸
法。摄他同已。令彼万法。总成一味胜义真空。一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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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溥容无碍。后云一尘刹土。入无量尘刹土。无量尘
刹土。入一尘刹土。上句举一体全即无量。下句摄广
多还入一中。此分同诸法相即自在门。五者谓繇法
等集故。一切皆有。则妄显真隐。繇般若空故。一切皆
空。即理显事隐。隐显显隐。同时无碍。如初八日之月。
隐显同时。后云未成佛时。以菩提为烦恼。则真隐妄
显。巳成佛时。以烦恼为菩提。则染隐净显。又云了知
一二。即胜义谛。取著一二。即世俗谛。互相隐显。亦如
上说。此分同秘密隐显俱成门。六者谓此胜义真空。
妄立一切法空。一切法空。炳现一真空内。如琉璃瓶。
盛多芥子。能含所含。一多不坏。后文云。无量入一。一
入无量。一佛身入无量众生身。无量众生身入一佛
身。此分同微细相容妄立门。七者谓即此真空正智。
照一切诸法时。所空既巳无尽。能空亦俱无穷。种类
出生。空而复空。重重影明。层层互显。后云佛身不可
思议。众生身不可思议。乃至云世界不可思议等。此
分同因陀罗网境界门。八者谓观诸法时。即观真空。
如观波即水。达器是金。非离有法。别有空相。托法明
空。无生自现。同彼华表其因。城表涅槃等义。下文即
文字而明般若。即生而明无生等。俱是此义。此分同
托事显法生解门。九者谓真空既遍一法。亦即遍一
切法时。三世各三。摄为一念。不住三际。无去来今。一
念亦无。唯是真际。后云。诸法相续。念念不住。刹那刹
那。非一非异等。俱明此义。况时无别体。依法而成。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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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十世隔法异成门。十者般若为一切佛母。故诸佛
同證同说。五忍是菩萨行本。故行行不即不离。是则
人不分于因果。普皆修说。法无间于一多。咸称始本。
故后明变现十方净土。而现百亿师子座。佛坐其上。
广说法要。一一座前。各现一华。是百亿华。众宝严饬。
于诸华上。一一复有无量化佛。无量菩萨。乃至其中
诸佛。各各宣说般若波罗蜜多。展转流遍十方恒沙
诸佛国土等。又云。是时十亿同名虚空藏菩萨。与无
量无数诸来大众。欢喜踊跃。承佛威神。普见十方恒
沙诸佛。各于道场。说十四忍。与我世尊所说无异。故
知法义深玄。必摄眷属随主。是故十方此界。各不相
见。主伴伴主。圆明具德。此分同彼主伴圆明具德门。

△四结成深玄。

上之十义。盖显不共般若。与法界同途。故慧明遍照。
一空俱空。真性融通。空无前后。广狭一多。即入隐显。
微细难思。显法生解。诸法清净。片念具足。无非一性
遍彰。通因果而一致。诸佛同说。齐理智而一源。良以
此经。实难思之幽关。般若之堂奥也。

△三再释妨难。

再释妨难者。问。般若法界。旨趣天渊。今经诠理分齐。
必同彼法界者。何耶。答。交彻融摄曰法界。寂照常一
曰般若。是虽二名。实则一体。故裴公云。是众生之本
源。故曰心地。是诸佛之所得。故曰菩提。乃至统众德
而大备。烁群昏而独照。故曰圆觉。其实皆一法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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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则法界般若。何非同哉。应知法界之理。圆遍无碍。
皆繇性空。般若之照。真空一如。本因性遍。二义相成。
方为极理。若法性不空。圆理何显。真界未遍。智照难
空。故此所说。义实通彼。况后不思议品。一众献华。显
妙难思。吾佛变理。直示法界真境。是知一部仁王。名
唱空宗。义含法性交彻。实同法界性融也。不然。何前
说方竟。后说未张。而遽变现法界如斯哉。且此经明
万法不空。同彼诸天偈赞。五位依忍。类彼诸圣行门。
弘护因果。似托法进修之章。引證古今。有劝乐生信
之义。寄位行化。假权克修。合加行于回向。明十忍于
等觉。十度真明。二谛双显。总其位位断證。括乎行行
权实。乍观则或广或略。详参则同理同事。况护国一
品。明般若之玄功叵测。奉持一品。显般若之真修深
广。前曰分同。有在斯乎。若株守文言。胶柱义旨。非承
言会宗通方之见矣。

△二明离境智。

后明离者。夫性海清凉。四面可入。苦实相火聚。万方
难登。故大经八十馀科。总皆清净。一十八空。诸所寂
灭。凡以渊澄妙体。一法叵得。虚玄奥域。众滓俱尽。故
知今经明义。贴体同兹。是以世出世间。空空绝迹。净
非净界。幻幻非真。即涅槃菩提等是空花。真如法界
一皆水月。全彰般若之真光。直示性空之妙体。如是
观时。此为正观。若他观者。即名邪观。

△五释教所被机。二。初牒章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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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教所被机者。谓佛说一切法。为度一切心。若无
一切心。何用一切法。是知教因被机而设。离机则教
无所施。故前宗教既明。今当辨机也。然机有种种。总
明十类。于中先拣。后收。

△二依标别释。三。初约拣非器。

初中有五。一取著非器。故观空品云。见境见智见说
见受。即非圣见。是愚夫见。二倒想非器。谓观法如幻。
是真实观。妄求一异。即是遍计。后文云。若著名相。分
别诸法。六趣四生。三乘行相。即是不见诸法实性。三
邪执非器。谓有即空有。空即有空。有空无二。中道理
彰。然执空则断。执有则常。二边之见是外道摄。故后
文云。若他观者。名为邪观。既云邪观。非外而何。上三
皆是迷情妄计。不达真空。故是非器。四二乘非器。今
经纯明甚深般若。真空一如。二护之旨。皆为两利双
修。观有如幻。权实并显。了空无依。一经前后。皆言菩
萨。不明二乘。知非是器。五权教非器。谓忘失大心。业
皆魔摄。止修事行。慧岂到岸。此是守权。非为真实。岂
同今经。五位修行。全依法忍。十度建立。总云波罗。此
上二种。皆为担麻弃金。认化城而作宝所。执砾为珠。
观爝火而翳日城。同前三类。故并拣之。以为非器。

△二普收是器。

后普收有五。一净信是器。谓是般若。向上机故。故观
空品云。若人于恒沙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七宝以用
布施。还令大千众生。得阿罗汉。不如有人。于此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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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起于一念净信。何况有人。能受持读诵解一句
者。盖文字性离。即是般若。故净信一念。即是般若正
为之机。二依真是器。谓智照澄明。观空不滞。事修虽
别。一理齐平。如说而行。依真建立。总所作为。毫不著
相。故后文云。行斯道者。如虚空故。又云。法相如是。有
所得心。无所得心。皆不可得。乃至云。菩萨所修。诸行
而于中行。又云。若菩萨不著文字。不离文字。无文字
相。非无文字。能如是修。不见修相。是则名为修文字
者。而能得于般若真性。此亦般若正为之机。三奉持
是器。谓法贵流通。方曰普皆饶益。依教奉行。故知真
为法器。是以佛云。此经是诸佛母。诸佛同说。能多利
益。是故汝等。应当受持。奉持一品。广明斯义。如文云
从初伏忍。至金刚定。如法修行。十三观门。皆为法师。
依持建立。汝等大众。应当如佛而供养等。据此。即是
正所为机。四护法是器。谓因果二法。皆明真空。一著
相见。难成内护。故观如来品。菩萨行品。一一结云菩
萨护果护因。为若此也。五护国是器。谓题称护国。名
不虚设。依此修行。法利无边。故后广显般若。锡福神
功。引古證今。事非唐蠲。且佛嘱诸王常修。未来亦应
修学。如上二种。亦是正所为机。

△三结前成种。

然上五种法器。依理修行。正是所为。若约拣收通摄。
则前五非器。亦不弃撝。故取著之执。从迷是起。颠倒
之妄。繇心所生。是虽凡夫。悉见佛性。傥结善种。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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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此之二种。即是远为。又邪外违真。谬生计执。一
蒙净熏。始觉决生。纵经多劫。亦可归正。此之一种。亦
是远为。经明深慧。非止人空。二利齐修。悲智双运。此
彼岸之行。二乘沈空滞寂。宁不缘熟开心。回小向大
耶。故属兼为。权教菩萨。事行违真。缘了因发。正性自
显。同入佛乘。无二别故。此乃引权入实。所谓引为者
也。若夫寄位修法。应物现形。普示净业。为化众生。此
经则摄权为一种之机矣。故知前五约拣。则成瓦砾
荆棘。约收。则为白玉黄金。亦在四为之中。要之生信
依行。见闻随喜。但除妄想。无不佛心。何非所为之机。
问。信等五根。是器可尔。取著等五。何亦名器。答。华严
大疏云。法性圆融。感应交彻。无有一法而非所被。据
此。则无情亦在所被。取著等五皆有情耳。何非器耶。
况色性智性。本无二体。无有情外有非情也。此理深
玄。正是不共般若。凡吾游心教海者。必审谛思之可
也。

△六释总辩教体。三。初列数类简。

第六总辩教体者。谓般若实相。寂照难思。括论教体。
略明五种。一声名句文体。二通摄所诠体。三诸法遍
空体。四会相归性体。五理智无碍体。五中前二通小。
后三唯大。又前二通诸教。后三唯性宗。又前二唯体。
后三亦体亦性。就前二中。大小乘宗。通用四法为体。
然大小乘。各有三说。如华严大疏。广引经论所明。今
略意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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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数牒释。五。初释声名句文体。

初中先开后合。开谓假实。摄假从实。以声为体。无别
名句等故。深密谓言音有三。明以声为教体。杂集谓
成所引声。谓诸圣说。若以体从用。即名等为体。以能
诠诸法自性差别。二所依故。唯识破经部云。若名句
文不异声者。法词无碍。境应无别。然此三离声。虽无
别体。而假实异。亦不即声。后合者。然上二义单明。俱
执一边。故须合取四法为体。符净名地论之言。融前
二说。教理无违。如清凉圣师。双取四法。不偏假实。端
有定量万古难移。故彼文云。良以音声一种。正就佛
说容为教体。流传后代。书之竹帛。曾何有声。岂无教
体。至哉言也。后云。此般若密多文字章句。百千万亿
诸佛。而共同说。则诸佛同说。合取为体。甚为允当。然
此四法。大小乘虽通。理亦随宗有异。今经则文字性
空。即是般若。故四皆即假而真也。

△二释通摄所诠体。

二通摄所诠体者。谓前义尅取能诠。故无所说。今明
能所不离。教义相成。为契经体。方显真教。故华严云。
文随于义。义随于文。瑜伽云。契经体有二。一文。二义。
故知不取所诠。不成教体。如后文明文字实相观照。
三种般若者。此也。

△三释诸法遍空体。

三诸法遍空体者。谓实相真体。诸法全彰。离法明空。
如拨波求水。故一切法体乃为真体。若百草皆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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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则头头呈露。慧照则在在昭扬。瓦砾荆棘。无非般
若。花树月沼。同一真如。后谓诸法自性本真。正观法
时。空性常显。今依此义。以为教体。然光明香饭。语默
瞬息。皆为教体。况法空遍照。何法而非教体也耶。

△四释会相归性体。

四会相归性体者。谓如来言教皆顺于如。是故虚相
本空。真体本现。以一切教法从缘无性。即是真如。故
为教体。后云文字者。谓契经应颂。乃至希有论议。所
有宣说音声语言文子章句。一切皆如。无非实相。然
若顺明教之生起。如梁摄论第十卷云。真如于一一
切法最胜因。从真如起无分别智。繇此流出后得。续
生大悲。因此如来。安立教法。救度众生。说大乘十二
部经。此法是大悲所流。一切法中最胜等。若逆推之。
此之教法。从后得智。此智繇根本智生。又此根本。繇
冥證真如。故今教体。以真如最胜而为根本。今从此
义。摄末归本。以教即如。故名会相归性。

△五释理智无碍体。

五理智无碍体者。谓般若一法。约能所别。实相即理。
观照即智。智即理故。观照而实相全彰。理即智故。实
相而观照本有。故以理智无碍之般若。观心境平等
之性空。况能说之佛。既理智相应。湛然清净。故所诠
之义。亦如智无碍。能所全空。即以此义。不一不二而
为教体。如大疏云。一切教法。举体即空。不碍十二分
教。事相宛然。虽真如举体为一切法。不碍一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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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尔昭彰。如后文所明。

△三结属今经。

以上五门。皆是此经教体。然一切皆如。今经明言。则
知一切法。无非教体。亦一切空处。无非教体也。

△七释明经宗趣。二。初叙义总标。

第七明经宗趣者。大疏谓语之所尚曰宗。宗之所归
曰趣。于中总论佛教。因缘为宗。若详明者。而有通别
二义。

△二依标牒释。二。初通明诸宗。

初通明诸宗者。一切诸经各自有宗。如华严宗法界。
法华宗一乘。净名宗不思议。涅槃宗佛性等。故清凉
祖师。总收一代时教。以为十宗。谓第一我法俱有宗。
摄小乘二十部中五部之义。谓犊子部。法上部。贤胄
部。正量部。密林山部。亦取经部根本一分之义。二法
有我无宗。摄三部全。谓一切有部。雪山部。多闻部。更
兼化地部末计一分之义。三法无去来宗。摄七部全。
谓大众部。鸡胤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法
藏部。饮光部。兼取化地部一分之义。四现通假实宗。
摄说假部全。兼末经部一分之义。以上四宗。唯为小
乘。五俗妄真实宗。即说出世部。六诸法但名宗。即一
说部。此二通大小乘。七三性空有宗。即大乘法相师。
所立应理圆实宗。(彼在第八)八真空绝相宗。即大乘法相
师所立胜义俱空宗。(彼名第七)此二唯大。然大乘法师。依
深密三时。初四阿含言有。第二八部般若言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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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密明不空不有中道之教。故先性后相。今言性宗。
故空宗居八。相宗居七耳。九空有无碍宗。即摄一切
终教。十圆融具德宗。即摄华严圆教。然此十宗。一宗
容有多经。随何经中。皆此宗故。若局判一经。则抑诸
大乘教也。

△二别明此经。四。初约理智为宗趣。

二明别宗者。即是此经宗趣也。谓以实相观照不一
不二以为经宗。或唯实相。或唯观照者。并未允当。且
此经所诠。一一离相。岂唯观照。又教化众生。不住一
相。岂唯实相。故今双取为宗。以即理之智。二护甚深
到岸。以即智之理。万法无相皆空。六度万行。五忍诸
位。一一皆不离此。若离实相。难忘分别。便成取相住
著。即堕有漏若昧观照。则阙于智用。便滞偏空有馀。
同于二乘故须理智。不即不离。方契般若中道之旨。
起信止观合说。法华定慧双修。华严明权实二法。大
心依赖。涅槃明定慧不等。不见佛性。无明邪见。自此
而生。皆明此义。

△约五对为宗趣。

若就台宗释题五重玄义为宗趣者。则以妙慧为体。
到彼岸为用。显明内外二护为宗。寻宗令趋妙慧实
体故。于中分出五义相对互为宗趣。一教义。二体用。
三理智。四因果。五人法。初举教为宗。显义为趣。以义
为宗。达教为趣。以知义深。则教胜故。二举般若之体。
意显波罗蜜之用故。举波罗蜜之用。意显般若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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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三举理欲显实相之观照故。举智欲明观照之实
相故。四护果不住。意如理修因故。护因如幻。欲克證
妙果故。五举仁王护国。显般若能护之法故。举般若
法体。明仁王护国之本故。一经始终。不离此五。若五
对别明。是宗之趋。若五对相即。是宗即趣。如此五对。
不即不离。是名般若妙宗趣也。

△三约十义为宗趣。

然此亦有十义五对。为此经宗趣。谓一般若境有二。
一性住般若。贯通凡圣。为所信境。二至得般若。唯局
佛位是所證境。二般若心。此亦二义。一实相心。正念
万法本空故。二观照心。幻修诸行悲愿故。三般若行
亦有二义。一差别行。诸度断證不一故。二平等行。真
修俱到彼岸故。四般若位。此亦二义。一权现位。寄王
比證差别故。二实證位。依真如智平等故。五般若果。
此亦有二一始觉果。而今修生故。二本觉果。本来具
足故。此上五对。皆初句为宗。次句为趋。如云信境为
宗。證境为趋等。五义镕融。则心境行位果。举一全收。
如云境即全果之境。果即全境之果。心为即行之心。
行为即心之行。乃至位为即果之位。果为即位之果。
体用一如。行證双泯。千径九逵。不离般若。故此十义。
乃今宗趣。

△四约心观为宗趣。

若会归心观。则此经宗趋。即照而遮。宗趋泯然。即遮
而照。宗趋廓尔。双遮则遮前照遮。离即离非。双照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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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前遮照。是即非即。圆明一观。言亡理绝。方契般若
之真宗。能證般若之玄趋矣。

△八释会通地位。二。初叙义分科。

第八会通地位者。周易云。圣人之大宝曰位。意谓圣
人处此。而弘道优裕。非位则虽全道德。而无有用。则
非所宝矣。故清凉云。若无此位。行无成故。然一切菩
萨。修浅深之因行。證满分之果位。修證从人。真似殊
分。位次依法贤圣两异。于中先明诸教不一。后明證
真无二。

△二依科别释。三。初引诸教不一。五。初引始教。二。
初正引位次。四。初引唯识。

唯识论云。具大乘二种性者。略于五位渐次悟入。一
本性住种性。谓无始来。依附本识。法尔所得无漏法
因。二习所成种性。谓闻法界等流法巳。闻所成等熏
习所成。要具此二大乘种性。方能渐次悟入唯识。一
资粮位。谓修大乘顺解脱分。二加行位。谓修大乘顺
决择分。三通达位。谓诸菩萨所住见道。四修习位。谓
诸菩萨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谓住无上正等菩提。云
何渐次悟入唯识。谓诸菩萨。于识性相。资粮位中。能
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渐伏除。所取能取。引发真见。在
通达位。如实通达。修习位中。如所见理。数数修习。伏
断除障。至究竟位出障圆明。能尽未来。化诸有情。后
令悟入。唯识性相。

△二引璎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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璎珞经中。以六种性。摄一切位。一习种性。摄十信十
住。二性种性。摄十行。三道种性。摄十向。四圣种性。摄
十地。五等觉种性。六妙觉种性。即如次摄等妙二位。
大品中。以此六性。约二义简。一约心观。谓初性。从假
入空。二性从定入假。三性观修中道。后三性俱證中
道实相。二约寄位。谓初性铜铁。二性银宝。三性金宝。
四性琉璃宝。五性摩尼宝。六性水晶宝轮。如大品经
中。广明义相。

△三引地持。

地持经中。以七地位摄一切地。谓一种性地。摄信住。
二解行地。摄行向。三净心地。摄初地。四行迹地。摄二
地至七地。五决定地。摄九八两地。六决定行地。摄十
地。七毕竟地。摄等妙二觉。于中前六地唯菩萨地。第
七通菩萨佛共地。

△四引金刚。

金刚十八住论。无著菩萨依彼经立其住名。所谓一
十八住。密示阶荖也。然束为八住。摄尽十八。一发心
住处。摄第一住。二波罗蜜相应住处。摄第二住。三欲
住处。摄三四两住。四离障碍住处。总摄十二位。即第
五住。至第十六住也。五净心住处。摄十七住。六究竟
住处。摄其十八。七广大住处。八甚深住处。各摄前六
住。以一一住位。皆有深广二义故。然此中八。前四摄
十六住。即是三贤。第五净心一住。即是初地。第六究
竟一地。即从二地极至佛果。又八中前六。别摄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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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二通摄十八。即知广大甚深二住。摄十八住时。即
一一摄五十五位也。

△二举数简异。

然前四所引约唯识。唯始非终。璎珞兼别大品亦始。
地持金刚。义通法性。亦始终摄。

△二引终教。

若约法性终教明地位者。楞严明五十七位。谓乾慧。
信。住。行。向。煖。顶。忍。世第一。十地。等妙。然统收多位。不
出于八。谓一乾慧地。义推即同天台五品观行位。二
十信。即相似位。三三贤位。四加行位。五见道位。六修
道位。七等觉位。上五即分真位。第八妙觉。即究竟位。
然彼文摄之。不出单复十二之位。上诸教中。并依地
位渐次修成。故总名为渐。

△二引顿教。

若约顿教明位者。但一念不生。即名为佛。不依地位
渐次阶荖。如思益经云。得诸法正性者。不从一地至
于一地。楞伽经云。十地即为初。初则为八地。第九则
为七。七亦复为八。第二为第三。第四为第五。第三为
第六。无所有何次。然初之七句。约义配同。最后一句。
据理都遣。非同渐圆。故不立位。

△四引圆教。二。初约行布。

若圆教华严明位有二。一行布位。以立位次有差别
故。如第二会明信。三明住。四明行。五明向。六明地。七
明等妙。前浅后深。故名行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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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约圆融。

二圆融位有二。一总明相摄。一位即一切位故。二五
位互摄。一一位圆。即至佛故。又此二中。前唯约理行
圆融。此兼明行證相似。又前行布。是教相施设。此圆
融是理性德用。又此二中。约能诠教道。则行布不同。
约所诠之理。则圆融无二。故大疏云。相为即性之相
故。行布不碍圆融。性是即相之性故。圆融不碍行布
者。此也。

△五结拣诸位。二。初配对结属。

此上诸教。所立地位。隐显开合不同。皆明差别行證
之归结。然曲分五对。略示不一。一总别对。即唯识璎
珞。总相立位以含摄。楞严等经。别相明阶而曲示。二
隐显对。即金刚地持。隐示少位之方。唯识佛顶。显立
多种之相。三开合对。开则五十五位。详明果證有差。
合则五六七种。略示因修无二。四立遣对。楞伽等经。
明顿故遣之又遣。楞严等经明渐。故立之更立。五遍
圆对。谓诸教偏权。故差别有碍平等。华严圆宗。故行
布不碍圆融矣。

△二结括他宗。

即知天台六即。理与名字。虽未入位。后四亦摄尽五
位而无馀。圆觉五位。众生皆入。虽俱凡小五种。皆随
顺觉性而不减。况大品经明四十二字。古德用表四
十二位乎。既一字皆入一切字门。故一位亦摄一切
位也。应知他位隐显。开合偏圆不同。良繇此心。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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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舒。大小自在故也。

△二明證真不二。二。初立理标本。

次明證真不二者。夫真空性体。平等一源。虽位列高
低。而不逾此理。故下位證入。犹一室之空。极位所證。
如太虚之空。一空入大空。一空本相不坏。大空入一
空。而大空大体犹存。室空大空。空性是同。贤位圣位。
位体岂二。故知一切地位总归一真空也。故曰同真
际等法性者。此也。

△二互相摄属。

若诸教地位。与今经摄者。五位断證。同乎唯识。寄化
作王。有类璎珞。位位波罗之行。有似华严因修。地地
依真之理。大同佛顶果證。以五种忍。而含摄诸位。不
异地持。以一序品。而密显地相。义合金刚十地。三十
生皆空。即楞伽不立之宗。一念八万行具足。即法界
圆融之旨。况一经要旨。含天台六即之谈。一陀罗尼。
具四十二字之妙耶。大哉仁王般若之位次。不谋而
理契诸教者焉。唯加行一种。合于上贤。不同唯识楞
严之开显。等觉圣位。该于寂忍。亦不类诸经众论之
分张若诸经教摄此经地位。全摄无遗。而此经中地
位。摄诸教地位。亦等该非爽。唯华严圆教。全摄此经。
而此经地位。亦分同法界矣。

△三结归观心。

此中还须摄末归本。会缘入实。同真空之实相。等妄
有之一如。不离般若。正观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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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释显法护国。

第九显法护国功德者。夫八部般若。总空诸法。唯仁
王一部。迥出群经。盖以扶危拯溺。实有海之迅航。烛
暗照昏。信法幢之高炬。爰自晋译微言。罗什初弘其
盛烈。唐翻大乘。不空继纂其遗芳。御笔含彩。制金声
玉振之章。宝轴流辉。符景星庆云之瑞。然佛受诸王
之请。详演护国之方。琅函西秘。无家传户晓之功。贝
叶东来。有保泰奠安之益。从此智慧剑。剪稠林而无
馀。般若光。耀古今而有永。其净信也。速證菩提。其照
空也。足入圣见。故知大千之宝施。非可较量。恒沙之
声闻。无能比及。良以福不證菩提。信等可入道也。虑
无徵也。引顶生王之蒙恶。帝释依持而顿遣。忧再惑
也。举普明王之兴善。班足回心以入真。至于叮咛勖
劝。无非因疾之方。付嘱勉旃。全为安邦殄患。其他两
仪资之奠位。三光赖以和明。与物无为。尽世有道。利
超思议。功迥凡情。若夫船遇风涛。则才持玉偈。而风
偃海澄。客逢鲸患。则一展灵文。而波平恶息。又不足
论矣。其解说也。天台义疏。白璧绝瑕。神宝记章。出尘
莹镜。其受持也。念诵有法。明于指掌。读持在人。端乎
一心。其利益也。七难冰消。八部云拥。其功德也。众圣
辅国。五方咒护。远为无尽。故金口谆谆。有未来当依
之诫。正證难思。故佛令在在。结现前悟入之境。宜乎
洪钟未扣之前。放光动地。花雨穹苍。慈云才散之处。
发愿垂泣。声彻汉霄。以此护国。妙应如捊鼓之神。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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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保民。难思迈金汤之固。信乎如来开示。不为鼷鼠
之细。轻发千钧。即知斯王流通。如出干云之材。用弘
大厦。然则今日保安
社稷。祝
国辅世。感召荒服。参天同地者。于此大法。应如是观。

△十释部类品会。二。初通示大部。

第十部类品会者。于中有二。初通示大部。金刚纂要
云。佛说大部处会。六百卷文。十六会说。一王舍城鹫
峰山七会。(山中四会三顶三会)二给孤园七会。三他化自在天
宫摩尼宝藏殿一会。四王舍城竹林园白鹭池侧一
会。准金刚刊定记云。般若类有八部。谓大品。小品。放
光。光赞。道行。胜天王。文殊问。金刚。唐译为六百卷。二
百七十五品。总一十六分。前五无名。后十一分有名。
前六分品。后十不分品。即初分七十九品。第二分八
十五品。第三分三十一品。第四分二十九品。第五分
二十四品。第六胜天王般若分一十七品。第七曼殊
室利分。第八那伽室利分。第九能断金刚分。第十般
若理趋分。第十一施波罗蜜分。十二净戒。十三安忍。
十四精进。十五静虑。十六般若。即大明度无极经四
卷。同前五分。儒首菩萨无上清净分卫经二卷。即第
九分。实相般若。即第十分。道行小品。各十卷。同第四
分。光赞十卷。放光三十卷。大品三十卷。皆同第二分。
然上诸部开合。大部文势。次绪事理。一一皆同。但广
略之异。唯今仁王般若一本。不在八部之数。故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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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空不住之旨。犹有显实同如之说。其他寄位行权。
化俗依真。广明地位断證。直显谛理真空。法界叵思。
特明其关钥。唯此仁王护国。洞示其膏肓极多。俾悟
之者。法界不离般若。令行之者。罪业原同真空矣。

△二别显今经。三。初通明二经传译。

二别显此经。于中又二。一通明二经传译。二别叙今
经疏解。今初按开元释教录。西晋竺法护。译仁王般
若经一卷或二卷阙本。梁承圣二年。波罗末陀。此云
真谛。译仁王般若经一卷。与西晋法护同本。此亦阙
本。然今经时主前后二译。一后秦罗什。于姚兴弘始
之年创译。二唐不空。于代宗永泰之载重译。上二师
皆三藏。什师则东晋翻经。独擅其美。故古称七佛以
来。译经一人。又云约义翻经。什师为最。不空则大唐
传译。罕匹其伦。故僧传称为瑜伽教法之二祖。东夏
秘密教之一人。所译经凡一百二十馀卷。七十七部。
今所传者。二译并行焉。

△二则叙今经疏解。

然秦译则古有疏记。而经文余曾制叙灾木。巳二十
馀年。方今丛林流布。以为护国之宝。唯唐译则深沈
贝叶。晦隐龙藏。代宗之制章空制。译人之用心徒译。
幸有
圣主。乘乾应运。秉箓嗣明。
御金轮而万国来朝。握
玉符而九天送福。血气鼓其欢心。荒服沾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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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造。实海晏河清之日。金瓯玉烛之辰也。偶尔东虏
西夷。跳梁梗
化。起于戊午之春。继于辛酉之秋。此乃尺雾蔽天。无
亏霄汉。寸云毁日。不损光明。克捷凯歌。于今共
奏。荡平大烈。不日旋收。然桑土之忧。
朝野切切。护
国之念。缁衲兢兢。遂阅
龙藏之文。冀合
仁王之道。得此妙法。实谓神符。庆感难思。欣愉无极。
普愿见闻。同臻实相。洪扶磐石之安。永护嵩华之运。
但弘教者。每槩演经文。非唯浅见寡闻。实乃迷宗晦
教。贵惟此经。穷微尽妙。不假疏释。无有指南。故心甘
肤浅之讥。身冒荒芜之诮。定科立义。冀合真空。援古
證今。庶明极致。虽释义有异旧说。而断文稍合秦翻。
明经不专但空。会理特贯圆实。庶几护
国之悃少舒。为法之诚略罄。所冀
皇图永固。
帝道遐昌。仁同五帝宏敷。德与三皇并劭。山河巩峙。
日月贞明。
圣后三宫。根盘玉树之春。
太子千秋。芳躅金枝之茂。文武百官。各增禄位。再愿
十方界。五谷丰登。蒸民乐利。边疆静谧。宇宙康熙。涓
诚极此。勿谓无稽。

△三唐译御制经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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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叙
唐代宗皇帝制

皇矣至觉。子于元元。截有海以般若之舟。剪稠林以
智慧之剑。绵络六合。罗罩十方。弘宣也深。志应也大。
自权舆天竺。泳沫汉庭。行无缘之慈。纳常乐之域。信
其溥施。倾芥城而逾远。仰天湛寂。超言象之又玄。五
始不究其初。一得罔根其本。以彼取此。何其辽哉。朕
恭嗣鸿休。丕承大宝。轸推搆以夕惕。方彻枕而假寐。
夫其镇乾坤。遏𡨥虐。和风雨。著星辰。与物无为。父人
艰止。不有般若。其能巳乎。尝澡身定泉。宅心秘道。缅
寻龙宫之藏。稽合鹫峰之旨。懿夫护国。实在兹经。窃
景行于波斯。庶阐扬于调御。至若高张五忍。足明恻
隐之深。永祛众难。寔惟化清之本。名假法假。心空色
空。推之于无。则境智都寂。引之于有。乃津梁不穷。思
与黎蒸。共臻实相。而缇䌷贝叶。文字参差。东夏西天。
言音讹谬。致使古今翻译。清浊不同。前后参详。轻重
匪一。其犹大辂。终继事而增华。譬彼坚冰。始积水而
非厉。先之所译。语质未融。披读之流。临文三覆。凡诸
释氏。良用慨然。
先圣翘诚玉毫。澹虑真境。发挥满教。搜缀缺文。诏大
德三藏沙门不空。推教详译。未周部卷。三藏学究二
谛。教传三密。义了宗极。伊成字圆。褰裳西指。汎杯南
海。影与形对。勤将岁深。妙印度之声明。洞中华之韵
曲。甘露沃朕。香风袭予。既而焚筴远赍。洪钟待扣。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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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吹万之籁。率训开三之典。朕哀缠栾棘。悲感霜露。
捧戴
遗诏。不敢迨遑。延振锡之群英。终为山之九仞。开府
朝恩。许国以身。归佛以命。弼我真教。申夫妙门。爰令
集京城义学大德良贲等。翰林学士常衮等。于大明
宫南桃园。详译护国般若毕。并更写定密严等经。握
椠含毫。研精颐邃。曩者讹略。刊定较然。昔之沈隐。钩
索焕矣。足可悬诸日月大烛昏衢。润之云雨横流动
植。伏愿
上资仙驾。飞慧云于四天。迥出尘劳。蹑金莲于十地。
朕。理昧幽关。文惭丽则。见推序述。惋抚空怀。聊纪之
于首篇。庶克开于厥后。将发皇永永。可推而行之。时
旃蒙岁木堇荣月也。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科疏悬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