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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卷一 第 598a 页
No. 522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疏
唐 三藏法师 玄奘 译经
唐大慈恩寺沙门 靖迈 撰疏

夫至理冲微。蹄识修泯。五眼夷鉴。四智昧聆。岂以
寝疾寄无说表玄。告灭讫不言彰妙。然真俗虽殊。
无相不异。动静爰隔。离言斯同。同未始异。异未始
同。未始异同。自同同异。未始同异。自异异同。异自
异异。异不异同。同自同同。同不同异。同异未尝一。
真俗未讵殊。而惑者言同即谓同其异。言异即谓
异其同。遍计于是乎增益。圆成以之而损减。致使
若水洪泻。坏襄庶物。惑火炎炽。流灼群品。惟无上
法王。欲屏兹霄沴。斡圆镜以幽烛。朗大明于玄冥。
故使境不滞心。心无累境。境不滞心。境无相也。心
无累境。心非见也。是以至人用无见之妙慧。照无
相之真境。心境未始异。缘照未曾同。亡庶执于滞
情。夷物我于积虑。无上神咒。其在兹乎。言般若者。
唐言净慧。言波罗者。唐言彼岸。言蜜多者。唐称为
到。然慧之与岸。名相本沦。岂复染净彼此可得。寄
美般若。强言之矣。远相离边。是以言心。故经说云。
如众生心识。体虽是有。而无长短青黄等相。又曰。
是身为城。心王处中。故今举之以显中实也。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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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名者。尽其照也。以岸为称者。极其功也。以心
为目者。穷其实也。照之不尽。不足以朗大明于种
觉。功其不极。未可以敞幽室于玄都。实之不穷。安
足以冥有无一真俗也。文约义包。词华旨妙。括群
籍之幽致。握庶典之玄枢。所以三藏讽味衿抱。往
还遐阻。仗之无累。此虽先译。而经目遗文。今兹重
翻。于以无惑。迈以志学。爰即讽持。暨今耳顺。罔敢
由赞。敬因心玩。聊措短怀。非敢传灯。以慕来津。

将解此经。略为四句分别。一明始无如是终阙奉
行所由。二明说般若意。三明教之宗旨。四分文解
释。

第一先明始无如是终阙奉行所由。问。寻夫玄籍
格言。群经靡异。首置如是等说。末系奉行之言。遂
使详习之致剋谐。无尽之灯恒照。是以泥越之际。
尚累兹人。辨脩多罗。故颂此旨。唯今至典。始无如
是之说。终阙奉行之言。其故何也。答。原夫鹿苑桴
玄。冲文未肆于贝叠。鹄林掩驾。群圣方汗于金篇。
故使八万法藏。奏希音于五天。十二真诠。击玄旨
于九有。然夫综括众经。大格唯二。一鸠群会之说。
如华严阿含等。二纂一会之谈。如涅槃法华等。其
馀列行之典。或从多会经出。则始有如是。终具奉
行。如仁王十地等。或从一会经来。则始无如是。终
阙奉行。如观音遗教等。今此经者。从摩诃般若一
会所流。是以始无如是。终阙奉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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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明说般若意。意为破除遍计所执。夫群生所
以隔尘劳之山。沈烦惑之海者。莫不皆由人法遍
计之所累矣。故中论曰。有人言万物从大自在天
生。或韦纽天生。或世性生。自然生。及种种说我及
有我所。如是等无量谬执。堕于无因及以邪因断
常等见。不知正法。欲断如是诸邪见等。令知佛法。
以大乘法说因缘相。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毕竟
空无。如般若波罗蜜中说。佛告须菩提。菩萨坐道
场时。观十二因缘如虚空不可尽。既欲以大乘法
说因缘相。因缘相者。即依他所起性。及圆成实性。
此之二性。心言性相一切永亡。而群生惑倒。于中
迷谬。起于人法遍计所执。而此所执本来是无。故
言不生不灭毕竟空无。问。依他起性。可是因缘。圆
成实性。如何亦称为因缘耶。答。寄因缘门以明义
故。虽真如实际。亦说因缘。以圆成实不离因缘故。
又智度论问曰。何因缘故说般若耶。譬如须弥山
王及以大地。不以无事及小因缘而动。今佛有何
大事而说般若。答。为欲宣说菩萨行故。为酬梵王
先所请故。为断众生诸疑结故。一切众生为结使
病之所恼乱。无始巳来无人治者。常为外道邪师
所误。佛为医王。说般若药而以疗之。为拔彼诸众
生等出于二边入中道。故说般若。又为长爪诸梵
志等于佛法中生信心故。又说诸法之实相故。为
如是等种种大事。故说般若波罗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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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明教之宗旨。谓以般若实相为宗。般若即依
他起性。实相即圆成实性。遍计所执。一向是无。如
龟毛兔角。是故经云无生无灭毕竟空无等。依他
起性。俗谛故有。胜义故无。虽言俗有。性相名字毕
竟亦无。胜义性者。心言性相本自无矣。为遣俗有。
假于胜义而以除之。俗有既夷。胜义亦泯。斯之二
性。可以智冥。难以情虑。是以般若实相境平等。然
夫法绝群境。圣泯众知。绝群境故。于外无缘。泯众
知故。于内无取。于外无缘。于内无取。则内外两冥。
心境俱寂。复何寄于真俗哉。欲言其有。无状无形。
欲言其无。圣以之灵。夫言真俗如如实际法性实
相者强谓之矣。

第四分文解释。就此文中。总分为二。先略。后广。略
中有四。初一明造修之者。二行深般若下。明习应
之慧。三照见五蕴下。明契證之境。四度一切苦厄
下。明理圆剋果。二舍利子下。重广分别。

「观自在菩萨。」

【就略说之中。先解第一造修之者。言观自在菩萨
者。盖是登地巳上诸大士等通有此德。非止弥陀
之左辅也。何以明之。兹法造修。出在大般若习应
品中。佛对舍利子。明诸菩萨习行般若。应当思惟
菩萨及佛般若五蕴等。一切诸法但有名字。如我
众生皆不可得。以其空故。此谓一切入地菩萨习
行般若。应思惟观察世出世等一切诸法。但有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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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假立名字。毕竟无有真俗性相。以诸法相。但是
遍计所执。毕竟空故。由作此解。观诸法空。于一切
境无有壅碍。故称观自在。旧经曰观世音。音者即
是音声名字。谓观诸法但有随俗假立音声名字
而巳。问。何以得知作此习行。是入地菩萨。非地前
邪。答。准经校量。习行般若。唯除佛慧。馀悉不及。故
知非是地前明矣。言菩萨者。兹文略也。若具梵言。
应曰菩提萨埵摩诃萨埵。菩提。唐称为觉。旧或翻
道。谬也。问。佛陀。唐亦言觉。故以菩提为道。二名无
滥。殆得厥中。何言谬耶。答。佛陀盖取能證觉之者。
不取于觉。菩提止取能證之觉。不取于者。觉名虽
同。者智不一。岂可以末伽之道。而译夫菩提之觉
乎。是以真谛在果。巳鉴纰谬。彰之摄论。可不信欤。
萨埵。唐言有情。旧曰众生。误也。薄呼缮那。唐言众
生。有情。众生。梵语全别。不可滥翻也。摩诃。言大。萨
埵。言有情。谓觉有情大有情也。觉是所求。有情是
能求。觉者有情。名通三乘。故以大有情简之。显非
求中下乘觉有情也。又觉是所求境。有情是所为
境。谓具自他大愿。求于妙觉利有情故。又萨埵者。
是勇猛义。精进勇猛求于大觉。故名菩提萨埵。今
为此方好略。于菩下去提。萨下除埵。是以但言菩
萨。此通诸位。今取地上。应言摩诃萨。而文无者。为
存略也。】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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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明习应之慧。言行深般若者。夫大明无相。妙
慧无知。无相故群相巳沦。相所不能相。无知故庶
知由泯。知所不能知。虽知所不能知。而圆镜幽明。
鉴极法界。虽相所不能相。然散影三千。垂形万有。
斯可谓形于无知矣。能形于无知者。岂形知之能
量哉。是故经曰。菩萨行般若时。不念我行般若。不
行般若。非不行般若。菩萨如是行。能为无量众生
而作益。然亦不念有是益。何以故。是菩萨不见有
法出法性者故。如是行般若。为最第一。最尊最胜。
为无有上。其为深者不亦宜乎。】

「照见五蕴等皆空(此疏及基师幽赞。均有等字。他本无)。」

【第三明契證之境。言照见五蕴等皆空者。色受想
行识。名为五蕴。等取十二处。十八界。十二缘起。四
谛。此之五种皆空。故言等皆空也。然此五蕴。皆通
因及果。悉聚荷众法而以成之。故通名蕴。此但聚
荷事也。外道诸邪。执此五种各有实体。又于五上
或即或离。计有自在运用之我。今言等皆空者。谓
遍计所执一一蕴有实体性。此执皆空。又于此五
若即若离我我所空。所以称皆。是故经曰。不见色
若生相。若灭相。若垢相。若净相。乃至识亦尔。其性
空故。又曰。不见色与受合。乃至不见行与识合。何
以故。无有法与非法合者。其性空故。此明二执皆
空。空中何有生灭合与不合。】

「度一切苦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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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明理圆剋果。言度一切苦者。此明无馀依涅
槃果。谓达五蕴果空故。所以能度生死苦果。得无
馀依涅槃也。言度一切厄者。此明有馀依涅槃果。
谓达五蕴因空故。则度一切诸厄流等烦恼之缚。
此言厄者。通谓一切烦恼。皆能厄缚众生。非唯四
厄也。所以达蕴因果俱空。言是涅槃者。涅槃名解
脱。空等是解脱之门。门巳成。所以苦厄便尽。正證
解脱也。问。入涅槃者。通由无相无愿。何以唯言空
耶。答。无执拒而拟。则大方也。夫空故无相。无相故
无愿。既言空矣。则万法玄同。何忧乎二不空耶。又
以空为首故。从可知矣。夫托生在业。缘空则生湮。
隐理由烦。惑巳则理显。今五蕴斯空。苦厄云度。契
兹极灭。故其然矣。

自下第二广明般若。文亦有四。初约遣执以明般
若。二以无所得故下。约就證果以明般若。三故知
般若下。广叹显胜。四即说咒下。重结前经。寄咒显
胜。

初约遣执以明般若中。文复有二。初明所执皆空。
二无智亦无得下。明能證亦空。就明所执空中。法
门无量。今且约五门而以遣之。其五者何。一谓五
蕴空。二谓十二处空。三谓十八界空。四谓十二缘
起空。五谓四谛空。遣此五门。文即为五。此中一一
门。皆通遣人法二种遍计所执。如前巳辨。

第一先约五蕴以明空。其文有三。初释前见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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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二舍利子下。释前度一切苦厄所由。三是
故下。牒初类后。】

「舍利子。」

【前中言舍利子者。对扬之宾。具依梵本。应云舍利
弗怛罗。舍利者。是鸟名。旧翻为鸲鹆。或云身。三藏
云并非也。舍利鸟者。即春莺也。似鸲鹆耳。然此之
鸟。极为黠慧。音声变转。纵任自在。其于众鸟蔑以
加也。然此方目斯鸟其名不一。不可的以一名当
之。故存本音耳。弗怛罗。唐的言子。为之翻之。舍利
是其母名。其母为性。聪敏辨捷。谓印度国方之于
莺。因以名焉。母先才哲。虽复逾伦。然与兄狗祉罗
对论。常屈于兄。及怀此子。兄常被屈。暨于八岁。凡
所言论。诸国论师莫有敌者。时人以母聪颖。今子
更逾。欲显母子聪颖。慧高群哲。故以母之嘉称。式
标其誉。问。今所破显。执尽理显。斯盖大士之职司。
非小学之尸务。今命舍利子而为对扬。岂不差根
耶。答。诸佛所化。菩萨名同。复何怪人。执二乘人。执
法情固。然舍利子于二乘中。智慧为最。今亲对佛。
知法性空。类励同乘。达法无性。不应执实。又佛力
加被。令解空除执。以励不暨也。】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文中第一释前见蕴空之所以。何以故。时众疑云。
一切众生。悉皆见知色等五蕴是其实有。今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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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言菩萨见空。故今明遍计所执色等五蕴本来
空无。譬目热眩。而于空中现种种色。此色与空。一
而无二。遍计执色亦复如是。烦恼热眩。于自心中
有空现色。而此色性与空不异。都无所有。故告舍
利子言。色不异空。若色实有与空异者。空中应有
五蕴。今诸菩萨。以真实正智。见遍计色蕴本自空
无。故言色不异空。色既不异于空。空复岂当而得
异色。故言空不异色。既不相异。所以言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色之与空。平等平等。无有差别。故知此
色本来自空。非是菩萨强观使空。若色实有不空。
菩萨强观使空。菩萨便成颠倒。凡夫见实。应非颠
倒。而实不尔。故知色空。受想行识等亦复如是者。
如色与空不二。馀四蕴等理亦同然。】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第二释前度一切苦厄所由。正由色等五蕴毕竟
同空。无有生灭等故。是故苦厄亦无。故云度也。就
此文中。凡约四门。以显同空所以度厄。有人言。色
等诸法定性是有。何以故。是诸智人。或谓色等诸
法从自体生。或谓从他生。或谓自他共生。或无因
生。种种说色等法生。何故言空。无有苦厄。故今佛
告舍利子。是色等诸法。但有空相。而无有生。汝若
言色等诸法从自体生。则一法有二体。所以然者。
若直一体。则无有生。若言从自体生。则有自体为
能长生。复有所从生。故有二体。若能生之自体。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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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从生。所从生无穷。若能生自体无所从生。生
则无从生。若无从生。则无自体生。若无自体生。是
无自性生。自性生无故。他性生亦无。何以故。因自
性故有他性。于他亦无是自性。今自性无故。他性
亦无。是故不应从他生。若自他性俱无。则无共生。
若言无因生。是则不可。何以故。有因生尚巳破坏。
况复无因而能有生。若无因而有生者。布施持戒
应堕地狱。十恶五逆应当生天。以俱无因故。若实
有色等生。可说有灭。今既无色等生。则亦无灭。遍
计所执色等自性生灭俱无。非空如何。本为有色
等。所以有苦厄。今若色等既空。是以苦厄斯度。二
遣垢净门。以显色等同空之相。有人云。现见有漏
诸染色等。从垢因缘生。无漏诸净色等。从无染因
缘得。是则色等诸法有垢有净。既有垢净。则为不
空。何得而言色等诸法同于空耶。故中观论云。若
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如泥中无瓶。何不从乳中出。若必一向无果。无垢
无净。无有苦厄。则无凡圣。有大邪见过。答。子徒以
热眩之目睹乎空华。而岂知夫华即空哉。故中观
云。果从众缘生。是缘无自性。缘若无自性。是缘则
非有。缘自体既无。何能生于果。是故色等垢净诸
果。不从缘生。亦不从非缘生。以缘尚不能生。非缘
何能生。若非缘而能生果者。造善应堕地狱。造恶
应得生天。以非缘故。既色等诸法不从二生。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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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色等。以无色等故。缘非缘亦无。又智度论曰。若
法不生不灭如虚空。云何有垢有净。譬如虚空。虽
万岁雨而亦不湿。虽大火烧而亦不热。何以故。本
自无故。谓遍计所执色等本无。故不说垢净。垢净
既无。何有苦厄。三遣增减门。以显色等同空之相。
有人云。现见色等。从因缘故增细成粗。从因缘故
减粗为细。既从因缘增减可得。是则不空。何为而
言色等皆空。度一切苦厄。答。若子之所见。其如烦
恼渴爱。而睹阳𦦨为水。水岂实哉。盖即空也。故摄
大乘为对除增益散动。是故经言色自性空等。谓
遍计所执色等。论其自性永无有故。既色等永无。
云何可说增细成粗。减粗为细也。既无增减。何有
苦厄。故言度一切苦厄也。

自下第三牒初类后。文即为二。先牒初。二无眼耳
下。是类后。】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此牒初也。彼前来以四门分别色等五蕴一向同
空故。当知十二处等下四门。悉是遍计所执。皆亦
是空。所以然者。一切依他所起之性。及圆成实性。
本离名言分别之相。谓诸贤圣人。为令有情有所
趣入。遂于二性诸法。假施客名。其所施客名。互相
遮异而巳。论其客名。毕竟不能目法自性也。又此
二性诸法既离性相。一切心行所不能缘。然诸有
情不达名言是客。计为定实。又不达诸法无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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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计有定实性相为心所行。如是妄计定实名相。
并是遍计所执。毕竟是无。如石女儿及龟毛等。为
此义故。说之为空。遍计所执色等既空。所以十二
处等下四门遍计所执理亦同。】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第二类十二处空。所以十二通名处者。此之十二。
一一皆能与识作生长之门。是故名处。又此十二。
各各有相差别之义。所以名处。言十二者。谓六根
处。即眼根处乃至意根处。及六尘处。即色尘处乃
至法尘处。具如经列。眼以见色为义。乃至法以意
所行为义。如此客名。皆假施说。然诸异生不达虚
假。而于其中计有定实名义自性及以差别。名遍
计所执。即此十二遍计所执本来是空。所以称无。
故言无眼耳等。乃至无色声等。】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第三类十八界空。所以十八通名界者。种子义故。
谓阿赖耶识中诸法种子。说名为界。界是因义故。
又能持自性。及能持因果性义。故名为界。又摄持
一切法差别义。故名为界。谓地等一切诸界。虽差
别无量。皆十八摄。言十八者。谓六根界。即眼界乃
至意界。及六尘界。即色尘界乃至法尘界。如处中
说。并六识界。即眼识界乃至意识界。此之十八。名
义自性及以差别。但假施说。而诸异生计有定实
名义自性及以差别。如是十八遍计所执本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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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所以称无。故言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也。】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第四类十二缘起空。此之十二。待缘而起。故名缘
起。言十二者。谓无明行识。及名色六处触受爱取。
与有生老死。此之十二。界摄有四义。谓于因时有
能引所引。于果时有能生所生。言因时能引者。谓
无明行识缘起未生故。于今现在薰习阿赖耶识
心。能引无始名言名色六处触受等种子。使有感
果之功。言因时所引者。谓名色六处触受等种子。
由前无明等薰心习气力故。能令当来名色前后
相依。次第生起。种子得增长故。言果时能生者。谓
爱取有。于命终位。将与异熟随顺贪欲随一业习
气现前有故。能令前所引名色等感异熟。言果时
所生者。谓生老死。由前能生随顺贪欲随一业习
气现前有故。随于一生众同分中。如先所引名色
等异熟生起。名生老死。然此十二缘起。有两种顺
次第。有两种逆次第。今此文意。但明两种顺次第。
一谓杂染顺次第。谓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二
清净顺次第。谓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生灭故老死
灭。若于此两种染净十二缘起。执有定实名义自
性及以差别名遍计所执。今达此杂染十二缘遍
计所执皆空。故言无无明乃至无老死。又达此清
净十二缘遍计所执皆空。故言无无明尽乃至无
老死尽。尽即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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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苦集灭道。」

【第五类四谛空。所以此四通名谛者。审实不虚。是
故名谛。言苦谛者。谓有情生。及生所处。如是二种。
由业烦恼力所生故。业烦恼增上起故。如其次第。
显前二种俱是苦性。故名苦谛。言集谛者。谓诸烦
恼增上所生诸业。俱说名集。由此二种。而能集起
生死苦故。故名集谛。言灭谛者。谓所缘真如境上
有漏法灭。故言灭谛。名道谛者。谓诸无漏戒定慧
等。知苦断集。證灭修道。运用无壅。故名道谛。若于
此四执有定实名义自性及以差别。名遍计所执。
今达此四遍计所执一切皆空。故言无苦集灭道。
上来第一明所执皆空。】

「无智。亦无得。」

【第二明能證亦空。言无智者。谓能观智空。言无得
者。谓所空境空。初言无智者。谓能观蕴处等般若。
本离名言及以性相。若执般若以为定实。此亦即
是遍计所执。今遣此定性之智为空。故言无智。言
无得者。谓蕴处等遍计所执本来自空。非由菩萨
强观使空。然后證得蕴处等空。故言无得。故大品
经曰。菩萨行般若时。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非行
非不行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以般若自性不可得
故。又以一法性无所有。不随诸法行。不受诸法相
故。又上来为破于蕴处等起定实遍计所执。故借
空以遣之。恐人即以空为究竟所證得境。故今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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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明此空者亦复非是所證得境。故中观论曰。大
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于空。诸佛所不化。
何以故。本为有病。借空以除。有病既除。空亦自止。
如雹摧草。草死雹消。若其不然。舍有取无。譬犹逃
峰趣壑。俱不免于患。如何可自止。
上来寄就遣
执约因门以明般若。

自下第二寄就显證约果门以明般若。因则无依
无得。果则无相。无相般若。未曾因果。为化有情。假
作因果名说。就此文中。复有其二。初明依般若故
得涅槃。二明依般若故得菩提。此亦假言依般若
得菩提耳。】

「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
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前中又五。初牒前起后。故言以无所得故。二明能
依之人。故言菩提萨埵。三明所依般若。四明开解
脱门。五正明契證解脱。初三前巳说。第四明开解
脱门。无有挂碍者。即空解脱门。谓达诸法自他俱
空。则能观之智。不为有性之所挂碍也。言无挂碍
故无有恐怖者。此明无相解脱门。由證诸法自他
俱空故。则知诸法无相。所以然者。若不知诸法无
相。外为相碍。内多恐怖。若證诸法无相。外不为相
碍。内则无有恐怖也。远离颠倒梦想者。明无愿解
脱门。由證法无性。外不为相碍。内无恐怖故。达知
诸法但是颠倒。犹如梦想。虚妄不实。所以远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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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愿求也。究竟涅槃者。正明解脱果。上空无相愿。
但是所入解脱之门。由此门故。便能趋入究竟涅
槃解脱之处也。亦可无有挂碍。明得法空。由达法
无性故。智无滞碍。无有恐怖。明得人空。由不计我
故。内无恐怖。远离颠倒者。重牒人空。远离梦想者。
重牒法空。由于二空通达无累。故能究竟證涅槃矣。】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

【第二明由依般若能證菩提。文中有三。初明能依
之人。前得涅槃。寄就菩萨。明从因至果。今得菩提。
假就诸佛。明果由因得。此即影略互显门也。二依
般若下。明所依之般若。三正明所得菩提。菩提之
言。此翻为觉。旧言道者。谬也。但觉通三乘。二乘觉
有上。故以阿耨多罗言简之。阿此言无。耨多罗言
上。三藐言正。三言等。菩提言觉。谓无上正等觉也。】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
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
蜜多咒。」

【第三广叹显胜。文中有三。初四句正叹。由依般若。
能治二执。能證二果故。故知般若是大神咒等。夫
为咒者。以灭恶生善故。能销四魔怨敌。故言是大
神咒。能破二种痴障。故言是大明咒。此二叹能灭
恶。一切善中无有过失。故言是无上咒。佛为众圣
中尊。名为无等。从般若生。故般若名无等等。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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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云。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法常故。诸佛亦常。此
二叹能生善。二能除下。释成叹意。谓能除诸苦。證
二真实。此事不虚。故叹为神咒等。三故说下。结彼
般若得名咒所由。正由具前灭恶生善四义。故说
般若名之为咒。】

「即说咒曰。

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
萨婆诃」

【第四重举前经叹以显胜。即名经为咒。非于经外
别有咒也。其如六门陀罗尼咒。还摄前经以为六
门耳。既以经为咒。然诸经咒词所有文字。皆为诸
佛菩萨威神力加被。一一字句亦摄多义。若翻就
此方言字。或增或减。于义有阙。诵无良验。为此不
翻。或别告鬼神及诸天傍生。所有言音。多非印度
常词。是以不翻。诸经中咒。例悉不翻。皆为此耳。】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