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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 598a 页
No. 522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疏
唐 三藏法师 玄奘 译经
唐大慈恩寺沙门 靖迈 撰疏
夫至理冲微。蹄识修泯。五眼夷鉴。四智昧聆。岂以
寝疾寄无说表玄。告灭讫不言彰妙。然真俗虽殊。
无相不异。动静爰隔。离言斯同。同未始异。异未始
同。未始异同。自同同异。未始同异。自异异同。异自
异异。异不异同。同自同同。同不同异。同异未尝一。
真俗未讵殊。而惑者言同即谓同其异。言异即谓
异其同。遍计于是乎增益。圆成以之而损减。致使
若水洪泻。坏襄庶物。惑火炎炽。流灼群品。惟无上
法王。欲屏兹霄沴。斡圆镜以幽烛。朗大明于玄冥。
故使境不滞心。心无累境。境不滞心。境无相也。心
无累境。心非见也。是以至人用无见之妙慧。照无
相之真境。心境未始异。缘照未曾同。亡庶执于滞
情。夷物我于积虑。无上神咒。其在兹乎。言般若者。
唐言净慧。言波罗者。唐言彼岸。言蜜多者。唐称为
到。然慧之与岸。名相本沦。岂复染净彼此可得。寄
美般若。强言之矣。远相离边。是以言心。故经说云。
如众生心识。体虽是有。而无长短青黄等相。又曰。
是身为城。心王处中。故今举之以显中实也。然以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疏
唐 三藏法师 玄奘 译经
唐大慈恩寺沙门 靖迈 撰疏
夫至理冲微。蹄识修泯。五眼夷鉴。四智昧聆。岂以
寝疾寄无说表玄。告灭讫不言彰妙。然真俗虽殊。
无相不异。动静爰隔。离言斯同。同未始异。异未始
同。未始异同。自同同异。未始同异。自异异同。异自
异异。异不异同。同自同同。同不同异。同异未尝一。
真俗未讵殊。而惑者言同即谓同其异。言异即谓
异其同。遍计于是乎增益。圆成以之而损减。致使
若水洪泻。坏襄庶物。惑火炎炽。流灼群品。惟无上
法王。欲屏兹霄沴。斡圆镜以幽烛。朗大明于玄冥。
故使境不滞心。心无累境。境不滞心。境无相也。心
无累境。心非见也。是以至人用无见之妙慧。照无
相之真境。心境未始异。缘照未曾同。亡庶执于滞
情。夷物我于积虑。无上神咒。其在兹乎。言般若者。
唐言净慧。言波罗者。唐言彼岸。言蜜多者。唐称为
到。然慧之与岸。名相本沦。岂复染净彼此可得。寄
美般若。强言之矣。远相离边。是以言心。故经说云。
如众生心识。体虽是有。而无长短青黄等相。又曰。
是身为城。心王处中。故今举之以显中实也。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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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名者。尽其照也。以岸为称者。极其功也。以心
为目者。穷其实也。照之不尽。不足以朗大明于种
觉。功其不极。未可以敞幽室于玄都。实之不穷。安
足以冥有无一真俗也。文约义包。词华旨妙。括群
籍之幽致。握庶典之玄枢。所以三藏讽味衿抱。往
还遐阻。仗之无累。此虽先译。而经目遗文。今兹重
翻。于以无惑。迈以志学。爰即讽持。暨今耳顺。罔敢
由赞。敬因心玩。聊措短怀。非敢传灯。以慕来津。
将解此经。略为四句分别。一明始无如是终阙奉
行所由。二明说般若意。三明教之宗旨。四分文解
释。
第一先明始无如是终阙奉行所由。问。寻夫玄籍
格言。群经靡异。首置如是等说。末系奉行之言。遂
使详习之致剋谐。无尽之灯恒照。是以泥越之际。
尚累兹人。辨脩多罗。故颂此旨。唯今至典。始无如
是之说。终阙奉行之言。其故何也。答。原夫鹿苑桴
玄。冲文未肆于贝叠。鹄林掩驾。群圣方汗于金篇。
故使八万法藏。奏希音于五天。十二真诠。击玄旨
于九有。然夫综括众经。大格唯二。一鸠群会之说。
如华严阿含等。二纂一会之谈。如涅槃法华等。其
馀列行之典。或从多会经出。则始有如是。终具奉
行。如仁王十地等。或从一会经来。则始无如是。终
阙奉行。如观音遗教等。今此经者。从摩诃般若一
会所流。是以始无如是。终阙奉行矣。
为目者。穷其实也。照之不尽。不足以朗大明于种
觉。功其不极。未可以敞幽室于玄都。实之不穷。安
足以冥有无一真俗也。文约义包。词华旨妙。括群
籍之幽致。握庶典之玄枢。所以三藏讽味衿抱。往
还遐阻。仗之无累。此虽先译。而经目遗文。今兹重
翻。于以无惑。迈以志学。爰即讽持。暨今耳顺。罔敢
由赞。敬因心玩。聊措短怀。非敢传灯。以慕来津。
将解此经。略为四句分别。一明始无如是终阙奉
行所由。二明说般若意。三明教之宗旨。四分文解
释。
第一先明始无如是终阙奉行所由。问。寻夫玄籍
格言。群经靡异。首置如是等说。末系奉行之言。遂
使详习之致剋谐。无尽之灯恒照。是以泥越之际。
尚累兹人。辨脩多罗。故颂此旨。唯今至典。始无如
是之说。终阙奉行之言。其故何也。答。原夫鹿苑桴
玄。冲文未肆于贝叠。鹄林掩驾。群圣方汗于金篇。
故使八万法藏。奏希音于五天。十二真诠。击玄旨
于九有。然夫综括众经。大格唯二。一鸠群会之说。
如华严阿含等。二纂一会之谈。如涅槃法华等。其
馀列行之典。或从多会经出。则始有如是。终具奉
行。如仁王十地等。或从一会经来。则始无如是。终
阙奉行。如观音遗教等。今此经者。从摩诃般若一
会所流。是以始无如是。终阙奉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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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明说般若意。意为破除遍计所执。夫群生所
以隔尘劳之山。沈烦惑之海者。莫不皆由人法遍
计之所累矣。故中论曰。有人言万物从大自在天
生。或韦纽天生。或世性生。自然生。及种种说我及
有我所。如是等无量谬执。堕于无因及以邪因断
常等见。不知正法。欲断如是诸邪见等。令知佛法。
以大乘法说因缘相。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毕竟
空无。如般若波罗蜜中说。佛告须菩提。菩萨坐道
场时。观十二因缘如虚空不可尽。既欲以大乘法
说因缘相。因缘相者。即依他所起性。及圆成实性。
此之二性。心言性相一切永亡。而群生惑倒。于中
迷谬。起于人法遍计所执。而此所执本来是无。故
言不生不灭毕竟空无。问。依他起性。可是因缘。圆
成实性。如何亦称为因缘耶。答。寄因缘门以明义
故。虽真如实际。亦说因缘。以圆成实不离因缘故。
又智度论问曰。何因缘故说般若耶。譬如须弥山
王及以大地。不以无事及小因缘而动。今佛有何
大事而说般若。答。为欲宣说菩萨行故。为酬梵王
先所请故。为断众生诸疑结故。一切众生为结使
病之所恼乱。无始巳来无人治者。常为外道邪师
所误。佛为医王。说般若药而以疗之。为拔彼诸众
生等出于二边入中道。故说般若。又为长爪诸梵
志等于佛法中生信心故。又说诸法之实相故。为
如是等种种大事。故说般若波罗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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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明教之宗旨。谓以般若实相为宗。般若即依
他起性。实相即圆成实性。遍计所执。一向是无。如
龟毛兔角。是故经云无生无灭毕竟空无等。依他
起性。俗谛故有。胜义故无。虽言俗有。性相名字毕
竟亦无。胜义性者。心言性相本自无矣。为遣俗有。
假于胜义而以除之。俗有既夷。胜义亦泯。斯之二
性。可以智冥。难以情虑。是以般若实相境平等。然
夫法绝群境。圣泯众知。绝群境故。于外无缘。泯众
知故。于内无取。于外无缘。于内无取。则内外两冥。
心境俱寂。复何寄于真俗哉。欲言其有。无状无形。
欲言其无。圣以之灵。夫言真俗如如实际法性实
相者强谓之矣。
第四分文解释。就此文中。总分为二。先略。后广。略
中有四。初一明造修之者。二行深般若下。明习应
之慧。三照见五蕴下。明契證之境。四度一切苦厄
下。明理圆剋果。二舍利子下。重广分别。
「观自在菩萨。」
【就略说之中。先解第一造修之者。言观自在菩萨
者。盖是登地巳上诸大士等通有此德。非止弥陀
之左辅也。何以明之。兹法造修。出在大般若习应
品中。佛对舍利子。明诸菩萨习行般若。应当思惟
菩萨及佛般若五蕴等。一切诸法但有名字。如我
众生皆不可得。以其空故。此谓一切入地菩萨习
行般若。应思惟观察世出世等一切诸法。但有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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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假立名字。毕竟无有真俗性相。以诸法相。但是
遍计所执。毕竟空故。由作此解。观诸法空。于一切
境无有壅碍。故称观自在。旧经曰观世音。音者即
是音声名字。谓观诸法但有随俗假立音声名字
而巳。问。何以得知作此习行。是入地菩萨。非地前
邪。答。准经校量。习行般若。唯除佛慧。馀悉不及。故
知非是地前明矣。言菩萨者。兹文略也。若具梵言。
应曰菩提萨埵摩诃萨埵。菩提。唐称为觉。旧或翻
道。谬也。问。佛陀。唐亦言觉。故以菩提为道。二名无
滥。殆得厥中。何言谬耶。答。佛陀盖取能證觉之者。
不取于觉。菩提止取能證之觉。不取于者。觉名虽
同。者智不一。岂可以末伽之道。而译夫菩提之觉
乎。是以真谛在果。巳鉴纰谬。彰之摄论。可不信欤。
萨埵。唐言有情。旧曰众生。误也。薄呼缮那。唐言众
生。有情。众生。梵语全别。不可滥翻也。摩诃。言大。萨
埵。言有情。谓觉有情大有情也。觉是所求。有情是
能求。觉者有情。名通三乘。故以大有情简之。显非
求中下乘觉有情也。又觉是所求境。有情是所为
境。谓具自他大愿。求于妙觉利有情故。又萨埵者。
是勇猛义。精进勇猛求于大觉。故名菩提萨埵。今
为此方好略。于菩下去提。萨下除埵。是以但言菩
萨。此通诸位。今取地上。应言摩诃萨。而文无者。为
存略也。】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遍计所执。毕竟空故。由作此解。观诸法空。于一切
境无有壅碍。故称观自在。旧经曰观世音。音者即
是音声名字。谓观诸法但有随俗假立音声名字
而巳。问。何以得知作此习行。是入地菩萨。非地前
邪。答。准经校量。习行般若。唯除佛慧。馀悉不及。故
知非是地前明矣。言菩萨者。兹文略也。若具梵言。
应曰菩提萨埵摩诃萨埵。菩提。唐称为觉。旧或翻
道。谬也。问。佛陀。唐亦言觉。故以菩提为道。二名无
滥。殆得厥中。何言谬耶。答。佛陀盖取能證觉之者。
不取于觉。菩提止取能證之觉。不取于者。觉名虽
同。者智不一。岂可以末伽之道。而译夫菩提之觉
乎。是以真谛在果。巳鉴纰谬。彰之摄论。可不信欤。
萨埵。唐言有情。旧曰众生。误也。薄呼缮那。唐言众
生。有情。众生。梵语全别。不可滥翻也。摩诃。言大。萨
埵。言有情。谓觉有情大有情也。觉是所求。有情是
能求。觉者有情。名通三乘。故以大有情简之。显非
求中下乘觉有情也。又觉是所求境。有情是所为
境。谓具自他大愿。求于妙觉利有情故。又萨埵者。
是勇猛义。精进勇猛求于大觉。故名菩提萨埵。今
为此方好略。于菩下去提。萨下除埵。是以但言菩
萨。此通诸位。今取地上。应言摩诃萨。而文无者。为
存略也。】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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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明习应之慧。言行深般若者。夫大明无相。妙
慧无知。无相故群相巳沦。相所不能相。无知故庶
知由泯。知所不能知。虽知所不能知。而圆镜幽明。
鉴极法界。虽相所不能相。然散影三千。垂形万有。
斯可谓形于无知矣。能形于无知者。岂形知之能
量哉。是故经曰。菩萨行般若时。不念我行般若。不
行般若。非不行般若。菩萨如是行。能为无量众生
而作益。然亦不念有是益。何以故。是菩萨不见有
法出法性者故。如是行般若。为最第一。最尊最胜。
为无有上。其为深者不亦宜乎。】
「照见五蕴等皆空(此疏及基师幽赞。均有等字。他本无)。」
【第三明契證之境。言照见五蕴等皆空者。色受想
行识。名为五蕴。等取十二处。十八界。十二缘起。四
谛。此之五种皆空。故言等皆空也。然此五蕴。皆通
因及果。悉聚荷众法而以成之。故通名蕴。此但聚
荷事也。外道诸邪。执此五种各有实体。又于五上
或即或离。计有自在运用之我。今言等皆空者。谓
遍计所执一一蕴有实体性。此执皆空。又于此五
若即若离我我所空。所以称皆。是故经曰。不见色
若生相。若灭相。若垢相。若净相。乃至识亦尔。其性
空故。又曰。不见色与受合。乃至不见行与识合。何
以故。无有法与非法合者。其性空故。此明二执皆
空。空中何有生灭合与不合。】
「度一切苦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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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明理圆剋果。言度一切苦者。此明无馀依涅
槃果。谓达五蕴果空故。所以能度生死苦果。得无
馀依涅槃也。言度一切厄者。此明有馀依涅槃果。
谓达五蕴因空故。则度一切诸厄流等烦恼之缚。
此言厄者。通谓一切烦恼。皆能厄缚众生。非唯四
厄也。所以达蕴因果俱空。言是涅槃者。涅槃名解
脱。空等是解脱之门。门巳成。所以苦厄便尽。正證
解脱也。问。入涅槃者。通由无相无愿。何以唯言空
耶。答。无执拒而拟。则大方也。夫空故无相。无相故
无愿。既言空矣。则万法玄同。何忧乎二不空耶。又
以空为首故。从可知矣。夫托生在业。缘空则生湮。
隐理由烦。惑巳则理显。今五蕴斯空。苦厄云度。契
兹极灭。故其然矣。
自下第二广明般若。文亦有四。初约遣执以明般
若。二以无所得故下。约就證果以明般若。三故知
般若下。广叹显胜。四即说咒下。重结前经。寄咒显
胜。
初约遣执以明般若中。文复有二。初明所执皆空。
二无智亦无得下。明能證亦空。就明所执空中。法
门无量。今且约五门而以遣之。其五者何。一谓五
蕴空。二谓十二处空。三谓十八界空。四谓十二缘
起空。五谓四谛空。遣此五门。文即为五。此中一一
门。皆通遣人法二种遍计所执。如前巳辨。
第一先约五蕴以明空。其文有三。初释前见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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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二舍利子下。释前度一切苦厄所由。三是
故下。牒初类后。】
「舍利子。」
【前中言舍利子者。对扬之宾。具依梵本。应云舍利
弗怛罗。舍利者。是鸟名。旧翻为鸲鹆。或云身。三藏
云并非也。舍利鸟者。即春莺也。似鸲鹆耳。然此之
鸟。极为黠慧。音声变转。纵任自在。其于众鸟蔑以
加也。然此方目斯鸟其名不一。不可的以一名当
之。故存本音耳。弗怛罗。唐的言子。为之翻之。舍利
是其母名。其母为性。聪敏辨捷。谓印度国方之于
莺。因以名焉。母先才哲。虽复逾伦。然与兄狗祉罗
对论。常屈于兄。及怀此子。兄常被屈。暨于八岁。凡
所言论。诸国论师莫有敌者。时人以母聪颖。今子
更逾。欲显母子聪颖。慧高群哲。故以母之嘉称。式
标其誉。问。今所破显。执尽理显。斯盖大士之职司。
非小学之尸务。今命舍利子而为对扬。岂不差根
耶。答。诸佛所化。菩萨名同。复何怪人。执二乘人。执
法情固。然舍利子于二乘中。智慧为最。今亲对佛。
知法性空。类励同乘。达法无性。不应执实。又佛力
加被。令解空除执。以励不暨也。】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文中第一释前见蕴空之所以。何以故。时众疑云。
一切众生。悉皆见知色等五蕴是其实有。今何以
故下。牒初类后。】
「舍利子。」
【前中言舍利子者。对扬之宾。具依梵本。应云舍利
弗怛罗。舍利者。是鸟名。旧翻为鸲鹆。或云身。三藏
云并非也。舍利鸟者。即春莺也。似鸲鹆耳。然此之
鸟。极为黠慧。音声变转。纵任自在。其于众鸟蔑以
加也。然此方目斯鸟其名不一。不可的以一名当
之。故存本音耳。弗怛罗。唐的言子。为之翻之。舍利
是其母名。其母为性。聪敏辨捷。谓印度国方之于
莺。因以名焉。母先才哲。虽复逾伦。然与兄狗祉罗
对论。常屈于兄。及怀此子。兄常被屈。暨于八岁。凡
所言论。诸国论师莫有敌者。时人以母聪颖。今子
更逾。欲显母子聪颖。慧高群哲。故以母之嘉称。式
标其誉。问。今所破显。执尽理显。斯盖大士之职司。
非小学之尸务。今命舍利子而为对扬。岂不差根
耶。答。诸佛所化。菩萨名同。复何怪人。执二乘人。执
法情固。然舍利子于二乘中。智慧为最。今亲对佛。
知法性空。类励同乘。达法无性。不应执实。又佛力
加被。令解空除执。以励不暨也。】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文中第一释前见蕴空之所以。何以故。时众疑云。
一切众生。悉皆见知色等五蕴是其实有。今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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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言菩萨见空。故今明遍计所执色等五蕴本来
空无。譬目热眩。而于空中现种种色。此色与空。一
而无二。遍计执色亦复如是。烦恼热眩。于自心中
有空现色。而此色性与空不异。都无所有。故告舍
利子言。色不异空。若色实有与空异者。空中应有
五蕴。今诸菩萨。以真实正智。见遍计色蕴本自空
无。故言色不异空。色既不异于空。空复岂当而得
异色。故言空不异色。既不相异。所以言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色之与空。平等平等。无有差别。故知此
色本来自空。非是菩萨强观使空。若色实有不空。
菩萨强观使空。菩萨便成颠倒。凡夫见实。应非颠
倒。而实不尔。故知色空。受想行识等亦复如是者。
如色与空不二。馀四蕴等理亦同然。】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第二释前度一切苦厄所由。正由色等五蕴毕竟
同空。无有生灭等故。是故苦厄亦无。故云度也。就
此文中。凡约四门。以显同空所以度厄。有人言。色
等诸法定性是有。何以故。是诸智人。或谓色等诸
法从自体生。或谓从他生。或谓自他共生。或无因
生。种种说色等法生。何故言空。无有苦厄。故今佛
告舍利子。是色等诸法。但有空相。而无有生。汝若
言色等诸法从自体生。则一法有二体。所以然者。
若直一体。则无有生。若言从自体生。则有自体为
能长生。复有所从生。故有二体。若能生之自体。复
空无。譬目热眩。而于空中现种种色。此色与空。一
而无二。遍计执色亦复如是。烦恼热眩。于自心中
有空现色。而此色性与空不异。都无所有。故告舍
利子言。色不异空。若色实有与空异者。空中应有
五蕴。今诸菩萨。以真实正智。见遍计色蕴本自空
无。故言色不异空。色既不异于空。空复岂当而得
异色。故言空不异色。既不相异。所以言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色之与空。平等平等。无有差别。故知此
色本来自空。非是菩萨强观使空。若色实有不空。
菩萨强观使空。菩萨便成颠倒。凡夫见实。应非颠
倒。而实不尔。故知色空。受想行识等亦复如是者。
如色与空不二。馀四蕴等理亦同然。】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第二释前度一切苦厄所由。正由色等五蕴毕竟
同空。无有生灭等故。是故苦厄亦无。故云度也。就
此文中。凡约四门。以显同空所以度厄。有人言。色
等诸法定性是有。何以故。是诸智人。或谓色等诸
法从自体生。或谓从他生。或谓自他共生。或无因
生。种种说色等法生。何故言空。无有苦厄。故今佛
告舍利子。是色等诸法。但有空相。而无有生。汝若
言色等诸法从自体生。则一法有二体。所以然者。
若直一体。则无有生。若言从自体生。则有自体为
能长生。复有所从生。故有二体。若能生之自体。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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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从生。所从生无穷。若能生自体无所从生。生
则无从生。若无从生。则无自体生。若无自体生。是
无自性生。自性生无故。他性生亦无。何以故。因自
性故有他性。于他亦无是自性。今自性无故。他性
亦无。是故不应从他生。若自他性俱无。则无共生。
若言无因生。是则不可。何以故。有因生尚巳破坏。
况复无因而能有生。若无因而有生者。布施持戒
应堕地狱。十恶五逆应当生天。以俱无因故。若实
有色等生。可说有灭。今既无色等生。则亦无灭。遍
计所执色等自性生灭俱无。非空如何。本为有色
等。所以有苦厄。今若色等既空。是以苦厄斯度。二
遣垢净门。以显色等同空之相。有人云。现见有漏
诸染色等。从垢因缘生。无漏诸净色等。从无染因
缘得。是则色等诸法有垢有净。既有垢净。则为不
空。何得而言色等诸法同于空耶。故中观论云。若
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如泥中无瓶。何不从乳中出。若必一向无果。无垢
无净。无有苦厄。则无凡圣。有大邪见过。答。子徒以
热眩之目睹乎空华。而岂知夫华即空哉。故中观
云。果从众缘生。是缘无自性。缘若无自性。是缘则
非有。缘自体既无。何能生于果。是故色等垢净诸
果。不从缘生。亦不从非缘生。以缘尚不能生。非缘
何能生。若非缘而能生果者。造善应堕地狱。造恶
应得生天。以非缘故。既色等诸法不从二生。是则
则无从生。若无从生。则无自体生。若无自体生。是
无自性生。自性生无故。他性生亦无。何以故。因自
性故有他性。于他亦无是自性。今自性无故。他性
亦无。是故不应从他生。若自他性俱无。则无共生。
若言无因生。是则不可。何以故。有因生尚巳破坏。
况复无因而能有生。若无因而有生者。布施持戒
应堕地狱。十恶五逆应当生天。以俱无因故。若实
有色等生。可说有灭。今既无色等生。则亦无灭。遍
计所执色等自性生灭俱无。非空如何。本为有色
等。所以有苦厄。今若色等既空。是以苦厄斯度。二
遣垢净门。以显色等同空之相。有人云。现见有漏
诸染色等。从垢因缘生。无漏诸净色等。从无染因
缘得。是则色等诸法有垢有净。既有垢净。则为不
空。何得而言色等诸法同于空耶。故中观论云。若
谓缘无果。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如泥中无瓶。何不从乳中出。若必一向无果。无垢
无净。无有苦厄。则无凡圣。有大邪见过。答。子徒以
热眩之目睹乎空华。而岂知夫华即空哉。故中观
云。果从众缘生。是缘无自性。缘若无自性。是缘则
非有。缘自体既无。何能生于果。是故色等垢净诸
果。不从缘生。亦不从非缘生。以缘尚不能生。非缘
何能生。若非缘而能生果者。造善应堕地狱。造恶
应得生天。以非缘故。既色等诸法不从二生。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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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色等。以无色等故。缘非缘亦无。又智度论曰。若
法不生不灭如虚空。云何有垢有净。譬如虚空。虽
万岁雨而亦不湿。虽大火烧而亦不热。何以故。本
自无故。谓遍计所执色等本无。故不说垢净。垢净
既无。何有苦厄。三遣增减门。以显色等同空之相。
有人云。现见色等。从因缘故增细成粗。从因缘故
减粗为细。既从因缘增减可得。是则不空。何为而
言色等皆空。度一切苦厄。答。若子之所见。其如烦
恼渴爱。而睹阳𦦨为水。水岂实哉。盖即空也。故摄
大乘为对除增益散动。是故经言色自性空等。谓
遍计所执色等。论其自性永无有故。既色等永无。
云何可说增细成粗。减粗为细也。既无增减。何有
苦厄。故言度一切苦厄也。
自下第三牒初类后。文即为二。先牒初。二无眼耳
下。是类后。】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此牒初也。彼前来以四门分别色等五蕴一向同
空故。当知十二处等下四门。悉是遍计所执。皆亦
是空。所以然者。一切依他所起之性。及圆成实性。
本离名言分别之相。谓诸贤圣人。为令有情有所
趣入。遂于二性诸法。假施客名。其所施客名。互相
遮异而巳。论其客名。毕竟不能目法自性也。又此
二性诸法既离性相。一切心行所不能缘。然诸有
情不达名言是客。计为定实。又不达诸法无有性
法不生不灭如虚空。云何有垢有净。譬如虚空。虽
万岁雨而亦不湿。虽大火烧而亦不热。何以故。本
自无故。谓遍计所执色等本无。故不说垢净。垢净
既无。何有苦厄。三遣增减门。以显色等同空之相。
有人云。现见色等。从因缘故增细成粗。从因缘故
减粗为细。既从因缘增减可得。是则不空。何为而
言色等皆空。度一切苦厄。答。若子之所见。其如烦
恼渴爱。而睹阳𦦨为水。水岂实哉。盖即空也。故摄
大乘为对除增益散动。是故经言色自性空等。谓
遍计所执色等。论其自性永无有故。既色等永无。
云何可说增细成粗。减粗为细也。既无增减。何有
苦厄。故言度一切苦厄也。
自下第三牒初类后。文即为二。先牒初。二无眼耳
下。是类后。】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此牒初也。彼前来以四门分别色等五蕴一向同
空故。当知十二处等下四门。悉是遍计所执。皆亦
是空。所以然者。一切依他所起之性。及圆成实性。
本离名言分别之相。谓诸贤圣人。为令有情有所
趣入。遂于二性诸法。假施客名。其所施客名。互相
遮异而巳。论其客名。毕竟不能目法自性也。又此
二性诸法既离性相。一切心行所不能缘。然诸有
情不达名言是客。计为定实。又不达诸法无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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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计有定实性相为心所行。如是妄计定实名相。
并是遍计所执。毕竟是无。如石女儿及龟毛等。为
此义故。说之为空。遍计所执色等既空。所以十二
处等下四门遍计所执理亦同。】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第二类十二处空。所以十二通名处者。此之十二。
一一皆能与识作生长之门。是故名处。又此十二。
各各有相差别之义。所以名处。言十二者。谓六根
处。即眼根处乃至意根处。及六尘处。即色尘处乃
至法尘处。具如经列。眼以见色为义。乃至法以意
所行为义。如此客名。皆假施说。然诸异生不达虚
假。而于其中计有定实名义自性及以差别。名遍
计所执。即此十二遍计所执本来是空。所以称无。
故言无眼耳等。乃至无色声等。】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第三类十八界空。所以十八通名界者。种子义故。
谓阿赖耶识中诸法种子。说名为界。界是因义故。
又能持自性。及能持因果性义。故名为界。又摄持
一切法差别义。故名为界。谓地等一切诸界。虽差
别无量。皆十八摄。言十八者。谓六根界。即眼界乃
至意界。及六尘界。即色尘界乃至法尘界。如处中
说。并六识界。即眼识界乃至意识界。此之十八。名
义自性及以差别。但假施说。而诸异生计有定实
名义自性及以差别。如是十八遍计所执本来是
并是遍计所执。毕竟是无。如石女儿及龟毛等。为
此义故。说之为空。遍计所执色等既空。所以十二
处等下四门遍计所执理亦同。】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第二类十二处空。所以十二通名处者。此之十二。
一一皆能与识作生长之门。是故名处。又此十二。
各各有相差别之义。所以名处。言十二者。谓六根
处。即眼根处乃至意根处。及六尘处。即色尘处乃
至法尘处。具如经列。眼以见色为义。乃至法以意
所行为义。如此客名。皆假施说。然诸异生不达虚
假。而于其中计有定实名义自性及以差别。名遍
计所执。即此十二遍计所执本来是空。所以称无。
故言无眼耳等。乃至无色声等。】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第三类十八界空。所以十八通名界者。种子义故。
谓阿赖耶识中诸法种子。说名为界。界是因义故。
又能持自性。及能持因果性义。故名为界。又摄持
一切法差别义。故名为界。谓地等一切诸界。虽差
别无量。皆十八摄。言十八者。谓六根界。即眼界乃
至意界。及六尘界。即色尘界乃至法尘界。如处中
说。并六识界。即眼识界乃至意识界。此之十八。名
义自性及以差别。但假施说。而诸异生计有定实
名义自性及以差别。如是十八遍计所执本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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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所以称无。故言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也。】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第四类十二缘起空。此之十二。待缘而起。故名缘
起。言十二者。谓无明行识。及名色六处触受爱取。
与有生老死。此之十二。界摄有四义。谓于因时有
能引所引。于果时有能生所生。言因时能引者。谓
无明行识缘起未生故。于今现在薰习阿赖耶识
心。能引无始名言名色六处触受等种子。使有感
果之功。言因时所引者。谓名色六处触受等种子。
由前无明等薰心习气力故。能令当来名色前后
相依。次第生起。种子得增长故。言果时能生者。谓
爱取有。于命终位。将与异熟随顺贪欲随一业习
气现前有故。能令前所引名色等感异熟。言果时
所生者。谓生老死。由前能生随顺贪欲随一业习
气现前有故。随于一生众同分中。如先所引名色
等异熟生起。名生老死。然此十二缘起。有两种顺
次第。有两种逆次第。今此文意。但明两种顺次第。
一谓杂染顺次第。谓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二
清净顺次第。谓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生灭故老死
灭。若于此两种染净十二缘起。执有定实名义自
性及以差别名遍计所执。今达此杂染十二缘遍
计所执皆空。故言无无明乃至无老死。又达此清
净十二缘遍计所执皆空。故言无无明尽乃至无
老死尽。尽即灭也。】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第四类十二缘起空。此之十二。待缘而起。故名缘
起。言十二者。谓无明行识。及名色六处触受爱取。
与有生老死。此之十二。界摄有四义。谓于因时有
能引所引。于果时有能生所生。言因时能引者。谓
无明行识缘起未生故。于今现在薰习阿赖耶识
心。能引无始名言名色六处触受等种子。使有感
果之功。言因时所引者。谓名色六处触受等种子。
由前无明等薰心习气力故。能令当来名色前后
相依。次第生起。种子得增长故。言果时能生者。谓
爱取有。于命终位。将与异熟随顺贪欲随一业习
气现前有故。能令前所引名色等感异熟。言果时
所生者。谓生老死。由前能生随顺贪欲随一业习
气现前有故。随于一生众同分中。如先所引名色
等异熟生起。名生老死。然此十二缘起。有两种顺
次第。有两种逆次第。今此文意。但明两种顺次第。
一谓杂染顺次第。谓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二
清净顺次第。谓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生灭故老死
灭。若于此两种染净十二缘起。执有定实名义自
性及以差别名遍计所执。今达此杂染十二缘遍
计所执皆空。故言无无明乃至无老死。又达此清
净十二缘遍计所执皆空。故言无无明尽乃至无
老死尽。尽即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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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苦集灭道。」
【第五类四谛空。所以此四通名谛者。审实不虚。是
故名谛。言苦谛者。谓有情生。及生所处。如是二种。
由业烦恼力所生故。业烦恼增上起故。如其次第。
显前二种俱是苦性。故名苦谛。言集谛者。谓诸烦
恼增上所生诸业。俱说名集。由此二种。而能集起
生死苦故。故名集谛。言灭谛者。谓所缘真如境上
有漏法灭。故言灭谛。名道谛者。谓诸无漏戒定慧
等。知苦断集。證灭修道。运用无壅。故名道谛。若于
此四执有定实名义自性及以差别。名遍计所执。
今达此四遍计所执一切皆空。故言无苦集灭道。
上来第一明所执皆空。】
「无智。亦无得。」
【第二明能證亦空。言无智者。谓能观智空。言无得
者。谓所空境空。初言无智者。谓能观蕴处等般若。
本离名言及以性相。若执般若以为定实。此亦即
是遍计所执。今遣此定性之智为空。故言无智。言
无得者。谓蕴处等遍计所执本来自空。非由菩萨
强观使空。然后證得蕴处等空。故言无得。故大品
经曰。菩萨行般若时。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非行
非不行亦不受。不受亦不受。以般若自性不可得
故。又以一法性无所有。不随诸法行。不受诸法相
故。又上来为破于蕴处等起定实遍计所执。故借
空以遣之。恐人即以空为究竟所證得境。故今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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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明此空者亦复非是所證得境。故中观论曰。大
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于空。诸佛所不化。
何以故。本为有病。借空以除。有病既除。空亦自止。
如雹摧草。草死雹消。若其不然。舍有取无。譬犹逃
峰趣壑。俱不免于患。如何可自止。
上来寄就遣
执约因门以明般若。
自下第二寄就显證约果门以明般若。因则无依
无得。果则无相。无相般若。未曾因果。为化有情。假
作因果名说。就此文中。复有其二。初明依般若故
得涅槃。二明依般若故得菩提。此亦假言依般若
得菩提耳。】
「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
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前中又五。初牒前起后。故言以无所得故。二明能
依之人。故言菩提萨埵。三明所依般若。四明开解
脱门。五正明契證解脱。初三前巳说。第四明开解
脱门。无有挂碍者。即空解脱门。谓达诸法自他俱
空。则能观之智。不为有性之所挂碍也。言无挂碍
故无有恐怖者。此明无相解脱门。由證诸法自他
俱空故。则知诸法无相。所以然者。若不知诸法无
相。外为相碍。内多恐怖。若證诸法无相。外不为相
碍。内则无有恐怖也。远离颠倒梦想者。明无愿解
脱门。由證法无性。外不为相碍。内无恐怖故。达知
诸法但是颠倒。犹如梦想。虚妄不实。所以远离。不
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于空。诸佛所不化。
何以故。本为有病。借空以除。有病既除。空亦自止。
如雹摧草。草死雹消。若其不然。舍有取无。譬犹逃
峰趣壑。俱不免于患。如何可自止。
上来寄就遣
执约因门以明般若。
自下第二寄就显證约果门以明般若。因则无依
无得。果则无相。无相般若。未曾因果。为化有情。假
作因果名说。就此文中。复有其二。初明依般若故
得涅槃。二明依般若故得菩提。此亦假言依般若
得菩提耳。】
「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
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前中又五。初牒前起后。故言以无所得故。二明能
依之人。故言菩提萨埵。三明所依般若。四明开解
脱门。五正明契證解脱。初三前巳说。第四明开解
脱门。无有挂碍者。即空解脱门。谓达诸法自他俱
空。则能观之智。不为有性之所挂碍也。言无挂碍
故无有恐怖者。此明无相解脱门。由證诸法自他
俱空故。则知诸法无相。所以然者。若不知诸法无
相。外为相碍。内多恐怖。若證诸法无相。外不为相
碍。内则无有恐怖也。远离颠倒梦想者。明无愿解
脱门。由證法无性。外不为相碍。内无恐怖故。达知
诸法但是颠倒。犹如梦想。虚妄不实。所以远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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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愿求也。究竟涅槃者。正明解脱果。上空无相愿。
但是所入解脱之门。由此门故。便能趋入究竟涅
槃解脱之处也。亦可无有挂碍。明得法空。由达法
无性故。智无滞碍。无有恐怖。明得人空。由不计我
故。内无恐怖。远离颠倒者。重牒人空。远离梦想者。
重牒法空。由于二空通达无累。故能究竟證涅槃矣。】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
【第二明由依般若能證菩提。文中有三。初明能依
之人。前得涅槃。寄就菩萨。明从因至果。今得菩提。
假就诸佛。明果由因得。此即影略互显门也。二依
般若下。明所依之般若。三正明所得菩提。菩提之
言。此翻为觉。旧言道者。谬也。但觉通三乘。二乘觉
有上。故以阿耨多罗言简之。阿此言无。耨多罗言
上。三藐言正。三言等。菩提言觉。谓无上正等觉也。】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
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
蜜多咒。」
【第三广叹显胜。文中有三。初四句正叹。由依般若。
能治二执。能證二果故。故知般若是大神咒等。夫
为咒者。以灭恶生善故。能销四魔怨敌。故言是大
神咒。能破二种痴障。故言是大明咒。此二叹能灭
恶。一切善中无有过失。故言是无上咒。佛为众圣
中尊。名为无等。从般若生。故般若名无等等。是故
但是所入解脱之门。由此门故。便能趋入究竟涅
槃解脱之处也。亦可无有挂碍。明得法空。由达法
无性故。智无滞碍。无有恐怖。明得人空。由不计我
故。内无恐怖。远离颠倒者。重牒人空。远离梦想者。
重牒法空。由于二空通达无累。故能究竟證涅槃矣。】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
【第二明由依般若能證菩提。文中有三。初明能依
之人。前得涅槃。寄就菩萨。明从因至果。今得菩提。
假就诸佛。明果由因得。此即影略互显门也。二依
般若下。明所依之般若。三正明所得菩提。菩提之
言。此翻为觉。旧言道者。谬也。但觉通三乘。二乘觉
有上。故以阿耨多罗言简之。阿此言无。耨多罗言
上。三藐言正。三言等。菩提言觉。谓无上正等觉也。】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
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
蜜多咒。」
【第三广叹显胜。文中有三。初四句正叹。由依般若。
能治二执。能證二果故。故知般若是大神咒等。夫
为咒者。以灭恶生善故。能销四魔怨敌。故言是大
神咒。能破二种痴障。故言是大明咒。此二叹能灭
恶。一切善中无有过失。故言是无上咒。佛为众圣
中尊。名为无等。从般若生。故般若名无等等。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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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云。诸佛所师。所谓法也。以法常故。诸佛亦常。此
二叹能生善。二能除下。释成叹意。谓能除诸苦。證
二真实。此事不虚。故叹为神咒等。三故说下。结彼
般若得名咒所由。正由具前灭恶生善四义。故说
般若名之为咒。】
「即说咒曰。
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
萨婆诃」
【第四重举前经叹以显胜。即名经为咒。非于经外
别有咒也。其如六门陀罗尼咒。还摄前经以为六
门耳。既以经为咒。然诸经咒词所有文字。皆为诸
佛菩萨威神力加被。一一字句亦摄多义。若翻就
此方言字。或增或减。于义有阙。诵无良验。为此不
翻。或别告鬼神及诸天傍生。所有言音。多非印度
常词。是以不翻。诸经中咒。例悉不翻。皆为此耳。】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疏(终)
二叹能生善。二能除下。释成叹意。谓能除诸苦。證
二真实。此事不虚。故叹为神咒等。三故说下。结彼
般若得名咒所由。正由具前灭恶生善四义。故说
般若名之为咒。】
「即说咒曰。
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
萨婆诃」
【第四重举前经叹以显胜。即名经为咒。非于经外
别有咒也。其如六门陀罗尼咒。还摄前经以为六
门耳。既以经为咒。然诸经咒词所有文字。皆为诸
佛菩萨威神力加被。一一字句亦摄多义。若翻就
此方言字。或增或减。于义有阙。诵无良验。为此不
翻。或别告鬼神及诸天傍生。所有言音。多非印度
常词。是以不翻。诸经中咒。例悉不翻。皆为此耳。】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疏(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