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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A¶ 第 546c 页
* No. 495-A
序
原夫般若功德不可思议者。由其照破世出世间诸
相。洞见性源故也。众生随顺无明。长居此岸。流转生
死。菩萨随顺般若。立登彼岸。高證涅槃。盖般若者。度
苦海之慈航。破长夜之明炬。诸佛所师。诸天敬奉。可
不信哉。
世尊二十年中。为诸弟子。搜穷二我。直彻三空。微细
淘汰。广谈般若。大般若经。凡四处一十六会。六百卷。
金刚般若。当第二处。第九会。第五百七十七卷。传至
此土凡六译。时所宗尚。皆弘秦本。天竺有无著菩萨。
位登初地。因读此经。罔测涯涘。乃入日光定。上升兜
率。亲从慈氏。禀受八十行偈。以释此经。又将此偈。转
授弟天亲菩萨。各造论解释。天亲约断疑执以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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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约显行位以释。唐圭峰宗密禅师。撮二论之精要。
科经唯约天亲。释义即兼无著。亦傍求馀论。采集诸
疏。题云疏论纂要。有宋长水法师子璿。又作刊定记
七卷释之。
此金刚般若经。真源的派。列圣相传。溯流
及源。长水宗圭峰。圭峰宗二论。二论宗兜率。兜率亲
禀灵山。言言有据。字字无差。如取家劵而治祖业。复
何疑哉。后学安于寡闻。此古疏记。有毕生未曾寓目
者。甚至恣巳臆见。辄形注释。毫釐之差。天地悬隔。疑
误将来。其害匪细。寒辉阇黎。禅晏之暇。以是经为印
心之明镜。涵泳古疏记有年。但其文简古。不便初学。
乃删繁取要。又从而敷演挑剔之。名之曰演古。俾读
者。开卷瞭然。发四心而兴万行。破群疑而彻三空。其
有功于学般若者甚大。故乐为序诸卷首。
时岁在丙
辰正月灯节后三日
富沙释道霈题
* No. 495-B
叙
金刚经。虽白衣士。有能诵之。即注解亦夥矣。若论般
若大旨。无论诵者茫然。即注者亦未必尽得也。夷考
无著菩萨。位證初地。读此经罔测其义。至升兜率。禀
弥勒指授。复转示天亲。始各造论解释。而唐之圭峰。
科经唯约天亲。释义即兼无著。亦傍求馀论。采集诸
疏。题云疏论纂要。有宋长水法师子璿。又作刊定记
七卷释之。
此金刚般若经。真源的派。列圣相传。溯流
及源。长水宗圭峰。圭峰宗二论。二论宗兜率。兜率亲
禀灵山。言言有据。字字无差。如取家劵而治祖业。复
何疑哉。后学安于寡闻。此古疏记。有毕生未曾寓目
者。甚至恣巳臆见。辄形注释。毫釐之差。天地悬隔。疑
误将来。其害匪细。寒辉阇黎。禅晏之暇。以是经为印
心之明镜。涵泳古疏记有年。但其文简古。不便初学。
乃删繁取要。又从而敷演挑剔之。名之曰演古。俾读
者。开卷瞭然。发四心而兴万行。破群疑而彻三空。其
有功于学般若者甚大。故乐为序诸卷首。
时岁在丙
辰正月灯节后三日
富沙释道霈题
* No. 495-B
叙
金刚经。虽白衣士。有能诵之。即注解亦夥矣。若论般
若大旨。无论诵者茫然。即注者亦未必尽得也。夷考
无著菩萨。位證初地。读此经罔测其义。至升兜率。禀
弥勒指授。复转示天亲。始各造论解释。而唐之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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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长水。乃循流溯源。互有宣发。然皆辞旨精妙。非
宿学难知。则金刚般若。岂易言哉。博地凡夫。以愚痴
柔暗。浮沉苦海。非般若不能津渡。然非自发菩提心。
焉能直契般若。特人之不肯耳。且般若慧光。照破万
有。洞彻性源。不但尽扫凡情。抑且不存圣解。故金刚
般若。以无住为宗。以摧坏一切为用。诵者说者。不悟
妙旨。徒尔寻言。恐去经愈远矣。余幼依上士。闻诵金
刚而喜之。兹剧病更生。知生灭不常。用深儆策。方期
一意法宝。窥测甚深。适寒辉禅师。以金刚演古示余。
演古者。即二论以及纂要刊定诸书。演畅宣明。发古
人未尽之秘。以成诠释也。其中绪清意简。理玄辞达。
才一展玩。意念冰融。顾著书者。皆自成一家言。而禅
师独曰演古。正以禅师注经。不更自立意解。以注还
古人。是注法不立也。则知从上圣贤论疏。即论疏法
亦不立也。繇是而解。如来广说般若。即般若法亦不
立也。就演古而约经义。其有裨于发四心。證三空。破
群疑。严万行。功德岂浅鲜哉。是书所在。皆应作礼围
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会稽如现范鋐和南撰
宿学难知。则金刚般若。岂易言哉。博地凡夫。以愚痴
柔暗。浮沉苦海。非般若不能津渡。然非自发菩提心。
焉能直契般若。特人之不肯耳。且般若慧光。照破万
有。洞彻性源。不但尽扫凡情。抑且不存圣解。故金刚
般若。以无住为宗。以摧坏一切为用。诵者说者。不悟
妙旨。徒尔寻言。恐去经愈远矣。余幼依上士。闻诵金
刚而喜之。兹剧病更生。知生灭不常。用深儆策。方期
一意法宝。窥测甚深。适寒辉禅师。以金刚演古示余。
演古者。即二论以及纂要刊定诸书。演畅宣明。发古
人未尽之秘。以成诠释也。其中绪清意简。理玄辞达。
才一展玩。意念冰融。顾著书者。皆自成一家言。而禅
师独曰演古。正以禅师注经。不更自立意解。以注还
古人。是注法不立也。则知从上圣贤论疏。即论疏法
亦不立也。繇是而解。如来广说般若。即般若法亦不
立也。就演古而约经义。其有裨于发四心。證三空。破
群疑。严万行。功德岂浅鲜哉。是书所在。皆应作礼围
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会稽如现范鋐和南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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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495-C
后序
金刚般若经者。乃佛祖传心之秘要也。以著衣持钵
为发起者。欲令知般若不离日用之间也。虽其中破
相断疑。而事行理观。未尝偏废。其度生无度。无住生
心。以无我等。修一切善法。非庄严。名庄严等。类皆正
偏回互。不犯锋芒。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故黄梅以是
印心。曾溪闻而开悟。岂徒然哉。但此经义趣深远。古
今诠释。殆且百家。惟西竺天亲无著。禀承兜率。以住
一十八处。密示阶差。断二十七疑。潜通血脉。𠃔合世
尊无相大乘之旨。而此土则有青龙.大云.资圣.尘外.
诸疏。或依或违。学者无所折衷。中唐圭峰宗密禅师。
约无著七种义句以悬判。依天亲断疑问答以科释。
并采集诸疏。题曰疏论纂要。又为纪略以释。上符圣
旨。俯逗群机。实像代之法匠也。五季石壁法师。袭用
纪略。别为广录。辞或繁长。学者苦之。有宋天圣间。长
水子璿法师。重为修治。剪烦削冗。黜伪存真。命名刊
定记。真可谓内院之功臣。圭山之后裔也。斯文不坠。
厥功懋哉。余以巳酉之夏。叨陪清众于石鼓选佛场。
因同诸友。商摧大意。山居昼永。时或披寻。但纂要。文
简古而难通。刊定。语详悉而莫记。因会合两部。删烦
取要。而融通之。其间敷演挑剔。不悖古德之意。窃命
名曰演古。聊以自备遗忘。朝夕玩绎。其发四心而修
六度。破二我而彻三空。端有藉是为指南云。
时
巳酉秋九月既望后学寂𦦨书于石鼓选佛场
后序
金刚般若经者。乃佛祖传心之秘要也。以著衣持钵
为发起者。欲令知般若不离日用之间也。虽其中破
相断疑。而事行理观。未尝偏废。其度生无度。无住生
心。以无我等。修一切善法。非庄严。名庄严等。类皆正
偏回互。不犯锋芒。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故黄梅以是
印心。曾溪闻而开悟。岂徒然哉。但此经义趣深远。古
今诠释。殆且百家。惟西竺天亲无著。禀承兜率。以住
一十八处。密示阶差。断二十七疑。潜通血脉。𠃔合世
尊无相大乘之旨。而此土则有青龙.大云.资圣.尘外.
诸疏。或依或违。学者无所折衷。中唐圭峰宗密禅师。
约无著七种义句以悬判。依天亲断疑问答以科释。
并采集诸疏。题曰疏论纂要。又为纪略以释。上符圣
旨。俯逗群机。实像代之法匠也。五季石壁法师。袭用
纪略。别为广录。辞或繁长。学者苦之。有宋天圣间。长
水子璿法师。重为修治。剪烦削冗。黜伪存真。命名刊
定记。真可谓内院之功臣。圭山之后裔也。斯文不坠。
厥功懋哉。余以巳酉之夏。叨陪清众于石鼓选佛场。
因同诸友。商摧大意。山居昼永。时或披寻。但纂要。文
简古而难通。刊定。语详悉而莫记。因会合两部。删烦
取要。而融通之。其间敷演挑剔。不悖古德之意。窃命
名曰演古。聊以自备遗忘。朝夕玩绎。其发四心而修
六度。破二我而彻三空。端有藉是为指南云。
时
巳酉秋九月既望后学寂𦦨书于石鼓选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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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经演古
晋安后学释 寂𦦨 述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天上之宝也。帝释有之。薄福者难见。具坚利
明三义。其体极坚。一切物不能坏。其用极利。能坏
一切物。其相极明。能炤一切。所以萨遮尼乾子经
云。帝释金刚宝。能灭阿修罗。智碎烦恼山。能坏亦
如是。故佛以喻三种般若。梵语般若。此云智慧。其
体即实相般若。乃吾人本有之性。真常清净。今古
恒然。虽经多劫流转生死。而曾无所损。是极坚义。
其用即观炤般若。亦是本有心光。不发则巳。发则
能断惑著。无始以来无明烦恼。无所不坏。是极利
义。约其功能。称波罗蜜。此云到彼岸。谓乘般若舟
航。离生死此岸。度烦恼中流。到涅槃彼岸。涅槃。此
翻圆寂。亦云灭度。一切众生即寂灭相。不复更灭。
但以迷倒。妄见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元
来圆寂。名到彼岸。若兼般若回文。应云到彼岸慧。
上七字是所诠。经字是能诠。具贯摄常法四义。贯
者。如线贯华。谓贯串所应知义。摄者。如经持纬。谓
摄持所化众生。常者。不易义。乃三世诸佛不易之
常道。法者。轨则义。乃十方菩萨同遵之正轨。即文
晋安后学释 寂𦦨 述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天上之宝也。帝释有之。薄福者难见。具坚利
明三义。其体极坚。一切物不能坏。其用极利。能坏
一切物。其相极明。能炤一切。所以萨遮尼乾子经
云。帝释金刚宝。能灭阿修罗。智碎烦恼山。能坏亦
如是。故佛以喻三种般若。梵语般若。此云智慧。其
体即实相般若。乃吾人本有之性。真常清净。今古
恒然。虽经多劫流转生死。而曾无所损。是极坚义。
其用即观炤般若。亦是本有心光。不发则巳。发则
能断惑著。无始以来无明烦恼。无所不坏。是极利
义。约其功能。称波罗蜜。此云到彼岸。谓乘般若舟
航。离生死此岸。度烦恼中流。到涅槃彼岸。涅槃。此
翻圆寂。亦云灭度。一切众生即寂灭相。不复更灭。
但以迷倒。妄见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元
来圆寂。名到彼岸。若兼般若回文。应云到彼岸慧。
上七字是所诠。经字是能诠。具贯摄常法四义。贯
者。如线贯华。谓贯串所应知义。摄者。如经持纬。谓
摄持所化众生。常者。不易义。乃三世诸佛不易之
常道。法者。轨则义。乃十方菩萨同遵之正轨。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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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般若。是极明义。学者苟能由文字般若而起观
炤。由观炤般若而契实相。是谓金刚智慧到彼岸
也。
释经正文。准常三分。曰序.曰正.曰流通。盖世尊将
演般若。先彰由致。故曰序分。由致既彰。当机受法。
全经旨趣。解行斯陈。故曰正宗。宗趣既明。务于开
济。近益当时。远益未来。使传芳千古。慧命不绝。故
曰流通。】
【○初序分。有證信.发起之殊。今證信。有六种成就。】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
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如是。信成就也。信则所言之理顺。顺则师资之道
成。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故居首也。
我闻。
闻成就也。我者。阿难自称。然是随世假立。不同凡
夫外道所计之我。闻者。亲听。非是展转传闻。此方
真教体。清净在音闻。不假音闻。教何由立。
一时者。
时成就也。世事合会。尚待昌期。大法弘宣。岂违嘉
运。故曰法王启运。嘉会之时也。然十方世界。天上
人间。时分不同。今但取师资道合。说听究竟之时。
故云一时。
佛者。主成就也。梵语具云佛陀耶。此云
觉者。具自觉觉他觉满三义。故称为佛。即本师释
迦牟尼佛。为说法之主。非大觉。孰能演斯大法。
舍
卫国等者。处成就也。舍卫梵语。此云闻物。以人物
富庶。闻于五天。此说法之处。在中天竺波斯匿王
炤。由观炤般若而契实相。是谓金刚智慧到彼岸
也。
释经正文。准常三分。曰序.曰正.曰流通。盖世尊将
演般若。先彰由致。故曰序分。由致既彰。当机受法。
全经旨趣。解行斯陈。故曰正宗。宗趣既明。务于开
济。近益当时。远益未来。使传芳千古。慧命不绝。故
曰流通。】
【○初序分。有證信.发起之殊。今證信。有六种成就。】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
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如是。信成就也。信则所言之理顺。顺则师资之道
成。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故居首也。
我闻。
闻成就也。我者。阿难自称。然是随世假立。不同凡
夫外道所计之我。闻者。亲听。非是展转传闻。此方
真教体。清净在音闻。不假音闻。教何由立。
一时者。
时成就也。世事合会。尚待昌期。大法弘宣。岂违嘉
运。故曰法王启运。嘉会之时也。然十方世界。天上
人间。时分不同。今但取师资道合。说听究竟之时。
故云一时。
佛者。主成就也。梵语具云佛陀耶。此云
觉者。具自觉觉他觉满三义。故称为佛。即本师释
迦牟尼佛。为说法之主。非大觉。孰能演斯大法。
舍
卫国等者。处成就也。舍卫梵语。此云闻物。以人物
富庶。闻于五天。此说法之处。在中天竺波斯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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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都之国。城外东南五里许。乃祇陀太子之园。大
臣须达多。此云善施。以常给济国之穷民。人称之
为给孤独长者。布金买园。太子舍树。共造精舍。请
佛说法。可见般若大法。非胜地亦不克宣也。
与大
比丘众等者。众成就也。座无知音。说将谁听。今机
感盈前。不得不说。比丘含三义。一乞士。谓上乞法
以资慧命。下乞食以养色身。亦云破恶。亦云怖魔。
大者。数多。名重。德隆也。如憍陈那。三迦叶。舍利弗。
目犍连。耶舍长者。并其眷属等。俱在一时一处。共
相和合。济济同闻。可谓盛矣。然此皆先事外道。艰
辛累年。一无所證。才得见佛。便登圣果。感佛恩深。
故常随侍。所以偏列其数。其馀天龙八部四众人
等。皆结于流通分中。首尾相望。盖影略耳。】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
中次第乞巳。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巳。敷座
而坐。」
【此发起序。将说般若。而以著衣持钵为发起者。显
般若不离日用之间也。尔时者。大众云集之时也。
食时者。辰巳之间也。我释迦世尊。既现相人中。示
同人法。亦于食时。著僧伽黎衣。持绀琉璃钵。严整
威仪。肃恭齐法。出祇园而入舍卫。躬行三世诸佛
乞食之法。以内證平等理。外空贫富相。故于城中。
无问净秽。不拣贵贱。次第而乞。佛心既等。使施者
获福亦等。既得食巳。仍出大城而还至本处。本处
臣须达多。此云善施。以常给济国之穷民。人称之
为给孤独长者。布金买园。太子舍树。共造精舍。请
佛说法。可见般若大法。非胜地亦不克宣也。
与大
比丘众等者。众成就也。座无知音。说将谁听。今机
感盈前。不得不说。比丘含三义。一乞士。谓上乞法
以资慧命。下乞食以养色身。亦云破恶。亦云怖魔。
大者。数多。名重。德隆也。如憍陈那。三迦叶。舍利弗。
目犍连。耶舍长者。并其眷属等。俱在一时一处。共
相和合。济济同闻。可谓盛矣。然此皆先事外道。艰
辛累年。一无所證。才得见佛。便登圣果。感佛恩深。
故常随侍。所以偏列其数。其馀天龙八部四众人
等。皆结于流通分中。首尾相望。盖影略耳。】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
中次第乞巳。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巳。敷座
而坐。」
【此发起序。将说般若。而以著衣持钵为发起者。显
般若不离日用之间也。尔时者。大众云集之时也。
食时者。辰巳之间也。我释迦世尊。既现相人中。示
同人法。亦于食时。著僧伽黎衣。持绀琉璃钵。严整
威仪。肃恭齐法。出祇园而入舍卫。躬行三世诸佛
乞食之法。以内證平等理。外空贫富相。故于城中。
无问净秽。不拣贵贱。次第而乞。佛心既等。使施者
获福亦等。既得食巳。仍出大城而还至本处。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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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事则祇桓精舍。理则实相真空也。佛凡所得食。
分为四分。一与同梵行者。二施贫病乞人。三施水
陆众生。四自食。食讫。乃收拾衣钵。而洗足焉。阿含
经说。佛行时离地四指。莲华承足。今洗足者。先跣
足行乞。归则洗濯尘污。垂范后人也。敷座而坐者。
他经侍者敷座。惟说般若。佛自敷座。以尊重般若
故。著衣持钵表戒。敷座而坐表定。以戒定发起般
若。令人观象会意也。然此著衣持钵。洗足敷坐。般
若真机。巳漏泄无馀矣。故空生不待如来开口。便
叹希有。大似灵山拈华。迦叶微笑。二人默识心通。
如出一律。览者详焉。上来序分竟。】
【○二正宗分。】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
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
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善现申请也。洪钟在虡。非扣不鸣。法施不吝。待
问乃说。即此祇园一会。皆有乐法之心。未敢擅请。
时有德长年老。号须菩提者。此云空生。亦名善现。
解空第一。于如来著衣持钵敷座而坐之次。顿然
发明般若心体。遂知机知时。即从法空之座。而起
悲智之用。袒右肩。屈右膝。皆云右者。表顺也。合掌。
表智与理冥也。此上结集家叙其请法之仪。
下善
现赞请。先赞。然如来日用妙处。他人不知。而空生
分为四分。一与同梵行者。二施贫病乞人。三施水
陆众生。四自食。食讫。乃收拾衣钵。而洗足焉。阿含
经说。佛行时离地四指。莲华承足。今洗足者。先跣
足行乞。归则洗濯尘污。垂范后人也。敷座而坐者。
他经侍者敷座。惟说般若。佛自敷座。以尊重般若
故。著衣持钵表戒。敷座而坐表定。以戒定发起般
若。令人观象会意也。然此著衣持钵。洗足敷坐。般
若真机。巳漏泄无馀矣。故空生不待如来开口。便
叹希有。大似灵山拈华。迦叶微笑。二人默识心通。
如出一律。览者详焉。上来序分竟。】
【○二正宗分。】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
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
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善现申请也。洪钟在虡。非扣不鸣。法施不吝。待
问乃说。即此祇园一会。皆有乐法之心。未敢擅请。
时有德长年老。号须菩提者。此云空生。亦名善现。
解空第一。于如来著衣持钵敷座而坐之次。顿然
发明般若心体。遂知机知时。即从法空之座。而起
悲智之用。袒右肩。屈右膝。皆云右者。表顺也。合掌。
表智与理冥也。此上结集家叙其请法之仪。
下善
现赞请。先赞。然如来日用妙处。他人不知。而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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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知之。乃赞言希有。盖旷劫难逢。大千唯一。岂多
得哉。善护念者。以大慈护念根熟诸菩萨。乃三贤
巳上者。护念。即加被与力也。与根本智力。令成就
佛法。与后得智力。令教化众生。善付嘱者。以大悲
付嘱根未熟菩萨。巳得大乘者。令其不舍。未得大
乘者。令其胜进。故慈氏颂云。巧护义应知。加彼身
同行。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嘱。
后请者。然圆顿因
地。总有三重。初了悟本性。次发菩提心。后修菩萨
行。故华严善财先陈巳发。方问行门。而此经全重
在发菩提心。以是修行根本故。空生既悟此心。遂
请真修之行。不但为巳。兼为一切众生申请。若人
不发世间人天之心。及出世声闻缘觉之心。而发
于无上正等正觉之心。极为难得。即人如来护念
付嘱之中。可不教以修行之法乎。敢问。昔未发心。
住六尘境。今既发心。应安住何地。昔未发心。随逐
妄念。今既发心。当妄念起时。应云何降伏。诚得如
来开示。使其知住知降。则修行不错。不至于妄失
菩提心矣。此一问。是一经关键。按魏译有三问。应
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佛答令安住四
心。修六度行。不令著相。是降伏义。秦译略去修行
者。意谓住道降心。即是修行。不可离此。别有所修
也。】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
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
得哉。善护念者。以大慈护念根熟诸菩萨。乃三贤
巳上者。护念。即加被与力也。与根本智力。令成就
佛法。与后得智力。令教化众生。善付嘱者。以大悲
付嘱根未熟菩萨。巳得大乘者。令其不舍。未得大
乘者。令其胜进。故慈氏颂云。巧护义应知。加彼身
同行。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嘱。
后请者。然圆顿因
地。总有三重。初了悟本性。次发菩提心。后修菩萨
行。故华严善财先陈巳发。方问行门。而此经全重
在发菩提心。以是修行根本故。空生既悟此心。遂
请真修之行。不但为巳。兼为一切众生申请。若人
不发世间人天之心。及出世声闻缘觉之心。而发
于无上正等正觉之心。极为难得。即人如来护念
付嘱之中。可不教以修行之法乎。敢问。昔未发心。
住六尘境。今既发心。应安住何地。昔未发心。随逐
妄念。今既发心。当妄念起时。应云何降伏。诚得如
来开示。使其知住知降。则修行不错。不至于妄失
菩提心矣。此一问。是一经关键。按魏译有三问。应
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佛答令安住四
心。修六度行。不令著相。是降伏义。秦译略去修行
者。意谓住道降心。即是修行。不可离此。别有所修
也。】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
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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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
其心。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重言善哉者。赞其所问。以善现赞请。妙契佛心。故
印可云。须菩提下二句。牒其所赞。汝今谛听二句。
诫听许说。说个什么。说发菩提心者如是安住如
是降心之法。即指下所答之文也。又如是二字。直
捷指出。若不如是而住。则是非住。若不如是降伏。
转成妄心。又安能得无上菩提哉。时空生闻教。即
应之曰唯。乃领略之辞。如曾参闻一贯之道。应之
以唯者。其心固巳涣然无滞矣。而复云愿乐欲闻
者。盖为众而发起尔。】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
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
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
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
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
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
【此如来正答所问。二。一答安住降心问。谓应住四
心。降伏其有我度生之心也。问虽有二。答乃互显。
故先标降伏其心。后结如所教住。圭峰准魏译三
问。举降伏为总。住修为别。然详经文。无别答降伏
之处。则知降伏在住修中。皆令离相。是答降心之
问。是以举降伏。则摄安住矣。
前问云。善男子.善女
人。今答言菩萨者。巳发大心。故受菩萨之称。菩萨。
其心。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重言善哉者。赞其所问。以善现赞请。妙契佛心。故
印可云。须菩提下二句。牒其所赞。汝今谛听二句。
诫听许说。说个什么。说发菩提心者如是安住如
是降心之法。即指下所答之文也。又如是二字。直
捷指出。若不如是而住。则是非住。若不如是降伏。
转成妄心。又安能得无上菩提哉。时空生闻教。即
应之曰唯。乃领略之辞。如曾参闻一贯之道。应之
以唯者。其心固巳涣然无滞矣。而复云愿乐欲闻
者。盖为众而发起尔。】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
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
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
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
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
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
【此如来正答所问。二。一答安住降心问。谓应住四
心。降伏其有我度生之心也。问虽有二。答乃互显。
故先标降伏其心。后结如所教住。圭峰准魏译三
问。举降伏为总。住修为别。然详经文。无别答降伏
之处。则知降伏在住修中。皆令离相。是答降心之
问。是以举降伏。则摄安住矣。
前问云。善男子.善女
人。今答言菩萨者。巳发大心。故受菩萨之称。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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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云觉有情。谓以智上求觉道。以悲下化有情也。
摩诃萨。此云大道心众生。应如是降伏其心者。即
指下安住四心。修行六度。降伏其住相之心也。发
菩提心者。以度生为急务。凡所有一切众生之类。
悉应度脱。此总相说也。
若卵生等者。以受生差别
言之。天狱化生。鬼通胎化。人畜各四。诸馀微细水
陆空行。不可具分品类。以依止差别言之。有色。四
禅也。以色蕴为身。无色。四空也。以受想行识四蕴
为身。依止。即身义。以境界差别言之。有想者。无色
界中。空无边。识无边。二天也。无想者。无所有处天
也。非有想非无想者。非想非非想处天也。如是则
包括三界无遗。发菩提心者。必应度尽而后巳。
故
弥勒颂云。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利益深心住。
此乘功德满。度尽三界一切众生。则住广大心也。
皆令入如来究竟无馀涅槃而灭度之。此住第一
心也。灭度无量者。牒前受生差别也。无数者。牒前
依止差别也。无边者。牒前境界差别也。无众生得
灭度者。谓若见有众生可度。即存度生之相。必生
于疲劳。不能常度。须知众生性空故。同体故。即寂
灭相。不待更灭故。无念故。法界故。故云实无众生
得灭度者。论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此住常
心也。何以故者。徵意云。夫既度生矣。乃曰无度者。
何耶。谓若见有众生可度。则有我为能度。若见有
我。则有人众生寿者四相。与颠倒凡夫何异。反显
摩诃萨。此云大道心众生。应如是降伏其心者。即
指下安住四心。修行六度。降伏其住相之心也。发
菩提心者。以度生为急务。凡所有一切众生之类。
悉应度脱。此总相说也。
若卵生等者。以受生差别
言之。天狱化生。鬼通胎化。人畜各四。诸馀微细水
陆空行。不可具分品类。以依止差别言之。有色。四
禅也。以色蕴为身。无色。四空也。以受想行识四蕴
为身。依止。即身义。以境界差别言之。有想者。无色
界中。空无边。识无边。二天也。无想者。无所有处天
也。非有想非无想者。非想非非想处天也。如是则
包括三界无遗。发菩提心者。必应度尽而后巳。
故
弥勒颂云。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利益深心住。
此乘功德满。度尽三界一切众生。则住广大心也。
皆令入如来究竟无馀涅槃而灭度之。此住第一
心也。灭度无量者。牒前受生差别也。无数者。牒前
依止差别也。无边者。牒前境界差别也。无众生得
灭度者。谓若见有众生可度。即存度生之相。必生
于疲劳。不能常度。须知众生性空故。同体故。即寂
灭相。不待更灭故。无念故。法界故。故云实无众生
得灭度者。论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此住常
心也。何以故者。徵意云。夫既度生矣。乃曰无度者。
何耶。谓若见有众生可度。则有我为能度。若见有
我。则有人众生寿者四相。与颠倒凡夫何异。反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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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无众生得灭度。则无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是住
不颠倒心也。
○大珠和尚曰。九类众生。一心具足。
随造随成。是故无明为卵生。烦恼包裹为胎生。爱
水浸润为湿生。倏起烦恼为化生。悟即是佛。迷号
众生。菩萨只以念念心为众生。若了念念心体空。
名为度众生也。智者于自本际上度于未形。未形
既空。即知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
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
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在相布施。其福
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
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
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二答修行降心问。谓不住相修六度。降伏其取相
之心也。所言不住相者。非是灭相令无。盖相本自
无。心不住著。华严经云。凡夫见诸法。但随于相转。
不了法无相。以是不见佛。然不著相。即降心之法。
须约行以明之。于法者。总标诸法。应无下。正明修
行。然行具六度。而独云布施者。以布施该摄六度。
所以弥勒颂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于中一
二三。是名修行住。
此颂以三种布施。该摄六度。资
生摄施。无畏摄戒忍。法摄进禅慧。所谓一摄一。二
摄二。三摄三。是也。所言不住者。谓不住六尘。乃至
不颠倒心也。
○大珠和尚曰。九类众生。一心具足。
随造随成。是故无明为卵生。烦恼包裹为胎生。爱
水浸润为湿生。倏起烦恼为化生。悟即是佛。迷号
众生。菩萨只以念念心为众生。若了念念心体空。
名为度众生也。智者于自本际上度于未形。未形
既空。即知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
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
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在相布施。其福
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
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
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二答修行降心问。谓不住相修六度。降伏其取相
之心也。所言不住相者。非是灭相令无。盖相本自
无。心不住著。华严经云。凡夫见诸法。但随于相转。
不了法无相。以是不见佛。然不著相。即降心之法。
须约行以明之。于法者。总标诸法。应无下。正明修
行。然行具六度。而独云布施者。以布施该摄六度。
所以弥勒颂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于中一
二三。是名修行住。
此颂以三种布施。该摄六度。资
生摄施。无畏摄戒忍。法摄进禅慧。所谓一摄一。二
摄二。三摄三。是也。所言不住者。谓不住六尘。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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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果菩提。八十一科。俱不可住著。今但言六尘。举
一以该之耳。何以故者。徵意云。均一布施也。住相
何劣。不住相何优。释曰。有相之福小。无相之福大。
若菩萨果能以般若真智炤破幻相。而行布施修
六度。其所得之福德。殆超于常情之外。不可得而
思量者矣。故举十方虚空。广大无尽不可思量以
喻之。但应如所教住者。结其所问。谓但应如我所
教无住相。而修行于六度。即是住处。是住于无所
住也。
于上答空生正问。谓发菩提心者。应住四心。
修六度行。而降伏其有我之心。则正宗巳竟。可入
流通矣。恐后来学般若者。于如来答处。不能无疑。
故蹑前语迹。假善现发起。断彼疑情。展转相生。遂
有二十七段。故慈氏颂云。调伏彼事中。远离取相
心。及断种种疑。亦防生成心。是也。】
【○初伏疑云。本为求佛果行施。即是住所求佛相。
云何无住。又无相为因。求三十二相佛果。因果若
是不相类乎。此疑从前文不住相布施而来。以声
闻人取丈六相好为佛。不知无相法身真佛。故对
前不住相起疑之因问答。欲令除断。】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
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
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
即见如来。」
【此断求佛行施住相疑也。
空生既疑以无相为因。
一以该之耳。何以故者。徵意云。均一布施也。住相
何劣。不住相何优。释曰。有相之福小。无相之福大。
若菩萨果能以般若真智炤破幻相。而行布施修
六度。其所得之福德。殆超于常情之外。不可得而
思量者矣。故举十方虚空。广大无尽不可思量以
喻之。但应如所教住者。结其所问。谓但应如我所
教无住相。而修行于六度。即是住处。是住于无所
住也。
于上答空生正问。谓发菩提心者。应住四心。
修六度行。而降伏其有我之心。则正宗巳竟。可入
流通矣。恐后来学般若者。于如来答处。不能无疑。
故蹑前语迹。假善现发起。断彼疑情。展转相生。遂
有二十七段。故慈氏颂云。调伏彼事中。远离取相
心。及断种种疑。亦防生成心。是也。】
【○初伏疑云。本为求佛果行施。即是住所求佛相。
云何无住。又无相为因。求三十二相佛果。因果若
是不相类乎。此疑从前文不住相布施而来。以声
闻人取丈六相好为佛。不知无相法身真佛。故对
前不住相起疑之因问答。欲令除断。】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
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
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
即见如来。」
【此断求佛行施住相疑也。
空生既疑以无相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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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佛三十二相之果。故反诘之曰。于汝意中云何
思惟。为可以丈六身相而见法身如来不耶。空生
一承慈问。便领佛意。即答曰。不也。世尊。伶利衲僧。
一拨便转。下皆仿此。又自徵而释之曰。所以不可
以身相见如来者。以丈六身相。特平等性智赴机
所现之影。如水中月。似有非实。岂是如来法身真
体乎。盖法身无为。不堕诸数。故不可执相以求之
也。空生既知此旨。佛遂印可而广之曰。非但佛身
无相。但是一切凡圣依正有为之相。尽是虚妄。以
从妄念所变现故。妄念本空。所变何实。若见诸相
二句。遮离色观空也。恐闻相是虚妄。别求无相佛
身。故云相即非相。若见非相。即见法身如来。何者。
盖相本自尽。真本自现故也。洵乎发菩提心者。不
应住相而行施矣。】
【○第二疑者。空生闻上两节。无住行施。因深也。无
相见佛。果深也。诚恐未来之世。于此甚深道理。难
于生信。则空说何益。此节显有疑辞。与前后伏疑
不同。】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
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
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
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巳于无
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
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
思惟。为可以丈六身相而见法身如来不耶。空生
一承慈问。便领佛意。即答曰。不也。世尊。伶利衲僧。
一拨便转。下皆仿此。又自徵而释之曰。所以不可
以身相见如来者。以丈六身相。特平等性智赴机
所现之影。如水中月。似有非实。岂是如来法身真
体乎。盖法身无为。不堕诸数。故不可执相以求之
也。空生既知此旨。佛遂印可而广之曰。非但佛身
无相。但是一切凡圣依正有为之相。尽是虚妄。以
从妄念所变现故。妄念本空。所变何实。若见诸相
二句。遮离色观空也。恐闻相是虚妄。别求无相佛
身。故云相即非相。若见非相。即见法身如来。何者。
盖相本自尽。真本自现故也。洵乎发菩提心者。不
应住相而行施矣。】
【○第二疑者。空生闻上两节。无住行施。因深也。无
相见佛。果深也。诚恐未来之世。于此甚深道理。难
于生信。则空说何益。此节显有疑辞。与前后伏疑
不同。】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
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
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
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巳于无
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
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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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此断因果俱深无信疑也。文三。初约无信呈疑。空
生闻上因果俱深。谓是难信之法。遂疑世无信者。
二呵疑显信。佛因呵止之曰。汝莫作是无有实信
之说。岂但如来在日。即使如来灭后。后五百岁。当
斗诤坚固之时。去圣愈遥。人根愈劣。亦有修戒定。
而于此因果俱深之章句。能生实信之心者。
三明
能信所以。又二。
初.明历事多佛以显信因。谓此非
聊尔人。此人岂止于一二佛所而种善根。乃是于
无量千万佛所发菩提心。种植无贪等诸善根者。
夫一念生净信者。其善根广大深固巳如此。况永
信不退者乎。
二.明诸佛摄受成就信德。亦二。初明
诸佛摄受显福德门。呼须菩提告之曰。如来悉以
现量而知。佛眼而见。是诸净信众生。于行住所作
中。得如是无量之福德。如是二字。即指上广大无
尽善根。】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
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
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
以故。若取非法相。则著我人众生寿者。」
【二.明摄受所以显智慧门。初总徵云。夫一念净信
无几矣。以何义故。得诸佛悉知悉见耶。释意云。无
净信人。固执五蕴身心内作主宰。名为我相。以计
我故。起惑造业。展转趣于馀趣。曰补特迦罗。此云
【此断因果俱深无信疑也。文三。初约无信呈疑。空
生闻上因果俱深。谓是难信之法。遂疑世无信者。
二呵疑显信。佛因呵止之曰。汝莫作是无有实信
之说。岂但如来在日。即使如来灭后。后五百岁。当
斗诤坚固之时。去圣愈遥。人根愈劣。亦有修戒定。
而于此因果俱深之章句。能生实信之心者。
三明
能信所以。又二。
初.明历事多佛以显信因。谓此非
聊尔人。此人岂止于一二佛所而种善根。乃是于
无量千万佛所发菩提心。种植无贪等诸善根者。
夫一念生净信者。其善根广大深固巳如此。况永
信不退者乎。
二.明诸佛摄受成就信德。亦二。初明
诸佛摄受显福德门。呼须菩提告之曰。如来悉以
现量而知。佛眼而见。是诸净信众生。于行住所作
中。得如是无量之福德。如是二字。即指上广大无
尽善根。】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
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
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
以故。若取非法相。则著我人众生寿者。」
【二.明摄受所以显智慧门。初总徵云。夫一念净信
无几矣。以何义故。得诸佛悉知悉见耶。释意云。无
净信人。固执五蕴身心内作主宰。名为我相。以计
我故。起惑造业。展转趣于馀趣。曰补特迦罗。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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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取趣。名为人相。计我盛衰苦乐变异。相续而生。
名众生相。计一报命根。识暖息三事。相连不断而
住。名寿者相。此四。总一我相也。今净信者。不于五
蕴身心执著四相。则我空矣。亦不于五蕴身心起
法执分别。则法空矣。又不住法空。故云亦无非法
相。以真空不断。非法亦无。如是离二执。成就净信。
蒙诸佛知见摄受。为得福之本也。
次何以故下。重
释上三义。初徵云。何以知净信者断我法二执耶。
释意谓。夫净信者。若有我执。而心取诸相。则著我
等四相。既不取相。则知无我执矣。若有法执。而心
取法相。亦著我等四相。盖法。根也。我。苗也。有根必
有苗。有法执必有我执。既无我等。则知无法执矣。
后又徵云。法执但是法相。何故便著我等。释意谓。
取非法亦著我等。何况取法。以后释前也。是知纤
毫取著。便落法尘。具我等四相。故净信者。尤当法
与非法俱尽也。】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
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为著我之故。所以诫令
不应。即入中道也。谓不应取法而著有。亦不应取
非法而著空。以此不著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
须知我所说之法。皆是假言显义。学者须得义而
忘言。如渡河舍筏之喻。筏者。过河之具。到岸则舍。
如来说非法。乃渡法之筏耳。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名众生相。计一报命根。识暖息三事。相连不断而
住。名寿者相。此四。总一我相也。今净信者。不于五
蕴身心执著四相。则我空矣。亦不于五蕴身心起
法执分别。则法空矣。又不住法空。故云亦无非法
相。以真空不断。非法亦无。如是离二执。成就净信。
蒙诸佛知见摄受。为得福之本也。
次何以故下。重
释上三义。初徵云。何以知净信者断我法二执耶。
释意谓。夫净信者。若有我执。而心取诸相。则著我
等四相。既不取相。则知无我执矣。若有法执。而心
取法相。亦著我等四相。盖法。根也。我。苗也。有根必
有苗。有法执必有我执。既无我等。则知无法执矣。
后又徵云。法执但是法相。何故便著我等。释意谓。
取非法亦著我等。何况取法。以后释前也。是知纤
毫取著。便落法尘。具我等四相。故净信者。尤当法
与非法俱尽也。】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
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为著我之故。所以诫令
不应。即入中道也。谓不应取法而著有。亦不应取
非法而著空。以此不著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
须知我所说之法。皆是假言显义。学者须得义而
忘言。如渡河舍筏之喻。筏者。过河之具。到岸则舍。
如来说非法。乃渡法之筏耳。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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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舍哉。河巳渡而犹恋于筏。与未渡河者何异。
法既舍而犹住于非法。与未舍法者无以异也。不
住法。不堕于有。不住非法。不堕于空。入中道之玄
门。乃能与无住之因。无相之果相应。是谓称实净
信者矣。】
【○第三疑云。上说不可以相见佛。佛非有为。即不
合有所得有所说。何以如来得菩提而说法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
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
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
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
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此断无相云何得说疑也。有二段。先.问答断疑。次.
较量显胜。
今初断疑。佛问。于汝意中。将谓如来于
菩提树下得菩提耶。又将谓如来于前后诸会有
所说法耶。空生即领其意。答云。世人皆谓如来有
所得。有所说。如来解佛所说义则不然。盖必有法
名菩提而后得。今无定实之法。将何所得耶。可见
菩提树下。乃是随机化现。非法身真佛也。必有定
法而后可说。今无定实之法。将何所说耶。可见前
后诸会。皆随机方便。无实法也。此一向约胜义边
答。所以慈氏偈云。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说法
不二取。无说离言相。意谓俗有真无。应化之相。依
俗乃有。答中依真。故言无有定法。所以云。始从得
法既舍而犹住于非法。与未舍法者无以异也。不
住法。不堕于有。不住非法。不堕于空。入中道之玄
门。乃能与无住之因。无相之果相应。是谓称实净
信者矣。】
【○第三疑云。上说不可以相见佛。佛非有为。即不
合有所得有所说。何以如来得菩提而说法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
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
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
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
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此断无相云何得说疑也。有二段。先.问答断疑。次.
较量显胜。
今初断疑。佛问。于汝意中。将谓如来于
菩提树下得菩提耶。又将谓如来于前后诸会有
所说法耶。空生即领其意。答云。世人皆谓如来有
所得。有所说。如来解佛所说义则不然。盖必有法
名菩提而后得。今无定实之法。将何所得耶。可见
菩提树下。乃是随机化现。非法身真佛也。必有定
法而后可说。今无定实之法。将何所说耶。可见前
后诸会。皆随机方便。无实法也。此一向约胜义边
答。所以慈氏偈云。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说法
不二取。无说离言相。意谓俗有真无。应化之相。依
俗乃有。答中依真。故言无有定法。所以云。始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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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夜。终至般泥洹。于是二中间。未尝说一字。何以
故者。徵意云。何以无定法可说耶。释意谓。如来所
说之法。无非第一义谛。离心缘相。故不可取。离言
说相。故不可说。无法相。故云非法。无非法相。故云
非非法。所谓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
无得。是也。后所以者何。徵意谓。夫无得无说。是无
为法。无为法者。法身之理。本无名相。不涉言思。何
有三乘贤圣差别哉。释意云。三乘贤圣差别。皆于
无为无差别法中而有差别。如三兽渡河之喻。河
无浅深。而浅深在兽。无为法无差别。而差别在三
乘能證之智。有大小浅深之不同耳。
二较量显胜。上明无为之法。不涉取说。恐人便欲
一向毁废言教。岂知法虽不可取说。亦可藉言而
入。而受持者福德不空。故较量显胜。令人受持演
说。以趣菩提。】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若
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
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
非佛法。」
【佛先举世福问之。谓若有人。盛满大千世界七宝
为施。得福多不。三千大千者。俱舍偈云。四大洲日
故者。徵意云。何以无定法可说耶。释意谓。如来所
说之法。无非第一义谛。离心缘相。故不可取。离言
说相。故不可说。无法相。故云非法。无非法相。故云
非非法。所谓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
无得。是也。后所以者何。徵意谓。夫无得无说。是无
为法。无为法者。法身之理。本无名相。不涉言思。何
有三乘贤圣差别哉。释意云。三乘贤圣差别。皆于
无为无差别法中而有差别。如三兽渡河之喻。河
无浅深。而浅深在兽。无为法无差别。而差别在三
乘能證之智。有大小浅深之不同耳。
二较量显胜。上明无为之法。不涉取说。恐人便欲
一向毁废言教。岂知法虽不可取说。亦可藉言而
入。而受持者福德不空。故较量显胜。令人受持演
说。以趣菩提。】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若
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
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
非佛法。」
【佛先举世福问之。谓若有人。盛满大千世界七宝
为施。得福多不。三千大千者。俱舍偈云。四大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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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苏迷卢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
千倍。说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坏。空生
意谓。七宝最珍。三千世界又最广。七钱施佛。获福
无量。况多宝乎。故云甚多。又自徵云。所以云多者。
以不约胜义谛而论其福德之性。乃约世俗谛说
耳。然既约俗谛说。特世间福不如持经出世之福
为胜。故佛言。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如前所说。无我
度生也。不住相行施也。佛不可以相见也。法不可
以言说也。一念净信志心领受。拳拳奉持。或全持。
或分持。乃至四句偈等。且兼为他人演说其义趣。
其所得福。更胜于彼。
夫持经四句。何以辄胜大千
宝施之福。意谓宝施虽多。但是世间有为之福。终
不能趣无上菩提。若夫此经四句偈等。则一切诸
佛之报身化身。及诸佛无上菩提之法身。无不从
是而生。何者。法身虽不生灭。而烦恼覆之则隐。智
慧了之则显。此经单阐妙慧。于法身不为了因乎。
报化二身万行所致。此经以妙慧导妙行。于报化
不为生因乎。其功如是。故独胜于大千宝施之福
也。然所谓佛法从此经出者。约世谛有耳。若于第
一义谛求于迷悟圣凡之相。了不可得。即非所谓
佛法从此经出也。所以圆觉经云。一切如来圆觉
妙心。本无菩提。及与涅槃。亦无成佛。及不成佛。始
之以不得菩提。终之以即非佛法。前后炤应。而经
旨愈明矣。】
千倍。说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坏。空生
意谓。七宝最珍。三千世界又最广。七钱施佛。获福
无量。况多宝乎。故云甚多。又自徵云。所以云多者。
以不约胜义谛而论其福德之性。乃约世俗谛说
耳。然既约俗谛说。特世间福不如持经出世之福
为胜。故佛言。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如前所说。无我
度生也。不住相行施也。佛不可以相见也。法不可
以言说也。一念净信志心领受。拳拳奉持。或全持。
或分持。乃至四句偈等。且兼为他人演说其义趣。
其所得福。更胜于彼。
夫持经四句。何以辄胜大千
宝施之福。意谓宝施虽多。但是世间有为之福。终
不能趣无上菩提。若夫此经四句偈等。则一切诸
佛之报身化身。及诸佛无上菩提之法身。无不从
是而生。何者。法身虽不生灭。而烦恼覆之则隐。智
慧了之则显。此经单阐妙慧。于法身不为了因乎。
报化二身万行所致。此经以妙慧导妙行。于报化
不为生因乎。其功如是。故独胜于大千宝施之福
也。然所谓佛法从此经出者。约世谛有耳。若于第
一义谛求于迷悟圣凡之相。了不可得。即非所谓
佛法从此经出也。所以圆觉经云。一切如来圆觉
妙心。本无菩提。及与涅槃。亦无成佛。及不成佛。始
之以不得菩提。终之以即非佛法。前后炤应。而经
旨愈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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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疑云。圣人无为之法。既不可取说。何以声
闻人。各取自果。如其所證而说耶。四果分四节。】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
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此断声闻得果是取疑也。
先.举初果问之。须陀洹。
此云入流。巳断三界贪嗔痴慢等八十八使见惑。
预入圣人之流也。谓彼作是念曰。我得须陀洹果
不。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彼须陀洹。巳
断三界分别粗惑。名为入圣流。而实别无一法为
其所入。秪由不取色香味触六尘境界。名为须陀
洹也。岂别有法为所入耶。是正以不取为得果。何
疑其有取耶。苟犹有分别我能得果之心。即为著
我之凡夫。何名入圣流之初果。】
「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
实无住来。是名斯陀含。」
【次.举二果问之。斯陀含。此云一来。巳断欲界九品
思惑前六品。更三品残思未尽。须一往来欲界受
生也。谓彼作是念曰。我得斯陀含果不。空生答言。
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彼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
无往来。盖巳悟我空。是谁往来。使其犹见有往来
之者。是我相未除。安得名为二果一往来耶。以此
观之。斯陀含于自果亦不取矣。】
495-A¶ 第 553b 页 X25-0553.png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
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又.举三果问之。阿那含。此云不来。盖欲界九品思
惑巳尽。不复还来欲界受生也。谓彼作是念曰。我
得阿那含果不。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
阿那含于欲界九品习气。俱时灭尽。下无卜居。名
为不来。而实无不来。盖巳悟无我。是谁不来。使其
犹见有不来之者。则我相犹在。安得名为不来耶。
以此观之。阿那含于自果亦不取矣。】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
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
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
是第一离欲阿罗汉。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
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
提是乐阿兰那行。」
【后.举四果问之。阿罗汉此云无生。以三界烦恼巳
尽。不受后有也。谓彼作是念曰。我得阿罗汉道不
耶。空生答言。彼不作是念也。何以故。阿罗汉者。秪
是三界见思净尽。證我空真如。实无有法可得名
阿罗汉。若使意下作是念言。我得阿罗汉道。即为
著我等四相。与凡夫无异。安得名为阿罗汉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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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巳况之曰。佛昔曾说须菩提得无诤三昧。无诤
三昧者。以无我故。不恼于人。若嫌坐则立。不较人
我是非。令人不起烦恼。此行最高。故云人中最为
第一。
罗什云。无诤有二。一以三昧力。将护众生。令
不起诤心。二随顺法性。无违无诤也。一切罗汉。皆
离三界贪欲烦恼。名离欲阿罗汉。我以无诤故。于
诸离欲罗汉之中。称为第一也。虽蒙佛如是印许。
而我不作是念曰。我是离欲阿罗汉。若作是念。是
有我也。诸诤皆起于有我。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
乐阿兰那行之者。阿兰那。此云寂静。即无诤也。诤
则喧闹。谓非乐修寂静行之人也。以须菩提实无
所行之故。而名须菩提曰是乐阿兰那行者。须菩
提既尔。则诸声闻得果无取。何疑耶。】
【○第五疑云。释迦因中为善慧仙人。蒙然灯如来
授记。然灯为释迦说法。云何言不可取说耶。】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此断释迦然灯取说疑也。
恐疑有所得。故乃审问
空生曰。如来昔在然灯佛所授记时。于法有所得
不。空生直答曰。无所得。何也。授记者。但是语言。非
是證智。然则何以得记耶。得记者。但以自无分别
智。證自无差别理。智与理冥。境与神会而巳。岂有
所说所得耶。】
【○第六疑云。若法不可取。诸菩萨修六度行。庄严
三昧者。以无我故。不恼于人。若嫌坐则立。不较人
我是非。令人不起烦恼。此行最高。故云人中最为
第一。
罗什云。无诤有二。一以三昧力。将护众生。令
不起诤心。二随顺法性。无违无诤也。一切罗汉。皆
离三界贪欲烦恼。名离欲阿罗汉。我以无诤故。于
诸离欲罗汉之中。称为第一也。虽蒙佛如是印许。
而我不作是念曰。我是离欲阿罗汉。若作是念。是
有我也。诸诤皆起于有我。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
乐阿兰那行之者。阿兰那。此云寂静。即无诤也。诤
则喧闹。谓非乐修寂静行之人也。以须菩提实无
所行之故。而名须菩提曰是乐阿兰那行者。须菩
提既尔。则诸声闻得果无取。何疑耶。】
【○第五疑云。释迦因中为善慧仙人。蒙然灯如来
授记。然灯为释迦说法。云何言不可取说耶。】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此断释迦然灯取说疑也。
恐疑有所得。故乃审问
空生曰。如来昔在然灯佛所授记时。于法有所得
不。空生直答曰。无所得。何也。授记者。但是语言。非
是證智。然则何以得记耶。得记者。但以自无分别
智。證自无差别理。智与理冥。境与神会而巳。岂有
所说所得耶。】
【○第六疑云。若法不可取。诸菩萨修六度行。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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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岂不是取于所庄严之佛土耶。此而非取。则
孰为取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是故须菩提。诸
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
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此断严土违于不取疑也。
佛土有二。一法性土。二
形相土。佛意欲显法性真土。故问取形相庄严土
不。空生乃以不取形相庄严答之。何也。盖庄严佛
土者。唯修习无分别智。通达于唯识真实之性。以
智契如。名为庄严。非形相庄严。故云即非庄严。是
第一义庄严。故云是名庄严。形相。即法相土。谓金
地宝池等。第一义。即法性土。乃真如不变之性。然
诸佛身土。必须性相具足。方为了义。今既唯言于
性。岂不阙于相耶。盖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即相亡
相。非谓弃相取性。但以经宗无相。此义稍增耳。若
人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于
色等境中。为遮此故。云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
色等也。而生其心者。此是真心。若都无心。便同空
见。真心而云生者。所谓显发。非创然而生。故大般
若经云。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罗蜜生。以有住之
心。悉是妄识分别。一切无住。真心即显。契于般若
心体也。故嵩岳安国师云。应无所住者。乃不住善。
不住恶。不住迷。不住悟。不住体。不住用。而生其心
孰为取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是故须菩提。诸
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
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此断严土违于不取疑也。
佛土有二。一法性土。二
形相土。佛意欲显法性真土。故问取形相庄严土
不。空生乃以不取形相庄严答之。何也。盖庄严佛
土者。唯修习无分别智。通达于唯识真实之性。以
智契如。名为庄严。非形相庄严。故云即非庄严。是
第一义庄严。故云是名庄严。形相。即法相土。谓金
地宝池等。第一义。即法性土。乃真如不变之性。然
诸佛身土。必须性相具足。方为了义。今既唯言于
性。岂不阙于相耶。盖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即相亡
相。非谓弃相取性。但以经宗无相。此义稍增耳。若
人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于
色等境中。为遮此故。云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
色等也。而生其心者。此是真心。若都无心。便同空
见。真心而云生者。所谓显发。非创然而生。故大般
若经云。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罗蜜生。以有住之
心。悉是妄识分别。一切无住。真心即显。契于般若
心体也。故嵩岳安国师云。应无所住者。乃不住善。
不住恶。不住迷。不住悟。不住体。不住用。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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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即一切法。而显其一心。若住善生心。即善现。住
恶生心。则恶现。本心即隐没。若无所住。则十方世
界。唯是一心。若能如是了悟。是真庄严。何有佛土
而不清净耶。】
【○第七疑云。无为法中。应化非真。故无有取。报身
是实。应有取心。此蹑彼第三而来也。】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
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
身。」
【此断受得报身有取疑也。
佛知后世学般若者有
此疑。故设喻为问。文二。一问答断疑。此以须弥明
报身也。须弥山王。势力高远。故名为大。而不取我
是山王。以无分别故。报佛亦如是。以得无上法王
体。故名为大。而不取我是法王。以无分别故。善现
乃就法而答曰。甚大。复自徵释其大之所以曰。以
非有漏有为之身。乃是无漏无为之法身。故名大
身也。慈氏偈云。如山王无取。受报亦复然。远离于
诸漏。及有为法故。问。此说报身。云何言法。答。兹法
报合说。二身不殊。以实教理智无二。故得云耳。至
此理极情亡。信此法者。福德难量。是以下文如来
举福较胜。】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
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
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
恶生心。则恶现。本心即隐没。若无所住。则十方世
界。唯是一心。若能如是了悟。是真庄严。何有佛土
而不清净耶。】
【○第七疑云。无为法中。应化非真。故无有取。报身
是实。应有取心。此蹑彼第三而来也。】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
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
身。」
【此断受得报身有取疑也。
佛知后世学般若者有
此疑。故设喻为问。文二。一问答断疑。此以须弥明
报身也。须弥山王。势力高远。故名为大。而不取我
是山王。以无分别故。报佛亦如是。以得无上法王
体。故名为大。而不取我是法王。以无分别故。善现
乃就法而答曰。甚大。复自徵释其大之所以曰。以
非有漏有为之身。乃是无漏无为之法身。故名大
身也。慈氏偈云。如山王无取。受报亦复然。远离于
诸漏。及有为法故。问。此说报身。云何言法。答。兹法
报合说。二身不殊。以实教理智无二。故得云耳。至
此理极情亡。信此法者。福德难量。是以下文如来
举福较胜。】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
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
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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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
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
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
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二较量显胜。又二。一约外财较量广显经胜。二约
内财较量倍显经胜。
今初.呼空生审定其数。初约
多河以辨沙。如来说法。多近恒河。故举为喻。恒河
周四十里。沙细如面。不可以数计。今以一沙为一
河。有如是无数沙等之恒河。河各有沙。是诸沙等
恒河之沙。宁为多不。空生答言。甚多。何者。但举沙
数之河。尚多无量。何况多河中所有之沙。可尽算
数乎。
次.约多沙以彰福曰。我今实言告汝。设若有
人。于外财无所吝惜。以七宝之最珍者。布满尔所
恒河之沙数。一沙为一大千世界。以之布施。其所
得之福。宁为多不。空生意谓。前一大千宝施。巳为
无量。况此沙界宝施。宁有量乎。
后.约多福以显经
胜。谓宝施之福虽多。若人于此经中。受持四句偈
等。自行之馀。为他人说。其所得福。更胜于前沙界
宝施之福德。以施福有漏。犹属生死。经趣菩提。顾
可同日而语哉。次释胜之所以。有五节。】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
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
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
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
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二较量显胜。又二。一约外财较量广显经胜。二约
内财较量倍显经胜。
今初.呼空生审定其数。初约
多河以辨沙。如来说法。多近恒河。故举为喻。恒河
周四十里。沙细如面。不可以数计。今以一沙为一
河。有如是无数沙等之恒河。河各有沙。是诸沙等
恒河之沙。宁为多不。空生答言。甚多。何者。但举沙
数之河。尚多无量。何况多河中所有之沙。可尽算
数乎。
次.约多沙以彰福曰。我今实言告汝。设若有
人。于外财无所吝惜。以七宝之最珍者。布满尔所
恒河之沙数。一沙为一大千世界。以之布施。其所
得之福。宁为多不。空生意谓。前一大千宝施。巳为
无量。况此沙界宝施。宁有量乎。
后.约多福以显经
胜。谓宝施之福虽多。若人于此经中。受持四句偈
等。自行之馀。为他人说。其所得福。更胜于前沙界
宝施之福德。以施福有漏。犹属生死。经趣菩提。顾
可同日而语哉。次释胜之所以。有五节。】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
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
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495-A¶ 第 555a 页 X25-0555.png
【一尊处叹人胜。谓岂唯是说经之人难得。当知此
说经之处亦甚希有。宜为一切世间若天若人恭
敬供养。犹如佛之塔庙然。藏佛舍利之处谓之塔。
奉佛形像之处谓之庙。人觐塔庙。不期敬而自敬。
如天帝释。常于善法堂中。为诸天说般若。向后诸
天到善法堂。帝释未至。皆尚空座作礼。为重法故。
乃尊其处也。夫说四句之处尚尔。何况有人。于此
全经。尽能受持读诵。当知是持说之人。成就最上
第一希有之法也。最上者。法身也。无漏无为。最上
上故。第一者。报身也。众圣中尊。更无过故。希有者。
化身也。旷世奇逢。难遭遇故。意明受持读诵。具获
三身功德也。又显在处有佛。谓经是如来法身。依
法则有报化。又一切贤圣。皆以无为得名。经显无
为。必有贤圣尊重弟子而辅化矣。】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
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
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
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二约义辨名胜。空生疑念冰释。又闻经功德之胜。
遂希慕奉持。而请经名焉。所以名者。金刚有能坏
之义。般若有观照之功。名实相称。法喻双彰。故云
金刚般若。世尊又自徵释曰。佛虽说般若。胜义谛
中本无名字可得。故云即非般若。为受持故。于无
名中而强立之。故云是名般若。】
495-A¶ 第 555b 页 X25-0555.png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
世尊。如来无所说。」
【三佛无异说胜。此蹑前云。非唯立此经名。名即非
名。凡有所说。皆悉如此。故云如来无所说。谓无别
异增减之说。但如所證。第一义谛而说。说即无说
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
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
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四施福劣尘胜。此节乃是蹑前施宝得福而来。谓
前宝施得福虽多。然不能离相。则是贪等烦恼染
因。有为福报尔。故此遂以微尘世界为喻。尘界乃
无情之物。由不生贪等烦恼。不为染因。故能胜宝
施。况持说此经。是远离烦恼因。能趣菩提。而不胜
耶。非微尘非世界者。非贪等烦恼尘。非烦恼染因
界也。是名微尘世界者。是无记地尘世界也。无记
犹无情。谓不起善恶也。意云碎界为尘。尘不起烦
恼。宝施得福。苟无般若力。来世必感大福报。起贪
嗔痴。五欲自娱。无恶不造。故云布施是第三生怨。
所以尘界胜于宝施。且尘界无记。不起烦恼。尚得
为胜。况受持此经。定招佛果。其功德殊胜。何可量
乎。由是相望。便有三重胜劣。谓宝施不及尘界。尘
界不及持经。是以持经尚胜于尘界。岂得不如宝
施乎。】
495-A¶ 第 555c 页 X25-0555.png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
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
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五感果离相胜。恐施宝者云。我施求佛。谁言烦恼。
然彼所求者。乃是色相佛。为破此执。故审问空生
云。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否。空生答以不可。何以
故者。徵意云。既得三十二相。何以不可。释意云。三
十二相非是法身无为之相。故云即是非相。以是
施福色相佛身。故云是名三十二相。】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
其福甚多。」
【二约内财较量倍显经胜也。意恐人闻。宝施不及
持经。便谓以是身外之财。所以劣于经福。若将身
命布施。必胜受持。为破其见。故有此文。身布施者。
或施眼为妙药。或舍头为饮器。或为执作。或为床
座等。命布施者。割肉代鸽。舍身饲虎等。不唯一身
命布施。乃以恒沙身命如是布施。则其福岂不超
于持经耶。殊不知无般若力。事属有为。功归有漏。
只成苦果。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发明妙慧。为成佛
真因。用之较量。霄坏悬殊。以此观之。舍身胜于宝
施。持说又胜舍命。甚矣。经之功德。不可思议。四句
犹然。况全经乎。所以空生领旨涕泪悲泣。良有以
也。下释胜之所以。有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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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
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
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一泣叹未闻深法胜。空生理解巳廓。述其所悟。感
激未闻。谓舍身之苦。巳感人心。何况更闻不及持
说之胜。得闻此法。感佛恩深。喜极成悲。是故涕泣。
慧眼者。谓我从昔以来所得者。仅人空慧眼而巳。
未曾得闻如是法空深理之经。今深解其义趣。故
含悲感叹也。】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即生实相。当知
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
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二净心契理具德胜。谓若人闻此经。能生真信之
心。此信若生。不信诸法。故云清净。诸法既泯。实相
生焉。生字。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生。乃显发之
义也。实相既生。当知是人。必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以超越凡小。无与等者。故云第一旷劫难闻。故云
希有也。实相非相者。良以实相无相。言念不及。虽
假言念。唯證相应。起念承当。但认影像。即非真信。
故拂之也。说名实相者。不坏假名。随俗而说耳。】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
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
即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
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495-A¶ 第 556b 页 X25-0556.png
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佛告须菩
提。如是。如是。」
【三信解三空同佛胜。意云。我登圣果。亲禀佛言。得
闻是经。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后五百岁。去
圣时遥。目不睹玉毫之彩。耳不闻金口之音。其有
众生。得闻是法空深理之经。览遗教而兴思。触微
言而启悟。信无相法。解实相理。受而不忘。持而不
失。依解起行。不亦难乎。是人则为第一希有者矣。
又徵云。何以希有耶。夫难莫难于破二执。證二空。
此人当其信解之时。巳无我等四相。而我空矣。我
等四相即是非相。即法空矣。何以故尔。离一切诸
相。即名诸佛。以执谢情亡。觉体显露。而顿了诸佛
法身。则此岂不为希有者乎。以上皆空生语也。唯
其领悟之深。故言之切。悲泪涕泣。诚出肺腑。岂比
世人之浮慕者乎。佛深嘉其言之当。意之切。故重
言以印之曰。如是如是。】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
希有。」
【四闻时不动希有胜。惊。谓愕然而怪。怖。则进退慞
惶。畏。则一向恐惧。世尊于人天小乘教中。说空说
有。不达意者。随言而执。及说此非空非有中道之
理。先所执者。闻之未免惊畏。却以为非。今谓闻此
深法。不生惊畏。直趣大道者。实为希有也。】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
提。如是。如是。」
【三信解三空同佛胜。意云。我登圣果。亲禀佛言。得
闻是经。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后五百岁。去
圣时遥。目不睹玉毫之彩。耳不闻金口之音。其有
众生。得闻是法空深理之经。览遗教而兴思。触微
言而启悟。信无相法。解实相理。受而不忘。持而不
失。依解起行。不亦难乎。是人则为第一希有者矣。
又徵云。何以希有耶。夫难莫难于破二执。證二空。
此人当其信解之时。巳无我等四相。而我空矣。我
等四相即是非相。即法空矣。何以故尔。离一切诸
相。即名诸佛。以执谢情亡。觉体显露。而顿了诸佛
法身。则此岂不为希有者乎。以上皆空生语也。唯
其领悟之深。故言之切。悲泪涕泣。诚出肺腑。岂比
世人之浮慕者乎。佛深嘉其言之当。意之切。故重
言以印之曰。如是如是。】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
希有。」
【四闻时不动希有胜。惊。谓愕然而怪。怖。则进退慞
惶。畏。则一向恐惧。世尊于人天小乘教中。说空说
有。不达意者。随言而执。及说此非空非有中道之
理。先所执者。闻之未免惊畏。却以为非。今谓闻此
深法。不生惊畏。直趣大道者。实为希有也。】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
495-A¶ 第 556c 页 X25-0556.png
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五大因清净第一胜。徵意云。以何义故。闻而不惊
为希有耶。谓六度前五。若无般若。不能到彼岸。以
有般若。度度皆到。故般若为第一。若约胜义。则无
可言。故云即非第一。约世谛。故云是名第一大因
清净。亦以此得名也。】
【○第八疑云。向说舍身。秪感有漏苦果。故福劣。且
受持演说。修菩萨行。不惮勤劳。如昔萨陀波崙。卖
心肝。求般若。及一句投火。半偈亡躯之髅。亦是苦
行。云何不感苦果乎。如来晓以持经。达我法二空。
谁受苦果。安可与滞相者。同日而语哉。】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何以故。
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
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
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断持说未脱苦果疑也。二。初.明超忍以断疑。又
二。
初.明忍体。六波罗蜜中。忍是苦相。忍到彼岸。苦
相巳离。况彼岸非岸。谁苦谁忍。以胜义谛中。能所
两寂。无辱。无受辱者。安有忍乎。以此观之。学般若
菩萨。不独忘辱。抑且忘忍矣。
次.明忍相。有二。一引
一生證极苦忍。如是苦行。佛昔曾行。故引歌利之
事以證之。谓世尊往劫作仙人。山中修道。被歌利
【五大因清净第一胜。徵意云。以何义故。闻而不惊
为希有耶。谓六度前五。若无般若。不能到彼岸。以
有般若。度度皆到。故般若为第一。若约胜义。则无
可言。故云即非第一。约世谛。故云是名第一大因
清净。亦以此得名也。】
【○第八疑云。向说舍身。秪感有漏苦果。故福劣。且
受持演说。修菩萨行。不惮勤劳。如昔萨陀波崙。卖
心肝。求般若。及一句投火。半偈亡躯之髅。亦是苦
行。云何不感苦果乎。如来晓以持经。达我法二空。
谁受苦果。安可与滞相者。同日而语哉。】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何以故。
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
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
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断持说未脱苦果疑也。二。初.明超忍以断疑。又
二。
初.明忍体。六波罗蜜中。忍是苦相。忍到彼岸。苦
相巳离。况彼岸非岸。谁苦谁忍。以胜义谛中。能所
两寂。无辱。无受辱者。安有忍乎。以此观之。学般若
菩萨。不独忘辱。抑且忘忍矣。
次.明忍相。有二。一引
一生證极苦忍。如是苦行。佛昔曾行。故引歌利之
事以證之。谓世尊往劫作仙人。山中修道。被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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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割截身体。歌利。此云极恶。同妃出猎。疲倦而寝。
妃往礼仙。王起嗔恚。寻至仙处。问仙曰。得四果不。
皆云不得。王言。汝既年少。又未得果。具有贪欲烦
恼。云何恣意。观我女人。仙言。我虽未断欲结。然其
内心。实无贪著。由系念无常不净故。王怒割截。天
怒雨石。王惧忏悔。仙誓无嗔。四体平复。王乃免害。
佛云。我于尔时。无我人等四相。又反显曰。当支解
时。若有我等四相。应生嗔恨。然我于尔时无嗔。是
知无我也。
二引多生證相续忍。谓不独一生。五百
世中作忍辱仙人。无我等四相。不惟无苦。而且有
乐。以与正定慈悲相应故。】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
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
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
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
生。即非众生。」
【二.劝离相以安忍。论云。若有菩萨。不离我相。见苦
行苦。亦欲舍菩提心。故劝离相。无著云。为对治不
忍因缘。有三种苦。谓流转苦。众生相违苦。乏受用
苦。有二。
初。总标离相发心。离一切相者。为离如是
三苦相也。二。不应下。别显亦有二。一。对治不忍流
转苦。流是集谛。转是苦谛。即世间所系六尘之境。
故云不应住色等生心。应生于无住菩提之心。若
妃往礼仙。王起嗔恚。寻至仙处。问仙曰。得四果不。
皆云不得。王言。汝既年少。又未得果。具有贪欲烦
恼。云何恣意。观我女人。仙言。我虽未断欲结。然其
内心。实无贪著。由系念无常不净故。王怒割截。天
怒雨石。王惧忏悔。仙誓无嗔。四体平复。王乃免害。
佛云。我于尔时。无我人等四相。又反显曰。当支解
时。若有我等四相。应生嗔恨。然我于尔时无嗔。是
知无我也。
二引多生證相续忍。谓不独一生。五百
世中作忍辱仙人。无我等四相。不惟无苦。而且有
乐。以与正定慈悲相应故。】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
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
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
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
生。即非众生。」
【二.劝离相以安忍。论云。若有菩萨。不离我相。见苦
行苦。亦欲舍菩提心。故劝离相。无著云。为对治不
忍因缘。有三种苦。谓流转苦。众生相违苦。乏受用
苦。有二。
初。总标离相发心。离一切相者。为离如是
三苦相也。二。不应下。别显亦有二。一。对治不忍流
转苦。流是集谛。转是苦谛。即世间所系六尘之境。
故云不应住色等生心。应生于无住菩提之心。若
495-A¶ 第 557b 页 X25-0557.png
使心有所住著。则于世间流转苦中疲乏。菩提心
不生。即非住于菩提心矣。是故佛于正答所问。行
施降心中。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是引前以證
也。二菩萨为利益下。对治不忍相违苦。菩萨为利
群生故。应如是离相行施。众生相违。不生疲乏。云
何生嗔。随于境缘而转耶。故下遣著。显示人法二
无我。一切诸相。是法境。即是非相。显法空。又说一
切众生是人境。即非众生。显人空。人法既空。何处
见有众生。乃因其相违而生疲乏耶。人法之相本
空。众生不了。妄执为有。是故劝离。离则内不见有
人。外不见有法。则谁忍谁违乎。】
【○第九。因上较量。内外财施。不及持经。而得菩提。
遂疑云。若然者。且言说是因。因即是道。以此證果。
理则不成。何者。以果是无为。无为有体。因乃有为。
有为无体。无体之道。不到果中。云何说此而为因
耶。】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
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此断能證无体非因疑也。
意云。如来之言。真实无
异。皆如其事。不诳众生。持说得菩提。何以疑而不
信。菩提虽不在持说而持说。能为菩提之因。苟随
言生执。闻依持说得菩提。便谓言中有菩提。及闻
言中无菩提。便谓毕竟无菩提。不达言空法实。故
作斯执。今则遣之曰。汝岂知如来所得之法。本无
不生。即非住于菩提心矣。是故佛于正答所问。行
施降心中。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是引前以證
也。二菩萨为利益下。对治不忍相违苦。菩萨为利
群生故。应如是离相行施。众生相违。不生疲乏。云
何生嗔。随于境缘而转耶。故下遣著。显示人法二
无我。一切诸相。是法境。即是非相。显法空。又说一
切众生是人境。即非众生。显人空。人法既空。何处
见有众生。乃因其相违而生疲乏耶。人法之相本
空。众生不了。妄执为有。是故劝离。离则内不见有
人。外不见有法。则谁忍谁违乎。】
【○第九。因上较量。内外财施。不及持经。而得菩提。
遂疑云。若然者。且言说是因。因即是道。以此證果。
理则不成。何者。以果是无为。无为有体。因乃有为。
有为无体。无体之道。不到果中。云何说此而为因
耶。】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
异语者。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此断能證无体非因疑也。
意云。如来之言。真实无
异。皆如其事。不诳众生。持说得菩提。何以疑而不
信。菩提虽不在持说而持说。能为菩提之因。苟随
言生执。闻依持说得菩提。便谓言中有菩提。及闻
言中无菩提。便谓毕竟无菩提。不达言空法实。故
作斯执。今则遣之曰。汝岂知如来所得之法。本无
495-A¶ 第 557c 页 X25-0557.png
实无虚者乎。何者。言说缘生。性本空寂。非实也。菩
提体实。虽不在言说。不离言说之中。非虚也。若然
者。则不应言中执有。离言执无。达此无实无虚之
法。则永离诸执矣。】
【○第十疑。从第三中来。彼但云无为。此云真如。拣
馀无为。以显遍义。馀无为。有不遍故。谓此遍一切
时。一切处。处则及乎尘尘。时则该乎念念。若然。即
合皆得。何故有不得者。释意云。若住法行施。则不
得真如。如人入暗中。一无所见。若无住行施。则得
真如。如太阳升天。何所不烛。得失在人。非关真如
也。】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无
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
炤。见种种色。」
【此断如遍有得无得疑也。有二。初。举喻断疑。二。赞
经功德。今初。谓真如虽遍。得失在人。譬如虚空。无
所不遍。遍众生。遍国土。遍一切时。而性中无量功
德。如虚空中种种色。无所乏少。若菩萨无般若观
照之智。心住于法。执著色等六尘。而行布施。如是
则心不清净。为尘所染。正智不显。不證真性。如人
入闇冥之中。虽对物而不见物。虽在空何曾见空。
若菩萨有般若观照之智。其心不住著于六尘等
法而行布施。如是。则心清净。不为尘染。智慧明发。
真性廓周。自然明见。如人眼目清明。天色晴霁。日
提体实。虽不在言说。不离言说之中。非虚也。若然
者。则不应言中执有。离言执无。达此无实无虚之
法。则永离诸执矣。】
【○第十疑。从第三中来。彼但云无为。此云真如。拣
馀无为。以显遍义。馀无为。有不遍故。谓此遍一切
时。一切处。处则及乎尘尘。时则该乎念念。若然。即
合皆得。何故有不得者。释意云。若住法行施。则不
得真如。如人入暗中。一无所见。若无住行施。则得
真如。如太阳升天。何所不烛。得失在人。非关真如
也。】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无
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
炤。见种种色。」
【此断如遍有得无得疑也。有二。初。举喻断疑。二。赞
经功德。今初。谓真如虽遍。得失在人。譬如虚空。无
所不遍。遍众生。遍国土。遍一切时。而性中无量功
德。如虚空中种种色。无所乏少。若菩萨无般若观
照之智。心住于法。执著色等六尘。而行布施。如是
则心不清净。为尘所染。正智不显。不證真性。如人
入闇冥之中。虽对物而不见物。虽在空何曾见空。
若菩萨有般若观照之智。其心不住著于六尘等
法而行布施。如是。则心清净。不为尘染。智慧明发。
真性廓周。自然明见。如人眼目清明。天色晴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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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普照。虚空中所有种种之色。无所不见。不但明
时空无边际。即迷暗之时。身在其中。未曾暂离。是
知迷悟在人。非真如有遍不遍也。】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
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
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二。赞经功德。此经似乎一周将终。故重赞之。先总
赞。论云。为欲受故读。为欲持故诵。又受持修行。依
总持法故。读诵修行。依闻慧广故。是则从他闻法。
内自思惟。得修行智。而三慧具矣。其所得无量无
边功德。除佛世尊。无能知见者矣。】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
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
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
持读诵.为人解说。」
【二别显反覆赞扬。别有十段。
一舍命不如。前者一
河沙身命布施。不及持经之福。今一日三时。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至于无量亿劫。日日皆然。尚不及
信心不逆之福。况从而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者乎。其功德利益不可思议者矣。】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
功德。」
【二馀乘莫测。以非馀者境界故。不可思议者。自觉
时空无边际。即迷暗之时。身在其中。未曾暂离。是
知迷悟在人。非真如有遍不遍也。】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
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
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二。赞经功德。此经似乎一周将终。故重赞之。先总
赞。论云。为欲受故读。为欲持故诵。又受持修行。依
总持法故。读诵修行。依闻慧广故。是则从他闻法。
内自思惟。得修行智。而三慧具矣。其所得无量无
边功德。除佛世尊。无能知见者矣。】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
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
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
持读诵.为人解说。」
【二别显反覆赞扬。别有十段。
一舍命不如。前者一
河沙身命布施。不及持经之福。今一日三时。以恒
河沙等身布施。至于无量亿劫。日日皆然。尚不及
信心不逆之福。况从而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者乎。其功德利益不可思议者矣。】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
功德。」
【二馀乘莫测。以非馀者境界故。不可思议者。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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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智之境。唯證相应故。不可称量者。无有等及胜
故。】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三为大机说。大乘犹滥权教。最上乘。乃佛乘也。】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
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
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四具德能传。谓唯能荷担菩提。令佛种不断者。能
成就如上不可思议功德。馀不能也。】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
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五乐小不堪。四谛缘生。名为小法。声闻缘觉。是乐
小之人。彼有法执。此显三空。非其境界。故不能持
说也。】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
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
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六所在如塔。谓般若所在。即是法身。如塔庙然。常
有八部恭敬。散华供养。不可轻亵也。】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
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
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七转罪成佛。持经者宜为人所尊敬。必无轻贱之
事。若为轻贱。以是人先世。或未持经之先。作罪恶
故。】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三为大机说。大乘犹滥权教。最上乘。乃佛乘也。】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
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
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四具德能传。谓唯能荷担菩提。令佛种不断者。能
成就如上不可思议功德。馀不能也。】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
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五乐小不堪。四谛缘生。名为小法。声闻缘觉。是乐
小之人。彼有法执。此显三空。非其境界。故不能持
说也。】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
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
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六所在如塔。谓般若所在。即是法身。如塔庙然。常
有八部恭敬。散华供养。不可轻亵也。】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
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
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七转罪成佛。持经者宜为人所尊敬。必无轻贱之
事。若为轻贱。以是人先世。或未持经之先。作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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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业。来世应堕恶道受报。由今持经功德。遂转重
报令轻受。转生报后报令现受。止以今世为人所
轻贱之故。彼先世所有罪业。即为消灭。不唯灭罪。
且以熏修般若之故。当来必得菩提。盖持经无我。
即烦恼障尽。罪业消灭。即业障尽。不堕。即报障尽。
三障既尽。三德必圆。今虽未得。当来必得也。轻贱
者。一切毁辱。总包其中。】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于然灯佛前。得值
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
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
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
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八超事多佛。十亿为洛叉。十洛叉为俱胝。十俱胝
为那由他。意明持说此经。速證菩提之法。所以超
过如来事多尊之福。】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
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
不信。」
【九具闻则疑。谓此经功德。虽多次较量。未敢具足
而说。若具足说者。本欲令人生信。其如非其境界。
闻之心则狂惑瞀乱反致狐疑不信。谓世间那有
此事。按前十疑。逦迤次第。五番较量。谓外财两度。
内财两度。佛因一度。且第一。一大千界宝施。第二。
无量大千界宝施。第三。一恒沙身命。第四。无量恒
报令轻受。转生报后报令现受。止以今世为人所
轻贱之故。彼先世所有罪业。即为消灭。不唯灭罪。
且以熏修般若之故。当来必得菩提。盖持经无我。
即烦恼障尽。罪业消灭。即业障尽。不堕。即报障尽。
三障既尽。三德必圆。今虽未得。当来必得也。轻贱
者。一切毁辱。总包其中。】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于然灯佛前。得值
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
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
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
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八超事多佛。十亿为洛叉。十洛叉为俱胝。十俱胝
为那由他。意明持说此经。速證菩提之法。所以超
过如来事多尊之福。】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
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
不信。」
【九具闻则疑。谓此经功德。虽多次较量。未敢具足
而说。若具足说者。本欲令人生信。其如非其境界。
闻之心则狂惑瞀乱反致狐疑不信。谓世间那有
此事。按前十疑。逦迤次第。五番较量。谓外财两度。
内财两度。佛因一度。且第一。一大千界宝施。第二。
无量大千界宝施。第三。一恒沙身命。第四。无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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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身命。三时布施至无量劫。是较量之极。更无譬
喻可以比况。后所较量。但是别意。随时略举。一大
千界宝。或须弥聚宝。或阿僧祗宝。非同前说。五重
次第也。】
「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十总结幽邃。至此赞较都绝。望前数段。故总结云。
是经义不可思议。则持经果报。亦不可思议矣。】
【○第十一疑。以上来一周巳竟。又疑云。住修降伏
巳彻三空。既无有我。然住修降伏。及断上十种疑
执者。毕竟是谁乎。故重请问。以断微细执情。所谓
了了了时无可了。玄玄玄处更须呵。是也。问答不
异前。而所明之理。所断之惑。迥异于前也。读者详
之。】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须
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
巳。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若菩萨有我相.
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
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断住修降伏是我疑也。
空生承上正答。及断十
种疑。如来所以开示无我者至矣。苟无有我。是谁
发心住修降伏。故重请问住修降伏之义。以断前
住修降伏是我之疑也。如来所答亦不异前。谓发
喻可以比况。后所较量。但是别意。随时略举。一大
千界宝。或须弥聚宝。或阿僧祗宝。非同前说。五重
次第也。】
「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十总结幽邃。至此赞较都绝。望前数段。故总结云。
是经义不可思议。则持经果报。亦不可思议矣。】
【○第十一疑。以上来一周巳竟。又疑云。住修降伏
巳彻三空。既无有我。然住修降伏。及断上十种疑
执者。毕竟是谁乎。故重请问。以断微细执情。所谓
了了了时无可了。玄玄玄处更须呵。是也。问答不
异前。而所明之理。所断之惑。迥异于前也。读者详
之。】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须
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
巳。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若菩萨有我相.
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
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断住修降伏是我疑也。
空生承上正答。及断十
种疑。如来所以开示无我者至矣。苟无有我。是谁
发心住修降伏。故重请问住修降伏之义。以断前
住修降伏是我之疑也。如来所答亦不异前。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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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实无
众生得灭度者。是无所度之境。若谓我能度众生。
则有我人四相。即非菩萨。是无能度之心。故慈氏
颂云。若内心修行。存我为菩萨。此即障于心。违于
不住道。次徵云。所以必外无生。内无我者。何也。以
实无有法。名发菩提心者。法字。能所俱摄。谓能所
俱寂。方是发无上菩提心者。此宛转搜剔有我之
疑也。】
【○第十二疑云。若无菩萨。云何释迦因地于然灯
佛所。行菩萨行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燃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
燃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者。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
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
燃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
迦牟尼。」
【此断佛因是有菩萨疑也。
昔降怨王请佛入城。城
中长幼尽迎。路泥。善慧布发。佛与授记。故举此问。
空生答无有法得菩提者。以善慧彼时。都无所得。
离诸分别。由无法故得记。若有法者。是有心相。不
顺菩提。佛不与记。佛遂印可曰。如是如是。实无有
众生得灭度者。是无所度之境。若谓我能度众生。
则有我人四相。即非菩萨。是无能度之心。故慈氏
颂云。若内心修行。存我为菩萨。此即障于心。违于
不住道。次徵云。所以必外无生。内无我者。何也。以
实无有法。名发菩提心者。法字。能所俱摄。谓能所
俱寂。方是发无上菩提心者。此宛转搜剔有我之
疑也。】
【○第十二疑云。若无菩萨。云何释迦因地于然灯
佛所。行菩萨行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燃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
燃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者。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
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
燃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
迦牟尼。」
【此断佛因是有菩萨疑也。
昔降怨王请佛入城。城
中长幼尽迎。路泥。善慧布发。佛与授记。故举此问。
空生答无有法得菩提者。以善慧彼时。都无所得。
离诸分别。由无法故得记。若有法者。是有心相。不
顺菩提。佛不与记。佛遂印可曰。如是如是。实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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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如来于燃灯佛所得菩提者。又呼空生反覆释
之曰。若有法得菩提。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曰。汝
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释迦。翻能仁。牟尼。
翻寂默。以寂默冥理。不住生死。能仁利物。不住涅
槃。以实无有一法得菩提。是故燃灯佛。于人天众
前与我授记曰。善慧。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
牟尼。授记之时。智与理冥。境与神会。何有一法可
得耶。】
【○第十三疑云。果法号曰菩提。證得始名为佛。既
菩提不可得。岂有能證如来耶。】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
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
长大。即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断无因则无佛法疑也。
即蹑上章而来。徵意云。
若无菩提。则无有佛。何以得有如来耶。释中先断
无佛疑。若言无佛。于四句中堕损减谤。是真谤佛。
夫如来者。非他。即诸法如义。如者。真如。通于凡圣。
但以众生垢染。故名如去。佛位清净。故名如来。若
无真如。则无有佛。今真如本有。复何疑乎。此显真
如是佛。故非无也。
次断无法疑。佛与菩提。义分人
之曰。若有法得菩提。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曰。汝
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释迦。翻能仁。牟尼。
翻寂默。以寂默冥理。不住生死。能仁利物。不住涅
槃。以实无有一法得菩提。是故燃灯佛。于人天众
前与我授记曰。善慧。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
牟尼。授记之时。智与理冥。境与神会。何有一法可
得耶。】
【○第十三疑云。果法号曰菩提。證得始名为佛。既
菩提不可得。岂有能證如来耶。】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
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
长大。即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断无因则无佛法疑也。
即蹑上章而来。徵意云。
若无菩提。则无有佛。何以得有如来耶。释中先断
无佛疑。若言无佛。于四句中堕损减谤。是真谤佛。
夫如来者。非他。即诸法如义。如者。真如。通于凡圣。
但以众生垢染。故名如去。佛位清净。故名如来。若
无真如。则无有佛。今真如本有。复何疑乎。此显真
如是佛。故非无也。
次断无法疑。佛与菩提。义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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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体无二源。由是唐言。总名为觉。始疑无佛。乃以
如义释之。次疑无法。谓菩提有得。是有执。菩提无
得。是无执。如来双遣之曰。如来所得菩提。于是中
无实。以菩提无彼色声等相故。亦无虚。以无色声
等相处。即无相是菩提相故。既无实之可指。亦无
虚之可言。一如而巳。
是故如来说一切凡圣依正
之法。并以真如为体。皆是佛法。又言一切法即非
一切法者。以即是真如。非色等法故。是故名一切
法者。是真如法自性故。
如来又显真佛真法之体
曰。譬如人身长大者。谓真如法身也。即非大身者。
离诸相也。是名大身者。有真如体也。】
【○第十四疑云。若无菩萨者。诸佛不成菩提。众生
不入涅槃。亦无清净佛土。何故诸菩萨发心。欲令
众生入涅槃。起心修行清净佛土耶。】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
则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
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
菩萨作是念。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
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
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此断无人度生严土疑也。
此疑亦从第十二佛因
中来。起则同时。断须次第。
先断度生疑。谓若言我
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何以不名菩萨。以
实无法名菩萨。岂有我度众生耶。是故佛常宣说。
如义释之。次疑无法。谓菩提有得。是有执。菩提无
得。是无执。如来双遣之曰。如来所得菩提。于是中
无实。以菩提无彼色声等相故。亦无虚。以无色声
等相处。即无相是菩提相故。既无实之可指。亦无
虚之可言。一如而巳。
是故如来说一切凡圣依正
之法。并以真如为体。皆是佛法。又言一切法即非
一切法者。以即是真如。非色等法故。是故名一切
法者。是真如法自性故。
如来又显真佛真法之体
曰。譬如人身长大者。谓真如法身也。即非大身者。
离诸相也。是名大身者。有真如体也。】
【○第十四疑云。若无菩萨者。诸佛不成菩提。众生
不入涅槃。亦无清净佛土。何故诸菩萨发心。欲令
众生入涅槃。起心修行清净佛土耶。】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
则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
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
菩萨作是念。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
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
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此断无人度生严土疑也。
此疑亦从第十二佛因
中来。起则同时。断须次第。
先断度生疑。谓若言我
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何以不名菩萨。以
实无法名菩萨。岂有我度众生耶。是故佛常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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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诸法。本无我人等相。但违之则是众生。顺之
则是菩萨。
次断严土疑。准上可知。偈云。不达真法
界。起度众生意。及清净国土。生心即是倒。问。此与
第六皆言严土。义何别耶。答。前对无取疑有取。此
对无人疑有人。佛意但是拂于我人之心。非是泯
于菩萨。所以空生起疑之处。云无菩萨。如来断疑
之处。则言无人。彼此媕含。未尝显说。直至此处。方
乃决通。特言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谓人无我。法无我也。】
【○第十五疑云。若菩萨不见彼是众生。我为菩萨。
不见所严净之佛土。若尔。则诸佛不见诸法。都无
智眼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
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此断诸佛不见诸法疑也。文二。一约能见五眼以
明见净。诸佛虽不见诸法。非无了境之智。盖诸佛
知见净胜。具于五眼净用。肉眼见障内色。佛具诸
根。岂无肉眼。天眼者。于肉眼边。引净天眼。见障外
色。净名云。唯佛世尊。得真天眼。慧眼以根本智照
真理。法眼。以后得智说法度生。佛眼者。前四在佛。
则是菩萨。
次断严土疑。准上可知。偈云。不达真法
界。起度众生意。及清净国土。生心即是倒。问。此与
第六皆言严土。义何别耶。答。前对无取疑有取。此
对无人疑有人。佛意但是拂于我人之心。非是泯
于菩萨。所以空生起疑之处。云无菩萨。如来断疑
之处。则言无人。彼此媕含。未尝显说。直至此处。方
乃决通。特言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谓人无我。法无我也。】
【○第十五疑云。若菩萨不见彼是众生。我为菩萨。
不见所严净之佛土。若尔。则诸佛不见诸法。都无
智眼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
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此断诸佛不见诸法疑也。文二。一约能见五眼以
明见净。诸佛虽不见诸法。非无了境之智。盖诸佛
知见净胜。具于五眼净用。肉眼见障内色。佛具诸
根。岂无肉眼。天眼者。于肉眼边。引净天眼。见障外
色。净名云。唯佛世尊。得真天眼。慧眼以根本智照
真理。法眼。以后得智说法度生。佛眼者。前四在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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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名佛眼。又见佛性圆极。名为佛眼。古德偈云。天
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唯观俗。慧眼了知空。
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
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
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
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
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
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
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二就所知诸心以明智净。凡五段。从狭至广。展转
而数。谓数沙。数河。数界。数生。数心。今先约一个恒
河以数沙。次约一恒河中沙以数河。三约沙河中
沙以数界。四约尔所界中所有生。五约一一众生
所有心。何以故者。徵悉知所以。非心者。妄识本空。
是名心者。真心不灭也。又徵者。释非心所以。谓三
际求心不可得。故云非心。三际者。过去巳灭。现在
不住。未来未至。古德偈云。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
有处妄元无。妄元无处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第十六疑。即蹑上章而来。谓福德依心而成。诸
心既倒。妄不可得。则福德亦是倒妄。何名善法。既
非善法。修福何益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
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
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唯观俗。慧眼了知空。
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
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
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
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
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
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
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二就所知诸心以明智净。凡五段。从狭至广。展转
而数。谓数沙。数河。数界。数生。数心。今先约一个恒
河以数沙。次约一恒河中沙以数河。三约沙河中
沙以数界。四约尔所界中所有生。五约一一众生
所有心。何以故者。徵悉知所以。非心者。妄识本空。
是名心者。真心不灭也。又徵者。释非心所以。谓三
际求心不可得。故云非心。三际者。过去巳灭。现在
不住。未来未至。古德偈云。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
有处妄元无。妄元无处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第十六疑。即蹑上章而来。谓福德依心而成。诸
心既倒。妄不可得。则福德亦是倒妄。何名善法。既
非善法。修福何益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
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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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得福甚多。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
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断福德例心颠倒疑也。
福德多者。以是离相行
施。福成无漏。离于二障。故得福德多。佛为反覆以
明之曰。若使认福德有实。则是取相之福。如来则
不说其得福德多。何者。以是有漏之福。仅为人天
小果。不趣菩提故也。若达福德无性。以佛智慧为
本。是离相福。则如来乃说得福德多耳。故偈云。佛
智慧为本。非颠倒功德。问。福性空故福多者。前说
妄心性空。妄亦应多。答。福以佛智为本。顺于性空。
故悟性空。福则甚多。心识颠倒。违于性空。苟悟性
空。则心识都尽。】
【○第十七疑。从第三来。向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
法而有差别。无为者。法身也。法身无相。云何诸佛
必具足相好。始名为佛乎。】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
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
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
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
相具足。」
【此断无为何有相好疑也。
法身固非相好。而相好
未始不是法身。正由无相好。能现相好。如镜中无
物。方能现物。镜若有物。安能现物。众生皆具法身。
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断福德例心颠倒疑也。
福德多者。以是离相行
施。福成无漏。离于二障。故得福德多。佛为反覆以
明之曰。若使认福德有实。则是取相之福。如来则
不说其得福德多。何者。以是有漏之福。仅为人天
小果。不趣菩提故也。若达福德无性。以佛智慧为
本。是离相福。则如来乃说得福德多耳。故偈云。佛
智慧为本。非颠倒功德。问。福性空故福多者。前说
妄心性空。妄亦应多。答。福以佛智为本。顺于性空。
故悟性空。福则甚多。心识颠倒。违于性空。苟悟性
空。则心识都尽。】
【○第十七疑。从第三来。向说一切贤圣。皆以无为
法而有差别。无为者。法身也。法身无相。云何诸佛
必具足相好。始名为佛乎。】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
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须菩提。于意云何。如
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
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
相具足。」
【此断无为何有相好疑也。
法身固非相好。而相好
未始不是法身。正由无相好。能现相好。如镜中无
物。方能现物。镜若有物。安能现物。众生皆具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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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现相好者。以其有物故也。物即虚妄身心之
执。此义借须菩提发之。有两段。初.明无身现身。次.
明无相现相。初。即随形好。次。即三十二相。论云。法
身毕竟非色身。非诸相。然相好二种。亦非不佛。此
二不离法身故。是故此二。亦得言无。故说非身。亦
得言有。故说具足。】
【○第十八疑云。若如来色身相好不可得见。云何
言如来说法耶。】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
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此断无身何以说法疑也。
初遮错解云。莫作是念。
次徵释所以。谓如来达诸法空。毕竟无执。今言有
说。是谤佛执法。不解如来所说之义也。后示正见
云。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譬钟因人扣击。遂有响答。
钟虽答响。而无答响之念。佛虽说法。而无说法之
心也。问。第三。第五。第七。及此。四处皆言无说。岂不
重耶。答。言各有旨。未可雷同。第三疑化身有说。第
五疑證智可说。第七明佛无异说。此文疑无身何
说。四处皆脉路深细。应须甄别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
闻说是经。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
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
众生。」
执。此义借须菩提发之。有两段。初.明无身现身。次.
明无相现相。初。即随形好。次。即三十二相。论云。法
身毕竟非色身。非诸相。然相好二种。亦非不佛。此
二不离法身故。是故此二。亦得言无。故说非身。亦
得言有。故说具足。】
【○第十八疑云。若如来色身相好不可得见。云何
言如来说法耶。】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
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此断无身何以说法疑也。
初遮错解云。莫作是念。
次徵释所以。谓如来达诸法空。毕竟无执。今言有
说。是谤佛执法。不解如来所说之义也。后示正见
云。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譬钟因人扣击。遂有响答。
钟虽答响。而无答响之念。佛虽说法。而无说法之
心也。问。第三。第五。第七。及此。四处皆言无说。岂不
重耶。答。言各有旨。未可雷同。第三疑化身有说。第
五疑證智可说。第七明佛无异说。此文疑无身何
说。四处皆脉路深细。应须甄别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
闻说是经。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
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
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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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云。诸疏于十八九之间。约魏本经文。皆出一疑。
秦经既无其文。疏亦不叙其解。今乃略叙而释。名
为所说甚深无信疑。
须菩提解空第一。与般若空
慧相应。故以慧命为称。白言。颇有众生。于未来世。
闻说是法。生信心不。此疑甚深无信以问也。盖众
生有圣有凡。而凡夫众生。于此般若。不能生信。圣
体众生。乃能生信。佛答意云。实有众生能信此法。
但彼能信者。非是凡夫众生。非不是圣性众生。圣
性众生。即大乘根器人也。岂可视为凡夫众生不
能生信哉。尚恐未悟。又徵释之。以何义故。说非众
生。又名众生耶。众生众生者。双牒上是非二种众
生也。如来说非众生者。非凡小异生也。是名众生
者。结成能信之人也。
此章六十二言。唐大兴善寺
释灵幽。于长庆二年暴亡。冥王问所作。曰。一生持
金刚经。王命坐朗诵。地狱诸苦。一时停息。王曰。经
中尚少一章。真本在濠州钟离寺石碑上。师算合
终。增寿十年。归劝世人持诵。幽还魂。具奏。敕中使
往濠视碑。果然。考之二论。皆有释文。遂增入流通。
此段秦本虽无。魏本则有。况二论具释。又有冥报
之缘。宜可信也。】
【○第十九疑。从第三。十二。十三中来。以彼文中皆
言无法得菩提。故论云。如来不得一法。云何如来
离上上證。转转得菩提耶。】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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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
三菩提。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
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
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断无法如何修證疑也。
空生问。佛于菩提。为有
所得。无所得。答文有三段。
初.以无法可得为正觉。
佛先印可其言曰。如是如是。我于菩提无有少法
可得。名得菩提。
二.以平等为正觉。无高下者。谓在
圣不增故无高。居凡不灭故无下。偈云。法界不增
减故。
三.以正助修善成正觉。谓虽平等。非是不修。
得成正觉。应以无我等。修诸善法。然后得成。
无我
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缘因。即助道
也。阿耨菩提。是正觉也。所言善法者。如来说非住
相有漏之善法。乃是离相无漏之善法耳。
问。第三。
第十二。第十三。兼此一段。前后四处。皆说不得菩
提。云何区别。答。前后文虽相似。义意不同。第三疑
释迦得果。第十二疑善慧成菩提因。第十三疑无
法无佛。此十九疑有修有證。四义条然。无相滥也。】
【○第二十疑云。若修善法得菩提。云何前来频言
持说能成菩提。且所说之法。不离于名.句.文。是三
皆无记性。无记之法。无有因果。岂成菩提耶。】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
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
三菩提。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
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
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断无法如何修證疑也。
空生问。佛于菩提。为有
所得。无所得。答文有三段。
初.以无法可得为正觉。
佛先印可其言曰。如是如是。我于菩提无有少法
可得。名得菩提。
二.以平等为正觉。无高下者。谓在
圣不增故无高。居凡不灭故无下。偈云。法界不增
减故。
三.以正助修善成正觉。谓虽平等。非是不修。
得成正觉。应以无我等。修诸善法。然后得成。
无我
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缘因。即助道
也。阿耨菩提。是正觉也。所言善法者。如来说非住
相有漏之善法。乃是离相无漏之善法耳。
问。第三。
第十二。第十三。兼此一段。前后四处。皆说不得菩
提。云何区别。答。前后文虽相似。义意不同。第三疑
释迦得果。第十二疑善慧成菩提因。第十三疑无
法无佛。此十九疑有修有證。四义条然。无相滥也。】
【○第二十疑云。若修善法得菩提。云何前来频言
持说能成菩提。且所说之法。不离于名.句.文。是三
皆无记性。无记之法。无有因果。岂成菩提耶。】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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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断所说无记非因疑也。
谓持说虽云无记。而是
菩提正因。盖经诠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
菩提。若无教门。安知所入。故法华云。以佛教门。出
三界苦。故举须弥宝施。不及一偈功德。慈氏偈云。
虽言无记法。而说是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
宝。彼。即菩提也。问。此与第九疑何别。答。彼约有为
无体难。此约无记非因难。又彼唯据持说难。此兼
对善法难。迢然不同也。】
【○第二十一疑云。既言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云何
如来度众生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
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
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断平等云何度生疑也。
初.遮错解曰。汝勿谓如
来度众生。切莫作是念也。
次.示其正见曰。以何义
故。谓实无众生得灭度者。盖平等真法界。佛不度
众生。以名共彼阴。不离于法界。论云。众生假名与
五阴实法。皆不离法界。故无众生得灭度者。
三.反
释其所以曰。若如来有如是心。五阴中有众生可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断所说无记非因疑也。
谓持说虽云无记。而是
菩提正因。盖经诠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
菩提。若无教门。安知所入。故法华云。以佛教门。出
三界苦。故举须弥宝施。不及一偈功德。慈氏偈云。
虽言无记法。而说是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
宝。彼。即菩提也。问。此与第九疑何别。答。彼约有为
无体难。此约无记非因难。又彼唯据持说难。此兼
对善法难。迢然不同也。】
【○第二十一疑云。既言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云何
如来度众生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
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
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断平等云何度生疑也。
初.遮错解曰。汝勿谓如
来度众生。切莫作是念也。
次.示其正见曰。以何义
故。谓实无众生得灭度者。盖平等真法界。佛不度
众生。以名共彼阴。不离于法界。论云。众生假名与
五阴实法。皆不离法界。故无众生得灭度者。
三.反
释其所以曰。若如来有如是心。五阴中有众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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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则有我人等相。又展转拂迹曰。佛虽说我。元来
无我。执我者。盖是凡夫。虽言凡夫亦无凡夫。譬之
梦中见虎。虎与梦人。皆不可得。然凡夫执我。故云
非我。恐执凡夫。故云非凡夫。逦迤除遣执情。故云
展转拂迹。然前后四处。皆说度生无度。文虽同而
意异。最初令离我度生。十一疑能度者是我。十四
疑无我而谁度。此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
同异昭然。应须甄别。】
【○第二十二疑。从十七中来。以前言。即非具足色
身。即非诸相具足。又云。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诸相
具足。意云。法身毕竟非相好。而相好未尝不佛。由
无身故现身。无相故现相。法身为根。相好为苗。便
可因苗识根。即色相可以比知无相耳。佛以法身
是真智境。非识所能比知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须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
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
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此断以相比知真佛疑也。凡五段。
初佛审云。还可
以三十二相比观法身如来不。
次答意云。因苗知
根。实可以相比观法身。以法身既流出相好。即由
此相好。知如来證得无相法身。
三世尊乃以凡圣
无我。执我者。盖是凡夫。虽言凡夫亦无凡夫。譬之
梦中见虎。虎与梦人。皆不可得。然凡夫执我。故云
非我。恐执凡夫。故云非凡夫。逦迤除遣执情。故云
展转拂迹。然前后四处。皆说度生无度。文虽同而
意异。最初令离我度生。十一疑能度者是我。十四
疑无我而谁度。此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
同异昭然。应须甄别。】
【○第二十二疑。从十七中来。以前言。即非具足色
身。即非诸相具足。又云。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诸相
具足。意云。法身毕竟非相好。而相好未尝不佛。由
无身故现身。无相故现相。法身为根。相好为苗。便
可因苗识根。即色相可以比知无相耳。佛以法身
是真智境。非识所能比知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须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
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
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此断以相比知真佛疑也。凡五段。
初佛审云。还可
以三十二相比观法身如来不。
次答意云。因苗知
根。实可以相比观法身。以法身既流出相好。即由
此相好。知如来證得无相法身。
三世尊乃以凡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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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难之曰。如来若可以相好比观者。轮王亦有
此相好。轮王应是如来。盖约本望末则定。约末望
本则不定。若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三十二相之
末。比观如来者。且如来三十二相。依法身而现。轮
王依业因而生。凡圣云泥。复何准的。
四空生即悟
佛非相见。
五世尊复晓以非见闻所及。偈意谓。若
人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三十二相见。或以说法
音声求。但见所见。闻所闻。是凡小偏邪之道。不能
见正觉如来。何者。法身非识境。离一切相。乃真智
境。唯證方知。魏译经文。加后偈云。彼如来妙体。即
法身诸佛。法身不可见。彼识不能知。馀译亦多加
者。论云。此说何义。故慈氏颂云。唯见色闻声。是人
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识境界。前二句释秦偈。
后二句释魏偈也。按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
皆云不以相见如来。义意皆别。初以对果疑因。次
明感果离相。十七明依真现假。此明约假求真。故
不同也。】
【○第二十三疑。从上不应以相观佛而来。承上色
见声求是邪。法身不可以相比知。遂疑佛果一向
无相无为。修福德之因。但成相果。相果既非佛果。
是则佛果非关福相也。】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
此相好。轮王应是如来。盖约本望末则定。约末望
本则不定。若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三十二相之
末。比观如来者。且如来三十二相。依法身而现。轮
王依业因而生。凡圣云泥。复何准的。
四空生即悟
佛非相见。
五世尊复晓以非见闻所及。偈意谓。若
人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三十二相见。或以说法
音声求。但见所见。闻所闻。是凡小偏邪之道。不能
见正觉如来。何者。法身非识境。离一切相。乃真智
境。唯證方知。魏译经文。加后偈云。彼如来妙体。即
法身诸佛。法身不可见。彼识不能知。馀译亦多加
者。论云。此说何义。故慈氏颂云。唯见色闻声。是人
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识境界。前二句释秦偈。
后二句释魏偈也。按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
皆云不以相见如来。义意皆别。初以对果疑因。次
明感果离相。十七明依真现假。此明约假求真。故
不同也。】
【○第二十三疑。从上不应以相观佛而来。承上色
见声求是邪。法身不可以相比知。遂疑佛果一向
无相无为。修福德之因。但成相果。相果既非佛果。
是则佛果非关福相也。】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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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
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
灭相。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
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
萨所得福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
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断佛果非关福相疑也。文四。
初遮毁相之念。华
严经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
佛神通力。若言如来不具足相。是断灭见。故佛止
云。莫作是念。
二出毁相之过。谓毁相则堕断灭。是
损减谤。
三明福相不失。具足相。即福德相也。盖大
乘所修五度之因。所得福德之果。但离取著之相。
不同小乘断灭之见。故曰于法不说断灭相。论云。
此中为遮一向寂静。故显示不住涅槃。
四明不失
所以。又二。先明得忍故不失。忍。即无生法忍。初住
菩萨所證。得无我忍功德。胜恒沙宝施功德。无我
者。无二种我也。次明不受故不失。无著云。此显示
不著生死故。若住生死。即受福德。又徵释云。何以
不受福德。以无贪著故。贪著即因成有漏。纵得三
十二相。但同轮王。不生贪著。则因成无漏。所得三
十二相。庄严法身。名之为佛。】
【○第二十四疑。从上不受福德而来。若诸菩萨不
受福德。云何诸佛福德。与众生受用。据佛寿量。合
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
灭相。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
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
萨所得福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
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断佛果非关福相疑也。文四。
初遮毁相之念。华
严经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
佛神通力。若言如来不具足相。是断灭见。故佛止
云。莫作是念。
二出毁相之过。谓毁相则堕断灭。是
损减谤。
三明福相不失。具足相。即福德相也。盖大
乘所修五度之因。所得福德之果。但离取著之相。
不同小乘断灭之见。故曰于法不说断灭相。论云。
此中为遮一向寂静。故显示不住涅槃。
四明不失
所以。又二。先明得忍故不失。忍。即无生法忍。初住
菩萨所證。得无我忍功德。胜恒沙宝施功德。无我
者。无二种我也。次明不受故不失。无著云。此显示
不著生死故。若住生死。即受福德。又徵释云。何以
不受福德。以无贪著故。贪著即因成有漏。纵得三
十二相。但同轮王。不生贪著。则因成无漏。所得三
十二相。庄严法身。名之为佛。】
【○第二十四疑。从上不受福德而来。若诸菩萨不
受福德。云何诸佛福德。与众生受用。据佛寿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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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百年。至八十便入涅槃。意留二十年福。与后代
弟子受用。又若供养承事于佛者。能令获福无量。
斯亦佛福。众生得受用也。】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
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
名如来。」
【此断化身出现受福疑也。文二。
初斥错解。谓若人
言如来出现来入灭去等。皆不解佛所说义。
次示
正见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也。偈云。去
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大云云。众生心水清净。则
见佛来。来无所从。浊见双林示灭。则云佛去。去无
可至。是以华严经云。如来不出世。亦无有涅槃。但
以方便力。示现自在法。若然。尚无出现之佛。安有
受福之事。但化身应机。见有出没耳。】
【○第二十五疑。据前不可以化相比知法身。法身
无去来坐卧。即似真化异。据遮断灭之念。又显不
失福相。即似真化一。故成此疑也。佛约微尘世界。
委释非一异义。以断此疑。】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
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
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
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
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
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
弟子受用。又若供养承事于佛者。能令获福无量。
斯亦佛福。众生得受用也。】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
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
名如来。」
【此断化身出现受福疑也。文二。
初斥错解。谓若人
言如来出现来入灭去等。皆不解佛所说义。
次示
正见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也。偈云。去
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大云云。众生心水清净。则
见佛来。来无所从。浊见双林示灭。则云佛去。去无
可至。是以华严经云。如来不出世。亦无有涅槃。但
以方便力。示现自在法。若然。尚无出现之佛。安有
受福之事。但化身应机。见有出没耳。】
【○第二十五疑。据前不可以化相比知法身。法身
无去来坐卧。即似真化异。据遮断灭之念。又显不
失福相。即似真化一。故成此疑也。佛约微尘世界。
委释非一异义。以断此疑。】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
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
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
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
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
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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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
之人贪著其事。」
【此断法身化身一异疑也。文二。
初约尘界破一异。
二约止观破我法。今初。又三。
初.标界尘一异以显
无性。言世界者。喻法身也。微尘者。喻应身也。碎界
为尘。尘无异性。合尘为界。界无一性。喻全法起应。
应无异性。全应即法。法无一性。然如来体用互融。
所以能一能异。非一非异。自在无碍者矣。此依天
亲约断疑释之。而无著约破执释云。为破名色身。
故言界尘等。于中二种方便。一细末方便。二无所
见方便。无所见者。即不念也。空生答云甚多者。是
细末方便破粗色也。
二.释微尘喻应身无异性。以
何义故。说微尘耶。以无实体故。又徵云。所以说微
尘空又说为微尘者。何谓也。释意云。佛所说者。非
实微尘。是空微尘也。尘碎为末。故非一。尘众聚故。
故非异。所以偈云。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无著
云。此约不念方便破微尘也。
三.释世界喻法身无
一性。谓非唯所起微尘空。抑亦能起世界是空。无
著云。此以不念方便破世界。此破名身。乃有情世
间也。以心法无质。不可分㭊。但以不念方便破之。
谓念之即有。不念即无。故起信云。心生法生。心灭
法灭是也。又俱约尘界破和合。徵云。何以说世界
空耶。释云。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众尘冥一。不可分
之和合相矣。则不应有多。今如来说三千。明非冥
之人贪著其事。」
【此断法身化身一异疑也。文二。
初约尘界破一异。
二约止观破我法。今初。又三。
初.标界尘一异以显
无性。言世界者。喻法身也。微尘者。喻应身也。碎界
为尘。尘无异性。合尘为界。界无一性。喻全法起应。
应无异性。全应即法。法无一性。然如来体用互融。
所以能一能异。非一非异。自在无碍者矣。此依天
亲约断疑释之。而无著约破执释云。为破名色身。
故言界尘等。于中二种方便。一细末方便。二无所
见方便。无所见者。即不念也。空生答云甚多者。是
细末方便破粗色也。
二.释微尘喻应身无异性。以
何义故。说微尘耶。以无实体故。又徵云。所以说微
尘空又说为微尘者。何谓也。释意云。佛所说者。非
实微尘。是空微尘也。尘碎为末。故非一。尘众聚故。
故非异。所以偈云。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无著
云。此约不念方便破微尘也。
三.释世界喻法身无
一性。谓非唯所起微尘空。抑亦能起世界是空。无
著云。此以不念方便破世界。此破名身。乃有情世
间也。以心法无质。不可分㭊。但以不念方便破之。
谓念之即有。不念即无。故起信云。心生法生。心灭
法灭是也。又俱约尘界破和合。徵云。何以说世界
空耶。释云。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众尘冥一。不可分
之和合相矣。则不应有多。今如来说三千。明非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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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一矣。此约三千破一界也。一合非一合者。释意
云。佛说一合。非实有之一合。是空无之一合也。此
一合相。无体可说。但为凡夫。妄生贪著。迷于事法。
而起烦恼矣。】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
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
者见。则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
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约止观破我法也。
破我法者。必得根本无分别
智。而我法之见始除。欲得根本智。先修加行智为
方便。止观定慧等持。观人法二无我。不起分别。至
于亲證真如。是为得根本智。忘缘入理。此修行要
门也。先破我执。谓若言佛说我见等以为实有者。
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之义。何以不解。意谓佛说我
人等见。非实我人等见。是假名我人等见。众生不
解。谓之为实。如蝇处见蛇。岂是实见。
次破法执。谓
不但我见非有。且法相亦空。发无上菩提心者。当
进观法空。是以日用之中。于一切法。皆应以增上
心。增上智。为方便。何等一切法。十法界中。若圣若
凡。若依若正。下自众生五蕴。上至诸佛相好。如是
依奢摩他。屏息万缘。唯心独存。灵灵不昧而知。知
云。佛说一合。非实有之一合。是空无之一合也。此
一合相。无体可说。但为凡夫。妄生贪著。迷于事法。
而起烦恼矣。】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
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
者见。则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
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约止观破我法也。
破我法者。必得根本无分别
智。而我法之见始除。欲得根本智。先修加行智为
方便。止观定慧等持。观人法二无我。不起分别。至
于亲證真如。是为得根本智。忘缘入理。此修行要
门也。先破我执。谓若言佛说我见等以为实有者。
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之义。何以不解。意谓佛说我
人等见。非实我人等见。是假名我人等见。众生不
解。谓之为实。如蝇处见蛇。岂是实见。
次破法执。谓
不但我见非有。且法相亦空。发无上菩提心者。当
进观法空。是以日用之中。于一切法。皆应以增上
心。增上智。为方便。何等一切法。十法界中。若圣若
凡。若依若正。下自众生五蕴。上至诸佛相好。如是
依奢摩他。屏息万缘。唯心独存。灵灵不昧而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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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无我。如是依毗婆舍那。观察一切。委细推
求。历历分明而见。见诸相非相。如是依禅那。定慧
等持。无碍自在。虽未能亲證真如。巳为无分别根
本正智近方便。内变真如。而为信解。信心清净。即
生实相。此当地前四加行位。从是能引根本正智。
离能所取。不生能所我人法相。證入初地。乃至佛
地。虽分满不固。皆用根本无分别智。亲證真如。归
无所得。何则。所言法相者。凡夫不了。以之为实。在
如来说。即非实有之法相。但是假名之法相。况约
胜义而论。纯一真如。弥满清净。中不容他。谁为能
所我人之法相。诚能如是观察。我即非我。法即非
法。离名离相。證入真如三昧。始信十方诸佛。平等
清净。真即非真。化即非化。又何一异之有。此约止
观定慧破我法。以断一异之疑也。】
【○第二十六疑云。化身法身。诚非一异。而化身示
现。终无自体。其所说法。岂有实耶。纵使持说。当有
何福。】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
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
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
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此断化身说法无福疑也。文二。
先.明说法功德。论
云。虽诸佛化身作用。化身说法。有无量无尽无漏
功德。云何为人演说下。二.明说法不染。谓若能不
求。历历分明而见。见诸相非相。如是依禅那。定慧
等持。无碍自在。虽未能亲證真如。巳为无分别根
本正智近方便。内变真如。而为信解。信心清净。即
生实相。此当地前四加行位。从是能引根本正智。
离能所取。不生能所我人法相。證入初地。乃至佛
地。虽分满不固。皆用根本无分别智。亲證真如。归
无所得。何则。所言法相者。凡夫不了。以之为实。在
如来说。即非实有之法相。但是假名之法相。况约
胜义而论。纯一真如。弥满清净。中不容他。谁为能
所我人之法相。诚能如是观察。我即非我。法即非
法。离名离相。證入真如三昧。始信十方诸佛。平等
清净。真即非真。化即非化。又何一异之有。此约止
观定慧破我法。以断一异之疑也。】
【○第二十六疑云。化身法身。诚非一异。而化身示
现。终无自体。其所说法。岂有实耶。纵使持说。当有
何福。】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
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
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
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此断化身说法无福疑也。文二。
先.明说法功德。论
云。虽诸佛化身作用。化身说法。有无量无尽无漏
功德。云何为人演说下。二.明说法不染。谓若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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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则如彼真如。故曰如如。又
心如境如。故曰如如。不动者。正明无染义。无著云。
为说法不染。故有如是大利益。】
【○第二十七疑云。若是。则化身如来。常为众生说
法。云何言如来无去来坐卧。常入涅槃耶。涅槃寂
静。说法喧动。动静相反。云何两存。释意云。佛有妙
智。观诸法空如梦幻等。虽现说法。似有为相。而常
住涅槃无作之理。复何疑哉。】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
如是观。」
【此断入寂如何说法疑也。
徵云。何故说法不碍涅
槃耶。以如来有妙智。观一切有为之法。皆非实有。
如梦幻等。共有六喻。
一梦喻。人于日用见闻所熏。
夜寐则宛然而现。悲欢万状。咸谓为真。不知是独
头意识所变。全无实体。而好歹境界。梦时非无。及
至于醒。了无所有。人生于世。亦复如是。以无始时
来。熏习而住。故招感现在果报不爽。虽蝴蝶庄周。
变化巳极。然岂悟后始空。方在神游。早无实际。不
待觉而后知也。
二幻喻。世有幻师作幻术。咒巾可
以为兔。草可以为马。或作城郭男女。种种幻态。昧
者惑焉。幻咒一止。寂然无有。
三泡喻。水本静也。因
风激动。而泡生焉。其体本虚。即之安在。
四影喻。镜
中日中。随形现像。妍丑无遁。行止有待。捉之不可。
无体可得。惟息阴悟本。庶不为其所惑。不然。终在
心如境如。故曰如如。不动者。正明无染义。无著云。
为说法不染。故有如是大利益。】
【○第二十七疑云。若是。则化身如来。常为众生说
法。云何言如来无去来坐卧。常入涅槃耶。涅槃寂
静。说法喧动。动静相反。云何两存。释意云。佛有妙
智。观诸法空如梦幻等。虽现说法。似有为相。而常
住涅槃无作之理。复何疑哉。】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
如是观。」
【此断入寂如何说法疑也。
徵云。何故说法不碍涅
槃耶。以如来有妙智。观一切有为之法。皆非实有。
如梦幻等。共有六喻。
一梦喻。人于日用见闻所熏。
夜寐则宛然而现。悲欢万状。咸谓为真。不知是独
头意识所变。全无实体。而好歹境界。梦时非无。及
至于醒。了无所有。人生于世。亦复如是。以无始时
来。熏习而住。故招感现在果报不爽。虽蝴蝶庄周。
变化巳极。然岂悟后始空。方在神游。早无实际。不
待觉而后知也。
二幻喻。世有幻师作幻术。咒巾可
以为兔。草可以为马。或作城郭男女。种种幻态。昧
者惑焉。幻咒一止。寂然无有。
三泡喻。水本静也。因
风激动。而泡生焉。其体本虚。即之安在。
四影喻。镜
中日中。随形现像。妍丑无遁。行止有待。捉之不可。
无体可得。惟息阴悟本。庶不为其所惑。不然。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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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影子下行耳。
此四喻。喻一切法。空无有实。凡夫
皆执身世为常。不悟无常。故佛又说露喻。薤上露。
何易晞。人之住世。少时耳。须臾变灭。焉得久停。
六
电喻。露犹少停。电则不能以一瞬。即生即灭。曾不
异时。凡有为之法皆尔。刹那变灭。人不自觉。佛以
妙智观空。故虽现说法。似有为相。而常住涅槃无
作之理。所谓寂寥于万化之域。动用于一虚之中。
何喧寂之有。所以云。梦幻泡影。空理全彰。露电二
喻。无常足显。悟真空。则不住诸相。观生灭。则警策
修行。妙符破相之宗。巧示亡情之观。了此六喻。则
全经之旨。思过半矣。学者宜尽心焉。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
「佛说是经巳。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
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等。闻佛所说。皆大欢
喜。信受奉行。」
【上来宗趣既陈。务于利济。近益当时之会。远被未
来之机。使般若慧命。传芳无壅。故曰流通。然般若
宗趣。归极于无住处涅槃。而以发菩提心为始。
菩
提心者。本源自性清净心也。心住于法。即不清净。
所以四相不住。六尘不住。声闻自果不住。菩萨庄
严佛土不住。乃至如来三十二相不住。说法不住。
涅槃不住。应住者。极證于无住处涅槃矣。前正宗
分中。空生有问。佛则有答。空生有疑。佛则有决。至
此。慧日当空。群疑冰释。善吉无问。能仁杜宣。长老
此四喻。喻一切法。空无有实。凡夫
皆执身世为常。不悟无常。故佛又说露喻。薤上露。
何易晞。人之住世。少时耳。须臾变灭。焉得久停。
六
电喻。露犹少停。电则不能以一瞬。即生即灭。曾不
异时。凡有为之法皆尔。刹那变灭。人不自觉。佛以
妙智观空。故虽现说法。似有为相。而常住涅槃无
作之理。所谓寂寥于万化之域。动用于一虚之中。
何喧寂之有。所以云。梦幻泡影。空理全彰。露电二
喻。无常足显。悟真空。则不住诸相。观生灭。则警策
修行。妙符破相之宗。巧示亡情之观。了此六喻。则
全经之旨。思过半矣。学者宜尽心焉。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
「佛说是经巳。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
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等。闻佛所说。皆大欢
喜。信受奉行。」
【上来宗趣既陈。务于利济。近益当时之会。远被未
来之机。使般若慧命。传芳无壅。故曰流通。然般若
宗趣。归极于无住处涅槃。而以发菩提心为始。
菩
提心者。本源自性清净心也。心住于法。即不清净。
所以四相不住。六尘不住。声闻自果不住。菩萨庄
严佛土不住。乃至如来三十二相不住。说法不住。
涅槃不住。应住者。极證于无住处涅槃矣。前正宗
分中。空生有问。佛则有答。空生有疑。佛则有决。至
此。慧日当空。群疑冰释。善吉无问。能仁杜宣。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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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菩提。及诸四部弟子。出家而为除馑士。除馑女
者。在家而为清信男。清信女者。乃至一切世间。三
世间也。若天。梵王帝释等。若人。国王大臣长者居
士等。若阿修罗。八部护法等。俱在法会中。闻佛所
说般若之法。皆各欢喜奉行。古德云。般若深经。三
世佛母。闻经四句。巳超恶趣之因。一念净持。必获
菩提之果。是故欲圆无上菩提道。当学般若波罗
蜜。】
金刚经演古(终)
者。在家而为清信男。清信女者。乃至一切世间。三
世间也。若天。梵王帝释等。若人。国王大臣长者居
士等。若阿修罗。八部护法等。俱在法会中。闻佛所
说般若之法。皆各欢喜奉行。古德云。般若深经。三
世佛母。闻经四句。巳超恶趣之因。一念净持。必获
菩提之果。是故欲圆无上菩提道。当学般若波罗
蜜。】
金刚经演古(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