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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三百二十五卷目录
玉部汇考一
陶唐氏〈舜摄位一则〉
商〈帝辛一则〉
周一〈总一则〉
陶唐氏〈舜摄位一则〉
商〈帝辛一则〉
周一〈总一则〉
食货典第三百二十五卷
玉部汇考一
陶唐氏
舜摄位,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辑五瑞,班于群后,修五礼,五玉。按《书经·舜典》: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
〈大全〉董氏鼎曰:此为告摄而谓之受终,盖以重舜之责也。
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
〈疏〉《正义》曰:璿,美玉也。玉是大名,璿是玉之别称。玑衡俱以玉饰,但史之立文,不可以玉玑、玉衡,一指玉体,一指玉名。犹《左传》云:琼弁玉缨,所以变其文。玑为转运,衡为横箫,运玑使动于下,以衡望之,是王者,正天文之器,以璿为玑,以玉为衡。盖贵天象也。〈蔡传〉美珠谓之璿。玑,机也。以璿饰玑,所以象天体之转运也。衡,横也。谓衡箫也。以玉为管,横而设之,所以窥玑,而齐七政之运行,犹今之浑天仪也。
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
〈蔡传〉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五等诸侯执之,以合符于天子,而验其信否也。《周礼》:天子执冒,以朝诸侯。郑氏注云:名玉以冒,以德覆冒天下也。诸侯始受命,天子锡以圭,圭头斜锐,其冒下斜刻,小大长短,广狭如之。诸侯来朝天子,以刻处冒其圭头,有不同者,则辨其伪也。班颁同,既见之后,审知非伪,则又颁还其瑞,以与天下正始也。
修五礼,五玉。
〈蔡传〉五等诸侯所执玉,即五瑞也。
商帝辛四十年,王使胶鬲求玉于周。
按《竹书纪年》云云。
周一
《周制·天官》:大宰,赞朝会,玉币,玉献,玉几,玉爵及大丧,赠玉含玉。玉府,掌、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食玉,含玉。《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瑞,六器,即设典瑞以掌之,而其所制之尺寸,皆出于冬官玉人之事。按《周礼·天官》:大宰卿一人。大宰之职,大朝觐会同,赞玉币,玉献,玉几,玉爵,大丧,赞赠玉含玉。
〈订义〉郑康成曰:助王受此四者玉币,诸侯享币也。玉献,献国珍异,亦执玉以致之。玉几,王所依也。玉爵,王礼诸侯之酢爵,赠玉既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口实,天子以玉。
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贾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
郑康成曰:工,能攻玉者。 贾氏曰:贾,辨玉之贵贱善恶。 王氏详说曰:有王之玉,有国之玉。王之玉,不过服玉、佩玉、珠玉、食玉、盟玉、献玉而已。玉府所掌是也。国之玉,宝器瑞器也。宝器藏于天府,瑞器藏于典瑞。非玉府所掌矣。
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货贿之藏。
王昭禹曰:兵则若兑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之属。器则若赤刀弘璧,琬琰之属。良货贿,则其质出于自然而美者也。 贾氏曰:玉府以玉为主,外所有美物,亦兼掌之。
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
刘迎曰:言服玉者,王所服之玉。若玉镇、玉𤪌,与夫玉璧之类,皆服玉也。玉人之事曰镇圭,长三尺。天子服之,若此,皆谓服玉也。先儒乃以冠饰玉为服玉,盖珠玉耳。今衮冕之旒,用玉二百八十八,鷩冕之旒,用玉二百一十八,无非皆以玉为珠,即所谓珠玉也。而误以服玉为珠玉,不知珠玉为何物耳。
郑康成曰:佩玉者,王之所带也。《玉藻》曰:君子于
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元组绶。诗传曰:佩玉,上有葱衡,下有双璜,冲牙蠙珠,以纳其间。 郑锷曰:珠玉,则冕旒所饰十二玉。
王齐,则共食玉。
王昭禹曰:齐则致一,以格神也。必精明之至,然后可以交于神明。玉者,阳精之纯,可以助精明之养者。故王齐则共食玉。 郑司农曰:当食玉屑。 王氏曰:其食之有法,昔北齐李预常得食法,采而食之。及其死也,形不坏而无秽气。则食玉之所养,可知矣。
大丧,共含玉,复衣裳,角枕,角柶,掌王之燕衣服,衽席,
床第。凡亵器,若合诸侯,则共珠槃,玉敦。
郑康成曰:敦槃类珠玉,以为饰。 王昭禹曰:珠槃,以盛牛耳,玉敦以盛血。
凡王之献金玉兵器,文织,良货贿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赐,共其货贿。
《春官》:大宗伯之职。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
〈订义〉刘氏曰:舜陟帝位始,受天下之朝,则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班瑞于群后。是玉作六瑞,古有之矣。 郑康成曰:等犹齐等也。 郑锷曰:君臣不可无辨,故执瑞玉以辨等降之差,俱以玉为之。以比其有德之义,名曰瑞,则以为合符之验也。观其所执,有以知尊卑之等。今乃王执镇圭,与公侯伯子男并列,何以谓之等邦国耶。盖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平居无事,守之以镇国,未尝执。至诸侯之朝,或执圭,或执璧,天子则执镇圭以临之,诸侯所执者,九寸七寸五寸,而天子执尺有二寸之圭,以受其朝,不患其无别也。
王执镇圭。
郑锷曰:镇圭,则琢以四镇之山以为饰。山安静不动,明王者能镇安天下。职方氏九州,各有镇山,皆琢于此。 或曰:镇圭,犹天府所谓玉镇,非四镇也。
林氏曰:镇圭,尺有二寸,则天数也。缲藉五采五
就,备文德也。其玉用全无庞杂也。 王氏详说曰:王之圭,不止于镇。大圭搢之以朝日,冒圭受之以朝诸侯。至于镇圭,则所用广矣。小行人以见诸侯,典瑞以徵守,以恤凶荒,故言六瑞,必特曰镇圭。郑锷曰:王有大圭,又执冒四寸,以朝诸侯。此独言镇圭者,盖朝则执冒,以冒诸侯之圭璧。至于大圭,则搢于衣带之间耳。然邦国之君,或圭或璧,特始朝则执以为合符而已。后亦止于用笏,故记曰:凡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饰竹,士用竹笏,所以思书对命,不常执圭也。
公执桓圭。
郑康成曰:公,二王之后,及王之上。公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其上。桓圭盖亦以桓为瑑饰,圭长九寸。 窦严曰: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半寸。 贾氏曰:桓谓若屋之桓楹。《檀弓》云:三家视桓楹。注云:四植谓之桓,彼据桓之竖而言,则有四棱。此于圭上而言,下二棱著圭不见,惟有上二棱,故以双言,宫室在上,须桓楹乃安。天子在上,须诸侯乃安。 崔氏曰:桓者柱,柱者所以安上,明宫室栋梁之材,非柱不安。象上公方伯佐王治天下,所以匡辅王国,为王所凭安也。 胡伸曰:桓之为物,其体则仁,其用则壮。以承上为德也。所以承之者,非一也。故有兼制博用之意。庇下容众者,赖之以立,而不有其力,故有皆私之意。 郑锷曰:上公为二伯者执之,见为国柱石之义。 王昭禹曰:公执桓圭。《射人》三公执璧者,盖方其在朝为三公,则近于王,而有所屈,则致君之体,而不致其用,故执璧。及其在外,为上公,则远于王,而有所伸,则有为君之位,而致其用。故执桓圭。 郑锷曰:上公在外,则其势以尊,与诸侯并见,则欲辨等级。故所执者圭,在朝宾射之时,其势当异于常时之笏,故特执璧。所以异乎子男者,特不琢蒲谷以为耳。
侯执信圭,伯执躬圭。
郑锷曰:郑说侯信圭,琢人身之伸者,以为饰。伯躬圭,琢人身之曲者以为饰。陆佃云:圭形直者为信圭,曲者为躬圭,不作人屈伸之状,盖为侯则其势伸,伯之于侯,其势犹屈也。 崔氏曰:文缛细者为信圭,文粗者为躬圭。信者明忠信谨敬以事上,躬者欲其谨行而保其身。执圭亦取圭洁之理,明其洁以奉上。 郑敬仲曰:侯视伯为尊,尊者其道伸。伯视侯为卑,卑者其道屈。
子执谷璧,男执蒲璧。
郑锷曰:子男百里、二百里,未成国之君。说者谓,子有字人之德,故其璧则琢谷以为饰,以谷能养人也。谷又训善,以善养人也。男以安人为事,故其璧则琢蒲以为饰,蒲之为席人所安也。又取蒲以柔从之义。记曰:柔从若蒲苇是也。 崔氏曰:执蒲璧,以象天地所生之物。 刘氏曰:璧有中虚,所以受益。有循环,所以勤道。治民之德,未大成,不可以忘其道,则其执璧宜矣。 李嘉会曰:谷璧欲其有所养于内,不遽求用于外。蒲璧欲其有所安于下,不遽求伸于人,以之安分,以之成德。 郑锷曰:圭之制,下方上圆,取象天地。而剡其上,以象运用之无不利。自王至伯,皆君道也。既得天地之体,又尽天地之用,故所执皆圭,内有孔,谓之好,好有玉,谓之肉,肉倍好谓之璧,璧之肉倍乎好,其形圆明,有体而无用也。子男有君之体,而用未足焉。故所执皆璧。 胡氏曰:圭之为物,上锐下方,其博三寸,盖以
为上则利,为下则正而博。则三生万物焉。此天德之用也。璧之为物,肉倍于好,而其体圆,盖以实成体则为有馀,以虚致用则若不足。而其体周而无间,运而不穷,此天德之体也。 胡氏曰:男蒲子谷,远取诸物者。侯信伯躬,近取诸身者。公桓,则以若作室家譬之也。
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
郑锷曰:能通三灵,交之者莫如阳精之纯,故礼神有玉,祀神又有玉。以玉作六器者,所以礼神也。或象其体,或象其用,或象其形,或象其义,皆以礼之而已。礼者,荐于告神之始也。 崔氏曰:若礼神之玉,置之神坐。事讫,收藏于玉府。所谓植璧秉圭,是礼神之玉,祀神之玉,烧之狸之,不复收藏。
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元璜礼北方。
愚案:郑氏以大宗伯有苍璧黄琮之文,典瑞无之,而云:四圭有邸以祀天,两圭有邸以祀地,遂以苍璧所礼者,冬至圆丘之祭。四圭所礼者,夏至郊天之祭。黄琮所礼者,昆崙之神。两圭所礼者,神州之神。其说甚诞,已于典瑞见之。 郑康成曰:礼神者,必象其类。 刘氏曰:璧圆中虚,象天也。 郑锷曰:天圆而运乎上,故璧圆以象其体。天之苍苍,其正色也。故璧苍以象其色。色用苍,以壮阳,发散之色,求之地方,而奠乎下,故琮方以象其体。黄者,地之中色,故琮黄以象其色。用黄者,以极阴之盛色求之。说者又谓:天地之玉,用苍与黄。典瑞又有四圭、两圭之异,何也。余以为,大宗伯之用苍黄者,礼神之玉,所谓植璧也。典瑞所云祀神之玉,所谓秉圭也。郑康成引以为證,是矣。 贾氏曰:《尔雅》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是璧圜也。 林氏曰:天以始事为功,故以苍。地以终功为事,故以黄。 郑康成曰:礼东方以立春,谓苍精之帝,太昊、勾芒食焉。圭锐,象春物初生。 贾氏曰:《杂记》赞大行云:圭剡上左右各一寸半,是圭锐也。 易氏曰:圭锐而首出,其色以青,象帝出乎震,而物生东方之义也。郑康成曰:礼南方以立夏,谓赤精之帝,炎帝、祝融食焉。半圭曰璋,象夏物半死。 易氏曰:璋,明也。其色以赤,象物之相见乎离,南方之义也。 郑锷曰:阴生于午,终于子。午者,南方之正位,阳方用事,而阴己生,则夏者,阴阳各居其半。礼以半圭,见阴功居其半。不言祀中央者,熊氏以为中央,黄帝亦用赤璋,然以类求神中央土色,宜用黄。孔氏以为,当用黄琮。然则土与地一类,故不言。 郑康成曰:礼西方以立秋,谓白精之帝,少昊、蓐收食焉。琥猛象秋严。 易氏曰:琥,威也。其色以白,象秋之肃物,西方之义也。 郑锷曰:琥乃西方之义兽,白色,黑文,尾倍其身,一名曰驺。故唐开元中辟讳而云:礼西方以驺虞。六玉之制不同,独于琥,则取其形,以物形成于秋故也。古者,盐为虎形,以示武。敔为虎形,以止乐。亦此意而已。 李嘉会曰:阴至于秋气肃物成象之,以琥言物,虽已成威,则可畏。易于临卦二阳已复,亦曰至于八月,有凶,观物思变,宜豫防如此。 郑康成曰:礼北方以立冬,谓黑精之帝,颛顼、元冥食焉。半璧曰璜,象冬闭藏,地上无物,唯天半见。 易氏曰:黄者,用藏也。其色以元,象乎物之归藏,北方之义也。 郑锷曰:阳生于子,终于午,子者,北方之正位,阴方用事,而阳已生。则冬者,阴阳各居其半。礼以半璧,见阳功居其半也。
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
郑锷曰:六器之色,有苍、黄、赤、青、白、元之异。牲之与币,各从其类。盖求神之道,贵乎纯一也。或谓六器牲币各放方色,牧人之官,所谓阳祀用骍牲毛之,阴祀用黝牲毛之,何也。余以为,礼有降神之玉,又有祀神之玉。大宗伯器币,各放其色者,礼神以降之,则宜象其类。至于祀神,以尽其道,则因其阴阳以告纯全而已。然则大宗伯放其色,即牛人所谓求牛也。牧人言阳骍阴黝,即牛人所谓享牛也。
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郑康成曰:典瑞,若今符玺郎。 郑锷曰:瑞,器也。俱用玉以为之同掌,于此名官,特曰典瑞者,盖器以礼神,不忧臣下擅改作,惟瑞以为合符之验。天子以是而验诸侯,以知其从违。诸侯以是而合乎天子,以见其臣服,非祭器之比。其典之者,尤当致严,故特以瑞名官。
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
郑康成曰:人执以见曰瑞,礼神曰器。瑞,符信也。郑锷曰:玉瑞者,王与诸侯所执之圭璧,使者所执之瑞节。玉器者,祀天祭地,祼先王,致四时之圭璧璋瓒也。或圭或璧,其名不同,其色亦异,故当辨其名物。及其用之也,或祀天,或祭地,或朝日,或覜聘,或治德,或结好,或和难。故又当辨其用事,设缫藉,
以为之饰者,内有宝以体之,外有文以章之,然后礼可观。
王晋大圭,执镇圭。缫藉五采五就以朝日。
郑司农曰:晋,读为搢绅之搢,谓插之于绅带之间,若带剑也。玉人职云: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天子服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 贾氏曰:凡带有二,大带,大夫以上用素,士用练,即绅也。又有革带,所以佩玉之等。今插笏者,插于绅之外,革之内,故曰绅带之间。 杨氏曰:大圭不琢,象天道之质,朝日次于祀天,故晋之镇圭,用以朝日。故执之日为众阳之宗,上有以参天地之神,故用大圭。镇圭,缫藉以朝日。 陈氏曰:《曲礼》曰:执玉,有藉者则裼,无藉则袭。左氏曰:藻率琫。郑氏谓:缫所以荐玉,木为中干,用韦衣而画之,广袤如其玉之小大,盖玉之藉以藻而缫之,长视玉采,以象德之文。就以象文之成。君子以贞刚之质存乎内,以柔顺藉之于外,又有文焉,然后可以行礼矣。玉,五采五就,色不过五。公侯伯,皆三采三就,降杀以两。子男大夫聘玉,皆二采者,礼穷则同。缫或作藻,冕藻,织丝为之,则圭缫亦然。郑氏与杜预皆谓以韦为之,无据也。缫可垂可屈,则广于玉矣。郑氏谓:各视其玉之大小,亦无据也。圭缫皆有组以系之,聘礼所谓皆元纁系长尺绚组是也。璧缫亦然。《春秋传》所谓楚平王再拜,皆厌璧纽是也。 贾氏曰:下文有三采者,亦一采而为一就。又云二采一就者,以臣行聘,不得与君同,是以二采为一行,二采共为一就。凡言就者,或两行各为一就,即此上下文是也。或一匝二行为二就,就即等也。故《聘礼》云:缫,三采六等,朱白苍。注曰:三色,色为再就,即六等。《杂记》亦云:三采六等。注云:以朱白苍画之再行,行为一等,是等为一行,亦就据单行言之也。 《曲礼疏》曰:熊氏云五采五就者,采别二行为一就,故五就。三采三就者,亦采别二行为一就,故三就。二采二就者,亦采别二行为一就,故再就。一采一就者,以卿大夫卑,采则别,唯一行,共为一就。《杂记》及《聘礼》云:三采六等,故知天下诸侯采别为二等也。 王昭禹曰:设色者,采蓝以为青,采沙以为朱。五采,蓝沙之类也。采色一成,谓之一就。五就,则五色皆成也。 郑康成曰:王朝日者,示有所尊,训民事君也。天子常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觐礼,曰拜日于东门之外。 黄氏曰:觐礼载朝日之礼,盖时会殷同王,既揖诸侯于坛,乘龙辂载大旂,出拜日于东门之外。及祀,方明,此所谓大朝觐也。常朝,春朝之日,诸侯有修岁事而朝者,岂非帅之而出欤。《国语》:大采朝日,盖日朝焉。 王氏详说曰:经籍有言日,不言月者,有并言日月者。且冬夏致日,春秋致月,见于冯相氏,而《尧典》于仲夏,则曰钦致而已。土圭以致四时日月,见于典瑞,而玉人于土圭,则曰致日而已。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未有祭天不及地,未有祭日不及月。并言日月者,备阴阳之义。言日不及月者,尊阳而卑阴之义。郊之祭也,大报天而主日。晋大圭执镇圭以朝日,则郊之朝于天,又可知矣。言祀天地之圭,而不言朝天地之圭,岂其亦大圭镇圭欤。
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再就,以朝觐宗遇会同于王。
易氏曰:此圭璧继于镇圭之后,即大宗伯以玉作六瑞。然上公九命故桓圭九寸,侯伯七命,故信圭、躬圭七寸。子男五命,故谷璧蒲璧五寸。此命数也。若桓圭、信圭、躬圭、缫藉,皆三采三就,谷璧蒲璧之缫藉,皆二采再就,非命数也。用以藉圭璧,而隆杀寓焉。 郑锷曰:天子受瑞于天,故朝日则荐之。诸侯受瑞于天子,故朝觐宗。遇会同则荐之玉,以比德而荐之以柔顺之缫藉,所以明下事上之道也。
郑康成曰: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绿也。 郑司农
曰:以圭璧见于王觐。礼曰:侯氏入门,右坐,奠圭,再拜,稽首。侯氏见于天子。
诸侯相见,亦如之。
郑锷曰:非特见王之时,其荐玉之藉若此,诸侯自相见亦然。因其三采、二采之别,以知其爵之高下、国之小大。且以明其邻国交际之礼,无非本于文明柔顺之道。 郑司农曰:亦执圭璧以相见,故邾隐公朝于鲁。《春秋传》曰:邾子执玉,高其容仰。
瑑圭璋璧琮,缫皆二采一就,以覜聘。
郑司农曰:瑑,有圻鄂瑑起。 易氏曰:此诸侯遣臣聘覜于天子者。然公侯伯以圭,而其臣亦以圭。子男以璧,而其臣亦以璧。不特此而已。圭之外,又加以璋。璧之外,又加以琮。臣非可以踰乎君,其用异也。郑氏谓:璋以聘后,夫人以琮享之,学者遂因以推圭璋之文。殊不知玉人曰: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夫人。又曰: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所谓瑑
圭璋璧琮者,与圭璋璧琮,固自不同,五等诸侯,以桓及蒲谷饰其圭璧,而其臣特瑑之五等,诸侯或三采三就,或二采再就,而其臣特二采一就,此所以为尊卑之分。 林氏曰:礼于朝觐之玉,言其所瑑桓、信、躬、蒲谷是也。覜聘之玉,言瑑而已。瑑圭璋璧琮,以覜聘是也。若享献之玉,诸侯以享天子,则不瑑。《玉人》所谓诸侯以享天子是也。 郑锷曰:荐玉之缫藉,皆朱绿二采一就。二采所以成文,一就所以见纯一之义。 郑康成曰:大夫众来曰覜,寡来曰聘。 贾氏曰:即殷覜曰视,即时聘曰问。 黄氏曰:时聘殷覜皆用之。聘公侯伯以瑑圭璋,聘子男以瑑璧琮。 愚案:郑注以此为诸侯遣使于天子。黄氏以此为天子遣使于邦国。要知王与诸侯之臣,通用以覜聘。馀见玉人之事。
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郑锷曰:邸,本也。朝宿之邑,谓之邸。旅者所宿,亦谓之邸。邸有托宿之义。四圭有邸者,以璧为邸。四面合瑑出一圭,托于是也。璧以为邸,以象天之体。四圭邸于璧,以象天。由体以致用,必用四圭者,象天道运行,周遍四方,神无不在之意。 易氏曰:璧之色苍,琮之色黄,圭之色不应,一玉可以俱成也。邸以托宿为义,则是四青圭,而托于苍璧。两青圭而托于黄琮。以此求之,方合玉人之制。 刘氏曰:天以一气为四时生万物,五帝,四时之宰也。《易》曰:帝出乎震,是也。四圭有邸,象四时本出于一气。五帝而本自于一天也。 王昭禹曰:祀天谓圆丘之祀大神也。旅上帝,则五帝在焉。以其及众神,故谓之旅。 孙氏曰:国有故则旅。旅者,合昊天与五帝并祀也。
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郑锷曰:以琮为邸,两面各瑑出一圭,托于是也。邸于琮,以象地之体,圭之两也。言地道之利用,不足于天,亦以见地数二之义。 刘氏曰:圣人作《易》,二画为坤,以象地之形象。所以两圭有邸,法坤之义。
王昭禹曰:祀地,谓方泽之祭,大示也。旅四望,则
五岳四渎在焉。 陈及之曰:宗伯所谓苍璧、黄琮、典瑞,所谓四圭、两圭也。苍璧、黄琮,言其色。四圭、两圭,言其形。以此推之,凡夏正祈谷,孟夏大雩,季秋大享,若祀天则冬至圆丘,用四圭之苍璧。祭地则夏至方泽,用两圭之黄琮。祭天地之处,则止于圆丘方泽,安有天帝之别岘崙,神州之异哉。郑氏以宗伯苍璧所礼为圆丘,郊天皇、天帝,典瑞四圭所礼为祭感生之帝。其说则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建寅之月,凡王者受命,必感五行之气以生,则祭其所生之帝,若周以木德而王,则祭青帝。灵威仰于火德而王,则祭赤帝。赤熛怒其学,盖自后汉光武好谶,当时士大夫相承传之。康成最为精于《纬书》,其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是月令孟春,天子以元日祈谷于上帝者,非郊天也。 易氏曰:大宗伯之六器,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大司乐之职,冬日至则礼天于圆丘,夏日至则礼地于方泽。谓之礼,则礼之常。若夫四圭有邸,两圭有邸,用之于祀,亦用以旅。然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有故而后称旅,乃与祀天地同其五祀,岂礼之常者乎。是不然,璧圆象天,而四圭以象天道之全。琮方象地,而两圭以象地道之偶。托之于邸,用以祀天地,则亦礼之常者。旅特通用之而已。盖以上帝四望为主,而谓之大旅,则天神地示以下,皆与于祭。此所以兼用礼天地之玉。
祼圭有瓒,以肆先王,以祼宾客。
郑锷曰:祼圭,尺有二寸,有瓒,其制如槃。然其柄用圭,有流前注,疏为龙口之形,所以挹鬯,以祼神与宾客也。说者谓,祀先王谓之肆,于宾客则以祼为言,何邪。康成谓,以祀先王者,肆解牲体以祭,因以为名。余以为,既祼,然后解牲体。今名祼为肆,非其序也。肆,陈也。郁人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凡祼玉濯之陈之,皆谓肆,为陈。圭瓒陈于先王之前,而用以灌祭。故先儒以为肆者,灌祭,先王待宾如事神然。故其礼有祼,所谓上公再祼之类是也。嫌宾客人也,不当祼,故特以祼言之。 郑康成曰:汉礼,瓒槃大五升,口径八寸,下有槃口,径一尺。 陈氏曰:唯天地之神无所用祼,故典瑞祼圭,止于先王。玉人祼圭,止于祀庙。则天地无祼可知。礼曰:诸侯赐圭瓒,然后为鬯。诗曰:釐尔圭瓒,秬鬯一卣。而鲁晋之国,皆用以其有功于民。祭统所谓君执圭,瓒祼尸。大宗伯执璋,瓒亚祼。此诸侯用玉瓒之礼。周衰,礼废,而臧文仲以鬯圭如齐告籴。岂知先王所以赐周公之意哉。 易氏曰:宾客亦有祼,即大行人所谓王礼再祼、一祼之节。宾客亦有肆,即大行人所谓享礼九献、七献、五献之序。先王言肆宾客,言祼互文。
圭璧以祀日月星辰。郑锷曰:以圭邸于璧之上,瑑出一圭也。日月星辰,丽乎天,其用各主乎一,故用一圭。其体则托乎天,故以一圭而邸璧。 易氏曰:一圭而邸以璧,故谓之圭璧。璧圆,固所以象天。一圭所邸,则于天道为不足,故以之祀日月星辰。 王氏详说曰:朝日以大圭镇圭,祀日月以圭璧,是朝与祀异矣。
璋邸射,以祀山川,以造赠宾客。
郑锷曰:半圭曰璋,射者琰而出也。半圭之璋,邸于琮,而从下向上,皆邪却而琰出,故谓之射璋,以象阴之盛事。又从而邪杀之,如矢之射,见通赞之义。以此祀山川,则小宗伯所谓兆山川丘陵坟衍者是也。宾客之至以此致稍饩,宾客之还以此致赠贿。所用与山川同者,山川为国之捍蔽,宾客之来,亦以礼相接,以捍蔽其国家故也。 易氏曰:琮方固,所以象地。半圭所邸于地,道为不足,于以祀山川,造赠宾客。 郑康成曰:璋有邸,而射取杀于四望。 林氏曰:璋邸射素功,以其刮摩之功略也。郑氏以素功为无瑑饰若然,是四圭、两圭、圭璧之类,有瑑饰乎。 李嘉会曰:璋邸射之制,体方而捍外也。体方则守而不变,捍外则邪剡而有威。体山川之形,以捍禦而望诸侯也。无所瑑饰,贵乎纯诚守义而已。玉人于璋邸射,特曰素功,表其无瑑明也。项氏曰:至馆而致饩,则曰造。出郊而致赐,则曰赠。
土圭以致四时日月,封国则以土地。
郑康成曰:土地,犹度地也。 郑锷曰:土圭,尺有五寸,上可以度天时,下可以测地理。欲知天时,则植之以观春夏秋冬之景。冬至日,在牵牛,景长丈有三尺。夏至日,在东井,景长尺有五寸。则日之行可知。春分日,在娄,月上弦于东井,而圆于角,下弦于牵牛。秋分日在角,月上弦于牵牛,而圆于娄,下弦于东并。则月之行可知。谓之致者,植土圭于此,使景自至于此,则以致乎四时之日月者,欲知地理则植之,以观东西南北之景。以一寸之景,知千里之遥。以一分之景,知百里之近。封建诸侯,则以此度其地。 王昭禹曰:《玉人》言: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言致日,不言月,盖主成岁而言。成岁者,阳而已。
珍圭以徵守,以恤凶荒。
易氏曰:珍有贵重之义。 郑锷曰:考玉人之职,不言珍圭。杜氏谓:珍当为镇。康成谓:为王使之瑞节,俱制大小,当与琬琰相依。不以为镇圭者,人君守之以镇安天下之圭,安可付之使者,执以出使乎。然诸侯守士,王欲徵之,凶荒之际,王欲恤之。遣使以往,讵可无所执。此所以作珍圭。惜其尺寸不传,今无所考。非镇圭,断可知矣。杜子春言:诸侯为一国之镇,凶荒,民有远志,欲镇安之。其说则然改字以从己意,不可也。
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
郑锷曰:半圭曰璋,长七寸。瑑为齿牙之形,取牙齿之刚利,能噬齧兵之象。故执以起军旅。若屯兵于外,守要害之地,有不率纪律者,执此以治之。 李嘉会曰:兵者,服人之难服。如牙之噬物,必合而后止。故以之起军旅,所以治外以之治兵,守所以齐内。牙璋,则军旅之大者用之。中璋,则军旅之小者用之。 林氏曰:郑康成曰:牙璋、中璋,皆有锄牙之饰。于琰则先言牙璋,有文饰也。贾公复曰:军多以牙璋,军小用中璋。中璋亦有锄牙,但牙璋文饰多,故得牙名而先言。春秋之时,宋司马请瑞,以命其徒攻桓氏。魏有兵符,汉有铜虎符。发郡国兵,皆此类也。 礼库曰:古者,五侯、九伯、二伯专征,而诸侯皆共四方之事。畿兵不轻出。以《周礼》司马法参考,王有四方之事,则冢宰徵师于四方,曰某国不道,征之,以某月某日,师至于某国。小宰掌其戒虎贲,奉书以牙璋发之,则畿兵不遽出也。在《易·未济》:高宗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则虽天子亲征,亦用诸侯之师。《诗》:周王于迈,六师及之。则所在皆成六师。刘文公平丘之会,对晋人曰:天子之老,请帅王赋元戎十乘。则虽王人涖师,无过十乘,以为先行。宣王复古北伐,其制如此。平王东迁,以王人戍申甫扬之水始刺之。然春秋之时,桓王伐郑,犹有陈、蔡、卫人二百。四十年閒,王人会伐屡矣。左氏未尝见车之出,唯败绩茅戎,王师自出。春秋深讥焉。
璧羡以起度。
李嘉会曰:注以羡者不圆之貌。本径九寸,傍减一寸,以益上下,故高一尺,横径八寸。夫璧圆九寸,好三寸,肉倍之羡而长之,则十寸而傍减为八寸,十寸尺也。八寸,亦尺也。十寸之尺,起度则十尺为丈,十丈为引。八寸之尺,起度则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如是则九寸之璧,一纵一横,皆可以为尺,盖通变之权也。盖必因九寸而羡之九天数也。可以变通
矣。 郑锷曰:先王为度之意,正以量长短,然虑后世度苟不存,则欲制作者,将无所考,故广为之制,以存之。有黄钟之长以为之度,则其度起于九寸。有璧羡之长以为之度,则其度数起于一尺。自九寸而积之,所谓律吕以作乐者。有所考自一尺而广之,所谓器用以行礼者。有所考乐之数,必起于九,以九者阳数,而乐由阳来。礼之数,必起于十,以十者阴数,而礼由阴作。 王氏曰:度之在乐,则起于黄钟之长。在礼,则起于璧羡。先王以为度之不存,礼乐之文熄。故作此,使天下后世有考。 刘执中曰:度起于黄钟之长,权起于积黍之重。又为羡璧,则尺寸不可移矣。又文锄琮,则权衡不可欺矣。则五量不言其制,已辨也。
驵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敛尸。
贾氏曰:此六玉两头皆有孔,又于两孔之间为沟渠,于沟之两畔稍高为眉瑑。故云:以组穿联之。王氏曰:六物皆为渠眉,璧琮又疏焉。 郑康成曰:敛尸于大敛加之,圭在左,璋在首,琥在右,璜在足,璧在背,琮在腹,盖取象方明神之也。疏璧琮者,通于天地。 贾氏曰:圭在左,己下皆约,大宗伯青圭,礼东方等文,以尸南首而置此六玉。宗伯璧礼天,琮礼地,今此璧在背,在下,琮在腹在上者,以背为阳,腹为阴也。 刘氏曰:王者之孝,莫大于严父配天。故其敛也,以礼天地四方之玉器为之。
谷圭以和难,以聘女。
郑康成曰:谷圭,亦王使之瑞节。 易氏曰:谷,善也。若天子遣人和诸侯之难,及遣人聘女于诸侯,皆以谷圭行之,可以释诸侯之怨恶,可以图诸侯之交好。所谓善者,取此。 郑锷曰:圭之长七寸,而为文如谷粟者,名曰谷圭。盖与谷之文同也。谷粟之为物,充实而能养人。王者于诸侯,欲使之协比而已。苟有难焉,不相协和,则遣使执谷圭以和之,欲使之信实相与,且安其生生之福。故曰以和难。昏礼有六,其五用雁,独纳徵不用雁,以其束帛可执,故纳币,用元纁。天子加以谷圭,欲其信实相亲,且以生生而不绝,故曰以聘女。 郑康成曰:难,仇雠,和之者,若春秋宣公及齐侯平莒,及郯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
琬圭以治德,以结好。
郑康成曰:琬圭,亦王使之瑞节。 陈用之玉人解曰:琬圭,圆,其锐,使宛而不剡琰。圭,锐其末,使剡而不宛。 郑锷曰:圭长九寸,不锐而圆者,名曰琬圭。琬犹圆也,圭之形皆锐,其上以表其用之利,此则圆之。凡物尖则逆圆,则顺。故不锐而圆者,所以见柔仁,而无所不顺之意。惟其仁柔而顺,故诸侯于德有所不顺者,则执此以治之,使去凶德,而修其吉德。诸侯于好有所未讲者,则执此以结之,使之去雠怨而结其和好。欲其仁柔婉顺、欢爱相从也。
黄氏曰:凡诸侯之有其善德者,天子遣人以琬
圭旌表之。及诸侯使其臣来聘,亦执此以命事。行人言: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是也。 易氏曰:交好本于执德之不回,故治德为大,结好次之。 郑锷曰:此谓之治德。玉人谓之象德,盖中和柔仁者,德之体,故圆其圭以象之。自其制作而言,故玉人谓之象典瑞,则自王遣使而言,故谓之治。
琰圭以易行,以除慝。
郑康成曰:琰圭,亦王使之瑞节。 郑锷曰:司农谓琰圭有锋芒伤害、征伐诛讨之象。然考玉人之制,未尝有锋芒。故礼图谓锋芒之言,有违判规之义。皆经取法,惟得圭名,琰圭亦九寸,玉人谓之判圭。判者半,凡圭皆琰其上寸半而已。此则琰其半以上,又半为瑑饰之文,其半规以象仁,其半琰以象义。仁义各居其半,而不纯乎。用兵诸侯,所行有不善,执此以贵诮之,使之改易焉。治民之政,有慝恶,执此以戒谕之,使之除去焉。行人谓殷頫以除邦国之慝,此除慝者,谓殷頫之所执,盖诸侯政慝未至于可诛,故责之使改行除恶,所谓爱之以仁,必有诮责之辞,所谓责之以义。 黄氏曰:易行其恶未著,使迁善,慝则其恶成矣,除恶蠲其罪。 林氏曰:圜而宛之仁,故以治德以结好。剡而有锋义,故以易行以除慝。 黄氏曰:时聘无非结好,使者执瑑圭璋璧琮以行礼,又执琬圭褒赏有德,亦执之殷頫,无非除慝。使者亦执瑑圭璋璧琮以行权,又执琰圭焉。戒敕过行,亦如之。是则聘頫礼同,而事异。故以宛著其义。
大祭祀,大旅。凡宾客之事,共其玉器而奉之。
郑康成曰:玉器,谓四圭祼圭之属。 郑锷曰:大祭,祀天地宗庙之祭。大旅,旅上帝及四望宾客。所用者,祼圭也。祭祀所用者,四圭、两圭之类。典瑞共其器,又奉承以往也。
大丧,共饭玉,含玉,赠玉。
郑康成曰:饭玉、碎玉,以杂米含玉柱,左右及在口中者。赠玉,盖璧也。赠有束帛六,币璧以帛。 贾氏曰:饭玉者,天子饭以黍,诸侯饭用粱,大夫饭用稷。天子之士饭用粱,诸侯之士饭用稻。其饭用玉,亦与米同时。此即《檀弓》云:饭用米贝,不以食道。郑云:食道,亵米贝美是也。 贾氏曰:含玉有数,有形。《杂记》云: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贝者。郑云:夏时礼以其同用贝故也。周,天子、诸侯皆用玉,亦与饭同时行之。 贾氏曰:赠玉者,既夕礼,葬时,棺入坎,赠用元纁束帛,即天子加以玉,是赠先王物。 又曰:按《玉府》:大丧,共含玉。此又言之者,玉府主作之,此官主其成事而共之。
凡玉器出,则共奉之。
黄氏曰:出,对藏不用,藏之用则出之,出则固当共奉之。王所赐,出玉府内府,典瑞不与。郑说非也。易氏曰:共者,共其物。奉者,奉其事。此职皆言玉瑞、玉器之名物用事,而于职末言共奉之者,重其事也。 郑锷曰:上言共其玉器而奉之,主于祭祀宾客,嫌其他事之时,或不共奉。故言凡玉器出,则共奉之。见其无往而不共奉。 王氏详说曰:天府所藏,以为国之宝。典瑞所藏,以为国之用。故天府言若迁宝,则奉之。而典瑞特言凡玉器出,则共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