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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二百八十卷目录
射部汇考六
李呈芬射经〈总论 利器 辨的 明彀 正志 身法 手法 足法 眼法 审固 指机 马射 神奇 考工〉
何景明乡射直节〈序 序器 序事 乐谱 射仪 射义〉
戚继光纪效新书〈射法篇〉
李呈芬射经〈总论 利器 辨的 明彀 正志 身法 手法 足法 眼法 审固 指机 马射 神奇 考工〉
何景明乡射直节〈序 序器 序事 乐谱 射仪 射义〉
戚继光纪效新书〈射法篇〉
戎政典第二百八十卷
射部汇考六
《李呈芬射经》总论
李呈芬曰:前辈有言:,兵险道也。而阳言之,我能往,寇亦能往。射家手口相传,不立文字,岂谓挽二石不识一丁邪,盖秘之矣。《周官》保氏教国子五射,曰:白矢、白镞至指也。此弯弓之法,所谓彀率也。曰:参连,谓先发一矢,三矢夹于三指间,相继拾发,不至断绝。此注矢之法也。曰:剡注。剡,锐也。弓,弰也。注,指也。箭发则靡其弰,直指于前,以送矢。所谓绝是也。绝者,后手摘弦,如绝断之状,翻手向后,仰掌向上,令见掌纹也。者,以前手点弰,如掷物之状,令上弰指的,下弰指脾骨下也。
或谓矢头剡处,直前注于侯,不从高而下,即谚所谓水平箭,此发矢之法也。曰:襄尺。襄,平也。尺,曲尺也。谓平其肘,使肘上可置杯水,盖架弦毕,便引之,比及满,使臂直如矢也。或曰:襄包也。肘至手为尺,射者常以肱蔽其胸胁,无使他人之矢从虚而入,此自防之法也。曰:井仪。言开弓圆满似井形也。或谓四矢集侯如井字,即诗四矢如树。此射法之妙也。呜呼,射之道,备矣。邓钟曰:射法虽多,大要不过审固满分四字耳。持弓欲固,开弓欲满,视的欲审,发矢欲分。知镞者,满之象也。而审益精。臂力者,固之徵也。而分始齐。射有臂力,知镞工夫,靡不命中矣。而先之以入扼、壁立为入门。
凡执弓,欲使把前入扼,把后当四指本节,平其大指承镞,却其头,指使不碍,则和美有声而后俊也。凡开弓,身直,头偃,前手腕仰,为病色,宜戒。
正心养气为根本。至于射敌,又与射的不同。射的贵从容,射敌贵神速。从容则引弓稍轻,而调犹可以及远中微。神速者,非强弓重矢,安能杀敌于百步之外哉。故倭卤矢重弓劲,中之者必毙。彼近而始发,发必中人,乃华人徒畏之而不知用其所长也。虽然,弓矢,器耳。射,艺耳。器形而下,道形而上。艺成而下,德成而上。礼不尽于玉帛,乐不尽于钟鼓。射亦不尽于弓矢。张弓挟矢,下学之方。得手应心,上达之妙。下学可言,上达不可言。可言者,吾不得而秘之。其不可言者,存乎人之自得矣。故以所尝试师友之法,分篇十三,系之以歌诀,而射仪附焉。俟同仇者共力之。
利器第一
荀子曰:弓矢不调,羿不能以必中。夫调之云者,矢量其弓,弓量其力。盖手强而弓弱,是谓手欺弓。弓强而手弱,是谓弓欺手。余所交游善射之友,有能引满数十力弓者,其所常习无过九力之弓,所以养勇也。盖弓箭力量,欲其相称。
古者,弓以石量力。今之弓以个量力,未详出处。然相传九斤四两为之一个力,十个力为之一石。或曰:九斤十四两为一个力。云凡弓五个力,而箭重四钱者,发去则飘摇不稳。而三个力之弓,重七钱之箭,发之必迟而不捷。何哉,力不相对也。故三力之弓,用箭则长十拳。所谓一拳,名曰一把。十把之箭,其重四钱五分。如四力之弓,则用箭九把半以长,或至十把,犹为相称。其重则五钱五分。至于五力、六力之弓,用箭亦长九拳之半。七力、八力之弓,用箭只长九把。即长至九把半,亦可也。
故箭之长短,随弓力以重轻,弦扣之精粗,亦视弓之强弱。
扣者,属弦以附弓弰,其粗细不称,则弓弦不调。
是故调弓审矢,使轻重、长短、强弱适均,然后目力会意,纵送无虞,而弓面之于弦口把力之方,箭翎之制,不以工拙,而贵乎适宜。
弓面贵窄不贵宽,弦口贵紧,把力贵轩歪。宁一顺,不宜十字。箭之制,贵上粗而下细,若秤干状。宁粗毋细。箭翎贵短,弓弦贵粗,满扣则稳当而不走滚。
弓矢调矣,而于闲习临敌,器不同用。
弓窄则美观,平时用之可矣。若禦敌,则宜宽弓重箭。箭重则贯札深,弓宽则不滚。箭之至短,不过九拳耳。少则撒放时难加筋节也。或有用三力半之弓,而长十拳,重六钱之箭,似不如法,而其射甚平快。是必有法,在于加意精熟之。
此利器之概也。诀曰:弓用轻,箭用长,搭箭得弦意怒强。开弓势,前后分阴阳,箭出门时一点功,平准狠去何用忙。
曰平,曰准,曰狠,三者,射之方也。
夫善事者,必利器。斯则知其端倪矣。
辨的第二
夫箭称百步之威,所谓杀人于百步之外者也。故其效在于中人,而所习先于破的。
的者,箭之侯,世俗通呼为把子。
谚曰:箭无落头,不知远近,是名野矢。
落头谓落矢之所至,如射的者至的,射人者至人是也。野矢谓不经师授,放纵无法。
故的分远近,而前手应之。
如把子八十步,前手与前肩对把子。一百步,则前手与眼对把子。一百三四十步,则前手与眉对。其最远至一百七八十步,则前手必与帽顶对矣。
目力审真,气至意注。
二目审顾不真,则箭发仓忙无准矣。
由近及远,渐习精求。
善学射者,其的必始于一丈。百发百中,寸以加之,渐至于百步,亦百发百中,是为术成。此不易之法也。凡把子五十步近者,前手下前肩二寸,直对把子中射之。把子三十步者,前手与左胯对正,望把子根底射之。
故学射之初,必满拽而远发,宁高而过,勿低而不及。能及远矣,然后自近求准,毋画地以自局焉。
初学者,曾未开弓,便止射二三十步。如此是自局也,岂能远耶。
法曰:莫患弓软,服当自远。莫患力羸,引之自伾。
弓之力强劲曰硬,力小而弱曰软。服者,久而习熟之谓也。羸犹弱也,伾有力也。
夫力胜于弓,则气和而命中。及其升高俯壑,随地势之低昂,必移的以习之。纵横曳掷,发无遗矢矣。
言预习之闲,以需临敌进退之熟也。
戚将军曰:对敌射箭,惟胆大力定,势险节短,则人莫能避矣。
凡临敌,必挽弓矢,且勿满拽,且勿轻发,只四平架手立定,以养其势。必待将近数十步,计之一发必中,必能杀敌。又或患将切身,或为贼先锋,然后一发而中,收功十倍矣。
盖弓矢,长兵也。长兵短用焉,力百步者,五十步而后发,力五十步者,二十五步而后发。长则谓之势险,短则谓之节短也。
力百步,谓力可至百步也。力量倍而半用其力,则势有馀,而无错失之患。
故马战射敌,射其大者,不必的于射人。语曰: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所以论其要也。尝观时俗嗤武举试围之箭曰:功名箭。谓其徒能博第,而不足以临敌也。于戏,士取功名何为哉。
明彀第三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至于彀。学者亦必至于彀。又曰: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彀率者,盈满之谓也。盖镞与弝齐为满。
弝,弓弝也。
半弝之间,谓之贯盈,明乎盈满之旨,不以目而以指。是故拽弦扣矢之节,屈压撒放之方,古人秘妙,可以意授矣。
凡射必大指压中指弝弓,此至妙之古法。须以大指上一指节探过中指上一节,大指与中指并平攒紧,中指屈要平,大指要微屈,二指靠弓弝平屈,无名指与小指要十分屈,十分紧,自肩至肘,与手要直如箭。若一节弯屈,骨节不对,便无力不劲也。后手以二指勾大指上一节,二指要斜靠箭扣指,顶下垂箭,扣搭宜最正,稍上亦可。若搭下,恐箭多上起而不直前也。拽弓未满时,前后手且少用力。至箭镞方进,弓弛之时,前后手掌十指并加力,上紧审固,撒放之。
法曰:镞不上指,必无中理。指不知镞,同于无目。
此指字,乃是左手中指之末知镞者,指末自知镞到,不假于目也。必指末知镞,然后为满,必箭箭皆知镞,方可言射。
把持定而知镞,则无打袖摇指之患。
凡打袖,皆因把持不定。凡矢摇而弱者,皆因镞不上指故也。
箭有脱弝之射者,名家也,非初学可语。
脱弝箭,名射之号也。其镞进过虎口,审顾而发,为势甚险,观者竦心。此非初学可能,然当效法之,习之,久而自能也。
然有志之士,纵不能过,何可不及。不及者,非力不足也,不努力之故也。人不努力,百事无成,岂独射艺乎哉。故曰:中道而立,能者从之。
正志第四
按《列女传》曰:怒气开弓,息气放箭。盖气怒则力雄而引满,气息则心定而虑周。此正志之则也。若夫校试于演武之场,则兢业操持,而神凝思旷。若无监司之临其上,若无大众之列其左右,徐徐然,若闲习于野旷之间,则心泰而力完,必无嘈杂之惊,仓皇之失。于是镞镞能知,而矢矢审固。如之何不中,故中的之箭,可取必者,自从容闲暇得之也。未有匆忙恍惚,而可取必也。匆忙有中,亦幸耳。
从容闲暇,乃善射之主宰。设若试场校射,一发至五矢,上下而犹未中者,更要从容审决,勿因不中而动荒忙之念。动念则益乖张,而六、七、八、九矢,更无中理矣。
又如长驱接战之期,旌旗蔽空,钲铙震地。倭锋耀日而来,边马扬尘以进。惧心一动,则手颤身寒,即平日能穿七札,亦必委而不振矣。故为将之道,当先治心,誉之不喜,激之不怒,胜而不骄,败而不慑,若泰山之崩于前而不惊,若虎兕之出于后而不震。毋动容作色,而和其肢体,调其气息,一其心志。备此五德,惟彀率之是图,失诸正鹄,反求其身,此君子之道也。昔之观射者,见其百发百中,乃曰:可教射。问之,则教以善息。善射者以技,善息者进乎技矣。苟志不先正,随气为盈涸,即命中,乌能比乎礼乐哉。
身法第五
夫人之射,虽在乎手,其本主于身。每射时,如身挺然直立,两足相并,此谓大架。第足并而下无力,肩高而手易摇,如两股尽开,身伏手低,此谓小架。第身伏手不能起,足开腿急难收,二者若与敌人对射,大架不便躲避,小架苦于收足。均未为善。身法之善,莫若蹲腰坐胯,最为便宜。腰蹲则身不动,坐胯而臀不显,肩肘腰腿,力萃于一处,易起易伏。遇敌之际,前手挽弓,可卫一身,空拽撒放,身俱不动。在射者有法,而旁视者美观矣。《射经》曰:颐恶傍引,颈恶却垂,胸恶前凸,背恶后偃。皆射之骨髓疾也。故身前竦为猛虎方腾,额前临为封兕欲斗,出弓弰为怀中吐月,平箭阔为弦上悬衡。此皆有威仪之称也。
手法第六
昔晋平公使工为弓,三年乃成,射不穿一札。公怒,将杀工。其妻见公曰:妾之夫,造此弓,亦劳矣。而不穿一札,是君不能射也。妾闻射之道,左手如拒,右手如附枝。右手发箭,左手不知。公以其仪而射,穿七札。此仪也。端身如干,直臂如枝,左臂毫发不动,巧力尽用之右手,是射家极则也。射雕穿杨之技,非学者所易到也。今学射者曰:前手搦弓以紧为主,后手拽弦撒放有法,是前力也,后巧也。其法左手执弓必中,中云者,在把之中,且欲当其弦心也。右手取箭,覆其手,微拳,令指第三节齐平,以三指捻箭三分之一,加于弓亦三分之一,以左手头指受之,则转弓令弦,稍离身就箭,即以右手寻箭羽下,至阔,以指头第二指节当阔,约弦,徐徐送之,令众指差池如凤翮,使当于心。又令当阔羽向上。弓弦既离身,即易见箭之高下,取其中平直,然后前手如推泰山,后手如握虎尾,一拳主定,前后直正,慢开弓,紧放箭,射大存于小,射小加于大,务取水平,前手撇,后手绝,存云者压其前手,加云者举其前手,总之欲拳与肩齐也。前撇后绝,射之元机。一撇一绝,乃相应之妙。萃聚精神,奋力推拽,胸锐前挺,背猛后夹,则箭疾而加于寻常数等矣。学者之病,在始拽弓时,两手就紧,至放手转不加力,矢去不远。若肩手不对矢,向两旁,或后手得法,前手不应,箭不平快,出门便动。或前手得法,后手不应,箭必懈怠,将落必动。此巧力之妙,在撒放时。用凡箭去摇头,乃右手大食指扣弦太紧之故。其扣弦太紧,是无名小指松开之故。射时,用小草稍一寸,以无名指、小指共搯于手心,箭去而草不坠,即箭不摇摆矣。凡此皆下学之方耳。今之射者,畴能右发而左不知也,不知云者学造乎熟,形神俱凝,乃上达之妙也。圣人天君泰然,常应常静,左手如拒,亦复如是。吾辈由用力以造于不动,由知镞以造于不知。庶乎古之绝技哉。
足法第七
凡射,前腿似橛,后腿似瘸。随箭改移,只在后脚、左肩与胯对垛之中。两脚先取四方立后,次转左脚,大指对左肩,尖当垛中心。右脚横直,鞋衩对垛,此为丁字不成,八字不就。射右改左,射左改右,射的之常法也。迨学之既熟,则便捷如转环,所以能应变。此又不可不知。
眼法第八
昔飞卫教纪昌射,以氂悬虱,著牖望之。三年,若轮。贯虱心而悬不绝。盖视小如大,学不瞬而后能,此射家第一义也。人每拽弓,便看把子,满眼俱把子矣。箭多不真,如两目正视把子,亦不得真。然用目看扣,看镞,非能射也。对敌之际,目少瞬,则不及避而制于人矣。故凡射对贼,或对把站定,意在把子或敌人,不得看把。至箭头进弓弝时,便审顾把子中心,即放箭去,无有不中的者。其审顾法,要两眼角斜视得真。我辈欲求箭稳多中,当于此注意焉。
审固第九
南塘子曰:《记》称:持弓审固。审者,详审。固者,把持坚固也。审字与《大学》虑而后能得,虑字同。君子于至善,既知所止,而定而静而安矣。又必能虑焉,而后能得所止。君子于射箭引满之馀,发矢之际,又必加审,而后中的可决。今射者多于大半矢之时审之,亦何益乎。且夫审者,今人皆以为审的而已。不知审的第审中之一事耳。盖弓满之际,精神已竭,手足已虚,若卒然而发,则矢直不直、中不中,皆非由我心使矣。必加审之,使精神和易,手足安固,然后发矢。其不直不中为何。故欲知审字工夫,合于虑字工夫,玩味之,乃得。
指机第十
射之有决,俗名指机。眼宜少长不宜圆。所以然者,取其紧夹大指,庶临阵无疏虞,此不易之法也。吾友于一跃,别有独得之妙。其言曰:用决之策,原为手指皮肉不能与丝弦相当,故用此借木坚也。今人多苦用大力勾挽,致箭纵横不调。用是机者,其中有微妙焉。如用于大指极根,箭去木而不灵,动摇迟钝随之。用于大指纹中,扯拉无力,滑泛易去。巧力审顾,撇放之法,会用不及而箭去矣。世人有此二病,莫知其端。今善射者用决,于大指近根处搭箭,拽弦时,决自徐徐前行,方到大指纹中,弓开已满,审顾用力即放,矢去平快俊妥,良由此耳。指机徐徐之妙,难以言形,惟以意会。学射者参之。
马射第十一
王琚《马射法》曰:势如追风,目如逐电。满开弓,急放箭。目勿瞬视,身勿倨坐。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夫马者,人之命,则调马先之矣。凡马,须平日适饲养时,调度,踪蹲听令,触物不惊,驰道不削。前两脚从耳下齐出,后两脚向前倍之,则疾且稳,而人可用器。边马惯战,数倍中国,居常调度之功也。马上射把,有以箭插衣领内,或插腰间,俱不便。必须以箭二枝连弓弝,把定,又以一枝中弦挂为便。马始骑时,左手挽弓,右手揽辔。一纵时,身即左跨,便搭箭当弦,左手高张,如鸟舒一翼,弓拽圆满,至把子,与马相对。左手即落,与左膝相对,望把根射,百发百中。凡开弓必至九分满,乃发,即七八分亦难中也。马多右开,人身左跨,左重,马不能右开。间有左开,身一右转,马即过矣。马行直否,尽在两腿,若久驰纯熟,则马上身法,如分鬃、对镫、抹鞦云者,惟所用之。郑若曾曰:武士之常技三,曰分鬃向前射也,曰对镫向傍对也,曰抹鞦向后射也。分騣者,以马之颈騣为界,一边挽弓,一边发矢,乃弄花巧之法。边军不然,以身俯出马外,于此挽弓就于此发矢,临敌仓皇之际,庶无谬误。对镫者,主左一边而言。今北方响马,常勒马由道右而行,让客于左,以便发箭,亦此义也。然此法但可施于途遇一二人耳。设使众敌丛射,或敌在右,将旋马以应酬之也。学骑射者,须习左右手皆便,方可。虽然,此以射言也。若披坚执锐,攻战于白刃之外,又必两边用力,身活直坐,以张弄武艺。身若太伏,恐马前失。身若后,倚恐马仰坐。左右少跨,与射不同。盖射不用力,身犹轻也。手持器械,尽力使用,身太离鞍,马蹶人仆,是可以不慎乎哉。
神奇第十三
夫射,贵神、贵奇。凡射以目至,神射以意至。凡射惟中左,奇射兼中右。此今世之所间有,而学者所能致也。今夫弹鸟雀者,不视弓,不视弹,以意逆飞者而中之。挟矢者,何独不然。初学时,手足身眼之法,毫不可废。及其后也,诸法浑忘,意的之所在,而矢无虚发。若樊进德辈是已。夫射左者,敌出乎右,则难矣。射右者,敌出乎左,则难矣。吾友张一白,左右开弓,命中如一。拟古岳武穆之臂,或有用撇怀射法,正驰马,张弓以向左,忽转跨而射右,前后上下,随其所欲射之,势险节短,莫过乎此。孟子有言: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惟射亦然,是以君子习焉。习射以垩为圈,两人各立圈内,由远及近,对射相较,以避矢出圈者为负。眼明手疾,身法步法俱到,而矢不及于其身。若独习于家者,环堵之室,悬草荐于梁下,中粘红纸,大如指顶以为的,日日射之,的虽数步,其引满尽力,悉如百步法。至于箭箭红心,则出而射,百步犹是矣。故曰:闭门造车,出门合辙。古人以投壶寓射,以滴油寓射,惟其理一义同。顾所习,谓何耳。谚称:武艺长,一寸强,一寸射,为诸艺之首。以其长也,更有长于射者,必也大器乎。虽然,三军之命,悬于一将,今特患无将耳。《易》曰:师,贞,丈人吉。丈人者,为人所倚仗者也。使有仁义之将,恩威足以服吾人之心,智勇足以破敌人之胆。将见众有所恃,而技艺可施,自皆胆大力定,一发五豝矣。不然,虽有神射,亦何益哉。
考工第十三
按古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合七而成规,大夫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盖弓以直为良,故勾弓者,谓之弊弓。夫弓有六善焉,一曰性体少而劲,二曰太和而有力,三曰久射力不屈,四曰寒暑力一,五曰弦声清实,六曰一张便正。凡性体少,则易张而寿。但患其不劲。欲其劲者,妙在治筋。凡筋生长一尺,乾则减半。以胶汤濡而极之,复长一尺。然后用,则筋力已尽,无复伸弛。又揉其材,令仰,然后傅角与筋。此两法所以为筋也。凡弓节短,则和而虚。挽过吻,则无力。节长则健而柱,挽过咳,则木强而不来。节得中,则和而有力,仍弦声清实。凡弓初射,与天寒,则劲强而难挽。射久,天暑,则弱而不胜矢。此胶之为病也。故胶欲薄而筋力尽,强弱任筋而不任胶。此所以射久力不屈,寒暑力一也。弓所以为正者,材也。相材之法,视其理。其理不因矫揉而直,中绳则张而不跛,此弓人之所当知也。噫,古者上有道,则百工信。度且得执艺事,以谏唐太宗,闻弓人论木心不正,则脉理皆邪,深致取焉。犹有古人遗意。若射而穿,则斩函人。射而不穿,则斩矢人。虽曰:威克厥,爱允济。然于正心,以正百工之道,远矣。夫兵,凶器也。始之以正心,终之以来百工,则远人将服之。其可忽哉,其可忽哉。
何景明《乡射直节》《序》
古者饮毕而射,射之司马,燕之司正也。此礼久不行,而其文具《仪礼》。然《仪礼》,古文,难读,虽昌黎、韩子,且苦之。今即与诸生言,或弗解。故复刻此,使就此习之,而后求之《仪礼》,则其文词绪理可寻也。
序器
夫器一弗备,则无以即事。惟乐放失久矣。其器莫之有能备也。今但以笙比人声,而以鼓磬节之。序事
夫事以明贤,故遴而后莅,故宾主必孚。司马以下,必能其事,虽役必当,其才德焉。乐谱
夫射之节于乐也,天子以驺虞,诸侯以狸首,大夫以采蘋,士以采蘩。采蘋、采蘩,示敬也。敬则可以修诸其身,而施于天下矣。射仪
古射仪,予视学汉中,至金州,集汉阴、平、利、紫阳四学师生,将行射焉。问其礼,不知也。乃使学官草具其仪,予稍稍为说,其文辞义意,略去恢复,辑其节理,实近可行者为之。先属范推官绅,肄于东城之圃,而予与吕宪使克中往观焉。宪使曰:予在汉中,盖修其器矣,未究其礼也。谓绅曰:其悉布兹。何景明曰:《语》曰:礼失而求之野,古礼亡不可见者,何可胜道哉。然乡射之礼,学校尚或习之。予由鄠、郿抵凤、汉,考之于学,既已无闻,而有司并其器亡之,往往督使旋修举行之。斑白之老,有相与环堵骇视者矣。嗟夫古人揖坐旋辟之容,与夫修于其乡,而一日不可缺者。至使人以为旷世闻见之事,风俗于古,岂不邈哉。射义
夫爵、齿、德三者,通乎天下者也。乡饮,尚齿也。饮毕而射,察其德也。夫然后,可以爵之于朝。是故古者,以射择士。三射之节,其于命辞见乎。始射而命曰:毋射获,毋猎获。知始射而获也。再射而命曰:不贯,不释。知再射而释也。三射而命曰:不鼓,不释。知三射而鼓也。
始射获而不释,试也,惧弗审也。再射而释,则审矣。三射而鼓,而礼乐备矣。
始射不及宾者,不敢役宾也。不饮者不释,则不饮也。耦射先宾,不敢齿宾于耦也。众宾不耦,宾在宾位,则不敢踰大宾也。故非主,则不敢与宾耦。
胜者张弓,不胜者弛弓。胜者立,不胜者饮。夫何言哉,贤不肖喻矣。
夫物惟时,事惟宜。先后不踰,详略有渐,其惟射乎。是故高而无用,美而无当,欲速而求成,圣人勿为也。弓矢,敌器也。圣人以揖让用之,天下复有可争者乎。夫射也者,禁肆制躁,履序蹈和,一众心贯万事者也。以此于天下也,故治理而生遂。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是故君子之于射也,勿争。则其求诸己也,勿力。
夫君子仁人之用心也,亦观诸射之道焉,已矣。子曰: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孟子曰: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其身而已矣。
戚继光《纪效新书》《射法篇》
一、《烈女传》云:怒气开弓,息气放箭。盖怒气开弓,则力雄而引满。息气放箭,则心定而虑周。一、量力调弓,量弓制矢。此为至要也。故荀子曰:弓矢不调,羿不能以必中。孟子谓:羿之教人射,必至于彀。学者亦必至于彀。射家要法。
一、持弓矢审固。审者,详审。固者,把持坚固也。
一、凡打袖,皆因把持不定。
一、凡矢摇而弱,皆因镞不上指也。
一、法曰:镞不上指,必无中理。指不知镞,同于无目。此指字,乃是左手中指末知镞者。指末自知镞到,不假于目也。必指末知镞,然后为满,必箭箭皆知镞,方可言射。
一、审者,审于弓满矢发之际。今人多于大半矢之时审之,亦何益乎。
一、审者,今人皆以为审的而已。殊不知,审的第审中之一事耳。盖弓满之际,精神已竭,手足已虚。若卒然而发,则矢直不直、中不中,皆非由我心使之也。必加审之,使精神和易,手足安固,然后发矢,其不直不中为何。
一、射法中审字,与《大学》虑而后能得,虑字同。君子于至善,既知所止,而定而静而安矣。又必能虑焉,而后能得所止。君子于射箭,引满之馀,发矢之际,又必加审焉,而后中的可决。欲知审字工夫,合于虑字工夫,玩味之,乃得。
一、大指压中指把弓,此至妙之古法也。决不可不从之。
一、马弓决要开至九分满,记之记之。若七八分,亦难中也。
一、马上射把,箭须以箭二枝连弓弝把定,又以一枝中弦挂为便。其有以箭插衣领内,或插腰间,俱不便决,要从吾言。
一、凡箭去宁高而过的,慎勿低而不及也。此人人之病,记之记之。
一、场中射须要业业恐不中决,不可有一毫自放之意。如无监射各官在上,都如平日自射一般,慢慢一枝知镞过,一枝一枝,审过一枝,如何不中。
一、凡中的之前,可取必者,皆自从容閒暇中,能必之。未有忙忽而可取必者。忙忽而有中者,亦幸耳。一、凡射至五矢之外,犹未中的,更要从容审决,不可因不中而自忙。若忙,则六七八九矢更无中理也。一、教骑射箭法曰:势如追风,目如流电。满开弓,急放箭。目勿瞬视,身勿倨坐。出弓如怀中吐月,平箭如弦上悬衡。
一、步射箭法曰:箭者,杀人于百步之外者也。射者,必量其弓,弓量其力,无动容作色,和其肢体,调其气息,一其心志。故曰:莫患弓软,服当自远。莫患力羸,引之自伾。但力胜其弓,必先持满射之,先近而远,此不易之法也。大端还要学扯满射远,及到然后自近求准。非如一人自未开弓,便止射三二十步起也。如此一为所局,岂能远耶。
凡射,或对贼、对把,站定,观把子或贼人,不许看扣,且稍瞬则不及避,而制于人。此眼法也。
凡射,前腿似橛,后似瘸。随箭改移,只在后脚。左肩尖直对右脚尖,丁字不成,八字不就。射右改左,射左改右。二句正中的之妙,此足法也。
凡射,前手如推泰山,后手如握虎尾。一拳主定,前后直正,慢开弓,紧放箭,射大存于小,射小加于大。存压其前手加举,其后手务取水平,前手撇,后手绝。二句射之元机,一撇一绝,正相应之妙。一齐著力,使两臂抟伸合,则箭绝而加于寻常数等矣。此手法也。凡射,颐恶傍引,头恶却垂,胸恶前凸,背恶后偃。乃身之病。此身法也。
凡射法,箭摇头,乃是右手大食指扣弦太紧之故。其扣弦太紧之故,是无名小指松开之故。学射者,有此病,射时,用小草稍一寸,用无名指、小指共搯于手心。箭去而草不坠,即箭不摇摆矣。
凡对敌射箭,只是个胆大力定,势险节短,则无不中人,无人能避矣。此状形容,不出大端。将弓扯起,且勿尽满,且勿轻放,只是四平架手立定,则势自险矣。必待将近数十步,约我一发必能中敌,必能杀人至死。或患将切身,或为贼先锋,一中而收利十倍,则节自短矣。马上之贼,只当看大的射,不可射人。谚云:射人先射马,擒贼必擒头是也。
凡马须要平日适饲养时,调度踪蹲,听令进止,触物不惊,驰道不削。前两脚从耳下齐出,后两脚向前倍之,则疾且稳,而人可用器矣。故马者,人之命。边马惯战,数倍中国,居常调度之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