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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第四十一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五
北魏二〈世祖太平真君十则 正平一则 高宗兴安一则 兴光一则 太安五则 和平六则 显祖天安一则 皇兴四则 高祖延兴五则 承明一则 太和二十三则〉
北魏二〈世祖太平真君十则 正平一则 高宗兴安一则 兴光一则 太安五则 和平六则 显祖天安一则 皇兴四则 高祖延兴五则 承明一则 太和二十三则〉
庶徵典第四十一卷
星变部汇考十五
北魏二
世祖太平真君元年十二月,月犯太微。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太平真君二年,填星犯钺,岁星犯房上相。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二年七月壬寅,填星犯钺。填者,国家所安危,而为之纲纪者也,其婴鈇钺之戮而君及焉。自元年十一月至此月,岁星三犯房上相。岁星为人君,今反覆由之,循省钩钤之备也。天若戒辅臣曰:凉邦卒灭,敌国殚矣,而犹挟震主之威,负百胜之计,盍思盈亢之戒乎。是时,司徒崔浩方持国钧,且有宠子上。明年,安西李顺备五刑之诛,而由浩锻成之。后八年,竟族灭无后。夫天哀贤良而示以明训夙矣,罕能省躬以先觉,岂不悲哉。浩诛之明年,卒有景穆之祸,后年而乱作。
太平真君三年三月,月犯太白。九月,星孛于天牢。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癸未,月犯太白。占曰忧兵。四年正月,征西将军皮豹子等大破刘义隆将于乐乡。擒其将王奂之、王长卿等。
又按《后志》:三月癸未,月犯太白。占曰大兵起,合战。
九月乙丑,有星孛于天牢,入文昌、五车,经昴、毕之间,至天苑,百馀日与宿俱入西方。天象若曰:且有王者之兵,彗除髦头之域矣,贵臣预有戮焉。明年正月,征西将军皮豹子大败宋师于乐乡。九月,上北伐,乐平王丕统十五将为左军,中山王辰统十五将为右军,上自将中军。蠕蠕可汗不敢战,亡,追至顿根河,虏二万馀骑而还。中山王辰等八将军坐后期,皆斩。
〈注〉或曰:彗由昴、毕,贵人多死。十一月,太保卢鲁元薨。五年二月,乐平王丕薨。
太平真君五年五月甲辰,月犯心后星。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太平真君六年二月,太白、荧惑、岁星聚于东井。四月,月犯心,太白入轩辕。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六年四月,月犯心。占曰有亡国。是月,征西大将军、高凉王那讨吐谷浑慕利延于阴平。军到曼头城,慕利延驱其部落西渡流沙,那急追之,故西秦王慕瑰世子被囊逆军距战,那击破之。慕利延西入于阗。 又按《后志》:二月,太白、荧惑、岁星聚于东井。占曰三星合,是为惊立绝行,其国内外有兵与丧,改立王公。九月,卢水胡盖吴据杏城反,僭署百官,诸虏皆响从,关内大震。十一月,将军叔孙拔败吴师于渭北。至七年正月,太白犯荧惑。占曰兵起,有大战。时上讨吴党于河东,屠之,遂幸长安。三月,吴军败绩于杏城,弃马遁去,复收合馀烬。八月乃夷之。
〈注〉五年五月,月犯心;六年四月,又如之。占曰兵犯宋邦。是月,太白入轩辕。占曰有反臣。是冬,宋太子詹事范晔谋反,诛。诏高凉王那徇淮泗,徙其人河北焉。
太平真君七年八月癸卯,月犯荧惑,又犯轩辕。十一月,月犯轩辕。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太平真君八年,月犯心。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八年正月庚午,月犯心大星。〈《占》在正平元年。〉
太平真君九年正月,月犯岁星,火、水皆入羽林。四月,太白昼见。七月,太白犯哭星。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九年正月,火、水皆入羽林。占曰禁兵大起。四月,太白昼见经天。十年五月,彗星出于昴北。此天所以涤除天街而祸髦头之国也。时閒岁讨蠕蠕。是秋九月,上复自将征之,所捕虏凡百馀万矣。
〈注〉是岁七月,太白犯哭星。占曰天子有哭泣事。明年春,皇子真薨。
太平真君十年十月,彗星见于太微。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云云。〈《占》在正平元年。〉太平真君十一年正月,月入羽林,太白昼见经天。四月,又如之。九月,太白犯岁星。十月,荧惑入太微。十二月,又犯之。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占》在正平元年。〉
正平元年正月,月入羽林。五月,彗星见卷舌,入太微。
六月,逼帝座。七月,犯上相。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元年正月,月入羽林。 又按《后志》:十年十月辛巳,彗星见于太微。占曰兵丧并兴,国乱易政,臣贼主。至十一年正月甲子,太白昼见。经天;四月,又如之。占曰中岁而再干明,兵事尤大,且革人更王之应也。是岁十月甲辰,荧惑入太微;十二月辛未,又犯之;癸卯,又如之。占曰臣将戮主,君将恶之,仍犯事荐也。先是,八年正月庚午,月犯心大星;九年正月,犯岁星;是岁九月,太白又犯岁星。至正平元年五月,彗星见卷舌,入太微。卷舌,谗言之戒。六月辛酉,彗星进逼帝座;七月乙酉,犯上相,拂屏,出端门,灭于翼、轸;辛酉,直阴国。〈疑〉、翼轸为楚邦,于屏者,萧墙之乱也。天象若曰:夫肤受之谮实为乱阶,卒至芟夷主相,而专其大号,虽南国之君由迁及焉。先是,去年十月,上南征绝河。十二月,六师涉淮,登瓜步山观兵,骑士六十万,列屯三千馀里,宋人凶惧,馈百牢焉。是年正月,尽举淮南地,俘之以归,所夷灭甚众。六月,帝纳宗爱之言,皇太子以强死。明年二月,爱杀帝于永安宫,左仆射兰延等以建议不同见杀。爱立吴王余为主,寻又贼之。荐灾之验也。间岁,宋太子劭坐蛊事泄,亦杀其君而僭立,劭弟武陵王骏以上流之师讨平之。灭于翼轸之徵也。
〈注〉先是,七年八月,月犯荧惑;八月至十一月,又犯轩辕。是岁正月,太白经天。九月火犯太微。十月,宗爱等伏诛,高宗践阼。至十一月,录尚书元寿、尚书令长孙渴侯以争权赐死,太尉黎、司徒弼又忤旨左迁。孛于屏相之应。又明年五月,太后崩。
高宗兴安二年,有星孛于西方。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兴安二年二月,有星孛于西方。占曰凡孛者,非常恶气所生也,内不有大乱,外且有大兵。
兴光元年,大流星西行。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兴光元年二月,有流星大如月,西行。占曰奔星所坠,其野有兵,光盛者事大。先是,京兆王杜元宝、建康王崇、济南王丽、濮阳王闾文若、永昌王仁,相次谋反伏诛。是岁,宋南郡王义宣及鲁爽、臧质以荆豫之师构逆,大将王元谟等西讨,尽夷之。或曰:彗加太微、翼、轸之馀祸也。春秋,星之大变,或灾连三国之君,其流炎之所及,二十馀年而后弭,至是彗干天庭,二太子首乱,三君为戮,侯王辜死者几数十人。由此言之,皇天疾威之诫,不可不惕也。
太安元年五月,火入斗。六月,有星起河鼓。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太安元年六月辛酉,有星起河鼓,东流,有尾迹,光明烛地。河鼓为履险之兵,负海之象也。昭盛为人君之事,星之所往,君且从之。间二岁,帝幸辽西,登碣石以临沧海,复所过郡国一年,又尾迹之徵。
〈注〉是岁五月,火入斗。斗主形命之养。其后三吴荐饥,仍岁疾疫。
太安二年,荧惑犯太白。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二年夏四月,荧惑犯太白。占曰是谓相铄,不可举事用兵,成师以出而祸其雄之象也。明年,宋将殷孝祖侵魏南鄙,诏征南将军皮豹子击之,宋军大败。
太安三年,荧惑犯钩钤。是岁,金火合。
〈注〉或曰:金火合,主丧事。明年十月,金又犯哭星。十二月,征东将军、中山王托真薨。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三年十一月,荧惑犯房钩钤星。是谓彊臣不御,王者忧之。
太安四年正月,月入太微。三月,犯五诸侯,太白犯房,月入南斗,流星数万西行。八月,荧惑守毕,月又入南斗。九月,月犯轩辕。十月,金犯哭星。十一月,长星出奎。十二月,月犯氐。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己未,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月犯五诸侯。八月,月入南斗。九月,月犯轩辕。十二月,月犯氐。 又按《后志》:正月,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又犯五诸侯。占曰诸侯大臣有谋反伏诛者。是月,太白犯房,月入南斗。皆宋分。占曰国有变,臣为乱。十一月,长星出于奎,色白,蛇行,有尾迹,既灭,变为白云。奎为徐方,又鲁分也。占曰下有流血积骨。明年,宋兖州刺史竟陵王诞据广陵作乱,宋主亲戎,自夏涉秋,无日不战,及城陷,悉屠之。 又按《后志》:八月,荧惑守毕,直徼垣之南。占曰岁馑。
〈注〉是岁三月,流星数万西行。占曰小流星百数四面行者,庶人迁之象。既而吐谷浑举国西遁,大军又随蹑之。
太安五年正月,月掩轩辕,又掩氐。二月,荧惑入东井。六月,太白犯钺,月犯心。十二月,月犯左执法。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正月,月掩轩辕,又掩氐东南星。六月,月犯心前星。十二月,月犯左执法。占曰大臣有忧。和平二年四月,侍中、征东大将军、河东王闾毗薨。 又按《后志》:五年二月,荧惑入东井。占曰旱兵饥疫,大臣当之。六月,太白犯钺。占曰兵起,更正朔。是岁二月,司空伊馛薨。十二月,六镇、云中、高平、雍、秦饥旱。明年,改年为和平。六月,诸将讨吐谷浑什寅,遂绝河穷蹑之,会军大疫乃还。 又按《后志》:正月,月掩轩辕,又掩氐东南星。皆后妃之府也。
和平元年正月,月入南斗,岁犯鬼。三月,月掩轩辕。六月,月犯心。十月,太白入氐,长星出于天仓。十一月,月犯右执法。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和平元年正月丁未,月入南斗。三月,月掩轩辕。占曰女主恶之。四月,保皇太后常氏崩。六月戊子,月犯心前星。十一月壬辰,月犯右执法。 又按《后志》:正月丁未,岁犯鬼。鬼为死丧,岁星,人君也,是为君有丧事。三月,月掩轩辕。四月戊戌,皇太后崩于寿安宫。 又按《后志》:十月,有长星出于天仓,长丈馀。馑祥也。
〈注〉十月,太白入氐。占曰兵起后宫,有白衣会。
和平二年正月,月犯心。三月,荧惑入鬼,长星出天津。九月,月犯心,太白犯南斗。十一月,太白犯填。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月犯心后星。九月,月犯心大星。 又按《后志》:二年三月,荧惑入鬼。是谓稼穑不成。且曰万人相食。其后定相阻饥,宥其田租。时三吴亦仍岁凶旱,死者十二三。先是,元年四月,太白犯东井。井、鬼皆秦分,雍州有兵乱,自元年六月,月犯心大星,三犯前后于房。心,宋分。时宋君虐其诸弟,后宫多丧,子女继夭,哭泣之声相再。是岁,诏诸将讨雍州叛氐,大破之。宋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亦称兵作乱。间岁而宋主殂,嗣子淫昏,政刑紊焉。 又按《后志》:二年三月辛巳,有长星出天津,色赤,长匹馀,灭而复出,大小百数。天津,帝之都,船所以渡,神通四方,光大且众,为人君之事。天象若曰:是将有千乘万骑之举,而绝逾大川矣。是月,发卒五千馀,通河西猎道。后年八月,帝校猎于河西,宋主亦大阅舟师,巡狩江右云。 又按《后志》:二年九月,太白犯南斗。斗,吴分。占曰君死更政,大臣有诛者。十一月,太白犯填。填,女君也,且曰有内兵、白衣会。
和平三年三月,月犯心。五月,岁星犯上将。八月,月犯哭星。九月,火犯积尸。十月,太白犯岁星,荧惑守轩辕。十一月,岁入氐。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壬寅,月犯心后星。八月,月犯哭星。 又按《后志》:九月,火犯积尸。占曰贵人忧之,斧钺用。十月,太白犯岁星。岁为人君,而以兵丧干之,且有死君篡杀之祸。是月,荧惑守轩辕。占曰女主忧之,宫中兵乱。十一月,岁入氐。氐为正寝,岁为有国之君。占曰诸侯王有来入宫者。
〈注〉三年五月,岁星犯上将。占曰上将忧之。八月,月犯哭星。皆宋祥也。是岁,乐良王万寿及征东大将军、常山王素并薨。
和平四年四月,月掩轩辕御女星。五月,金、火皆犯上相。
和平五年二月,月入南斗。三月,月入舆鬼,流星无数,西行。六月,火入井,又有流星无数,西行。七月,岁星守心,有流星入紫微。九月,火入轩辕。十一月,长星出织女,荧惑入太微。
和平六年正月,流星抵紫宫。四月,太白犯五诸侯。六月,岁星昼见于南斗。七月,月犯心。九月,犯轩辕右角。按《魏书·高宗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四月,月掩轩辕、御女星。五年二月甲申,月入南斗魁中,犯第三星。三月庚子,月入舆鬼、积尸。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九月,月犯轩辕右角。 又按《后志》:五年二月,月入南斗魁中,犯第四星。占曰大人忧,太子伤,宫中有自贼者,又大赦。既而宋孝武及宋后相继崩殂,少主荐诛辅臣,衅连戚属,群下相与杀之,而立宋明帝。江南大饥,且仍,有肆眚之令焉。
〈注〉先是,三年六月,太白犯东井;七月,火入井;四年五月,金、火皆犯上相;五年六月,火又入井。占曰大臣忧,斧钺用。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是月,宋杀少主,其后有乙浑之难。
又按《后志》:五年七月丁未,岁星守心。心为明堂,岁为诸侯,为长子入而守之,立君之象。占曰凡五星守心,皆为宫中乱贼,群下有谋立天子者。七月己酉,有流星长丈馀,入紫微,经北辰第三星而灭。占曰有大丧。九月丁酉,火入轩辕。十一月,长星出织女,色正白,彗之象也。女主专制,将由此始,是以天视由之。长星,彗之著,易政之渐焉。冬,荧惑入太微,犯上将;十二月,遂守之。占曰公侯谋上,且有斩臣。六年正月乙未,有流星长丈馀,自五车抵紫宫西蕃乃灭。天象若曰:群臣或修霸刑,而干蕃辅之任矣。且占曰政乱有奇令。四月,太白犯五诸侯。占曰有专杀诸侯者。五月癸卯,上崩于太华殿。车骑大将军乙浑矫诏杀尚书杨宝年等于禁中。戊申,又害司徒、平原王陆丽。明年,皇太后定策诛之。太后临朝,自冯氏始也。或曰:心为宋分。是岁六月,岁星昼见于南斗。斗为天禄,吴分也。天象若曰:或以诸侯干君而代夺之。是冬,宋明帝以皇弟践阼,孝武诸子举兵攻之,四方响应,寻皆伏诛。有太白之刑与岁星之祐焉。
〈注〉是岁三月,有流星西行,不可胜数,至明乃止。六月己卯,又有流星,多西南行。星众而小,庶人象也。星之所首,人将从之。及宋讨孝武诸子,大兵首自寻阳,进平荆雍。其后张永之师败绩于吕梁,魏师尽举淮右,俘其人,又西南行之效也。
显祖天安元年正月,太白犯岁星。六月,月犯东井,荧惑犯鬼,太白犯左执法。八月,太白犯房。九月,荧惑犯上将,太白犯南斗。十月,月掩东井,火犯左执法。十一
月,太白犯岁星。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天安元年六月甲辰,月犯东井。十月癸巳,月掩东井。 又按《后志》:正月戊子,太白犯岁星。岁,农事也,肃杀干之,是为稼穑不登。六月,荧惑犯鬼。占曰旱饥疾疫,金革用。八月丁亥,太白犯房。占曰霜雨失节,马牛多死。九月甲寅,荧惑犯上将,太白犯南斗第二星。占曰贵人将相有诛者。十一月己酉,太白又犯岁星。或曰岁为诸侯,太白主兵刑之政,再干之,事荐也。是岁九月,州镇十一旱饥。十月,宋氏六王皆戮死。明年,宋师败于吕梁,江南阻饥,牛且大疫。其后,东平王道符擅杀副将及雍州刺史,据长安反,诏司空和其奴讨灭之。九月,诏赐六镇孤贫布帛,宋主以后宫服御赐征北将士。后岁夏,旱,河决,州镇二十七皆饥,寻又天下大疫。
〈注〉六月,太白犯左执法;十月,火又犯之。占曰大臣有忧,霸者之刑用。
皇兴元年正月,月犯井。四月,太白犯岁星。六月,太白犯鬼,荧惑犯氐。八月,月蚀东井。十月,月在参蚀。
皇兴二年正月,太白犯荧惑。四月,月犯牵牛。九月,火犯太微。十一月,太白犯氐。
按《魏书·显祖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皇兴元年正月丙辰,月犯东井北辕东头第三星。八月辛酉,月蚀东井南辕第二星。占曰有将死。三年正月,司空、平昌公和其奴薨。十月癸巳,月在参蚀。二年四月丙辰,月犯牵牛中星。 又按《后志》:元年四月,太白犯岁星。占曰有攻城略地之事。六月壬寅,太白犯鬼,秦分也。二年正月,太白犯荧惑。占曰大兵起。是时,镇南大将军尉元、征南大将军慕容白曜略定淮泗。明年,徐州群盗作乱,元又讨平之。后岁正月,上党王观西征吐谷浑,又大破之。九月癸卯,火犯太微上将。占曰上将诛。先是元年六月,荧惑犯氐;是岁十一月,太白又犯之,是为内宫有忧逼之象。占曰天子失其宫。四年十月,诛济南王慕容白曜。明年,上迫于太后,传位太子,是为孝文帝。
〈注〉元年正月,月犯井北辕第二星;八月,又蚀之。占曰贵人当之,有将死,水旱祥也。道符作乱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
皇兴三年十二月乙酉,月犯氐。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皇兴五年七月辛巳,月犯东井。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高祖延兴元年十月,月入毕。十二月,火犯钩钤,填星犯井。
延兴二年正月,月犯毕。闰月,又犯东井。
延兴三年八月,月犯太微。十二月,月蚀在七星。按《魏书·高祖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延兴元年十月庚子,月入毕口。占曰有赦。二年正月乙卯,曲赦京师及河西,南至秦泾,西至枹罕,北至凉州及诸镇。二年正月壬戌,月犯毕。占曰天子用法。九月辛巳,统万镇将、河间王闾虎皮坐贪残赐死。闰月丙子,月犯东井。占曰有水。是年,以州镇十一水旱,免民田租,开仓赈恤。庚子,月犯东井北辕。三年八月己未,月犯太微。占曰将相有免者,期不出三年。承明元年二月,司空、东郡王陆定国坐事免官爵。十二月戊午,月蚀在七星,京师不见,统万镇以闻。 又按《后志高祖》:延兴元年十月庚子,月入毕口。毕,魏分。占曰:小人罔上,大人易位,国有拘主反臣。十二月辛卯,火犯钩钤。钩钤以统天驷,火为内乱。天象若曰:人君失驭,或以乱政乘之矣。乙巳,填星犯井。天井者,天下之平也,而女君以千之,是为后窃刑柄。占曰:天下无主,大人忧之,有过赏之事焉。二年正月,月犯毕;丙子,月犯东井;庚子,又如之。占曰:天下有变,令贵人多死者。三年八月,月犯太微。又群阴不制之象也。是时冯太后宣淫于朝,昵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费以钜万亿计,天子徒尸位而已。二年九月,河间王闾虎皮以贪残赐死。其后,司空、东平郡王陆丽坐事废为兵,既而宫车晏驾。
〈注〉或曰月入毕口为赦令。二年正月,曲赦京师及
秦梁诸镇。星及月犯井,皆为水灾,且旱祥也。是岁九月,州镇十一水旱,诏免其田租,开仓赈乏。
延兴四年正月,月犯毕。二月,月犯轩辕,又犯岁星。四月,大星西流。七月,太白犯岁星,又入氐。九月,月犯毕,又犯右执法。十一月,大星西流。
延兴五年三月,月掩填星。金、火皆入羽林。八月,月掩毕。十一月,月入轩辕。
承明元年四月,月蚀尾。五月,金、火皆入轩辕。
按《魏书·高祖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己卯,月犯毕。占曰贵人死。五年十二月,城阳王长寿薨。二月癸丑,月犯轩辕。甲寅,月犯岁星。占曰饥。太和元年正月,云中饥,诏开仓赈恤。九月乙卯,月犯右执法。占曰大臣有忧。承明元年六月,大司马、大将军、安成王万安国坐矫诏杀部长奚买奴于苑中,赐死。五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八月乙亥,月掩毕。占曰有边兵。太和元年正月,秦州略阳民王元寿聚众五千馀家,自号为冲天王。二月,诏秦益二州刺史武都公尉洛侯讨破元寿,获其妻子送京师。十一月癸卯,月入轩辕中,蚀第三星。承明元年四月甲戌,月蚀尾。 又按《后志》:四年九月己卯,月犯毕。七月丙申,太白犯岁星,在角。丁卯,太白又入氐。太白有母后之几,主兵丧之政,以干君于外朝而及其宿宫,是将有劫杀之虞矣。二月癸丑,月犯轩辕;甲寅;又犯岁星。月为强大之臣,为女主之象,始由后妃之府而干少阳之君,示人主以戒敬之备也。五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天象若曰:是又僻行不制而弃其纪纲矣。且占曰贵人强死,天下乱。三月癸未,金、火皆入羽林。占曰臣欲贼主,诸侯之兵尽发。八月乙亥,月掩毕。十一月,月入轩辕,蚀第二星。至承明元年四月,月蚀尾。五月己亥,金、火皆入轩辕;庚子,相逼同光。皆后妃之谪也。天若言曰:母后之衅几贯盈矣,人君忘祖考之业,慕匹夫之孝,其如宗祀何。是时,献文不悟,至六月暴崩,实有酖毒之祸焉。由是言之,皇天有以睹履霜之萌,而为之成象久矣。其后,文明皇太后崩,孝文皇帝方修谅阴之仪,笃孺子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义,而惩供人之党,是以胡氏循之,卒倾魏室,岂不哀哉。或曰:太白犯岁于天门,以臣伐君之象;金、火同光,又兵乱之徵。时宋主昏狂,公侯近戚冤死相继。既而桂阳、建平王并称兵内侮,矢及宫阙,仅乃戡之。寻为左右杨玉夫等所杀。
〈注〉或曰:月犯岁、填,金、火入轩辕,皆馑祥也。月掩毕,主边兵。四年,州镇十三饥;又比岁蝗旱。太和元年,云中又饥,开仓赈之。先是,四年四月丙午,有大星西流,殷殷有声;十一月辛未,又如之。是岁五月,宋桂阳王反于江州,间岁,沈攸之反于江陵,皆为大兵西伐。时以江南内携,又诏五将伐蜀。
太和元年二月,月在井,晕。三月,月犯太微,又蚀于尾。五月,月犯轩辕,又入太微,太白犯荧惑,水土合于翼。八月,月入南斗,又入太微。九月,太白昼见。十月,月蚀
昴。十二月,月犯南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太和元年二月壬戌,月在井,晕参、南北河、五车二星、三柱、荧惑。三月甲午,月犯太微。戊辰,月蚀尾,下入浊气不见。五月丁亥,月犯轩辕大星。丙午,月入太微。八月庚申,月入南斗,犯第三星。戊寅,月入太微,犯屏南星。十月乙丑,月蚀昴,京师不见,雍州以闻。占曰贵臣诛。是月,诛徐州刺史李䜣。十二月癸卯,月犯南斗。 又按《后志》:五月庚子,太白犯荧惑,在张,南国之次也。占曰其国兵丧并兴,有军大战,人主死。壬申,水、土合于翼,皆入太微,主令不行之象也。占曰女主持政,大夫执纲,国且内乱,群臣相杀。九月丁亥,太白昼见,经天,光色尤盛,更姓之祥也。
太和二年六月,月再犯太微,又犯房。八月,月入南斗。九月,月在昴蚀。火犯鬼。十月,月入南斗。十一月,月犯填星。十二月,月入南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六月庚辰,月犯太微东蕃南头第一星,京师不见,定州以闻。甲申,月犯房,又犯太微。八月壬午,月入南斗。占曰大臣诛。十二月,诛南郡王李惠。九月庚申,阴云开合,月在昴蚀。十月戊戌,月入南斗口中。占曰大臣诛。三年四月,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有罪赐死。十一月甲子,月犯填星。十二月戊戌,月入南斗口中。 又按《后志》:九月,火犯鬼。占曰主以淫泆失政,相死之。
太和三年正月,月晕觜、参五车、毕、东井。二月,月犯心。三月,月再入南斗,填星逆入太微。七月,月犯心。十月,又犯心。十二月,月犯太微左执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壬子,月晕觜、参两肩、五车五星、毕、东井。占曰有赦。十月,大赦天下。二月庚寅,月犯心。三月庚戌,月入南斗口中。占曰大臣诛。九月,定州刺史、安乐王长乐有罪,徵诣京师,赐死。乙卯,月入南斗口中。七月癸未,月犯心。十月,月犯心。十二月丙戌,月犯太微左执法。占曰大臣有忧。四年正月,襄城王韩颓有罪,削爵徒边。 又按《后志》:三月,月犯心。心为天王,又宋分。三月,填星逆行入太微,留左掖门内。占曰土守南宫,必有破国易代。逆行者,事逆也。自元年三月至二年六月,月行五犯太微,与刘氏篡晋同占。又自元年八月至三年五月,月行六犯南斗,入魁中。斗为大人寿命,且吴分。是时冯太后专政,而宋将萧道成亦擅威福之权,方图刘氏。宋司徒袁粲起兵石头,沈攸之起兵江陵,将诛之,不剋,皆为所杀。三年四月,竟篡其君而自立,是为齐帝。是年五月,又害宋君于丹阳宫。
〈注〉元年十月,月犯昴,为刑狱事。二年六月,月犯房。占曰贵人有诛者。或曰月犯斗,亦大臣之谪也。其后李惠伏诛,宜都、长乐王并赐死。又元年二月壬戌,月在井,晕参、毕、两河、五车。占曰大赦。至八月,大赦天下。三年正月壬子,又晕觜、参、昴、毕、五车、东井。至十月,大赦天下。
太和四年春,月掩火。正月,月晕参、五车、东井。月犯心。二月,月犯轩辕,又犯太微左执法,掩荧惑。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丁未,月在毕,晕参两肩、五车、东井。丁巳,月犯心。占曰人伐其主。五年二月,沙门法秀谋反,伏诛。二月己卯,月犯轩辕北第二星。辛巳,月犯太微左执法。占曰大臣有忧。闰月,顿丘王李钟葵有罪赐死。乙酉,月掩荧惑。
按《后志注》:春月,又掩火,亦大臣死黜之祥也。又比
年,月再犯昴,亦为狱事与白衣之会也。
太和五年二月,月犯太微,月在翼晕,又犯心。七月,月犯昴。九月,填犯辰星于轸。
太和六年正月,月在毕,晕,犯轩辕,金又犯轩辕。二月,月犯心,又犯斗。五月,月入南斗,又犯昴。七月,大流星起东壁,月犯心。八月,金犯轩辕。十月,荧惑犯上将,大流星入翼,月犯心。
按《魏书·高祖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春二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南头第一星。二月甲辰,月在翼,晕东南,不韨;须臾西北有偏白晕,侵五车二星、东井、北河、舆鬼、柳、北斗、紫微宫、摄提、翼星。戊戌,月犯心,京师不见,济州以闻。七月戊寅,月犯昴。占曰有白衣之会。六年正月,任城王云薨。六年正月癸亥,月在毕,晕参两肩、五车三星胃、昴、毕,京师不见,营州以闻。己巳,月在张,犯轩辕大星。五月戊申,月入南斗口中。戊寅,月犯昴。 又按《后志》:三年,自五月至十二月,月三入斗魁中;四年五月庚戌、七月己巳,又如之;六年二月,又犯斗魁第二星。占曰其国大人忧,不出三年。七月丁未,十月丙申,月再犯心大星;自四年正月至六年二月,又五干之。斗为爵禄之柄,心为布政之宫,月行干而轥之,亦以荐矣。其占曰月犯心,乱臣在侧,有亡君之戒,人主以善事除殃。是时,冯太后将危少主者数矣,帝春秋方富,而承事孝敬,动无违理,故竟得无咎。至六年三月,而齐王殂焉。或曰:月犯斗,其国兵忧。心又豫州也。时比岁连兵南讨,五年二月大破齐师于淮阳,又击齐下蔡军,大败之。 又按《后志》:三年九月庚子,太白犯左执法;十一月丙戌,月犯之;四年二月辛巳,月又犯之;九月壬戌,太白又犯之;五年二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上将;至六年十月乙酉,荧惑又犯之。夫南宫执法,所以纠淫忒,成肃雍;而上将朝廷之辅也。天象若曰;王化将弛,淫风几兴,固不足以令天下矣,而廷臣莫之纠弼,安用之。文明太后虽独厚幸臣,而公卿坐受荣赐者费亦巨亿,盖近乎素餐焉。其三年九月,安乐王长乐下狱死,陇西王源贺薨;四年正月,广川王略薨、襄城王韩颓徙边;七月,顿丘王李钟葵赐死;其后任城王云、中山王睿又薨。比年死黜相继,盖天谪存焉。 又按《后志》:五年九月辛巳,填犯辰星于轸。占曰为饥,为内乱,且有壅川溢水之变。是岁,京师大霖雨,州镇十二饥。至六年七月丙申,又大流星起东壁,光明烛地,尾长二丈馀。东壁,土功之政也。是月发卒五万,通灵丘道。十月己酉,有流星入翼,尾长五丈馀。七星,中州之羽仪;翼,南国也。天象若曰:将择文明之士,使于楚邦焉。明年,员外散骑常侍李彪使齐,始通二国之好焉。
〈注〉四年正月丁未,月在毕,晕参、井、五车,赦祥也。四月,幸廷尉狱,录囚徒。明年二月,大赦。是月,月在翼,有遍日晕,侵五车、东井、轩辕、北河、鬼,至北斗、紫垣、摄提。六年正月癸亥,月在毕,晕参两肩、五车、胃、昴、毕。至甲戌,天下大赦。江南嗣君即位,亦大赦改元。先是三年八月,金犯轩辕;四年二月,又犯轩辕第二星;六年正月,又犯轩辕大星;八月,又犯轩辕左角。左角,后宗也。是时太后淫乱,而幽后之侄娣,又将薄德。天若言曰:是无周南之风,不足训也,故月、太白骤干之。
太和七年五月,月犯南斗。六月,流星大如太白,破为三十,月星陨如虹。有客星在参东。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七年五月辛卯,月犯南斗。 又按《后志》:六月庚午辰时,东北有流星一,大如太白,北流破为三段。十月己亥,星陨如虹。是时,太后专朝,且多外嬖,虽天子犹倚附之,故有干明之谪焉。破而为三,席势者众也。昔春秋星陨如雨,而群阴起霸。其后汉成帝时,旰日晦冥,众星行陨,耀耀如雨,而王氏之祸萌。至是天妖复见,又与元后同符矣。 又按《后志》:十月,有客星大如斗,在参东,似孛。占曰大臣有执主之命者,且岁旱籴贵。
太和八年正月,月在毕,晕。三月,月犯心。四月,蚀斗,又犯昴。五月,月在斗,蚀尽。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八年正月辛巳,月在毕,晕东井、岁星、觜、参两肩、五车。三月己丑,月犯心。四月丁亥,月蚀斗。癸亥,月犯昴,相州以闻。占曰有白衣之会。十一年五月,南平王浑薨。五月丁亥,月在斗,蚀尽。占曰饥。十二月,诏以州镇十五水旱民饥,遣使者循行,问所疾苦,开仓赈恤。 按《后志注》:正月辛巳,月在毕,晕井、岁星、觜、参、五车。占曰有赦,籴贵。其年六月,大赦。冬,州镇十五水旱,人饥。
太和九年正月,月在参,晕。又犯东井。四月,月犯心。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九年正月丁丑,月在参,晕觜,参两肩、东井、北河,五车三星。占曰水。是年,冀定数州水,民有卖男女者。戊申,月犯东井。占曰贵人死,一曰有水。十月,侍中、司徒、魏郡王陈建薨。是年,京师及州镇十二水旱伤稼。四月丁未,月犯心。
按《后志注》:正月,月在参,晕觜、参两肩、五车,为大赦,
为水。戊申,月犯井,为水祥也。是岁,冀定数州大水,人有鬻男女者,京师及州镇十三水旱伤稼。明年,大赦。太和十年八月辰时,有星如流火,又有流星出日西南。九月,荧惑犯岁星。十一月,月犯房。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年十一月辛亥,月犯房。 又按《后志》:八月辰时,有星落如流火三道;戊寅,又有流星出日西南一丈所,西北流,大如太白,至午西破为二段,尾长五尺,复分为二,入云间。仍见者,事荐也,后代其踵而行之,以至于分崩离析乎。九月,荧惑犯岁星。岁主农事,火星以乱气干之,五稼旱伤之象也。占曰元阳以馑,人不安。自八年至十一年,黎人阻饥,且仍岁灾旱。
太和十一年正月,月犯钩钤。二月,月犯东井。三月,月三晕太微。火、土合于南斗,月蚀氐。五月,太白经天昼见,犯毕。六月,月犯斗,又犯建星、岁星。七月,月入东井,太白犯轩辕大星。八月,又犯之,月蚀胃。九月,又在胃蚀。十月,岁、辰、太白合于氐。十一月,月入氐。十二月,月及荧惑合于东壁,又入东井,犯天关。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一年正月丙午,月犯房钩钤。二月癸亥,月犯东井。三月丙申,月三晕太微。庚子,月蚀氐。占曰籴贵。是年,年谷不登,听民出关就食开仓赈恤。六月乙丑,月犯斗。丙寅,月犯建星。七月丁未,月入东井。八月己巳,月蚀胃。占曰有兵。是月,蠕蠕犯塞,遣平原王陆睿讨之。九月戊戌,阴云离合,月在胃蚀。十一月乙巳,月入氐。十二月戊午,月及荧惑合于东壁。甲子,月入东井,犯天关。 又按《后志》:三月丁亥,火、土合于南斗。填为履霜之渐,斗为经始之谋,而天视由之,所以为大人之戒也。占曰其国内乱,不可举事用兵。是时齐主持诸侯王酷甚,虽酒食之馈,犹裁之有司。故天若言曰:非所以保根固本,以贻长代之谋也,内乱由是兴焉。五月丁酉,太白经天,昼见,庚子,遂犯毕。毕又边兵也。是时,蠕蠕寇边。明年,齐将陈达伐我南鄙,陷澧阳。间岁而齐君子子响为有司所御,遂愤怒而反,伏诛。及齐王殂而西昌侯篡之,高、武子孙所在棋布,皆拱手就戮,亦齐君自为之焉。 又按《后志》:七月癸丑,太白犯轩辕大星;八月甲寅,又犯之。皆女君之谪也,天象若曰:轩辕以母万物,由后妃之母兆人也,是固多秽,复将安用之。其物类之感,又稼穑之不滋候也。是岁年谷不登,听人出关就食。明年,州镇十五皆大饥,诏开仓赈乏。间岁,太后崩。 又按《后志》:十月,岁、辰、太白合于氐。是谓惊亡绝行,改立王公。
〈注〉是岁月三入井,金又犯之。占曰阴阳不和,不为水患且大旱。其后连年亢阳,而吴中比岁霖雨伤稼也。六月乙丑,月犯斗;丙寅,遂犯建星。亦图始之谋也。
太和十二年正月,月犯左角。二月,月晕太微,又犯氐。三月,岁星逆行,入氐。四月,月犯东井,犯氐,与岁合宿,月又犯房。六月,月入氐,犯岁星。七月,月犯房,又犯牵牛,犯毕金,犯左角。十一月,月犯东井,又犯左角,太白犯岁,犯火,火犯木。十二月,月犯毕,又犯氐,犯房,太白犯填。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二年正月戊戌,月犯左角。二月壬戌,月晕太微。丁卯,月犯氏。四月癸丑,月犯东井。占曰将死。九月,司徒、淮南王他薨。壬戌,月犯氐,与岁星同在氐。癸亥,月犯房。六月丁巳,月入氐,犯岁星。七月乙酉,月犯房,庚寅,月犯牵牛。庚子,月犯毕。十一月己未,月犯东井。丙寅,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十二年正月,萧颐遣众寇边,淮阳太守王僧俊击走之。十二月甲申,月犯毕,乙未,月犯氐。丙申,月犯房。 又按《后志》:三月甲申,岁星逆行入氐。甲、申,皆齐分也。占曰诸侯王而升为天子者。逆行者,其事逆也。四月,月犯氐,与岁同舍;六月丁巳,月又入氐,犯岁星。月为强大之臣,岁为少君也;与岁同心内宫而干犯之,强宗擅命,逼夺其君之象也。再干之,其事荐至。 又按《后志》:十一月戊午,太白犯岁,又犯火,丧疾之祥。占曰国无兵忧,则君有白衣之会。景寅,火又犯木。占曰内无乱政,则主有丧戚之故。十二月壬寅,太白犯填。占曰金为丧祥,后妃受之。
〈注〉正月戊戌,月犯左角;十一月丙寅,又如之;七月,金又犯左角。角为外朝,且兵政也。占曰不出三年,天下有兵,主子死,大君恶之。至十四年,有子响诛,间岁而齐室乱。
太和十三年正月,月入东井,又掩牵牛。二月,荧惑犯填,月在角,蚀。三月,月犯岁星。四月,月犯房,月、火、金会于井。金犯火,火、水俱入井。六月,月掩牵牛,月犯毕,岁星昼见。七月,月入氐,又犯键闭。九月,月掩毕,又入东井,大流星入紫宫。十月,月掩荧惑,又掩毕,又犯键闭,辰入氐。闰月,火又犯氐。十二月,月入东井,填、辰合于女。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三年正月甲寅,月入东井。壬戌,月掩牵牛。二月己丑,月在角,十五分蚀七。三月庚申,月犯岁星。四月丙戌,月犯房。六月乙酉,月掩牵牛。乙未,月犯毕。占曰贵人死。十二月,司空、河东王苟颓薨。七月丁未,月入氐。戊申,月犯键闭。九月丁巳,月掩毕。庚申,月入东井。十月己卯,月掩荧惑,又掩毕。丁酉,月犯键闭。十二月壬午,月入东井。
又按《后志》:三月庚申,月犯岁;十五年六月,又犯之。
岁星不在宿宫,是为强侯之谴。江南太子、贤王相次薨殁,既而齐武帝殂,太孙幼冲,西昌辅政,竟杀二君而篡之。月再犯于氐及逆行之效也。
〈注〉或曰木,饥祥也。时比岁稼穑不登。
又按《后志》:四月癸丑,月、火、金会于井;辛酉,金犯火;甲戌,火、水又俱入井。皆雨晹失节,万物不成候也。且曰王业将易,诸侯贵人多死。是岁,月行四入氐;十月,辰星入之;闰月丁丑,火犯氐;乙卯,又入之。占曰大旱岁荒,人且相食,国易政,君失宫,远期五年。氐,又女君之府也。是岁,两雍及豫州旱饥。明年,州镇十五大馑。至十四年,太后崩。时江南北连岁灾雨,至十七年,有劫杀之祸,诛死相踵焉。
〈注〉是岁月三犯房;四月,又犯之;七月至十月,再犯键闭。占曰有乱臣,不出三年伐其主。自十二年六月至十四年,再犯牛,又再掩之,凡六犯牛且掩之。牛为吴越,馑祥也,毕,魏分。且曰贵人多死免者。十二年九月,司徒、淮南王佗薨。十三年,光州人王泰反,章武、汝阴、南安三王皆坐赃废,安丰王猛、司空苟颓并薨。十四年,池豆于及库莫奚频犯塞,京兆王废为庶人。
又按《后志》:二月,荧惑犯填。占曰火主凶乱,女君应之。皆文明太后之谪也。先是,十一年六月甲子,岁星昼见;十二月甲戌,又昼见;是岁六月,又如之。岁而鹿于大明,少君象也。是时孝文有仁圣之表,而太后分权以干冒之,及帝春秋方壮,始将经纬礼俗,财成国风。故比年女君之谪屡见,而岁星浸盛,至于不可掩夺矣。且占曰木昼见,主有白衣之会。是岁九月丙午,有大流星自五车北入紫宫,抵天极,有声如雷。占曰天下大凶,国有丧,宫且空。夫五车,君之车府也,天象若曰:是将以丧事有千乘万骑而举者。大有声,其事昭盛。 又按《后志》:十二月戊戌,填星、辰星合于须女。女,齐、吴分。占曰是为雍沮,主令不行,且有阴亲者。太和十四年二月,月犯毕。三月,填星守哭泣,岁星守牛。四月,火犯鬼。六月,月犯亢,大流星出紫宫。八月,月犯牵牛,月、太白皆犯轩辕。十月,月入井,犯太微,太白入氐。十一月,大流星入氐,月犯填星,又犯右执法。十二月,月犯轩辕,又犯左执法。是年,太白三犯荧惑。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四年二月甲戌,月犯毕。六月甲戌,月犯亢。八月乙亥,月犯牵牛。辛卯,月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九月,文明皇太后冯氏崩。十月壬午,月入东井。戊子,月犯太微。十一月戊戌,月犯填星。乙卯,月犯太微右执法。十二月庚辰,月犯轩辕。癸未,月掩太微左执法。 又按《后志》:三月,填星守哭泣。占曰将以女君有哭泣之事。四月丙申,火犯鬼,丧祥也。六月,有大流星从紫宫出,西行。天象又曰:人主将以丧事而出其宫。八月,月、太白皆犯轩辕。九月癸丑而太皇太后崩,帝哭三日不绝声,勺饮不入口者七日,纳菅屦,徒行至陵,其反亦如之,哀毁骨立,杖而后起,虽殊俗之萌,矫然知感焉。自九月至于岁终,凡四谒陵。又荐出紫宫之验也。 又按《后志》:三月庚申,岁星守牛。占曰其君不爱亲戚,贵人多丧;又馑祥也。是岁太白三犯荧惑;十月,太白入氐;十一月,有大流星从南行入氐。甲申,齐邦之物也,金、火相铄,为兵丧,为大人之谪。天象若曰:宿宫有兵丧之故,盛大者循而残之,处其寝庙之中矣。
太和十五年正月,月在张蚀。三月,掩毕。岁犯填,在虚。木、火、土合于虚,火、土相犯。四月,荧惑入羽林,月犯轩辕,又犯太微上将,又犯岁星。五月,月掩太微执法,又掩建星。七月,月犯太微东蕃,又掩建星,犯牵牛。九月,月犯牵牛,入太微,犯右执法。太白犯斗,大流星起少微,入南宫帝座。十月,月犯填星,又犯轩辕。十一月,犯毕,入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五年正月己酉,月在张蚀。三月丙申,月掩毕。占曰有边兵。十六年八月。诏阳平王颐、右仆射陆睿督十二将、七万骑,北讨蠕蠕。四月庚午,月犯轩辕。癸酉,月犯太微东蕃上将。占曰贵人忧。六月,济阴王郁以贪残赐死。癸未,月犯岁星。五月庚子,月掩太微左执法。占曰大臣忧。十七年二月,南平王霄薨。丁未,月掩建星。七月乙未,月犯太微东蕃,辛丑,月掩建星。癸卯,月犯牵牛。九月乙丑,月犯牵牛,占曰大臣有忧。十七年,萧赜死。〈大臣疑当作吴越〉癸未,月入太微,犯右执法。占曰大臣忧。十七年八月,三老、山阳郡开国公尉元薨。十月甲午,月犯填星。戊申,月犯轩辕。十一月乙巳,月犯毕。辛未,月入东井。 又按《后志》:三月壬子,岁犯填,在虚;三月癸巳,木、火、土三星合宿于虚;甲午,火、土相犯。虚,齐也。占曰其国乱专政,内外兵丧,改立侯王。九月乙丑,太白犯斗第四星;戊子,有大流星起少微。入南宫,至帝坐。主有盛大之臣,乘贤以侮其君者。且占曰大人易政。 又按《后志》:四月癸亥,荧惑入羽林。
太和十六年二月,月入氐,太白入羽林。三月,月入羽林。四月,月入太微,又入羽林。五月,月掩南斗,又入羽林。六月,月犯荧惑,又入太微,掩建星,入毕。七月,又入毕,犯轩辕。八月,月犯建星,犯毕,入东井,犯轩辕,又入太微,犯右执法。九月,月掩填星。十月,月入羽林,又入东井。十一月,月犯毕,又入太微,入氐。十二月,月在柳蚀。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六年二月甲辰,月入氐。三月己卯,月入羽林。四月壬辰,月入太微。丙午,月入羽林。五月壬子,月掩南斗第六星。甲戌,月入羽林。六月戊子,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十九年五月,广川王谐薨。己丑,月入太微。丁酉,月掩建星。丁未,月入毕。占曰有边兵。十九年正月,平南将军王肃频破萧鸾军于义阳,降者万馀。七月甲戌,月入毕。丁丑,月犯轩辕。八月壬辰,月犯建星。壬寅,月犯毕。甲辰,月入东井。戊申,月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二十年十月,废皇后冯氏。辛亥,月入太微,犯右执法。九月癸亥,月掩填星。十月辛卯,月入羽林。癸亥,月入东井。十一月甲子,月犯毕。壬申,月入太微。丁丑,月入氐。十二月丁酉,月在柳蚀。占曰国有大事,兵起。十七年八月己丑,车驾发京师南伐,步骑三十馀万。 又按《后志》:二月壬子,太白入羽林。占曰天下兵起。三月己卯,四月丙午,五月甲戌,十月辛卯,月行皆入羽林。
太和十七年正月,月犯轩辕,犯氐,金、木合于危。二月,火、土合于室,太白犯井,又犯鬼。三月,月入太微,掩斗。四月,月入太微,入羽林,太白犯五诸侯。五月,太白昼见,月犯南斗,火、木合于娄,月掩建星。六月,月在女蚀。七月,月入太微,入氐,犯南斗,又犯建。八月,月犯哭星,入羽林,荧惑入井,月入毕,又犯舆鬼,入太微,犯屏。十月,月犯建,又入井。十一月,月犯哭星,又犯东井,入太微,又入氐。十二月,月入羽林,又入太微,又入氐。是年,火入太微宫。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七年正月己丑,月犯轩辕,壬申,月犯氐。三月甲午,月入太微。壬寅,月掩南斗第六星。四月癸丑,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十九年二月辛酉,司徒冯诞薨。壬寅,月入羽林。五月甲子,月犯南斗第六星。乙丑,月掩建星。六月甲午,月在女蚀。占曰旱。二十年,以南北州郡旱,遣侍臣循察,开仓赈恤。七月壬子,月入太微。占曰有反臣。二十年二月,恒州刺史穆泰谋反,伏诛,多所连及。丙辰,月入氐。癸未,月犯南斗第六星。庚申,月犯建星。八月庚寅,月犯哭星。辛卯,月入羽林。丁酉,月入毕。占曰兵起。十九年二月,车驾南伐钟离。辛丑,月犯舆鬼。乙巳,月入太微,犯屏星。十月壬午,月犯建星。甲午,月入东井。十一月壬子,月犯哭星。辛酉,月犯东井前星。丁卯,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有反臣。二十七年四月,大将军,宋王刘昶薨,广州刺史薛法护南叛。壬申,月入氐。十二月辛巳,月入羽林。乙未。月入太微。己亥,月入氐。又按《后志》:正月戊辰,金、木合于危。危,亦齐也。是为人君且罹兵丧之变。四月戊子,太白犯五诸侯。占曰有擅刑以残贼诸侯者。至七月,齐武帝殂,西昌侯以从子干政,竟杀二君而自立,是为齐明帝。于是高、武诸子王侯数十人相次诛夷,殆无遗育矣。虽继体相循,实有革命之祸,故天谪仍见云。 又按《后志》:四月壬寅,八月辛卯,十二月辛巳,月行入羽林,先是,阳平王颐统十二将军骑士七万,北讨蠕蠕。是岁八月,上勒兵三十馀万自将击齐,由是比岁皆有事于南方。又按《后志》:二月庚戌,火、土合于室。室星,先王所以制宫庙也,荧惑天视,填为司空,聚而谋之,其相宅之兆也。且纬曰:人君不失善政,则火土相扶,卜洛之业庶几兴矣。是岁九月,上罢击齐,始大议迁都。冬十月,诏司空穆亮、将作董迩缮洛阳宫室,明年而徙都之。于是更服色,殊徽号,文物大备,得南宫之应焉。 又按《后志》:二月丁丑,太白犯井;辛丑,又犯鬼;五月戊午,昼见;九月,又如之。是谓兵祥,雍州也。是月,火、木合于娄。娄为徐州,占曰其地有乱,万人不安。八月辛巳,荧惑入井。占曰兵革起。明年二月,诏征南将军薛真度督四将出襄阳,大将军刘昶出义阳,徐州刺史元衍出钟离,平南将军刘薛出南郑,皆两雍、徐方之分。后年正月,平南王肃大败齐师于义阳,降者万馀。己亥,上绝淮,登八公山,并淮而东,及钟离乃还。
〈注〉自十五年至十七年,月行七犯建星。建星为忠臣之辅,经代之谋,又吴之分也。十五年,再犯牵牛;十六年至十七年,又四犯南斗。是谓臣干天禄,且曰大人多死者。又十五年七月,金入太微;十七年,火入太微宫。反臣之戒。是岁,月行四入太微,十七年六入太微,比岁凡十干之,而齐君夷其宗室,亦积忍酷甚也。十五年三月,掩毕;十一月,又犯之;十六年五月及七月,月再入毕;八月、十一月又再犯之;十七年八月又入毕。毕为边兵。占曰贵人多死。十五年六月,济阴王郁赐死;十七年,南平王霄、三老尉元皆死;十八年,安定王休死;十九年,司徒冯诞、太师冯熙、广川王谐皆死。十四年十一月,月犯填星;十二月月犯轩辕;十五年十月,月犯填,又犯轩辕;十六年八月,又犯之;九月,月掩填星;十七年正月,月又犯轩辕。皆女君之象也。是时林贵人以故事薨,及冯贵人为后,而其姊谮之,至二十年竟坐废黜,以忧死。幽后继立,又以淫乱不终。凡五星分野,荧惑统朱鸟之宿,而填以轩辕寓之,皆周鹑火之分。室,又并州之分。是为步自并州,而经始洛邑之祥也。
太和十八年二月,月入氐。四月,月在斗蚀。荧惑入轩辕。六月,月入东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八年二月甲午,月入氐。四月庚申,月在斗蚀。六月丁卯,月入东井。 又按《后志》:四月甲寅,荧惑入轩辕,后妃之戒也。是时,左昭仪得幸,方谮诉冯后,上蛊而惑之。故天若言曰:夫肤受之微不可不察,亦自我天视而降鉴焉。太和十九年三月,月犯轩辕。六月,荧惑出端门,金、木合于井。七月,火犯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九年三月己卯,月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二十一年十月,追废贞皇后林氏为庶人。 又按《后志》:六月壬寅,荧惑出于端门。占曰邦有大狱,君子恶之,又更纪立王之戒也。明年,皇太子恂坐不轨,黜为庶人。
〈注〉六月庚申,金、木合于井。七月,火犯井。二十一年十一月,大败齐师于沔北。明年春,复大破之,下二十馀城,于是悉定沔汉诸郡。时江南伪立雍州于襄阳,以总牧西土遗黎,故与东井同候。
太和二十年七月,月掩填星。十月,月在毕蚀。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十年七月辛巳,月掩填星。十月丙午,月在毕蚀。 又按《后志》:七月辛巳,月掩填星。是月,冯后竟废,寻以忧死,而立左昭仪,是为幽后。明年,追废林贞后为庶人。
太和二十一年三月,月犯屏星。四月,月掩房。六月,月掩斗魁。十月,荧惑、岁星合于端门。十二月,月掩心。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十一年三月丁酉,月犯屏星。四月庚午,月掩房星。六月丁卯,月掩斗魁。十二月乙亥,月掩心。 又按《后志》:十月壬午,荧惑、岁星合于端门之内。岁为人君,火主死丧之礼,而陈于门庭,大丧之象也。
太和二十二年正月,大流星起贯索,入天棓,月掩轩辕。二月,月与岁星、荧惑合于右掖门内,月在角蚀。三月,木、火再合于掖门外。七月,月掩心。九月,月蚀昴。十一月,大流星入天津,彗起轩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十二年正月丙申,月掩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二十三年,诏赐皇后冯氏死。二月乙丑,月与岁星、荧惑合于右掖门内。丁卯,月在角蚀。占曰天子忧。二十三年四月,高祖崩。七月乙酉,月掩心。九月庚申,月蚀昴。 又按《后志》:正月,月又掩轩辕。十一月,又彗星起轩辕,历鬼南,及天汉。天又若曰:是固多秽德,宜其彗除矣。行历鬼,又彊死之徵。明年,幽后赐死也。 又按《后志》:二月乙丑,木、火合于掖门内,是夕,月行逮之;三月丙午,木、火俱出掖门外,再合一相犯,月行逮之。后妃预有咎焉。明年四月,宫车晏驾。夫太微,礼乐之庭也。时帝方修礼仪,正丧服,以经人伦之化,竟未就而崩。少君嗣立,其事复寝,缙绅先生咸哀恸焉。故天视奉而修之,是以徘徊南宫,盖皇天有以著慎终归厚之情。或曰合于天庭南方,有反臣之戒。是时齐明帝殂,比及三年而乱兵四交宫掖,既而萧衍戡之,竟覆齐室云。
〈注〉十一月,有流星照地,至天津而灭。占曰将有楼船之攻,人君以大众行。二十二年而上南伐。是岁之正月,有流星大如三斗瓶,起贯索,东北流,光烛地,经天棓乃灭,有声如雷。天棓,天子先驱也。占曰国中贵人有死者,且大赦。至三月,上南征不豫,诏武卫元嵩诣洛阳,赐皇后死。
太和二十三年二月,月在轸蚀。六月,月掩房,又掩箕。八月,月在壁蚀。十一月,月在毕,晕昴、觜、参、五车。十二月,月掩昴,又掩五车。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十三年二月壬戌,月在轸蚀。六月癸未,月掩房南头第二星。甲申,月掩箕北头第一星。八月,月在壁,蚀子巳上。十一月癸丑,月在毕,晕昴、觜、参、五车。十二月己卯,月掩昴。辛巳,月掩五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