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立法比较逐路纲运奏(大观元年正月) 宋 · 吴择仁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六七
本司总领东南粮运,近年玩习苟简,职事不修,纲运败坏,沉失官物。臣昔任南转运司属官,上供一百二十万,计一百一十五纲。田子谅、王祖道曾减至六十纲,岁额数足。后来却添至一百五纲,般运不办,并无劝沮。臣欲乞到任日,会计利害,召遣官属商议讲究,申请立法。亦乞奏计日,具逐路于纲运比较进呈,断自宸衷,赏罚施行。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二之三二(第四册第三二五○页)。又见同书职官四二之三六(第四册第三三五二页)。
奉诏相度水运事宜奏(大观二年五月) 宋 · 吴择仁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六七
奉诏四辅各积粮草五百万,内北辅将来计置溯河寄洛口,入大河,下至临河县,置车铺般摺。臣今先次相度,汜水县去河约一里,有都大巡河廨宇,可就本处踏逐仓敖卸纳,就委都大官照管,盘装入黄河船,顺流入北辅。又荣泽县通洛埧闸至黄河三十里,自来遇汴水泛涨,黄、汴两河船筏往来,若计置得粮斛数多,亦可至时装发。又南辅潩河自长葛县西十里堰,断引水东入茶磨,向下开修十七里,取退水还河,足以行运。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七之四(第五册第五六一四页)。又见同书食货四三之五(第六册第五五七五页)。
条画西辅般运事宜奏(大观二年五月) 宋 · 吴择仁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六七、《宋会要辑稿》食货四八之一九(第六册第五六三二页)、《宋史》卷一七五《食货志》上三
西辅军粮税赋外,发运司岁拨八万硕贴助,于荥泽下卸,至州尚四十五里,遂具申请,已奉诏摆置车子三铺,每铺七十人,每月可运八千四百硕。兵车已足,见修置铺屋,候纲到般摺。向去运粮渐多,即据数增添铺兵施行。臣踏逐得西辅北门外金水河去州仓甚近,见有官私小船往来,若将来汴河般运北转军粮数多,即打造或收小船相兼使用,于就近仓场剥卸装发,庶西铺般运不致拥滞,易见次第,乞付臣续次条画。
乞诸路岁具户口增减实帐奏(大观三年正月) 宋 · 吴择仁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六七
地官之职,掌户口版籍,实赋税力役之所自出,民事之先务也。今承平日久,生齿繁庶,而天下所尚因仍旧籍,略加增损,具文而已。户口登耗,无由尽知。乞自今岁具增减实帐,每路委监司一员,类聚上户部,置籍销注。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二之三(第六册第五○○九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九之七九(第七册第六三六九页)。
乞户部行下泛买等只许支拨有额钱奏(大观三年三月) 宋 · 吴择仁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六七、《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一之三六(第六册第五六九二页)
勘会户部财计,总诸路无额上供钱岁百馀万,名色至多,全赖检察。近诸路将应就支钱物,各指用无额上供,以其岁收不同,事目繁碎,若吏彊官怠,得以侵隐。今相度欲乞本部行下泛买等,只许支拨有额钱,或不足,转运司以邻郡通支。如违,以擅支封桩钱物法施行。
乞计结逐路盐酒税课利奏 宋 · 吴择仁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六七
本司领东南大计,逐路盐酒税课利,自来未曾立法,转运司衮同支使。欲令于诸路系省历内,据分数计结声说出本司所总盐酒税钱逐时已支、见在实数,庶今后易为检察(《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二之三六。第四册第三二五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