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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俨五代至宋初 919 — 960
北海渚宫 五代至宋初 · 窦俨
七言绝句 押寒韵
纪南南望水城宽,水色天光混一般。
大抵江乡足诗景,咏吟如把画图看(《舆地纪胜》卷六五《荆湖北路·江陵府下》)
请禁诸镇酷刑疏晋开运三年 五代至宋初 · 窦俨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三九、《旧五代史》卷一四七《刑法志》、《宋史》卷二六三《窦俨传》、《全唐文》卷八六三
臣伏睹《名例律》疏云:「死刑者,古先哲王,则天垂象,本欲生之,义期止杀。
绞斩之坐,皆刑之极也」。
又准天成三年闰八月二十三日敕,行极法日,宜不举乐,减常膳。
刑部式,决重杖一顿处死,以代极法。
斯皆人君哀矜不舍之道也。
窃以蚩尤为五虐之科,尚行鞭扑;
祖约三章之法,止有死刑。
绞者筋骨相连,斩者头颈异处。
大辟之目,不出两端;
淫刑所兴,近闻数等。
盖缘外地,不守通规,肆率情性,或以长钉贯篸人手足,或以短刀脔割人肌肤,乃至累朝,半生半死。
俾冤声而上达,致和气以有伤。
将宏守位之仁,在峻惟行之令,欲乞特下明敕,严加禁断者。
上治道事宜疏周显德四年 五代至宋初 · 窦俨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三九、《全唐文》卷八六三、《册府元龟》卷四七六、《资治通鉴》卷二九三、《宋史》卷二六三《窦俨传》
伏以历代至理,六纲为首:一曰明礼,礼不明则彝伦不叙。
二曰崇乐,乐不崇则二仪不和。
三曰熙政,政不熙则群务不整。
四曰正刑,刑不正则巨奸不慑。
五曰劝农,农不劝则资泽不流。
六曰经武,武不经则军功不盛。
故礼有纪,若人之衣冠;
乐有章,若人之喉舌;
政有统,若人之情性;
刑有制,若人之呼吸;
农为本,若人之饮食;
武为用,若人之手足。
斯六者,不可斯须而去身也。
陛下思服帝猷,寤寐献纳,亟下方正之诏,廓开艺能之路。
士有一技,必得自效;
学攻百端,靡不明至。
故小臣不揆愚鄙,欲有陈导,于礼、乐、刑、政之内,劝农、经武之中,相今所宜,各具疏列。
其一曰:夫礼者,太一之纪,品物之崇,与天地同其节,与阴阳顺其道。
协于分艺,行于国家。
本之以忠孝,文之以伦义。
君臣、父子、夫妇之制,冠婚、丧祭、射御之容,朝聘、享宴之宜,军旅、田猎之事,各有宜称,不相侵越。
所以讲信修睦,所以洗心防患。
上得之尊,下得之安。
定亲疏而别同异,明是非而彰贵贱。
执之则致福,缪之则招悔。
宪物成教,崇政明本,未有不由于礼者也。
自五帝之后,三王以来,有益有损,或因或革,咸有章宪,书于册书,浩浩千编,不可遽悉。
越在唐室,典章颇盛。
程轨量,昭采物,酌中古训,垂法百代,则有《开元礼》在。
纪先后,明得失,次其沿变,志其楷式,则有《通典》在。
录一朝之事,包五礼之仪,义类相从,讨寻不紊,则有《会要》在。
此三者,圣教经制,国之大综也。
爰自梁朝之后,仍世多故。
典台之官,皆差使于公务;
礼直之吏,悉昧昏于检按。
至今每有戎祀之事,朝会之期,多于市廛草议定注,前后矛盾,卒多秕稗。
臣窃以保残守阙,因狭就寡,乃暗主之事,非明君所为,岂可以光陛下超世之宏图,为大朝千载之盛美也?
所宜阐令猷,以立国典;
缀叙旧书,以为邦纪。
义在精审,理资端要,可以范围五帝,楷则万古,彰陛下之圣明,礼不虚道者也。
伏请依《唐会要》所设门类,上自五帝,迄于圣朝,凡所施为,悉令编次;
凡关礼乐,无有阙漏。
《开元礼》、《通典》之书,包综于内,名之曰《大周礼》,俾礼院掌之。
太常博士如得其人,宜久其职。
年深则兼官在任,勿使旁转。
如是则助风教而弥隆,升典制于将替,隐核前轨,声施无穷者也。
其二曰:夫乐者,以德为本,以声传御。
中出所以导志,外扬所以审政。
有天地辰宿,有轨数形色,有阴阳逆顺,有离合隐见。
天数五,地数六,六五相合,故十一月至,生黄钟。
黄钟者,同律之主,五音之元宫也。
元宫之谐于仲吕,母子也。
传于林钟,夫妇也。
回于大簇,父子也。
聚于南吕,子妇也。
两阳必争,二阴必乖,故抗衡者多异。
前五相追而后五相随,盖由是也。
一章之中,凡有七闰。
亥未巳丑酉午寅者,七闰之正也。
日有盈缩之度,月有迟速之期,故或进于前,或退于后,阴阳之理也。
六钟六间十二节,凡二十有四位,声气之大率也。
平分为七直,而略其馀,则子寅卯巳未酉戌谓之羽,子寅辰午未酉亥谓之宫,子丑卯巳未申戌谓之角,子卯辰巳未酉戌谓之商。
此四者,靡靡成章,峻而清厉,郑卫之音也。
与夫推历生律,以律命宫,九六之偶,旋相为宫,三正生天地之美,七宗固阴阳之序者,于其通人神,宜岁功,生成范宜之德,纪协长大之算,则精粗异矣。
在乎审治乱,察盛衰,原性情,应形兆,则殊涂而同归也。
三正者,一为天,二为地,三为人。
七宗者,黄钟为宫,大簇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
角为木,商为金,宫为土,变徵为日,变宫为月,徵为火,羽为水。
龙角、元龟、天豕、井侯主乎角,平亢、河鼓、楼聚、舆鬼主乎商,天根、须女、庖俎、鸟啄主乎宫,辰马、阴虚、耗头、天都主乎变徵,大火、兵封、天高、鸟翼主乎变宫,龙尾、元窒、四兵、天倡主乎徵,天津、东壁、参伐、輹车主乎羽。
角之数六十有四,商之数七十有二,宫之数八十有一,变徵之数五十有六,变宫之数四十有二,徵之数五十有四,羽之数四十有八,极商之数九十,阳之数一百二十有八,阴之数一百一十有二,五音之数毕矣。
神无形而有化,处乎声之门。
故昭之以音,合之以算。
音以定主,算以来象。
触于耳而激于心,然后可言其乐也。
其音五,其声十二,其调六十,雅部之乐也。
其音四,其声八,其调二十有四,胡部之乐也。
隋唐以来,乐兼夷夏;
天宝之世,雅部大备。
宝应之后,音律渐衰。
郊庙殿廷,旧事失次。
黄巢荡覆京兆,钟磬皆毁。
龙纪返正之岁,有司别创乐悬,乘风虽存,旋宫何在?
音范寖失,至今阙然。
岂可以一时偶失之事,为百代无穷之制?
何以训正四方,绥和百神?
轨物垂则,示人之极也。
昔唐虞历载,颂声方作。
文武相继,乐教大同。
陛下布昭圣武,彰信天下,宗社灵祇,聿监明德。
所宜宪章成式,不失旧物,原始以要终,体本以正末,使乐与天地同和,礼与天地同节。
伏请命博通之士,上自五帝,迄于圣朝,凡乐章沿革,总次编录。
凡三弦之通,七弦之琴,十三弦之筝,二十弦之离,二十五弦之瑟,三漏之籥,六漏之簥,七漏之笛,八漏之篪,十三管之和,十七管之笙,十九管之,二十三管之箫,皆列谱记,对而合之。
类从声等,虽异必通。
编于历代《乐录》之后,永为定式,名之《大周正乐》。
俾乐寺掌之,依文教习,务在齐肃。
如是则可以移风俗,和上下。
和顺之象著,则嘉盛之德备,则六变至幽深,九奏达高明,知乐之为大者也。
其三曰:夫政者,正也。
正率下,下思尽诚,则上无阙政。
人能持政,非政持人。
若失人而务政,则虽勤而何益?
故人道敏政,政在择人。
择人之先,自相而始。
登庸廊庙,则有经启措置之权;
入侍帷幄,则有将近承弼之任。
机事攸综,号令攸发,平章于百揆,维制于四方,不可不重也。
唐末政出中要,轻于爰立,才处辅相之任,便兼公揆之官。
卿大夫奔竞公行,礼让道息。
未得之日,则以致身富贵为驰骛;
既得之后,则以与国休戚为忧虞。
乃三缄于统要之司,独善于兼济之职。
但思解密勿之务,守崇重之官,逍遥林亭保安宗族。
于身之谋甚利,于国之效如何!
方今宰臣,实罄忠力。
燮和元化,则岁以之丰稔;
攸叙彝伦,则时以之雍靖。
上无阙政,下无异议,固能明举贤才,罗济经略也。
伏请宰臣于南宫三品之中,两省给舍已上,有能经营国家,宁卫社稷者,具名以举。
若陛下素谙才业,上符定制,则辅相公揆之授,诚亦得宜。
陛下向不知名,或官品未称,则令以本官权知政事
尚书丞郎权知政事,则兼散骑常侍之官。
陛下岁年之间,察其为作,如能兴利除害,献可替否,进贤才,退不肖,则迁其官,加其秩。
官高者则受平章事,未高者但循资而转,且令权知。
如其非才,即便守本官,罢知政事,让其举主,令廷谢知过,亦由子玉败军、令尹当责之义也。
《书》曰「试可乃已」,又曰「历试诸艰」。
今班行之中,有员无职者大半,可令量才授任,临事制宜。
出则以公务效试,入则以旧位登叙。
任事者有赏,不任事者当黜。
黜陟既明,天下自正。
此则为政之道毕矣。
其四曰:刑者,五行之鞭策,五性之权衡,下民之堤防,有国之纪律。
自古五刑之设,期于无刑。
仲尼曰:「民有轻辜,必求其善,以赦其过;
民有大罪,必原其故,以辅其化」。
如有死罪,期使之生,则其善也。
刑肃俗弊,《礼》谓疵国;
胜残去杀,《传》称善人。
昔汉文断狱四百,殆致刑措。
唐朝贞观之世,岁决死罪二人。
今陛下恤刑慎狱,义权情恕,非不至也,而天下冒禁丽法者甚众,殊死大辟者颇多,盖由未塞其源,而理其著者也。
省刑之要,厥有二端:一者谨吏,二者息盗。
谨吏在乎责长,息盗在乎类取。
吴姬群笑,孙武加戮于队长,此责长之明效也;
襄民不道,班伯得贼于首豪,此息盗之良术也。
夫一县之政,总于令长;
长正,下吏自肃。
一州之权,统于牧守,牧守缪,僚属必滥。
滥之与肃,上使然也。
近代下民之讼,多讼令佐;
敢诉牧守,十中或一。
讼令佐者,皆理察;
讼牧守者,十无一问。
纵或诘之,而归罪陪隶者众矣。
斧钺不用,刀锯日弊,古人耻之。
典刑不阿贵贱,贵犹当罚,贱者自戒。
如是则官吏畏法,刑损其半矣。
而又除其寇盗,使无逸越。
除盗之术,大概有三:一者,使贱人徒侣,自相纠告,纠告不虚,则以所告贼产之半,赏其告者。
或一人能告十贼,亦以十贼半产与之。
亲属之间,比许容隐,在于用权救弊,亦可暂更。
今后有骨肉为非,许令首告。
然所被告者,不可令至极刑,伤宗族之情,失风教之义。
令通指同行徒侣,则除恶甚多。
骨肉所首之人,特与疏放。
如是则同恶自相疑阻,争先于陈告;
骨肉欲保其亲,竞来于原首。
此息盗之上策也。
二者,如郑州新郑一县,团结乡社之人,名为义营,分立将佐
一户为贼,则累其一村;
一户被劫,则罪其一将。
大举鼓声之所,壮丁云集。
贼徒至多,不过一二十数;
义营所聚,动及百人。
贼人奔逃,无有免者。
见今郑州封内,唯新郑独免敚勷。
顷岁尉氏强民,潜往密县行劫,回入新郑疆界,杀获苦无漏遗。
岂止自部之中,不留凶慝;
兼令涉境之寇,难出网罗。
此息盗之中策也。
三者,有贼之后,村人报镇,镇将诣村验踪。
团保限外不能获贼,罪罚镇戍。
此息盗之下策也。
如是则奸盗渐息,刑又损其半矣,何虑汉文之年、贞观之世,不在于今时矣?
其五曰:农者,至正之道,自然之资,为邦大本,当今急务。
欲国家之康济,在府库之充盈;
欲府库之充盈,在田畴之修辟。
人力可以课致,地利可以计生。
若地利有遗,人力不劝,欲邦宁本固,化洽时雍,不可得也。
今宰牧怠职,百姓怠业,旷土不垦,履亩是忧。
但随宜以耕耘,惟天时而是赖。
茍有水旱,其将奈何?
危殆之机,在乎返掌。
晋朝开运之岁,即其验欤。
夫欲富国强兵,爱民利物,兴事任力,崇德尊道,敷至化,恢长御,革颓风,洽丰泽,无不由家给人足而驯至其道也。
家给人足,始于务农。
务农之原,实有三术。
一曰广田,二曰已债,三曰节费。
广田则所获丰羡,已债则储积可保,节费则岁计有馀。
今民不广田,良有以也。
盖虑无尽地之稼,括为税簿,则并竭所收,输不满要,谁不惧也?
晋、汉二代,累发德音,使民多种广耕,只以旧额供赋。
既种之后,旋以见苗计租,以至仓箱匮空,乡井愁叹。
先皇享御之始,赦书节文之中,亦劝民勤劳,不殊前意。
至今旷隙之地,荒莱不开,由于诚信前失,民无固志者也。
夫为政之先,莫若著信。
商君移木,岂礼也哉?
盖使人信之,则无不治也。
陛下宜散下明诏,使民广田,但输旧租,永不简案。
上言宗庙,以表至诚。
令州郡悬法之所,刻石示民,民必信之,而田广矣。
田广则多获,多获则民足。
王者藏于天下,实一国之富完。
此广田之上策也。
小亩步百,周之制也;
中亩二百四十,汉之制也;
大亩三百六十,齐鲁之制也。
今所用者,汉之中亩。
若步以大亩之田,输其中亩之税;
或额不敷旧,则虚加满之。
逮于次年,而田自多矣。
此广田之中策也。
前所言已债、节费,利莫大焉。
今编户之氓,以债成俗。
赋税之外,罄不偿债。
收获才毕,率无囷仓。
官有科折之弊,私有酺醵之缗,倍称速息,半价速卖,则利贷一斗,而偿四斗矣。
欲民不困,岂可哉!
此外乡闾之中,尝有酒食之耗,谄僧佞佛,相扇成风。
且瑞雪甘雨,和风所致,非为一乡一里委曲而降。
小民无知,竞作斋赛,一岁之内,数数有之。
是则债利之劫民也,将倍于公赋;
斋赛之蠹民也,又等于王租。
欲民之饶,终不可致。
莫若已债节费,归利于民。
起于来年,不得通债。
今岁见偿之者,但令以本债偿之,留其利馀,为民不债之备,则民食资半矣。
夫阳秋之候,豺獭尚祭,民祭里社,自古而然。
宜于二社之辰,得以祭馀,共相饮食。
其馀祈祷散赛之事,严禁罢之,则民食又资其半矣。
民食既足,则民力普存;
民力普存,则穑事敦业;
穑事敦业,财用益丰。
因其利而利之,则国富刑清,天下知礼节矣。
其六曰:兵者,所以成武功,遏乱略,行天讨,顺人心,混一区宇,昭宣文德。
三五之代,不能去兵。
故轩战阪泉,尧征丹浦,西伯戡黎之诰,成王践奄之誓,即其前躅也。
陛下卜世之数,莫知其纪。
五德所正涖,万方之率从。
未占而孚契人心,不戒而谋同时利。
淮南李景,负固不宾。
陛下神略内融,大权潜运,整军经武,倏往忽来。
戎路一巡,则八州降附;
灵旗再指,则四塞荡平。
归命者一一皆存,来战者万万无免。
偏师献捷,迨有百数。
仁赡交背以请命,寿春全城而北迁。
淮上咽喉,古来未有。
命以众击寡,以尊伐卑,以正破伪,以强陵弱,鲜不克矣。
然兵道贵速,速则惠民
在敌境者,免驱掠俘馘之无期;
处内地者,免资粮供亿之为役。
荆湖两浙,并有舟师,闻其水战之利,胜于淮寇。
皆未肯协心齐力,犄角成功者,盖虑吞韩并魏,灭虞兼虢,唇亡齿寒,势之惧也。
陛下宜分命使臣,谕其成策,锡之以丹书铁契,质之以左宗右社,其三方协同大举。
秣陵沦陷,南服怀柔,则元功盛勋,当崇赏厚报,俾百世传袭,保其江山,旌旗服章,僚属官秩,咸用旧制,朝廷弗询。
彼既信誓之文,又蒙宽大之诏,必能禀大君之神算,藉清庙之灵祥,亲督蒙冲,横江长骛。
李景必分兵禦拒,首尾支离。
陛下乃躬御六师,方轨南进,驻驿江北,图惟厥成。
则濠、庐等州,可不攻而拔矣。
陈政事疏 五代至宋初 · 窦俨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三九、《全唐文》卷八六三、《宋史》卷二六三《窦俨传》
臣伏睹御札,应内外臣寮,有所见所闻,并许上章议论者。
臣菲才寡识,备位旷官,仰承纶綍之言,聊贡刍荛之说。
其一曰:伏以设官分职,授政任功,欲为政之有伦,在命官之无旷。
今朝廷多士,省寺华资,无事有员,十乃六七,止于计月待奉,计年待迁。
其中廉干之人,不无愧耻之意。
如非历试,何展公才。
伏请改两畿诸县及外州府五千户上县为县大夫,升为从五品下。
大夫府尹,亦如赤令之仪。
其诸州府县大夫见本部长官,如宾从之礼。
郎中员外郎、起居、补阙、拾遗、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光禄少卿以下四品太常丞以下五品等,并得衣朱紫。
为之满日,当在朝一任,约旧官迁二等。
拾遗、监察除授回日,即为起居、侍御史中行员外郎
若前官不是三署,即罢后一年,方得求事。
如此,则士大夫足以陈力,贤不肖无以驾肩,各系否臧,明行黜陟,利民益国,斯实良规。
其二曰:为国为家之方,守谷守帛而已,二者不出于国,而出于民。
其道在天,其利在地。
得其理者蕃阜增积,失其理者耗啬焦劳。
民之颛蒙,宜有劝教。
伏请于《齐民要术》及《四时纂要》、《韦氏月录》之中,采其关于田蚕园圃之事,集为一卷,下三司彫木版广印,颁下诸州,流布民间。
乐章当易新词奏建隆元年三月 五代至宋初 · 窦俨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宋会要辑稿》乐四之九(第一册第三二六页)、《宋史》卷一二六《乐志》一、《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一
三、五之兴,礼乐不相沿袭。
洪惟圣宋,肇建皇极,一代之乐,宜乎立名。
禋享宴会乐章,固当易以新词,式遵旧典。
皇祖考谥号议建隆元年三月 五代至宋初 · 窦俨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太常因革礼》卷八九、《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一一(第二册第一六一七页)
臣闻王者受命,祖宗发祥。
上理以遵,奉先之道,靡不致诚清庙,追谥洪名,炤字其墙垣,放像其宫室。
奉神涖止,思孝齐如。
爰稽考于前朝,咸遵行于盛礼。
伏惟皇帝陛下应机御极,惟德司元。
休气荣光,祚长于天渐;
赤文丹字,德兆于灵图。
乘运膺期,变家为国。
夫乾坤不能顿为寒暑,渐于阳秋;
君后不能骤作基扃,在乎祖考。
恭惟皇高祖文安府君履行高洁,蕴德粹深,宏阐英风,遐钟圣世。
惟克成之鸿烈,自开始之长源
谨案《谥法》:「道德博闻曰文,聪明睿哲曰献」。
请上尊谥曰文献皇帝庙号僖祖,陵号钦陵。
恭惟皇曾祖中宪府君英彦睿圣,温明惠哲,贻谋赐善,奕世重光。
传积圣以无穷,实先机而有兆。
谨案《谥法》:「柔质慈明曰惠,至义德行曰元」。
请上尊谥曰惠元皇帝庙号顺祖,陵号康陵。
恭惟皇祖骁卫府君冲素无渝,光谦是尚,树基立本,绩义经仁。
今赤口之君尊,自黄裳之隆古。
谨案《谥法》:「平易不庇曰简,正德美容曰恭」。
请上尊谥曰简恭皇帝庙号翼祖,陵号定陵
恭惟皇考太尉府君明允笃诚,肃恭纯懿。
武全七德,排大敌而立丰功;
善降百祥,保太和而御遐福。
美谈同于万口,休咏播于八音。
焜耀耿光,权舆本命。
谨案《谥法》:「明德有功曰昭,折冲禦侮曰武」。
请上尊谥曰昭武皇帝庙号宣祖,陵号安陵
又案《谥法》:「行见中外曰懿,容义参美曰明,布德执义曰穆」。
高祖妣崔氏,请上尊谥曰文懿皇后
皇曾祖妣氏,请上尊谥曰惠明皇后
皇祖妣京兆太夫人刘氏,请上尊谥曰简穆皇后
伏以谥也者,行之丹青;
号也者,言之表著。
谥无以彰其迹,非号无以辨其名。
是以开创之君,追崇其礼,增敷前烈,恢阐令猷。
俾徽音永流,异世弥振,以对天地,以虔宗祧。
师师在位之庶官,颙颙式瞻于盛典。
新定三礼图序建隆二年 五代至宋初 · 窦俨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玉海》卷五六、《经义考》卷一六三、《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一一
昔者秦始皇之重法术,而天下贵刑名;
魏文帝之恶方严,而人间尚通变。
上之化下,下必从焉。
是以双剑崇节,飞白成俗,挟琴饰容,赴曲增抃,自然之道也。
周世宗暨今皇帝恢尧舜之典则,总商之礼文,思隆大猷,崇正旧物,仪形作范,旁诏四方。
常恨近代以来不能慕远,无所釐革,溺于因循,传积世之渐讹,为千载之绝轨,去圣辽夐,名实谬乖,朱紫混淆,郑雅交杂,痛心疾首,求以正之。
而名儒向风,适其所愿。
国子司业太常博士聂崇义垂髦之岁,笃志于礼,《礼》经之内,游刃其间。
每谓《春秋》不经,仲尼耻是;
《关雎》既乱,师挚悯之。
今吉凶之容,礼乐之器,制度舛错,失之甚焉。
施之于家,犹曰不可,朝廷之大,宁容滥渎?
欲正失于得,返邪于正,潜访同志,定其《礼图》。
而所学有浅深,所见有差异。
作舍道侧,三年不成,众口云云,何所不至?
会国朝创制彝器,迨于车服,乃究其轨量,亲自规模,举之措之,或沿或革,从理以变,惟适其本,时之学者,晓然服义。
于是博采《三礼》旧图,凡得六本,大同小异,其犹面焉。
「至当归一」之言,岂容如是?
「吾谁适从」之叹,盖起于斯。
何以光隆于一时,垂裕于千古?
遂钻研寻绎,推较详求,原始以要终,体本以正末,躬命缋素,不差毫釐。
率文而行,恐迷其形范;
以图为正,则应若宫商。
凡旧图之是者,则率由旧章,顺考古典;
否者则当理弹射,以实裁量;
通者则惠朔用其互闻,吕望存其两说。
非其学无以臻其极,非其明无以宣其象。
遵其文,绎其器,文象推合,略无差较。
作程立制,昭示无穷。
匪哲匪勤,理无攸济;
既勤且哲,何滞不通!
有以见临事尽心,当官御物。
官不同事,人不同能,得其能则成,失其能则败。
《礼图》至此,能事尽焉。
国之礼,事之体,既尽美矣;
物之纪,文之理,又尽善矣。
其新图凡二十卷,附于《古今通礼》之中。
是书纂述之初,诏俨总领其事,故作序焉。
按:《析城郑氏家塾重校三礼图》卷首,四部丛刊三编本。
贞元泗州大水论 五代至宋初 · 窦俨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三、全宋文卷三九
夫水沴所具,厥有二理,一曰数,二曰政。
天地有五德,一曰润,二曰暵,三曰生,四曰成,五曰动。
五德者,阴阳之使也。
阴阳者,水火之本也。
阴阳有常德,故水火有常分。
奇耦收半,盈虚有准,谓之通正;
羡倍过亢,极无不至,谓之咎徵。
二者大期,率有常数。
除之主始于渊献,水之行纪于九六,凡千有七百二十有八岁为浩浩之会。
当是时也,阴布固阳,澍雨天下,百水灌注,涨其通川
岸不受馀,则旁吞原隰;
科坎平概,则漂垫方割。
虽尧、舜在上,皋、夔佐政,亦不能弭其沴也。
过此以还,则系于时政。
如其后辟狂妄以自率,权臣冒昧以下专,政不明,贤不章,则苦雨数至,潦水积厚,非阴阳之数也。
贞元壬申之水,非数之期,乃政之感也。
德宗之在位也,启导邪政,狎昵小人。
裴延龄专利为心,阴潜引纳。
陆贽有其位,弃其言。
由是明明上帝,不骏其德,乃降常雨,害于粢盛,百川沸腾,坏民庐舍,固其宜也。
王者苟能修五政,崇五礼,礼不渎,政不紊,则五日一霏微,十日一霢霂,十五日一滂沱,谓之时雨。
所以正五运之制节,占象晷刻,无有差爽,则神农之世其验欤!
按:《全唐文》卷八六三。又见元王恽金堂嘉话》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