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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仪五代至宋初 914 — 966
李昉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七言律诗 押齐韵
厩马牵来哕哕嘶,马蹄随步蹑云梯。
新街锦帐达三字,旧制星垣放五题。
视草健毫从席选,受降恩诏待公批。
仙才已在神仙地,逢见刘晨为指迷(《诗话总龟》前集卷二七引《古今诗话》)
邠州留题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七言绝句 押灰韵
多少樊笼不敢开,强拘物性要相陪。
何时得似邠州,德政临民鹤自来明凌迪知《万姓统谱》卷一七 《万姓统谱》:龙镯字琢成乾德初邠州,宅心以仁,守己以廉。有鹤翔于公庭,州民绘《来鹤图》以颂其德。时学士窦仪以使过邠,留题云云。)
孝明皇后迁祔安陵哀册文乾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宋会要辑稿》礼三一之一四(第二册第一一六○页)
维乾德元年十二月七日孝明皇后崩于滋德殿,以其月庚寅殡于殿之西阶
粤二年三月癸卯,迁座陪葬于西京巩县安陵,礼也。
宫漏将晓,殿帷彻素。
奠玉斝之馀酌,移金釭之残炷。
阶进龙輴,仗随鸾辂。
命妇咸臻而景从,内亲如初而孺慕。
自永巷以长辞,由阊门而远溯。
皇帝抚汉剑以悼往,瞻轩星而念忘。
长秋阒其无人,天姿惨惨;
羽葆御而不返,圣心惶惶。
词臣奉诏,恭述遗芳。
其词曰:轻清为天,沉潜为地。
阳曜垂照,素灵攸俪。
乃命以后,作配于帝。
所以往圣删《诗》,用兹首《关雎》之义;
前王制礼,于斯创人伦之始。
在昔龙德或跃,凤兆爰符。
门崇阀阅,族茂膏腴。
佔淮契乎遐福,迁晋赖于嘉谟。
纷纶轩冕,赫奕彤玈。
乃生圣范,合此昌图
涂山之佐,叶沩汭之兴虞。
清风允穆,淑问诞敷。
顺化人,皆除妒媚;
幽闲慎独,不愿游娱。
常滋兰畹,以抚椒涂。
至仁加于群族,大孝奉于先姑。
六宫以和,八妾以肃。
奉严禋于清庙,勤率纮綖;
体光生于方祗,教先穜稑。
俭取《葛覃》,仁遵《樛木》。
闻三英之绂带,则载悦载忻;
顾百子之寝床,则以鞠以育。
方集克门之庆,永华封之祝。
呜呼哀哉!
毓德虽高,降年不永。
神徒罄于禳禬,天何深于灾眚!
涪公罔效,彭尸作梗。
浮生易化,爽延祐于大期;
阴骘难知,遽收华于短景。
复衣箧兮不开,仙軿往兮莫回。
捐沉沉之紫掖,游杳杳之丹台。
呜呼哀哉!
龟策叶吉,龙輴用迁。
笳箫呜咽,仗卫骈阗。
侍先皇之弓剑,从太后之杯棬。
新城之山烟幂幂,去途之野草绵绵。
伊洛萦回于封外,嵩山巉岩于阙前。
念徽音之远矣,惟此地之终焉。
呜呼哀哉!
条陈贡举事例奏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二、全宋文卷一四
伏以朝廷设科,比来取艺;
州府贡士,祇合荐能。
爰因近年,颇隳旧制。
其举子之弊也,多是才谋习业,便切干名。
《周》《仪》未详,赴三《礼》之举;
《公》《谷》不究,应三《传》之科。
经学则偏试帖由,进士则鲜通经义。
取解之处,诪张妄说于辛勤;
到京之时,奔竞惟求于荐托。
其举送之弊也,多是明知荒浅,具委凶粗。
新差考试之官,利其情礼之物,虽所取无几,实启幸非轻。
凡对问题,任从同议,谩凿通而凿否,了无去以无留,惟徇人情,仅同儿戏。
致令至时就试,不下三千;
每岁登科,罕逾一百。
假使无添而渐放,约须毕世而方周。
乃知难其举,则至公而有益于人;
易其来,则小惠而无实于事。
有益者知滥进不得,必致精勤;
无实者欲多放无能,虚令来往。
且明经所业,包在诸科,近问应者渐多,其研精者益少。
又今之童子,比号神童,既幼稚之年,禀神异之性,语言辨慧,精采英奇,出于自然,有则可举。
窃闻近日,实异于斯,抑嬉戏之心,教念诵之语,断其日月,委以师资。
限隔而游思不容,仆抶而痛楚多及。
孩童之意,本未有知;
父母之情,恐或不忍。
而复省试之际,岁数难知,或念诵分明,则年貌稍过;
或年貌适中,则念诵未精。
及有司之去留,多家人之诉讼。
伏况晋朝之日,罢此三科,年代非遥,敕又见在,今宜釐革,别俾进修。
臣谬以非才,获承此任,本重难而为最,复遗阙以相仍。
虔奉敕文,条奏,或从长而仍旧,亦因弊以改为。
上副圣情,广遵公道。
除依旧格敕施行外,其明经、童子,请却依晋天福五年敕停罢,任改就别科赴举。
进士,请今后省卷限纳五卷已上,于中须有诗赋论各一卷,馀外杂文歌篇,并许同纳,祇不得有神道碑、志文之类。
其帖经对义,并须实考,通三已上为合格,将来却复画试。
候考试终场,其不及第人,以文艺优劣定为五等。
取文字乖舛、词理纰缪最甚者为第五等,殿五举;
其次者为第四等,殿三举;
以次稍优者为第三、第二、第一等,并许次年赴举。
三《礼》,请今后解试省试,第一场《礼记》,第二场《周礼》,第三场《仪礼》。
三《传》,第一场《左氏》,第二场《公羊》,第三场《谷梁》,并终而复始。
学究,请今后《周易》、《尚书》并为一科,每经对墨义三十道,仍问经考试。
《毛诗》依旧为一科,对墨义六十道。
及第后,请并减为七选集。
诸科举人所对策问,或不应问,曰词理乖错者,并当駮落。
其诸科举人,请第一场十否者殿五举,第二场、三场十否者殿三举,其三场内有九否者并殿一举。
进士及诸科所殿举数,并于所试卷子上朱书,封送中书门下,请行指挥,及罪发解试官监官等。
监官试官如受取解人情礼财物,请今后并准枉法赃论。
进士以德行为基,文章为业,茍容欺诈,何称科名?
近年场中多有诈伪,托他人之述作,窃自己之声光,用此面欺,将为身计。
宜加条约,以试轻浮。
今后如有倩人述作文字应举者,许人告言,送本处色役,永不得仕进。
又切览《唐书》,见穆宗礼部侍郎王起奏,所试贡举人试讫,申送中书,候覆讫下当司,然后大字放榜,是时从之。
臣欲请将来考试及第进士,先具姓名杂文申送中书,奏覆讫下当司,与诸科一齐放榜(《全唐文》卷八六二。又见《宋史》卷二六三《窦仪传》。)
画试:《宋史》中华书局标点本校勘记谓当作「画试」。
君臣服冕议建隆二年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
谨案《周礼》:弁师「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里延纽,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
诸侯之缫斿九就,玉三采,其馀如王之事,缫斿皆就,玉瑱、玉笄」。
注:「侯当作公,字之误。其馀谓延纽,皆玄覆朱里,与王同也。玉瑱,塞耳者。」疏云:「王不言玉瑱,于此言之者,王与诸侯,互见为义。是以王言玄冕朱里延纽及朱纮,明诸侯亦有之;诸公玉瑱,明王亦有之。是其互有也。」详此经注疏之文,则是本有充耳。今请令君臣衮冕已下,并画充耳,以合正文。(《太常因革礼》卷二三。又见《宋史》卷一五一《舆服志》三,《续通典》卷五六)。
裁定三礼图驳议及答义奏建隆三年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宋史》卷四三一《聂崇义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宋史纪事本末》卷八
伏以圣人制礼,垂之无穷,儒者据经,所传或异。
年祀寖远,图绘缺然,舛驳弥深,丹青靡据。
聂崇义研求师说,耽味礼经,较于旧图,良有新意。
尹拙承制旨,能罄所闻。
尹拙驳议及聂崇义答义各四卷,臣再加详阅,随而裁置,率用增损,列于注释,共分为十五卷以闻。
进刑统表建隆四年七月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皇朝文鉴》卷六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文翰类选大成》卷一四二
臣闻虞帝聪明,始恤刑而御物;
汉高豁达,先约法以临人。
盖此丹书辅于皇极,礼之失则刑之得,作于凉而弊于贪,百王之损益相因,四海之准绳斯在。
如御勒之持逸驾,犹郛郭之域群居,有国有家,其来尚矣。
伏惟皇帝陛下宝图攸属,骏命是膺。
象日之明,流祥光于有截;
继天而王,垂洪覆于无疆。
乃圣乃神,克明克类。
《河图》八卦,惟上德以潜符;
《洛书》九章,谅至仁而默感。
哀矜在念,钦恤为怀。
网欲自密而疏,文务从微而显。
乃诏执事,明启刑书,俾自我朝,弥隆大典。
贵体时之宽简,使率土以遵行,国有常科,吏无敢侮。
伏以《刑统》,前朝创始,群彦规为。
贯彼旧章,采缀已从于撮要;
属兹新造,发挥愈合于执中。
臣与朝议大夫尚书屯田郎中、权大理少卿柱国苏晓朝散大夫大理正奚屿朝议大夫大理丞柱国臣张希逊等,恭承制旨,同罄考详;
刑部大理法直官陈光乂、冯叔向等俱效检寻,庶无遗漏。
夙宵不怠,缀补俄成。
旧二十一卷,今并目录增为三十一卷。
旧疏议节略,今悉备文。
削出式令宣敕一百九条别编,或归本卷;
又编入后来制敕一十五条,各从门类;
又录出一部律内「馀条准此」四十四条,附《名例》后。
字稍难识者,音于本字之下;
义似难者,并例具别条者,悉注引于其处。
又虑混杂律文,本注并加「释曰」二字以别之。
检讨之司,晓然易达。
其有今昔浸异,轻重难同,或则禁约之科,刑名未备,臣等起请,总三十二条;
其格令宣敕削出及后来至今续降要用者,凡一百六条,今别编分为四卷,名曰《新编敕》。
凡釐革一司一务一州一县之类,非干大例者,不在此数。
草定之初,寻送中书、门下请加裁酌,尽以平章。
今则可否之间,上系宸鉴。
将来若许颁下,请与式令及《新编敕》兼行。
其律并疏,本书所在,依旧收掌
所有《大周刑统》二十一卷,今后不行。
臣等幸偶文明,谬参宪法。
金科奥妙,比亏洞达之能;
丹笔重轻,徒窃讨论之寄。
将尘睿览,唯俟严诛。
按:《宋刑统》卷首,中华书局一九八四年校点本。
新定四时参选条件奏乾德二年二月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
诸州印发春季选人文解,自千里至五千里外,分定日限为五等,各发离本处,及京百司文解,并以正月十五日前到省,馀季准此。
若州府违限及解状内少欠事件,不依程式,本判官罚直,录事参军、本曹官殿选。
诸州员阙,并仰申阙解条样,以木夹重封题号,逐季入递送格式
其百司技术官阙解,亦准此。
季内不至及有漏误,诸州本判官以下罚直、殿选,京百司本官奏裁。
诸司归司官合格日,四时奏年满,俟敕下,准格取本司文解赴集,流内铨据状申奏,依四时取解参选。
左右仆射东宫三师为表首议乾德二年六月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皇朝文鉴》卷一○五、《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九、《宋会要辑稿》仪制七之一五(第二册第一九五七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
尚书省牒,奉前月二十八日敕节文,御史台太常礼院左右仆射、东宫三师为表首,未有所从,令臣等参议以闻者。
臣等今详东宫三师为表首,讨论故实,全无證据。
左右仆射,援引制敕,合为表首者,其事有六。
谨按《周官》,先叙六官
又准《六典》,尚书为百官之本。
今自一品至六品常参官,每班以尚书省官为首,则仆射合为表首一也。
又按《唐会要》及《礼阁新仪》,贞元二年十月七日御史台奏:每有庆贺及须上表,并令上公行之;
如无上公,即尚书令、仆已下行之。
嗣王合随宗正,若有班位,合依王品。
此则嗣王虽一品,不得为表首二也。
又据故事,仆射位次三公,则仆射合为表首三也。
又准故事,仆射是百寮师长,即无东宫一品为师长之文。
是知上台表章,仆射当为表首四也。
又准晋天福二年敕节文:今后凡有谢贺上表,并令上公行之;
三公阙,令仆射行之。
则上台表章,仆射当为表首五也。
又立班之制,卑者先入后出,尊者后入先出。
见今东宫一品立定,仆射乃入。
仆射既退,两省班退后,东宫一品方出。
即轻先重后之礼较然可知。
仆射合为表首六也。
伏以百王仪制,历代遵承,凡欲改更,必求典故。
御史台检讨有凭,事理甚允。
议者或引百寮起居之日,宰相偶不押班东宫一品在前,不可却通仆射
臣等答曰:必若合通前立之者,则两省官班在前,如通最在前班,必宰相之次为首,则非上台仆射而谁?
又曰:一品为尊,二品为次。
臣等答曰:班秩之内,紧慢是分,或有自四品入三品为黜官,丞郎卿监是也;
四品入五品为进秩,少卿郎中是也。
四品在三品之上,诸行侍郎卿监是也;
七品、八品在杂五品之上,殿中侍御史、补阙、拾遗、监察于三丞、五博是也。
若不以省台紧慢次第相准,居此官者肯以品为定乎?
又大凡尊卑各有伦等,虽系君臣之际,可论父子之间。
上台则君父之官也,东宫则臣子之官也。
若或品位悬邈,亦可尊卑各申。
奈将台职紧慢不同,实恐统摄不得。
假若轻重虽等,亦须推奖上台。
议者又曰:新定合班,最可为准。
臣等答曰:近敕合班之位,仆射与东宫三师不曾改移。
上件所引故实、敕文,当时与今无异。
此乃仍旧,不是新条。
又议者曰:仆射重轻,不同往日。
臣等答曰:此官崇重,仪亚三公,上事旧规,典册具在。
公参之礼,立朝之仪,见今可知,何曾损减?
又议者曰:假如百寮同署一状,必须依次署名。
臣等答曰:此议只为表章,独以一人结衔为首,且云「文武百寮臣等」,此则是总统文武众官。
见有正衙重官,太子宫臣难以为首。
若援引依次连署,实又与此不同。
又议者曰:表首之人,近亦曾有三少
臣等答曰:今为在朝见有仆射表首,难定宫臣
历朝典据分明,都来不取,近或重轻颠倒,却引为凭。
脱或不论官曹,不取紧慢,不以近尊为重,但只据品而言,则上来班位于资品,以至仆射出入,今后并合改更。
若变旧章,于时何益?
臣等欲请依唐贞元晋天福诸故实,并今御史台众议,以仆射为表首。
一则正上台之纲纪,一则遵历代之楷模,免至凿空,骤从臆说,俾其名分,不至夺伦。
太社祝文 五代至宋初 · 窦仪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玉壶清话》卷一
维某年太岁月朔日,宋天子某敢昭告于太社:谨因仲春仲秋,祗率常礼,敬以玉帛、一元大武、柔毛刚鬣、明粢香萁、嘉荐醴齐,备兹禋瘗,用伸报本。
敢以后土勾龙氏配神作主。
惟神品物赖之,载生庶类,资以含洪。
方直所以著其道,博厚所以兼其德,有社者敢忘报乎?
尚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