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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寺水阁院律大德齐朗和尚 唐 · 郑素卿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四十七
大师号齐朗。
生报身于寻阳陶氏。
大司马侃之后。
侃舍宅作西林寺
其孙累有人继前志。
大师幼有觉心。
事峰顶寺律大德法真和尚
出家受具。
皆目其下。
传七支四分学。
精进勇猛。
所治如官之与宪法。
其徒肃而不敢犯。
自山发其风。
行诸道流。
钧衡绳墨。
所化之处。
无不断断尔。
所居水阁院。
水阁之称。
天下知重。
长讲律业。
兼通无量寿净名等经。
复手自为义记以示后学。
贞元三年
从峰顶本大师荆州庆门寺灵裕台州国清寺法裔同受廉使李公兼龙兴坛场之请。
洎七年。
刺史崔公衍置方等于当州开元寺
请东林大德熙怡大林法粲兴果神清同赴坛会。
十四年。
郡守李公康兴甘露之会。
宣州开元寺大德慧庄抚州景云寺上宏吉州靖居寺道华当州宝称寺智满同秉羯磨。
至元和初
鄂岳观察使郗公士美建法会于头陁寺
又命简奉迎。
曰。
鹅珠在冰雪之中。
鹤貌出风尘之外。
其感搢绅大人相知之深如此。
享年七十有三。
法岁四十有九。
示寂灭于长庆二年十月十六日
是年闰月二十一日
奉葬于峰顶大师灵塔之右。
恭遗命也。
呜呼。
凡与大师游者。
自童年及暮齿。
未尝以言色高下。
用戕于人。
人之聪明。
睹此知教。
虽庭户之近。
必拟迹而后行。
或饥寒之来。
必审公而后取。
所谓声为律。
身为度。
其殆庶乎。
或人来以持律相难者。
对之曰。
吾闻四十不惑。
以至无邪。
正当师之。
我法只尔。
闻者降伏。
知言要理深。
洪州龙兴寺坛。
转至甘露头陀。
惣一十有四会
承羯磨者数盈千万计。
江西以为佛法钟鼓。
皆自水阁出。
考功员外郎李公渤
中书舍人白公居易
尝视郡事。
得之精微。
每至道场。
膜拜起。
敬。
门人元超元谏元膺元諲元皓清锐元惣智明等。
惧先师之德光
不留于金石。
乃以本际实行。
付云皋比邱草具状。
藉门弟子大德道建如达冲契宗一等。
虔请碑铭于荥阳郑氏子素卿。
辞不能免。
乃强起笔应之曰。
释之徒有持律。
犹官之徒有持法。
二者谨严。
则教立而道尊。
惟大师以惠觉心。
以心治身。
秉佛宪书。
为佛翰垣。
调驭诸根。
不生一尘。
提导孺孩。
出离火燔。
升我渐阶。
入我便门。
慈覆轩轩。
法洒翻翻。
膏之清濡。
长之茂蕃。
故自匡庐
散吴楚间。
受教比邱。
处元关。
或坐道场。
或登戒坛
景我之山。
派我之川。
珠贯大千。
印可无边。
来也不羁。
去之偶然。
吁嗟乎西林佛日。
尝在此兮已焉。
太和六年岁次壬子三月甲午朔六日己巳
门人元谏等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