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乐人蠲除一同民例诏 隋末唐初 · 李渊
出处:全唐文卷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太常乐人。今因罪谪入营署。习艺伶官。前代以来。转相承袭。或有衣冠世绪。公卿子孙。一沾此色。后世不改。婚姻绝于士类。名籍异于编氓。大耻深疵。良可哀悯。朕君临区宇。思从宽惠。永言沦滞。义存刷荡。其大乐鼓吹诸旧人。年月巳久。世代迁易。宜得蠲除。一同民例。但音律之伎。积学所成。传授之人。不可顿阙。仍依旧本司上下。若巳仕官。见入班流。勿更追呼。各从品秩。自武德元年以来配充乐户者。不入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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