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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表成粲太社 西晋 · 傅咸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二
之论,景侯之解,交以此坏。
大雅》云:「乃立冢土」。
毛公解曰:「冢土大社也」。
景侯解《诗》,即用此说。
禹贡》:「惟土五色」。
景侯解曰:「王者五色土太社封四方诸侯,各割其方色王者四方也」。
如此太社复为立京都也。
不知此论何从而出,而与解乖,上违《经》记明文,下坏景侯之解。
臣虽顽蔽少长学门不能默已,谨复续上(《晋书·礼志上》,《宋书·志四》,《通典》四十五。时成粲议,称景侯太社不立京都,欲破郑氏学。咸重表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