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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疏平窦氏罪刑 其二 东汉 · 张酺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一
臣实愚蠢不及大体以为窦氏虽伏厥辜,而罪刑未著后世不见其事,但闻其诛,非所垂示国典,贻之将来
宜下理官与天平之
方宪等宠贵,群臣阿附惟恐不及,皆言宪受顾命之托,怀之忠,至乃复比夫人文母
严威既行,皆言当死,不复顾其前后,考折厥衷。
臣伏夏阳侯瑰,每存忠善,前与臣言,常有尽节之心,检敕宾客未尝犯法
臣闻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义,过厚不过薄。
今议者为严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贷宥,以崇厚德(《后汉·张酺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