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疏平窦氏罪刑 其二 东汉 · 张酺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一
臣实愚蠢,不及大体,以为窦氏虽伏厥辜,而罪刑未著,后世不见其事,但闻其诛,非所以垂示国典,贻之将来。宜下理官,与天下平之。方宪等宠贵,群臣阿附,惟恐不及,皆言宪受顾命之托,怀伊、吕之忠,至乃复比邓夫人于文母。今严威既行,皆言当死,不复顾其前后,考折厥衷。臣伏见夏阳侯瑰,每存忠善,前与臣言,常有尽节之心,检敕宾客,未尝犯法。臣闻王政骨肉之刑,有三宥之义,过厚不过薄。今议者为瑰选严能相,恐其迫切,必不完免,宜裁加贷宥,以崇厚德(《后汉·张酺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