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母讼其子而终有爱子之心不欲遽断其罪判 宋 · 胡颖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一九、《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
当职承乏于兹,初无善政可以及民,区区此心,惟以厚人伦、美教化第一义
每遇听讼,于父子之间,则劝以孝慈,于兄弟之间,则劝以爱友,于亲戚族党邻里之间,则劝以睦姻任恤
委曲开譬至再至三不敢少有一毫忿疾于顽之意。
剽闻道路之论,咸谓士民颇知感悟隐然迁善远罪之风,虽素来狠傲无知不孝不友者,亦复为之革心易虑。
当职方窃自幸,忽阿周以不孝讼其子,为之惊愕羞愧引咎思过,谓我为邑于斯,近而闾里乃有此等悖逆之子,宁不负师帅之任哉!
因思昔仇香蒲亭长民有陈元者,以不孝为母所讼,香惊曰:近过仇舍,庐落整顿耕耘以时,此非恶人当是教化未至耳!
遂亲至其家,与其母子共饮,为陈说人伦,谕以祸福,元大感悟,卒为孝子
乡人为之谚曰:「父母何在在我庭,化我鸣鸱所生」。
至今载之青史,为万世美谈
今马圭之见讼于其母,与此事适相似,恐亦是教化未明之所致
亟呼其母至前,询问其状,乃备陈马圭不肖之迹,父母与之以田,则鬻之,勉其营生,则悖之,戒其赌博,则违之。
十年之前,已尝为父所讼,而挞以记之矣,今不惟罔有悛心而且以为怨。
其间更有当职所不忍闻者。
其所若此则是真为恶人非复如陈元之可化矣。
当职心实忿焉,从其母之所请,刑之于市,与众弃之矣。
早间其母又执至其父遗嘱哀矜恻怛之情,备见于词意间,读之几欲堕泪,益信天下无不慈之父母只有不孝之子
罔极之恩,马圭虽粉骨碎身,其将何以报哉!
但其父既有乞免行遣之词,而其母亦复恻然动念不胜舐犊之爱当职方此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亦何幸其遂为母子如初欤!
今更不欲坐马圭之罪,押归本家恳告邻舍亲戚引领拜谢乃母,友爱乃弟,如再有分干犯,乃母有词,定当以不孝之罪。
所有马早遗嘱录白一纸入案,更以一纸付马圭,归家时时诵读,使之知乃父爱之如此其至,则天或者油然而生尔。
特支官会二十贯,酒肉四瓶付马圭,仰将归家,以为诸召亲戚邻舍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