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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问(七) 南宋 · 曾丰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八五、《缘督集》卷一六
问:朝廷有大利害,下之公卿议焉,此汉唐之制也。
于其已然也而观之,虽童子灼知利害所在,盖不必而后为是不肖而后为非
于其未然也而议之,则其是非,虽帝王复出不过决于其人之贤不肖而已
西汉之贤如魏相东汉之贤如鲁恭,盖难得矣,而赵充国屯田之议,实非之;
窦宪朔方之请,实非之。
汉之不肖公孙弘,唐之不肖牛僧孺,盖不掩矣,而朱买臣朔方之难,实非之,李德裕纳维州之降,僧孺实非之。
以其事之利害论之,则相与为闇于机,僧孺为达于权,盖亦明矣。
以其人论之,则闇于机者为贤,而达于权者为不肖
于事之未然,惟利害所在而已不问其人可也
于其未然,则其势不得不惟其人之从。
今也贤不肖利害相反如此为国家者,殆不必贤者而后用之邪?
宋之为国大抵汉唐不异
天下有大利害天子下之后省后省而不诘驳也谓之过中是以给舍之任常难其人,非大贤者莫以任之。
今考汉唐议论之臣如前所问,则利害之明与否与其人之贤不肖,初无关焉。
今日议臣之择,无乃未免于徇贤不肖之名而忘利害之实邪?
诸君熟思,求为至当之论,将以裨禹麾之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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