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张叔詹蔡州八月下旬上,寻改知卫州叔詹遂乞致仕,朝廷许之。)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九、《司马公文集》卷一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五
右,臣窃见前知寿州张叔詹,因本路监司奏以本州水灾,叔詹非才,乞别差人,寻移知蔡州
伏缘寿、蔡之民,皆陛下赤子。
叔詹若为政无状,于民有害,移彼置此,有何所殊?
蔡州封部阔远,户口繁庶,土饶山林,素多盗贼,地望之重,过于寿州,牧守之任,尤须择人。
岂有因不才被斥,更得善处?
叔詹实有才能,惠及于民,则当治本路监司罔上诬贤之罪,使叔詹仍居旧任,不复移易。
今臧否不分,进退无据,众口籍籍,皆云未允。
臣前上言,为治之要在于择人、赏罚,此亦择人不精、赏罚不当之一事也。
叔詹资性庸下,老而益昏,本无片长,授任过分,其为忝冒,人尽知之。
使之从政,所至为害。
伏乞朝廷直令致仕,或授以冗散之职,勿使亲民。
庶几黜陟明白,无损政体。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