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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中金钱 北宋 · 文同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三
学以正治心,心以明养神,神以妙应物
是三者常相为用,然后始能就乎可致之事。
盖发乎其内不失,其成于外者,繇素具此尔。
古之君子,于射事尤所重,择侯选士莫不先之。
岂非谓其善知夫此理者欤?
提刑度支张公,文章政事之外弓矢之学,号为精绝,求之缙绅,实鲜其类。
近尝以金钱置之画帖之上,以压其的,用明其中之审,与僚友竞胜,约先取以为乐。
公徐立谛视一发而遂获之,正投其虚,镞若手贯
坐客歛色,相拱而顾,左右惊耸都人叹诧,皆曰:「昔人杨叶衒己、戟支伏众者,既大且近,何足夸侈
较公之善,彼有馀拙」。
公因作诗,以志其事,大尹而下,咸属和焉。
驰寄于同,使序其略。
曰:世常谓夫射而能居所中之多者,岂天性本然
在乎习之之久而后能也。
如志不自懈,日事于其中,无贤不肖一皆底乎其善矣,岂他术耶?
噫,非也!
不知所谓三者常相为用之理也。
彼知之者不然,取于精微,付之于手指之间,省度而释,惟意所在未有不如其所欲者矣。
工之于削轮,郢匠之于斲垩,与公之于今日之事,其道一也。
彼习之之久,而能之者矣哉
熙宁六年正月甲子,谨序(《丹渊集》卷二五。)
金钱」下库本有「诗」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