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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正辍朝之礼奏庆历四年十月 北宋 · 曾公亮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八、《宋会要辑稿》礼四一之五七(第二册第一四○六页)
朝廷为臣僚之丧,行辍朝之礼。
如遇假日,则辍朝在闻讣数日外,欲申惨悼,诚似过时
唐太和中博士崔龟从奏:「辍朝之礼,所贵及哀。
自顷以来辍朝奏请之时,备礼于数日后,虽遵常例,未本人情」。
是时中书覆奏称:「古有当祭告丧之仪,若过时而戚,非所以笃君臣之义也」。
今宜以韩亿之丧,特正此礼。
凡闻哀之明日不以假休,并许辍朝之数。
其日如值大朝会或有大政须御前殿自可略轻而为重,不辍朝
即值契丹使见辞,若春秋大宴已告有司者,不可去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