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改葬尼太后服制议 北魏 · 郑六
 出处:全后魏文卷五十二
谨检《丧服》并中代杂论,《记》云:「改葬缌」。
郑注:「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亲见尸柩,不可以无服,故服缌。」三年者缌,则期以下无服。窃谓郑氏得服缌之旨,谬三月之言。如臣所见,请依康成之服缌,既葬而除。(《魏书·礼志四》。神龟元年十一月太常博士郑六议。又略见《通典》一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