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王肃曹魏 195 — 256
宗庙颂 曹魏 · 王肃
四言诗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古今图书集成
明德惟馨,昊天子之。
眷祐我魏,薄言起之。
起之伊何,黎元时雍。
子之伊何,历数在躬。
于乎盛哉,神明是通。
湛湛甘露,济济醴泉。
或涌于地,或降于天。
天地交泰,品类蕃芜。
祥瑞嘉应,其集如雨。
屡获丰年,谷我士女。
祖考既飨,于欢乐胥。
按:整理自《古今图书集成》宗庙祀典部
格虎赋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羽骑云布,车星陈(《文选》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注。)
请为大司马曹真临吊表太和四年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在礼,大臣之丧,天子临吊;
诸侯之薨,又庭哭焉;
同姓之臣,崇于异姓。
自秦逮汉,多阙不修。
光武颇遵其礼,于时群臣莫不竞劝。
博士范升上疏称扬以为美,可依旧礼,为位而哭之,敦睦宗族(《通典》八十一)
奉诏为瑞表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太和六年上将许昌,过繁昌,诏问,受禅碑生黄金白玉,应瑞不?
肃奏:以始改之元年,嘉瑞见于践祚之坛,宜矣(《御览》五百八十九)
秘书丞郎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青龙中议,秘书丞郎博士议郎同职近日月,宜在三台上。
肃表曰:臣以为秘书职于三台为近密,中书郎尚书丞郎上,秘书丞郎宜次尚书郎下;
不然,则宜次侍御史下。
秘书丞郎俱四百石,迁宜比尚书郎出,亦宜为郡。
此陛下崇儒术之盛旨也。
昔时秘书掌国秘密,秘书丞郎仪宜比尚书郎侍御史
尚书郎侍御史皆乘犊车,奏事用尺一,而秘书丞郎独乘鹿车,犹用尺奏,不得朝服,又恐非陛下转台郎以为秘书丞郎之本意也(《通典》二十六、《初学记》十二两引,又《御览》二百三十三两引)
秘书不应属少府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青龙之末,主者启选秘书监,诏秘书驺吏以上三百馀人。
非但学问义理,当用有威严能检下者,诏肃以常侍领焉。
肃表曰:魏之秘书,即汉之东观,郡国称敢言之上东观。
且自大魏分秘书而为中书以来,传绪相继,于今三监,未有隶名于少府者也。
今欲使臣编名于驺隶,言事于外府,不亦隳朝章而辱国典乎?
太和之中兰台秘书争议,三府奏议,秘书司先王之载籍,掌制书之典谟,与中书相亚,宜与中书为官联(《御览》二百三十三)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夫城之有郭,犹里之有表,骨之有皮。
表里各异,则保障不完;
皮骨分离,则一体不具(《初学记》二十四,《御览》一百九十三)
贺瑞应表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伏承祖庙、文昭庙鱼生于鼎,臣闻《易》中《孚彖》曰:「信及豚鱼」。
言中和诚信之德,下及豚鱼,则无所不及(《艺文类聚》九十九)
谏征蜀疏太和四年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前志有之,「千里馈粮,士有饥色,樵苏后爨,师不宿饱」,此谓平途之行军者也。
又况于深入阻险,凿路而前,则其为劳,必相百也。
今又加之以霖雨,山坂峻滑,众逼而不展,粮悬而难继,实行军者之大忌也。
曹真发已逾月,而行裁半谷,治道功夫,战士悉作。
是贼偏得以逸而待劳,乃兵家之所惮也。
言之前代,则武王伐纣,出关而复还;
论之近事,则武文征权,临江而不济。
岂非所谓顺天、知时、通于权变者哉?
兆民知圣上以水雨艰剧之故,休而息之,日后有衅,乘而用之,则所谓悦以犯难,民忘其死者矣(《魏志·王肃传》)
陈政本疏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除无事之位,损不急之禄,止浮食之费,并从容之官。
使官必有职,职任其事;
事必受禄,禄代其耕,乃往古之常式,当今之所宜也。
官寡而禄厚,则公家之费鲜,进仕之志劝。
各展才力,莫相倚杖。
敷奏以言,明试以功。
能之与否,简在帝心。
是以唐虞之设官分职,申命公卿,各以其事,然后惟龙为纳言,犹今尚书也,以出内帝命而已。
夏殷不可得而详,《甘誓》曰「六事之人」,明六卿典事者也。
《周官》则备矣,五日视朝,公卿大夫并进,而司士辨其位焉。
其《记》曰:「坐而论道,谓之王公;
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
及汉之初,依拟前代,公卿皆亲以事升朝,故高祖躬追反走之周昌武帝遥可奉奏之汲黯宣帝使公卿五日一朝,成帝始置尚书五人。
自是陵迟,朝礼遂阙。
可复五日视朝之仪,使公卿尚书,各以事进。
废礼复兴,光宣圣绪,诚所谓名美而实厚者也(《魏志·王肃传》)
山阳公称皇配谥疏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昔唐禅虞,虞禅夏,皆终三年之丧,然后践天子之尊,是以帝号无亏,君礼犹存。
山阳公承顺天命,允答民望,进禅大魏,退处宾位。
公之奉魏,不敢不尽节;
魏之待公,优崇而不臣。
既至其薨,敛之制,舆徒之饰,皆同之于王者。
是故远近归仁,以为盛美。
且汉总帝皇之号曰皇帝,有别称帝,无别称皇,则皇是其差轻者也。
故当高祖之时,土无二王,其父见在而使称皇,明非二王之嫌也。
况今以赠终,可使称皇,以配其谥(《魏志·王肃传》)
上疏请恤役平刑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大魏承百王之极,生民无几,干戈未戢,诚宜息民而惠之,以安静遐迩之时也。
夫务畜积而息疲民,在于省徭役而勤稼穑。
今宫室未就,功业未讫,运漕调发,转相供奉。
是以丁夫疲于力作,农者离其南亩。
种谷者寡,食谷者众。
旧谷既没,新谷莫继。
斯则有国之大患,而非备豫之长策也。
今见作者三四万人,九龙可以安圣体,其内足以列六宫显阳之殿,又向将毕。
惟泰极已前,功夫尚大,方向盛寒,疾疢或作。
诚愿陛下发德音,下明诏,深悯役夫之疲劳,厚矜兆民之不赡;
取常食廪之士,非急要者之用。
选其丁壮,择留万人,使一期而更之,咸知息代有日,则莫不悦以即事,劳而不怨矣。
计一岁有三百六十万夫,亦不为少,当一岁成者,听且三年。
分遣其馀,使皆即农,无穷之计也。
仓有溢,民有馀力。
以此兴功,何功不立?
以此行化,何化不成?
夫信之于民,国家大宝也。
仲尼曰:「自古皆有死,民非信不立」。
夫区区之晋国,微微之重耳,欲用其民,先示以信。
是故原虽将降,顾信而归,用能一战而霸,于今见称。
前车驾当幸洛阳,发民为营,有司命以营成而罢。
既成,又利其功力,不以时遣。
司徒营其目前之利,不顾经国之体。
臣愚以为自今以后,傥复使民,宜明其令,使必如期。
若有事以次,宁复更发,无或失信。
凡陛下临时之所行刑,皆有罪之吏,宜死之人也。
然众庶不知,谓为仓卒。
故愿陛下下之于吏,而暴其罪,钧其死也。
无使污于宫掖,而为远近所疑。
且人命至重,难生易杀,气绝而不续者也。
是以圣贤重之。
孟轲称杀一无辜以取天下,仁者不为也。
汉时有犯跸惊乘舆马者,廷尉张释之奏使罚金,文帝怪其轻。
释之曰:「方其时上使诛之则已。
今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
一倾之,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
臣以为大失其义,非忠臣所宜陈也」。
廷尉者,天子之吏也,犹不可以失平,而天子之身,反可以惑谬乎?
斯重于为己,而轻于为君,不忠之甚也。
周公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工诵之,士称之」。
言犹不戏,而况行之乎!
释之之言,不可不察;
周公之戒,不可不法也(《魏志·王朗传》)
禘祭议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宣皇后太和四年六月崩,至六年三月,有司以今年四月禘告。
王肃议曰:今宜以崩年数。
春秋鲁闵公二年,夏禘于庄公
是时缞绖之中,至二十五月大祥,便禘,不复𧝓,故讥其速也。
四年六月宣皇后崩,二十六日晚葬,除服即吉,四时之祭,皆亲行事。
今当计始除服日数,当如礼,须到𧝓月乃禘(《通典》四十九)
又奏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赵怡等以为皇帝崩二十七月之后,乃得禘祫。
王肃又奏,如郑玄言,各于其庙,则无以异四时常祀,不得谓之殷祭,以粢盛百物、丰衍备具为殷之者。
夫孝子尽心于事亲,致敬于四时,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无缘俭于其亲累年,而后一丰其馔也。
夫谓殷者,因以祖宗并陈,昭穆皆列故也。
设以为毁庙之主皆祭谓殷者,夫毁庙祭于太祖,而六庙独在其前,所不合宜,非事之理。
尚书难臣,以曾子问唯祫于太祖,群主皆从,而不言禘,知禘不合食。
臣答以为禘祫殷祭,群主皆合,举祫则禘可知也。
《论语》、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所以特禘者,以禘大祭,故欲观其盛礼也。
禘祫大祭,独举禘,则祫亦可知也。
于《礼记》则以祫为大,于《论语》则以禘为盛,进退未知其可也。
汉光武下祭礼,以禘者毁庙之主皆合于太祖,祫者唯未毁之主合而已矣,郑玄以为禘者各于其庙,原其所以,夏商夏祭曰禘,然其殷祭亦名大禘,《商颂》长发,是大禘之歌也。
至周改夏祭曰示勺,以禘唯为殷祭之名。
周公以圣德用殷之礼,故鲁人亦遂以禘为夏之名,是以《左传》所谓「禘于武宫」,又曰「烝尝禘于庙」,是四时祀非祭之禘也。
郑斯失矣。
至于经所谓禘者,则殷祭之谓,郑据《春秋》,与大义乖(《通典》四十九)
议祀圆丘方泽宜宫县乐八佾舞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今说者据《周官》单文为经国大体,惧其局而不知弘也,汉武帝东巡封禅,还祠太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阴,皆尽用其乐,言尽用者,谓尽用宫县之乐也。
天地之性贵质者,盖谓其器之不文尔,不谓庶物当复减之也。
《礼》:「天子宫县,舞八佾」,今祀圆丘方泽,宜以天子制,设宫县之乐、八佾之舞(《通典·乐志一》、《通典》一百四十七)
又议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说者以为周家祀天,唯舞《云门》:祭地,唯舞《咸池》;
宗庙,唯舞《大武》,似失其义矣。
周礼宾客皆作备乐。
《左传》:「王子颓享大夫
乐及遍舞」,六代之乐也。
然则一会之日,具作六代之乐矣。
天地宗庙,事之大者,宾客燕会,比之为细。
《王制》曰:「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可以燕乐而逾天地宗庙之乐乎?
《周官》:「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
夫六律、六吕、五声、八音,皆一时而作之,至于六舞,独分擘而用之,所以厌人心也。
又《周官》:「韎师掌教韎乐,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
大享亦如之」。
韎,东夷之乐也。
又:「鞮鞻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祭祀则吹而歌之,燕亦如之」。
四夷之乐,乃入宗庙,先代之典,独不得用。
大享及燕日如之者,明古今夷夏之乐,皆主之于宗庙,而后播及其馀也。
夫作先王乐者,贵能包而用之也。
纳四夷之乐者,美德广之所及也。
高皇帝太皇帝、太祖、高祖、文诏庙,皆宜兼用先代及武始太钧之舞(《宋书·乐志一》、《通典》一百四十七)
郊庙乐舞议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周官》以六律、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兆庶,以安宾客,以悦远人。
是谓六同,一时皆作。
今六代舞独分用之,不厌人心(《隋书·音乐志上》,任昉王肃议。)
告瑞祀天宜以地配议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礼》:有事于王父,则以王母配,不降于四时,常祀而不配也。
且夫五精之帝,非重于地,今奉嘉瑞以告,而地独阙,于义未通。
以地配天,于义正宜(《通典》五十五。)
祀社议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太尉等祭祀,但称名不称臣,每有事须告,皆遣祝吏(《通典》四十五)
祀五郊六宗及厉殃议 曹魏 · 王肃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
厉殃,汉之淫祠耳,日月有常位,五帝有常典,师旷自是乐祖,无事于厉殃。
厉殃同人非礼器,雄黄等非礼饰。
汉文除秘祝,所以称仁明也(《通典》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