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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琛
太史公 其一 清 · 张琛
五言律诗 押词韵第六部
蚕室非其罪,龙门寄此身。
黄河坼地阔,青史比天尊。
死后文章显,生前寺宦论。
大人都见屈,洒涕石留痕。
其二
五言律诗 押青韵
不怜降将意,竟上大夫刑。
史例开三代,词华重六经。
冢高埋圣笔,河曲护文星。
陵也真欺汝,居然仕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