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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炎北宋 1044 — ?
雁门后作 北宋 · 黄炎
七言绝句 押真韵
献议条陈十五事,输钱岁减二千缗。
备员出宰当求瘼,忤旨监司竟累身(清王颖同治《雩都县志》卷一○)
灵侯碑记宣和五年 北宋 · 黄炎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七八
宋有天下,棋布州县,无远近大小,皆有神以为之司宅。
其有能禦大灾、捍大患,有功于民,则必锡鸿号,以次疏宠而表异之。
苑墙有神祠,榜曰「吴客三将军」。
时三坟相望,载于图经,雨旸随感,则有祀与存焉。
邑人畏仰,上下如一,故岁有水旱则祷之,人有厉疾则祷之,螟蝗盗贼之为患则祷之。
凡出入动作未有不祷,诚至未有无应。
自山之东,暨河以北,无虑十数州,与夫往来商旅技术之人,奔走奉祠,略无虚日。
非神之威灵显著,何以使人信向如此?
臣炎到官之始,躬谒祠下,环视栋宇,殆未称乐奉意,而封爵靡加,是谓阙典。
然县庭倾圮,驿舍狭隘,仓库犴狱,上漏下湿,虽欲致葺,有所未暇。
越一年,掇拾遗材,随其缓急,尽举而新之。
会朝廷收复全燕,刍藁未征,转饷之役,旁逮东州
事出非常,公私疑惧。
然而默露诚恻,以祈阴相,既从事如心,所愿庶几焉。
吏民德神之赐不忘,相与状灵应之疏,次第以闻于上,而且出力创建庙门,恭候帝训。
未几得请,锡以「威祐」为额,耳目一新,咸叹荣耀,真幸遇也。
乃戒有司,具食吹击,以伸昭告之礼;
又录敕书,登载坚石,以为万世无穷之传。
是不可以不书也。
谨序列于左。
按:乾隆《高苑县志》卷八,乾隆二十三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