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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必
程给事越州 宋 · 邵必
七言律诗 押庚韵
我尝淮上送君行,前日郎官此日卿。
一道清风新使节,万家和气旧民情。
西山药味迎秋熟,同浦波光照物明。
佳景多才雅相值,高吟应未负平生。
按:宋黄康弼《续会稽掇英集》卷二
钱公辅众乐亭 其一 宋 · 邵必
七言律诗 押虞韵
海边民物鲜欢娱,太守经营与众俱。
园圃新阴多杞柳,池塘生意足鱼蒲。
长空不碍高飞鹄,浅水兼容短胫凫。
此乐有谁知我趣,归来红旆日西晡。
其二
七言律诗 押词韵第一部
城外千帆海舶风,城中居市(《延祐四明志》卷二○作民)苦憧憧。
几生佳景为民老,一日贤侯与我同。
道上槐阴连帟翠,水边人面照花红。
寄言乐有时还尽,徒见甘棠召公
按:宋张津《乾道四明图经》卷八
曲水 宋 · 邵必
五言排律 押虞韵
凿石得春渠,波环阁势孤。
新痕涨微雨,远碧注平湖
士俗山阴旧,风光洛曲殊。
回眸见危岭,凭槛有惊凫。
坠蕊浮旋濑,疏篁荫叠栌。
人閒多拾翠,鱼乐半依蒲。
河朔谁觞友,沂津昔咏儒。
遗芬知未泯,游盖此为娱。
按:宋孔延之会稽掇英集》卷二
宋 · 邵必
素壁镵诗尚未泥。
按:宋王安石临川集》卷二三《酬淮南提刑邵不疑学士》注引
乞郊庙行礼臣寮居父母丧者并不许赴奏庆历七年八月 宋 · 邵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太常因革礼》卷四、《宋会要辑稿》礼一之六(第一册第四○○页)、《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六一、《宋史》卷一二五《礼志》二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三
古之君子,未有居父母丧而辄与国家大祠祭者。
今制但不许入太庙奉慈庙,至于南郊坛、景灵宫,皆许之行事。
臣始甚疑骇,既而熟详其意,盖是前后相承,误认礼院所引唐贞元六年吏部起请之文。
臣窃详吏部起请,凡惨服既葬公除及闻哀假满者,许吉服赴宗庙之祭;
其同宫未葬、虽公除者,请依前禁之。
然则言公除者,谓周已下、缌麻亲已上,服内衣鄀,谓之丧服,假满即吉,谓之公除,非谓居父母丧而得吉服从祭也。
故是时金吾将军沈房有弟丧,公除,惨服入阁门,上问宰臣董晋,对曰:「准式,朝官有周已下丧者,许服绝缦,不合浅色」。
上曰:「南班安得有之」?
对曰:「因循而然」。
遂诏常参官周已下丧者,禁惨服朝会。
是则当时周以下、缌麻已上丧,虽己公除,尚有惨服,至是乃禁止之,悉使常服,以从朝会。
故前吏部所请惨服既葬公除者,谓周已下也;
而前后相承,误认以为三年之丧得吉服从祭,失之甚也。
臣又据律文,诸庙享,有缌麻已上丧者,不许执事
云祭天地社稷则不禁,此唐之造律者,以《王制》有「越绋行事」之文,故直云尔,是亦不详经典之义也。
且《王制》曰:「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
注云:「不敢以卑废尊也」。
是指言王者不敢以私亲之丧,废天地社稷之祭,非谓臣下有父母之丧,而得从天子祭于天地社稷也。
兼律文所不禁者,亦只谓缌麻已上、周已下丧故也。
且南郊、太庙,等为吉祀,奉承之意,无容异礼。
今居父母丧者,既不得入太庙;
至于南郊,则愈为重,岂得谓之无妨乎?
臣复思朝廷每因大礼,则侍祠之官,普有瞮赉,今使居丧之人得与祠事者,是不欲庆泽之行而有所不被尔,奈何以小惠而伤大礼乎!
矧国家近岁两制已上臣寮,并许终丧,唯于武臣,尚仍旧制,是以取古之墨衰从事、金革无避之义也。
然于郊祀吉礼,则为不可。
臣又询诸有司,言自来臣寮有父母服者,虽云不许入太庙,然皆得至斋宫勾当,不入神门行礼。
其南郊,虽至坛所无嫌。
癋斋宫在庙门之内,郊坛仍接神之所,吉凶相渎,莫此为甚。
且居常祠祭官,出入尚先期清道,不得见诸凶秽,今天子亲祀郊庙,而仍容丧者执事其间,尤不可也。
臣欲乞今后郊庙行礼,应有臣寮居父母丧而被起者,并不许赴。
若以庆泽之行,并须瞮及,亦在朝廷一时指挥而已。
乞不移易九宫朝日两坛奏皇祐二年十月 宋 · 邵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太常因革礼》卷五
昨于庆历七年八月内诸子,据王简祖坟在九宫坛侧,乞依典故移改九宫贵神、朝日坛者。
窃详九宫坛本是中祠,咸平四年升为大祠,所以制度未合典故,致有旧葬坟园在百步内。
又据殿中侍御史韩贽奏:「臣近于东郊监察,风闻知石州王简奏,为先茔近九宫、朝日两坛,有妨合葬祖母,乞移祀坛,以全坟域」。
夫臣子之意,在禀君亲,今欲迁国家祷祀之奏,遂私门安厝之便,其为非礼,兹实甚焉。
伏癋坛闦之设,岁年已深,岂宜一朝遽从其请?
傥其坟域已在坛所七十步外,不若许其开圹合葬,即不许别造立坟。
如此,则理亦稍通,愈于迁坛而避坟也。
欲乞更不移易,以表告虔之地,不为臣下之便。
监祭使冠獬豸监礼冠进贤皇祐四年六月 宋 · 邵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太常因革礼》卷二六、《宋会要辑稿》舆服四之一九(第二册第一八○三页)、《宋史》卷一二五《舆服志》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臣尝因祀祭,伏见监祭、监礼各冠五旒冕,衣裳无章,色以紫檀。
臣详求古礼,并无此服。
案《周礼》六冕之制,凡有旒者,衣裳皆有章,上下之相应也。
惟大裘冕无旒,衣裳无章;
一命大夫之冕无旒,衣裳亦无章。
监祭、监礼所服冕五旒,侯伯之冕也,而衣无章,深所不称。
又色以紫檀,益无经据。
故昨礼院所议,止欲从五等最下子、男之服。
臣再详,监祭本于《周礼》祭仆之职,掌视祭祀,纠百官之戒具,诛其不恭者。
至汉始以御史监祀,唐乃有监祭使之名。
祭仆中士也;
御史执法官也。
礼则奉常、博士之职,其官与品,则又差降,所以视察举其不如礼者。
考其本末,既非祠官,必也正名,则御史博士尔。
而服用五等,且非所宜,癋又有旒无章,服色非古,此为失礼甚矣。
臣窃观国家南郊大礼,太常卿止服朝服,前导皇帝,若亚献、终献及坛陛献官,乃服以祭服,明太常卿祠官,而服朝服,礼也。
又案唐《开元礼》,朝服,凡侍祀、朝飨、拜表、大事则服之。
臣欲乞今后监祭使冠獬豸,礼冠进贤,各服以侍祠祭,为得其当。
庶几盛时典礼,不至差缪。
乞摄行祀事不差伎术卜祝人奏皇祐四年 宋 · 邵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太常因革礼》卷四
准敕,孟享奉慈庙监礼。
伏见宗正卿一员,差司天监春官正惟恭摄。
窃癋此辈出于冗贱,不识典礼,虽前一日依应祀仪,预令习熟,至于行礼之际,旋即废忘,进退俯仰,亦所不能。
非惟有渎明灵,抑使被上卿冕服,与士流为伍,实所不称。
欲望朝廷今后应摄行祀事,更不差伎术、卜祝之类。
宗正卿阙同姓臣寮,或乞相度权差宗室子弟行事,所冀荐达孝诚,尽得如礼。
具奏闻。
乞缩酒用取于近地奏皇祐四年 宋 · 邵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太常因革礼》卷一三
宗庙行礼,皆以○陵香缩酒,议者欲以缩酒,乞下沅、湘间取者。
乞今后亲祀习举享仪于尚书省嘉祐四年九月 宋 · 邵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太常因革礼》卷四、《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五四一页、《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九○、《文献通考》卷九三、《续资治通炮》卷五八
谨案《周礼》小宗伯之职曰:「凡王之会同甸役祷祀,肄仪则为位」。
乞罢陈汝义判三司都磨勘治平四年三月 宋 · 邵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二○九
陛下新即位,以言语擢汝义,如汉文赏上林啬夫,恐臣下争以利口求进,乞罢之。
乞追寝新定纲船私载罪奏治平四年十一月 宋 · 邵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
近准朝旨,下江淮发运司定到纲船梢工私载并科违制之罪;
人员纲官,知情即与同罪;
物货没官,反给告人充赏。
今无故生事,创立法则,望赐追寝,且依旧法。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二之二一(第六册第五五七二页)。又见同书食货四七之一(第六册第五六一二页)。
王令奏状 宋 · 邵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七
臣伏见国家诏下,间岁贡士,丁宁告戒,勤亦至矣。
然士有自负其业,不求闻达者,臣恐州县不得而荐,天子不得而知。
臣伏见扬州布衣王令文学德行,俱出人右。
奉寡姊如严父,教孤甥如爱子,寒饥穷困,不改其守。
求之士人,未见其比。
臣叨列职司,国家利病,皆得言之。
见贤不举,实臣之罪。
按:《广陵先生文集》附录,嘉业堂刻本。又见《宋元学案补遗》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