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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黯北宋 1022 — 1065
襄阳 北宋 · 贾黯
七言绝句 押麻韵
带水依山一万家,襄阳自古富豪奢。
北轩二月回头望,红日连城尽是花(《舆地纪胜》卷八二《京西南路·襄阳府》)
重建羊侯王原叔 北宋 · 贾黯
 押药韵
古郡襄水阳,群山绕郛郭。
其间岘首者,羊公最所乐。
登临见洲渚,气象真磅礴。
公乎既已没,高碑此镵凿。
庙食有遗像,当时盛丹雘。
到今仅千载,碑庙皆颓落。
乔木荒榛间,庙址存依约。
碑倒石屡易,文字免缺错。
我侯至之初,亭庙皆新作。
为诗道其意,风化思所托。
侯慕羊公心,仁政及物博。
将见襄阳治,与古相侔若清陈锷乾隆《襄阳府志》卷三四)
德妃苗氏册文嘉祐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宋会要辑稿》后妃三之一三(第一册第二五四页)
皇帝若曰:天文列星,次妃亚轩龙之象;
《周官》分职,夫人拟公台之任。
朕奉若典训,率繇礼序,故登建嫔媛,必先令淑。
助德理内,其在兹乎!
咨尔贤妃苗氏,性资柔嘉,体蹈静婉,居循图史之戒,动顾珩璜之节。
顷自鲁馆降嫔,淑封进位,而能饬躬弥约,率德罔违。
曾微私诐之谒,益茂肃雍之美,流徽壸则,增光彤史
宜及吉时,显膺恩册。
今遣使尚书礼部侍郎、参知政事赵概,副使枢密副使、左谏议大夫吴奎,持节册命尔为德妃
于戏!
惟谦畏所以杜奢盈之源,惟柔顺所以得辅佐之义,惟奉上以礼,惟逮下以和,克念有终,则罔攸悔。
往钦休哉,不其慎欤!
杜枢无罪奏皇祐三年二月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宋史》卷三○二《贾黯传》、《太平治迹统类》卷九
无罪,且旨从中出,不因臣下弹奏。
恐自此贵幸近习言一得入,则将阴肆谗毁,害及忠良,不可不察。
执政奏事许谏官随入奏皇祐三年二月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
谏官、御史迹既疏远,未尝预闻时政,不免采于传闻,一有失实,而诘难沮辱随之,非所以开广言路。
请如唐太宗王圭、魏徵故事,每执政奏事,听谏官一人随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又见《宋史》卷三○二《贾黯传》。)
「用王圭魏徵」五字原无,据《宋史》补。
狄青不当为枢密副使皇祐四年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二
国初武臣宿将,扶建大业,平定列国,有忠勋者不可胜数,然未有起兵伍登帷幄者。
今其不可有五:四裔闻之,有轻中国心,不可一也。
小人无知,闻风倾动,翕然向之,撼摇人心,不可二也。
朝廷大臣,将耻与为伍,不可三也。
不守祖宗之成规,而自比五季衰乱之政,不可四也。
虽才勇,未闻有破敌功。
失驾御之术,乖劝赏之法,不可五也。
乞命余靖经制广南东西两路奏皇祐四年七月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三、《宋史》卷三○二《贾黯传》
杨畋许便宜从事,若两人指踪不一,则下将无所适从。
专制西路,若贼东向,则非所统,无以使众。
不若并付经制两路。
乞立民社义仓奏皇祐五年十二月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七、《九朝编年备要》卷一四、《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四四、《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上四
天下无事,年谷丰熟,则民人安乐,父子相保。
一遇水旱,则流离死亡,捐弃道路。
发仓廪以赈之则籴不给,课富人则力不赡,转输千里则不及事,移民就谷则远近交困。
朝廷之臣、郡县之吏,仓卒不知所出,则民饥而死者过半矣。
夫水旱之灾,虽尧、汤有所不免,今不思所以备灾之术,而岁幸年谷之熟,则是求出于尧、汤之所不可必者也。
臣尝读隋史,见所谓立民社义仓者、取之以时而藏之于民,下足以备凶灾,而上实无所利焉。
愿仿隋制,诏天下州军,遇年谷丰熟,立法劝课畜积以备灾。
孟子所谓「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者也,况取之以为民耶?
再乞立民社义仓奏皇祐五年十二月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五、《九朝编年备要》卷一四、《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四四、《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上四
臣尝判尚书刑部,见天下岁断死刑多至四千馀人,其间盗贼率十七八。
原其所自,盖愚民既迫于饥寒,又因之水旱,枉陷重辟。
故臣请立民社义仓,以备凶岁。
今诸路所陈,类皆妄议。
若谓赋税之外两重供输,则义仓之意,乃教民储积以备水旱,官为立法,非以自利,行之既久,民必乐输。
若谓恐招盗贼,则盗贼利在轻货,不在粟麦,今乡村富室有贮数万石者,亦不闻有劫掠之虞。
且盗贼之起,本由贫困。
臣建此议,欲使民有贮积,虽遇水旱,不忧乏绝,则人人自爱而重犯法,此正销除盗贼之原也。
若谓已有常平仓足以赡给,则常平之设,盖以准平谷价,使无甚贵甚贱之伤。
或遇凶饥,发以赈救,则既已失其本意,而常平之费,又出公帑,方今国用颇乏,所畜不厚。
近岁非无常平,而小有水旱,辄流离饿莩,起为盗贼,则是常平果不足仰以赈给也。
若谓置仓禀,歛材木,恐为烦扰,则臣闻「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
义仓之设,本为百姓,晓谕诚至,约束诚谨,则下民虽愚,宜无所惮。
况今州县修治邮传驿舍,皆歛于民,岂于义仓,独畏烦扰?
人情可与乐成,不可与谋始,如臣言可采,愿自朝廷断而行之。
乞令修起居注官入侍迩英阁至和元年八月二十四日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
陛下日御迩英阁,召侍臣讲读经史,其咨访之际,动关政体,而史臣不得与闻,臣窃惜之。
欲乞令修起居注官入侍阁中,事有可书,随即记录。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六。又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一二。第三册第二三七七页《宋史》卷三○二《贾黯传》。
两制省官惟公事许见执政不当奏嘉祐元年四月己卯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二、《宋史》卷三○二《贾黯传》
他官皆得见执政,而侍从、近臣反疏斥疑间如此。
尝闻先朝用王禹偁请,百官候谒宰相,并于政事堂枢密使亦须聚坐接见,以防请托。
令下,左正言谢泌上言,以谓非人主推赤心待大臣,大臣展四体报人主之义。
除授官职若犯父祖讳请辞避者乞先下有司详定奏嘉祐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三、《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三之二○(第二册第二○五八页)、《宋史》卷三○二《贾黯传》
伏见大理寺丞雷宗臣除太子中舍,以父名显忠乞回避,从其请。
臣按《曲礼》曰:「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
释者曰:「嫌名,谓音声相近,禹与雨,邱与区也。
偏为二名不一一讳也」。
据律文,诸府号、官称有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释曰:「府有正号,官有名称。
府号者,若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
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之类。
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将军
或祖名『卿』,不得为卿之类。
又诸上书若奏事犯祖庙讳者,杖八十,若嫌名及二名偏犯者,不坐」。
今按宗臣父名显忠,而避中字,于礼所谓嫌名。
臣谓既许避免,若复有如此而不避者,岂得犯冒荣之律?
如前代故事,东晋王舒会稽内史父名会,求易他郡,时议以字同音异,于礼无嫌,复改「会」为「郐」,遂行。
后又以子允之为会稽内史,允之亦乞更授,诏曰:「祖讳孰若君命之重」?
下八座详之,给事中谯王无忌以《春秋》之义,「不以家事辞王事」,夫王命之重,不得崇其私。
又故事,无祖名辞命之制,唐贾曾中书舍人,父名忠,固辞,议者以「中书」是曹司之名,又与曾父名音同字别,于礼无嫌。
至于国朝,虽雍熙中尝下诏:「凡除官内有家讳者,除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以上,许用式奏改,馀不在此制」。
然推寻国初迄于近年,或小官许改,或大臣不从,或虽二名、嫌名而有许避者,或止犯单讳而有不许者。
建隆初慕容延钊同平章事,以父名章,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
吴廷祚以父名璋,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
赵延进除起复云麾将军,以延进父名晖,改授起复光禄大夫
天圣中著作佐郎王传父名著,奉礼郎张子奭父名宗礼,以传为大理寺丞子奭太祝,皆请避而许者。
淳化中毕士安父名义林,除翰林学士
天圣中韩亿父名保枢,除枢密直学士
景德中王继英父名忠,赐推忠功臣
天禧中寇准父名湘,除襄州节度使
天禧中刘筠父名继隆,除龙图阁学士
近年杨伟父名自牧,为群牧使,皆固辞,此又虽请避而不许者。
前后许与不许,系之一时,盖由未尝稽详礼律,立为永制。
请约雍熙诏书,自几品官以上,每有除授若犯父祖名讳,有奏陈者,先下有司详定。
若于礼律当避者,请改授之,馀不在避免之限。
乞权罢大臣生日赏赐奏治平元年正月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宋会要辑稿》礼六二之九一(第二册第一七四○页)
入内供奉官李用希状,赐宰臣曾公亮、宋庠生日物,乞降诏录。
窃惟大臣生日,朝廷颁赍诏文,须言资助家庭宴乐之意。
伏见圣寿节日,陛下但以夷使来会,特以举觞,自馀庆礼,率从损抑。
将相大臣,同国休戚,生日颁赍,伏恐亦宜权寝。
复试武举请于兵书或经史事涉兵机者取为问目奏治平元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之一○(第五册第四五三五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七五页
近诏复试武举,臣愚以为如果欲得智勇武干之人,则于韬略、孙、吴、司马兵法,或经史事涉兵机者取为问目。
以能用己意,或引前人注说解释义理明畅者为通。
请荐举文武官无限重复奏治平元年十月庚申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续资治通鉴》卷六二
近诏令内外荐举文武官堪备升擢及将领任使。
臣见顷者下诏荐士,或其人已有荐者,而有他人荐之,则例皆责以别举。
臣愚谓宜无限重复,可择所荐多者特加擢用,则庶几得人。
乞趣令吕诲就御史职治平二年三月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三九
谏官、御史本人主耳目,一时公言,非有嫌怨。
初得御史,乃臣与孙抃等五人荐举,臣等知其为人方正谨厚,今兹擢用,甚允众望,臣得与之共事,必能协济。
伏望趣令就职。
乞州郡荐举不必满所限之数奏治平二年四月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文献通考》卷三八、《续资治通鉴》卷六三
今京朝官至卿、监,凡二千八百馀员,可谓多矣,而吏部奏举磨勘选人未引见者至二百五十馀人。
臣不敢远引前代,且以先朝事较之。
天圣中,法尚简,选人以四考改官,而诸路使者荐部吏数未有限,而在京台阁及常参官尝任知州通判,虽非部吏皆得荐,时磨勘改官者,岁才数十人。
后资考颇增,而知州荐吏,视属邑多少裁定其数,又常参官不许荐士,其条约比天圣渐繁,而改官者固已众矣。
磨勘应格者犹不越旬日引对,未有待次者。
皇祐中,始限监司奏举之数,其法益密,而磨勘待次者已不减六七十人。
皇祐及今才十年尔,而猥多至于三倍。
向也法疏而其数省,今也法密而其数增,此何故哉?
正在荐吏者岁限定员,务充数而已。
如一郡之守,岁许荐五人,而岁终不满其数,则人人以为遗己,常举者避谤畏讥,欲止不敢。
此荐者所以多,而真才实廉,未免慁于无能也。
谓宜明诏天下,使有人则荐,不必满所限之数。
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不可带师傅之名奏治平二年五月十七日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
近者皇子封拜,并除检校太傅
臣按官仪,自后魏以来,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是为三公,国朝因之。
《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
盖天子之所师法。
皇子以师、傅名官,于义弗安,莫此为甚。
盖前世因循,失于釐正。
臣愚以为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并不可带师、傅之名,随其迁除,改授三公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又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一○(第三册第二三三四页),《宋史》卷一六九《职官志》九、卷三○二《贾黯传》,《续资治通鉴》卷六三。
乞赦边臣刘几治平二年五月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续资治通鉴》卷六三
国家任用将帅,当责以禦边捍寇之效,细故小过,皆宜略之,则可以得其死力。
太祖时,天下未定,用李汉超等一十四人,分捍三边,皆十数年不易。
举其州征榷之利皆以与之,仍听其贸易,免所过征税。
军事无小大,皆许便宜。
以故汉超等得成功名,而二十年间无西北之忧。
庆历中陕西用兵,颇失此术,边臣用公使钱微有过,则为法吏绳以深文,如尹洙、张亢、滕宗谅是也。
西夏叛扰,陛下方当以恩威御诸将,所宜思太祖之得人,而惩近事之失体。
者茍无大过,愿赦而不问。
辞南郊卤簿使奏治平二年七月乙丑 北宋 · 贾黯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
故事,当以中丞领仪仗,天圣二年中丞薛奎领卤簿,而翰林学士晏殊领仪仗,盖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