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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祺宋 1077 — 1147
宋 · 虞祺
 押侵韵
留得甘泉作霖雨,白云来往自无心(《舆地纪胜》卷一七七《夔州路·万州》)
论典卖田宅人宜亲身赴县推割状绍兴十五年九月 宋 · 虞祺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五、《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六四(第六册第五九○五页)、《宋代蜀文辑存》卷三六
人户典卖田宅,准条,具帐开析顷亩、田色、间架、元业税租、色役钱数,均平取推,收状入案,当日于簿内对注开收讫,方许印契。
窃详典卖田宅出于穷窘,遂将田产破卖,多是乡豪权贵公吏之家典买。
其买地之人每遇投税,扶会本乡保正,借令别人诈作卖地人名字,赴官对会推割。
嘱托乡司承认些少税役,暗行印押契赤,批凿簿书,其实元不曾依条同卖业人正身赴县,当面尽数承认。
缘未有断罪,欲乞今后人户买卖田宅人未曾亲身赴县对定推割,开收税簿,而先次印给契赤者,官吏重立法禁。
如已前有此弊倖,止于典卖地契内暗凿推招税产,实未曾于簿内开收,乞立限一季,许赴县自陈,推招批簿。
若限外不首,许元卖绝人论诉,将所买田产给还业人,其价钱不追。
所贵贫困之人便得推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