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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薿北宋 1067 — 1123
宋朝请邢州 北宋 · 蔡薿
七言律诗 押东韵
布衣初喜得相从,淡薄情怀老更同。
春酒杯盘花烂漫,夜堂灯火雪冥濛。
家传辞藻喧时誉,地近乡枌识土风。
早晚汉庭褒一鹗,待看霜翮上秋清厉鹗《宋诗纪事》卷三六引《诗林万选》)
失调名 北宋 · 蔡薿
 押养韵
扇开仙掌
北宋 · 蔡薿
 押尤韵
云藏北固山头寺,烟锁南徐水际楼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七《两浙西路·镇江府》)
对策崇宁五年 北宋 · 蔡薿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七、《宋史》卷三五四《蔡薿传》、《宋史纪事本末》卷四九
熙、丰之德业,足以配天,不幸继之以元祐;
绍圣之缵述,足以永赖,不幸继之以靖国。
陛下两下求言之诏,冀以闻至言、收实用也。
而见于元符之末者,方且幸时变而肆奸言,乘间隙而投异意,诋诬先烈,不以为疑,动摇国是,不以为惮。
愿逆处其未至,而绝其原。
乞颁指尺于天下劄子大观四年四月 北宋 · 蔡薿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七、《政和五礼新仪》卷首、《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一之三一(第六册第五五五二页)、六九之六(第七册第六三三二页)
臣闻虞舜五载一巡狩,则必同律度量衡。
成王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
然则度量权衡之致谨者,圣人所以行四方之政也。
恭惟陛下与神为谋,以身为度,因帝指之尺,以起钟律之制,奏之郊庙,八音克谐,而天地和应矣。
臣尚愿颁指尺于天下,以同五度、五量、五权之法。
区区之愚,于今日所用度之长短、量之多寡、权之轻重,非将有所增损也,特因仍其旧,悉使考协于新尺之度数,而定为永法。
则自我有作,无骇于俗,备一代之典,昭示无穷,实天下幸甚。
如蒙圣慈允俞,乞即诏有司讨论施行。
取进止。
乞戒未立法辄论以违制奏大观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北宋 · 蔡薿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七、《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二三(第七册第六四七二页)
窃惟人主称制,故辄违者,论以违制之罪。
臣伏见比来有司以己见条陈事,方欲立法,辄请论以违制,此臣所未谕也。
不唯间因细事,暗增重刑,实亦理势非顺,其名不正。
欲望睿慈明示戒。
兼因事立法者,岂容臆决?
谓如付在所司讨论参考,然后颁行,亦可以杜绝轻重不论、罪同罚异之弊。
请立法定制以革侈靡之风奏大观四年闰八月 北宋 · 蔡薿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七、《政和五礼新仪》卷首、《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五三(第七册第六五二二页)
御史台牒,闰八月一日文德殿视朝轮当。
臣观辇毂之下,士庶之间,侈靡之风,曾未少革。
富民墙屋得被文绣,倡优下贱得为后饰,殆有甚于汉儒之所太息者。
彫文纂组之日新,金珠奇巧之相胜,富者既以自夸,贫者耻其不若,则人欲何由而少定哉!
愿明诏有司,因时立法。
若衣服之所宜,若屋室之所制,械器之用,金玉之饰,辨其等威,以示制度。
惟无骇于俗,无甚苛细,而易以遵行者,具为品式而颁焉。
其制一定,然后严为之禁,孰敢有不从者乎?
庶几法完令具,仰称陛下敦厚风俗之意。
伏俟敕旨。
乞削范柔中叙迁奏政和元年五月 北宋 · 蔡薿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七、《宋史》卷三五四《蔡薿传》、《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八之二二(第四册第三九一九页)
柔中尝毁神考,哲宗有弗共戴天之雠。
自今党人复官,士论骇愕,有致疑于绍述者。
乞削其叙迁,昭示好恶。
乞时务策参问历代故实奏政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宋 · 蔡薿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七、《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八(第五册第四二九四页)
比岁学者妄相传播,谓学校以史书为禁。
士子程文,至于历代世次先后、古人名氏显著者,亦或差舛。
乞今后时务策,并随事参以汉唐历代故实为问。
科举考试事奏政和七年 北宋 · 蔡薿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七、《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一一(第五册第四二九六页)
京东东路提举学事司申命,本路九州军诸科举人三百四十五人,未审如何纽计分数取合格人,其考校取人分数即未有明降指挥
兼附试新旧科明法、《尚书》、《毛诗》、学究、五经三传人,未审合格逐科目取人,为复通衮取人?
本部契勘,前次诸科一举两举人,许附学事司试一次。
缘当时别无解额,止取就试逐色合格之人赴政和六年贡士举院试,具得失取定;
其不合格人,本部类聚闻奏。
契勘今来京东路学事司申明前件事理,除前次一举两举人已有逐件赦文指挥施行外,今来三经应举终场人止是各为应举,自来并不曾合格,比之一举两举人,事体至轻,即未审合如何施行?